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陳國慶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檢察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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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陳國慶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檢察官的公告
檢〔2017〕7號
2017年4月1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告
檢〔2017〕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規定,陳國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

  現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檢察官 曹建明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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