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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7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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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76號解釋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77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7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7年5月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50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查佃權有因租種田地而生者有因活賣或典田地而生者除前種佃權屬於用益賃貸借外其因活賣或典地而生之佃權則屬於不動產質權當然得適用不動產典當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