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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洋服的沒落 朋友
作者:魯迅
1934年5月1日
清明時節
本作品收錄於《花邊文學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五月一日《申報·自由談》署名:黃凱音

  我在小學的時候,看同學們變小戲法,「耳中聽字」呀,「紙人出血」呀,很以爲有趣。廟會時就有傳授這些戲法的人,幾枚枚元一件,學得來時,倒從此索然無味了。進中學是在城裏,於是興致勃勃的看大戲法,但後來有人告訴了我戲法的秘密,我就不再高興走近圈子的旁邊。去年到上海來,纔又得到消遣無聊的處所,那便是看電影。

  但不久就在書上看到一點電影片子的製造法,知道了看去好像千丈懸崖者,其實離地不過幾尺,奇禽怪獸,無非是紙做的。這使我從此不很覺得電影的神奇,倒往往只留心牠的破綻,自己也無聊起來,第三回失掉了消遣無聊的處所。有時候,還自悔去看那一本書,甚至於恨到那作者不該寫出製造法來了。

  暴露者揭發種種隱秘,自以爲有益於人們,然而無聊的人,爲消遣無聊計,是甘於受欺,並且安於自欺的,否則就更無聊賴。因爲這,所以使戲法長存於天地之間,也所以使暴露幽暗不但爲欺人者所深惡,亦且爲被欺者所深惡。

  暴露者只在有爲的人們中有益,在無聊的人們中便要滅亡。自救之道,只在雖知一切隱秘,卻不動聲色,幫同欺人,欺那自甘受欺的無聊的人們,任牠無聊的戲法一套一套的,終於反反覆覆的變下去。周圍是總有這些人會看的。

  變戲法的時時拱手道:「……出家靠朋友!」有幾分就是對着明白戲法的底細者而發的,爲的是要他不來戳穿西洋鏡。「朋友,以義合者也」,但我們向來常常不作如此解。

(四月二十二日。)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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