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王朝實錄/憲宗實錄/二年
春正月
[編輯]1月1日
[編輯]○乙酉,上親行別茶禮晝茶禮於魂殿。
1月2日
[編輯]○丙戌,以尹秉烈爲吏曹參議。
1月4日
[編輯]○戊子,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於熙政堂。左議政洪奭周啓言:「聞故承旨任長源妻貞夫人丁氏,今年恰滿百歲,堂上命婦也。合有拔例示意之擧矣。」大王大妃敎曰:「旣有舊例雲,以貞敬夫人封爵施行,衣資食物,令本道,從厚題給,仍爲存問。」
1月6日
[編輯]○庚寅,勸講於熙政堂。
○以沈宜臣爲忠淸道觀察使。
1月7日
[編輯]○辛卯,勸講於熙政堂。
1月8日
[編輯]○壬辰,召見下直守令於熙政堂。大王大妃曰:「守令無論文蔭武,當此之時,如有秉彝之心,則懷保可哀之民,應有治績之可聞。勿以七事之口陳爲文具,實心對揚可也。」
○大王大妃敎曰:「貢市堂上及有司堂上,齊會於備邊司,貢市人詢瘼以入。」
○勸講於熙政堂。
1月9日
[編輯]○癸巳,勸講於熙政堂。
1月10日
[編輯]○甲午,太廟各室,分奉於慶熙宮、光明殿、長樂殿,以太廟增修也。
○召見承旨朴永元於熙政堂,宗廟移奉後,奉審入來也。
1月11日
[編輯]○乙未,勸講於熙政堂。
○命全羅監司金興根仍任。興根疏遞,因大臣箚留,許之。
1月12日
[編輯]○丙申,勸講於熙政堂。
○以鄭元容爲兵曹判書,徐憙淳爲刑曹判書。
1月13日
[編輯]○丁酉,召見承旨朴永元於熙政堂。永寧殿移奉後,奉審入來也。
1月14日
[編輯]○戊戌,勸講於熙政堂。
1月15日
[編輯]○己亥,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以洪敬謨爲咸鏡道觀察使,李惟秀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京各司各營,進乙未會計簿。〈戶曹餉廳惠廳、兵曹、訓局、禁營、御營、摠廳、時在黃金一百五十八兩一錢八分,銀子三十萬五百三十四兩二錢四分零,錢文四十八萬七千三百八十一兩七錢八分,綿紬一百七十二同四十四疋八尺,木一千九百八十二同十八疋七尺,薴布九十八同三十一疋二十一尺,布子五百六十一同四十疋二尺,米九萬八千九百三十一石十三斗二升,田米一千一百九十石七斗四升,太一萬八千九百六十五石二斗六升,皮雜穀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九石一斗四升。〉
1月16日
[編輯]○庚子,勸講於熙政堂。
○竄宗廟大祝徐元淳于中和府,李晉翼於順女縣,以移安時,不卽待令也。
○以李志淵爲漢城府判尹。
1月17日
[編輯]○辛丑,勸講於熙政堂。
1月18日
[編輯]○壬寅,勸講於熙政堂。
1月19日
[編輯]○癸卯,勸講於熙政堂。
1月20日
[編輯]○甲辰,勸講於熙政堂。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及增修都監都提調以下。左議政洪奭周,請節財用以恤窮民,大王大妃曰:「此等之言,非一非再,而終無實效。於民雖萬包千金,徒以空言而無補,則反不若一石一緡之眞個及民而爲切己之資也。節用省費,予當先勉,而鄕亦與有司之臣,惕念對揚,毋徒爲紙上之空文也。」
○以李完植爲禁衛大將左邊捕盜大將,宋啓榦爲司憲府大司憲,趙容和爲司諫院大司諫。
1月21日
[編輯]○乙巳,勸講於熙政堂。
1月22日
[編輯]○丙午,勸講於熙政堂。
1月23日
[編輯]○丁未,勸講於熙政堂。
1月24日
[編輯]○戊申,勸講於熙政堂。
1月25日
[編輯]○己酉,勸講於熙政堂。
○以鄭基一爲吏曹參判。
1月26日
[編輯]○庚戌,勸講於熙政堂,召見水原留守徐有榘,辭陛也。
○設人日製於泮宮,賦居首林肯洙,直赴殿試。
1月27日
[編輯]○辛亥,召見入格儒生及下直守令於熙政堂。
○勸講於熙政堂。
1月28日
[編輯]○壬子,勸講於熙政堂。
○命院隷之作拏於增修都監諸漢,竝査出刑配。
1月29日
[編輯]○癸丑,勸講於熙政堂。
二月
[編輯]2月1日
[編輯]○甲寅,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勸講於熙政堂。
2月2日
[編輯]○乙卯,勸講於熙政堂。
2月3日
[編輯]○丙辰,勸講於熙政堂。
○掌令盧光斗上疏略曰:
孟子於齊宣王,非堯、舜不陳於滕世子,言必稱堯、舜,學堯、舜之道。只在一部《小學》,而綱領有三,曰立敎也,曰明倫也,曰敬身也。就以典謨觀之,命夔命契,立敎之事,徽典敦禮,明倫之事,欽明溫恭,敬身之工也。此唐、虞、三代之所以莫及。而我朝列聖相承,以《小學》爲敎化先務,立訓義以斅蒙士,設諺解以諭家邦,以至試士取人,必先《小學》,大比而設講,庠製而置額,雖愚夫愚婦,皆知《小學》之方。嗚呼!今日何等時也?黃𧟌干尺,知思漸長,一念之間,聖狂分焉,一言之際,治忽係焉,則此誠爲堯爲舜之一大機會也。臣不勝狗馬之誠,謹採諸經中彝倫上切實語,各一編,足以《小學》一二章,逐條付末,寫成一冊子,玆敢奉獻,講筵之暇,時賜觀覽,則未必不爲萬一之助也。
批曰:「言出忠悃,而所陳冊子,亦爲切實,極爲嘉尙矣。」
○大王大妃敎曰:「今見掌令盧光斗陳勉疏及所進冊子,藹然忠悃,發於眞情,不啻嘉尙,遠人事尤貴。右副承旨許遞,其代除授,以示朝家奬用之意。」
2月4日
[編輯]○丁巳,勸講於熙政堂。
2月5日
[編輯]○戊午,勸講於熙政堂。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盧光斗上疏,特賜嘉納,至有承宣特授,關西道薦二人,亦令六品職調用,一則開言路也,一則慰遠人也。第古語云:『立賢無方』,朝家之西北兩路,宜無異同,而北關之寥寥無聞,甚於西路,豈眞無人才而然乎?臣聞北關前道臣權敦仁之言,則道內學行表著者,有若而人云矣。」大王大妃敎曰:
旣知其有實行之人,則豈可不用乎?待後登筵,當問之矣。
○副司直姜時煥疏曰:
惟我殿下,沖年寶位,煢煢銜恤我慈聖殿下,夙夜簾闈,孜孜憂勤,積慶攸餘,天必祚宋,而抑無疆之惟休惟恤也。自古輔幼主攝國政,此果何等時何等事也?歷攷往牒,治日常少,亂日常多,政宜承弼倚毗之地,同寅協恭,鞠躬盡瘁,一以周、召、孔明之心爲心,而不容一日之悠泛伈泄也明矣。
因以勤聖學、恤民隱。立紀綱。節財用、詰戎政、革科弊六條,陳勉。大臣三司,以輔幼攝政句語之爲無嚴,迭討之,初命屛裔,諸臣爭益力,遂鞫於王府。大王大妃敎曰:「此事予意則初不至此,而以有關主上聖孝之故,勉從矣。其間數次究問,非但無端緖,昨見爰辭,天奪其魄雲者,足爲渠斷案,主上方在沖年,今若殺渠,則八方人情,不知其罪關係之莫重,其不曰殺言者累初政乎?罪人姜時煥絶島安置,當日押送。諸臣,如或爭執,則非但不知予本意,非誠心事沖王之道也。」
2月6日
[編輯]○己未,勸講於熙政堂。
2月7日
[編輯]○庚申,勸講於熙政堂。
2月8日
[編輯]○辛酉,勸講於熙政堂。
2月9日
[編輯]○壬戌,召見三使臣於熙政堂,〈進賀兼謝恩正使權敦仁,副使安光直,書狀官宋應龍。〉辭陛也。
○勸講於熙政堂。
2月10日
[編輯]○癸亥,勸講於熙政堂。
○以李翊會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11日
[編輯]○甲子,勸講於熙政堂。
2月12日
[編輯]○乙丑,召見,忠淸監司沈宜臣於熙政堂,辭陛也。
○勸講於熙政堂。
2月13日
[編輯]○丙寅,晝講於熙政堂。
2月14日
[編輯]○丁卯,勸講於熙政堂。
2月15日
[編輯]○戊辰,勸講於熙政堂。左議政洪奭周曰:「臣屢以講究字義之意,有所仰陳矣。此章中楚撻二字,果已領解否?」上曰:「果有何義耶?」奭周曰:「撻者,打也,楚者,荊木之名,以荊木爲笞而撻人也。在昔皇明太祖皇帝,嘗見道傍荊木,指示太子曰:『古者用此爲笞撲,以其能去風散血,受刑者雖觸寒,不至生病也。』太祖見一微物,能觸類體認於先聖王愛民之意,文義解釋之際,亦必於此等處,留心理會,則其爲裨益,當不淺矣。」閣臣趙寅永曰:「撻之用楚,非有荊之木也。去其荊而用其榦,此聖王欽哉惟恤之意也。」
2月16日
[編輯]○己巳,勸講於熙政堂。
2月17日
[編輯]○庚午,勸講於熙政堂。
2月18日
[編輯]○辛未,勸講於熙政堂。
2月19日
[編輯]○壬申,勸講於熙政堂。
○以金蘭淳爲刑曹判書。
2月20日
[編輯]○癸酉,晝講於熙政堂。
2月21日
[編輯]○甲戌,勸講於熙政堂。
2月22日
[編輯]○乙亥,召見咸鏡監司洪敬謨於熙政堂,辭陛也。大王大妃敎曰:「近來各道無不凋弊。而至於本道,則南關雖稍勝,而北關甚焉,民不知有朝廷,至於不知有方伯,本以豐沛之鄕,尤爲自別,而蓋守令臧否,專係於方伯,民生休戚,亦係於守令,卿其下去,審其黜陟,以爲實心對揚,無孤此委寄之重焉。」
○勸講於熙政堂。
2月24日
[編輯]○丁丑,以徐憙淳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25日
[編輯]○戊寅,設慶科庭試於景福宮,文取朴來萬等十人,武取張繼燮等二百九十三人。
2月27日
[編輯]○庚辰,設三日製於泮宮。
○大王大妃敎曰:「守令之不過十餘朔數十朔遞易者,雖欲治,何暇爲治乎?無論文蔭武,朔數前無端圖遞者,吏曹如或拘於顔面,草記罷黜,則當該守令,卽其地定配,吏曹堂上,自政院罷職傳旨,卽爲捧入。」
2月29日
[編輯]○壬午,上御春塘臺,設武重試,取李明錫等一百九十五人,設文重試於仁政殿,取金錫淳等五人。
三月
[編輯]3月1日
[編輯]○甲申,大王大妃敎曰:「今初五日,卽我英宗大王大王昇遐之舊甲也。新舊愴慕之痛,益新矣。當日元陵酌獻禮,遣大臣攝行。」
○大王大妃敎曰:「是年是月,卽我正宗大王御極之周甲也。罔極之痛,於戲之思。靡所逮及。初十日華寧殿酌獻禮,遣大臣攝行。」
○以金敎喜爲吏曹參議。
3月5日
[編輯]○戊子,以金煐爲禁衛大將,具信喜爲左邊捕盜大將。
○召見奉審大臣李相璜於熙政堂,元陵奉審後入來也。
3月7日
[編輯]○庚寅,以李敦榮爲成均館大司成。
3月14日
[編輯]○丁酉,元陵華寧殿酌獻禮時獻官以下,施賞有差,元陵大祝徐戴淳,華寧殿執禮趙在慶,大祝權溭,竝加資。
3月22日
[編輯]○乙巳,召見,回還冬至三使臣於熙政堂。
3月23日
[編輯]○丙午,翼宗大王胎室加封時,觀象監提調以下施賞有差,提調兼書標官申在植,京畿監司金道喜,監役兼都差使員柳基常,竝加資。
3月27日
[編輯]○庚戌,召見,承旨尹聲大於熙政堂,宗廟永寧殿還安時奉審後入來也。
3月29日
[編輯]○壬子,太廟增修都監都提調以下,施賞有差,提調李止淵、徐耕輔,都廳金大根、尹興圭,竝加資。
○以趙斗淳爲吏曹參議,金敎喜爲成均館大司成。
夏四月
[編輯]4月1日
[編輯]○癸丑,日有食之。
○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4月3日
[編輯]○乙卯,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孝和殿夏享香祝。
4月4日
[編輯]○丙辰,上親行魂殿夏享。
4月5日
[編輯]○丁巳,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啓言:
「永平縣胎室加封之役,今旣告完,依例陞爲郡守之意,請分付銓曹。」大王大妃從之。命故縣監崔愼,加施貤贈之典,因咸鏡前道臣權敦仁所奏,廟堂覆啓而許之。愼,鍾城人也,遊宋時烈之門,承受秉執不渝,至於斃其身而不悔,如李載亨、韓夢麟,爲其私淑後進,關北性理之學,自愼始,學者咸宗之。命鍾城前參奉南大任,六品職調用,吉州士人林宗七,京職調用,兩人有經行,皆辭不赴。大王大妃敎曰:「以洪州還弊事,前後牧使,無論治與不治,或配或錮者,不得不然,而若不釐革還弊,則無所益矣。
奭周曰:
」守令之恣意犯科,虐民病公者,率多倖免,其無身犯者,往往因事勢之不得已,反被徒配矣。「
大王大妃曰:
」若此不已,則列邑守令,將無一人可以免罪者,大臣退而相議,須思善處之策可也。「
奭周曰:
」是年是月,卽我正宗大王御極之周甲也。昔我正廟,當甲辰英宗大王踐阼之舊甲,展拜眞殿,誕宣綸音,若曰:『予今日所當勉者,惟在於紹述我先大王心法,遵我先大王制度,保我先大王朝紳,安我先大王黎庶。』今殿下所當免者,又豈不在於仰述我正廟心法乎?試以昔年《春坊日記》及《政院記注》,奉考,數十年之間,未曾有一兩日不接臣隣之時,則亦可以仰想遺範矣。見今講筵之停撤,已跨一朔之久,而尋常晉對,亦從而稀闊。目下攝養之道,固不得不然,而淸燕之中,玩繹討論,初無妨於保護節宣。自今日以後,益加警惕,臺以正廟聖工爲準則,於學也則講對顧問,惟恐一日之或曠,於民也則詢訪軫察,惟恐一夫之不獲。先從此二事,念玆在玆,則其爲光於繼述之孝,豈有大於是者乎?「
上曰:」所陳出於至誠,而勉以繼述之義,敢不奉以周旋乎?「
○命華城流亡、絶戶未捧還穀七百石蕩減,因大臣復命後所奏也。
4月6日
[編輯]○戊午,以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金敎喜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濟完爲忠淸道水軍節度使,金正喜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8日
[編輯]○庚申,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以尹正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13日
[編輯]○乙丑,鄭奎欽伏誅。奎欽,公州人也,出沒京鄕,憑托校院,以作僞瞞人,爲伎倆。與東學祠祠儒輩有釁,自作通文,投傳崇賢書院,其中一二句,上犯莫重,涉不道語。冒錄其所媢嫉人等姓名,爲嫁禍計,又自辱其祖,先要掩其跡。事覺,先自秋曹究覈,仍移鞫王府,以犯上不道,結案正法。
4月18日
[編輯]○庚午,以趙寅永爲禮曹判書。
4月20日
[編輯]○壬申,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啓言:「日前賓對,伏承慈敎,以還穀虛勘守令律名事,有爛商稟奏之命矣。《大典》《倉庫條》有曰:『虛錄守令,徒三年定配,又五年禁錮,掩置之守令,徒配勿揀赦典。』蓋虛錄雲者,卽指始逋作俑之守令也,近來掩逋守令之與始逋同勘,未免有混淆之歎,自今以後,始逋則一依本律,竝施配錮,其襲謬掩置者,若無任內身犯,則只勘以徒配,著爲定製。」大王大妃敎曰:「前後守令,每每無區別,而同爲被罪,一倂禁錮,事甚悶然。今聞卿言,古法卽然,依爲之。」奭周又啓言:「妖言之禁,自來至嚴。謹稽律文,有曰:『凡造讖緯妖書、妖言及傳用惑衆者,皆斬。』而習俗好異,民志靡定,往往以妖誕不經之說,相與傳播,不知自干於大禁,好亂樂禍之徒,又從以做出凶言,以爲煽動誑惑之資。此不痛加懲禁,則難言之慮,必將無所不至,爲先以臣所奏,出擧條,頒示中外。此後如有現發者,請一依律文施行。」大王大妃敎曰:「奚啻嚴禁而已?予之平日所當絶痛者此也。依爲之。」命東萊金厚伯,不待時處死。厚伯,以船主駕海遇風,將漂到日本境,舟中有婦女三人,疑爲異國所禁,縳投水中。事發,因大臣奏讞,援《大明律》一家殺三人之文施之。
○公州東學書院,本東鶴寺也。有端宗朝六臣招魂記,使僧徒主持,後爲鄕儒輩移設爲書院。至是有鄭奎欽事,命毀院爲寺,照舊令緇衲守護。
○召對於熙政堂。
4月22日
[編輯]○甲戌,晝講於熙政堂。
4月23日
[編輯]○乙亥,晝講於熙政堂。
4月25日
[編輯]○丁丑,勸講於熙政堂。
4月26日
[編輯]○戊寅,勸講於熙政堂。
五月
[編輯]5月1日
[編輯]○癸未,以李止淵爲刑曹判書,金宅基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5月5日
[編輯]○丁亥,以金履載爲司憲府大司憲,朴永元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6日
[編輯]○戊子,上詣孝和殿,行酌獻禮,是日忌辰也。執禮工曹參議洪學淵,大祝應敎李㙽,禮房承旨李魯集,竝加資。
5月7日
[編輯]○己丑,召對於熙政堂。
○以申緯爲司諫院大司諫。
○別講於熙政堂。
○以洪命周爲漢城府判尹。
5月8日
[編輯]○庚寅,召對於熙政堂。
○別講於熙政堂。
5月9日
[編輯]○辛卯,召對於熙政堂。
5月10日
[編輯]○壬辰,召對於熙政堂。
○別講於熙政堂。
5月11日
[編輯]○癸巳,召對於熙政堂。
5月13日
[編輯]○乙未,召對於熙政堂。
5月14日
[編輯]○丙申,召對於熙政堂。
○別講於熙政堂。
5月16日
[編輯]○戊戌,召對於熙政堂。
5月17日
[編輯]○己亥,以李憲球爲吏曹參判。
5月19日
[編輯]○辛丑,奎章閣啓言:「純宗大王御製正書本十冊三件,翼宗大王御製正書本六冊五件,純宗大王、翼宗大王御製合附列聖御製本十二冊七十件,及別印純宗御製八冊內下紙八件,唐紙九件,翼宗御製五冊,內下紙五件,唐紙六件,奉印以入。」敎曰:「純宗大王御製。翼宗大王御製,列聖御製合附本,奉謨堂、文獻閣五處史庫外,奎章閣、內閣玉堂藏書閣西庫,各一件奉藏,監印閣臣,各一件頒賜,繕寫校準及校正監印閣臣提學趙寅永,原任提學鄭元容,提學徐有榘,檢校直提學徐憙淳,直提學朴永元,原任直閣徐俊輔、李光文、李嘉愚、李景在、直閣李公翼、原任待敎李憲瑋、金正喜、檢校待敎趙斗淳,竝加資。
5月20日
[編輯]○壬寅,召對於熙政堂。
○別講於熙政堂。
○以李敦榮爲吏曹參議。
5月21日
[編輯]○癸卯,召對於熙政堂。
○別講於熙政堂。
5月22日
[編輯]○甲辰,召對於熙政堂。
○別講於熙政堂。
5月23日
[編輯]○乙巳,召對於熙政堂。
○別講於熙政堂。
5月24日
[編輯]○丙午,召對於熙政堂。
○別講於熙政堂。
5月25日
[編輯]○丁未,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金銀開礦之禁,不但爲農務之妨奪而已,驅無賴之民於爭利之地,其勢必至於相聚爲盜。故國朝成憲,自來至嚴,而私設礦冶,恣意採取者,往往入聞。爲先關飭於各道道臣,使之痛禁。」大王大妃從之。大王大妃曰:「向見使臣先來狀啓,則因我國下屬之生梗,至於館所之防禁雲,非但事體之傷損,貽羞甚多,若有大於是者,則責將何歸?此實非細慮,此後則須思別樣禁戢之道,更無令有似此之弊也。」
○召對於熙政堂。
○行文衡會圈。三點金逌根、趙寅永、徐有榘、鄭元容、申在植,以趙寅永爲大提學。
○以朴晦壽爲刑曹判書,李熙輔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鄭日永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5月26日
[編輯]○戊申,召對於熙政堂。
六月
[編輯]6月4日
[編輯]○丙辰,先是,御用湯劑,以生材炒硏內入,及煎之,銀罐色變,令秋曹盤覈。有內閣隷,從藥院隷,借硏器搗硫黃川椒而去,醫屬實不知,而以其器硏內入之劑。命醫官醫吏內閣隷,減死定配,三提調罷職,仍嚴禁入直官員及掖隷輩,從內局誅求藥料之習。
6月7日
[編輯]○己未,召對於熙政堂。
○大王大妃敎曰:「淑善翁主,正宗大王貴主,先大王同氣,惟一人。再昨年以後,依賴貴主之情理,尤爲懇切矣,豈意今日當此之境?慟矣奈何!遣中使護喪,致賻禮葬等節,令該曹,依例擧行。成服日,遣內侍致弔致祭,東園副器一部輸送事分付。」
6月9日
[編輯]○辛酉,召見,回還進賀兼謝恩三使臣於熙政堂。
6月16日
[編輯]○戊辰,召對於熙政堂。
6月18日
[編輯]○庚午,上親行誕辰酌獻禮及晝茶禮於魂殿。
○以李顯英爲咸鏡北道兵馬水軍節度使。
6月19日
[編輯]○辛未,以李相璜爲實錄摠裁官,李寬奎爲京畿水軍節度使兼三道統禦使喬桐府使。
6月20日
[編輯]○壬申,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大王大妃曰:「向來陵幸祭駄陪去時,婢子爲祭官所止呵,始認偶然,日前陪去之飯監許,又有此事雲。祭駄自有所重,則止呵實爲未安。承宣退出,以此意警飭可也。」左議政洪奭周,請捧現告拏處,大王大妃曰:「不必張大,姑爲申飭,使之後勿如是可也。」奭周曰:「大政非久當行矣。今日國勢民命之所寄,專在於字牧之任。知人之難,自古已然。而曾前屢試之人,旣有實蹟之可按,至於罷軟昏憒,全不勝任,與貪汚殘刻,無意恤民者,雖在未試之前,亦當莫掩於公議。秉銓之臣,今方登筵,更以此意,預加勉飭。」大王大妃曰:「所陳誠如予意。而前後申飭,銓官終無對揚之實效,有飭而無效,則飭將何益?予則不欲更言。第當觀之而已。」奭周曰:「自上以不欲提飭爲敎,而辭旨之截嚴,實倍於提飭。今日掌銓之臣,皆是朝家倚毗之人,而又登筵席,聞比下敎,豈敢不惕然震懼,思所以精白對揚乎?」大王大妃曰:「大殿方在沖年,國勢孤危,予於哀疚之中,不省外事,凡百施措,惟倚望廷臣而已。銓官之擇守令,非但爲民,卽爲國也。守令已試之人,臧否不難聞知,而揀選之際,未見其取捨之必當,誠極慨歎矣。」大王大妃曰:「江東前倅嚴錫履,聞有治績。亦是可用之人,而不幸身故,實爲惻然矣。」奭周曰:「倖門多岐,恩賞太頻,殆不識朝廷官爵之爲貴,此實目下弊端之最可憂歎者。而雖以武臣之雜岐陞資言之,宣薦初仕之綽有前程者,又何可不踐階級徑,躐於匪次之職乎?至於參下宣傳官之直超緋玉,尤是前所未聞。日前騎曹試射時,以參外實職陞資者,竝令勿施,此後宣薦參下官之以射技,當在論賞之科者,勿爲超資,只以陞六施行之意,請著爲定式。」大王大妃從之。
6月25日
[編輯]○丁丑,都政,下批,以洪奭周爲實錄摠裁官,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尹尙圭爲司諫院大司諫,沈漢永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
6月26日
[編輯]○戊寅,召對於熙政堂。
6月27日
[編輯]○己卯,召對於熙政堂。
6月28日
[編輯]○庚辰,以金鏴爲司憲府大司憲,朴永元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9日
[編輯]○辛巳,行藥院入診於熙政堂,召見,下直守令。
秋七月
[編輯]7月1日
[編輯]○壬午,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孝和殿秋享香祝。
○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7月2日
[編輯]○癸未,命前右議政朴宗薰,本兼職仍任。宗薰,前以藥院都提調,在罷散也。
7月3日
[編輯]○甲申,召對於熙政堂。
7月4日
[編輯]○乙酉,召對於熙政堂。
7月5日
[編輯]○丙戌,以徐耕輔爲吏曹判書。
○左參贊朴周壽卒。
○全羅監司金興根,以綾州等邑民家漂頹二百九十一戶,人命渰壓死九十七名,啓。
7月8日
[編輯]○己丑,以金蘭淳爲兵曹判書,金箕殷爲議政府右參贊。
7月11日
[編輯]○壬辰,上詣孝和殿展謁。
7月12日
[編輯]○癸巳,召對於熙政堂。
7月14日
[編輯]○乙未,召對於熙政堂。
7月15日
[編輯]○丙申,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7月16日
[編輯]○丁酉,召對於熙政堂。
7月18日
[編輯]○己亥,以張敎根爲成均館大司成。
7月20日
[編輯]○辛丑,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以金弘根爲弘文館副提學。
7月21日
[編輯]○壬寅,召見各道京試官都事於熙政堂。大王大妃曰:「試官都事,皆詳聽予言。昨年試官之去,曾有別飭,而終不無不美之說,以致怨歸於國家。卽今人心,雖曰危險,若無自失之端,則豈有物情咈鬱之理乎?非無嚴處之意,而傳聞不可取信,故不爲追究。今番若復如前,則無論虛實,當勘重典,將如何試取?」諸試官、都事奏曰:「當竭誠奉公。」大王大妃曰:「予今勉飭之不已,爾等各自惕念,無或踈忽,皆以至公善試可也。」
○召對於熙政堂。
7月22日
[編輯]○癸卯,勸講於熙政堂。
○以李憲瑋爲弘文館副提學。
7月23日
[編輯]○甲辰,勸講於熙政堂。
7月24日
[編輯]○乙巳,勸講於熙政堂。
7月25日
[編輯]○丙午,勸講於熙政堂。上曰:「恂恂之義何也?」閣臣徐俊輔曰:「恂恂,信實之意,而信者,存誠之謂也,實者,無僞之謂也。」上曰:「大臣陳之。」右議政朴宗薰曰:「恂恂,誠實無僞之謂也。孔子恂恂之行,不但於鄕黨爲然。而鄕黨父母所在,故必如是,則其在朝廷之上,尤當如何?一章之中,發問此恂恂二字之義,聖意至矣。」
7月26日
[編輯]○丁未,勸講於熙政堂。
7月27日
[編輯]○戊申,勸講於熙政堂。
7月28日
[編輯]○己酉,勸講於熙政堂。
7月29日
[編輯]○庚戌,勸講於熙政堂。
7月30日
[編輯]○辛亥,勸講於熙政堂。
八月
[編輯]8月1日
[編輯]○壬子,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勸講於熙政堂。
8月2日
[編輯]○癸丑,勸講於熙政堂。
8月3日
[編輯]○甲寅,勸講於熙政堂。
○行館錄。五點,李東迪、權大肯、趙啓昇、鄭𪷾、李殷相、李在直、南獻中、洪說謨、徐憲淳、朴齊憲、曺雲承、兪鎭五、洪翼燮、趙雲澈、金在根、韓啓源、李晉翼、李時在、李正履、金德喜取二十人。
8月4日
[編輯]○乙卯,勸講於熙政堂。
○給昌原等邑漂頹戶,恤典。
8月5日
[編輯]○丙辰,勸講於熙政堂。
8月6日
[編輯]○丁巳,勸講於熙政堂。
8月7日
[編輯]○戊午,勸講於熙政堂。
8月8日
[編輯]○己未,勸講於熙政堂。
8月9日
[編輯]○庚申,上親行孝和殿誕辰酌獻禮。
○以閔泰鏞爲吏曹參議,曺鳳振爲刑曹判書。
8月10日
[編輯]○辛酉,勸講於熙政堂。左議政洪奭周曰:「年前藝文館回祿之後,列聖朝實錄,所當改印。體重役鉅,尙今未遑矣。《正廟實錄》,年代尤近,見存半秩,尤不可不先卽補完。今方有開庫奉審之擧,其中當爲補印之卷,陪來於本館,待新修實錄印出時,仍爲偕印,恐不可已。」從之。
8月11日
[編輯]○壬戌,勸講於熙政堂。
○行都堂錄會圈,四點,李東迪、朴心壽、鄭藎、姜時永、權大肯、趙啓昇、鄭𪷾、金穰根、李殷相、李在直、南獻中、洪說謨、徐憲淳、朴齊憲、曺雲承、兪鎭五、林基洙、李繪九、李魯確、洪翼燮、曺錫亨、趙雲澈、金在根、韓啓源、李晉翼、李時在、李源達、李正履、金德喜、朴來萬,取三十人。
8月12日
[編輯]○癸亥,勸講於熙政堂。
8月13日
[編輯]○甲子,勸講於熙政堂。
8月14日
[編輯]○乙丑,勸講於熙政堂。
8月15日
[編輯]○丙寅,勸講於熙政堂。
○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8月16日
[編輯]○丁卯,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8月17日
[編輯]○戊辰,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8月18日
[編輯]○己巳,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8月19日
[編輯]○庚午,勸講於熙政堂。
8月20日
[編輯]○辛未,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今年農事,播種及時,幸有大登之望矣,五旬亢旱,百穀俱損,窮蔀之間,已有顑頷之形,接濟之策,不可不及今講究矣。」右議政朴宗薰曰:「恤民之政,固不出於蠲減賙恤之外,而多爲事勢所掣,每難如意。最所切要,亶在於守令之得人。假使艱食之民,苟無割剝之政,則視同樂歲矣。」奭周曰:「韎韋之臣,以弓馬爲事,故雖位至元戎,亦不得乘軒,蓋其職然耳。近聞堂下武倅,亦皆無難乘轎雲,不勝寒心。令道臣,隨卽紏察,如法論勘。」大王大妃從之。
○晝講於熙政堂。
○以李完植爲禁衛大將。
○給慶州等邑漂頹戶,恤典。
8月21日
[編輯]○壬申,勸講於熙政堂。
8月22日
[編輯]○癸酉,勸講於熙政堂。
8月23日
[編輯]○甲戌,勸講於熙政堂。
8月24日
[編輯]○乙亥,勸講於熙政堂。
○設七夕製於泮宮。
8月25日
[編輯]○丙子,勸講於熙政堂。
○召見入格儒生於熙政堂。
8月26日
[編輯]○丁丑,勸講於熙政堂。
○以金胤根爲司諫院大司諫。
8月27日
[編輯]○戊寅,召對於熙政堂。
8月28日
[編輯]○己卯,召對於熙政堂。
○以洪穉圭爲司諫院大司諫。
8月29日
[編輯]○庚辰,召對於熙政堂。
九月
[編輯]9月1日
[編輯]○辛巳,上親行朔祭及晝茶禮於魂殿。
○召對於熙政堂。
9月2日
[編輯]○壬午,召對於熙政堂。
9月3日
[編輯]○癸未,召對於熙政堂。
9月4日
[編輯]○甲申,召對於熙政堂。
9月5日
[編輯]○乙酉,勸講於熙政堂,講《大學》。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大王大妃曰:「年事慘凶,民之衣食,將至俱艱,誠甚悶然。農者,卽民之本,而農旣失稔,民不聊生,則轉而國受其害矣。靜究厥由,寔以予躬之忝居此座,無所猷爲,故天降災咎,以示警告。惶仄之外,愧懼交深矣。」左議政洪奭周曰:「見今君臣上下之所當孜孜講行者,惟民事爲急。凡費用之出於民力者,如非萬不得已,則一切以裁損爲主,蠲減之周恤之,惟力所及,靡不用極,而後庶可以鞏固邦本矣。」大王大妃諭兩銓曰:「年事如此,民皆將至死境,而就中守令,不各別擇差,則此便是自予手盡劉之也。每當都政,雖有申飭,而猶不免爲例談。謂此時,主上幼沖,婦女不識政事,恣爲其所欲爲,然從容之時,反而思之,則雖自己所爲之事,應亦自愧,而不知之中,得罪於天地祖宗。卽今兩銓,尤與他自別之人,雖一政事,勿謂無關係而放心循私。萬一作罪,則不但他日無歸拜先王之顔,卿輩先祖,亦何可以見之乎?」
○以鄭元容爲司憲府大司憲。
○召對於熙政堂。
9月6日
[編輯]○丙戌,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9月7日
[編輯]○丁亥,上御仁政殿,行秋到記,講居首洪在重,製述表居首李謙洙,竝直赴殿試。
○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9月8日
[編輯]○戊子,召見入格儒生於熙政堂。
○勸講於熙政堂。
9月9日
[編輯]○己丑,勸講於熙政堂。
○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召對於熙政堂。
9月10日
[編輯]○庚寅,晝講於熙政堂。
9月11日
[編輯]○辛卯,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9月12日
[編輯]○壬辰,設九日製於泮宮。
○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9月13日
[編輯]○癸巳,勸講於熙政堂。
○召見入格儒生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以朴永元爲吏曹參判,趙秉龜爲成均館大司成,尹聲大爲慶尙道觀察使。
9月14日
[編輯]○甲午,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以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
9月15日
[編輯]○乙未,月有食之。
○勸講於熙政堂。
○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9月16日
[編輯]○丙申,勸講於熙政堂。
9月17日
[編輯]○丁酉,勸講於熙政堂。
9月18日
[編輯]○戊戌,勸講於熙政堂。
9月19日
[編輯]○己亥,勸講於熙政堂。
9月20日
[編輯]○庚子,朝講於熙政堂。
9月21日
[編輯]○辛丑,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9月22日
[編輯]○壬寅,勸講於熙政堂。
○以宋冕載爲司憲府大司憲。
○召對於熙政堂。
9月23日
[編輯]○癸卯,勸講於熙政堂。
9月24日
[編輯]○甲辰,勸講於熙政堂。
9月25日
[編輯]○乙巳,以李光文爲刑曹判書。
9月28日
[編輯]○戊申,以趙秉龜爲吏曹參議,金履載爲司憲府大司憲,洪羲瑾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根中爲成均館大司成。
冬十月
[編輯]10月3日
[編輯]○癸丑,上親行冬享於孝和殿。
10月5日
[編輯]○乙卯,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戶曹判書李止淵啓言:「江原監司年分狀啓中,以田稅大同停退事,至登後錄矣。道臣所陳,雖出於民情之切急,而正稅法意至重,該監司韓益相,請罷職。」從之。左議政洪奭周,箚請仍任,又從之。
○以李鼎臣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嘉愚爲弘文館副提學。
10月6日
[編輯]○丙辰,勸講於熙政堂。
10月7日
[編輯]○丁巳,勸講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10月8日
[編輯]○戊午,勸講於熙政堂。
10月9日
[編輯]○己未,勸講於熙政堂。
○以鄭元容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10日
[編輯]○庚申,以權敦仁爲漢城府判尹。
○晝講於熙政堂。
10月11日
[編輯]○辛酉,勸講於熙政堂。
○大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文仁,王大妃殿上尊號孝裕,尊崇也。
○純宗大王廟庭配享臣,賓廳會圈,九點,領議政李時秀、金載瓚,右議政金履喬,吏曹判書趙得永。
10月12日
[編輯]○壬戌,勸講於熙政堂。
○以洪鍾遠爲吏曹參議,沈能岳爲議政府左參贊,宋冕載爲右參贊。
10月13日
[編輯]○癸亥,勸講於熙政堂。
10月14日
[編輯]○甲子,勸講於熙政堂。
10月15日
[編輯]○乙丑,上親行望祭及晝茶禮於魂殿。
○勸講於熙政堂。
10月16日
[編輯]○丙寅,召見三使臣於熙政堂。〈冬至正使申在植,副使李魯集,書狀官趙啓昇。〉辭陛也。
○勸講於熙政堂。
10月17日
[編輯]○丁卯,上御熙政堂,召見慶尙監司尹聲大。大王大妃曰:「卿之謹愼廉約,朝家之洞燭。而本道物衆地大,俗厚儲豐,足可恃於緩急矣,今不如古,轉益凋殘,連値薦歉,生靈饑寒,將塡溝壑,晝宵洞屬,食息不甘。以卿東道已試之績,固不待加勉也。本道綿凶,比他道尤甚,大同木,特許折半代錢,以紓民力之一分,須體此意,撫摩存恤,俾無南顧之憂焉。九重雖深,亦有入聞之道,惕念對揚可也。」
○勸講於熙政堂。
10月18日
[編輯]○戊辰,勸講於熙政堂。
○以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19日
[編輯]○己巳,勸講於熙政堂。
10月20日
[編輯]○庚午,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錦伯以道內虛結癸巳以後査隱之六千餘結,疏請還給矣。此結,卽搜剔於奸吏囊橐中者,旣査之後,復議闊狹,事體寧容如是?而第其列邑擧行,多失本意,白地之徵,專歸小民。況今湖西歉荒,猶患常賦,道臣所謂一路人心離合之機,非過實也。臣謂白徵之結,不復徵稅,允爲懷保之先務。」大王大妃曰:「民情之遑急者,雖爲難愼,依此爲之可也。」
○晝講於熙政堂。
10月21日
[編輯]○辛未,勸講於熙政堂。
○以李相璜爲祔廟都監都提調,金逌根、李止淵、趙寅永、金學淳爲提調。
10月22日
[編輯]○壬申,雨而雷。
○大王大妃減膳,上亦如之,下敎求言。
○勸講於熙政堂。
10月23日
[編輯]○癸酉,勸講於熙政堂。
10月24日
[編輯]○甲戌,勸講於熙政堂。
○大王大妃敎曰:「日前旣有大臣筵奏,而日寒甚緊,輕囚勿爲滯囚,卽速決放事,分付。」
10月25日
[編輯]○乙亥,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10月26日
[編輯]○丙子,勸講於熙政堂。
10月29日
[編輯]○己卯,竄崇陵別檢李晩奎、參奉宋欽俊,以一時空齋也。
十一月
[編輯]11月1日
[編輯]○庚辰,上親行晝茶禮於魂殿。
11月7日
[編輯]○丙戌,大王大妃敎曰:「北路歉形,近年中似爲最甚,冬節及春窮,民情遑急,景狀如目見矣。本道所納蔘布,許令代錢,而其中折半用於賑資。端川當年條貢銀,一體劃給,進上鹿茸,折半停捧,一竝補於賑資。」
11月8日
[編輯]○丁亥,以金正喜爲成均館大司成,韓應浩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11月10日
[編輯]○己丑,上親行朝上食於魂殿。
11月11日
[編輯]○庚寅,上親行朝上食晝茶禮於魂殿。
11月12日
[編輯]○辛卯,上親行朝上食晝茶禮,及夕上食於魂殿。
11月13日
[編輯]○壬辰,上親行祥祭及別茶禮於魂殿。
11月14日
[編輯]○癸巳,上御熙政堂,召見時原任大臣領敦寧時原任閣臣,大王大妃敎曰:「兩朝御眞,當爲奉安而見今璿源殿,未有空室,事當增建矣。第念此非國初所有之事,國祚期以萬年,以無窮之情理,世世增建,則與宗廟,未有異矣。以此時痛冤之情,理雖不忍爲之語,而欲自今番爲始,璿源殿不復增建,此言何如?欲聞卿等之所見矣。奉朝賀南公轍曰:」今日簾帷之前,仰承此敎,斯實出於爲萬世深遠之思矣。慈念之及此卓越,前古逈出尋常。臣等欽歎贊頌之不暇,豈有他議耶?今玆下詢,若書諸史牒,亦必有光矣。「諸大臣齊聲力贊。又敎曰:」卿等所奏歸一。予之初見則兩廟御眞,欲爲奉安於華寧殿矣,更思之,華寧殿則有祭享矣,一殿之內,無以異同。景慕宮、望廟樓,奉安正廟御容矣,兩朝御眞四本一體奉安,又四本,奉安於景祐宮齋室,則先朝平日聖孝,可爲一分仰慰之道,以此爲定則何如?「公轍等,又力贊之。
○山陵守侍陵官魂殿享官以下,宗戚執事施賞有差,享官興完君、是應,廣州留守朴岐壽加資。
11月15日
[編輯]○甲午,上親行別茶禮於魂殿。
11月16日
[編輯]○乙未,召對於熙政堂。
11月17日
[編輯]○丙申,召對於熙政堂。
○給巨濟府渰戶,恤典。
11月18日
[編輯]○丁酉,召對於熙政堂。
11月19日
[編輯]○戊戌,以金炳朝爲吏曹參判。
11月20日
[編輯]○己亥,朝講於熙政堂,講《論語》。
11月21日
[編輯]○庚子,大王大妃敎曰:「大殿《大學》畢講矣,慶幸莫過於此。予心嘉悅,何以形喩乎?前後侍講之大小官僚處施賞,以示喜意。」
○召對於熙政堂。
○以宋啓榦爲司憲府大司憲。
11月22日
[編輯]○辛丑,勸講於熙政堂。
11月23日
[編輯]○壬寅,勸講於熙政堂。
11月24日
[編輯]○癸卯,勸講於熙政堂。
11月25日
[編輯]○甲辰,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左議政洪奭周曰:「臣竊有區區私懇,亦有關於朝家事體者。恩賞之典,在所愼惜,爵秩名器,尤不宜濫。今番宗戚賞典,臣之從子祐喆,猥被陞敍之恩,渠已濫叨,準職例當陞通政之階矣,渠之年紀,今纔爲二十四歲。特賜體諒,快許還收。」大王大妃曰:「所奏固當而且好矣。左相家謹愼謙約之風,嘗所欽歎,而又有此言,實是公私之美事,其爲成美之地。陞敍則特爲還收,賞典則不可已者,自內當下豹皮一令矣。須以此意,傳布於祐喆也。」
11月26日
[編輯]○乙巳,勸講於熙政堂。
11月27日
[編輯]○丙午,勸講於熙政堂。
11月28日
[編輯]○丁未,勸講於熙政堂。
11月29日
[編輯]○戊申,勸講於熙政堂。
11月30日
[編輯]○己酉,勸講於熙政堂。
十二月
[編輯]12月1日
[編輯]○庚戌,上親行別茶禮於魂殿。
○勸講於熙政堂。
○給平海郡燒戶,恤典。
○給薄衣軍及流丐,恤典。
12月2日
[編輯]○辛亥,勸講於熙政堂。
12月3日
[編輯]○壬子,勸講於熙政堂。
12月4日
[編輯]○癸丑,勸講於熙政堂。
12月5日
[編輯]○甲寅,勸講於熙政堂。
12月6日
[編輯]○乙卯,給寧海等邑燒戶,恤典。
12月12日
[編輯]○辛酉,行祈雪祭。
○設推鞫於義禁府,罪人南膺中原情。
12月14日
[編輯]○癸亥,備局啓言:「今年嶠農,未免全歉,當設公賑者,至爲三十四邑鎭之多,民勢切急,可以想見。本道請劃各穀八萬石,與空名帖五百張,竝許準施。」允之。
12月17日
[編輯]○丙寅,差下祔廟都監提調鄭元容。
12月18日
[編輯]○丁卯,上御熙政堂,召見鞫廳諸大臣及禁堂三司諸臣。
12月19日
[編輯]○戊辰,金吾以大逆不道罪人南公彥,軍器寺前路,不待時凌遲處死,啓。
12月21日
[編輯]○庚午,大王大妃敎曰:「設鞫幾日,端緖可謂得乎不得乎?逐日會坐而旋罷,雖謂之好箇消遣法可也,推案旣入,姑罷,傳敎未下而各歸私次者,古法本自如此乎?鞫情嚴秘何如,而各司下隷,充滿於堂上堂下雲,委官以下,苟有一分嚴畏忌憚之心,寧至此境?如許國體,如許紀綱,豈意生坐而見之乎?此意政院知悉。」
12月23日
[編輯]○壬申,鞫南膺中、慶中處死,賞告變人千璣英爲五衛將。膺中族䣊,皆閥閱也,性巧慝,嗜騙人財産,醞逆謀,出沒京外,爲詿誤計,事覺知不免,逃入東萊倭館,投書做窮凶不道說,圖挑兩國釁,館倭不信之,捉給我人。至是鞫之,與慶中承服,公彥其徒伍也,鞫庭亂言,尤窮凶,幷孥戮之。膺中首級,命懸示倭館,仍撰出別書契,傳給館守倭,以示其重約信敦交好之意。
12月24日
[編輯]○癸酉,夜,召見鞫廳諸大臣禁堂於熙政堂,請對也。
12月25日
[編輯]○甲戌,都政。下批以金鏴爲司憲府大司憲,南履懋爲司諫院大司諫。
○大司憲金鏴疏略曰:「臣伏聞日昨鞫坐,一大臣,以賊囚亂招,力主請覈之論,至有求對之擧。雖未知其意之何居,而蓋其囚招凶言,前後叚落,卽是一串,則今之所謂言根,卽前供之凶言也。若曰此招,足以疑似,則何至於多日拖過?若曰此招,都是謊譫,則又何至於深夜求對乎?遽欲盤覈則彥凶鞫庭之肆發,膺賊倭館之誣言,皆可以悉究,如急書告變之例耶?且伏聞前席慈敎,屢加質問,蓋欲得其實而處之也。其在直道無隱之義,固當剖析仰奏,而反作褎如樣子,至以未聞於僚相,禁堂質言仰奏雲,苟如是,則參鞫本意,果是何事,求對初心,終何不言?臣於是,未敢謂大臣此論,無所爲而發也。伏願仰稟東朝,亟降處分。」批曰:「大臣昨日事,豈有他意於此獄?卿言太甚矣。」
12月26日
[編輯]○乙亥,上御熙政堂,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召對於熙政堂。
12月28日
[編輯]○丁丑,三司合啓,請左議政洪奭周,削奪官爵,門外黜送,賜批從之。
12月29日
[編輯]○戊寅,上親行別茶禮於魂殿。
○京兆獻民數,五部及八道都元戶,一百五十五萬九千六百五十一戶,男三百二十七萬二千六百二十六口,女三百二十六萬五千五百八十一口,濟州三邑都元戶,一萬五千七百六十戶,男三萬五千九百五十三口,女三萬九千一百六十七口。
○是歲,嶺南關東北,饑。
〈憲宗經文緯武明仁哲孝大王實錄卷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