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補闕正誤/元年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卽位年 肅宗顯義光倫睿聖英烈章文憲武敬明元孝大王實錄補闕正誤
(乙卯)元年清康熙十四年
二年

春正月

[編輯]

1月6日

[編輯]

○乙丑,行大司成南九萬以宋浚吉門人,陳疏辭職,仍論君德,略曰:

殿下於卽阼之初,聞宋時烈之奔哭入城,卽遣宮官,致慰喜之意。又命製進誌文,敦諭之命,至於七八,終至招徠而後已。當此時,殿下於時烈虛佇之誠、禮遇之隆,可謂至矣。纔過一兩月,聖心忽變,嚴峻之敎、咎責之辭,前後相續,多有臣子所不忍聞者。殿下若本以時烈爲如此之人,則初所以眷待時烈者,何以如彼其勤篤耶?以此,中外之人咸以爲:「殿下不能不撓於膚受浸潤之言,以致前後之頓異。」此雖以小人之腹,妄度天意,執跡而觀,恐不無萬一之近似矣。臣竊念,殿下卽阼以來,嬛嬛一身,獨處齋廬,內雖朝省於兩慈殿,而不如平日之長侍先王;外雖引接備局大臣,而不如平日之日接講官,朝晝晨夕之間,殿下之所與處者可知也。哭踴哀遑之情,旣切於中;萬幾酬酢之繁,又嬰於前,則當其時顧問使令之事,不得不時及於左右稔熟之人,此乃自古聖帝明王,亦或不免者也。夫如是也,則殿下雖嚴加勒束,不少假貸,且於政令之間,獨運神斷,使不敢有一毫之參錯,而俯仰唯諾之間,已足以移殿下之意旨。臣歷觀前代,如此之類,人主初則以爲狎習而易制也,中則以爲親近而可信也,終則至於禍成而不可悔,無不害於身而凶於國,千古滔滔,若出一轍。此,志士、忠臣所以發憤扼腕,痛哭流涕,不顧其身之死生,願一聞之於君上,冀其感悟者也。然於今日,宋時烈之被罪,所關雖大,未必遽至於存亡之判,而如臣所陳於上者,或有一分之彷彿,則億兆臣民,皆不勝其澟然心寒,而國家之事,終不知其稅駕之所矣,豈不危哉?大凡人主接賢士大夫之時少,則不得不近暬御私暱之時多,其流之弊,終至於此。今殿下苟能親近儒士,講論經訓,日接朝臣,咨詢治道,則反復古今之治亂,必有惕然而感於心者;考察政令之得失,必有犂然而當於意者,群枉之門,自不得不杜;衆正之路,自不得不開,而幽陰之進,可期於屛退;內外之言,不至於出入。今日街談巷議之隱痛而長憂者,皆將雲銷氷釋於殿下一回心之間耳。昔朱子於寧宗卽位之初,面陳箚子,有曰:「今陛下卽位未旬日,而進退宰執,移易臺諫,皆出於陛下之獨斷,而大臣不與謀,給舍不及議,正使悉出於陛下之獨斷,而其事悉當於理,亦非爲治之體,以啓將來之弊。況中外傳聞,不無疑惑,皆謂左右或竊其柄,此弊不革,臣恐名謂獨斷,而主威不免於下移,欲以求治,而反不免於致亂。」臣反復斯言,深味其意。雖使臣竭誠盡意,更有所論列,必不如此說之痛迫惻怛,切中今日之病。玆敢引以爲獻焉。

末又論館儒解罰事,上賜批切責。疏槪批旨見上。

肅宗顯義光倫睿聖英烈章文憲武敬明元孝大王實錄補闕正誤卷之二

夏四月

[編輯]

4月10日

[編輯]

○戊戌,京畿進士成虎錫等疏請釋宋時烈,上不納。時烈之以禮論被罪,誠至冤矣。然修初史者,列書當時災異以爲,時烈遠竄之應,則又涉傅會,識者笑之。

4月20日

[編輯]

○戊申,金佑明以洪宇遠曾論尙方織紬之傷儉,疏辭尙方提擧,上賜例批。詳見上。宇遠筵奏,不過陳戒之例語,未知其必有意於侵逼國舅,則佑明之引以固辭已過矣。而修初史者又以爲,宇遠知上內銜,窺間而發,則尤非本情。宇遠雖不足道,而君子平恕之論,亦不當如此也。

4月25日

[編輯]

○癸丑,特陞尹鑴爲右尹。鑴之論禮,固有禍心,平日從遊者,苟能見微知著,絶之於早,則誠爲先見之明。然甲寅以前鑴之罪,只是論禮一事,則論以非大故不絶之義,追念宿契,或不忍遽絶,亦不害爲忠厚。況且尹宣擧之於鑴,顧方以書戒之,戒之而不聽,則又復絶之,而若其眷眷書勉於宋時烈,俾有以恕其詿誤,而寬其罪錮者,亦不過憂世道、慮黨禍之意。此豈彷彿於得志後,附麗同惡之輩?而修初史者必與𣞗、挺昌等,牽連書之,至以愛重爲言,以爲汚衊之計者,其亦可駭矣。

肅宗顯義光倫睿聖英烈章文憲武敬明元孝大王實錄補闕正誤卷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