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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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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李公案
◀上一回 第二十七回 門下生當堂對供 殺人賊自行投案 下一回▶

  卻說張王氏見他女兒回來,沒命的一把將他抱進。剛要回身關門,忽見一個斑斕猛虎對著門向裡撲來。張王氏「呵嗄」一聲,栽倒在地。睜眼一看,原好好的睡在炕上,卻是南柯一夢。不但猛虎是假的,連他女兒回來也不是真的。回想方才所見,卻仍在眼前一般。聽譙樓的鼓正「咚咚」的連打五下,桌上殘燈半明半暗。推開枕頭,回身坐在炕沿,將燈撥亮,拿起旱煙袋抽了幾口煙,想就枕再睡。聽老鸛已嗄嘎的打屋頭頂飛過。看窗紙已是發白,便索性起來,將被褥打疊。走下炕來,將燈移到廚下燒湯洗臉,隨便用點乾糧充饑,將頭髮一挽,包上一塊藍布,換了衣裙,把燈和灶內的火都打滅了,方才出門。

  看天色已是大亮。間壁卜掌櫃業已開門在街前掃地。張王氏把大門反鎖,托卜掌櫃就近照顧,說道:「我姪子要來,叫他禮房找我。」卜掌櫃答應。張王氏便慢慢地走到縣前,已是巳初時分。見三班六房已齊在堂下伺候。張王氏便到禮房暫坐,聽候傳訊。原來禮房經承趙明齊是他丈夫的學生,見師母到來,頗盡心地張羅。

  不多一刻,李公已傳點升堂。先點完了一班卯,方問到這起案件。開首就點原告張王氏,堂下便一疊連聲的傳張王氏聽審。張王氏便上堂,到案前跪下。李公道:「張王氏,你所告的是實情,還是虛言?」張王氏說:「句句實情,沒有半字虛言。」李公道:「你說在西門外遇見許國楨,被毆並搶去首飾是哪一天?你補呈內並沒有敘明。」張王氏沉思了一回,稟道:「我女兒是九月初二不見的。小婦人遇見許國楨是九月二十九那一天。」李公道:「被毆及搶去首飾是真的麼?」王氏道:「小婦人不敢扯謊。」李公道:「他打你的時候,有人看見前來勸解的沒有?」張王氏道:「賣燒餅的教門馬二叔同打索洪大哥都看見的。」李公道:「失的是什麼首飾?」張王氏道:「銀耳挖一枝,銀蓮蓬簪一枝,就這兩件,沒有旁的。」李公提筆在被告許國楨名上一點,值堂就傳下去。

  少頃,原差一同上來稟道:「許國楨到。」李公將驚堂一拍,說道:「你說並沒有看見你師母的面,這在西門外打他搶他首飾的是誰?」許國楨見張王氏對面,不免有點羞慚,這也天良難昧的緣故。明知抵賴不過,只得勉強支吾道:「那一天,童生是遇見師母,因他逼向童生要人,童生無奈,只得用力將他推開,方得脫身,並不敢打。至於首飾,想是匆忙中遺失,童生實在不知。」張王氏道:「你這猴兒崽子,倒會說瞎話。那一天要不是馬二叔,你早把我填了城壕溝了。我的耳挖子、簪子,你拿了去,馬二叔向你懇情,你尚不肯還我,你今兒又推說不知。」許國楨到底年輕,又是虛情,被張王氏一番折證,啞口無言,面紅耳赤。

  李公早已看透情形,便厲聲喝道:「許國楨,你還不從實供來!」

  許國楨早嚇得說不出,只連連磕頭,口稱冤枉。李公道:「想你不受刑決不肯供。」便喝道:「與我重打二十板再問。」左右將許國楨拖翻,撳在地下。許國楨喊道:「小的實供,童生實供。」李公命將他放起。許國楨道:「那日在西門外遇見,因他將童生辱罵,一時氣憤,用手毆打是有的。銀簪子因掉在地下,童生撿搶不還也是有的。」李公道:「這兩件是有的了,你將他女兒藏在哪裡?到底是有的沒有的?」許國楨道:「那日童生送師妹回家,實在李家砦被強人劫去,不敢說謊。」李公道:「既被強人劫去,你怎不奔告你師母家得知?後他遇見你,你反將他毆打,你想這法堂上是你隨意胡說的地方麼?」喝聲「來!」左右齊聲吆喝助威,刑皂趨至案前候示。李公擲下一簽,左右便將許國楨拖下。許國楨殺豬似的叫喚,說道:「大老爺,青天,童生沒有謊言,實是強人搶去,連車都不知去向。」

  李公搖手;命且暫住。問張王氏道:「你女兒回家的車是你僱的?是許國楨僱的?」張王氏道:「車是小婦人請間壁卜掌櫃僱的。」李公道:「你女兒不見之後,你見車夫回來沒有?」張王氏道:「沒見回來。」李公道:「車夫名姓你可知道?」張王氏道:「不知他名叫什麼,知他也姓張,是山東人,販棗兒來的,因消耗了本錢,他家裡又被捻子搶了,回去不得,就在這兒趕腳。先前常來求當家的寫家信,所以小婦人知道。」

  李公聽罷,沉思半晌。便問張王氏道:「許國楨家中有無產業,指什麼過活?」張王氏道:「他家並沒產業,他娘再醮在城裡。他依他舅過日子。」李公問許國楨道:「你舅姓甚名誰,什麼營生?」許國楨道:「我舅舅姓趙,叫趙端林,從前在山東生意,現因捻子攪亂,在家度日,沒有出門。」李公說:「你就在他家住嗎?」答道:「是。」李公向張王氏道:「這事其中尚有曲折,本縣從不肯冤屈平民。你且暫退,候本縣訪實再行復訊。」張王氏叩頭退下。李公命將許國楨還押。

  方要退堂,忽有個遊方和尚在大門喊冤。李公命速將這和尚傳進,問道:「你出家人,有什麼冤枉?」和尚道:「小僧名叫普恩,在徐州報忠寺出家。因朝山過此,昨晚在城外客店借宿,隨身盤川衣服被賊竊去。找店主理論,店主不但不管,反將小僧打罵。求大老爺看佛面救度小僧。」李公道:「你既是雲遊和尚,為甚不向叢林掛單,卻向客店投宿?」和尚道:「小僧一宿便行,所以免得驚動大眾,就在客店借宿。」李公道:「你這話本縣卻不明白。且問你,被竊的是什麼物件?」

  和尚道:「有失單在此。」說罷。雙手呈上。李公接過,舉目觀看,見上寫著:

    失單
  計開 紋銀四十四兩,單夾禪衣五件,制錢八百文,黃布包袱一條,大紅褊衫一件,紫金如意一枝。

  李公看罷說道:「客店什麼字號?店主姓什麼?」和尚道:「店主姓呂,叫呂家車店。」李公道:「你可有戒單路引?」

  和尚道:「有的,幸在貼身收著,沒有被竊。」說著,就在胸前取出奉上。李公接上,打開看畢,便疊起拿在左手,右手將驚堂一拍,喝道:「好賊禿,你自己殺了人,謀了人的財物,膽敢來此呈控被竊!我且問你,南關外的普恩和尚是誰殺死的?你又冒普恩的名姓,敢來本縣嘗試?」畢竟賊膽心虛,那和尚被李公蒙頭這一拍,不覺神色俱變,身子坐下了一半。李公愈覺情真,便命左右將這假和尚拖下,重責五十大板,再行細問。

  假和尚磕頭稟道:「小的情願實供,求免動刑。」

  不知假和尚供出些什麼來,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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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案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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