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蠶雜誌
柞蠶雜誌 作者:增韞 清 1906年 |
影印本:。宣統元年十月,廣東學務公所印刷處代印本,有新增(按)語數則,以小字註釋的方式增錄。 |
柞蠶雜誌
弁言
[編輯]嘗謂聖門論政,曰「因民之利而利之」,蓋所謂因者,因時之所需,因地之所產,因人之所知,如是而已矣。直隸近年舉辦新政,皆須借資民力,元氣未復,亟宜另闢利源。曩在奉天,親見種橡養蠶之利,極力提倡,十餘年來已收成效。本省近山各州縣,亦有此種,惜民不知養蠶,僅作染色燒炭之用,殊屬可惜。因採集種樹養蠶之法,名曰《柞蠶雜誌》,又演為問答,名曰《柞蠶問答》,並道光間貴州按察宋公勸民告示,及養蠶事宜五條,後附此次白話告示,另刊成本發給各州縣。總期人盡通曉,俾知所法,至於未盡事宜,則必須實驗,以漸改良,原不必膠執成見也。前民利用,雖不敢居,然當民窮財盡之時,即土產所固有,而教其所不知,於至聖因利之說,應幾無悖焉耳。
光緒三十二年 月 日,直隸布政使增韞序。
柞
[編輯]〈《詩.小雅》間關車之舝兮篇:「陟彼高岡,析其柞薪。」又,采菽篇:「維柞之枝,其葉蓬蓬。」〉
柞有三種。其葉光澤,尖而長者,名尖柞,枝葉與栗子樹等,所放之蠶,其繭小而堅實。
- 〈(按)浙俗名之曰茅栗樹,亦曰麻栗樹,即橡樹,實即像子。生長最速,現皆伐取作薪。其實除飼豕外,亦無他用。若廣種養蠶,不特化無用為有用,亦為地方開無窮之利源也。〉
一名青棡柳,其葉尾窄頭寬,較尖柞葉大可兩倍,厚薄同,所放之蠶,其繭大而勻。
- 〈(按)青棡俗名鴨腳樹,亦極易生長。〉
一名檞棵,又名檞樹,其葉怒生,較青棡柳葉尚大一倍,色濃厚而質堅硬,所放之蠶,其繭較青棡柳繭尚大一二分,不等色,微赭。
- 〈(按)此葉頗類於桑葉,枝條亦長,浙中隨處皆有,但不多耳。〉
此三種樹木,統名柞木,其葉皆宜養放野蠶。
青棡、檞棵之葉,俗名欂欏葉,附梗最固,大半枯而不脫,至新葉將發,舊葉始落,俗名不落,非是,即春種春落,秋種秋落,亦非是。東省漫山遍野,悉生此樹,落子茁根皆在秋後,固知俗說秋葉不落之誤。
- 〈(按)浙此葉經霜而枯,仍萎附枝上,非經挼取,須待新葉生長始落,故有是名。〉
按,柞樹叢生,木最堅重,然多擁腫拳曲,如樗櫟之屬,千百中無一直者,雖不中他材,而獨宜放蠶。
- 〈(按)浙中茅栗樹頗多,直長有高數丈,周數尺者,但質粗不宜製造,最佳者僅供門材,餘皆充燃料耳,不亦惜哉。〉
放蠶須擇其低者,不惟其葉濃嫩,亦易挪移攀折。其樹如大,須由三四尺高以上截去,使之另發葉最暢茂,用之放蠶,人少仰攀之苦,亦免蟲蟻傷害。
此種樹截去兩三次之後,即須全行伐去,使與地平。其另生者,名曰芽棵,旺更倍昔。春初伐去,秋間即可放蠶,並無耽悞曠廢之虞。
此樹亦有生蟲之時,然容易尋覓,蟲子多在枝梢盤環,若篐剪而焚之,即不為害。
有樹之山,一經放蠶,易至薄瘠,不第蠶糞〈俗名蠶沙。〉性寒之故,蓋一經殺蟲驅鳥,遷移屢經人跡踐踏,根下浮土一遇暴雨沖刷,隨水而下,致有路根葉薄之患。如放三四年後,總宜閒過一兩年,以養地力。
- 〈(按)此為山地言之,平原當無此慮。苟能倍壅相宜之肥料,生產自可倍增也。〉
柞樹落子即生,最易種植。惟其根不固,本亦單弱,當年不過七八寸,次年不過尺,三年不過尺五。然欲使速長,須於春初,以寬薄快鐝貼地伐之,令其精氣無處發洩,則先向下茁根,夏間怒生,當年即長尺餘,如此三年,則一發一叢,皆高三四尺,本年秋間即可放蠶。再過二三年後,枝幹已粗,應擇其直者,只留一本,已足供養蠶之用。
此三種樹,除養蠶之外,尚有四大利。其實房生,名曰橡子,橡子之殼為橡椀,可以染青。南省綢緞,其青色者,雖敝垢而色不落,即用橡椀所染。
其粉可食,《晉.庾袞傳》與邑人入山拾橡。唐杜甫流離回谷,拾橡而食。皆食其粉也,然須用水漂去苦澁,磨成細粉,再用水漂淨,即可食。
- 〈(按)製粉之法:先取橡子去殼水浸,帶水磨碎,以布袋漉之,沈澱灑乾,即可充食,與製藕粉、山芋粉相同。蓋各種草根均可以此法作粉,日本人考定二十餘種,名曰救荒植物,皆我國所棄置以為無用者也。〉
其幹可令生木耳,樹過老即不中放蠶,當樹身粗如人臂,即全行斫伐,俟另長條,方合放蠶之用。至伐下之樹本,鋸作二三尺餘長,以一木矗立地上,其上再橫架一木,然後兩邊挨次斜鋪之,如屋椽式,使其去地甚近。當春夏秋三季,陰雨蒸鬱之時,便生黑木耳,用處甚多。青棡柳於生耳尤宜。如見銀耳,即木氣已盡,便須剔出,陸續可摘三年之木耳,再行以之燒炭,較他種樹木尤為耐火。〈奉天青棡生耳後,即不中燒炭,或亦地氣使然。〉
其皮可熬樹膠,現今泰西各國樹膠,為用尤夥,中國人呼為象皮,其實乃橡樹之皮煎熬而成,當再求製造此種橡皮之法,彷照辦理,以期地無棄利。
近人又有製造橡椀之法,此物染青,為用極廣,無質體笨重,遠運維艱。若將其碾碎,用水煮透,去其渣滓,取其精華,熬煉成膏,用時以水化開,畧加黑礬,即可成色,則運售遠方,可獲厚利。
野蠶
[編輯]〈《後漢.光武紀》野蠶成繭,被於山阜。〉
野蠶之繭,有灰白二種。其白者較上,然最易變幻,不能選擇單放。
秋間選蠶場之最興旺者,每一人即由其處購買繭種四五千枚,以荊筐擔歸,以免動搖。蓋以蠶初變蛹,最為脆嫩,一有微傷出水,其蛹即死。
繭種如經秋雨淋濕,急宜曝乾,此後置不寒不燠處。清明後,即將繭種用細繩穿底成串,或三百或五百,隨人自便,掛置向陽當風處,五六日後,即可出娥。
蠶娥之出,皆在晚六點鐘至八點鐘,以翼之長短,辨蛾之牝牡,須分兩籠置之,以免配對不時,出蠶不齊之病。
野蠶做繭之日不齊,出蛾亦不齊。頂好者二三日即可出竣,次者即五六日不等。每日晚於出竣時,即以牝牡為之配合,由晚八點鐘起至次日早六點鐘止,代為分解,旁晚其卵即已生淨。
公娥一箇,可以配母娥兩度。如有公娥翅翼完全者,仍宜留作次日之用。倘次日母娥出多,如無公娥配合是將母娥一併辜負。
春季天寒,將蠶子生於紙上。秋季天暖,將娥子拴之樹杪。〈按,繭出蛾子生蠶早晚皆由人,便置避風寒冷處,即暫不出,惟不宜太久,恐遲節候致蠶不旺。〉
娥生子之次日,其子由微黃變而淺黑,三四日後即出蠶。其不變淺黑者,即毈矣。〈俗名寡蛋。〉
蠶生之初,先食其殼,以淨盡者為佳。
東省天寒樹發,每晚先將樹枝折插水中,使之生芽。將小蠶用雞翎掃置芽上,蠶即因而食之,俟樹發後,再移置樹上。
秋季用細草繫蠶娥腰間,拴於粗不盈指之樹枝,其蛾即將子繞生枝上,其子既竭,其蛾亦死。
然既拴妥之後,仍須不時查看,恐有飛來野蛾再配,以致母蛾不能生子。
配蛾之時,尤宜加慎,老嫩均不相宜。
春季小蠶初上樹時,最為緊要,此時蠶小體弱,蟲蟻最易啣食,亟宜保護。
野蠶與家蠶等三眠後,即便繡繭,除眠時不動不食外,其餘則畫夜食葉,只不令其困乏飢餒,則收穫可計日而得。
蠶場春宜山背,秋宜向陽及窩風處。秋季蠶初食葉時,即山背亦可。惟繡繭時,非背風不可。蓋以風吹葉動,其繭不易成也。
窩繭之樹,其葉要密,並審其蠶之多少,恐其葉少蠶多,繡同工之繭也。
按,同工繭,蛹多顛倒,不但不能出蛾,亦不易桄絲,販者多剔之,以其絲係兩頭,多纏繞不解。
蠶尾後之足,抱枝甚緊,非猝不及防或猛風暴雨冰雹不能搖落,挪移時須由尾上倒捉之即脫,不然雖斷不脫也。
蠶之受病,皆由勞餓,或樹葉稍遠,就而食之,未免勞乏,多歇而不食。或葉已食盡,不為移樹,其蠶多黃黑而死。〈俗名曰變老虎,以其有黃黑文也。〉
繭種宜二三年一換水土,由此移彼,互相購買,愈換愈盛,至近亦須四五十里。水土不同,蠶始易旺,勿以為歷年繁盛,年久不換,致受覆沒之害。
野蠶畏麝,一經熏襲,輒竟日不食。
鴉鵲之嘴甚利,雖蠶已繡繭,亦能啄而食之,故繡繭後仍須看守。
- 〈(按)浙人每以山蠶露處,恐夏秋多雨於地利不宜,此特未知山蠶性質,未經閱歷故耳。須知山蠶與浙中當畜之桑蠶不同,桑蠶因飼畜日久,已漸易其天然之本性,失其自護之能力,故必須在室,不復能耐風雨之侵。山蠶生長野地,習慣風露,除疾風、猛雨、冰雹等須設法遮護外,尋常風雨均所無慮。且河南南陽等處之蠶,尤必須雨水,若經旬無雨,且須以淨水潑灑之。農工商礦局憲查得嚴州山中多野生柞木,特派員調查詳確,先與山主訂立合同,即赴南陽購買蠶子,雇訂蠶工來浙試辦,收效甚佳,實驗既明,當可一雪羣疑,而推廣自易矣。〉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4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75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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