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第 0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
尊者毘舍佉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九十波逸底迦法
故妄語學處
已說三十事, 捨與墮相應; 九十單墮罪, 隨次今當說。 王舍城人眾, 及以諸苾芻, 借問羅怙羅, 佛今在何處? 此中有世尊, 報言在彼處; 大師由此事, 為說兩伽他。 故作妄語人, 違於一實法; 現世造眾惡, 當來受苦報。 寧吞熱鐵丸, 猛焰極可畏; 不將破戒口, 非法噉人食。 由苾芻妄語, 佛制於學處; 差別有九殊, 乃至於二種。 於無根五法, 波羅市迦等; 戒見軌邪命, 是九種應知。 他勝等五法, 見等三不同; 於斯作異言, 應知妄成八。 戒見軌邪命, 及以見聞疑; 苾芻虛誑時, 斯成有七種。 已說正當說, 不實有三時; 復有見等三, 說妄言有六。 如是一一減, 智者應可思; 說語若他知, 便成二種妄。 何謂五種妄? 他勝等應知; 說上人法時, 名入於他勝。 若於兩種謗, 不實誑前人; 根與無根殊, 名入於眾教。 若在僧伽前, 法說為非法; 由其對眾重, 名入吐羅中。 若褒灑陀時, 問言清淨不; 默然而覆過, 是名入惡作。 作此妄言時, 便成四種別; 所餘諸妄說, 咸入墮中收。 此五種妄說, 其體重輕異; 不相交雜故, 各陳其入言。 於不見等處, 顛倒說見等; 故心說他解, 墮落罪便傷。
毀呰語學處
雖毀呰傍生, 喚為禿角等; 懷羞情不忍, 何況毀於人! 由斯世尊說, 常饒益眾生; 苾芻毀滅言, 便招於墮罪。 苾芻毀呰意, 問婆羅門種; 汝梵志出家, 此便生惡作。 若問剎帝利, 戲心得惡作; 薜舍戍達羅, 若問成根本。 毛木匠織師, 客縫竹作等; 如斯諸種類, 問時便得墮。 汝梵志工巧, 清淨應須學; 沙門汝何用? 即招惡作罪。 汝是剎帝利, 牟矟弓射等; 此事應可為, 說時便惡作。 如是戍達羅, 薜舍所作業; 織竹等雜作, 便獲根本罪。 汝自業應作, 乞索教讀等; 若作如斯語, 同前得惡作。 跛瞎癵躄行, 侏儒及聾瘂; 毀他如是說, 墮落火便燒。 汝疥癩癰疽, 癢瘙痔嘔逆; 作如是等語, 此人便得墮。 汝罪不清淨, 有疑悔惡作; 汝有忿恨惱, 得罪亦同前。 苾芻毀呰意, 惡說罵詈等; 與鄙語相應, 墮罪便相害。 如是族工巧, 作業形容病; 罪及煩惱言, 咸名毀滅語。 意欲簡前人, 是何者佛護? 答言剎帝利, 如是等無愆。
離間語學處
苾芻離間語, 欲使他分坼; 由為觸惱心, 定招於墮罪。 汝剃髮賤人, 問言誰語汝? 報雲某甲道, 此招於惡作。 於前學處中, 說族工巧等; 應知罪相似, 智者不應為。
發舉殄諍羯磨學處
和合眾作法, 同心許其事; 若更毀破者, 墮罪遂便傷。 大眾共一心, 如法如軌則; 斷除四種諍, 評論等應知。 同心共秉法, 於事無猶豫; 若雲不善時, 得破羯磨罪。 未作作了想, 或疑而毀破; 斯便得惡作, 異此便無咎。 若作此斷事, 作餘斷事想; 應知了未了, 得罪並同前。 主人秉羯磨, 持欲及見等; 並客來苾芻, 是謂五差別。 若識初中後, 是名為主人; 此中作法人, 謂秉羯磨者。 為他將欲者, 此名持欲人; 現前居眾中, 是名為見等。 我愛如是見, 作如此平章; 不識初中後, 應知此名客。 初三若毀破, 俱得於墮罪; 後二若毀時, 並皆招惡作。
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學處
為女說法時, 唯齊五六語; 除有智男子, 過時得本愆。 一切色無常, 受想行亦爾; 及識為五語, 明慧者應知。 眼耳鼻及舌, 身意並無常; 此名為六語, 智者應當識。 欲說於五句, 故心言第六; 或可擬說六, 故七咸同罪。 若口吃無過, 及以語怱怱; 智女更問時, 為說便非犯。
與未近圓人同句讀誦學處
與未近圓者, 同句而誦法, 隨說即招愆, 同誦開無過。
向未近圓人說他麁罪學處
知他犯麁惡, 告未具得罪; 大眾與法者, 說時無有過。 何者名麁罪? 謂波羅市迦、 僧伽伐屍沙, 非餘事應識。
實得上人法向未近圓人說學處
前人未近圓, 苾芻向彼說, 實得上人法, 得波逸底迦。 若是五種蓋, 凡人法共知; 非此名上人、 靜慮等境界。
謗迴眾利物學處
說他與眾物, 迴將入別人; 若作妄言時, 便遭墮罪割。
輕呵戒學處
半月半月說, 戒經長淨時; 若其輕慢言, 定得於本罪。 何須戒經內, 說此小隨小, 令人惱悔生? 是名輕慢戒。 厭疑生惱觸, 憂熱遍燒煎; 能令起悔心, 隨說皆招罪。 但是律教中, 所有諸小戒; 苾芻輕慢說, 亦皆成本愆。
壞生種學處
所有種子類, 及以有情村; 根莖節開子, 自他損皆犯。 若從根得生, 此說名根種; 謂是香附子, 薑芋等應知。 莖種從莖出, 插地即便生; 謂菩提石榴, 柳等咸應識。 節種截取節, 入地能生長; 蘆荻蔗竹等, 由斯故得名。 裂種杏麻豆, 子謂穀麥等; 有釋異種子, 牛糞等生蓮。 羊毛生細稊, 是一師別釋; 有情蟲蟻等, 總攝諸生命。 村者謂樹等, 有情之所依; 想疑而損之, 皆招於墮罪。 如是種果等, 稱境定招愆; 別種別想疑, 應知亦得罪。 苾芻持五種, 安在臼中舂; 若種損壞時, 五罪一時得。 若不損壞者, 但招五惡作; 置火及投湯, 同前皆本罪。 若作故損意, 青草處遊行; 有壞時便墮, 不傷招惡作。 若於青草處, 曳物而傷損; 或湯粥汁等, 澆瀉亦同愆。 若以一方便, 斬斷於一樹; 便招一惡作, 一波逸底迦。 若以二方便, 斬斷一樹等; 便得兩惡作, 一墮罪應知。 隨方便多少, 得爾許惡作; 隨其事差別, 悉皆招本罪。 葉果未開花, 諸藕諸根等; 蓮梢及蘋藻, 隨壞墮相中。 皴皮及黃葉, 蓮花等已開; 若斷惡作罪, 佛言輕重異。 若須淨齒木, 及皮葉花根; 取時為淨言, 不應雲斬折。 水藻及浮萍, 地雞並鹹鹵; 青苔白醭葛, 牽挽不應為。 何者是淨言? 雲汝應知是; 解是與淨等, 淨了皆無過。 作淨二五殊, 火刀蔫鳥甲; 墮破並拔出, 捩斷擘不中。 營造伐樹時, 應從樹神乞; 以諸花果食, 設祭可隨時。 應為誦正法, 謂三啟等經; 宜應具告知, 十善十惡報。 行善招樂果, 異斯生惡趣; 顯其功德施, 復說慳貪罪。 歡喜等園中, 天女恆遊戲; 長時極樂果, 唯有施能招。 鎮懷飢渴火, 不聞漿水名; 輪迴諸趣中, 受苦無窮盡。 無始來串習, 數為煩惱逼; 自他無利益, 並由慳所纏。 七日不改變, 復無流血等; 大樹宜應截, 有異不應傷。
嫌毀輕賤學處
苾芻作嫌言, 及為麁罵語; 所得輕重罪, 略言其大綱。 大眾作白二, 差遣分飯粥; 分房行餅果, 分餘雜物人。 羯恥那器具, 藏守支伐羅; 及以分衣人, 並守雨衣者。 毘訶羅波羅, 斯人所遣使; 行器持竿水, 及以驅烏人。 若遣分臥具, 行餅並行利; 眾差如是人, 嫌時皆本罪。 如斯十二類, 嫌罵者招本; 餘使得輕愆, 善可觀其事。
違惱言教學處
違教得本罪, 教謂他問時; 惱謂說異言, 不陳決定語。 他問如是言, 欲惱便餘答; 除獵人來問, 恐彼害前生。 我視虛空爪, 實理有情無; 此人方便言, 報彼非成咎。 如其他問時, 惱意默然住; 由斯墮惡趣, 苦逼痛方言。
不舉敷具學處
若於露地中, 安僧床座等; 除有人囑授, 捨去罪隨行。 若離於本居, 欲行向界外; 未離床等分, 便招惡作愆。 若棄出行時, 雨霑得惡作; 如有水濕澈, 斯便得墮罪。 說有三種壞, 謂蟲風及雨: 表裏俱損時, 此說為蟲壞; 被風吹反襵, 是名為風壞; 雨濕第二重, 名雨壞應識。 若在於房中, 被蟲等損壞; 招惡作等罪, 准說並同前。 初不思而去, 塗中忽爾憶; 自忖由癡等, 當須苦責心。 若遇餘苾芻, 見已應相就; 為護臥具故, 慇懃好囑看。 若彼為領知, 到處不藏舉; 波逸底迦箭, 便中不憶人。 俗人來請食, 借座當須與; 求寂等將去, 苾芻不自持。 俗侶詣伽藍, 設食供僧眾; 應與其座席, 宜差守護人。 若是看病人, 病老朽破戒, 又復未圓具, 斯皆勿囑觀。 二人同一座, 小者應收舉; 若彼夏相似, 後起者應持。 若聽法等時, 上座年衰老; 舉安僧座席, 小者應代為。 佛制諸苾芻, 於尊老給侍; 當為依止事, 利益兩俱兼。 若有難事至, 牆根及樹根; 著座不招愆, 無緣勿斷食。 行時支伐羅, 所有其勢分; 必無看守者, 臥具准應知。 讀誦正法時, 應可昇高座; 居處令安隱, 敬重大師言。 應可為高座, 四足安師子; 高下任時宜, 正方應好作。 傍邊安蹋道, 前為承足花; 踞坐誦尊言, 讀時前置案。 背後安花障, 兩畔任懸繒; 上蓋准時宜, 置在長廊下。 簷下長懸索, 用擬掛花鬘; 好心來聽經, 當前列行坐。 俗家敷寶座, 欲坐者隨聽; 攝念可應居, 諸行無常想。 當如是作意, 此是施主物; 雖是寶莊嚴, 坐時無有過。 在藥叉龍宮、 天堂皆許坐; 令彼福增長, 此教是牟尼。
不舉草敷具學處
若其於寺中, 用眾草敷具; 去時無難事, 自舉囑人看。 此亦同前說, 與褥席不殊; 同彼罪應知, 護戒者當識。 舍中不除去, 或棄主人遮; 敷在毘訶羅, 不除招惡作。 習定者經行, 敷長十二肘; 勤修念誦者, 亦十二應知。 地鞕用草敷, 不置便生病; 防難為間隔, 無斯致惱緣。
牽他出僧房學處
若瞋他苾芻, 從住處牽出; 其人得墮罪, 仍除有難緣。 設不自手牽, 令他苾芻挽; 二人俱得罪, 謂波逸底迦。 若令求寂等, 牽苾芻出寺; 苾芻招本罪, 求寂得輕愆。
強惱觸他學處
若以好惡食, 或冷或熱等; 故惱他苾芻, 令食招根本。 若食堂煖舍, 浴室近門傍; 及閤道簷前, 此分皆不合。 於座及臥具, 他未有心移; 先住苾芻來, 無令後人去。
故放身坐臥脫腳床學處
若在上房住, 不坐脫腳床; 以版承床足, 坐時無有過。 所言腳脫者, 於孔中抽出; 謂在故房上, 多時朽爛棚。 若無承足物, 或可仰安床; 不畏損他人, 量時應受用。 或時以鐵釘, 釘腳不令脫; 任情安逆榍, 或用草繩纏。
用蟲水學處
水中有生命, 將澆地樹等; 自作若使人, 悉皆招墮罪。 蟲水有想疑, 斯還得本罪; 無蟲蟲想疑, 便招惡作過。 從他借罐綆, 他與用無傷; 澄濾好觀瞻, 濁時安黑果。 若水有濁塵, 臨之不鑒面; 此可慇懃濾, 清淨方無咎。 若井泉知淨, 法瓶等緻密; 眾及於別人, 五水隨情用。 濾羅有五種, 謂澡罐君持, 法瓶並水羅, 及以衣角疊。 澄心當好視, 蟲若小毛端, 並須依教看, 無勞數觀察。 齊幾當觀水, 如轉六牛車; 竹載摩揭陀, 是名觀分齊。 若其於水器, 起心疑有蟲; 宜應更善觀, 無疑方可用。 乃至俱盧舍, 或時一驛路; 彼處決知有, 無羅亦可行。 若即許還來, 半驛去無咎; 商旅有相識, 傳羅隨意去。 順流河岸行, 一一俱盧舍, 善觀應可飲, 異此即不應。 泝流隨取處, 觀濾並如常; 陂池水不流, 觀於一尋內。 井等取水處, 說佛語伽陀; 隨處有天神, 應從彼求乞。 將君持向口, 飲水佛不聽; 葉等必其無, 屏處非遮限。 宜應將絹布, 葉繫君持口, 及以蓋瓶瓨, 異斯招惡作。 瓨等有垢膩, 用意淨洗治; 隨時可曝乾, 為欲令清淨。 俗人所作事, 求寂不應為; 求寂之所為, 苾芻有不合。 苾芻望於尼, 事有犯非犯; 皆須善觀察, 准教可應行。 於池井等中, 見有餅菜等; 澄濾隨情飲, 應知此名淨。 俗人施水處, 准法好須觀; 雖在非時中, 隨情應飲用。 牧牛人等處, 苾芻少乏水; 酪漿及乳等, 洗足亦隨情。 盛酒大小行, 此器宜應棄; 若盛油等物, 火炙水梳治。 或令魚鼈舐, 垢膩盡皆無; 置水此器中, 非時用成淨。 女人求水時, 苾芻應可授; 不宜相續注, 勿生癡染心。◎
◎造大寺過限學處
造大毘訶羅, 起基安水竇; 著戶扉及扂, 並可置明窓。 若欲起牆壁, 應和草作泥; 壘至橫扂邊, 二三重勿過。 若於上更著, 即招於墮罪; 甎石及木成, 雖多無有犯。
眾不差教授苾芻尼學處
具戒有聞持, 年至二十夏; 言詞善圓滿, 不曾身污尼; 善說八他勝, 八敬能開演; 具七可應差, 異此便不合。 善解蘇呾羅, 毘奈耶母論; 此合教授尼, 除諍能調伏。 除此更有餘, 第二略教授; 大眾若有教, 上座可傳言。 尼眾清淨不? 又復和合不? 此中無苾芻, 於尼行教授; 姊妹牟尼教, 常須不放逸; 無令戒損失, 此是三塗因。 由尊二十夏, 能調所化生; 於律教善明, 王苾芻應識。
教授至日沒學處
被差行教授, 雖可具尸羅; 及明須早歸, 無容侵日沒。 日沒作沒想, 或可生猶豫; 仍為教授事, 得墮罪無疑。 未沒作沒想, 未沒起疑心; 被惡作箭中, 當受於大苦。 若尼門不掩, 或可門相近; 或為多教授, 日沒並無傷。 尼可作供養, 應隨自己能; 尊人當受食, 令其福增長。
謗他為飲食故教授學處
若以嫌嫉意, 輕毀教授人; 由生不善心, 當遭獄火焰。 彼有貪染心, 教尼求飲食; 見實而說者, 此誠無有過。
與非親尼衣學處
若是非親尼, 不合與衣服; 由彼心貪覓, 來處不籌量。
與非親尼作衣學處
於非親尼處, 不應為作衣; 由作惡形儀, 令俗生譏醜。
與尼同道行學處
苾芻向餘處, 共尼同伴行; 賊等多怖時, 共行無有過。 若病無人持, 不應棄於路; 苾芻苾芻女, 展轉互相舁。 尼自將路糧, 苾芻得為淨; 苾芻持尼淨, 此並勿生疑。
與苾芻尼同乘一船學處
苾芻若與尼, 乘船或上下, 於斯便不許, 直渡者無愆。
獨與女人屏處坐學處
緣彼鄔陀夷, 共女屏處坐; 因招眾譏謗, 聖制不應然。
獨與尼屏處坐學處
又與笈多尼, 獨在屏處坐; 據緣但道一, 餘三並墮愆。
知苾芻尼讚歎得食學處
苾芻知彼尼, 讚歎故得食; 除其先有意, 食便招墮罪。 讚歎有二種, 具戒及多聞: 具戒從預流, 乃至阿羅漢; 多聞蘇呾羅, 毘奈耶母論; 實有如斯德, 讚食許無愆。 若實無有德, 為利受尼讚; 知而噉食者, 即招其本罪。
展轉食學處
苾芻無疹病, 非衣作行時; 足已更生貪, 食時便得罪。 一食不能安, 此說名為病; 但獲衣方肘, 是謂施衣時。 僧房制底處, 其地如小席; 掃拭及灑塗, 此名為作務。 若半瑜繕那, 苾芻去還返; 斯名道行事, 更食者無罪。 若得有衣請, 更受無衣者; 受後招惡作, 食時便獲本。 先得無衣請, 後有支伐羅; 兩處縱俱飡, 此食非遮限。 前得有衣請, 後請亦有衣; 兩處食隨情, 此皆無有過。 若棄無衣處, 行就有衣家; 開難緣及衣, 非餘事應識。 若知於俗舍, 普請盡僧伽; 授事及餘人, 至時鳴健稚。 苾芻於自黨, 若客新來至; 請處應教示, 默去不應為。
施一食過受學處
外道所居處, 苾芻在彼停; 無病一日飡, 異斯便不合。 無病別日住, 便得惡作罪; 如更受他食, 咽便招本愆。 施主意平等, 或是親族處: 假令多日食, 斯非是愆咎。
過三鉢受食學處
施主非隨意, 若得飯麨等; 二三持滿鉢, 若過招本罪。 大鉢若取三, 二大及中一; 兩大兼一小, 二中並一大; 二中兼一小, 滿鉢取持歸; 斯皆得本愆, 三小咸無過。 親族歡懷與, 受多無有過; 受已應持去, 平分與苾芻。
足食學處
苾芻足食竟, 不合更重食; 不作於餘法, 咽咽罪隨生。 五種珂但尼, 斯非是足限; 正食若足已, 此亦不應飡。 五種蒱膳尼, 米飯麥豆飯, 麨肉及諸餅, 是正食應知。 根莖葉花果, 名五珂但尼; 此據嚼齧義, 五正通含噉。 知是蒱膳尼, 有授者相近; 已作遮止法, 從座捨威儀。 於如是五處, 名足食苾芻; 此中隨一無, 則不名為足。 足罷竟去休, 此說名遮足; 若道且言者, 聖說許無愆。 若作餘食法, 非側非背後; 不安在懷中, 非空非置地。 兩手極淨洗, 然後方受食; 食了不離座, 是未足應知。 執食可蹲踞, 對苾芻應告: 我作餘食法, 仁當憶念知。 彼人當取食, 若二若三口; 語言持取去, 隨意可應飡。 若彼雖足食, 然未離於座; 應就彼人前, 作法皆如上。 彼人不合食, 應告食人言: 將去任情飡, 名第二餘法。 若得非正食, 謂是乳酪類、 薄粥薄麨等, 並非成足食。 若竪匙不住, 此名為薄粥; 指鉤不見跡, 謂薄麨應知。 若作足食想, 及以生猶豫; 食便招本罪, 便開地獄門。 若食雖未足, 而為足食心; 及起疑意時, 皆招惡作罪。
勸足食學處
知他足食竟, 不為餘食法; 內懷於惡心, 勸食便生罪。 知足食想疑, 慇懃勸彼足; 欲令他犯過, 當來苦自傷。 不應以雙足, 蹈於食葉上; 病者便非過, 無病起譏嫌。 苾芻若無病, 連鞋不應食; 病應抽出足, 蹋鞋上非愆。 授食在背側, 或遠或隔障; 及不仰手時, 斯皆不成受。 授者立相近, 當前無障隔; 皆須仰手受, 極可用心請。 指食令安鉢, 如其墮葉盤; 此即名為受, 無疑應可食。 微塵有多種, 花果飲食衣; 有觸與無觸, 淨與不淨別。 土塵事多種, 有淨及不淨; 覩色不分明, 此則無勞受。 塵相若分明, 不受不應食; 食污衣須洗, 不洗便生過。 若行鹽等竟, 雖小不應起; 及時應可坐, 准次勿相排。 年卑居老上, 知想或生疑; 突色訖里多, 日日恆增長。 持食與他人, 便作希望意; 彼人重授與, 不淨不應食。 決捨絕希望, 後從他獲得; 此名清淨食, 受時無有過。 勿語益送人, 與我如是食; 隨行得應噉, 病人非在遮。 苾芻若食了, 可留一大抄; 普施於眾生, 不應為簡別。 若客至將行, 撿挍人並病; 及以看病者, 隨情在前食。 因籠拏開粥, 僧眾並隨聽; 由斯影勝王, 施地佛聽受。 因論於食法, 及與藥相應; 淨地等要門, 隨事皆須識。 飯餅及肉魚, 豆飯並麨等; 斯謂為時藥, 養命噉恆須。 蒱萄及芭蕉, 醋果並蘡薁; 棗等烏曇跋, 並曰非時漿。 俗人及求寂, 熟柔當淨濾; 酪漿蔗醋漿, 斯等非時飲。 說有七日藥, 酥油蜜諸糖, 石蜜及沙糖, 許服皆無過。 又有盡壽藥, 謂是根莖等; 如法應守持, 無限常聽服。 根雞舌薑等, 莖謂不死條; 黃薑等可知, 並諸香雜水。 七葉苦爪苗, 果謂胡椒等; 及以三果類, 准病服皆聽。 紫礦及阿魏, 黃蠟諸樹汁; 油麻灰等五, 復有五種鹽。 菴末羅苦木, 七葉尸利沙; 如斯樹等皮, 皆名盡壽藥。 如是諸藥類, 不擬將充食; 但欲排飢渴, 希心趣涅槃。 蒱萄及石榴, 菴婆芭蕉等; 根謂蓮藕類, 是時攝應知。 如斯時藥等, 展轉更相雜; 各從前藥勢, 服用者無傷。 熊羆及龜鼈, 並江豬等脂; 並隨身治病, 非時咸可服。 醫言食生肉, 人蛇象不聽; 魚肉若持來, 問淨當隨食。 門前制底舍, 空露地水堂; 簷下及房中, 並不應煮食。 作淨有五種, 生心等軌則; 若為作食廚, 眾僧共立淨。 住處絣繩墨, 草創立基時, 解法營作人, 興心應作法: 我今於此處, 立作眾淨廚; 三心念口言, 謂是生心淨。 造寺半已了, 知事對僧前; 我今普告知, 應如是三說。 此處我守持, 將為淨食處; 作如是告白, 名為共印持。 若人造寺宇, 房門料亂開; 室相不齊行, 此名牛臥淨。 若有僧住處, 苾芻久棄捨; 後至過便無, 斯名廢故淨。 若僧秉白二, 羯磨眾詳許; 知法並同心, 名為作法淨。 如是五淨廚, 苾芻不作法; 停食及煮食, 悉皆成不淨。 為淨二五殊, 刀火蔫鳥甲; 墮拔截擘壞, 作法者無愆。 火壞五咸淨, 餘損子皆成; 傷皮有不成, 於中驗生性。 當於上座所, 行食者應言: 三鉢羅法哆, 是名行食法。 上座當告言: 應平等行與; 須正意而食, 了說願伽他。 正說福頌時, 苾芻不應食; 若不聞聲者, 食時無有過。 正說伽他時, 聞時應諦聽; 頌了隨情食, 更說非遮限。 有能者應說, 眾首或餘人; 演法應時機, 當隨施主望。 凡是說法人, 應須與伴助; 由非獨一己, 令法有光輝。 為眾誦經時, 夜無燈不許; 護蟲為百目, 或復作籠遮。 所食魚肉等, 與俗勝人同; 他持施鉢中, 應食全無罪。 他為作肉食, 若有見聞疑; 此則不應飡, 為愍眾生故。 得虎狼等殘, 若有聞疑見; 由彼心不捨, 此皆不合飡。 不許無悲心, 耽味害他命; 准法依三淨, 食肉許無愆。 蒜蔥等諸藥, 為病在隨聽; 欲令身命存, 斯名善法器。 病者食蒜時, 當護其臭氣; 選處應將息, 隱密可應為。 為病服食了, 可洗身令淨; 臭氣皆除滅, 方入本房中。 若服蒜蔥韮, 為令身淨故; 停七三二夜, 如次可應知。 巡家行乞食, 料亂有多門; 應將飯等記, 無令路差失。 乞食秉鳴錫, 欲使施人知; 及怖於犬牛, 不許行撾打。 苾芻於俗舍, 若食餅果根; 勿嚼作大聲, 或時將汁飲。 自非有要事, 不應相觸食; 食時須用心, 勿濺傍邊者。 儉時若得食, 施主歡隨施; 亦可多將去, 分張與苾芻。 若上座受請, 食半與餘人; 為濟儉年時, 活諸同梵行。 欲令壽命久, 餘人得應食; 若在牟尼教, 一日實難逢。 若於鉢縫中, 見有餘殘食; 應以物擿去, 三洗用無愆。 食罷口應淨, 用齒木土等; 淨水漱三度, 若過亦隨情。 苾芻得食已, 疑有餘人觸; 應覓未具人, 重受隨情食。 有事須行去, 無人持路糧; 自攜為換想, 噉時無有過。 若無人可換, 一日不應飡; 他日噉虎拳, 不合過斯食。 三日兩虎拳, 已後當隨意; 自作宜應食, 希望性命全。 須根地可掘, 欲果樹宜昇; 苾芻應自取, 除飢得延命。 斯等是遮戒, 為難暫開聽; 若是性罪者, 命斷不應作。 親識遠方來, 屏處應同食; 室羅末尼羅, 同飡開怖處。 受已莫放器, 左手急堅持; 齊手可應飡, 食時須用意。 如其不蓋覆, 置食被烏殘; 近[此/束]處應除, 餘者隨情食。 僧祇若別人, 酥油沙糖等; 如其誤觸者, 不應便即棄。 若是四方僧, 或復別人食; 知淨宜應受, 異此即不應。 食雜沙糖等, 水洗宜應食; 雖在非時中, 此無不淨過。 糖與麨相和, 應將淨水投; 苾芻須淨濾, 非時飲水聽。 苾芻自為己, 於沙糖守持; 隨開於五人, 相知更互食。 病斷食少食, 熱悶及塗中; 於此五人聽, 餘者皆不合。 勝果卒難逢, 及上飲食等; 苾芻雖足食, 不加法亦飡。 若乞食苾芻, 巡家乞得食; 有人請入舍, 隨言使福增。 舍中食餘飯, 施主遣將歸; 縱觸還應食, 儉歲聽非過。 寺三時設食, 祭彼護寺神; 時非時藥叉, 住彼須應食。 訶利底母兒, 佛遣多祭食; 為護於住處, 令教法光輝。
別眾食學處
不飡別眾食, 唯除病等緣; 僧中取少多, 或此送無犯。 乃至一匕鹽, 或一握草葉; 送向於餘處, 亦得表情和。 有人不盡情, 四人名別眾; 病作道行時, 事如前已說。 若是乘船去, 至半踰膳那; 或可覆還來, 食皆無有過。 若眾多施主, 別別供苾芻; 隨彼施主心, 此謂時差別。 諸外道沙門, 彼若施僧食; 悲心應為受, 由彼不信故。 界中別眾食, 有苾芻想疑; 得罪若三人, 食便無有過。 有別定屬利, 食時與眾乖; 此順施主心, 縱食非成犯。
非時食學處
從過中已後, 至明相未出; 苾芻不應食, 若食罪侵身。 有病在非時, 醫人令遣食; 當於隱密處, 無令俗見譏。
食曾觸食學處
苾芻觸食等, 此則不應飡; 食前食後殊, 說觸有兩別。 若在食前受, 食後噉便愆; 若食後受持, 夜分過不合。 若手有雜膩, 謂除眾難緣; 不觸於鑰匙, 及以觸衣鉢。
不受食學處
飲食若不受, 怖罪者不飡; 食咽罪便傷, 除水及齒木。 葉及淨齒木, 有汁還須受; 若是生種者, 仍須將火淨。 苾芻行乞飯, 有餘仍未熟; 宜應自煮食, 受取取應飡。 得魚肉果等, 先煮已色變; 牛乳等三沸, 更自煮非愆。 他人來設食, 有事便棄去; 應為北洲想, 觀時自取食。 以藥灌鼻時, 若咽當須受; 若能不咽者, 不受亦無傷。 食有蠅蟻等, 附近不成觸; 觸處除應食, 鼠鳥受應知。 若手與手受, 或物與手請; 或手與物請, 或物與物受。 若入厭賤國, 遠置亦成受; 更有餘成受, 謂象馬獼猴。
索美食學處
苾芻身無病, 為己不應乞; 生酥並乳酪, 諸肉及以魚。 為病故乞求, 縱食而非犯; 無病乞惡作, 若食罪便中。 俗舍巡行乞, 執鉢默然住; 他問何所須? 欲者隨情說。
受用蟲水學處
若知水有蟲, 受用全不合; 謂外內二種, 洗浴飲應知。 有蟲無蟲水, 此並如前說; 羅漉須依法, 由是性罪故。
有食家強坐學處
苾芻在食家, 不應屏處坐; 令他生惱意, 仍除難怖緣。
有食家強立學處
若女人丈夫, 欲貪相樂著; 說此名為食, 屏立亦招愆。◎
◎與無衣外道男女食學處
苾芻若自手, 不與外道食; 擘破與隨聽, 欲令除惡見。 彼槃器在地, 悲心應授與; 為生哀愍想, 不得現虔恭。
觀軍學處
若觀軍鬪戰, 苾芻皆不許; 必有緣須住, 此則在隨開。
軍中過二宿學處
有緣須往時, 齊兩夜應宿; 如其更過宿, 除難便成犯。
動亂兵軍學處
軍旅象馬眾, 旗王及兵力; 國主及大臣, 見時便得罪。 軍旅謂整裝, 兵力謂驍勇; 若立標旗處, 於此號旗王。 人主大臣請, 有障難及怖; 假使住多時, 斯亦非成犯。
打苾芻學處
不以瞋恚意, 故打他苾芻; 違本要期心, 不遵於聖教。 假令將一指, 若打即招愆; 況復手足拳, 杖木等相害。 若將掃帚打, 隨有幾多莖; 觸彼苾芻身, 還招爾許罪。 如是把豆等, 隨打罪應知; 若不墮彼身, 准數皆惡作。 若為彼椎噎, 或時因誦呪; 苾芻將物打, 斯等並無愆。
以手擬苾芻學處
若於苾芻處, 努手相擬時; 即便招墮罪, 還如打中說。
覆藏他麁罪學處
知他有麁罪, 元不許覆藏; 若有怖畏時, 縱覆皆無犯。 從波羅市迦, 乃至眾教罪, 及此重方便, 覆至曉招愆。
共至俗家不與食學處
不作嫌恨心, 故令他斷食; 彼人無有病, 必得罪相中。
觸火學處
若不是開緣, 然火皆不許; 及滅火觸火, 有難便非過。 皮毛爪洟唾, 擲著火中燒; 熟炭不守持, 觸皆招惡作。
與欲已更遮學處
僧伽有事時, 苾芻先與欲; 後時便不許, 墮罪必侵身。
與未近圓人同室宿過二夜學處
未進近圓人, 與之同室宿; 此唯齊二夜, 第三便墮罪。 說有四種室: 一是總覆障、 二總覆多障、 三多覆總障、 四多覆多障。 於此四室中, 苾芻睡臥時, 獲罪隨輕重。 如是四種舍, 至三明相出; 於中罪輕重, 護戒者應知。 有三種明相, 謂青黃及赤; 青光纔現時, 即得根本罪。 若在高閣處, 言聲不了知; 及餘諸屋中, 共宿成無過。 不應於一床, 二人等同臥; 於褥權開許, 衣等隔中間。 燃明室中臥, 有病在隨聽; 及以瞻病人, 餘人皆不許。 無病晝日睡, 嬾墮者便遮; 禪誦若勤修, 片時隨意臥。 闇中禮尊者, 不應首至地; 當以虔敬心, 發言稱呼睇。 共求寂道行, 同眠應警覺; 若困不能者, 起坐隨情睡。 求寂一切時, 慇懃當守護; 猶若輪王子, 斯為佛樹芽。
不捨惡見違諫學處
苾芻作邪行, 說欲非障法; 此能為障礙, 由癡無所知。 乃至於三諫, 若其見不捨; 此是罪中極, 宜應速驅擯。
隨捨置人學處
知此惡見人, 未為隨順法; 及不捨惡見, 皆不應共住。 不共作讀誦, 亦不為親友; 共受法食者, 得波逸底迦。 為斷彼惡見, 或親或病人; 讀誦在隨意, 受用便不許。
攝受惡見求寂學處
若是未圓人, 將求圓寂處; 愚癡說欲法, 非障道應驅。 苾芻離惡黨, 益物以為心; 共斯無智人, 宿便招墮罪。
著不壞色衣學處
苾芻得新衣, 當須為壞色; 新衣謂是白, 染壞色有三: 青謂污色青, 泥者謂赤石; 樹皮花葉等, 染色號袈裟。
捉寶學處。
乍可觸瞋蛇, 醦毒難治療; 不觸於珍寶, 及以寶莊嚴。 末尼真珠等, 珊瑚寶裝具; 刀矟諸戰仗, 鼓等皆不觸。 寶物真珠等, 觸穿皆得墮; 若其觸未穿, 此便成越法。 鼓樂絲竹等, 刀仗弓箭類; 若成及未成, 觸皆招惡作。 若觸彈毛弓, 亦得惡作罪; 何況刀矟等, 擎持罪不傷。 像等有舍利, 觸時得本罪; 若無身骨者, 觸時便惡作。 歌舞吟詠類, 觀聽皆不許; 談話並相撲, 斯非寂止緣。 自為歌舞樂, 旋遊於制底; 由不護根門, 步步皆招罪。 由斯亂心故, 不許貪聲色; 唯求脫三有, 終希趣涅槃。 寺內見遺財, 所謂金銀等; 應將草等覆, 護防經八日。 若有主來求, 記驗同應與; 若無貯僧庫, 藏舉勿令虧。 後主來求索, 化彼少智人; 半價或全酬, 更增便不許。
非時浴學處
若非是開緣, 半月內洗浴; 病道行作業, 及以風雨時。 若不洗不安, 是病當開限; 道行及作事, 斯並如前說。 驚飈動衣角, 說此謂風時; 雨滴水霑身, 是雨宜應識; 如其風雨雜, 說此謂相兼; 齊兩月半來, 是名為熱節。 始從脫衣服, 至水未霑臍; 洗浴得輕愆, 過臍招墮落。 渡河非是犯, 悶絕水澆身; 或可越陂塘, 為難皆無犯。 苾芻行水內, 及以乘船時; 若在大海中, 大小便無犯。 若有女人洗, 王及諸兵眾; 並有儜惡人, 遠避不應浴。 不應水中戲, 游泳或沈沒; 以水相澆擲, 打水作音聲。 若其為學浮, 或時須療病; 當於隱密處, 雖浮亦不遮。
殺傍生學處
苾芻殺傍生, 自作或遣使; 當招極苦處, 惡道火燒然。
故惱苾芻學處
於同梵行所, 不應令悔恨; 作惱心便犯, 異此許無愆。 汝未二十歲, 不成受近圓; 汝鄔波馱耶, 破戒眾不集。 若以惡作心, 說時便獲罪; 若說實事者, 此成無有過。
以指擊攊他學處
少智雖一指, 擊攊便招過; 如無戲弄意, 示靨許非愆。
水中戲學處
苾芻水中戲, 此彼岸往還; 於此有開遮, 並如前已說。
與女人同室宿學處
若無障隔處, 不共女同房; 若牢關閉門, 此成無有過。 女於善惡言, 解了名及義; 此便生重罪, 餘者得輕愆。 全覆全障等, 室相如前說; 要待全身臥, 是謂眠應知。 若其眠睡著, 波逸底迦風; 能於地獄裏, 吹火鐵床中。 於樓閣有女, 應可去其梯; 成遣苾芻看, 縱臥成無犯。 若於晝日臥, 與上事皆同; 並須結下裙, 異斯招惡作。
恐怖苾芻學處
為尊重佛教, 不惱亂眾生; 自作若使人, 不應為恐怖。 或作諸鬼形, 若羅剎等像; 或以聲氣觸, 怖彼罪侵身。 可意人主天, 食香梵志等; 報言來害汝, 便招惡作愆。 欲前人得益, 現極苦令怖; 說於三惡道, 雖怖亦無傷。
藏他衣鉢學處
藏他衣鉢等, 戲笑不應為; 若作罪侵身, 為益便無過。
他寄衣不問主輒著學處
先與苾芻衣, 不語用得罪; 若是同意者, 雖用理無違。
以眾教罪謗清淨苾芻學處
若以眾教罪, 謗他清淨人; 此成燒煮過, 餘皆得惡作。
與女人同道行學處
若無男子伴, 共女涉道行; 得波逸底迦, 里數如常說。 行到一一村, 即便招墮罪; 若其村未至, 惡作罪應知。 若於險路處, 女人為引道, 或作防援者, 此皆無有過。
與賊同道行學處
與賊同行去, 即得於墮愆; 若開無犯者, 如前已宣說。 商人偷稅道, 此尚名為賊; 何況破村坊, 打道白劫者。
與減年者受近圓學處
若年減二十, 未合與近圓; 由於飢渴等, 不能堪忍故。 若實年不滿, 後為此想說; 此不名圓具, 苾芻皆得罪。 若彼有疑心, 不滿不滿想; 告言年滿者, 受時便有過。 於滿作滿想, 告言我年足; 或可迷而說, 此皆無有犯。 近圓非一事, 隨說有多門; 護戒者存心, 理應詳審問。
壞生地學處
於地作故心, 自掘教人掘; 損濕招本罪, 皮壞得輕愆。 說有二種地, 生及與不生: 若經水雨霑, 三月名生地; 若其無雨霑, 事須經六月; 此據曾耕壞, 餘地不論時。 生者招本罪, 餘者得輕愆; 砂石土及泥, 輕重皆須識。 若於地釘橛, 便得根本罪; 拔橛及搖泥, 此皆招惡作。 隤牆及崩岸, 得波逸底迦; 若損破裂者, 此皆成越法。 若作遊行心, 崩崖動泥等; 記數損地罪, 不損者無過。 為眾修園圃, 淨語令掘地; 無蟲者許為, 有命皆不合。
過四月索食學處
若有四月請, 苾芻應可受; 除極請更請, 常請及別請。 所言我常請, 謂恆時請食; 於中別請者, 應知施別人。 極請謂慇懃, 更請數數食; 除如是請食, 餘食咸招罪。 請與上妙食, 苾芻索麁者; 索時得小罪, 食便無有過。 請與麁鄙食, 更乞上妙者; 索時得小愆, 食時便罪大。 與乳便索肉, 施酪反求酥; 乞小食本愆, 不遮於病者。 或信或富人, 施主有廣意; 令彼福增長, 久受亦無過。
遮傳教學處
汝於此學處, 告言令遣學; 對諸苾芻前, 鄙賤雲愚小。 斯將墮罪劍, 自斬愚癡身; 墮在惡道中, 受苦常燒煮。 愚謂漫思度, 癡謂不了經; 不分明不善, 不解於經律。 作愚癡等言, 口說一一語; 前人若聞解, 得波逸底迦。 問知三藏人, 求解者無犯; 智者言應用, 闇處作燈明。 如其彼妄陳, 此人應反詰; 縱使雲愚等, 道實理無傷。
默聽評論學處
更互不為忍, 瑕隙共相求; 默然行竊聽, 住時便得罪。 他於屏房語, 不作聲而聽; 了義便招本, 聞聲但小愆。 若於簷閣中, 或出或行道; 惡心聽得罪, 善意者無愆。
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
若論如法言, 或作單白等; 不語傍人道, 默然而捨去。 勿為別眾法, 去可語餘人; 由其不囑授, 獨入無邊海。
不恭敬學處
於眾及別人, 不為恭敬事; 慢眾得本罪, 別人招惡作。 大眾守寺人, 違言亦得罪; 別人眾中老, 並及己尊師。 他有違逆言, 情不欲依順; 宜應善開示, 此則許無愆。
飲酒學處
諸酒飲若醉, 茅端不滴口; 不飲不與人, 由斯放逸故。 苾芻口有病, 醫遣含無犯; 假令命即死, 無容輒吞咽。 諸麴等雜物, 醞釀方得成; 眾人共許者, 是名為大酒。 若以皮果花, 汁等用成就; 此名為雜酒, 斯皆能醉人。 或可以糖蜜, 蒲萄等作成; 並在此中收, 為其昏醉故。 如其於酒體, 未成或可壞; 飲時無有過, 由其非醉因。 諸有醋漿類, 及以酪中漿; 水和澄濾飲, 非時亦無過。 諸酒變成醋, 飲皆無有犯; 醋漿盛貯久, 並是醋應知。 黍秫等非制, 說二酒應知; 變壞或未成, 明其非醉性。 酒有色氣味, 能醉招大愆; 若不能醉人, 便招三惡作。 如是三二一, 飲時皆得罪; 隨招一二三, 不醉非根本。 若皮花果等, 能為醉惱緣; 如其麴等和, 此還招惡作。
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
非時有苾芻, 入村不囑語; 有緣便罔過, 無事即招愆。 始從過午後, 終至明相初; 此即謂非時, 大師如是說。 苾芻若非時, 生疑入得罪; 時作非時想, 及疑招小愆。
食前食後詣餘家學處
苾芻為請首, 向俗家中食; 此人曾不許, 更轉向餘家。 若於赴請者, 告言隨意食; 或主人聽去, 向餘處非愆。
入王宮學處
王門或宮門, 及以近門處; 明相未出至, 斯皆得本罪。 城門與王門, 及以宮門閫; 去斯門不遠, 此名為勢分。 未曉到城門, 復為未曉想; 若入過門閫, 便招惡作愆。 若為餘想疑, 並皆招惡作; 言寶未藏者, 謂是未舉置。
不攝耳聽戒作不知語學處
已於別脫經, 半月曾多聽; 言我今方了, 戒科咸在斯。 此法在經中, 自覺世尊說; 先當令悔厭, 方遣說其愆。
用骨牙角作針筒學處
角牙骨所成, 針筒不合用; 斯人便自入, 違教罪筒中。 針筒須打破, 其罪應須說; 棄斯憍逸緣, 若留不成悔。 針筒有四種, 鍮銅赤銅鐵; 刀子應鐵作, 有三品應知: 大者長八指, 小者六餘中; 應為烏[此/朿]形, 或似雞毛曲。 或向餘村等, 苾芻雖事急; 針須將一個, 為要擬縫衣。
過量作床學處
苾芻為大眾, 作諸床座等; 高善逝八指, 越此不應為。 善逝八指長, 當中人一肘; 長者宜應截, 說罪准常途。
草木綿貯床學處
眾僧床臥具, 不應貯雜綿; 故欲惱餘人, 罪箭便來射。 蒲臺及荻苗, 木綿羊毛等; 斯皆須撤去, 餘罪方應說。 云何名為貯? 謂布於床上, 粘著苾芻衣, 令他意不喜。
過量作尼師但那學處
若作尼師但, 大覺三張手; 廣便一手半, 過此不應為。 長時應截卻, 其罪便須悔; 問言除卻未? 方可為蠲愆。
過量作覆瘡衣學處
若作覆瘡衣, 長佛四張手, 寬須張手二, 越此遂招愆。
過量作雨浴衣學處
如其作雨衣, 長佛六張手, 廣應二手半, 異此不應為。
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
怛他揭多衣, 不合同量作; 長十廣有六, 斯名佛衣量。 生在苦毒處, 曾無有少樂; 鎮被火燒煮, 斯名訓釋辭。 若諸犯戒者, 墮於三惡趣; 愚人罪不悔, 由斯墮義成。
第四部別悔法
從非親尼受食學處
已說於墮罪, 方陳四別悔; 略言其自相, 委悉可應知。 非親苾芻尼, 於村乞食處; 自手受取食, 便招別悔愆。
受尼指授食學處
若其於俗舍, 苾芻正飡食; 尼來指授時, 與斯酥酪等。 舉眾皆須報: 姊妹勿為言; 若不一人遮, 合眾皆招罪。 內中外三舍, 三處苾芻飡; 上座作遮言, 乃至最下座。 汝且莫為言, 片時待食了; 或可問中外, 頗有遮尼不? 若不問而食, 家中得本愆; 若一不遮時, 外邊招惡作。 始從於眾首, 皆犯於別悔; 此別別墮愆, 異前波逸底。 若在尼寺中, 施受全無過; 自己財將施, 並由重信心。
學家受食學處
若於學人家, 知眾與羯磨; 苾芻飢渴逼, 雖請不應飡。 花華葉等物, 縱受亦無傷; 受床座誦經, 並開非是過。 若於他舍食, 餅惠學家兒; 擘破乃令飡, 勿使空懸望。
阿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
若在阿蘭若, 此中多恐怖; 苾芻不應出, 寺外受其飡。 若無觀林者, 苾芻出受食; 寺中餘處飡, 並悉招其罪。 苾芻犯罪訖, 應還至寺中; 應報諸人言: 我說鄙賤事。
第五部眾學法
四種別悔法, 如犯狀已陳; 自餘眾式叉, 次第今當說。 下裙圓整著, 不高亦不下, 不象鼻蛇頭, 不作多羅葉, 亦不為豆團, 如是應當學。 支伐羅披著, 好圓整應知, 不太高及下, 好披正覆身, 少為言語聲, 亦不高遠視。 但覩六尺量, 可長於一尋; 是往俗舍像, 如是應當學。 俗家不覆頭, 亦不偏抄服, 及不雙抄舉, 不叉腰撫肩, 不作蹲地行, 亦不足指去, 不跳不庂足, 不作柱身行, 亦不搖身行, 不掉臂而去, 不作搖頭入, 不連手肩排。 未許不輒坐, 坐須善觀察; 若重放身時, 此能生大過。 不疊足重踝, 亦不急踡腳; 不得長舒足, 勿使露身形。 下明恭敬食, 不應令鉢滿; 應留一指許, 並羹次第飡。 行食未當前, 不得預張鉢; 鉢不安食上, 恭敬可為飡。 團不極小大, 不得預張口; 如其口含食, 不合輒為言。 不以飯覆羹, 亦不菜蓋飯; 更作希望意, 由此益貪心。 不欱不[口*((甫-、)/寸)][口*集], 不呵不吹氣; 不以飯置脣, 不應毀呰食。 不脹鰓嚙半, 不舒舌彈舌; 不為窣覩波, 後破方飡噉。 不舐手舐鉢, 不振鉢振手; 當作鉢中想, 繫念可應飡。 不為輕慢心, 觀他比坐鉢; 污手不捉器, 亦不灑餘人。 不於俗舍中, 棄其穢惡水; 鉢不除殘食, 無替鉢不安。 不應立洗鉢, 不安崩墮處; 逆流不酌水, 是護鉢應知。 次明說法事, 己立前人坐; 或己坐他臥, 無病並不應。 己下他在高, 人前自居後; 他道己非道, 覆頂等同前。 他乘象馬輿, 及著鞋履等, 著冠帽繫頭, 及以花鬘飾, 持蓋仗劍甲, 斯皆是慢儀; 除身帶病人, 說法便招罪。 不立大小便, 不於青草上; 一二指洟唾, 除病並招愆。 不上過人樹, 唯除有難緣; 式叉羯闌尼, 是悉應當學。
七滅諍法
已於眾學法, 略言其大綱; 七滅諍相應, 次第今當說。 所謂評論等, 有隨法能除; 方便七種殊, 由人有差別。 應差中正人, 攝斂身語者; 眾內當差舉, 稱理和其諍。 無欲無瞋癡, 並以無恐怖, 及移不可移, 除諍應差此。 評論諍若起, 可將現前除; 及以法現前, 當依大師教。 由現前能除, 故斯名現前; 為少慧念者, 且陳其一隅。 若九人十人, 是大眾差遣; 此差五或過, 名為差重差。 凡差重差人, 正直明三篋; 上座不朋一, 能為滅諍人。 若無其五德, 設已差應退; 具德者應差, 令作行籌者。 彼可作二籌, 顯法及非法: 法籌應可直, 香滑稱人心; 非法籌須曲, 臭澁情不樂; 左手蓋而行, 法籌應顯露。 僧伽應總集, 從初次第行; 先呈其法籌, 三語慇懃與。 如其取法籌, 數多於非法; 是名為法滅, 諍息理應知。 苾芻毀破時, 便招其墮罪; 非法籌多此, 名非法滅諍。 諍雖非法滅, 毀破得小愆; 斯乃是多人, 毘奈耶滅諍。 已說評論諍, 二法可應除; 子細述其緣, 具如廣文說。 次明非言諍, 以其三法滅; 謂將可惡法, 詰他清淨人。 謂是現前事, 憶念及不癡; 現前如上陳, 餘二今應辯。 應知念調伏, 如友苾芻尼; 謗毀實力子, 大師因此制。 應與實力子, 作憶念調伏; 令在上座前, 如是言應說: 大德僧伽聽! 被他妄說我; 我乞憶念法, 僧伽應愍聽。 如斯三請已, 應令一苾芻; 秉法為彼人, 作憶念羯磨。 次作不癡法, 如惡羯苾芻; 由彼先癲狂, 今秉不癡事。 致在上座前, 白言我昔日; 被狂亂所惱, 為非不覺知。 他便數數詰, 雲我為惡行; 我今乞不癡, 毘奈耶應與。 所言犯罪諍, 由四法能除; 自言及現前, 草掩求其性。 既作於罪已, 或詰或不詰; 當在苾芻前, 合掌除其罪。 言大德存念! 我今犯斯罪。 問言見罪不? 報言我今見。 於後不犯不? 報言我不犯。 彼說奧箄迦, 此答言娑度。 犯他勝等罪, 對眾而自陳; 此並是自言, 能令諍消殄。 如哥羅苾芻, 被他言所及; 由衣招詰責, 行向釋迦城。 現前能滅諍, 名為現前法; 此亦是現前, 重更言其軌。 今說草掩法, 更相鬪諍人; 上座應就之, 正理當教示: 報言法難逢, 何為作二黨? 無事為諍競, 輕慢大師言。 言作如是事, 我汝咸有犯; 陳其後邊罪, 應可願蠲除。 作斯言告時, 如其不違逆; 是名住本性, 此朋應亦然。 彼朋意靜息, 不為違戾言; 因此諍能除, 名為草掩息。 自言犯斯罪, 對眾便言無; 猶如手苾芻, 說有言非有。 與作求罪性, 苾芻令彼臣; 大聖誨親言, 良由具悲性。 彼亦上座前, 應可從眾乞; 大眾宜於此, 作法並同前。 欲殄作事諍, 應須眾咸集; 如不作違拒, 是諍息應知。◎
已上兩卷明波羅底木叉戒本了。次下一卷明跋窣覩等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