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榕村語錄/卷0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六 榕村語錄
卷七
卷八 
本作品收錄於:《四庫全書

中庸一

[編輯]

「中」、「庸」二字,程子以不偏、不易、正道、定理詮購,固妙,但只就道理上說,尚該補出個頭來。人性便是道理的頭,《書》云「降衷於下民」,衷即中也;「若有恆性」,恆即庸也。

理氣先後,朱子辨之詳矣。乃「天命之謂性」句,注云:「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語意似未圓。清植。

「率性之謂道」,人多講似孺子入井,怛惻生心意思。此乃仁之端,非「道」字本位。此句只平平說去,吾性中有仁,率之遂為父子之親;吾性中有義,率之遂為君臣之義。大抵在天謂之命,在人調之性,在心則謂性,在事則謂道。

明代人看書,還是王守溪看得是。「道也者」三句,人多另看,不與下節對。只因總注首言:「道之本原出於天而不可易,其實體備於己而不可離」遂疑以比三句為對上節。不知「道之本原出於天而不可易」,原祇說「天命之謂性」;「其實體備於己而不可離「,便是說「率性之誚道」。「道也者」節,自與下節對。惟守溪文是如此。

《中庸》首章注,是朱子傳絕學處。「戒懼」、「謹獨」兩節,則不用程子之說,而竊取濂溪《誠幾》、《乾損益》等章之意也。《文集》中《中庸首章說》,又以「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分屬直透下未發、已發,理益精矣。近講多在「動靜」兩字上下注腳,不知尋到誠、明、敬、義聖學源頭。自記。

「戒懼」「慎獨」,講家多分動靜,朱子實無此說。靜時可云未須省察,動時豈得全無存養,存養不過將心提起,存在這裏,不獨靜時為然,動時亦須提醒以為省察之根。直內、方外亦然。內,心也,敬以直其心,徹上徹下,無所屈撓。外,事也,到得處事,均齊停當。義是有頭尾的,敬是無頭尾的。「致中和」節注云:「自戎懼而約之,以至於至靜之中,無少偏倚,而其守不失。」卻將戒懼自動處說起,如有所感觸而懼,自此而收斂之,以至於未發時,一無偏倚,而工夫不問斷,則「極其中」矣。「自謹獨而精之,以至於應物之處,無少差謬,而無適不然。」是自將動處說起,自獨知之地,省察其善惡,至於酬接事物,喜怒哀樂,無不中節,則「極其和」矣。誠明、忠恕,尊德性、道同學,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存誠謹幾,皆是此段話頭。知得此義,讀儒先書可以一線穿去。

問:「「戒慎」兩節,都是說「須臾」否?」曰:「「須臾」二字,正挑剔出「不睹」、「不聞」來。須臾」對「見、顯」,「是故」對「故」字,「戒懼」對「慎獨」,雙雙對對,不得以「須臾」括之。「戒懼」是「敬以直內」,「慎獨」是「義以方外」當「戒懼」時,只是敬而已,初未別出邪正、公私、是非、善惡。至一念之動,便須自省是公,是私,是邪,是正。應一事,便須自省正當否,有差錯否。大抵心貫動靜,事有終始。靜時「戒懼」之心,至應事時依然從化為本。「慎獨」則自發念時始,至於事已,比心便休。存養省察,正是如此。」

「戎懼」,以心言,「慎獨」以事言。提醒此心,不使昏放,便是存心。然睹聞處,此心未必昏放,至不睹、不聞,則放下者多矣。君子「戒懼」之功,必連此不睹、不聞之須臾,無不透徹,然後為密。不睹而戒懼,則睹可知;不聞而恐懼,則聞可知。「戒懼」是動底字面,用於不睹不聞,見君子連這一點都透過了。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言莫以隱微為可忽也。己所獨知,莫見莫顯,況由此潛滋暗長,勢必至如見肺肝。顯見須兼此二義方備。

「戎慎」二節,不可分動靜。道是率性的,性乃是人人同有,時時流行的,如何可離?然謂性不可離,便可駭,故曰道不可離。

「戒懼」節,固是以不睹、不聞該睹聞。然不都聞者,即所謂未發之體,而性之真也。「天下之大本」在此,則敬以直之者,固所以立「天下之大本」。周子「主靜」之學,所以不可訾議者,其淵源出於此也。自記。

「戒慎不睹,恐懼不聞」。若說睹固當戒慎,即不睹亦要戒慎;聞固當恐懼,即不聞亦要恐懼,轉似不睹不聞是帶說的。雖與上「須臾」意合,與下「大本」意卻不合。將此處說得太重,又與「須臾」不粘。先輩有文甚好,先說豈獨睹、聞當戒懼,即不睹、不聞須臾之頃亦要戒懼。此而不戒懼,則性命於是乎息矣。乃說人勿謂此不睹、不聞止須臾而已,萬化之源在焉。如之何其可忽耶?兩邊都說到。

「道也者」節,是在性上做工夫,本文卻就「道」字說起。故注云:「道者,日用事物當然之理。」先解釋「道」字,接云:「皆性之德而具於心」,便已引歸到性上。又曰「無物不有」,不是指道之散在事物者,乃緊頂「性之德而具於心」一句,言無物不有是性也。無物不有是性,而性體無時而不存,此所以不可放肆而離之也。自《大全》小注以來,解說多錯,遂使「日用事物當然之理」及「無物不有」兩句,皆成剩語矣。自記。

「無物不有,無時不然」。今人都說成無物不有當然之理,如桌有桌之理,椅有椅之理;無時不有當然之理,如說話有說話之理,飲食有飲食之理。卻是錯了。「無物不有」,乃是說性之德我固有之,凡人皆然。因物亦有性,故不言人而言物耳。其曰「無時不然」乃是言心之體無一刻不流行也,人人有之,時時有之,所以不可須臾離。須臾離之,則性於是斷,天命於是息矣,豈率性之謂哉?「日用事物當然之理」一句,已順詮「道」字,恐人端在事物上求,故緊接「皆性之德而具於心」。已是催趲向裏,豈有下文轉說向事物之理了?

問「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曰:「以《大學》「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對看便明。隱,暗處也,以為暗而莫予見,而實「十目所視」,可不謂見與?微,細事也,以為細而莫予摘,而實「十手所指」,可不謂顯與?」清植。

以敬格天心,以恕平物情,是中和位育實事。《朱子語類》中有此意。《章句》渾涵,故人多就虛理上說。自記。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皆是實事,今人只以感應虛理言之。注中「吾之心正,天地之心亦正;吾之氣順,天地之氣亦順」。包得大,即感應亦在其中。心不正,則不能收斂安靜,勢必攪擾紛更,天地如何得位?能致中,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天地豈有不位?致和,則數罟不入,斧斤時入,《月令》中許多事件,無不按節合拍萬物豈有不育?問:「致中如此說,恐與宋發有礙。」曰:「致中者,敬面已矣。敬則不至於紛擾,其實事是大概定位底意思。」

「君子而時中」須如注說「而」字方通。君子之德,只是一片實心,而又隨時以處中。小人之心,是夾夾雜雜,義利紛擾,面又無所忌憚。故世有君子而不必時中者,亦有小人而不必至於無所忌嬋者。隨時處中,自然靜時亦中,然在事上說的意思多。無所忌憚,自然行事亦然,然在心上說的意思多。朱子於「君子」,補出「戒懼」一層以對「無忌憚」;於「小人」,補出「妄行」一層以對「時中」注意不過如此。蔡虛齋乃以「戒懼」為未發,「時中」為已發;「妄行」為已發, 「無所忌憚」覓未發,都是牽強。

不明、不行,由於智愚、賢不肖,天地問何時無智愚、賢不肖,安得有明行的時候?卻是陸子靜說得好,因道不明、不行,所以智愚、賢不肖有過、不及之差。「費隱」章注,說夫婦之知能是一樣,聖人之不知能又是一樣。亦不如子靜說聖人之不知不能,即是夫婦之所知能者為是。

「道之不行」節,「道」字屬上說。帝王盛世,道行於天下,則智者不得過,愚者不得不及,道明於天下,則賢者不得過,不肖者不得不及。智、愚應貼明邊,如何貼行?賢、不肖應貼行邊,如何貼明?蓋智者聰明有餘,好高務遠,故以道為不足行。聖人教他在行上做工夫,行得久,才曉得他底聰明都是虛的,其過高處無用。愚者智慧少,不足於明,然敦樸者轉未必不能行。理宜充其所長,用功於行,以勤破愚。賢者強力有餘,如子路之「聞斯行諸」,卻能行,然行得不甚當。他以為行得便了,故以道為不足知。聖人教他在知上做工夫,知得確,才曉得他行的原有不是。不肖雖是不是進,卻有小機智,如丹朱之不肖曰「啟明」,非糊塗者,只是不向正道上走耳。既有機智,即當用其所長,使求明道,明得透,自然見得所行之非,亦將歸於正道矣。口氣是言上之道不行於天下也,我確然知其不行矣。何也?智者過之,愚者不及也。使道行,智者焉得過?愚者焉得不及乎?上之道不明於天下也,我確然知其不明矣。何也?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使道明,賢者焉得過?不肖者焉得不及乎?

非以道之不明、不行專歸氣質,蓋慨無陶冶氣質者。即所謂「世教衰,民鮮與行」是也。至末,又歎人之不察,另是一層感慨。自記。

「大知」章,解者多斡旋一語云:「舜原不藉資於眾人,卻仍然好問好察,所以為大知。」看孟子善與人同,及若決江河等語,卻就是這等處為聖人,正不必斡旋那一層。人惟志氣大,故不恥下問,要周知,不肯自小。恥於問而護短者,是志氣小。注書之錯,如此類者頗多。

「中立」「中」字,就事上見,與首章「中和」略不同。「中立不倚」只是始終中立耳,不必因「和而不流」句,欲作一轉折也。自記。

問:「《中庸》章段,「素隱」章何故截屬下段?」曰:「此章以下,承達德而言達道也。天下有素隱行怪底人,有半塗而廢底人,不知道安得隱?「君子之道費而隱」,「費隱」一章,正破「素隱」,故曰「察」。「察」則不隱矣。「費而隱」,不是果然隱,言他的隱不是隱,是「費而隱」。隱是帶說,不可當實字看,故下文只是說費。「遠人」章是破「行怪」,子臣弟友,何怪之有?故曰「庸德」、「庸言」,庸則不怪矣。半塗而廢是為外物所撓,所以富貴貧賤,以至夷狄患難,不能素位而行。君子無入不得,所以「吾弗能已也」以下乃言君子之道,只在卑邇,所謂中庸也,由妻子而兄弟,由兄弟而父母,即推至於鬼神之微,其道總貫為一條,而以「誠」字結之。清植。

講家於「素隱」章末節,以上下句分承兩節。實則隱怪固非中庸,遵道者亦未得所依也。半塗者固易平世而有悔心,欺世盜名者其本念亦在見知而已。每句雙綰。自記。

「半塗而廢」,雖限於力之不足,然中庸之道,本無難行,苟用力於是,未見有不足者。大抵奪於時,溺於浴,屬是非毀譽所搖動而自阻者多。以其為時俗所搖動而自阻,則雖謂力之不足可矣。此其人雖未必取必於後世之述,而亦不能忘情於當世之知。「半塗而廢」四字中,已隱隱有此意,故下節遜世不悔,語非無根。但「遜世不見知」雖對「半塗」者說,而與「後世有述」意極相關。蓋無以異於人而致其知,正是聖道與異端緊對處。惟其「素隱行怪」,所以或「後世有述」;惟其「依乎中庸」,是以或「遜世不見知」也。自記。

「半塗而廢」,不言其因何而廢,卻於下節逗出一句「遜世不見知而不悔」,便可知其病根。「素隱行怪」,亦是圖「後世有述」,總緣名根不斷耳。若是世人崇尚遵道,彼必且依附名義,勉強做去。若好尚已乖,不足邀名,彼便改而從俗,所以廢也。

「費隱」章破「素隱「道不遠人」章破「行怪」,此書以《中庸》標名,灼知必有此等人惑世誣民,故如此立言。「費隱」章兩用「察」字,對「隱也「;「不遠人「章屢用「庸」字,對「怪」也。「費而隱」,語氣猶言道無所謂隱也,若言隱,乃「費而隱」耳。言隱處都是費,不是要發明又費又隱,隱與費並重也。「造端夫婦」者此道「不知不能」者比道,「察乎天地」者亦比道。其至高遠者,即其至卑邇者,皆以明其費也。注還渾成,至因侯氏語,以「與知與能」者為春米炊飯之類,「不知不能」者為名物度數之類,其意以「不知不能」若說即在日用尋常之中,如何喚作聖人?惟實以名物度數,則雖「不知不能」,不害為聖人耳。豈知如此卻說不去。章首明言「君子之道」,若夫婦之「知能」,不過是舂米炊飯,聖人之「不知不能」,又是名物度數?則是君子之道,都成不緊要的物事,而所謂五品之達道,豈反置之不議不論耶?其實夫婦之「知能」,聖人之「不知能」,皆指五倫,是一事,不是兩事。「造端夫婦」已明指出矣。 「及其至也」「其」字,即承「知能」之事說,不是兩層。若說聖人於五倫豈有「不知不能」,卻大不然。堯舜之子不肖,周公致辟管叔,相傳孔子、子思皆出妻。聖人之心,未必不謂畢竟是我德不足以化之。若強於我者,自然變化有道,所謂「堯舜猶病」,都是此意。連水旱災荒,豈是天地之心?天地亦有不能盡處。然則 「不知不能」豈虛語耶?此道之大便莫載,此道之小便莫破,上天下地,無非此理。所以《孝經》云:「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彰矣。」總言其費,無別所謂隱也。「隱」字還可以說得,故曰「費而隱」。「怪」字斷說不得,豈可曰「庸而怪」乎?故祇說「庸」字。

「費隱」章,自程門諸公皆有異論,蔡西山似亦欲以「費隱」雙關到底,見於朱子答書者可推也。獨朱子以為通章皆言道費,是已,然於「隱」字卻未免另尋頭腦,故曰:「所以然者隱而莫之見。」今只用反跌口氣,破除了「隱」字,便見費外無隱,以斥異端素隱之非。似為天成湊泊,微言莫氣,恨未得為朱子徒也。自記。

「費隱」章,從夫婦知能說到天地,若以夫婦之知能為說居家之道,則天地絪組,萬物化醇,乃是最大道理,如何說「語小」,若說是井臼之類,如何又說聖人「不知不能」?若以與知能為井臼之類,不知能為官禮之類,則子臣弟友之屬,乃理中之實體,如何都遺落了?不知夫婦之知能,即子臣弟友也,聖人之不知不能,亦子臣弟友也。一落形器,便不能盡道之分。孔子不能格定、哀之非,化三家僭;周公不能弭管、蔡之亂,焉得謂盡其分?就是天地亦不能盡。可見道之費,其實妙處全在此不能盡上。「士希賢,賢希聖,聖希天」,終身只見得趕不上,聖人兢兢業業,自強不息,正是為此。天行健,亦是如此。夫子所以說「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費而隱」,「費」字重讀,言道非不隱也,乃眼前都是,蓋「費而隱」耳。道非他,即子臣弟友是也。諸家錯說之由,蓋因夫婦之知能。若以為子臣弟友,則此事不可謂之小,與「語小」不符。聖人之不知不能,若以為子臣弟友,又恐怕說壞了聖人。故以「與知能」者此也,「不知能」者亦此也。日用之間,瑣碎節目即是小,其根極天命,至於神化處即是天,此理漫天漫地,何有空隙?董思白末節文云:「職覆職載,皆鳶魚類;易知簡能,皆飛躍類。」說得極佳。

看書不熟時,越看越有奇思湧出,到熟後,漸漸覺得沒有話說。某向間陸稼書飛躍即是道否,曰:「不是。飛躍好的是道,翔而後集是道,自投羅網不是道。」某甚喜其說。今思之,不消如此講。飛躍便是道,自投羅網,原不是天之所命,何須剖白。

飛躍未便是察處,要看鳶魚,亦自離不得夫婦、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理處。

《上蔡語錄》荊斨觀,但頗雜禪機。大約程子語,為上蔡所記者便似謝,為定夫所記者便似遊。言合其意者便記錄,記錄時又以己意略為增損故也。「鳶飛魚躍」注中引「活潑潑地」語,便是謝氏所記。這本是禪語,其實滿天塞地,都是此理,虎狼之父子,蜂蟻之君臣,誰使之然哉?故云「上下察也「至寅之理,有何「活潑潑地」之可言?他本未嘗死,何須言活?

諸家講「察乎天地」處,補足聖人,須云比豈聖人所能盡者。如此則費是汗漫無紀之謂,可謂大謬矣。察者,費也,言雖造化之大,而其道之著察無異於夫婦也。天地猶著察如此,況聖人乎?上文「不知不能」,正見聖人只在費上做工夫。自記。

問:「推之於前而不見其始之合,引之於後而不見其終之離者,道也。《中庸》乃言「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然則「君子」二字,不可放過。君子之盡道,始於居室之近,而其極至於事天明、事地察。故道無端也,君子之道,則造端於夫婦耳。道無至也,君子之道,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耳。」曰:「正是如比。」清植。

愛己責人,是恆人之心。然以比心而愛人責己,便是君子之道矣。此可見道不遠於人也。惟道不遠於人,故能推是心者,則去道不遠。此是通章真血脈。張子雖分愛人責己,盡仁盡道,然總是一個「忠恕」,總是一個「君子之道」耳。自記。

令人說「違道不遠」與「道不遠人」,口氣寥瀾,不相聯貫,且從「違道不遠」上,推出「忠恕」未是自然之道。然則「道不遠人」,亦在離合之間,與「伐柯」者無異矣。舍卻對針線路,而尋別節旁枝,安能使經意愜洽?自記。

「不遠」緊對章旨。「不遠」,蓋施己不願之心,反而觀之,則「其則不遠」,此道所以不遠於人也。就此勿施之以推吾自盡之心,此所以「違道不遠」也。自記。

盡其道之謂「行」亦盡其道之謂「自得」,非無往不樂之謂。自記。

「正己而不求人」,緊幫「在上不陵」、「在下不援」;「不怨不憂」,緊幫「無怨」皆是申足文意,絕不費絲毫層折。只於「不求」、「無怨」處轉得分明則不願外之理,心跡俱合矣。「不求」又根「行素」來,「無怨」又根「自得」來。自記。

鬼神非理非氣,而在理氣之間,在人則心之神明是已。程、張所謂天地造化、陰陽二氣者,是這個;本文所謂祭祀如在者,亦是這個;體於人心為人心之鬼神,亦即是這個。認得真,便看得活。自記。

鬼神雖兼聚散屈伸,然體物不遺,則其聚也;神之格思,則其伸也。顯處卻就聚而伸處見,其微也,可以謂之散而屈,而不可謂之無。此理張子《正蒙》言之詳矣。其以鬼為屈,以神為伸者,又就二物分別,字義如此耳。實則鬼神皆有屈伸也。自記。

鬼神若說向造化,便無著,即祭祀之鬼神也。聖人說道理,天人合一,若行事不能通神明,不謂之盡性。偷常之道盡,便郊焉天神格,廟焉人鬼饗,皆實理實事。

問「鬼神」章。曰:「天神、地祇、人鬼,以至四時五行、雨風露雷,一切變化運動,無非鬼神充塞宇宙,故其性情功效為甚盛。鬼神本無形聲也,然與人心相體而無間,焉有可遺之處?「問:「物即指人心乎?曰:「無物不體,人在其中,但就人心上說,易得明白。如天命之性,萬物同得,然率性之道,卻須就人說方明。如何見得「體物不道」?但看「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是其性情也。便「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是其功效也。凡人極舒肆時,說著神明便竦然。此是何故?鬼神與體也。鬼神無問於人心,故能使人齊明盛服;人心無間於鬼神,故洋洋如在。引《詩》是證此意。以無形無聲言之,何微也;「體物不遺」,又何顯也。是皆「誠之不可掩」也。」

「鬼神」章「誠」字,說向天命之性原不錯,但覺太深,如只就氣機應感上說,又太淺。鬼神卻在理氣之間,兩說皆非恰好分際。此段是說率性之道,總重在人倫上,所以「祭祀」節甚要緊。祖考之精神,便是自家精神。可見天地之神明,便是人之神明,所謂「體物而不可遺」也。此是實理,故曰「誠」。上章妻子和,兄弟翕,便父母順,已引其端。下數章推說至於格天受命,而卻詳說祭禮,此「祭祀」二字便為伏案。

人必和妻子,宜兄弟,而後可以順父母;盡人倫,而後可以格鬼神。此上數章相承之意。「齊明盛眼,以承祭祀」,則有如在來格之感矣。所謂「有其誠,則有其神」;「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是也。修德格天,理不過如是。但上數章言其理,而此下則實以聖人。故自大舜、文、武、周公,皆盡孝弟,以至於誠神動天、饗先饗帝者,即上順父母、格鬼神之實事也。自記。

孝是大綱,德其一目,不當以孝為德。然孝,德之本,大孝,非大德而何?蓋孝至能格天處,方是大也。緣此說到「大德受命」之理。自記。

「大孝」章,若以孝即為德,則孝之條件甚多。「德為聖入」原只與尊、富、饗、保四句並列,若照王姚江以「德為聖人」為不覷親之體,尊、富、饗、保為足顯親之名,德又不與孝為一,且除了孝,何者為德?下文兩言「大德」,更不照管「大孝」,又是何說?近看《孝經》,方悟其義。孝為德之本,盡德之量,乃完孝之事。若但能孝於親,而不能始於家邦,終於四海,通於神明,光於四海,此不過宗族鄉黨稱孝而已。必愛敬吾親,而因以及入,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以至於明天察地。德至此為—,「大德」,乃為完孝之事。若不愛敬吾親,而愛敬他人,是無德之本矣,又惡足以語德乎?見得此意「大孝」、「大德」方有著落。

仁為五常之本,孝又為仁之本。仁為五常之本者,以其為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之以為心也;孝為仁之本者,又以親為吾身所自生,良心真切,莫先於此也。然則孝是德之本,修德者必先孝,是孝乃德中事;然必修德之盡,乃能完孝之量,而可以名孝,則德又是孝中事矣。《孝經》反覆終篇,祇說此二意。此章原是以德為「大孝」之目,故前此深辟以孝為德之非,正恐礙語氣耳。豈知二義相為首尾,「大德」不至格天,不足以言「大孝」。然而舜德之大,又豈有大於孝者呼?自記。

因材而篤,自天申之,是指有生而後之天。自記。

尊、富、饗、保,不過是有天下內事。不失「顯名」,亦祇從一「戎衣」上看出。只是詠歎而盛言之耳。自記。

「周公成文武之德」節,講者多以喪葬與祭並論,絕不顧「斯禮也」三字語脈。自記。

「斯禮也」,只是說祭禮,葬是緣祭而及,喪股又是緣葬、祭而及。三者雖俱禮制,就此章言之,則祭為主,喪、葬為賓。自記。「父為大夫」一段,是起下「父為士」一段,語平而意側。

上云「祖廟」,下云「宗廟」者,凡大袷、時袷,皆合食於太祖之廟,故將祭而必先修之也。若序昭穆於祖廟之中,則列宗群廟之主皆在,故又變文為「宗廟之禮」。時解有妄分兩節為大袷、時袷者,可雖。自記。

祖廟者,太祖之廟。「宗」如殷之三宗,周之文武世室是也。「廟」則群昭、群穆皆是。無論大袷、時袷,群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之廟,故將祭必預修之,以為行禮之地故也。及祭之日,群廟之主皆入祖廟,則以昭穆序其位次,故變「祖廟」言「宗廟」。「宗廟之禮」句,與「序爵」、「序事」等句一例,若以此句籠下則難通。「踐其位」等句,指主祭者說。

「修其祖廟」兩節,只是祭之先後次敘如此,不必以尊親分配,又有分時袷、大袷,及上節為禮,下節為義者,皆非也。「序昭穆」謂是子孫之序,考之經傳無所證據。蓋只是序祖考之昭穆耳。自記。

「祖廟」節是祭前事,未祭之前,必先灑掃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以及羅致水陸之品,皆是要預辨的。至祭之時,群廟之主皆入太廟,而按昭穆以定其位次。惟子孫之賢者有職事,然後得在廟中。故曰:「所以辨賢」、「序爵」指助祭者說,三句皆當祭時事。「旅酬」則祭將畢而欽福受胙之事,既畢,復燕子於後寢,不敢在廟中。故曰:「樂具人參,以綏後祿。」「諸父兄弟,備言燕私。」

「序齒」,亦是就尊卑行輩序之,非略去尊卑而一以年為主也。「獻酬」,當止是主人之子弟行之,若賓客之子弟,如何亦在廟中?

天地祖宗,是自吾身推而上的;天下民物,是自吾身推而廣的。上頭高一層,則下面潤一層。如只推到父母處,則旁闊只是兄弟,父母生兄弟者也。推到祖宗虛,則旁闊便有許多族姓,祖宗生族姓者也。如推到天地處,則旁闊便包得民物皆在其中,天地生民物者也。人不孝於父母、祖宗者,安能愛兄弟、族姓?不孝於天地者,又安能仁民愛物乎?若真能事天地、祖宗、父母,則必能以天地、祖宗、父母之心為心。此治國所以如示諸掌。自記。

「問政」章說仁義禮智處,後來孟子、董子都如此說,覺得不如夫子之密。仁者,人得天地生物之心以為心,無比則禽獸之不如矣。故曰「人也」,無所不親,而「親親為大」。義者,事理恰當之謂,何處不應當理,而「尊賢為大」。人偷雖有五,父子、兄弟皆「親親」也,君臣、朋友皆「尊賢」也,一是天性解不開的,一是人道差不得的,二者盡乎道矣。「親親之殺,尊賢之等」,今人說是仁有厚薄,如父子恩厚,至兄弟便稍薄,由人及物則愈薄了;義有輕重,如君臣義重,至朋友便稍輕,由人及物則愈輕了。不知仁如何說得薄?義如何說得輕?由父子而兄弟,父子全是恩深,一本故也。兄弟便可理論些道理,是自仁而之義。至由人及物,則鄉鄰交斗,可以閉戶;田獲三品,可以充庖,皆制之以義也。由君臣而朋友,君臣全是義重,至尊故也。朋友便可脫略些形骸,是自義面之仁。至由人及物,則交淺者言而不深,獸畜者愛而不敬,皆通之於仁也。仁義往來,而或節之,或文之,故曰:「禮所生也」此處,「尊賢」泛說,與「九經」不同,故先「親親」而後「尊賢」。「九經」則先「尊賢」而後「親親」矣。君子修身以親親為本,故曰「不可以不事親」。不明人道所從來,則不知自別於禽獸,將何以事親?故又當知人。繼善成性,吾之性即天飛性,不知此何以知人?故又當知天。此節又是一路推到智上去,仁義禮又必以智為先也。竊疑子思當口是因此一章,乃作一部《中庸》,故比章前半,即是前半部《中庸》,後半,即是後半部《中庸》。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如今將上句泛說,又「宜」字說作事物之理,下句便不緊切。「仁者人也,親親為大」,即對「義」說; 「義者宜也,尊賢為大」,即對「仁」說。仁在五倫,何處不是他貫通?大者在「親親」耳。義在五倫,何處不用他裁製?大者在「尊賢」耳。有夫婦而後有父子,那是頭一層,至於父子、兄弟,皆「親親」也,君臣、朋友,皆「尊賢」也。君擇臣,臣亦擇君,朋友同德同術,勸善規過,都是「尊賢」。君臣、朋友固是義,難道父母有過不廢幾諫,兄弟有過垂涕泣而道,非義而何?到底屬仁一邊,故曰:「父慈子孝,兄弟怡怡。」父子、兄弟固是仁,難道君之體臣,臣之忠君,朋友不相欺負,非仁而何?到底屬義一邊,故云。:「合則留,不合則去」;「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所以「親親之殺」,不是殺到薄處;「尊賢之等」,不是等到輕處。殺即由仁而之義也,等即由義而之仁也。「禮減而進」,非與禮背,所謂進者,由禮而之樂也。「樂盈而反」,非與樂背,所謂反者,由樂而之禮也。

「親親」、「尊賢」,重在「親」字、「尊」字,不如是,則仁義有所虧,性分有所缺,而身不修矣。下「九經」,重在「親」字「賢」字,不如是,則根本不固,裨補無資,而政不舉矣。自記。

思「修身」節,如《章句》說,回應上文,理自周密。但必欲說「尊賢」為「親親」之本,則理頗窒礙。且使「智」字意不在「知人」「知」字內,而反在「得人」之後「講明」字內,求之密塞而反蹄脫矣。此節只是疊下文體,《語類》中明言之。自記。

夫子說仁、義、禮,又說知天、知人便是智,是有四件。下祇說智、仁、勇三件,後又祇說明、誠兩件,末只歸到誠一件。此章兩說「一」字,全不為分解,祇說到此便住。一是道理的頭,聖人不欲道破。

謙問:「「所以行之者」一者實心也,德是得之於心,既云「達德」,如何又云「行之以實心」?曰:「程子謂仁,統言之則包四者,偏言之則一事。仁即是誠,但與知對,則知在窮理邊說,仁在力行邊說。而擇之必精,執之必固處是勇。三者如何不以實心為主?無此則三者皆無矣。」

生、安、學、利,分勞逸便錯。「無教逸欲有邦,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何嘗逸來?只是生來便識得道理,安然而行,不由父兄戒訓,師友督責,便是生知安行。若因讀書感發而求知,或因父兄師保責勵而求行,便是學利。「從容中道」,亦是從容而中此道也。「惟精」,聖人之生知也;「惟一」,聖人之安行也。精、一豈是恬然無事?

人家教子弟,最先要把不思、不勉、「從容中道」與他講明,非是優遊逸獲之謂。試觀堯舜之兢業,大禹之勤勞,文王之勉勉翼翼,夫子之一憤一樂,何等惕勵精進。不如此,何以謂之「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乎?只是聖人不待有所策勵勸勉,而自能從事於比,所謂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若學利,則必待策勵勸勉而後然;困勉,則又必困心衡慮、徵色發聲而後能作、能喻耳。此最要緊,習見之錯,入其胸中,便為暴棄之根。

「九經」是對哀公說,必令其可行。奈何講家盡以為天子之事,如是則惟有天下者用得著,有國家者無所用之。既非凡為天下國家語氣,且誦此於哀公之前,欲何為也?「無忘賓旅」,侯邦所申;「繼絕舉廢,治亂持危」,乃方伯之事。至如諸侯無事而相朝,使大夫相聘,厚往薄來,皆邦交之常也。注皋為天下者,見一隅耳。自記。

問:「不惑」與「不眩」何別?」曰:「「不惑」以見理言,是心上事,故「惑」字從心。「不眩」以見事言,是目中事,故「眩」字從目。「尊賢」則啟沃有素,其見理也明矣。「敬大臣」則謀斷有資,其見事也審矣,凡目兩視則瞀亂,惟專故明。古人云:「人君之職,在擇一相。」貴專也。不然。任左右之耳目以為察察,適足以自眩而已。」清植。

「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惡」,是三檬親親之法。親之賢者,則「尊其位」;其餘親屬,則「重其祿」而不任以事,再睞屬,則吉兇相關,慶吊必通,有無相周而已。若就一個人說,未有居高位而不食祿者,亦未有「尊其位,重其祿」,而不同其好惡者。三句連疊說出,下二句幾成贅語。

「豫」字且莫作先立乎誠說,只虛說凡事皆當豫辦以引起下節耳。如要與人說這件事,細微曲折,當機問答,如何打點得盡?只是大段須豫定。凡事亦莫泥定「逢道」「逢德」、「九經」之屬。問:「事與行分別。」曰:「事即日用間零碎待人接物之事,行是出之於身而成片段者,即親義序別之行。」

問:「豫是豫立其誠否?」曰:「自然是誠,若不說誠,難道「言前定」是豫先打點許多話,待臨時說不成?未來的話。如何打點?只是作文字與說書不同,如何先說得出「誠」字,虛齋說下節,言「立誠以獲上,立誠以信友」,還說得去,到下文言「立誠以誠身,立誠以明善」,便覺襞積牽強矣。故林次嶇知其非而渾之,凡事指「逢道」、「達德」、「九經」之屬,「達德」內有仁,如何說立誠?蓋仁是就行事上說,故曰「所以行之者一也」。」

時講以「道」字括言、事、行,果爾,又說個「道」字,不已贅乎?「道」是平時所習之業,如六藝之類,平常不曾習射、習算,急忙叫他射、叫他算,自然窮了。古人為學不外德行、道藝,藝即道也。如下「三重」章,以動括言行;《論語》以「德之不修」括下三項,皆不是聖人原分幾款。如何以一句包那幾句?

「誠」如孝子事親,中心愛敬。「明」便有多少曲折,不但是間寢視膳,昏定晨省,如「小杖則受,大杖則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都須分曉。苟徒誠而不明,是謂愚忠愚孝。

某人云:「先生言頭尾都懸誠,中間必須明,如何,」曰:「德性中原有許多道理,只是離了問學,卻亦不能戍就。如草木便以實結,實有何不好?必須由根而幹,而枝,而葉,而花,方能結實。但看松子中原有一顆全松,蓮子中原有一顆全蓮,後來根幹、枝葉、花果,都在實內。何嘗有德性外之同學來?掃去問學,便是穩性受虧。陸王乃看問學為外事,觀此則其學不足關矣。」

問:「『博學之』一節,似不必說是學利事,困勉何嘗不如此?」曰:「然。即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以困勉視學利如此,學利視生安亦是如此;以困勉視學利是愚柔,學利視生安亦是愚柔。「博學之」一節,只是說擇善固執。

問是問人,辨是自己辨別,非與人辨也。問:「如何是慎思、明辨?」曰:「思無不通,如天之理應當知其所以然,卻去想到禨祥、禍福、術數上,便是不慎。慎是斂而歸之於正,明辨又是辨於幾微疑似之間。如兩說皆善,卻辨得一更善者,方是至善。


 卷六 ↑返回頂部 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