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10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一百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一百三卷目錄
醫部彙考八十三
脈法十三
李梴醫學入門〈婦人脈法 成童脈法 癰疽脈法 死脈總訣 形色脈相
應總訣〉
李中梓醫宗必讀〈新著四言脈訣〉
藝術典第一百三卷
醫部彙考八十三
[編輯]脈法十三
[編輯]《明李梴醫學入門》
[編輯]《婦人脈法》
[編輯]經病前後脈軟如常。寸關雖調,尺絕痛腸。沉緩下弱 來多。要防微虛不利,間月何妨?浮沉一止,或微遲澀。 居經三月,氣血不剛。三月以上,經閉難當,心脾病發。 關伏寸浮,心事不足。左寸沉結,少陽卑沉,少陰脈細, 經前病水,水分易瘳。寸脈沉數,趺陽微弦;少陰沉滑, 血分可愁。寸浮而弱,潮煩汗出。寸洪數,虛,火動勞疾。 趺陽浮澀,吞酸氣窒,腹痛腹滿,脈浮且緊。少陰見之, 疝瘕內隱,帶下崩中,脈多浮動,虛遲者生,實數者重。 少陰滑數,氣淋陰瘡;弦則陰痛,或挺出腸。
〈註〉婦人脈比男子更濡弱者,常也。脈如常,雖月經或前或後,或多或少,或一月未來者,亦不成經病。惟寸關如常,尺絕不至,或至亦弱。小者,小腹腸胃有積,痛上搶心,月水不利。若沉而緩者下虛,月經來多,反虛微不利,不汗出者,其經二月必來,俗雲「閒月。」若三部浮沉一止,寸關微濇,微則胃氣虛,濇則精血不足。尺微而遲,微則無精,遲則陰中寒,此為居經三月一來,雖來或血漸少而後不通,曾墮胎及產多者,謂之血枯。《經》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原因心事不足,以致脾不磨食,故肺金失養而氣滯不行,腎水不旺而血益日枯。初時參前參後,淋瀝無時,脾胃衰甚,變為溏泄身腫,失治甚為癥瘕癆瘵。少陽脈卑,少陰脈細,經水不利,血化為水,瘀血閉塞胞門,名曰「水分。」先病水而後經斷,故病易治。寸脈沈而數,數為陽實,沈為陰結。趺陽脈微而弦,微則無胃氣,弦則不得息。少陰脈沉而滑,沉為在裡,滑則為實。沉滑相搏,血結胞門,經絡不通,名曰「血分。」先斷經而後病水,故病難治。寸浮而弱,浮為氣虛,弱為血分有熱,故潮熱自汗。男子尺脈虛數,而寸沉微者,為勞。女人寸脈虛數,而尺沉微者,為勞。勞者汗出潮咳,與男陰虛火動一般。趺陽脈浮而濇,浮則氣滯,濇則有寒,令人腹滿吞酸喜噫,其氣時下,則腹中冷痛。浮則腸鳴腹滿,緊則腹痛。少陰脈見浮緊,則為疝瘕腹痛。少陰脈浮而動,浮則為虛,動則為痛,或崩帶,或陰戶脫下。少陰滑數,或為氣淋,或陰中生瘡痛癢。少陰脈弦,則陰戶掣痛,白腸挺出。
「姙孕初時,寸微五至,三部平勻,久按不替。姙孕三月, 陰搏於陽;氣衰血旺,脈正相當。肝橫肺弱,心滑而洪; 尺滑帶散,久按益強;或關滑大,代止尤忙。渴且脈遲, 其胎必傷。四月辨質,右女左男;或浮或沉,疾大實兼; 左右俱盛,胎有二三;更審經脈,陰陽可參。但疾不散, 五月懷躭;太急太緩,腫漏為殃;六七月來,脈喜實長」; 沈遲而澀,墮胎當防;脈弦寒熱,當煖子房。八月弦實, 沈細非良。少陰微緊,兩胎一傷;勞力驚仆,胎血難藏。 衝心悶痛,色青必亡。足月脈亂,反是吉祥。
〈註〉姙孕初時,脈平而虛,寸脈微小,呼吸五至,浮沈正等,按之不絕,無他病而不月者,孕也。必三月後尺數,但寸關調而尺脈絕者,經病也。《素問》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言尺寸少陰動甚,別有陽脈搏手,心主血脈,腎為胞門故也。然血為陰,氣為陽,血旺氣衰,亦陰搏陽別之義。故訣云:肝為血兮肺為氣,血為榮兮氣為衛,「陰陽配偶不參差,兩臟通和皆例類。血衰氣旺定無娠,血旺氣衰應有體。寸微關滑尺帶數,流利往來並雀啄。小兒之脈已見形,數月懷躭猶未覺。」又云:「兩手關滑大相應,有形亦在通前語。」叔和既以左肝右肺分氣血衰旺,又以寸尺分氣血。寸微為氣衰,尺數為血旺,關滑者,滑為血多氣少也。然尺脈滑疾,帶散帶代,如雀啄稍停者,乃胎氣盛,閉塞故也。此時若作渴,脈遲,欲為水腫,復腹痛者,必墮。或疑與《脈訣》尺滑有間斷為經病者,不相反耶?蓋經病尺滑,必帶緩弱遲濇,胎脈尺滑帶數而實,兩關左滑大為男,右滑大為女。又云:「關上一動一止者一月,二動一止者二月,三四動一止者三四月」也。蓋中衝應足陽明胃,主三四月。少衝應手太陽小腸,主五六月。太衝應手陽明大腸,主七八月。凡姙孕四月,形質已具。左手滑疾實大為男,右手滑疾實大為女。左右俱滑疾實大
者雙胎。又諸陽脈為男,諸陰脈為女。訣云:左手太陽浮大男,右手太陰沈細女。《脈經》云:「左手浮大為男,右手浮大為女。左手沈實為男,右手沈細為女。」 尺脈左偏大為男,右偏大為女。左右俱浮大有力者二男,左右俱沈細有力者二女。諸陽為浮,諸陰為沈。凡浮大滑數諸陽脈,皆為男也。凡沈細諸陰脈,皆為女也。又諸陽脈,在諸陽經為男;諸陰脈在諸陰經為女。若陰陽混濁,則女作男生,男作女生。《訣》云:「左手帶縱兩個兒,右手帶橫一雙女。左手脈逆生三男,右手脈順還三女。寸關尺部皆相應,一男一女分形證。」 蓋左手帶縱者,如心沈、肝浮腎緩,皆夫乘妻脈,上下直看,往來流利不絕,氣血之盛,故生兩男。右手帶橫者,如肺弦、脾沈、腎細,皆妻乘夫脈,推之橫看滿指無間,氣血之盛,故生兩女。左手脈逆者,如心弦、肝滑、腎微浮,皆子乘母脈,自下溢上,往來流利,氣血盛極,故生三男。右手脈順者,如肺緩、脾洪、腎弦、長滑,皆母乘子脈,自上流下,往來疾速,氣血盛極,故生三女。認真縱即左手太陽浮大,男橫即右手太陰沈細,女逆,即左手沈實,男順,即右手沈細。女五月,脈雖喜疾而不散,但大急為緊為數者,必漏胎;大緩為遲者,必腹脹而喘;為浮者,必患水腫。六七月,脈實大牢弦強緊者生,沈細而濇者,當防墮胎。若丹田氣暖,胎動者可救,胎冷若冰者難治。脈弦發熱惡寒,其胎踰腹,腹痛,小腹如扇,子臟閉也,宜熱藥溫之。少陰脈微緊,血養不週,雙胎一死一存。胎動或因倒仆,或因驚恐,或因勞力,或因食熱,或因房室,輕則漏血,重則血下。如同月水,血乾胎死,而氣無血制,上衝心而腹悶痛,面目脣舌色見青者,子母俱死。此不獨七八月然也,十個月內皆宜慎之。七八月脈實大弦強者生,沈細者死。足月身熱脈亂者吉。
臨產六至,脈號離經。或沈細滑,若無即生。浮大難產, 寒熱又頻。此是凶候,急於色徵。面頰脣舌,忌黑與青。 面赤母活,子命必傾。若胎在腹,子母歸冥。
〈註〉一呼六至,或一呼一至,曰「離經。」經,常也。人呼吸一日一夜,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八百十丈,週而復始,從初起之經再起。今因胎墮,胃脈已離常絡之處,不從所起之經再起,故曰「離經。」脈沉細而滑,乃腎臟本脈已形,或脈沉如無者即產,浮大者難產。若身重體熱,寒熱頻作,此凶證也。急看面舌氣色,逐胎救母。蓋面乃心之華,舌乃心之苖。青則肝虛不能藏血,破漿早而胎胞乾澀,不能轉動,黑則腎水尅火,是以子母俱死。惟面赤舌青者,乃心血流通,母活子死,若胎死不出,母命亦危。
《產後》緩滑,沉細亦宜。實大弦牢,濇疾皆危。
〈註〉產後以胃氣為主,緩滑者,脾胃和也;「實大弦牢」,木尅土也;「沉細亦宜」者,產後大虛脈合證也;濇疾不調者,損血多而心絕也。
《成童脈法》
[編輯]童丱《脈全》,「浮沉為先,浮表沉裡,便知其源。大小滑濇, 虛實遲駛,各依大人,以審證治。」
〈註〉一歲至六歲曰《嬰孩》,察三關脈。七歲八歲曰「齔」,九歲十歲曰「髫」,始可一指探三部脈,而以一息七八至為無病。十一至十四歲為「童丱」,以一息五六至為常,浮數、乳癇、驚悸、虛濡、慢驚。瘲緊實者風癇。沈弦者食積。伏結者傷食。軟細者蟲疳。浮沈遲數。與大人一同。仍忌促結代散。
《癰疽脈法》
[編輯]癰疽脈數,浮陽沈陰,浮數不熱,但惡寒侵。若知痛處, 急灸或鍼。洪數病進,將有膿淫,滑實緊促,內消可禁。 宜托裡者,脈虛濡遲,或芤澀微,潰後亦宜。長緩易治, 短散則危,結促代見,必死無疑。
〈註〉「脈浮數帶弦,當發熱而反惡寒,或胸煩不知痛處,或知痛處,皆發癰瘡,急宜灸,或鍼。」浮數發熱而痛者,屬陽易治;不數沈微不痛者,屬陰難治。又浮為在表,沈為在裡,不浮不沈,則為在經。諸瘡洪數者,裡亦有膿結也。未潰脈滑實數促者,可以下之;將潰已潰,脈虛濡弱,遲澀芤微者,宜補益托裡;「長緩易治」者,胃氣勝也。短散結代者,元氣虛也。大抵未潰宜見諸陽脈,已潰宜見諸陰脈,庶病脈相宜。《抑論》緊則氣血滯澀,故緊則多痛。芤主亡血,潰後得之則吉。促脈未潰,為熱蓄裡,已潰則氣衰也。
《死脈總訣》
[編輯]萬機四脈既包含,生死何嘗另有元,浮散沈無遲一 點,數來無數病難痊。
〈註〉《解索》:「魚翔」「釜沸」,浮散也;「蝦遊」沈無也;「屋漏遲」,一點也;「雀啄彈石」,數來無數也。
雀啄連來三五啄,
〈註〉「《雀啄》脈」,在筋肉間,如雀之啄食,連連湊指,忽然頓絕,良久復來。
《屋漏》半日一滴落
〈註〉屋漏脈在筋肉間,如殘溜之下,良久一滴濺起無力。雀啄屋漏,皆脾胃衰絕之脈,心肺絕也。
彈石硬來尋即散。
〈註〉彈石脈,在筋肉間,舉按劈劈然,肺絕也。
搭指散亂真解索,
〈註〉《解索》脈,如解亂繩之狀,指下散散,無復次第,五臟絕也。
《魚翔》似有又似無。
〈註〉《魚翔脈》在皮膚,其本不動而末強搖,如魚在水中,身首帖然,而尾獨悠颺之狀,腎絕也。
《鰕遊》靜中跳一躍,
〈註〉鰕遊脈在皮膚,始則冉冉不動,少焉瞥然而去,久之倏爾復來,脾胃絕也。
更有釜沸湧如羹,旦占夕死不須藥。
〈註〉釜沸。脈在皮肉,有出無入,湧湧如羹上之肥,皆死脈也。若用藥餌尅伐立亡。暴見者急宜參芪歸附救之,多有復生。此數種脈,亦可總看得之。
「一般鬼賊脈堪推,客勝主脫死尤促。春得秋脈肺尅 肝,死在庚辛申酉裡;夏得冬脈亦如然,還於壬癸為 期耳。嚴冬診得四季脈,戊己辰戌還是厄;秋得夏脈 亦同前,為緣丙丁相刑尅。季月夏季得春脈。尅在甲 乙病應極。」
〈註〉臟氣喜所生而畏所尅,如肝得肺脈,死於秋,庚日篤,辛日死,時則申酉也;心得腎脈,死於冬,壬日篤,癸日死,時則亥子也;腎得脾脈,死於四季,戊日篤,己日死,時則辰戌丑未也;肺得心脈,死於夏,丙日篤,丁日死,時則巳午也;脾得肝脈,死於春,甲日篤,乙日死,時則寅卯也。
春得冬脈只是虛,急宜補腎忌泄疏。若得夏脈緣心 實,還應瀉子自無虞。夏秋冬脈皆如是,在前為實後 為虛,春中若得四季脈,不治多應病自除。
〈註〉訣云:「得妻不同一治,生死仍須各推。」假令春得肺脈為鬼,得心脈乃是肝兒,腎為其母,脾則為妻。春得脾而莫療,冬見心而不治,夏得肺而難瘥,秋得肝亦何疑,此四時休旺之理,五行生尅之義。但既以春得四季脈為不治自愈,又雲春得脾而莫療,何耶?蓋春脈肝弦帶緩者,為微邪無病。若肝弦全無,獨見緩脈者,則土盛生金。反來尅木。故曰「得妻。不同一治。」夏秋冬脈倣此。
六脈若失更無憑,可診三脈於其足。太衝太谿衝陽 穴,有無生死決之速。
〈註〉「太衝穴,肝脈,在兩足大指行間上二寸動脈中。太谿穴命門脈: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凡病必診太衝、太谿,應手動者生,止而不動者死。若傷寒必診衝陽穴,在足跗內庭上五寸骨間動脈,乃足陽明胃經,動則為有胃氣,止則為無胃氣。」是三脈雖不比手之六脈可通十二經,然手脈既失,亦可診以斷決死生。古人設此者。正欲冀其萬一耳。
《形色脈相應總訣》
[編輯]形健脈病人不久,形病脈健亦將危。
〈註〉假如健人診得浮緊而澀。似傷寒太陽經病脈。其人雖未頭痛發熱惡寒。此則不久即病。病即死也。謂之行屍。又如十五動一止。一年殂。其人雖未病期應一年病即死也。病人脈健者。假如形容羸瘦。精神枯。盜汗不食。滑泄不止者,勞損之證。而脈反見洪健者,亦死。
色脈相生病自已,色脈相勝不須醫。
〈註〉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蓋四時之色,以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例看假令色紅,心病熱,痰火、顛狂、斑疹等證,其脈當浮大而散;色青;肝病脇痛、乾嘔便血等證,其脈當弦而急;色黃;脾病濕熱、腫脹、傷食嘔泄、關格等證,其脈當中緩而大;色白;肺病氣喘、痰飲,痿悴咳嗽等證,其脈當浮澀而短。色黑,腎病腰腳疝瘕,淋濁漏精等證,其脈當沈濡而滑。其間多動則為虛為火,靜則為寒為實,皆當與脈證相應。又五積六聚,尤宜察色,與脈相應,故言赤脈白脈,合色脈而言之也。又五色應五臟,間有綠色,乃任督陰陽之會也。
肥人沈結瘦長浮,矮促長疏盡莫違。
〈註〉肥人肉厚,脈宜沈結;瘦人肉薄,脈宜浮長。人形矮則脈宜短促;人形長則脈宜疏長。相違相反,而又不和者,皆死。非但形體相應,雖皮膚滑澀寬緊,亦宜與脈相應。《經》言:「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是也。
《李中梓醫宗必讀》
[編輯]《新著四言脈訣》
[編輯]四言「《脈訣》從來久矣,茲者補其缺略,正其差訛,仍舊者十之二三,新改者十之七八,復加註釋」 字字。
精確。文極簡便。義極詳明。使讀者既無繁多之苦。亦無遺漏之憾也
脈為血脈,百骸貫通。大會之地,寸口朝宗。
〈註〉脈者,血脈也。血脈之中,氣道行焉。五臟六腑,以及奇經,各有經脈,氣血流行,周而復始,循環無端,百骸之間,莫不貫通,而總會之處,則在寸口。夫寸口左右手六部,皆肺之經脈也,何以各經之脈,皆於此取乎?肺如華蓋,居於至高,而諸臟腑皆處其下,各經之氣,無不上熏於肺,故曰「肺朝百脈,而寸口為脈之大會也。」
診人之脈,令仰其掌,掌後高骨,是名《關上》。
〈註〉凡診脈,令病人仰手,醫者覆手診之,掌後有高骨隆起,是即關部也。先將中指取定關部,方下前後二指於尺寸之上也。病人長,則下指宜疏;病人短,則下指宜密。
關前為陽,關後為陰。陽寸陰尺,先後推尋。
〈註〉從魚際至高骨,卻有一寸,因名曰寸。從足澤至高骨有一尺,因名曰尺。界乎尺寸之間,因名曰關。關前寸為陽,關後尺為陰,寸候上焦,關候中焦,尺候下焦。《經》曰:「身半以上,同天之陽,身半以下,同地之陰也。」先後者,謂先候寸部,次候關部,又次候尺部也。推者,推其理。尋者,尋其象,各察其得何脈也。
胞絡與心,左寸之「應。惟膽與肝,左關所認。膀胱及腎, 左尺為定。胸中及肺,右寸昭彰。胃與脾脈,屬在右關。 大腸並腎,右尺班班。」
〈註〉此遵《內經》脈法,分配臟腑於兩手也。《內經》診法及胞絡配心胸中配肺大腸,列於右尺;小腸附於膀胱,三焦不應,列於右尺,詳見脈法心參。夫胞絡與心脈,皆在左手寸上,膽脈與肝脈,皆在左手關上,膀胱及腎脈,皆在左手尺上,胸中與肺脈,皆在右手寸上,胃脈與脾脈,皆在右手關上,大腸與腎脈,皆在右手尺上。
男子之脈,左大為順。女人之脈,右大為順。男尺恆虛, 女尺恆盛。
〈註〉左為陽,故男子宜左脈大也。右為陰,故女人宜右脈大也。寸為陽,尺為陰,故男子尺虛,象《離》中虛也,女人尺盛,象《坎》中滿也。
關前一分,人命之主,左為人迎,右為氣口。
〈註〉關前一分者,寸關尺各有三分,共得九分。今曰關前一分,仍在關上,但在前之一分耳。故左為人迎,辨外因之風。以左關乃肝膽脈,肝為風臟,故曰「人迎緊盛傷於風。」右為氣口,辨內因之食。以右關乃脾胃脈,胃為水穀之海,脾為倉廩之官,故曰「氣口緊盛傷於食。」勿以外因兼求六氣,勿以內因兼求七情也。或以前一分為寸上。豈有左寸之心可以辨風。右寸之肺。可以辨食乎。
神門屬腎,兩在關後,人無二脈,必死不救。
〈註〉《難經》曰:「上部無脈,下部有脈,雖困無能為害。」夫脈之有尺,猶樹之有根,枝葉雖枯槁,根本將自生。蓋兩尺屬腎水,水為天一之元,人之元神在焉,故為根本之脈,而稱神門也。若無此二脈,則根本敗絕,決無生理。
脈有七診,曰「浮、中、沈,上、下、左右,七法推尋。」
〈註〉浮者,輕下指於皮毛之間,探其腑脈也。表也。「中」者,略重指於肌肉之間,候其胃氣也,半表半裡也。「沈」者,重下指於筋骨之間,察其臟脈也。裡也上者,即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即於寸內前一分取之。下者,即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即於尺內後一分取之。「左右」者,即左右手也。凡此七法,名為七診。別有七「診,謂獨大、獨小。獨寒、獨熱。獨遲、獨疾、獨陷下也。」
又有九候,即浮、中沈三部各三,合而為名,每候五十, 方合於《經》。
〈註〉每部有浮、中沈三候,合寸關尺三部算之,共得九候之數也。夫每候必五十動者,出自《難經》,合大衍之數也。乃偽訣以四十五動為準,乖於經旨。必每候五十,凡九候共得四百五十,兩手合計九百,方與經旨相合也。
五臟不同,各有本脈。左寸之心,浮大而散。右寸之肺, 浮澀而短。肝在左關,沈而弦長。腎在左尺,沈石而濡。 右關屬脾,脈象和緩。右尺相火,與心同斷。
〈註〉凡五臟各有平脈也。必知平脈。而後知病脈也。
若夫時令亦有平脈。春弦。夏洪。秋毛。冬石。四季之末。 和緩不忒。
〈註〉凡四時各有平脈也。然即上文五臟之脈,大同小異也。春者,東方肝木也,木始發榮,有幹無枝,則近於勁,故曰「弦」,即弓弦也。夏者,南方心火也,萬物暢茂,垂枝布葉,皆下曲如鉤,鉤即洪之別名,亦即上文之大也。秋者,西方肺金也,草木黃落,有枝無葉,則類於毛,即上文之浮澀也。冬者,北方腎水也,極寒之時,水凝如石。故名為石。土旺於四季之末
各十八日。脾土在中而兼五行也。和緩之義。詳見下文。
太過實強,病生於外;不及虛微,病生於內。
〈註〉外因風寒暑、濕燥火六氣之邪,脈必洪大緊數、弦長滑實,而太過矣。內因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之傷,脈必虛微細弱、短澀濡芤而不及矣。
四時百病,胃氣為本。
〈註〉胃為水穀之海,資生之本,故曰:「有胃氣則生,無胃氣則死。」胃氣脈者,緩而和勻,不浮不沈,不大不小,不疾不徐,意思欣欣,悠悠揚揚,難以名狀者也。不拘四季,一切百病,皆以胃脈為本。
凡診病脈,平旦為準,虛靜凝神,調息細審。
〈註〉《經》曰:「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乃可診有過之脈。」又曰:「診脈有道,虛靜為寶。」言無思無慮,以虛靜其心,惟凝神於指下也。調息者,醫家調勻自己之氣息。細審者,言精細審察,不可忽略也。
一呼一吸,合為一息,脈來四至平和之,則五至無疴, 閏以太息「三至為遲,遲則為冷。六至為數,數即熱證。 轉遲轉冷,轉數轉熱。」
〈註〉醫者調勻氣息,一呼脈再至,一吸脈再至,呼吸定息,脈來四至,乃和平之準則也。何以五至亦曰無疴乎?人之氣息,時長時短,凡鼓三息必有一息之長,鼓五息又有一息之長,名為太息,如曆家三歲一閏,五歲再閏也。言脈必以四至為平,五至便為太過,惟正當太息之時,亦曰無疴,此息之長,非脈之急也。若非太息,正合四至也。至於性急之人,五至為平脈,不拘太息之例,蓋性急脈亦急也。若一息而脈僅三至,即為遲慢而不及矣。遲主冷病,若一息而脈遂六至,即為急數而太過矣。數主熱病,若一息僅得二至,甚而一至,則轉遲而轉冷矣。若一息七至,甚而八至九至,則轉數而轉熱矣。一至、二至,八至、九至,「皆死脈也。」
遲數即明,浮沈須別。浮沈遲數,辨內外因。外因於天, 內因於人。天有陰陽,風雨晦明人,喜怒憂思悲恐驚。
〈註〉「浮」脈法天,候表之疾,即外因也;沈脈法地,候裡之病,即內因也。「外因」者,天之六氣,風寒暑濕燥火是也;「內因」者,人之七情,喜傷心,怒傷肝,憂思傷脾,恐傷腎,驚傷心也。
浮表沈裡,遲寒數熱。浮數表熱,沈數裡熱。浮遲表寒, 沈遲冷結。
〈註〉此以浮、沈、遲、數四脈,提諸脈之綱也。「脈象雖多,總不外此四脈。浮主表證,沈主裡證,遲為寒,數為熱。浮而且數,表有熱也;沈而且數,裡有熱也;浮而且遲,寒在表也;沈而且遲,寒在裡也。」
浮脈法天,輕手可得,泛泛在上,如水漂木;有力洪大, 來盛去悠;無力虛大,遲而且柔,虛極則散,渙漫不收, 有邊無中,其名曰「芤。」浮小為濡,綿浮水面,濡甚則微, 不任尋按。更有革脈芤弦合看。
〈註〉此以浮脈提綱,而取洪、虛、散、芤、濡、微、革七脈之兼浮者,統彙於下也。浮脈法天,輕清在上,故輕手即見,與肉分相應,如木之漂於水面也。洪脈者,如洪水之洪,有波濤洶湧之象,浮而有力,來盛去衰,即大脈也,即《鉤脈》也。虛脈者,浮而無力,且大且遲也。散脈者,亦浮而無力,但按之如無,比於虛脈則更甚矣,若楊花飄散之象。芤脈者,芤草中空,狀如蔥管,浮沈二候易見,故曰「有邊。」獨中候豁然難見,正如以指著蔥,浮取得上面之蔥皮,中取正在空處,沈按之,又著下面之蔥皮也。無中者,非中候絕無,但比之浮沈,則無力也。若泥為絕無,是無胃氣矣。舊說以前後為兩邊,與芤蔥之義不合。濡脈者,浮而小且軟也。微者,浮而極小極軟,比於濡脈,則更甚矣。「欲絕非絕,似有若無」八字,可為微脈傳神。革脈者,浮而且弦且芤,浮多沉少,外急內虛,狀如皮革。仲景云:「弦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曰革。」夫革脈牢脈,皆大而弦,革則浮取而得,牢則沉候而見也。舊以牢革為一脈者,非。
沉脈法地,如水投石。沉極為伏,推筋著骨。有力為牢, 大而弦長,牢甚則實,愊愊而強,無力為弱,柔小如綿, 細直而軟,如蛛絲然。
〈註〉此以沉脈提綱,而取伏、牢、實、弱、細五脈之兼沉者,統彙於下也。沉脈法地,重濁在下,故重按乃得與筋骨相應,如石之墜於水底也。伏脈者,沉之極也,伏於下也。沉脈在筋骨之間,伏脈則推筋著骨,然後可見也。牢脈者,沉而有力,且大且弦且長也。實脈者,浮、中、沉三候皆有力,更甚於牢脈也。弱脈者,沉而極細軟也。細脈者,沉細而直且軟也
;遲脈屬陰,一息三至;緩脈和勻,春柳相似;遲細為濇, 往來極滯;「結則來緩,止而復來;代亦來緩,止數不乖。」
〈註〉此以遲脈提綱。而取緩濇結代。四脈之兼遲者。統彙於下。遲脈者。往來遲慢。為不及之象。緩脈者
一息四至,往來和勻,春風微吹柳梢,此確喻也,即胃氣脈也。澀脈者,遲滯不利,狀如輕刀刮竹,舊稱一止復來者,非也。結脈者,遲而時有一止也。代脈者,遲而中止,不能自還,且止有定數,如四時之有禪代,不愆其期也,故名曰「代。」
數脈屬陽,一息六至,往來流利,滑脈可識,有力為緊, 切繩極似,數時一止,其名為促,數如豆粒,動脈無惑。
〈註〉此以數脈提綱,而取滑、緊、促、動四脈之兼數者,統彙於下也。數脈者,往來急數,為太過之象。滑脈者,滑而不滯,如珠走盤也。緊脈者,緊急有力,左右彈手。切繩者,喻其緊,亦喻左右彈也。促脈者,數而時有一止,如疾行而蹶也。動脈者,形如豆粒,厥厥動搖,兩頭俱俯,中間高起,故短如豆粒。舊雲「上下無頭尾」,則上不至寸為陽絕,下不至尺為陰絕,是死絕之脈,非動脈也。仲景云:「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由是則寸尺皆有動脈,謂獨見於關者誤矣。
別有三脈,短長與弦。不及本位,短脈可原,過於本位, 長脈綿綿。長而端直,狀類弓弦。
〈註〉此短長與弦三脈,非浮沈遲數可括,故別列於此。短者,短縮之象;長者,相引之象;弦者,勁而端直之象。按:戴同父曰:「關不診短,若短脈見於關上,是上不通寸,為陽絕;下不通尺,為陰絕矣。」
一脈一形,各有主病。脈有相兼,還須細訂。
〈註〉前所載,皆脈之形象,然有所主之病,有相兼之脈,更須細加考訂。此以下至「女胎三月」句,凡十有三節,各明某脈主某病,而相兼之脈盡在其中矣。
浮脈主表,腑病所居,有力為風,無力血虛。浮遲表冷, 浮數風熱,浮緊風寒,浮緩風濕。
〈註〉六腑屬陽,其應在表,故浮主腑病也。浮而有力,則知風邪所干,邪氣盛則實有餘之象。浮而無力,則知陰血虧損,正氣奪則虛不足之象也。脈浮主表,脈遲主冷,浮遲兼見,則為表冷也。浮脈主風,數脈主熱,浮數兼見,則為風熱也。緊脈為寒,浮緊兼見,則為風寒也。緩脈主濕,浮緩兼見,則為風濕也。
浮虛傷暑,浮芤失血。浮洪虛火,浮微勞極。浮濡陰虛, 浮散虛劇。浮弦痰飲,浮滑痰熱。
〈註〉暑傷氣,氣虛則脈虛,故浮虛為傷暑也。失血之脈必芤,如吐血、下血之類。芤脈自兼浮,非浮脈兼芤也。洪主火,洪而兼浮,知為虛火。微為氣血俱虛,故主勞極。此亦微脈,自有浮也。血屬陰,應在下。濡脈按之而軟,故為陰虛。散者散亡之義,虛極所致,劇即極也。弦者,風木之象,浮亦為風,故為痰飲,乃風痰也。滑主痰證,滑本陽脈。而又兼浮。則炎上之象。故為熱痰也。
沈脈主裡,為寒為積,有力痰食,無力氣鬱,沈遲虛寒, 沈數熱伏,沈緊冷痛,沈緩水蓄。
〈註〉五臟屬陰,其應在裡,故沈主裡病也。沈者,陰象也。積者,臟病也,故為寒積。沈而有力,有餘之象,必有形之物,凝滯於內;沈而無力,不足之象,乃無形之氣,鬱結於中。沈遲皆偏於陰,所以虛寒。沈裡數熱,故熱伏於裡也。緊主諸痛,亦主於寒,得之沈分,非冷痛乎?濕家得緩,沈位居裡,當水蓄矣。
沈牢痼冷,沈實熱極,沈弱陰虧,沈細虛濕,沈弦飲痛, 沈滑食滯,沈伏吐利,陰毒積聚。
〈註〉仲景曰:寒則堅牢,有牢固之義,故云痼冷。牢脈在沈分,非兼見也。實脈為陽,熱之極也。實則三候皆強,不獨在沈分也。按之無力為弱脈,故曰陰虧。細為不足,亦主濕侵,故曰虛濕。弦本主飲,亦主諸痛。滑雖主痰,若在脾部,而沈分見之,為食滯也。寸伏則吐,尺伏則利。在陰證傷寒,則為陰毒積聚耳。
遲脈主臟,陰冷相干,有力為痛,無力虛寒。
〈註〉五臟為陰,遲亦為陰,是以主臟,乃陰冷相干也。遲而有力,則因寒而凝滯,是以為痛。遲而無力,中空顯然,故當虛寒。
數脈主腑,主吐主狂。有力實熱,無力虛瘡。
〈註〉六腑為陽,數亦為陽,是以主腑。吐者,陽氣亢逆也。狂者,熱邪傳裡也。數而有力,實熱可知;數而無力,虛瘡可斷。
滑司痰飲,右關主食。尺為蓄血,寸必吐逆。
〈註〉滑為痰脈,右關沈滑,知有食停。兩尺見之,蓄血可察。兩寸見之,吐逆難免矣。
澀脈少血。亦主寒濕。反胃結腸。自汗可測。
〈註〉「尺中見濇,血少精傷也;關中見之」,脾虛不能勝濕也。血液枯竭,上為反胃,下為結腸也。兩寸見澀,則為自汗,蓋汗乃心之液,而肺主皮毛也。
弦脈主飲,木侮脾經。「陽弦頭痛,陰弦腹疼。」
〈註〉木旺者脈必弦,木旺必來侮土,土虛不能制濕,而痰飲之證生焉。陽弦者,寸也,寸主上焦,故當頭痛。陰弦者,尺也,尺主下焦,故當腹疼。
長則氣治,短則氣病;細則氣衰,大則病進。
〈註〉長乃肝之平脈。故曰氣治。《經》曰。如循長竿末梢
為平。如循長竿為病短。雖肺之平脈。若非右寸及秋令見之。即為病矣。脈以和平為貴。細者不及而氣衰。大者太過而病進也。
浮長風癇,沈短痞塞。洪為陰傷,緊主寒痛。緩大風虛, 緩細濕痹。緩澀血傷,緩滑濕痰。
〈註〉浮風長火,風火相搏,則肝病而癇生。沈陰短虛,虛寒相合,則氣滯而痞生。洪即大脈,火之亢也,陽亢者陰必傷。緊為寒脈,浮分則表為寒束而痛,沈分則裡為寒滯而痛。緩為虛而大為風。緩大並至,故曰「風虛。」緩者濕氣停滯,細者虛氣不行,而痹生焉。澀見即為血傷,挾緩則轉傷也。滑見即為濕痰,挾緩則愈濕矣。
澀,小陰虛弱,小陽竭,陽微惡寒,陰微發熱。陽動汗出, 為痛為驚;陰動則熱,崩中失血,虛寒相搏,其名為「革」, 男子失精,女人漏血。
〈註〉濇,自主血虛,兼小而愈虛矣。弱脈自然小,此非兼脈,但弱脈見,則陽氣虛竭矣。微者,大虛之脈,故在陽分見,則氣虛而惡寒,在陰分見,則血虛而發熱。寸動名陽汗出者,心肺之證。驚氣入心,氣滯則痛,亦心肺也。尺動名陰熱者,腎水不足,崩中失血,皆腎經失閉,蟄封藏之本也。仲景論《革脈》云:「弦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曰「革。」男子亡血失精。女人半產漏下。
陽盛則促,肺癰熱毒。陰盛即結,疝瘕積鬱。代則氣衰, 或泄膿血,傷寒霍亂,跌打悶絕,瘡疽痛甚,女胎三月。
〈註〉數而有止為促,豈非陽盛乎?肺癰熱毒,皆火極所致者;遲而有止為結,豈非陰盛乎?疝瘕積鬱,皆陰氣凝滯也。至於代脈,真氣衰敗而後見也。泄膿血者,見之必死。惟傷寒心悸,或霍亂昏煩,或跌打損傷,或瘡疽痛極,或懷三月胎,此五者,見之弗作死脈也。
脈之主病,有宜不宜,陰陽順逆,吉凶可推。
〈註〉病有陰陽,脈亦有陰陽,順應則吉,逆見即凶。此以下至「其死可測」句,凡二十七節,詳分某病見某脈吉,某病見某脈凶也。
中風之脈,卻喜浮遲,堅大急疾,其凶可知。
〈註〉中風多虛,脈以浮遲為順。若反堅急,決無生理。
傷寒熱病,脈喜浮洪沈微澀小,證反必凶。汗後脈靜, 身涼則安;汗後脈躁,熱甚必難。陽證見陰,命必危殆; 陰證見陽,雖困無害。
〈註〉此節言傷寒之順逆也。雖受寒邪,傳裡必熱,故曰「熱病。」病既屬熱,脈以浮洪為吉。若沈、微、澀、小,是證與脈反,故凶。汗後邪解,便當脈靜身涼,若躁而熱,所謂汗後,不為汗衰,不可治矣。陽證而見沈、澀、細、弱、微、遲之陰脈,則脈與證反,命必危殆。陰證而見浮、大、數、動、洪、滑之陽脈,雖若與證反在他證忌之。獨傷寒為邪氣將解之象。故雖危困無害也。
勞倦內傷。脾脈虛弱。汗出脈躁。死證可察。
〈註〉勞倦傷脾,故脾脈虛弱為順也。若汗出而脈反躁疾,則逆矣,安得不死。
瘧脈自弦。弦數者熱,弦遲者寒,代散則絕。
〈註〉瘧者,風暑之邪,客於風木之腑,木來乘土,脾失轉輸,不能運水穀之精微,遂多停痰留飲。弦應風木,又主痰飲,無痰不成瘧。故曰:「瘧脈自弦。」數熱遲寒,自然之理。獨見代散二脈,則命必絕矣。
洩瀉下痢,沈小滑弱,實大浮數,發熱則惡。
〈註〉瀉痢則虛,宜見沈、小、滑、弱之虛脈。若反見實、大、浮、數之脈,則身必發熱而成惡候矣。
嘔吐反胃,浮滑者昌。弦數緊澀,結腸者亡。
〈註〉嘔吐反胃,脾虛有痰也。浮為虛,滑為痰,是其正象,可以受補,故曰「昌」也。若弦數緊澀,則血液枯竭,遂致糞如羊屎,必死不治矣。
霍亂之候,「脈代勿訝;厥逆遲微,是則可嗟。」
〈註〉霍亂之脈,洪大為佳。若見代脈,因一時清濁混亂,故脈不接續,非死脈也。微細而舌卷囊縮者,不可治耳。
嗽脈多浮,浮濡易治,沈伏而緊,死期將至。
〈註〉嗽乃肺疾,脈浮為宜,兼見濡者,病將退也。若沈伏與緊,則相反而病深矣,不死何待。
喘息擡肩,浮滑是順;沈澀肢寒,均為逆證。
〈註〉喘證無非風與痰耳,脈以浮滑為順,若反沈澀而四肢寒者,必死不治。
火熱之證,「洪數為宜。微弱無神,根本脫離。」
〈註〉熱證而得洪數。乃正應也。若見微弱。脈證相反。根本脫絕。藥餌不可施矣。
骨蒸發熱,脈數為虛。熱而澀小。必殞其軀。
〈註〉骨蒸者,腎水不足,壯火僭上,虛數二脈,其正象也。若見澀小之脈,所謂發熱脈靜,不可救藥耳。
勞極諸虛,浮軟微弱土敗,雙弦,火炎則數。
〈註〉虛證宜見虛脈。若兩手脈弦。謂之雙弦。弦乃肝脈。右關見之。是肝脈乘脾。故曰「土敗火熱太過脈
必「極數」 甚而七至。勞證之脈。六至以上。便不可治。
失血諸證,脈必現芤緩,小可喜,數大堪憂。
〈註〉芤有中空之象,失血者宜爾也。緩小亦為虛脈順而可喜。若數且大,謂之邪勝,故可憂也。
蓄血在中,牢大卻宜沈濇而微,速愈者希。
〈註〉蓄血者,有形實證,牢大之脈,脈證相宜。倘沈濇而微,是挾虛矣。既不能自行其血,又難施峻猛之劑,安望其速愈耶。
三消之脈,數大者生,細微短濇,應手堪驚。
〈註〉渴而多飲為「上消,消穀善饑為中消,渴而便數有膏為下消。」三消皆燥熱太過,惟見數大之脈為吉耳。細微短濇,死不可救。
小便淋閉。鼻色必黃。實大可療。濇小知亡。
〈註〉鼻頭色黃,必患小便難。六脈實大者,但用「分理」之劑必愈。若逢濇小,為精血敗壞,死亡將及矣。
癲乃重陰,狂乃重陽,浮洪吉象,沈急凶殃。
〈註〉癲狂二證,皆以浮洪為吉,取其病尚淺也。若沈而急,病已入骨,雖有《扁倉》,莫之能療矣。
癇宜虛緩,沈小、急實,或但弦急,必死不失。
〈註〉癇本虛痰,脈見虛緩,自應然也。若沈小急實,或虛而弦急者,肝之真臟脈見矣,安望其更生耶!
心腹之痛,其類有九,細遲速愈,浮大延久。
〈註〉九種心腹之痛,皆宜遲細,易於施療。如浮而大,是為中虛,不能取捷得之效也。
疝屬肝病,脈必弦急,牢急者生;弱急者死。
〈註〉肝主筋,疝則筋急,故屬肝病也。肝脈弦急,是其常也。疝係陰寒之咎,牢主裡寒之脈,亦其常也。如且弱且急,必有性命之憂。
黃疸濕熱,洪數偏宜,不妨浮大,微濇難醫。
〈註〉濕蒸熱壅,黃疸生焉。洪,數也,浮大也,皆所宜也。一見微澀,虛衰已甚,必食少瀉多,無藥可療矣。
脹滿之脈,浮大洪實,細而沈微,《岐黃》無術。
〈註〉脹滿屬有餘之證,宜見有餘之脈,浮大洪實是也。沈細而微,謂之證。實而脈虛,雖岐黃神聖,莫可回生矣。
「五臟為積,六腑為聚。」實強可生,沈細難愈。
〈註〉積也,聚也,皆實證也。實脈強盛,是所當然。沈細為虛之診,真氣敗絕,不可為已。
中惡腹脹,緊細乃生。浮大維何,邪氣已深。
〈註〉中惡者。不正之氣也。緊細主吉。浮大則凶也。
鬼祟之脈。左右不齊。乍大乍小。乍數乍遲。
〈註〉鬼祟犯人,左右二手脈象不一,忽大忽小,忽數忽遲,無一定之脈形也。
癰疽未潰,脈宜洪大,及其已潰,洪大始戒。
〈註〉未潰屬實。洪大為正脈也。若潰後則虛矣。亦見洪大。毋乃不可乎。
肺癰已成,寸數而實。肺痿之形,數而無力。肺癰色白, 脈宜短濇,浮大相逢,氣損血失。腸癰實熱,滑數可必。 沈細無根,其死可測。
〈註〉肺癰而寸口數實,知膿已成矣。肺葉焦痿,火乘金也,故數而無力。肺癰幾作,則肺氣虛損。白者西方本色,所謂一臟虛則一臟之本色見也。短濇者,秋金之素體,若逢浮大,是謂火來乘金,尅我者為賊邪,血氣敗壞之診也。腸癰,實也。沈細,虛也。證實脈虛,死期將至矣。
婦人有子,陰搏陽別。少陰動甚,其胎已結。滑疾不散, 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可別。左疾為男,右疾為女。 女腹如箕,男腹如斧。
〈註〉此一節,女科胎前之脈也。陰搏陽別者,寸為陽,尺為陰。言尺陰之脈,搏指而動,與寸陽之脈,迥然分別,此有子之診也。或手少陰心脈,獨動而甚,心臟主血,故胎結而動甚也。動者,往來流利之動,非厥厥如豆之動也。疾即數也。滑而且數,按之不散,三月之胎也。滑脈不見,而但疾不散,五月之胎也。左為陽,故左疾為男胎。右為陰。故「右疾為女胎。」女胎腹形狀如箕之圓也;男胎腹形狀如斧之上小而下大也。
欲產之脈,散而離經。新產之脈,小緩為應。實大弦牢, 其凶可明。
〈註〉此一節,產中脈也,散而離經,離經者,離乎經常之脈也。胎動於中,脈亂於外,勢之必至也。產後氣血兩虛,見小緩之虛脈為吉;若見實大弦牢,凶可知矣。
《奇經》八脈,不可不察。直上直下,尺寸俱牢。中央堅實, 衝脈昭昭。胸中有寒,逆氣裡急。疝氣攻心,支滿溺失。
〈註〉奇經者,無表裡配偶之經也。八脈者,陽維也,陰維也,陽蹻也,陰蹻也,衝也,督也,任也,帶也。直上直下,弦長相似,尺寸俱牢,亦兼弦長,是以有逆氣裡急之證。疝氣攻心,正逆急也;支滿者,脹也;溺失者,衝脈之邪干腎也。此以下凡五節,皆奇經脈也。
直上直下,尺寸俱浮。中央浮起,督脈可求。腰背強痛風癇為憂。〈註〉直上直下。則弦長矣。尺寸俱浮。中央亦浮。則六部皆浮。又兼弦長。故其見證。皆屬風家。大抵衝脈主裡。督脈主表也。
《寸口》丸丸,緊細實長,男疝女瘕,任脈可詳。
〈註〉寸口者,統寸、關、尺三部也。丸丸動貌,緊細實長,寒邪盛而實也。男疝女瘕,即所謂「苦少腹遶臍,下引陰中切痛」也。
「寸左右彈,陽蹻可決;尺左右彈,陰蹻可別;關左右彈」, 帶脈之訣。
〈註〉「左右彈緊」,脈之象也。陽蹻主陽絡,故應於寸。陰蹻主陰絡,故應於尺。帶脈如束帶之狀,在人腰間,故應於關。
尺外斜上至寸陰維,尺內斜上至寸陽維。
〈註〉從右手手少陽三焦,斜至寸,上手厥陰心胞絡之位,是「陰維脈也。」從左手足少陰腎經,斜至寸,上手太陽小腸之位,是「陽維脈也。」「斜上」者,不由正位而上,斜向大指,名為尺外,斜向小指,名為尺內。邪在陽維,陽蹻則發癇,癇動而屬陽;邪在陰維,陰蹻則發癲,癲靜而屬陰故也。
「脈有反關,動在臂後,別由《列缺》」,不干證候。
〈註〉反關脈者,脈不行於寸口,由列缺絡入臂後,手陽明大腸之經也。其以不順行於關上,故曰反關。有一手反關者,有兩手反關者,此得於有生之初,非病脈也。令病人覆手診之,方可見耳。
經脈病脈,業已昭詳,將絕之形,更當度量。
〈註〉經常之脈,主病之脈,皆明於前,而死絕之脈,亦不可不察也。
心絕之脈,如操帶鉤,轉豆躁疾,一日可憂。
〈註〉經曰:「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曰心死。」前曲者,謂輕取則堅強而不柔;後居者,謂重取則牢實而不動。如持革帶之鉤,全失沖和之氣,但鉤無胃,故曰心死。轉豆者,即《經》所謂「如循薏苡子累累然」,狀其短實堅強,真臟脈也。又曰:「心絕一日死。」
肝絕之脈,循刀責責,新張弓弦,死在八日。
〈註〉《經》曰:「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又曰:「脈來急溢,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又曰:「肝絕八日死。
脾絕,雀啄又同屋漏,一似水流,還如杯覆。」
〈註〉《舊訣》曰:「雀啄連來四五啄,屋漏少刻一點落。」若水流,若杯覆,皆脾絕也。《經》曰:「脾絕四日死。」
肺絕維何?如風吹毛,毛羽中膚,三日而號。
〈註〉《經》曰:「如風吹毛曰肺死。」又曰:「真肺脈至,如以毛羽中人膚,皆狀其但毛而無胃氣也。」又曰:「肺絕三日死。」
腎絕伊何?發如奪索,闢辟彈石,四日而作。
〈註〉《經》曰:「脈來如奪索,闢辟如彈石,曰腎死。」又曰:「腎絕四日死。」舊《訣》云:「彈石硬來尋即散,搭指散亂如解索。」正謂此也。
命脈將絕,魚翔蝦遊,至如湧泉,莫可挽留。
〈註〉舊訣云:「魚翔似有又似無,蝦遊靜中忽一躍。」經云:「渾渾革至如湧泉,綿綿其去如弦絕,皆死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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