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36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三百六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三百六十三卷目錄
醫部彙考三百四十三
傷寒門九
成無己傷寒明理論〈短氣 搖頭 瘛瘲 不仁 直視 鬱冒 動氣
自利 筋惕肉瞤 熱入血室 發黃 發狂 霍亂 畜血 勞復〉
張從政儒門事親〈解利傷寒〉
李杲十書〈辨陰陽 辨脈 辨內外 辨寒熱 辨手心手背 辨口鼻 辨氣
辨頭痛 辨筋骨四肢 辨飲食 辨渴 傷寒之源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論兩感 論
表裡中三證 論傳經 太陽證 太陽頭痛 治不可越經 太陽禁忌 當汗 不當汗
當汗不汗 發汗過多 不當汗而汗 血證 知可解 證知解不解 脈知解不解
九味羌活湯解利法 當汗而下成協熱利 裡傳表 誤下變有輕重 五苓散為下藥
藥有標本陰陽 加減涼膈散 陽明證 陽明禁忌 論汗下 論諸白虎湯 煩躁 讝
妄 傷寒雜證發熱相似 狂言讝語鄭聲 陽證發斑 傷寒有九經 三陽從中治 論
下 少陽證 少陽禁忌 論半表半裡 熱有虛實 潮熱 太陰證 可汗 可溫 可
下 知可解 太陰禁忌 少陰證 下利 少陰禁忌 六經發熱治法〉
藝術典第三百六十三卷
醫部彙考三百四十三
[編輯]傷寒門九
[編輯]《金成無己傷寒明理論》
[編輯]短氣
[編輯]傷寒短氣,何以明之?短氣者,氣短而不能相續者是 矣。似喘而非喘者,有氣上衝,而實非氣上衝也。喘者, 張口擡肩,搖身滾肚,謂之喘也。氣上衝者,腹裡氣時 時上衝也。所謂短氣者,呼吸雖數而不能相續,似喘 而不搖肩,似呻吟而無痛者,短氣也。《經》所謂短氣者 眾,實為難辨之證,愚醫莫識之,為治有誤者多矣。要 識其短氣之真者,氣急而短促,謂之氣短者是也。短 氣有責為虛者,有責為實者,要當明辨之。《經》曰:趺陽 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搏,則為短氣。 此為短氣之虛者也。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此外欲 解,可攻裡也,此為短氣之實者也。又有屬表,又有屬 裡者,要當審視之。《經》曰:「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 更發汗則愈。與其風濕相搏,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 風不欲去衣,甘草附子湯主之者,是邪在表而短氣 者也。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裡未和也,十 棗湯主之。與其太陽病,醫反下之,短氣煩躁,心懊憹, 陽氣內陷,心下因鞕,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是邪 氣在裡而短氣者也,虛也,實也,在表也,在裡也,皆作 短氣,又何以辨虛實也?大凡心腹脹滿而短氣者,邪 在裡而為實也;腹濡滿而短氣者,邪在表而為虛也。 大抵短氣為實,《金匱要略》曰:「短氣不足以息者,實也。」 又水停心下,亦令短氣。《金匱要略》曰:「食少飲多,水停 心下,微者短氣。」即此觀之,短氣之由亦眾矣。必審其 形候,使的而不惑。必審其邪氣在表裡之不差。隨證 攻之。了無不愈者矣。
搖頭
[編輯]《傷寒》搖頭,何以明之?頭者,諸陽之會也。諸陽之脈,皆 上於頭,諸陰脈皆至頸胸中而還。陽脈不治,則頭為 之搖。傷寒搖頭有三,皆所主不同也。有曰,搖頭言者, 裡痛也,以裡有痛者。言語則劇,欲言則頭為之戰搖 也。有曰,獨搖頭,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以風盛於 上,風主動搖故也。裡痛非邪也,痛使之然;痙病非逆 也,風使之然。至於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 者,又謂之心絕。蓋心藏神而為陰之本,陽根於陰,陰 根於陽,陰陽相根,則榮衛上下相隨矣。絕則神去而 陰竭,陽無根者,則不能自主持,故頭為之搖矣。《王冰》 曰:滋苗者宜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內絕其根,外 作搖頭,又何疑焉?心絕者,真病也。風痙裡痛者。邪氣 也。觀其頭搖。又當明其臧否焉。
瘛瘲
[編輯]傷寒瘛瘲。何以明之?瘛者,筋脈急也;瘲者,筋脈緩也。 急者則引而縮,緩者則縱而伸。或縮或伸,動而不止 者,名曰瘛瘲,俗謂若搐者是也。《黃帝內經》曰:「病筋脈 相引而急,名曰瘛。」瘲瘛,謂之契合之契也。行則緩,臥 則緊,從則縱。瘲疾之縱者,謂若放縱之縱也。以急為 瘛,以緩為瘲,理至明矣。瘛瘲者,風疾也,而癲癇則瘛 瘲焉。傷寒瘛瘲者,邪熱氣極也。熱盛則風搏,併經絡, 風主動,故四肢瘛瘲而不寧也。故風溫被火者,曰發 微黃色,劇者如驚癇時瘛瘲,言其熱氣之劇盛也。傷 寒病至於發瘛瘲者,疾勢已過矣,多難可制。《內經》曰: 「太陽終者,戴眼反折,瘛瘲絕汗乃出,大如貫珠,著身 不流。」是見其瘛瘲為已過之疾也。又有四肢漐,習為 四肢動而不止,似瘛瘲而無力,不得伸縮者也,此為 肝絕。瘛瘲之證雖難已,若能以祛風滌熱之劑,折其 大勢,則瘛瘲亦有生者。若妄灼火,或飲以發表之藥, 則死不旋踵。《經》曰:「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不仁
[編輯]傷寒不仁,何以明之?仁,柔也。不仁,謂不柔和也。癢不知也,痛不知也,寒不知也,熱不知也。任其屈伸灸刺, 不知所以然者,是謂不仁也。由邪氣擁盛,正氣為邪 氣閉伏,鬱而不發,榮衛血氣虛少,不能通行,致斯然 也。《內經》曰:「榮氣虛則不仁。」《鍼經》曰:「衛氣不行,則為不 仁。」經曰:「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身體痹不仁。」即 是言之,知榮衛血氣虛少,不能通行為不仁者明矣。 《經》曰:「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仁」,言此厥者,是正氣 為寒氣所乘,為厥氣也,非四肢逆冷之厥也。何者?蓋 以鬱冐為昏冒,不仁為不知痛癢,得不為屍厥之厥 耶?《經》曰: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逼上入 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 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其乘寒之厥,鬱冒不仁,即 此屍厥可知矣。昔越人入虢,診太子為屍厥,以鬱冒 不仁為可治,刺之而得痊濟者,實神醫之診也。嗚呼! 設或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 不仁,此又為命絕,雖越人其能起之歟。
直視
[編輯]傷寒直視,何以明之?直視者,視物而目睛不轉動者 是也。若目睛轉動者,非直視也。水之精為志,火之精 為神。目者心之使也,神所寓焉,肝之外候也,精神榮 焉。《鍼經》曰:「五臟六腑之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精 之窠為眼,骨之精為瞳子,筋之精為黑睛,血之精為 絡,氣之精為白睛,肌肉之精為約束,裹擷筋骨血氣」 之精,與脈並為系,上屬於腦,五臟血氣調和,精氣充 榮,則目和而明矣。傷寒目直視者,邪氣壅盛,冒其正 氣,使神智不慧,藏精之氣不上榮於目,則目為之直 視。傷寒至於直視,為邪氣已極,證候已逆,多難治。《經》 曰:「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則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 眴,不得眠,以肝受血而能視,亡血家肝氣已虛,目氣 已弱,又發汗亡陽,則陰陽俱虛所致也。」此雖錯逆,其 未甚也。逮乎狂言,反目直視,又為腎絕;直視搖頭,又 為心絕,皆臟氣脫絕也。直視讝語,喘滿者死,下利者 亦死。又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牀,惕而不安,微喘 直視,脈弦者生,濇者死,皆邪氣盛而正氣脫也。其或 有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證,大便難,身微熱者, 是非直視也」,此為內實也,可用大承氣湯、大柴胡湯 下之。直視,為不治之疾。目中不了了,為可治之候。二 者形證相近,其為工者宜熟視之。
鬱冒
[編輯]傷寒鬱冒,何以明之?鬱為鬱結而氣不舒也;冒為昏 冐而神不清也,世謂之昏迷者是也。鬱冒之來,皆虛 極而乘寒則有之矣。經曰:「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 仁。」又曰:太陽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裡 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 和故也。是知因虛乘寒,乃生鬱冒。《金匱要略》曰:「新產 婦人有三病,一者病痙,二者病鬱冒,三者大便難。亡 血復汗,寒多故令鬱冒。」又曰:「產婦鬱冒,其脈微弱,嘔 不能食,大便堅。所以然者,血虛而厥,厥而必冒,冒家 欲解,必大汗出。」即此觀之,鬱冒為虛寒可知矣。又或 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又為死證,蓋謂 其虛極而脫也。觀其鬱冐,幸無忽焉。
動氣
[編輯]傷寒動氣。何以明之?動氣者,為築築然動於腹中者 是矣。臟氣不治,隨臟所主,發泄於臍之四旁,動跳築 築然,謂之動氣。《難經》曰:「肝內證:臍左有動氣,按之牢 若痛。」心內證:「臍上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肺內證:「臍下 有動氣,按之牢若痛。」是臟氣不治,腹中氣候發動也。 動氣應臟,是皆真氣虛,雖有表裡攻發之證,即不可 汗下。《經》曰:「動氣在左,不可發汗,汗則頭眩,汗不止,筋 惕肉瞤」,是發汗而動肝氣者也。動氣在左,不可下,下 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 踡,是下之而動肝氣者也。動氣在上,不可發汗,汗則 氣上衝,正在心端,是發汗而動心氣者也。動氣在上, 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 水自灌」,是下之而動心氣者也。「動氣在右,不可發汗, 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是發汗而動肺氣者 也。「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 眩心悸」,是下之而動肺氣者也。「動氣在下,不可發汗, 汗之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運惡寒,食則反 吐穀不得下」,是發汗而動腎氣者也。動氣在下,不可 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是 下之而動腎氣者也。且脾內證,當臍有動氣,《經》特曰: 「臍之四旁動氣,不可汗下。」獨不言脾候當臍有動氣 者,以脾者中州,為胃以行津液,發汗、吐、下,猶先動脾, 況脾家發動氣者,詎可動之也,所以特不言之也。傷 寒所以看外證為當者。蓋不在脈之可見。必待問之 可得者。發汗吐下務要審諦。舉此動氣。類可知矣。
自利
[編輯]傷寒自利,何以明之?自利者,有不經攻下,自然溏泄 者,謂之自利也。傷寒自利多種,須知冷熱虛實,消息 投湯,無致失差。雜病自利,多責為寒。傷寒下利,多由協熱,其與雜病有以異也。表邪傳裡,裡虛協熱,則利 不應下而便攻之,內虛協熱遂利,是皆協熱也。又合 病家皆作自利。太陽與陽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湯 主之。太陽與少陽合病,必自下利,黃芩湯主之。陽明 與少陽合病,必自下利,大承氣湯主之。三者皆合病 下利,一者發表,一者攻裡,一者和解,所以不同者,蓋 《六經》以太陽陽明為表,少陽太陰為在,半表半裡,少 陰厥陰為在裡,太陽陽明合病,為在表者也。雖曰下 利,必發散經中邪氣而後已,故以葛「根湯以汗之。太 陽與少陽合病,為在半表半裡者也,雖曰下利,必和 解表裡之邪而後已,故與黃芩湯以散之。陽明少陰 合病,為少陽邪氣入腑者也,雖曰下利,必逐去胃中 之實而後已,故與承氣湯以下之。是三者所以有異 也。下利家何以明其寒熱耶?且自利不渴屬太陰,以 其臟寒故也。下利慾飲水者,以有熱也。故大便溏,小 便自可者,此為有熱。自利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 具,此為有寒。」惡寒脈微,自利清穀,此為有寒。發熱後 重泄,色黃赤,此為有熱。皆可理其寒熱也。凡腹中痛, 轉氣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自利家,身涼脈小為 順,身熱脈大為逆。少陰病脈緊,下利,脈暴微,手足反 溫,脈「緊反去者,此為欲解。下利脈大者為未止,脈微 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是知下利脈大為逆, 而脈小為順也。自利宜若可溫,理中、白通諸四逆輩, 皆溫臟止利之劑。又有腸胃有積結,與下焦客邪,皆 溫劑不能止之,必也或攻泄之,或分利之而後已。《經》 曰:「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宜赤石脂禹餘糧湯。 復利不止,當利其小便,是泄在下焦,滲泄而聚利者 也。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與下 利三部皆平,按之心下鞕,或脈沉而滑,或不欲食而 讝語,或差後至年月日復發,此數者,皆腸有積結,而 須攻泄者也。《內經》註曰:大熱內結,注泄不止。熱宜寒 療,結伏須除,以寒下之,結散利止,大寒凝內,久利泄 溏,愈而復發,綿歷歲年。以熱下之,寒去利止,謂之通 因通用。下利雖有表證,又不可發汗,以下利為邪氣 內攻,走津液而胃虛也。故《經》曰:「下利不可攻其表,汗 出必脹滿」者是矣。大抵下利脫氣至急,五奪之中,此 為甚者。其或邪盛正虛,邪擁正氣,下脫,多下利而死。 何以言之?經曰:「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發熱下 利至甚,厥不止者死。直視讝語,下利者死。下利手足 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脈不還者死。少陰病,自利,復 煩躁不得臥寐者死。」此數者,皆邪擁正氣,下脫而死 者也。《金匱要略》曰:「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五臟氣 絕於內者,利下不禁。」嗚呼!疾成而後藥,雖神醫不可 為已。氣既脫矣。孰能治之。
筋惕肉瞤
[編輯]傷寒筋惕肉瞤。何以明之?然:在傷寒中,非常常有者, 必待發汗過多,亡陽則有之矣。《內經》曰:「陽氣者,精則 養神,柔則養筋。」發汗過多,津液枯少,陽氣大虛,筋失 所養,故惕然而跳,瞤然而動也。太陽病脈微弱,汗出 惡風者,不可服大青龍湯,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 為逆也。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頭眩,身 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動氣在左,不可發 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即是觀之,其由發 汗多亡陽,陽虛可見矣。茲雖逆也,止於發汗亡陽而 表虛,治以溫經益陽則可矣。或因吐下發汗,表裡俱 虛而有此狀者,又非但發汗後所可同也。《經》曰:「傷寒 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鞕,脅下痛, 氣上衝咽喉,眩冒,筋脈動惕者,久而成痿,此為逆之 甚者也。太陽病,發汗復下之後,表裡俱虛,復加燒鍼, 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茲為逆之甚者也。發 汗、吐下,庸可忽諸?
熱入血室
[編輯]傷寒熱入血室。何以明之?室者,屋室也,謂可以停止 之處。人身之血室者,榮血停止之所,經脈留會之處, 即衝脈是也。衝脈者,奇經八脈之一脈也。起於腎下, 出於氣衝,並足陽明經,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為十 二經脈之海。王冰曰:衝為血海,言諸經之血,朝會於 此,男子則運行生精,女子則上為乳汁,下為月水。《內 經》曰:「任脈通,衝脈盛,月事以時下」者是也。王冰曰:「陰 靜海滿而去血。」謂衝脈盛為海滿也。即是觀之,衝是 血室可知矣。傷寒之邪,婦人則隨經而入,男子由陽 明而傳,以衝之脈與少陰之絡起於腎,女子感邪,太 陽隨經便得而入。衝之經並足陽明,男子陽明內熱, 方得而入也。衝之得熱,血必妄行,在男子則下血讝 語,在婦人則月水適來。陽明病下血讝語,此為熱入 血室者,斯蓋言男子,不止謂婦人而言也。婦人傷寒, 經水適來,與經水適斷者,皆以經氣所虛,宮室不闢, 邪得乘虛而入。《鍼經》有言曰:邪氣不得其虛,不能獨 傷人者是矣。婦人熱入血室,有須治而愈者,有不須 治而愈者,又各不同「也。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 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和,胸脅下滿,如結胸狀,讝語者,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 之。與其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 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 有時,小柴胡湯主之。」二者是須治而愈者也。「婦人傷 寒發熱,經水適來,晝則明了,暮則讝語,如見鬼狀者, 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是不須 治而愈者也。讝語為病邪之甚者,何不須治而愈耶? 且胸脅滿如結胸,讝語是邪氣留結於胸脅而不去 者,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寒熱如瘧,發作有時者, 是血結而不行也,須小柴胡湯散之。二者既有留邪, 必須治之可也。若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讝 語,此則經水既來,以裡無留邪,但不妄犯,熱隨血散, 必自愈。《經》曰:「血自下,下者愈。」故無犯胃氣及上二焦, 必自愈。所謂妄犯者,謂恐以讝語為陽明內實攻之, 犯其胃氣也。此無胸脅之邪,恐刺期門,犯其中焦也; 此無血結,恐與小柴胡湯犯其上焦也。小柴胡湯解 散。則動衛氣。衛出上焦。動衛氣是犯上焦也。刺期門 則動榮氣。榮出中焦。動榮氣是犯中焦也。《脈經》有曰: 「無犯胃氣及上二焦。」豈謂藥不謂鍼耶?此其是歟。
發黃
[編輯]傷寒發黃,何以明之?《經》曰:「濕熱相交,民當病癉。」癉者, 黃也,單陽而無陰者也。傷寒至於發黃,為病之甚也。 濕也,熱也,甚者則發黃。內熱已盛,復被火者,亦發黃 也。邪風被火熱,兩陽相熏灼,其身必發黃。陽明病被 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是由內有熱而 被火,致發黃者也。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 者,必發黃,是由陽明熱盛致發黃者也。傷寒發汗已, 身目為黃,所以然者,寒濕在裡不解故也,以為不可 下也,於寒濕中求之,是由寒濕致發黃者也。濕亦令 黃也,熱亦令黃也,其能辨之乎?二者非止根本元來 有異,而色澤亦自不同。濕家之黃也,身黃如似熏黃, 雖黃而色暗不明也。至於熱盛之黃也,必身黃如橘 子色,甚者勃勃出,染著衣,正黃如蘗,是其正黃色也。 由是觀之,濕之與熱,豈不異哉?大抵黃家屬太陰,太 陰者,脾之經也。脾者土,黃土色也。脾經為濕熱蒸之, 則色見於外,必發身黃。《經》曰:「傷寒脈浮緩,手足自溫 者,是為繫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者是矣。熱雖內盛, 若已自汗出,小便利「者,則不能發黃。必也頭汗出,身 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此為瘀熱在裡, 身必發黃。」黃家為熱盛,而治法亦自有殊。「傷寒八九 日,身如橘子色,小便不利,小腹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此欲泄滌其熱也。「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蘗皮湯主 之」,此欲解散其熱也。「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 連𧄍赤小豆湯主之」,此欲解散其熱也。此數者泄滌 解散,乃為之不同,亦皆折火徹熱之劑也。一或身黃 脈沉結,少腹鞕而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又為畜血 在下焦使之黃也,必須抵當湯下之而愈。黃家既為, 病之已極,是以有不治之者多矣,非止寸口近掌無 脈,鼻氣出冷,為不治之疾。又若形體如煙熏,直視搖 頭者,是為心絕。環口黧黑,柔汗發黃,是為脾絕,皆不 治之。診醫者更詳視之。
發狂
[編輯]傷寒發狂,何以明之?狂者,猖狂也,謂其不寧也。《難經》 曰:狂之始發也,少臥不饑,而自高賢也,自辨智也,自 貴倨也,妄笑好歌樂也,妄行走不休也。狂家所起,皆 陽盛致然。《內經》曰:陰不勝其陽,脈留薄疾,並乃狂也。 又曰:邪入於陽則狂,邪入於陰則瘖。《難經》曰:重陽者 狂,重陰者癲。《脈經》曰:「陰附陽則狂,陽附陰則癲。」《病源》 曰:「陽邪並於陽則狂,陰邪併於陰則癲。」即諸經之狂, 為陽盛也明矣。又陽明之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 然而驚,心欲動,獨閉戶牖而處,甚則欲上高而歌,棄 衣而走,踰垣上屋,其所上之處,皆非素能者,是謂陽 邪並於陽明也。傷寒熱毒在胃,並於心臟,使神不寧 而志不定,遂發狂也。傷寒至於發狂,邪熱至極也,非 大吐下則不能已。又有熱在下焦,其人如狂者。《經》曰: 「熱入膀胱,其人如狂。」謂之如狂,則未至於狂,但臥起 不安爾。其或狂言,目反直視,又為腎之絕。汗出輒復 熱,狂言不能食,又為失志死。若此則殆非藥石之所 及,是為真病焉。
霍亂
[編輯]《傷寒》霍亂,何以明之?上吐而下利,揮霍而撩亂是也。 邪在上焦者,但吐而不利;邪在下焦者,但利而不吐。 若邪在中焦,胃氣不治,為邪所傷,使陰陽乖隔,遂上 吐而下利。若止嘔吐而利,經止,謂之吐利必也。上吐 下利,躁擾煩亂,乃謂之霍亂。其與但稱吐利者,有以 異也。傷寒吐利者,邪氣所傷;霍亂吐利者,飲食所傷 也。其有兼傷寒之邪,內外不和者,加之頭痛發熱而 吐利也。《經》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 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又利止,復更發熱也,是霍 亂兼傷寒者也。霍亂頭痛發熱,熱多欲飲水者,五苓 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圓主之。以其中焦失治陰陽乘隔,必有偏之者,偏陽則多熱,偏陰則多寒。許 仁則曰:「病有乾霍亂,有濕霍亂。乾霍亂死者多,濕霍 亂死者少。」蓋吐利則所傷之物得以出泄,雖霍亂甚 則止於胃中,水穀泄盡則止矣,所以死者少。及其乾 霍亂而死多者,以其上不得吐,下不得利,則所傷之 物不得出泄,擁閉正氣,關隔陰陽,煩擾悶亂,躁無所 安,喘脹乾霍亂而死。嗚呼。食飲有節。起居有常者。豈 得致霍亂耶。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喪身之由。實自致 爾。
畜血
[編輯]傷寒畜血,何以明之?畜血者,血在下焦,結聚而不行, 畜積而不散者是也。血菀於上而吐血者,謂之薄厥; 留於下而瘀者,謂之畜血。此由太陽隨經,瘀熱在裡, 血為熱所摶結而不行,畜於下焦之所致。《經》曰:太陽 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 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 抵當湯主之者是也。大抵看傷寒,必先觀兩目,次看 口舌,然後自心下至小腹,以手攝按之,覺有滿鞕者, 則當審而治之。如少腹覺有鞕滿,便當問其小便。若 小便不利者,則是津液留結,可利小便。若小便自利 者,則是畜血之證,可下瘀血。《經》曰:傷寒有熱,少腹滿, 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又曰:太陽病,身黃, 脈沉結,少腹鞕,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 人如狂者,血證諦也,皆須抵當圓下之愈。陽明證,其 人喜忘,屎雖鞕,大便反易,其色必黑,亦是畜血之證。 畜血於下,所以如狂者,經所謂熱結膀胱,其人如狂 者是也。血瘀於下,所以喜忘者,《內經》曰:「血並於下,亂 而喜忘者」是也。二者若有其一,則為畜血證明矣。畜 血之證,又有輕重焉,如狂也,喜忘也,皆畜血之甚者, 須扺當湯圓以下之。如外已解,但小腹急結者,則為 畜血之輕也,須桃仁承氣湯以利之。醫之妙者何也? 在乎識形證,明脈息,曉虛實,知傳變。其於形證之明 者,眾人所共識,又何以見其妙?必也形證之參差,眾 人所未識,獨識之乃所以為妙。且如病人無表裡證, 發熱七八日,雖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 合熱則消穀善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此有瘀血,抵 當湯主之。當不大便六七日之際,又無喜忘如狂之 證,亦無少腹鞕滿之候,當是之時,與承氣湯下者多 矣,獨能處以抵當湯下之者,是為醫之妙者也。若是 者,何以知其有畜血也?且脈浮而數,浮則傷氣,數則 傷血,熱客於氣則脈浮,熱客於血則脈數,因下之後, 浮數俱去則已。若下之後數去,其脈但浮者,則榮血 間熱去而衛氣間熱在矣,為邪氣獨留,心中則饑,邪 熱不殺穀,潮熱發渴也。及下之後,浮脈去而數不解 者,則衛氣間熱去而榮血間熱在矣。熱氣合併,迫血 下行,胃虛協熱,消穀善饑,血至下焦,若下不止,則血 得以去,泄必便膿血也。若不大便六七日,則血不得 出泄,必畜在下焦為瘀血,是須抵當湯下之。此實疾 證之奇異,醫法之元微,能審諸此者,真妙醫也。
勞復
[編輯]《傷寒》勞復,何以明之?勞為勞動之勞,復為再發也。是 傷寒差後,因勞動再發者是也。傷寒新差後,血氣未 平,餘熱未盡,勞動其熱,熱還經絡,遂復發也。此有二 種:一者因勞動外傷,二者因飲食內傷。其勞動外傷 者,非止強力搖體持重遠行之勞,至於梳頭洗面則 動氣,憂悲思慮則勞神,皆能復也。況其過用者乎!其 飲食內傷者,為多食則遺,食肉則復者也。《內經》曰:「熱 病已愈,而時有遺者」,何也?以熱甚而強食之,病已衰 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留薄,兩陽相合,故有所遺。經 曰:病已差,尚微煩,設不了了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 令微煩,損穀則愈。夫傷寒邪氣之傳,自表至裡,有次 第焉。發汗、吐、下,自輕至重,有等差焉。又其勞復則不 然,見其邪氣之復來也,必迎奪之,不待其傳也。《經》曰: 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加 大黃,且枳實梔子豉湯則吐之,豈待虛煩懊憹之證? 加大黃則下之,豈待腹滿讝語之候?《經》曰:傷寒差後, 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以汗解之;脈沉實者, 以下解之。亦是便要「折其邪也。」蓋傷寒之邪,自外入 也;勞復之邪,自內發也。發汗吐下,隨宜施用焉。嗚呼! 勞復也,食復也,諸勞皆可及御內則死矣。若男女相 易,則為陰陽易,其不易自病者,謂之「女勞復」,以其內 損真氣,外動邪熱,真虛邪盛,則不可治矣。昔督郵顧 子獻不以華敷之診為信,臨死致有舌出數寸之驗。 由此觀之。豈不與後人為鑒誡哉。
《元張從政儒門事親》
[編輯]解利傷寒
[編輯]人冒風,時氣濕病,傷寒三日以裡,頭痛身熱惡寒,可 用通聖散、益元散各五七錢。水一大椀,入生薑十餘 片,連鬚蔥白十餘莖,豆豉一撮,同煎三五沸,去滓,稍 熱先以多半投之,良久用釵子於喉中探引吐了,不 宜漱口,次用少半亦稍熱投之,更用蔥酢酸辣湯投之。衣被蓋覆,汗出則愈矣。如遇世亂,《內經》曰:「歲火太」 過,炎暑流行,火氣太盛,肺金受邪,上應熒惑,大而明 現。若用辛涼之劑解之,則萬舉萬全也。若遇治世,可 用升麻湯、葛根湯、敗毒散,辛溫之劑解之,亦加蔥根、 白豆豉,上涌而表汗。《內經》曰:「因其輕而揚之。」揚者,發 揚也。吐汗,發揚寒熱之邪,既吐汗之後,必大將息,旬 日之後,其邪不復作矣。
又一法:或於無藥之處,可用酸虀汁一大椀,煎三五 沸,去菜葉,猛服訖,少間用釵子咽喉中探引吐了,如 此三次,後煎蔥酸辢湯投之,以衣被蓋覆,汗出即解。 《內經》曰:「酸苦涌泄為陰。」涌者,吐也。傷寒三日,頭痛身 熱,是病在上也。在上者固宜涌之,然後以淡漿粥養 之,一二日則愈矣。
又一法,可用「不臥散」解之,於兩鼻內㗜之,連嚏噴二 三十次,以衣被蓋覆。用此藥時,當於煖室中,嚏罷以 酸辢漿粥投之,汗出如洗。嚏噴者同吐法也。此法可 與「雙解散」為表裡也。
傷寒、溫疫、時氣、冒風、中暑,俱四時不正之氣也。人若 初感之,皆頭痛惡寒身熱,及寒熱往來,腰脊強,是太 陽經受之也。《內經》曰:「可先治內而後治外。」先用生薑、 蔥白、豆豉煎雙解散,上涌及汗出則解。如不解者,至 五、六日或不大便,喘滿讝語、實熱、兩手脈沉,可用調 胃大小承氣湯下之。慎不可用銀粉、巴豆霜、杏仁、芫 花,熱藥下之則必死。此先外而後治內也。如大汗之 後,慎不可食葵羹、藿菜、羊、豬、雞、犬、魚、兔等肉,惟不先 明,必致重困,後必難治也。傷寒七八日,發黃有斑,潮 熱腹滿者,或痰實作止,雖諸承氣湯下過者,仲景曰: 「寸口脈浮滑者,可用瓜蔕散吐之。」然傷寒寸口脈浮 滑者可用,雜病寸口脈沉者可吐。叔和雲。「寸脈沉兮 胃有痰。」《啟元子》曰:「上盛不已。吐而奪之是也。」
《李杲十書》
[編輯]《辨陰陽》
[編輯]陰證「身靜,重語無聲,氣難布息,目睛不了了,鼻中呼 不出,吸不入,口鼻中往來氣冷,水漿不入,大小便不 禁,面上惡寒,有如刀刮。」
陽證身動輕語有聲,目睛了了,口鼻中呼吸出入,能 往能來。
身表涼,知在陰經也。名曰陰證。身表熱,知在陽經也。 名曰「陽證。」
《辨脈》
[編輯]「古人以脈上辯內外傷於人迎、氣口,人迎脈大於氣 口為外傷,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此辯固是,但其 說有所未盡耳。外感風寒,皆有餘之證,是從前客邪 來也。其病必見於左手,左手主表,乃行陽二十五度。 內傷飲食,及飲食不節,勞役不節,皆不足之病也。必 見於右手,右手主裡,乃行陰二十五度。故外感寒邪, 則獨左寸人迎脈浮緊,按之洪大。緊者急甚於弦,是 足太陽寒水之脈,按之洪大而有力,中見手少陰心 火之脈。丁與壬合,內顯洪大,乃傷寒脈也。若外感風 邪,則人迎脈緩而大於氣口一倍,或兩倍三倍;內傷 飲食,則右寸氣口脈大於人迎一倍。傷之重者,過在 少陰則兩倍,太陰則三倍,此內傷飲食之脈。若飲食 不節,勞役過甚,則心脈變見於氣口,是心火刑肺,其 肝木挾心火之勢,亦來薄肺。《經》云:「侮所不勝,寡於畏 者」是也。故氣口脈急大而澀,數時一代而澀也。澀者 肺之本脈。代者元氣不相接,脾胃不及之脈。洪大而 數者,心脈刑肺也。急者肝木挾心火,而反尅肺金也。 若不甚勞役,惟右關脾脈大而數,謂獨大於五脈數 中顯緩時一代也。如飲食不節,寒溫失所,則先右關 胃脈損弱,甚則隱而不見,惟內顯脾脈之大數微緩, 時一代也。宿食不消,則獨右關脈沉而滑。《經》云:「脈滑 者有宿食也。」以此辯之,豈不明白易見乎。但恐山野 間卒無醫者。何以診候?故復說病證以辯之。
《辨內外》
[編輯]外感八風之邪,乃有餘證也;內傷飲食不節,勞役所 傷,皆不足之病也。其內傷亦惡風自汗,若在溫暖無 風處,則不惡矣。與外傷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頗相似。 細分之特異耳。外感風邪,其惡風、自汗、頭痛、鼻流清 涕,常常有之,一日一時,增加愈甚,及至傳入裡,作下 證乃罷。語聲重濁,高厲有力,鼻息壅塞而不通,能食, 「腹中和,口知味,大小便如常,筋骨疼痛,不能動搖,便 著牀枕,非扶不起」,其內傷與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然 亦惡風,居露地中,遇大漫風起,卻不惡也。惟門窗隙 中,些小賊風來,必大惡也,與傷風傷寒俱不同矣。況 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間而有之。鼻中氣短,少氣不足 以息語則氣短而怯弱妨食,或食不「下,或不欲食,三 者互有之。腹中不和,或腹中急而不能伸,口不知五 穀之味,小便頻數而不渴。初勞役得病,食少,小便赤 黃,大便常難,或澀或結,或虛坐只見些少白膿,時有 下氣,或泄黃如糜,或溏泄色白,或結而不通。若心下 痞,或胸中閉塞,如刀劙之痛,二者亦互作不併出也有時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痛必臍下相火之勢, 如巨川之水,不可遏而上行,使陽明之經逆行,亂於 胸中,其氣無止息,甚則氣高而喘,熱傷元氣,令「四肢 不收,無氣以動,而懶倦嗜臥。以其外感風寒,俱無此 證,故易為分辨耳。」
傷風,「鼻中氣出粗,合口不開」,肺氣通於天也。傷食「口 無味,多涎不納,鼻息氣勻」,脾氣通於地也。
外傷一身盡熱,先太陽也;從外而之內者,先無形也; 「內傷」手足不和,兩脅俱熱,先少陽也;從內之外者,先 有形也;「內外俱傷,人迎、氣口俱盛,或舉按皆實大,表 發熱而惡寒,腹不和而口液,此內外兩傷也。」
凡診則必捫手心手背。手心熱則內傷。手背熱則外 傷。次以脈別之。
《辨寒熱》
[編輯]外傷寒邪之證,與飲食失節、勞役形質之病,及內傷 飲食,俱有寒熱。舉世盡將內傷飲食失節、勞役不足 之病,作外傷寒邪,表實有餘之證,反瀉其表,枉死者 豈勝言哉?皆由其不別其寒熱耳。今細為分解之。外 傷寒邪,發熱惡寒,寒熱併作,其熱也;翕翕發熱,又謂 之拂拂發熱,發於皮毛之上,如羽毛之拂,明其熱在 表也,是寒邪犯高之高者也。皮膚毛腠者,陽之分也, 是衛之元氣所滋養之分也。以寒邪乘之,鬱遏陽分, 陽不得伸,故發熱也。其面赤,鼻氣壅塞不通,心中煩 悶,稍似袒裸,露其皮膚,已不能禁其寒矣。其表上虛 熱,止此而已。其惡寒也,雖重衣下幕,逼近烈火,終不 能禦其寒,一時一日,增加愈甚,必待「傳入裡,作下證 乃罷,其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其內傷飲食不節,或 勞役所傷,亦有頭痛、項強、腰痛,與太陽表證微有相 似,餘皆不同,《論》中辯之矣。」內傷不足之病,表上無陽, 不能禁風寒也,此則常常有之。其躁熱發於腎間者, 間而有之,與外中寒邪略不相似,其惡風寒也,蓋脾 胃不足,榮氣下流而乘腎肝,此痿厥氣逆之漸也。若 胃氣平常,飲食入胃,其榮氣上行,以輸於心肺,以滋 養上焦之皮膚腠理之元氣也。既下流其心肺,無所 稟受,皮膚間無陽,失其榮衛之外護,故陽分皮毛之 間虛弱,但見風見寒,或居陰寒處,無日陽處,便惡之 也。此常常有之,無間斷者也。但避風寒及溫煖處,或 添衣蓋溫養其皮膚,所惡風寒便不見矣。是熱也,非 表傷寒邪,皮毛間發熱也,乃腎間受脾胃下流之濕 氣,閉塞其下,致陰火上衝作蒸蒸而躁熱,上徹頭頂, 旁徹皮毛,渾身躁熱作須待袒衣露居近寒涼處即 已,或熱極而汗出亦解。彼外傷惡寒發熱,豈有汗出 者乎?若得汗,則病癒矣。以此辨之,豈不如黑白之易 見乎?當內虛而傷之者,躁熱也。或因口吸風寒之氣, 鬱其陰火,使咽膈不通,其吸入之氣欲入,為膈上衝 脈之火所拒,使陰氣不得入;其胸中之氣,為外風寒 所遏而不得伸,令人口開目瞪,極則聲發於外,氣不 能上下,塞於咽中而氣欲絕。又或因噦因嘔因吐而 躁,熱發必有所因,方有此證,其表虛惡風寒之證復 見矣。表虛之弱,為陰火所乘,躁發須臾而過,其表虛 無陽,不任風寒復見矣。是表虛無陽,常常有之,其躁 熱則間而有之,此二者不齊,躁作寒已,寒作躁已,非 如外傷之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百病俱有身熱,又 謂之肌熱,又謂之皮膚間熱,以手捫之方知者是也。」 乃肌體有形之熱也。亦須皆待陰陽既和。汗出則愈 矣。慎不可於此上辨之。以其虛實內外。病皆有之。故 難辨耳。只依此說。病人自覺發熱惡寒之熱。及躁作 之熱。上辨之為准則矣。
《辨手心手背》
[編輯]「內傷及勞役,飲食不節,病手心熱,手背不熱。外傷風 寒,則手背熱,手心不熱。此辨至甚。」皎然。
《辨口鼻》
[編輯]若飲食勞役所傷,其外證必顯在口,必口失穀味,必 腹中不和,必不欲言,縱勉強對答,聲必怯弱,口沃沬 多唾,鼻中清涕,或有或無,即陰證也。外傷風寒,則其 外證必顯在鼻,氣不利,聲重濁不清利,其言壅塞,盛 而有力,口中必和。傷寒則面赤,鼻壅塞而乾,傷風則 鼻流清涕而已。《內經》云:「鼻者肺之候」,肺氣通於天。外 傷風寒,則鼻為之不利。口者,坤土也。脾氣通於口,飲 食失節,勞役所傷,口不知穀味,亦不知五味。又云:「傷 食惡食」,傷食明矣。
《辨氣》
[編輯]外傷風寒者,其氣壅盛而有餘;內傷飲食勞役者,其 口鼻中皆氣短促不足以息。何以分之?蓋外傷風寒 者,心肺元氣初無減損,又添邪氣助之,使鼻氣壅塞 不利,面赤不通,其鼻中氣不能出,併從口出,但發一 言,必前輕而後重,其言高,其聲壯厲而有力。是傷寒 則鼻乾無涕,面壅色赤,其言前輕後重,其聲壯厲而 「有力,此乃有餘之驗也。」「傷風則決然鼻流清涕,其聲 嗄,其言響如從瓮中出,亦前輕而後重,高揭而有力, 皆氣盛有餘之驗也。」「內傷飲食勞役者,心肺之氣先損,為熱所傷,熱皆傷氣,四肢無力以動,故口鼻中皆 短氣少氣,上喘懶語,人有所問,十不欲對其一,縱勉 強答之,其氣亦怯,其聲亦低,是其氣」短少不足之驗 也。明白如此。雖婦人女子亦能辨之。豈有醫者。反不 能辨之乎。
《辨頭痛》
[編輯]內證頭痛,有時而作,有時而止;外證頭痛,常常有之, 直須傳入裡實方罷,此又內外證之不同者也。
《辨筋骨四肢》
[編輯]內傷等病,是心肺之氣已絕於外,必怠惰嗜臥,四肢 沉困不收,此乃熱傷元氣。脾主四肢,既為熱所乘,無 氣以動。《經》云:「熱傷氣。」又云:「熱則骨消筋緩」,此之謂也。 若外傷風寒,是腎肝之氣已絕於內,腎主骨為寒,肝 主筋為風。自古腎肝之病同一治,以其遞相維持也。 故經言「膽主筋,膀胱主骨」是也。或中風,或傷寒,得病 之日,便著牀枕,非扶不起,筋骨為之疼痛,不能動搖, 乃形質之傷。《經》云:「寒傷形。」又云:「寒則筋攣骨痛」,此之 謂也。
《辨飲食》
[編輯]仲景《傷寒論》云:「中風能食,傷寒不能食,二者皆口中 和而不惡食。若勞役所傷,及飲食失節,寒溫不適,三 者俱惡食,口不知五味,亦不知五穀之味」,只此一辨, 足以分內外有餘不足二證也。傷寒證雖不能食,而 不惡食,口中和,知五味,亦知穀味。蓋無內證,則心氣 和,脾氣通,知五穀之味矣。
《辨渴》
[編輯]外感風寒之邪,三日已外,穀消水去,邪氣傳裡,始有 渴也。內傷飲食失節,勞役久病者,必不渴,是邪氣在 血脈中,有餘故也。初勞役形質,飲食失節,傷之重者, 必有渴,以其心火熾上,尅於肺金,故渴也。又當以此 辨之。雖渴欲飲冷水者,當徐徐少與之,不可縱意而 飲,恐水多峻下,則胃氣愈弱,輕則為脹,重則傳變諸 疾,必反覆悶亂,百脈不安,夜加增劇,不得安臥,不可 不預度也。
傷寒之源
[編輯]冬傷於寒,春必溫病。蓋因房室勞傷,與辛苦之人腠 理開泄,少陰不藏,腎水涸竭而得之,無水則春木無 以發生,故為溫病。至長夏之時,時強木長,因絕水之 源,無以滋化,故為大熱病也。傷寒之源如此。《四時調 神論》曰:「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廣成子》云:「無 勞汝形,無搖汝精。」《金匱真言》曰:「夫精者,身之本也。故」 藏於精者,春不病溫。註云:「冬不按蹻,精氣伏藏,陽不 妄升,故春不病溫。」又經云:「不妄作勞。」又云:「不知持滿。」 又云:「水冰地坼,無擾乎陽。」又云:「無泄皮膚,使氣亟奪。」 《啟元子》云:「腎水王於冬,故行夏令則腎氣傷。春木王 而水廢,故病於春也。逆冬氣則傷腎,故少氣以奉春 生之令也。」是以春為溫病,夏為熱病,長夏為大熱病, 其變隨乎時而已。邪之所感,淺者,其病輕而易治;深 者,其病重而難治;尤深者,其病死而不治。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編輯]冬傷於寒者,冬行秋令也。當寒而溫,火勝而水虧矣。 水既已虧,則所勝妄行,土有餘也。所生受病,木不足 也。所不勝者侮之,火太過也。火土合德,濕熱相助,故 為溫病。使民腠理開泄,少陰不藏,惟房室勞傷辛苦 之人得之,若此者,皆為溫病。所以不病於冬而病於 春者,以其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權。大寒之令復行 「於春,腠理開泄,少陰不藏,房室勞傷辛苦之人,陽氣 泄於外,腎水虧於內,當春之月,時強木長,無以滋生 化之源,故為溫病耳。」故君子周密於冬,少陰得藏於 內,腠理以閉拒之,雖有大風苛毒,莫之能害矣,何溫 病之有哉?人肖天地而生也,冬時陽氣俱伏於九泉 之下,人之陽氣俱藏於一腎之中,人能不擾乎腎,則 六陽安靜於內,內既得安,邪無自而入矣。此傷寒之 源,非天之傷人,乃人自傷也。傷於寒者,皆為病熱,為 傷寒氣,乃熱病之總稱,故曰「傷寒為熱邪」明矣。六陰 用事於冬,陽氣在內,周密閉藏可矣。反勞動之而泄 於外,時熱已傷於水矣。至春之時,木當發生,陽已外 泄,孰為鼓舞?腎水內竭。孰為滋養。此兩者同為生化 之源。源既已絕。水何賴以生乎。身之所存者。獨無熱 也。時強木長。故為溫病矣。
《論兩感》
[編輯]問:兩感邪從何道而入?答曰:《經》云:兩感者死不治。一 日太陽與少陰俱病,頭痛發熱,惡寒口乾,煩滿而渴。 太陽者腑也,自背俞而入,人之所共知。少陰者臟也, 自鼻息而入,人所不知也。鼻氣通於天,故寒邪無形 之氣,從鼻而入,腎為水也,水流濕,故腎受之。《經》曰:傷 於濕者,下先受之,同氣相求耳。又云:「天之邪氣,感則」 害人五臟,以是知內外兩感,臟腑俱病。欲表之則有 裡,欲下之則有表,表裡既不能一治,故死矣。故云「兩 感者不治。」然所稟有虛實,所感有淺深。虛而感之深 者,必死;實而感之淺者,猶或可治,治之而不救者有矣。夫未有不治而獲生者也。予嘗用《解利兩感》神方, 間有生者,十得二三,故立此方,以待好生君子。
《論表裡中三證》
[編輯]假令少陽證,頭痛,往來寒熱,脈浮弦,此三證,但有一 者,是為表也。口失滋味,腹中不和,大小便或閉而不 通,或泄而不調,但有一者,是為裡也。如無上下表裡 證,餘者皆虛熱也,是在其中矣。
《論傳經》
[編輯]陽中之陰水,太陽是也,為三陽之首,能循經傳,亦能 越經傳,陽中之陽土,陽明是也。夫陽明為中州之土, 主納而不出,如太陽傳至此,名曰「循經傳」也。陽中之 陽木,少陽是也。上傳陽明,下傳太陰,如太陽傳至此, 為越經傳也。陰中之陰土,太陰是也。上傳少陽為順, 下傳少陰為逆,此為上下傳也,如太陰傳太陽,為誤 下傳也。陰中之陽,水少陰是也。上傳太陰為順,下傳 厥陰為生。如太陽傳至此,乃表傳裡也。陰中之陰,木 厥陰也。上傳少陰為實,再傳太陽為自愈也。
太陽者,乃巨陽也,為諸陽之首。膀胱經病,若渴者,自 入於本也,名曰「傳本。」太陽傳陽明胃土者,名曰「循經 傳。」為發汗不徹,利小便,餘邪不盡,透入於裡也。太陽 傳少陽膽木者,名曰《越經傳》。為元受病,脈浮無汗,當 用麻黃而不用之故也。太陽傳少陰腎水者,名曰「表 傳裡。」為得病急,當發汗,而反下汗不發,所以傳也。太 陽傳太陰脾土者。名曰誤下傳。為元受病。脈緩有汗。 當用桂枝而反下之所致也。當時腹痛。四肢沉重。太 陽傳厥陰肝木者。為三陰不至於首。唯厥陰與督脈 上行。與太陽相接。名曰「循經得度傳。」
《太陽證》
[編輯]太陽證,頭項痛,腰脊強,發熱惡寒,無汗,脈尺寸俱浮 而緊,是發於陽。陽者衛也,麻黃湯主之。
太陽證,頭項痛,腰脊強,發熱惡寒,自汗,脈尺寸俱浮 而緩者,榮也,桂枝湯主之。
太陽證頭痛發熱,自汗惡風,脈當緩而反緊,傷風得 傷寒脈也。太陽證頭痛發熱,無汗惡寒,脈當急而反 緩,傷寒得傷風脈也。二證脈不同,《本經》大青龍湯主 之,易老桂枝麻黃各半湯,此言外之意。楊氏云:非明 脈者,不可用大青龍湯,以其有厥逆,筋惕,肉瞤及亡 陽之失也。故易老改為九味羌活湯,而不用桂枝麻 黃也。羌活湯不論有汗無汗。悉宜服之。但有緩急不 同矣。
太陽證發熱惡寒,自汗,脈緩。太陽證發熱惡風,無汗, 脈緩。此二證,《易老元》將桂枝二、麻黃一治之後,復改 用羌活湯。
太陽頭痛
[編輯]太陽膀胱脈浮緊,直至寸口,所以頭痛者,頭與寸口 俱高之分也,兼厥陰與督脈會於巔,逆太陽之經上 而不得下,故壅滯為頭痛於上也。左手浮弦,胸中痛 也;沉弦,背愈痛。右手浮弦者亦然。頭痛者木也,最高 之分,惟風可到,風則溫也,治以辛涼,秋尅春之意,故 頭痛皆以風藥治之者,總其體之常也。然各有三陰 三陽之異焉。故「太陽則宜川芎。陽明則宜白芷。少陽 則宜柴胡。太陰則宜蒼朮。少陰則宜細莘。厥陰則宜 吳茱萸也。」
治不可越經
[編輯]假令治太陽陽明,不可遺太陽,而只用陽明藥,餘倣 此。用《三陽經》解藥後,身反覆重者,若煩,則是有陽明 也。若不煩而反覆輕者,知不傳三陰也。不傳三陰,則 為解也。大抵三陰之體靜重與濕相同。傷寒五日後 發無汗,謂穀消水去形亡,故下之;三日前,謂內有水 穀,故汗之。
太陽禁忌
[編輯]小便不利。不可更利之。利之是謂犯本。則邪氣入裡 不能解。此犯之輕也。以是五苓散不可妄用。
大便不可易動,動之是謂動血,是謂犯禁,此犯之重 也。表在不可下,下之是為犯禁,此犯之尤重也。下之 為惡風、惡寒、頭痛,待表證悉罷,方可下之也。脈浮緊 者,犯之必結胸;脈浮緩者,犯之必痞氣。
當汗
[編輯]不咽乾。不衄。不淋。不渴。小便自利。不經發汗。則當發 之。
不當汗
[編輯]咽乾,淋渴,鼻衄,小便不利。已經發汗,不得重發。如無 已上忌證,雖發汗,邪氣未盡,亦得重發之。
當汗不汗
[編輯]其證為風寒所傷,陽氣下陷,入於內而排風水上行 經絡之間,本當發汗以徹其邪,醫失汗之故生黃也。 脾主肌肉,四肢寒濕,與內熱相合而生黃也。
發汗過多
[編輯]其證因「發汗太過,腠理開泄,汗漏不止,故四肢急,難 以屈伸。」
===不當汗而汗===燥火也。當益津液為上。而反汗以亡其津液。其毒擾 陽之極。則侵陰也。故燥血而畜於胸中也。
血證
[編輯]「太陽病入膀胱,小便利而赤。」畜血證也。血自下者愈 也。
知可解
[編輯]戰而汗解者。太陽也。不戰有汗而解者。陽明也。不戰 無汗而解者。少陽也。若先差經。必不爾矣。
太陽傳陽明。其中或有下證。陽明證反退。而熱兼不 渴卻退。顯少陽證。是知可解也。
太陽證,知可解者,為頭不痛,項不強。肢節不痛,則知 表易解。
陽明知可解者。為無發熱惡寒。知裡易解也。
少陽證知可解者,寒熱日不移時而作,邪未退也。若 用柴胡而移其時,早移之於晏,晏移之於早,氣移之 於血,血移之於氣,是邪無可容之地,知可解也。
證知解不解
[編輯]服解藥而去沉困,只頭痛目悶,是知濕去而風不去, 則欲解也。若風去而濕不去則不解。何以然?風則高, 濕則下,而入重也。
脈知解不解
[編輯]可解之脈浮而虛,不可解之脈浮而實。浮而虛者,只 是在表;浮而實者,知已在裡也。汗多不解者,轉屬陽 明也。傷寒不頭痛,知邪不在經。若頭痛者,知邪在經 也。
《九味羌活湯解利法》
[編輯]《經》云:「有汗不得服麻黃。無汗不得服桂枝。」若差服則 其變不可勝數。故立此法。使不犯三陽禁忌。解利神 方。
夫九味雖為一方,然亦不可執,執中無權,猶執一也。 當視其經絡前後、左右之不同,從其多少、大小、輕重 之不一,增損用之,其效如神。㕮咀,水煎服。若急汗熱 服,以羹粥投之;若緩汗溫服,而不用湯投之也。脈浮 而不解者,先急而後緩;脈沉而不解者,先緩而後急。
當汗而下成協熱利
[編輯]當各隨三陽本證表藥發之。發之表解。下利自愈。若 不愈者。方可以利藥治之。
裡傳表
[編輯]「太陽病,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 芍藥湯主之。至於大實痛者,胃也,桂枝加大黃湯主 之。」己傳戊,婦告夫也,所以為裡傳表,即名「誤下傳」也。
誤下變有輕重
[編輯]或問曰:「傷寒雜證一體,若誤下之甚者變大。」答曰:「非 一體也。傷寒誤下,變無定體;雜病誤下,變有定體。何 以然?傷寒自外而入,陽也,陽主動;雜病自內而出,陰 也,陰主靜。動者犯之,其變無窮;靜者犯之,其變止痞 與腹脅痛而已。故變無窮者為重,痞與腹脅痛者為 輕也。」
五苓散為下藥
[編輯]五苓散為下藥,乃太陽裡之下藥也。太陽高則汗發 之,下則引而竭之。渴者,邪入太陽本也,當下之,使從 膀胱出也。腎燥膀胱熱,小便不利,此藥主之。小便利 者,不宜用。然太陽病熱而渴,小便雖利,亦宜五苓散 下之。
當服不服則生何證。答曰。當服不服。則穀消水去形 亡。必就陽明燥火聚胃發黃。故有調胃湯證。此太陽 入本失下也。由不曾服五苓散。
不當服而服之,當生何證?答曰:「不當服而服之,是為 犯本,小便強利,津液重亡,侵陽之極,則侵陰而成血 證也。輕則桃仁承氣湯,重則抵當湯,故五苓散為利 小便主藥,乃太陽陽明之間,故為調和之劑。」
藥有標本陰陽
[編輯]假令太陽證,傷寒自外入,標本有二說:以主言之,膀 胱為本,經絡為標;以邪言之,先得者為本,後得者為 標。此標先受之,即是本也;後入於膀胱,本卻為標也。 此乃客邪之標本也,治當從客之標本。
寒毒之氣。從標入本。邪與手經相合而下至膀胱。五 苓散主之。桂枝陽中之陽。茯苓陽中之陰。相引而下 入於本道出邪氣。
火邪之氣,從下之上,以內為本,水中有火,火為客氣, 當再責其本,兩腎相通,又在下部,責在下焦,如瀆相 火明也。生地黃、黃蘗主之。邪氣本受下焦,火邪遺於 小腸,是熱在下焦,填塞不便,自內而之外也。
桂朮、澤瀉、豬苓、茯苓為陽中之陰。生地黃、黃蘗、黃連 為陰中之陽。
加減涼膈散
[編輯]《易老法》涼膈散減大黃、芒硝,加桔梗,同為舟楫之劑, 浮而上之,治胸膈中與六經熱。以其手足少陽之氣 俱下胸膈中,三焦之氣,同相火遊行於身之表。膈與 六經,乃至高之分,此藥浮載,亦至高之劑,故能於無 形之中,隨高而走去胸膈中及六經熱也
《陽明證》
[編輯]陽明證,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不惡風寒而自汗,或 惡熱,脈尺寸俱長,白虎湯主之。
陽明禁忌
[編輯]不當發汗,不當利小便。若發汗利小便,竭其津液,則 生畜血證也。唯當益津液為上,以其火就燥也。益津 液者,連鬚蔥白湯是也。汗多亡陽,下多亡陰,小便重 利之走氣,三者之變雖異,而亡津液則一也。
《論汗下》
[編輯]汗多亡陽汗者,本所以助陽也。若陽受陰邪,寒結無 形,須當發去陰邪,以復陽氣,所謂益陽而除風寒也。 若陰邪已去,而復汗之,反傷陽也。《經》曰:「重陽必陰」,故 陽去自亡。汗多亡陽,此之謂也。
下多亡陰:下者本所以助陰也。若陰受陽邪,熱結有 形,須當除去其敗壞者,以致新陰,此所謂益陰而除 火熱也。若陽邪已去,而復下之,反亡陰也。《經》曰:重陰 必陽,故陰氣自亡。下多亡陰,此之謂也。
汗無太早,非預早之早,乃早晚之早也。謂當日午以 前,為陽之分,當發其汗;午後陰之分也,不當發汗。故 曰:「汗無太早」,汗不厭早,是為善攻。
下無太晚,非待久之晚,乃當日巳後為陰之分也。下 之謂當巳前為陽之分也。故曰:「下無太晚」,下不厭晚, 是為善守。汗不亡陰,以其汗多,陽亦隨陰而走;下本 瀉陽,以其下多,陰亦隨陽而走,故曰:「汗多亡陽,下多 亡陰」也。若犯發汗,多畜血上焦,為衄;若犯利小便,多 畜血下焦,為發狂,其人如狂也。
《論諸白虎湯》
[編輯]「《傷寒》脈尺寸俱長,自汗大出,身表如冰石,至脈傳入 於裡,細而小,其人動作如故」,此陽明傳入少陰,戊合 癸,即夫傳婦也,白虎加桂枝湯主之。然脈雖細小,亦 當以遲疾別之。此證脈疾而非遲,故用此法。
煩躁
[編輯]煩者氣也。躁者血也。氣主肺,血主腎,故梔子豉湯用 梔子以治肺煩,用香豉以治腎躁。煩躁者,懊憹不得 眠也。少氣虛滿者,加甘草。如若嘔噦者,加生薑、橘皮。 下後腹滿而煩者,梔子厚朴枳實湯。下後身熱微煩 者,梔子甘草乾薑湯。
火入於肺,煩也;火入於腎,躁也。煩躁俱在上者,腎子 通於肺母也。「髮潤如油,喘而不休」,總言肺絕。鼻者,肺 之外候。肺氣通於鼻,鼻中氣出粗大,是肺也。髮者血 之餘,腎氣主之。髮潤如油,火迫腎水至高之分,是水 將絕也。仲景以髮潤喘大為肺絕,兼其腎而言之,髮 在高巔之上,雖屬腎,肺為五臟之至高,故言肺絕兼 腎也。大抵肺腎相通,肺既已絕,則腎不言而知其絕 矣。或曰:煩者心為之煩,躁者心為之躁。何煩為肺,躁 為腎耶?夫心者,君火也,與邪熱相接,上下通熱,金以 之而燥,水以之而虧,獨存者火爾,故肺腎與心合而 為煩躁焉。此煩雖肺,躁雖腎,其實心火為之也。若有 宿食而煩躁者,梔子大黃湯主之。
讝妄
[編輯]問:「邪入陽明,為讝語妄言錯失,此果陽明乎?」答曰:「足 陽明者,胃也,豈有其言哉?傷寒始自皮毛入,是從肺 中來,肺主聲,入於心則為言。胃即戊也,戊為火化,下 從腎肝。」
傷寒雜證發熱相似
[編輯]《傷寒》表證,發熱惡寒而渴,與下證同,但頭痛身熱,目 疼鼻乾,不得臥,白虎湯主之,乃陽明經病也。正陽陽 明氣病,脈大,先無形也。雜病裡證,發熱惡熱而渴,但 目赤者,臟病也。手太陰肺不足,不能管領陽氣也。宜 以枸杞、生地黃、熟地黃之類主之。脈洪大,甚則嘔血, 先有形也。
狂言讝語鄭聲
[編輯]「狂言」者,大開目與人語,語所未嘗見之事,即為「狂言」 也。「讝語」者,合目自言,言所日用常見常行之事,即為 「讝語」也。「鄭聲」者,聲戰無力,不相接續,造字出於喉中, 即鄭聲也。
陽證發斑
[編輯]有下之早而發者,有失下而發者,有胃熱胃爛而發 者。然得之雖殊,大抵皆戊助手少陰心火,入於手太 陰肺也。故紅點如斑,生於皮毛之間耳。白虎瀉心湯、 調胃承氣湯,從所當而用之,及當以肺脈別也。
傷寒有九經
[編輯]傷寒之經凡九,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是為 六也。有太陽陽明,有少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是為三 也。非九而何?陽明者,太陽少陽俱入於胃,故曰「正陽 陽明也。」前三經者,陽明自病,不入於裡者,謂之在經, 不為正陽陽明矣。
三陽從中治
[編輯]「太陽陽明,大承氣湯;少陽陽明,小承氣湯;正陽陽明, 調胃承氣湯。以汗證言之,以少陽居其中」,謂太陽證 為表當汗,陽明證為裡當下,少陽居其中,故不從汗下和之,以小柴胡湯,從少陽也。以下證言之,陽明居 其中,謂太陽經血多氣少,陽明經氣血俱多,少陽經 氣多血少。若從太陽下,則犯少陽;從少陽下,則犯太 陽,故止從陽明也。此三陽合病,謂之「正陽陽明,不從 標本,從乎中也。緣陽明經居太陽少陽之中,此經氣 血俱多,故取居其中,是以不從太陽少陽,而從陽明 也。陽明自病,調胃承氣湯主之;三陽併病,白虎湯主 之,是從乎中也。」
《論下》
[編輯]如何是入陰可下?答曰:陽入於陰者可下,非入太陰 少陰厥陰之三陰也,乃入三陽也。三陽者,非太陽少 陽陽明之三陽也,乃胃與大小二腸之三陽也。三陽 皆為腑,以其受盛水穀,傳導有形,故曰入於陰也。仲 景云:「已入腑者可下」,此之謂也。仲景太陽陽明大承 氣,少陽陽明小承氣,正陽陽明調胃承氣,是三陽已 入於臟者。泄之太陰也。桂枝湯。少陰麻黃附子細莘 湯。厥陰當歸四逆湯。是三陰未入於腑者。汗之也。
少陽證
[編輯]「少陽證,胸脅痛,往來寒熱而嘔,或欬而耳聾,脈尺寸 俱弦,小柴胡湯主之。須各隨仲景本條下加減用之 則可矣」,藥如本法。
少陽禁忌
[編輯]忌發汗。忌利小便。忌利大便。故名「三禁湯。」乃和解之 劑。若犯之。則各隨上下前後。本變及中變與諸變不 可勝數。醫者宜詳之。
《論半表半裡》
[編輯]「如何是半表半裡?」答曰:「身後為太陽,太陽為陽中之 陽,陽分也;身前為陽明,陽明為陽中之陰,陰分也。陽 為在表,陰為在裡,即太陽陽明二分,邪在其中矣。治 當不從標本,從乎中治,此乃治少陽之法也。太陽膀 胱水寒也;陽明大腸金燥也。邪在其中,近後膀胱寒 水則惡寒,近前陽明燥金則發熱,故往來寒熱也。此」 為三陽之表裡。非內外之表裡也。但不可認作當下 之裡。故以此藥作和解之劑。非汗非下也。
邪在榮衛之間,謂之半表裡也。太陽陽明之間,少陽 居身之半表裡也;五苓散,分陰陽膀胱經之半表裡 也;理中湯,治吐瀉上下之半表裡也。
熱有虛實
[編輯]五臟陰也,所主皆有形,骨肉、筋、血、皮、毛是也。此五臟 皆陰足,是為實熱。陰足而實,不能起理也。陰足而熱 反勝之,是為實熱。若骨痿肉爍,筋緩血枯,皮聚毛落, 五陰不足而為熱病,是虛熱。
潮熱
[編輯]熱在行陽之分,肺氣主之,故用白虎湯,以瀉氣中之 火;熱在行陰之分,腎氣主之,故用地骨皮飲,以瀉血 中之火。白虎湯其狀洪,故抑之使秋氣得以下降也; 地骨皮飲其脈弦,故舉之使春氣得以上升也。
太陰證
[編輯]腹滿咽乾,手足自溫,自利不渴,時腹痛,脈尺寸俱沉 細。
可汗
[編輯]太陰病。脈浮者可汗。宜桂枝湯。
可溫
[編輯]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 逆輩。此條雖不言脈。當知沉遲而弱。
仲景理中湯丸暨《易老》人參黃芪湯,量其輕重,或溫 或熱,視人之強弱虛實,所可宜者,選而用之。
可下
[編輯]太陰有可下者乎?答曰:有。《經》云:本太陽證,醫反下之, 因爾腹滿時痛者,太陰也,桂枝芍藥湯主之;大實痛 者,桂枝加大黃湯。《易老》云:此非本有是證,以其錯下, 脾傳於胃,故為誤下傳。
知可解
[編輯]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表少 裡和,脈長者,為陽漸生也。此一證,太陰便從外感,太 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也。
太陰禁忌
[編輯]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 若下之,則胸下結鞕。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 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 也。傷寒而脈浮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小便自利 者,則不發黃,日久利益甚,必自止者,便鞕乃入腑傳 陽明也。
少陰證
[編輯]少陰證,口燥舌乾而渴,脈尺寸俱沉,疾則大承氣湯, 沉遲則四逆湯。
少陰邪入於裡,上接於心,與火俱化而尅金,惡候或 上氣,死入胃。脈沉細而疾,疾則大承氣下之,下於本, 與水俱化而為寒,厥逆,或見身冷靜重,脈沉細而遲, 遲則四逆湯溫之。疾雖可下,若疾而無力者,亦不可 下,為陽將盡也少陰證,口燥舌乾而渴,身表涼,脈沉細而虛,瀉心湯 主之。此有形無形之藥也。
「傷寒外證,全在下證,大熱而脈反細小,不可下,瀉心 湯主之。」少陰受病,身涼無汗,體沉或體輕脈沉,有頭 痛不厥,麻黃附子瀉心湯主之。
其人病。身熱而煩躁不寧。大小便自利。其脈浮洪而 無力。按之全無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其人病,上吐下瀉不止,當渴而反不渴,其脈微細而 弱,理中湯主之。渴而脈沉有力而疾者,五苓散主之。 少陰證,發熱脈沉者,必當汗。若緩汗之,用麻黃附子 細莘湯;若微汗之,用麻黃附子甘草湯。
下利
[編輯]色青者當下,色不青者當溫,口中和者當溫,口乾燥 者當下。
少陰禁忌
[編輯]「脈細沉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脈微者,不可發汗。尺 脈微弱澀者,便不可下,《麻黃附子細莘湯》。」體沉加防 己、蒼朮,乃勝濕也。體輕加石膏、知母,乃勝熱也。
《六經發熱治法》
[編輯]「表熱惡熱而渴者,白虎湯。皮膚如火燎,而以手重取 之,不甚熱者,肺熱也;或目白睛赤,煩躁引飲,單黃芩 一物湯。兩脅肌熱,脈浮弦者,柴胡飲子。一身熱,或日 晡潮熱,皆血熱也,四順飲子,夜則行陰。若發熱者,血 熱也,四順飲、桃仁湯,選而用之。」當視其有表入裡,腹 痛血刺,腹痛中無轉失氣之類,晝則明了,夜則讝語, 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中二焦,不治自愈。若甚則 四順飲子、桃仁承氣湯。證相似,當下者用之。寅申發 熱,兩脅不盛,亦為柴胡證。表裡內外俱熱者,大柴胡 湯。晝則行陽氣也,柴胡夜則行陰血也,四順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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