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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72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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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二十九卷目錄

 術數部彙考四十三

  大六壬類集 課經集盤珠課 全局課 元胎課 連珠課 六純

  課

藝術典第七百二十九卷

術數部彙考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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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六壬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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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珠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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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太歲月建及日時併三傳皆在四課之中,曰「盤珠 課」也。如甲子年七月乙巳日酉時己將占,歲月日時 皆在四課之上,為「天心格。」主事遠大非常,及干朝廷, 可以成就。如辛亥日占,三傳戌酉申皆在四課之上, 為「回還格。」主謀為得遂,吉凶之事皆成。此二格合一, 如盤中走珠,不出於外,故名「盤珠」,統大壯之體,乃鳳 翔「丹山」之課也。

《象》曰:「三傳四課,偶合異常,吉則成福,凶則成殃,賊不 出境,行人還鄉,陰私解釋,事反不良。」如日用旺相,神 將吉,大利。或四課不備,守舊動作亦吉。課體吉,諸事 利,則應大壯九二貞吉之象。外如反吟課為遠,初傳 太歲中末月日,為移遠就近,緩事為速也。或斬關課, 日辰乘龍合及占時為用,中末傳空,乃動中不動,尋 遠就近。惟柔日昴星伏匿不動耳。又如太歲加河魁, 魁加歲,為重陰憂女。月建加天罡,罡加月,為重陽憂 男。戌與歲加月,為陰覆陽事在內;月與辰加歲,為陽 覆陰事在外。此時傳及年命,雖吉亦凶。若《盤珠課》占 病訟生產,憂疑解釋,事反凶。日用囚死神將凶,凡事 成禍,憂疑難解,災甚則應《大壯》九二,「小人用壯,貞厲。 羝羊觸藩,羸其角」之象也。

如庚戌年十二丑月甲子日丑時子將占,子加丑為 用,年月日時三傳皆在四課之上,曰「盤珠課。」

丑甲   未申酉戌

子 亥 戌  子丑   午  亥:

亥子   巳  子

戌亥   ,辰卯,寅丑。

如戊子日子時未將占,三傳俱在四課之上,為「回還 格。」

訂訛

「天心歲月日時俱在四課之上,或俱在三傳之中,皆 是也。傳止有三,而四建偶或同宮,故有歲月日時俱 在三傳之中」者。

四建偶爾同聚。遭遇異常。若天作其合,有心成就者 然。故名天心。

占主事遠大非常,及干朝廷可立就。如三傳年月日時,順去為移遠就近,緩事速也。日用旺相神將吉,諸事利,賊不出境,行人回。若天空朱雀臨太歲,主朝信即動,尢的。

此課吉事成福,若占病訟陰私生產,憂疑解釋,事反凶,日用囚死,神將凶禍更難解。

全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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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課得三合,俱在傳者,為「全局課。」如三傳申子辰水 局,名「潤下格」,主溝渠魚網等事,占天陰雨。寅午戌火 局,名「炎上格」,主爐冶文書等事,占天晴旱。春夏火旺 相水囚死,秋冬水旺相火囚死,值旺相老凶少吉,囚 死者少凶老吉,用有氣孕生男。亥卯未木局,曲直格, 主般車種植,利修造。巳酉丑金局,名「從革格」,主兵戈 金鐵利更改。春冬木旺相,金囚死,季秋金旺相,木囚 死,值旺相經求利,值囚死坐守利用無氣,孕生女。辰 戌丑未名稼穡。季夏旺相,動作遂意。秋冬衰敗,田墓 有憂。此三方神全入傳同類一局,故名「全局」,統《大畜》 之體,乃同類懽會之課也。

象曰:三方會合,得成秀氣,吉事必成,凶事難棄,尊長 恩榮,常人財喜利合,婚姻謀為大利。如求財:傳有財 財易得,有官官易就,日用旺氣相生,神將吉,大利,則 應《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象。若日用衰水倒,主事遲 逆。火併火鬼主火災。金並血支忌忌行兵。木並木怪 土木壓。戊己日用丑未田宅事,丑戌未乘虎,病死訟 獄,則應九二。「輿說輻」象也。

《觀月經》「潤下」 卦 :主人有口舌,占訟官事不成。

「《三傳》俱是水,潤下水」因由。

申子辰三合,水生旺死也。申生水,子旺水,辰中死水,十雜之類。三者為傳潤下卦也。

後合姦情起,元武盜賊愁,天后併六合,姦情必有憂, 忽然盜賊起,元武倍添愁,萬般皆有忌,壬水任追遊。 縱有陰私事,救神立便休。

課中奇儀等神為救,主吉,占雨宜用此課也。

心鏡

立用傳中申子辰,卦名潤下水之因。占者必緣溝瀆

意,不然舟楫網魚新。占胎定知是女子,疾病為殃謝 水神。

袖中金

申子辰水局,主淹留屈伏,然終不能靜也。主叢雜,凡 三合。若支子見一神與六合,凡占必遂,全無阻滯。

邵公雲

三傳俱合課:若干支見一神,與中一字作六合,凡謀 必遂,全無阻滯。亦有人於中相助成合,俱求解事,則 不能散。若見天將六合亦妙。或一傳與支幹上神作 刑沖破害者,名三合犯殺,合如不合,人情美中有惡, 俗謂「笑中藏刀」者也。

大抵五行正氣,入於雜揉之體,三合是異方,三合生 旺墓之神,事主叢雜不一,主關眾謀,不然三處幹事 委曲托人與人相合之類。

訂訛

「潤下」三傳申子辰,水生申,旺子墓辰,水性潤澤就下, 故名「潤下。」

占主悠悠長久,事不急迫,亦主遲留屈伏,然終不能靜也。木日生氣,金日盜氣,事多係舟楫、溝渠、網罟、魚鱉等。性就下,吉凶多下賤人當之,占訟亦牽連下人。占天雨,孕生女,病凶,以天罡作墓故也。宜禱水神。占宅雖不凶,亦不振。占文書不利,為克雀也。尋常水將,水神多者,亦欠吉。三傳喜順,倒非水性,主事逆遲。大都潤下主事浮游不安,後合併定主淫,元武併定主盜。惟智者樂水,兼有潤澤之象,宜施惠於人也。

觀月經炎上卦

三傳皆是火,炎上熱沖天。利為窯冶事,文明爐火燃。 五姓看宅上,切怕見行年。若到火炎上,火起主燒田。

此主文書相害,以爐冶火燭爭訟。「宅神者,即宮商角徵羽五姓之宅也,宮辰商酉角卯羽子,卦得炎上,若行年見宅辰者,必有大火起」 是也。不但本家宅羽姓,行年自有火起也。

心鏡

寅午戌為炎上卦,三傳皆是火之名。日上象人為性 急,釜鳴爐冶卜天晴。占人慾行憂口舌,婦人懷孕是 男嬰。

袖中金

寅午戌火局,主多虛少實,所占明事反為暗昧,爐冶 事來尋。大忌戌加寅,是墓臨生也。謂火以明為主,虛 則生明,實則生暗,是失其體也。所占事明者反為暗 昧。壬日常用為財,其實為鬼,謂火生土,土能克水,名 子母鬼,占事主破骨肉,解破其事。又云:「炎上主所圖 不遂。」

訂訛

炎上三傳寅午戌,火生寅,旺午,墓戌,火性炎蒸上行, 故名「炎上。」

占主文書,金併主爐冶事。土日生氣,木日盜氣,火為日象,君宜奏對。得驛馬貞位,為天子持權,仕人差遣快心。驛馬貞位者,以罡加日建,視馬上所得神為貞神,年命遇更吉。常人占,主口舌及宅不安,火鬼併火災,朱雀併官訟,天空併屋壞,病者多熱,或在於心,見後合婦人血病。占天大晴,占人性急文明。行人來,火性動也。失物藏窯爐處事主急速,枉圖不遂,虛多實少,或朋黨疏狂,鼓扇而成,先喜後嗔,先合後散。蓋火燄燄,不久成灰矣。忌戌加寅,為墓臨生,蓋火以虛而明,實則暗,占事明反為暗,午加戌,主失馬入墓故也。戌為獄神,傳墓有訟獄事。壬癸日為財,其實是鬼。蓋火生土,土能克水,名「子母鬼。」 凡占主破骨肉,解破其事,大都炎上,利於見官,雪明皂白,秋夏占為恃勢謀事成。庚辛日名帶殺,來意主占病訟,如年命更乘火神,病死訟凶。辛酉日寅加辛為用,主因財成怨也。

觀月經曲直卦

三傳皆是木,其位名曲直。利為船車事,修造覓材植。 震動雖然有,求財無壅塞。百事愁皆通,春占必好極。

春木旺故好極也

心鏡

曲直東方是木形,三傳亥卯未相併。占人桴栰栽培 木,病者因風致有縈。

亥卯未三傳俱全,主風事也。

袖中金

亥卯未木局,木以水為根,占人主先屈後伸,亦有伐 斷及木植之事。秋冬氣收斂,則曲直外伐而內實,春 夏氣發散,則曲直內伐而外柔。壬癸乙准此,己日根 固,丁日枝枯,辛日當作成器用事,主先曲後直。

甲戊丙庚四日無曲直

訂訛

「曲直」三傳亥卯未,木生亥,旺卯,墓未,木性曲折,又直 遂,故名「曲直

占主進退未決,動則如意,不動不寧。蓋木為震,主動也。火日生氣,水日盜氣,利用作舟車,修營栽植。木以水為根,秋冬氣斂,外伐內實;春夏氣敷,外剛內柔。壬癸乙日准此,己日根固,丁日枝枯,辛則成器論矣。春占最宜自下傳上,則直未加亥是也。自上傳下,則曲亥加未是也。卯加亥先曲後直,卯加未先直後曲,先曲後直者,始難終易。先直後曲者,有始無終。木主風,風傳事多不實,病因風肝症,宜托人求貴暗禱。凡亥加卯作雀,望信未來,雀內戰也。亥加未作蛇內戰,主失財。未主桑絹之屬。卯加未作虎,身災,克命尢應。未加卯作後,陰人災病,有離哭之兆。失物,藏茂林木器中,曲直作鬼,訟主枷杻。

己日根固者,木得土為根也。丁日枝枯者,火脫木也。此以成局論也。若以日干論,則干己為官鬼,干丁為父母矣。大約君子吉,小人凶;潤下,君子凶,小人吉。

觀月經從革卦

主頭緒多端,先阻後當成,占宅主更改,陰人離,占訟互換官吏事,求陰人。

三傳皆是金,從革卦生心。兵家為大忌,恐見血光臨。 求財獲珍寶,遠行利相尋,求財反復旺,百禍亦難侵。

心鏡

巳酉丑為從革卦,兵革相持位屬金。改故入新多別 業,病傷筋骨肺癆侵。

主陰人離別,占官主革故鼎新。

袖中金

巳酉丑金局,主先從後革。占人將有兵革,金鐵之事, 不可以更改。以上曲直炎上潤下,從革曰「推磨」者,無 休歇之事,一事去又一事來,往來不歇,必得吉將。用 事,須得人引進方可。凡三合與連茹,又四仲須帶眾 用,十迴五度,乃可。曲直先曲後直。從革先從後革。炎 上有影無形,潤下往而不返,稼穡艱難,作事無頭。

指要

經曰:「論從革一卦,若旺相氣與吉神併者,主有革變, 為富貴之福。若與歲月相沖,與蛇虎併者,主死喪兵 革之凶。若日干囚死,有西行之兆,吉利進。從革者,酉 丑巳,故有氣則革而增進,無氣則革而退失。主幹事 有萌而欲就,必主阻隔革變而不順。」

《訂訛  》:「凡從革,無丑酉巳。」

《從革》:三傳巳酉丑,金生巳,旺酉墓丑,既鍛煉相從,又 故舊可革,故名「從革。」

占主變動,革故鼎新。水日生氣,土日盜氣,丙丁日雖為財,若丑發用,將見貴,常勾乃為降氣,卻主父母災,被恃勢力之人強抑而不得伸也,事先阻後就。若遇旺相氣吉將,併主革變富貴。遇歲月破及蛇虎,主死喪兵革。日干囚死,有西行之兆。巳酉丑為順,有氣則革而進,無氣則革而退。酉已丑主萌芽欲就而又被隔,巳丑酉變而不順,又主革。酉加巳為愁課,蓋酉為秋,今肅殺,萬物愁苦。巳加酉,仕人差遣改易,常人道路門戶改革不寧,或有陰人離別之象。占婚大忌,仍以衰旺神將言之。大都從革與金鬼併,遇秋作遊都,定主金革血光。逃亡遇從革,藏山石道途之處,病在肺,在筋骨,訟有罪,三傳見劫殺故也。求財獲珍寶,遠行隱避,最宜。此課。雖宜改動更新,然值酉加巳,巳加酉,方孚改革之應。若火多金少,火旺金囚,或將得武后盜金氣,即名從革不革。來意主事欲動未能,如六癸日巳加癸酉發用,亦難以改動言也。將得六合,亦主欲動不動。凡巳加癸,止有勾空,無六合。

稼穡卦 心鏡

戊己日占用土神。

《戊己日占》,大吉小吉發用是也。

三傳四季合斯文。此名《稼穡》緣從土,築室開田墓宅 因。

袖中金

戊己日用四季為傳,土氣重,主艱難之象。如壬癸日 當為脫難煞,為物極則變,變則通也。久厄者反有解 散之意,無事常占則名「鯨鯢歸潤」,凡事逼迫,不由己 出。若遇雷神,方能變化。雷神者,太沖六合是也。六癸 日伏吟同。

指要

《遊子稼穡》,亦名《五墳卦》,不宜占病。已上三交元胎,遊 子稼穡三體,並由孟仲季之命名也。蓋孟為隱伏,仲 為進退,季為遊動,皆屬刑沖破害,況孟有孤神,仲有 敗煞,季有華蓋,不可謂面前常見之體而忽之者也。

指竅

若順三合,理勢自然。申子辰為濁,下以和順為義。寅 午戌為炎,上以發達為名。亥卯未為曲直,當舉直錯 諸枉。巳酉丑為從革,宜革故鼎新。三傳稼穡,田土稽 停。若逆三合,事主乖違。子申辰為循順,貴無躐等。戌午寅為就燥,行合中庸。未卯亥為正陽,發生之意。巳 丑酉為發罡,肅殺之危。四土迎財,尚宜守舊。

訂訛

稼穡:三傳辰戌丑未,無丁馬是也。土主稼穡事,故名 稼穡。

占主沉滯,戊己日更屬艱難。惟壬癸日為脫難殺,謂物極則變,變則通,危反解散。常人占則名「鯨鯢歸潤。」 凡事逼迫,不由自己,遇雷神方能變化。雷神者,太沖六合也。凡占多係耕農、土工、築室、田宅事。若日辰年命乘死氣為墳墓事,乘煞墳墓不安。巳午加日辰年命,則理窯尹①C。寅卯加為耕農,申酉加為修城築室。亥子加為治溝河。六合青龍,為田宅交易,大凡為事遲鈍,病者在脾。

此課如占田土,發用辰將,得空貴勾常,主因田土爭鬥帶眾。蓋天罡為部領之神,勾陳又住戊辰土,定主帶眾。如將不遇此,主兩人爭競田土。甲乙日主爭錢物,大都土氣重,帶煞沖破者,託人費力,謀事反覆。

此上五課,總名「三合」 ,又名「全局」 ,皆主事叢雜不一,夥眾共謀,不然兩三處託人幹事,或一傳與干支上神作六合,及見天將六合者,凡謀必遂,名利皆宜,主人相助成合也。大都三合是無休歇之象,一事去又一事來,必得吉將用事,須人引進方可,但不利解散事。

五課外有寅卯辰亦作「曲直」 ,巳午未亦作「炎上」 ,申酉戌亦作《從革》,亥子丑亦作《潤下》。

元胎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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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孟神發用,傳皆四孟,為元胎課。蓋四孟者,寅申巳 亥四生之局,又為五行受氣之位,如木生於亥,火子 受氣,水生於申,木子受氣之類。此元中有胎,故名元 胎。占者事皆新意。統家人之體,開花結子之課。 象曰:「三傳長生,胎孕成形,官加恩爵,婚獲娉婷。」病訟 淹滯,財利疊興,行人敵賊,戀生不行戀生者。如寅加 巳、巳加申,申加亥,亥加寅,為進步長生,主事遲。如用 值天后財爻,主妻必懷胎。外有妻財,值生氣,胎神發 用,主妻有孕。如正月戊己日用子,四月庚辛日用卯, 七月壬癸日用午,占妻懷孕無疑。或年命見之,遇元 胎尤的。或元胎帶喜神吉將吉利遠行,又經求名利, 百事皆吉,當應家人六四富家大吉之象。若老少占 病,為後世投胎之兆,最凶。或常占遇三刑及凶神惡 將,必有憂疑驚恐,父母用事,家中尊長見災。或日用 休囚,天后落空,為元胎不育,家招乾兒,義女接續。當 應九三,「婦子嘻嘻」,終吝之象。

如甲寅日寅時巳將占,三傳申亥寅,孟神為「元胎課。」

巳甲   亥子丑寅

申 亥 寅  申巳   戌  卯,

巳寅   酉  辰

申巳   申未,午巳。

訂訛

元胎:四孟神作三傳,三傳長生,為五行母氣,此元中 有胎,故名元胎。

占主事皆新意,有嬰兒隱伏之象,最宜於產。求官、求財、求婚,皆以長生大利,病訟淹滯,行人不來,捕賊不獲,戀生故也。若老幼占病,為後世投胎之兆,凶。寅加巳、巳加申、申加亥、亥加寅,為進步長生,主事速,又名病胎,蓋上生下為五行病處,懷胎有憂。寅加亥、亥加申、申加巳、巳加寅,為退步長生,主事遲,又名生胎,蓋下生上,乃身臨長生之鄉,懷胎大吉。發用財爻得天后值生氣胎神,定主妻有孕。如正月戊己日用子,四月庚辛日用卯,七月壬癸日用午,占妻懷孕無疑,年命見之尤的。常占遇三刑及凶將,必有憂疑驚恐。父母發用,尊長見災。子孫空亡,為元胎不育,凡占無成,更艱。子息。天后空亡,因孕傷母。

此課雖係新鮮喜慶之兆,然多身喜心憂,蓋為腹中有孕,心自懸懸也。事主遠而多伏,暗昧不通,觸則成禍。若反吟課為絕胎。

觀月經

五行受氣處,四孟是懷胎。

三傳見寅申巳亥者,為《元胎卦》也。

寅中金受氣,火生從此來。

寅中金絕,名曰「受氣」 ,火生於寅。

木從申上起,水產五行推。

木受氣於申,水生於申也。

金逢己上生,水土卻栽培。

水土己上受氣,金生於己也。

「《登明》上生木」,火因此路開。

火受氣在亥,木生於亥也。

欲知懷胎婦,因此卦中推,要知此端的,女人必有災。

主「婦人先有患,後有懷胎之事也。」

或然無產婦,來占為求財。正月丙申日,申時卦作陪孟秋申發用,寅亥俱一垓。

《孟秋》,即「申為初傳,亥為中傳,寅為末傳。」

學人依此語,求發不遲迴。

《三傳》俱「孟」 ,依此為「元胎卦」 也。

指竅

巳申亥寅,春元胎者生意已萌於中,夏勵陽者機關 略見於外,秋者四牡驅馳不息,冬者全福行止亨通, 若逆相加勢情為悖,三傳亥申巳寅六合,亦名六害, 春元毓有始勤終怠之形,夏秉弘鈞中正權衡之象, 秋含義而無中生有,冬傳慶而暗事將明。

心鏡

三傳俱孟是元胎,五行生處主嬰孩,所占百事皆新 意,或卜懷娠結偶來。

三傳俱孟,是五行生處,應此卦主懷胎及結偶之事。

袖中金

三傳俱孟,名曰「元胎」,其象嬰兒隱伏之狀,利上不利 下,事主遠而多伏,暗昧不通,觸則成禍。申加己名生 胎,為憂課,女人懷孕必的,安得不憂。己加申為病胎, 又名怕課,又名四病課,胎孕有病,安得不怕。生胎主 事生新病,胎主疾病,見虎入傳為驗。然皆身喜心憂, 事主四人共謀,終見災異,又在臨時消詳。《反吟》四孟, 為絕元胎也。

元胎有四驛馬龍雀貴人大利,舉人占試。四孟是五 行初氣,事多遲緩。四馬四祿俱吉,官員占差除,是學 館有旺氣。若辰戌丑未是親民守土之位,無土是學 館。此四位用處不同,不可一例而推,謂有刑合沖破 害克。如丙日亥申用,有克害,必有害事。更見元雀勾 定,有五件事。又寅日見巳申用,雖合於內,有沖有刑。 蓋申破巳,巳刑申也。占主刑中之合,薄有所就,欲出 行則可。大抵四孟須看人情狀,如農樵小人,豈有學 館?如勾朱白,必有訟事相交,或有病人也。如見日長 生處用,主婦人胎產。更行年見龍,必生男子,見後元 是女螣。驚虎傷陰難產,勾有厄,惟朱空近產,只如尋 常。巳作天后,亦主懷胎。巳是螣蛇,本宮太常,占病主 血疾,若巳作太陰,定傷血,如占婦人多因產臥得之。 若丈夫占病得此是傷氣,若見陰常須有膿血。見青 龍,病不吉,占官事,見常陰白,皆有官厄。

連珠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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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神傳在一方,相連作中末,為連珠課,如三傳寅 卯辰之類。蓋中末傳孟仲季,神相連若貫珠,故名連 茹。茹,菜也。蓋拔茅連茹,言其相牽引也。吉事占之若 連珠可愛,凶似連茹可惡。統《復》之體,乃山外青山之 課也。

退連茹,又名「失友格」,主事欲行不行,人情欠美。 《象》曰:陰陽拱夾,奇偶有主,凶則重重,吉當累累,孕必 連胎,事獲交夆,時旱多晴,天陰久雨。若傳進宜進,貴 順事順速成。值空亡則宜退,可以全身遠害。傳退宜 退,貴逆遲阻。遇空亡則宜進,可以消災避禍。或三傳 亥子丑,日月星奇全者,為三奇聯珠,主萬事合和,乘 吉將尤吉,當應《復》六五「敦復,無悔」之象也。

如乙丑日酉時戌將占,三傳寅卯辰為「連珠課。」 凡日辰前後夾定三傳在內,為「夾定三傳格。」凡事進 退皆不由人,以其夾定故也。占病訟解除事不利,問 財喜併成合,事可為美也。如癸酉日亥加戊、庚子日 戌加亥、甲午日辰加卯之類是也。凡日辰前後夾定 少一位,為「夾定虛一格。」凡事有小節不完,其勢稍緩, 或前虛一主初時有阻,或後虛一主將成小阻。如虛 一位是日財,主財上不足,父母則長上不足。丁卯日 幹上申,三傳辰巳午欠一未字,是子孫乘朱雀,主卑 幼文字,口舌不足,年命填實,不在此限。此三傳被干 支夾定,不能進退,畢竟吉凶皆不散也。凡三傳透出 日干之外,為夾不住格。《經》云:「夾住不住,留中有去。」若 進透出者,因進之太過。退透出者,因退之不及。如甲 子日三傳子亥戌是也。若干透出支,不利外動,事有 回還。支透出干,不利於內,惟宜外動。或透鬼,鬼在外 有凶;透財,財在外有破耗。餘倣此。凡三傳有支上發 傳朝日格,神吉傳吉,主成合事,不求自至,無心中得。 或神凶傳凶,主禍來不測,及占病生產事忌。如丙寅 日幹上午,三傳辰巳午;戊寅日幹上午,三傳辰巳午; 壬寅日幹上戌,三傳子亥戌之類是也。

凡三傳有幹上發傳,及他處發傳歸支上,有支上自 發用,相連作三傳者,《三傳》朝支格,如臣使君,子使父, 不免俯就於人,被人抑勒不自由。旺相尤可。死囚更 凶,利卑不利尊,利靜不利動也。

如甲午日三傳辰巳午,末傳引入死地,緣何會好?占 病必死,行人未來。以上圖例倣此前。

訂訛

《連珠》:「或三傳,孟仲季相連,或三傳歲月日相連,連如 貫珠,故名連珠。」

占主吉凶,各重疊不已,進連珠事順,退連珠事逆。

間傳課

凡課間位作三傳,為間傳課。此順間傳十二格,逆間 傳十二格,其義各有所主,詳具於後。蓋間一位遞作 三傳,故名間傳。占者順主事順,逆主事逆,統《巽》之體, 乃陰陽升降之課也。

《象》曰:「間位相傳,事多間阻。順有登天,向陽出戶。逆有 回陽,勵明顧祖。占者逢之,皆為吉課。」

如日用旺相,神將吉,凡事吉利,則應巽「小亨,利有攸 往,利見大人」之象。若日用休囚,神將凶,則應上九,「喪 其資斧,貞凶」之象也。

如甲子日辰加甲,三傳間位而行,為間傳課,辰午申 亦名「登三天」之格也。

順十二格

凡巳午未申四位皆為天,如間傳遇辰午申為「登三 天格」,蓋龍登天則行雨,官登天位主遷轉,惟忌空脫 爭訟事情轉大,占病症候彌深,賊來行人至,久旱則 雨也。午申戌為「出三天格」,蓋亢龍有悔,事情遠大,出 行失約,病訟皆凶也。蓋戌為天頭,有超三天之象矣。 申戌子為「《涉三淵》格」,蓋龍涉三淵不雨,賊涉三淵不 來,病訟危險,目前阻隔,占官不吉,謀望不成也。戌子 寅為入三淵格,蓋亥子丑寅屬地,故有入三淵之象, 凡舉皆凶,如履春冰,蹈虎尾,其禍在前。或末傳乘蛇 虎為鬼煞,病必死,禍尤凶也。子寅辰為向陽格,蓋子 屬北方幽暗之鄉,寅辰乃日出之方,故有向三陽之 象。凡舉皆自暗入明,初凶後吉,病癒訟解,人情皆美 也。寅辰午為出陽格,蓋午後陰生,自寅傳午,有出三 陽之象。凡占災咎相仍,病訟皆凶也。

丑卯巳為出戶格,蓋卯為門戶,巳為地戶,自丑傳巳, 有人出戶之象。凡占訪人,不在行人,出利幹望,君子 升揚,小人狐疑而不吉也。卯巳未為盈陽格,蓋卯巳 為二陽,未乃陰之始,自卯傳巳未,日中將反,陽已至 盈,物極必反故也。凡事當急就之則吉,遲幹則為凶 也。巳未酉為變盈格,蓋陽至午而盈,未為一陰,酉為 二陰,自巳傳酉,物滿必缺,勢過人衰故耳。凡占皆凶, 占官被黜,占物非當時用者,占新病死,久病癒也。未 酉亥為入冥格,蓋酉亥日冥之時,有明消暗長之象。 凡占事體速幹則可,緩則不及,時病訟凶,官不利,吉 漸消而凶漸長也。酉亥丑為凝陰格,蓋亥丑屬北,冬 令陰氣凝結,有嚴霜冰堅之象。凡占有淫慾奸盜之 事,多主幽暗及事之不明也。亥丑卯為溟濛格,蓋亥 丑陰極,卯為一陽始生,二陰之下,有明在溟濛時之 象也。凡占事體不真,憂懼不寧,進退未決也。

逆十二格

寅子戌為「冥陰格」,蓋寅為日出曉方,子戌陰氣盛旺, 自寅傳戌,有陽退入陰之象。凡占事自明入暗,凶暗 在前,猶防暗損,占官最為凶也。子戌申為「偃蹇格」,蓋 申亦陰方,自子傳申,以陰入陰,歷涉艱難,有重遭荊 棘之象。凡舉迷暗不明,行軍被圍,出入作為亦不吉。 戌申午為「悖戾格」,蓋午為陰氣始生,申戌乃陰之盛 旺,自深退淺,逃禍不能,有勉強後退之象,占行人未 至,占賊不來,作事成禍。申午辰為凝陽格,蓋辰為一 陽,申午皆陰,自申傳辰,陽凝在陰,有災,尚縈繫之象, 占事前者未了,行人來遲,占訟留連謀遲。午辰寅為 顧祖格,蓋午為寅之子孫,寅乃午之長生之地,自午 傳寅,子回顧母,有復舊廬之象。凡求財謀望皆吉,占 賊去,行人來,惟庚日占病凶,占官大吉也。辰寅子為 涉疑格,蓋陽主進,寅子不進而反退,又自明退入暗 處,有涉歷疑難,莫知深淺之象。占事進退不決,行人 未來,欲出不出,關渡防人賊埋伏,安營不吉,不可舉 兵用事,官病皆凶也。

丑亥酉為極陰格,蓋陰主退,自丑傳酉而終於極,有 陰入陰之象。凡占有淫泆酒色、姦亂等事,病主死訟 至省部,或淫亂而生疾也。亥主淫亂,酉主酒色耳。亥 酉未為時遁格,蓋酉為太陰,未中丁為玉女,利隱遁 潛形,自亥傳未,如人入幽暗求隱,有遁身之象。占行 人不來,出行不行,捕盜不獲,賊去不來,君子吉而小 人凶也。酉未巳為「勵明格」,蓋已為陽明之地,自酉傳 巳,從暗入明,有歷陰暗而後得明之象。凡舉皆由勉 強而後去,君子利取祿位,小人宜早營運也。未巳卯 為回明格,蓋未為一陰,己卯二陽,自未傳卯,由陰至 陽,有缺月漸回之象。凡事不可驟舉,只宜遲進。久雨 則晴,吉事漸成,凶事漸消也。巳卯丑為「轉悖格」,蓋巳 卯二陽,丑乃純陰,巳入丑,避明向暗,以巧就拙,棄正 歸邪,事轉悖戾之象。主家零身怯怪夢作事似邪魔, 隨事好出頭,不知省檢,守分以安命也。卯丑亥為「斷 澗格」,蓋卯為一陽,丑亥二陰,自卯傳亥,一陽深入二 陰,陽明斷送,漸入深澗水底,有暗長明消之象。凡占 君子退職,小人遇凶事者也。

以上陰陽,各有三說,或以晝為陽,夜為陰,或以子丑寅卯辰巳為陽,午未申酉戌亥為陰,或以子寅辰午申戌為陽,丑卯巳未酉亥為陰。

《撞干格 》,撞支格 ,干支前一位為關隔。

凡日干支有期限,又為關隔。如三傳通連日干,為「撞 干格」,或初末傳撞日之關,主事急及我,若向前有為 也。若三傳自干支內發用,傳出日辰之外,事雖急而 終閑慢。或自干支外發用,傳入干支之內,事先緩而 後急也。辛巳日丑加卯,三傳丑亥酉,本是退間傳,凡 事偃蹇阻滯,緣被末傳撞辛之關,所以先緩而後急 也。吉凶如此。如三傳通連日之支辰,為「撞支格。」蓋初 末傳撞支之隔,主事宜急,倏彼動而我應之也。或傳 帶日貴日財為用,末傳墓絕,大不利貴人交易,因財 而有所屈也。

六純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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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四課三傳俱陽,如三傳俱陰,為六純課。如四課屬 陽,中一課發用,併中末皆陽,為六陽課,宜尊貴。占天 庭高尊事,初中空,君子畏之減力,常人賴之省力,末 事得理。若四課陰中一課發用,併中末俱陰,為六陰 格,宜卑下。占陰謀奸私事,病者死。此六者陰陽皆純, 故名「六純。」占孕陽男陰女,統革之體,乃天淵懸隔之 象也。

《象》曰:「六陽動達,如登三天。私凶公吉,官遇陞遷。六陰 朦昧,似涉重淵,公凶私利,病患纏延。」如甲午日幹上 子,六陽遇退,間傳為倒拔蛇,名悖戾,及兼初傳戌財, 引入中末鬼鄉,凡事艱辛,不免功勞。或夜傳晝,事有 明白。或遇五陽,以人年命定之。或六陰遇丑卯巳為 出戶,卯巳未為盈陽,酉未巳為勵明,未巳卯為回明, 未可以昏迷斷之。凶中有吉,則應《革》九五,大人虎變 之象。如己卯日酉加未,六陰遇晝將入夜,昏迷尤甚。 將乘後合元,支幹遇盜氣彈射發用,坐空費力不可 言,問病必死,求望虛耗。或遇五陰,以人年命定之。夫 五陰相續,盜氣迤邐脫去為源,消根斷本,命緣不攝 而死。凡占皆脫耗,則應《革》。上六,「小人革面」,征凶之象 也。

十雜卦

十雜看發用,本姓真不真。

《辨》「人家有兩姓同居」 也。

寅中有生火,水土墓於辰;辰中有死水,生死有緣因。

水土墓於辰,故辰中有雜水土也。

「巳上有生金土」,乃寄於申。

金長生在巳,水土生於申也。

未中有死木。

木墓在未,故有雜木也。

水乃便生申。

申中有雜水

戌中有死火。

戌為火墓,故有「雜火」 也。

木生亥上親。

亥中有雜木

「金在丑」,中墓:

有雜金也

《十干辨假真》,生雜本祖宗,死雜兩姓人。

發用得本長生者,上祖是本姓也。如甲乙日用亥戌巳,壬癸日用申,庚辛用巳,丙丁用寅,生雜卦也。故曰:「生雜本祖宗。」 如甲乙日用未,丙丁日用戌,戊己壬癸日用辰,庚辛日用丑,為死雜卦。家中有兩姓人同居,故曰:「死雜兩姓人」 也。

心鏡 甲與己合

戊己宮中忌木剋,己來嫁甲合親情。六月己回歸奉 戊,瓜果雖熟色帶青。

六月木死土旺,己卻歸戊,故懷木胎。瓜果雖熟,尚帶青色,為懷木胎也。

乙與庚合

甲乙東方木畏金,甲將乙妹去合庚。春時木旺乙歸 本,所以園木開瓊花。

東方木畏西方金,剋甲兄乙妹,將乙配與庚合,至春木旺金囚,乙卻還東方。木色青,金色白,乙懷庚胎歸還,所以春開白花,是乙中有金。

丙辛合

庚辛性怯南方火,便以妹辛丙合同,秋間火死辛歸 去,棗赤霜刑葉落紅。

「丙火死,辛歸庚」 ,刑殺萬物,葉落棗亦成,赤色帶紅,為辛臨丙色,有火氣也。

丁壬合

南方火畏北方水,故將丁妹配屬壬。夏旺丁來歸應 丙,桑椹熟時帶紫深。

夏火旺水囚,丁懷水胎歸丙,水黑火赤,相雜成紫,為丁中有水氣也。

戊癸合

北方水懼中央土,戊癸成親燕新妝,立冬水旺癸還 舍,土孕嚴凝殺草黃。

立冬水旺土囚,癸懷土胎而歸,故殺百草而有黃色,為癸中有土氣也。

雜狀課

凡課俱取初傳動爻,以別五行,純雜數目、物色為用。 曰「雜狀課。」純者,子午卯酉四仲為純,寅中有生火一 雜,辰中有水土墓二三雜,巳中有生金四雜,申中有 生土五雜,未中有木墓六雜。又申中有生水七雜,戌 中有火墓八雜,亥中有生木九雜,丑中有金墓十雜。 如寅卯為木,春寅懷火雜木,故卯為純木也。季火金 水皆然。惟土守中宮,分旺四季,每季前各旺十八日, 總七十二日,合而成歲。故辰中有餘木,未有餘火,戌 中有餘金,丑中有餘水,各十二日。然四孟月懷胎,仲 月娠壯,季月死墓,葬為五行,十雜紛紜眾事其應不 同。

《象》曰:「五行陰陽,萬物純雜,凶視救神,吉防害鬼。」數目、 日期、顏色物類,覓物尋人,克應可取。如甲乙初用亥 例,為生雜家,是上祖本姓人居住。庚辛日用丑例,是 死雜家,有兩姓同居也。如戌為五數加未八數吉凶, 應在五八四十日,或四箇月也。旺相倍數,休囚減之。 如正月將甲子日寅時占物色,午加酉為用,主上赤 下白色也。

物類課

凡課俱取初傳動爻,以別五行六親,物類親疏旺相 休囚為用,曰「物類課。」如甲乙日日干及寅卯發用,為 己身同類占,寅為兄,卯為弟,寅中甲為姐,辰中乙為 妹,亥中甲為伯之兄弟,未中乙為叔之兄弟;子為父, 亥為母,亥中壬為伯,丑中癸為叔,申中壬為長姑,辰 中癸為小姑,申為祖父,酉為祖母;巳中庚金為伯祖, 「戌中辛金為叔祖,丑中辛金為祖姑。未墓為妻,辰為 繼妻,丑為妾,戌為婢妻。土生庚申金為媒人,午為男, 巳為女,寅中火為兄之男女,未中火為弟之男女,戌 中火為姐妹之男女。生祖者為曾祖,生曾祖者為高 祖。」男生者為孫,孫生者為元孫。丙丁日火,戊己日土, 庚辛日金,壬癸日水。六親之類,各倣此推,惟妻妾則 陽為妻,陰為妾也。若占父母,要父母出現;占子孫,要 子孫出現。或父母興旺則剋子孫,兄弟興旺必剋妻 財。旺相相生吉,休囚刑剋凶。陽神下臨陽宮,有德合 為親,入陰宮為疏。陰神下臨陰宮,有德合為親,入陽 宮為疏。更以神將吉凶參詳,則富貴貧賤存亡應驗 瞭然可見。此六親吉凶之族類也。如剛日用起陽神, 旺相有氣加日上,是新物。用起陰神,休囚無氣加日 上,是舊物。或甲日日辰見亥,乃木生為生事,將來新 物應在父母;見卯乃木旺為目下事,主不新不舊之 物,憂在同類己身朋友;見未乃木死處為死事,主已 過舊事及舊物,憂在妻奴下人。又剛日用神在干前 為未來,干後為過去。柔日用在干前為過去,干後為 未來。或乙日屬陰,婦德從夫,日上見辰為陽,是生新 物。見未為陰,亦是新物,乃陰德在陽。乙庚化金,辰巳 金生處未,亦金冠帶之位也。丑加日上為死,故物金 死墓於丑也。此陰陽盛衰生死新舊之物類也。如初 傳旺相神將吉,末傳囚死神將凶,為始吉終凶,事先 成後敗。若初傳休囚,神將凶,帶刑害,末傳旺相,神將 吉,見合德救制,為始凶終吉,事先難後遂。此始終吉 凶之物類也。統節之體,乃蜃氣樓臺之課也。

象曰:「物以聲應,方以類萃,六親俱現,以用為主。旺相 吉言,休囚凶語,始終吉凶,神將分取。」如甲乙推六親, 見亥卯為今日族類也。或用起水神,無氣乘凶將,占 者當憂父母長上及文書。見木神憂己身兄弟及同 類爭財事。見土為妻奴及婚姻財產事。推類神見亥 為豬,卯兔未羊及酒食之類。六畜有刑無氣主殘傷, 有氣無刑即生育,更神將凶吉,旺相相生,休囚逐類 推之。如丙午日三月占,三傳寅午戌火局與日辰同 類為生物,占事必干新象。火有氣,謀為成就而速,秋 冬火囚,死事稍緩,成就艱難中得。如乙日陰德,從庚 化金,金雖以土生,然死墓於丑,故辰臨乙為新,丑臨 乙為故。蓋丑中之土,惡見乙中之木也。乙中之木,惡 見丑中之金也。如初傳凶克末傳吉神,為始克終,所 事困窮。或末傳吉克初傳凶神,為終來克始,萬事皆 美。或將乘六合旺相,私事私心囚死,暗昧不明。《螣蛇》 旺相,驚恐稍散,囚死倍起憂惶。凶將囚休,凶事至甚。 吉將旺相,吉事永久。凶將乘旺相氣,不為凶;吉將乘 囚休氣,不為吉。初傳言事之始,《末傳》決事之終。初末 神將凶,始終皆凶,則應《節》九二「不出門庭」,凶象。初末 神將吉,始終皆吉,則應九五「甘節吉」之象也。

如甲寅日冬占,子水母旺氣,用為新氣,曰「物類課也。」

丑甲   午未申酉

子 亥 戌  子丑   巳  戌。

丑寅   辰  亥

子丑   卯寅丑子

觀月經

木火土金水,物類認疏親,甲乙東方木,亥為父母身。

生我為父母,我生為子孫,克我為官鬼,我克為妻財,同類為兄弟姊妹,惟墓為妾也。

太沖與功曹,甲乙合三春,甲木為兄弟姊妹,乙為真,

小吉為妻婦,己午作子孫,甲來欲求己,庚便作媒人, 外孫是丁火與木為子孫。

甲以己為妻,己土生庚金,為媒人也。

其日是丙丁,父母配,寅中己午為身類,丁火姊妹宮, 丙火兄弟是,河魁次妻同,辰與丑未土,子孫有始終, 辛來欲嫁丙,壬水作媒人,尋思己中土,外孫此處窮。

「陽為子,陰為孫」 也。

假令戊己日,傳送父母期,未土丑同類兄弟,戊中推 己土為姊妹,申酉子孫宜外孫,辛上推天罡小妻室, 癸水欲妻戊甲,媒送信知。

若遇庚辛日,太乙父母師,申酉為同類,庚金兄弟知。 辛來作姊妹,亥子子孫期。癸日為外孫,丑墓小妻兒。 乙來欲嫁庚,丙火作月冰。

乙木生丙火,火作媒,惟求陽干通信也。

其日是壬癸,傳送父母居,辰墓為妻妾,亥子身。類推 壬水為兄弟,姊妹癸相知。寅卯子孫類,外孫乙不虛。 丁來欲,壬位戊己土,送書媒者正妻子,取其正丈夫, 細心分配定,墓上小妻居。

「正妻」 者,甲乙見土,丙丁見金,戊己見火,庚辛見木是也。墓為小妻。木墓未、火墓戌、金墓丑、水土墓辰,六親依此卦推之。

心鏡

用神與日類須詳,物氣分明辨否臧。

立用之神,與日有族類,

「《甲乙》初傳」「水為氣。」

甲乙木得水神,為有氣也。

占者當有父母匡,若見木神為兄弟,同類之稱是可 量,如逢小吉為妻類。

甲乙木見亥卯未,皆今日之族類墓為妾也。

鷹鴈妻奴及酒羊。亥豬卯兔甲乙類,旺相尤生墓己 傷。

「旺生物」 ,「墓死物。」

《甲乙》:

子       癸水,

丑辛金:祖姑 癸水:                   己土: 寅                    甲木:兄姐     丙火:兄之男女 卯       乙木:

辰       癸水:小姑       乙木:      戊土:繼妻 巳庚金:伯祖                         丙火: 午                               丁火: 未                    乙木:叔之兄弟   丁火:弟之男女巳土: 申庚金:  壬水:

酉辛金:祖母

戌辛金:叔祖              丁火:姊妹之男女  戊土:婢妾 亥       壬水:        甲木:伯之兄弟 丙丁。

子癸水,祖母

丑癸水:祖姑              己土:弟之男女   辛金:婢妾 寅       甲木:        丙火:伯之兄弟 卯       乙木:

辰癸水:叔祖 乙木:                   戊土: 巳                    丙火:兄姐 午                    丁火: 未                    乙木:小姑     丁火: 己土: 申壬水:伯祖                         庚金:繼妻 酉                               辛金: 戌                    丁火:叔之兄弟   戊土:兄之男女辛金: 亥壬水:  甲木:

戊己。

子                               癸水, 丑                    己土:叔之兄弟   辛金:姊妹之男女 癸水:婢妾 寅甲木:  丙火:

卯乙木:祖母

辰乙木:叔祖              戊土:伯之兄弟   癸水:婢妾 巳       丙火:        庚金:兄之男女 午       丁火:

未乙木:祖姑 丁火:        己土: 申                    庚金:      壬水: 酉                               辛金: 戌       丁火:        戊土:      辛金:弟之男女 亥甲木。伯祖                         壬水:繼妻 庚辛。

子                               癸水, 丑       己土:        辛金:      癸水:姐妹之男女 寅丙火:伯祖                         甲木:繼妻 卯                               乙木: 辰       戊土:                   癸水:弟之男女乙木:婢妾 巳丙火:               庚金:伯之兄弟 午丁火:祖母

未丁火:祖姑己土:                    乙木:婢妾申           庚金:兄姐 壬水:兄之男女 酉           辛金:

戌丁火:叔祖戊土:辛金:叔之兄弟

亥                  壬水: 甲木: 壬癸。

子           癸水,

丑己土:叔祖辛金:癸水:

寅                  甲木: 丙火: 卯                  乙木: 辰戊土:伯祖     癸水:叔之兄弟乙木:弟之男女 巳      庚金:       丙火:繼妻 午                        丁火: 未己土:祖母     乙木:姊妹之男女    丁火:婢妾 申      庚金:壬水:伯之兄弟

酉      辛金:

戌戊土: 辛金:             丁火:婢妾 亥           壬水:兄姐 甲木:兄之男女 人類神:

父母生氣與日本  ,父兼德神,母天后,妻責天后併財爻  ,神後之神亦為取。兄弟姊妹責太陰  ,及兼兄弟之爻神。子孫六合子孫爻  ,太沖登明亦可尋。奴責河魁及天空  ,婢責從魁。太陰中,朋友單來責六合  ,以上人之類神從。

《事類神》:

求官龍常及官星  ,求名:「文書朱雀中,干貴貴人婚。天后  。求財青龍財爻通,衣服酒食責太常  ,雨責青龍晴天空,田土勾陳路,白虎  以上事之類,神名人事類神兼二三  ,以入傳課為取用,若是皆入皆不入  ,不用兼神責將神,如妻止去責天后  ,財爻神後不須論,不在課傳為局外  ,所臨地位看原因,有氣亦遠無氣難  ,旺」 相,德合終可親。

人身類神,

甲膽乙肝丙小腸  ,丁心戊胃己脾鄉,庚是大腸辛主肺  ,壬癸膀胱癸腎藏,子腎膀胱耳腰液  ,丑脾腹兮與兩足,寅膽風門筋脈髮  ,卯肝血筋手背目,辰皮膚肩暨背項  ,巳焦小腸面齒股,午心目神氣與舌  ,未胃腹口脣齒戶,申為大腸筋骨間  ,酉肺口鼻聲血路,戌乃命門膝脅胸  ,亥膀頭髓二便呼。

《農桑類神》,

「木主谷秝及瓜果  ,當於寅卯位中尋,火主黍稷與紅豆  ,巳午之位乃為親,午神又為蠶之命  ,螣蛇蠶象妙有因,土主麻與大黃豆  ,辰戌丑未為其根,金主二麥八月時  ,申當別論酉為真,水主黑豆與稻菜  ,亥子之位所必雲,旺相德合為收成  ,死囚剋墓是所嗔,日辰農人辰禾類  ,生合吉將喜忻忻,日剋支上農事荒  ,支」 剋日上禾必損。太歲上神生何類  ,即主何類收十分,太常小吉為棉花  ,又在五行之外存十雜。

子。有癸水           丑。有己土 有餘癸水 有死辛金 寅。有甲木 有生丙火      卯。有乙木 辰:有戊土 有餘乙木 有死癸水 巳。有丙火 有生庚金 午。有丁火           未。有己土 有餘丁火 有死乙木 申。有庚金 有生壬水 有生土  酉。有辛金 戌。有戊土 有餘辛金 有死丁火 亥。有壬水 有生甲木 《經》云:陰陽五行,中有十雜,其類異方,萬物存焉。或得 凶,或得吉,或得短,或得長。紛紛眾事,其應不同,各懷 其子,以救其窮。故曰:「憂與不憂,傳自相求。」

顏色

甲青乙碧。蓋青者,東方正色,象木葉也。甲木畏金,以 乙妹嫁庚金為妻,甲往召乙,乙懷金氣以應甲,故有 間色碧也。

丙赤丁紫,蓋赤者南方正色,象火炎也。丙火畏水,以 丁妹嫁壬水為妻,丙往召丁,丁懷水氣以應丙,故有 間色紫也。

庚白辛栗,蓋白者西方正色,象霜露也。庚金畏火,以 辛妹嫁丙火為妻,庚往召辛,辛懷火氣以應庚,故有 間色栗也。

壬黑癸綠,蓋黑者北方正色,象水中泥淖色也。壬水 畏土,以癸妹嫁戊土為妻,壬往召癸,癸懷土氣以應 壬,故有間色綠也。

戊黃己絳,蓋黃者中央正色,象黃中通理也。戊土畏 木,以己妹嫁甲木為妻,戊往召己,己懷木氣以應甲, 故有間色絳也子黑,午赤,卯青,酉白,寅碧,申黑,白巳斑點,亥淡青,辰 戌丑未純黃。寅卯為木,春旺時寅懷火,故卯為純木, 寅為雜木,巳午為火,夏旺時巳懷金,故午為純火,巳 為雜火,申酉為金,秋旺時申懷水,故「酉為純金,申為 雜金,亥子為水,冬旺時亥懷木,故子為純水,亥為雜 水。」土居中央,分旺四季,故春夏秋冬辰戌丑未月,各 寄旺十八日,四季共七十二日,五行之旺,各為三百 六十日,以為一歲功成。故「辰中有餘木,未中有餘火, 戌中有餘金,丑中有餘水也。各十二日,木死於未,火 死於戌,金死於丑,水死於辰。故四孟之月為懷生氣 之所由也;四仲之月為正位,盛旺之所立也;四季之 月為死氣,葬送之所由也。」是五行十雜,其應不同。陰 陽五行,萬物所存,吉凶之應,各以其類,或吉中有凶, 或凶中有吉,徵吉而有大凶,或徵凶而有大吉;凶則 視其所救,吉則視其所害;凶則有救,不致於禍;吉而 有害,不及於慶。純凶則禍成,純吉則福生。言舉百事, 姓音不同。一雲五情不同,時日神將,上下不和,四時 旺相,新故差別,和同則吉,乖異則凶,凶則有短,吉則 有長,紛紛眾事,其應不同者,言五行各有所利,各有 所傷,故曰不同。「各懷其子,以救其窮」者,土中有金,金 中有水,水中有木,木中有火,火中有土,此懷子救母 之謂也。萬類消息,盡在其中,不可不明。

「乙中金刑,己中之木,己中木刑,癸中之土,癸中土刑, 丁中之水,丁中水刑,辛中之火,辛中火刑,乙中之金, 是謂五刑」也。

乙中之金,從魁傳送是也。於物為斧斤;於人為下賤 土匠,人形為頭口咽喉、缺齒。於色為白;於怪為釜鳴。 己中之木,功曹太沖是也。於物為船車樹木。於人形 有奇骨聳起,若病,為癰腫。於色為青;於怪為音聲;於 畜為野獸驢兔。

癸中之土,辰戌丑未是也。於物為磚瓦泥土類;於人 形為大頭,腹腫黃,四肢癰腫;於色為黃;於怪為風塵, 垣壁崩頹,孔穴土聚;於畜為子母牛羊狐犬類。 「丁中之水,登明神後是也;於人形為腎;於色為黑;於 怪為井沸;於畜為鼠豬。」

辛中之火,太乙勝光是也。於物為文書,皮毛文章、爐 冶血光。飛鳥,於人形為髭髮,赤目有蒼缺損,股腫有 疾;於色為赤;於怪為光明;於畜為馬蛇。言十二辰,以 觀親疏也。

親疏

日與辰三六合者,為親,不合者,為疏。

生日干者父母,如甲乙日以子為父,亥為母,壬癸為 外翁姑,午為子,巳為女,丙火為外孫,寅為伯為兄,卯 為叔為弟,甲為姊,乙為妹,辰戌丑未為妻妾。

日干所剋為正妻。如甲乙見土,丙丁見金,戊己見水, 庚辛見木,壬癸見火是也。以干之墓神為妾。如甲乙 見未,丙丁見戌,庚辛見丑,戊己壬癸日見辰是也。 妻前一位為媒人,己為甲妻,則己前庚與申為媒。乙 為庚妻,則乙前丙與己為媒。辛為丙妻,則辛前壬與 亥為媒。丁為壬妻,則丁前庚與申為媒。癸為戊妻,則 癸前甲與寅為媒也。

日干所剋干神為奴婢,如甲乙日戊己,丙丁日庚辛 之類。總之干屬外,支屬內,外翁姑、外甥、奴婢皆以干 言。

媒辰所合為親家。如申為媒,則卯為親家,乙庚合也。

己為媒則戌為親家,丙辛合也;亥為媒則未為親家,丁壬合也;寅為媒則未為親家,甲己合也;

子日見亥,寅日見卯,日辰同氣,為本家人。子見丑,丑 見寅,為「鄰人。」

十二支類神不就日干而言者。

子為子息漁屠兒  ,丑為賢者,又僧尼,寅婿道士,更胥吏  ,卯術沙門,長子宜,辰為魁卒凶,頑惡  ,巳朋長女,為窯皂婦人,宮女,蠶姑,午  姑姨舅妹,小吉時申獵醫巫、銀鐵匠  ,少女婢婦姐從魁卒,奴吏官僕凶,戌  幼子寇盜,亥宮推。

凡占動眾,三合為兄弟朋友之眾,同類為眷屬之眾, 戌為部領之眾,反吟連茹牽連之眾。

亥中木為功曹、太沖之父母。甲中木為兄姊。辰中木 為弟妹。未中木為外孫。

寅中火為太乙、勝光之父母。丙中火為兄姊。未中火 為弟妹。戌中火為外孫。

申中水為登明神後之父母,壬中水為兄姊,丑中水 為弟妹,辰中水為外孫。

巳中金為傳送從魁之父母,戊中土為兄姊,丑中土 為弟妹,辰未中土為外孫。故曰:「萬物比類,以觀親疏」 也。

假令正月甲子日辰時,上是功曹臨未為發用,上克 下,與日比將得天后,傳見從魁,將得勾陳,終於天罡 將得元武,以此占人法憂外孫事,因婦女鬥訟相傷, 終至亡遺偷盜。他倣此甲乙日日干及寅卯發用,為己身。同類占,寅為兄,卯 為弟,寅中甲為姐,辰中乙為妹,亥中甲為伯之兄弟, 未中乙為叔之兄弟。子為父,亥為母,亥中壬為伯,丑 中癸為叔,申中壬為長姑,辰中癸為小姑,申為祖父, 酉為祖母,巳中庚金為伯祖,戌中辛金為叔祖,丑中 辛金為祖姑,未墓為妻,辰為繼妻,丑為妾,戌為婢妾。 土生庚申金為媒人,午為男,巳為女,寅中火為兄之 男女,未中火為弟之男女,戌中火為姐妹之男女。生 祖者為曾祖,「生曾祖者為《之高祖》。」男生者為孫,孫生 者為元孫。

凡十二支中親屬,論者不一,姑兩存之。如「甲乙日」 有取子陽水為父,亥陰水為母者,有取子中癸水為母,亥中壬水為父者,餘說類此。

觀月經新故卦

凡事知新故,得之變生死。

五、《陽德自處》

甲丙戊庚壬各以本干為德,故曰「五陽德自處」 也。

五、《陰德改移》

夫自處德,「婦從夫德」 ,以陽為正。

甲為己德合,庚與乙為德,丙與辛為宜,丁德配在壬, 癸德配在戊,生死後篇推,甲生原在亥,未是死根基, 丙生寅上是,死戌是分離,壬戊生傳送,天罡見死悲, 庚來生太乙,大吉死無疑,生加日辰上,凡事煥為新, 死加日辰上,凡事更無新。

假令甲乙日登明加甲上為新,故曰:「煥為新。」 如今日甲乙小吉加甲為故;剛日以本干之生為新,死加日辰為故,故曰:「更無新。」

前篇論生死,後法五行中,新來推旺相。

凡事旺相加日,是新事也。

《休囚》死後終。

凡休囚死加日辰,是舊事也。

其氣兩相見,新故一半通。

或曰:「日上旺相氣,辰上休囚死氣,其物新故相半,故名新故一半通也。」

傳中先見者,此法續無窮。

凡四課三傳先見者知新故,便以日辰推之,故曰:「傳中見事續無窮。」

心鏡

新故陰陽不易分,剛柔異類辨斯文。剛日用陽及有 氣,是物裝成不染塵。

剛日用起陽神,及有氣神加日上,並主生氣,曰物,乃是新物;柔日用起陰,及無氣神加日上,並主死氣,物是舊物。

柔須求德看臨日,乙德居庚土是因。大吉臨干為死 舊,天罡加日是生新。

假令乙日是柔,即乙德在庚,生於土,天罡加日上,即生新物,大吉;臨幹上,是死舊物也。

袖中金

剛日用起陽,及有氣神加日,並主發物類;柔日用起 陰,及無氣神加日,並主死物,及為舊物。旺相加日辰, 為生新,囚死加日辰為舊。

拘鈐卦

十雜拘鈐支幹,配合色數,以四時休旺斷之,數目顏 色,言「倍」者,加一倍也,言進者,一十進一百也。

甲子日亥將寅時占

蛇貴

亥甲 巳午未申。

午。卯。子  申亥、 辰  酉:

酉子 卯  戌。午、酉: 寅丑子亥。

空白

此午克酉為用,午是九數,酉是六數,色從赤白,「春月 火相,數宜加倍,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 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無干四,此一節論 走失遠近,物類多少,依此推之,甲己半青黃,乙庚碧 綠竹,丙辛帶赤白,丁壬暗慘黑,戊癸灰黃樣,大干十 敝居。」

酉白子純黑,卯青午赤逐。辰戌丑未黃,寅來緋碧服。 申主白黑色,巳上斑點綠。亥來淡淡青,發用為骨肉。 先乃窮顏色,次神言數目。正月甲子日,寅時來買卜。 勝光加酉支,上下相驅逐。下神本白色,上神赤不黑。 上神其數九,下神本管六。六九五十四,地里宜數足。 旺相倍加進,囚死退數目,休者五十里。

囚死者,二十四里之半也,旺相五百四十里。

不離反與覆。賊盜依數推,萬數悉皆卜。六十四卦中, 從頭盡檢束。聖人言會者,神仙見骨肉。

亥甲   巳午未申

午 卯 子  申亥   辰  酉。

酉子   卯  戌

午酉   寅丑子亥

觀月經始終卦

諸卦推始終,此卦最為良。初傳為始位,末傳是終鄉,

始吉兼終吉,萬事達無妨。

初凶末有吉,從空喜併強。

初傳囚死刑害,天空、朱雀,是初傳凶,末傳見吉。將三合、六合、青龍,主喜事從空而來也。

始吉終不善,先喜後乖張。

初傳見吉將良神,末傳見三刑六害凶神者,主先吉後凶也。

始吉終見破,遇克卻馨香。消息皆如此,論情道理長。

剋永破也

心鏡

始終之卦再臨時,神將相傳為正義,始吉終凶終不 善,先凶後吉慶相隨,善惡等分無咎舉,首末俱吉福 大奇,中末剋初無不利,始往剋末憂害身,三傳相生 萬事成,若或相剋為鬼賊。

用神生旺吉凶為方來,囚死為已往。

袖中金

論《三傳》初中末,即事有創始,有成終,方為始終有全。 凡初傳凶,終末吉,能解之。《三傳》凶,行年吉,能解之。《三 傳》行年盡凶,則凶不可解也。

曾門

始之與終,傳自相窮。進退輕重,何喜何怒。始吉終吉, 自窮於吉;始凶終凶,自窮於凶。始吉終凶,先吉後凶; 始凶終吉,先凶後吉。神將俱和,是為「大吉。」相剋不和, 名曰「大凶。」

《定章》曰:「終始」 即初終二傳,以觀吉凶,神將俱和,如子歸母,為吉,神將不和,即仇怨為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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