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81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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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八百十五卷目錄

 乞丐部彙考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北魏孝文帝太和一則 孝明帝熙平一則

  北周武帝建德一則

  唐元宗開元一則 肅宗至德一則

  宋仁宗嘉祐一則 神宗熙寧一則 哲宗元祐一則 紹聖一則

  元世祖中統一則 至元七則 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二則

  明太祖洪武二則 英宗天順一則 世宗嘉靖二則 神宗萬曆一則

 乞丐部名流列傳

  後漢

  寒貧

  晉

  董京

  唐

  杜可均

  後梁

  張咸光劉月明

  後唐

  宋自然

  明

  沈孝子      李興生

  石門丐婦     吳門乞兒

  喫肉和尚

 乞丐部藝文一

  丐論           唐元結

 乞丐部藝文二

  乞食詩          晉陶潛

  傷乞人         梁王僧孺

  乞假詩         宋黃庭堅

 乞丐部紀事

 乞丐部雜錄

藝術典第八百十五卷

乞丐部彙考[編輯]

南齊[編輯]

武帝永明五年正月詔賜孤老貧病糧餼[編輯]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五年春正月辛卯,詔曰:「朕 昧爽丕顯,思康民瘼,雖年穀亟登,而飢饉代有。今履 端肇運,陽和告始,宜協時休,覃茲黎庶。諸孤老貧病, 並賜糧餼,遣使親賦,每存均普。」

北魏[編輯]

孝文帝太和十三年夏四月詔以昇樓散物賜貧老者[編輯]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三年:「夏四月丁丑,詔曰: 『昇樓散物以賚百姓,至使人馬騰踐,多有毀傷,今可 斷之,以本所費之物賜窮老貧獨者』。」

孝明帝熙平元年十二月詔老幼鰥寡貧困者具列以聞[編輯]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熙平元年「十有二月癸巳,詔洛 陽、河陰及諸曹雜人,年七十以上,鰥寡貧困不能自 存,及年雖少而痼疾長廢,窮苦不濟者,研實具列以 聞。」

北周[編輯]

武帝建德六年二月詔癃殘孤老不能自存者給其衣食[編輯]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六年二月癸丑,詔曰:「無侮煢 獨,事顯前書,哀彼矜人,惠流往訓。偽齊末政,昏虐實 繁,災甚滔天,毒流比屋,無罪無辜,係虜三軍之手;不 飲不食,僵仆九逵之門。朕為民父母,職養黎人,念甚 泣辜,誠深罪己。除其苛政,事屬改張,宜加寬宥,兼行 賑卹。」自偽武平三年以來,河南諸州之民,偽齊被掠 「為奴婢者,不問官私,並宜放免。其住在淮南者,亦即 聽還,願住淮北者,可隨便安置。其有癃殘孤老,飢餒 絕食,不能自存者,仰刺史守令及親民長司,躬自檢 校。無親屬者,所在給其衣食,務使存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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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宗開元二十二年置病坊[編輯]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通鑑》,開元二十二年十 二月,「禁京城丐者,置病坊以廩之。」

肅宗至德二載置普救病坊[編輯]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通鑑正誤》。至德二載。兩 京市各置普救病坊。如今之養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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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嘉祐二年詔置廣惠倉[編輯]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通鑑綱目》:「嘉祐二年秋八月,詔諸州置廣惠倉。初, 天下沒入戶絕田,官自粥之,至是,韓琦請留勿粥,募人耕而收其租,別為倉貯之,以給州縣之老幼貧疾 不能自存者,謂之廣惠倉。」

神宗熙寧四年粥廣惠倉田[編輯]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四年春正月「壬辰,王安石請 鬻天下廣惠倉田為三路及京東常平倉。本從之。」

哲宗元祐三年春正月庚戌復置廣惠倉[編輯]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紹聖元年九月庚戌罷廣惠倉[編輯]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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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中統元年詔所在官司以糧贍貧乏不能自存者[編輯]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世祖中統元年。 首詔天下鰥寡孤獨廢疾不能自存之人。天民之無 告者也。命所在官司以糧贍之。」

至元元年又詔病者給藥貧者給糧[編輯]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至元八年春正月壬辰,敕「諸路鰥寡孤獨疾病不能 自存者,官給廬舍薪米。」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八年。令不能自 存之人。各路設濟眾院。以居處之。於糧之外。復給以 薪。

至元十年,令「濟眾糧薪」,公廳給散。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十年。以濟眾糧 薪。官吏除破入己。凡糧薪。並敕於公廳給散。」

至元十九年。各路立養濟院一所。仍委憲司點治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至元二十年,給京師南城孤老衣糧房舍。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至元二十九年,給貧子柴薪,日五斤。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特賜貧子米絹。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成宗元貞二年詔各處孤老凡遇寬恩人給布帛各一[編輯]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大德三年詔給孤老人鈔[編輯]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大德三年。詔「遇 天壽節。孤老人給中統鈔二貫。永為定例。」

大德六年,給「孤老死者棺木錢。」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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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洪武初令天下置養濟院以處孤貧殘疾無依者[編輯]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十九年,詔「定鰥寡孤獨官歲給米石數」、

按《明會典》:「洪武十九年,詔所在鰥寡孤獨,取勘明白, 田糧未曾除去差撥者,即與除去。若不能自養,官歲 給米六石。其孤兒有田不能自立,既免差役,責令親 戚收養,無親戚鄰里養之。其無田者,一體給米六石, 候出幼同民當差。」

英宗天順元年詔縣設養濟院一所[編輯]

按《明會典》:「天順元年,令收養貧民於大興、宛平二縣, 每縣設養濟院一所於順便寺觀,從京倉支米煮飯, 日給二飧,器皿柴薪蔬菜之屬,從府縣設法措辦。有 疾者撥醫調治,死者給與棺木。」

世宗嘉靖六年詔定乞丐收養處所又差官巡視稽查弊端[編輯]

按《明會典》:「嘉靖六年,詔:在京養濟院,止收宛大二縣 孤老,各處流來男婦篤廢殘疾之人。工部量出官錢, 於五城地方各修蓋養濟院一區,盡數收養。戶部於 在官倉庫,每人日給米一升,巡城御史稽考,毋得虛 應故事。」

又令巡城御史行於各城地方,「有在街啼號乞丐者, 審屬民籍,送順天府,發養濟院,屬軍衛送旛竿、蠟燭 二寺給濟。外處流來三百里內者,驗發本貫官司收 養。三百里外及不能行走者,一體送二寺給濟。」每季 輪差兵馬副指揮一員,看驗飯食,有無弊端,隨同內 官給散,十日一次,開報查考。並行南京禮部,一體施 行。

嘉靖十一年,詔「順天府發銀二百七十五兩,於五城 市做衣,給民無衣者。」

按《明會典》云云。

神宗萬曆元年題准養濟院支給糧米綿布數目[編輯]

按《明會典》:「萬曆元年題准宛、大二縣,鰥寡孤獨及篤 廢殘疾無依倚貧民共五百六十一名口,照例收入 養濟院存恤,按月每名口支給糧米三斗,歲給綿布 一匹,造冊呈部放支

乞丐部名流列傳[編輯]

後漢

寒貧[編輯]

按《魏略》:「寒貧者,本姓石,字德林,安定人也。建安十六 年,關中亂,南入漢中。二十五年,漢中破,隨眾還長安, 獨居窮巷小屋,無親里人,與之衣食,不肯取。郡縣以 其鰥窮,給廩,月五升。食不足,頗行乞,乞不取多人。問 其姓字,又不肯言,故因號之曰『寒貧』」也。車騎將軍郭 淮與脯糒及衣,不取其衣,取其脯一胊,糒一升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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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京[編輯]

按《貧士傳》:「董京,字威輦,不知何郡人也。初與隴西計 吏俱至洛陽,嘗宿白社中。或乞於市,被髮而行,逍遙 吟詠,得殘碎繒絮,結以自覆,全帛全綿,棄而不受。著 作郎孫楚就社中與語,載與俱歸。復貽書勸之仕,京 詩以辭之。後數年遁去,莫知所之,於其寢處,惟有一 石竹子及詩二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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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可均[編輯]

按《桂苑叢談》:「禧宗末,廣陵有窮丐人杜可均者,年四 十餘,人見其好飲絕粒,每日常入酒肆,巡坐求飲,亦 不見其醉,蓋自量其得所。人有憐之者,命與之飲,三 兩杯便止。有姓樂者,列酒旗於城街之西,常許以陰 雨往諸旗亭,不及,即令來此與飲。可均有所求,亦不 造矣。或無所獲,乃必過之,樂亦無阻。一旦遇大雪,詣」 樂而求飲。睹主事者白云:「既已齧損,即須據物陪來。」 樂不喜其說,乃問曰:「何故?」曰:「有人將衣物換酒,收藏 不謹,致鼠齧壞。」杜曰:「此間屋院幾何?」曰:「若干?」杜曰:「某 弱年記得一符,甚能卻鼠。即不知可有驗否,請書以 試之。術或有驗,則盡此室永無鼠矣。」就將符依法命 焚之,自此鼠蹤遂絕,不知何故。杜屬府城傾陷之後, 秦、畢重圍之際,容貌不改,皆為絕粒耳。

後梁[編輯]

張咸光劉月明[編輯]

按《玉堂閑話》:梁龍德年,有貧衣冠張咸光,遊丐無度 於梁宋之間。復有劉月明者,與咸光相類,常懷匕箸, 每遊貴門,即遭虐戲,方飧則奪其匕箸,乃自袖中出 而用之。梁駙馬溫積諫議權判開封府事,咸光忽遍 詣豪門告別,問其所詣,則曰:「往投溫諫議也。」問有何 紹介而往,答曰:「頃年大承記錄,此行必厚遇也。」大諫 嘗製《碣山潛龍宮上梁文》云:「饅頭似碗,蒸餅如簏。暢 殺劉月明主簿,喜殺張咸光秀才。」以此知必承顧盼, 聞者絕倒。

後唐[編輯]

宋自然[編輯]

按《茅亭客話》:「丁元和者,自幼好道,不慕聲利,疏傲無 羈束。或晴霽負琴出郭,飲酒杖策,逍遙於田畝間。常 言祖父長興元年,於遂州值孟先主與東川董太尉 會兵攻圍州城。先是,城中有貧士曰宋自然,常於街 市乞丐,里人不能辨之。至重圍中,人皆飢殍,宋亦餓 殕於州市,相識者以簟裹埋城下,俟時平焚之。至明」 年,有遂州驅使吏李彥者,先往潞州勾當,至城破方 歸。說見宋自然在潞州,告云:「君若歸州事須與我傳 語,相識五七家,那時甚是勞煩」人。答以自然於重圍 中已死。因與發埋處,只見空簞,其間有一紙文字云: 心是靈臺神之室,口為玉池生玉液。常將玉液溉靈 臺,流利關元滋百脈。百脈潤,柯葉青。「葉青柯潤便長 生。世人不會長生藥,鍊石燒丹勞爾形。」《元和因是學 道,深得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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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孝子[編輯]

按枝山前聞吾邑之相城有一乞兒,姓沈,年在中歲, 每詣沈隱君孟淵所請,丐凡所得,多不食,而貯之筒 篚中。隱君初不為意,久而問焉,則曰:「將以遺老娘耳。」 隱君始異之,潛令人偵其所為。丐至一岸旁,坐地出 簞中飲食整理之,擎至船邊。船雖陋而甚潔,老媼坐 其中。丐登舟陳食母前,傾酒跪而奉之,伺母接杯乃 起,跳舞而唱《山歌》,作嬉笑以樂母,母殊意安之也。「必 母食盡,乃更他求。若無得,則自受餒,終不先母食之 也。」日日如之。凡數年,母死,丐始不見。隱君嘆詫,亦時 少周之。此非有為而為,可謂真孝矣。

李興生[編輯]

按《樂安縣志》:李興生雲:蓋鄉之丏也。年十六七,患瘋 疿籧篨,其口箝如,眼喎如,手攣如,欲食則仆臥於地, 乃能下咽,欲言則畫地作字,始達其意,然頗能詩。昔 董侍御時望,未第時,在鄉會中而丐至,僉令獻董詩, 丐首肯之。須臾就呈云:「鵰鶚直翀霄漢迥,龍泉高射 鬥牛光。清時早展為霖手,莫遣蒼生望八荒。」董禮而 食之,欲使養於官,辭以老母在,遂為述其事。嘗讀《莊 子》序支離子輿事,世咸謂其寓言耳。今觀《詩》丐,豈可 謂無若而人哉!然疏鼓筴播精,可食十人,而又時受上粟三鍾,薪十束。子輿能道其縣解,而又曰「莫逆三 人者先後之。」今李煢然行乞於市,以養其母,又苦喑 啞,即有乘尻輿神馬之志,孰宣其意哉?其不幸視二 子尤可悲矣。夫駘有尊足者存,籍未嘗盲於其心,彼 皆托文以傳,丐形支離而孝,其心閒而無事,將不與 祀犁諸子同遊方之外哉?即用其餘以精詩,其為籍 無難矣。故傳之以風狂痱,其心乞墦施施者,世且以 為巵言乎?

石門丐婦[編輯]

按《明外史列女傳》:「石門丐婦,湖州人,莫詳其姓氏。正 德中,湖大饑,婦隨其夫及姑走崇德石門市乞食。三 人偶相失。婦有色,市人爭挑之,與之食,不顧;誘之財, 亦不顧。寓東高橋上,不復乞食者二日。伺夫與姑皆 不至,聚觀者益眾,婦乃從橋上躍入水中以死,市人 皆驚惜之。」

吳門乞兒[編輯]

按《名山藏本行記》:吳門乞兒,行乞吳市中,中夜止吳 橋下,以其所乞貿酒缶而致之母,而歌以侑懽。吳中 貴人乘月橋上,聞橋下有歌聲,俯覰之。一男子坐老 嫗塊上酒而歌,召問之,曰:「乞兒有母,實用為懽有年 矣。」貴人大嗟異之,遍告於諸貴人,而乞兒之孝聞吳 中。於是吳中諸公宴集,輒置餘豆,間待孝乞兒也。

喫肉和尚[編輯]

按《吳中往哲記》:「喫肉和尚,不知何來,無名字。游乞吳 中,將十年,能食肉,一頓盡數十斤,或四五日不食。其 色黃瘁而神清,扣之無答。夜宿北寺門下,巡按御史 王濬親臨視之,亦坐不起也,惟摸其帶,笑焉。死時,謝 諸嘗施食者,為乞水,飲二三石,盡洗腸胃乃化。」

乞丐部藝文一[編輯]

《丐論》
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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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寶戊子中元子遊長安,與丐者為友。或曰:「君友丐 者不太下乎?」對曰:「古人鄉無君子,則與雲山為友;里 無君子,則與松柏為友;坐無君子,則與琴酒為友。出 遊於國,見君子則友之。丏者今之君子,吾恐不得與 之友也。丐有《丐論》,子能聽乎?吾既與丐者相友,喻求 罷丐友相喻曰:『子羞我為丐邪?有可羞者,亦曾知未 也』。」嗚呼!於今之世有丐者,丐宗屬於人,丐嫁娶於人, 丐名位於人,丐顏色於人,甚者則丐權家奴,恥以售 邪佞,丐權家婢,類以容媚。或有自富丐貧,自貴丐賤 於刑,丐命命不可得,就死,丐時就時丐息至死,丐全 形而終有不可丐者。更有甚者,丐家族於僕圉,丐性 命於臣妾,丐宗廟而不敢,丐妻子而無辭。有如此者, 不可為羞哉!吾所以丐人之棄衣棄食,提罌荷杖,在 於路傍,且欲於天下之人為同類耳。不然,則無顏容 行於人間。夫丐衣食貧也。以貧乞丐,心不慚,跡與人 同,示無異也。此君子之道,君子不欲全道邪?幸不在 山林,亦宜具罌杖隨我。作丐者之狀貌,學丐者之言 辭,與丐者之相逢,使丐者之無恥,庶幾時世始能相 容,吾子無驕然取不容也。於戲!丐者言語如斯,可編 為《丐論》,以補時規。

乞丐部藝文二[編輯]

《乞食詩》
晉·陶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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飢來驅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門拙言詞。 主人解余意,貽贈副虛期。談話終日夕,觴至輒傾巵。 情欣新知懽,言詠遂賦詩。感子漂母惠,愧我非韓才。 銜戢知何謝,冥報以相貽。

《傷乞人》
梁·王僧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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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空扶轍,白首竟填溝。葦席何由足,菽藿不能周。 自顧非好乞,行且欲包羞。勞君款曲問,冒此殷勤酬。

《乞假詩》
宋·黃庭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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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見公車待詔老詼諧,飢來索米長安街。君不見 杜陵白頭在同谷,夜提長鑱掘黃獨。文人古來例寒

餓,安得「野蠶成繭天雨粟
考證

乞丐部紀事[編輯]

《韓子》管仲束縛自魯之齊,道而飢渴,過綺烏封人而 乞食,烏封人跪而食之甚敬。封人因竊謂仲曰:「適幸 及齊,不死而用齊將何報我?」曰:「如子之言,我且賢之, 用能使勞之,論我何以報子。」封人怨之。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過衛, 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 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稽首受而載之』。」 《古詩紀》楚莊王時,市長宋來子常灑掃一市。時有乞 食公入市乞而歌,一市人無解歌者,獨來子忽悟,疑 是仙人,乃師乞食公,棄官追逐。積十三年,公遂授以 中山之道來子今在中嶽乞食。公者,西嶽真人馮延 壽,周宣王時史官也。

《晏子》景公睹嬰兒有乞於塗者,公曰:「是無歸矣。」晏子 對曰:「君存何為無歸?使吏養之,可立而以聞。」

《說苑復恩篇》:東閭子嘗富貴而後乞,人問之曰:「公何 為如是?」曰:「吾自知,吾嘗相六七年,未嘗薦一人也。吾 嘗富三千萬者再,未嘗富一人也。不知士出身之咎 然也。」

《越絕書》:伍子胥至吳,徒跣被髮,乞於吳市三日。市正 疑之,而道於闔閭曰:「市中有非常人,徒跣被髮,乞於 吳市三日矣。」闔閭曰:「吾聞荊平王殺其臣伍奢而非 其罪,其子子胥勇且智,彼必經諸侯之邦,可以報其 父仇者。」王即使召子胥入,吳王下階迎而唁數之曰: 「吾知子非恆人也,何數窮如此?」子胥跪而垂泣曰:「胥 父無罪,而平王殺之,而並其子尚。子胥遯逃出走,惟 大王可以歸骸骨者,惟大王哀之。」吳王曰:「諾。」上殿與 語,三日三夜,語無復者。王乃號令邦中,無貴賤長少, 有不聽子胥之教者,猶不聽寡人也,罪至死不赦。 《戰國策》:「豫讓漆身為癘,滅鬚去眉,自刑以變其容。為 乞人而往乞。其妻不識,曰:『狀貌不似吾夫,其音何類 吾夫之甚也』?」又吞炭為啞,變其音。

《列子說符篇》:齊有貧者,常乞於城市。城市患其亟也, 眾莫之與。遂適田氏之廄,從馬醫作役而假食。郭中 人戲之曰:「從馬醫而食,不以辱乎?」乞兒曰:「天下之辱, 莫過於乞。乞猶不辱,豈辱馬醫哉?」

《續釋常談》《漢官儀》曰:張衡云:「明帝臨軒,雍、歷二府,光 觀壯麗,而太尉府獨卑陋。」顯宗東顧嘆息曰:「椎牛縱 酒,勿令乞兒作宰。」

《後漢書獨行傳》:「向栩,字甫興,河內朝歌人,向長之後 也。少為書生,性卓詭不倫,不好語言,而喜長嘯。或騎 驢入市,乞丐於人,或悉邀諸乞兒俱歸止宿,為設酒 食,時人莫能測之。」

《方技傳》:「郭玉者,廣漢雒人也。初有老父不知何出,常 漁釣於涪水,因號涪翁,乞食人間,見有疾者,時下針 術,輒應時而效,乃著《針經診脈法》傳於世。弟子程高 尋求積年,翁乃授之,玉少師事高。」

《搜神記》:「漢陰生者,長安渭橋下乞小兒也。常於市中 丐,市中厭苦,以糞灑之。旋復在市中乞,衣不見污如 故。長吏知之,械收繫,著桎梏而續在市乞。又械欲殺 之,乃去。灑之者家,屋室自壞,殺十數人。長安中謠言 曰:『見乞兒,與美酒,以免屋破之咎』。」

《世說新語》:襄陽羅友有大韻,少時多謂之癡。嘗伺人 祠,欲乞食,往太蚤,門未開,主人迎神出見,問以非時, 何得在此,答曰:「聞卿祠,欲乞一頓食耳。」遂隱門側。至 曉,得食便退,了無怍容。

《梁書曹景宗傳》:「景宗嗜酒好樂,臘月於宅中使作邪 呼逐除,遍往人家乞酒食,本以為戲,而部下多剽輕, 因弄人婦女,奪人財貨。高祖頗知之,景宗懼,乃止。」 史緯《沈約傳》:「約少時孤貧,丐於親黨,得米數百斛,為 宗人所侮,覆米而去。及貴,不以為意。」

《龍城錄》:武居常,天后高祖也。少時遊洛下,人呼為猴 頰郎。一日,伊水上遇一丐者曰:「郎君當有身後名骨, 法當刑,然有女當八十年。」後起家暴貴,尋亦寖微。居 常不信,後卒如言。

《稽神錄》:「安陸人姓毛,善食毒蛇,以酒吞之。嘗遊齊魯, 遂至豫章,恆弄蛇於市,以乞丐為生,積年十餘。有賣 薪者自鄱陽來,宿黃培山下,夢一老父云:『為我寄一 蛇,與江西弄蛇毛生也』。」乃至豫章觀步間賣薪,將盡, 有一蛇蒼白色,蟠於船舷,觸之不動,薪者方省,向暮 即攜之至市,訪得毛生,因以與之。毛始欲展撥,應手 嚙其指毛,失聲顛仆,遂卒。良久即腐壞,蛇亦不知所 在。

近歲建業有婦人,背生一瘤,大如數斗,囊中有物,如 繭栗甚眾,行即有聲。恆乞於市,自言「村婦也,常常與 娣姒輩分養蠶,己獨頻年損耗,竊以其姒囊繭焚之。」 頃之,背患此瘡,漸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氣閉悶。嘗露 之,乃可如負囊矣。

廣陵有男子行乞於市,每見馬矢,即取食。自云:「常為 人伺馬,慵不能夜起。其主恆自檢視,見槽中無草,督 責之,乃取烏梅餅以飼馬,馬齒酸楚,不能食,竟致死亡後因患病,見馬矢即流涎欲食,食之與烏梅味正 同,了無穢氣。

《酉陽雜俎》:辛祕五經擢第後,常州赴婚,行至陝,因息 於樹陰,傍有乞兒箕坐,痂面蟣衣,訪辛行止。辛不耐 而去,乞兒亦隨之。辛馬劣,不能相遠,乞兒強言不已, 前及一衣綠者,辛揖而與之語。乞兒後應和行里,餘 綠衣者忽前馬驟去,辛怪之,獨言此人何忽如是?乞 兒曰:「彼時至,豈自由乎?」辛覺語異,始問之曰:「君言時 至,何也?」乞兒曰:「少頃當自知之。」將及店,見數十人擁 店,問之,乃綠衣者卒矣。辛大驚異,遽卑下之,因褫衣 衣之,脫乘乘之。乞兒初無謝意,語言往往有精義。至 汴,謂辛曰:「某止是矣,公所適何事也?」辛以娶約語之, 乞兒笑曰:「公士人,業不可止此非君妻。公婚期甚遠, 隔一日」,乃扛一器酒與辛別,指相國寺剎曰:「及午而 焚,可遲此而別。」如期,剎無故火發,壞其相輪。臨去,以 綾帕複贈辛,帶有一結,語辛異時有疑當發視也。積 二十餘年,辛為渭南尉,始婚裴氏。洎裴生日,會親賓, 忽憶乞兒之言,解帕複結,得楮幅,大如手板,署曰:辛 祕妻河東裴氏,某月日生。乃其日也。辛計別乞兒之 年,妻尚未生,豈蓬瀛籍者,謫於人間乎?方之「蒙袂輯 履」,有憤於黔婁;擿植索塗,見稱於楊子。差不同耳。 大曆中,東都天津橋有乞兒,無兩手,以右足夾筆寫 經乞錢。欲書時,先用擲筆高尺餘,以足接之,未嘗失 落。

《續問奇類林》唐裴休精禪律,常被毳衲,於歌妓院持 缽乞食。

韓熙載肆情,不持名檢,售妓樂百數人,日與荒樂,所 得月俸,散與諸姬。熙載弊衣芒屨,作瞽者持獨絃琴, 俾舒雅執板挽之,隨房乞食,以為笑樂。

《宋史張永德傳》:「永德字抱一,并州陽曲人。父穎,仕晉 至安州防禦使。永德生四歲,母馬氏被出,育於祖母, 事繼母劉氏以孝聞。周祖初為侍衛吏,與穎善,乃以 女妻永德,永德迎其母妻詣宋州。時寇賊充斥,乃易 弊衣,毀容儀,居委巷中。有賊過,即邀乞焉。紿曰:『此卑 田院耳』。賊即捨去,繇是免禍。」

《鐵圍山叢談》:太宗始嗣位,思有以帖服中外者。一日, 輦下市肆有丐者,不得乞,因倚門大罵,主人遜謝,久 不得解,眾方擁門聚觀,中忽一人躍出,以刀刺丐者 死,遺其刀而去。會日已暮,追捕莫獲。翌日聞奏,太宗 大怒,謂「猶仍五季亂習,乃敢中都白晝殺人,即嚴索 捕,期必得。」有司懼罪,久之跡其事,乃主人不勝其憤 而殺之耳。獄具,太宗喜曰:「卿能用心若是。雖然,第為 朕更一覆,毋枉焉。」且攜其刀來。不數日,尹再登對以 獄詞,井刀上,太宗問:「審乎?」曰:「審矣。」於是顧旁小內侍: 「取吾鞘來。」小內侍惟命,即奉刀內鞘中,因拂袖而起, 入曰:「如此,寧不妄殺人?」

《宋史錢覬傳》:「覬自衢徙秀州,家貧母老,至乞丐親舊 以給朝晡,而怡然無謫官之色。」

《墨莊漫錄》:安惇處厚初謫潭州,過儀真,見客河亭,有 一丐者,遽前自言有戲術,願陳一笑。安心異之,欣然 延禮。丐者求一硯及素筆幅紙香爐,乃取土以唾和 呵之,成墨矣。又取土呵之,悉成薰陸,焚之芬馥。乃研 墨謂安曰:「吾不能書。」命小吏持筆題詩曰:「佳人如玉 酒如油,醉臥鴛鴦帳裏頭。咫尺洞庭君不到,長生不 死最風流處。」厚讀之不曉,自以無嗜慾久矣,豈有佳 人如玉,醉臥鴛鴦之事乎?且謂洞庭君不到,是謂我 不可仙矣。遂謝丐者,與酒一壺,一飲而盡,長揖而去。 安行過洞庭之日,被命鐫消官資,放歸田裡。乃悟前 言之異,丐者必異人也。詩中似隱神仙祕訣,人不曉 耳。

《聞見後錄》:鄭師甫云:「嘗患足上傷手瘡,水入腫痛,不 可行步,有丐者令以耳塞敷之,一夕水盡出愈。」 《錢塘瑣記》:「有富者揖一丐曰:『幼別尊叔二十年,何以 在此』?引歸,沐浴更衣,以叔事之。丐者亦因以為然。久 之,同買匹帛數十端,曰:『叔留此,我歸請償其直』。店翁 訝其不來,挾丐者物色之,至其所,則其人往矣。」 《太倉州志》:延祐初,太倉州有丐者,椎跣披皂衣,操大 瓢,往來水軍寨及張涇馬頭酒家乞飲酒,輒呼牛來。 又於水軍寨木及人家門壁連書「火」字,人皆惡詈,或 抶之,後不知所往。是冬海賊牛大眼自劉家港至太 倉,肆剽掠,水軍寨張涇馬頭俱火災,始知丐者非常 人。

《名山藏》任良幹,字直夫,桂林人。嘉靖中官潛江教諭。 有鄠人劉姓者,為巴縣簿,其妻弟王邦相攜幼子曰 六兒,往訪之,簿拒不為禮。會亦失官歸,邦相父子匍 伏乞市中,六兒間行乞至良幹學舍,因告之故。良幹 曰:「嗟乎!吾不為計,父子同死矣。」遂躬詣困處,致醫藥 館穀。邦相病死,良幹買地葬邦相,石識之,收六兒,與 其弟同臥起,而教之讀書。良幹後為申陽州守, 賢奕吳中一老,故微而窶,初弄蛇為生,其長子行乞, 次釣蛙,季謳《採蓮歌》以丐食,晚致富厚。一日,其老聚族謀曰:「吾起家側微,今幸饒於貲,須更業習文學,方 可振家聲也。」於是延塾師館,督令三子受業。踰年,塾 師時時譽諸子業日益。其老,乃具燕集賓,延名儒試 之。名儒至,則試以偶語。初試季子云:「紛紛柳絮飛。」季 對曰:「哩哩蓮花落。」繼試仲云:「紅杏枝頭飛粉蝶。」仲對 曰:「綠楊樹下釣青蛙。」試長子云:「九重殿上排兩班,文 武官員。」長對曰:「十字街頭叫幾聲,衣食父母。」其老竊 聆之,詫曰:「阿曹」云云,猶舊時所弄蛇也。

新市有齊瞽者,性躁急,行乞衢中,人弗避道,輒忿罵 曰:「汝眼瞎耶?」市人以其瞽多,不較。嗣有梁瞽者,性尤 戾,亦行乞衢中,遭之,相觸而躓。梁瞽固不知彼亦瞽 也,乃起忿罵曰:「汝眼亦瞎耶?」兩瞽鬨然相詬,市子姍 笑。

《漳州府志雜記》:明崇禎間,日華峰之下,復為世家開 鑿築館,併夷其峰頂而亭焉。時有流丐題詩壁上云: 「三台龍鑿斷,八座不生還。再遲二十載,化作鬼門關。」 明季官八座者甚多,果無生還者。壬辰之歲,闔城餓 死幾盡,蓋其言驗矣。

乞丐部雜錄[編輯]

《管子輕重乙篇》:「民生而無父母,謂之孤子;無妻無子, 謂之老鰥;無夫無子,謂之老寡。此三人者,皆就官而 食,是以路無行乞者也;路有行乞者,則相之罪也。」 《說苑尊賢篇》:鄒子說梁王曰:「伊尹故有莘氏之媵臣 也,管仲故成陰之狗盜也,百里奚賣五羊之皮,甯戚 故將車人也;司馬喜髕腳於宋,范雎折脅拉齒於魏 太」公,故老婦之出夫,朝歌之屠佐,棘津迎客之舍人 也。此七士者,不遇明君聖主,幾行乞丐,枯死於中野。 黃憲《外史辭受篇》:「充以乞人之心,則盜跖之貪為是, 而伯夷之廉為非。」

《開天遺事》:張九齡見朝之文武僚趨附楊國忠,爭求 富貴,嘗與識者議曰:「今時之朝彥皆是向火乞兒,一 旦火盡灰冷,暖氣何在?」

《北史儒林傳序》:「橫經受業之侶,遍於鄉邑,負笈從宦 之徒,不遠千里,入閭里之內,乞食為資,憩桑梓之陰, 動逾十數。」

《蓼花洲閒錄》:蘇子瞻泛愛天下士,無賢不肖,歡如也。 嘗言:「自上可以陪玉皇大帝,至下可以陪卑田院乞 兒。」

「鴻苞。冥寥子騎過長安道上,逢一乞者,呼曰:『士雖貧, 烈性猶存,虎雖瘦,雄心尚在』。」夫乞者吐語若此,異哉! 伍胥吹簫,重耳乞塊,垢溷之中,有不可測者如此。 冥寥子游,或曰:「願聞子游。」冥寥子曰:「余之游跡奇矣。 挾一煙霞之友與俱,各一瓢一衲,百錢自隨,不取盈, 而欲令百錢常滿,以備非常。兩人乞食,無問城郭邨 落」,朱門白屋,仙觀僧廬,戒所乞以食,不以酒,以蔬,不 以肉。其乞辭以遜,不以哀,𢌿則去之,其不𢌿者亦去 之,要以苟免,飢而已。有不得已,無所從乞,即以所攜 百錢用其一二,遇便即補足焉,非甚不得已不用也。 行不擇所之,居不擇所止,行或遇山川之間,清泉白 石,水禽山鳥可愛玩,即不及住,選沙汀磐石之上,或 坐而眺焉。邂逅樵人、漁父、村氓、野老,約略談「田野」之 趣,移晷乃去。別而不關情也。

高門大第,王公貴人置酒高會,金釵盈座。道人闖入 乞食焉。唱曰:「諸君且勿喧,聽道人歌。」《花上露》,「花上露, 何盈盈。不畏冷風至,但畏朝陽生。江水既東注,天河 復西傾。銅臺化丘壟,田父紛來耕。三公不如一日醉, 萬金難買千秋名。請君為歡調鳳笙。」「花上露,濃於酒, 清曉光如珠。如珠惜不久,高墳鬱纍纍。白楊起風吼, 狐狸走其前,獮猴啼其後。流香渠上紅粉殘,祈年宮 裏蒼苔厚。請君為歡早回首」,歌罷,若有一客怒曰:「道 者何為吾輩飲方驩而渠馨來敗人意。」亟以胡餅遣 之,道人則受胡餅趨出。一客謂其從者曰:「急追還道 者前。」一客曰:「乞兒也,何異之有?彼渠意所需,一殘羹 冷炙而足。」又一客曰:「味初歌者小,不」類乞者,座上若 有一紅綃歌姬,離席曰:「以兒所見,此道者天上謫神 仙也。謬為乞兒狀,而舉止實微露其《都雅》,歌辭深秀, 非人間下里之音,況吐乞兒口哉!神仙好晦跡而游 人間,急追之勿失。」最後一客曰:「何關渠事,亦飲酒耳。 試令追還道者,固無奇矣。」又若有一青綃者復離席 曰:「諸公等以此為賭墅可乎?試令返道者,果有異,則 言有異者勝;返之而無奇,則言無奇者勝。」諸公大鬨 曰:「善!」令從者追之,則化為烏有先生矣。從者返命,前 一客曰:「吾固知其不可測也。」紅綃者曰:「是甫出門而 即烏有耶?惜哉失一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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