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112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百十二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百十二卷目錄
順德府部彙考四
順德府學校考
順德府戶口考
職方典第一百十二卷
順德府部彙考四
[編輯]順德府學校考
[編輯]本府 《通志》:「本府儒學 在府治西北,建自唐宋。金節度班子成重修,知府楊浩,郡人吏部尚書崔恭重構明倫堂、四齋,知府林恭增號舍,知府於桂重修,知府孫錦重修。闢學西門,知府王守誠重建,周圍起牆,凡五百二十步,高一丈二尺,厚三尺,中間堂閣、齋號、門坊、臺壁,一一鼎新。」
文廟 ,代有修飾。明天順四年,知府濟寧楊浩重
修。成化六年,京山黎永明重建大成殿兩廡,規制始壯。正德元年,臨海郭紝重建櫺星門,甃泮池橋,鑿二井起亭,名「淵泉活水。」 嘉靖五年,昌邑於桂重修戟門、櫺星門及兩廡。萬曆十一年,知府王守誠重建。四周垣牆,中間殿宇、門坊、池井、臺壁,逐一鼎新。大成殿舊匾「先師廟」 ,今改「文廟。」 門外左右二坊,四面舊匾「德配天地,道冠古今」 ,「刪述《六經》,垂憲萬世。」 今改題曰:「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 坊外二門樓東曰「聖域」 ,西曰「賢關」 ,仍添砌櫺星門外磚路。
啟聖祠 舊在明倫堂後。隆慶元年,知府徐衍祚改建大成殿東南。
名宦祠 大成殿後東偏。嘉靖三十年,知府張詔建。
鄉賢祠 殿後西偏。正德間,知府郭紝建明倫堂 、大成殿。後知府王守誠重修,增廓門樓,仍以磚石砌堂階、甬道、丹墀。
敬一亭 「在大成殿後」 ,嘉靖年建。
尊經閣 敬一亭後。明知府郭紝建,知府王守誠重建。順治六年,知府李盛枝「重修。」
魁樓 學門前東南隅。知府王守誠建。
文昌祠 在學門東學院。吳國對知府楊於庭同屬官與教授劉應瑞建。
國士書院 文廟西,舊龍岡書院,萬曆十七年,知府張延庭、邢臺縣知縣朱誥重修,巡按傅振商改匾「連城門外立石坊。順治十年,知府朱國治、邢臺縣知縣金漸皞重修。」 在大堂前又建考棚七十八間。
義學 府治西,督學王大名、道潘,通判黃鵬、知縣申奇猷同鼎建。
學院學田 共地四十頃七十五畝二分四釐九毫四絲六忽五纎,詳《田賦考》。按此項學田當是各縣學田總數,未必即府學學田也。姑附於此。
邢臺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洪武間建。萬曆十二年,知府王守誠、知縣郝持重修,仍創饌堂六間,號舍二十間。
文廟 縣治東南。天順七年,知縣邢珫重修。弘治
二年,知府郭紝重建大成殿兩廡。萬曆十二年,知府王守誠、知縣郝持重修,創建文廟,牌坊二座,石欄一圍,宰牲堂一所。
啟聖祠 明倫堂後,今移大成殿東。
名宦祠 :《府志》未載何年創建。
鄉賢祠 :《府志》未載。
明倫堂 《府志》未載。
敬一亭 舊在大成殿西,今移明倫堂北「文塔 」 ,邑人通判殷宗虞建。
按《邢臺縣志》:「儒學在南城內。明倫堂五楹,後為敬一亭,今無存。堂之旁為齋,東曰博文,西曰約禮,各五楹。齋之後為號房,東西各十楹,今無存號。房之北有講堂,東西各三楹,今無存。前為儀門,又前為儒學大門。俱明知府郭紝、王守誠、知縣康恕、郝持相繼重修。萬曆間,知縣王大受重修,知縣張重齡、蔣昶、高顯重修。」 門外為登雲橋,砌雲路直達城上。萬曆間,知縣劉羽國建。東南為魁樓,移泮池於櫺星門外。萬曆間,朱誥建。教諭宅在文廟後。訓導二宅,一在文廟東,一在文廟西,三宅俱無存。教諭陳檉芳新建宅於約禮齋後,大門內有宰牲所,今廢。
觀德亭 儒學西,知縣朱誥立。明末廢。
社學 縣治西南。萬曆丁卯年,朱公所建《關城》。
康莊、玉泉七處,俱傾圮。司理方之翰查舊址,不得於南甕城內、東西甕城內、北門內建四學。學田學租 ,原學田六頃一十五畝一分八釐五毫。後歷來學院、按院、本府知府、推官、本縣知縣陸續置地九頃八十四畝九分一釐八毫。共田一十六頃,每畝徵租銀五分,共徵銀八十兩。又地二十二畝五分,每畝徵銀七分,共徵銀一兩五錢七分五釐。二項,共徵銀八十一兩五錢七分五釐。
外州縣
沙河縣儒學 縣治東南,宋大觀年建。
文廟 縣治東南。成化二年建。嘉靖八年,推官許
論重修
啟聖祠 文廟後
名宦祠 戟門東
鄉賢祠 戟門西
明倫堂 《府志》未載。
「敬一亭 」 :戟門前。
《府志》未詳按《沙河縣志》:「儒學,縣治東南。宋大觀年創建。弘治四年縣遷,獨留大成殿。十八年縣復。知縣張瑾重建,以後代有增修。今明倫堂五間,年遠頹壞,不蔽風雨。康熙十七年知縣徐人龍捐俸重修。翼進德、修業二齋各五間,頹圮。康熙二十四年知縣余振鴻改修,各三間。後為教諭、訓導宅,久壞。順治十五年知」 縣馮源「重修。」 教諭宅六間,又增廂翼各三間。齋二。門東曰「義路」 ,西曰「禮門」 ,知縣姬自修,改創「義路。」 東為「敬一亭」 三間,年遠頹壞,止存《碑記》。禮門西為啟聖祠三間,康熙二十七年,知縣談九乾改移義路。東。前大成殿五間,康熙二十六年,知縣談九乾重修。東西兩廡各七間,戟門三間,櫺星門三間。中為泮池,圓大二圈。康熙二十六年,知縣談九乾改半。東為名宦祠,西則鄉賢祠,各三間附焉。有壁在櫺星門外。康熙二十六年,知縣談九乾改至。路南。週圍設置牌柵。東西立坊二座,扁曰「振起人才」 、「主持世教。」 挨街古坊一座,扁曰「桂林毓秀。」 學院學田 地三十三畝,學租《縣志》未載。社學 南中鋪。
南和縣
儒學 縣治東南
文廟 縣治南。洪武九年建,永樂間,知縣張瑛重。
修。弘治間,陳世良重建大成殿,蘇壇建櫺星門。嘉靖間,張景福重修。
啟聖祠 文廟東
名宦祠 文廟東。按《南和縣志》:「舊在宮牆外,萬曆丙辰,知縣薛思霽創建於戟門外左。順治七年,知縣高爾位重修。康熙六年,知縣章兆蕙重修。」
鄉賢祠 文廟西。按《南和縣志》:「在宮牆外。萬曆丙辰,知縣薛思霽創建於戟門外右。」 順治七年、康熙六年,俱與名宦祠同修。
明倫堂 《府志》未載。
敬一亭 明倫堂後《府志》未詳按《縣志》,「儒學在縣治東南,洪武九年典史李孝源,永樂七年知縣張英俱重修。弘治六年知縣門寧改修。」
先師殿明倫堂未就。知縣陳世良續修。東為「進德」
齋西為「修業齋。」 知縣朱銳改建櫺星門三坊。正德十六年,知縣劉璋重修兩廡、兩齋、四聯號樓,開右庠門以與左對,俱撤故鼎新。萬曆十四年,知縣鄭懋洵極力展修,增「兩號」 三十餘間,兩夾道俱樹以槐。天啟年,邑人太常卿白儲玿捐貲修葺,後因兵火焚傾。順治七年,知縣高爾位重建,至今賴之。
奎樓 在文廟東南城上。萬曆八年,邑人朱正色創建。
皇清康熙六年,知縣章兆蕙、教諭韓曄玗復重修。
「圖書府 」 ,在文廟東南,邑人白儲玿創建。教諭宅 在明倫堂後,學道街北,後傾圮無存,移在文廟西。康熙六年重修。
訓導二宅 ,一在明倫堂東,一在明倫堂西,西尚在東,今廢。
社學 在藥王廟後,今舊基猶存。
學田、學租《縣志》俱未載。
平鄉縣
儒學 縣治東。洪武初,知縣王藻建。
文廟 縣治東北。洪武六年,知縣王藻建。
啟聖祠 縣治東
名宦祠 「啟聖祠左。」
鄉賢祠 啟聖祠右
「敬一亭 」 :戟門前。
尊經閣 ,萬曆十五年,知府王守誠給銀,「知縣」
路蛟創建
明倫堂 《府志》未載。按《縣志》,「宋真宗大中祥符年建。」
文廟儒學在縣治東南。徽宗大觀元年重修,元季
廢。明太祖洪武七年,知縣王藻改建。正統六年修。正德十五年,知縣丁懲改建明倫堂。世宗嘉靖二十六年,按院傅鎮改建「敬一亭」 ,鑿泮池,並增修東西兩廡。穆宗隆慶五年,知縣陳九疇修。萬曆四年,通判趙完相繼重修。
文峰塔 學宮東南城上。萬曆五年,知縣何允升建。
社學 在城西。洪武八年,知縣李健立,久廢。學田、學租 《縣志》缺,無考。
廣宗縣
儒學 在縣治東南。元中統間建。
文廟 縣治東南。元大德、延祐間建,明宣德間知。
縣王義。正德年,知縣游伸《增修》。
啟聖祠 縣治東南。按《廣宗縣志》,舊與
文廟、並知縣馬協改建「尊經閣之巽方。」
名宦祠 縣治東南。按《廣宗縣志》,在
文廟戟門西
鄉賢祠 縣治東南。按《廣宗縣志》與名宦祠並,而居其右。
明倫堂 《府志》未載。
敬一亭 文廟後
按《縣志》:「儒學在縣治東。元大德延祐間,建明倫堂四楹。嘉靖間,知縣諒重修。萬曆間知縣榦改建七楹。堂前為齋,左進德,右修業,各六楹。東為教諭宅,西為訓導宅,又西為射圃亭,後為敬一亭。齋之南為儀門,又南為大門。隆慶間知縣民範重修。門外左方為橫舍一聯,亦榦所建。萬曆二十三年,知縣馬協於殿後建」 尊經閣六楹,左右各四楹。又於城東南隅上建「魁星樓」 ,以在學巽方其地頗凹下,於法不利,故起樓以翼文明,學宮始完美雲。
社學 十五所,年久圮廢,惟在城板臺者存。知縣馬協修葺。
學田 四頃五畝九分四釐,每畝徵銀三分,貯邑庠諸生有宜周者,詳學院酌給。
鉅鹿縣
儒學 縣治東南。元元貞間建。
文廟 縣治東南。天順間張紀,正德間知縣陳宇。
相繼修。萬曆十一年知縣何文極重修。
啟聖祠 文廟東北。按《鉅鹿縣志》,「知縣孔學易改建。」
名宦祠 《府志》未載。按《鉅鹿縣志》,在戟門左。鄉賢祠 「府志」 未載。按《鉅鹿縣志》,在戟門右。明倫堂 《府志》未載。
「敬一亭 」 :戟門前。
按《縣志》:儒學在文廟之後,儀門、兩掖、甬道、露臺。明倫堂五楹。東進德齋,西修業齋,各五間。嘉靖四十一年,知縣蒲彬立科貢題名碑。堂後為敬一亭,亭後有尊經閣,閣前東號房十間,西號房十間。射圃亭在文廟東,扁曰「觀德。」 孔學易建原亭後有文昌祠,今廢。教諭衙一區、訓導衙二區,各有門堂、燕寢俱在明倫堂西。今裁其一。在東者廢蔬園十畝。東、南俱抵城,北接通仙觀,西接民居,計地四十畝,週圍牆垣,是為學制。文廟元貞元間建。明知縣陳宇、張紀相繼重修。儒林坊西臨大街,入坊櫺星門南向。門前對建二坊:東曰「德配天地」 ,西曰「道冠古今」 ,俱萬曆元年知縣孔學易建。門內石望柱二,石坊一,扁曰「太和」 、「元氣。」 坊北泮池、虹橋、戟門。正殿五楹,東西兩廡各十五楹。殿左、右掖各有一門。由左門入為神廚,主庖祭器。由右門入為神庫,主藏祭器。是為廟制。萬曆十一年,知縣何文極俱重修。
學田、學租 《縣志》未載。
社學 縣治東。萬曆十一年,知縣何文極重修。《唐山縣》
儒學 縣治西。元至正間建。洪武初,知縣劉安理再建。
文廟 縣治西。元至元三年建。洪武初,知縣劉安
禮,建於故基。成化年,知縣祁司員重建。弘治年,知縣於清建櫺星門。正德年,知縣貢珊於兩廡,俱重覆以瓦。知縣趙聰拓大成門前街,南為泮池門,東為興賢坊,西為育材坊。嘉靖間,推官衛卿重修。
啟聖祠 文廟東北
名宦祠 文廟東北
鄉賢祠 文廟東南
敬一亭 「櫺星門前。」
明倫堂 按《縣志》:「自弘治初,知縣謝鵬遷廣教寺於城東,闢地鼎新,而制始大備。正德十二年,知縣趙聰拓門前地為泮池,建騰蛟起鳳木坊二座。嘉靖十二年,知縣張天祿增新殿宇,陶製祭器。萬曆三十一年,教諭謝君賜易木坊以石,曰『德配天地,道冠古今』。萬曆四十年,知縣鄭宗周重修兩廡、敬一亭及環學周圍」 牆垣:
皇清順治五年,泜水衝沒,邑人僉事徐養元重建,生
員張慎修,儒官祝蓬督理。康熙七年,泜水復溢,櫺星門及週圍牆垣俱壞,知縣孫纘重修。
先師殿五間,東西廡各五間,戟門三間,傍兩角門。
各一間櫺星門三間
「啟聖祠」 三間 ,在學街直北。
文昌祠 舊在啟聖祠後,萬曆末移文廟之巽地。
魁星樓 在城東南,八角樓一間。天啟初,知縣錢禧徵創建,邑人祝金聲重修。康熙元年,生員鄭一鶴、劉明新等重修。
名宦、鄉賢祠各三間 舊在明倫堂左右,順治七年,移戟門外。
泮池 知縣孫纘重修
明倫堂五間 神廚、饌堂各三間 舊在明倫堂左右,今移戟門外左右。
「進德」 、「修業」 齋各三間 舊在神廚饌堂東西,廢。「東西號」 房各十間 在兩齋南,東西相向,久廢。臥碑 在明倫堂壁東北隅。
「敬一箴」 亭 在明倫堂,後廢。
《科貢題名碑》二 ,在明倫堂前。
射圃亭 在學西
資治書院 在宣𡺱山,邑人趙漁建。社學 在朝元觀廣教寺。
學田地 七十三畝七分二釐六毫。
學租 :《縣志》未載。
社學 縣治南
內丘縣
儒學 縣治北,宋大觀間建。
文廟 縣治東北。正德七年,郡守劉溥、知縣王瑁
重修
啟聖祠 「明倫堂後。」
名宦祠 戟門外東
鄉賢祠 戟門外西
明倫堂 《府志》未載。
敬一亭 明倫堂前 。按《縣志》
先師殿五楹,兩廡各十三楹,戟門三楹,櫺星門三。
楹,舊在西,古柏尚存。弘治二年,知縣馮禎改建於此。順治間,知縣王秉乾重修。泮池在戟門外,嘉靖間,知縣李啟鑿明倫堂五楹,「博文」 、「約禮」 齋各五楹。弘治間,知縣王愷建,順治間,知縣王秉乾重建。敬一亭三楹,在明倫堂後,不詳。始建順治間,知縣王秉乾建。儒學門舊制東西二座,後止立西門。萬曆間,知縣王洪灝改立東門。順治間,知縣王秉乾仍立東西二門。堪輿家謂「西門不利,常閉之。」
啟聖祠三楹 ,不詳。始建。順治間,知縣王秉乾重建。
文昌祠三楹 ,在文廟東北。知縣王洪灝改建。順治間,知縣王秉乾重建。
名宦祠三楹 ,在戟門左,不詳始建。順治間,知縣王秉乾重建。
鄉賢祠三楹 ,在戟門右,不詳始建。順治間,知縣王秉乾重建。
教官宅三所 在文廟西。弘治間,知縣王愷建,今廢。
射圃亭三楹 ,在明倫堂西北。知縣郝學詩建,今廢。
社學一區 在城西北隅,知縣郝學詩建。崇禎十三年,知縣高翔漢改為「程子華廟。」
「學田 :東壇地十二畝,南壇地十二畝,北壇地十二畝,南五里鋪地七十畝,南宋鋪地八十畝,東四里鋪地十八畝,河渠鋪地三畝,中丘驛前地四畝,今無其地,疑即林公書院北關外地」 三畝,小馬村地十一畝七釐,都城村地二畝四分五釐,又都城村地二百三十三畝三分三釐。又知縣郝學詩追民影射地四畝六分。生員喬國英施地一頃八十畝,在西四里屯。知縣鄒嗣藩置地五十七畝,在西四里屯,知縣張文昺斷,故絕。耿三省地一頃,在都城村。
學租 :《縣志》未載。
社學 城中併各鄉
任縣
儒學 縣治東。延祐間建。
文廟 縣治東。正德十一年,知縣張瓚重修。
啟聖祠 文廟左。按任《縣志》,康熙七年訓導蔣泰徵重修。
名宦祠 櫺星門左
鄉賢祠 櫺星門右。按《任縣志》:「康熙六年,邑人苗澄、李鳳翔與名宦祠同修。」
明倫堂 《府志》未載。
敬一亭 「明倫堂前。」
按《縣志》:「文廟在察院東。廟制大成,殿左右為兩廡,前為戟門,門外為泮池,南為櫺星門。元延祐七年建,縣尹王貢重修。明正德十二年,知縣張瓚重修。嘉靖七年,知縣陳璣恢拓之。四十一年,太學生霍維茝、李士元、杜子偉鑄祭器。四十三年,署縣事教諭孫光裕重修殿廡及門牆。萬曆八年,知縣陳復彝闢化龍池。十」 八年,知縣李希尹鑄爐臺。天啟五年,直指使者宗師廣闢二戟門兩翼
皇清順治七年,知縣杜天成重修殿廡。先是東西行
者,自鐘樓以達縣治,從櫺星門下過,輪蹄雜遝。順治十七年,知縣吳懷忠加築圍牆一曲,行者皆稍折而南,體制益備。其南為「太和、元氣坊。」 明天啟三年,知縣李繼恩建。康熙十四年,知縣季芷重修圍牆。
文昌閣 在文廟東南隅。明萬曆間,本府通判孫養霖攝縣事,創建未及半而去。末年,知縣范希滂踵成之。
明倫堂 前東為進德齋,西為修業齋,前為儀門,外為大門,堂後為敬一亭,亭後為饌堂。崇禎七年,知縣李之喬建尊經閣,四圍為號舍,今廢。東為教諭宅,又東為兩訓導宅,今圮。西為射圃,共一百四十七楹。明嘉靖四十三年,知縣孫榮先。
皇清順治七年,知縣杜天成俱重修。
學田 折徵地四頃四十四畝。每畝徵租銀四分,共徵銀一十七兩七錢六分。
順德府戶口考
[編輯]「府總 」 《府志》原額上中下三等九則折定下下人丁二十七萬七千七百四丁。於順治三年、五年、八年、十年、十二年、十四年、十八年,康熙五年、十年九次審編。奉。
旨開除「老亡人丁」一十四萬七千一十六丁。新增長
成人丁五萬七千七十四丁,見在人丁一十八萬七千七百六十二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三千二百二十八丁,實在行差人丁一十八萬四千五百三十四丁。於康熙十五年審編開除老亡人丁八千七百一十七丁,新增長成人丁一萬二百四十四丁,見在人丁一十八萬九千二百八十九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三千三百二十二丁不派外,實在行差人丁一十八萬五千九百六十七丁,每丁徵銀不等,共徵銀一萬五千三百三十七兩四錢七分五釐八毫八絲六忽九微七纖八沙五渺。外,有瀋陽衛並群牧所歸併廣宗縣屯丁。
瀋陽衛。原額上中下人丁二十八丁。折定下下人丁四十八丁。內除順治十八年奉
旨《審編》開除亡丁三丁新增長成人丁。三丁實在人
丁四十八丁,每丁徵銀二錢一分三釐六毫八絲七忽五微,共徵銀一十兩二錢五分七釐。群牧所原額上中下人丁五十二丁,折定下下人丁八十丁。內除順治十八年奉。
旨《審編》開除亡丁二丁、新增長成丁二丁、實在人丁。
八十丁,每丁徵銀二錢九釐七毫,共徵銀一十六兩七錢七分六釐。
以上《府志》,係康熙十九年續修。
邢臺縣
按《縣志》戶二千二百五十七口,實在上中下三等九則,折定下下人丁。紳衿優免本身丁四百六十八丁,行差人丁二萬七千九百六十二丁。原額上中下三等九則,折定下下人丁四萬七千五百八十三丁。自順治三年、五年、八年、十年、十二年、十四年、十八年七次審編,奉:
旨開除「迯亡人丁」二萬二千七百二十一丁。《增出新》
丁三千一百五十五丁,見在人丁二萬八千一十七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丁四百三十六丁,實在行差人丁二萬七千五百八十一丁,每丁徵銀一錢一分,共徵銀三千三十三兩九錢一分。
以上《邢臺縣志》係康熙十一年修。
沙河縣
按《縣志》:順治間,戶二千三百四十八,口一萬八千二百一人丁。自康熙元年至康熙十九年,審編三次,見在人丁一萬八千五百八十一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三百四十丁不派外,實在行差人丁一萬八千二百四十一丁。丁糧數目。
《縣志》亦未載
[編輯]以上《沙河縣志》,係康熙二十七年修。
南和縣
按《縣志》,「康熙五年審編冊」 ,按三等九則折定下下見在丁二萬二百九十四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三百七十七丁,實在行差人丁一萬九千九百一十七丁,每丁徵銀九分,共徵銀一千七百九十二兩五錢三分。
以上《南和縣志》係康熙六年修。
平鄉縣。〈《縣志》缺。〉
廣宗縣。〈《縣志》缺。〉
鉅鹿縣
按:《縣志》,順治元年裁去軍戶並雜役戶,共民戶二千八百二十七,口四萬七千六百七十。十四年並以前六次審編,開除死亡丁外,實在人丁並新增出幼丁三萬三千六百四十三丁,內除紳衿並雜職免本身丁四百四十九丁不派外,實在行差人丁三萬三千一百九十四丁,每丁徵銀五分八釐三毫零,共徵銀一千九百三十五兩九錢四分三釐零。每丁應徵新錢五文三忽二微四纎五沙七塵,共徵新錢一百六十六千七十七文。如不遇閏,每丁徵銀五分四釐。以上《鉅鹿縣志》,係順治十八年修。
唐山縣
按:《縣志》原額上中下三等九則,折定下下人丁一萬五千四百四十八丁。於順治三年、五年、八年、十年、十二年、十四年、十八年,康熙五年、十年九次審編。奉。
旨開除亡丁一萬二千九百六丁。增出新丁六千五
百三十八丁。見在人丁九千八十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二百六十五丁不派外,實在行差人丁八千八百一十五丁,每丁徵銀一錢,共徵銀八百八十一兩五錢。
以上《唐山縣志》係康熙十二年修。
內丘縣
按《縣志》,原額人丁三萬二千三十五丁,節年審編,除豁逃亡死丁不開外,實在人丁三等九則折定下下人丁一萬二千五百二十五丁。又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三百八丁,實在行差人丁一萬二千二百一十七丁。每丁徵銀一錢,共徵銀一千二百二十一兩七錢。
以上《內丘縣志》,係康熙七年修。
任縣
按《縣志》:順治八年,丁一萬三千五百三十九;十四年,丁一萬四千五百六十;八年,丁一萬四千五百三十一;康熙五年,丁一萬四千六百;三十年,丁一萬四千七百九。實在上中、下三等九則折定下下人丁。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三百八十三丁不派外,實在行差人丁一萬四千三百二十六丁。每丁徵銀九分二釐零,共徵銀一千三百二十四兩四錢二分二釐零。每丁徵制錢七文零,共徵制錢一百八千一百七十八文零。以上任《縣志》係康熙十二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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