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078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七十八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七十八卷目錄
宗藩部列傳二十二
北魏二
宜都王目辰 順陽簡王郁
淮陵侯大頭 隴西定公崙
陽豐公庫汗 樂安簡王良
潁川簡王平原 樂城宣侯興都
陽平幽王新成 京兆康王子推
濟陰王小新成 汝陰靈王天賜
樂浪厲王萬壽 廣平殤王洛侯
任城康王雲 東平文貞王匡
南安惠王楨 城陽康王長壽
章武敬王太洛 樂陵康王胡兒
安定靖王休 襄陽侯乙斤
艾陵男平 高涼王那
高涼王紇 扶風公處真
江陽武烈王繼 安樂厲王長樂
廣川莊王略 齊郡順王簡
河間孝王若 安豐匡王猛
咸陽王禧 趙郡靈王幹
高陽文穆王雍
官常典第七十八卷
宗藩部列傳二十二
[編輯]北魏二
[編輯]宜都王目辰
[編輯]按《魏書》本傳:「宜都王目辰,桓帝之後也。初以羽林郎 從太祖南伐,至江。高宗即位,以勞累遷侍中、尚書左 僕射,封南平公。乙渾之謀亂也,目辰與兄郁議欲殺 渾,事泄被誅,目辰逃隱得免。顯祖傳位,有定策勳。高 祖即位,遷司徒,封宜都王,除雍州刺史,鎮長安。目辰 性亢直耿介,不為朋黨,朝臣咸憚之。然好財利,在州」 政以賄成,有罪伏法,爵除。
順陽簡王郁
[編輯]按《魏書》本傳:順陽公郁,桓帝之後也。少忠正亢直,初 以羽林中郎內侍,勤幹有稱。高宗時,位殿中尚書,從 高宗東巡臨海,以勞賜爵順陽公。高宗崩,乙渾專權, 隔絕內外,百官震恐,計無所出。郁率殿中衛士數百 人從順德門入,欲誅渾。渾懼,逆出,問郁曰:「『君入何意』? 郁曰:『不見天子,群臣憂懼,求見主上』。渾窘怖,謂郁曰: 『今大行在殯,天子諒闇,故未接百官,諸君何疑』!」遂奉 顯祖臨朝。後渾心規為亂,朝臣側目,郁復謀殺渾,為 渾所誅。顯祖錄郁忠正,追贈順陽王,諡曰簡。
淮陵侯大頭
[編輯]按《魏書》本傳:「淮陵侯大頭烈,帝之曾孫也。善騎射,擢 為內三郎。從世祖有戰功,賜爵。高宗初,封淮陵。性謹 密,帝甚重之。位寧北將軍,遷右將軍。卒贈高平公,諡 曰烈。」
隴西定公崙
[編輯]按《魏書陳留王傳》:陳留桓王虔兄蒲城侯顗子崙,世 祖時襲父爵,以功除統萬鎮將。後從永昌王仁南征, 別出汝陰。濟淮,劉義隆將劉康祖屯於慰武亭,以邀 軍路,師人患之。崙曰:「今大風既勁,若令推草車方軌 並進,乘風縱煙火,以精兵自後乘之,破之必矣。」從之, 斬康祖,傳首行宮。高宗即位,除秦州刺史,進爵隴西 公。卒,諡「定公。」子琛襲爵。
陽豐公庫汗沔
[編輯]按《魏書遼西公傳》:「遼西公意烈弟彭城公勃勃子渾, 渾子庫汗為羽林中郎將,從北巡,有兔起乘輿前,命 庫汗射之,應弦而斃。世祖悅,賜一金兔,以旌其能。高 宗起恭宗廟,賜爵陽豐侯。顯祖即位,復造高宗廟,拜 殿中給事,進爵為公。庫汗明於斷決,每奉使察行州 鎮,折獄以情,所歷皆稱之。秦州父老詣闕乞庫汗為」 刺史者,前後千餘人,朝廷許之,未及遣,遇病卒。子古 辰襲。
樂安簡王良
[編輯]按《魏書樂安王傳》:樂安宣王範長子良,世祖未有子, 嘗曰:「兄弟之子猶子也。」親撫養之。長而壯勇多知,常 參軍國大計。高宗時,襲王,拜長安鎮都大將、雍州刺 史,為內都大官。薨諡曰簡王。
潁川簡王平原
[編輯]按《魏書河南王傳》,河南王曜長子潁川成王提。提長 子平原襲爵,忠果有智略,顯祖時,蠕蠕犯塞,從駕擊 之,平原戰功居多,拜假節、都督齊兗二州諸軍事、鎮 南將軍、齊州刺史。善於懷撫,邊民歸附者千有餘家。 高祖時,妖賊司馬小君自稱晉後,聚黨三千餘人,屯聚平陵,號「年聖君,攻破郡縣,殺害長吏。平原身自討」 擊,殺七人,擒小君送京師斬之。又有妖人劉舉自稱 「天子」,扇惑百姓,復討斬之。時歲穀不登,齊民飢饉,平 原以私米三千餘斛為粥,以全民命。北州戍卒一千 餘人,還者皆給路糧,百姓咸稱詠之。州民韓凝之等 千餘人詣闕頌之,高祖覽而嘉歎。及還京師,每歲率 諸軍屯於漠南,以備蠕蠕。遷都督雍、秦梁益四州諸 軍事、征南大將軍、開府、雍州刺史,鎮長安。太和十一 年薨,贈以本官,加羽葆鼓吹,諡曰「簡王。」有五子。
樂城宣侯興都
[編輯]按《魏書武衛將軍傳》:「武衛將軍謂子烏真,膂力絕人, 隨太祖征伐,屢有戰功,官至鉅鹿太守。子興都,聰敏 剛毅,高宗時為河間太守,賜爵樂城子,為政嚴猛,百 姓憚之。顯祖初,以子丕貴重,進爵樂城侯,謝老歸家, 顯祖益禮之,賜几杖服物,致膳於第。其妻婁氏為東 陽王太妃,卒追贈定州刺史,河間公,諡曰宣。子提襲」 父侯爵。
陽平幽王新成
[編輯]按《魏書景穆十二王傳》,「景穆皇帝十四男,恭皇后生 文成皇帝。袁椒房生陽平幽王新成。尉椒房生京兆 康王子推、濟陰王小新成。陽椒房生汝陰靈王天賜, 樂浪厲王萬壽、廣平殤王洛侯母並闕。孟椒房生任 城康王雲。劉椒房生南安惠王楨、城陽康王長壽。慕 容椒房生章武敬王太洛。尉椒房生樂陵康王胡兒。」 孟椒房生安定靖王休。趙王深,早薨,無傳。母闕。魏舊 太子後庭未有位號。高宗即位,恭宗宮人有子者,並 號為椒房。按《本傳》:「陽平王新成,太安三年封,拜征 西大將軍,後為內都大官。薨,諡曰幽。」
京兆康王子推
[編輯]按《魏書》本傳:「京兆王子推,太安五年封,位侍中、征南 大將軍、長安鎮都大將。子推性沈雅,善於綏接,秦雍 之人服其威惠。入為中都大官,察獄有稱。顯祖將禪 位於子推,以大臣固諫,乃傳高祖。高祖即位,拜侍中、 本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未至,道薨。」
濟陰王小新成
[編輯]按《魏書》本傳:「濟陰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封,頗有武略。 庫莫奚侵擾,詔新成率眾討之。新成乃多為毒酒,賊 既漸逼,便棄營而去。賊至,喜而競飲,聊無所備。遂簡 輕騎,因醉縱擊,俘馘甚多。後位外都大官,薨贈大將 軍,諡曰惠公。子鬱字伏生,襲位開府,為徐州刺史,以 黷貨賜死,國除。」
汝陰靈王天賜
[編輯]按《魏書》本傳,汝陰王天賜,和平三年封,拜鎮南大將 軍、虎牢鎮都大將,後為內都大官。高祖初,殿中尚書 胡莫寒簡西部敕勒豪富兼丁者為殿中武士,而大 納財貨,簡選不平,眾怒,殺莫寒及高平假鎮將奚陵。 於是諸部敕勒悉叛。詔天賜與給事中羅雲督諸軍 討之。前鋒敕勒詐降,雲信之。副將元伏曰:「敕勒色動, 恐將有變,今不設備,將為所圖。」雲不從。敕勒輕騎數 千襲殺雲,天賜僅得自全。後除征北大將軍、護匈奴 中郎將,累遷懷朔鎮大將。坐貪殘,恕死,削除官爵。卒, 高祖哭於思政觀。贈本爵,葬從王禮,諡曰靈王。
樂浪厲王萬壽
[編輯]按《魏書》本傳:「樂浪王萬壽,和平三年封。拜征東大將 軍,鎮和龍。性貪暴,徵還,道憂薨,諡曰厲王。子康王樂 平襲。薨。子長命襲。坐殺人賜死,國除。」
廣平殤王洛侯
[編輯]按《魏書》本傳:「廣平王洛侯,和平二年封。薨,諡曰殤,無 子,後以陽平幽王第五子匡後之。」
任城康王雲
[編輯]按《魏書》本傳:「任城王雲,年五歲,恭宗崩,號哭不絕聲。 世祖聞之而呼,抱之泣曰:『汝何知而有成人之意也』?」 和平五年封,拜使持節、侍中、征東大將軍、和龍鎮都 大將。顯祖時,拜都督中外諸軍事。中都坐大官,聽理 民訟,甚收時譽。延興中,顯祖集群僚欲禪位於京兆 王子推,王公卿士莫敢先言。雲進曰:「陛下方隆太平, 臨覆四海,豈得上違宗廟,下棄兆民!父子相傳,其來 久矣。皇魏之興,未之有革。皇儲正統,聖德夙彰。陛下 必欲割捐塵務,頤神清曠者,冢副之寄,宜紹寶曆,若 欲捨儲,輕移宸極,恐非先聖之意,駭動人情。又,天下 是祖宗之天下,而陛下輒改神器,上乖七廟之靈,下 長姦亂之道,此是禍福所由,願深思慎之。」太尉源賀 又進曰:「陛下今欲外選諸王而禪位於皇叔者,臣恐 《春秋》烝嘗,昭穆有亂,脫萬世之後,必有逆饗之譏,深 願思任城之言。」東陽公元丕等進曰:「皇太子雖聖德 夙彰,然實沖幼。陛下富於《春秋》,始覽機政,普天景仰, 率土傒心,欲隆獨善,不以萬物為意,其若宗廟何?其 若億兆何?」顯祖曰:「儲宮正統,受終文祖,群公相之,有 何不可?」於是傳位於高祖。後蠕蠕犯塞,雲為中軍大 都督,從顯祖討之,遇於大磧,事具《蠕蠕傳》。後仇池氐 反,以雲為征西大將軍,討平之。除都督徐兗二州、緣淮諸軍事、征東大將軍、開府、徐州刺史。雲以太妃蓋 氏薨,表求解任,顯祖不許,雲悲號動疾,乃許之。性善 撫綏,得徐方之心,為百姓所追戀,送遺錢貨,一無所 受。顯祖聞而嘉之,復拜侍中、中都大官,賜帛千匹,羊 千口。出為冀州刺史,仍本將軍。雲留心政事,甚得下 情,於是合州請戶輸絹五尺、粟五升,以報雲恩。高祖 嘉之,遷使持節、都督陝西諸軍事、征南大將軍、長安 鎮都大將、雍州刺史。雲廉謹自修,留心庶獄,挫抑豪 強,群盜息止,州民頌之者千有餘人。文明太后嘉之, 賜帛千匹。太和五年,薨於州。遺令「薄葬,勿受賵襚。」諸 子奉遵其旨。喪至京師,車駕親臨,哭之哀慟,贈以本 官,諡曰康。陪葬雲中之金陵。
東平文貞王匡
[編輯]按《魏書廣平王洛侯傳》:「洛侯無子,以陽平幽王第五 子匡後之。匡字建扶,性耿介,有氣節,高宗器之,謂曰: 『叔父必能儀型社稷,匡輔朕躬,今可改名為匡,以成 克終之美』。」世宗即位,累遷給事黃門侍郎。茹皓始有 寵,百僚微憚之。世宗曾於山陵還,詔匡陪乘,又命皓 登車。皓褰裳將上,匡諫止。世宗推之令下,皓恨匡失 色,當時壯其忠謇。世宗親政,除肆州刺史。匡既忤皓, 懼為所害,廉慎自修,甚有聲績。遷恆州刺史。徵為大 宗正卿、河南邑中正。匡奏:「親王及始藩二藩,王妻悉 有妃號,而三藩已下,皆謂之妻。上不得同為妃名,而 下不及五品已上,有命婦之號,竊為疑。」詔曰:「夫貴於 朝,妻榮於室。婦女無定,升從其夫。三藩既啟王封,妃 名亦宜同等。妻者齊也,理與己齊,可從妃例。」自是三 藩王妻名號始定。後除度支尚書,匡表引樂陵、章武 之例,求紹洛侯封。詔付尚書議。尚書奏聽襲封,以明 興絕之義。匡與尚書令高肇不平,常無降下之色。時 世宗委政於肇,朝廷傾憚,唯匡與肇抗衡。先自造棺, 置於廳事,意欲輿棺詣闕,論肇罪惡,自殺切諫。肇聞 而惡之。後因與太常劉芳議爭權量,遂與肇聲色。御 史中尉王顯奏匡曰:「自金行失御,群偽競興,禮壞樂 崩,彝倫攸斁。大魏應期,奄有四海。高祖孝文皇帝以 睿聖統天,克復舊典,乃命故中書監高閭廣旌儒林, 推尋樂府,依據《六經》,參諸國志,以黍裁寸,將均周漢 舊章。屬雲構中遷,尚未雲就。高祖睿思幽深,參考經 記,以一黍之大,用成分體,準之為尺,宣布施行。」暨正 始中,故太樂令公孫崇輒自立意,以黍十二為寸,別 造尺度,定律刊鍾。皆向成訖,表求觀試。時敕太常卿 臣芳以崇造既成,請集朝英議其得否。芳疑崇尺度 與先朝不同,察其作者,於經史復異,推造「鮮據,非所 宜行。」時尚書令臣肇、清河王懌等以崇造乖謬,與《周 禮》不同,遂奏「臣芳依《周禮》更造,成訖量校,從其善者。」 而芳以先朝尺度,事合古典,乃依前詔書,以黍刊寸, 並呈朝廷,用裁金石。於時議者多雲芳是。唯黃門侍 郎臣孫惠蔚與崇扶同,二途參差,頻經考議。而尚書 令臣肇以芳造崇物故之後,而惠蔚亦造一尺,仍雲 扶以比崇尺,自相乖背,量省二三,謂芳為得。而尚書 臣匡表云:「劉、孫二尺,長短相傾,稽考兩律,所容殊異。 言取中黍,校彼二家,雲並參差,抑中無所,自立一途, 請求議判。」當時議者,或是於匡,兩途舛駮,未即時定。 肇又云:「權斛斗尺,班行已久,今者所論,豈喻先旨,宜 仰依先朝故尺為定。」自爾以後,而匡與肇厲言都座, 聲色相加,高下失其常倫,噂競復無彝序。匡更表列 據己十是,雲芳十非。又云:「肇前被敕旨,共芳營督,規 立鍾石之名,希播製作之譽。乃憑樞衡之尊,藉舅氏 之勢,與奪任心,臧否自己,阿黨劉芳,遏絕臣事。望勢 雷同者,接以恩言。依《經》按古者,即被怒責,雖未指鹿 化馬,移天徙日,實使蘊藉之士,聳氣坐端,懷道之夫, 結舌筵次。」又言:「芳昔與崇競,恆言自作,今共臣論,忽 稱先朝。豈不前謂可行,輒欲自取,後知錯謬,便推先 朝。殊非大臣之體,深失為下之義。復考校勢臣之前, 量度偏頗之手,臣必刖足內朝,抱璞人外,囂言肆意, 彰於朝野。然匡職當出納獻替」,所在,斗尺權度,正是 所司。若己有所見,能練臧否,宜應首唱義端,早辨諸 惑,何故嘿心隨從,不關一言,見芳成事,方有此語。計 芳才學,與匡殊懸,所見淺深,不應相匹,今乃始發,恐 此由心,借智於人,規成虛譽。況匡表云:「所據銅權,形 如古誌」,明是漢作,非莽別造。及按《權銘》雲「黃帝始祖, 德布於虞,虞帝始祖,德布於新。」若莽佐漢時事,寧有 銘偽新之號哉?又尋《莽傳》,雲「莽居攝,即變漢制度。」考 校二證,非漢權明矣。復雲芳之所造,又短先朝之尺。 臣既比之,權然相合。更雲芳尺與《千金堰》不同。臣復 量比,因見其異,二三浮濫,難可據準。又云:「共構虛端, 妄為疑似,託以先朝,雲非己製。」臣按此欺詐,乃在於 匡,不在於芳。何以言之?芳先被敕專造鍾律,管籥優 劣,是其新裁,權斛尺度,本非其事。比前門下索芳尺 度,而芳牒報云:「依先朝所班新尺,復應下黍,更不增 損,為造鍾律,調正分寸而已。」檢匡造時,在牒後一歲。 芳於爾日,匡未共爭,已有此牒,豈為詐也?計崇造寸積黍十二,群情共知,而芳造寸,唯止十黍,亦俱先朝 詔書,以黍成寸,首尾歷然,寧有輒欲自取之理?肇任 居端右,百僚是望,言行動靜,必副具瞻。若恃權阿黨, 詐託先詔,將指鹿化馬,徙日移天,即是魏之趙高,何 以宰物?肇若無此,匡既誣毀宰相,訕謗明時,豈應談 議之間,便有指鹿之事,可否之際,輕生刖足之言。趙 高矯惑,事屬衰秦;卞「和、抱璞,時遇暴楚,何宜以濟濟 之朝而有斯謗者哉!阻惑朝聽,不敬至甚。請以肇、匡 並禁尚書,推窮其原,付廷尉定罪。」詔曰:「可。」有司奏匡 誣肇,處匡死刑。世宗恕死,降為光祿大夫,又兼宗正 卿,出為兗州刺史。匡臨發,帝引見於東堂,勞勉之。匡 猶以尺度金石之事,國之大經,前雖為南臺所彈,然 猶許「更議。若議之日,願聽臣暫赴。」世宗曰:「劉芳學高 一時,深明典故,其所據者,與先朝尺乃寸過一黍,何 得復雲先朝之意也?兗州既所執不經,後議之日,何 待赴都也。」肅宗初,入為御史中尉。匡嚴於彈糾,始奏 於忠,次彈高聰等,免官,靈太后並不許,以違其糾惡 之心。又慮匡辭解,欲獎安之,進號安南將軍,後加鎮 東將軍。匡屢請更權衡不已,於是詔曰:「謹權審度,自 昔令典,定章革歷,往代良規。匡宗室賢亮,留心既久, 可令更集儒貴,以時驗決,必務權衡得衷,令寸籥不 舛。」又詔曰:「故廣平殤王洛侯體自恭宗,茂年薨殞,國 除祀廢,不祀忽諸。匡親同若子,私繼歲久,宜樹維城, 永茲磐石,可特襲王爵,封東平郡王。匡所制尺度訖, 請集朝士議定是非。」詔付門下、尚書、三府、九列議定 以聞。太師、高陽王雍等議曰:「伏惟高祖創改權量已 定,匡今新造,微有參差。且匡雲所造尺度,與《漢志》王 莽權斛不殊。又晉中書監荀勗云:『後漢至魏,尺長於 古四分有餘』。於是依《周禮》積黍以起度量,惟古玉律 及鍾」,遂改正之。尋勗所造之尺,與高祖所定毫釐略 同。又侍中崔光得古象尺,於時亦準議令施用。仰惟 孝文皇帝德邁前王,睿明下燭,不刊之式,事難變改。 臣等參論,請停匡議,永遵先皇之制。詔從之。匡每有 奏請,尚書令、任城王澄時致執奪,匡剛隘,內遂不平。 先所造棺猶在僧寺,乃復修事,將與澄相攻。澄頗知 之。後將赴省,與匡逢遇,騶卒相撾,朝野駭愕。澄因是 奏匡罪狀三十餘條,廷尉處以死刑。詔付八座議,特 加原宥,削爵除官。三公郎中辛雄奏理之。後特除平 州刺史,徙青州刺史。尋為關右都督,兼尚書行臺。遇 疾還京。孝昌初卒,諡曰文貞。後追復本爵,改封濟南 王。第四子獻襲。齊受禪,爵例降。
南安惠王楨
[編輯]按《魏書本傳》:「南安王楨,皇興二年封,加征南大將軍、 中都大官,尋遷內都大官。高祖即位,除涼州鎮都大 將。尋以綏撫有能,加都督西戎諸軍事、征西大將軍、 領護西域校尉、儀同三司、涼州刺史。徵為內都大官, 出為使持節、侍中、大將軍、開府、長安鎮都大將、雍州 刺史。楨性忠謹,事母以孝聞,賜帛千匹以褒之。徵赴」 講武,高祖引見於皇信堂,戒之曰:「翁孝行著於私庭, 令聞彰於邦國,每欽忠懿,思一言展,故因講武,遠徵 赴闕,仰戀仁慈,情在未已。但長安鎮年飢民儉,理須 綏撫,不容久留。翁今還州,其勤隱恤,無令境內有飢 餒之民。翁既國之懿親,終無貧賤之慮。所宜慎者,略 有三事:一者恃親驕矜,違禮僭度;二者傲慢貪奢,不 恤政事;三者飲酒遊逸,不擇交友。三者不去,患禍將 生。但能慎此,是以全身遠害,光國榮家,終始之德成 矣。」而楨不能遵奉,後乃聚斂肆情。文明太后、高祖並 臨皇信堂引見王公。太后令曰:「汝陰王天賜、南安王 楨,不順法度,黷貨聚斂,依犯論坐,將至不測。卿等為 當存親以毀令,為欲滅親以明法。群臣咸以二王託 體先皇,宜蒙矜恕。」太后不答。高祖乃詔曰:「南安王楨, 以懿戚之貴,作鎮關右,不能潔己奉公,助宣皇度,方 肆貪欲,殖貨私庭,放縱姦囚,壅絕訴訟,貨遺諸使,邀 求虛稱。二三之狀,皆犯刑書。昔魏武翦髮以齊眾,叔 向戮弟以明法,克己忍親,以率天下,夫豈不懷有為 而然耳。今者所犯,事重疇日,循古推刑,實在難恕。」皇 太后天慈寬篤,恩矜國屬,每一尋惟高宗孔懷之近, 發言哽塞,悲慟於懷。且以南安王孝養之名,聞於內 外,特一原恕,削除封爵,以庶人歸第,禁錮終身。後高 祖南伐,楨從至洛。及議遷都,首從大計,高祖甚悅。楨 母劉太妃薨,高祖親幸臨慰。及葬,贈布帛綵五百段。 又以楨議定遷都,復封南安王,食邑一千戶。出為鎮 北大將軍、相州刺史。高祖餞楨於華林都亭。詔曰:「從 祖南安,既之蕃任,將曠違千里,豫懷惘戀。然今者之 集,雖曰分岐,實為曲宴,並可賦詩申意。射者可以觀 德,不能賦詩者可聽射也。當使武士彎弓,文人下筆。」 高祖送楨於階下,流涕而別。太和二十年五月至鄴, 入治日,暴風大雨,凍死者十數人。楨又以旱祈雨於 群神。鄴城有石虎廟,人奉祀之。楨告《虎神像》云:「三日 不雨,當加鞭罰。」請雨不驗,遂鞭像一百。是月,疽發背 薨,諡曰惠,贈帛一千匹。及葬,又賜帛千疋,遣黃門郎監護喪事。及恆州刺史穆泰謀反,楨知而不告,雖薨, 猶追奪封爵。國除。有五子。
城陽康王長壽
[編輯]按《魏書》本傳:「城陽康王長壽,皇興二年封,拜征西大 將軍、外都大官,出為沃野鎮都大將。性聰惠,善撫接, 在鎮甚有威名。延興五年薨,諡康王。長子多侯早卒。」
章武敬王太洛
[編輯]按《魏書》本傳:「章武敬王太洛,皇興二年薨,追贈征北 大將軍、章武郡王,諡曰敬。無子,高祖初以南安惠王 第二子彬為後。」
樂陵康王胡兒
[編輯]按《魏書》本傳:「樂陵康王胡兒,和平四年薨,追封樂陵 王,贈征北大將軍,諡曰康。無子,顯祖詔胡兒兄汝陰 王天賜之第二子永全後之。」
安定靖王休
[編輯]按《魏書》本傳:「安定靖王休,皇興二年封,拜征南大將 軍、外都大官。休少而聰慧,治斷有稱。高祖初,庫莫奚 寇邊,以休為使持節、侍中、都督諸軍事、征東大將軍、 領護東夷校尉、儀同三司、和龍鎮將。休撫防有方,賊 乃款附。入為中都大官。蠕蠕犯塞,出為使持節、征北 大將軍、撫冥鎮大將。休身先將士,擊虜退之。入為內」 都大官,遷太傅,及開建五等,食邑二千戶。車駕南伐, 領大司馬。高祖親行諸軍,遇休以三盜人徇於六軍, 將斬之,有詔赦之。休執曰:「陛下將遠清衡、霍,故親御 六師,跋涉野次。軍行始爾,已有姦竊,如其不斬,何以 息盜?請必行刑,以肅姦慝。」詔曰:「大司馬執憲,誠應如 是,但因緣會。朕聞王者之體,亦時有非常之澤,雖違 軍法,可特原之。」休乃奉詔。高祖謂司徒馮誕曰:「大司 馬嚴而秉法,諸軍不可不慎。」於是六軍肅然。定都洛 邑,休從駕幸鄴,命休率從駕文武,迎家於平城。高祖 親餞休於漳水之北。十八年,休寢疾,高祖幸其第,流 涕問疾,中使醫藥,相望於路。薨,賵帛三千匹。自薨至 殯,車駕三臨。高祖至其門,改服裼衰,素弁加絰,皇太 子百官皆從行弔禮。及將葬,又贈布帛二千匹,諡曰 「靖王。」詔假黃鉞,加羽葆鼓吹,虎賁班劍六十三人,悉 準三老、《尉元》之儀。高祖親送出郊,慟哭而返。諸王恩 禮莫比焉。世宗世配饗廟庭。長子安,幼年早卒。
襄陽侯乙斤
[編輯]按《魏書高涼王傳》:「高涼王孤孫松滋侯度,度子乙斤 襲爵襄陽侯。顯祖崇舊齒,拜外都大官,甚見優重,卒。」
艾陵男平
[編輯]按《魏書高涼王傳》:「襄陽侯乙斤子平,字楚國,襲世爵 松滋侯,以軍功賜艾陵男,卒。」
高涼王那 高涼王紇
[編輯]按《魏書高涼王傳》:「高涼懿王禮子那襲爵,拜中都大 官,驍猛善攻戰。正平初,坐事伏法。顯祖即位,追那功, 命子紇紹封,薨。」
扶風公處真
[編輯]按《魏書》本傳:「扶風公處真,烈帝之後也。少以壯烈聞。 位殿中尚書,賜爵扶風公,委以大政,甚見尊禮。吐京 胡曹僕渾等叛,招引朔方胡為援,處真與高涼王那 等討滅之。性貪婪,在軍烈暴,坐事伏法。」
江陽武烈王繼
[編輯]按《魏書京兆王黎傳》,「黎子江陽王根,無子,顯祖以南 平王霄第二子繼為根後。繼字世仁,襲封江陽王,加 平北將軍。高祖時除使持節安北將軍、撫冥鎮都大 將,轉都督柔元、撫冥、懷荒三鎮諸軍事、鎮北將軍、柔 元鎮大將。入為左衛將軍,兼侍中,又兼中領軍,留守 洛京。尋除持節平北將軍,鎮攝舊都。高車酋帥樹者」 擁部民反叛,詔繼都督北討諸軍事,自懷、朔以東,悉 稟繼節度。繼表:「高車頑黨,不識威憲,輕相合集,背役 逃歸,計其兇戾,事合窮極,若悉追戮,恐遂擾亂。請遣 使甄別推檢,斬愆首一人,自餘加以慰喻,若悔悟從 役者,即令赴軍。」詔從之。於是叛徒往往歸順。高祖善 之,顧謂侍臣曰:「江陽良足大任也。」車駕北巡至鄴,而 高車悉降,恆朔清定。繼以高車擾叛,頻表請罪,高祖 優詔喻之。世宗時,除征虜將軍、青州刺史,轉平北將 軍、恆州刺史,入為度支尚書。繼在青州之日,民飢餒, 為家僮取民女為婦妾,又以良人為婢,為御史所彈, 坐免官爵。後大將軍高肇伐蜀,世宗以繼為平東將 軍,鎮遏徐揚。世宗崩,班師。及靈太后臨朝,繼子叉,先 納太后妹,復繼尚書本封。尋除侍中、領軍將軍。又除 特進、驃騎將軍,侍中、領軍如故。繼頻表固讓,許之。又 詔還依前授太師、高陽王雍、太傅、清河王懌、太保、廣 平王懷。及門下八座「奏,追論繼太和中慰喻高車安 輯四鎮之勳,增邑一千五百戶。」繼又上表陳讓,詔聽 減戶五百。靈太后以子叉姻戚,數與肅宗幸繼宅,置 酒高會,班賜有加。尋加侍中、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特進、領軍如故,徙封京兆王。繼疾患積年,枕養於家。 每至靈太后與肅宗遊幸於外,時令扶入,居守禁內, 及節慶宴饗,皆力疾參焉。遷司空公,侍中如故。寬和容裕,號為長者。神龜末,子叉得志,轉司徒公,仍加侍 中。繼以蕃王宿宦舊貴,高祖時歷內外顯任,恩遇已 隆。靈太后臨朝,入居心膂,兼處門下,歷轉台司。叉又 居權重,榮赫一世。繼頻表遜位,乞以司徒授崔光。詔 遣侍中安豐王延明、給事黃門侍郎盧同敦勸。繼又 啟固讓,轉太保,侍中如故,加後部鼓吹。頻表陳辭,不 許。詔曰:「至節嘉辰,禮有朝慶,親尊戚老,理宜優異。王 位高年宿,可依齊郡王簡故事,朝訖引坐,免其拜伏。」 轉太傅,侍中如故。頻讓不許,又遣使敦勸,乃受之。時 叉執殺生之柄,威福自己,門生故吏,遍於省闥。拜受 之日,送者傾朝,當世以為榮,有識者為之致懼。大官 給酒膳,供賓客。又詔令乘步挽至殿庭,兩人扶侍,禮 秩與丞相「高陽王相埒。」後除使持節、侍中、太師、大將 軍、錄尚書事、大都督,節度西道諸軍。及出師之日,車 駕臨餞,傾朝祖送,賞賜萬計。轉太尉公,侍中、太師、錄 尚書、都督並如故。尋詔班師。繼啟求還復江陽,詔從 之。繼晚更貪婪,聚斂無已。牧守令長,新除赴官,無不 受納貨賄,以相託付,妻子各別請屬。至乃郡縣微吏 亦不得平心選舉,憑叉威勢,法官不敢糾擿,天下患 之。叉黜,繼廢於家。初,爾朱榮之為直寢也,數以名馬 奉叉,叉接以恩意,榮甚德之。建義初,復以繼為太師、 司州牧。永安二年薨,贈假黃鉞、都督雍華涇邠秦岐 河梁益九州諸軍事、大將軍、錄尚書、大丞相、雍州刺 史,王如故。諡曰武烈。
安樂厲王長樂
[編輯]按《魏書文成五王傳》,「文成皇帝七男,孝元皇后生獻 文皇帝,李夫人生安樂厲王長樂,曹夫人生廣川莊 王略,沮渠夫人生齊郡順王𥳑,乙夫人生河間孝王 若,悅夫人生安豐匡王猛,元夫人生韓哀王安平王 早薨,無傳。」按本傳,「安樂王長樂,皇興四年封建昌 王,後改封安樂王。長樂性凝重,顯祖器愛之。承明元 年」拜太尉,出為定州刺史。鞭撻豪右,頓辱衣冠,多不 奉法,為人所患。百姓詣闕訟其過,高祖罰杖三十。貪 暴彌甚,以罪徵詣京師。後與內行長乙肆虎謀為不 軌,事發,賜死於家,葬以王禮,諡曰厲。
廣川莊王略
[編輯]按《魏書》本傳:「廣川莊王略,延興二年封,位都大官。 性明敏,鞫獄稱平。太和四年薨,諡曰莊。」
齊郡順王簡
[編輯]按《魏書》本傳:「齊郡順王簡,字叔亮,太和五年封,位中 都大官。簡母,沮渠牧犍女也。簡性貌特類外祖,後為 內都大官。高祖嘗與簡俱朝文明太后於皇信堂,簡 居帝之右,行家人禮,遷太保。高祖仁孝,以諸父零落, 存者唯簡,每見立以待之,俟坐致敬,問起居,停簡拜 伏。簡性好酒,不能理公私之事。妻常氏,燕郡公常喜」 女也。文明太后以賜簡。性幹綜家事頗節,斷簡酒乃 至盜竊,求乞婢侍,卒不能禁。二十三年,薨。時高祖不 豫,詔曰:「叔父薨背,痛慕摧絕,不自勝任。但虛頓床枕, 未堪奉赴。當力疾發哀。諡曰靈王。」世宗時,改諡曰順。
河間孝王若
[編輯]按《魏書》本傳:「河間孝王若,字叔儒,年十六,未封而薨, 追封河間,諡曰孝。詔京兆康王子太安為後。」太安於 若為從弟,非相後之義,廢之,以齊郡王子琛繼。
安豐匡王猛
[編輯]按《魏書》本傳:「安豐匡王猛,字季烈,太和五年封,加侍 中,出為和龍鎮都大將、營州刺史。猛寬仁雄毅,甚有 威略,咸畏愛之。薨於州,贈太尉,諡曰匡。」
咸陽王禧
[編輯]按《魏書獻文六王傳》,獻文皇帝七男:李思皇后生孝 文皇帝,封昭儀生咸陽王禧,韓貴人生趙郡靈王幹, 高陽文穆王雍,孟椒房生廣陵惠王羽,潘貴人生彭 城武宣王勰,高椒房生北海平王詳。按本傳,咸陽 王禧,字永壽,太和九年封,加侍中驃騎大將軍、中都 大官。文明太后令曰:「自非生知,皆由學誨。皇子皇孫, 訓教不立,溫故求新,蓋有闕矣。可於閒靜之所,別置 學館,選忠信博聞之士為之師傅,以匠成之。」高祖以 諸弟典三都,誡禧等曰:「汝等國之至親,皆幼年任重, 三都折獄,特宜用心。夫未能操刀而使割錦,非傷錦 之尤,實授刀之責。皆可修身慎行,勿有乖爽。」文明太 後亦誡禧等曰:「汝兄繼承先業,統御萬機,戰戰兢兢, 恆恐不稱。汝所治雖小,亦宜克念。」高祖又曰:「周文王 小心翼翼,聿懷多福。如有周公之才,使驕且吝,其餘 不足觀。汝等宜小心畏慎,勿自驕怠。」出為使持節、開 府、冀州刺史。高祖餞於南郊。又以濟陰王鬱枉法賜 死之事,遣使告禧,因而誡之。後禧朝京師,高祖謂王 公曰:「皇太后平日以朝儀闕然,遂命百官更欲撰輯。 今將畢修遺志,卿等謂可行不?當各盡對,無以面從。」 禧對曰:「儀制之事,用捨各隨其時,而人可使由之,不 可使知之。臣謂宜述《元志》,備行朝式。」高祖然之。詔曰: 「仲尼在鄉黨,猶尚恂恂;周文王為世子,卑躬求道。禧 等雖連萼宸暉,得不尊尚師傅也?故為置之,以加令德。廷尉」鄉李沖可咸陽王師。禧將還州,高祖親餞之, 賦詩敘意。加禧都督冀相兗東兗、南豫、東荊六州諸 軍事。於時王國舍人應取八族及清修之門,禧取任 城王隸戶為之,深為高祖所責。詔曰:「夫婚姻之義,曩 葉攸崇,求賢擇偶,綿代斯慎。故剛柔著於《易經》,《鵲巢》 載於《詩》典,所以重夫婦之道,美尸鳩之德,作配君子, 流芳後昆」者也。然則婚者,合二姓之好,結他族之親, 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必敬慎重正而後親之。夫 婦既親,然後父子君臣,禮義忠孝,於斯備矣。太祖龍 飛九五,始稽遠則,而撥亂創業,日昃不暇。至於諸王 𡞲合之儀,宗室婚姻之戒,或得賢淑,或乖好逑。自茲 以後,其風漸缺。皆人乏窈窕,「族非百兩,擬匹卑濫,舅 氏輕微,違典滯俗,深用為歎。以皇子茂年,宜簡令正, 前者所納,可為妾媵。」將以此年為六弟𡞲室。長弟咸 陽王禧可𡞲,故潁川太守隴西李輔女;次弟河南王 幹可𡞲,故中散代郡穆明樂女;次弟廣陵王羽可𡞲, 驃騎諮議參軍滎陽鄭平城女;次弟潁川王雍可𡞲, 故中書博士范陽盧神寶女;次弟始平王《勰可𡞲》,廷 尉卿隴西李沖女;季弟北海王詳可𡞲,吏部郎中滎 陽鄭懿女。有司奏冀州人蘇僧瓘等三千人稱禧清 明有惠政,請世胙冀州。詔曰:「利建雖古,未必今宜。經 野由君,理非下請。邑采之封,自有別式。」入除司州牧、 都督司、豫、荊、郢、洛、東荊六州諸軍事,開府如故;賜帛 二千匹,粟五千斛。詔以禧元弟之重,食邑三千戶,自 餘五王皆食邑二千戶。高祖引見朝臣,詔之曰:「卿等 欲令魏朝齊美於殷、周,為令漢晉獨擅於上代?」禧曰: 「陛下聖明御運,實願邁跡前王。」高祖曰:「若然,將以何 事致之?為欲修身改俗,為欲仍染前事。」禧對曰:「宜應 改舊,以成日新之美。」高祖曰:「為欲止在一身,為欲傳 之子孫?」禧對曰:「既卜世靈長,願欲傳之來業。」高祖曰: 「若然,必須改作,卿等當各從之,不得違也。」禧對曰:「上 命下從,如風靡草。」高祖曰:「自上古以來,及諸經籍,焉 有不先正名而得行禮乎?今欲斷諸《北語》,一從正音。 年三十以上,習性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見 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若有故為,當降爵黜官, 各宜深戒。如此漸習,風化可新;若仍舊俗,恐數世之 後,伊洛之下,復成被髮之人。」王公卿士,咸以然不?禧 對曰:「實如聖旨,宜應改易。」高祖曰:「朕嘗與李沖論此, 沖言四方之語,竟知誰是帝者?言之即為正矣,何必 改舊從新?沖之此言,應合死罪。」乃謂沖曰:「卿實負社 稷,合令御史牽下。」沖免冠陳謝。又引見王公卿士,責 留京之官曰:「昨望見婦女之服,仍為夾領小袖。我徂 東山,雖不三年,既離寒暑,卿等何為而違前詔?」禧對 曰:「陛下聖過堯舜,光化中原,臣雖仰稟明規,每事乖 互,將何以宣布皇經,敷贊帝則?舛違之罪,實合刑憲。」 高祖曰:「若朕言非卿等當須廷論如何?入則順旨,退 有不從。昔舜語禹:『汝無面從,退有後言』。其卿等之謂 乎?」尋以禧長兼太尉公。後高祖幸禧第,謂司空穆亮、 僕射李沖曰:「既有天地,又有君臣,太尉位居台鉉,在 冢宰之上,三槐九棘,不可久空。元弟禧,雖在事不長, 而戚連皇極,且長兼太尉,以和飪鼎,朕常恐君有空 授之名,臣貽彼己之刺。今幸其宅,徒屈二賓,良以為 愧。」高祖有事於方澤,質明,群臣問起居。高祖曰:「昨日 方澤,殊自大暑,遇天雲蔭密,行人差得無敝。」禧對曰: 「陛下德感天地,故雲物凝彩,雖復雨師灑埽,風伯清 塵,豈過於此?」高祖曰:「伊洛南北之中,此乃天地氤氳, 陰陽風雨之所交會,自然之應,非寡德所能致此。」高 祖篤於兄弟,以禧次長,禮遇優隆。然亦知其性貪,每 加切誡,雖當時遵奉,而終不改操。禧表曰:「國朝偃武 崇文,偏捨來久。州鎮兵人,或有雄勇,不閑武藝。今取 歲暮之暇,番上之日,訓其兵法,弓矢干槊,三分並教, 使人閑其能,臨事無闕。」詔曰:「雖雲教武,未練其方。」既 逼北行。〈疑〉「聞教武,脫生群惑,且可停之。」後從平漢陽, 以剋《南陽》之勳,加侍中、正太尉。及高祖崩,禧受遺輔 政。雖為宰輔之首,而從容推委,無所是非,而潛受賄 賂,陰為威惠者,禧特甚焉。是年,八座奏增邑千戶,世 宗從之,固辭不受。禧性憍奢,貪淫財色,姬妾數十,意 尚不已。衣被繡綺,車乘鮮麗,猶遠有簡𡞲,以恣其情。 由是昧求貨賄,奴婢千數,田業鹽鐵,遍於遠近,臣吏 僮隸,相繼經營。世宗頗惡之。景明二年春,禧等為將, 礿祭入齋,世宗詔領軍干烈率左右召禧等入於光 極殿。詔曰:「恪雖寡昧,忝承寶曆,比𦆑尫疹,實憑諸父, 苟延視息,奄涉三齡。父等歸遜殷勤,今便親攝百揆, 且還府司,當別處分。」尋詔曰:「朕以寡昧,夙罹閔凶,憂 煢在疚,罔知攸濟。實賴先帝聖德,遺澤所覃,宰輔忠 賢,劬勞王室,用能撫和上下,肅清內外。乃式遵復子, 歸政告遜,辭理懇至,邈然難奪。便當勵茲空乏,親覽 機務。王尊惟元叔,道性淵凝,可進位太保,領太尉。司 空。北海王季父英明,聲略茂舉,可大將軍、錄尚書事。」 世宗既覽政,禧意不安,而其國齋帥劉小苟每稱左 右言,欲誅禧。禧聞而歎曰:「我不負心,天家豈應如此由是常懷憂懼。加以趙修專寵,王公罕得進見,禧遂 與其妃兄兼給事黃門侍郎李伯尚謀反。時世宗幸 小平津,禧在城西小宅,初欲勒兵直入金墉,眾懷沮 異,禧心因緩,自旦達晡,計不能決,遂約不洩而散。武 興王楊集始出便馳告,而禧意不疑,乃與臣妾向洪 池別墅,遣小苟奉啟云:檢行田牧。小苟至邙嶺,已逢 軍人,怪小苟赤衣,將欲殺害。小苟困迫,言欲告反,乃 緩之。禧是夜宿於洪池,大風暴雨,拔樹折木,禧不知 事露。其夜,或說禧曰:「殿下集眾圖事,見意而停,恐必 漏洩。今夕何宜自寬,恐危禍將至。」禧曰:「有此軀命,應 知自惜,豈待人言!」又說曰:「殿下兒婦已渡河,兩頭不 相知,今俛眉自安,不其危乎?」禧曰:「初遣去日,令如行 人渡河,聽我動靜,我久已遣人追之,計今應還。」而尹 仵期與禧長子通,已入河內郡,列兵仗,放囚徒,而將 士所在追禧。禧自洪池東南走,僮僕不過數人,左右 從禧者,唯兼防閣尹龍虎。禧憂迫不知所為,謂龍虎 曰:「吾憒憒不能堪,試作一謎,當思解之,以釋毒悶。」龍 虎欻憶舊謎云:「眠則俱眠,起則俱起。貪如豺狼,贓不 入己。」都不有心於規刺也。禧亦不以為諷己,因解之 曰:「此是眼也。」而龍虎謂之「是箸。」渡洛水,至柏谷塢,從 者唯禧二舅及龍虎而已。顧謂龍虎曰:「凡夫尚有節 義,相為取死。汝可勉心,作與太尉公同死計。」龍虎曰: 「龍虎東野常人,遭殿下寬明,接處左右。今屬危難,恨 無遠計,匡濟聖躬,若與殿下同命,雖死猶生。」俄而禧 被擒獲,送華林都亭。世宗親問事源,著千斤鎖格,龍 虎羽林掌衛之。初,高祖閑宴,從容言於禧等:「我後子 孫,邂逅不逮,汝等觀望輔取之理,無令他人有也。」禧 臨盡,雖言不次第,猶尚泣涕,追述先旨,然畏迫喪志, 不能慷慨有所感激也。及與諸妹公主等訣,言及一 二愛妾,公主哭且罵之云:「坐多取此婢輩,貪逐財物, 畏罪作反,致今日之事,何復囑問此等?」禧愧而無言, 遂賜死私第。其宮人歌曰:「可憐咸陽王,奈何作事誤。 金床玉幾不能眠,夜蹋霜與露。洛水湛湛彌岸長,行 人那得度」其歌,遂流至江表。北人在南者,雖富貴,絃 管奏之,莫不灑泣,同謀誅斬者數十人。潛瘞禧於北 邙,絕其諸子屬籍。禧之諸女,微給資產奴婢,自餘家 財悉以分賚高肇、趙修二家。其餘賜內外百官,逮於 流外,多者百餘匹,下至十匹。於後禧諸子每乏衣食, 獨彭城王勰歲中再三賑給之。禧有子八人,長子通, 字曇和,竊入河內。太守陸琇初與通情,既聞禧敗,乃 殺之。通弟翼,字仲和,後會赦,詣闕上書,求葬其父,頻 年泣請,世宗不許。翼乃與弟昌、曄奔於蕭衍。翼與昌, 申屠氏出。曄,李妃所生也。翼容貌魁壯,風制可觀,衍 甚重之,封為咸陽王。翼讓其嫡弟曄,衍不許。後以為 信武將軍、青冀二州刺史,鎮郁州。翼謀舉州入國,為 衍所移,昌為衍直閤將軍。翼弟顯和,昌弟樹,後亦奔 於衍,顯和卒於江南。樹字秀和,美姿貌,善吐納,兼有 將略,衍尤器之,封為魏郡王,後改封鄴王,數為將領, 窺覦邊服。時揚州降衍,兵武既眾,衍將湛僧珍慮其 飜異,盡欲殺之。樹以家國,遂皆聽還。衍以樹為鎮西 將軍、郢州刺史。尒朱榮之害百官也,樹聞之,乃請衍 討榮。衍乃資其士馬,侵擾境上。前廢帝時,竊據譙城, 出帝詔御史中尉樊子鵠為行臺,率徐州刺史、大都 督杜德以討之。樹城守不下,子鵠使金紫光祿大夫 張安期往說之,樹乃請委城還南,子鵠許之。樹恃誓 約,不為戰備。杜德襲擊之,擒樹送京師,禁於永寧佛 寺,未幾賜死。孝靜時,其子貞自建業赴鄴,啟求葬樹, 許之。詔贈樹侍中、都督青徐兗揚豫五州諸軍事、太 師、司徒公、尚書令、揚州刺史。貞既葬,還於江南。曄字 世茂,衍封為桑乾王,拜散騎常侍。卒於秣陵。
按《北史》本傳:禧與其妃兄兼給事黃門侍郎李伯尚 謀反,帝時幸小平,禧在城西小宅,初欲勒兵直入金 墉,眾懷沮異,禧心因緩,自旦達晡,計不能決,遂約不 洩而散,直寢。符承祖、薛魏孫與禧將害帝。是日,帝息 於芒山,止浮圖陰下,少時睡臥,魏孫便欲赴廷。承祖 私言於魏孫曰:「吾聞殺天子者身當癩。魏孫且止。帝」 尋覺悟,
趙郡靈王幹
[編輯]按《魏書》本傳:趙郡王幹,字思直,太和九年,封河南王, 加衛大將軍,除侍中中都大官,尋授車騎將軍,左光 祿大夫,領吏部尚書。所生母薨,高祖詔曰:「太妃韓氏 薨逝,情以傷慟。太妃先朝之世,位擬九嬪,豫班上族, 誕我同氣。念此孤稚,但用感惻,明當暫往臨哭,可敕 外備辦,遣侍御史假節監護喪事,贈綵八百匹。詔曰: 『季世多務,情緣理奪,幹既居要任,銓衡是荷,豈容遂 其私志,致曠所司。可遣黃門郎敦諭,令勉從王事,朕 尋當與之相見』。」拜使持節、都督南豫、郢、東荊三州諸 軍事、征南大將軍、開府、豫州刺史。及車駕南伐,以幹 為使持節、車騎大將軍、都督關右諸軍事,給銅虎符 十,別賜詩《書》。高祖篤愛諸弟,以幹總戎別道,誡之曰: 「司空穆亮,年器可師;散騎常侍盧淵,才堪詢訪,汝其師之。」尋以蕭賾死,班師還洛。改封趙郡王,除都督冀 定、瀛三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冀州刺史,開府如故。 賜雜物五百段,又密賜黃金十斤。高祖親餞於近郊, 詔幹曰:「夫刑獄之理,先哲所難,然既有邦國,得不自 勵也。汝我之懿弟,當聿修厥德,光崇有魏,深思遠圖, 如臨深履薄。若恃親重,不務世政,國有常憲,方增悲 感。」高祖詔以李憑為長史,唐茂為司馬,盧尚之為諮 議參軍,以匡弼之。而憑等諫諍,幹殊不納。州表斬盜 馬人,於律過重,而尚書以幹初臨,縱而不劾。詔曰:「夫 刑以節人,罪必無濫,故刑罰不中,民無措足。若必以 威殺為良,則應汎通眾牧,苟須有禁,何得不稽之正 典。又律令條憲,無聽新君加戮之文;典禮舊章,不著 始臨專威之美。尚書曲阿朕意,實傷皇度。幹闇於治 理,律外重刑,並可推問。」後轉特進、司州牧。車駕南討, 詔幹都督中外諸軍事,給鼓吹一部,甲士三百人,出 入殿門。幹貪淫不遵典法,御史中尉李彪將糾劾之, 會遇幹於尚書下舍,因屏左右而謂幹曰:「殿下比有 風聞,即欲起彈,恐損聖明委託之旨。若改往修來,彪 當不言。脫不悛改,夕聞旦發。」而幹悠然不以為意,彪 乃表彈之。高祖省之忿惋,詔幹與北海王詳俱隨太 子詣行在所。既至,詳獨得朝見,幹不蒙引接,密令左 右察其意色,知無憂悔,乃親數其過,杖之一百,免所 居官,以王還第。二十三年,薨,年三十一。給東園祕器, 斂服十五稱,賵帛三千匹。諡曰「靈王」,陪葬長陵。
高陽文穆王雍
[編輯]按《魏書》本傳:高陽王雍,字思穆,少而倜儻不恆。高祖 曰:「吾亦未能測此兒之深淺,然觀其任真率素,或年 器晚成也。太和九年,封潁川王,加侍中征南大將軍。 或說雍曰:『諸王皆待士以營聲譽,王何以獨否』?雍曰: 『吾天子之子,位為諸王用,聲名何為』?」久之,拜中護軍, 領鎮北大將軍,改封高陽。奉遷七廟神主於洛陽,五 等開建,食邑二千戶。車駕南伐,雍行鎮軍大將軍,總 攝留事。遷衛尉,加散騎常侍,除使持節、鎮北將軍、相 州刺史,常侍如故。高祖誡雍曰:「相州乃是舊都,自非 朝賢德望無由居此,是以使汝作牧。為牧之道,非難 非易。其身正,不令而行,故便是易;其身不正,雖令不 從,故便是難。又當愛賢士,存信約,無用人言而輕與 奪也。」進號征北將軍。世宗初,遷使持節、都督冀相瀛 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開府、冀州刺史,常侍如故。 雍在二州,微有聲稱。入拜驃騎大將軍、司州牧。世宗 時,幸雍第,皆盡家人之禮。遷司空公,議定律令,雍常 入參大議。轉太尉公,加侍中。時雍以旱故,再表遜位, 優詔不許。除太保,領太尉,侍中如故。世宗行考陟之 法,雍表曰:「竊惟三載考績,百王通典。今任事上中者, 三年升一階;散官上第者,四載登一級。閑冗之官,本 非虛置,或以賢能而進,或因累勤而舉,如其無能,不 應忝茲高選。既其以能進之朝伍,或任官外戍,遠使 絕域,催督逋懸,察檢州鎮,皆是散官,以充劇使。及於 考陟,排同閑伍。檢散官之人,非才皆劣,稱事之輩,未 必悉賢,而考閑以多年,課煩以少歲,上乖天澤之均, 下生不等之苦。」又尋景明之格,無折考之文;正始之 奏,有與奪之級,明參差之考,非聖慈之心;改典易常, 乃有司之意。又尋考級之奏,委於任事之手;涉議科 勤,絕於散官之筆。遂使在事者得展自勤之能,散輩 者獨絕披衿之所。抑以上下之閑,限以資格之判,致 使近侍禁職,抱槃屈之辭;禁衛武夫,懷不申之恨。欲 剋平四海,何以獲諸?又散官在直,一玷成尤,銜使愆 失,差毫即坐。徽纆所逮,未以事閑優之;節慶之賚,不 以祿微加賞。罪殿之犯,未殊任事;考陟之機,推年不 等。臣聞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代何觀?《詩》云:「王事靡 盬,不遑啟處。」又曰:「豈不懷歸,畏此簡書。」依依楊柳,以 敘治兵之役;霏霏雨雪,又申振旅之勤。若折往來日 月,便是《採薇》之詩廢,《杕》《杜》之歌罷。又任事之官,吉凶 請假,定省掃拜,動歷十旬。或因患重請,動輒經歲,征 役在途,勤泰百倍。苦樂之勢,非任事之倫;在家私閑, 非理務之「日,論優語劇,先宜折之。武人本挽,上格者 為羽林,次格者為虎賁,下格者為直從,或累紀征戍, 靡所不涉;或帶甲連年,負重千里;或經戰損傷;或年 老衰竭。今試以本格,責其如初,有爽於先,退階奪級。」 此便責以不衰,理未通也。又蕃使之人,必抽朝彥,或 歷嶮千餘,或履危萬里,登有死亡之憂,咸懷不「返之 慼,魂骨奉忠,以屍將命。先朝賞格,酬以爵品,今朝改 式,止及階勞。折以代考,有乖使望,非所以獎勵皇華 而敦崇《四牡》者也。」復尋正始之格,汎後任事上中者, 三年升一階;汎前任事上中者,六年進一級。三年一 考,自古通經。今以汎前六年升一階,檢無愆犯,倍年 成級。以此推之,明以汎代考新除,一日同霑階榮,下 第之人,因汎上陟,上第之士,由汎而退。臣又見部尉 資品,本居流外,刊諸《明令》,行之已久。然近為里巷多 盜,以某威輕不肅,欲進品清流,以壓姦宄。《甄深啟》云: 「為法者施而觀之,不便則改。」竊謂斯言,有可採用,聖慈昭覽,更高宰尉之秩。今考格始宣,懷怨者眾。臣竊 觀之,亦謂不可,「有光國典,改之何難?」世宗乃引雍共 論時務。肅宗初,詔雍入居太極西柏堂,諮決大政,給 親信二十人。又詔雍為宗師,進太傅、侍中、領太尉,公 王如故。別敕將作營國子學寺,給雍居之。領軍於忠 擅權專恣,僕射郭祚勸雍出之,忠怒,矯詔殺祚及尚 書裴植,廢雍,以王歸第,朝有大事,使黃門郎就諮訪 之。忠尋復矯詔,將欲殺雍,以問侍中崔光,光拒之乃 止。未幾,靈太后臨朝,出忠為冀州刺史。雍表曰:「臣初 入柏堂,見詔旨之行,一由門下,而臣出君行,不以悛 意。每覽傷矜,視之慘目,深知不可。不能禁制,臣之罪 一也。臣近忝內樞,兼屍師傅,宜保護聖躬,溫凊晨夕。 而於忠身居武司,禁勒自在,限以內外朝謁,簡絕皇 居,寢食所在,不知社稷安危,又亦不預出入,柏堂,屍 位而已,臣之罪二也。忠規欲殺臣,賴在事執拒,又令 僕卿相任情進黜,遷官授職,多不經旬,斥退賢良,專 納心腹,威振百寮,勢傾朝野。臣見其如此,欲出忠為 雍州刺史,鎮撫關右,在心未行,反為忠廢,忝官尸祿, 孤負恩私,臣之罪三也。先帝升遐,儲宮纂統,斯乃君 父之恆謨,臣子之永則,加賞之義,自古無之。忠既人 臣受恩先帝,喪禍之際,竭節是常,迎陛下於東宮,臣 下之恆事。如其不爾,更欲何為?」而忠意氣凌雲,坐要 封爵,爾日抑之,交恐為禍。臣以權臣所欲,不敢輒違, 即集王公卿士,議其多少。清河王臣懌,先帝懿弟,識 度寬「明,臨眾唱議,非以勤而賞之,憚違權臣之旨,望 顏而授,臣知不可,因而從之,臣之罪四也。忠秉權門 下,且居宰執,又總禁旅,為崇訓衛尉,身兼內外,橫於 宮掖,臣之罪五也。古者重罪必令三公會,期至旬日, 所以重死刑也。先帝登極,十有七年,細人犯刑,猶寬 憲墨,朝廷貴仕,不戮一人。今陛下踐阼,年未半周,殺 僕射、尚書,如夭一草。是忠秉權矯旨,擅行誅戮,臣知 不能救臣之罪六也。臣位荷師相,年未及終,難恕之 罪,顯露非一。何情以處?何顏以生?雖經恩宥,猶有餘 責,謹反私門,伏聽司敗。」靈太后感忠保護之勳,不問 其罪。增雍封一千戶,除侍中、太師,又加使持節,以本 官領司州牧。雍表請王公「以下賤妾,悉不聽用織成 錦繡金玉珠璣,違者以違旨論。奴婢悉不得衣綾綺, 纈止於縵繒而已,奴則布服,並不得以金銀為釵帶。 犯者鞭一百。」太后從之,而不能久行也。詔雍乘步挽 出入掖門,又以本官錄尚書事。雍頻表辭遜,優答不 許。詔侍中敦諭,詔雍朝夕侍講。肅宗覽政,除使持節、 司州牧、侍中、太師、錄尚書如故。肅宗加元服,雍兼太 保,與兼太尉崔光攝行冠禮。詔「雍乘車出入大司馬 門,進位丞相,給羽葆鼓吹,倍加班劍,餘悉如故。」又賜 帛八百疋,與一千人供具,催令速拜。詔雍依齊郡順 王簡《太和》故事,朝訖引坐,特優拜伏之禮,總攝內外, 與元叉同決庶政。歲祿萬餘,粟至四萬,伎侍盈房,諸 子璫冕,榮貴之盛,昆弟莫及焉。元妃盧氏薨後,更納 博陵崔顯妹,甚有色寵,欲以為妃。世宗初以崔氏世 號「東崔」,地寒望劣,難之,久乃聽許。延昌已後,多幸妓 侍近百許人,而疏棄崔氏別房幽禁,不得關豫內政, 僅給衣食而已。至乃左右無復婢使子女,欲省其母, 必啟聞,許乃得見。未幾崔暴薨,多雲雍毆殺之也。靈 太后許賜其女妓,未及送之,雍遣其閹豎丁鵝自至 宮內,料簡四口,冒以還第。太后責其專擅,追停之。孝 昌初,詔曰:「比相府弗開,陰陽未燮。王秉哲居宗,勳望 隆重,道庇蒼生,威被華裔,體國猶家,匪躬在節。可開 府置佐史。」尋罷司徒,以為丞相府。孝莊初,尒朱榮欲 害朝士,遂雲雍「將謀逆,於河陰遇害。」贈假黃鉞、相國, 諡文穆王。雍識懷短淺,又無學業,雖位居朝首,不為 時情所推。既以親尊,地當宰輔,自熙平以後,朝政褫 落,不能守正匡弼,唯唯而已。及清河王懌之死,元叉 專政,天下大責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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