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4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四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四十九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一
金一
高楨 耨盌溫敦謙
張景仁 孟鑄
完顏伯嘉 李英
溫迪罕達 完顏素蘭
馮璧 程震
康錫 烏古論鎬
張特立
官常典第三百四十九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一
[編輯]金一
[編輯]高楨
[編輯]按《金史》本傳:「楨,遼陽渤海人。五世祖牟翰,仕遼,官至 太師。楨少好學,嘗業進士。斡魯討高永昌,已下瀋州, 永昌懼,偽送款以緩師。是時楨母在瀋州,遂來降,告 以永昌降款非誠。斡魯乃進攻,既破永昌,遂以楨同 知東京留守事,授猛安。天會六年,遷尚書左僕射,判 廣寧尹,加太子太傅。在鎮八年,政令清肅,吏畏而人 安之。」十五年,加太子太師,提點河北西路錢帛事。天 眷初,同簽會寧牧。及熙宗幸燕,兼同知留守,封戴國 公,改同知燕京留守。魏王道濟出守中京,以楨為同 判。俄改行臺平章政事,為西京留守,封任國公。是時, 奚、霫軍民皆南徙,謀克別木者因之嘯聚為盜。海陵 患之,即以楨為中京留守,命乘驛之官,責以平賊之 期。賊平,封河內郡王。海陵至中京,楨警夜嚴肅。有近 侍馮僧家、奴李《街喜》等皆得幸海陵,嘗夜飲於禁,楨 杖之瀕死,由是權貴皆震懾。遷太子太保,行御史大 夫如故。楨久在臺,彈劾無所避,每進對,必以區別流 品、進善退惡為言,當路者忌之,薦張忠輔、馬諷為中 丞。二人皆險詖深刻,欲令以事中楨。正隆例封冀國 公,楨因固辭曰:「臣為眾小所嫉,恐不能免,尚可受封 爵耶?」海陵知其忠直,慰而遣之。及疾革,書《空獨語》曰: 「某事未決,某事未奏,死有餘恨。」薨年六十九。海陵悼 惜之,遣使致奠,賻贈加等。楨性方嚴,家居無聲伎之 奉,雖甚暑,未嘗解衣緩帶,對妻孥危坐終日,不一談 笑。其簡默如此。
耨盌溫敦謙
[編輯]按《金史》本傳:「謙本名乙迭,累官御史中丞,世宗謂之 曰:『省部官受請託,有以室家傳達者,官刑不肅,士風 頹敝如此』。」其糾正之。初,世宗至中都,多放宮人還家, 有稱心等數人在放遣之例,所司失於檢照,不得出 宮,心常怏怏。大定二年閏二月癸巳夜,遂於十六位 放火,延燒太和神龍殿,上命近臣跡火之所,發十六 位宮人袁六娘等六人告實,稱心等為之,稱心等伏 誅,賞賜袁六娘六人,放出宮為良。謙意宮殿被火,將 復興工役,勞民傷財,乃上表乞權紓修建。上使張汝 弼詔謙曰:「朕思正隆比年徭役百姓,瘡痍未復,邊事 未息,豈遽有營繕也,卿可悉之。」久之,襲父思忠濟州 猛安、利涉軍節度副使。烏林答鈔兀追捕逃軍,至猛 安中,謙畏其擾,乃醵民財買銀賂鈔兀。事覺,鈔兀抵 罪,謙坐奪猛安。遇赦求敘,上曰:「乙迭無自與贓,使復 其所。」
張景仁
[編輯]按《金史》本傳:「景仁,字壽甫,遼西人。累官翰林待制。貞 元二年,與翟永固俱試禮部進士,以尊祖配天為賦 題,忤海陵旨,語在《永固傳》。大定二年,僕散忠義伐宋, 景仁掌其文辭。宋人議和,朝廷已改奉表為國書,稱 臣為姪,但不肯世稱姪國,往復凡七書,然後定。其書 皆景仁為之。世宗稱其能,嘗曰:『今之文章,如張景仁』」 與宋人往復書,指事達意,辯而裁,真能文之士也。五 年,罷兵,入為翰林直學士。七年,遷侍講。八年,為詳讀 官。《宋國書》中有「寶鄰」字,景仁奏「鄰」字太涉平易。上問 累年國書有「鄰」字否?命一一校勘。六年,書中亦有之, 上責問六年詳讀官劉仲淵,右丞石琚亦請罪曰:「臣 嘗預六年詳讀。」上曰:「此有司之過,安得一一責宰臣 邪?」詔有司就諭宋臣王瀹,使歸告其主,後日國書不 得復爾。仲淵時為禮部侍郎,降石州刺史。景仁遷翰 林學士,兼同修國史。久之,上召景仁讀陳言文字,上 問事款幾何?景仁率《易》,少周密,對曰:「二十餘事。」復曰: 「其中如某事、某事,十事可行,餘皆無謂也。」明日,上召 景仁責之曰:「卿昨言可行者,朕觀之,中復有不可行者。卿謂無謂者,中亦有可行者。朕未嘗使卿分別可 否,卿輒專可否,何也?自今戒之。」十年,兼太常卿,學士、 同修國史如故。轉承旨,兼修國史,改河南尹。二十一 年,召為御史大夫,仍兼承旨修國史。世宗謂景仁曰: 「卿博學老儒,求如古之御史大夫,然後行之,斯為稱 矣。不能如古之人,眾人不獨誚卿,亦謂朕不能知人。 卿醉中頗輕脫失言,當以酒為戒。」初,朝臣言景仁有 文藝,而頗率易,不可任臺察。景仁被詔就臺中治監 察罪,輒以便服視決罰。上聞之,責景仁曰:「朕初用卿 為大夫,或言卿不可居此官,今果不用故事,率易如 此。卿自慎,不然,黜罰及矣。」景仁頓首謝。未幾,詔葬元 妃李氏於海王莊。平章政事烏古論元忠提控葬事, 都水監丞高杲壽治道路不如式,元忠不奏,決之四 十。景仁劾奏元忠輒斷六品官,無人臣禮。上曰:「卿劾 奏甚當。」使左宣徽使蒲察鼎壽傳詔戒敕元忠曰:「監 丞六品,有罪聞奏,今乃一切趨辦,擅決六品官,法當 如是耶?御史在尊朝廷,汝當自咎,勿復再。」元忠尚豫 國公主,怙寵自任,倨慢朝士。景仁劾之,朝廷肅然。是 歲薨。
孟鑄
[編輯]按《金史》本傳:「孟鑄,大定末補尚書省令史。明昌元年, 御史臺奏薦戶部員外郎李獻可、完顏掃合、太府丞 徒單繹、宮籍監丞張庸、右警巡使,裕、禮部主事蒲察 振壽、戶部主事郭蛻、應奉翰林文字,移刺益、中都鹽 鐵判官趙暠、尚書省令史劉昂及鑄十一人,皆剛正 可用。」詔除獻可右司諫,掃合磁州刺史,繹祕書丞,庸 中都右警巡使,裕,彰國軍節度副使,振,壽治書侍御 史,蛻,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益,翰林修撰,暠,都水丞, 昂,戶部主事,鑄,刑部主事,累遷中都路按察副使,南 京副留守、河平軍節度使。泰和四年,入為御史中丞, 召見於香閤,上謂鑄曰:「朕自知卿,非因人薦舉也。御 史責任甚重,往者臺官乃推求細故,彈劾小官,至於 巨室重事,則畏徇不言。其勤乃職,無廢朕命。」是歲,自 春至夏,諸郡少雨。鑄奏:「今歲愆陽,已近五月,比至得 雨,恐失播種之期。可依種蔴菜法,擇地形稍下處,撥 畦種穀,穿土作井,隨宜灌溉。」上從其言。區種法自此 始。無何,奏彈知大興府事紇石烈執中過惡,其文略 曰:「京師百郡之首,四方取則。知府執中貪殘專恣,不 奉法令,自奉聖州罪解以後,怙罪不悛,蒙朝廷恩貸, 轉生跋扈。雄州詐奪人馬,平州冒支己俸,無故破魏 廷碩家,發其冢墓,拜表以調鷹,不赴祈雨,聚妓戲嬉, 毆罵同僚,擅令住職,失師帥之體。乞行黜退,以厭人 望。」上以執中東宮舊人,頗右之,謂鑄曰:「執中麤人,似 有跋扈者。」鑄曰:「明天子在上,豈容有跋扈之臣?」上悟, 詔尚書省問之。泰和五年,唐、鄧、河南屢有警,議者謂 宋且敗盟。六年正月,宋賀正旦使陳克俊等朝辭,上 使鑄就館諭克俊以國家涵容之意,果不詳此旨,恐 兵未可息也。使以上言達宋主,章宗本無意用兵,故 再三諭之。鑄論提刑司改按察司,差官覆察,權削望 輕。下尚書省議。參知政事賈鉉奏:「乞差監察時即別 遣官偕往,更不覆察,疑獄並令按察司從正與決,庶 幾可慰人望。」從之。永豐庫官不守宿,因而被盜。上召 登聞鼓院官,欲有所問,皆不在。上諭鑄曰:「此輩慢法 如此,御史臺所職何事也?」復諭御史大夫宗肅及鑄 曰:「朕聞唐宰相宿省中,卿」等所知也。臺官、六部官,其 餘司局,亦嘗宿直。令尚書省左右司官宿直。餘亦當 准此。八年,除絳陽軍節度使。至寧元年,復為御史中 丞。紇石烈執中作亂,召鑄及右諫議大夫張行信俱 至大興府,問曰:「汝輩向來彈我者耶?」鑄等各以正言 答之。執中乃遣還家,曰:「且須後命。」既而執中死,鑄亦 尋卒。
完顏伯嘉
[編輯]按《金史》本傳:「伯嘉,字輔之,北京路。訛魯古必剌,猛安 人。明昌二年進士,調中都左警巡判官。孝懿皇后妹 晉國夫人家奴,買漆不酬直,伯嘉鉤致晉國用事奴 數人繫獄,晉國白章宗,章宗曰:『姨酬其價,則奴釋矣』。 由是豪右屏跡。改寶坻丞,補尚書省令史,除太學助 教,監察御史,劾奏平章政事僕散揆。或曰:『與宰相有 隙,奈何』?」伯嘉曰:「職分如此。」遷平涼治中,累官莒州刺 史。讞屬縣盜,伯嘉曰:「饑寒為盜,得錢二千,經月不使 一錢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盜不獲,誣以準罪耳。」詰之, 果然。詔與按察官俱推排物力,召見於香閤。大安中, 三遷同知西京留守,權本路安撫使。貞祐初,遷順義 軍節度使。居父母喪,卒哭,起復震武軍節度使兼宣 撫副使、提控太和嶺諸隘。副統李鵬飛誣殺彰國軍 節度使牙改,詔伯嘉治之。貞祐四年三月,伯嘉奏:「西 京副統程琢智勇過人,持心忠孝,以私財募集壯士 二萬,復取渾源、白登,有恢復山西之志,已命駐於弘 州矣。近者,靖、大中、完顏毛吉打以三千人歸國,各遷 節度副使。今山西已不守,琢收合餘眾,盡忠於國,百 戰不挫,臣恐失機會。」輒擬琢昭勇大將軍、同知西京留守事,兼領一路義軍,給以空名敕二十道,許擇有 謀略者充州縣。制可,仍賜琢姓夾谷氏。琢請曰:「前代 皆賜國姓,不繫他族,如蒙更賜,榮莫大焉。」詔更賜完 顏氏。是月,伯嘉遷元帥左監軍、知太原府事、河東北 路宣撫使,以同知太原府斡勒合打為彰國軍節度 使、宣撫副使。六月,斡勒合打奏:「同知西京留守完顏 琢恃與宣撫使伯嘉雅善,徙居代州,肆為侵掠,遙授 太原治中、權堅州刺史。完顏斜烈私離邊面,臣白伯 嘉,伯嘉不悅,遣臣護送糧運於代州。臣請益兵,乃以 贏卒數百見付,半無鎧仗。臣復為言,伯嘉怒臣,榜掠 幾死。臣立功累年,頗有寸效。伯嘉挾私陵轢,無復宣 撫同僚之禮。臣欲不言,恐他日反為所誣,無以自明。」 上問宰臣,奏曰:「太原重鎮,防秋在邇,請敕諭和解。」詔 曰:「太原兵衝,若以私忿廢國事,國家何賴焉?卿等同 心戮力,以分北顧之憂,無執前非,誤大計也。」七月,伯 嘉改知歸德府事,合打改武寧軍節度使。御史臺奏: 「宣撫副使合打訴元帥伯嘉以私忿加箠楚,令本臺 廉問。既得其事,遂不復窮治。若合打奏實,伯嘉安得 無罪?伯嘉無罪,合打合坐欺罔。乞審正是非,明示黜 陟。」宣宗曰:「今正防秋且已。」初,河東行省胥鼎奏:「完顏 伯嘉屢言同知西京留守兼臺州刺史完顏琢可倚 之以復山西。朝廷遷官賜姓,令屯代北,扼太和嶺。今 聞諸隘悉無琢兵,蓋琢挈太原之眾,保五臺剽掠耳。 如尚以伯嘉之言為可信,乞遣琢出太原,或徙之內 地,分處其眾,以備不測之變。」宰臣奏:「已遣官體究琢 軍,且令太原元帥府烏古論德升召琢使之矣,當以 此意報鼎。」無何,德升奏:「琢兵數萬,分屯代州諸險,拒 戰甚力。其眾烏合,非琢不可制。」胥鼎復奏:「宣差提控 古里甲石倫言:琢方招降人謀復山西,盤桓於忻、代、 定襄間,恣為侵擾,無復行意,發掘民墓,戕殺無辜。雖 曰不煩官廩博易為名,實則攘劫欺國害民,無如琢 者。石倫之言如此,臣已令帥府禁止之矣。」宰臣奏:「所 遣官自忻、代來,雲不見劫掠之跡,惟如德升言便。」從 之。伯嘉至歸德,上言乞雜犯死罪以下納粟贖免。宰 臣奏伯嘉前在代州嘗行之,蓋一時之權,不可為常 法。遂寢。俄改簽樞密院事,未閱月,改知河南府事。是 時,甫經兵後,乏兵食,伯嘉令輸棗栗菜根足之,皆以 為便。興定元年,知河中府,充宣差都提控。未幾,召為 吏部尚書。二年,改御史中丞。初,貞祐四年十月,詔以 兵部尚書、簽樞密院事蒲察阿里不孫為右副元帥, 備禦潼關、陝州,次沔池土濠村,兵不戰而潰。阿里不 孫逸去,亡所佩虎符,變易姓名,匿柘城縣,與其妻妹 前韓州刺史合喜男婦紇石烈氏及僕婢三人僦民 舍居止。合喜母徒單氏聞之,捕執《紇石烈》,斷其髮,拘 之佛寺中,阿里不孫復亡去。監察御史完顏藥師劾 奏:乞就詰紇石烈及僕婢當得所在,其妻子見在京 師,亦無容不知,請窮治。有司,方繫其家人,特命釋之。 詔曰:「阿里不孫若能自出,當免極罪。」阿里不孫乃使 其子上書,請圖後效。尚書省奏:阿里不孫幸特赦死, 當詣闕自陳。乃令其子上書,猶懷顧望。伯嘉劾之曰: 「古之為將者,受命之日忘其家,臨陣之日忘其身。服 喪衣,鑿凶門而出,以示必死。進不求名,退不避罪,惟 民是保。阿里不孫,膺國重寄,握兵數萬,未陣而潰,委 棄虎符,既不得援枹鼓以死敵,又不能負斧鑕而請 罪。逃命竄伏,猥居里巷,挾匿婦人,為此醜行。聖恩寬 大,曲赦其死。自當奔走闕庭,皇恐待命,安坐要君,略 無忌憚,跡其情罪,實不容誅。此而不懲,朝綱廢矣。乞 屍諸市,以戒為臣之不忠者。」宣宗曰:「中丞言是,業已 赦之矣。」阿里不孫乃除名。五月,充宣差河南提控捕 蝗,許決四品以下。宣宗憂旱,伯嘉奏曰:「日者,君之象, 陽之精。旱熯乃人君自用亢極之象,宰執以為冤獄 所致。夫燮和陰陽,宰相之職,而猥歸咎於有司。高琪 武弁出身,固不足論,汝礪輩不知所職,其罪大矣。漢 制,災異策免三公,顧歸之有司邪?臣謂今日之旱,聖 主自用宰相諂諛,百司失職,實此之由。」高琪、汝礪深 怨之。禮部郎中抹撚胡魯刺以言事忤旨,集五品以 上官顯責之。明日,伯嘉諫曰:「自古帝王,莫不欲法堯 舜,而恥為桀紂,蓋堯舜納諫,桀、紂拒諫也。故曰:『納諫 者昌,拒諫者亡』。胡魯剌所言是,無益於身;所言不是, 無損於國。陛下廷辱如此,獨不欲為堯舜乎?近日言 事者語涉謗訕,有司當以重典。陛下釋之,與其釋之 以為恩,曷若置之而不問!」宰相請修山寨以避兵,伯 嘉諫曰:「建議者必曰據險可以安君父,獨不見陳後 主之入井乎?假令入山寨可以得生,能復為國乎?人 臣有忠國者,有媚君者,忠國者或拂君意,媚君者不 為國謀。臣竊論之,有國可以有君,有君未必有國也。」 高琪、汝礪聞之,怒愈甚。十二月,以御史中丞權參知 政事、元帥左監軍、行尚書省元帥府於河中,控制河 東南、北路,便宜從事。興定三年,伯嘉至河中,奏曰:「本 路衝要,不可闕官,凡召辟者,每以艱險為辭。乞凡檄 召無故不至者,宜令降罰,悉心幹當者,視所歷升遷詔召不至者決杖一百,餘如所請。廷議欲棄河東,徙 其民以實陝西,伯嘉上書諫曰:「中原之有河東,如人 之有肩臂。古人云:『不得河東不雄,萬一失之,恐未易 取也』。」大忤宰執意。頃之,召還,罷為中丞。伯嘉入見,奏 曰:「如臣駑鈍,固宜召還,更須速遣大臣鎮撫。」宣宗深 然之。伯嘉上疏曰:「國家兵不強,力不足以有為,財不 冨,賞不足以周眾,獨恃官爵以激勸人心。近日以功 遷官,赴都求調者,有司往往駮之,冒濫者固十之三, 既與而復奪之,非所以勸功也。乞應軍功遷官、宣敕 無偽者,即準用之。」又曰:「自兵興以來,河北桀黠,往往 聚眾自保,未有定屬,乞賜招撫,署以職名,無為他人 所主。」又曰:「河東、河北有能招集餘民完守城寨者,乞 無問其門地,皆超踰等級,授以本處見任之職。」又曰: 「河中、晉安,被山帶河,保障關陜,此必爭之地,今雖殘 破,形勢猶存。若使他人據之,因鹽池之饒,聚兵積糧, 則河津以南,太行以西,皆不足恃矣。」四年秋,河南大 水。充宣慰副使,按行京東,奏曰:「亳州災最甚,合免三 十餘萬石,三司止奏除十萬石,民將重困,惟陛下憐 之。」詔治三司奏災不以實罪。伯嘉行至蘄縣,聞前有 紅襖賊,不敢至泗州。監察御史烏古孫奴申劾伯嘉 違詔,不遍按視。又曰:「伯嘉知永城縣主簿蒙古訛里 剌不法,沈丘令夾谷陶也受賄,匿而不發。前穀城縣 令獨吉鼎朮可嘗受業伯嘉」,伯嘉諷御史辟之。詔有 司鞫問,會赦免。五年,起為彰化軍節度使,改翰林侍 講學士。伯嘉純直,不能與時低昂,嘗曰:「生為男子,當 益國澤民,其他不可學也。」高汝礪方希寵固位,伯嘉 論事,輒與之忤,由是毀之者眾。元光元年,坐言事過 切,降遙授同知歸德府事。二年三月,遙授集慶軍節 度使,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於河中,率陝西精銳與 平陽公史詠共復河東。頃之,伯嘉有疾,六月薨。伯嘉 去太原後,完顏琢寓軍平定石仁寨,權平定州刺史 范鐸以閻德用充本州提控。德用桀驁蓄姦謀,鐸不 能制,委曲容庇之。興定二年,德用率所部掩襲,殺琢 及官屬程珪等百餘人,遂據石仁寨。鐸懼,挈家奔太 原,德用遂據平定州。十月,詔誅范鐸。
李英
[編輯]按《金史》本傳:「英字子賢,其先遼陽人,徙益都。明昌五 年進士第,調淳化主簿、登州軍事判官,封丘令。丁父 憂,服除,調通遠令。蕃部取民物,不與直,攝之,不時至, 即掩捕之,論如法。補尚書省令史。大安三年,集三品 以上官議兵事,英上疏曰:『軍旅必練習者,朮虎、高琪、 烏古孫兀屯、納蘭、𠇗頭、抹撚盡忠,先朝嘗任使,可與 商略。餘者紛紛,恐誤大計』。」又曰:「比來增築城郭,修完 樓櫓,事勢可知。山東、河北不大其聲援,則京師為孤 城矣。」不報。除吏部主事。貞祐初,攝左司都事,遷監察 御史。右副元帥朮虎高琪辟為經歷官,乃上書高琪 曰:「中都之有居庸,猶秦之崤、函,蜀之劍門也。邇者撤 居庸兵,我勢遂去。今土豪守之,朝廷當遣官節制,失 此不圖,忠義之士將轉為他矣。」又曰:「可鎮撫宣德,德 興餘民,使之從戎,所在自有宿藏,足以取給,是國家 不費斗糧尺帛,坐收所失之關隘也。居庸咫尺,都之 北門,而不能衛護,英實恥之。」高琪奏其書,即除尚書 工部員外郎,充宣差都提控,居庸等關隘悉隸焉。二 年正月,乘夜與壯士李雄、郭仲元、郭興祖等四百九 十人出城,緣西山進至佛巖寺,令李雄等下山招募 軍民,旬日得萬餘人,擇眾所推服者領之,詭稱土豪, 時時出戰,被創。召還,遷翰林待制。因獻《十策》,其大概 謂:「居中土以鎮四方,委親賢以收中都,立藩屏以固 關隘,集人力以防不虞,養馬力以助軍威,愛禾稼以 結民心,明賞罰以勸百官,選守令以復郡縣,并州縣 以省民力。」頗施行之。宣宗南遷,與左諫議大夫把胡 魯俱為御前經歷官。詔曰:「扈從軍馬,朕自總之,事有 利害,可因近侍局以聞。」宣宗次真定,以英為國子祭 酒,充宣差提控隴右邊事。無何,召為御史中丞。英言: 「兵興以來,百務皆弛,其要在於激濁揚清,獎進人材 耳。近年改定四善、二十七最之法,徒為虛文。大定間, 數遣使者分道考察廉能,當時號為得人。願改前日 徒設之文,遵大定已試之效,庶幾人人自勵,為國家 用矣。」宣宗嘉納之。自兵興以來,亟用官爵為賞,程陳 僧敗官軍於龕谷,遣偽統制董九招西關堡都統王 狗兒,狗兒立殺之。詔除通遠軍節度使,加榮祿大夫, 賜姓完顏氏。英言:「名器不可以假人,上恩以難得為 貴。比來醲於用賞,實駭聞聽。帑藏不足,惟恃爵命,今 又輕之,何以使人?伏見蘭州西關堡守將王狗兒,向 以微勞,既蒙甄錄。頃者堅守關城,誘殺賊使,論其忠 節,誠有可嘉。若官之五品,命以一州,亦無負矣。」急於 勸獎,遂擢節鉞,加階二品,賜以國姓。若取蘭州,又將 何以待之?陝西名將項背相望,曹記僧、包長壽、東永 昌、徒單醜兒、郭祿大皆其著者。狗兒藐然賤卒,一朝 處眾人之右,為統領之官,恐眾望不厭,難得其死力。 宣宗以英奏示宰臣,宰臣奏:「狗兒奮發如此,賞以異恩,殆不為過。」上然其言。中都久圍,丞相丞暉遣人以 礬《寫奏》告急。詔元帥右監軍永錫、左都監烏古論慶 壽將兵,英收河間、清、滄義軍,自清州督糧運救中都。 英至大名,得兵數萬,馭眾素無紀律。貞祐三年三月 十六日,英被酒與大元兵遇於霸州北,大敗,盡失所 運糧。英死,士卒殲焉。慶壽、永錫軍聞之,皆潰歸。五月, 中都不守。宣宗猶加恩贈通奉大夫,諡「剛貞」,官護葬 事,錄用其子云。
溫迪罕達
[編輯]按《金史》本傳:「達字子達,本名謀古魯,蓋州按春猛安 人。性敦厚,寡言笑。初舉進士,廷試搜閱官易,達藐小, 謂之曰:『汝欲求作官邪』?達曰:『取人以才學,不以年貌』。 眾咸異之。明昌五年中第,調固安主簿,以憂去官。服 除,調信州判官。丞相襄辟行省幕府,改順州刺史,補 尚書省令史,除南京警巡使。居父喪。是時伐宋兵興」, 起復給事,行尚書省。大安初,遷德興府判官,再遷監 察御史。宣宗遷汴,以本職護送衛士妻子。復被詔運 大名粟,由御河抵通州。事集,遷一官,轉戶部員外郎、 左司郎中。遇繼母憂,起復太常少卿,充陜西元帥府 經歷官。興定元年,召還,攝侍御史。上疏論伐宋,略曰: 「天時向暑,士馬不利,宜俟秋涼,無不可者。」又曰:「遼東 興王之地,移剌都不能守,走還南京。度今之勢,可令 濮王守純行省蓋州,駐兵合思罕,以繫一方之心。昔 祖宗封建諸王,錯峙相維,以定大業。今乃委諸疏外, 非計也。」宣宗曰:「一子非所愛,但幼不更事,詎能辦此?」 逾月,復上言:「天下輕重,係於宰相,邇來每令權攝,甚 無謂也。今之將帥,謀者不能戰,戰者不能謀。今豈無 其人,但用之未盡耳。」宣宗曰:「人才難知,故先試其稱 否,卿何患焉。所謂用之未盡者為誰?」對曰:「陝西統軍 使把胡魯忠直幹略,知延安府古里甲石倫,深沉有 謀,能得士心,雖有微過,不足以累」大宰相高琪、高汝 礪惡其言。俄充陜州行樞密院參議官。二年,召為戶 部侍郎,改刑部,兼左司諫、同知集賢院,改大理卿,兼 越王傅。尋遷河南統軍使、昌武軍節度使行六部,攝 同籤樞密院,行院許州,改集慶軍節度使。是時,東方 荐饑,達上疏曰:「亳州戶舊六萬,今存者無十一,何以 為州?且今調發數倍於舊,乞量為減免。」是歲,大水,碭 山下邑,野無居民,轉運司方憂兵食,達謾「聞二縣無 主,稻田且萬頃,收可數萬斛」,即具奏。朝廷大駭,詔戶 部尚書高夔佩虎符,專治其事。所獲無幾,夔生累抵 罪。達自念失奏,因感愧發病,尋卒。
完顏素蘭
[編輯]按《金史》本傳:「素蘭,一名翼,字伯揚,至寧元年策論進 士也。貞祐初,累遷應奉翰林文字,權監察御史。二年, 宣宗遷汴,留皇太子於燕都,既而召之,素蘭以為不 可。平章高琪曰:『主上居此,太子宜從。且汝能保都城 必完否』?素蘭曰,完固不敢必,但太子在彼則聲勢俱 重,邊隘有守,則都城無虞。昔唐明皇幸蜀,太子實在 靈武,蓋將以繫天下之心也。」不從,竟召太子從。七月, 車駕至汴,素蘭上書言事,略曰:「昔東海在位,信用讒 諂,疏斥忠直,以致小人日進,君子日退,紀綱紊亂,法 度益隳。風折城門之關,火焚市里之舍,蓋上天垂象 以儆懼之也。」言者勸其親君子,遠小人,恐懼修省,以 答天變。東海不從,遂至亡滅。夫善救「亂者,必跡其亂 之所由生;善革弊者,必究其弊之所自起。誠能大明 黜陟,以革東海之政,則治安之效,可指日而待也。陛 下龍興,不思出此,輒議南遷,詔下之日,士民相率上 章請留,啟行之日,風雨不時,橋梁數壞,人心天意亦 可見矣。此事既往,豈容復追!但自今尤宜戒慎,覆車 之轍,不可引轅而復蹈也。」又曰:「國家不可一日無兵, 兵不可一日無食。」陛下為社稷之計,宮中用度皆從 貶損,而有司復多置軍官,不恤妄費,甚無謂也。或謂 軍官之眾,所以張大威聲,臣竊以為不然。不加精選 而徒務其多,緩急臨敵,其可用乎?且中都惟其糧乏, 故使車駕至此,稍獲安地,遂忘其危而不之備。萬一 再如「前日,未知有司復請,陛下何之也?」三年正月,素 蘭自中都計議軍事迴,上書求見,乞屏左右。上遣人 諭之曰:「屏人奏事,朕固常爾。近以游茂因緣生疑間 之語,故凡有所引見,必令一近臣立侍,汝有封章,亦 無患不密也。」尋召至近侍局,給紙劄,令書所欲言。書 未及半,上出御便殿見之,悉去左右,惟近侍局直長 趙和和在焉。素蘭奏曰:「臣聞興衰治亂,有國之常在, 所用之人如何耳。用得其人,雖衰亂尚可扶持。一或 非才,則治安亦亂矣。向者糺軍之變,中都帥府自足 勦滅,朝廷乃令移剌塔不也等招誘之,使帥府不敢 盡其力。既不能招,愈不可制矣。至於伯德、文哥之叛, 帥府方議削其權,而朝廷傳旨,俾領義軍,文哥由是 益肆改除之令,輒拒不受,不臣之狀亦顯矣。帥府方 且收捕,而朝廷復赦之,且不令隸帥府。國家付方面 於重臣,乃不信任,顧養叛賊之奸,不知誰為陛下畫 此計者。臣自外風聞,皆平章高琪之意,惟陛下裁察上曰:「汝言皆是,文哥之事,朕所未悉,誠如所言,朕肯 赦之乎!且汝何以知此事出於高琪?」素蘭曰:「臣見文 哥牒永清副提控劉溫,雲所差人張希韓至自南京 道副樞平章處分,已奏令文哥隸大名行省,勿復遵 中都帥府約束。溫即具言於帥府,然則罪人與高琪 計結明矣。」上頷之。素蘭續奏曰:「高琪本無勳勞,亦無 公望,向以畏死故,擅誅胡沙虎,蓋出無聊耳。一旦得 志,妬賢能,樹姦黨,竊弄國權,自作威福。去歲都下書 生樊知一者,詣高琪,言糺軍不可信,恐終作亂,遂以 刀杖決殺之,自是,無復敢言軍國利害者。宸聰之不 通,下情之不達,皆此人罪也。」及糺軍為變,以黨人塔 不也為武寧軍節度使,往招之,已而無成,則復以為 武衛軍使。《塔不也》何人,且有何「功,而重用如此?以臣 觀之,此賊變亂紀綱,戕害忠良,實有不欲國家平治 之意。昔東海時,胡沙虎跋扈無上,天下知之而不敢 言,獨臺臣烏古論德升、張行信彈劾其惡,東海不察, 卒被其禍。今高琪之姦,過於胡沙虎遠矣。臺諫職當 言責,迫於兇威,噤不敢忤。然內外臣庶見其恣橫,莫 不扼腕切齒,欲一剚刃,陛下何惜而不去之耶?臣非 不知,言出而患至。顧臣父子迭仕聖朝,久食厚祿,不 敢偷安。惟陛下斷然行之,社稷之福也。」上曰:「此乃大 事,汝敢及之,甚善!」素蘭復奏:「丞相福興,國之勳舊,乞 召還京,以鎮雅俗。付左丞彖多,以留同事足矣。」上曰: 「如卿所言,二人得無相惡耶?」素蘭曰:「福興素多同心」 同德,無不協者。上曰:「都下事殷,恐丞相不可輟。」素蘭 曰:「臣聞朝廷正則天下正,不若令福興還,以正根本。」 上曰:「朕徐思之。」素蘭出,上復戒曰:「今日與朕對者,止 汝二人,慎無泄也。」厥後,上以素蘭屢進直言,命再任 監察御史。四年三月,言:「臣近被命體問外路官廉幹 者擬不差遣,若懦弱不公者罷之。具」申朝廷,別議擬 注。臣伏念彼懦弱不公之人,雖令罷去,不過止以待 闕者代之,其能否又未可知,或反不及前官,蓋徒有 選人之虛名,而無得人之實跡。《古語》曰:「縣令非其人, 百姓受其殃。」今若後官更劣,則為患滋甚,豈朝廷恤 民之意哉?夫守令,治之本也。乞令隨朝七品、外路六 品以上官,各舉堪充「司、縣長官者,仍明著舉官姓名, 他日察其能否,同定賞罰,庶幾其可。議者或以閡選 法、紊資品為言,是不知方今之事,與平昔不同,豈可 拘一定之法,坐視斯民之病而不權宜更定乎!」詔有 司議行之。時哀宗為皇太子,春宮新設,師保、贊諭之 官,多非其人,於是素蘭上章言:「臣聞太子者,天下之 本也。」欲治天下,先正其本。正本之要無他,在選人輔 翼之耳。夫生於齊者,能齊言而不能《楚語》,未習之故 也。人之性,亦在夫習之而已。昔成王在襁褓中,即命 周、召以為師保,戒其逸豫之心,告以持守之道。終之 功光文、武,垂休無窮。欽惟陛下順天人之心,預建春 宮,皇太子仁孝聰明,出於天資,總制樞務,「固已綽然 有餘。儻更選賢如周、召之儔者,使之夾輔,則成周之 治不足侔矣。」上稱善。未幾,擢為內侍局直長,尋遷諫 議大夫,進侍御史。興定二年四月,以蒲鮮萬奴叛,遣 素蘭與近侍局副使內族訛可同赴遼東,詔諭之曰: 「萬奴事竟不知果何如,卿等到彼,當得其詳,然宜止 居鐵山,若復遠去,則朕難得其耗也。」又曰:「朕以訛可 性頗率易,故特命卿偕行,每事當詳議之。」素蘭將行, 上言曰:「臣近請宣諭高麗,復開互市,事聞以詔書付 行省必蘭出,若令行省就遣諭之,不過鄰境領受,恐 中間有所不通,使聖恩不達於高麗,高麗亦無由知 朝廷本意也。況彼世為藩輔,未嘗闕臣子禮,如遣信 使,明持恩詔諭之。貸糧開市,二者必有一濟。苟俱不 從,則其曲在彼,然後別議圖之可也。」上是其言,於是 遣典客署書表劉丙從行。及還,授翰林待制。正大元 年正月,詔集群臣議修復河中府,素蘭與陳規等奏 其未可,語在《規傳》。是月,轉刑部郎中。時南陽人布陳 謀叛,坐繫者數百人。司直白華言於素蘭曰:「此獄詿 誤者多,新天子方務寬大,他日必再詔推問,比得昭 雪,死於榜笞之下者多矣。」素蘭命華及檢法邊澤分 別當死當免者,素蘭以聞,止坐首惡及擬偽將相者 數人,餘悉釋之。八月,權戶部侍郎。二年三月,授京西 司農卿,俄改司農大卿,轉御史中丞。七年七月,權元 帥右都監、參知政事,行省於京兆。未幾,遷金安軍節 度使,兼同華安撫使。既而召還朝,行至陝,被圍。久之, 亡奔行在,道中遇害。素蘭蒞官以修謹得名,然苛細 不能任大事,較之輩流頗可稱。自擢為近侍局直長, 每進言多有補益。其居父喪,不飲酒,廬墓三年,時論 以為難。
馮璧
[編輯]按《金史》本傳:「璧字叔獻,真定縣人。幼穎悟不凡,弱冠 補太學生。承安二年,經義進士,制策復優等,調莒州 軍事判官。宰相奏留校祕書。未幾,調遼濱主簿。縣有 和糴粟未給價者,餘十萬斛散貯民居,以富人掌之, 有腐敗則責償於民,民殊苦之。璧白漕司,即日罷之民大悅。四年,調鄜州錄事。明年,伐蜀,行部檄充軍前」 檢察,帥府以書檄委之。章宗欲招降吳曦,詔先以文 告曉之,然後用兵。蜀人守散關不下,金兵殺獲甚眾。 璧言:「彼軍拒守而並禍其民,無乃與詔旨相戾乎?」主 帥憾之,以璧招兩當潰卒。璧即日率鳳州已降官屬 淡剛、李果偕行,道逢軍士,所得子女金帛牛馬皆奪 付剛,使歸其家,軍士則以違制決遣之。比到,兩當軍 民三萬餘眾鼓舞迎勞,璧以朝旨慰遣之。及還,主帥 嘉其能,奏遷一官。五年,自東阿丞召補尚書省令史。 用宗室承暉薦,授應奉翰林文字,兼韓王府記室參 軍,俄轉太學博士。至寧初,忽沙虎弒逆,遂去官。宣宗 南遷,璧時避兵東方,由單父渡河詣汴梁。時相奏復 前職。貞祐三年,遷翰林修撰。時山東、河朔軍六十餘 萬口,仰給縣官,率不逞輩竄名其間。詔璧攝監察御 史,汰逐之。總領撒合問冒券四百餘口,劾案以聞,詔 杖殺之,故所至爭自首,減幾及於半。復進一官。初,監 察御史本溫被命汰宗室從坦軍於孟州,軍士欲謀 變,本溫懼,不知所為。尋有旨,「北軍沈思忠以下四將 屯衛」州,餘眾果叛入太行。於是密院奏以璧代本溫 竟其事。璧馳至衛,召四將喻以上意,思忠等挾叛者 請還奏之,璧貴以大義,將士慚服,不日就汰者三千 人。六月,改大理丞,與臺官行關中,劾奏姦贓之尤者 商州防禦使宗室重福等十數人,自是權貴側目。四 年,以宋人拒使者於淮上,遣兵南伐,詔京東總帥紇 石烈牙吾塔攻盱眙,牙吾塔不從命,乃率精騎由滁 州略宣化,縱兵大掠。故兵所至,原野蕭條,絕無所資, 宋人堅壁不戰,乃無功而歸。行省奏牙吾塔故違節 制,詔璧佩金符鞫之。璧馳入牙吾塔軍,奪其金符,易 以他帥,攝牙吾塔入獄,兵士譁譟,以吾帥無罪為言。 璧怒,責牙吾塔曰:「元帥欲以兵抗制使耶?待罪之禮, 恐不如此。」使者還奏:「獄能竟乎?」牙吾塔伏地請死,璧 曰:「兵法,進退自專,有失機會,以致覆敗者,斬。」即擬以 聞,時議壯之。十月,改禮部員外郎,權右司諫、治書侍 御史。詔問時務所當先者,璧上六事,大略言:減冗食, 備選鋒,緩疑似以慎刑,擇公廉以檢吏,屯戍革朘削 之弊,權貴嚴請託之科。又條自治之策四,謂別賢佞, 信賞罰,聽覽以通下情,貶損以謹天戒。詔以東方饑 饉,盜賊並起,以御史中丞完顏伯嘉為宣慰使,監察 御史道遠從行。道遠發永城令簿姦贓,伯嘉與令有 違,付令有司,釋簿不問。燕語之際,又許參佐克忠等 臺職。璧皆劾之,伯嘉竟得罪去。初,諜者告歸德行樞 密院,言河朔叛軍有竊謀南渡者,行院事胡土門、都 水監使毛花輦易其人,不為備。一日,紅衲數百,聯筏 南渡,殘下邑而去,命璧鞫之。璧以二將託疾營私,聞 寇㢮備,且來不戰,去不追,在法皆當斬。或以為言:「二 將皆寵臣,而都水者貲累鉅萬,若求援禁近,必從輕 典,君徒結怨權貴,果何益耶?」璧嘆曰:「睢陽行闕,東藩 重兵所宿,門廷之寇且不能禦,有大於此者,復何望 乎?」即具所擬聞。四年,遷刑部郎中。關中旱,詔璧與吏 部侍郎畏忻審理冤獄。時河中帥阿虎帶及僚屬十 數人,皆以棄城罪當死,繫同州獄待報。同州官僚承 望風旨,問璧何以處之,璧曰:「河中今日重地,朝議擬 為駐蹕之所。若失此,則河南、陝西有脣亡之憂。以彼 宗室勳貴,故使鎮之。平居無事,竭民膏血為浚築計, 一旦有警,乃遽焚蕩而去,此而不誅,三尺法無用矣。」 竟以無冤上之。冬十月,出為歸德治中。未幾,改同知 保靜軍節度使,又改同知集慶軍節度使。到官,即上 章乞骸骨,進一官致仕。正大九年,河南破,北歸。又數 年,卒,年七十有九。
程震
[編輯]按《金史》本傳:「震字威卿,東勝人。與其兄鼎俱擢第。震 入仕有能聲。興定初,召百官舉縣令,震得陳留,治為 河南第一。召拜監察御史,彈劾無所撓。時皇子荊王 為宰相,家僮輩席勢侵民,震以法劾之,奏曰:『荊王以 陛下之子,任天下之重,不能上贊君父,同濟艱難,顧 乃專恃權勢,蔑棄典禮,開納貨賂,進退官吏,縱令奴 隸,侵漁細民,名為和市,其實脅取。諸所不法,不可枚 舉。陛下不能正家,而欲正天下,難矣』。」於是上責荊王 出內府銀以償物直,杖大奴尤不法者數人。未幾,坐 為故吏所訟,罷官,歲餘,嘔血卒。震為人剛直,有材幹, 忘身徇國,不少私與。及為御史臺,綱大振,以故小人 側目者眾,不能久留於朝,士論惜之。
康錫
[編輯]按《金史紇石烈牙吾塔傳》:「康錫,字伯祿,趙州人。至寧 元年進士。正大初,由省掾拜御史,劾侯摰、師安石非 相材,近侍局宗室撒合輦聲勢熏灼,請託公行,不可 使在禁近。時論韙之。轉右司都事,京南路司農丞,為 河中路治中。河中破,從時帥率兵南奔,濟河,船敗死。 為人氣質重厚,公家之事知無不為,與雷淵、冀禹錫」 齊名。
===烏古論鎬===按《金史》本傳:「鎬本名栲栳,東北路招討司人。由護衛 起身,累官慶陽總管。天興初,遷蔡、息、陳、潁等州便宜 總帥。二年,哀宗在歸德,蒲察官奴、國用安欲上幸海 州,未決。會鎬運米四百餘斛至歸德,且請幸蔡,上意 遂決。先遣直學士烏古論蒲鮮如蔡,告蔡人以臨幸 之意。六月,徵蔡、息軍馬來迓以蔡重鎮,且慮有不測」, 詔鎬勿遠迎。辛卯,車駕發歸德。時久雨,朝士扈從者, 徒行泥水中,掇青棗為糧,數日足脛盡尰,參政天綱 亦然。壬辰,至亳上。黃衣、皂笠、金兔鶻帶,以青黃旗二 導前,黃繖擁後,從者二三百人,馬五十餘匹而已。行 次城中,僧道、父老拜伏道左,上遣近侍諭以「國家涵 養汝輩百有餘年,今朕無德,令爾塗炭,朕亦無足言 者,汝輩無忘祖宗之德可也。」皆呼萬歲,泣下。留一日, 進亳之南六十里,避雨雙溝寺中,蒿艾滿目,無一人 跡。上太息曰:「生靈盡矣!」為之一慟。是日,小婁室自息 來迓,得馬二百。己亥,入蔡。蔡之父老千人,羅拜於道, 見上儀衛蕭條,莫不感泣,上亦歔欷者久之。七月,以 鎬為御史大夫,總帥如故。初,鎬守蔡,門禁甚嚴,男女 樵採,必以墨識其面,人有以錢出者,十取一分有半 以贍軍。上至蔡,或言其非便,即弛其禁。時大兵去遠, 商販頗集,小民鼓舞,以為復見太平。公私宿釀,一日 俱盡。郾城土豪盧進殺其長吏,自稱招撫使,以前關 陜帥府經歷范天保為副。至是,天保來見,進麥三百 石及獐鹿脯、茶蜜等物,遂賜進金銀,加天保官。自是 進物者踵至。既而遣內侍殿頭宋珪與鎬妻選室女 備後宮,已得數人。右丞忽斜虎諫曰:「小民無知,將謂 陛下駐蹕以來,不聞恢復遠略,而先求處女,以示久 居。民愚而神,不可不畏。」上曰:「朕以六宮失散,左右無 人,故令採擇。今承規誨,敢不敬從。」止留解文義者一 人,餘皆放遣。是時,從官近侍率皆窮乏,悉取給於鎬, 鎬亦不能人滿其欲,日夕交譖於上,甚以「尚食闕供」 為言。上怒,雖擢拜大夫,而召見特疏。小婁室之在息 州也,與石抹九住有隙,怨鎬為九住辯曲直。及上幸 蔡,婁室見於雙溝,因厚誣鎬罪,上頗信之。鎬自知被 讒,憂憤鬱抑,常稱疾在告。會前參知政事石盞女魯 懽姪大安來,以女魯懽無反狀,為官奴所殺,白尚書 省求改正。尚書省以聞,上曰:「朕嘗謂女魯懽反邪,而 無跡可尋,謂不反邪?朕方暴露,遣人徵援兵,彼留精 銳自防,發其羸弱者以來。既到睢陽,彼厚自奉養,使 朕醯醬有闕。朕為人君,不當語此細事。但四海郡縣, 孰非國家所有,坐保一城,臣子之分。彼乃自負而有 驕君上之心,非反而何?然朕方駕馭人材,以濟艱難, 錄功忘過,此其時也,其釐正之。」群臣知上意之在鎬 也,數為右丞仲德言之。仲德每見上,必稱鎬功業,宜 令預參機務,又薦以自代,上怒少解。及參政抹撚兀 典行省息州,鎬遂以御史大夫權參知政事。九月,大 兵圍蔡,鎬守南面忠孝軍,元帥蔡八兒副之。未幾,城 破被執,以招息州不下,殺之。
張特立
[編輯]按《金史》本傳:「特立,字文舉,曹州東明人。泰和三年,中 進士第,調宣德州司候。郡多皇族巨室,特立律之以 法,闔境肅然。調雷州節度判官,不赴,躬耕杞之韋城, 以經學自樂。正大初,左丞侯摰、參政師安石薦其才, 授洛陽令。四年,拜監察御史,拜章言:鎬、厲二宅,久加 禁錮,棘圍柝警,如防寇盜。近降赦恩,謀反大逆,皆蒙 湔雪,彼獨何罪,幽囚若是,世宗神靈在天,得無傷其 心乎?聖嗣未立,未必不由是也。」又言:「方今三面受敵, 百姓凋敝,宰執非才,臣恐中興之功,未可以歲月期 也。」又言:「尚書右丞顏盞世魯遣其奴與小民爭田,失 大臣體,參知政事徒單兀典諂事近習,得居其位,皆 宜罷之。」當路者忌其直,陰有以擠之,「因劾省掾高楨 輩受請託,飲娼家。時平章政事白撒犒軍陝西歸,楨 等泣訴於道。以當時同席並有省掾王賓,張為其進 士,故不劾白撒以其私且不實,並治特立及賓。特立 左遷邳州軍事判官,杖五十,賓亦勒停。士論皆惜特 立之去。後卒癸丑歲年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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