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54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五十四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五十四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六
明二
耿九疇 軒輗
凃棐 伍驥
楊瑄〈子源〉 盛顒
周斌 王鑑
趙文博 彭烈
李人儀 邵銅
鄭冕 張鵬
尚褫 林聰
康永韶 胡深
鄭己 董旻
姜昂 陳壯
強珍 汪奎〈從子舜民〉
戴珊 湯鼐
張昺 姜綰
余濬 孫紘
劉遜
官常典第三百五十四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六
[編輯]明二
[編輯]耿九疇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九疇,字禹範,盧氏人,永樂末進士。宣 德六年,授禮科給事中。議論持大體,有清望。正統初, 大臣言兩淮鹽政久壞,宜得重名檢者治之。於是推 薦為鹽運司同知。痛革宿弊,條奏便宜五事,著為令。 母喪去官,場民數千人詣闕乞留,乃起為都轉運使。 節儉無他,好退,焚香讀書,廉聲益振,婦孺皆知其名」, 以事見誣,逮下吏。已得白,即留為刑部右侍郎。屢辨 疑獄,無所撓屈。禮部侍郎章瑾下獄,九疇等議貶其 官。瑾婿給事中王鉉銜之,與同官葉盛、張固等論刑 部不公。九疇遂劾盛等,且言「鉉父永和死土木,而鉉 嬉笑自如,不宜居職。」帝置鉉等不問。瑾如奏鳳陽歲 凶,盜且起,敕往巡視。奏留英武、飛熊諸衛軍耕守,招 來流民七萬戶,境內以安。自九疇去,鹽政復弛。景泰 元年仍命兼理。尋敕錄諸府重囚,平反多所釋。旋兼 撫江北諸府。代還,改撫陝西。都指揮楊得青等私役 操卒,九疇劾之。詔按治,且命諸邊如得青者,具劾以 聞。邊將請增臨洮諸衛戍,九疇言:「邊城士卒非乏。將 帥能嚴紀律,賞罰明信,則人人自奮。不然,徒冗食耳。」 乃不增戍。邊民春夏出作田,秋冬輒徙入塞。九疇言: 「邊將所以禦寇、衛民也。今使民避寇失業,安用將帥?」 因禁民入徙。有被寇者,治守帥罪。四年,布政使許資 言:「侍郎出鎮,與巡按御史不相統,事多拘滯。請改授 憲職便。」乃轉右副都御史。大臣鎮、守、巡撫皆授都御 史,自九疇始。有旨市羊角為燈,九疇引宋蘇軾諫神 宗買浙燈事,事乃寢。災異求言,請帝延儒碩,公賞罰, 擇守令,簡將帥,優詔報焉。天順初,議事京師。帝顧侍 臣曰:「九疇廉正人也。」留為右都御史。罪人繫都察院 獄者不給米,九疇為言,乃日給一升,遂為令。已,陳時 弊五事,帝皆嘉納。未幾,御史張鵬等劾石亨、曹吉祥, 亨等謂九疇實使之,遂並下獄。謫江西右布政使,尋 調四川。明年,禮部缺尚書。帝問李賢。賢曰:「老成清介, 無如九疇。」乃召還。既至,憐其老,改南京刑部尚書。四 年卒。諡清惠。
軒輗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輗字惟行,鹿邑人。永樂未年進士,授 行人司副。宣德六年,用薦改御史,巡按福建。剔蠹鋤 奸,風采甚峻。憂歸,起復,清軍浙江,劾不職官四十餘 人。還朝,言祖宗設御史官,為職綦重。今內外諸司有 事,多擅遣御史,非憲綱也,請禁之』。立報可。正統五年, 超擢浙江按察使。前使奢汰,輗力矯之。寒暑一青布」 袍補綴殆遍。居常蔬食,妻子親操並臼。與僚屬約,三 日出俸錢市肉,不得過一觔。僚屬多不能堪。故舊至, 食惟一豆,或具雞黍,則人驚以為異。時鎮守監丞阮 隨、布政孫原貞、杭州知府陳復、仁和知縣許僕,居官 皆廉,一方大治。溫處有銀場,永樂間增額至八萬二 千兩,帝即位,罷之。至是參政俞士悅請復開,謂利歸 於上,則礦盜自絕。下三司議。輗等力持不可,乃止。既 而給事中陳傅復請,朝廷遽從之,遂致葉宗留之變。 會稽趙伯泰,宋苗裔也,奏孝宗、理宗及福王陵墓俱 為豪民侵奪。御史王琳謂福王降於元,北去山陰安得墓?輗言:福王蓋衣冠之藏,伯泰言非誣。乃戍豪民 於邊,停琳等俸。遭親喪,起復,奏陳四事,俱切時弊。帝 悉從之。景帝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景泰元年 命兼理兩浙鹽課。閩賊吳金八等流劫青田諸縣,輗 與原貞討平之。賊首羅丕、廖寧八復自閩抵浙。輗等 防遏有功,進秩一等。改督南京糧儲,復改左副都御 史,掌南院事。天順元年召拜刑部尚書。居數月,引疾 乞歸。帝召見,問曰:「昔浙江廉使考滿歸,行李僅一簏, 乃卿耶?」頓首謝。遂賜白金慰遣之。南京督理糧儲 缺,帝問李賢:「大臣中誰曾居此職者?」賢以輗對,且亟 稱其廉,乃命為左都御史以往。八年夏以老乞骸骨, 不待報徑歸。抵家趣具浴,欠伸而卒。輗孤峭,遇人無 賢否,拒不與接。為按察使,嘗飲同僚家,歸撫其腹曰: 「此中有贓物也。」在南都,都御史張純置酒延客。輗惡 其汰,不往。徹饌遺之,亦不納。歲時詣禮部拜表慶賀, 屏居一室,撤燭端坐。事竣竟歸,未嘗與僚友一語。僚 友聞其來,亦輒避去,不樂與之處。量頗褊隘,御史有 訐人陰私者,輒獎其能。嘗令御史劾南京祭酒吳節, 節亦發輗私事,眾頗不直輗。然清操聞天下,與耿九 疇齊名,語廉吏必曰:「軒、耿。」
塗棐
[編輯]按《明外史羅倫傳》:「『御史塗棐,豐城人,天順四年進士。 成化中,嘗言,祖宗朝,政事必與大臣面議。自先帝幼 沖,未能裁決,柄國者慮其缺遺,假簡易之辭,以便宣 布。凡視朝奏事,諭旨輒曰:『所司知之』。此一時權宜,非 可循為定例。況批答多參以中官,內閣或不與,尤乖 祖制。復乞面議,杜蔽壅之弊』。憲宗不能用。終廣東副」 使。
伍驥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驥字德良,安福人。景泰五年進士。授 御史。莊重寡言笑,見義敢為。天順七年,巡按福建。先 是上杭賊起,都指揮僉事丁泉,汶上人,善捍禦,賊屢 攻城,皆為所卻。已而賊轉熾,驥入境,聞之,立馳入汀 州,調援兵四集。驥單騎詣賊壘,賊不意御史猝至,皆 擐甲露刃,驥從容立馬,諭以禍福。賊見其至誠,感悟」 泣下。歸附者千七百餘戶,給以牛種,俾復故業。惟賊 首李宗政負固不服,遂與泉深入破之。泉力戰,為賊 所害。驥弔死恤傷,激以忠義,復與賊戰,連破十八砦, 俘斬八百餘人,四境悉平。而驥冒瘴癘成疾,班師至 上杭卒。軍民哀之如父母,旦夕臨者數千人,爭出財 立祠。成化中,以知縣蕭宏請,詔與泉並祠,賜祠名「褒 忠。」
楊瑄〈子源〉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瑄字廷獻,豐城人。景泰五年進士。授 御史。剛直尚氣節。景帝不豫,廷臣請建東宮,帝不允。 瑄與同官錢璡、樊英等約以去就爭,會奪門事起,乃 已。天順初,印馬畿內,至河間,民遮訴曹吉祥、石亨奪 其田。瑄以聞,並列二人怙寵專權狀。帝語閣臣李賢、 徐有貞曰:『真御史也』。遂遣官往覆,而令吏部識瑄名, 將擢用。」吉祥聞而大懼,訴於帝,請罪之。不許。未幾,亨 西征還。適彗星見,十三道掌道御史張鵬、盛顒、周斌、 費廣、張寬、王鑑、趙文博、彭烈、張奎、李人儀、邵銅、鄭冕、 陶復及御史劉泰、魏翰、康驥將劾亨、吉祥諸違法事。 給事中王鉉聞之,洩於亨,亨乃失與。吉祥泣訴於帝, 誣鵬等為已誅內官張永從子,結黨排陷,欲為報讎。 明日疏入,帝大怒,遂收鵬及瑄御文華殿,悉召諸御 史擲彈章俾自讀。斌且讀且對,神色自若,至冒功濫 職。帝詰之曰:「彼率將士迎駕朝廷,論功行賞,何冒何 濫?」斌曰:「此輩皆貪天功。當時迎駕止數百人,光祿賜 酒饌,名數具在。今超遷至數千人,非冒濫而何?」帝默 然,竟下瑄、鵬及諸御史於獄,榜掠備至,且詰主使者。 瑄等無所引,乃坐都御史耿九疇、羅綺主謀,亦下獄。 論瑄、鵬死,餘遣戍。亨等復譖諸言官。帝諭吏部,給事 「御史年踰三十者留之,餘悉調外。」尚書王翱列上給 事中何𤣱等十三人,御史吳禎等二十三人,詔以𤣱 等為州判官,禎等為知縣。會大風震雷,拔木發屋,須 臾雨雹。正陽門下馬牌飛擲郊外,而亨、吉祥家大木 俱折,雹尤甚。二人亦懼。掌欽天監禮部侍郎湯序,本 亨黨,亦言「上天示警,宜恤刑獄。」於是帝感悟,戍瑄、鵬 鐵嶺,餘止貶知縣。泰、翰、驥三人復職,而𤣱、禎等亦得 無調。瑄、鵬行半道,適承天門災,肆赦放還。或謂當詣 亨、吉祥謝,二人卒不往,復謫戍南丹。憲宗即位,並還 故官。瑄尋遷浙江副使。杭州衛指揮陳鼎父子肆虐, 捕罪之。按行海道,禁將校私縱戍卒。立操法。修定海 及霩、衢、健跳二所捍海塘,築海鹽堤岸二千三百丈, 民得奠居。為副使十餘年,政績卓然,進按察使。西湖 水舊可溉諸縣四十六萬頃,時堙塞過半,瑄請浚之。 設防置閘,以利灌溉。功未就,卒。海鹽人祠祀之。子源, 字本清,曉天文,授五官監候。正德元年,劉瑾等亂政, 上言:「自八月初,大角及心宿中星動搖不止。大角,天 王之坐。心宿中星,天王正位也,宜安而靜。今乃動搖其占曰:『人主不安,國有憂』。」意者陛下輕舉逸遊,弋獵 無度,以致然也。又北斗第二、第三、第四星明減於常; 第二曰天「璇法星,后妃之象。后妃不得其寵,則不明; 廣營宮室,妄鑿山林,則不明。第三曰天機令星,不愛 百姓,驟興征徭,則不明。第四曰天權伐星,號令不當, 則不明。伏希陛下祗畏天戒,安居深宮,絕嬉戲,禁遊 畋,罷騎射,停工作,申嚴號令,毋輕出入,抑遠寵倖,裁 節賜予,親元老大臣日講習《詩》《書》,以弭災變。」疏下禮 部,尚書張昇等稱源忠愛。報聞。迨十月,霾霧時作,源 言:「此眾邪之氣,陰冒於陽,臣欺其君,小人擅權,下將 叛上。」引譬甚切。瑾怒,矯旨杖三十,釋之。又上言:「自正 德二年來,占得火星入太微垣帝座前,或東或西,往 來不一。乞收攬政柄,思患預防。」蓋專指瑾也。瑾大怒, 召而叱之曰:「若何官,亦學為忠」臣,源厲聲曰:「官大小 異,忠一也。」矯旨又杖六十,謫戍肅州。行至河陽驛,以 創卒。其妻斬蘆荻覆之,葬驛後。楊氏父子以忠諫名 天下,為士論重。而源小臣抗節,尤人所難。萬曆中,廷 臣累請易名。熹宗即位,賜諡忠懷。
盛顒 周斌 王鑑 趙文博 彭烈 李人
[編輯]儀 邵銅 鄭冕
按《明外史楊瑄傳》:「盛顒,字時望,無錫人;斌,字國用,昌 黎人。皆景泰二年進士。鑑,太原人;文博,代州人;烈,峽 江人;人儀,隆昌人;銅,閩縣人;冕,樂平人。皆進士,授御 史,顒降束鹿知縣。斌,江陰,鑑,膚施;文博,淳化;烈,江浦 人;儀,襄陽,銅,博羅,冕,衡山。並有善政。束鹿徭役苦不 均,顒為立九則法,繼者莫能易。母憂去,服除,民相率」 詣闕乞還。顒再任,益不用鞭撲,訟者諭之,輒叩頭不 復辯。鄰邑訟不決,亦皆赴,析片言折之,各心厭去。郊 外有隙地,爭來築室居之,遂成市,因號清官店。斌有 德於江陰,民歌曰:「旱為災,周公禱,甘露來;水為患,周 公禱,陰雨散。」天順七年,斌先以薦擢開封知府,而顒 等至。憲宗嗣位,所司始以治行聞。帝曰:「諸臣直諫,為 權倖所排,又善於其職,其悉予郡。」於是擢顒邵武知 府,鑑延安,文博、衛輝。烈河南人,儀荊州,銅溫州,冕衡 州。顒復以任治劇調延平,民皆愛之。巡按御史上顒 政績,而陜西、湖廣守臣亦上鑑人,儀居縣時治行,皆 特賜封誥。顒累遷陝西左布政使。時三邊多警,歲復 洊饑。顒善經畫,餽餉無缺,軍民悉安。成化十七年召 為刑部右侍郎。居二年,調南京,未赴,會山東旱饑盜 起,改左副都御史往巡撫。甫至,露禱於天,大雨沾溉, 槁禾復蘇。乃舉救荒之政。既賑,餘粟尚百餘萬石。又 推行《九則法》於諸府。黜暴除苛,民翕然歸之。居三年, 以老致仕。弘治中卒。斌歷廣東右布政使。初去,江陰 民立生祠。及自開封遷去,民亦涕泣追送焉。鑑初為 御史,嘗於左順門面斥中官非禮,中官怒甚。會有詔 考察御史,因屬都御史蕭維禎去之,維禎不可而止。 文博終巡撫河南右副都御史。烈廣東左布政使。
張鵬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鵬字騰霄,淶水人。景泰二年進士。授 御史。上疏言:『懷利事君,人臣所戒。比每遇聖節,或進 羊馬錦綺,交錯殿廷,自非貪賄,安有餘財充進奉?且 陛下富有四海,豈藉是足國哉?宜一切停罷,塞諂諛 奔競之途』。」疏凡四事,帝頗採用。出按大同、宣府,奏「兩 鎮軍士,敝衣非食,病無藥,死無棺。乞官給醫藥棺槥, 設義塚,俾饗厲祭。死者蒙恩,則生者勸。」帝立報可,且 命諸邊概行之。奏停淮、揚徵賦,給牛種。天順元年,仝 官楊瑄劾石亨、曹吉祥,鵬亦偕劉泰、魏瀚、康驥論劾, 俱得罪,下詔獄。諸御史多謫官,而鵬、瑄戍遼東。頃之, 赦免,復戍南丹。語具《瑄傳》。憲宗立,廷臣交薦,召復原 官。尋超擢福建按察使。成化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 撫廣西,勦蠻寇有功。其冬罷巡撫官,命還理南京都 察院事。改督漕運兼撫淮、揚四府。尋解漕務,專理巡 撫事,復還南院,進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召還,歷兵部 左、右侍郎。十八年代陳鉞為兵部尚書。守珠池。宦官 韋助乞往來高肇、瓊、廉,會守巡官捕寇,鵬執不可,帝 竟許之。南北印馬率遣勛臣內侍。後以災傷,止遣御 史。是年,帝復欲遣內侍,鵬等執不可。帝勉從之,命嗣 後仍如故事。鎮守大同中官汪直言:小王子將大舉, 請發京兵援。鵬等言:「大同士馬四萬足用,所請宜勿 許。而京師控四方,必養銳。平時臨事,乃能禦侮。邇者 困營造,精力銷沮。猝有急,何以作威厲氣?請悉停其 役。」詔可。尋加太子少保。鵬初為御史,剛直尚氣節,有 盛名。後敭歷中外,惟事安靜。帝多失德,群小竊柄,閣 臣萬安、劉吉輩專營私,鵬循職而已,不能有所匡救。 二十一年,星變,鵬偕僚屬言:「傳奉武職至八百餘人, 乞悉令閒住,非軍功,毋濫授。四方鎮守、監槍守備內 官,非正統間原設者,悉宜召還。」廷臣亦交以請,下兵 部覆覈。鵬畏中官,不敢堅其議,帝遂盡留之。時論莫 不咎鵬。奸民章瑾獻珍寶,得為錦衣鎮撫,理刑缺。鵬 所上,不允,知帝意屬瑾,即推用焉。臺諫劾大臣不職 者,皆及鵬。鵬力求去,遂賜敕給驛以歸。弘治中卒。諡《懿簡》。
尚褫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褫字景福,羅山人。正統四年進士,除 行人。上書請毋囚繫大臣,擢南院御史,以劾周銓下 獄,與他御史皆謫驛丞,得雲南虛仁驛。景泰五年冬, 因災異上書陳數事,中言忠直之士冒死陳言,執政 者格以條例,輕則報罷,重則中傷。是言路雖開,猶未 開也。釋教盛行,誘煽聾俗,由掌邦禮者畏王振勢,度 僧多至此,宜盡勒歸農。」章下禮部。胡濙惡其刺己,悉 格不行。量移豐城知縣,為邑豪誣搆,繫獄,尋得釋。成 化初,大臣會薦,擢湖廣僉事。初有詔,荊、襄流民許所 在附籍。都御史項忠復遣還鄉,督甚急,多道死。褫憫 之,陳牒巡撫吳琛請進止。琛以報忠,忠怒,劾褫。中朝 知其意在卹民,卒申令流民聽附籍,不願乃遣還鄉, 為僉事十年,所司上其治行,賜誥旌異。致仕卒。
林聰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聰字季聰,寧德人。正統四年進士。久 之,授刑科給事中。景帝嗣位,進都給事中。當是時,四 方多故,聰慷慨論天下事,無所諱。中官金英家人犯 法,都御史陳鎰、王文治之,不罪英、聰率同列劾鎰、文 畏勢縱奸,並及御史宋瑮、謝琚,皆下獄。頃之復職,聰 又言瑮、琚不任風紀,二人竟調外。汪後父都督泉縱」 家人占民田六十餘頃,聰等劾,下家人獄,還田於民。 中官善增督京營,有寵,宮室輿馬如王公朝士,稍忤 輒遭辱。家奴白晝殺人,奪民產,侵商稅。聰白發其奸, 下增詔獄。雖獲宥,然卒不敢肆。景泰三年春,疏言:「臣 職在糾察刑獄,妖僧趙才興疏族百口,律不當坐,而 抄提至京。叛人王英之兄,律不當逮。家屬,而俱配流 所。雖終見原,然其始受害已不堪矣。湖廣巡撫蔡錫 以劾副使邢端為所訐,繫獄經年,而端猶居職。侍郎 劉璉督餉侵隱,不為無罪。然較之沈固、周忱,乾沒萬 計,孰為重輕?璉下獄追徵,而周忱不問。犯人徐南與 子中書舍人頤,俱坐王振黨,當斬。乃論南大辟,頤止 除名。此皆刑罰之失平者。」帝是其言。端下獄,璉得釋, 南亦減死除名。東宮改建,以聰初有異論,特遷春坊 司直郎。明年春,學士商輅言聰敢言,不宜置散地,乃 改吏科都給事中。上言奪情非令典,請永除其令。帝 納之。初,正統中,福建銀場額重,民不能堪。聰恐生變, 請輕之。時弗能用,已果大亂。及是復極言其害,竟得 減免。五年三月以災異偕同官陳八事,帝多採納之。 吏部除副使羅篪為按察使,參政李輅、僉事陳永為 布政使,聰疏爭之,井言山西布政使王瑛老,宜罷。篪 等遂還守故官。瑛致仕,御史白仲賢以久次擢廣東 按察使。聰言仲賢奔競,不當超擢,乃遷鎮江知府。兵 部主事吳誠夤緣得吏部,聰劾之,遂改工部。諸司憚 聰風裁。聰所言無敢不奉行,吏部尤甚,而內實疾之。 內閣及諸御史亦並以聰好論建,弗善也。其年冬,聰 甥陳和為教官,欲得近地便養。聰為言於吏部。御史 黃溥等遂劾聰專制吏部。下廷訊,坐專擅選法,論斬。 高糓、胡濙力救。帝亦自知聰,止貶國子學正。天順初, 超拜左僉都御史,出賑山東饑,活饑民百四十五萬。 還,進右副都御史。捕江、淮鹽盜指揮吳斂等受盜賂, 奏籍其家,戮盜魁數人,餘番解散。母憂起復,再辭,不 許。曹欽反,將士妄殺報功,都下乞兒多失其首,市人 不敢出戶。聰署院事,急令獲賊者必生致,濫殺為止。 錦衣宮校惡欽殺指揮逯杲,悉捕欽姻識。千戶龔遂 榮,欽外舅賀三亦在繫中,人知其冤,莫敢直。聰悉辨 出之,他湔雪者甚眾。成化二年,淮南、北饑。聰出巡視, 貸漕糧及江南餘糧以賑,民德之如山東。進右都御 史。七年代王越巡撫大同。歲餘,遇疾致仕。十年以故 官起南院都御史。多不樂御史言事,聰獨獎勵之曰: 「己不能言,又禁他人言,可乎?」久之,召拜刑部尚書,尋 加太子少保。聰以舊德召用。持大體,秉公論,不嚴而 肅,時望益峻。遼東巡撫陳鉞、鎮守中官葉達、總兵官 歐信等屢失事被劾,詔聰與中官汪直、定西侯蔣琬 按之。直欲庇鉞而憚聰,深敬禮以悅其意,聰亦稍委 蛇。比具獄還,達、信及副將韓斌等十七人並貶秩奪 俸,而鉞獨逃罪。論者深為聰惜。十八年乞歸不得,卒 於位,年六十八。贈少保,諡「莊敏。」聰為諫官,嶽嶽敢言, 嚴重不可犯,而實和易,不為嶄絕之行。以故不肖者 畏之,賢者樂就焉。當景泰時,士大夫激昂論事,朝多 直臣,由聰倡也。
康永韶 胡深 鄭己 董旻
[編輯]按《明外史魏元傳》:「康永韶,字用和,祁門人。舉於鄉,入 國學,選授御史。成化初,巡按畿輔,劾尚書馬昂抑市 民地。四年,偕同官胡深、鄭己等爭慈懿太后山陵事。 彗星見,復偕同官上疏,言大本未立,異端太盛,進退 賞罰未公,財用工役未省,賑濟無策,備禦無方,凡八 事,大旨與元疏相類。帝亦優詔答之。翌日,同官胡深」、 陳宏、鄭己、何統、方昇、張進祿復上疏請帝斥邪奸,痛 詆。學士商輅、兵部尚書程信、禮部尚書姚夔、戶部尚書馬昂,謂此數人致天譴。帝不納。翌日早朝,給事中 董旻、陳鶴、胡智亦劾輅等疏呈御前。故事:諫官彈章, 非大廷宣讀則封進,未有不讀而面呈者。帝不悅,曰: 「大臣進退有體,旻等敢不循舊章,亂朝儀耶?」輅等乞 休。帝惟聽昂去。夔憤甚,連疏求去。旻、深等復合詞攻, 而詆夔尤甚。帝怒,下旻等九人獄。會御史林誠亦嘗 劾輅,引病乞歸。帝並屬誠吏。給事中毛弘等論救,輅 亦請寬之。乃各杖二十,復其官。帝既納元永韶疏,命 兩京大臣考察庶寮,而去留多不當。永韶等復劾大 臣行私,且摘刑部主事余志等十二人罪,請並奪職。 帝不從,但命不稱者考滿日奏黜。志秩滿懼失官,上 章自辨,且訐永韶及御史馮徽、吳遠奸利事。永韶等 亦訐辨不已,俱下詔獄。先是,徽、遠語給事中蕭彥莊: 「聞上欲自除兩京大臣,我輩將言其不便,請仍歸吏 部。」彥莊劾尚書李秉,遂以其語聞。帝銜之。至是獄具, 言諸所訐皆虛,惟徽、遠語實,乃調永韶志外任,貶徽 遠州判官。永韶得順昌知縣,再調福清、惠安。久之,有 薦其知天文者,中旨召還,授欽天監正,進太常少卿, 掌監事。永韶為御史有直聲。及是見帝惑左道,權倖 用事,乃更迎合取寵,占候多隱諱,甚者以災為祥。陝 西大饑,永韶言「今春星變,當有大咎,賴秦民饑死足 當之,誠國家無疆福。」帝甚悅。中旨擢禮部右侍郎,仍 掌監事。坐曆多訛字,落職歸。深,定遠衛人。嘗按陝西 諸大臣。既被劾,惡深。未幾,坐以按陝時杖殺訴冤者, 謫黔陽丞。稍遷鬱林知州,卒。己,山海衛人。六年巡按 陝西。請蠲邊地逋賦,而分別邊兵,令壯者戰守,老弱 耕牧。章下所司。定西侯蔣琬鎮甘肅,己欲按其罪,語 洩,為所劾,戍宣府。琬有內援,己又大臣所忌也。然己 性矜傲,時論不甚惜。旻,樂平人。進吏科都給事中。為 吏所訐,下詔獄,謫石臼知縣。孝宗時,卒官四川參議。
姜昂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昂字恆頫,太倉人。成化八年進士。除 棗強知縣,授御史。偕同官劾方士李孜省,杖午門外, 以母老乞改南。尋出為河南知府,吏白事畢,退闔門 讀書,鞭箠懸不用。藩府人有犯,立決遣之。改知寧波, 擢福建參政,請終養歸,服闋而卒。昂在官,日市少肉 供母,而自食菜茹。子弟學書,不聽用官紙筆。家居,室」 不蔽風雨。子龍另有傳。
陳壯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壯字直夫,其先浙江山陰人。祖坐事 謫戍交阯,後調京衛,遂家焉。壯舉天順永進士,授南 京御史。編修章懋等建言得罪,抗疏救之。帝遣中官 採花木,復疏諫尚書陳翌,請以馬豆代百官俸。壯言 飼馬之物不可養士大夫,事乃寢。壯家素窶,常祿外 一無所取。父母歿,廬墓側,居喪循古禮。歷江西僉事」, 致仕歸,家居十餘年。弘治中,以尚書張悅薦,起官福 建。居二年,又乞致仕。時倪岳為吏部,素賢之,擢河南 副使。歲荒賑饑,民懷其惠。僉都御史林俊謝病,舉以 自代。未及遷,而壯又乞致仕。巡撫孫需奏留之。又二 年,竟致仕去。
強珍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珍字庭貴,滄州人,成化二年進士。除 涇縣知縣,請減額賦,民懷之,擢御史。初,遼東巡撫陳 鉞啟釁召敵,敵至,務為蔽欺,巡按御史王崇之劾鉞, 並及總兵官歐信、中官葉達。鉞大恐,謀之汪直,誣逮 崇之下詔獄,輸贖,調延安推官。及直、鉞用兵,方論功 而敵大入,中官韋朗、總兵官緱謙等匿不以聞,鉞遂」 入為戶部尚書。珍往巡按,請正鉞罪。兵部尚書余子 俊等奏「鉞累犯重辟,不當貸」,帝弗從。未幾,指揮王全 等誘殺朵顏衛人,珍發其狀,全等俱獲罪。直方自矜 有大功,聞珍疏怒。適巡邊還,鉞郊迎五十里,訴珍誣 己。直益怒,奏珍所劾皆妄。詔遣錦衣千戶蕭聚往勘, 械赴京。比至,直先自榜掠,然後奏聞。坐奏事不實,當 輸贖。詔特謫戍遼東,而責兵部及言官先嘗劾鉞者。 居三年,直敗,復珍官,致仕。弘治初,起山東副使,擢大 理少卿。明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時緱謙已罷, 珍奏「謙才力尚可用,請留之於邊。」給事中言謙數失 機,珍不應奏保,遂改南京右通政。尋以母老乞休,久 之卒。
汪奎〈從子舜民〉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奎字文燦,婺源人,成化初進士。為秀 水知縣,擢御史。二十一年,星變,偕同官疏陳十事,言 建言貶謫諸臣效忠於國,宜復其職。妖僧繼曉結中 官梁芳,耗竭內藏,乞治芳罪,斬繼曉。都市傳奉官如 顧賢等,皆中官恆從子,冒錦衣李孜省小吏,授通政, 宜盡斥以清仕路。尚書殷謙、李本,侍郎杜銘、尹直,皆 素乏清譽。尚書張鵬、張鎣、張瑄,侍郎杜謙、艾福、馬顯、 劉俊,大理卿宋欽,巡撫都御史魯能、馬訓,皆老懦無 能;侍郎談倫奔競無恥;巡撫趙文博粗鄙妄為。大理 卿田景暘素行不謹,宜令致仕。鎮守守備內官,視天 順間逾數倍,作威福,虐有司。浙江張慶、四川蔡用,得逮治四品以下官,尤傷國體,宜悉撤還。內外坐營監 鎗內官增置過多,皆私役軍士,辦納月錢,多者至二 三百人,武將亦皆私役。健丁行伍,惟存老弱,宜嚴禁 革。勳戚內官,奏乞鹽利,滿載南行,所至《張欽賜》黃旗, 商旅不行,邊儲虧損,宜嚴禁革。陝西、山西、河南頻年 水旱,死徙大半。山、陝雖徵稅三分,其民僅存無幾,與 全徵無異,宜核被災郡縣,概與蠲除。給事張善吉先 坐罪謫官,考績至京,昏夜乞憐,得授茲職,大玷清班, 宜罷黜。山、陝、河、洛饑民多流鄖、襄,至骨肉相噉。請大 發帑庾賑濟,銷弭他變。」當是時,帝以災變求言。奎疏 入,雖觸帝忌,未加譴。無何,有御史失儀,奎當面糾,退 朝乃奏,遂杖之於廷。居數月,復諭吏部出奎為夔州 通判。雲陽有劇賊,討平之。孝宗立,量移敘州同知。以 薦,擢成都知府。歲饑多盜,賑救多復業。三遷廣西左 布政使。弘治十四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未浹 歲,普安賊婦米魯作亂,被劾致仕。久之卒。從子舜民, 字從仁,成化中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出按甘肅。劾中 官將帥失事,陳邊計,章疏十上。先是,奎杖闕下,舜民 扶掖之,帝聞而怒。至是奏獄情,帝忽摘其片詞,貶蒙 化衛經歷。弘治初,遷知東莞,未上,擢江西僉事。善讞 獄,剖析如流。其清軍法,後人遵守之。改雲南屯田副 使。田為勢要奪者,釐而歸之官。麓川遺孽思祿渡金 沙江據孟密,承檄撫定之。憂歸。服除,適淮、揚大饑,以 故官奉命賑濟。用便宜發粟,奏停不急務,活饑民百 二十萬人,流冗復業者八千餘戶。進福建按察使。盜 竊福清縣庫,或誣其怨家,已成獄。舜民廉得真盜,脫 三十人於死,抵誣者罪。歲旱,禱不應。躬涖福州獄,釋 枉繫輕罪者。所部有司皆清,獄,遂大雨。歷河南左、右 布政使。正德二年以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甫一月, 罷天下巡撫官,改涖南京都察院,道卒。奎性簡靜,不 苟取與,以篤實見稱。而舜民好學砥行,矯矯持風節, 尤負時望。
戴珊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珊字廷珍,浮梁人。父哻,由鄉舉官嘉 興教授,有學行。富人數輩遣其奴子入學,哻不可,賄 上官強之,執愈堅,見忤,坐他事去。珊幼嗜學,天順末, 與劉大夏同舉進士。久之,擢御史,督南畿學政。成化 十四年,遷陝西副使,仍督學政。正身率教,士皆愛慕 之。歷浙江按察使,福建左右布政使,終任不攜一土」 物。弘治二年以王恕薦,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蜀 盜野王剛流刦竹山平利,珊合川、陝兵,檄副使朱漢 等討擒其魁。入歷刑部左、右侍郎,與尚書何喬新、彭 韶共事晉府寧化王鍾鈵,淫虐不孝。勘不得實,再遣 珊等勘之,遂奪爵禁錮。進南京刑部尚書。久之,召為 左都御史。十七年考察京官,珊廉介不苟合。給事中 吳蕣、王蓋自疑見黜,連疏詆吏部尚書馬文升,並言 珊縱妻子納賄,珊等乞罷。帝慰留之。御史馮允中等 言文升、珊歷事累朝,清德素著,不可因浮詞廢計典。 乃下蕣、葢詔獄,命文升、珊即舉察事。珊等言:「兩人逆 計當黜,故先劾臣等。今黜之,彼必曰是挾私也。苟避 不黜,則負委任,而使詐諼者得志。」帝命上兩人事蹟, 皆黜之。已,劉健等因召對,力言葢罪輕,宜調用。帝方 嚮用文升,珊卒不納。帝晚年召對大臣,珊與大夏造 膝,宴見尤數。一日,與大夏侍坐,帝曰:「時當述職,諸大 臣皆杜門。如二卿者,雖日見客何害?」袖出白金賚之 曰:「少佐而廉且屬。」勿廷謝曰:「恐為他人忌也。」珊以老 疾,數求退,輒優詔勉留,遣醫賜食,慰諭有加。珊感激 泣下,私語大夏曰:「珊老病子幼,恐一旦先朝露公同 年好友,何惜為一言乎?」大夏曰:「唯唯。」後大夏晏對畢,帝 問珊病狀,言珊實病,乞憫憐,聽其歸。帝曰:「彼屬卿言 耶?主人留客堅,客則強留,珊獨不能為朕留耶?且朕 以天下事付卿輩,猶家人父子。今太平未兆,何忍言 歸!」大夏出以告珊,珊泣曰:「臣死是官矣。」帝既崩,珊以 新君嗣位,不忍言去,力疾視事。疾作,遂卒於位。贈太 子太保,諡恭簡。
湯鼐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鼐字用之,壽州人。成化十一年進士。 授行人,擢御史。孝宗嗣位,首劾大學士萬安罔上誤 國。明日宣至左順門,中官森列,令跪。鼐曰:『令鼐跪者, 旨耶?抑太監意耶』?曰:『有旨』。鼐始跪。及宣旨,言疏已留 中。鼐大言:『臣所論皆國家大事,奈何留中?若等壅蔽 聖聰,是何姓名?吾將為天子言之』。中官多咋舌退。已」 而安斥鼐,亦出畿輔印馬馳疏言:「陛下視朝之餘,宜 御便殿,擇侍臣端方謹厚若劉健、謝遷、程敏政、吳寬 者,日與講學論道,以為出治之本。至如內閣尹直、尚 書李裕、都御史劉敷、侍郎黃景,奸邪無恥,或夤緣中 官進用,或依附佞幸行私。不早驅斥,必累聖明。」司禮 中官李榮、蕭敬曩為言官劾罷,尋夤「緣復入,遂摭言 官過,貶竄殆盡,致士氣委靡。宜亟正典刑,勿為姑息。 諸傳奉得官者,請悉編置瘴鄉,示天下戒。」且召致仕
尚書王恕、王竑,都御史彭韶、僉事章懋等而還。建言得罪諸臣,以厲風節。報聞。弘治元年正月,鼐又劾禮部尚書周洪謨,侍郎倪岳、張悅,南京兵部尚書馬文 升,因言少傅劉吉與「萬安、尹直奸貪等耳。直、安斥而 吉獨進官,不以為恥。請大申黜陟,明示勸懲。」又劾李 榮、蕭敬,而薦謫降進士李文祥為臺諫。皆不納。尚書 王恕以盛暑請輟經筵,鼐上疏極言不可,語侵恕。當 是時,帝更新庶政,言路大開,新進者爭欲以功名自 見,封章旁午,頗傷激訐。鼐意氣尤銳,其所抨擊,間及 海內人望,以故大臣多畏之。而吉尤不能堪,使人啗 御史魏璋曰:「君能去鼐行僉院事矣。」璋欣然日夜伺 鼐短。會壽州知州劉概遺鼐書,侑以金幣,鼐受之,璋 欲以是為鼐罪。適四川饑,帝已遣郎中江漢賑,而中 書舍人吉人言:「漢不勝任,宜精選四使,分道賑濟,且 擇才能御史為巡按,庶荒政有裨。」因薦給事中宋琮、 陳璚、韓鼎,御史曹璘,郎中王沂、洪鍾,員外郎東思誠, 評事王寅,理刑知縣韓福及概可使,而巡按則鼐足 任之。璋遂草疏偽署御史陳景隆等名,言人抵抗成 命,私立朋黨。帝怒,下人詔獄,令自引其黨。人以鼐、璘、 思誠、概、福對。璋又嗾御史陳璧等言璘、福、思誠非其 黨,其黨則鼐、概及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鄒智、知州董 傑是也。概嘗餽鼐白金,貽之書,謂:夜夢一人騎牛,幾 墮,鼐手挽之,得不仆。又見鼐手執五色石,引牛就道, 因解之曰:「人騎牛謂朱,乃國姓。意者國將傾,賴鼐扶 之,而引君當道也。」鼐、概等自相標榜,詆毀時政,請並 文祥、智、傑逮治。疏上,吉從中主之,悉下詔獄,欲盡置 之死。刑部尚書何喬新、侍郎彭韶等持之,外議亦洶 洶不平。乃坐概妖言律斬。鼐受賄戍肅州,人欺罔削 籍,智文、祥傑皆謫官。吏部尚書王恕奏曰:「概書詞雖 妄,不過見鼐數言事,不避利害,以為人豪,因推詡之 耳。秦以忠諫為誹謗,深計為妖言,天下至今非之。陛 下奈何以一概累平明之治?設有如造《亡秦讖》者,更 何以罪之?」帝得疏,意動,命姑繫獄。既而熱審喬新等 言:「概本不應妖言律,且概五歲而孤,無兄弟,母孫氏 守節三十年,曾被旌,老病且貧。概死,母必不全。祈聖 恩矜恤。」乃減概死,戍海州。鼐既戍,無援之者,至謝遷 柄政,始釋歸。璋既為吉心腹,果擢大理寺丞,坐事下 獄。王恕黜之為九江同知,悒悒死。
張昺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昺字仲明,慈谿人,都御史楷孫也。舉 成化八年進士,授鉛山知縣。性剛明,不惑神怪。有嫁 女者,及壻門而失女,兩家互訟,官不能決。昺行邑界, 見大樹妨稼,欲伐之。從者言樹有神,不可伐,昺不聽, 率眾往,有衣冠三人拜道左,昺叱之,忽不見。比運斤 血注,昺怒手斧之,卒仆其樹。巢中墮二婦人,言狂風」 吹至樓上,與三少年俱,其一即前所嫁女也。有巫能 隱形,淫人婦女。昺執而痛杖之,無所苦。已,並巫失去。 昺馳縛以歸,印巫背鞭之,立死。乃盡毀諸淫祠。寡婦 惟一子,為虎噬,少年欲難昺代婦,書牒請,得虎抵罪。 昺與婦期五日,乃齋戒祀城隍廟神,約繫虎至。及期, 二虎果伏庭下叱曰:「食吾民,法當死,無罪者免。」一虎 起,斂尾去,一虎伏不動,昺射殺之,以𢌿節婦。一縣稱 神君。鉛山俗,婦人夫死輒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湯 藥者。昺欲變其俗,令寡婦皆具牒受判,署二木曰「羞」, 願嫁者跪之曰「節」,願守者跪之。民傅四妻,祝不欲嫁 舅姑,紿受牒,令跪羞木下,昺判從之,祝投後圃池中 死。邑大旱,昺意有冤獄。齋宿神祠,夢婦人泣拜。覺而 識其里居姓氏,往詰其狀。及啟土,貌如生。昺哭之慟, 曰:「殺婦者吾也。」為文以祭,天遂大雨。乃罪其舅姑,改 葬焉。諸異政多此類。擢南京御史。弘治元年七月偕 同官上言:「頃陛下免喪,遣官告孝陵。將祭,陰雲忽變, 暴風大作。豈皇祖神靈以是啟陛下,俾益謹履霜之 戒與?請略陳之。」邇臺諫交章論事矣,而扈蹕糾儀者, 不免錦衣捶楚之辱,是言路將塞之漸也。經筵既舉 矣,而封章累進,卒不能回寒暑停免之說,是聖學將 怠之漸也。內倖雖斥梁芳,而賜祭仍及便辟,是復啟 寵倖之漸也。外戚既罪萬喜,而莊田又賜皇親,是驕 縱姻婭之漸也。左道雖斥,而符書尚揭於「官禁,番僧 旋復於京師,是異端復興之漸也。傳奉雖革,而千戶 復除張質,通政不去張苗,是傳奉復啟之漸也。織造 停矣,仍聞有蟒衣、鬥牛之織,淫巧其漸作乎!寶石廢 矣,又聞有戚里不時之賜,珍玩其漸崇乎?《詩》云:『靡不 有初,鮮克有終』。願陛下以為戒。」帝嘉納之。先是,南京 御史黎鼎等,以雷震孝陵柏樹,與昺劾大學士劉吉 等十餘人。給事中周紘亦與同官方向等劾吉,吉銜 之。其冬,昺、紘奉命閱軍,軍多缺伍。兩人慾奏之。守備 中官蔣琮怒,反劾兩人擅威福。章下內閣,吉修隙,擬 黜之外。尚書王恕抗章曰:「天下大政,惟賞與罰。今不 治失位之罪,而反罪執法之臣,何以服天下?」帝不聽。 恕再疏爭,言官亦論救。乃調昺南京通政司經歷,紘 南京光祿寺署丞。久之,昺用薦,遷四川僉事。富豪殺 人,屢以賄免。御史檄昺治,果得其情。尋進副使。守備中官某將進術士周慧於朝,昺擒慧,論徙之極邊。歲 餘,引疾歸。環堵蕭然,擁經史自娛。都御史王璟以賑 荒至,餽昺百金,堅拒不得,受下戶飢民粟,以答其意。 知縣丁洪,昺令鉛山所取士也,旦夕候起居,為具蔬 食。昺曰:「吾誠不自給,奈何以此煩令君?」卒弗受。炊煙 屢絕,處之澹如。及卒,含殮不具,洪為經紀其喪。
姜綰 余濬 孫紘 劉遜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綰字玉卿,弋陽人,成化十四年進士。 由景陵知縣擢南京御史。弘治初,陳治道十事,又言 午朝宜論大政,毋泛陳細故,皆報聞。南京戶部主事 盧錦者,與中官陳祖生有隙,給事中方向,嘗因南京 內園火,率同官繆樗等劾文武大臣不職,因及祖生。 無何,雷震孝陵柏,又劾大學士劉吉等十一人,而詆」 祖生益力。祖生銜向切骨。會御史余濬言守備中官 違制墾後湖田,湖為之淤。奏下令錦勘田。時向方監 後湖黃冊,祖生遂訐錦、向侵湖田。詔下南京三法司 勘。勘未上,守備中官蔣琮又以蘆場事為綰所劾,疏 言:「琮以守備重臣,與小民爭利,假公事以飾私情,用 揭帖而抗詔旨,揚言陰中,脅以必從」,其他變亂成法, 厥罪有十:以「內臣侵言官職,罪一;妬害大臣,妄論都 御史秦紘,罪二;怒河閘官失迎候,欲奏罷之,罪三;受 民詞,不由通政,罪四;分遣腹心,侵漁國課,罪五;按季 收班匠工銀,罪六;擅收用,罷閒都事,罪七;官僚忤意, 輒肆中傷,罪八;妄奏主事周琦,罪欺罔朝廷,罪九;保 舉罷黜內臣,竊天子」威柄罪十事,亦下南京三法司。 既復,特遣官覆治以奏。劉吉方憾南御史嘗劾己與 琮黨合謀,既削錦籍,謫向官,復逮綰及其同官孫紘、 劉遜、金章、紀傑、曹玉、譚肅、徐禮、余濬,給事繆樗赴京 論鞫,皆謫為州判官。其事詳《蔣琮傳》。綰謫判桂陽,量 移寧國同知,遷慶遠知府。討斬劇賊韋七旋、韋萬妙, 其黨糾賊數萬攻城。綰堅守,檄民兵夾擊,破走之。東 蘭諸州蠻悉歸侵地。總督劉大夏奇其才,薦為右江 兵備副使。思恩知府岑濬逐田州知府岑猛。綰獻策 總督潘蕃請討之。與都指揮金堂合諸路兵大破賊。 思恩平。綰條二府形勢,請改設流官比中土。廷議從 之。綰遂引疾還。俄起河南按察使。尋復以疾歸,卒於 家。濬,慈谿人。孝宗初,疏請永除納粟入監令,又劾浙 江鎮守中官張慶、廣東鎮守中官韋眷,因薦王恕堪 內閣,馬文升、彭韶、張悅、阮勤、黃孔昭堪吏部。後湖之 勘,自濬啟之,濬亦貶平度判官,終知府。紘,字文冕,鄞 人。謫膠州判官,遷廣德知州,卒官。紘少貧,傭書市肉 以養母。既通籍,終身不肉食。遜,安福人。謫灃州判官, 遷武岡知州。岷王不檢,下遜裁抑之,又欲損其歲祿。 王怒,奏於朝,徵下詔獄,貶四川行都司斷事,歷湖廣 副使。劉瑾徵賄不得,坐缺軍儲,被逮。已而釋之,再坐 斷獄稽延,罰米百石。先是,榮王乞辰州、常德田二千 頃,山場八百里,民舍市廛千餘間,遜與巡撫韓重持 勿予。至是瑾悉予之。部議補遜瓊州副使,瑾以其嘗 劾中官,勒令致仕。瑾誅,起歷福建按察使。章傑等無 他,表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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