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5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五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五十六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八
明四。
周廣、 王廷相
王爌、 徐文華
周延、 《宋景》
屠僑、 《潘恩》
張永明、 《劉玉》
餘光、 陳察。
張曰韜、 《胡瓊》
王懋、 王時柯
余翱 《鄭本公》
郭楠 黎貫
馬錄 顏頤壽
盧瓊、 《程啟充》
鄭洛書、 《張錄》。
張寅。
《官常典》第三百五十六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八
[編輯]明四
[編輯]周廣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廣字克之,崑山人。弘治十八年進士, 歷知莆田、吉水二縣。正德中,以治最徵授御史。即疏 陳四事,略言三代以前未有佛法,況剌麻尤釋教所 不齒。耳貫銅鐶,身衣赭服,殘破禮法,肆為淫邪。宜投 四裔,以禦魑魅,奈何令近君側,為群盜興兵口實哉! 昔禹戒舜曰:『毋若丹朱傲,惟慢遊是好』。周公戒成王」 曰:「毋若商王紂之迷亂,酗於酒德。」今之伶人,助慢遊 迷亂者也。唐莊宗定中原,豪傑莫敢抗。及與伶官戲 狎,一夫夜呼,倉皇出走。臣謂宜遣逐樂工,不復籍之 禁內,乃所以放鄭聲也。陛下承祖宗統緒,而群小獻 媚熒惑,致三宮鎖怨,蘭殿無徵,雖陛下春秋鼎盛,獨 不思萬世計乎?中人稍有資產,猶畜「妾媵,以圖嗣續。 未有專養螟蛉,不顧祖宗繼嗣者也。義子錢寧本宦 豎蒼頭,濫寵已極。乃復攘敓貨賄,輕蔑王章,甚至投 刺於人,自稱『皇庶子。僭踰之罪,所不忍言。陛下何不 慎選宗室之賢者置諸左右,以待皇嗣之生。諸義兒 養子俱奪其名爵,乃所以遠佞人也。近兩京言官論 大臣禦寇不職者,陛下率優容,即武將失律,亦赦不 誅。故兵氣不揚,功成無日,川原白骨,積如丘山。夫出 師十萬,日費千金。今海內困憊,已骨見而肉消矣。諸 統兵大臣如陳金、陸完輩,可任其優遊玩寇,不加切 責哉?請定期責令成功,以贖前罪』。」寧見疏大怒,留之 不下,傳旨謫廣東懷遠驛丞。主事曹琥救之,亦被謫。 寧怒不已,使人遮道刺廣。廣易姓名,衣道士衣,潛行 四百餘里乃免。武定侯郭勛鎮廣東,承寧風旨,以白 金試廣,廣拒不受。伺廣謁御史,攝致之軍門,箠擊幾 死。御史救之始解。越二年遷建昌知縣,有惠政。部擬 除憲職,寧矯旨再謫竹寨驛丞。世宗即位,復故官,歷 江西副使,提督學校。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擢福建 按察使。鎮守中官,奸橫內慴。廣行百金為贄,廣貯之 庫,將劾之。中官懼,謝罪,自是不敢撓。六年以右僉都 御史巡撫江西。明年罷巡撫官,拜南京刑部右侍郎。 居二年,暴疾卒。嘉靖末,贈右都御史。初,廣以鄉舉入 太學,師章懋,在里閈,與魏校友善。為人嚴冷無笑容。 共鄉人語,不操土音。性公彊,弗受請託,士類憚之。
王廷相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廷相,字子衡,儀封人。幼有文名,登弘 治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以憂去。正 德初,服闋至京。劉瑾中,以罪謫亳州判官,量移高淳 知縣。召為御史,疏言:『大盜四起,將帥未能平,由將權 輕不能禦敵,兵機疏不能扼險也。盜賊所至,鄉民奉 牛酒,甚者為效力。盜有生殺權,而將帥反無之,故兵 不用命,宜假便宜,退卻者必斬。河南地平曠,賊易奔; 山西地險阻,亦縱深入,將帥罪也。若陳兵黃河之津, 使不得西;分扼井陘、天井,使不得東,而主將以大軍 蹙之,則賊進退皆窮,可不戰禽矣』。」帝切責總督諸臣, 悉從其議。已,出按陝西,裁抑鎮守中官廖堂,被誣。時 已改督京畿學校,逮繫詔獄,謫贛榆丞。屢遷四川僉 事、山東副使,皆提調學校。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再 遷山東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討平芒 部賊沙保。尋召理院事,歷兵部左、右侍郎,遷南京兵 部尚書,參贊機務。初,有詔省進貢快船,守備太監賴 義復求增。廷相請酌物重輕以定船數,而大減宣德 以後傳旨非祖制者,龍江、大勝、新江、浦子、江淮五關 守臣藉稽察榷利,安慶、九江藉春秋閱視索賂,廷相 皆請革之。草場、蘆課銀,率為中官楊奇、卜春及魏國 公徐鵬舉所侵蝕。以廷相請,逮問奇、春,奪鵬舉祿。三 月入為左都御史。疏言「南京守備權太重,不宜令魏
國世官。」給事中曾忭亦言之,遂解鵬舉兵柄。居二年加兵部尚書兼前官,提督團營,仍理院事。兩考滿,加太子少保。畿民盜天壽山陵樹,巡按楊紹芳引盜大 祀神御物律斬。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內 祭器帷帳之物而言。《律》文盜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 年。今舍本律,非刑之平。」忤旨,罰俸一月。帝將幸承天, 廷相與諸大臣諫,不納。扈從還。以九年滿,加太子太 保。雷震奉先殿。廷相言:「人事修而後天道順,大臣法 而後小臣廉。今廉隅不立,賄賂盛行。先朝猶暮夜之 私,而今則白晝之攫。大臣污則小臣悉傚,京官貪則 外官無畏。臣職憲紀,不能絕其弊。乞先罷斥,用以刺 尚書嚴嵩、張瓚輩。」帝但諭留而已。初,廷相請以《六條 考察》差還御史。帝令疏其所未盡,編之《憲綱》。乃取張 孚敬、汪鋐所奏列,及新所定凡十五事以進,悉允行 之。及九廟災,下詔修省。因敕廷相曰:「御史巡方職甚 重。卿總憲有年,自定六條後,不考黜一人。今宜痛修 省。」廷相惶恐謝。廷相掌內臺最久,有威重,督團營,與 郭勛共事,逡巡其間,不能有所振飭。給事中李鳳來 等論權貴奪民利。章下都察院。廷相檄五城御史覈 實,遲四十餘日,給事中章允賢遂劾廷相徇私慢上。 帝方詰責,而廷相以御史所覈聞,惟郭勛侵最多。帝 令勛自奏,於是劾勛者群起。勛復以領敕稽留,觸帝 怒,下獄。責廷相朋比阿黨,斥為民。越三年卒。廷相博 學好議論,以經術稱。於星曆、《輿圖》《樂律》《河圖》《洛書》及 周卲、程、張之書,皆有所論駁,然其說頗乖僻。隆慶初, 復官,贈少保,諡「肅敏。」
王爌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爌字存納,黃巖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除太常博士。正德時,屢遷刑科都給事中。武定侯郭 勛鎮兩廣,行事乖謬,奉詔自陳強辯,爌等駁之。都察 院覆奏,不錄爌言,爌並劾都御史彭澤。帝責澤,置勛 不問,御史林有年直言下獄,浙江僉事韓邦奇忤中 官被逮,爌皆救之。車駕幸大同,久不反,爌力請回鑾。」 俄與工科石天柱救彭澤,忤王瓊。中旨調兩人於外, 爌得惠州推官。世宗立,復召為都給事中。旋擢太僕 少卿,改太常。嘉靖三年遷應天府尹。歲大侵,奏免其 賦。居四年,遷南京刑部右侍郎。以母老歸養。家居十 年,起故官。尋擢南京右都御史。守備中官進表,率以 兩御史監禮。爌曰:「中官安得役御史」止之奉賀。入朝 謁內閣,夏言言倨甚。大臣多隅坐,爌獨引坐正之。言 不悅,爌遂謝病歸。爌與御史潘壯不相能,壯坐大獄, 詔爌提問。爌力白壯罪,至忤旨。人以此稱爌長者。卒, 贈工部尚書。
徐文華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文華字用光,嘉定州人。正德三年進 士。授大理評事,擢監察御史,巡按貴州。乖西苗阿雜 等倡亂,偕巡撫魏英討之,破寨六百三十,璽書獎勞。 副使胡世寧坐論寧王宸濠,繫詔獄。文華抗疏救曰: 『世寧上為聖朝,下為宗室,竭誠發憤,言甫脫口,而禍 患隨之,亦可哀也。比見寧王乞護衛則與護衛,乞屯 田則與屯田。璽書褒嘉,恩禮稠疊,諸宗藩莫敢望。威 焰日以張,隱患日以甚。失今不戢,容有紀極,顧又置 世寧重法,杜天下之口,奪忠鯁之氣,弱朝廷之勢,啟 宗藩之心,招意外之變,皆自今日始矣』。」不納。帝遣中 官劉允迎佛烏斯藏,文華力諫,不報。馬昂納妊身女 弟於帝,又疏諫曰:「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婦。陛下萬 乘至尊,乃有此舉。返之於心則不安,宣之於口則不 順,傳之天下後世則可醜,誰為陛下進此者?罪可族 也。萬一防閑闊略,不幸有李園、呂不韋之徒,乘間投 隙,豈細故哉!今昂兄弟子姪出入禁闥,陛下降絀等 威,與之亂服雜坐,或同臥起,壞祖宗法,莫此為甚。馬 姬專寵於內,昂等弄權於外,禍機竊發,有不可勝言 者。乞早誅以絕禍源。」亦不報。文華既數進直言,帝及 近倖深御之。會文華條上《廟制》五事,議甚正,左右擠 之。帝乃發怒,嚴旨詰讓,下廷臣議。廷臣言:「太廟禮儀, 悉本高皇帝製作,非臣等所敢妄議。」文華遂以妄言 下詔獄,斥為民。時正德十一年十月也。世宗即位,起 故官。歷河南按察副使。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入為 大理右少卿,尋轉左。時方議興《獻帝大禮》,文華數偕 諸大臣力爭。明年七月復倡廷臣伏闕哭諫,坐停俸 四月。已,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會廷臣大議,文華與 汪偉、鄭岳猶力爭。武定侯郭勛遽曰:「祖訓如是,古禮 如是。」璁等言當書曰:「大臣事君,當將順其美。」議乃定。 及改題廟主,文華諫曰:「孝宗有祖道焉,不可以伯考 稱。武宗有父道焉,不可以兄稱。不若直稱曰孝宗敬 皇帝、武宗毅皇帝,猶兩全,無害也。」疏入,命再奪俸。六 年秋,李福達獄起。主獄者璁、萼、獻夫以議禮故憾文 華等,乃盡反獄詞,下文華與諸法官獄。獄具,責文華 阿附御史殺人,遣戍遼陽。遇赦,卒於道。隆慶初,贈左 僉都御史。文華居諫職,勁直敢言。其被譴復不以罪, 士論深惜之。
===周延===按《明外史》本傳:「延字南喬,吉水人。嘉靖二年進士。除 潛江知縣,改新會,擢兵科給事中。時議新建伯王守 仁罪,將奪其爵,延抗疏為訟,坐謪太倉州判官。歷南 京吏部郎中,出為廣東參政。撫安南,征黎寇,皆預有 功。三遷廣東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靖 海寇林成之亂。進兵部右侍郎,提督兩廣軍務。召為」 刑部左侍郎,歷南京右都御史,吏、兵二部尚書。嘉靖 三十四年召為左都御史。帝用給事中徐浦議,令廷 臣及督、撫各舉邊才。於是故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 邦輔、吳嶽,祭酒鄒守益,修撰羅洪先,御史吳悌、方涯, 主事唐樞,參政周大禮、曹亨,參議劉志,知府黃華在 舉中,皆人望也。御史羅廷唯駁曰:「浦疏本言邊才,而 今廷臣有以清修、苦節、實學、懿行舉者,他日復起,必 不置之戎馬縱橫之地,去初議遠矣。況又有夤緣進 者,是假明詔開倖門。」帝深納其言,責吏部濫舉,命與 都察院更議。延與尚書吳鵬等言所舉皆公論無私。 帝終不悅,切責延等,而舉者悉報罷。世宗時,海內名 賢,一斥不復召。及是舉上,朝野忻然,冀復用,而廷唯 以片言阻之,天下莫不悵恨。延顏面寒峭,砥節奉公。 權臣盜柄政以賄成,延未嘗有染。然居臺端七年,無 諫諍名。卒官,贈太子太保,諡簡肅。延卒,歐陽必進代, 踰月,遷吏部,乃以潘恩繼之。
宋景 屠僑
[編輯]按《明外史周用傳》:「用掌憲時,慎自持,而己無所獻替。 其後宋景、屠僑繼之,大略皆廉潔,與用相似。景未久 卒,而僑居職八年,屬嚴嵩柄政,風紀不振。議丁汝夔 獄,受杖不能去。景,字以賢,奉新人,弘治末進士,知睢 州。正德五年,入為河南道御史。」故事,知州無改御史 者,劉瑾創之也。瑾誅,景引疾去。嘉靖三年,以薦補浙 汪僉事,進山西副使。民饑為盜,殺守禦指揮。景樹幟 令被脅者赴之,賊咸歸命,乃擒斬其魁。四遷山西左 布政使。累官南京吏、工二部尚書,改兵部,參贊機務。 入為左都御史。卒。贈太子少保、吏部尚書,諡「莊靖。」僑 字安卿,吏部尚書滽再從子也。登正德六年進士。授 御史。巡視居庸諸關。武宗遣中官李嵩等捕虎豹,僑 力言不可。世宗時,揚歷中外。歷左都御史。卒,贈少保, 諡簡肅。
潘恩
[編輯]按《明外史周延傳》:「潘恩,字子仁,上海人。六歲能辨四 聲。登嘉靖二年進士,授祁州知州,調繁鈞州。鈞,徽王 封國也。宗戚豪悍,恩約朿之。州人為建祠,配公孫僑、 黃霸。轉南京刑部員外郎,遷廣西提學僉事,署按察 使。事有大猾匿靖江王所,捕之急,王不得已出之。憾 恩誣以事,按無實,得免。累遷山東副使。御史葉經以」 試錄忤旨,並恩下詔獄,謫廣東河源典史。久之,累遷 至浙江左參政。按部海鹽。倭猝至,圍城數匝。恩與參 將湯克寬、僉事姜廷頤力禦之,賊乃退。俄遷浙江左 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偕按臣劾徽王載 埨貪虐,王遂奪國。伊王《典楧》驕橫,恩一切裁之。河南 民素苦藩府恩制兩悍,王名大著。久之,由刑部尚書 改左都御史。子允端為刑部主事。吏部尚書郭朴,恩 門生也,調之禮部。給事中張益劾允端奔競,恩溺愛, 朴徇私。帝置朴不問,改允端南京工部,令恩致仕。萬 曆初,賜存問。卒年八十七。贈太子少保,諡恭定。
張永明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永明,字鍾城,烏程人。嘉靖十四年進 士。除蕪湖知縣。獻皇后梓宮南祔,所過繁費不貲。永 明堊江岸佛舍為殿,供器飾箔金,財用大省。尋擢南 京刑科給事中。寇入大同,山西總督樊繼祖、巡撫史 道、陳講等不能禦,永明偕同官論其罪。已又劾兵部 尚書張瓚黷貨誤國,又偕同官論其罪,劾大學士嚴」 嵩及子世蕃貪污狀。已又劾南京祭酒龔用卿闒茸。 已又劾兵部尚書戴金為御史巡鹽時,增餘鹽羨銀, 阻壞邊計。疏雖不盡行,中外憚之。出為江西參議。累 遷雲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 南。伊王典楧恣橫,永明首發其惡,後竟伏辜。四十年 遷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上,改吏部,進左,尋拜刑部尚 書。居數月,改左都御史。條上《飭勵撫按》六事。御史黃 廷聘按浙歸,道出湘潭,慢知縣陳安。安怒,發其裝,得 所㩦金銀貨幣。廷聘皇恐謝,乃復還之。永明聞,劾罷 廷聘。浙江參政劉應箕先為廷聘論罷,見廷聘敗,摭 其陰事自辨。永明惡之,劾應箕,亦斥。故事,京官考滿, 自翰林外皆報名都察院修庭謁禮。後吏部郎恃權, 張濂廢報名,陸光祖廢庭謁。永明榜令遵故事,而郎 中胡汝桂至院如故。永明列儀節奏聞,詔諸司遵守。 郎中羅良當考滿,先詣永明邸約免報名庭謁,乃過 院。永明怒,疏言:「此禮行百年,非臣所能損益。且卿貳 大臣考滿詣吏部,與堂官相見訖,即詣四司門揖,司 官輒南面答揖。夫卿貳致敬於司屬,司屬乃不循禮 於憲臣,是尊卑易置,而部院異體也。良輕薄無狀,當
罷。九卿揖司屬,亦非禮,當改正。」良疏辨,奪俸。詔禮部會禮科議之。奏言:「永明議是。自今吏部郎其承舊制,九卿翰林官揖四司,當罷。」詔可。永明素清謹,掌憲。在 嚴嵩罷後,以整飭綱維為己任。自與吏部郎忤,汝桂 所善給事中魏時亮遂劾之。永明力求去,詔許馳驛 歸。明年卒。贈太子少保,諡「莊僖。」
劉玉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玉字咸栗,萬安人。祖廣衡,永樂末進 士。正統間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積粟數百萬, 督治陂塘,為旱澇備。景泰初,歷左副都御史,鎮守陝 西。請遇災傷,毋俟勘報,即除其賦,庶有司不得借覆 核,陰行科率。從之。己兼撫福建、浙江,議創壽寧縣於 官臺山,以清盜窟,討平處州賊。居官以廉節稱,終刑」 部尚書。父喬,成化初進士,累官湖廣左布政使。玉登 弘治九年進士,授輝縣知縣。發粟賑饑,奏蠲虛稅,復 業者千家。擢御史。初,孫伯堅、金琦、王寧皆以傳奉得 官。已又以指揮胡震為都指揮,分守通州。玉抗疏言 「傳奉不已,繼之內批,大累聖德,乞皆罷之。」不納。武宗 即位,甫四月,災異迭見,玉陳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 官吳忠奉命選后妃,肆貪虐,玉奏不問。劉健、謝遷罷, 玉馳疏言:「劉瑾等佞倖小臣,巧戲弄,投陛下一笑,顧 讒邪而棄輔臣,此亂危所自起。況今白虹貫日,彗見 紫微宮,星搖天王之位,民窮財殫,所在空虛。陛下不 改圖,天下將殆。乞置瑾等於理。」仍留健、遷輔政。不報。 玉遂引疾歸。後瑾榜玉奸黨,復誣搆之,罰輸粟塞下 者三。最後逮繫詔獄,削籍放歸。瑾誅,起河南僉事,遷 福建副使,皆董學政。召為大理少卿。正德十五年擢 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江防。宸濠反,攻安慶,玉以舟 師赴援。事定,改撫鄖陽。世宗即位,召為左僉都御史。 論遏亂功,進右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左,歷刑部左、 右侍郎。初偕九卿爭興獻帝不宜稱皇。及帝欲考獻 帝,又偕廷臣伏闕哭爭,以大臣不罪。六年秋,坐李福 達獄削籍,卒於家。玉所居,僅避風雨。天文、地理、兵制、 刑律皆有論著。隆慶初,贈刑部尚書,諡端毅。子慤,南 京工部右侍郎,歷官亦有聲。
餘光
[編輯]按《明外史唐胄傳》:「餘光,江寧人,以御史巡按廣東。建 言:『黎氏魚肉國君,在陳氏為賊子,抗拒中國,在我朝 為亂魁。今失國,或天假手登庸以報之也。自宋以來, 丁移於李,李奪於陳,陳篡於黎。今黎又轉於莫,欲興 黎氏,勢必不能。臣巳遣官責其修貢,道里懸遠,往復 陳請,必失事機。乞令臣便宜從事』。」帝以光疏中引五 「季、六朝」事下之。兵部咎光輕率,奪其俸。無何,光進《鄉 試錄》。禮部尚書嚴嵩摘其誤,奏之,被逮削籍。
陳察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察字元習,常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授南昌推官。正德初,拜南京御史,尋改北。劉瑾既誅, 武宗猶日狎群小,察偕同官請務講學,節嗜欲,勤視 朝,語甚切直。以養親歸,家居九年,始赴補。會帝將親 征宸濠,察請無行,而亟下罪己之詔,忤旨,奪俸一年。 諭群臣更諫,必置極典。俄巡按雲南,助巡撫何孟春」 討定彌勒州,以功增秩。世宗即位,疏言:「金齒、騰衝,地 極邊徼。既統以巡撫、總兵,又有監司、守備分轄無事。」 鎮守中官因劾太監劉玉、都督沐崧罪。詔並罷。還還 朝,言興獻帝不當加皇號。嘉靖初,出按四川,請罷鎮 守中貴。不聽。帝親鞫楊言,落其一指。察大呼曰:「臣願 以不肖軀易言命,不忍言獨死。」帝目攝之,察不為動, 退具疏申理,且請下王邦奇於獄,直聲振朝野。巡視 京營,與給事中王科極陳武定侯郭勛貪橫狀。擢南 京太僕少卿。疏辭,因請召前給事中劉世賢等二十 餘人。帝怒,責以市恩要名,貶遠方雜職。給事中王俊 民、鄭一鵬論救,皆奪俸。察補海陽教諭。累遷山西左 布政使,入為光祿卿,以僉都御史巡撫南贑。居二年, 乞休。因薦前都御史萬鏜、大理卿董天錫等十四人 可用。吏部請從其言。帝奪部臣俸,責察徇私妄舉,斥 為民。察居官廉,既歸,敝衣糲食而已。
張曰韜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曰:「韜字席珍,莆田人。正德十二年進 士。授常州推官。武宗南巡,江彬縱其黨橫行州縣,將 扺常州民,爭欲亡匿。時知府暨武進知縣咸入覲,曰 韜兼綰府縣印,召父老豪傑約曰:『彬黨至,若等力與 格。又釋囚徒,令與丐者各具瓦石待已。彬黨果累騎 來,父老直遮之境上,曰:『常州比歲災,物力大屈,無可 啗。若曹府中惟一張推官,一錢不入,即欲具芻秣,亦 無以辦』』。」言已,彬黨疑有他變,乃稍退,馳使告彬曰:韜 即上書與巡按御史言狀。御史東郊立行部,過常州, 謂曰:「事迫矣,彬將以他事縛君命。」曰韜登己舟先發, 自以小舟尾之。彬黨果大至,索曰韜誤截御史舟,郊 使嚴捕截舟者,而陰令緩之。其黨恐御史上聞,咸散 去。曰韜遂免。彬亦戒其黨毋擾。由是常以南諸府得 安,曰韜力也。世宗即位,召為御史。楊廷和等之爭織 造也,曰韜亦上言:「陛下既稱閣臣所奏,惟愛主惜民是明知織造之害矣。既知之而猶不已者,何哉?由信 任大臣勿專,而群小為政也。自古未有群小蒙蔽於 內,而大臣能盡忠於外者。崔文輩二三小人嘗濁亂 先朝,今復蒙惑聖衷,竊弄威福。陛下奈何任其逞私, 不早加斥逐哉?臣聞織造一官,行金數萬,方乃得之。 既營之以重貲,而欲其不責償於下,此必無之事也。」 帝不能用。席書以中旨拜尚書,曰韜與同官胡瓊各 抗疏力爭。既受杖,猶占疏劾奸人陳洸罪。未幾,竟死。 隆慶初,追贈光祿少卿。
胡瓊
[編輯]按《明外史張曰韜傳》:「胡瓊,字國華,南平人。正德六年 進士。由慈谿知縣入為御史,歷按貴州、浙江,有聲,哭 諫受杖,卒後贈官如曰韜。」
王懋
[編輯]按《明外史臧應奎傳》:「御史王懋言,廷臣以議禮死杖 下者十有七人,其父母妻子顛沛可憫,乞賜優卹,贈 官祿廕。帝大怒,謫懋四川典史。」
王時柯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時柯,字敷英,萬安人,正德十二年進 士,授行人。嘉靖三年擢御史,疏言桂萼輩以議禮迎 合,傳陞美官。薛蕙、陳相、段續、胡侍等連章論劾,實出 至公。今佞人超遷,而群賢獲罪,恐海內聞之,謂陛下 好諛惡直。願採忠讜之言,消朋比之禍,特寬蕙等而 聽。席書、方獻夫辭職,除張璁、桂萼別任,則是非不謬」, 人情悅服。忤旨切責。未幾有伏闕之事。再予杖除名。
余翱
[編輯]按《明外史王時柯傳》:「時御史疏爭《大禮》居首者余翱, 字大振,定遠人,正德中進士。嘉靖二年為御史,嘗劾 司禮太監張佐蒙蔽罪。明年七月,與時柯等被杖戍 邊。居戍所十四年。皇子生,赦還。穆宗即位,時柯、翱皆 復官,贈時柯光祿少卿。」
鄭本公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本公,翔州衛人。正德九年進士,歷御 史。武宗不豫,國本未建。本公請慎選宗室親賢者,正 位東宮,繫天下望。不報。世宗嗣位,及冬而乾清宮成, 帝由文華殿入居之。本公上言:「事之可思者有六,是 宮八年營搆,一旦告成。陛下居安思危,當遠群小,節 燕遊,以防一朝之患。重妃配,廣繼嗣,以為萬世之計。 慎終如始,兢兢業業,常若天祖之臨。求言益切,訪政 益勤,用防壅蔽之患。持聖心,遠貨色,毋溺於鴆毒;重 興作,惜財力,永鑒於先朝。」帝嘉納之。踰月,帝欲加興 獻帝皇號,本公力言不可。嘉靖改元,出按遼東。劾罷 副總兵張銘、都指揮周輔。還朝,論救給事中劉最,忤 旨切責。二年十月,時享太廟,帝不親行,本公與同官 彭占祺極言遣代非宜,報聞。明年三月,帝欲考興獻 帝,且立廟禁中。本公偕同官力爭,謂:「『陛下潛邸之日, 則為孝宗之姪,興獻王之子。臨御之日,則為孝宗之 子,興獻帝之姪。可兩言決也。至立廟大內,實為不經。 獻帝之靈既不得入太廟,又空去一國之祀,而託享 於大內焉。陛下享太廟,其文曰『嗣皇帝』於獻帝之廟』, 又當何稱?愛敬精誠,兩無所屬。」獻帝將蹙然不安。帝 怒,責其朋言亂政,奪俸三月。其年六月,上愈欲考獻 帝,以席書為禮部尚書,召張璁、桂萼入京。本公偕同 官四十四人,連章言:「萼首為亂階,璁再肆欺罔,黃綰 如鷹犬張喙旁噬,黃宗明如奴隸攘臂橫行。方獻夫 居中內應,以成夾攻之勢。席書陰行間諜,以收漁人 之功。卒之,尚書之命,由中而下。行取之旨,已罷再頒, 大臣因此被逐,言官由之得罪。雖往日瑾、彬之奸,流 禍不若是酷也。」不納。已,偕廷臣伏闕哭諫,繫獄,廷杖 還職。當是時,爭大禮者,諸御史中本公言最切中。尋 遷通政參議,九年不調,以疾請改南京。乃授大理寺 丞。稍遷南京太僕少卿。謝病歸。二十年,言官邢如默、 賈準等會薦,詔許召用,不赴。卒。
郭楠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楠字世重,晉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 浦江知縣,課最,入為御史。世宗即位,請召還直臣舒 芬、王思、黃鞏、張衍瑞等,從之。嘉靖元年,核餉兩廣,劾 總兵官撫寧侯朱麟貪懦,詔為戒飭。尋上章請退朝 之暇延見大臣,如祖宗故事,且言主事陳嘉言忤中 官,不宜逮繫。帝怒,奪其俸。諸臣伏闕爭大禮,皆得罪。」 楠方巡按雲南,馳疏言:「人臣事君,阿意者未必忠,犯 顏者未必悖。今群臣伏闕呼號,或榜掠殞身,或間關 謫戍,不意聖明之朝,而忠良獲罪若此。乞復生者之 職,卹死者之家,庶以收納人心,全君臣之義。」帝大怒, 遣緹騎逮治。言官論救,皆不納。既至,下鎮撫掠治,復 廷杖之,削其籍。六年春,以災變修省,從吏部議,量與 一官,得吉水教諭,終南寧知府。
黎貫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貫字一卿,從化人。正德十二年進士。 改庶吉士,授御史。刷卷福建,劾鎮守內官尚春侵官 帑狀,悉追還之。世宗入繼,貫請復起居注之制,命詞臣編類章奏,備纂述,從之。登極詔書禁四方貢獻,後 鎮守中貴貢如故,貫上言:『陛下明詔甫頒,而諸內臣 曲說營私,希恩固寵。其假朝命以徵取者謂之額,而 自挾以獻者謂之額外。罔虐百姓,致朝廷之澤壅而 不流,非所以昭大信、彰君德也』。」嘉靖二年,帝從玉田 伯蔣輪請,於承天立興獻帝家廟,以輪子榮奉祀。貫 言:「陛下信一諛臣之說,委祀事於外戚。神不歆非類, 獻帝必將吐之。」不聽。尋疏言:「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 七十一萬,而今損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三萬,而今 損二百五十萬。以歲入則日減,以歲出則日增。乞敕 所司通稽祖宗以來賦額及今日經費之數,列籍上 聞。知賦入有限,則費用不容不節。」帝嘉納焉。出按江 西,父喪歸。久之,起故官。會帝從張孚敬議,去孔子王 號,改稱先師,並損籩豆佾舞之數。編修徐階以諫謫。 御製《改正祀典說》,頒示廷臣。而孚敬復為《祀典或問》, 以希合帝意。議已定,貫率同官合疏爭之。帝震怒曰: 「貫等謂朕已尊皇考為皇帝,孔子豈反不可稱王?奸 逆甚矣。其悉下法司按治。」於是都御史汪鋐言:「『比者 言官論事,每挾眾以凌人,曰:『此天下公議也』,不知倡 之者止一人』。請究倡議之人,明正其罪。」帝然之。已而 刑部尚書許讚等上其獄,當贖杖還職。帝特命褫貫 為民。久之,卒於家。
馬錄 顏頤壽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錄,字君卿,信陽人。正德三年進士。授 固安知縣。居官廉明。盜破其縣,被執,見署舍無長物, 釋之去。徵為御史,按江南諸府。」世宗即位,疏言:「江南 之民最苦糧長。白糧輸內府,率一石而費四五石。他 如酒醋局、供應庫以至軍器、胖襖、顏料屬輸內府者 皆然。」戶部侍郎秦金等請從錄言,命石加耗一斗,毋 「得苛求。」中官黃錦誣劾高唐判官金坡,詔逮之,連五 百餘人。錄言:「祖宗內設法司,外設撫按,百餘年,刑清 政平。先帝時劉瑾、錢寧輩蠱惑聖聰,動遣錦衣官校, 致天下洶洶。陛下方勤新政,不虞復有高唐之命。」給 事中許復禮等亦以為言,獄得少解。嘉靖二年大計, 天下庶官被黜者多訐撫、按,以錄言禁止。王憲起督 三邊,錄請舍憲用彭澤,不聽。五年出按山西,而《妖賊 李福達》獄起。福達者,崞人,初坐妖賊王良、李鉞黨,戍 山丹衛,逃還,更名午,為清軍御史所勾,再戍山海衛, 復逃居洛川,以彌勒教誘愚民邵進祿等為亂。事覺, 進祿伏誅。福達先還家,得免,更姓名曰張寅,挾重貲 往來徐、溝間,輸粟得「太原衛指揮使。子大仁、大義、大 禮,皆冒京師匠籍,用黃白術干武定侯郭勛。」勛、大信 幸其仇薛良訟於錄。按問得實,檄洛川父老雜辯之, 益信。勛為移書錄,祈免。錄不從,偕巡撫江潮具獄以 聞,且劾勛庇奸亂法。章下都察院,都御史聶賢等覆 如錄奏,力言勛黨逆罪。詔福達父子論死,妻女為奴, 沒其產,責勛對狀。勛懼乞恩,因為《福達》代辨,帝置不 問。會給事中王科、鄭一鵬、程輅、常泰、劉琦、鄭自璧、趙 廷瑞、沈漢、秦祐、張逵、陳皋謨,御史程啟充、盧瓊、邵豳、 高世魁、任淳,南京御史姚鳴鳳、潘壯、戚雄、王獻,評事 杜鸞,刑部郎中劉仕,主事唐樞交章劾勛,謂罪當連 坐。勛亦累自訴,具以「議禮觸眾怒」為言。帝心動。勛復 乞張璁、桂萼為援。璁、萼素惡廷臣攻己,亦欲借是舒 宿憤。乃合謀騰蜚語,謂諸臣內外交結,借端陷勛,將 漸及諸議禮者。帝深入其言,而外廷不知,攻勛益急。 帝益疑,命取福達等至京,下三法司訊。既又命會文 武大臣更訊之,皆無異詞。帝益怒,將親訊,以楊一清 言而止,仍下廷鞫。尚書顏頤壽等不敢自堅,改擬「《妖 言律》斬。帝猶怒,命法司俱戴罪辦事,遣官往械錄、潮 及前問官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玨、僉事章綸、都指 揮馬豸等。時璋、玨已遷都御史,璋巡撫寧夏,玨巡撫 甘肅,皆下獄廷訊。乃反前獄,抵良誣告罪。帝以罪不 及錄,怒甚,命璁、萼、方獻夫分署三法司事。盡下尚書 頤壽、侍郎劉玉、王啟,左都御史賢,副都御史劉文莊, 僉都御史張潤,大理卿湯沐,少卿徐文華、顧佖,寺丞 汪淵獄,嚴刑推問。遂搜錄篋,得大學士賈詠、都御史 張仲賢、工部侍郎閔楷、御史張英及寺丞淵私書。詠 引罪致仕去,仲賢等亦下獄。萼等上言:「給事琦、泰,郎 中仕,聲勢相倚,挾私彈事,佐錄殺人。給事中科、一鵬、 祐漢輅,評事鸞,御史鳴鳳、壯雄,扶同妄奏,助成奸惡。 給事中科逵,御史世魁,方幸寅就死,得誣勛謀逆,率 眾連名,同聲駕禍。郎中司馬相妄引事例,故意增減, 誣上行私。邇者言官締黨求勝,內則奴隸公卿,外則 草芥司屬,任情恣橫,殆非一日。請大奮乾斷,彰國法。 苟非然者,脅從大臣皆繫獄,而朋謀小人猶得趨蹌 於朝,何以服天下。」帝納其言,並下諸人獄,收繫南京 刑部。先是,廷臣會訊,太僕卿汪元錫、光祿少卿余才 偶語曰:「此獄已得,情,何再鞫?」偵者告萼以聞,亦逮問。 萼等遂肆搒掠,錄不勝刑,自誣故入人罪,萼等乃定。 《爰書》言寅非福達,錄等恨勛,搆成冤獄,因列上諸臣 罪名。帝悉從其言。謫戍極邊遇赦不宥者五人:璋、玨綸、豸,前山西副使遷大理少卿文華謫戍邊衛者七 人,琦、逵、泰、瓊、啟、充仕及知州胡偉。為民者十一人,賢 科、一、鵬、祐、漢、輅、世、魁、淳、鳴鳳、相、鸞。革職閒住者十七 人:頤、壽、玉、啟、潮、文、莊、沐、泌、淵、元、錫、才、楷、仲賢、潤、英、壯、 雄,前大理丞遷僉都御史毛伯溫。其他下巡按逮問。 革職者副使周宣等復五人,良抵死,眾證皆戍寅還 職,錄以故入人死未決,當徒。帝以為輕,欲坐以奸黨 律斬。萼等謂張寅未死而錄代之死,恐天下不服,宜 永戍煙瘴地,令緣及子孫。乃戍廣西南丹衛,遇赦不 宥。帝猶意未慊,語楊一清等曰:「與其僇及後世,不若 誅止其身,從《舜典》『罰弗及嗣』之意。」一清曰:「祖宗制律, 具有成法。錄罪不中死律。若法外用刑,吏將緣為奸 人無所措手足矣。」帝不得已從之,以萼等平反有功 勞,諭之文華殿,賜二品服、俸、金帶、銀、幣,給三代誥命。 遂編《欽明大獄錄》,頒示天下。時嘉靖六年九月壬午 也。至十六年,皇子生,肆赦,諸謫戍者俱釋還,惟錄不 敘,竟卒於戍所。頤壽,巴陵人。居官有清望。
盧瓊
[編輯]按《明外史馬錄傳》,「盧瓊,字獻卿,浮梁人。正德六年進 士。由固始知縣入為御史。世宗即位,疏請盡撤天下 鎮守中官,尋爭興獻王皇號。嘉靖改元,上言景皇帝 有撥亂大功,而《實錄》猶稱郕戾王。敬皇帝深仁厚澤, 而《實錄》成於佳芳手。是非顛倒,乞詔儒臣改撰。」帝惟 命史官正《孝宗實錄》之不當者,出按畿輔。桂萼疾臺 諫排己,考察京官既竣,令科道互糾劾。吏科都給事 中王俊民等爭之。瓊與同官劉隅等亦言「交相批抵 報復非盛世事。」帝切責俊民、隅,奪其俸五月,瓊等皆 三月,而命部院考之。瓊竟以劾勛謫戍邊。赦還,卒。
程啟充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啟充,字以道,嘉定州人,正德初進士, 除三原知縣,入為御史,嬖倖子弟家人濫冒軍功,有 至都督賜蟒玉者。啟充言定製,軍職授官,悉準首功。 今倖門大啟,有買功冒功、寄名竄名、併功之弊。權要 家賄軍士金帛,以易所獲之級,是謂買功。衝鋒斬馘 者,甲也而乙取之,甚者殺平民以為賊,是謂冒功。身 不出門閭,而名隸行伍,是謂寄名。賄求掾吏,洗補文 冊,是謂竄名。至有一人之身,一日之間不出京師,而 東西南朔四處報功者,按名累級,驟至崇階,是謂併 功。此皆壞祖宗法,解將士體,乞嚴為察革。」帝不能用。 十一年正旦,群臣待漏,入賀日,晡禮始成。及散朝已 昏夜,眾枵腹奔趨而出,顛仆相踐蹈。將軍趙朗者徑 死於禁門。啟充具奏其狀,請帝昧爽視朝,以圖明作 之治。都督馬昂進妊身女弟,啟充等抗言曰:「內寵為 嬖,是為女戎;外寵為倖,是為男戎。昂驕淫暴橫,濟之 以奸其;女弟柔佞多能,乘之以媚。兼。內外之戎於一 家。天下之勢,大有可憂者矣!」既又極陳穴官、穴兵、穴 費之弊,乞通行革罷。帝皆不省。騰驤四衛軍改編各 衛者,奉詔撒回,而各衛遺籍仍支糧,糜倉儲八十七 萬餘石。啟充力言之,冒支弊絕,以憂歸。世宗即位,甫 起故官,即爭興獻帝皇號。嘉靖元年正月,郊祀方畢, 清寧宮小房火。啟充言:「災及內寢,剝床以膚也。良由 徇情之禮,有戾天常;僭逼之名,深乖典則。」輔臣執議, 禮臣「建明,不能敵經生之邪說,佞倖之諛辭,動假母 後,以箝天下之口。臣謂不正大禮,不黜邪說,所謂修 省,皆具文也。況邇者國事漸搖,勸學已廢,旨由中出 而內閣不知;奸黨獄成而曲為庇護。諫臣斥逐,耳目 有壅蔽之虞;大臣疏遠,股肱有痿痹之患。司禮之權, 重於宰相;樞機之地,委之宦官。邇臣貪濁,頻有遷除。 邊帥僨師,不聞譴斥。莊田之賞賚過多,潛邸之乞恩 未已。伏望陛下仰畏天明,俯察眾聽,敦一本之孝,齊 宮府之體,親大臣,肅庶政,以回災變。」報聞,尋出按江 西,得宸濠通蕭敬、張銳、陸完等私書,欲亟去。孫燧云: 「代者湯沐、梁宸可,其次王守仁亦可。」因論敬、銳等罪, 並言守仁黨逆,宜追奪。給事中汪應軫訟守仁功,言: 「逆濠私書,有詔焚毀。啟充輕信,被黜知縣章立梅捃 摭之辭。復有此奏,非所以勸有功。」主事陸澄亦為守 仁奏辨。御史向信因劾應軫與守仁同郡,澄其門生, 黨庇欺罔。帝曰:「守仁一聞宸濠變,仗義興兵,戡定大 難。特加封爵,以酬大功,不必更議。」帝從太監梁棟請, 遣中官督南京織造,啟充偕同官及科臣張嵩等極 諫,不納。啟充數以蹇諤忤帝旨,張璁、桂萼亦惡之。會 郭勛庇李福達獄,為啟充所劾。璁、萼因指啟充挾私, 謫戍邊衛。十六年赦還。言者交薦,不復用。卒。隆慶初, 贈光祿少卿。
鄭洛書
[編輯]按《明外史解一貫傳》:「鄭洛書,字啟範,莆田人。弱冠登 進士,授上海知縣,有善政。嘉靖四年,召拜御史。張璁、 桂萼以陳九川事傾費宏,訐奏不已。洛書與同官鄭 氣言九川事,人謂璁、萼與謀,固已得罪公論,而宏取 與之際亦未明。夫朝廷有紀綱大臣,重進退,宏、璁、萼 皆不可不去。宏不去,則有持祿保位之誚。璁、萼不去亦冒蹊田、奪牛之嫌。」詔責洛書妄言。帝賜尚書趙鑑、 席書詩、翰,《洛書》言:「陛下眷禮大臣,此《虞廷賡歌》之風 也。願推此心以念舊,如致仕大臣劉健、謝遷、林俊、孫 交等,特降宸章,咨訪時政,則聖德益宏。又推此心以 赦過,如遷謫豐熙劉濟、余寬、王元正等,特垂仁恩,量 與牽復,則聖度益廣。」報聞李福達獄起,帝將親鞫之。 洛書曰:「陛下操獨斷之威,使法官盡得罪。雖有張釋 之、於定國,不獲抗辯於人主之前,何以使刑罰中?」帝 怒,將罪之,楊一清力解而止。尋出視南畿學政,道聞 喪歸。洛書在臺,嘗薦尚書王守仁、羅欽順、楊旦、彭澤、 邵寶,祭酒魯鐸,及論救給事中楊言、鄭一鵬,御史魏 有本,郎中葉應驄,主事唐樞、繆宗周,皆為時所稱。十 二年,京察事竣,更命科道官互糾,洛書被劾落職。給 事中饒秀為御史所劾,無所泄憤,復劾洛書及王重 賢等九人貪污闒茸,重賢等皆降黜,時論駭之。洛書 家居再踰歲卒,年三十九。子開,往依上海。上海人治 田百畝,資之,歲一至,收其入以歸。
張錄
[編輯]按《明外史解一貫傳》:「張錄字宗制,城武人。正德六年 進士。授太常博士,擢御史。嘉靖初,伏闕爭大禮,下獄 廷杖。出按畿輔,劾宣府諸將失事,皆伏辜。西域魯迷 貢獅子、西牛方物,言所貢玉石,計費二萬三千餘金, 往來且七年,邀中國重賞。錄言:明王不貴異物,今二 獅日各飼一羊,是歲用七百餘羊也。牛食芻菽,今乃 食果餌,則食人之食矣。願返其獻,歸其人,薄其賞,以 阻希望心。」帝不能用。張璁擢兵部侍郎。錄與諸御史 爭之,不聽。時璁與桂萼屢攻費宏,錄言:「宏以子懋良 罪繫,再疏乞休。陛下既溫旨慰留。及璁、萼屢劾,又復 如常批答。溺三臣之愛,持兩可之心,致宏去志不決, 璁等忮心未已。今水旱相仍,變異迭出,正大小臣工 修省時。而諸人為國股肱,相傾排若此,欲弭災變,不 亦難乎?乞並黜三人,以回天譴。」帝為戒諭璁、萼如《錄》 指。後璁以侍郎總臺事,修前憾,言錄不諳憲體,宜他 調,遂罷歸。家居二十年卒。
張寅
[編輯]按《明外史魏良弼傳》:「張寅,太倉人。嘉靖初進士。歷南 京御史,嘗劾禮部侍郎黃綰十罪。比張孚敬罷政,寅 言:大臣去國,誼不忘君。今孚敬二旬馳三千里,若小 丈夫悻悻之為者。且其憸邪蠹政,不可悉數。請追所 賜封誥銀章之屬,明正其辟。左都御史汪鋐陰賊邪 媚陸贄,所謂謟諛顧望畏懦,鋐兼有之,宜急放逐。帝」 怒,謫高唐判官。屢遷南京文選郎中。會簡宮僚,改春 坊右司直兼翰林院檢討。未幾被劾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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