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402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四百二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二卷目錄
給諫部名臣列傳十
明六
蕭近高 郭尚賓
魏呈潤 趙東曦
吳執御 章正宸
姜埰 方士亮
熊開元 許譽卿
黃紹傑 李世祺
詹爾選 傅朝佑
莊鼇獻 李汝璨
官常典第四百二卷
給諫部名臣列傳十
[編輯]明六
[編輯]蕭近高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近高,字抑之,廬陵人。萬曆二十三年 進士。授中書舍人,擢禮科給事中。甫拜官,即上疏言 罷礦稅、釋繫囚、起廢棄三事,明詔已頒,不可中止。帝 怒,奪俸一年。頃之,論江西稅使潘相擅刑宗人罪,不 報。既而停礦分稅之詔下,相失利,擅移駐景德鎮,請 專理窯務。帝即可之,近高復力爭。後江西撫按並劾」 相,相以為近高主之,疏詆甚力。近高疏辨,復劾相。疏 雖不行,相不久自引去。屢遷刑科都給事中。知縣滿 朝薦、諸生王大義等,皆忤中使,繫獄三年。近高請釋 之,不報。遼東稅使高淮激民變,近高劾其罪,請撤還。 帝不納,反以淮誣奏,逮同知王邦才、參將李獲陽,近 高復論救。會廷臣多劾淮者,帝不得已徵還,而邦才 等繫如故。無何,極陳言路不通、耳目壅蔽之患,引秦 二世靖康時謠為戒。中言:「閣臣李廷機身為射的,宜 令引退。」未幾,又言:「王錫爵密揭行私,宜止毋召。」朱賡 被彈六十餘疏,不當更留。皆不報。故事,六科都給事 中率內外遞轉,人情輕外,百方規避,近高自請外補, 吏部侍郎楊時喬請亟許,以成其美,乃用為浙江右 參政。進按察使,以病歸。起浙江左布政使。所至以清 操聞。泰昌元年召為太僕卿。廷議「紅丸」之案,近高言 「崔文昇、李可灼當斬,方從哲當勒還故里;張差謀逆 有據,不可蔽以風癲。」歷工部左、右侍郎。天啟二年冬, 引疾去。御史黃尊素因言「近高暨侍郎余懋衡、曹於 汴、饒」伸,太僕少卿劉洪謨、劉宗周,「並辭榮養志,清風 襲人。亟宜褒崇,風勵有位。」詔許召還。五年冬,起南京 兵部添注左侍郎,力辭,不允。時魏忠賢勢張,諸正人 屏斥已盡。近高不欲出,遷延久之。給事中薛國觀劾 其玩命,遂落職。崇禎初,乃復卒於家。
郭尚賓
[編輯]按《明外史翟鳳翀傳》:「郭尚賓,字朝諤,南海人。鳳翀同 年進士。自吉安推官授刑科給事中。遇事輒諫諍,尤 憤中官之橫。嘗因事論稅使李鳳、高寀、潘相,頗稱敢 言。已竟謫官。光宗時乃復起,累官刑部右侍郎,亦以 不附忠賢削籍。崇禎初,為兵部右侍郎,卒贈尚書。」
魏呈潤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呈潤,字中嚴,龍溪人。崇禎元年進士。 由庶吉士改兵科給事中。三年冬,疏陳兵屯之策:請 敕順天、保定兩巡撫,簡所部壯士,大邑五百人,小邑 二、三百人,分營訓練。而天津翟鳳翀、通州范景文、昌 平侯恂並建節鉞,宜令練兵之外,兼營屯田。無何,陳 閩海勦撫機宜六事,並議行。明年夏,久旱求言,疏言: 『驛站所裁纔六十八萬,未足充軍餉。十一而郵傳益 疲,勢必再編里甲。是猶剜肉醫瘡,瘡未必瘳,肉先潰 爛矣。關外舊兵十八萬,額餉七百餘萬。今兵止十萬、 七千,合薊門援卒,非溢原數也。乃加派五百九十萬 之外,新增一百四十餘萬,猶憂不足,可不為稽核乎? 邊報日急,非臣子言功之秋,而小捷頻聞。躐加峻秩, 門客廝養,詭名戎籍,不階而升,悉糜俸料,臣懼其難 繼也。江、淮旱災,五湖之間,海岸為谷。舊穀不登,新絲 未熟,上供織造,宜且暫停。至銓法壞於事例,正途日 壅,不可不疏通。而撫按諸臣,捐貲助餉,大抵索之民 間。顧奉急公之褒,恐上蒙而下削,不可不申明禁飭』。」 帝是其言。已,請大修《北方水政,條數策》以獻,帝納之。 熹宗時,司業朱之俊署國子監事,議建魏忠賢祠國 學旁,「下教有功,不在禹下」語。置籍責諸生捐助。及帝 即位,委過諸生陸萬齡、曹代何以自解。首輔韓爌以 同鄉庇之,遂漏逆案。及是,之俊已遷侍講,呈潤發其 奸,請與萬齡輩同棄西市。帝特宥其罪,而之俊由是
廢。尋請停罷內操。宣府監視中官王坤論有司匿籍侵巡按御史胡良機。帝怒,奪良機官,即令坤按核。呈潤言:「我國家設御史,巡九邊,秩至卑,任至鉅。」坤劾良 機,即褫職,下坤究問。「良機在先朝曾糾魏忠賢削籍, 果犯罪,有回道。考覈之法,在今乃以付坤,不亦羞朝 廷、銷士氣乎?今邊事日壞,在十羊九牧。既有將帥,又 有監司,既有督撫,有巡方,又有監視。一官出則增,一 官擾,而中貴赫赫之威又復十倍。人見巡方之使獲 戾中貴,莫自必其命,誰復敢以國事抗者?異日即欲 聞九邊聲息,覈監視,善惡奚從知之?乞召還良機,寧 使聽彈駁於院部,不使仰鼻息於中貴。」帝責以黨比, 貶三秩,出之外。時御史李曰輔亦以論中官獲譴,給 事中吳執御、吳南灝,御史蕭奕輔等交章論救,不聽。 而御史趙東曦又疏劾坤亦獲譴。呈潤以養母歸,母 服除,起補光祿署丞,甫半歲而卒。
趙東曦
[編輯]按《明外史魏呈潤傳》:「東曦,字馭初,上海人。萬曆四十 七年進士,歷知閩、金、華、嵩三縣。崇禎五年,擢刑科給 事中。甫拜官,即言加泒預徵,搜括捐助,悉苟且之政, 請興屯塞下,以充軍用。言路多囚首詔獄,請稍加平 恕,容受直言。報聞。俄言頃以宣塞私和,陛下赫然震 怒,逮巡撫沈棨,罷本兵。熊明遇乃監視者王坤,方會 飲城樓,商搉和議,所需錢幣,在坤掌握。倘力持不可, 安從給發?即請之朝而沮之,亦孰敢擅行?」坤不得辭 扶同罪,反上疏云:「邊烽已熄,侈以為功,且有『或候交 代語。夫內臣之遣,陛下間一用之本,非不易之典。坤 扶同擅盟,邊臣倚為護身符,欺蔽日甚。陛下即盡撤 各鎮監視,猶悔不早。坤尚欲請代,圖彌縫於去後。願 陛下立正坤罪,盡撤諸中使還京』。」帝言:「宣、鎮擅和,係 坤奏發,何謂欺隱?」命調東曦外任。御史吳振纓、給事 中馮元飆等疏救,並切責。無何,給事中陳贊化以皇 子誕生,請宥罪復職。其同官吳南灝亦救之,並不許。 謫福建布政司都事。稍遷行人司正、禮部郎中,奉使 還里。福王時,召為給事中。東曦已卒。
吳執御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執御,字朗公,黃巖人。天啟二年進士。 除濟南推官。德州建魏忠賢祠,獨不赴。崇禎三年,徵 授刑科給事中。明年正月,以帝視朝稍簡,上疏切諫。 帝摘其中憑臆隨聲語切責之。俄請急除掣簽法,務 使人地相配。議格不行。踰月,疏言理財先保民,請蠲 畿輔加派,示四方停免之期,俾曉然知息肩有日,庶 不至召亂。至捐助搜括,亦宜速罷,毋徒為貪墨藏奸 之藪。」帝復以沽名市德責之。已,劾吏部尚書王永光 專務比匪,聽王洽薦用王元雅而封疆誤;聽張道濬 推舉尹同皋「而祖制紊。至同皋兼金之餽,不難自標 為例。陛下懲貪法嚴,而誨貪自永光始。官邪何日正, 寵賂何日清邪?」帝褒永光清慎,不納其言。俄因風霾, 陳謹邊防、擇守令二事,報聞。已上重學校、《敦風俗》諸 疏,帝皆採納。帝以久旱求言,執御應詔,語極剴切。已, 請召黃克纘、劉宗周、鄭鄤,忤旨譙讓,無何,言:「今日用 兵必需餉,然往者敵兵闌入時,袁崇煥、王元雅擁數 百萬金錢,數十萬,士馬狼狽失守,而史應騁、王象雲、 張星、左應選以一邑抗強敵,籌邊不在增兵,餉在擇 人。畿輔東北及秦、晉沿邊州縣,宜悉授精敏甲科,賜 璽書,畀本地租賦,俾撫練軍民,自禦寇盜。邊關文武 大吏,繕修戰守之外,宜兼責以理財,如先臣王翱、葉 盛輩所為,則客兵可撤,而省餉至數百萬矣。」帝以歲 賦留本地,則國用何資?不聽。已,劾首輔周延儒攬權, 指其私狀元陳於泰及幕客李元功、蔣福昌、周素儒 等交關為奸利罪,忤旨切責己。疏救魏呈潤、李曰輔, 不納。已,陳陰陽內外之說,言:「今九邊、中原,廟堂之上 無非陰氣,心膂大臣未必皆君子。」帝以其疏中所指 「陽剛君子」,無主名,令指實。執御乃以前所薦三人及 姜曰廣、文震孟、陳仁錫、黃道周、倪元璐、曹於汴、惠世 揚、羅喻義、易應昌對。會御史吳彥芳言:「執御所舉固 真君子,他若侍郎李瑾、李邦華、畢懋康、倪思輝、程紹 皆忠良當用,通政使章光岳邪媚當斥。」帝怒其朋比, 執政復從中搆之,遂削二人籍,下法司訊。時御史王 績燦方以薦李邦華、劉宗周下獄,而執御等復繼之, 朝端震駭。言官共申救,帝皆切責,卒坐三人贖徒三 年。執御初,行取入都,延儒遣元功招之,不赴,後竟劾 延儒。「其學以立誠為本,立朝更著風節。」久之卒。
章正宸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正宸,字羽侯,會稽人。從學同里劉宗 周,有學行,舉崇禎四年進士,由庶吉士改禮科給事 中。疏請帝法周、孔仁義,黜管、商富強,則太平可坐致。 報聞禮部侍郎王應熊者,溫體仁私人也。廷推閣臣, 望輕不得與,帝特命入閣輔政。正宸上言:『應熊見擯, 廷推何緣特簡?今事因多擾,變以刻成,綜核傷察,宜 存渾厚。奈何復使狼傲之人與贊平明之治哉』?」因力 詆其狼籍封靡,請寢前命。帝大怒,下獄拷訊。御史米 助國、金光辰、龔廷獻,給事中范淑泰、吳麟徵、傅朝佑論救,皆不聽,竟削籍歸。九年冬,有詔起廢,召為戶科 給事中。正宸因言:「起廢旨屢下,而與臣同列名,若詞 臣劉必達、楊世芳等已死,乞敕所司速舉。」帝納之。藥 廠災壞公私廬舍無算。正宸言:「火於五德為禮。禮教 不修,火災乃見。陛下臨御,初未以沽名市德疑大臣。 頃大臣救鄭三俊、錢謙益,忽為是言,是一無禮也。史 𡎊下吏疏辨,抵稱時局,思箝眾口,又一無禮也。朝廷 每一番令甲,輒增一番私營。如吏部郎張檉芳以不 謹被黜,巧借城工復職,非陳啟新任怨抄參,則考功 之法可以金錢贖矣,又一無禮也。災異頻仍,聖心憂 憫。而戶部主事李鳳鳴謂:『善言不可退災星,亦一無 禮也』。」帝是其言。時廠衛務羅織人罪,而巡捕武弁從 而效之。正宸言:「京師死刑,視四方獨多,其處決,視四 方又獨速。請申飭廠衛巡捕官。」帝令司巡捕者回奏, 氣勢少衰。十四年,屢遷吏科都給事中。周延儒再相, 中外仰望丰采,而門多雜賓。正宸,其門生也,獨不肯 附會。十五年正旦朝會,帝進延儒等揖之,待以師傅 禮。正宸因言:「陛下隆禮閣臣,閣臣宜積誠以格君心, 不與中官作緣,不憑恩怨起見,不以寵利居成功,不 以爵祿私親暱。」語皆風延儒。及宣、大缺總督,延儒欲 用宣府巡撫江禹緒,正宸持不可。吏部希延儒指用 之,正宸復劾其行賄事,帝不納。延儒欲起江陵知縣 史調元,正宸止之。延儒再召,頗得馮銓力,欲以守涿 功復其冠帶。正宸與金光辰力爭,事遂寢。尋詆兵部 尚書陳新甲奸邪,薦李繼貞、李邦華、史可法、孫傳庭 可代。及松山師覆,請「先正」中樞破壞之律,然後正行 間失陷之條,新甲遂獲罪。既而會推閣臣失帝意,謫 戍均州。語詳《李日宣傳》。福王立,召復故官。疏請亟檄 四鎮,分渡河淮,與江北、山東協力,互為聲援,且請縞 素率師駐蹕淮上,時不能用。內傳用張有譽為戶部 尚書,正宸以有譽雖有望,而中旨不宜出,抗疏力爭。 有譽卒以廷推用。魏國公徐弘基等公疏薦張捷,命 下部議,並議前戶部主事鄒之麟、前御史張孫振、劉 光鬥起用。正宸分別論諸人,稍寬捷而力詆之麟、孫 振、光斗。馬士英不悅,擬諭詰責;回奏上,獲免。尋以安 遠侯柳祚昌薦,起用阮大鋮;正宸又力爭,且曰:「朝廷 如此舉動,邸報流傳,見臣姓名尚掛仕版,必相」顧駭 愕,謂「負掖垣職掌,萬死何辭!乞先放臣歸里。」士英輩 忌正宸居言路,遂用為大理丞,已見《國事日非》。請假 歸。魯王監國,起吏部左侍郎;不受;仍署舊官。事敗,棄 家為僧,不知所之。
姜埰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埰字如農,萊陽人。崇禎四年進士,授 密雲知縣,調儀真,遷禮部主事。十五年,擢禮科給事 中。山陽武舉陳啟新者,崇禎九年詣闕上書,言天下 有三大病:士子作文,高談孝悌仁義,及服官恣行奸 慝,此科目之病也。嘉靖時,三途並用,今惟一途,而舉 貢不得至顯官,一舉進士,橫行放誕,此資格之病也。 舊制,給事、御史、教官得為之,其後途稍隘,而舉人、推 官、知縣猶與其列,今惟以進士選。彼受任時,先以給 事、御史自待監司、郡守,承奉不暇,剝下虐民,恣其所 為,此行取考選之病也。請停科目以絀虛文,舉孝廉 以崇實行,罷行取考選,以除積橫之習,而蠲災傷田 賦以蘇民困。專拜大將,俾得節制。」有司捧疏跪正陽 門三日,中官取以進。帝大喜,立擢吏科給事中。屢遷 兵科左給事中。侍郎劉宗周、御史詹爾選、給事中房 之騏、主事朱國壽先後論之。歙人楊光先訐其出身 賤役,及徇私薦故主布政使樊良樞與他納賄狀,帝 悉不究。然啟新所條奏,率無關大計。御史王聚奎劾 其溺職。帝怒,謫聚奎以僉都御史李先春議,聚奎罰 輕,並奪其職。久之,御史倫之楷劾其請託,受賕還鄉, 驕橫。始詔行勘,未上而啟新遭母憂。埰因劾其不忠 不孝,大奸大詐。御史李瑞和繼之,乃削啟新籍,下撫 按追贓擬罪。啟新竟逃去,不知所之。國變後,為僧以 卒。時帝以寇氛未息,民罹鋒鏑,建齋南城。每子夜偕 周后往誦佛經,移時始返。埰上疏諫,不報。已,陳蕩寇 二策,曰明農業,收勇敢。帝善其言。溫體仁興復社之 獄,七年未結。埰言:「諸生率闡明經史,無可罪。而張溥 一代著述,才齎志以沒,宜賁易名之典。」時周延儒已 復召當國,事乃大解。初,體仁及薛國觀力排異己,及 建言者,延儒至,盡反其所為,廣引清流,言路亦蜂起。 論事,忌者乃造《二十四氣》之說,以指朝士二十四人 直達御前。帝適下詔戒諭百官,責言路尤至。埰疑帝 已入其說,乃上言:「陛下視言官獨重,故責之獨嚴,如 《聖諭》所云代人規卸,為人出缺者,臣豈敢謂盡無其 事?然陛下何所見而云然?倘如《二十四氣》蜚語騰播 清禁,此必大奸巨憝,惡言官不利己而思以中之,激 至尊之怒,箝言官之口,逞邪詭之謀,人效寒蟬,壅蔽 主聽,誰復為陛下言天下事者!如使耳目旁及,邪言 亂政,若涿州知州劉三聘忽薦罪輔馮銓,人情閃爍, 是非淆亂。臣區區之愚,不獨為言官職掌,更為朝廷清治亂之源也。」先是,給事中方士亮論密雲巡撫王 繼謨不勝任,保定參政錢天錫因夤緣給事中楊枝 起、廖國遴以屬延儒。及廷推,遂得俞旨。適帝有《為人 出缺諭》,蓋舉廷臣積習告戒之,非為天錫發也。埰探 之未審,謂帝實指此事,遂倉卒拜疏。而帝於是時方 憂勞天下,至默告上帝戴罪省愆。所頒《戒諭》,詞旨痛 切,讀者感動。埰顧反覆詰難,若深疑於帝者。帝遂大 怒曰:「埰敢詰問詔旨,藐玩特甚。」立下詔獄考訊。掌鎮 撫梁清宏以獄詞上,帝曰:「埰情罪特重,且《二十四氣》 之說,類匿名文書,見即當毀,何故累騰奏牘?其速按 實以聞。」時行人熊開元亦以建言下錦衣衛。帝怒兩 人甚,密,旨下衛帥駱養性,令潛斃之獄。養性懼,以語 同官。同官曰:「不見田爾耕、許顯純事乎?」養性乃不敢 奉命,私以語同鄉給事中廖國遴。國遴以語同官曹 良直。良直即疏劾:「養性歸功於己,歸過於君。若陛下 無此旨,養性不宜誣謗;即有之,亦不宜洩。請誅養性。」 因請並誅開元。養性大懼。帝亦不欲殺諫臣,疏竟留 中。會鎮撫再上埰獄,言掠訊者再供無異詞。養性亦 封還密旨,乃命移刑官定罪。尚書徐石麒等擬埰戍 開元贖徒。帝謫以徇情骩法,令對狀。乃奪石麒及郎 中劉沂春官,而逮埰、開元至午門,並杖一百,仍繫刑 部獄。明年秋,大疫,命諸囚出外收保。埰、開元出,即謁 謝賓客。帝怒,語刑部尚書張忻。忻懼,復禁之獄。十七 年二月始釋埰戍宣州衛。將赴戍所,而都城陷。福王 立,遇赦,起故官。方丁父艱,不赴。國變後,流寓蘇州以 卒。疾革時,語其二子曰:「吾奉先帝命戌宣州,死必葬 我敬亭之麓。」二子如其言。始,天錫既得巡撫,御史孫 鳳毛疏發其事,並劾輔臣陳演。帝怒,責諸臣陳奏。而 鳳毛死,其子訴冤,指國遴枝起,設計酖殺之。兩人及 天錫並削職下獄,繼謨得留任。
方士亮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士亮,歙縣人。崇禎四年進士。歷嘉興、 福州推官,擢兵科給事中。甫拜命,與同官朱徽、倪仁 禎等謁大學士謝陞於朝房。陞言:『人主以不用聰明 為高,今上太用聰明,致天下盡壞』。又曰:『款事諸君不 必言,皇上祈籤奉先殿』。意已決。諸人退,謂陞誹謗君 父,洩禁中語。仁禎、國遴等交章論之,斥陞大不道,無」 人臣禮,士亮及他言官繼之,疏數十上。帝大怒,削陞 籍。已而士亮連劾諸督撫張福臻、徐世廕、朱大典、葉 廷貴及兵部侍郎呂大器、甘肅總兵馬爌,事多施行。 陳新甲主款,士亮首劾之。又請召舊諫臣姚思孝、何 楷、李化龍、張作楫、張焜芳、李模、詹爾選、李右讜、林蘭 友、成勇、傅元初,而亟恤已死者吳執御、魏呈潤、傅朝 佑、吳彥芳、王績燦、葛樞,帝頗採納。尋論中官出鎮之 弊,語極痛切。周延儒出督師,請士亮贊畫軍務。延儒 獲譴,士亮亦削職下獄。久之釋歸。福王時,復官,國變 後卒。
熊開元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開元,字魚山,嘉魚人。天啟五年進士。 除崇明知縣,調繁吳江。崇禎四年,徵授吏科給事中。 帝遣中官王應期等監視關、寧軍馬,開元抗疏爭,不 納。王化貞久繫不決,奸人張應時等疏頌其功,請以 身代死,俾戴罪立效。開元疏駁之,言:化貞家貲鉅萬, 每會朝審,輒買燕市少年雜立道旁,投熊廷弼瓦礫, 嗟歎化貞不休,以此熒惑上聽。今應時復敢為此請, 宜立肆化貞市朝。」化貞卒正法。時有令有司徵賦不 及額者不得考選,給事中周瑞豹考選而後完賦。帝 怒,貶謫之,命如瑞豹者悉以聞。於是開元及御史鄭 友元等三人並貶二秩,出之外,開元不赴官。久之,起 山西按察司照磨,遷光祿寺監事。十三年,遷行人司 副,左降官率驟遷,開元以淹久,頗觖望。會光祿缺丞, 開元詣首輔周延儒述己困頓狀。延儒適有他事,輒 命駕出開元大慍。會帝以畿輔被兵,廣求讜言,詔官 民欲陳事者,報名會極門,即日召對。開元欲論延儒, 次日即請見帝召入文昭閣,開元請密論軍事,帝屏 左右,獨輔臣在,開元不敢言,但奏軍事而出。越十餘 日,復請見,帝御德政殿,秉燭獨坐,開元從輔臣入,奏 言:「《易》稱:『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請輔臣暫退。」 延儒等引退者再,帝不許。開元遂言:「陛下求治十五 年,天下日以亂,必有其故。」帝曰:「其故安在?」開元言:「今 所講求,惟兵食寇賊,不揣其本而末是圖,雖終日不 食,終」夜不寢,求天下治無益也。朱子言:「天下之治,在 人主方寸間,朝廷一二人而已。」陛下方寸無間,若此, 一二人得人,譬治病得良醫,拱手聽而病癒。夫陛下 臨御以來,輔臣至數十人,不過陛下曰賢、左右曰賢 而已,未必諸大夫國人皆曰賢也。天子心膂股肱而 任用之易。如此庸人在高位,相繼為奸,人「禍天殃,迄 無衰止。迨言官發其罪狀,誅之、斥之,已敗壞不可救 矣。」帝與詰問久之,疑開元有所為,曰:「爾意中有人慾 用乎?」開元辨無有。延儒等跪謝,帝曰:「天下不治皆朕 過,於卿等何與?」開元言:「陛下令大小臣工不時面奏而輔臣在左右,誰敢為異同之論以速禍?且昔日輔 臣,繁刑厚斂,屏棄忠良,賢人君子攻之。今輔臣奉行 德意,釋纍囚,蠲逋賦,起廢籍,賢人君子皆其所引用, 偶有不平,私慨歎而已。」帝責開元有私意,開元奏辨, 延儒等亦前為解。開元復請遍召廷臣,問以輔臣賢 否。「不半日,輔臣心事明,諸臣流品亦別。陛下若不察, 將吏狃情,面賄賂,失地喪師,皆得無罪,誰復為陛下 捐軀報國者。」延儒等奏:「情面不盡,無賄賂則無有。」開 元復言:「敵兵入口四十餘日,未聞逮治一督、撫。」帝曰: 「督、撫初推,人以為賢,數月後,便以為不賢,必欲去之 而後快。邊方與內地不同,使人何以展布!」開元言:「四 方督撫,率自監司。明日廷推,今日傳單,其人姓名不 列。至期,吏部出之袖中,諸臣唯唯而已。既推後」,言官 轉相採訪,而其人伎倆亦自露於數月間,故人得而 指之,非初以為賢,繼以為不賢也。帝命之退,延儒等 請令補牘,從之。當是時,開元本欲盡發延儒罪,以其 在側,不敢言,而延儒慮其補牘,謀沮之。禮部郎中吳 昌時者,開元知吳江時所拔士也。語開元,令商之大 理卿孫晉、兵部侍郎馮元飆兩人責開元曰:「若所言 固當,但首輔多引賢者,首輔退,賢者必盡逐矣。」開元 意動。大理丞吳履中至,亦以開元言為驟。既退,昌時 復致書言之,開元乃止述奏辭,不更及延儒他事。帝 方信延儒,得奏大怒,令錦衣衛逮治。衛帥駱養性,開 元鄉人也,雅怨延儒,次日即以獄上。帝益怒,曰:「開元 讒譖輔弼,必使朕孤立於上,乃便彼行私,必有主使 者。養性不加刑,溺職甚。其再嚴訊以聞。」十二月朔,嚴 刑詰供主謀。開元堅不承,而盡發延儒之隱,養性具 以聞。帝乃廷杖開元繫獄。南京御史孫鳳毛劾楊枝 起、廖國遴,因言開元面奏,實二人主之,欲令丘瑜秉 政,陳演為首輔。御史李陳玉亦言之。帝以開元已下 吏不問。十六年六月,延儒罷,言官多救「開元」者,不報。 刑部擬贖徒,不許。明年正月遣戍杭州。未幾,京師陷。 福王時,起吏科給事中,丁母艱,不赴。唐王自立,起工 科左給事中。連擢太常卿、左僉都御史。隨征東閣大 學士。乞假歸。汀州破,棄家為僧,隱蘇州之靈巖。久之 卒。
許譽卿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譽卿,字公實,華亭人。萬曆四十四年 進士。授金華推官。天啟三年,徵拜吏科給事中。疏言 錦衣世職,不當濫畀保姆奄尹織造。中官李實誣劾 蘇州同知楊姜侵撫按職,中旨謂姜賄譽卿,出疏,將 重譴。輔臣力救,停俸半年。尋力諫立枷非法,不聽。楊 漣劾魏忠賢,譽卿亦抗疏極論,略言:忠賢大逆不道, 跋扈無禮。皇上試取漣疏一審閱之,視漢之朋結趙 嬈,唐之勢傾中外,宋之典兵矯詔、謀間兩宮者何異? 忠賢殆合侯覽、王甫、王守澄、仇士良、童貫、梁師成、任 守忠諸奸而為一人,其僭擬陵寢乘輿,則又漢、唐、宋 所未見。臣敢繼漣之後,昧死上言,乞毅然乾斷,割恩 正法。」疏入,忠賢怒甚。已,復陳時弊,言:「內閣為政本重 地。今票擬大權,拱手授內廷,每有傳諭,動成鬨市。絲 綸之體掃地,中旨之燄薰天。在廷諸臣,譴責接踵,萬 燝且杖死矣。廠衛人犯,一奉打問之旨,五毒備施。邇 復用立枷,士民槁項而斃者不知凡幾。乃又行數十 年不行之廷杖,至流毒縉紳,豈所以昭君德哉?宦官 不許典兵,祖制也。今禁旅日繁,內操未罷,聚虎狼於 蕭牆之內,逞金革於禁闥之中,不為早除,必貽後患。」 疏奏,忠賢益怒。會逐趙南星、高攀龍,譽卿偕同列論 救,遂鐫秩歸。崇禎元年,起兵科給事中。時屢詔起廢, 而當事者悉忠賢遺黨,多方沮抑。譽卿力爭已,極論 魏廣微罪。乞榜示朝堂,褫其逆魄。從之。楊鎬、王化貞 未伏辜,東江大將毛文龍擁兵登、萊索餉。譽卿並劾 奏南京給事中陳堯言劾尚書王永光「附逆璫,不當 正銓席。」帝切責堯言,敕言官入告,不得據。風聞,譽卿 抗疏力爭。已,復陳五事,規切廷臣甚至。都給事中薛 國觀以嘗附忠賢,恐京察被黜,力訐譽卿及同官沈 惟炳為東林主盟,結黨亂政。譽卿上疏自白,即自引 去。七年起故官,歷工科都給事中。明年正月,流賊陷 潁州,逼鳳陽。譽卿慮其犯皇陵,乞急調五千人防禦。 疏入而鳳陽已陷,皇陵毀焉。譽卿痛憤,直發本兵張 鳳翼固位失事及內閣溫體仁、王應熊玩寇速禍之 罪,言「賊在秦、晉時,早設總督,遏其渡河,禍止西北一 隅耳。」乃侍郎彭汝楠避不肯行。又恐別推一人,則樞 貳無色,百計沮撓。尚書鳳翼囁嚅不敢言。有詰之者, 鳳翼曰:「政府不欲設也。」及賊入楚、豫,人言交攻,不得 已議設侍郎汪慶百,又避不肯行。乃推極邊之陳奇 瑜,致鞭長不及,釀成今日之禍。非樞臣之固位失事 乎?流寇發難已久,樞臣因東南震鄰,始有淮撫操江 移鎮之疏,識者已恨其晚。及奉旨,則曰:「不必移鎮。臣 觀各地方稍有兵力,賊即不敢輕犯。鳳陽何地?使巡 撫早移,豈有今日?今樞臣以曾請移鎮藉口,撫臣以 不必移鎮為詞,則輔臣欲諱,玩寇速禍,其可得哉?祈急正諸誤國罪,少慰祖宗在天之靈!」帝以苛求責之, 譽卿復上疏極論,帝仍不問。當是時,言官吳履中等 交章劾體仁、應熊,帝慰留二人。譽卿上言:「今輔臣朝 人暮出,日取刑名、錢糓瑣事批答,而理亂安危,絕無 一言。且交相贊美,恬不為怪。甲被論,乙擬溫旨留之; 乙被論,甲擬溫旨留之。不曰忠悃,則曰藎畫;不曰絕 私奉公,則曰弘濟時艱。不知時事至此,忠藎安在?而 奉公濟艱者又何事也?皇上方下罪己之詔,輔臣反 得侈口稱頌乎?」帝仍不問。譽卿又上言曰:「皇上臨馭 有年,法無假貸。自庶僚以至大僚,譴責時聞。乃獨於 誤國輔臣不一致問。臣三疏入告,無一語請罷斥。蓋 以黜陟功罪,聽宸衷獨斷,而進退廉恥,聽輔臣自裁。 兩月以來,輔臣安意入直,退食委蛇。今巡撫楊一鵬、 巡按吳振纓已下詔獄矣。輔臣未嘗席槁待罪,謂可 超然事外乎?昔年劉鴻訓、錢龍錫有罪,相繼遣戍,豈 今日頓廢國法?」帝終不聽。譽卿在天啟時,謝陞方為 文選郎。及是陞長吏部,而譽卿猶滯垣中,以資深當 擢京卿。陞希體仁意,出之。南京大學士文震《孟慍》語 侵陞,陞亦慍。適山東布政使勞永嘉賄營登萊巡撫, 主給事中宋之普,家陞等列之舉首,為給事中張第 元所發。帝以詰陞言路,因欲攻陞及都御史唐世濟。 譽卿以世濟恃體仁,惡尤甚,當先去之。會給事中姚 思孝將劾世濟兩人,因置陞不劾,而御史張纘曾又 獨劾陞。陞疑出譽卿及震孟意,之普又搆之陞。先是, 福建布政使申紹芳亦欲得登萊巡撫,譽卿曾言之 於陞,陞遂疏攻譽卿,謂其營求北缺,不欲南遷,為把 持朝政地,並及囑紹芳事。體仁從中主之,譽卿遂削 籍,紹芳逮問遣戍。十五年,御史劉逵薦劉斯埰、姚思 孝、李汝璨、李清、楊潤、宋學顯、詹爾選、喬可聘、李右讜、 成勇等,首譽卿。給事中楊枝起薦成勇、詹爾選、姚思 孝、瞿式耜、吳宗周、喬可聘、袁愷、鄭之元、宋學顯、熊開 元、何楷、吳麟徵等亦首譽卿。將起應天府丞,帝復令 覈議,竟不果用。福王立,起光祿卿,力辭不赴。國變後, 薙髮為僧;久之,卒。
黃紹傑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紹傑,萬安人。天啟五年進士。授中書 舍人。崇禎元年,考選給事中。方需次,劾南京御史李 時馨、徐復陽謟附逆奄,罷之,補受兵科。薊遼總督曹 文衡與監視中官鄧希詔相訐,紹傑上言:『文衡烈士, 受內臣指摘,何顏立三軍上?宜亟更;希詔亦不宜留』。 同官李春旺亦言之。帝怒,切責二人。文衡乃自陳六」 罪乞罷。帝不許,而心頗不悅。無何,文衡以勞疾乞歸, 遂奪職閒住。紹傑居久之,屢遷刑科左給事中。七年 五月,久旱求言。紹傑上疏曰:「漢世每逢災異,策免三 公,而宰執亦引罪求罷。近因久旱,陛下修明政治,大 納讜言,可謂應天以實矣。而雨澤猶未降者,蓋天有 所甚怒而不解也。去歲周延儒罷,特」召舊輔何如寵? 中外以為君子道長,轉否為泰之時,乃如寵徘徊道 路不至者,蓋君子小人不能並立,有所疑畏而不肯 前耳。次輔溫體仁,秉政數載,上干天和,無歲不旱暵, 無日不風霾,無人不愁怨,無地不災異,無處不盜賊。 譬如庸醫,已致人垂盡而猶不釋手,將遂聽其俱盡 乎?且體仁秉政既久,窺瞷自工,中外諸臣悉承其喜 怒。一人當用,則曰「此與體仁不合者也」;一事當行,則 曰「此體仁所不樂聞者也。」覆一疏,則曰「懼體仁之意 別有所屬也。」建一議,則曰「恐犯體仁忌諱,攖其兇鋒 也。」凡此皆召變之尤,輿情所共鬱者。而言出禍隨,誰 敢為陛下正告之?《傳》曰:「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並至, 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願陛下三復斯言,罷體仁 以回天意。若體仁罷而甘霖不降,即殺臣以正欺君 之罪。」當是時,帝方厚眷體仁,貶紹傑一秩。體仁猶力 辨,且訐其別有指授。紹傑乃上言:「近廷臣言事,即指 及乘輿,猶荷優容。獨一字涉體仁,必遭貶黜。毋論往 日,即自冬徂春,當兇鋒者幾人矣。誰不愛功名而猥 聽人指授邪?」因列其亂政實跡:一不肯設立總督,因 庇兵部侍郎彭汝楠,致失機宜。一用貪穢私人胡鍾 麟為職方郎中,遂黜李繼貞。一囑尚書閔洪學起私 人唐世濟為南京總憲。一、錮正人瞿式耜等。一、庇姻 婭沈棨,以負罪道臣驟擢宣府巡撫,致私款辱國,輕 擬充軍。一庇主考丁進,磨勘俱從寬典。且曰:「臣所仰 祝聖明洞燭體仁奸欺者,其說不過兩端。下惟朋黨 一語,可以箝言官之口,挑善類之禍;上惟票擬一語, 可以激聖明之怒,蓋憤誤之愆。試觀今日災異盜賊 誰執其咎?將焉用彼相哉?」帝以挾私求勝,切責之。體 仁再辨,復以朋黨為言。紹傑既奉旨降調,復言體仁 受銅商王誠金,其長子儼受巡撫棨及兩淮巡鹽高 欽順等金,皆萬餘。體仁又用門客王治,每事居閒,酬 以青浦主簿。東南之利,皆由治轉輸。體仁私邸兩被 盜,失黃金寶玉無筭,匿不敢言。帝仍切責,遂調為上 林苑署丞,遷行人司副。八年,賊犯皇陵,紹傑憤,復劾 體仁誤國召寇。帝怒,再謫應天府檢校。屢遷南京吏部郎中,卒。福王時,復故官。
李世祺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世祺字壽生,青浦人。天啟二年進士, 授行人。崇禎三年,擢刑科給事中。陳大計之當定者 二,曰兵食之計,民生之計;大弊之當釐者三,曰六曹 之弊在吏胥,邊吏之弊在欺隱,貪墨之弊在奢靡。夏 旱,帝禱雨未應,疏列恤畿甸、議催科、預儲備三說進, 帝並納之。帝遣中官監視諸鎮,給事中宋可久、馮元」 飆、宋鳴梧、吳南灝、常自裕,御史姜思睿、張應辰,刑部 主事杜麟徵交章諫,帝皆不納。世祺上言:「祖宗立法, 錢穀、兵馬、軍民各分事權,所以防專擅。今內臣入奉 天顏,出司兵食,內廷意旨既得陰伺之,外廷事權又 得顯操之。夫魏忠賢盜弄神器,兵馬、錢穀之地,盡置 私人,將圖不軌。非聖天子踐極,害胡可言?奈何躬自 翦之,又復蹈之也?且今日之舉,良史將書之,後嗣將 效之,踵為故事,必貽社稷憂。」不納。時進言者多獲譴, 帝又日親細務,任察為明。五年夏月,世祺上言:「江海 為百穀王,以其善下。今諸臣言苟未當,輒蒙詰責。詰 責不已,貶黜隨之。言者前瞻後顧,恐干嚴譴,依阿得 策,樸直摧心。折檻牽」裾,寧可復見?且君職要,臣職詳, 天子一日萬機,神太運則疲,精太用則竭,一言之謬, 一事之訛,必待聖明摘發,無乃主獨勞,臣獨逸乎?聖 人為治,使公孤百職,環列任事,人君但責其人,不侵 其事,課其效,不紊其權,恢彌天之網以覆之,需歲月 之久以安之。天子清明無欲,獨觀萬化之源,則寧謐 之理「自致,奚必效後世察察之治哉?」帝不能用。八月, 淫雨損山陵,昌平地動。世祺上言:「今宇內多故,即使 雨暘時若,天地清寧,猶未知禍患所底,況警戒疊至 乎!臣未知陰陽,請言人事。今輔理者調燮無聞,而精 神專為結知固寵之用;統軍者衡才鮮術,而中外無 一緩急可用之人。中樞決策,大類掩耳盜」鈴;主計持 籌,未免醫瘡剜肉,此所謂「折鼎而覆餗」者也。州縣迫 於功令,鞭策不前;六曹窘於簿書,救過不贍。簪筆執 簡之臣,接跡囹圄;考槃薖軸之士,抗聲鴻舉:此所謂 「跼蹐而泮渙」者也。一人可議,因而疑及眾人,則嫫姆、 西施同在暗室;一事可訾,因而疑及眾事,將伯夷、盜 跖俱成竊鈇,此負塗載鬼「之見也。黃衣之使,頡頏卿 貳之堂;貂蟬之座,雄踞節鉞之上。低眉則氣折,強項 則釁開,此陰陽冰炭之漸也。至各邊監視之遣,已將 期月初,雖間有摘發,究竟同歸摸稜,效與不效,亦可 概見。夫地水屬陰,宜靜而動,宜順而逆,皆陰干陽之 象也。天心示警,深切著明。伏願撤回各使,以明陰不 干陽之分。然後採公論以進退大臣,酌事情以衡量 小臣,釋疑忌之根,開功名之路,庶天變可回,時艱可 濟。」帝以借端瀆奏,切責之。給事中陳贊化劾周延儒, 中有「羲皇上人」語,謂聞之世祺。帝責世祺回奏,則言 聞之贊化。帝詰責者三四,世祺執如初乃已。七年正 月,疏劾大學士溫體仁、吳宗達,言:「體仁與舊輔延儒, 俱為時論所擯。皇上排眾議用之,推腹心任之,可謂 得君專行政久矣。自二人輔導以來,封疆殘破,盜賊 充斥,民生困瘁。凡從來未有之災害,無所不有;從來 未有之弊政,無所不行。皇上厭薄延儒,人心稍快,乃 獨留體仁,使貽玷黃扉。夫延儒,僨轅敗犁之新犢也, 體仁竊銜詭轡之老馬也。彼之」浮薄易見,此之陰賊 難知。皇上意其出口傾人,似若不顧情面,而不知其 為人也。遠士類,昵小人。陳贊化所劾李元功、吳之瑞 等,皆體仁私人轉薦之延儒者也。陰置憸邪,潛通線 索。窺其戶若無往來,問其心實多谿壑。誠絕世之奸, 而大貪之尤矣。且屢次瀕死,終不萌首丘之念;貽書 囑子,誓不生還。「此豈有馬革裹屍之誼?無非謂恩怨 未酬,忍死以為所欲為耳。若宗達者,淹淹四載,寂寂 無聞,仰鼻息於他人,貪好官之自我,真所謂危不持, 顛不扶,焉用彼相者也。」因並劾兵部尚書張鳳翼溺 職狀。帝怒,貶福建按察司檢校,且追罪文選郎吳鳴 虞考選非人,亦貶三秩。御史龔廷獻論救,不聽。久之, 起行人司副。屢遷太僕寺卿。遣祭魯王,事竣旋里。國 變後,杜門不出。久之卒。
詹爾選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爾選,字思吉,撫安人。崇禎四年進士。 授太常博士。八年,擢御史。時詔廷臣舉守令,爾選言 『縣令多而難擇,莫若精擇郡守。郡守賢,縣令自無不 賢』。」因請復用侍郎陳子壯、推官湯開遠,報聞。明年,疏 劾陳啟新,且責吏部尚書謝陞屍素,忤旨,切責。大學 士錢士升以《爭李璡請括富戶疏》,帝責其沽名,引罪 乞休去。爾選上疏曰:「近見輔臣《職分看詳》一疏,致奉 嚴綸。及得李璡疏觀之,而後知輔臣不忍不言之情, 且有不得不疾呼之勢。俄而輔臣引咎求黜,遽奉回 籍之旨。夫人臣所以不肯言者,其源在不肯去耳。今 輔臣肯言肯去,臣實榮之,獨不能不為朝廷惜此一 舉也。皇上謂輔臣心膂,臣不當疑聖」明之主。然璡以 非理非法事導皇上,其端一開,大亂將至。輔臣憂心如焚,忽奉改擬之命,遂爾執奏。皇上方嘉許不暇,顧 以為疑君要譽邪?人臣無故疑其君非忠也。乃謂「吾 君萬舉萬當者,苐容悅之,借名必非忠。人臣沽名,義 所不敢出也。乃人主不以名譽鼓天下,使其臣爭屍 位保寵,習成寡廉鮮恥」之風,亦必非國家利。況今天 下疑皇上者不少矣,將驕卒惰,尚方不靈,億萬民命, 徒供武夫貪冒,則或疑過於右武;穿札與操觚並課, 非是者弗錄。人見賣牛買馬,絀德齊力,徒使強寇混 蹟於道途。父兄莫必其子弟,則或疑緩於敷文。免覲 之說行。上意在甦民困也,而或疑朝宗之大義,不敵 數萬路費之金錢。駁問之事煩,上意在懲奸頑也。而 或疑明啟之《刑書》,能當幾番加等之紛亂?其君子憂 驅策之無當,其小人懼陷累之多門。明知一切苟且 之政,或拊心愧恨,或對眾欷歔,輔臣不過偶因一事, 代天下發憤耳。而竟鬱志以去,恐後之大臣無復有 敢言者矣。大臣不敢言,而小臣愈難望其言矣。所日 與皇上言者,惟苛細刻薄、不識大體之徒,似忠似直, 如狂如癡。售則挺身招搖,敗則潛形逋竄,駭心志而 爚耳目,毀成法而釀隱憂。天下事尚忍言哉!祈皇上 以遠大宅心,以簡靜率憲,責大臣弼違之義,作言官 敢諫之風。寧獻可替否,毋藉口聖明獨斷;掩聖主之 謙沖;寧進禮退義,毋藉口「君恩未酬,飾引身之濡滯。 臣愚不勝惓惓。」疏入,帝震怒,召見武英殿,詰之曰:「輔 臣之去,前旨甚明。汝安得為此言?」對曰:「皇上大開言 路,輔臣乃以言去國,恐後來大臣以言為戒,非皇上 求言意。」帝曰:「建言乃諫官事,大臣何建言?」對曰:「大臣 雖在格心,然非言亦無由格。大臣止言其大者,決無 不言之理。大臣不言,誰當言者?」帝曰:「朕如此焦勞,天 下尚疑朕乎?即上方劍,何嘗不賜?彼不能用,何言不 靈?」對曰:「誠如聖諭。但臣見督理有參疏,未蒙皇上大 處分,與未賜何異?」帝曰:「書筭騎射,非國初取士法乎? 如督撫討賊,自須乘馬,豈得御輿?有司練鄉勇,亦須 習射。何雲強寇混蹟於道途?」對曰:「承平時,有操弓挾 矢者,人得執而問之。今若人人持弓矢,則良否何從 辨?」帝曰:「父兄教子弟騎射,何不可乃雲莫必其子弟。」 對曰:「往時為子弟者,教以規矩準繩,猶恐弗率。倘責 以馳馬試劍,若何施約束?」帝曰:「刑官擬罪不合,朕不 當駁乎?」對曰:「若爾是刑官不職,但當易其人,不當寢 其事。」帝曰:「汝言一切苟且之政,朕如此圖治,何雲苟 且?」對曰:「皇上所行,乃救時權宜。若揆以中正之道,未 免為苟且。」帝曰:「汝以何者為苟且?」對曰:「加派。」帝曰:「加 派,因賊未平。若賊平,何難停?汝尚有言乎?」對曰:「搜括 抽扣亦是。」帝曰:「此供軍國之用,非輸之內帑。汝更何 言?」對曰:「即捐助亦是。」帝曰:「本令願捐者聽,何嘗強人!」 時帝聲色俱厲,廷臣在旁皆震懾,而爾選詞氣不撓。 帝又詰發憤諸語,及帖黃簡,略斥為欺罔,命錦衣提 下。爾選叩頭曰:「臣死不足惜,皇上幸聽臣,事尚可為; 即不聽,亦可留為他日思。」帝愈怒,罪且不測。諸大臣 力救,乃命繫於直廬。明日,下都察院議罪,議止停俸。 帝以語涉誇詡,並罪視草。御史張三謨令吏部同議, 請鐫五級,以雜職用,復不許,乃削籍歸。自後言者屢 薦,皆不聽。十五年,給事中沈迅、左懋第相繼薦,有詔 召還,未及赴而都城陷。福王立,首起故官,未上,群小 用事,憚爾選鯁直,令補外僚,遂不出。國變後,又十二 年而終。
傅朝佑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朝佑,字右君,臨川人。幼有孝行,嘗刲 股,愈父疾。萬曆中,舉鄉試第一,師事鄒元標。天啟二 年,成進士,授中書舍人。崇禎三年,考選給事中。方需 次,值永平初,復列上善後七事,帝採納之。尋補授兵 科。明年八月,疏劾首輔周延儒陰擅威福,明毒忠良。 以機械變詐之心,運刑名督責之術,見佞則加之膝。」 結袁弘勛、張道濬為心腹,遇賢則墜之淵;擯錢象坤、 劉宗周於草莽、傾陷正士,加之極刑,曰「上意不測也。」 攘竊明旨,播之朝右,曰「吾意固然也。陛下因旱求言, 而彼恐其揚己過,故削言官以立威。陛下慎密兵機, 而彼用以箝人口,故挫直臣以怵眾。先年論其罪惡 者今皆安在?而親知鄉曲,布列要津,是豈大臣之道 耶?」忤旨切責。及中官王坤詆延儒,朝佑言:坤未嘗操 彈劾權,不宜侵閣臣。而延儒當遣內臣之始,舉朝力 諫,不肯以去就爭。皆有罪,不納。給事中章正宸、莊鼇 獻言事獲譴,抗疏救之。屢遷工科左給事中。疏陳當 務十二事:一、納諫,二、恤民,三、擇相,四毋以內批用輔 臣,五毋使中官司彈「劾;六,毋令法外加濫刑」;七,止緹 騎;八,停內操;九,抑武臣驕玩;十,廣起廢,十一,敕有司 修城積粟。十二。講《聖諭》六條。旋出封益藩,事竣還里。 九年,即家進刑科都給事中。還朝愆期,為給事中陳 啟新所劾,貶秩調外,未行,疏論溫體仁六大罪,略言: 「人君治天下之道:曰明,曰斷;人臣相天下之道:曰虛, 曰公。數年以來,彈劾首輔體仁者,章滿公車,而皇上 曾不決去之。體仁則非惟不去也,凡有言者,必多方斥逐。如吳執御、魏呈潤、劉宗周、吳家周、黃紹傑、王績 燦、李曰輔、詹爾選、胡江、周鑣等,不可殫述。臣請先數 其六罪,而後及皇上之當明與斷,可乎?一曰得罪於 天子。陛下當邊警時,特簡入閣,望其匡扶社稷,乃不 正心誠意,以聖賢之道事吾君,而專務督責,刻尚刑 名。窺陛下意在振作,彼則藉以快恩仇。窺陛下治尚 精明,彼則託以張威福。至陛下慎重用人,屢推屢駮, 彼且揚言曰:『非我薦不用』。亦負恩極矣。一曰得罪於 祖宗。鳳陽、昌平皆毓靈之地。體仁秉國數年,曾無綢 繆之計,致兩地失守,生靈被殃,何以塞天下口乎?一 曰得罪於天地。燮理之事,必責三公。體仁入相以來, 日月交食,星辰失行,太白經天,風霾數見。且四方皆 旱,五穀不登,地震河決,城陷井枯。而體仁乃日尋私 情,圖報睚眥,安望其少知愧悔以逭天誅也?一曰得 罪於封疆。封疆之事,在明功罪。今強敵內逼,大盜四 起,高麗且告陷矣。體仁猶冒賞冒廕,以致中外解體。 庶民有口,何可掩也?一曰得罪於聖賢。」國家以科目 取士,垂三百年。體仁因其子為復社諸生所斥,募人 糾彈,牽連不已。又議裁減入學額,有漸罷科目之勢, 是焚書坑儒,將見於今矣。一曰得罪於身心。天地生 人,各有良心。聖賢垂訓,無踰天理。體仁陷文武「臣僚 數百,幾滿獄,豈良心盡昧,甘欺君罔上,抑亦徇私害 正,習以成性也?伏願皇上大施乾斷,速去體仁,毋以 天變真不足畏,毋以人言真不足恤;毋以體仁之督 責逢迎為必可任,毋以一己之精明嚴密為必可恃; 毋以李汝璨之忠言為逆耳,毋以許自表之直糾為 沽名;毋以劉宗周、易應昌等忠清執法之臣為可廢; 卹天下死難之忠節以鼓士氣;復天下削奪之冠帶, 以收士心;體天下大小之臣僚,以課實功;聘天下道 德之高賢,以咨治道。大赦天下,速更苛政,省刑薄斂, 布德行仁,庶倒懸可解,太平可致也。」帝怒,除其名,下 吏按治。踰月,體仁亦罷。中官杜勳重朝佑,令其上疏 請罪而已。從中主之,可復故職。朝佑不應。十一年冬, 國事益棘,獲罪者滿囹圄。朝佑乃從獄中上疏,為請 寬恤,語過激。會有邊警,未報也。明年春,責以顛倒賢 奸,擾亂國是,恣意訕侮。命廷杖六十。創重而卒。福王 時,復故官。
莊鼇獻
[編輯]按《明外史傅朝佑傳》:「莊鼇獻,字任公,晉江人。崇禎六 年,由庶吉士改兵科給事中。其冬,上《太平十二策》,中 極論東廠之害,忤旨,貶浙江布政司照磨。福王時,起 故官,久之卒。」
李汝璨
[編輯]按《明外史傅朝佑傳》:「李汝璨,字用章,南昌人。崇禎時, 為刑科給事中,數有所論建。十年閏四月,久旱求言, 陳《回天四要》,論財用政事之弊。請召劉宗周、魏呈潤、 詹爾選、李化龍等而言,八九年來,干和召災之事,始 於端揆,積於四海,無怪天地災變疊出而未巳。觸帝 怒,令回奏者再,下獄按治,削籍歸。京師陷,衰絰北面」 哀號,作《祈死文》卒。福王時,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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