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第244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四十四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
第二百四十四卷目錄
張姓部列傳十二
宋三
張唐英 張商英
張慤 張確
張徹 張覺民
張肅 張樞
張康國 張耒
張閣 張庭堅
張守 張叔夜
張近 張根
張樸 張克公
張綱 張覺
張夔 張建侯
張大年 張邦昌
張俊 張運
張致遠 張卲
張嵲 張即之
張觷 張闡
張克戩 張燾
張咸 張大中
張忠輔 張柟
張虛白 張煇
張浚 張文之
張孝基
氏族典第二百四十四卷
張姓部列傳十二
[編輯]宋三
[編輯]張唐英
[編輯]按《宋史張商英傳》:「商英兄唐英,字次功,少攻苦讀書。 及進士第,翰林學士孫抃薦試賢良方正,不就。調榖 城令,擢殿中侍御史,以父憂去,未幾卒。唐英有史材, 嘗著《仁宗政要》《宋名臣傳》《蜀檮杌》,行於世。」
張商英
[編輯]按《宋史張商英傳》:「商英,字天覺,蜀州新津人。負氣俶 儻,豪視一世,辟知南川縣。章惇薦諸王安石,因召對, 以檢正中書禮房擢監察御史。臺獄失,出劫盜,詔糾 察司劾治。商英遂摭院吏徇私事,語侵樞臣,謫監荊 南稅。哲宗初,為開封府推官,屢詣執政求進,呂公著 不悅,出提點河東刑獄。哲宗親政,召為右正言、左司」 諫。商英積憾元祐大臣不用己,極力攻之。崇寧初,為 翰林學士。蔡京拜相,商英雅與之善,適當制,過為褒 美。尋拜尚書右丞,轉左丞,復與京議政不合,數詆京, 罷知亳州,入元祐黨籍。大觀四年,京逐,起知杭州,過 闕賜對,留為資政殿學士。頃之,除中書侍郎,遂拜尚 書右僕射。京久盜國柄,中外怨疾,見商英為政持平, 大革弊事,論者稱之。有郭天信者,以方技隸太史。徽 宗潛邸時,嘗言當履天位,自是稍睠寵之,商英因與 往來。事覺,御史中丞張克公疏擊之,貶崇信軍節度 副使,衡州安置。京遂復用。未幾,太學諸生誦商英之 冤,京懼,乃乞令自便,復還故官。宣和三年卒。紹興中, 賜諡「文忠。」
張慤
[編輯]按《宋史張慤傳》:「慤字誠伯,河間樂壽人。登元祐六年 進士第,累遷龍圖閣學士、計度都轉運使,擢大名尹。 慤初聞二帝北行,三上牋勸進。建炎改元,為戶部尚 書左丞,官至中書侍郎。慤善理財,論錢穀利害,猶指 諸掌。在朝諤諤有大臣節。卒諡忠穆。」
張確
[編輯]按《宋史張確傳》:「確字子固,邠州宜祿人。元祐中,擢進 士第,通判杭州,知坊、汾二州。宣和七年,徙解州,又徙 隆德府。明年,金兵至,知城中無備,諭使降,確乘城拒 守。或獻謀欲自東城潰圍出,且探確意,確怒叱曰:『確 守土臣,當以死報國,頭可斷,腰不可屈』。乃戰而死。」
張徹
[編輯]按《萬姓統譜》:徹,景陵人。元祐中,七持使節,八綰郡符, 公清超邁,計口授俸。其遺表云:「神雖去幹,忠不忘君。」 兄徽,以詩名,所著有《滄浪集》。司馬光、范純仁皆與之 友善。
張覺民
[編輯]按《尚友錄》:覺民,文州人。遊太學,元祐間第進士。後與 馬涓等上書忤權貴,坐黨錮。退居成都,與張正己等 游,號「草堂先生。」所著有歌詩雅著百餘篇。
張肅
[編輯]按《尚友錄》:「肅,舒城人,以直諒稱。仕為廣東轉運判官, 後為江東提點刑獄。自司馬光而下七十有四人,分 韻作詩以贈其行,皆一時名流。其後三世登第。」
張樞
[編輯]按《萬姓統譜》:「樞,字子發,零陵人。性豪爽,善屬文。紹聖中,以太學生上書言孟後事,不報。姪子紆,字公飭,任 高尚,游張子巖先生門,與張南軒為友。」
張康國
[編輯]按《宋史張康國傳》:「康國,字賓老,揚州人。第進士,知雍 丘縣。紹聖中,提舉兩浙常平,豪猾望風斂服。發倉救 荒,活數萬口。徙福建轉運判官。崇寧元年,入為吏部 左司員外郎、起居郎,二年,為中書舍人。徽宗知其能 詞章,命遷翰林學士。三年,進承旨,拜尚書左丞,而以 其兄康伯代為學士,尋知樞密院事。康國始因蔡京」 進,及得志,寖為崖異。帝惡京專愎,陰令沮其奸暴。得 疾,卒,諡曰「文簡康伯」,仕終吏部尚書。
張耒
[編輯]按《宋史張耒傳》,「耒字文潛,楚州淮陰人。幼穎異,十三 歲能為文,十七時作《函關賦》,已傳人口。游學於陳,學 官蘇轍愛之,因得從軾游。弱冠第進士,歷臨淮主簿、 壽安尉、咸平縣丞,入為太學錄。范純仁以館閣薦,試 祕書省正字、著作佐郎、祕書丞,著作郎、史館檢討。居 三館八年,顧義自守,泊如也。擢起居舍人。紹聖初,請」 郡,以直龍圖閣知潤州。坐黨籍,謫監黃州酒稅,徙復 州。徽宗立,起為通判黃州,知兗州,召為太常少卿,復 出知潁州、汝州。崇寧初,復坐黨籍落職,主管明道宮。 初,耒在潁,聞蘇軾訃,為舉哀行服,言者以為言,遂貶 房州別駕,安置於黃。五年,得自便,居陳州。耒儀觀甚 偉,有雄材,筆力絕健,於騷詞尤長。晚監南嶽廟,主管 崇福宮。卒,年六十一。
張閣
[編輯]按《宋史張閣傳》:「閣字臺卿,河陽人,第進士,崇寧初,由 衛尉主簿遷祠部員外郎,俄徙吏部,遷宗正少卿,起 居舍人。屬疾,改顯謨閣待制,提舉崇福宮。疾愈,拜給 事中、殿中監,為翰林學士,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閣 經理有敘,去惡少年之為人害者,州以理聞。召拜兵 部尚書,復為學士,未幾卒。閣初出守杭,思所以固寵」, 辭日,乞自領《花石綱事》,應奉由是滋熾雲。
張庭堅
[編輯]按《宋史張庭堅傳》:「庭堅,字才叔,廣安軍人。進士高第, 調成都觀察推官,通判漢州,入為樞密院編修文字, 坐折簡別鄒浩免。徽宗召對,除著作佐郎,擢右正言, 薦蘇軾、蘇轍可用,頗忤旨,出為京東轉運判官,改通 判陳州。初,蔡京守蜀,庭堅在幕府,與相好。及京還朝, 欲引以為己用,先令鄉人諭意,庭堅不肯往,京大恨」, 後遂列諸黨籍,編管虢州,再徙鼎州。久之,復故官,卒。
張守
[編輯]按《宋史張守傳》:「守字子固,常州晉陵人。登崇寧元年 進士,以宣德郎擢為監察御史,丁內艱去。建炎元年 召還,三年,除起居郎,遷御史中丞,四年,除參知政事。 守嘗薦汪伯彥,沈與求劾其短,以資政殿學士提舉 洞霄宮。未幾,知紹興府,改知福州。累請去郡,召還。六 年十二月,除參知政事。八年正月,上自建康將還臨」 安,守言:「建康自六朝為帝王都,江流險闊,氣象雄偉, 且據都會以經理中原。」趙鼎持不可,守力求去,以資 政殿大學士知洪州,後徙知紹興府。會朝廷遣三使 者括諸路財賦,所至以鞭撻立威。守既視事,即求入 覲,為上言之。時秦檜當國,不悅,守亦不自安。復奉祠 建康,數月薨,諡文靖。孫抑,戶部侍郎。
張叔夜
[編輯]按《宋史張叔夜傳》:「叔夜,字稽仲,侍中耆孫也。少喜言 兵,以蔭為蘭州錄事參軍,知漢、海、秦三州。大觀中,為 庫部員外郎,開封少尹,賜進士出身,遷右司員外郎。 從弟克公彈蔡京,京遷怒叔夜摭微過,貶監西安草 場。久之,召為祕書少監,擢中書舍人、給事中,進禮部 侍郎。又為京所忌,以徽猷閣待制再知海州,徙濟南」 府。山東群盜猝至,叔夜擊之,斬數千級,以功進龍圖 閣直學士、知青州。靖康改元,金人南下,叔夜徙鄧州 南道都總管。金兵再至,欽宗手札趣入衛,即自將中 軍,子伯奮將前軍,仲熊將後軍,合三萬人。至都,進資 政殿學士、簽書樞密院。連四日,與金人大戰,斬其將 二人,檄告諸道,然迄無赴者。城陷,叔夜父子力戰。車 駕再出郊,叔夜因起居,叩馬而諫,帝曰:「朕為生靈之 故,不得不親往。」叔夜號慟。金人議立異姓,叔夜移書 二帥,請立太子。二帥怒,追赴軍中,至則抗請如初,遂 從以北。道中不食,次白溝,卒。諡忠文。
張近
[編輯]按《宋史張近傳》:「近字幾仲,開封人。第進士,累遷大理 正,提舉河北東路常平、西路刑獄,入為刑部員外郎、 大理少卿,以集賢殿修撰知瀛州。八年,累加顯謨閣 待制、直學士,徙知太原府,以疾提舉洞霄宮。先,承詔 買馬二千給牧戶,近悉斂諸民而不予直,為御史所 劾,失學士。二年而復之,卒。」
張根
[編輯]按《宋史張根傳》:「根字知常,饒州德興人。第進士,調臨 江司理參軍。當改京秩,以四親在堂,冀以父母之恩封大父母,而貤妻封及母,遂致仕,得通直郎,如其志, 屏處十年。曾布及本道使者上其行義,徽宗召詣闕, 以為親賢宅教授。未幾,通判杭州,提舉江西常平。大 觀中,改淮南轉運使。以花石綱拘占漕舟,官買一竹」, 至費五十緡,因力陳其弊,忤權倖,乃摘根所書奏牘, 注切草略,為「傲慢不恭」,責監信州酒稅,再貶濠州團 練副使,安置邠州。尋以討淮賊功得自便,以朝散大 夫終於家。根性孝,父病蠱,戒鹽,根為食淡。母嗜河豚 及蟹,母終,根不復食。母方病,每至雞鳴則少蘇,後不 忍聞雞聲。
張樸
[編輯]按《宋史張根傳》:「根弟樸,字見素,第進士,歷耀、淄、宿三 州教授,太學錄,升博士,改禮部員外郎,遷光祿太常 少卿,擢侍御史,改祕書少監。蔡攸引為道史檢討官, 召試中書舍人,卒。」
張克公
[編輯]按《宋史石公弼傳》:「張克公字介仲,潁昌陽翟人。起進 士。大觀中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蔡京再相,克 公與中丞石公弼論其罪。京罷,克公徙起居舍人。踰 月,進中書舍人,改右諫議大夫,由兵部侍郎拜御史 中丞。京復召,銜克公弗置。徽宗知之,為徙吏部尚書, 居吏部六年,卒。」
張綱
[編輯]按《宋史張綱傳》:「綱字彥正,潤州丹陽人。入太學,以上 舍及第,釋褐。徽宗知綱五中首選,特除太學正,遷博 士,除校書郎。論事與蔡京不合,擠之去,主管玉局觀。 久之,還故官,遷著作佐郎,屯田司勳郎,進起居舍人, 改中書舍人,除給事中。侍御史魏矼劾綱提舉太平 觀,進徽猷閣待制,引年致仕。秦檜用事久,綱臥家二」 十年,絕不與通問。檜死,召為吏部侍郎,除參知政事。 告老,以資政殿學士知婺州。尋致仕,卒,諡文定。吏部 尚書汪應辰論駁之。孫釜再請,特賜曰「章簡。」釜,慶元 間為諫官,力排道學諸賢,累官至簽書樞密院事。
張覺
[編輯]按《宋史趙良嗣傳》:「張覺,平州義豐人也。在遼國第進 士,為遼興軍節度副使。鎮民殺其節度使蕭諦里,覺 拊定亂者,州人推領州事。金人入燕,以為臨海軍節 度使,任知平州,昇平州為南京,加覺同中書門下平 章事。左企弓、康公弼與曹勇義、虞仲文皆東遷,時燕 民盡徙,流離道路,或詣覺訴公弼、企弓等不能守燕, 致吾民如是,能免我者,非公而誰?」覺召僚屬議,又訪 於翰林學士李石,乃殺企弓等,復稱保大三年,悉遣 徙民歸。石更名安弼,偕故三司使高黨往燕山說王 安中。安中具奏於朝,令安弼黨詣京師。徽宗以手札 付詹度,度數誘致之,諷令內附。宣和五年六月,覺遣 掌書記張鈞、參謀軍事張敦固詣安撫司聽命。金人 聞覺叛,遣闍母國王將三千騎來討覺,闍毋以兵少 不交鋒而退,覺遂妄以大捷聞。朝廷建平州為泰寧 軍,拜覺為節度使。詔命至,覺喜遠出迎。金人諜知,舉 兵來,覺不得,返奔燕。金人既平三州,來索覺,王安中 諱之,索愈急。安中不得已,引覺出,數其過,使行刑,覺 語殊不遜,燕之降將及《常勝》軍皆泣下。
張夔
[編輯]按《萬姓統譜》:「夔,海陽人。政和中進士,為茂名令,辨民 冤獄,太守致疑,夔投告身去,太守勉留之。諸司列薦 為南中清介惟夔一人,高宗璽書勉之。後通判廉州, 秋毫無取。其子昌裔,亦通判容州,父子並以清節聞。」
張建侯
[編輯]按《萬姓統譜》:建侯為辰州守。政和間,黃安俊叛,圍鎮 江塞,建侯與盧陽令王憲之率兵救之,眾潰,俱被執。 賊迫使諭塞中人出降,建侯陽諾,至塞下大呼曰:「為 人當識順逆,我萬無求全,汝等堅守,勿懷二心。」賊怒, 俱害之。郡人哀其忠,立祠祀焉。
張大年
[編輯]按《萬姓統譜》:「大年,浦城人。政和中第進士,知萍鄉縣。 時金人入江浙,群盜蝟起,萍鄉為江湖要會,日閱民 伍,教以兵法,聲聞四境,盜不敢入。廣西帥周因辟為 經略司幹官。會營道蠻獠恃險為逆,帥司以兵屬大 年,遂分據要害,持久以待之,賊果以飢潰,海寇陳韜 等出沒為兩廣患。帥司復奏大年通判瓊州討之。賊」 聞其威略,率眾來降,加秩二等。卒道州。
張邦昌
[編輯]按《宋史張邦昌傳》:「邦昌,字子能,永靜軍東光人也。舉 進士,累官大司成。政和末,由知洪州改禮部侍郎。宣 和元年,除尚書左丞,遷中書侍郎。欽宗即位,拜少宰, 進太宰,為河北路割地使。初,邦昌力主和議,時粘罕 兵又來侵,上書者攻邦昌私敵,社稷之賊也,遂黜邦 昌為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罷割地議。其冬,金」 人陷京師,帝再出郊,留青城。明年春,吳幵、莫儔自金 營持文書來,令推異姓堪為人主者從軍前備禮冊 命。留守孫傅等不奉命,金人怒,復遣幵、儔促之,劫傅等,計無所出。適尚書員外郎宋齊愈至自外,眾問金 人意所主,齊愈書「張邦昌」三字示之,遂定議以邦昌 治國事。金人奉冊寶至,邦昌北向拜舞,受冊即偽位, 僭號大楚。二帝北遷,金師既還,邦昌降手書赦天下。 呂好問謂邦昌曰:「人情歸公者,劫於金人之威耳。金 人既去,能復有今日乎?康王居外久,眾所歸心,曷不 推戴之?」又謂曰:「為今計,當迎元祐皇后,請康王早正 大位,庶獲保全。」監察御史馬伸亦請奉迎康王,邦昌 從之,降手書請元祐「皇后垂簾聽政,以俟復辟。」書既 下,中外大悅。太后御內東門小殿,垂簾聽政。邦昌以 太宰退處內東門資善堂。王即皇帝位,相李綱。徙邦 昌太保、奉國軍節度使,封同安郡王。綱上書極論邦 昌,責授昭化軍節度使、潭州安置,賜死。
張俊
[編輯]按《宋史張俊傳》:「俊字伯英,鳳翔府成紀縣人。好騎射, 負才氣,起於諸盜。年十六,為三陽弓箭手。宣和初,授 承信郎,進武德郎。靖康元年,以守東明縣功,轉武功 大夫。金人圍汴京,高宗時為兵馬大元帥,俊勒兵從 信德守臣梁揚祖勤王。高宗見俊英偉,擢元帥府後 軍統制,累功轉滎州刺史。建炎元年,劇賊李昱據兗」 州,命俊為都統制討之,賊遂殲,進桂州團練使。高宗 以俊忠勞日積,遷拱衛大夫。既而汴京破,二帝北遷, 俊懇辭勸進。高宗即位二年,升秦鳳路馬步軍副總 管,進武寧軍承宣使。帝如揚州,召諸將議恢復,俊曰: 「今敵勢方張,宜且南渡。」帝如臨安,拜鎮西軍節度使、 御前右軍都統制,尋為浙東制置使。江、浙群盜蜂起, 授俊兩浙西路、江南東路制置使,除檢校少保、定江 昭慶軍節度使。浙西群盜悉平,改江南招討使。紹興 元年,改江淮路,拜太尉。四年,金人入侵,以俊為兩浙 西路、江南東路宣撫使,改淮西宣撫使。瀕江相拒,逾 月,敵不得入。五年,劉麟入寇,俊與楊沂中合兵拒於 泗州。六年,改崇信、奉寧軍節度使。八年,金人請寢兵, 許之。賜俊「安民靖難」功臣,拜少傅,進少師,封濟國公。 十一年,加太傅,封廣國公,尋進益國公。十二年,以殿 中侍御史江邈論之,罷為鎮洮、寧武、奉寧軍節度使, 充醴泉觀使,進封清河郡王。十六年,改鎮靜江、寧武、 靜海軍。二十一年,拜太師。南渡後,俊握兵最早,屢立 戰功,與韓世忠、劉錡、岳飛並為名將,世稱「張、韓、劉、岳。」 然濠、壽之役,俊與錡有隙,獨以楊沂中為腹心,故有 濠梁之劫。岳飛冤獄,韓世忠救之,俊獨助檜成其事, 心術之殊也遠哉!二十四年六月薨,封循王。子五人: 子琦,子厚,子顏,子正,子仁。
張運
[編輯]按《宋史張運傳》,「運字南仲,信之貴溪人,唐宰相文瓘 之後。父貫,右通直郎。運登宣和三年進士,賜同上舍 出身,調桂陽監監山縣丞。紹興五年,通判鼎州。丁母 及父憂,服除,起知桂陽監,五月而境內稱治。入對,除 知達州,召為度支郎中,遷軍器監,尋改大理少卿。明 於治獄,獄為之空。拜刑部侍郎,會金人渝盟,特遷戶」 部侍郎以專餽餉。陳康伯議遣李寶自四明控制海 道,眾論紛紜,運直入贊決,金人果敗走。孝宗受禪,運 請老,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疾卒。
張致遠
[編輯]按《宋史張致遠傳》:「致遠,字子猷,南劍州沙縣人。宣和 三年,中進士第,擢樞密院計議官,謁告歸。參知政事 蓋庾為福州宣撫使討賊,韓世忠副之,辟致遠為隨 軍機宜文字。賊平,除兩浙轉運判官,改廣東轉運判 官。紹興四年,除殿中侍御史。五年,除戶部侍郎,進吏 部,除給事中。尋以老母丐外,以顯謨閣待制知台州。」 朝廷以「海寇」鄭廣未平,改知福州。八年,再召為給事 中,出知廣州。尋以顯謨閣待制致仕,十七年,卒。致遠 鯁亮有學識,歷臺省、侍從,言論風旨,皆卓然可觀。
張卲
[編輯]按《宋史張卲傳》:「卲字才彥,烏江人。登宣和三年上舍 第。建炎元年,為衢州司刑曹事。三年,金人南侵,詔求 可至軍前者,卲慨然請行,轉五官,假禮部尚書,充通 問使。見左監軍撻攬,命卲拜。卲曰:『監軍與卲為南北 從臣,無相拜禮』。撻攬怒,送密州,囚於祚山。砦明年,又 送卲於劉豫,卲見劉豫,長揖而已,又呼為殿院。豫怒」, 械置於獄。久之,復送於金,拘之燕山僧寺。後金大赦, 許宋使者自便還鄉。十三年,得陞祕閣修撰,主管佑 神觀。左司諫詹大方論其奉使無成,改台州崇道觀。 十九年,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知池 州,再奉祠,卒。子孝覽、孝曾、孝忠。孝曾後亦以出使歿 於金。
張嵲
[編輯]按《宋史張嵲傳》:「嵲字巨山,襄陽人。宣和三年,上舍選 中第,調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刑曹。劉子羽薦於川 陜宣撫使張浚,辟利州路幹辦公事,以母病去官。紹 興五年,召除祕書省正字,再遷著作郎。既而以何掄 刊改《神宗實錄》得罪,語連嵲,出為福建路轉運判官九年,除司勳員外郎。十年,擢中書舍人,升實錄院同」 修撰、右正言万俟卨論嵲「為侍從日薦引非才以酬 私恩」,罷去。頃之,起知衢州,除敷文閣待制,為政頗尚 嚴酷。歲滿,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疽發背卒。子昌時。
張即之
[編輯]按《宋史張即之傳》:「即之,字溫夫,參知政事孝伯之子。 以父恩授承務郎,銓中兩浙轉運司進士舉,歷監平 江府糧料院。丁父憂。服除,監臨安府樓店務,丁母憂。 服除,監臨安府龍山稅,寧國府城下酒麴務,簽書荊 門軍判官廳公事,烏程丞,特差簽書江陰軍判官廳 公事,提領戶部犒賞酒庫所幹辦公事,添差兩浙轉 運司主管文字,行在檢點贍軍激賞酒庫所主管文 字,監尚書六部門、淮南東路提舉常平司主管文字」, 添差通判揚州,改鎮江,又改嘉興、將作監簿,軍器監 丞,司農寺丞、知嘉興。未赴,以言者罷。丐祠,主管雲臺 觀。引年告老,特授直祕閣致仕。即之以《能書》聞天下, 金人尢寶其翰墨。
張觷
[編輯]按《宋史張觷傳》:「觷字柔直,福州人。舉進士,守南劍州, 遷福建路轉運判官。未行,會范汝為遣葉徹擁眾寇 南劍,時統制官任士安駐軍城西,不肯力戰,觷獨率 州兵與之戰,徹中流矢死,眾敗走。觷知士安懼無功, 即函徹首與之。士安得之大喜,遂馳報諸司。未幾,徹 二子引眾來攻,於是士安與州兵夾攻,大敗之,城賴」 以全。以直龍圖閣知處州,蕩平餘寇。進祕閣修撰,卒。
張闡
[編輯]按《宋史張闡傳》:「闡字大猷,永嘉人。幼力學,博涉經史, 善屬文。未冠,由舍選貢京師,登宣和六年進士第,調 嚴州兵曹掾,歷鄂、台二州教授。紹興十年,詔侍從各 舉所知,給事中林待聘以闡聞,召除祕書省正字。十 三年,遷祕書郎。秦檜每薦臺諫,必先諭以己意,闡謝 曰:『丞相見知,得老死祕書幸矣』。竟罷,主管台州崇道」 觀,歷泉、衢二州通判。二十五年,起提舉兩浙路市舶, 入為御史臺檢法官,升吏部員外郎,改祠部,遷將作 監,進宗正少卿。隆興元年,拜工部侍郎。頃之,除工部 尚書。屢乞骸骨,帝不忍其去。二年,闡請益力,迺除顯 謨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居家踰月卒,年七十四。
張克戩
[編輯]按《宋史張克戩傳》:「克戩,字德祥,侍中耆曾孫也。第進 士,歷河間令,知吳縣,召拜衛尉丞。初,克戩從弟克公 為御史,劾蔡京,京再輔政,修怨於張氏,以微事黜克 戩。踰年起知祥符縣,司開封戶曹,提舉京東常平,入 辭,留為庫部員外郎。宣和七年,知汾州。金兵犯河東, 圍太原。太原距汾二百里,遣將來攻,克戩畢力扞禦」, 數選勁卒撓敵營,出不意焚其柵,敵懼引去。論功加 直祕閣。靖康元年六月,金兵復逼城,宣撫使李綱表 其守城之勞,連進直龍圖閣、右文殿修撰。十月朔,金 益萬騎來攻,愈急。克戩度不得免,手草《遺表》,縋州兵, 持抵京師。明日,金兵從西北隅入,殺都監賈亶,克戩 猶帥眾巷戰,金人募生致之,克戩歸,索朝服焚香,南 向拜舞,自引決,一家死者八人。紹興中,諡忠確。
張燾
[編輯]按《宋史張燾傳》:「燾字子公,饒之德興人,祕閣修撰根 之子也。宣和八年進士。紹興二年,呂頤浩薦,除司勳 員外郎,遷中書舍人。言者論之,以集英殿修撰提舉 江州太平觀。明年,以兵部侍郎召。時金使至境,詔欲 屈己就和,施廷臣力贊和議,燾上疏力詆,秦檜患之。 燾自知得罪,託疾在告。和議成,范如圭請遣使朝八」 陵,遂命判大宗正士㒟與燾偕行。燾歸,上問:「諸陵寢 如何」,燾不對,唯言「萬世不可忘此賊。」上黯然。以寶文 閣學士知成都府。在蜀四年,戢貪吏,薄租賦,撫雅州 藩部,西邊不驚。二十五年冬,檜死,除知建康府。居二 年,進端明殿學士。二十九年,除吏部尚書。屢以衰疾 乞骸骨。三十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仕,尋遷太中大夫。 三十一年,復知建康府。孝宗受禪,除同知樞密院。隆 興元年,遷參知政事,以老病不拜。後二年卒,諡「忠定。」 燾外和內剛,帥蜀有惠政,民祠之不忘。
張咸
[編輯]按《萬姓統譜》:咸,綿竹人,唐宰相九齡弟九皋之後。父 紘,舉茂才異等,知雷州,有治聲。咸舉進士、賢良兩科, 其對策之語有曰:「臣寧言而死於斧鉞,不能不言而 負陛下。」
張大中
[編輯]按《尚友錄》:大中,通州人。群經百氏,一覽不忘,人目為 「黑漆書廚。」宣和間舉進士,授南浦令,時稱為古廉吏。 累官果州通判。
張忠輔
[編輯]按《宋史張忠輔傳》:忠輔,宣和末為將,同崔中、折可與 守崞縣。金人來攻,嬰城固守。中度不可支,有二心,忠 輔宣言於眾曰:「必欲降,請先殺我。」中設伏紿約議事, 忠輔見殺
張柟
[編輯]按《萬姓統譜》:「柟字材仲,敦之子,知遂安縣。方臘寇嚴 兵入遂安縣,丞、簿尉皆遇害,柟力戰,刃中脅,擁入巢 穴。柟諭以逆順禍福,賊不敢害,出之。賊既授首,改知 歸安縣,陞臨安府通判,歷知泰、潤、衡三州,皆以惠愛 稱。卒年七十八。終朝議大夫,贈正議大夫。」
張虛白
[編輯]按《尚友錄》:虛白,鄧州南陽人。通太乙六壬術,留心丹 竈,遇真人傳祕訣。徽宗聞其名,召管太乙宮,恩賚無 與比。虛白官太虛大夫,金門羽客,出入禁中,終日論 道,無一言及時事,曰:「朝廷事,宰相在,非予所知也。」金 人尤重之,以為神仙。忽一日曰:「某年月日,吾當化去。」 至期果然。武陵崔婆嘗飲以醇酒,後寄崔婆詩曰:「武 陵溪畔崔婆酒,天上應無地下有。南來道士飲一斗, 醉臥白雲深洞口。」
張煇
[編輯]按《尚友錄》:「煇字子充,永嘉城南人。天資謹飭,喜問學, 自《六經》、諸子書歷代史記至百家之說皆通習,其辯 析精微,旁引證據,論議亹亹,雖老師宿儒莫能屈也。 游太學,屢先多士,傳誦為楷式。兩以親訃,哀毀骨立, 幾不勝衣,廬於墓者三年。作霜露堂以享,有甘露降 於庭,人謂其孝感所致。」
張浚
[編輯]按《宋史張浚傳》:「浚字德遠,漢州綿竹人,唐宰相九齡 弟九皋之後。父咸,舉進士、賢良兩科,浚四歲而孤,入 太學中進士第。靖康初,為太常簿。張邦昌僭立,逃入 太學中。聞高宗即位,馳赴南京,除樞密院編修官,改 虞部郎,擢殿中侍御史。建炎三年,金人南侵,車駕幸 錢塘,留朱勝非於吳門捍禦,以浚同節制軍馬。會苗」 傅、劉正彥作亂,浚傳檄中外,率韓世忠等大破之。朱 勝非以宿憾日毀短浚,詔浚以本官提舉洞霄宮。浚 既去國,慮金人釋川、陜之兵,必將併力窺東南,乃上 疏極言其狀。未幾,劉豫之子麟果引金人入攻。高宗 思浚前言,策免朱勝非,召浚知樞密院事。浚既受命, 即日赴江上視師。紹興五年,除尚書右僕射、同中書 門下平章事。七年,以卻敵功,制除特進,加金紫光祿 大夫。酈瓊叛,臺諫交詆浚,落職,以祕書少監分司西 京,居永州。九年,以赦復官。十一年,除檢校少傅,充萬 壽觀使。十二年,封和國公。十六年,彗星出西方,浚極 論時事,秦檜大怒,令臺諫論浚提舉太平興國宮,居 連州,徙永州。是時,秦檜怙寵固位,懼浚為《正論》以害 己,必欲殺之,會檜死,乃免。三十一年,復觀文殿大學 士、判建康府。孝宗即位,召浚入見,除少傅,進封魏國 公。隆興元年,除樞密使、都督建康鎮江府江州池州 江陰軍軍馬。召入見,力陳和議之失,孝宗為止誓書, 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湯思退與其黨 謀為陷浚計,令尹穡論罷。督府參議官。馮方又論浚 費國不貲。浚八章乞致仕,除少師、判福州。浚辭,改醴。 𭥚觀使,行次餘干,得疾卒,諡「忠獻。」
張文之
[編輯]按《萬姓統譜》,文之字子經,樂平人,中書舍人顯之子。 初通判亳州,金兵至,守孔福謀夜逸,文之曰:「果爾輕 動,奈一城何?」自提兵出,登橫澗山,與敵持十餘日,經 二十餘戰無外援,力不能支,具袍笏東望拜曰:「彼眾 我寡,臣惟有一死。」被執送燕山,欲授以官,義不屈,囚 之土窟,且曰:「吾世受宋恩,其忍負國?」金人重之,稍寬 桎梏。後王忭申和議,見文之羈苦狀,為請於酋,得一 家書,附忭還奏。當寧悼嘆,月給恤其家,官其子《孝忠》。
張孝基
[編輯]按《尚友錄》:孝基娶同里富人女,富人只有一子,不肖, 斥逐之。富人病且死,悉以家財付孝基,與治後事。久 之,其子丐於途,孝基惻然謂曰:「汝能灌園乎?」答曰:「如 得灌園以就食,何幸?」孝基使灌園,其子甚力,復謂曰: 「汝能管庫乎?」答曰:「能之。」孝基使管庫,其子醇謹,孝基 知其能自新不復故態,遂以其父所委財產歸之。其 子治家勵操為鄉閭善士。孝基卒,其友數輩遊嵩山, 忽視旌旗騶御滿野,如守土大臣,竊視專車者乃孝 基也,驚喜作揖,問其所以,孝基曰:「吾以還財之事上 帝,命主此山。」言訖不見。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