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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第04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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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閨媛典 第四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四十八卷
明倫彙編 閨媛典 第四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四十八卷目錄

 閨烈部列傳四

  元二

  張氏女高氏婦附    曹德妻侯氏

  惠士元妻王氏       程旺妻呂氏鄭氏附

  趙氏女          孫信妻黃氏

  周誠德妻陳氏       劉公寬妻侯氏

  黃福妻蕭氏        費隱妻王氏

  李景文妻徐氏       周婦毛氏

  丁尚賢妻李氏       李順兒

  紀氏女胡氏附     趙氏二女

  秦筆妻          丁快妻王氏

  王揆妻董氏        金與賢妻馮氏

  詹某妻鄭氏        齊義妻郭氏

  吳守正妻禹氏       黃仲起妻朱氏

  鮑琪妻吳氏        吳興祖妻呂氏

  浦玉田妻梅氏       後載妻

  陳氏女          陳惠妻曹氏女媳附

  王子溫妻諸氏       朱道存妻費氏

  沈景新母媳附     吳克妻戈氏

  洪氏女          沈回奴

  丘岩妻盛氏多奴卯奴附 金某妻吳氏

  邵某妻沈氏        楊婦吳氏

  張子方妻管氏       李述父妻黃妙銖

  焦士廉妻王氏杜氏趙氏附赫赫妻阿魯溫氏

  楊和卿妻尼氏       蔣義甫妻許氏妾張氏附

  耶卜氏          韓軏妻邢氏

  費氏女          齊億妻丘端一

  鄒琪妻華氏        蕭積善妻何氏

  陳淑真夏氏附     也先忽都蒙古欽察氏

  玉蓮附        呂彥能妻劉氏姊婦二女附

  劉公翼妻蕭氏       王履謙妻齊氏二婦二女附

  王粹甫妻呂氏       朱本妻袁氏

  姜本道妻彭氏本源妻附 徐文佐妻費氏

  錢氏二女         方仲剛妻吳氏

  徐允讓妻潘氏       郭綵雲

  趙洙妻許氏        張正蒙妻韓氏女池奴何氏附

  劉氏二女鄭奴附    王時妻安氏妾李氏附

  翁氏姊          張英妻莊氏

  郁景文妻徐氏蔡彥謙妻附徐慎妻王氏

  白泥墩婦         商淵妻張氏

  周善才          胡妙端

  王琪妻蔡氏        於同祖妻曹氏妾李氏附

  李弘益妻申氏安氏附  鄭琪妻羅氏

  狄恆妻徐氏        周如砥女

  睢伯源妻劉氏       張彌遠妻謝氏

  潘雍妻葉氏弟婦王氏父妾新葵附

  虎溪危氏         柯節婦陳氏

  李馬兒妻袁氏       上官城妻李氏

  王士明妻李氏       危萱妻陳氏

  陳怡情          杜思綱妻陶氏宗婉王淑附

  孛羅帖木兒妻高麗氏

  七姬           擔夫婦

  陸燾妻趙氏        吳妙寧

  雷景照妻鄭氏       毛清

閨媛典第四十八卷

閨烈部列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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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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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女高氏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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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張氏女,高郵人。城亂,賊知張女有艷 姿,叩其家,索其女,匿複宇間。賊將害其父母,女不得 已,乃出拜賊,賊即伏地呼其父母為丈人,媼而以女 行,女欣欣然從之,過橋投水死。有高氏婦者,同郡人 也,攜其女從夫出避亂,見道旁空舍,入其中,脫金纏 臂與女,且語夫令疾行。夫挈女稍遠,乃解足紗自經。」 賊至,焚其舍。夫抵儀真,夜夢婦來告曰:「我已縊死彼 舍矣。」其精爽如此。

曹德妻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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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侯氏,鈞州曹德妻。德病死,侯氏語人 曰:『年少夫亡,婦人之不幸也。欲守吾志,而亂離如此, 其能免乎』!遂縊死於墓。」

惠士元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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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惠士元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元病革,王氏曰:「『吾聞病者糞苦則愈』。乃嘗其糞,頗 甘,王氏色愈憂。士元囑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 生子,汝善保護之,待此子稍長,即從汝自嫁矣』。王氏 泣曰:『君何為出此言耶?設有不諱,妾義當死,尚復有 他說乎?君幸有兄嫂,此兒必不失所居』。」數日,士元卒。 比葬,王氏遂居墓側,蓬首垢面,哀毀逾禮。常以妾子 置左右,飲食寒煖,惟恐不至。歲餘,妾子亦死,乃哭曰: 「無復望矣!」屢引刀自殺。家人驚救,得免。終喪,親舊皆 攜酒禮祭士元於墓。祭畢,眾欲行酒,王氏已經死於 樹矣。

程旺妻呂氏鄭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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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歙縣志》:呂氏,程旺妻,與旺弟趙妻鄭氏,皆堨田人。 至正十四年,賊屯岩鎮,官軍襲之,失援而敗鄭,呂匿 里之王鎮橋,呂負二歲兒,敗卒至,欲拽去,鄭匍匐救 拒,卒怒殺之,顧呂曰:「不從我亦死。」呂大罵曰:「汝為官 軍,不殺賊而擄我,我寧死,豈從汝乎?」卒又殺之,卒投 刃去,兒無恙。

趙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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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溫州府志》:「趙氏女,名清,平陽趙良朝女。及笄未嫁。 至正甲午,山寇入城,清為所驅,度不免,紿賊曰:『吾如 廁,取吾所藏遺汝』。」賊信之,遂投廁死。

孫信妻黃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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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溫州府志》:「黃氏,孫信妻,平陽人。至正十四年,黃為 賊所擄,以兜畀之。時賊燒民居,火正熾,黃躍投火中 死。」

周誠德妻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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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溫州府志》:陳氏,周誠德妻,平陽人。方明善攻平陽, 誠德戰敗,攜陳氏避至經口。氏曰:「吾足弱不能隨君, 賊至必污我,請先自縊。」遂死。誠德殯之而去,尋亦被 殺。

劉公寬妻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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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溫州府志》:「侯氏,劉公寬妻,永嘉人。方明善據郡,公 寬保守南溪,連歲攻殺。已而公寬為其下金興所害, 取其首獻明善。侯氏收斂夫屍,號泣曰:『方寇至,必辱 我,不如先死』。遂自經。」

黃福妻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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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溫州府志》:「蕭氏,黃福妻,永嘉人。年十九,夫亡,未有 子。舅姑以暮年無依,欲納義子,以蕭配之。蕭力爭不 能止,乃佯請俟葬夫後成婚。及期,扄戶自經死。」

費隱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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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王氏者,良鄉費隱妻也。隱有疾,王氏 數嘗其糞。及疾篤,囑王氏曰:「我一子一女,雖妾所生, 無異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撫育之。」遂沒。王氏居喪, 撫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謂親屬曰:「『妾聞夫乃婦 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為』!乃執女手,語之曰:『汝今已 長,稍知人事,管鑰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慟哭,是夜 縊死園中。

李景文妻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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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徐氏,李景文妻,名彩鸞,字淑和,浦城 徐嗣源之女。略通經史,每誦《文天祥六歌》,必為之感 泣。至正十五年,青田賊寇浦城,徐氏從嗣源逃,旁近 山谷,賊持刀欲害嗣源,徐氏前曰:「此吾父也,寧殺我。」 賊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語父曰:「兒義不受辱,今必死 父,可速去。」賊拘徐氏至桂林橋拾炭,題詩壁間,有「惟 有桂林橋下水,千年照見妾心清」之句,乃厲聲罵賊, 投於水,賊競出之。既而乘間復投水死。

周婦毛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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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周婦毛氏,松陽人,美姿色。至正十五 年,隨其夫避亂麻鷖山中,為賊所得,脅之曰:『從我多 與若金,否則殺汝』。毛氏曰:『寧剖我心,不願汝金』。賊以 刀磨其身,毛氏因大罵曰:『碎咼賊,汝碎則臭,我碎則 香』。賊怒,刳其腸而去,年二十九。」

丁尚賢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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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丁尚賢妻李氏,汴梁人。年二十餘,有 姿色。至正十五年,賊至,欲擄之。李氏怒曰:「吾家六世 義門,豈能從賊以辱身乎!」於是闔門三百餘口,俱被 害。

李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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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李順兒者,許州儒士李讓之女也。性 聰慧,頗涉經傳,年十八未嫁。至正十五年,賊陷鈞州, 密邇許昌,父謂其母曰:「吾家以《詩》《禮》相傳,此女必累 我。」女聞之,泣曰:「父母可自逃難,勿以我為憂。」須臾於 後園內自經死。

紀氏女胡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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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宣城縣志》:紀氏女,紀吉甫女也。年及笄,未字。至正 乙未,長鎗賊陷宣州,為周力兒者所獲,女觸牆碎首, 泣曰:「我寧死此。」遂見殺。其嫂胡氏,盛年美色。賊攻城 時,胡預剪髮自毀。及陷,徐先鋒者劫令騎出,號泣不 從,徐抱益急,胡嚙徐指立斷,徐怒殺之。至明弘治中, 巡按劉淮立二烈祠。萬曆初,郡守陳俊重修,並有記。

===趙氏二女===按《江陰縣志》:「趙氏二女,姊妹並有殊色,游鯉山民趙 乙女也。至正壬辰,廣德寇掠郡縣,姊抗節先死。後三 年乙未,四方盜起,妹復被驅,亦赴水自盡。王逢為作 《雙珠辭》記。」

秦筆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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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陰縣志》:秦筆者,失其名。乙未亂,挈妻依同郡朱 判官璚居吳中,病亡,貧無以殮。朱為具棺衾,且思所 以恤養其妻。其妻覺,泣謝曰:「良人以藝游縉紳間,《詩》 《書》禮樂之教,妾亦與聞之矣。妾以未亡存有累於長 者在,長者固義,其謂妾何?」夜漏半,哭益哀,遂自經柩 所。朱為合葬焉。

丁快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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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台州府志》:「王氏,黃巖人,丁快妻。至正中,為寇所得, 欲掠而東。氏倉卒請於寇曰:『我幼子在抱,幸還其父, 即從爾去』。」賊從之,氏望兒入門,即投江死。潘伯修為 作《江上吟》。

王揆妻董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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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台州府志》:「董氏,黃巖人。宋吏部郎中楷女,適王揆。 揆為某府教授,沒於官。訃至,董方剖瓜,輒引刀欲自 刎,眾奪止之,因慟哭不食而死。謝文肅公鐸為賦《剖 瓜刀》。」

金與賢妻馮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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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台州府志》:馮氏名四娘,東陽縣人,適金與賢。與賢 為黃巖大使,遘疾貧甚,馮解衣市藥,籲天割股肉以 進,疾少間,復作而死。馮盡瘁營殮,葬畢,沐浴更衣,告 天曰:「我與夫生同室,死同穴,奚忍獨生?」遂自刎死。鄉 人沈希中捐錢以殮。

詹某妻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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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台州府志》:「鄭氏,詹某妻。夫客四明未返,適大兵至, 攜其子竄山谷。兵欲污之,不從,遂斬之。其首至地,凡 三躍。」

齊義妻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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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天台縣志》:「北平河間人。嫁同鄉齊義,義家戍河間。 移禦台州,分鎮天台。義酗酒,以佩刀刺千夫長,事覺, 當流於廣郭。以廣多瘴,度夫不能還,乃歸女於童氏, 投學前水中死。至元中旌表,立祠於東門外楓榭里, 邑人楊子善為之傳。」

吳守正妻禹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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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吳守正妻禹氏,名淑靖,字素清,紹興 人。至正十六年,徙家崇德之石門。淑靖嘗從容謂守 正曰:「方今群盜蜂起,萬一不測,妾惟有死而已,不使 污此身也。」是年夏,盜陷崇德,淑靖倉皇攜八歲女登 舟以避。有盜數輩,奔入其舟,將犯淑靖,淑靖乃抱幼 女投河死。

黃仲起妻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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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朱氏,黃仲起妻,杭州人。至正十六年, 張士誠寇杭州,其女臨安奴倉皇言曰:『賊至矣,我別 母求一死也』。俄而賊驅諸婦至其家,且指朱氏母子 曰:『為我看守,日暮我當至也』。朱氏聞之,懼,受辱,遂與 女俱縊死。妾馮氏見其母子已死,嘆曰:『我生何為,徒 受辱耳』!亦自縊死。繼而仲起弟妻蔡氏,抱幼子元童」, 與乳母湯氏皆自縊。及暮,賊至,見諸屍滿室,執仲起 將殺之,哀求得脫。賊遂盡掠其家財而去。

鮑琪妻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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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歙縣志》:「吳氏,名息,蜀源鮑琪妻。至正十六年,官軍 克復郡治,遊卒下鄉哨掠,鄉人皆遁,吳獨不去,曰:『吾 姑臥病,將安之?姑思羹。吳懷嬰兒至村畽採莧。遊卒 猝至,執吳欲污之,吳不屈,大罵,卒怒,斬其首,蹴屍入 澗中,兒在抱,並溺死』。」

吳興祖妻呂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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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歙縣志》:「呂氏,名嘉貞,岩鎮人,澄塘吳興祖妻。至正 丙申,避亂黃山,遇賊,夫婦俱被執,興祖墜崖逸去,眾 欲辱嘉貞,不從,被殺桃花潭上。」

浦玉田妻梅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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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縣志》:「梅氏,浦玉田妻。至正十六年,淮兵破城,梅 匿鄰舍。兵入,夫逸去。梅為兵獲,艷其色,將污焉。梅探 懷中金與之,乘間赴水,水淺不溺。兵至水次,以刃擬 加梅,梅不為動,兵捨去。後至者見婦面水上,知其生, 復欲鉤出之,力挽不起,兵怒,以戈揕其掖死。」

後載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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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縣志》,後載妻,失其氏。載為平州路吏,至正丙申, 行役京口,妻年三十,姿色姝麗,生一子一女。城陷,先 屬子女於姻,謂所親曰:「吾夫在遠,罹此大變,苟不幸 被強辱,雖欲死不可得矣。寧捐軀以全吾志。」語未絕, 兵入,赴水死。

陳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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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陰縣志》:「陳氏女,父楚良,馬馱沙巡檢。女年十七, 隨父避亂姑蘇,遭兵掠,赴水死。楚良抗罵不屈,亦遇 害,時至正丙申。」

陳惠妻曹氏女媳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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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陰縣志》:曹氏,陳惠妻。與女俱遇賊,抗節死。婦吳氏前力救之,為賊所傷,臂血濺衽,未知即死與否,共 謂之「三貞。」王逢為作《三貞篇》。

王子溫妻諸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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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松江府志》:「諸氏,華亭人,王子溫妻。子溫性疏縱,處 貧,以女工給其服膳。至正丙申,王與敬兵焚劫松江, 溫欲挈氏逃難,氏流涕曰:『事迫矣,豈可以一婦人累 而身耶?第去,我自為計』。子溫遂漣泣逋逃,婦與鄰嫗 避於南城陋室中。頃之,賊入,鄰嫗皆為所污。至婦,婦 怒罵曰:『吾父為吏,人皆稱其廉。吾夫儒者,我年與汝 母等,豈從汝賊求活耶』?」賊掣刃剖其腹曰:「且看母腹 中何物?」腸胃盡出,罵不絕口。子溫,子章弟也。

朱道存妻費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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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松江府志》:「費氏,名元琇,江陰知事朱道存妻,都漕 萬戶費雄女。至正十六年,江陰亂,依其父居松江之 上海縣。未幾,縣陷,苗軍復大掠,手刃以入,將犯氏。氏 怒叱曰:『吾貴家女,何敢犯我』?投釵珥於地,賊攫之去。 既苗沓至,索貲無有,遂驅迫就道。氏攀堂楹厲聲曰: 『即死不辱』。」比遇害,爪入楹木,血沁於指。

沈景新母媳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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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松江府志》:某氏,沈景新母,平江人。至正中,景新調 上海吏。江浙苗軍來,大肆殺掠。母與婦謀曰:「我家貧 清白,義不受辱。」及為苗軍所掠,婦姑大罵,苗先殺其 姑,縛婦髮於馬尾,曳死之。

吳克妻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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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鎮江府志》:「戈氏,名蘭,丹徒人,吳克妻。年十九歸克。 至正丙申,明兵取鎮江,城破,懼辱,投井死。時年廿一。」

洪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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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湖州府志》:「洪氏女,名春春,歸安人。至正丙申兵亂, 父德源引女避居德清新市。賊散走掠,女與父匿空 舍,將逼,女遂赴水而死,時年十九。」

沈回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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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湖州府志》:「沈回奴,德清人。年十八,元末兵亂,回奴 匿於蘆港中,賊獲之求合,回奴從容諭之曰:『我願為 若妻,然我室女必擇日具禮乃可』。賊信之,擄至營,責 媍守之。回奴拔所笄銀簪,戮其喉而死。」

丘岩妻盛氏多奴卵奴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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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湖州府志》:盛氏,烏程人,嫁丘岩。元末兵亂,岩挈避 於官澤沈家兜。盛時年二十四,恐寇至被污,曰:「兜水 清,當死於此。」岩妹多奴、卯奴俱年少,聞嫂言,遂應聲 曰:「願與大嫂一處死。」未幾寇至,盛氏投水,二姑相繼 以從。

金某妻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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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湖州府志》:「吳氏,烏程人。嫁同里金氏子。至正丙申, 湖城被兵,夫他往,吳獨與子居。已而城破,吳度不免, 亟登屋自投池中而死。」

邵某妻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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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湖州府志》:「沈氏,德清人。少而明艷,嫁為邵氏媍。至 正十六年兵亂,氏為張萬戶所獲,逼之不從,乃閉之 舟中。夜四鼓,守者懈,氏陰取束著納之口中,觸喉而 死。」

楊婦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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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烏程縣志》:吳氏嫁於楊,有殊色。至正丙申秋,明兵 逼城,吳攜二子潛投苕水死。及城破,人見母子並浮 水面不相離,咸為歎異。王逢為作歌以弔云:「丞相昏 昏長夜酒,司空援絕憑城守。七萬兵分諸將屯,坐視 霜風折楊柳。冰肌月貌愁泥滓,錦棚觿佩同歸水。九 泉無媿先人面,終身不作他鄉鬼。君不見雕戈白馬」 氣如雲,昨日《烈丈夫》,今日降將軍。嗚呼,烈婦吳氏何 可群!

張子方妻管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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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閩書》:「張子方妻管氏,至正間,本磜寇入邑,子女多 驅迫以去。管年二十八,自刎死。」

李述父妻黃妙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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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松溪縣志》:「黃妙銖,李述父妻。至正丙申,青田寇侵 縣治,妙銖時方盛年,與群婦逃匿山谷,為盜所執,義 不受污。賊怒,驅之行,行數里,經高崖下,深數丈,氏奮 身投焉。盜意其必死,舍而去。其夫暮至,蹤跡得之,舁 歸遂甦。」

焦士廉妻王氏杜氏趙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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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焦士廉妻王氏,博興人,養姑至孝。至 正十七年,毛貴作亂,官軍競出擄掠,王氏被執,紿曰: 「『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共取也』。信之,隨王氏至墓所。王 氏哭曰:『我已得死所矣,實無藏金,汝可於此殺我』。乃 與妾杜氏皆遇害。」又有趙氏者,平陽人,年二十,未嫁。 寇亂,趙被驅,迫以行,度不能免,紿賊曰:「吾取所藏金 以遺汝。」賊信之,遂還,投於廁而死。

赫赫妻阿魯溫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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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四川總志》:「阿魯溫氏者,僉事赫赫妻也。赫赫宦亡 蜀,柩至,禮葬之,遂廬墓所,晝夜哀泣,不食五日而死。 至正間,旌表其廬。」

===楊和卿妻尼氏===按《青州府志》:「尼氏,益都人,楊和卿妻。夫早亡,無子。尼 守縞,素足不越戶。會毛貴陷益都,尼氏自縊死。」

蔣義甫妻許氏妾張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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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青州府志》:「許氏,蔣義甫妻,益都人。夫亡,與妾張氏 同志守節,紡績苟延,艱苦備歷。至正十七年,毛兵亂, 妻妾相繼投井死。」

耶卜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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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余闕傳》:「闕字廷心,廬州人。論功拜江淮行省 參知政事,仍守安慶。至正十七年癸卯,賊益生兵,攻 東門。丙午,普勝軍東門,友諒軍西門,祝寇軍南門,外 無一甲之援,闕身當之,徒步提戈,為士卒先。日中,城 陷,城中火起,闕知不可為,引刀自刎,墮清水塘中。闕 妻耶卜氏及子德生女福童皆赴井死。闕卒,年五十」 六,追封豳國公,字忠宣。按安慶府志忠宣夫人死節記作蔣氏張氏公之孫宗烈 雲公有妾耶卜耶律氏夫人實蔣氏雲

韓軏妻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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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彰德府志》:「邢氏,安陽韓軏妻。至正十七年,盜陷河 朔,時軏知林州守黃華砦,盜攻之甚急,邢語其女曰: 『恐事不濟,我與汝必受辱』。遂俱投崖而死。」

費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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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四川總志》:費氏女,灌縣人。至正丁酉,青軍入蜀,肆 行剽掠,費泣曰:「父母深恩,分毫未報,今不幸而罹此 賊害,不如死。」遂縊焉。

齊億妻丘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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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熟縣志》:丘端一,齊億妻,子淵之女,宋進士光祿 大夫礪之後。家東始贅億為婿。億早世,端一守節靡 他。至正十七年,張士誠侵縣,縱兵鹵掠,突入子淵宅, 呵叱索金。子淵曰:「汝不能弔民伐罪,反作盜耶?」兵怒, 槍中其脅而死。端一驚走,不得脫。兵見其美,欲逼污 之。端一大罵曰:「強賊殺我父,又欲辱我,我死即訴上 帝。」遂投橋下,急流中死。從孫泰和縣丞丘方有傳。

鄒珙妻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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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無錫縣志》:「華氏,字冬孃,鄒珙妻。至正丁酉,兵起,鄉 人奔竄,冬孃從其夫匿草野中。兵卒至,度不能脫,顧 謂珙曰:『我義不辱君,善自保』。遂自溺死,年三十五。」

蕭積善妻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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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廣東通志》:何氏,新會何村人。贅同邑蕭積善為婿。 至正丁酉八月,鄉賊陳有德殺積善,意在何氏,遣眾 環其居,必劫致之。何氏度不免,乃白父母,酌賊眾於 堂,紿伴者曰:「吾埋金釵井旁,吾往取為飾。」伴者信之, 投井以死。父母出其屍,與夫合葬,時嫁積善一載耳。 時人憐而傷之。

陳淑真夏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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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陳淑真,富州陳壁之女。壁故儒者,避 亂移家龍興。淑真七歲能誦詩鼓琴。至正十八年,陳 友諒寇龍興,淑真見鄰嫗倉皇來告,乃取琴坐牖下 彈之。曲終,泫然流涕曰:『吾絕絃於斯乎』?父母怪問之, 淑真曰:『城陷必遇辱,不如早死』。明日,賊至其居臨東 湖,遂溺焉,水淺不死。賊抽矢脅之上崖,淑真不從,賊」 射殺之。時同郡李頤宗妻夏氏,名婉常,亦儒家女。與 女匿居後圃中,賊至,挾其女共投井死。

也先忽都蒙古欽察氏玉蓮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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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也先忽都,蒙古欽察氏,大寧路達魯 花赤鐵木兒不花之妻,以夫恩封雲中郡君。夫坐事 免居大寧。至正十八年,紅巾至,也先忽都與妾玉蓮 走尼寺中,為賊所得,令與眾婦縫衣,拒不肯。賊嚇以 刃,也先忽都罵曰:『我達魯花赤妻也,汝曹賊也,我不 能從賊』。賊怒殺之,玉蓮因自縊,凡三賊併殺之。先是」, 其子完者帖木兒年十四,與父出城,見執於賊。完者 拜哭,請以身代父死。賊愛完者姿秀,遂挈以從。久之, 乃獲脫歸,訪母屍並玉蓮葬焉。

呂彥能妻劉氏姊婦二女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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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呂彥能者,陵州人。至正十八年,賊犯 陵州,彥能與家人謀所往。其姊久嫠居,寓彥能家,先 曰:「『我喪夫二十年,又無後,不死何為?苟辱身,則辱吾 弟矣』。赴井死。其妻劉氏語彥能曰:『妾為君家婦二十 八年,茲不幸逢亂離,必不負君,君可自愛,妾入井矣』。」 彥能二女及子婦王氏、二孫女,皆隨劉氏溺井,一門 死者七人。

劉公翼妻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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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劉公翼妻蕭氏,濟南人,有姿色,頗通 書史。至正十八年,聞毛貴兵將壓境,豫與夫謀曰:「妾 詩書家女,誓以冰雪自將,儻城陷被執,悔將何追?妾 以二子一女累君,去作清白鬼於泉下耳!」夫曰:「事未 至,何急於此!」居亡何,城陷,蕭解絛自縊死。

王履謙妻齊氏二婦二女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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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王履謙妻齊氏,太原人,治家嚴肅,克 守婦道。至正十八年,賊陷太原,齊氏與二婦蕭氏、呂 氏及二女避難於趙莊石巖。賊且至,度不能免,顧謂 二女曰:「汝家五世同居,號為清白,豈可虧節辱身以 苟生哉!」長女曰:「吾夫已死,今為未亡人,得死為幸。」呂氏曰:「吾為中書左丞之孫,義不受辱。」齊氏大哭,乃與 二婦、二女及二孫女俱投岩下以死。

王粹甫妻呂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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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西通志》:「王粹甫妻呂氏,進賢人。少寡,撫孤女守 節。至正間,歲饑,有謀強妻之者,乃慟哭攜其女同赴 水死。」

朱本妻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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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西通志》:「朱本妻袁氏,撫州人。本為儒學提舉,常 攜袁至贛省。其兄中途遇寇,袁義不受辱,即投水死。 本以身免,終身不娶。」

姜本道妻彭氏本源妻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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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西通志》:姜本道妻,寧州人。至正中,本道與弟本 源起義兵,從州判湯盤禦賊,克復州治。賊黨余祐二 率眾追至其家,兄弟拒敵,俱為賊所殺。彭謂娣葉曰: 「『夫死,賊必辱我,寧死於此』。乃引刀自殺,葉亦隨刎頸 而死。」

徐文佐妻費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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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西通志》:「徐文佐妻費氏,字尚珍,奉新人。至正戊 戌,渠寇剽掠鄉里,惡文佐,守義不入,其黨縛而殺之, 驅逼費氏前行,至橫岡,義不受辱,投潭水死。」

錢氏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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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嘉興縣志》:「錢氏二女,城南隅民錢子順之二妺也。 至正戊戌八月,紅巾賊至其家,欲汙之,二女義不受 辱,相與結裙裾投河而死,賊驚駭而去。」

方仲剛妻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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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華府志》:「吳氏,方仲剛妻。遇兵亂,與其夫避難離 家,西行一里許,聞鼓譟聲,足弱弗能行。度不可免,謂 夫曰:『君宜自脫禍,勿以妾為累』。夫曰:『子將若何』?氏曰: 『妾義不受辱,惟有死耳』。夫號哭不得已而捨去。既而 遊兵四集,將追及,道傍有梅塘,水潔且深,遂投以死。 越數日,兵去,夫蹤跡其處,見屍橫池面,雖甚暑而顏 貌如生。為之痛哭,舉葬焉。時至正戊戌夏六月也。」縉 紳大夫咸歌詠之。

徐允讓妻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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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徐允讓妻潘氏,名妙圓,山陰人。至正 十九年,與其夫從舅避兵山谷間。舅被執,夫泣以救。 舅脫夫被兵所殺,欲強辱潘氏,潘氏因紿之曰:「我夫 既死,我從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無憾也。」兵信之,聚 薪以焚其夫。火既熾,潘氏遂投火死。

郭綵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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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山西通志》:「郭綵雲,幼許配程代兒。代兒隨父宦遊 未還,代兒母閻氏先迎綵雲歸。至正十八年,掃地王 兵過,閻攜避土窟兵大索之,同避者皆出,綵雲堅不 出,被焚死。」

趙洙妻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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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趙洙妻許氏,集賢大學士有任之姪 女也。至正十九年,紅巾賊陷遼陽,洙時為儒學提舉, 夫婦避亂,匿資善寺,洙以叱賊見害,許氏不知也。賊 甘言誘許氏,令指示金銀之處,許氏大言曰:「吾《詩》《書》 冠冕故家,不幸遇難,但知守節而死,他皆不知也。」賊 以刃脅之,許氏色不變。已而知其夫死,因慟哭仆地, 罵聲不絕口,且曰:「吾母居武昌,死於賊,吾女兄弟亦 死賊,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報,汝當醢汝矣。」遂遇害。 寺僧見許氏死狀,哀其貞烈,賊退,與洙合葬之。

張正蒙妻韓氏女池奴何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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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張正蒙妻韓氏,紹興人。正蒙嘗為湖 州德清稅務提領。至正十九年,紹興變,正蒙謂韓氏 曰:『吾為元朝臣子,於義當死』。韓氏曰:『爾果能死於忠, 吾必能死於節』。遂俱縊死。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父 母既亡,吾何以獨生』?亦投崖而死。」又「何氏者,處之龍 泉縣,季銳妻也,因避兵於邑之繩門巖。賊至,何氏被」 執,欲污之,乃與子榮兒、女回娘投崖而死。

劉氏二女鄭奴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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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劉氏二女,長曰貞,年十九;次曰孫,年 十七,龍興人。皆未許嫁。陳友諒寇龍興,其母泣謂二 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二女曰:『寧死不辱父母也』。」城 陷,二女登樓,相繼自縊。婢鄭奴亦自縊。

王時妻安氏妾李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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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王時妻安氏,名正同,磁州人,平章政 事祐孫女也。至正十九年,時以參知政事分省太原, 安氏從之。二十年,賊兵寇太原,城陷,眾皆逃,安氏與 其妾李氏同赴井死。事聞,贈梁國夫人,諡莊潔。」

翁氏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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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浙江通志》:「翁氏姊,錢塘縣人。年四十不嫁。至正間, 寇陷錢塘,與弟忠一家四人誓結袂死於河。姊曰:『河 水穢矣,吾尋潔水死』。忠等赴河,姊赴城陰古井死焉。」

張英妻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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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浙江通志》:「張英妻莊氏,諸暨人,名淑貞。至正十九 年,舉家避亂靈泉鄉。張寇攻新城,掠之,罵賊死。」

郁景文妻徐氏蔡彥謙妻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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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浙江通志》:「郁景文妻徐氏,山陰人。至正十九年,越州罹兵,與蔡彥謙妻楊氏皆被驅並紿兵曰:『願歸取 奩』。貲縱之,俱投井死。」

徐慎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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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浙江通志》:「徐慎妻王氏,山陰人。至正十九年,兵亂 被執,赴水死。」

白泥墩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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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嵊縣志》:「白泥墩婦,不知何許人。至正末,兵亂,被掠 於軍。婦誓不受污,行至東陽,賦詩五章,自縊死。」

商淵妻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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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嵊縣志》:張氏,商淵妻,名貞,鳴絃里人。父納淵為贅 婿。二年生子芹。甫彌月,姑病且篤,貞乃歸省姑。姑見 貞與芹喜甚,留事姑孝謹得姑心。至正戊戌冬,方國 珍軍據縣,貞勸淵先事去之,家獨全。明年冬,胡將軍 張士誠兩軍交至,淵貞走匿新昌南明山。淵間出,為 遊兵所擄。貞聞以為已被害,泣曰:「夫亡矣,吾何用生 為?」不食五日,淵得脫歸。貞驚喜曰:「不自意復得侍乃 食」,語淵曰:「子丈夫也,幾不脫,如妾者寧尚可脫乎?今 兵且未已,有如一旦遇難,不投萬仞崖,則沉萬丈川 耳。」時縣之白泥墩,有一婦掠於軍,行至東陽,賦詩五 章自縊。淵為貞誦其詩而道其事。貞曰:「子豈以我不 能為若婦耶?」復嘆曰:「子今未必我信,終令子信我。」又 明年己亥夏,胡將軍復統兵掠縣地,時貞共淵匿會 稽山中,會人從縣來,問軍今安在?曰:「引兵還矣。」乃以 四月返里,方弛擔具食,而軍大至,貞遂赴塘中自溺 死。後三日,芹乃收葬之。

周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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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處州府志》:「周善才,年十八,受洪氏聘。至正己亥,兵 起,隨母避兵甘泉寨。寨破被掠,兵欲污之,善才堅不 受辱,受刃而死。」

胡妙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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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輟耕錄》:「越嵊縣剡溪胡氏,諱妙端,適同邑祝某,至 正庚子春為苗。」請幫助識別此字。擄至金華縣,將妻之,義不受辱。乘 間嚙指血題詩壁上;已赴水而死。三月廿四日也。請幫助識別此字。 帥服其節,為立廟祀之,邑人咸曰「烈女廟。」詩曰:「弱質 空懷漆室憂,搜山千騎入深幽。旌旗影亂天同慘,金 鼓聲淫鬼亦愁。父母劬勞何日報,夫妻恩愛此時休。 九泉有路還歸去,那個雲邊是越州。」

王琪妻蔡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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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諸暨蔡氏者,王琪妻也。至正二十年, 張士誠陷諸暨,蔡氏避之長寧鄉山中,兵猝至,有造 紙鑊方沸,遂投其中而死。」按紹興府志蔡既死賊驅其從婢婢曰主母死我可 驅乎賊怒並殺之

於同祖妻曹氏妾李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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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於同祖妻曹氏,茶陵人。父德夫,教授 湖湘間,同祖在諸生中,因以女妻焉。至正二十年,茶 陵陷,曹氏聞婦女多被驅逐,謂其夫及子曰:「『是尚可 全生乎?我義不辱身以累汝也。顧舅年老,汝等善事 之』。遂自剄死。妾李氏驚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殺。絕 而復蘇,曰:『得從小君地下足矣』。」是夕死。

李弘益妻申氏安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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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李弘益妻申氏,冀寧人。至正二十年, 賊陷冀寧,申語弘益曰:「君當速去,勿以我婦人相累。 若賊入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言訖,投井死。弘益 既免於難,再娶安氏。居二歲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時 年三十,泣謂諸親曰:「女子一適人,終身不改。不幸夫 死,雖生亦何益哉!」乃竊入寢室,膏沐薰裳,自縊於柩 側。

鄭琪妻羅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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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鄭琪妻羅氏,名妙安,信州弋陽人。幼 聰慧,能暗誦《列女傳》。年二十,歸琪。琪家世宦族,同居 百餘口,羅氏執婦道無間言。琪以軍功擢鉛山州判 官,羅氏封宜人。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羅氏度弋陽去 州不遠,必不免於難,取所佩刀淬礪,令銛甚。琪問何 為,對曰:『時事如此,萬一遇難,為自全計耳』。已而兵至」, 羅氏自刎死,時年二十九。

狄恆妻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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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狄恆妻徐氏,天台人。恆早沒,徐氏守 節不再醮。至正二十年,鄉民為亂,避難於牛囤山,為 所執,驅迫以前,徐紿之曰:『吾渴甚,欲求水一杯』。賊令 自汲,即投井而死,時年十八。」狄恆按浙江通志作崔恆

周如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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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周如砥女,年十九,未適人。至正二十 年,鄉民作亂,如砥與女避於邑西之客僧嶺,女為賊 所執。賊曰:「『吾未娶,當以汝為妻』。女曰:『我周典史女也, 死即死,豈能從汝耶』?」賊遂殺之。如砥時為紹興新昌 典史。

睢伯源妻劉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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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樂縣志》:「劉氏,睢伯源妻,死節事未詳。至正二十 年旌表。」

張彌遠妻謝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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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浙江通志》:「張彌遠妻謝氏,新昌人。至正二十年,兵亂,不屈死。」

潘雍妻葉氏弟婦王氏父妾新葵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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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處州府志》:「葉氏名瑗,青田潘雍妻栝,麗水高溪人 也。父銑,徽州路教授,以親老棄官歸養,母亦青田潘 氏。葉幼穎悟,外家父愛之,因養外家,授以《孝經》《論語》 《女箴》、女訓皆習焉。戊戌冬歸雍事舅姑,盡婦道,處親 戚,御婢僕,皆有理。至正間,甌閩盜起,雍罄資募兵捍 禦。參政石抹上其功,得授進義副尉、遂昌縣主簿。連」 年困於兵,家用益乏。葉勤儉自持,凡義所當為者,必 相其夫成之,聞者無不以為賢。庚子冬,歸寧母家。郡 被兵,從家人避於白岩。軍兵抄掠者眾,葉度不免,與 弟現妻王氏曰:「吾與汝俱生《詩》《書》家,義,不可受辱。」王 曰:「我志也。」兵至岩下,王將自經。葉曰:「山岩陰阻,完破 未可知。況有父母舅姑在,萬一可保不死可也。」言未 既,軍士突入,王曰:「事急矣!」遂自經。葉倉卒視室中,有 甕巨甚,因溺甕中。其父之妾破甕出之,與其媵新葵 擁出砦門。葉不肯行,即投崖下死。《新葵》亦繼之,時年 三十一。鄉人並立祠祀焉。

虎溪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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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光澤縣志》:「危氏,虎溪丘朱溫妻。至正二十年夏,盜 陷杉關,危氏被執,罵賊不輟口,於是夫婦俱遇害於 監恨嶺。」

柯節婦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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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柯節婦陳氏者,長樂石樑人。至正二 十一年,海賊劫石樑,其夫適在縣郭。陳氏出避,遇賊, 被執以行。陳氏且行且罵,賊亂捶之,挾以登舟,罵不 已,忽振厲自投江中。其父方臥病,見其至,呼之不應, 駭曰:『吾豈夢耶』?既而有自賊中歸者,言陳氏死狀,乃 知其鬼也。明日,屍逆流而上,止石樑岸傍。時甚暑,屍」 已變,其夫驗其背有黑子,乃慟哭曰:「是吾妻也。舁歸 殮之。」

又按《閩書》:陳三娘,嫁石樑柯宗實。其父希亮有末疾, 而嗣子微弱。陳雖適柯,猶經紀外家事。至正二十年, 海賊刦石樑,宗實適在縣郭,陳治任將迯,念其父疾, 奔往省之,遇賊執焉。且行且罵。賊怒捶之,驅至舟,置 之蓬上。時柯族有童孫樞亦被執,陳指語賊曰:「是兒 吾伯氏子,伯氏早死,惟此兒也。兒懷有金,幸許贖命。」 賊因取兒金置兒大桶中,浮之,陳尋赴水死。賊退之 明日,屍逆流而上,止石樑峰傍。宗實輿歸斂之,年甫 三十。其女弟適杜,時賊至而杜外出。姑曰:「盍逃?」曰:「夫 不在,迯將孰從?」賊突至,擊姑仆地。女弟抱姑號泣,賊 掠之去,女弟戟手罵賊,被斷臂死。

李馬兒妻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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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李馬兒妻袁氏,瑞州人。至正二十二 年,李病沒,袁氏年十九,誓不再嫁,以養舅姑。有王成 者,聞袁氏有姿色,挾勢欲娶之。袁氏曰:『吾聞烈女不 更二夫,寧死不失身也』。遂往夫墓痛哭,縊死樹下。」

上官城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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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光澤縣志》:「李氏,北塘上官城之妻。至正二十三年 冬,江西盜陷光澤,邑民依烏君山之玉龍宮以居,鄰 寇乘機入山剽掠,李被執縛,驅迫以前,行經龍床石 崖,其下深數百尺,李力曳繩,與賊俱投崖下而死。」

王士明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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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王士明妻李氏,名賽兒,房山人。至正 二十五年,竹貞軍至縣,李氏及其女李家奴皆被執。 士明隨至軍,軍怒逐之,李氏謂其女曰:「『汝父既為軍 所逐,吾與汝必不得脫,與其受辱,不若死』。女曰:『母先 殺我』。」李氏即以軍所遺鐶刀殺其女,遂自殺。竹貞聞 之,為葬祭,仍書其門曰:「王士明妻李氏貞節之門。」有 司上其事,為樹碑焉。

危萱妻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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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光澤縣志》:陳氏,危萱妻。至正二十五年秋,西寇陷 杉關,陳與萱被執至隱將嶺。賊索金帛,不愜其欲,萱 被害,脅陳去,陳戟手罵曰:「強盜,吾夫無罪而殺之,恨 不能殺汝,復從汝耶!」尋亦被害。子塏方七歲,伏父母 屍不起,流血滿身。盜義之,弗忍殺,遂攜而去。

陳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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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漳州府志》:「陳氏,名德金,字怡情,右丞晉國公羅良 之繼室也。至正丙午,陳友定據福建,發兵攻漳,良謂 陳氏曰:『國破身亡,理也。吾聞忠臣不顧家,汝當自為 計』。陳氏泣曰:『婦人之義,有死而已。夫既與國同存亡, 我亦與夫同生死,豈有他哉』!城陷,良決戰死,陳氏投 後園魚池中。鄉人哀之,相與舁葬於綠江之濆。時呼」 為「烈婦塚」雲。

杜思綱妻陶氏宗婉王淑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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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陶氏名宗媛,台州人,儒士杜思綱妻 也。歸杜四載而夫亡,矢志守節。台州被兵,宗媛方居 姑喪,忍死護柩。為游軍所執,迫脅之。媛曰:『我若畏死, 豈留此耶?任汝殺我,以從姑於地下耳』!」遂遇害。其妹 宗婉,弟妻王淑,亦皆赴水死。

按《台州府志》:「陶宗媛,儒士杜思綱後妻,祕書丞陶宗誼之妹也。先是思綱娶沈氏,生一子,名勤而沈氏亡。 繼娶宗媛,生一女。居四載而思綱歿。宗媛堅志守節, 經十八年,奉七十老姑,視沈出子不翅,親育,悉畢其 婚姻。至正二十七年丁未,方國珍遁。九月壬寅,明師 入城,火焰燭天,宗媛居姑喪,忍死護其柩,不忍他適」, 為亂兵所執,迫脅之。宗媛曰:「我若畏死,豈留此耶?任 汝殺我,以從姑地下耳!」兵怒,剸刃於脛,深入三寸餘, 不見血而死。瀕死時,無他言,惟念子勤不置。宗婉,周 本之妻,宗媛妹也,亦同日與嫂王氏赴水死。王淑,陶, 宗誼妻。宗媛,宗婉嫂也,與二姑同日聞變,抱其子長 屬姆曰:「持以歸其父。」乃披髮亂走。明日事定,求之不 得。其妾夢見淑曰:「吾義不辱身,赴南鄰杜氏井死矣。 所懷簪珥亦投其中,可聞漢生知之。」漢生,宗誼字也。 媵人以告,黎明覓之,皆在焉。時至正二十七年十月 乙巳,楊廉夫為傳。

孛羅帖木兒妻高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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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列女傳》:高麗氏,宣慰副使孛羅帖木兒妻也。 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於兵,謂人曰:「夫既死 矣,吾安能復事人乎?」乃積薪塞戶,以火自焚而死。

七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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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蘇州府志》:「七姬者,江浙行省左丞潘元紹諸妾也。 段氏,大寧人,年十八;程氏,蜀人,年三十;翟氏,廣陵人, 年二十三;徐氏,黃岡人,年二十;羅氏,濮州人,年二十 二;卞氏、彭氏,海陵人,年皆二十二。至正丁未,元紹在 吳臨戰,一旦歸,謂七姬曰:『我受國重寄,義不顧家,脫 有不虞,若等當自引決,無為人恥也』。段氏於諸姬最」 少,曰:「主君遇妾厚,請及君時死。」遂入室自縊。六人亦 相繼經死,乃焚其屍,合而葬之。

擔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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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縣志》:「擔夫婦,不知姓名,夫在官倉擔米。張士誠 時,應募充戰士。丁未六月,戰死城西。婦號泣城下,得 其屍,解衣拭之,殮於棺,哭盡哀。既焚,收骨裹以帛,仰 天大慟,與身俱投於水。」

陸燾妻趙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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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松江府志》:「趙氏,吉安幕長澤孫女,鄞處士陸燾妻。 至正間,兩浙多虞,燾辭海寧主塾,與趙隱居松之瓢 湖。丁未夏四月,海隅有警,兵猝至,燾偕趙倉皇赴舟, 同難者爭舟,燾竄登岸,將復攜趙以行,而兵逼之,被 三創,遂仆深淖,趙竟自投於淵。巷謳曰:『四月三日兵 撓湖,婦女驅辱如犬豬,殉節伊誰天水姝』。」

吳妙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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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松江府志》:「吳妙寧,上海人。年二十一,贅同里張氏 子。越四載,邑大姓以事變坐連其父。寧泣曰:『吾父苟 無地為解族赤矣。吾不遄死,禍緣良人,悔孰甚』!遂雉 經死,未克葬,徵繫吏,果至,聞寧死,唶唶而去。」

雷景照妻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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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寧府志》:「鄭氏,建寧路照磨雷景照妻。紅巾作亂, 景照及父被殺,以鄭有容色,獨生之。鄭知賊意,遂自 殺。次日復蘇,撫其二歲兒底成立,以壽終。」

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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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寧府志》:毛氏名清,蚤適人。至正己丑寇亂,清不 從。其家人避賊,而大書壁間云:「寧死義,不生污。」賊至, 清持刃刺賊首,賊殺之。事聞,旌門,復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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