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7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七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七十七卷目錄
雨災部彙考三
唐〈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二則 高宗永徽三則 顯慶一則 總章一則 咸亨二
則 儀鳳一則 永淳一則 中宗嗣聖二則 神龍一則 睿宗先天一則 元宗開元七
則 天寶三則 肅宗至德一則 上元二則 代宗廣德二則 永泰一則 大曆五則
德宗建中一則 貞元八則 憲宗元和七則 穆宗長慶二則 敬宗寶曆一則 文宗太
和二則 開成三則 武宗會昌一則 宣宗大中二則 懿宗咸通一則 僖宗乾符一則
廣明一則 昭宗乾寧一則 天復一則 天祐一則〉
後梁〈太祖開平二則〉
後唐〈莊宗同光二則 明宗天成一則 長興二則 廢帝清泰二則〉
後晉〈高祖天福一則 出帝開運一則〉
遼〈聖宗統和三則 開泰一則 太平一則 道宗咸雍一則 太康一則 大安一則〉
宋一〈太祖建隆一則 乾德二則 開寶六則 太宗太平興國六則 雍熙一則 淳
化五則 至道二則 真宗咸平二則 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六則 天禧二則 乾興一
則 仁宗天聖三則 明道一則 景祐二則 寶元一則 慶曆二則 皇祐二則 嘉祐
四則 英宗治平三則 神宗熙寧五則 元豐二則 哲宗元祐三則 紹聖一則 元符
三則 徽宗建中靖國一則 崇寧三則 大觀一則 宣和二則 欽宗靖康一則〉
庶徵典第七十七卷
雨災部彙考三
[編輯]唐
[編輯]高祖武德六年秋關中久雨
[編輯]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武德六年。「關中 久雨。少陽曰暘。少陰曰雨。陽德衰則陰氣勝。故常雨。」
太宗貞觀十一年七月癸未大雨水穀洛溢
[編輯]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貞觀十一年七 月癸未。黃氣際天。大雨。穀水溢入洛陽宮。深四尺。壞 左掖門。毀官寺十九。洛水漂六百餘家。」
按《舊唐書五行志》:「貞觀十一年七月一日,黃氣竟天, 大雨,穀洛溢。帝引咎,令群臣直言政之得失。中書侍 郎岑文本曰:『伏惟陛下覽古今之事,察安危之機,上 以社稷為重,下以億兆為念。明選舉,慎賞罰,進賢才, 退不肖,聞過即改,從諫如流。為善在於不疑,出令期 於必信。頤神養性,省畋遊之娛;去奢從儉,減工役之 費,務靜方內,不求闢土;載櫜弓矢,而無忘武備。凡此 數者,願陛下行之不怠,必當轉禍為福,化咎為祥。況 水之為患,陰陽常理,豈可謂之天譴而繫聖心哉』!」十 三日,詔曰:「暴雨為災,大水泛溢,靜思厥咎,朕甚懼焉。 文武百寮,各上封事,極言朕過,無有所諱。諸司供進, 悉令減省。凡所力役,量事停廢。遭水」之家。賜帛有差。 貞觀十五年春。霖雨。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永徽元年大雨水
[編輯]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徽元年六月, 新豐、渭南大雨,零口山水暴出,漂廬舍。宣、歙、饒、常等 州大雨水,溺死者數百人。」
永徽五年,大雨水。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丁丑 夜,大雨,麟遊縣山水衝萬年宮元武門,入寢殿,衛士 有溺死者。」
按:《舊唐書五行志》:「永徽五年六月,恆州大雨,自二月 至七月,滹沱河水泛溢,損五千三百家。」
永徽六年八月,京城大雨。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顯慶元年八月霖雨九月括州暴雨
[編輯]按《唐書高宗本紀》,顯慶元年十一月,「自八月霜且雨, 至於是月。」 按《五行志》,「顯慶元年八月,霖雨,更九旬 乃止。九月,括州暴風雨,海水溢,壞安固、永嘉二縣。」
總章二年大雨水
[編輯]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總章二年六月, 括州大風雨,海溢,壞永嘉、安固二縣,溺死者九千七 十人。冀州大雨,水平地深一丈,壞民居萬家。」
按《舊唐書五行志》:總章二年七月,益州奏,「六月十三 日夜降雨,至二十日,水深五尺。其夜暴水深一丈已 上,壞屋一萬四千三百九十區,害田四千四百九十 六頃。九月十八日,括州大風雨,海水飜上,壞永嘉、安 固二縣城,百姓廬舍六千八百四十三區,殺人九千 七十,牛五百頭,損田苗四千一百五十頃。」
咸亨元年大雨水
[編輯]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亨元年五月 丙戌,大雨,山水溢,溺死五千餘人。」
咸亨四年七月,婺州大雨。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婺州 大雨,山水暴漲,溺死五千餘人。」
儀鳳三年五月壬戌大雨霖
[編輯]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永淳元年五月連雨六月京師大雨秋山東大雨
[編輯]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五月 丙午,東都連日澍雨。乙卯,洛水溢,壞天津橋及中橋, 漂居民千餘家。六月乙亥,京師大雨,水平地深數尺。 秋,山東大雨水,大饑按《舊唐書五行志》,「永淳元年六月十二日,連日大雨。 至二十三日,洛水大漲,漂損河南立德、弘敬、洛陽景 行等坊二百餘家,壞天津橋及中」橋,斷人行累日。先 是,頓降大雨,沃若懸流,至是而泛溢衝突焉。西京平 地水深四尺已上,麥一束止得一二升,米一斗二百 二十文,布一端止得一百文。國中大饑,蒲州沒徙人 家口並逐糧,饑餒相仍,加以疾疫,自陝至洛,死者不 可勝數。西京米斗三百已下。
中宗嗣聖十六年〈即武后聖曆二年〉大雨水
[編輯]按《唐書武后本紀》:「聖曆二年七月丙辰,神都大雨,洛 水溢。」
嗣聖二十年。〈即武后長安三年〉寧州大雨水。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長安三年六月, 寧州大雨,水漂二千餘家,溺死千餘人。」
神龍元年同官縣大雨水
[編輯]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神龍元年四月, 雍州同官縣大雨水,漂民居五百餘家。」
按《舊唐書五行志》:「神龍元年,右衛騎曹宋務光上疏 曰:『夫災變應天,實繫人事。故日蝕修德,月蝕修刑。若 乃雨暘或愆,則貌言為咎。雩禜之法,存乎禮典。今暫 逢霖雨,即閉坊門,棄先聖之明訓,遵後來之淺術,時 偶中者,安足神耶?蓋當屏翳收津,豐隆戢響之日也, 豈有一坊一市,遂能感召星靈,暫閉暫開,便欲發揮 神道,必不然矣』。」疏奏,不省。右僕射唐休璟以霖雨為 害,咎在主司,上表曰:「臣聞天運其工,人代之而理;神 行其化,政資之以和。得其理則陰陽以調,失其和則 災沴斯作。故舉才而授,帝唯其艱;論道於邦,官不必 備。頃自中夏,及乎首秋,郡國水災,屢為人害。夫水,陰 氣也,臣實主之。臣忝職右樞,致此陰」沴,不能調理其 氣,而乃曠居其官。雖運屬堯年,而無治水之用;位侔 殷相,且闕濟川之功。猶負明刑,坐逃皇譴。皇恩不棄, 其若天何?昔漢家故事,丞相以天災免職。臣竊遇聖 時,豈敢靦顏居位?乞解所任,待罪私門。冀移陰咎之 徵,復免夜行之眚。
睿宗先天二年大霖雨
[編輯]按《唐書睿宗本紀》:「先天二年六月辛丑,以雨霖,避正 殿,減膳。」
元宗開元二年久雨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開元二年五月 壬子,以久雨禜京城門。」
開元五年,鞏縣暴雨。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開元五 年六月十四日,鞏縣暴雨連日,山水泛漲,壞郭邑廬 舍七百餘家,人死者七十二,汜水同日漂壞近河百 姓二百餘戶。」
開元八年,暴雨。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鄧州三鴉 口大水。塞谷見二小兒以水相沃。須臾有蛇大十圍。 張口仰天。人或斫射之。俄而暴雷雨。漂溺數百家。」 按《舊唐書五行志》。「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夜暴雨,東都 穀洛溢入西上陽宮,宮人死者七十人。畿內諸縣田 稼廬舍蕩盡。掌關兵士凡溺死者一千一百四十八 人。京」城「興道坊」一夜陷為池,一坊五百餘家俱失。 開元十四年,懷、衛等州澍雨。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十四年 七月甲子,懷、衛、鄭、滑、汴、濮、許等州澍雨,河及支川皆 溢,人皆巢舟以居,死者千計,資產苗稼無孑遺。 開元十五年,鄜州沔池雨。」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十五年 七月,鄜州雨,洛水溢入州城,平地丈餘,損居人廬舍, 溺死者不知其數。八月八日,沔池縣夜有暴雨潤水, 穀水漲合,毀郭邑百餘家及普門佛寺。」
開元十六年,久雨。
按《唐書元宗本紀》。「十六年九月丙午。以久雨降囚罪。 徒以下原之。」 按《五行志》。十六年九月。關中久雨害 稼。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六年九月,以久雨,帝思宥罪緩 刑,乃下制曰:『古之善為邦者,重人之命,執法之中,所 以和氣洽,嘉生茂。今秋京城連雨隔月,恐耗其膏粒, 而害於粢盛,抑朕之不明,何政之闕也?永惟久雨者, 陰氣陵陽,冤塞不暢之所致也。持獄之吏,不有刑罰, 生於刻薄,輕重出於愛憎邪?《詩》曰:『此宜無罪,汝反收』』」 之刺壞法也。《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明慎刑也。 好生之德可不務乎!兩京及諸州繫囚應推徒已下 罪並宜釋放死罪及流各減一等庶得解吾人之慍 結迎上天之福佑布告遐邇知朕意焉。
開元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天寶五載秋大雨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天寶十二載八月。久雨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冊府元龜》:「天寶十二年八月,京師連雨二十餘日, 米涌貴,令中書門下就京兆、大理疏決囚徒。」
天寶十三年,大霖雨。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三載「秋,大霖 雨害稼,六旬不止。九月,閉坊市北門,蓋井,禁婦人入 街市。祭元冥太社,禜明德門,壞京城垣屋殆盡,人亦 乏食。」 按《韋湊傳》:湊子見素為侍郎。十三載,元宗苦 雨潦閱六旬,謂宰相非其人,罷左相陳希烈,詔楊國 忠審擇大臣。時吉溫得幸,帝欲用之。溫為安祿山所 厚,國忠懼其進,沮止之。謀於中書舍人竇華、宋昱,皆 以見素安雅易制。國忠入白帝,帝亦以相王府屬,有 舊恩,遂拜武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肅宗至德二載大雨
[編輯]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至德二載三月 癸卯大雨,至甲戌乃止。」
按《冊府元龜》:「至德二年三月癸亥,大雨,至癸酉不止。 帝令恤獄緩刑,詔三司條件疏理處分,甲戌,雨止。」
上元元年恆雨
[編輯]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上元元年四月 雨,訖閏月乃止。」
上元二年,霖雨連月。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秋,霖雨連 月,渠竇生魚。」
按:《舊唐書五行志》:「上元二年,京師自七月霖雨,八月 盡方止。京城宮寺廬舍多壞,街市溝渠中,漉得小魚。」
代宗廣德元年大雨水
[編輯]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廣德元年九月, 大雨,水平地數尺。時吐蕃寇京畿,以水自潰去。 廣德二年,東都大雨。
按《唐書代宗本紀》:「二年五月,洛水溢。」 按《五行志》:「二 年五月,東都大雨,洛水溢,漂二十餘坊。」
永泰元年大雨
[編輯]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泰元年九月 丙午,大雨,至於丙寅。」
按:《舊唐書五行志》:「永泰元年,先旱後水。九月大雨,平 地水數尺,溝河漲溢。時吐蕃寇京畿,以水自潰去。」〈按新
《書志》作「廣德元年」 ,事互異。
〉大曆四年恆雨
[編輯]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曆四年四月 雨,至於九月。閉坊市北門,置土臺,臺上置壇,立黃幡 以祈晴。」
按《冊府元龜》:「大曆四年,自四月雨連霖至秋,京師米 斗至八百,官出米二萬石,分場出糶貧人,閉坊市門, 置土臺及黃幡以祈晴。是日雨止。」
大曆五年,大雨。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五年夏, 大雨,京城饑,出太倉米減價以救人。」
大曆六年八月,連雨,害秋稼。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大曆十一年,京師澍雨。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七月戊 子夜,澍雨,京師平地水尺餘,溝渠漲溢,壞民居千餘 家。」
大曆十二年,大雨害稼。
按《唐書代宗本紀》:「大曆十二年秋,河溢。」 按《五行志》: 「十二年秋,京畿及宋亳滑三州大雨水害稼,河南尤 甚,平地深五尺,河溢。」 按《韓休傳》:休子滉為戶部侍 郎,判度支,大曆十二年秋,大雨害稼什八。京兆尹黎 幹言狀,滉恐有所蠲貸,固表不實。代宗命御史行視, 實損田三萬餘頃。始,渭南令劉藻附滉,言部田無害。 御史趙計按驗,如藻言。帝又遣御史朱敖覆實,害田 三千頃。帝怒曰:「縣令所以養民,而田損不問,豈卹隱 意邪?」貶南浦員外尉,計亦斥為豐州司戶員外參軍。
德宗建中元年幽鎮魏博大雨水
[編輯]按《唐書德宗本紀》,「建中元年冬,黃河滹沱、易水溢。」 按《五行志》:「元年,幽、鎮、魏、博大雨,易水滹沱橫流,自山 而下,轉石折樹,水高丈餘,苗稼蕩盡。」
貞元二年大雨
[編輯]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貞元二年正月 乙未,大雨雪,至於庚子,平地數尺,雪上黃黑如塵。五 月乙巳,雨至於丙申。時大饑,至是麥將登,復大雨霖, 眾心恐懼。六月丁酉,大風雨,京城通衢水深數尺,有 溺死者。」
按:《舊唐書五行志》:「貞元二年夏,京師通衢水深數尺, 吏部侍郎崔縱自崇義里西門為水漂浮,行數十步, 街鋪卒救之獲免。其日溺死者甚眾。」
貞元四年連雨。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四年八 月連雨,灞水暴溢,溺殺渡者百餘人。」
貞元八年秋,大雨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八年秋, 大雨。河南、河北山南江淮凡四十餘州大水,漂溺死 者二萬餘人。時幽州七月大雨,平地水深二丈。鄭、涿、 薊、檀、平五州,平地水深一丈二尺。郭邑廬裡屋宇田 稼皆盡,百姓皆登丘塚山原以避之。
貞元十年,恆雨。
按《唐書德宗本紀》,「十年六月,自春不雨,至於是月辛 未雨。」 按《五行志》,十年春雨,至閏四月間止,不過一 二日。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十年春,霖雨,罕有晴日。」〈按新紀雲自春
至六月不雨,是旱也。而《五行志》與《舊紀》俱作「霖雨水旱」 二說逕庭至此,疑《新紀》之訛。
〉貞元十一年秋,大雨。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貞元十二年夏四月,嵐州暴雨,水深二丈。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貞元十九年,大雨。
按《唐書德宗本紀》:「十九年七月甲戌雨。」 按《五行志》: 「十九年八月己未,大霖雨。」
貞元二十一年秋,連月陰霪。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憲宗元和二年蔡州大雨
[編輯]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和二年六月。 蔡州大雨。水。平地深數尺。
元和四年四月,常雨。
按《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四年閏月己未雨。丁卯,立鄧 王寧為皇太子。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冊皇太子寧, 以雨霑服罷。十月再擇日冊,又以雨霑服罷。近常雨 也。
元和六年七月,霖雨害稼。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八年五月,大雨。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陳州、 許州大雨大隗,山摧水流出,溺死者千餘人。」
按《舊唐書五行志》:「八年六月庚寅,京師大風雨,毀屋 揚瓦,人多壓死。水積城南深處丈餘,入明德門,猶漸 車輻。時所在霖雨,百源皆發,川瀆不由故道。辛丑,出 宮女二百車,得人娶納,以水害,誡陰盈也。」
元和十一年,夏秋連大風雨。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五月連 雨,八月壬申雨,至於九月戊子。」 又按志:「五月京師 大雨水,昭應尢甚。六月,密州大風雨,海溢,毀城郭。饒 州浮梁、樂平二縣暴雨水,漂沒四千餘戶。」
按:《舊唐書五行志》:「十一年五月,京畿大雨,害田四萬 頃,昭應尢甚,漂沒居人。」
元和十二年,大雨水。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乙 酉,京師大雨水,含元殿一柱傾市中,深三尺,毀民居 二千餘家。」
元和十五年正月,穆宗即位,大雨。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五年二月癸 未大雨。八月久雨,閉坊市北門。宋滄景等州大雨,自 六月癸酉至於丁亥,廬舍漂沒殆盡。」 又按志,「九月 己酉大雨,樹無風而摧者十五六,近木自拔也。」
穆宗長慶二年大雨水
[編輯]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長慶二年七月, 處州大雨水,平地深八尺,壞城邑桑田大半。」
長慶四年正月,敬宗即位。夏,大雨水。
按《唐書敬宗本紀》:「四年正月即位夏,漢水溢」 按《五 行志》:「四年夏,蘇、湖二州大雨水,太湖決溢,鄆、曹、濮三 州雨水,壞州城、民居,田稼略盡。」
按《冊府元龜》:長慶四年六月辛巳,詔曰:「近者夏麥垂 熟,霖雨稍多,雖不甚損傷,亦是陰陽小沴,囚徒之中, 或有冤濫,宜令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卿同疏理 決遣訖聞奏。其在內諸軍使囚徒,亦委本司疏決聞 奏。」
敬宗寶曆元年六月雨至於八月
[編輯]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文宗太和四年大雨
[編輯]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和四年夏,鄆、 曹、濮等州雨,壞城郭廬舍殆盡。」
太和六年,大雨。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徐州 大雨,壞民居九百餘家。」
開成元年暴雨水
[編輯]按《唐書文宗本紀》,「開成元年七月乙亥,雨。」 按《五行 志》,「開成元年夏,鳳翔麟遊縣暴雨水,毀九成宮,壞民 舍數百家,死者百餘人。」
開成四年秋,大雨。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秋,西川、滄 景、淄青大雨水。害稼。及民廬舍。德州尢甚。平地水深
八尺開成五年正月。武宗即位。七月霖雨。按《唐書武宗本紀》:「五年正月辛巳,即位,八月甲寅,雨。」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霖雨,葬文宗。龍輴陷,不能進。」
武宗會昌三年雨霖
[編輯]按《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三年九月丁未,以雨霖理囚, 免京兆府秋稅。」
宣宗大中四年四月霖雨
[編輯]按《唐書宣宗本紀》:「大中四年四月壬申,以雨霖,詔京 師關輔理囚蠲,度支鹽鐵戶部逋負。」
大中十年四月,雨,至於九月。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九年久雨
[編輯]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通九年六月, 「久雨,禜明德門。」
僖宗乾符五年大霖雨
[編輯]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乾符五年秋,大 霖雨,汾、澮及河溢流害稼。」
廣明元年秋八月大霖雨
[編輯]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昭宗乾寧元年七月以雨霖避正殿減膳
[編輯]按:《唐書昭宗本紀》云云。
天復元年八月久雨
[編輯]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天祐三年以久雨禜門
[編輯]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祐三年九 月,「詔以久雨,恐妨農事,遣工部侍郎孔績禜定鼎門, 如不止,止於三日。」
後梁
[編輯]太祖開平三年久雨
[編輯]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平三 年六月己亥,以久雨。命官祈禱於神祠靈跡。八月甲 午,以秋稼將登,霖雨特甚。命宰臣已下禱於社稷諸 祠。」
開平四年,久雨。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平四 年五月己丑朔,以連雨不止,至壬辰,御文明殿,命宰 臣分拜祠廟。八月,車駕西征。己巳,次陜府。是時憫雨, 且命宰臣從官分禱靈跡。既而雨翼日止,帝大悅。九 月辛丑,以久雨,命宰臣薛貽矩、禜門趙光逢祠嵩岳。」
後唐
[編輯]莊宗同光二年八月大雨霖河溢
[編輯]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同光二年八月乙未敕:「旬日霖雨,恐傷 秋稼,須命祈止,冀獲開晴。可差官分禱祠廟。」
同光三年六月,大雨霖。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通鑑》。同光三年六 月雨。七十五日始霽。百川皆溢。
按《冊府元龜》:同光三年七月丁酉,敕「河南尹依法祈 晴。」己亥,敕「淫雨稍甚,宜差官分道祈禱。」九月辛卯朔, 敕「霖雨未止,恐傷苗稼,及妨收穫,宜令差官於諸寺 觀神祠虔心祈禱。仍令河南府差官,應有靈跡處,精 虔祈止。」丙午,敕:「霖雨未晴,宜令宰臣、尚書丞郎分於 寺觀祈晴。」
明宗天成三年大霖雨
[編輯]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成三 年七月,霖雨稍甚。命宰臣散於寺觀祈晴。八月,汴州 稍旱。命丞相祈雨於寺觀。」
長興二年頻陰雨
[編輯]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興二 年八月丙子。敕。「陰雨稍頻。慮妨收穫。宜令河南府依 古法祈晴。」
長興三年春,久雨。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興三 年三月丙申,帝以春雨稍頻,慮妨耕種,宜令河南府 依古法祈晴。帝問翰林參謀趙延文:「自春以來頻雨 何故?」奏曰:「緣火犯井,所以頻雨,兼雷聲似夏,並不益 時,乞寬刑獄。」從之。壬寅,司天奏以時雨過多,請差官 禱禜。從之。六月辛酉,命文武百官應在京寺觀神祠 祈晴又敕:「霖雨積旬,尚未晴霽,睠言刑獄,慮在滯淹, 京城諸司繫囚,並宜疏理釋放。」
按《冊府元龜》,「長興三年七月,以久雨未晴,分命禱禜。 敕天下州府見禁囚徒,據事理疾速斷決,不得滯淹。 久雨未晴,恐至淹抑。」
廢帝清泰元年久雨
[編輯]按《五代史唐廢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清泰元 年八月甲申。詔曰:「霖雨稍頻。慮妨收穫。分命朝臣諸 祠宇祈晴。乙未詔曰:『苦雨連綿。已踰浹旬。差官祈禜, 尚未晴明。宜令宰臣李愚、劉昫、盧文紀、姚顗各於諸 寺觀虔告』。」自十一日後霖不止。至是日稍霽。九月己 亥。詔曰:「久雨未霽,禮有祈禳。禜都城門三日不止,乃 祈山川,告宗廟社稷。宜令太子賓客李延範等禜諸城門。太常卿李懌、工部尚書崔居儉告宗廟社稷。」甲 辰,詔曰:「霖霪稍甚,愆伏為災。朕燭理不明,慮傷和氣。 都下諸獄,委御史臺差官慮問。西都差留守判官,藩 鎮差觀察判官,刺史州委軍事判官,諸縣委令錄,據 見繫罪人,一一親自錄問,恐姦吏逗遛,致其淹抑。晝 時疏理,如是大獄,即具奏聞。」癸卯,司天監靈臺郎李 德舟以霖雨為災,獻唐初太史令李淳風《祈晴法》,天 皇大帝、北極、北斗壽星、九曜二十八宿、天地、水三官、 五嶽神,又有陪位神、五嶽判官、五道將軍、風伯、雨師、 名山大川醮法,用紙錢馳馬有差。詔曰:「李德舟顯陳 藝術,特貢封章,以霖雨」之為災,恐粢盛之不稔。請修 祈醮,以示消禳。恭以天地、星辰、宗廟社稷、雨師、風伯, 皆遵祀典,薦告不虧。名山大川,屢行祈禱。今據德舟 所陳,所司嚴潔祠祭,以表精虔。
清泰二年,以久雨祈晴於嵩山。
按《五代史唐廢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清泰二 年七月戊辰,以京師苦雨,遣左武衛將軍穆延輝嵩 山祈晴。九月乙酉,京師以大霖雨,祈晴。」
後晉
[編輯]高祖天福七年二月暴雨連日
[編輯]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南唐烈 祖本紀》。昇元六年。〈即天福七年〉六月,常、宣、歙三州大雨,漲 溢。
出帝開運三年秋七月大雨水河決
[編輯]按:《五代史出帝本紀》云云。
遼
[編輯]聖宗統和元年霖雨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元年九月,南京留守奏,秋霖 害稼,請權停關征,以通山西糴易。從之。」
統和九年六月,南京霖雨傷稼。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二十七年秋,霖雨。
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二十七年秋七月甲寅朔,霖 雨,潢、土、斡剌、陰涼四河皆溢,漂沒民舍。」
開泰六年大雨踰月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開泰六年戊辰朔,德妃蕭氏賜死, 葬兔兒山西。後數日,大風起塚上,晝暝,大雷電而雨 不止者踰月。」
太平十一年大雨水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太平十一年夏五月,大雨水,諸河 橫流,皆失故道。」
道宗咸雍四年秋七月南京霖雨
[編輯]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太康七年七月南京霖雨
[編輯]按《遼史道宗本紀》:「太康七年七月,南京霖雨,沙河溢, 永清、歸義、新城、安次、武清、香河六縣傷稼。」
大安五年夏四月甲子霖雨
[編輯]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宋一
[編輯]太祖建隆元年大霖雨
[編輯]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十月, 蔡州大霖雨,道路行舟。」
乾德三年大雨水
[編輯]按《宋史太祖本紀》,「三年二月,全州大水。」 按《五行志》: 「乾德三年二月,全州大雨水。七月,蘄州大雨水,壞民 廬舍。」
乾德四年八月,衡州大雨水月餘。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開寶元年大霖雨
[編輯]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元年六月癸丑朔,詔「民田為 霖雨河水壞者,免今年夏稅。」 按《五行志》,開寶元年 六月,州府二十三大雨水,壞民田廬舍。八月,集州霖 雨,河漲,壞民廬舍及城壁公署。
開寶二年,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帝駐 潞州。積雨累日未止。九月,京師大霖雨。
開寶五年,京師及河南、北諸州皆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紀》,「五年五月乙丑,命近臣祈晴。甲戌, 以霖雨出後宮五十餘人,賜予以遣之。丁亥,河南北 淫雨,澶、滑、濟、鄆、曹、濮六州大水。六月,詔淫雨河決,沿 河民田有為水害者,有司具聞除租」 按《五行志》:「五 年,京師雨連旬不止,河南、河北諸州皆大霖雨。」 開寶六年七月,單州、濮州並大雨。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開寶八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八年五月辛巳,祈晴。」 按《五行志》, 「八年五月,京師大雨水。六月,沂州大雨水入城,壞民 舍田苗。」
開寶九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九年三月庚寅。大雨。分命近臣詣 諸寺廟祈晴。四月己亥。雨霽。秋七月丙戌。命近臣祈晴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京師大雨水。淄州水害田。 秋大霖雨。」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道州大霖雨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平興國二年, 道州春夏霖雨不止,平地二丈餘。」
太平興國四年三月,泰州雨水害稼。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平興國五年,京師連旬雨。
按《宋史太宗本紀》。五年五月癸卯朔。大霖雨。辛酉。命 宰相祈晴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京師連旬雨不止。 太平興國七年。齊州大風雨。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齊州 逮捕臨邑尉王坦等六人,繫獄未具。一夕大風雨,壞 獄戶,王坦等六人並壓死。」
太平興國八年,河南府澍雨。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河南 府澍雨,洛水漲五丈餘,壞鞏縣官署、軍營、民舍。 太平興國九年,淄州霖雨。」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八月,淄州 霖雨,孝婦河漲溢,壞官寺民田。」
雍熙三年八月京師大霖雨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三年八月丁未。大雨。遣使禱 岳瀆。至夕雨止。 按五行志云云。
淳化元年隴城縣吉州大雨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六月, 隴城縣大雨,壞官私廬舍殆盡,溺死者百三十七人。 吉州大雨。」
淳化二年六月,博州大雨。七月,泗州大雨。十二月,大 雨。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二年十二月癸未,大雨,無冰。」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博州大霖雨,河漲壞民廬舍。」
八百七十區。七月,泗州招信縣大雨,山河漲,漂浸民 田廬舍,死者二十一人。
淳化三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三年九月丙申,遣官祈晴。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京帥霖雨。十月,上津縣大雨,河 水溢,壞民舍,溺者三十七人。」
淳化四年,大雨。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四年七月丁酉,大雨。九月丙 午,自七月雨至是不止。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隴城 縣大雨,牛頭河漲二十丈,沒溺居人廬舍。」 又按志: 「四年七月,京師大雨,十晝夜不止,朱雀、崇明門外積 水尢甚,軍營廬舍多壞。是秋,陳潁、宋亳許蔡徐濮澶 博諸州霖雨,秋稼多敗。」
淳化五年,大雨水害稼。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五年夏四月癸卯,大雨。「八月 庚子,大雨。」 按《五行志》:「五年秋,開封府、宋、亳陳潁泗 壽鄧蔡、潤諸州,雨水害稼。」
至道元年四月甲辰京師大雨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至道二年七月,廣南諸州並大雨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真宗咸平元年昭州大霖雨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五月, 昭州大霖雨,害民田,溺死者百五十七人。」
咸平五年,京師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五年六月,都城大雨,壞廬舍, 民有壓死者,振恤其家。秋七月戊戌,幸啟聖院、太平 興國寺、上清宮致禱。雨霽,遂幸龍衛營,視所壞垣室, 勞賜有差。」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京師大雨,漂壞廬 舍,民有壓死者。積潦浸道路。自朱雀門東抵宣化門, 尢甚。」
景德三年八月青州大雨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青州 大雨,壞鼓角樓門,壓死者四人。」
大中祥符二年無為軍兗州霖雨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九月乙亥,無為軍 言大風拔木,壞城門營壘民舍,壓溺者千餘人。詔內 臣恤視,蠲來年租,收瘞死者,家賜米一斛。冬十月甲 辰,兗州霖雨害稼,賑恤其民。」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昇州霖雨。五月,京師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五月辛丑,京師大雨。平地數 尺。壞廬舍。民有壓死者。賜布帛」 按《五行志》。「三年四 月,昇州霖雨。五月辛丑,京師大雨。平地數尺。壞軍營 民舍。多壓者。」近畿積潦。
大中祥符四年,久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四年九月戊子,幸太乙 宮,祈晴。」
大中祥符五年九月,建安軍大霖雨,害農事。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祥符六年。保安軍積雨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六年六月癸酉。保安軍 雨。河溢。兵民溺死。遣使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 保安軍積雨。河溢。浸城壘。壞廬舍。判官趙震溺死。又 兵民溺死。凡六百五十人。」
大中祥符八年,坊州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坊州 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
天禧元年秋七月丁未霖雨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天禧四年,京師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秋七月辛酉,京城大雨水,壞 廬舍大半。丙寅,以霖雨壞營舍,賜諸軍緡錢。九月乙 未,以久雨放朝十日。甲辰,減水災州縣秋租」 按《五 行志》,「四年七月,京師連雨彌月。甲子夜,大雨,流潦汎 濫,民舍軍營,圮壞大半,多壓死者。自是頻雨,及冬方 止。」
乾興元年二月蘇湖秀州雨壞民田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仁宗天聖四年大雨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六月庚寅。大雨震電。京師平 地水數尺。辛卯,避正殿,減常膳。 按《五行志》。四年六 月戊寅,莫州大雨。壞城壁。
天聖七年春,京師雨彌月。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天聖七年,自春涉夏,雨不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刑法志》:七年春,京師雨, 彌月不止。仁宗謂輔臣曰:「豈政事未當天心耶?」因言: 「向者大辟覆奏,州縣至於三,京師至於五,蓋重人命 如此。其戒有司,決獄議罪,毋或枉濫。」又曰:「『赦不欲數, 然舍是無以召和氣』。遂命赦天下。」
明道二年六月癸丑京師雨壞軍營府庫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景祐三年六月虔吉諸州久雨七月大雨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三年秋七月庚子,大雨雷電。」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虔、吉諸州久雨,江溢,壞城廬。」
人多溺死。
景祐四年,杭州大風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乙亥, 杭州大風雨,江潮溢岸,高六尺,壞堤千餘丈。」
寶元元年建州久雨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寶元元年,「建州 自正月雨至四月不止,谿水大漲,入州城,壞民廬舍, 溺死者甚眾。」
慶曆六年河東大雨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六年秋七月庚寅,河東經略 司言,雨壞忻代等州城壁。」
慶曆八年,大霖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八年三月壬戌,以霖雨錄繫囚。六 月壬辰,以久雨齋禱。十二月乙丑朔,以霖雨為災,頒 德音。改明年元。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出內 藏錢帛賜三司貿粟以濟河北流民,所過官為舍止 之,齎物毋收算。」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恆雨。七月癸 丑,衛州大雨水,諸軍走避,數日絕食。」
皇祐二年八月深州大雨壞廬舍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祐四年,京城大風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癸未, 京城大風雨,民廬摧圮,至有壓死者。」
嘉祐元年大雨水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元年四月,大雨,水注安上門, 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六月乙亥,雨壞太社、太 稷壇。己卯,詔群臣實對,言時政闕失。」 按《五行志》,「嘉 祐二年,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 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繫栰渡人。」 又按《志》:五月丁未, 晝夜大雨。六月乙亥,雨壞大社、大稷壇。八月,河東沿 邊久雨,瀕河之民多流移。〈按紀作元年志作二年今照紀編次〉 嘉祐三年八月,霖雨害稼。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祐六年,霖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河北、 京西、淮南、兩浙、江南東西淫雨為災。閏八月,京師久 雨。是歲頻雨,及冬方止。」
嘉祐七年六月,代州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代州 大雨,山水暴入城。」
英宗治平元年恆雨
[編輯]按《宋史英宗本紀》:治平元年八月庚寅,京師大雨水。 癸巳,賜被水諸軍米,遣官視軍民水死者千五百八 十人,賜其家緡錢葬祭,其無主者。乙未,以雨災詔責 躬乞言。初,學士草詔曰:「『執政大臣其惕思天變』。帝書
其後曰:『雨災專以戒朕不德,可更曰『協德交修』』。」己亥以水災罷樂宴。九月壬戌,雨,罷大宴。乙酉,以久雨,遣使禱於岳瀆名山大川 按《五行志》。元年。京師自夏 歷秋。久雨不止。摧真宗及穆、獻、懿三後陵臺。
治平二年,大雨。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庚寅, 大雨,地上湧水,壞官私廬舍,漂人民畜產,不可勝數。 是日御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參者十數人而已。詔開 西華門以洩宮中積水,水奔激,殿侍班屋皆摧沒,人 畜多溺死,官為葬祭,其無主者千五百八十八人。」 治平三年,以水潦為災,命宰執各舉館職。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治平三年,命宰 執舉館職各五人。先是,英宗謂中書曰:「水潦為災,言 事者雲咎在不能進賢,何也?」歐陽修曰:「近年進賢路 狹,往時入館有三路,今塞其二矣。」帝納之,故有是命。
神宗熙寧元年冀州大雨
[編輯]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年八月,冀州 大雨,壞官私廬舍。」
熙寧二年,泉州大風雨。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泉州 大風雨,水與潮相衝,泛溢損田稼,漂官私廬舍。 熙寧七年,大雨水。」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七年五月乙丑,大雨水,壞陝、 平陸二縣。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熙州大雨,洮河泛 溢。 又按志:七年六月,陝州大雨,漂溺陝、平陸二縣。 熙寧九年七月,太原府汾河夏秋霖雨,水大漲。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熙寧十年,洛州、滄、衛霖雨。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七月,洛州 漳河決注城,大雨水二丈,河陽河水湍漲,壞南倉,溺 居民。滄、衛霖雨不止,河濼暴漲,敗廬舍,損田苗。」
元豐四年泰州大雨
[編輯]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泰州 海風駕大雨,漂浸州城,壞公私舍數千楹。」
元豐七年,懷州大雨。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懷州 黃沁河泛溢,大雨水,損稼,壞廬舍城壁。」
哲宗元祐二年七月丁卯以雨罷集賢殿宴
[編輯]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祐四年,夏秋霖雨。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夏秋霖雨, 河流泛漲。」
元祐八年四月雨至八月。
按《宋史哲宗本紀》,八年丁未,久雨,禱山川 按《五行 志》:「八年,自四月雨至八月,晝夜不息。畿內、京東西、淮 南、河北諸路大水。詔開京師宮觀五日,所在州令長 吏祈禱,宰臣呂大防等待罪。」
紹聖元年京畿久雨
[編輯]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紹聖元年七月, 京畿久雨,曹、濮、陳、蔡諸州水,害稼。」
元符元年九月丁未以霖雨罷秋宴
[編輯]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元符二年,久雨。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久雨, 陝西、京西、河北大水,河溢漂人民,壞廬舍。」九月,以久 雨罷秋宴。
元符三年正月,徽宗即位。七月,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久雨。 哲宗大昇轝。在道陷泥中。」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久雨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中靖國元年 二月,久雨。時欽聖憲肅皇后、欽慈皇后二陵方用工, 詔京西祈晴。
崇寧元年久雨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元年。以雨水壞民廬舍。詔開 封府恤賑壓溺者 按《五行志》。「元年七月久雨。壞京 城廬舍。民多壓溺而死者。」
崇寧三年,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紀》。三年八月壬寅。大雨。壞民廬舍。令 收瘞死者。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久雨。
崇寧四年,恆雨。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四年冬十月,自七月雨至是 月不止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京師久雨。又自七月 至九月,所在霖雨傷稼,十月始霽。」
大觀三年階州久雨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階州 久雨,江溢。」
宣和元年大雨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宣和元年五月。 大雨。水驟高十餘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駝岡連萬勝 門外馬監。居民盡沒。前數日城中井皆渾。宣和殿後 井水溢。蓋水信也。至是詔都水使者決西城索河堤殺其勢。城南居民塚墓俱被浸。遂壞籍田親耕之稼。 水至溢猛。直冒安上南薰門。城守凡半月。已而入汴 渠。將溢,於是募人決下流,由城北入五丈河,下通《梁 山濼》,乃平。
宣和六年,京畿恆雨。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秋,京畿恆 雨,河北、京東、兩浙水災,民多流移。」
欽宗靖康元年大雨
[編輯]按《宋史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靖康元年四月, 京師大雨,天氣清寒。又自五月甲申至六月。暴雨傷 麥。夏行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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