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第104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一百四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
第一百四卷目錄
干支部紀事
干支部雜錄
干支部外編
歲功典第一百四卷
干支部紀事
[編輯]《通鑑前編》:「太昊伏羲氏作甲曆,定歲時。」〈外紀〉起於甲寅, 支幹相配為十二辰,六甲而天道周矣。
黃帝有熊氏命大撓作甲子。〈外紀〉《帝命大撓》探五行之 情,占「斗剛所建,始作甲子、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謂之幹,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謂之枝。枝幹 相配以名日,而定之以納音。」
事始黃帝,立子、午十二辰以名月,又以十二獸名屬 之。
《書經》:「益稷娶於塗山,辛壬癸甲,啟呱呱而泣。予弗子, 惟荒度土功。」
《泰誓》:「惟戊午,王次於河朔,群後以師畢會,王乃徇師 而誓。」〈大全〉林氏曰:《漢律歷志》曰:「周師初發,以殷之十一 月戊子後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至戊午,渡孟津。孟 津去周九百里,師行日三十里,凡三十一日,渡河,三 日三誓師。上篇不言日,以中篇考,當是丁巳日在河 南將渡孟津時誓而後渡河也。中篇是戊午既渡,而 次河北所誓。下篇戊午明日將趨商郊,誓而後行也。 三令五」申,謹之至也。
《牧誓》:「時甲子昧爽,王朝至於商郊牧野,乃誓。」〈蔡傳〉「甲子」, 二月四日也。「昧冥」,爽明也。昧爽,將明,未明之時也。 《武成》「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 於征伐商。」
丁未,祀於周廟,邦、甸、侯、衛駿奔走,執豆、籩。越三日庚 戌,柴、望,「大告《武成》。」
《召》詔:「惟二月既朢,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則至於 豐。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來三月惟丙午,朏。越三 日戊申,太保朝至於洛,卜宅。厥既得卜,則經營。越三 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於洛汭。越五日甲寅,位 成。」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於洛,則達觀於新邑營。越 三日丁巳,用牲於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於新邑, 牛一、羊一、豕一。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書》。「命庶殷 侯、甸男邦伯。」
《周禮·春官》:「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 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序事,以會天位。」〈訂義〉賈氏 曰:「十有二辰,謂子、丑、寅、卯等;十日謂甲、乙、丙、丁等。」 《禮記檀弓》:「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飲酒,師曠、李調侍,鼓 鐘。杜蕢自外來,聞鐘聲,曰:『安在』?」曰:「『在寢』。杜蕢入寢,歷 階而升,酌曰:『曠飲斯』!又酌曰:『調飲斯』!又酌,堂上北面 坐飲之,降,趨而出。平公呼而進之曰:『蕢曩者,爾心或 開,予是以不與爾言』。」「『爾飲曠,何也』?曰:『子卯不樂,知悼 子在堂,斯其為子卯也大矣!曠也,太師也,不以詔,是 以飲之也』。」「爾飲調,何也?」曰:「調也,君之褻臣也。為一飲 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飲之也。」「爾飲,何也?」曰:「蕢也,宰夫 也。非刀匕是共,又敢與知防,是以飲之也。」平公曰:「寡 人亦有過焉,酌而飲寡人。」杜蕢洗而揚觶。公謂侍者 曰:「如我死,則必毋廢斯爵也。至於」今,既畢獻斯揚觶, 謂之《杜舉》。〈注〉《子卯不樂》。言桀以乙卯日死,紂以甲子 日死,謂之疾日,故君不舉樂。
《月令》:「天子乃以元日祈穀於上帝,乃擇元辰。」〈陳注〉元日, 上辛也。郊祭天而配以后稷,為祈穀也。「元辰」,郊後吉 日也。日以干言,辰以支言,互文也。
擇元日,命民社。〈陳注〉《郊特牲》言「祭社用甲日」,此言「擇元 日」,是又擇甲日之善者歟?《召誥》「社用戊日。」
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陳注〉此月上旬之丁日,必用「丁」 者,以先庚三日,後甲三日也。
仲丁又命樂正入學習樂。
上丁,命樂正入學習吹。
《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陰氣也。君南鄉於北牖下」,答陰 之義也。「日用甲」,用日之始也。〈大全〉馬氏曰:「日用甲,用日 之始;則郊用辛,用日之成也。蓋郊所以明天道,故用 辛;社所以神地道,故用甲。」方氏曰:「社必用日之始,何 也?蓋陽始於甲而物生,陰極於辛而物成。地雖以陰 而成物,然始地事者存乎陽,故社用甲以原其始焉; 天雖以陽而生物,然終天功者存乎陰,故郊用辛以 要其終焉。」
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陳注〉謂周家始郊,適遇 冬至,是辛日,自後用冬至後辛日也。
《左傳》: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曰:「佩玉縈兮,余 無所繫之,旨酒一盛兮,余與褐之。」父睨之,對曰:「粱則 無矣,麤則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則諾。」〈注〉庚西方,主穀。癸北方,主水。
《拾遺記》:「始皇起雲明臺,窮四方之珍木,搜天下之巧 工,南得煙丘碧樹,酈水燃沙,賁都朱泥,雲岡素竹,東 得蔥巒錦柏、縹檖龍松,寒河星柘,岏山雲梓,西得漏 海浮金、狼淵羽璧,條嶂霞桑,沈唐員籌;北得冥阜乾 漆,陰坂文梓,褰流黑魄,闇海香瓊,珍異是集。有二人 皆虛騰緣木,運斤斧於雲中,子時起工,至午時已畢」, 秦人謂之「子午臺」,亦言於子午之地各起一臺。二說 有疑。
《西京雜記》:賈佩蘭云:「在宮時,正月上辰出池邊盥濯, 食蓬餌以祓妖祥。三月上巳,張樂於流水。」
《漢書食貨志》:「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 《搜神記》:「賈誼為長沙王太傅,四月庚子日,有鵩鳥飛 入其舍,止於坐隅,良久乃去。誼發書占之曰:『野鳥入 室,主人將去』。誼忌之,故作《鵩鳥賦》,齊死生而等禍福, 以致命定志焉。」
《漢書元帝本紀》:建昭三年:「秋,使護西域騎都尉甘延 壽、副校尉陳湯撟發戊己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胡 兵,攻郅支單于。」〈注〉師古曰:「撟與『矯』同。實不奉詔,詐以 上命發兵,故言矯發」也。戊己校尉者,鎮安西域,無常 治處,亦猶甲乙等各有方位,而戊與己四季寄王,故 以名官也。時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一說戊己位在 中央,今所置校尉處三十六國之中,故曰戊己也。 《王莽傳》,莽令天下小學戊子代甲子,為六旬首冠,以 戊子為元日,昏以戊寅之旬為忌日,百姓多不從者。 《後漢書禮儀志》:正月上丁,祠南郊,禮畢,次北郊、明堂、 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
《王符傳》:「明帝時,公車以反支日不受章奏。」〈注〉凡反支 日,用月朔為正:「戌亥朔,一日反支;申酉朔,二日反支; 午未朔,三日反支;辰巳朔,四日反支;寅卯朔,五日反 支;子丑朔,六日反支。」見《陰陽書》也。
《鄭康成傳》:康成夢孔子告之曰:「起,起,今年歲在辰,明 年歲在巳。」〈注〉「歲在《龍蛇》」賢人嗟。
《雲仙雜記》:「左慈明六甲,能役鬼神,坐致行廚。」
魏臺訪議。詔問何以用未祖丑臘?崇對曰:「王者各以 其行之盛祖,以其終臘。水始生於申,盛於子,終於辰, 故水行之君,以子祖辰臘。火始生於寅,盛於午,終於 戌,故火行之君,以午祖戌臘。木始生於亥,盛於卯,終 於未,故木行之君,以卯祖未臘。金始生於巳,盛於酉, 終於丑,故金行之君,以酉祖丑臘。土始生於未,盛於 戌,終於亥,故土行之君,以戌祖辰臘。」今魏據土德,宜 以「戌祖辰臘。」
《晉書張昌傳》:「會壬午詔書,發武勇以赴,益土號曰壬 午兵。」
《韓友傳》:宣城邊洪,以四月中就友卜家中安否。友曰: 「卿家有兵殃,其禍甚重。可伐七十束柴,積於庚地,至 七月丁酉,放火燒之,咎可消也。」洪即聚柴,至日大風 不敢發火。後洪欻發狂,絞殺兩子,併殺婦,又斫父妾 二人,已自經死。
《謝安傳》:安自以本志不遂,深自慨失,因悵然謂所親 曰:「昔桓溫在時,吾常懼不全,忽夢乘溫輿行十六里, 見一白雞而止,乘溫輿者,代其位也。十六里止,今十 六年矣,白雞主酉,今太歲在酉,吾病殆不起乎?」乃上 疏遜位。
《宋書陶潛傳》:「潛自以曾祖晉世宰輔,恥復屈身後代, 自高祖王業漸隆,不復肯仕。所著文章,皆題其年月, 義熙以前,則書晉氏年號,自永初以來,唯雲甲子而 已。」
《南史顧歡傳》:「歡家勢寒賤,父祖並為農夫,歡獨好學, 年六七歲,知推六甲。」
《南齊書·禮志》:國子助教桑惠度議:「鄭元以亥為吉辰 者,陽生於子,元起於亥,取陽之元以為生物,亥又為 水,十月所建,百穀賴茲沾潤畢熟也。」
《魏書道武帝本紀》:皇始二年九月甲子晦,帝進軍討 賀驎。太史令晁崇奏曰:「『不吉』。帝曰:『其義云何』?對曰:『昔 紂以甲子亡,兵家忌之』。帝曰:『紂以甲子亡,周武不以 甲子勝乎』?」崇無以對。
《隋書禮儀志》:「開皇初,社稷並列於含光門內之右。仲 春仲秋吉戊,各以一太牢祭焉。牲色用黑。孟冬下亥, 又臘祭之。」
隋制,於國城西北亥地為司中、司命、司祿三壇,同壝 祀,以立冬後亥。
《唐書曆志》:高祖時,傅仁均善推步,為戊寅元曆,而以 七事考驗。其一曰:「唐以戊寅歲甲子日登極,曆元戊 寅日起甲子,如漢太初一也。」
《禮樂志》:「中春、中秋釋奠於文宣王、武成王,皆以上丁、 上戊。」
《張公謹傳》:公謹卒,將出次哭之,有司奏日在辰,不可。 帝曰:「君臣猶父子也,情感於內,安有所避。」遂哭之。 《雲仙雜記》:申王謂豬既供餐,不宜處於穢處,乃以氈 龕粟粥待之,取其毛刷淨,令巧工織壬癸席,滑而且涼。
蜀人二月好以豉雜黃牛肉為「甲乙膏」,非尊親、厚知 不得而預。其家小兒三年一享。
《輿地紀勝》:「三癸亭,顏真卿為處士陸羽造。」
《宣室志》:裴晉公征吳元濟,發地得石刻云:「雞未肥,酒 未熟。」解者曰:「雞未肥,無肉也,肥去肉為己;酒未熟,無 水也,酒去水為酉。破賊在己酉乎?」果然。
《雞蹠集》:裴度有遺以槐癭者,郎中庾威曰:「此是雌樹 生者。」度問威年,云:「與君同甲辰。」度笑曰:「郎中便是雌 甲辰。」
《清異錄》:唐內庫有一盤,色正黃,圜三尺,四周有物象。 元和中偶用之,覺逐時物象變更,如辰時花草間皆 戲龍,轉巳則為蛇,轉午則成馬矣,因號「十二時盤。」 《酉陽雜俎》:南中有蟲名「避役應」,一日十二辰,其蟲狀 如蛇醫,腳長,色青赤,肉鬣,暑月時見於籬壁間,俗見 者多稱意事。其首倏忽更變為十二辰狀。段成式再 從兄,尋常睹之。
《清異錄》:「余開運中賜丑未觴,法用雞酥、棧羊、筒子髓, 置醇酒中,暖消然後飲。」
《宋史高麗傳》:國俗信陰陽,朝廷使至,必擇良月吉辰, 方具禮受詔。戶部郎中柴成務在館踰月,乃移書於 國王治曰:「書稱上日,不推六甲之元辰;禮載仲冬,但 取一陽之嘉會。」治覽書慚懼,遣人致謝焉。
《臧丙傳》:丙舊名愚,常夢其父召丙,向空指曰:「老人星 見矣。」丙以壽星出丙入丁,乃改名焉。
《禮志》:景德四年,判太常禮院孫奭言:「『明年正月元旦 享先農九日,上辛祈穀祀上帝。《月令》曰:『天子以元日 祈穀於上帝』。乃擇元辰,親載耒耜,躬耕帝籍』。先儒皆 云:元日謂上辛郊天也,元辰謂郊後吉亥也。」《六典》《禮 閣新儀》並云:「『上辛祀昊天,次雲吉亥享先農』。望改用 上辛後亥日,用符禮文。」
《夢溪筆談》:「文潞公保洛日,年七十八。同時有中散大 夫程晌、朝議大夫司馬旦、司封郎中致仕席汝言,皆 年七十八,嘗為同甲會。」
《彥周詩話》:王豐父待詔,岐公丞相之子。其詩精密,人 鮮知者。如「『白髮衰天癸,丹砂養地丁』,意脈貫串,尚勝 三甲六丁之類。」
《墨莊漫錄》:許洛軒裳最盛,時號「二黨。」崔鶠德符、陳恬 叔易皆戊戌生,田畫承君、李廌方叔皆己亥生,並居 穎昌、陽翟稱「戊己四先生。」
《宋史薛弼傳》:「初頒《五禮新書》,定著釋奠先聖誤用下 丁,弼據禮是正,州以聞,詔從其議。」
《東軒錄》:程文惠與龐公同戊子年生,程已貴,龐尚小 官,嘗戲龐曰:「君乃小戊子矣。」後龐大拜,文惠曰:「大戊 子卻為小戊子矣。」
《遯齋閑覽》:李安義謁富人,鄭生辭以出。安義於門上 大書「午」字,為「牛不出頭」也。
《夷堅志》:蔡州士人書室見小蠹魚陸離蜿蜒,每日巳 時見,至午乃隱,日日如此,因捕得,至午乃化為石,奇 妙天然。明日巳午又蠕變如此。後遇京師一內人曰: 「此神物,禁中玉兔玉鼠以時見。」同此。
《說選》契丹出軍,每遇午日起程,如不用兵,亦須望西 大喊三聲行之。彼言午是北朝大王之日,
干支部雜錄
[編輯]《易經》:蠱彖,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程傳〉甲,數之首,事之始 也。如《辰》之甲乙,甲第甲令,皆謂首也,事之端也。治蠱 之道,當思慮其先後。三日葢,推原先後,為救弊可久 之道。甲者事之首,庚者變更之首,製作政教之類則 雲「甲」,舉其首也,發號施令之事則雲「庚」,「庚」猶更也,有 所更變也。〈大全〉程子曰:「甲者事之始也,庚者有所革也。 自甲乙至於戊己,春夏生物之氣已備,庚者秋冬成 物之氣也,故有所革,別一般氣。」
《巽》九五先庚三日,後庚三日。〈程傳〉處巽出令,有所變更, 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出命更改之道,當如是也。甲者 事之端,庚者變更之始。十干戊己為中,過中則變,故 謂之庚。事之改更,當原始要終,如先甲後甲之義。 《詩經小雅吉日章》:「吉日維戊,既伯既禱。」
吉日庚午,既差我馬。〈注〉「庚午」,剛日也。
《樂稽耀》嘉殷之德,陽德也,故以「子」為姓。
《爾雅·釋魚》:「魚枕謂之丁,魚腸謂之乙,魚尾謂之丙。」 《左傳》:「凡祀啟蟄而郊。」疏:「漢始以啟蟄為正月中,及大 初後,以雨水為正月中,迄今不改。」今歷:正月雨水中, 四月小滿中,八月秋分中,十月小雪中。注皆以此四 句為建寅、建巳、建酉、建亥之月。
《黃帝宅經》:「正月生氣在子癸,死氣在午丁;二月生氣 在丑艮,死氣在未坤;三月生氣在寅甲,死氣在申庚。 四月生氣在卯乙,死氣在酉辛。五月生氣在辰巽,死 氣在戌乾。六月生氣在巳丙,死氣在亥壬;七月生氣 在午丁,死氣在子癸;八月生氣在未坤,死氣在丑艮。
九月生氣在申庚,死氣在寅甲;十月生氣在酉辛,死氣在卯乙。十一月生氣在戌乾,死氣在辰巽。十二月生氣在亥壬,死氣在巳丙。
太乙,數四時之氣分在四維,行於十二支辰,故有十 六神。子神曰地主,言陽氣初動,萬物在下也。丑神陽 德,言二陽用事,布育萬物也。艮神和德,言春冬將交, 陰陽氣和,群物方生也。寅神呂申,言陽氣大申,草木 甲坼也。卯神高叢,言木氣太旺,萬物皆出也。辰神太 陽,言五陽正盛,飛龍在天也。巽神太炅,言光明發輝, 「萬物潔齊也。巳神大神,言六陽大備,火神司權,萬物 長盛也。午神大威,言陽謝陰生,火神炳化,刑暴始行 也。未神天道,言二陰用事,萬物生育也。坤神大武,言 陰氣施陽,萬物殺傷也。申神武德,言金氣始旺,肅殺 司權也。酉神大簇,言萬物成熟,大有品簇也。戌神陰 主,言五陰正盛,黃裳元吉也。乾神陰德」,言陰中陽生, 大有其德也。亥神大義,言六陰大備,水神司權,萬物 滋也。
《陶朱公書》:「金錢,一名子午花,午開子落。」吳人呼為「夜 落金錢。」
《史記龜策傳》:「卜禁日子亥戌不可以卜。」
《漢書律歷志》:「日有六甲,辰有五子。」〈注〉六甲之中,惟甲 寅無子,故曰「五子。」
《天文志》:「正月上甲,風從東方來,宜蠶。」
《越絕書》:「天運歷紀,千歲一至。黃帝之元,執辰破巳。」 《春秋繁露陰陽出入上下篇》:「冬月盡而陰陽俱南還, 陽南還出於寅,陰南還入於戌」,此陰陽所始,出地入 地之見處也。
「夏月盡而陰陽俱北還,陽北還入於申,陰北還入於 辰」,此陰陽所始出地入地之見處也。
《風角書》,「春甲寅日,風高去地三四丈,鳴條。」以上常從 申上來,為大赦,期六十日應。
《京房易傳》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 之象配庚辛,坎離之象配戊己,艮兌之象配丙丁。 《漢書京房傳》註:「木利在亥,水利在辰,盛衰各得其所, 故樂也。」
《漢舊儀》:中黃門持五夜之法,謂甲、乙、丙、丁、戊也。杜少 陵詩:「五夜漏聲催曉箭」,正謂戊夜耳。又謂之五更。更, 歷也,經也。《西都賦》云:「衛以嚴更之署。」後人又呼丙夜 為子夜,謂日臨子位,於時為子也。又謂半夜為午夜, 如日之午也。
《後漢書。蘇竟傳》:「仲夏甲申為八魁。」〈注〉《長曆》,春三月己 巳、丁丑,夏三月甲申、壬辰,秋三月己亥、丁未,冬三月 甲寅、壬寅,為「八魁。」
《郎顗傳》:「今月十七日戊午,徵日也。日加申,風從寅來, 丑時而止。」〈注〉「日在申」時也。
《白虹貫日》,以甲乙見者,譴在中台。
卯酉為「革政」,午亥為《革命》,神在天門出入候聽。〈注〉「神」, 陽氣,君象也。「天門」,戌亥之間,乾所據者。
《皇甫嵩傳》,「有餘者動於九天之上,不足者陷於九地 之下。」〈注〉九天之上,六,甲子也;九地之下,六,癸酉也。 《白虎通姓名篇》:「殷以生日名子,不以子丑何?曰:甲乙 者,幹也;子丑者,枝也。幹為本,故以甲乙為名也。 《風俗通義》:未之神為稷,故以癸未日祠稷於西南,水 勝火,為金相也。」
辰之神為靈星,故以壬辰日祀靈星於東南,金勝木, 為土相也。
戌之神為「風伯」,故以丙戌日祀風伯於西北,火勝金, 為木相也。
丑之神為雨師,故以己丑日祀雨師於東北,土勝水, 為火相也。
《參同契》「二土全功章,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 君子居室章,發號出令,順陰陽節。藏器俟時,勿違卦 月。」屯以子申,出以寅戌,蒙用寅戌。餘六十卦,各自有 日。
《卯酉刑德章》二月榆落,魁臨於卯。八月麥生,天罡據 酉。子南午北,互為綱紀。一九之數,終而復始。含元虛 危,播精於子。
《五經通義》「祭日以丁與辛何?」丁者,反覆丁寧也;辛者, 克自辛也。
虞翻《易注》:「震象出庚,兌象見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 艮象消丙,坤象喪乙,坎象流戊,離象就己。」
《晉書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極。嘗以秋分 之旦見於景,春分之夕沒於丁,見則治平,主壽昌。」 阮籍通《易論》:「水老於辰,金生於巳,一氣之存,終而復 起。」
《抱朴子微旨篇》:「以執日取六癸上土,以和百葉薰草, 以泥門戶,方一尺,則盜賊不來。」
《登涉篇》:「按州公《城名錄》天下分野,災之所及,可避不 可禳,山嶽皆爾,大忌不可以甲乙寅卯之歲,正月二 月入東岳,不以丙丁巳午之歲;四月五月入南嶽,不 以庚辛申酉之歲;七月八月入西嶽,不以戊己之歲, 四季之月入中嶽,不以壬癸亥子之歲,十月十一月入北嶽。」
入山大忌:正月午,二月亥,三月申,四月戌,五月未,六 月卯,七月甲子,八月申子,九月寅,十月辰未,十一月 己丑,十二月寅。入山良日:甲子、甲寅、乙亥、己巳、乙卯、 丙戌、丙午、丙辰。已上日大吉。
《靈寶經》曰:「所謂寶日者,謂支幹上生下之日也。若用 甲午、乙巳之日是也。甲者木也,午者火也,乙亦木也, 巳亦火也,火生於木故也。」又謂「義日者,支幹下生上 之日也。若壬申癸酉之日是也。壬者水也,申者金也, 癸者水也,酉者金也,水生於金故也。所謂制日者,支 幹上克下之日也。若戊子、己亥之日是也。戊者土也」, 子者水也,己亦土也,亥亦水也。五行之義,土克水也。 所謂「伐日」者,支幹下克上之日也。若甲申乙酉之日 是也。甲者木也,申者金也,乙亦木也,酉亦金也,金克 木故也。他皆倣此。
入名山,以甲子開除日,以五色繒各五寸,懸大石上, 所求必得。又曰:「入山宜知六甲祕祝,祝曰:『臨兵𩰚者, 皆陣列前行,凡九字,常當密祝之,無所不避,要道不 煩,此之謂也』。」
《山中》寅日有自稱「虞吏者,虎也;卯日稱丈人者,兔也; 辰日稱雨師者,龍也;巳日稱寡人者,社中蛇也;午日 稱三公者,馬也;未日稱主人者,羊也;申日稱人君者, 猴也;酉日稱將軍者,雞也;戌日稱人姓字者,犬也;亥 日稱神君者,豬也;子日稱社君者,鼠也。丑日稱書生 者,牛也。」
食《六戊符》千日,或以赤斑蜘蛛及七重水馬,以合「馮 夷水仙丸」服之,則可以居水中。
《西京雜記》:董仲舒曰:「陽德用事,則和氣皆陽,建巳之 月是也。陰德用事,則和氣皆陰,建亥之月是也。」 虞喜《天文論》:漢《太初曆》,十一月甲子夜半冬至云:「歲 雄在閼,逢雌在攝提格,月雄在畢,雌在觜,日雄在子。」 又云:「甲,歲雄也;畢,月雄也;陬,月雌也。」大抵以十干為 歲陽,故謂之雄;十二支為歲陰,故謂之雌。但畢、觜為 月雄,雌不可曉。
《搜神記》:「金之性一也,以五月丙午日中鑄為陽燧,以 十一月壬子夜半鑄為陰燧。」〈注〉言「丙午日鑄為陽燧, 可取火。壬子夜鑄為陰燧,可取水也。」
《華陽國志》:「蜀之為國,肇於人皇。其卦值坤,故多斑綵 文章。其辰值未,故尚滋味。」
《宋書曆志》:「昔黃帝辛卯,日月不過;顓頊乙卯,四時不 忒。景初壬辰,晦無差光;元嘉庚辰,朔無錯景。豈非承 天者乎?」
《齊書禮志》:「禮以辛郊,書以丁祀,辛丁皆宜臨時詳擇。」 《齊民要術》:氾勝之書曰:「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 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 凡九穀忌日種之,則多傷敗。」
《雜陰陽書》曰:「豆生於申,壯於子,長於壬,老於丑。 禾生於寅,壯於丁,長於丙,老於戊。」
麥生於亥,壯於卯,長於辰,老於巳,死於午,惡於戌,忌 於子丑。
《龜經》「春灼後左,夏灼前左,秋灼前右,冬灼後右。其後 左者,乃下丙丁也,是寅卯之位,故為木兆。前左者,乃 上丙丁也,是巳午之位,故為火兆。前右者,乃上甲乙 也,是申酉之位,故為金兆。後右者,乃下甲乙也,是亥 子之位,故為木兆。」
《北史庾季才傳》,「昔周武王以二月甲子定天下,享年 八百。漢高帝以二月甲午即帝位,享年四百。」故知甲 子甲午為得天數。
《詩經四始疏》:「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 魚在巳,火始也。鴻鴈在申,金始也。」
《元女房中經》:「王相日: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 唐韋絢《嘉話錄》:絢曰:「五夜者,甲乙丙丁戊,更相送之。 今惟言乙夜與子夜何也?」公曰:「未詳。」
《酉陽雜俎》:「七守庚申三屍滅,三守庚申三屍伏。」 《嶺表錄異》:「十二時蟲,五色者,身尾長丈餘,腦上連背 有髻,鬣草樹上行,極迅速,亦多在人家籬落間。俗傳 雲,一日隨十二時變色,因名之。」
《兼明書:史記》云:「禹辛日娶妻,甲日生。」啟明曰:「司馬遷 約《尚書》之文而為《史記》,其於經義多不精詳。按《虞書· 益稷篇》云:『予創若時,娶於塗山,辛壬癸甲,啟呱呱而 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孔安國曰:「禹言我懲丹朱之 惡如此,故辛日娶塗山氏之女,甲日復往治水,復往 之後而啟生焉。啟生之後,或從東往西,或從南徂北, 經過其門,聞啟泣聲而不暇入。子愛於啟,以其水災 未去,唯大度水土之功故也。而馬遷以塗山之女,聘 禹之後,四日之內而生啟,故聞其呱呱泣聲而不入 愛子,其不近人情,一至於此。且禹所以言此者,以己 勤於治水而不顧其家,不私其子,所以能成大功耳。」 若馬遷之意,是禹疑其妻而惡其子,何勤勞之有? 《周易集解》:「天一水甲,地二火乙;天三木丙,地四金丁; 天五土戊,地六水己;天七火庚,地八木辛,天九金壬地十土癸。」
《正易》心法:大凡一物,其氣必有本有餘。如十干:甲、乙, 乙者,甲之餘氣也,丙、丁,丁者,丙之餘氣也。如十二支: 子丑,丑者,子之餘氣也,寅、卯,卯者,寅之餘氣也,卦亦 猶是。
《續博物志》:「丑為星紀。初斗十二度,終於婺女七度。子 為元枵。初婺女八度,終於危十五度。亥為娵觜。初危 十六度,終於奎四度。戌為降婁。初奎五度,終於胃六 度。酉為大梁。初胃七度,終於畢十一度。申為實沈。初 畢十二度,終於井十五度。未為鶉首。初井十六度,終 於柳八度。午為鶉火。初柳九度,終於張十七度。巳為」 鶉尾。初張十八度,終於軫十一度。辰為壽星。初軫十 二度,終於氐四度。卯為大火。初氐五度,終於尾九度。 寅為析木。初尾十度,終於斗十一度。
《漢?律歷志》以前歷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二十七歲,至 元封七年,復得閼逢攝提格之歲中冬,孟康曰:「言復 得者,上元泰初時,亦是閼逢之歲。歲在甲曰閼逢,在 寅曰攝提格,此謂甲寅之歲也。然則乙卯曰旃蒙單 閼,丙辰曰柔兆執徐,丁巳曰強圉大荒落,戊午曰著 雍敦牂,己未曰屠維協洽,庚申曰上章涒灘,辛酉曰 『《重光作噩》』」,壬戌曰《元黓閹茂》,癸亥曰《昭陽大淵獻》,甲 子曰《閼逢困敦》,乙丑之歲曰《旃蒙赤奮若》。
正月得甲,則曰「畢陬」;二月得乙,則曰「橘如」;三月得丙, 則曰「脩寎」;四月得丁,則曰「圉余」;五月得戊,則曰「厲皋」; 六月得己,則曰「則且」;七月得庚,則曰「室相」;八月得辛, 則曰「塞床」;九月得壬,則曰「終元」;十月得癸,則曰「極陽」; 十一月得甲,則曰「畢辜」;十二月得乙,則曰「橘塗」; 太歲在丑,乞漿得酒;太歲在巳,敗妻鬻子,藕生應月。 閏月益一節。芋以十二子為衛,亦應月之數也。 「燕避戊己,蝠伏庚申。」
徵姓舉事,當忌亥日,以火絕在亥。
巳日巳年不殺蛇。
《宋史天文志》:「嘗讀《黃帝素書》,立於午而面子,立於子 而面午,皆曰北面。」至於自午而望南,自子而望北,則 皆曰「南面」,乃常以天子為北也。
《日暈》:甲乙憂火,丙丁臣下忠,戊己後族盛,庚辛將利, 壬癸臣專政。
寅卯辰木招謀者,司徒也,巳午未火招謀者,太子也, 申酉戌金司馬也,亥子丑水司空也。
搜采異聞錄,十干「戊」字,只與「茂」字同音,俗輩呼為「務」, 非也。吳中術者又稱為「武。」偶閱《舊五代史》,梁開平元 年,司天監上言,日辰內「戊」字請改為「武」,乃知亦有所 自也。今北人語多曰「武」,朱溫父名誠,以戊類成字,故 司天諂之耳。
《雲笈七籤》:「官榮於亥水,帝旺於子水。」
《埤雅》:䗪,一名過街。言逢上申日則過街,殆與鶝忌庚 申、燕避戊己無異。
蜥易日:十二時變色,故曰「易」也。
《夢溪筆談》:歐陽公嘗得一古畫牡丹叢,其下有一貓, 未知其精粗,丞相正肅吳公與歐公姻家,一見曰:「此 正午牡丹也。何以明之?其花披哆而色燥,此日中時 花也。貓眼黑睛如線,此正午貓眼也。有帶露花則房 斂而色澤。貓眼早暮則睛圓,日漸午狹長,正午則如 一線耳。」
甲子歲天數始於水十一刻;乙丑歲始於二十六刻; 丙寅歲始於五十一刻;丁卯歲始於七十六刻者,謂 之「客氣。」
《補筆談》:世俗十月遇壬日,北人謂之「入易」,吳人謂之 「倒布。」壬日氣候,如本月癸日差溫,類九月,甲日類八 月,如此倒布之,直至辛日。如十一月遇春秋時節即 溫,夏即暑,冬則寒,辛日以後,自如時令。此不出陰陽 書,然歲候之亦時有準,莫如何謂。
《蘇氏易傳》:「陰陽均也」,穉於子午,而壯於巳亥,始於復 姤而終於「乾坤」者也。
「先甲三日子戌申也,後甲三日午辰寅也,先庚三日 午辰寅也,後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後,甲之所先 也。
《物類相感志》:「貓兒眼,知時有歌云:『子午線,卯酉圓,寅 申巳亥銀杏樣,辰戌丑未側如錢』。」
《坦齋通編》:古今涓吉,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如甲 子為剛,乙丑為柔,至為簡易。「甲午治兵,壬午大閱,吉 日庚午既差我馬」,皆外事也,故用剛日。「丁丑蒸,己丑 嘗」,凡祭之,用丁用辛,內事也,故用柔日。然社祭用甲, 郊以日至,亦不拘也。
《艇齋詩話》:「陶淵明詩,自宋義熙已後,皆題甲子,此說 始於五臣注《文選》雲爾,後世遂因仍其說。治平中,有 虎丘僧思悅者,編《淵明集》,獨辨其不然。其說曰:『淵明 之詩,題甲子者,始庚子,迄丙辰,凡十七年間。九首皆 晉安帝時所作。及恭帝元熙二年庚申歲,宋始受禪。 自庚子至庚申,葢二十年,豈有宋未受禪前二十年』」, 恥事二姓而題甲子之理哉?思悅之言,信而有證矣《演繁露》:「若干者,設數之言也。干猶箇也,若箇猶言幾 何枚也。」又說:干者十幹,自甲至癸也,亦以數言也。 《睽車志》:「人以子時祀鬼」,言子者,鬼也。
《西溪叢語》:絳縣老人云:「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 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季者,末也。今, 今日也。」謂已得四百四十五全甲子,其末一甲子六 十日,而今日乃癸未,纔得二十日也,故曰三之一。文 公之十一年至襄公三十年,通七十四年。以《年表》考 之,文公之十一年,歲在己巳;襄公之三十年,歲在壬 午。今乃雲七十四年者,蓋謂襄公之三十年,上距文 公之十一年,得七十四年也。所謂亥二首六身者,《注》 云:「亥字二畫在上,併三六為身,如算之六。」蓋古之「亥」 字如此二多寫,故曰二首六身,其下六畫如算子,三 箇六數也。所謂下二如身,是其日數,則六千六百六 旬也,故曰是日數也。且四百四十五甲子,合得二萬 六千七百日,乃差四十日,則前所謂「其季」於今三之 一,謂其末一甲子纔得二十日,故少四十也。且不謂 之日而謂之旬者,蓋古以甲子數日,故謂之旬,如今 陰陽家所謂「甲子旬中」、「甲午旬中」之類是也。與《書》「期 三百有六旬」同。
「日者眾陽之母,陰生於陽,故潮附之於日也。月者太 陰之精,水乃陰類,故潮依之於月也。」是故隨日而應 月,依陰而附陽,盈於朔朢,消於朏魄,虛於上下,弦,息 於輝朒,故潮有大小焉。今起月朔夜半子時,潮平於 地之子位四刻一十六分半,月離於日,在地之辰次 日移三刻七十二分,對月到之位,以日臨之次,潮必 「應之。過月朢復東行,潮附日而又西應之。至後朔子 時四刻一十六分半,日月潮水俱復會於子位。其小 盡則月離於日在地之辰。次日移三刻七十三分半, 對月到之位,以日臨之次,潮必應之。至後朔子時四 刻一十六分半,日月潮水亦俱復會於子位。是知潮 常附日而右旋,以月臨子午,潮必平矣。月在卯酉,汐 必盡矣。」或遲速消息之小異,而進退盈虛,終不失其 期也。
《小學紺珠》:「乾納甲壬,坤納乙癸,震納庚,巽納辛,坎納 戊,離納己,艮納丙,兌納丁。」
臆乘《左傳成公九年》云:「浹辰之間,楚克其三都。」辰指 十二辰,自子至亥也。《周禮天官》云:「浹日而斂之以甲。」 至甲為浹日,凡十一日也。
《癸辛雜識》或雲上巳作十干之己。蓋古人用日例以 十干,如上辛、上戊之類,無用支者。若首午尾卯,則上 旬無巳矣。故王季夷嵎上巳詞云:「曲水湔裙三月二」, 此其證也。
凡人損目者,命多是卯酉克。蓋卯酉者,日月之門戶, 所為光明也。卯為子所刑擊,酉乃自刑,必有此疾。 芒種後壬日入梅,壬日所種花草,雖至難活者,亦皆 活,申日亦可。
《浩然齋視聽抄》雪多作於戊己日。嘗考丁亥冬雪,率 多餘。近戊子,十二月八日己未雪,十八日己巳夜雪, 二十七日戊寅夜雪,大率丙、丁、戊子皆雪日也。趙雲 洲云:「凡遇戊午、己未日,天必變雨,或遇亢、壁二宿值 日則可免,餘宿不可免。」
宋少帝辛未九月二十八日申時生。〈辛未己亥己丑壬申〉甲戌 正月十一日登位,號「天瑞節。」「丙子」三月十七日北遊。 宋高祖劉裕丁亥生,庚申即位,國號宋。丙子渡江,國 亡,凡七百二十年。至趙太祖丁亥生,庚申即位,國號 宋。先丙子俘李主,後丙子大元渡江,國亡。據人所云, 未考。
《吳諺》曰:「正月逢三亥,湖田變成海,謂之水大也。」壬辰 年正月初六日己亥,十八日辛亥,三十日癸亥,是歲 大澇,湖田顆粒不收。癸巳正月亦有三亥,然一亥在 立春前,是歲無水災。
《遊宦紀聞》:「自甲至癸為十幹,自子至亥為十二枝。」後 人省文,以幹為干,以枝為支,非也。
《賓退錄》:世有「十幹化五行真氣」之說,究其理,洪文敏 載《鄭景實錄》之語,謂取歲首月建之幹所生,如甲己 丙作首,丙屬火,火生土,則甲己化土。他倣此,頗通。余 記昔年一術士云:遇龍則化,龍辰也。甲己得戊辰,屬 土,故化土。乙庚得庚辰,庚屬金,故化金。丙辛以降皆 然,其實一也。
《蠡海集》地理類潮之說多矣。蓋潮本屬陰,陰極則動, 月亦陰也,與之同類,月行過於子、午極處,則潮起。初 一、二日卯時,月在卯,自卯順數一時一位,當時至午 位,故午時潮。初三、初四日卯時,月在寅,以寅加卯順 數至未時,在午位,故未時潮。初五、初六日卯時,月在 丑,以丑加卯順數至申時,在午位,故申時潮。初七、初 「八、初九日卯時,月在子,以子加卯,順數至酉時,在午 位,故酉時潮。初十、十一日卯時,月到亥,以亥加卯,順 數至戌時,在午位,故戌時潮。十二、十三日卯時,月在 戌,以戌加卯,順數至亥時,在午位,故亥時潮。十四、十 五、十六日卯時,月在酉,以酉加卯,順數至子時,在午位,故子時潮。」下半月與此同。
路史:「房喬按《月令》蠟法,以季冬前寅蠟百神南郊,以 卯日祭社稷於社宮,以辰臘饗宗廟五祀。」及《開元定 禮》,乃命三祭皆從臘辰,以應土德。
男十月毓於寅,女十月毓於申。申為三陰,寅為三陽。 〈注〉男子陽火元氣,起戊子、三十、丁巳十月至丙寅,此 火生木也。女子陰水元氣,起庚子、二十、辛巳十月至 壬辰,金生水也。
《吹劍錄》:丙午、丁未年,中國遇之必災。近衢士上丙午、 丁未《龜鑑》,謂自秦昭襄五十二年迄五代,凡二十一 次,某年皆不靖。文豹聞乾興間營定陵,信用徐仁旺, 請用山前地丁晉公堅主山後。仁旺奏云:「坤水長流, 災在丙午年內。丁奉直射,禍當丁未歲中。」及靖康丙 午,時事更易。次年丁未,高宗渡江。淳熙丁未,高宗上 「仙,其說皆驗。然淳祐丁未,則無他異,惟自夏迄冬不 雨,所在湖波河井枯竭爾。」雖然,仁旺所言,則一時事 耳,而歷代皆忌此兩年,何也?意者,丙午、丁未在天之 中,丙丁屬火,皆在午位旺鄉,五行中惟水火不宜旺, 旺則不可救藥,非有道盛時,興王盛德,未易當也。故 《大撓》作甲子於丙午、丁未,則配以天河水,以水能制 火也。戊午己未則謂之「天上火」,以戊己土蓋其上,庶 不燄燄也。
《元史禮樂志》:「陽律六:黃鍾子,太簇寅,姑洗辰,蕤賓午, 夷則申,無射戌,陰呂六,大呂丑,夾鍾卯,仲呂巳,林鍾 未,南呂酉,應鍾亥。」
《祛疑說》:「地道右旋,故每日之太陽在子位為子時,順 子丑寅卯歷十二方隅而定十二時也。蓋太陽每一 日順行十二方隅,而為十二時。」
《研北雜志》:吾家太史云:「冬至後九日遇壬,法當有年。」 《閒中今古錄》:宋太祖建隆庚申受禪後,聞陳希夷「只 怕五更頭」之言,命宮中轉六更方鼓,嚴鳴鐘。太祖之 意,恐有不軌之徒竊發於五更之時,故終宋之世,六 更轉於宮中,然後鳴鐘,殊不省庚、更同音也。至理宗 景定元年,歷五庚申,越十七年末,宋亡,而希夷五更 頭之數信矣。到元朝廷祐七年庚申,而至正帝生,帝 乃宋少帝趙顯子,詳見《稷錄》。明兵入燕都遁去,當時 人只呼庚申帝。觀《劉尚賓集》《庚申帝大事記》是也,後 方號順帝。由此觀之,與宋祖命轉六更之言益信,數 之不爽。
《周易稽疑》:「己日乃孚。」漢上朱氏曰:「十干自甲至己,然 後為庚。庚,革也。自庚至己,十日浹矣。己日,浹日也。例 以先庚、先甲為訓,似為近之。」
《楊升菴集》:「西域一歲分三時,以寅、卯、辰、巳為雨時,午 未、申酉為熱時,戌亥、子丑為寒時。」
《碧里雜存》:「按:邵子《皇極經世》斷自陶唐甲辰年即位 為始。我國家萬載無疆之曆,自洪武元年戊申即位 至三十一年戊寅,建文元年己卯至四年壬午,永樂 元年癸未至二十二年甲辰,洪熙元年乙巳,宣德元 年丙午至十年乙卯,正統元年丙辰至十四年己巳, 景泰元年庚午至七年丙子,天順元年丁丑至八年 甲申,成化元年乙酉,二十年甲辰至二十三年丁未, 弘治元年戊申至十八年乙丑,正德元年丙寅至十 六年辛巳,嘉靖元年壬午至二十三年甲辰。」蓋自戊 申迄茲三歷甲辰,一百七十七年,計自陶唐至此,共 六十五甲辰,整三千九百歲也。至嘉靖一百四十七 年,滿四千歲。
《清暑筆談》:卯者冒也,陽氣冒地而出,建二月卦,則自 泰而之,大壯,外卦坤變為震,月令雷始發聲,蟄蟲啟 戶,故曰「卯為天門。」
《群碎錄》:「堯元年至萬曆元年癸酉,計三千九百六十 二年,六十七甲子。」
「洪武十七年甲子為中元,正統九年甲子為下元,弘 治十七年甲子為上元,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為中元。」 岩棲幽事,劚竹根以辰日,捕魚蝦以亥日。栽種,忌焦 枯日。
《農田餘話》:世俗占候雨晴,惟甲子、壬子、甲申、甲寅四 日頗可憑。此外俗說占測水旱豐歉,未甚可稽。故伯 翔陸先生嘗著《田家五行志》若干卷,專述田家俗談, 為農家占候一家之書,率多可驗。
吳下大水歲饑,多是納音屬土之歲,如至順庚午、至 元戊寅,至正丁亥、洪武丙辰,理不可曉。
《稗編》:「或問蠱之先甲後甲,有以甲子戌申為先,甲午 辰寅為後者;有以丁辛為甲,三日之先後者。《巽》之先 庚後庚,有以庚午辰寅為先,庚子戌申為後者;有以 丁癸為庚,三日之先後者。不知蠱何取於甲,巽何取 於庚也?」曰:「蠱《隨》相伏,蠱之三陰,隨之三陽伏焉。蠱初 爻變《大畜》,則內卦為乾先甲也;至五爻變《無妄》,則外」 卦為乾後甲也。《蠱》之《彖傳》言「先甲後甲」,曰:「天行也。」所 以言甲者,乾甲也。《巽》《震》二卦亦相伏,所以言庚者,震 庚也。又聞乾甲震庚,於納甲通矣。《蠱》之先甲後甲,於 卦辭言之。《巽》之先庚後庚,於九五爻辭言之,何也?《蠱《隨》反對,以卦之全體得《乾》,故言先甲後甲於卦辭也。 重《巽》伏《震》,先庚也。九五變則三至五又互《震》後庚也。 周公因《蠱》之《乾》甲,記《巽》之《震》《庚》。《巽》九五變為《巽》之《蠱》, 六五變為《蠱》之《巽》。《庚》甲相直,《巽》《蠱》相入,特於五爻言 之,宜也。「三日」者,或曰三爻也。
居家必用「正月、丁卯、甲辰、丙辰、丁未、己未、乙酉、丁酉 造麪醬、酒醋吉。」 《群芳譜》:「十二時竹,產蘄州,其竹繞節凸,生子丑寅卯」 等十二字。
《戒菴漫筆雜俎》謂:「數相從曰支。」《夷堅志》甲乙等以「支」 名者,取此也。
《日知錄》:吳才老《韻補》:「古巳午」之巳,亦謂如已矣之已。 《漢律歷志》:「振美於辰,已盛於巳。」《史記》:「巳者,言陽氣之 已盡也。」鄭元夢孔子告之曰:「起,起!今年歲在辰,明年 歲在巳。」〈洪容齋三筆亦引歷書為證〉愚按,古人讀巳為矣之證不 止此。《淮南子》:「斗指巳巳,則生已定也。」《說文》:「巳,已也。四 月陽氣已出,陰氣已藏,萬物見成文章。故巳為蛇,象 形。」《釋名》:「巳,已也。陽氣畢布已也。」《詩》:似續妣祖,《箋》云:「似 讀巳午之巳。」巳續妣祖者,謂已成其宮廟也。五經文 字,起從辰巳之巳。《白虎通》:「太陽見於巳巳者,物必起。」 《晉書樂志》:「四月之辰謂」之巳。巳者,起也。物至此時畢 盡而起也。《詩》江有汜亦讀為矣。《釋名》:水決復入為汜。 汜,已也,如出有所為,畢已復還而入也。以享以祀亦 讀為矣。《說文》:祭無已也。從示,巳聲。《公羊傳》何休註:「言 祀者,無已,長久之辭。」《釋名》商曰:祀,祀巳也。新氣升,故 氣已也。今人為辰巳之巳,讀為士音。宋毛晃曰:陽氣 生於子,「終於巳。」巳者,終已也。象陽氣既極,回復之形, 故又為終已之義。今俗以有鉤為終已之已,無鉤為 辰巳之巳,是未知字義也。
季春之月,辰為建,巳為除,故用三月上巳祓除不祥。 古人謂「病癒為已」,亦此意也。
《韓詩》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二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草祓,不祥 。」 《後漢書·周舉傳》:「三月上巳,大將軍梁商大會賓客,讌於雒水 。」 《袁紹傳》:「三月上巳,大會賓從於薄落津。」 周公謹《癸辛雜識》以為戊己之己者,非。
《戊己》之己。篆作。《辰巳》之巳。篆作。象蛇形,隸書則 混而相類,止以直筆「上缺」為己,上滿為巳。
《爾雅》疏曰:「甲至癸為十日,日為陽。寅至丑為十二辰, 辰為陰。此二十二名,古人用以紀日,不以紀歲,歲則 自有。閼逢至昭陽十名為歲陽;攝提格至赤奮若十 二名為歲名。後人謂甲子歲、癸亥歲,非古也。自漢以 前,初不假借。《史記》歷書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攝提格, 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其辨晰如此。若 《呂氏春秋·序意篇》「維秦八年,歲在涒灘,秋甲子朔」,賈 誼《鵩賦》「單閼之歲兮,四月孟夏。庚子日斜兮,鵩集予 舍」,許氏《說文後敘》「粵在永元困敦之年,孟陬之月,朔 日甲子」,亦皆用歲陽歲名,不與日同之證。《漢書·郊祀 歌》「天馬徠,執徐時」,謂武帝太初四年歲在庚辰,兵誅 大宛也。自經學日衰,人趨簡便,乃以甲子至癸亥代 之。子曰:「觚不觚,此之謂矣。」
宋劉恕《通鑑外紀目錄序》曰:「庖犧前後,逮周厲王,疑 年茫昧,借日名甲子以紀之。是則歲之稱甲子也,借 也,何始乎?自亡新始也。王莽下書言:『始建國五年,歲 在壽星,填在明堂,倉龍癸酉,德在中宮』。又言:『天鳳七 年,歲在大梁,倉龍庚辰。厥明年,歲在實沈,倉龍辛巳』。」 《隋書·律歷志》:「王莽《銅權銘》曰:『歲在大梁,龍集戊辰』。又」 曰:「龍在己巳,歲次實沈」是也。自此《後漢書。張純傳》言 攝提之歲,倉龍甲寅,《朱穆傳》言明年丁亥之歲,荀悅 《漢紀》言漢元年實乙未也。《曹娥碑》亦云:「元嘉元年,青 龍在辛卯。」《蜀郡造橋碑》云:「維延熹龍在甲辰。」而張角 訛言:「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 土書京城寺門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矣。
以甲子名歲,雖自東漢以下,然其時制詔章奏符檄 之文,皆未嘗正用之。其稱歲,必曰元年、二年,其稱日, 乃用甲子、乙丑,如己亥格,庚戌制,壬午兵之類,皆日 也。惟《晉書》王廙上疏言「臣以壬申歲見用,為鄱陽內 史。」按懷帝以永嘉五年辛未為劉聰所執,愍帝以建 興元年癸酉即位,中間一年無主,故言壬申歲也。後 「代之人無大故而效之」,非也。
自三國鼎立,天光分曜而後,文人多舍年號而稱甲 子。魏程曉《贈傅休奕詩》:「龍集甲子,四時成歲。」晉張華 《感婚賦》:「方今歲在己巳,將次四仲。」陸機《愍懷太子誄》: 「龍集庚戌,日月改度。」陶潛《祭從弟敬遠文》:「歲在辛亥, 月惟仲秋。」《自祭文》:「歲維丁卯,律中無射。」後周庾信《哀 江南賦》:「粵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而梁陶隱居《真誥》 亦書「己卯歲。」至杜預《左傳集解後序》則追言「魏哀王 二十年,太歲在壬戌」矣。
晉惠帝時,廬江杜嵩作《壬子春》秋壬子,元康二年,賈 後弒楊太后於金墉城之歲。
唐人有以豫書而不稱年號者。《舊唐書禮儀志》曰:「請以開元二十七年己卯四月禘,至辛巳年十月祫。至 甲申年四月又禘,至丙戌年十月又祫,至己丑年四 月又禘,至辛卯年十月又祫。」其辛巳以下,不言開元 某年。又《博古圖》載《唐鑑銘》曰:「武德五年歲次壬午,八 月十五日甲子,揚州總管府造青銅鏡一面,充癸未 年元正朝貢」,其「癸未」亦不言「武德六年」者,當時屢改 年號故也。此一鑑而有《正書》、有《豫書》之不同,亦變例 也。
史家之文,必以日繫月,以月繫年,鐘鼎之文則不盡 然,多有月而不年,日而不月者。商《母乙卣》,其文曰:「丙 寅,王錫口貝,朋用作母乙彝。」丙寅者,日也。《博古圖》乃 謂商建國始於庚戌,歷十七年而有丙寅,在仲壬即 位之三年,則鑿矣。豈非迷於後世之以甲子名歲,而 欲以追加之古人乎?
《春秋》之世,各國皆自紀其年,發之於言,或參互而不 易曉。則有舉其年之大事而為言者,若曰「會於沙隨 之歲,叔仲惠伯會郤成子於承匡之歲,鑄刑書之歲, 晉韓宣子為政,聘於諸侯之歲」是也。又有舉歲星而 言,若曰「歲五及鶉火」,「歲及大梁,歲在娵訾之口」者。從 後人言之,則何不曰甲子也,癸亥也?是知古人不用 「以紀歲也。」
《太祖實錄》,自吳元年以前皆書干支,不合古法。太祖 當時實奉宋小明王之號,故有言當紀龍鳳者。考之 《史記》,高帝之初,不稱楚懷王元年,而稱秦二年、三年。 又太祖《御製滁州龍潭碑文》云:「元末帝至正十有四 年。」竊意其時天下尚是,元之天下書至正,正合《史記》 書秦之例。又有兼書者,《漢書功臣侯表序》:「漢興自秦」 二世元年之秋,「楚陳之歲」是也。
三代以前,擇日皆用干郊《特牲》,「郊日用辛,社日用甲。」
《書召誥》:「丁巳用牲於郊,戊午乃社於新邑。」 而《月令》「擇元日命民社。」 鄭注謂春分前後戊日,則郊不必用辛,社不必用甲矣。
《詩》:「吉日惟戊,既伯既禱。」《穀梁傳》:「六月上甲始庀牲,十 月上甲始繫牲。」《月令》:「仲春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仲 丁命樂正入學習學。季秋上丁,命樂正入學習吹。」《春 秋》:「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易蠱卦》「先甲三日,後 甲三日。」《巽》九五先庚三日,後庚三日之類是也。秦漢 以下,始多用支,如午祖、戌臘、三月上巳祓除。〈張衡南都賦於 是暮春之禊元巳之辰〉及正月,剛卯之類是也。《月令》擇元辰,躬 耕帝藉。盧植說曰:「日,甲至癸也;辰,子至亥也。郊天,陽 也,故以日。藉田,陰也,故以辰。」蔡邕《月令章句》云:「日,幹 也;辰,支也。有事於天用日,有事於地用辰。」此漢儒之 說。考之經文,無用支之證。
《夏小正》「二月丁亥」 ,萬用入學。二月不必皆有丁亥,蓋夏后氏始行此禮之日值丁亥而用之也,猶《郊特牲》言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言周人以日至郊,適值辛日,謂以支取亥者,非。
《月令》:「擇元日,命民社。」註:「祀社日用甲。」據《郊特牲》文,日 用甲,用日之始也。《正義》曰:《召誥》:「戊午乃社於新邑。」用 戊者,周公告營洛邑位成,非常祭也。《墨子》云:「吉日丁 卯,周代祝社。」疑不可信。〈禮外事用剛日丁卯非也〉漢用午,魏用未, 晉用酉,各因其行運。潘尼《皇太子社詩》:「孟月涉初旬, 吉日惟上酉。」則不但用酉,又用孟月。唐武后長壽元 年制,更以九月為社。元宗開元十八年,詔移社日就 千秋節。皆失古人用甲之義矣。
《元江府志》:「日中為市,率名曰街。以十二支所屬分為 各處街期,如未日名羊街,丑日名牛街之類。」
干支部外編
[編輯]《漢武內傳》:「上元夫人語帝曰:『阿母今以瓊笈妙韞,發 紫臺之文,賜汝八會之書,五嶽真形,可謂至珍且貴, 上帝之元觀矣。子自非受命合神,弗見此文。今雖得 其真形,觀其妙理,而無五帝六甲左右靈飛之符,太 陰六丁通真逐靈玉女之籙,太陽六戊招神天光策 精之書,左乙混沌東蒙之文,右庚素收攝殺之律,壬』」 癸六遯隱地八術,丙丁入火赤班符,六辛入金致黃 水月華之法,六己石精金光藏景化形之方,子午卯 酉八稟十訣,六靈咸儀,丑辰未戌《地真素訣》,《長生紫 書》,三五順行,寅申巳亥《紫度炎光,內視中方》,凡缺此 十二事者,當何以召山靈,朝地神,攝總萬精,驅策百 鬼,束虎豹,役蛟龍乎?子所謂適知其「一,未見其他也。」 帝下席叩頭曰:「徹下土濁民,不識清真,今日聞道,是 生命會遇聖母,今當賜以真形,修以度世。」
《十洲記》:「元洲在北海之中,戌亥之地,方七千二百里, 去南岸三十六萬里,上有太元都,仙伯真公所治。 聚窟洲在西海中,申未之地,上多真仙靈官宮第北門不可勝數。」
《真誥》:「五卯之日,當齋心存神念炁,常如此者,玉女侍 降。」
《抱朴子·微旨篇》:「身中有三屍,三屍之為物,雖無形而 實魂靈鬼神之屬也。欲使人早死,此屍當得作鬼,自 放縱遊行,饗人祭酹。是以每到庚申之日,輒上天白 司命,道人所為過失。」
《五代史唐劉延朗傳》:初,廢帝起於鳳翔,有瞽者張濛 自言事太白山神,神魏崔浩也,使濛問於神,神傳語 曰:「三珠並一珠,驢馬沒人驅。歲月甲庚午,中興戊己 土。」後即位之日,歲次甲午,四月庚午朔。
《避暑錄話》:「道家有言三屍,或謂之『三彭』」,以為人身中 皆有是。三蟲能記人過失,至庚申日乘人睡去,而讒 之上帝,故學道者至庚申日輒不睡,謂之「守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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