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字學典/第00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字學典
第七卷目錄
字學總部彙考七
元吾丘衍學古編〈字源七辯〉
鄭枃衍極〈至朴篇 書要篇 造書篇〉
明陶宗儀書史會要〈外域書〉
趙撝謙六書論〈象形論 指事論 會意論 諧聲論 假借論 轉注論〉
虞淳熙德園集〈三十二體金剛經〉
王應電同文備考〈序 書法指要 布字原病 六義圖解〉
字學典第七卷
字學總部彙考七
[編輯]《元吾丘衍學古編》
[編輯]《字源七辨》
[編輯]一曰科斗書。科斗書者,倉頡觀三才之文及意度,為 之文字之祖,即今之偏傍也。畫文形如水蠱,故曰「科 斗。」
二曰籀文、大篆。籀文者,史籀取倉頡形意配合為之, 大篆是也。史籀所作,故曰《籀文》。
三曰小篆。小篆者,李斯省籀文之法,同天下書者也。 比《籀文》體,十存其八,故謂之「八分小篆。」既有小篆,故 謂籀文為大篆也。
四曰秦隸。秦隸者,程邈以文牘繁多,難於用篆,因減 小篆為便用之法,故不為體勢。若漢款識篆字相近, 非有挑法之隸也。便於佐隸,故曰「隸書。」即是秦權、漢 量上刻字,人多不知,亦謂之篆,誤矣。或謂秦末有隸, 且疑程邈之說,故詳及之。
五曰「八分。」八分者,漢隸之未有《挑法》者也。比秦隸 易識,比隸字則微似篆。若用篆筆作漢隸字,即得之 矣。八分與隸,人多不分,故言其法。
六曰漢隸。漢隸者,蔡邕《石經》及漢人諸碑上字是也。 此體最為後出,皆有挑法,與秦隸同名,其實則異,又 謂之八分。
七曰《款識》。《款識》者,諸侯本國之文也。古者諸侯書不 同文,故形體各異。秦斯小篆,始一其法。近之學者取 款識字為用,一紙之上,齊楚不分,人亦莫曉其謬。今 分作外法,故末置之,不欲亂其源流,使可考其先後 耳。
《鄭枃衍極》
[編輯]《至朴篇第一》
[編輯]「至朴散而八卦興,八卦興而書契肇,書契肇而篆籀 滋,飛天八會」已前,不可得而詳也。皇頡以降,凡變五 矣,其人亡,其書存,古今一致,作者十有三人焉。予生 千載之下,每覽昔人殘銘斷碣,未嘗不為之歔欷而 三歎也。在昔結繩之政始分,龍穗之章中輟,於是倉 史氏出,仰觀俯察,以造《六書》,通天地之幽祕,為百王 之憲章,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若稽古大禹, 既平水土,鑄鼎象物,勒銘告成,而功被萬世。三代之 末,周籀蔚有奇秀,篆隸攸祖。孔子採摭舊作,緣飾篆 文。天授其靈,刱物垂則,呂政暴興,天人之道,壞亂極 矣。李斯者適際其時,陶埏偃仰,專名擅作,悉燔舊章, 天下行秦篆矣。程邈亦參定篆文,增衍隸佐,趨時便 宜。蔡邕《鴻都石經》,為古今不刊之典;張芝、鍾繇,鹹得 其道。伯英聖於一筆書,元常神妙於銘石。王羲之有 高人之才,一發新韻,晉宋能人,莫敢讎擬。李陽冰生 於中唐,獨蹈孔軌,潛心改作,過於秦、斯。張旭天分高 深,渾然無蹟;顏真卿含弘光大,為書統宗,其氣象足 以儀表衰俗。五代而「宋,奔馳崩潰,靡所底止。蔡襄毅 然獨起,可謂間世豪傑之士也。」嗚呼!書其難哉!文籍 之生久矣,能書者何闊希焉。蓋夫人能書也,吾求其 能於夫人,是以難也。今予得其人而不表章之,使來 者無所取則,以至乎書道之妙,予則有罪也。厥今區 夏同文,奎壁有爛,異能間作,黼黻皇猷,三代以還,莫 此為盛。大比之制已興,保氏之教必立,草茅論著,或 者有取焉爾。
《書要篇第二》
[編輯]六書之要,其諧聲乎?聲原於虛而妙於物,言者聲之 宣也,書者聲之寄也。飛龍肇音,㵳哉閴乎,其罔聞也。 夾漈山人嘗是正之,有音無文者多矣。皇元圖書,重 啟人文,諧聲之義,實宗乎五。雖古之三皇、龍書、穗書、 雲書諸作,蔑以加諸。猗歟休哉!商之倒薤,周之虎書、 魚書,其象形邪?曰:夷考禽書、龜鸞諸體,不過名物作 也。曰「《孔壁舊書》,皆科斗文字」,佳城之文,獨顯於世。曰 古文雜用籀體,非一於科斗也。蓋古文有填書、麒麟、 鍾鼎,篆有《垂露》《複書》、雜體,隸之《八分》,變而飛白、行、草, 草本隸,隸本篆,篆出於籀籀,始於古文,皆體於自然, 效法天地。然則予何取衷哉?曰漢時遠步晉唐至宋 滋弗逮矣,倉史之跡遠矣,幣刀鼎鬲,世復寡傳。《贊皇》 石刻,其非西周乎?《詛楚》其興於近代乎?石鼓《泰山碑》 暨於兩京遺書舊畫,學者不可不厭觀焉。黃庭謂「非 右軍其誰作耶?」曰:「永僧徐浩輩為之也。」《樂毅論》舊本,
希見於世,宋初王侍書別寫刻之。《洛神賦》亦後人託獻之而詭行之。墓田丙舍,其鍾太尉之懿乎?霜寒數帖,其王會稽之奧乎?李陽冰《庶子泉銘》,怡亭刻石,《二 世詔》無是過也。《浯溪碑》雅厚雄深,森嚴於《瘞鶴》,《萬安 記》其苗裔乎?《郎官廳壁序》《祭濠州文》,末年誥身,同出 一軌,所謂不約於法而允蹈焉者,一掃歐、虞、褚、薛之 疲爾。張顏疇宗與曰宗,古文籀篆,其開於程、蔡乎?石 室之書今亡矣。其言曰:「書肇於自然,陰陽生焉,形勢 立焉」,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若日月雲霧,若蟲食 葉,若利刀戈,縱橫皆有意象,左迴右顧,無使孤露,藏 頭護尾,力在字終,疾澀之分,執筆之度,八體變法之 元。〈音杳〉崔瑗之儔,咸受業焉。《光和》《建安》諸作,高明粹 精,非魏晉所擬議籀?隸與篆同筆,意與張留侯、蕭相 國談筆道,鍾大傅著論,可為格言矣。諸葛武侯其知 書之變矣。揚子雲《訓纂》,其《說文切韻》之本乎?《回溪》《書 衡》《肯亭》,包蒙其義,則衍極竊取之矣。夫字有九德,九 德則法。法始乎庖犧,成乎軒頡,盛乎三代,草乎秦漢, 極乎晉唐,萬世相因,體有損益,而九德莫之有損益 也。或曰:「九德孰傳乎天傳乎?」曰:「天傳之。」又問「自得。」曰: 「無愧於心為自得。」
《造書篇第三》
[編輯]至哉,聖人之造《書》也,其得天地之用乎!盈虛消長之 理,奇雄雅異之觀,靜而思之,漠然無朕;散而觀之,萬 物紛錯。書之時義大矣哉!自秦以來,知書者不少,知 造書之妙者為獨少。無他,由師法之不傳也。或曰:「三 代不聞,其囂囂也,漢魏以降,何其瑣瑣耶?」曰:古昔之 民,天淳未隳,動靜云為,自中乎矩。夏商以前,非無傳 也,略也。保氏之教,立於《周官》,後世漸尚巧智,設官師 以訓敕之,去本愈遠,而防之愈密;去道愈疏,而言之 愈切。夫法者,《書》之正路也。正則直,直則易,易則可至, 至則妙,未至亦不為迷人。偭則邪,邪則曲,曲則難。學 者審其正易邪難,幾於方向矣。然則子襄、沮誦氏法 乎?曰:「法倉頡,四目而神靈。其造書,天」雨粟,鬼夜哭,有 諸?曰:「吾不知也。」李斯云:「九百年後,有法吾筆意者。」卒 如其言,曰:「陽冰非真,繼斯者也。」蔡邕學書嵩山石室 得素書八角乘芒鬼物,授以筆法,何其神耶?曰:古書 至秦而絕,斯邈之法復絕,微邕斬然矣。鍾繇見《筆經》 於韋誕,求之不得。誕死而發其墓,又祕之,將死,授其 子。會太康中,許人破冢,宋翼得之,何其祕耶?曰:「法者, 天下之公也,奚其祕?」王羲之《筆論》,同志求之弗與,誡 其子孫勿傳,「曷傳乎?」曰:「天將啟之,人能祕之。」顏魯公 下問於長史,宜有異對,而獨以鍾書十二意,何耶?曰: 發之也。其曰「妙在執筆。」又曰「如錐畫沙,如印印泥」,書 道盡矣。索靖之銀鉤蠆尾,顏清臣之屋漏,懷素之《壁 路》及釵股諸法,不若是之明且要也。或曰:李斯憸人 書奚傳?曰:「君子不以人廢言。」顏氏之書,李重光曷議 之。李氏之書可乎?曰:「使天下塞其兌,開其門可也。」《唐 書》《宋史》何夥乎?曰:未修之書也。《古今書品》,其效尤班 固《人物表》與孫虔禮、姜堯章之譜,何夸乎?曰:語其細 而遺其大,趙伯暐之《辨妄》所以作也。《宣和譜》、石峻等 書,其誕妄之尤者也。《蘭亭考》《俞松續考》,濫采群言,吾 不知其然也。黃伯思之論,其自欺者也。
《明陶宗儀書史會要》
[編輯]《外域書》
[編輯]《回回》字橫行而寫,自前抵後,復歸於前。
日本國於宋景德三年,嘗有僧入貢,不通華言,善筆 札,命以牘對,名「𡧯照」,號圓通大師。國中多習王右軍 書,照頗得筆法。後南海商人船自其國還,得國王弟 與照書,稱「野人若愚」,又左大臣滕原道長書,又治部 卿源從英書,凡三書,皆二王之跡。而若愚章草特妙, 中土能書者亦鮮能及,紙墨光精。左大臣乃國之上 相,治部九卿之列也。曩余與其國僧曰克全字大用 者,偶邂逅於海陬一禪剎中,頗習華言,雲彼中自有 「國」字,字母僅四十有七,能通識之,便可解其音義。因 索寫一過,就叩其理,其聯輳成字處,髣髴蒙古字法 也。全又以彼中字體,寫中國詩文,雖不可讀,而筆勢 縱橫,龍蛇飛動,儼有顛素之遺。
西洋馬八兒等國人,以長細銛刀右手執用,託以左 母指,橫刻「貝葉」為字,或暮夜交睫書之,迅速精利,皆 不失行理,即古刀書之流也。
琉球國職貢,中華所上表,用木為簡,高八寸許,厚三 分,闊五分;飾以髹,釦以錫,貫以革而橫行,刻字於其 上。其字體科斗書。
真臘國,或稱占臘,其國自稱曰「甘孛智。」元朝按《西番 經》,名其國曰「澉浦只」,蓋亦「甘孛智」之近音也。尋常文 字及官府文書,皆以麂鹿皮以物染黑,隨其大小闊 狹,以意裁之。用一等粉,如中國白善粉之類,搓為小 條子,其名為「梭。」拈於手中,就皮畫以成字,永不脫落。 用畢,則插於耳之上,字跡亦可辨認為何人書寫。須 以濕物揩拭方去,大率字樣正如回鶻字,凡文書皆 自後向前,卻不自上書下也。或雲其字母音聲,正與 蒙古音聲相類,但所不同者三兩字耳康國文字似胡書。
雲南大理國僰人。蒙氏。保和年間,遣張志成學書於 唐,有晉人筆意,故今重王羲之書。
《趙撝謙六書論》
[編輯]《象形論》
[編輯]昔者聖人之造書也,其肁於象形乎?故象形為文字 之本,而指事、會意諧聲,皆由是而出焉。象形者,象其 物形,隨體詰詘而畫其跡者也。其別有《正生》十穜。〈俗用 種〉《十穜》者,數位之形則一囗。〈圍同〉之類是也。天文之形, 則回之類是也。地理之形,則「水廠」〈岸同〉之類是也;人 物之形,則《子呂》之類是也。屮木之形,則禾尗之類是 也;蟲獸之形,則蟲牛之類是也;飲食之形,則《酉𠕎》之 類是也;服飾之形,則《衣巾之類》是也;宮室之形,則 〈作壹非〉〈郭通〉之類是也;器用之形,則弓矢之類是也。此 十穜直象其形,故謂之「正生。」推之,則又有所謂「兼生」 者二焉:其一曰「形兼意」,日月之類是也;其一曰「形兼 聲。」箕之類是也。以其兼乎它類,故謂之「兼生。」以是 推之,則象形之義,可觸類而通矣。《夾漈》所謂「十形猶 子姓,兼聲兼意猶因亞」者是也。雖然,若鼠之首佀,臼 巢㞢腹佀臼,耑之足佀,而毛類反手,月形近𠕎,苟泥。 〈去〉而不通,則於《象形》之義。矣。烏乎,古篆廢而分隸 興,分隸興而字學昧,是故「分」《隸》有「匕」〈音比〉無。〈音化〉《有𠂇 無》,又有冂。〈冪非〉無。〈垌同〉「有未」「無未。」〈稽同〉循而至於支攴。〈普木 切〉同書《殳》。〈音殊〉〈沒同〉並作。〈秦〉〈泰〉〈奉〉〈春〉之首。無 異己巳。〈佀〉《𢎘》。〈胡感切〉巴。〈節通〉之體莫別《好古君子》。論至乎 此,豈直三嘆而已哉!
《指事論》
[編輯]事猶物也,指事者,加物於象形之文,直著其事,指而 可識者也。聖人造書,形不可象,則屬諸事,是以其文 繼象形而出,象形文也,指事亦文也,象形文之純,指 事文之加也。故曰:「正生附本。」蓋造指事之本,附於象 形,如《本末朱》《禾未朿》之類是也。夫木,象形文也,加一 於下則指為本,加一於上則指為末,加一於中則指 「為朱;以其首曲而加,則指為禾;以其支葉之繁而加, 則指為未;以其條榦有物而加,則指為朿。其字既不 可謂之象形,又不可謂之會意,故謂之指事。」指事之 別有十類,如象形之所陳者,茲不復述。此外又有兼 諧聲而生之一類,曰「事兼聲」,齒金之類是也。夾漈謂 指事,類乎象形,斯言既得之矣。然又以《史外》之類入 乎《指事》之篇,抑亦何為而然邪?
《會意論》
[編輯]《會意》者,或合其體而兼乎義,或反其文而取乎意,擬 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者也。其書出於象形指事,「象 形」指事,文也,諧聲,字也,會意,文字之閒也,但其文則 反諸象形指事之文耳。故曰「正生歸本。」其別有五:曰 反體會意,曰省體會意,曰同體會意,曰二體會意,曰 三四五體會意。反體者如:「乃」水之長也。象其形焉。 𠂢則水之衺流別者,故反。則為𠂢之類是也。省體 者,如月形兼「意」字也;夕則月見,故月省則為「夕」之類 是也。同體者,如二口為吅,「三犬為猋」之類是也。二體 者,如艸生田上則為苗;鼠居穴下則為竄之類是也。 三、四、五體者,從臼匊水,臨皿則為盥;土上有廣從八, 以分其里,則為廛;從臼持缶置於几上,有鬯酉而飾 之以彡,則為鬱其類是也。曰「並生」者,言並乎象形指 事之文而生也。夾漈以文有子母,一子一母為諧聲 是也。其以二母合為會意則未也。今觀其所著《六書, 略》以「羹」「便」等字入於《會意》之篇,其人文固謂之母,羹 本作「鬻」,其母在。然則羙?「更」三字,胡可謂之母哉? 《夾漈》尚爾,而況於佗乎?
《諧聲論》
[編輯]「《六書》之要,在乎諧聲。」聲原於虛,妙於物而無不諧故 也。洋洋乎諧聲之道,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何其神哉! 然其為字,則主母以定形,因母以主意,而附佗字為 子,以調合其聲者也。原夫造諧聲㞢法,或取聲以成 字,或取音以成字。聲者,平上去入四聲也;音者,角徵 羽商宮半徵半商七音也。有同聲者,則取同聲而諧, 如倥銅而諧《空同聲》之類是也。無同聲者,則取轉聲 而諧,如控洞而諧《空同聲》之類是也。無轉聲者,則取 㫄聲而諧,如《叨江》而諧《刀工》聲之類是也。亡旁聲者, 則取正音而諧,如《簫昵》而諧《肅尼》音之類是也。無正 音者,則取旁音而諧,如《知威》而諧《矢戍音》之類是也。 有惟取同音而諧者,如《風開》而諧《凡幵是也,此其大 略也。若其別,則有聲兼意,如〈禮貫〉》之類;「三體」、四體,如 《歸》之類。〈歸從婦省從止𠂤聲從彳從攴從人,豈省聲。〉陳而觀之,究而言 之,又有𠂇定意而又諧聲者,松柏之類也。又定意而 屮諧聲者,《雞都》之類也。其或定意於上而諧聲於下 者,蓮。之類也。定意於下而諧聲於上者,《帬常》之類 也。其有形定於外,而聲諧於內者,《園圃》之類也;意定 於內,而聲諧於外者,《徽輿》之類也。有從聲之文。居 而卒難認者,倝黃之類也。其言之於《語論》,「寸」之於寺 專之類,則謂之因母以主意。其□之於園國,晶之於參晨之類,則謂之主母以定形。班孟堅、衛巨山謂諧 聲為形聲,失其義也。又有所謂從聲而省者,蓋省文 有聲關於義者,有義關於聲者,如甜之從舌以為義, 舌之所嗜者甘故也。謂恬之從舌,則非矣。蓋從甜省 為聲而關於義故也。如營之從熒,省聲也,以呂為義 以熒為聲故也。謂勞從熒則非矣,蓋從營省為義而 關於聲故也。諧聲之道,既有無不諧之妙,又有纍加 之要。如讀誦之讀,主言以為意。從衒賣。〈古儥〉之賣者,諧 其聲也。「賣」則從貝,為意又從順。〈古睦〉之。而諧。又 從「菌。」〈音陸〉之。而諧纍相加而不厭煩者,此諧聲之 道所以無窮也。余謂主母以定形,因母以主意,而附 他字為子,以調合其聲者,庶幾近之矣。學者儻即是 觸類而推之,則於諧聲乎何有?
《假借論》
[編輯]夾漈曰:「學者之患,在於識有義之義而不識無義之 義。假借者,無義之義也。假借本非己有,因它所授,故 於己為無義。」又曰:「六書之難明,為假借之難明也。六 書明則六經如指諸掌,假借明則六書如指諸掌。」故 夾漈之《六書,略》於假借一門為甚詳。雖然,猶憾其惑 於轉注之旨,遂有葉音借義不借義之誤。今因其誤 而定之,則假借、轉注之旨,其庶幾矣。夫假借之所以 別者五,而生有三:曰因義之借;曰無義之借;曰因借 之借,是為託生;曰同音並義,不為假借,是為反生;曰 轉注而假借,是為兼生。此五者,假借之所以別也。因 義之借者,初本裁衣之始,而借為凡物之始;狀本犬 之形象,而借為萬物之狀也;無義之借者,「易」本蜥易 之易,而借為變易之易。「財」本貨財,而借為財成之財 也。「因借而借」者,商本商度之商,既借為宮商之商矣, 而又借為商賈之商也。㞢本㞢艸之㞢,既借為出往 之之矣,而又借為語詞之之也。同音並義不為假借 者,「台說」之「台」,即「台我」之台,皆得從口而為意,從㠯而 為聲也。「壬儋」之「壬」,既象治壬之形;「壬娠」之壬,亦象褱 壬之形也。轉注而假借者,如「頃」本頃大之頃,既轉而 為頃刻之頃矣,因頃刻之聲而借為頃畝之頃。「過」本 「過踰」之過,既轉而為「既踰曰過」之過矣,因既踰曰過 之聲而借為過失之過也。《夾漈》又有語詞之借,五音 之借,《三詩》之借,十日十二辰,方言之借之類,此即所 謂無義之借,故不復出。烏乎假借之旨,不明於世,以 至書「然燎之然」,更加「火」,「州渚」之州,復加「水」,「果」字有「艸」, 「須」字有「髟」,如此之類,何可枚舉,尚奚論丁寧之類不 用口,車渠馬瑙之類不須石哉?
《轉注論》
[編輯]轉注者,展轉其聲而注釋為它字之用者也。有因其 意義而轉者,有但轉其聲而無意義者,有再轉為三 聲用者,有三轉為四聲用者,至於八九轉者亦有之。 其轉之之法,則與《造諧聲》相類。有轉同聲者,有轉旁 聲者,有轉正音者,有轉旁音者,有唯取其書而轉者。 轉注之別有五,曰因義轉注者。惡本善惡之惡,以有 惡也則可惡。〈去聲下同〉故轉為「憎惡」之「惡。」「齊」本「齊一」之「齊。」 以其齊也。則如《齊》。〈與齋通下同〉故轉為齊。莊之齊。此其類 也。曰無義轉注者。如荷乃蓮荷之荷。而轉為負荷。〈上聲 下同〉之《荷雅》。〈作鴉非〉本《烏雅》之「雅」,而轉為《風雅》。〈上聲下同〉之《雅》, 此其類也。曰:「因轉而轉者,如長本長短之長,則物莫 先焉,故轉為長。」〈上聲〉幼之長。〈上聲〉長。〈上聲〉則有餘故,又轉為 長。〈去下同〉「物之長行」,本行止之行,則有蹤跡,故轉為「德 行。」〈去聲〉之行。〈去聲〉行。〈去聲〉則有次敘,故又轉為「行。」〈杭〉《𠛱》之行。 〈杭〉又謂之「行。」〈衡〉行。〈〉之行。〈〉行。〈去聲下同〉「行」之行,此其類 也。此三者謂之乇生。又有二用,曰雙音並義,不為轉 注者,如朋。〈鳳同〉《皇》。〈凰非〉《之朋》即「鶤朋。」〈〉之《朋》文,皆象其飛 形。《杷枋》之杷,補訝切,收麥之器,白加切,又為木名,樂 器之枇杷。〈續作琵琶〉皆得從木以定意,從巴皆得諧其聲, 此其類也,是謂反生。又有兼用曰假借而轉注者,來 乃「來牟」之來,既借為「來往」之「來」矣,而又轉為「勞來。」〈去聲〉 之來也。風。乃風蟲之風。既借為吹噓之風矣。因轉為 風刺之風。〈去聲〉此其類也。又有方音葉音者,不在轉注 例也。如《聯叕》之叕,陟衛切,南方之人則有「株列切」音 「兄弟」之兄,呼庸切,東吳之人則以「呼榮切」之「上下」之 「下」,讀如華夏,押於語韻,則音如戶。《明諒》之「明」,讀如姓 名,押於陽韻,則音如「芒。」〈忙茫並非〉凡此之類,不能悉載。吳 棫《韻補協音》,庶矣。「方音」之類,迄今無書,然亦不必書 也。若夫衰有四音,齊有五音,不有六音。有《七音差》, 有八音數,有《九音辟》,十有一音之類,或主意義,或無 意義,然轉聲而無意義者多矣。學者引伸觸類而通 其餘可也。然自許叔重以來,以同意相受,考「老」字為 轉注依聲。「事令長」字為假借之說既興,鄭元以之 而解經,夾漈以之而成略,遂失假借、轉注之本旨。蕭 楚謂一字轉其聲而讀之,是為轉注。及近世程端禮 編《讀書分年日程》,雖有轉注為轉聲、假借為借聲之 說,惜其不能立例確。〈確非〉論亦無攸定,余故不得不為 之詳辯也。今夫「老」字從人從毛從「匕」者,人之毛匕而 白,則為老,會意字也。考者,老也,故從「老」省定意;從「丂者,諧聲字也,初非以「老」字轉而為「考」也。又若《耆》〈渠伊切〉 《耇》。〈古厚切〉〈常句切〉〈丁念切〉《孝耋》:〈批結切〉六字皆從老,省以 為意。「從旨」,句勿占至以為聲。孝則從子,承父道而為 會意。今夾漈以之入轉注之篇,可乎哉?又若以日月 成《易》,而轉為「明」,以目少作眇,而轉為省,此又不達其 旨之冘也。烏乎?轉注之旨一失,遂至詭㪅妄改。是以 葛稚川加「彡」於「形景」之「景」而作「影」,王逸少從「車」於 《陳之陳》。〈本作敶〉而為陣,至若「《日莫》之莫」,㪅加日,《烏雅》之 雅,復作《鴉獻亯》。〈響〉《亯》。〈俗作烹〉飪亯。〈許庚切〉《通》之體,皆異匕 箸。〈作著非〉箸。〈俗作著〉見《依箸》。〈俗作著〉之類並殊。要之沾〈作添非〉 《𠕎》。之從「艸」,若此者甚眾,皆昧於轉注之指者也。〈按此
《篇》古字甚多,未悉其詳,止照原本載入。
〉《虞淳熙德園集》
[編輯]《三十二體金剛經》
[編輯]僧窅《三十二體金剛經》,芒書七十二種,華書七十一 種,貝書十一種,節取三十二配三十二分。
《王應電同文備考》
[編輯]《序》
[編輯]道也者,文之體;質也;文也者,道之神;用也;六書也者, 文之輈。軸乎?溥之宣教明化,遠之垂後憲前。故曰「王 政之始,經藝之本也。」粵昔大猷之時,氣化純完,文字 闡揚,於是經恆明而政日休。自時厥後,氣化漓而文 字舛,六籍散而治教龐。蓋文字之興衰,實與造化相 為倚伏,故聖者作之,明者述焉,昭代之所隆,而否德 之所略也。自有《書契》以來,倉頡古文,判洪濛而開之 者也。意融而理勝,文約而義該,明如日星,賁如草木, 易而易知,簡而易從矣。歷帝王而降,禮制至周始備, 器法皆古所未有,故字亦多古文之所無,史籀變為 大篆,字學中不可闕焉者也。鍾鼎多出於三代之季, 良庸真贗,不可復別,取二三冊而已。小篆非聖王是 師,以六國之所擅作者,參以己見,畫皆如箸,以便筆 札,《六書》之體於是大壞。至又變而隸、而楷,而草,存者 幾希矣。自是以來,雖或以篆名家,皆子孫於李斯者 也。或宗古文而真妄雜焉,至以私意作為奇巧,或欲 布置以為齊整,夸紕者傳譌以為博,滯陋者執守以 為經,而其義不可復尋矣。今欲釐正之,苟復循末世 支離之跡,與之秤量較計議論,不愈煩,去道不愈遠 哉?故欲究作者之意,必盡解前人之縛,而後可與言 也。夫三才萬物,靡不有形象。形也者,肖其形而識之。
日。月:星。雲:水。火。《山》。石,
此字學之本也。其涉於影響思慮之所及而不可以 形傳也,則以其形而反仄增損,或重疊配合。
反人為,為。《仄山》為。《田為》。增:「木為本,末囗為。」損木為「月為夕」,重從。屾沝疊品。芔茻配。合。為。木為?
於形不類,而意則可通,或配他文成字。
土受昜明曰「場。」 心思成相曰「想。」 凡動蟲生為風。禾味入口為「和。」
故曰:「會意」也。天地,氣化也,神而不有,萬物,叢生也,蠢 而無為。裁成天地,曲成萬物,惟人而已。故「酢」萬變, 紛紜百慮,孰非事也?以形以意,合數文而為經綸之 象。
從。又持肉乾示,為祭事從。又持弓矢,為射事從。哭亡為事從目加木,為相度之事,
故曰「處事」,謂以人處事。又曰「指事」,謂指人之事,即古 語象事之謂也。書灋有限而物類無窮,字烏能盡之 哉!主一字之形而以他字之聲合之,因其形之同而 知為是類,因其聲之異而知為是物是義。
《雨而從》,路廷林虧之聲,則為露霆霖雩日而從。鄉,厤京之聲,則為「曏曆景」,
故曰「形聲。」
霰之從散,雺之從矛。昨之從「乍」 ,「映」 之從央。
非本聲而諧之,故又曰「諧聲也。」夫聲出於天,或有餘 焉,或不足焉。聲之有餘也一義而各為一聲,不能聲 為之制字也,故以一字而轉為數聲。
正轉平,中轉去,辟君也;轉「僻」 ,譬闢避四聲。「穴」 ,臥器也。轉去聲,又「淫」 、「沈」 、「酖」 三聲。
《轉注》之謂也,聲之不足也,一聲而或兼數義,不能義 為之制字也,故以一字而借為數義。
《風氣》也,借風俗;「夷」 ,「東夷」 也,借「平」 ,又借傷能。「獸也」 ,借才能之;「草」 盛長也,借「往」 ,又借語詞。
假借之謂也。前人之論,雖各有發明,但不無得失。且 《六義》人之所常言也;三母則人之所未講也。故畫母 有十,雖體有萬變,不能違也。字母二百四十,子孫相 仍,至不能生而止;雖字以萬計,不能遺也。聲母二十 八,交錯於字母之中,雖聲以萬計,亦不能外也。自本 而該末,挈之如珠聯網布;泝流而還源,理之如攻玉 捕亡,用甲勾乙,損盈益虧,刊俗而復古,定一而同歸。 故知三母可以制字,明六義可以釋經。六義之未定, 三母之不講,又何《六書》之雲?且夫結字有主客,筆勢 有逆順,畫有清濁奇正,體有向背動靜。故天文多圓爛然一天星斗;地理多方,宛如大地山河。人道統成, 參於俯仰動植。玉箸施於數目,其畫「直;科斗施於主 點,其畫單;鳥獸動而草木植,取用於鳥跡柳葉也;服 食居器,變動流行,化裁於鍾鼎諸文也。」其類有八,書 法亦異。考於古文,有潤色而無造作,驗之人心,有融 釋而無阻礙。電蓋竊取之矣。後有覺者,欲知其方,曰: 「法天也,崇古也,致虛也,研幾也,窮神也。天則開而我 不與,古則因而我無」作,虛則待其露而不先,機則成 其能而不惰,神則天機流行,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 可以與於斯義矣。昔者周公嘗設其官曰「諭書名矣」, 見於行事,故弗存也。孔門嘗載諸言曰:「書同文矣,無 王者作,故弗為也。」我太祖高皇帝操三重之柄,兼尊 徵之善,嘗命儒臣為《正韻》矣,但日不暇給,間以小篆 正楷書之譌,而未嘗以古文正小篆之謬。且嚴於章 奏,而略於經史,古今刀筆之吏,或所玩習,而經學士 大夫多不識知。今上嗣位,五星聚室。夫室,天子之北 宮也,壁實附之,為文書之祕府,而五星聚焉,非天將 興起斯文之兆歟?故今三才之義,幽隱畢揚,而文字 之書,明習者眾。愚也生值其時,化機自中,光不容掩, 流不能塞,撰述成書。然而病困之餘,功不逮識,指歸 未竟。昔漢武中興,大協音樂,而未諧厥成。倪寬云:「天 子建中和之極,兼總條貫,金聲而玉振之,遂一取裁 於帝。六書之旨,其必有待於天皇考文而折衷之哉!」 因題曰《同文備考》雲。
《書法指要》
[編輯]得此十法,則橫豎、曲直、方圓、奇耦,下筆更莫能逃,天下字更不出此,猶之昔人所稱《永字八法》。但彼止於四法可楷而不可篆,故更定十法如左:
一英日切。數之始也。又讀若《雞單》。即畫卦之奇單字。
也。因三聲相混,故並借用「一」,亦借用「壹。」伏羲畫卦,倉頡制字,咸起自一畫,見天文《四 》。等字從一在上,若天蓋也。「等」字從一在下,若「地載」也。壬。「從一在中」,若負荷也《二三》。從一而積,從一而變。
讀若棍,教穩切,一以貫之也。象正直頂天立地形。
借為擊器名畫,見《人容十七師》云:「卦畫一奇一耦而陰陽立,文字一從一橫而變化行 。」壬從。在中。從。對列。從。在旁。從。有輔 ㄟ從&401B6&右戾。字從之。從。左戾。字從之。
讀若「徹」字,見《植物一》,此取其中畫象發達透出。
形 。從。而徹於下也。ㄟ從。而左右下出「也ㄨ」字從之ˊㄟ從。而左右上出也。字從之,《卝從》。而左右旁出也ㄚ。《從》,岐而上徹也。等字。從之。從。岐而下徹也。等字從之,彡從。而重垂於下也。
俗作畎。坤捲切。田間水道。即水字中畫也。象水流。
動形。凡畫活動變化者皆從之。字見《地理》十 。從。而重。從。而稍變左右戾也。從。而橫氣之上浮。從。變於天,從。變於人, 從。變於動物。從。變於植物。從。「變於用物
˙。」讀若丸象,堅實圓渾形畫。見《天文》《七》。
從˙《在天》,從˙。在地。從˙在人。從˙「在《動物》。」從˙在植物。從˙在器。 讀若主微銳而活。「主」字從之,又讀若點。字從之。此文從˙變體
〇,俗作「圓月涓切」,象天體周旋虛通之形,舊誤傳此。
為盤,「圜」字借用之,員圓,並「非」字,見《天文》《二 》。從〇中閃爍形。從〇小而連〇,從〇小而單◎,從〇而重。從〇自中繞外。「從〇自外繞」中。 從〇而得其上半。等字從之,別作。從。稍深。等字從之。又作從。稍殺。字從之。從〇而長也。等字。從之。從〇而文理形也。等字。從之。 從〇而得其右半也。等字。從之。 從〇而得其左半也。字從之。
,俗用方法羊切,象地體廣博平正四維之形,借用。
方或誤。並「非」字見《地理》二。 從《》而得其下半地載形也。等字。從之。從而得其左半,「匪」、「匡」等字從之。 「從」《》而得其東北,「直」字從之。「從」《》而得其東南,等字。從之。「從」《》而得其西南,「從」《》而得其西北, 字從「」,而上下有所損益也。
俗用「圍月圭」切四面正方而刓其四隅,象九圍形。
字見人。《道九 〇》字失其傳久矣。師以「袁」之「中從〇」為聲也,取〇以易「員田」之四至「」也,取以易《方韋》之中從。為聲也取,以為圍 回從。而重重圍繞也。從。諧聲:並從。會意。 從。而得其左半範圍意也。「區」「匽」等字從
之。從。左半而下遺。「匿」字從之。從。右「半」而少變。字從之。
小篆作。義與集同。字急切從三。合而一之。師雲。
合三才之道,和而同之,以贊化育也字見《人道十損》,其下有覆蓋意,凡結字在上者多從此。從。而少平。為器之蓋。等字。從之。從。而少斜草屋。欲利水也。為余舍之首。「《宮室》之首,斜於缶,平於舍」者也。從。而益銳其上《為》。「等」字。從。而稍圓,為《弁》之首。從。而垂有領,為衣之首。
義與五同。乂古切。從。斜而合之,交錯參伍,以
成事之意也。以其參天兩地。為五數之五字。見人道十一 。從。而生。從。而重 十從。而安定也。
《布字原病》
[編輯]凡依形布置,方為得體,苟稍有增減,易置遂失其義,自明道者觀之,殊不入目矣。今略舉數法,以見凡例,須會此法,乃無文之文,玩之而知其為正中之奇,拙中之巧也。
《字欲》充,以簡作「煩。」
作。失覆上形。 作。《失粒形》, 作。誤同於「木。」 作。作。根從上生。皆大病也。
字欲媚。以正作邪。以直作曲。
作。失端正形。 並《正形》也,今作。於義何居
字欲長短相齊,以方作「長。」
作。作。作。皆以便偏旁睹其形。則全不類矣。
字欲闊狹相勻,以「長」作闊。
作。作。作。因欲稱「闊」字,使字形失,真義不可尋。
《字欲》省,以「活」作「死。」
作「土。」作。
字欲短,分合為「離。」
字,分而「為?」字,分而「為?」「遂」訛從《貝》。《字分》為:「遂」譌。「為言
相合失體」,致子母莫辨。
「以信為母」,而從川會意。「以仁為母而從女」,會意,今反,《旁折》作。以月為母,而諧霸聲。以衣為母而會集意,今反上下析之作。唯「欲」字之相稱,殊失正義。
字畫苟簡,旨義不明。
危色。身並從「人」字建首,乃與免、象、魚、召等字同作。「人物不分」羊昔良。通作。動植莫辨,至「失圓之形」,「為圍」「為方」,皆不精之至也。
王應電六義圖解
六義貫珠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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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圖本出《六書本義》。《六義相關圖》。但本象形字。彼因指事之義不明。遂誤為「指事。」故別為下數圖,欲使多見則易明也。
六義相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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