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41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二百四十一卷 |
第二百四十一卷目錄
周禮部彙考五
漢書藝文志〈禮經〉
隋書經籍志〈禮經〉
唐書藝文志〈禮經〉
宋史藝文志〈禮經〉
宋鄭樵通志〈周官〉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禮經〉
馬端臨文獻通考〈周禮〉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周官〉
焦竑經籍志〈周禮〉
經籍典第二百四十一卷
周禮部彙考五
[編輯]《漢書藝文志》
[編輯]《禮經》
[編輯]《周官經》六篇。
王莽時,劉歆置博士。師古曰:「即今之《周官禮》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記》充之。」
《周官傳》四篇。
《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
《隋書經籍志》
[編輯]《禮經》
[編輯]《周官禮》十二卷。〈注〉馬融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鄭元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王肅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伊說》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干寶注,梁人。有《周官寧朔新書》八 卷,晉燕王師王懋約撰,亡。
《集注周官禮》二十卷。〈注〉崔靈恩注。
《禮音》三卷。〈注〉劉昌宗撰。
《周官禮異同評》十二卷。〈注〉晉司空長史陳劭撰 《周官禮駮難》四卷。〈注〉孫略撰。梁有《周官駮難》三卷,孫 琦問干寶駮,晉散騎常侍虞喜撰。
《周官禮義疏》四十卷。〈注〉沈重撰。
《周官禮義疏》十九卷。
《周官禮義疏》十卷。
《周官禮義疏》九卷。
《周官分職》四卷。
《周官禮圖》十四卷。〈注〉梁有《郊祀圖》二卷,亡。
《唐書藝文志》
[編輯]《禮經》
[編輯]鄭元注《周官》十三卷,《音》三卷
馬融《周官傳》十二卷。
王肅注《周官》十二卷。
傅元《周官論評》十二卷。〈注〉陳卲《駮》。
干寶注《周官》十二卷,又《答周官駮難》五卷〈注〉孫略問 司馬伷《周官寧朔新書》八卷, 伊說注《周官》十卷
崔靈恩「《周官集注》二十卷。」
沈重「《周禮義疏》四十卷。」
賈公彥「《周禮疏》五十卷。」
王元度《周禮義決》三卷。
《宋史藝文志》
[編輯]《禮經》
[編輯]鄭元《周禮注》十二卷。
賈公彥「《周禮疏》五十卷。」
王安石《新經周禮義》二十二卷。
王昭禹「《周禮詳解》四十卷。」
龔原「《周禮圖》十卷。」
楊時《周禮義辨疑》一卷。
夏休《周禮井田譜》二十卷
史浩「《周官講義》十四卷。」
鄭鍔《周禮解義》二十二卷。
黃度《周禮說》五卷。
徐煥「《周官辨略》十八卷。」
陳傅良《周禮說》一卷。
徐行「《周禮微言》十卷。」
《易祓周禮總義》三十六卷。
劉彝「《周禮中義》十卷。」
胡銓「《周禮傳》十二卷。」
俞庭椿「《周禮復古編》三卷。」
林椅《周禮綱目》八卷,《摭說》一卷
鄭景炎「《周禮開方圖說》一卷。」
《周禮類例義斷》二卷。〈注〉不知作者項安世《周禮丘乘圖說》一卷。
魏了翁「《周禮折衷》二卷。」
王與之「《周禮訂義》八十卷。」
《宋鄭樵通志》
[編輯]《周官》
[編輯]《周官禮》十二卷。〈注〉《馬融傳》。
《周官禮》十二卷。〈注〉鄭元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王肅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伊說注《唐》有十卷。
《周官禮》十二卷。〈注〉干寶注。
《周官禮集注》二十卷。〈注〉崔靈恩。
按:漢有李氏,得《周官》,以為周公所制官政之法,上於河間獻王,獨闕《冬官》一篇。獻王求以千金不得,遂取《考工記》以補之。至王莽時,劉歆始置博士,以行於世。河南緱氏人杜子春受業於歆,因以教授。是後馬融作傳以授鄭元,元作《周官注》。
右《傳注》六部,八十卷。
《周官禮義疏》四十卷。〈注〉沈重。
《周禮疏》五十卷。〈注〉唐·賈公彥
《周禮關言》十二卷。〈注〉黃君俞。
右《義疏》三部,百二卷。
《周官禮異同評》十二卷。〈注〉晉「司空長史陳劭。」
《周官論評》十二卷。〈注〉傅元:
《周官禮駁難》四卷。〈注〉孫略。
《周官駁難》五卷。〈注〉孫琦問《干寶駮》虞喜撰。
《周官禮義決》三卷。〈注〉唐:王元度
右《論難》五部三十六卷。
《緱氏要鈔》六卷。
《周官寧朔新書》八卷。〈注〉司馬伷 「《周官分職》四卷。」
《周官致太平論》十卷。〈注〉李泰伯撰。
右《義類》四部,二十八卷。
《禮音》三卷。〈注〉《劉昌宗》:
《周官音訓三鄭異同辨》二卷。〈注〉王曉。
右音二部五卷
《周官禮圖》十四卷。〈注〉《隋經籍志》:
右《圖》一部,十四卷。
凡《周官》六種,二十一部,二百六十五卷。
按:漢曰《周官》,江左曰「《周官》《禮》」 ,唐曰《周禮》。推本而言,《周官》則是。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
[編輯]《禮經》
[編輯]《周官經》六篇。
河間獻王得。《周官》有李氏得而上於獻王,獨缺《冬官》,取《考工記》補之,合成六篇。《禮記疏》云:「孝文時求得此書,不見《冬官》一篇,乃使博士作《考工記》補之,謂孝文時,非也。」五峰胡氏曰:「《司徒》掌邦教,《司空》掌邦土,《冬官》未嘗闕也。」乃劉歆妄以《冬官》事屬之地官。俞庭椿取其說為《周禮復古編》,謂《司空》之篇,雜出於五官之屬,且因《司空》之復,而《六官》之譌譔,亦遂可以類考。程氏曰:「《冬官》之屬才二十八,而五官各有羨數。考《冢宰》六屬各六十,今天官六十三,地官七十八,春官七十,夏官六十九,秋官六十六,蓋斷簡失次,名實散亡,取羨數。凡百工之事,歸之《冬官》,其數乃周。」賈氏《疏》曰:「劉向未校之前,或在山巖石室,有古文考」校,後為《今文》,古今不同。鄭氏據《今文注》,朱文公以為廣大精密,周家之法度在焉。〈註:〉齊文惠太子鎮雍州,有發楚王冢,獲竹簡書,青絲編簡,廣數分,長二尺。有得十餘簡,以示王僧虔,僧虔曰:「是科斗書,《考工記》。」然則謂之漢博士作,誤矣。馬融云:「成帝命劉歆考理祕書,始得列序著於錄,略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跡。」承平初,杜子春年且九十,能通其讀,鄭眾、賈逵往受業焉。鄭康成《序》云:「鄭少贛興仲師眾」、衛次仲,賈景伯,馬季長,皆作《周禮解詁》。 《說文》引任削地「垗五帝於四郊,廟門容大鼎七箇孤乘夏。」赤魃氏。煣牙外不熑,與今字異。
《周官傳》四篇。
《詩正義》,漢初為傳訓者,皆與經別行。及馬融為《周禮注》,乃云:「欲省學者兩讀,故具載本文。」 然則後漢以來,始就經為注。
《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
《周官》縣師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戒,則受灋於司馬,以作其眾庶。小司馬掌事,如大司馬之灋。司兵授兵,從司馬之灋以頒之。此古者司馬灋,即周之政典也。《周禮疏》云:「齊景公時,大夫穰苴作《司馬法》。至齊威王,大夫等追論古法,又作《司馬法》,附於穰苴。太史公曰:『自古王者而有《司馬法》,穰苴能申明之』。」又曰:「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孫,吳王子〈王子成甫。〉「能紹而明之。」《穰苴傳》曰: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注〉太史公曰:余讀《司馬兵法》,閎廓深遠,雖三代
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也,亦少褒矣。若夫穰苴區區,為小國行師,何暇及《司馬兵法》之揖讓乎?漢武帝詔引「登車不式」,《周禮注》引「鼓聲不過閶,鼙聲不過闒,鐸聲不過琅,上卜下謀,是謂參之昏鼓,四通為大鼜,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疏引「十人之長執鉦,百人之帥執鐸,千人之帥執鼙,萬人之主執大鼓。」《左傳疏》服虔引《謀帥篇》曰:「大前驅啟乘卑,大晨倅車屬焉。」又引:「五十乘為兩,百二十乘為伍,八十乘為專,二十九乘為參,二十」〈闕。〉《乘》為「偏說」文。〈闕〉衛。〈闕〉《輿善》者忻民之善,〈闕二字〉之惡,「師多則人潰」,杜佑引「上謀下鬥」、「圍其三面」、「開其一面」之類,然其文或不見今五篇中。〈注〉百五十五篇。今存五篇而已。李靖曰:「周《司馬法》,本太史公者也。按《周禮注》引《軍禮》曰:『無於車,無自後射』。」豈即此書所載歟?大宗伯所掌軍禮之別有五,《孔叢子》有《問軍禮》之篇。
《馬端臨文獻通考》
[編輯]《周禮》
[編輯]《周禮》十二卷。
晁氏曰:鄭元注。漢武帝時,河間獻王開獻書之路,得《周官》有五篇,失《冬官》一篇,乃募以千金,不得取《考工記》以補其闕。至孝成時,劉歆校理祕書,始得序列,著於錄略,為群儒排棄,歆獨以為周公致太平之跡。永平時,杜子春初能通其讀,鄭眾、鄭興亦嘗傳受,言皆引之,以參釋異同雲。
陳氏曰:按《藝文志》同。《周官經》六篇。本注云:「王莽時歆置博士。」 顏師古曰:「即今之《周禮》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記》足之。」 愚嘗疑《周禮》六典與《書周官》不同。《周官》: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二官各有攸司。蓋自唐、虞九官,禹、契所職,則已然矣。今地官於教事殊略,而田野井牧、鄉遂稼穡之事,殆皆司空職耳。《周官》初無邦事之名,今所謂事典者,未考定為何事,書闕亡而以《考工記》足之,天下之事,止於百工而已耶?先儒固有疑於是書者,若林存孝以為武帝知《周官》末世瀆亂不經之書,作十論七難以排棄之,何休亦以為六國陰謀之書。甚者或謂劉歆附益以佐王莽者也。惟鄭康成博覽,「以為周公致太平之跡,故其學遂行於世。」 愚按:此書多古文奇字,名物度數,可攷不誣,其為先秦古書,似無可疑。愚所疑者,邦土、邦事灼然不同,其地繁碎駁雜,與夫劉歆、王安石一再用之而亂天下,猶未論也。元之學,出於扶風馬融,復參取杜子春、鄭大夫、鄭司農之說。子春河南緱氏人,生漢末,至永平初尚在,年九十餘。鄭眾、賈逵皆受業焉。「大夫」 者,河南鄭興少贛也;「司農」 者,鄭眾仲師,興之子也。融字季長。
《周禮疏》十二卷。
晁氏曰:唐賈公彥撰。公彥,洺州人。永徽中仕至太學博士。史稱著此書四十卷,今併為十二卷。世稱其「發揮鄭學最為詳明。」
陳氏曰:其序《周禮》廢興,起於成帝劉歆,而成於鄭元。又言「鄭眾以為《書》《周官》即此《周官》也」 ,失之矣。《書》止一篇,《周禮》乃六篇,文異數萬,非《書》類。是則然矣。但《周禮》六官實本於《周官》。《周官》舉其凡,《周禮》詳其目,則鄭眾之說未得為失;而其大可疑者,則「邦土」 、「邦事」 之不同也。《館閣書目》:「按《藝文志》謂之《周官經》,此《禮器》所謂經禮」 者是也。《志》有《周官經》六篇,《傳》四篇,但曰「經傳」 雲爾,迺便以為經禮,尤為可笑。《廣川藏書志》云:「公彥此疏,據陳劭《異同評》及沈重義為之。二書並見《唐藝文志》,今不復存。」
《朱子語錄》曰:「《周禮》一書,好看廣大精密,周家法度在裡許,但未敢令學者看。此非是不可學,亦非是不當學,只為學有先後,先須理會自家身心合做底學,《周禮》卻自後一截事。而今把來說看,還有一句干涉吾人身心上事否?《周禮》規模,皆是周公做,但其言語是他人做。如今時宰相提舉敕令,豈是宰相一一下筆」 有不是處,周公須與改。至小可處,或未及改,或是周公晚年作此書。某所疑者,但恐周公立下此法,卻不曾行得盡。後世皆以《周禮》非聖人書,其間細碎處雖可疑,其大體直是非聖人做不得。
潁濱蘇氏曰:「言周公所以治周者,莫詳於《周禮》。然以吾觀之,秦、漢諸儒以意損益之者眾矣,非周公之完書也。何以言之?周之西都,今之關中也;其東都,今之洛陽也。二都居北山之陽,南山之陰。其地東西長,南北短,短長相補,不過千里,古今一也。而《周禮》王畿之大,四方相距千里,如畫棋局。近郊、遠郊、甸地、稍地、小」 都、大都,相距皆百里。十里之方地,實無所容之,故其畿內遠近諸法,類皆空言耳。此《周禮》之不可信者一也。《書》稱武王克商而反商政。列爵惟五,分土惟三。故孟子曰:「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
「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鄭子產亦云:古之言封建者蓋若是。而《周禮》諸公之地方五百里,諸侯四百里,諸伯三百里,諸子二百里,諸男百里,與古說異。鄭氏知其不可,而為之說曰:「商野三等,武王增以子男,其地猶因商之故。周公斥大九州,始皆益之,如《周官》之法。於是千乘之賦,自一成十里而出車一乘千」乘而千成,非公侯之國,無以受之。吾竊笑之。武王封之,周公大之,其勢必有所並,必有所徙。一公之封,而子男之國為之徙者十有六,封數大國,而天下盡擾。此書生之論,而有國者不為也。《傳》有之曰:「方里而井,十井為乘。故十里之邑而百乘,百里之國而千乘,千里之國而萬乘,古之道也。不然,百乘之家為方百里,萬乘之國為方數。」〈闕。〉矣,故無是也。《語》曰:「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千乘雖古之大國,而於衰周為小。然孔子猶曰:「安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然則雖衰周列國之強家,猶有不及五十者矣。韓氏、羊舌氏,晉大夫也,其家賦九縣,長轂九百,其餘四十縣。謂一縣而百乘則可,謂一縣而百里則不可。此《周禮》之不可信者二也。王畿之內,公邑為井田,鄉遂為溝、洫,此二者一夫而受田百畝,五口而一夫為役,百畝而稅之十一,舉無異也。然而井田自一井而上至於一,同而方百里,其所以通水之利者,溝、洫、澮三。溝洫之制至於萬夫,方三十二里有半,其所以通水之利者,遂、溝、洫、澮、川五。利害同而法制異,為地少而用力博,此亦有國者之所不為也。楚蒍掩為司馬,「町原防,井衍沃。」蓋平川廣澤可以為井者,井之。原阜堤防之間,狹不可井則町之,皆因地以制廣狹多少之異,井田溝洫,蓋亦然耳。非公邑必為井田,而鄉遂必為溝洫,此《周禮》之不可信者三也。三者既不可信,則凡《周禮》之詭異遠於人情者皆不足信也。古之聖人。因事立法以便人者有矣。未有立法以強人者也。立法以強人。此迂儒之所以亂天下也。
五峰胡氏曰:「謹按孔子定書,《周官》六卿,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者也。」 今以劉歆所成《周禮》攷之,太宰掌建邦之六典,夫太宰統五官之典以為治者也。
豈於五官之外,更有治典哉?則「掌建六典」,《歆》。
之妄也。太宰之屬六十,小宰也,司會也,司書也,職內也,職歲也,職幣也,是六官之所掌,辭繁而事複,類皆期會簿書之永,俗吏掊克之所為,而非贊冢宰進退百官、均一四海之治者也。古之君國子民者,以義為利,不以利為利,故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今天官有宰夫者,考郡、都、鄙、縣「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夫君相守恭儉,不尚末作,使民務本,此足用長財之要也。百官有司,謹守其職,豈敢踰越制度,自以足用長財為事?若劉歆之說,是使百官有司不守三尺,上下交征利榷,剝其民以危亡其國之道,非周公致太平之典也。古之王者,守禮寡慾,由義而行,無所忌諱,不畏災患。今《天官·甸師》乃曰:「喪事代王受眚災」 ,此楚昭、宋景之所不為者也,而謂周公立以為訓,開後王忌諱之端乎?先王之制,凡官府次舍,列於庫門之外,所以別內外,嚴貴賤也。今官正乃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又曰「去其奇衺之民」 ,則是妃嬪宮吏,眾庶雜處,簾陛不嚴而內外亂矣。《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 鄭元以為「諸吏之適庶,宿衛王宮者也。天子深居九重,面朝後市,謹之以門衛,嚴之以城郭溝池,環之以鄉遂縣都,藩之以侯甸男邦采衛,守之以夷蠻戎狄,周匝四垂,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 今周公乃於宮中置諸吏,又以其士庶子衛王宮,「何?示人不廣,而自削弱如此也。王后之職,恭儉不妒忌,帥夫人嬪婦以承天子,奉宗廟而已矣。今內宰凡建國,左右立市,豈後之職也哉?內小臣掌王后之命,後有好事於四方,則使往;有好令於卿大夫,則亦如之。」 《閽人》,「掌守王宮中門之禁。」 說者以為二官。奄者,墨者也。婦人無外事,以貞潔為行。若外通諸侯,內交群下,則將安用君矣?夫人臣尚無境外之交,曾謂後而可乎?古者不使刑人守門,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士遇諸塗,弗與之言。周公作《立政》,戒成王以卹左右綴衣、虎賁,欲其皆得俊乂之人。今反以隱宮刑餘,近日月之
側,開亂亡之端乎?寺人,內豎賤人,非所貴也。《內祝》
「掌宮中禱祠禳禬之事。」 夫祭祀之禮,天子、公卿、諸侯、大夫、士行之於外,后妃、夫人、嬪婦供祭服籩豆於內,凡天地、宗廟、山川百神,祀有典常,又安用此么麼禱祠禳禬於宮中?此殆漢世女巫執左道入宮中,乘妃姬爭妒,與為厭勝之事耳。劉歆乃以為太宰之屬置於王宮,其誣周公也甚矣。冢宰常以天下自任,故王者「內嬖嬪婦敵於後,外寵庶孽齊。」
於嫡,宴遊無度,衣服無章,賜與無節,法度之廢,將自此始,雖在內庭,為冢宰者,真當任其責也。若九嬪之《婦法》,世婦之宮,具女御之功,事女史之內政。
「典婦之女功」,乃後夫人之職也。王安石以為統於
冢宰,則王所以治內,可謂至公而盡正矣。夫順理而無阿私之謂公,由理而無邪曲之謂正。修身以齊家,此王者治國平天下之定理,所自盡心者也。苟身不能齊家,而以付之冢宰為王也,悖理莫甚焉,又可謂之公正乎?噫!安石真姦人哉!四方貢職,各有定製。王者為天下主財,奉禮義以養天下,無非王者之財也,「不可以有公私之異。」 今大府乃有貳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不幾有如李唐之君,受裴延齡之欺罔者乎?王府乃有王之金玉良貨賄之藏,不幾有如漢桓靈置私庫者乎?內府乃有四方金玉齒革良貨賄之獻,而共王之好賜,不幾有如李唐之君,受四方羨餘之輕侮者乎?王裘服宜夫人嬪婦之任也。今既有司裘,又有縫人、屨人。
等「九官」,則皆掌衣服者也。膳夫、酒正之職固不可。
廢。又有臘人、鹽人等十有六官,則皆掌飲食者也。醫師之職,固不可廢。又有獸醫等五官,皆醫事也。帷幕次舍之事,固不可廢,而皂隸之所作也,亦置五官焉。凡此既不應冗濫如是,且皆執技以事上,役於人者也,而以為冢宰進退百官,均一四海之屬,何也?漢興,經五霸七雄,聖道絕滅。大亂之後,陳平為相,尚不肯任廷尉、內史之事。周公承文、武之德,相成王為太師,乃廣置宮闈猥褻衣服、飲食技藝之官以為屬,必不然矣。其末則又有夏采之官焉,專掌王崩復士者也。嗚呼!安得是不祥之人哉?《禮》官臨大變,一時行之可矣,乃預置官以俟王崩而行其職,何不祥之甚也!太宰之屬六十有三,考之未有一官完善者,則「五卿」 之屬可知矣,而可謂之「經」 ,與《易》《詩》《書》《春秋》配乎?
按:《周禮》一書,先儒信者半,疑者半,其所以疑之者,特不過病其官冗事多瑣碎而煩擾耳。然愚嘗論之,經制至周而詳,文物至周而備,有一事必有一官,毋足怪者。有如閹、閽、卜、祝,各設命官,衣膳泉貨,俱有司屬。自漢以來,其規模之瑣碎,經制之煩密,亦復如此,特官名不襲六典之舊耳。固未見其為行《周禮》,而亦未見其異於《周禮》也。獨與百姓交涉之事,則後世惟以簡易闊略為便,而以《周禮》之法行之,必至於厲民而階亂,王莽之王田、市易,介甫之青苗、均輸是也。後之儒者見其效驗如此,於是疑其為歆、莽之偽書,而不可行;或以為無《關雎》《麟趾》之意,則不能行。愚俱以為未然。蓋《周禮》者,三代之法也。三代之時,則非直周公之聖可行,雖一凡夫亦能行之。三代而後,則非直王莽之矯詐,介甫之執愎不可行,而雖賢哲亦不能行。其故何也?蓋三代之時,寰宇悉以封建,天子所治不過千里,公侯則自百里以至五十里,而卿大夫又各有世食祿邑,分土而治,家傳世守,民之服食日用悉仰給於公上,而上之人所以治其民者,不啻如祖父之於其子孫,家主之於其臧獲田土則少而授,老而收,於是乎有鄉、遂之官。又從而視其田業之肥瘠、食指之眾寡,而為之斟酌區畫,俾之均平;貨財則盈而斂,乏而散,於是乎有泉府之官。又從而補其不足,助其不給,或賒或貸,而俾之足用。所以養之者如此。司徒之任,則自卿大夫、州長以至閭胥、比長,自遂大夫、縣正以至里宰、鄰長,歲終、正歲、四時孟月,皆徵召其民,攷其德藝,糾其過惡而加以勸懲。司馬之任,則軍有將,師有帥,卒有長,四時仲月則有振旅、治兵、茇舍、大閱之法,以旗致民,行其禁令而加以誅賞,所以教之者如此,上下蓋弊弊焉,察察焉幾無寧日矣。然其事雖似煩擾,而不見其為法之弊者。蓋以私土子人,痛癢常相關,脈絡常相屬,其時所謂諸侯卿大夫者未必皆賢,然既世守其地,世撫其民,則自不容不視為一體。既為一體,則姦敝無由生,而良法可以世守矣。自封建變而為郡縣,為人君者,宰制六合,穹然於其上,而所以治其民者則諉之百官有司、郡守、縣令為守令者,率三歲而一更。雖有龔、黃之慈良,王、趙之明敏,其始至也,茫然如入異境,積日累月,方能諳其土俗而施以政令。往往期月之後,其善政方可紀,纔再期而已及瓜矣。其有疲懦貪鄙之人,則視其官如逆旅傳舍,視其民如飛鴻土梗。發政施令,不過授成於吏手,既授成於吏手,而欲以《周官》之法行之,則事煩而政必擾,政擾而民必病,教養之恩惠未孚,而追呼之苛撓已極矣。是以後之言善政者必曰「事簡。」 夫以《周禮》一書觀之,成周之制未嘗簡也。自土不分胙,官不世守,為吏者不過年除歲遷,多為便文自營之計,於是國家之法制率以簡易為便,慎無擾獄市之說。治道去太甚之說。遂為
經國庇民之遠猷,所以臨乎其民者,未嘗有以養之也,苟使之自毋失其養,斯可矣;未嘗有以教之也,苟使之自毋失其教,斯可矣。蓋壤土既廣則志慮有所不能周,長吏數易則設施有所不及竟。於是法立而姦生,令下而詐起,處以簡靖,猶或庶幾;稍涉繁夥,則不勝其瀆亂矣。昔子產聽鄭國之政,其所施為者曰:「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 ,此俱《周官》之法也。然一年而輿人誦之曰:「孰殺子產,吾其與之?」 三年而誦之曰:「子產而死,誰其嗣之?」 按鄭國土地褊小,其在後世則一郡耳。夫以子產之賢智而當一郡守之任,其精神必足以周知情偽,其念慮必足以洞究得失,決不至如後世承流宣化者「之以苟且從事也。而周制在當時亦未至盡隳,但未能悉復先王之舊耳。然稍欲更張,則亦未能遽當於人心,必俟磨以歲月,然後昔之謗讟者轉而為謳歌耳。況賢不及子產,所蒞不止一郡,且生乎千載之後,先王之制久廢,而其遺書僅存,乃不察時宜,不恤人言,而必欲行之乎?」 王介甫是也。介甫所行,變常平而為青苗,諉曰此《周官》、泉府之法也。當時諸賢極力爭之。蘇長公之言曰:「青苗雖雲不許抑配,然其間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家若自有贏餘,何至與官交易?此等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逃亡之餘,則均之鄰保。」 蘇少公之言曰:「出納之際,吏緣為姦,法不能禁。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非理費用;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違限受責。如此,則鞭笞必用,而州縣多事矣。」 是皆言官與民賒貸之非便也。蓋常平者,糴糶之法也;青苗者,賒貸之法也。糴糶之法,以錢與粟兩相交易,似未嘗有以利民,而以官法行之,則反為𥳑便。賒貸之法,捐錢以予民,而以時計息取之,似實有以濟民,而以官法行之,則反為繁擾。然糴糶之說始於魏文侯,常平之法始於漢宣帝,三代之時未嘗有此,而賒貸之法則《周官泉府》明言之,豈周公經制,顧不為其𥳑易者而欲為其繁擾者乎?謂《周禮》為不可信之書,則《左氏傳》言鄭饑,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一鍾;宋饑,司城子罕請於平公,出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司城氏》貸而不書,為大夫之無者貸。宋無饑人,齊陳氏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則春秋之時,官之於民,固有賒貸之事也。雖當時未嘗取二分之息,如《青苗》之為,然熙寧諸賢所言,非病其取息之多也,蓋以為貧者願貸,貸予之而不能償,則虧官;富者不願貸,抑配予之而並令保任;貧者代償所逋,則損民兩無所益,固不若常平之交手相付,聽從民便之為簡易兩得也。然《左氏》所述鄭、宋、齊之事,謂之「善政」 ,以為美談。
未嘗見其有熙、豐之敝,何也?蓋鄭、宋、齊,列國也,其所任者,罕氏、樂氏、陳氏,則皆有世食祿邑,與之分土而治者也。介甫所宰者天下也,其所任者,
六七。
少年使者四十餘輩,與夫州縣小吏,則皆干進徇時之徒也,然非鄭、宋、齊之大夫盡賢,而介甫之黨盡不肖也。蓋「累世之私土子人者,與民情常親,親則利病可以周知,故法雖繁而亦足以利民;暫焉之承流宣化者,與民情常疏,疏則情偽不能洞究,故法雖簡而猶懼其病民也。」 以青苗賒貸一事觀之,則知《周禮》所載凡法制之瑣碎煩密者,可行之於封建之時,而不可行之於郡縣之後,必知時適變者而後可以語通經學,古之說也。
《石經周禮》十二卷。
晁氏曰:偽蜀孫朋古書。以監本是正。其注或「羨」 、或「脫」 ,或不同至千數。
《新經周禮義》二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熙寧中,設經義局,介甫自為《周官義》十餘萬言,不解《攷工記》。按秦火之後,《周禮》比他經最後出,論者不一。獨劉歆稱為周公致太平之跡,鄭氏則曰:周公復辟後,以此授成王,使居雒邑治天下。林孝存謂之「黷亂不驗之書。」 何休亦云六國陰謀之說。昔北宮錡問孟子周室班爵祿之法,孟子以謂「諸侯惡其害己,滅去其籍」 ,則自孟子時已無《周禮》矣,況經秦火乎?孝存休非之,良有以也,不知劉、鄭何所據而言。然又自違異不同,王莽嘗取而行之,斂財聚貨,瀆祀煩民,冗碎詭異,離去人情遠甚。施於文則可觀,措於事則難行。凡莽之馴致大亂者皆以此。厥後唯蘇綽、王通善之,諸儒未嘗有言者。至介甫以其書理財者居半,故愛之,如行《青苗》之類皆稽焉。所以自釋其義者,蓋以其所創新法盡傅著之,務塞異議者之口。後其黨蔡卞、蔡京紹述介甫,期盡行之,圜土方田皆是也。周,姬姓,故其女曰王姬。其臣如宋、齊之女,亦不曰姬,而各氏其姓,曰姜氏,曰子氏。趙,嬴姓,京乃令帝女稱帝姬噫?至於姓亦從焉,何其甚也!久之,禍難並起,與莽曾無少異,殆《書》所謂「與亂同事。」
者邪
陳氏曰:其序言自周衰至今,歷載千數,而太平之遺跡掃蕩殆盡,學者所見,無復全經。於是時乃欲訓而發之,臣誠不自揆,知其妄也。以訓而發之之為難,又知夫立政造事,追而復之之為尤難。新法誤國,於此可推其原矣。熙寧八年,詔頒之國子監,且置之《義解》之首。
《周禮辯疑》一卷。
晁氏曰:皇朝楊時中立撰。凡一卷,攻安石之書。
《周禮中義》八卷。
陳氏曰:祠部員外郎長樂劉彝執中撰。彝,諸經皆有《中義》。
《周禮詳解》四十卷。
陳氏曰:王昭禹撰。未詳何人。近世為舉子業者多用之,其學皆宗王氏《新說》。
《周禮講義》四十九卷。
陳氏曰:林之奇撰。四十九卷。
陳君舉《周禮說》三卷。
陳氏曰:其書曰「格君心、正朝綱、均國勢」 各四篇。《中興藝文志》稱傅良之言曰:「《周官》之綱領三:養君德、正朝綱、均國勢也,鄭注之誤三。《王制》,漢儒之言,今以釋《周禮》;《司馬法》,兵制,今以證《田制》;漢官制皆襲秦,今以比《周官》。」 徐筠學於傅良,記所口授,而為書曰《微言》。傅良為說十二篇,專論綱領。
《朱子語錄》曰:於丘子服處,見陳徐二先生《周禮制度菁華》下半冊,徐元德作上半冊,即陳君舉所奏《周官說》。先生云:孝宗嘗問君:「『聞卿博學,不知讀書之法當如何』?陳奏云:『臣生平於《周官》粗嘗用心推考,今《周官》數篇已屬槁容。臣退,繕寫進呈』。」 遂寫進御。大概推《周官》制度亦稍詳,然亦有杜撰錯說處,如云:「冢宰之職,不特朝廷之事,凡內而天子飲食服御宮掖之事,無不畢管,蓋冢宰以道詔王,格君心之非」 ,所以如此說,固是。但云主客行人之官,合屬春官宗伯,而乃掌於司寇;宗伯典禮,司寇典刑,土地疆域之事,合掌於司空,乃掌於司馬。蓋周家設六官,互相檢制之意。此大不然。何聖人不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其臣,既任之而復疑之邪?」 或問:「如何?」 先生曰:「賓客屬《秋官》者,蓋諸侯朝覲會同之禮既畢,則降而肉袒請刑。司寇主刑,所以屬之,有威懷諸侯之意。《夏官》掌諸侯土地封疆,如《職方氏》,皆屬夏官。蓋諸侯有變,則六師移之,所以屬司馬也。」 又問:「《冬官》司空掌何事?」 曰:「次第是管土田之事。蓋司馬職方氏存」 其疆域之定製,至於申畫井田,創置纖悉,必屬於司空,而今亡矣。
《周禮井田譜》二十卷。
陳氏曰:進士會稽夏休撰。紹興時表上之,淳熙中,樓鑰刻之永嘉。止齋陳氏序曰:「夏君休所著《井田譜》,亦有志矣。鄭氏井邑若畫棋然,蓋祖《王制》。《王制》晚雜出。漢文帝時,以海內盡為九州,州必方千里,千里必為國二百一十。其後班固《食貨志》亦謂井方一里,八家各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八百八十畝。為廬舍,蓋」 人二畝半雲。凡若此,《夏君》皆不取,漢以來諸儒鮮或知之者。其說畿內廣成萬步謂之都,不能成都謂之鄙。雖不能鄙,即成縣者與之為縣,成甸者與之為甸,至一丘一邑盡然。以其不能成都成鄙,故謂之閒田;以其不可為軍為師而無所專係,故謂之閒民。鄉遂市官皆小者兼大者,它亦上下相攝「備其數,不必具其員。歲登下民數,於是損益之,是謂相除之法」 ,皆通論也。餘至纖至悉,雖泥於數度,未必皆葉,然其意要與時務合,不為空言,去聖人遠。《周禮》一經,尚多三代經理遺跡,世無覃思之學,顧以說者繆,嘗試者復大繆,乃欲一切駮盡為慊,苟得,如《井田譜》與近時所傳林勛《本政書》者數十家,各致其說,取其通如此者,去其泥;不通如彼者,則《周制》可得而考矣。《周制》可得而考,則天下庶幾於治矣。
《周禮丘乘說》一卷。
陳氏曰:項安世撰,一卷。
黃度《周禮說》五卷。
陳氏曰:度字文叔,不解《考工記》。
水心葉氏序曰:「《周官》晚出而劉歆遽行之,大壞矣。蘇綽又壞矣,王安石又壞矣,千四百年更三大壞,而是書所存無幾矣。《詩》《書》《春秋》皆孔子論定,孟軻諸儒相與弼承,世不能知,而信其所從,井洌於逵,眾酌飲焉。惟其量爾,故治雖不足,而書有餘也。孔子未嘗言《周官》,孟子亦以為不可得聞,一旦驟至,如奇方大藥,非」 黃帝神農所名,無制使服食之法,而庸夫鄙人妄咀吞之,不眩亂顛錯幾希,故用雖有餘,而書則不足也。雖然,以余考之,周之道固莫聚於此書,他《經》其散者也;周之籍固莫切於此書,他經其緩者也。公卿敬,群有司廉,教法齊,備義利。
均等,固文、武、周、召之實政在是也,奈何使降為度數事物之學哉!新昌黃文叔始述《五官》而為之說。亹亹乎孔孟之以理貫事者必相發明也,惻惻乎文武之以己刑民者必相經緯也;守天下非私智也;設邦家非自尊也。養民至厚,取之至薄,為下甚逸,為上甚勞。洗滌三壞之腥穢,而一以性命道德起後世之公心。「雖未能表是書而獨行,猶將合他經而共存也。其功大矣。」 同時永嘉陳君舉亦著《周禮說》十二篇,蓋嘗獻之紹熙天子,為科舉家宗尚。君舉素善文叔,論議相出入,所以異者,君舉以後準前田,本朝至漢,愬而通之。文叔以前準後,由春秋、戰國至本朝,沿而別之。其敘鄉遂溝洫,辯二鄭是非,凡一字一語,細入毫芒,不可損益也。
史浩《周禮講義》 卷。
中興藝文志孝宗為建王浩分講周禮多啟發孝
[編輯]宗稱之,然止於《司關》。
鄭鍔《周禮解義》 卷。
中興藝文志周禮一經說者僅一二家又多舛或
[編輯]鑿,淳熙中,鍔為解義,詳《制度》,明經旨,學者宗其書。
《周禮綱目》八卷,《摭說》一卷
陳氏曰:紹興府教授括蒼林椅奇卿撰。嘉定初上之朝。
鶴山《周禮折衷》二卷。
陳氏曰:樞密臨卭魏了翁華父之門人稅與權所錄。條列《經》文,附以傳注,鶴山或時有所發明,止於《天官》,餘未及。凡二卷。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
[編輯]《周官》
[編輯]《周官講義》十四卷。
史浩著
《周禮總說》 卷。
喬行簡著。行簡,東陽人。端平間,累官左、右丞相。
《補正古周禮》 卷。
胡一桂撰
《校古禮釋文》一卷,《釋誤》三卷
張淳著
《周禮說》 卷。
馬之純著
《周禮通解》 卷。
聞人宏著
《周官辯略》 卷。
徐煥著
《禮經會元》 卷。
葉時著時,仁和人。與朱文公相友善,累官至龍圖閣學士,諡「文康。」 所著又有《竹埜詩集》。
《禮經纂要》 卷。
周昌著
《周禮總義》 《周禮釋疑》 卷
易祓著
陳戒叔《周禮解 卷》。
漳州陳兢著。兢字戒叔,紹興進士,龍溪余哲亦有《周禮解》。
《周禮辯學》 卷。
王居正著
《周禮解義》 卷。
漳州黃穎著
《周禮辯疑》 卷。
德興董濬著
《周禮集解》 卷。
興化黃鍾器之著
《周禮辯》一篇。
金楊雲翼著。雲翼字之美,樂平人。初學語,即畫地作字,日誦數千言。登明昌五年進士第一。累官翰林學士。
《周官攷正》 卷。
吳澄纂次其序曰:「《周官》六篇,其《冬官》一篇闕。《漢藝文志》序列於禮家,後人名曰《周禮》。文帝嘗召至魏文侯時老樂工,因得《春官大司樂》之章。景帝子河間獻王好古樂,購得《周官》五篇。武帝求遺書得之,藏於祕府,禮家諸儒皆莫之見。哀帝時,劉歆校理祕書,始著於錄略,以《考工記》補《冬官》之闕。歆門人河南杜子春能」 通其學。鄭眾、賈逵受業於杜,漢末馬融傳之,鄭元所註,今行於世。宋張子、程子甚尊信之,王文公又為《新義》。朱子謂:「此經周公所作,但當時行之,恐未能盡,後聖雖復損益可也。」 至若肆為誹詆訾毀之言,則愚陋無知之人耳。《冬官》雖闕,今仍存其目,而《考工記》別為一卷,附之經後雲。
《周禮纂言》 卷。
《吳當著》,當,澄之孫,通經史百家,官翰林學士。
《周禮補亡》 卷。
丘葵著。葵,同安人。刻志為學,不求人知。自號「釣磯。」
翁取五官中錯𥳑成書。因名《補亡》。
《周官考》三卷。
臧夢解著。夢解,鄞人。宋末進士,仕元至廣東廉訪使。博學洽聞,為時名儒。嘗著座右四銘以自儆,士大夫稱之曰「魯山先生。」
「倣《周禮書》」一卷。
諸暨王冕著,倣《周禮》而為之祕,不使人觀。嘗撫卷曰:「吾未即死,持此遇明主,伊、呂事業不難期也。」
「東陽二何君《周禮義》」一卷。
內捨生何夢申與弟參知政事夢然所作各一首,皆近道之言。五世孫觀光裝裱成卷,宋潛溪題。
王制《井田圖》 卷。
阮逸著
《周禮禮記注》 卷, 餘杭趙汝談著。
《周禮考次》 卷。
方希古著
《周禮集註》 卷。
何椒丘著
《周禮定》本 卷。
修撰舒芬著。芬,進賢人。
《周禮註解》 卷。
《刑部尚書何喬新》著。〈按:「喬新」 即「椒丘」 ,疑即《集註》重出也。〉
《周禮考註》 卷。
梁寅著
《周禮集說》 卷。
浦陽宋濂著
焦竑經籍志
[編輯]《周禮》
[編輯]《周官禮》十二卷。〈注〉《馬融傳》。
《周官禮》十二卷。〈注〉鄭元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王肅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干寶注。
《周官禮義疏》四十卷。〈注〉沈重。
《周禮疏》五十卷。〈注〉唐·賈公彥
《周禮新經義》二十二卷。〈注〉王安石:
《周禮說》十三卷。〈注〉陳傅良:
《周禮總義》三十六卷。〈注〉《易祓》:
《周禮講義》四十九卷。〈注〉林之奇:
《周禮集傳》二十四卷。〈注〉毛應龍:
《周禮詳解》四十卷。〈注〉《王昭禹》:
《周禮中義》八卷。〈注〉劉彝。
黃氏《周禮說》五卷。〈注〉黃度:
《周禮要義》三十卷。〈注〉《魏了翁》:
《周禮集說》十二卷。〈注〉元:陳友仁
《周禮傳》九卷。〈注〉王應電。
《周禮全書》六卷。〈注〉《丘葵》。
《周禮訂義》八十卷。〈注〉趙汝騰:
《周禮集注》七卷。〈注〉何喬新:
《周禮句解》十二卷。〈注〉朱申:
《周禮互注》十二卷。〈注〉張珝:
《周禮綱目》八卷,《摭說》一卷〈注〉《林椅》。
《周官論評》十二卷。〈注〉傅元:
《周官禮駁難》四卷。〈注〉孫略。
《周官駁難》五卷。〈注〉孫琦《問干寶駁》,虞喜撰。
《周禮義決》三卷。〈注〉唐:王元度
《周禮辨疑》一卷。〈注〉楊時。
《周禮攷疑》七卷。〈注〉《樂思忠》。
《周禮考注》十七卷。〈注〉吳澂:
《周禮定本》三卷。〈注〉元:丘葵
《周禮定本》十三卷。〈注〉舒芬:
《周禮復古編》。〈闕〉卷。〈注〉俞廷椿:
《周禮全經釋原》十四卷。〈注〉柯尚遷:
《考工記解》二卷。〈注〉林希逸。
《周禮丘乘說》一卷。〈注〉《項安世》:
鄭宗顏《周禮講義》。〈闕〉卷。
《緱氏要鈔》六卷。
《周官寧朔新書》八卷。〈注〉司馬伷 「《周官分職》四卷。」
《周官致太平論》十卷。〈注〉李泰伯撰。
《禮音》三卷。〈注〉《劉昌宗》:
《周禮纂圖》二十卷。〈注〉陳祥道:
《周官音訓三鄭異同辨》二卷。〈注〉王曉。
《周禮十五圖》一卷。〈注〉王與之。
《周官禮圖》十四卷。〈注〉俞言。
《周禮井田譜》二十卷。〈注〉夏,休。
右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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