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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4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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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二百四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二百四十九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二百五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四十九卷目錄

 周禮部藝文一

  與徐僕射薦沈峻書     梁陸倕

  周禮疑問       北魏房景先

  明經策問        唐權德輿

  封禪射牲議        裴守真

  皇后不合祭南郊議     褚無量

  駁請南郊皇后充亞獻議   蔣欽緒

  南郊先燔後祭議      唐子元

  冕服議         長孫無忌

  六瑞賦          李子卿

  鎮圭賦           元稹

  前題            蔣防

  信圭賦          張仲素

  補周禮九夏系文      皮日休

  周禮序         宋呂祖謙

  天子六軍之制        蘇軾

  周禮分野辨         鄭樵

  周禮九服辨         前人

  周禮封國辨         前人

  周禮田稅辨         前人

  周禮溝洫辨         前人

  周禮讀法辨         前人

  古周禮闕冬官辨     明徐常吉

  周禮對策         何喬新

  前題           高叔嗣

 周禮部藝文二

  周官詩二首        晉傅咸

  補周禮九夏歌九篇    唐皮日休

經籍典第二百四十九卷

周禮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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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徐僕射薦沈峻書》
梁·陸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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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博士庾季達須換計公家必欲詳擇其人,凡聖 賢可講之書,必以《周官》立義,則《周官》一書,實為群經 源本。」此學不傳,多歷年世,北人孫詳、蔣顯,亦經聽習, 而音革楚夏,故學徒不至。惟助教沈峻,特精此書,比 日時聞講肄,群儒劉喦、沈宏、沈熊之徒,並執經下坐, 北面受業,莫不歎服,人無間言。弟謂宜即用此人,命 其專此一學,周而復始,使聖人正典,廢而更興。累世 絕業,傳於學者,

《周禮疑問》
北魏·房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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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周禮秋官》司烜氏「邦若屋誅」,為明竁焉?曰:王道貴 產,法理尚恩。舊德見食,八象載其美;五宥三刺,經禮 寶其仁。是以祿父巨釁,殷禮不輟;三監亂德,蔡嗣猶 存。罪莫極於無上,逆莫甚於違天。行大辟禍不及族, 理正刑愆止於身。何惡當參夷之禍?何戾受淪殄之 辜?

《明經策問》
唐·權德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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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周制六官,以倡九牧,分事任之廣,計名物之多。下 士吏胥,類頗繁於冗食;上農播殖,力或屈於財征。簡 則易從,寡能理眾,疑宋母之失實,豈周公之信然?今 欲舉司徒之三物,教賓興之六藝,又慮樂舞未通於 《韶》《濩》,徒玩干旄;鄉射有昧於和容,務持弓矢。適廢術 學,豈資賢能?至若六變八變,致神祇之格;天產地產, 有禮樂之防。沗貳春官,企聞詳說。

《封禪射牲議》
裴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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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曰:「據《周禮》及《國語》,郊祀天地,天子自射其牲。漢武 唯封泰山,令侍中儒者射牛行事,至於餘祀,亦無射 牲之文。但親舂射牲,雖是古禮,久從廢省,難以施行。 據《封禪禮》,祀日未明十五刻,宰人以鑾刀割牲,質明 而行事。比鑾駕至時,牢牲揔畢,天皇唯奠玉獻酌而 已。今若祀前一日射牲,事即傷早;祀日方始射牲,事」 又傷晚。若依漢武故事,即非親射之儀,事不可行,請 從減罷。謹議。

《皇后不合祭南郊議》
褚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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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曰:「夫郊祀者,明王之盛事,國家之大禮。行其禮者, 不可以臆斷,不可以情求,皆上順天心,下符人事,欽 若稽古,率由舊章,然後可以交神明,可以膺福祐。然 禮文雖眾,莫如《周禮》。《周禮》者,周公致太平之書,元聖 極由衷之典,法天地而行教化,辨方位而敘人倫。其 義可以幽贊神明,其文可以經緯邦國,備物致用,其」 可忽乎?至如冬至圓丘,祭中最大,皇后內主,禮甚尊 崇,若合郊天助祭,則當具著禮典。今遍檢禮經,無此

儀制。蓋由祭天南郊,不以地配,惟將始祖為主,不以
考證
祖妣配天,故惟皇帝親行其禮,皇后不合預也。謹案

《大宗伯職》云:「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注云:「王有故,代 其行祭事。」下文云:「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豆 籩徹。若皇后合助祭,承此下文即當云:「若不祭祀,則 攝而薦豆籩。」今於文上更起「凡」,明是別生餘事。夫事 與上異,則別起「凡。」凡者,生上起下之名,不專繫於本 職。《周禮》一部之內,此例極多,備在文中,不可具錄。又 王后助祭,親薦豆籩,而不親徹。案《九嬪職》云:「凡祭祀, 贊後薦徹豆籩。」注云:「後進之而不徹。」則知中徹者,為 宗伯生文。若宗伯攝祭,則宗伯親徹,不別使人。又案: 外宗掌宗廟之祭祀,王后不與,則贊宗伯。此之一文, 與上文相證。何以明之?按外宗唯掌宗廟祭祀,不掌 郊天,足明此文是宗廟祭也。又按王后行事,揔在《內 宰職》中,檢其職文,唯云:「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亦 如之」,鄭注云:「謂祭宗廟也。」注所以知者,以文雲祼獻 祭天無祼,所以得知又祭天之器,則用陶匏,亦無瑤 爵,注以此得知是宗廟也。又《內司服》掌王后六服,無 祭天之服,而《巾車職》「掌王后之五輅」,亦無後祭天之 輅。祭天七獻,無後亞獻。以此諸文參之,故知後不合 助祭天也。唯《漢書·郊祀志》則有天地合祭,王后預享 之事。此則西漢末代。強臣擅朝,悖亂彝倫。黷神諂祭, 不經之典。事涉誣神。故《易傳》曰:「誣神者殃及三代。」泰。 請幫助識別此字。曰:「王稽古」,立功立事,可以永年。承天凝丕天之大 績,斯史策之良誡,豈可不知?今南郊禮儀,事不稽古, 臣忝守經術,不敢默然。請旁詢碩儒,俯循舊典,遵曲 臺之故事,行圓丘之正儀,使聖朝葉昭曠之塗,天下 知文物之盛,豈不幸甚!謹議。

《駁請南郊皇后充亞獻議》
蔣欽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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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曰:《周禮》凡言祭、祀、「享」三者,皆祭之互名,本無定議。 何以明之?按《周禮典瑞職》云:「兩珪有邸,以祀地。」則祭 地亦稱祀也。又按《司几筵》云:「設祀先王之昨席。」昨讀胙 則祭宗廟亦稱祀也。又《內宗職》云:「掌宗廟之祭祀。」此 又非獨天稱祀,地稱祭也。又按《禮記》云:「惟聖人為能 享帝。」此即祀天帝亦言享也。又按《孝經》云:「春秋祭祀, 以時思之。」此即宗廟亦言祭祀也。經典此文,不可備 數。據此則欽明所執天曰祀,地曰祭,廟曰享,未得為 定明矣。又《周禮》凡言大祭祀者,祭天地宗廟之揔名, 非獨天地,乃大祭祀也。何以明之?按《鬱人職》云:「大祭 祀,與量人受舉斝之卒爵。」按屍與斝皆宗廟之事,則 宗廟亦稱大祭祀。又欽明狀引《九嬪職》:「大祭祀,後祼 獻,則贊瑤爵。」據天無祼,亦無瑤爵。此乃宗廟稱大祭 祀之明文。欽明所執大祭祀即為祭天地,未得為定, 明矣。又《周禮宗伯職》云:「凡大祭祀,王后有故不預, 則攝而薦豆籩。」欽明惟執此文,以為王后有祭天地 之禮。欽緒等據此,乃是王后薦宗廟之禮,非祭天地 之事。何以明之?按此文:凡祀大神,祭大祇,享大鬼,臨 事而卜日宿,視滌濯,涖玉鬯,省牲鑊,奉玉齍,制大號, 理其大禮,制相天王之大禮。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 此已上一凡,直是王兼祭天地宗廟之事,故通言大 神、大祇大鬼之祭也。已下文云:「凡大祭祀,王后不與, 則薦豆籩徹。」此一凡,直是王后祭宗廟之事,故推言 大祭祀也。若雲王后合助祭天地,不應重起凡大祭 祀之文也。為嫌王后有祭天地之疑,故重起「後凡」以 別之耳。王后祭宗廟,自是大祭祀,何故取上「凡相天 王」之禮以混下「凡王后祭宗廟」之文,此是本經科段 明白。又按《周禮》:外宗掌宗廟之祭祀,佐王后薦玉豆, 凡王后之獻亦如之。王后不預,則贊宗伯。按:此王后 有故不預,則宗伯攝而薦豆籩,外宗贊之。內宗、外宗 所掌,皆佐王后宗廟之薦,本無佐祭天地之禮。但天 地尚質,宗廟尚文。玉豆宗廟之器,初非祭天所設。請 問欽明,若王后助祭天地,在《周禮》使何人贊佐?若宗 廟攝後薦豆祭天,又命何人贊佐?並請明徵禮文,即 知攝薦是宗廟之禮明矣。按《周禮司服》云:「王祀昊天 上帝,則服大裘而冕。享先王則袞冕。」《內司服》「掌王后 祭服」,無王后祭天之服。按《三禮義》宗明:「王后六服,謂 褘衣、搖翟、闕翟、鞠衣、展衣、褖」衣也。褘衣從王祭先王 則服之,搖翟從王祭先公則服之,闕翟饗諸侯則服 之。鞠衣以採桑則服之。展衣以禮見王及見賓客則 服之。褖衣燕居則服之。王后無助祭於天地,但自先 王以下。又《三禮義宗》明王夫人之服云:「後不助祭天 地五嶽,故無助祭天地四望之服。」按此,則王后無祭 天之服明矣。又《三禮義宗》明王后五輅,謂重翟、厭翟、 安車。翟車,輦車也。重翟者,後從王祭先王,先公所乘 也。厭翟者,後從王享諸侯所乘也。安車者,後宮中朝 夕見於王所乘也。翟車者,後採桑所乘也。輦車者,後 遊宴所乘也。按此,則王后無祭天之車明矣。又《禮記· 郊特牲義贊》云:「祭天無祼。」鄭元注云:「惟人道宗廟有 祼。天地大神,至尊不祼。圓丘之祭,與宗廟祫同。朝踐 王酌泛齊以獻,是一獻。後無祭天之事,大宗伯次酌 醴齊以獻之,是為二獻。」按此,則祭圓丘,大宗伯次王 為獻,非攝王后之事。欽明等所執,王后有故不預,則《宗伯》攝薦豆籩,更明攝王后宗廟之薦,非攝天地之 祀明矣。欽明建議,只及引《禮記·祭統》曰「夫祭也者,必 夫婦親之。」按此是王與後祭宗廟之禮,非關祀天地 之義。按漢魏晉宋、後魏齊梁周、陳隋等歷代典籍,興 王令主,郊天祀地,代有其禮,史不闕書,並不見往代 王后助祭之事。又高祖神堯皇帝、太宗文武聖皇帝 南郊祀天,無皇后助祭處。高宗天皇大帝永徽二年 十一月辛酉親有事於南郊。又總章元年十二月丁 卯親祀南郊,亦並無皇后助祭處。又按《大唐禮》,亦無 皇后助祭南郊之禮。欽緒等幸忝禮官,親承聖問,竭 盡聞見,不敢依隨。伏以主上稽古,志遵舊典,所議助 祭,實無正文。若以王者制禮,自我作古,明主立斷,非 臣所敢言。謹議。

《南郊先燔後祭議》
唐·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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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曰:「臣等謹按明慶年,修禮官長孫無忌等奏,改燔 柴在祭前。狀稱祭祀之禮,必先降神。周人尚臭,祭天 則燔柴者。臣等按《禮》,迎神之義,樂六變而天神降,八 變而地祇出,九變則鬼神可得而禮矣。則降神以樂, 《周禮》正文,非謂燔柴以降神也。按尚臭之義,不為燔 之先後。假如周人尚臭,祭天則燔柴,容或燔臭先以」 迎神。然則殷人尚聲,祭天亦燔柴,何聲可燔,先迎神 乎?又按明慶中,無忌等奏稱,「晉氏之前,猶尊古禮,周 魏以降,妄相損益者。」今按郭璞《晉南郊賦》及注《爾雅》, 祭後方燔。又按《宋志》所論,亦祭後方燔。又檢南齊、北 齊及梁郊祀,亦先飲福酒訖,燔燎。又按後周及隋郊 祀,亦先祭後燔。據此,即周遵後燔,晉不先燔,無忌之 奏,事乃相乖。又按《周禮大宗伯職》「以玉作六器,以禮 天地四方。」注云:「禮為始告神時,祭於神坐也。」又云:「以 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又 《禮器》云:「有以少為貴者,祭天特牲。」是知蒼璧之與蒼 牲,俱合奠之神座,理即不惑。又雲「四珪有邸,以祀天 旅上帝。」即明祀昊天「上帝之時,以旅五方天帝明矣。 其青珪、赤璋、白琥、元璜,自是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之 日,各於其方迎氣,所用自分別矣。」今按《明慶》所改新 禮,以蒼璧與蒼牲、蒼幣俱用先燔。蒼璧既已燔矣,所 以遂加四珪,有邸奠之神座。牲既已燔矣,所以更加 騂牲,充其實俎。混昊天於五帝,同用四牲,失特牲之 明文。加為「二犢,深乖禮制,事乃無憑。請依貞觀舊禮, 先祭後燔,庶允經義。謹議。」

《冕服議》
長孫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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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曰:準《衣服令》:「乘輿祀天地,服大裘冕,無旒。」臣無忌、 志寧、敬宗等勘前件令,是武德初撰,雖憑《周禮》,理極 未安。謹按《郊特牲》云:「周之始郊,日南至,披袞以象天, 戴冕藻,十有二旒。」則天地數也。而此二禮,俱說周郊, 與袞大裘,事乃有異。按《月令》,孟冬,「天子始裘」,明以禦 寒,理非當暑。若啟蟄、祈穀、冬至報天,行事服裘,義歸 通允。至於孟夏迎氣,祈祀而雩,炎熾方隆,如何可服? 謹尋歷代,唯服袞章,與《郊特牲》義旨相協。按周遷《輿 服志》云:「漢明帝永平二年,詔採《周官》《禮記》,始制祀天 地,服天子備十二章。」沈約《宋書志》云:「魏、晉郊天,亦皆 服袞。」又王智深《宋紀》曰:「明帝詔云:『朕以大冕純玉藻, 元衣黃裳,郊祀天地』。後魏、周、齊訖於」隋氏,勘其禮令 祭服,斯則百王通典,炎涼無妨,復與《禮經》事無乖殊。 今請憲章故實,郊祭天地,皆服袞冕。其大裘請停,仍 改《禮令》。又檢《新禮》:「皇帝祭社稷,服絺冕,四旒三章;祭 日月,服元冕三旒,衣無章。」謹按今文,是四品、五品之 服。此即三公亞獻,皆服袞衣,孤卿助祭,服毳及鷩。斯 乃乘輿章數,同於大夫,君少臣多,殊不可據。《周禮》云: 「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 袞冕,享先公則鷩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 祀則絺冕,諸祠則元冕。」又云:「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 之服,袞冕以下,皆如王之服。」所以《三禮》義宗遂有二 釋:一云:「公卿大夫助祭之日所著之服,降王一等。」又 云:「悉與王同。」求其折衷,俱未通允。但名位不同,禮亦 異數。天子以十二為節,義在法天,豈有四旒三章,翻 為御服?若諸臣助祭,冕與王同,便是貴賤無分,君臣 不別。如其降王一等,則又王著元冕之時,群臣並著 爵弁,既屈天子,又貶公卿。《周禮》此文,久不施用,亦猶 祭祀之立屍侑,君親之拜臣子。覆巢設硩蔟之官,「去 蛙」置蟈氏之職,雖曰古禮,事不可行。故漢魏以來,下 迄隋代,相承舊事皆服袞冕。今新禮親祭日月,乃服 五品之衣,臨事施行,實不穩便。請遵歷代故實,諸祭 並用袞冕。謹議。

《六瑞賦》典瑞 以儉故能廣被褐懷玉為韻
李子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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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先王之朝,列位也,宴以示慈惠,享以訓恭儉。設六 瑞之等差,為百僚之形檢。將以守官有序,而亦在瑕 無掩。其質不昧,特明乎等威;其義則深,兼管乎褒貶。 然而珪璧列布,方圓為度。煥彼憲章,請徵其故。且五 節之制,以瑞為恆美;王者有逮下之德,而鎮圭是增。 庶存乎可大可久;仍契乎不騫不崩。追琢斯成。伊桓

「伊信,會朝是執。」「惟股惟肱」,伯寘躬以式禮,子揖穀以
考證
旌能,況不闕一於蒲璧,固知夫六瑞之道斯弘,若乃

伯禹塗山,千載攸仰,率土肆覲,普天歸往。獻替之道, 若木從繩;朝宗之心,猶風召響。棣棣之威儀是浹,愔 愔之德音克廣。徵往會之有倫,信斯瑞之所獎。洎夫 道德浸微,君臣失義,或求車棄禮,或舉烽成偽。出而 非正,為丘明所羞;召之河陽,則文宣興刺。九服自失 其序,四海莫由光被。徒以彼狄為好仇,豈用我珪為 嘉瑞?丕休哉!否不可終,道窮斯達。我國家崇儀式禮, 敦本棄末,三起衣荷,再徵被褐。執玉,既翼其左右,班 瑞仍霑於造闕。美其四時展禮,百神允懷,奉珪以拜, 亦授鎮之力;挹鬯以祼,則祈年而諧。故知禮之所貴, 莫先於玉。發六瑞於《周典》,冠二牲於《舜錄》。其難致也, 恥應連城之價;不易知焉,甘刖三獻之足。儻未逢至 鑒之所珍,誰辨混沙以雌伏者哉?

《鎮圭賦》典瑞 以王者端拱四維鎮寧為韻
元·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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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鎮圭,十有二寸,其長義在撫有十二州之域,而 為億兆之王。圭比德焉,所以表特達之美,鎮大名也。 有以示彈壓之強。以之徵守,則有土之臣至;以之卹 患,則受災之地康。當寧無為於南面,朝日有事於東 方。乃會百辟而執之,班五瑞於來者。作山龍之端,表 我則清光皎然;雜蒲穀以成形,爾乃鞠躬如也。想夫 彤闕乍曉,碧砌生寒。當玉座而高居,狀中峰之冠。瑤 岫「透鑪煙而迥出,意秋月之壓雲端。」是以聖后矜 持,庶僚瞻重。安八荒於度內,故捧必當心;握萬務於 掌中,故大不盈拱。映冕旒則璿樞星綴,間黼黻而瓊 枝花擁。豈獨使威儀可觀,亦以明社稷有奉。美哉!聖 人之制器也,靡不有類。銳上以象天,方下而法地;備 采章以盡飾,瑑崇高而定位。夫眾色不可以雜施,依 方面之正者唯五,群山不可以咸寫,總域中之大者 有四。盡舉凡而得一,故相傳而莫貳。義存敬慎,道在 底綏。詳觀組約,足辨摻持。俾經制之不亂,若繰藉之 相維。況國家備物繼堯,垂衣體舜。自天有命,非因梧 葉以封唐;提象握機,故配土行而執鎮。豈唯傳歷代 之瑞寶,抑亦彰受命之符信也。《重》曰圭銳也,睿作思 而百志靈。鎮,安也,安於道而萬物寧。亦嘗三復斯名 矣,所以表道德之維馨。若此則君為道之本,器乃道 之形,苟能據於道而依於德,亦可執無名之璞,而逍 遙乎大庭。

《前題》
蔣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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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鎮四野,君尊萬方。取威重以馭物,在秉持而有章。 葉和人神,蓋先之於《六瑞》;表正旒扆,誠用之乎百王。 斯為貴也。寶之大者,琢磨有耀,溫潤無瑕。天臨靜謐, 以我鎮壓乎寰中;帝德休明,以我熠耀乎諸夏。皓爾 凝潔,溫如可觀。蘊五德之符采,寫四鎮之峰巒。其色 正,其容端,乃直乃方,象名山而守固;不瑕不劌,配王 室以常安。」豈不真姿有奉,嘉名天寵。遠以視其凝命, 近以彰其端拱。大而不瑑,《禮經》匪尚其文華;執之不 迴,聖人無離其輕重。想夫始自良工,成茲國器;端乎 掌握,撫寧天地。邦有六瑞,而圭列其初;國有三山,而 象包其四。穆穆之儀是佐,溫溫之德斯備。所謂天子 是毗,邦國是維。雲虹發色,冰雪成姿。玉幾臨朝,承德 音而有裕;金門曉闢,布寬政而無私。是知岱華恆衡 之高,自此而增峻;琳瑯琬琰之美,自此而發奇。形抱 素以呈妍,聲含清而取振。當照臨之際,曾不掩瑜;在 韜韞之時,寧忘作鎮?所以朝九有,接萬靈。奇姿粲粲, 眾彩熒熒。大禹成功,垂芳於帝典;吾君致理,酌憲於 《國經》。故曰:「觀一圭之質,見四鎮之形;觀一夫之政,見 萬國之寧。」儒臣賦鎮圭之事,敢大揚於王庭。

《信圭賦》典瑞 以分形立象於以保身為韻
張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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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彼信圭,諸侯是執。當大君之辨等,與五玉而咸集。 皎以式孚,堅如特立。錫山川以為瑞,在享獻而增襲。 茲特比德以省躬,豈獨退揚而進揖。懿夫潔白其質, 縝密其文。得儀形之是表,敘羔鴈以成群。玷絕可磨, 不愧南容之復。性惟特達,每勞宣代之分。則而效之, 惟其嘉矣。觀正直可以行化,取毀方於焉克己。至若 左右佩珩,淒鏘宮徵。寧同乎信以守之,豈嗟乎不我 屑以韋弦可譬,琮璧自殊。孚尹旁達,陽采外敷。因追 琢以為用,諒小大之合符。韞以保焉,匪沽諸善價;省 其人也,宜賦以生芻。此乃邦之令典,孰可已乎。捧當 心而握於掌,足以見古人之象。稟溫潤而洞晶熒,於 以彰文物之形;色配彼蒼,示不言之信;神如此鑒,同 明德之馨。所以掌節是司,藉之乎「繅?」與蒲穀而齊列, 異邦家之永保。比楚玉之無瑕,哂夏璜之有考。或以 圭為瑞,或以象為珍,傳命自同於符璽,達情可接於 君臣。稽彼前典,光輝日新;念君子之作誡,宜近取諸 乎身。

《補周禮九夏系文》
皮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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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鍾師掌金奏,凡樂事,以鍾鼓奏九夏。」按鄭康成 注云:「夏者,大也。樂之大者,歌有九也。《九夏》者,皆篇名 也,頌之類也。」此歌之大者,載在樂章,樂崩亦從而亡, 是以頌不能具也。嗚呼!吾觀之魯頌,其古也亦以久矣,九夏亡者,吾能頌乎?夫大樂既去,至音不嗣,頌於 古不足以補亡,頌於今不足以入用,庸可頌乎?頌之 亡者,俾千古之下,鄭、衛之內,窈窈冥冥,不獨有《大卷》 音權黃帝樂名也之一音者乎?

《周禮序》
宋·呂祖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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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古先王之舊典,禮經也。始於太古,成於周,故曰 周。若昔生民有欲而無禮乃亂,胥戕胥虐,人類且盡。 惟皇上帝哀我民無盡,則首生聖人,本性植禮,以養 天下。惟爾靈承,罔敢遐逸。迺始仰乾順坤,以奠崇卑, 沿山襲川,以位貴賤。相生者為父祖子孫,相治者為 君臣民物相合者為兄弟、夫婦、賓主朋友,三者建而 天下之為大紀者定。民始得「胥敬愛,胥保惠」,以有其 躬,以至於茲今日,皇乎篤哉,皆古禮之遺澤也。然自 剖極立元,創規肇矩,民生未繁,王業未鉅,以故樸而 弗彫,伉而弗文。若作室家,既基既宇,而丹雘塗墁之 未具,日增月加,以至於大成,實有待於來世也。粵若 稽古,陶唐氏作,視包犧之禮,已浸克有成,九族、萬邦、 黎民、四時、百工之道,固已煥乎其不可掩也。有虞氏、 夏后氏率沿而增賁之,禮樂日新,法度日著,稽典揆 謨,維見可睹。若七政,若六宗,若五瑞,若四狩,若九官、 十二牧,若六府、三事、三壤庶貢,皇皇乎帝王之備典 也。而由後視前,尚曰「弗縟」,忠質相病,未有殫極。及於 周而王道成焉。當是時也,世變極,治體備,文、武、成、康, 四聖代作,周、召、毛、畢,眾正悉登,九土清晏,八荒會同。 於以纂四代之彌文,為萬世之極則,乘時應機,若晝 必熭,確乎其不可拔也。越成王即位之七年,太師兼 冢宰臣旦,定都於洛京,以措太平於千萬年。始具經 禮,勒為成書,識一國號。茲用詔久傳遠,垂範無極。蓋 自堯舜至是,凡二千餘年,而是書始出,則禮既大備 而不可復加矣。嘗試跡之,凡宇宙之間,一物一名,無 鉅細,無遠近,無幽明生死,罔有絲毫遺軼不具,以勤 後業之補苴者,浩乎博哉!圓生方育,海停岳萃,不足 以議其博也。非聖人其孰能修之?然嘗輯其凡有三, 而所以盡者一。何謂三?曰天,曰地,曰人。何謂一曰中? 爰自祭祀、推步、占卜、祓禳之官立,而天事備;國都、郊 野道路險固之官立,而地事備;治教、刑政、禮樂事工 之官立,而人事備。惟茲三者,以有目咸覲。乃若厥中, 則罔攸覿六官之元,聖意微見,其辭若曰「以為民中。」 大哉言乎!民非中,弗克胥正以生,中非禮,罔與範天 下與來世。茲實上帝佑民之本旨,而堯舜禹湯所以 陳軌立度。

「以啟我後」而底於大成也。聖人抽關發鑰,

俾遐邇是訓,亦瞭然著矣。惟古作書,必序厥指。《易》有 《序卦》,《書》有孔氏之文,《詩》有卜商、毛萇、衛宏;《春秋》三傳 有杜預、何休、范甯。惟茲大典,闕然弗修。杜子春、鄭興、 康成,更授迭釋。維訓詁句讀,是究是圖,莫有秉筆以 揭厲宗統,不亦陋哉!是用追述端緒,以訂於前。

《天子六軍之制》
蘇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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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之言田賦,夫家、車徒之數,聖王之制也;其言「五 等之君,封國之大小,非聖人之制也,戰國所增之文 也。」何以言之?按鄭氏說,武王之時,周地狹小,故諸侯 之封及百里而止。周公征伐不服,斥大中國,故大封 諸侯,而諸公之地至五百里。不知武王之時,何國不 服,而周公之所征伐者誰也?東征之役,見於《詩》《書》,豈 其廓地千里而史不載耶?此甚可疑也。周之初,諸侯 八百,春秋之世,存者無數十。鄭子產有言:「古者大國 百里,今晉楚千乘,若無侵小,何以至此?」子產之博物, 其言宜可信。先儒或以《周禮》為戰國陰謀之書,亦有 以也。《王制》:「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而孟子 之說亦如此。此三代之通法。魯之車千乘,僭也。《春秋》 大蒐、大閱皆以譏書,言其車之多,徒之眾,非魯之所 宜有,故曰大也。夫周之制,四丘為甸,甸出長轂一乘, 魯之無千甸之封亦明矣。然公車千乘之見於《詩》,何 也?孟子曰:「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意。天子之 馬止於十二閑,而《詩》有『騋牝三千』」,美其富,不譏其僭, 不害其為詩也。夫千乘之積,雖為七萬五千人,而有 羨卒處其半焉,故三萬者公徒而已。魯襄公之十一 年初作三軍,僖公之世未至於三萬,愚又疑夫詩人 張而大之也。

《周禮分野辨》
鄭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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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觀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所域,皆有分 星。如此,則分星之說,其來尚矣。然古之《星經》,至漢散 亡,保章氏分星不可考。今堪輿所載,雖有郡國所入 度,非古數也。鄭氏所引十二次之分,本《漢·地理志》,大 略見於《左氏》《國語》。然漢費直、班固、蔡邕、魏陳卓、唐李 淳風、僧一行諸家之說,大同小異,其為十二州之分 星明矣。然嘗疑之,青正東,《元枵》在正北,雍正西,鶉首 在其南;揚在東南,而《星紀》在北;冀在東北,而《大梁》在 正西;徐在東,而降婁在西;豫與三河居天下之中,而 大火在正東,鶉火在西南:此其最差者也。並在北,而 娵訾在北;荊正南,而鶉尾在南,此其正得躔次者也。 益在西南,而實沈在西;幽在東北,而析木在東;兗在東而差北,而壽星反在東。此其得躔次之微差者也, 又何邪?《國語》伶州鳩曰:「昔武王伐商,歲在鶉火」,周分 又云:「歲之所在,即我分野。」賈公彥取為《正義》曰:「分星 者,以諸國始分封之年,值歲星所在之辰,以為之分 次。」此說非不知國有分星,蓋古人封國之初,命以主 祀之意。昔堯舜封閼伯於商丘,主辰,則辰為商星,商 人是因。封實沈於大夏,主參,則參為夏星,唐人是因。 唐後為晉,參為晉星,如此,則是古人始封國,命以主 祀之意無疑。辰為商星,參為晉星,其來久矣,非因封 國始有分星。使封國之時,歲星所在,即為分星,不應 相土因閼伯,晉人因實沈,其為封國命祀之意可考 矣。漢魏諸儒言星土者,或以州,或以國,辰次度數,各 因當時歷數,與歲星遷徙,亦非天文之正,不可為據。 又況魏徙大梁,則西河合於東井;秦拔宜陽,則上黨 入於輿鬼。方戰國未滅時,星象之言,要有明驗。今則 同在甸畿之內,或者又執《漢書》地理以求之,則非也。 善乎,唐一行之言十二次也,惟以雲漢始終言之,雲 漢,江河之氣也。認山河脈絡於兩戒,識雲漢升沈於 四維,下參以古漢郡國,其於區處分野之所在,如指 諸掌。蓋星有氣耳。雲漢也,北斗也,五星也,無非是氣 也。一行之學其深矣乎!

《周禮九服辨》一作五服九服辨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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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所以難通者有五:一曰「職方之說萬里」 ,與《禹貢》「五千里」 之制不同;二曰「封國公五百里」 ,與《孟子》《王制》「公百里」 之制不同;三曰「載師田稅用十二」 ,與三代什一之制不同;四曰遂人「溝洫之數」 ,與《匠人》多寡之制不同;五曰比閭、族、黨之讀法,無乃重擾吾民乎!惟此五者之疑未釋,故後世疑《周禮》非聖人之書。今皆案經文分析,合而一之,以釋「五者之疑」 ,則知古者制度無不相合,然後《周禮》得以為全書,亦見先儒考古之未精耳。

《禹貢》「有五服,各五百里」,是禹之時地方五千里。職方 有九服,亦各五百里。並王畿千里,則周之時地方萬 里矣。五服九服之制,雖若不同,詳考制度,無不相合。 禹之五服各五百里,自其一面而數之,職方九服各 五百里,自其兩面而數之也。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 各方千里。《禹貢》之甸服五百里,據一面而數之,周畿 千里,不在九服之內。王畿之外定製為九服各五百 里,以兩面相方而數之。大扺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 周之侯甸即禹之侯服,周之男采即禹之綏服,周之 衛蠻即禹之要服,周之鎮夷即禹之荒服,大率二畿 當一服,而周人鎮服之外又有五百里藩服。去王城 二千五百里,乃九州之外,地增於《禹貢》五百里而已。 故《行人》之職,其言九州之外謂之藩服,則九州之外 又有五百里之藩服明矣。且《禹貢》五服而止,周人必 加以五百里藩服,何也?求之《禹貢》亦莫不然。《禹貢》既 敘五服,又曰「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 於四海。」是九州之外地也。又如《益稷》曰:「弼成五服,至 於五千州十有二師,外薄四海,咸建五長。」謂四海之 外,各建諸侯以為之長,豈非周之藩服乎?考之制度, 無不相合,求之里數,未始不同。而先儒顧有禹加弼 百里之說,又有周斥大封疆之說,後人復為圖以實 之,此皆考古未精耳。然《尚書》之《周官》《周禮》之《行人》,又 有六服承辟,六服一朝之文,何也?蓋王巡守及於六 服,六服之外夷服鎮服即禹之荒服也。言六服則不 及夷、鎮,言九州之內則不及藩服,明矣。如此不特見 二畿當一服,藩服當四海之外。今制而為圖,則周之 王畿有鄉、遂、稍、縣、都,即禹之甸服納總、銍秸、粟米之 地也。周之侯服即禹采男之地也。周之甸服即禹諸 侯之地也。周之男服即禹揆文教之地也。周之采服, 即禹奮武衛之地也。周之衛服,即禹三百里夷之地 也。周之要服,即禹二百里蔡之地也。周之夷服,即禹 三百里蠻之地也。周之鎮服,即禹二百里流之地也。 周之藩服,即禹九州之外地也。詳之《周禮》,稽之《禹貢》, 無分毫之不合,而誰謂《周禮》九服之制與《禹貢》五服 之制有不同哉?

《周禮封國辨》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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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制》與孟子皆言: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書》曰:「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子產曰:「古者列國一同,今大國數圻,若無侵小,何以至此?」 孟子曰:「周公之封於魯,太公之封於齊,地非不足也,而儉於百里。」 又曰:「今滕絕長補短,將五十里」 ,孔子以大國為千乘之國。又曰:「安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以開方」 之法計之,千乘百里之國,方百里者以為方十里者百。古者十井出一乘,千井出百乘。《孟子》曰:「千乘百乘之家」 ,謂萬取千,千取百是也。此古者封國之制也。

嘗考《尚書王制》、孟子、公孫僑所稱,皆謂諸侯爵分五 等,地分三等。惟《周禮大司徒》則有「公五百里,侯四百 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之文。先儒以為斥 大封疆,從而封建固不可。後人又謂《周禮》所言五百里,蓋併兼一易再易與夫附庸山川而言之。《孟子》所 言百里者,舉民賦實數言之也。其說若善而未盡也。 五百里封公,自有《周禮》以來,說者紛紛不一,到薛常 州開方二百,五十里之說無以易。《孟子》曰:「天子之地 方千里,公侯方百里。」《王制》曰:「方千里者,為方百里者 百;方百里者,為方十里者百。」此孟子所謂方者,以縱 橫之數計之也。《周禮·大司徒》曰:「公侯五百里,四百里。」 《職方》曰:「凡千里之地,以方五百里封公,則四公;以四 百里封侯,則六侯。」此薛常州所謂「開方者以四面之 數計之也。」諸侯之地,當如《孟子》所言,至開方之說,則 當如《司徒》所記。王畿千里,以五百里開方之,得百里 者百公;五百里以二百五十里開方之,得百里者二 十五侯;四百里以二百里開方之,得百里者十六伯; 三百里以百五十里開方之,得百里者九;子二百里, 以百里開方之,得百里者四;男一百里,以五十里開 方之,得百里者二,如此則百里之國,開方之,得百里 之國四,是謂侯四百里,七十里之國,開方之,得七十 里之國四,是謂伯三百里,五十里之國,開方之,得五 十里之國四,是謂子二百里。凡千里之地,以五百里 封公,則四公,以四百里封侯則六侯,以三百里封伯, 則十一伯,以二百里封子,則二十五子,以百里封男, 則百男。周惟有一公,餘不曾封。蓋假設言之,以是為 建國之率耳,非定數也。苟如先儒之說,盡九州之地 以封五等諸侯,則漢之七國、唐之藩鎮之禍,作於周 久矣。大抵《周禮》所言「五等諸侯」,但言其班爵耳。若夫 分土,實無過三等,自夏殷以來,未之有改。何以知之? 如《大司馬》之職曰:「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則 周亦三等矣。以至《司服》之服,掌客之禮,行人之冕章, 《司儀》之贊見,皆分公一等,侯伯一等,子男一等,是周 亦三等無疑矣。《司徒》則舉四封而言之,故曰:「封疆方 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一百里。」況夫地雖五 等,食亦三等。《司徒》云:「公之地五百里,其食者半;侯伯 之地四百里,三百里,其食三之一;子男之地二百里, 一百里,其食四之一。」是《周官》之地有五等,而食亦三 等明矣。如此,則知周雖五等封爵,其分土亦無過三 等,與孟子之言合也。

《周禮田稅辨》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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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一,天下之中正」,《孟子》所謂「多則桀,寡則貊。」《周禮》載 師之職曰:「凡任地,國宅無征,園廛二十而稅一,近郊 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惟其漆 林之徵二十而五。」康成註《匠人》亦引此,謂田稅輕近 重遠之失。周公製法,不當於十一之外,又有二十而 稅三,二十而稅五者。今案《載師》文曰:「凡任地謂之地」, 則非田矣。又曰「園廛」,謂之園廛,則亦非田矣;又曰「漆 林」,則漆林又非田之所植矣,豈得謂之田稅哉?蓋園 者,不種五穀,其皆雜物,所出不貲廛者,工商雜處,百 貨所聚,其得必厚。聖人抑末之意,以為在國之園廛, 可輕之而為二十而一,如自郊以往,每增之不過十 二,若以其地植漆林,則非二十而五不可也。夫謂之 「任地」,謂之園廛,則知近郊、遠郊、甸、稍、縣、都之徵,皆承 園廛之文耳。所謂惟其雲者,特漆林之徵二十而五 耳。觀其既曰無征,又曰「漆林之徵」,則非田稅明矣。使 周公之制,田稅果有十二之法,何怪魯宣之稅畝,哀 公用田賦之過哉?

《周禮溝洫辨》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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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人》云:「十夫有溝,百夫有洫,千夫有澮,萬夫有川。」若 案文讀之,則一同之地有九萬夫當得九川,而川、澮、 溝、洫,不幾太多歟?《匠人》云:「井間有溝,成間有洫,同間 有澮。」若案文讀之,則一同之地惟有一澮,不幾太少 歟?鄭氏求其說而不得,註《遂人》則曰:「此鄉、遂法,以千 夫萬夫為制」,注《匠人》則曰:「此畿內之采地,制井田,異 於鄉、遂及公邑。」尋考鄭意,以二處不同,故謂鄉、遂制 田不用井畫,惟以夫地為溝洫法。采地制田,則以田 畫而為井田法,是以《遂人》《匠人》制田之法分而為二 矣。求之於經,則無明文。詳考《匠人》《遂人》所載溝洫制 度,無不相合,何用立為異說,分制田而為二?但講求 《周禮》者未精耳。今畫為圖以示之。匠人之制,舉大概 而言,《遂人》之制,舉一端而言,無不合者。一成之地九 百夫,一孔一井,井中有一溝,直一列九,九井計九箇 溝,橫通一洫,直是十夫之地有一溝,百夫之地有一 洫,九百夫之地有九洫,而為一成之地。若一同之地 有百成,九萬夫一孔為一成,中有九洫,橫一列九,有 十成,計九十洫,直通一大澮,橫九澮,而兩川周其外, 是謂九萬夫之地。合而言之,成間有洫,是一成有九 洫;同間有澮,是一同有九澮。《匠人》《遂人》之制,無不相 合。周家井田之法,通行於天下,未嘗有鄉遂采地之 異,但《遂人》以一直言之,故曰「以達於畿」;《匠人》以四方 言之,故止一同耳,而溝洫井田之制,未嘗有異也。

《周禮讀法辨》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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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 為州,五州為鄉。」州長每歲屬民讀法者四,黨正讀法者七,族師讀法者十四,閭胥讀法者無數。或以為是 日讀法,既於州長,又於黨正,又於閭胥,族師將奔走 不暇,不知何以措置乎?予謂此法亦易曉,如正月之 吉讀法,州長、黨正、族師咸預焉。至四孟吉日讀法,則 族師、黨正預焉,州長不預,至每月讀法,惟族師職耳。 此所謂彌親民者,其教彌數,正如今之勸農,守倅令 佐皆預焉。其職各係以勸農之名,不必更來迭往也。

《古周禮闕冬官辨》
明·徐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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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闕《冬官》,漢儒以《考工記》補之,蓋惜其書之未完 也,而為是綴緝之計,雖不免續貂之誚,而於聖人之 全經猶為無害。近世俞廷椿乃以為《冬官》特散見於 五官之內而未嘗闕,遂掇取五官之屬而用以補《冬 官》之闕。妄憑胸臆,割裂聖經,殆所謂周公之罪人。夫 《周禮》一書,聖人用意深遠精密,其設一官,分一職,即 「如府史胥徒之賤,酒醴鹽醬之微,好用匪頒之末,分 布聯屬,靡不各有意義,而欲於其中任意割裂,以相 補塞,則此足而彼虧,衿捉而肘見」,是昔猶冬官之闕, 而今則五官之俱闕也。昔《周禮》雖闕而猶全,而今則 雖補而實亡也,其為聖經害也大矣。曰:然則何如?愚 以為「《周禮》者,周公未成之書,而《冬官》」之闕不可補,亦 不必補也。何以見《周禮》為未成之書?考之《書》傳,周公 一年救亂,二年伐商,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衛,五年營 成周,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成王。又《周官序》云:「成 王黜商,滅淮夷,還歸在豐,作《周官》。」蓋周公自一年輔 政,而有流言之變。及《鴟鴞》之詩作,《金縢》之書啟,而後 袞衣東歸,始興破斧、缺斨之役,管、蔡平而卜洛,以遷, 殷頑公於是遂有明農之志矣。當殷頑弗靖之時,淮 夷徐戎實相連結,公之歸政,淮夷尚未劃平。至成王 即政,巡侯甸,始伐淮夷,則所謂滅淮夷還歸在豐,當 在公致政七年之後,至是而作《周官》,前此雖雲制禮 作樂,而周家一代之典尚未定也,則所謂《周禮》者,乃 周公預擬之,以待他日之用,若唐之《顯慶》《開元禮》,初 未嘗見之行事,愚故曰:「未成之書」也。所以九畿之制 不與《禹貢》合,封國之制不與《武城》《孟子》合,建都之制 不與《洛誥》《召誥》合,設官之制不與《周官》合,則以其未 及見之行事故爾。不然,使其已見之行事,則何公歸 政之後,成王乃又有《周官》之作也。愚故曰:「《周禮》,周公 未成之書也。」夫以公之所未成者,而後之人遽以己 之胸臆補之,噫!亦妄矣,僭矣。

《周禮對策》
何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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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一書,乃周家致太平之跡也。周公當功成治定 之日,禮備樂和之際,作為此書,以粉飾太平。詳於典 章文物而不及於道化,嚴於職分官守而不切於君 身。今觀一書之中,其兵農以井田,其取民以什一,其 教民以鄉遂,其養士以學校,其建官以三百六十,其 治天下以封建,其威民以肉刑。大本既立,然後其品 節條目,日夜講求而增益之。其上則「六典、《八法》」,八則 「《九柄》、九貢、九賦、九式之序,其次則祭祀、朝聘、冠昏、喪 紀、師田、行役之詳」,下至於車旗、圭璧之器,梓匠輪輿 之度,與夫畫繢刮摩搏埴之法,又其細則及於登魚 取龍,擉鱉之微,莫不備具。如天焉有象者在,如地焉 有形者載。非聰明睿智,孰能及此哉?奈何一毀於戰 國之諸侯,再毀於秦坑之烈焰。漢興百餘年,河間獻 王始上其書於祕府,又百年,劉歆始列其書於《錄略》。 惟其晚出,故當世儒者共疑之。或謂文王治岐之書, 或謂成周理財之書,或以為戰國之陰謀,或以為漢 儒之附會。竊謂五等之爵,九畿之服,祭天祀地之禮, 朝覲會同之事,皆非文王時所得為也。雖其書固詳 於財,然其規畫也似巧,而惠下也甚厚;其經入也似 豐,而奉上也甚約。謂理財之書,又非深知《周禮》者也。 使戰國有如是之法,則為三代矣;使漢儒有如是之 學,尚為漢儒哉?不幸書未成而公亡,其間制度未有 施用,故封國之制不合於《武成》,建都立制不合於《召 誥》;設官之制不合於《周官》,九畿之制不合於《禹貢》,凡 此皆預為之而未經行也。歐陽氏疑其設官太多者, 非惟一官可以兼眾職,而有其事則設,無其事則廢 者亦多矣,豈常置其官而多廢廩祿乎?蘇氏疑王畿 千里無地以容之者,蓋王畿四方相距千里,凡遠郊、 近郊、甸地、稍地、大都、小都,截然整齊如畫棋局,亦其 設法則然耳,而其地則包山林陵麓在其中,安能如 一圖哉?胡氏疑冢宰論道之官,不當統宮壼財用之 事,殊不知財用統於冢宰,則用度有節而無侈用濫 賜之弊;宮壼統於冢宰,則身修家齊而無女寵嬖倖 之習,是乃格心之要務也,又豈可輕議其非哉?雖然, 欲行聖人之事,則必當法「聖人之書;欲法聖人之書, 則必當求聖人之心。」彼劉歆之諂新室,則溺於所習 之諂佞;王安石之行新法,則拘於所習之偏駁。大率 假聖人之法言,行一己之私志,宜其用之而不驗也。 獨宇文周用蘇綽之言,蓋已略倣《周禮》而行之,如授 田之法,府衛之志,後世此言,稍為近古。有唐因之,亦 致太平。特以其無聖人之心,不能擴而充之,以致聖人之治耳。昔盧植言:《周禮》《春秋》相表裡,蓋《周禮》為尊 王作,而《春秋》亦為尊王作也。故《周官》記三百六十,屬 之分職,而冠之以「惟王」之一辭;《春秋》載二百四十年 之行事,而首之以書王之特筆,茲非二書之相為表 裡乎?然則詆以為非聖人之書者,謬矣。

《前題》
高叔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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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孔子之時,周德方衰,而對魯公以「文武之政,布在 《方策》,人存政舉」之說。及周益衰,孟軻氏始言諸侯去 先王之籍,不得聞其詳。彼所稱「方策」與籍,豈謂《周禮》 耶?孔子尚思興東周,孟子則直勸齊梁以王。當是時, 不但其籍亡,雖有之,固不可為耶?至荀卿之徒,李斯 佐秦,遂取經籍,一切焚棄之,後世以為辠。然使始皇 並天下為周,武王,李斯有周公之聖,其時欲行《周禮》, 能乎?周之興也,深仁厚澤,垂十餘世。聖后繼作,禮樂 法度,莫不講明,國以為教,家以為學,漸被陶融,非一 日也。故周立為天子,頒其政式,放於四海,靡然信從, 事若畫一,不俟強勉,其來遠矣。秦則不然,以戰鬥為 功,以干戈為業,法令已成,習俗已定。方其烹滅諸侯 而六合為一也,雖有《周禮》,將安施之?而況後秦者乎? 何也?先王之法,至周始備,至秦始滅去,此其會也。後 世直用秦為古耳,秦不復行《周禮》,明後世之不可行 必矣。然則是書可盡廢耶?何為其然也?三禮莫古於 《周禮》,蓋周公所親定者。《說文》云:「禮之字從豆,從曲從 示。」示,古神祇字。蓋先王於籩豆神祇之間曲盡其意, 於是乎錄其升降,等其隆殺,故謂之禮,此其跡也。先 王之意有不在是者。《周易》觀之《彖》曰:「盥而不薦,有孚 顒若。」先王以其誠敬之心事神,故下觀而化。故《傳》曰: 「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今夫官名之設,內外 之辨,崇卑之度,多寡之數,成周致治之具也,而所以 致治,豈盡於是耶?故善為治者,師其意而已。若《周禮》 者,存之以考可也。

周禮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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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詩》二首
晉·傅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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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王建國,設官分職。進賢興功,取諸《易》直。除其不蠲, 無敢反側。以德詔爵,允臻其極。

辨其可任,以告於正。「掌其戒禁,治其政令,各修乃職, 以聽王命。」

《補周禮九夏歌九篇》
唐·皮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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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夏

《王夏之歌》者,王出入之所奏也。

「爣爣皎日,欻麗於天。厥明御舒」,如王出焉。

爣爣皎日,欻入於地。厥晦惟貞,如王入焉。

「出有龍旂,入有珩珮。」勿馳勿驅,惟慎惟戒。

出有嘉謀,入有內則。繄彼臣庶,欽王之式。

右《王夏》四章,章四句。

肆夏

《肆夏之歌》者,屍出入之所奏也。

愔愔清廟,儀儀象服。我屍出矣,仰集作迎《神之穀》 杳杳陰竹,坎坎路鼓。我屍入矣,得神之祜。

右《肆夏》二章,章四句。

昭夏

《昭夏之歌》者,牲出入之所奏也。

「有鬱其鬯,有儼其彝。」九變未作,全乘來之。

既醑既酢,爰請幫助識別此字。爰舞象物既降,全乘之去。

右《昭夏》二章,章四句。

納夏

《納夏之歌》者,四方賓客來之所奏也。

《麟》之儀儀,不縶不維。樂德而至,如賓之嬉。

「鳳之愉愉,不篝不笯。」樂德而至,如賓之娛。

「有筐及筥」,我有牢米。集作醑自筐及篚,我有貨幣。 「我牢不愆,我貨不匱。」「碩碩其才,有樂而止。」

右《納夏》四章,章四句。

章夏

《章夏之歌》者,臣有功之所奏也。

王有虎臣,錫之鈇鉞。征彼不憓,一撲而滅。

王有虎臣,錫之珪瓚。征彼不享,一烘而泮。

王有掌訝,偵爾疆理。王有掌客,饋爾饔餼。

何以樂之,金石九奏。何以錫之,龍旂九旒。

右《章夏》四章,章四句。

齊夏

《齊夏之歌》者,夫人祭之所奏也。

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衡笄翬翬褕翟,自內而祭,維君之則。

右《齊夏》一章,章四句。

族夏

《族夏》之歌者,族人酌之所奏也。

洪源誰孕。疏為江河。大塊孰埏。播為山阿厥流浩漾。厥勢嵯峨。今君之酌。慰我實多。

右《族夏》二章,章四句。

《裓夏》。讀作《陔夏》。

《裓夏之歌》者,賓既出之所奏也。

禮酒既酌,嘉賓既厚,牘為之奏。

《禮》酒既竭,嘉賓既悅,應為之節。

禮酒既罄,嘉賓既醒,《雅》為之行。

右《裓夏》三章,章三句。

驁夏

《驁夏之歌》者,公出入之所奏也。

桓桓其珪,袞袞其衣。出作二伯,天子是毗。

桓桓其珪,袞袞其服。入作《三孤》,國人是福。

右《驁夏》二章,章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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