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335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三百三十五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三十五卷目錄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九
陳
周弘正 袁憲
姚察 蕭濟
沈文阿 沈洙
戚袞 鄭灼
張崖 陸詡
沈德威 賀德基
全緩 張譏
顧越 龔孟舒
沈不害 王元規
陸慶
經籍典第三百三十五卷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九
[編輯]陳
[編輯]周弘正
[編輯]按《陳書周弘正傳》,「弘正字思行,汝南安城人,晉光祿 大夫顗之九世孫也。祖顒,齊中書侍郎,領著作。父寶 始,梁司徒祭酒。弘正幼孤,及弟弘讓、弘直俱為叔父 侍中護軍捨所養。年十歲,通《老子》《周易》,捨每與談論, 輒異之曰:『觀汝神情穎悟,清理警發,後世知名,當出 吾右』。河東裴子野深相賞納,請以女妻之。十五,召補」 國子生,仍於國學講《周易》,諸生傳習其義,以季春入 學,孟冬應舉,學司以其日淺,弗之許焉。博士到洽議 曰:「周郎年未弱冠,便自講一經,雖曰諸生,實堪師表, 無俟策試。」起家梁太學博士。晉安王為丹陽尹,引為 主簿。出為鄴令。丁母憂去職。服闋,歷曲阿、安吉令。普 通中,初置司文義郎,直壽光省,以弘正為司義侍郎。 大通二年,梁昭明太子薨,其嗣華容公不得立,乃以 晉安王為皇太子。弘正乃奏《記》曰:「竊聞撝謙之象,起 於羲、軒爻畫;揖讓之源,生於堯、舜禪受。其來尚矣,可 得而詳焉。夫以廟、堂、汾水,殊途而同歸;稷、契、巢、許,異 名而一貫,出者稱為元首,處者謂之外臣,莫不內外 相資,表裡成治。斯蓋」萬世同規,百王不易者也。暨於 三王之世,寖以陵夷,各親其親,各子其子,乃至七國 爭雄,劉項競逐,皇漢扇其俗,有晉揚其波,謙讓之道 廢,多歷年所矣。夫文質遞變,澆淳相革,還樸反古今 也。其時伏惟明大王殿下,天挺將聖,聰明神武,百辟 冠冕,四海歸仁。是以皇上發德音,下明詔,以大王為 國之「儲副,乃天下之本焉。雖復夏啟周誦,漢儲魏兩, 此數君者,安足為大王道哉!」意者願聞殿下抗伯夷 上仁之義,執子臧大賢之節,逃玉輿而弗乘,棄萬乘 如脫屣,庶改澆競之俗,以大吳國之風。古有其人,今 聞其語。能行之者,非殿下而誰?能使無為之化,復興 於邃古,讓王之道,不墜於來葉。豈不盛歟!「豈不盛歟! 弘正陋學書生,義慚稽古,家自汝、潁,世傳忠烈。先人 決曹掾燕,抗辭九諫,高節萬乘,正色三府。雖盛德之 業將絕,而狂直之風未墜,是以敢布腹心,肆其愚瞽。 如使芻言野說,少陳於聽覽,縱復委身烹鼎之下,絕 命肺石之上,雖死之日,猶生之年。」其抗直守正,皆此 類也。累遷國子博士。時於城西立士林館,弘正居以 講授,聽者傾朝野焉。弘正啟梁武帝《周易疑義》五十 條,又請釋乾坤二繫曰:「『臣聞《易》稱立象以盡意,繫辭 以盡言,然後知聖人之情幾可見矣。自非含微體極, 盡化窮神,豈能通志成務,探賾致遠?而宣尼比之桎 梏,絕韋編於漆字;軒轅之所聽熒,遺元珠於赤水』。伏 惟陛下,一」日萬機,匪勞神於瞬息;凝心妙本,常自得 於天真。聖智無以隱其幾深,神明無以淪其不測。至 若爻畫之苞於六經,文辭之窮於兩繫,名儒劇談以 歷載,鴻生扺掌以終年。莫有試遊其藩,未嘗一見其 涘。自製旨降談,裁成《易》道,析至微於秋毫,渙曾冰於 幽谷。臣親承音旨,職司宣授,後進詵詵,不無傳業。但 乾坤之蘊未剖,繫表之玅莫詮,使一經深致,尚多所 惑。臣不涯庸淺,輕率短陋,謹與受業諸生清河張譏 等三百一十二人,於乾坤二繫,象爻未啟,伏願聽覽 之閑,曲垂提訓,得使微臣鑽仰,成其篤習。後昆好事, 專門有奉。自惟多幸,懽沐道於堯年,肄業終身,不知 老之將至。天尊不聞,而冒陳請,「冰谷寘懷,罔識攸厝。」 詔答曰:「設卦觀象,事遠文高,作《繫》表言,辭深理奧。東 魯絕編之思,西伯幽憂之作,事逾三古,人更七聖。自 商瞿稟承,子庸傳授,篇簡湮沒,歲月遼遠。田生表菑 川之譽,梁丘擅瑯琊之學,代郡范生,山陽王氏,人藏 荊山之寶,各盡元言之趣,說或去取,意有詳略。近搢 紳之學,咸有稽疑,隨答所問,已具別解。知與張譏等 三百一十二人,須釋《乾坤文言》及二繫,萬機小暇,試當討論。」弘正博物知元象,善占候。大同末,嘗謂弟弘 讓曰:「國家厄運,數年當有兵起,吾與汝不知何所逃 之。」及梁武帝納侯景,弘正謂弘讓曰:「亂階此矣。」京城 陷,弘直為衡陽內史。元帝在江陵,遺弘直書曰:「適有 都信賢兄博士平安,但京師搢紳,無不附逆。王克已 為家臣,陸緬身充卒伍,唯有周生,確乎不拔。言及西 軍,潺湲掩淚。恆思吾至,如望歲焉。松柏後凋,一人而 已。」王僧辯之討侯景也,弘正曰:「獯醜逆亂,寒暑亟離, 海內相識,零落略盡。韓非之智,不免秦獄;劉歆之學, 猶弊亡新。音塵不嗣,每以耿灼。常欲」訪山東而尋子 雲,問關西而求伯起。遇有今信,力附相聞,遲比來郵, 慰其延佇。乃遣使迎之,謂朝士曰:「晉氏平吳,喜獲二 陸;今我破賊,亦得兩周。今古一時,足為連類。」及弘正 至,禮數甚優,朝臣無與比者。授黃門侍郎,直侍中省。 俄遷左民尚書,尋加散騎常侍。元帝嘗著《金樓子》曰: 「余於諸僧重招提琰」法師,隱士重華陽陶貞白,士大 夫重汝南周弘正,其於義理,清轉無窮,亦一時之名 士也。及侯景平,僧辯啟送祕書圖籍,敕弘正讎校。時 朝議遷都,朝士家在荊州者皆不欲遷,唯弘正與僕 射王褒言於元帝曰:「若束修以上諸士大夫,微見今 古者,知帝王所都,本無定處,無所與疑。至如黔首萬 姓,若未見輿駕入建業,謂是列國諸王,未名天子。今 宜赴百姓之心,從四海之望。」時荊、陝人士咸云:王、周 皆是東人,志願東下,恐非良計。弘正面折之曰:「若東 人勸東,謂為非計。君等西人慾西,豈成良策。」元帝乃 大笑之,竟不還都。及江陵陷,弘正遁圍而出,歸於京 師。敬帝以為大司馬王僧辯長史,行揚州事。太平元 年,授侍中,領國子祭酒,遷太常卿、都官尚書。高祖受 禪,授太子詹事。天嘉元年,遷侍中、國子祭酒,往長安 迎高宗。三年,自周還,詔授金紫光祿大夫,加金章紫 綬,領慈訓太僕。廢帝嗣位,領都官尚書,總知五禮事, 仍授太傅長史,加明威將軍。高宗即位,遷特進,重領 國子祭酒、豫州大中正,加秩。太建五年,授尚書右僕 射,祭酒、中正如故。尋敕侍東宮講《論語》《孝經》。太子以 弘正朝廷舊臣,德望素重,於是降情屈禮,橫經請益, 有師資之敬焉。弘正特善元言,兼明釋典,雖碩學名 僧,莫不請質疑滯。六年,卒於官,時年七十九。詔曰:「追 遠褒德,抑有𢘆規。故尚書右僕射、領國子祭酒、豫州 大中正。」弘「正識宇凝深,藝業通備,辭林義府,國老民 宗,道映庠門,望高禮閣,卒然殂殞,朕用惻然。可贈侍 中、中書監,喪事所須,量加資給。」便出臨哭。諡曰簡子。 所著《周易講疏》十六卷,《論語疏》十一卷,《莊子疏》八卷, 《老子疏》五卷,《孝經疏》兩卷,集二十卷,行於世。子墳,官 至吏部郎。弘正二弟:弘讓、弘直。弘讓性簡素,博學多 通。天嘉初,以白衣領太常卿、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袁憲
[編輯]按《陳書袁憲傳》:「憲字德章,尚書左僕射樞之弟也。幼 聰敏好學,有雅量。梁武帝修建庠序,別開五館,其一 館在憲宅西,憲常招引諸生與之談論,每有新議,出 人意表,同輩咸嗟服焉。大同八年,武帝撰《孔子正言 章句》,詔下國學宣制旨義。憲時年十四,被召為國子 正言生謁祭酒到溉,溉目而送之,愛其神彩。在學一」 歲,國子博士周弘正謂憲父君正曰:「賢子今茲欲策 試不?」君正曰:「經義猶淺。未敢令試。」居數日,君正遣門 下客《岑文豪》與憲侯〈疑作候〉弘正。會弘正將登講坐,弟 子畢集,乃延憲入室,授以麈尾,令憲樹義。時謝岐、何 妥在坐,弘正謂曰:「二賢雖窮奧賾,得無憚此後生耶?」 何、謝於是遞起義端,深極理致。憲與往復數番,酬對 閑敏。弘正謂妥曰:「恣卿所問,勿以童稚相期。」時學眾 滿堂,觀者重沓,而憲神色自若,辨論有餘,弘正請起 數難,終不能屈。因告文豪曰:「卿還咨袁吳郡,此郎已 堪見代為博士矣。」時生徒對策,多行賄賂,文豪請具 束修,君正曰:「我豈能用錢為兒買第耶?」學司銜之。及 憲試,爭起劇難,憲隨問抗答,剖析如流。到溉顧憲曰: 「袁君正其有後矣。」及君正將之吳郡,溉祖道於征虜 亭,謂君正曰:「昨策生蕭敏孫、徐孝克非不解義,至於 風神器局,去賢子遠矣。」尋舉高第,以貴公子選尚南 沙公主,即梁簡文之女也。大同元年,釋褐祕書郎,歷 尚書殿中郎。高祖永定元年,授中書侍郎,歷太子詹 事。至德元年,太子加元服,二年行釋奠之禮,太子不 率訓典憲,手錶陳諫凡十條,皆援引古今,言辭切直。 太子雖外示容納,而心無悛改。後主欲立張貴妃子 始安王為嗣,尚書蔡徵順旨,憲厲色折之曰:「皇太子 國家儲嗣,億兆宅心,卿是何人,輕言廢立!」竟廢太子 為吳興王。後主知憲有規諫之事,歎曰:「袁德章實骨 鯁之臣。」即日詔為尚書僕射。禎明元年,隋將賀若弼 進燒宮城,朝士各引去,惟憲衛侍左右。後主曰:「歲寒, 然後知松柏後凋也。」城陷,入於隋。開皇十八年卒,時 年七十。贈安城郡公,諡曰「簡。」
姚察
[編輯]誦書萬餘言,弱不好弄,博弈雜戲,初不經心,勤苦厲 精,以夜繼日。年十二,便能屬文。父上開府僧坦,知名 梁武代,二宮禮遇優厚,每得供賜,皆回給察兄弟,為 遊學之資,察並用聚蓄圖書,由是聞見日博。年十三」, 梁簡文帝時在東宮,盛修文義,即引於宣猷堂聽講 論難,為儒者所稱。及簡文嗣位,尤加禮接。除南郡王 行參軍,兼尚書駕部郎。值梁室喪亂,於金陵隨二親 還鄉里。時東土兵荒,人飢相食。察每崎嶇艱阻,求請 供養之資,糧粒恆得相繼。又常以己分減推諸弟妹, 乃至故舊乏絕者,皆相分卹,自甘唯藜藿而已。在亂 離之間,篤學不廢。元帝於荊州即位,授中書侍郎,領 著作。尋補嘉德殿學士。太建初,補宣明殿學士,兼通 直散騎常侍,報聘於周。江左耆舊先在關右者,咸相 傾慕。沛國劉臻竊於公館訪《漢書》疑事十餘條,並為 剖析,皆有經據。臻謂所親曰:「名下定無虛士。」著《西聘 道里記》,所敘事甚詳。使還,補東宮學士。子時濟陽江 總、吳國顧野王、陸瓊、從弟瑜、河南褚玠、北地傅縡等, 皆以才學之美,晨夕娛侍。察每言論製述,咸為諸人 宗重。儲君深加禮異,情越群僚。遷尚書祠部侍郎。此 曹職司郊廟,昔魏王肅奏祀天地,設宮縣之樂,八佾 之舞,爾後因循不革。梁武帝以為「事人禮縟,事神禮 簡,古」無宮縣之文,陳初承用,莫有損益。高宗欲設備 樂,付有司立議,以梁武帝為非。時碩學名儒,朝端在 位者,咸希上旨,並即注同。察乃博引經籍,獨違群議, 據梁樂為是。當時驚駭,莫不慚服。僕射徐陵因改同 察議。其不順時隨俗,皆此類也。後主纂業,敕兼東宮 通事舍人,又敕專知優冊、諡議等文筆。至德元年,除 中書侍郎,轉太子僕。初,梁季淪沒,父僧坦入於長安, 察蔬食布衣,不聽音樂。至是凶問因聘使到江南。時 察母韋氏喪制適除,後主以察羸瘠,慮加毀頓,乃密 遣中書舍人司馬申就宅發哀,仍敕申專加譬抑。服 闋,除給事黃門侍郎,領著作。又詔授祕書監。察在祕 書省大加刪正,遷吏部尚書。察既博極墳素,尤善人 物,至于姓氏所起,枝葉所分,官職姻娶,興衰高下,舉 而論之,無所遺失。初,吏部尚書蔡微移中書令,後主 方擇其人,尚書令江總等咸共薦察。敕答曰:「姚察非 唯學藝優博,亦是操行清修,典選難才,今得之矣。」乃 神筆草詔,讀以示察。察辭讓甚切。別日召入論選事。 察垂涕拜請。後主曰:「選眾之舉,僉議所歸。昔毛玠雅 量清恪,盧毓心平體正,王蘊銓量得地,山濤舉不失 才。就卿而求,必兼此矣。且我與卿雖君臣禮隔,情分 殊常,藻鏡人倫,良所寄期,亦以無慚則悊也。」察自居 顯要,甚勵清操,且廩錫以外,一不交通。陳滅入隋,開 皇九年,詔授祕書丞,別敕成《梁、陳二代史》。帝指察謂 朝臣曰:「聞姚察學行,當今無比,我平陳,得此一人。」十 三年,襲封北絳郡公。仁壽二年,詔曰:「前祕書丞、北絳 郡開國公姚察,彊學待問,博極群典,修身立德,白首 不渝。可員外散騎常侍。」又敕侍晉王昭讀。煬帝初在 東宮,數被召見,訪以文籍。即位之始,詔授太子內舍 人,車駕巡幸,恆侍從焉。及改易衣冠,刪正朝式,切問 近對,察一人而已。年七十四,大業二年,終於東都。察 性至孝,有人倫鑒識。沖虛謙遜,不以所長矜人。終日 恬靜,唯以書記為樂。於墳籍無所不睹。每有製述,多 用新奇,人所未見,咸推富博。著書白首不倦,手自抄 撰,無時暫輟。尤好研覈古今,諟正文字,精采流贍,雖 老不衰。所著《漢書訓纂》三十卷,《說林》十卷,《西聘》《玉璽》 《建康》《三鍾》等記各一卷,悉窮該博。並文集二十卷,並 行於世。察所撰梁、陳史,雖未畢功,隋文帝開皇之時, 遣內史舍人虞世基索本,且進上,今在內殿。梁、陳二 史本,多是察之所撰,其中序論及紀傳有所闕者,臨 亡之時,仍以體例誡約子思廉博訪撰續,思廉泣涕 奉行。大業初,內史侍郎虞世基奏「思廉踵成梁、陳二 代史,自爾以來,稍就補續。」
蕭濟
[編輯]按《陳書蕭濟傳》,「濟字孝康,東海蘭陵人也。少好學,博 通經史,諮梁武帝《左氏》疑義三十餘條。尚書僕射范 陽張纘、太常卿南陽劉之遴並與濟討論纘等,莫能 抗對。解褐梁祕書郎,遷太子舍人。預平侯景之功,封 松陽縣侯,邑五百戶。及高祖作鎮徐方,以濟為明威 將軍、征北長史。承聖二年,徵為中書侍郎,轉通直散」 騎常侍。世祖即位,授侍中,尋遷太府卿。丁所生母憂, 不拜。濟、毗佐二主,恩遇甚篤,賞賜加於凡等。歷守蘭 陵、陽羨、臨津、臨安等郡,所在皆著聲績。太建初,入為 五兵尚書,與左僕射徐陵、特進周弘正、度支尚書王 瑒、散騎常侍袁憲俱侍東宮。遷國子祭酒,加金紫光 祿大夫。尋遷揚州長史。高宗嘗敕取揚州曹事,躬自 省覽,見濟條理詳悉,文無滯害,乃顧謂左右曰:「我本 期蕭長史長於經傳,不言精練繁劇乃至於此。」遷祠 部尚書,加給事中,復為金紫光祿大夫,未拜而卒,時 年六十六。詔贈本官,官給喪事
沈文阿
[編輯]按《陳書儒林沈文阿傳》:「文阿,字國衛,吳興武康人也。 父峻,以儒學聞於梁,世授桂州刺史,不行。文阿性剛 彊,有膂力。少習父業,研精章句。祖舅太史叔明、舅王 慧興並通經術,而文阿頗傳之。又博採先儒異同,自 為義疏,治《三禮》、三傳。察孝廉,為梁臨川王國侍郎,累 遷兼國子助教,五經博士。梁簡文在東宮,引為學士」, 深相禮遇。及撰《長春義記》,多使文阿撮異聞以廣之。 及侯景寇逆,簡文別遣文阿招募士卒入援。京師城 陷,與張嵊共保吳興。嵊敗,文阿竄於山野。景素聞其 名,求之甚急。文阿窮迫,不知所出,登樹自縊。遇有所 親救之,便自投而下,折其左臂。及景平,高祖以文阿 州里,表為原鄉令,監江陰郡。紹泰元年,入為國子博 士,尋領步兵校尉,兼掌儀禮。自泰清之亂,臺閣故事, 無有存者,文阿父峻,梁武世嘗掌朝儀,頗有遺槁,於 是斟酌裁撰,禮度皆自之出。及高祖受禪,文阿輒棄 官還武康。高祖大怒,發使往誅之。時文阿宗人沈恪 為郡,請使者寬其死,即面縛鎖頸,致於高祖。高祖視 而笑曰:「腐儒復何為者!」遂赦之。高祖崩,文阿與尚書 左丞徐陵、中書舍人劉師知等議大行皇帝靈座俠 御衣服之制,語在《師知傳》。及世祖即皇帝位,克日謁 廟,尚書右丞庾持奉詔,遣博士議其禮。文阿議曰:「民 物推移,質文殊軌,聖賢因機而文教,王公隨時以適 宜。夫千人無君,不散則亂;萬乘無主,不危則亡。當隆 周之」日,公旦叔父,呂、召爪牙,成王在喪,禍幾覆國。是 以既葬便有公冠之儀,始殯受麻冕之策,斯蓋示天 下以有主,慮社稷之艱難。逮乎末葉縱橫,漢承其弊, 雖文、景刑厝,而七國連兵。或踰月即尊,或崩日稱詔, 此皆有為而為之,非無心於禮制也。今國諱之日,雖 抑哀於璽紱之重,猶未序於君臣之儀。古禮:朝廟,退 坐正寢,聽群臣之政。今皇帝拜廟,還宜御太極殿,以 正南面之尊,此即周康在朝,一二臣衛者也。其壤奠 之節,《周禮》「以玉作贄,公侯以珪,子男執璧」,此瑞玉也。 奠贄既竟,又復致享。天子以璧,王后用琮。秦燒經典, 威儀散滅。叔孫通定禮,尤失前憲。奠贄不珪,致享無 帛,公王同璧,鴻臚奏賀。若此數事,未聞於古,後相沿 襲,至梁行之。夫稱觴奉壽,家國大慶,四廂雅樂,歌奏 懽欣。今君臣吞哀,萬民抑割,豈同於惟新之禮乎?且 周康賓稱奉珪,無萬壽之獻,此則前準明矣。三宿三 咤,上宗曰饗,斯蓋祭儐受福,寧謂賀酒邪?愚以今坐 正殿,止行薦璧之儀,無賀酒之禮。謹撰謁廟還升正 寢群臣陪薦儀注如別詔可施行。尋遷通直散騎常 侍,兼國子博士,領羽林監,仍令於東宮講《孝經》《論語》。 天嘉四年,卒,時年六十一,詔贈廷尉卿。文阿所撰《儀 禮》八十餘卷,《經典大義》十八卷,並行於世,諸儒多傳 其學。
沈洙
[編輯]按《陳書儒林沈洙傳》:「洙字弘道,吳興武康人也。祖休 稚,梁餘杭令。父山卿,梁國子博士、中散大夫。洙少方 雅好學,不妄交遊,治《三禮》《春秋左氏傳》,精識彊記,五 經章句,諸子史書,問無不答。解巾梁湘東王國左常 侍,轉中軍宣城王限內參軍,板仁威臨賀王記室參 軍,遷尚書祠部郎中。時年蓋二十餘。大同中,學者多」 涉獵文史,不為章句,而洙獨積思經術。吳郡朱異、會 稽賀琛甚嘉之。及異、琛於士林館講制旨義,常使洙 為都講。侯景之亂,洙竄於臨安,時世祖在焉,親就習 業。及高祖入輔,除國子博士,與沈文阿同掌儀禮。高 祖受禪,加員外散騎常侍,歷揚州別駕從事史、大匠 卿。有司奏「前寧遠將軍、建康令沈孝」軌門生陳三兒 牒稱:「主人翁靈柩在周,主人奉使關內,因欲迎喪,久 而未返。此月晦,即是再周,主人弟息見在此者,為至 月末除靈,內外即吉,為待主人還情?」禮申竟,以事諮 左丞江德藻。德藻議:「王衛軍雲『久喪不葬,惟主人不 變,其餘親各終月數而除』。此蓋引《禮》文,論在家內有 事,故未得葬者耳。孝軌既在異域,雖已迎喪還期,無 指諸弟。若遂不除,永絕婚嫁,此於人情,或為未允。中 原淪陷已後,理有事例,宜諮沈常侍詳議。」洙議曰:「『禮 有變正,又有從宜。《禮小記》云:『久而不葬者,惟主祭者 不除,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則已』。注云:『其餘謂傍 親』。如鄭如解,眾子皆應不除』。王衛軍所引,此蓋禮之 正也。」但魏氏東關之役,既失,亡屍柩葬,禮無斯議。以 為禮無終身之喪,故制使除服。晉氏喪亂,或死於虜 庭,無由迎殯江左,故復申明其制。李引之祖,王華之 父,並存亡不測,其子制服,依時釋縗,此並變禮之宜 也。孝軌雖因奉使,便欲迎喪,而戎狄難親,還期未剋。 愚謂宜依東關故事,在此國內者,並應釋「除縗麻,毀 靈附祭。若喪柩得還,別行改葬之禮。自天下寇亂,西 朝傾覆,流播絕域,情禮莫申,若此之徒,諒非一二。寧 可喪期無數,而弗除衰服?朝廷自應為之限制,以義 斷恩,通訪博識,折之禮衷。」德藻依洙議,奏可。世祖即 位,遷通直散騎常侍,侍東宮讀。尋兼尚書左丞,領揚州大中正,遷光祿卿,侍讀如故。廢帝嗣位,重為通直 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遷戎昭將軍、輕車衡陽王長 史,行府國事,帶琅邪、彭城二郡丞。梁代舊律,測囚之 法,日一上,起自晡鼓,盡於二更。及比部郎范泉刪定 律令,以舊法測立時久,非人所堪,分其刻,數日再上。 廷尉以為新制過輕,請集八座丞郎並祭酒孔奐行 事沈洙五舍人,會尚書省詳議。時高宗《錄尚書》,集眾 議之。都官尚書周弘正曰:「未知獄所測人,有幾人款, 幾人不款?須前責取人名及數,並其罪目,然後更集。」 得廷尉監沈仲由,列稱別制已後,有壽羽兒一人,坐 殺壽慧;劉磊渴等八人,坐偷馬仗家口渡北,依法測 之,限訖不款。劉道朔坐犯七改偷,依法測立,首尾二 日而款。陳法滿坐被使封藏,阿法受錢,未及上而款。 弘正議曰:「凡小大之獄,必應以情正言,依準《五聽》,驗 其虛實,豈可全恣考掠,以判刑罪?且測人時節,本非 古制,近代已來,方有此法。起自晡鼓,迄於二更,豈是 常人,所能堪忍?所以重械之下,危墮之上,無人不服, 誣枉者多。朝晚二時,同等刻數,進退而求,於事為衷。 若謂小促前期,致實罪不伏;如復時節延長,則無𠍴 妄款。且人之所堪,既有彊弱;人之立意,固亦多途。至 如貫高榜笞刺爇,身無完膚,戴就熏針並極,困篤不 移,豈關時刻長短,掠測優劣?夫與殺不辜,寧失不經, 罪疑惟輕,功疑惟重。」斯則古之聖王,垂此明法。愚謂 依《范泉》著制,於「事為允。」舍人盛權議曰:「『比部范泉新 制,尚書周弘正明議,咸允《虞書》惟輕之旨,《殷頌》敷正 之言。竊尋廷尉監沈仲由等列新制以後,凡有獄十 一人,其所測者十人,款者唯一。愚謂染罪之囚,獄官 宜明加辯析,窮考事理。若罪有可疑,自宜啟審分判, 幸無濫測。若罪有實驗,乃可啟審測立。此則枉直有 分,刑宥斯理。范泉今牒述《漢律》云:『死罪及除名,罪證 明白,考掠已至,而抵隱不服者,處當列上』。杜預注云: 『處當證驗明白之狀,到其抵隱之意』。竊尋舊制深峻, 百中不款者一;新制寬優,十中不款者九。參會兩文, 寬猛實異,處當列上,未見釐革。愚謂宜付典法,更詳 處當列上』之文。」洙議曰:「夜中測立,緩」急易欺,兼用晝 漏,於事為允。但漏刻賒促,今古不同。《漢書律曆》何承 天、祖沖之、暅之父子,《漏經》並自關鼓至下鼓,自晡鼓 至關鼓,皆十三刻,冬夏四時不異。若其日有長短,分 在中時前後。今用梁末改漏,下鼓之後,分其短長,夏 至之日各十七刻,冬至之日各十二刻。伏承命旨,刻 同勒令檢一日之刻乃同,而四時之用不等。廷尉今 牒,以時刻短促,致罪人不款。愚意願去夜測之昧,從 晝漏之明,斟酌今古之間,參會二漏之義,捨秋冬之 少刻,從夏日之長晷,不問寒暑,並依今之夏至,朝夕 上測,各十七刻。比之古漏,則上多昔四刻;即用今漏, 則冬至多五刻。雖冬至之時,數刻侵夜,正是少日,於 事非疑。庶罪人不以漏短而為捍,獄囚無以在夜而 致誣。求之鄙意,竊謂允合。眾議以為宜依范泉前制。 高宗曰:「沈長史議得中,宜更博議。」左丞宗元饒議曰: 「竊尋沈議,非頓異范,正是欲使四時均其刻數,兼斟 酌其佳,以會優劇。即同牒請寫還刪定曹,詳改前制。」 高宗依事施行。洙以太建元年卒,時年五十二。
戚袞
[編輯]按《陳書儒林戚袞傳》:「袞字公文,吳郡鹽官人也。祖顯, 齊給事中。父霸,梁臨賀王府中兵參軍。袞少聰慧,遊 學京都,受《三禮》於國子助教劉文紹,一二年中,大義 略備。年十九,梁武帝敕策孔子正言,並《周禮》《禮記》義, 袞對高第,仍除揚州祭酒從事史,就國子博士宋懷 方質《儀禮》義。懷方北人,自魏㩦《儀禮》《禮記》疏,祕惜不」 傳。及將亡,謂家人曰:「吾死後,戚生若赴,便以《儀禮》《禮 記》義本付之;若其不來,即宜隨屍而殯。」其為儒者推 許如此。尋兼太學博士。梁簡文在東宮,召袞講論。又 嘗置宴集元儒之士,先命道學互相質難,次令中庶 子徐摛馳騁大義,間以劇談。摛辭縱橫辯,難以答抗。 諸人懾氣,皆失次序。時袞說朝聘義,摛與往復。袞精 采自若,對答如流,簡文深加歎賞。尋除員外散騎侍 郎,又遷員外散騎常侍。敬帝承制,出為江州長史,仍 隨沈泰鎮南豫州。泰之奔齊也,逼袞俱行。後自鄴下 遁還。又隨程文季北伐呂梁,軍敗,袞沒於周。久之得 歸。仍兼國子助教,除中衛始興王府錄事參軍。太建 十三年卒,時年六十三。袞於梁代撰《三禮義》,值亂亡 失。《禮記義》四十卷,行於世。
鄭灼
[編輯]按《陳書儒林鄭灼傳》:「灼字茂昭,東陽信安人也。祖惠, 梁衡陽太守。父季徽,通直散騎侍郎,建安令。灼幼而 聰敏,勵志儒學。少受業於皇偘。梁中大通五年,釋褐 奉朝請,累遷外員、散騎侍郎、給事中,安東臨川王府 記室參軍,轉平西邵陵王府記室。簡文在東宮,雅愛 經術,引灼為西省義學士。承聖中,除通直散騎侍郎」, 兼國子博士,尋為威戎將軍,兼中書通事舍人。高祖、 世祖之世,歷安東臨川、鎮北鄱陽二王府諮議參軍累遷中散大夫,以本職兼國子博士,未拜。太建十三 年卒,時年六十八。灼性精勤,尤明《三禮》。少時,嘗夢與 皇侃遇於途,侃謂灼曰:「鄭郎開口。」侃因唾灼口中,自 後義理逾進。灼家貧,抄義疏以日繼夜,筆毫盡,每削 用之。灼常蔬食,講授多苦心熱,若瓜時輒偃臥,以瓜 鎮心,起便誦讀,其篤志如此。時有晉陵張崖、吳郡陸 詡、吳興沈德威、會稽賀德基,俱以禮學自命。
張崖
[編輯]按《陳書儒林張崖傳》:「崖傳《三禮》於同郡劉文紹,仕梁 歷王府中記室。天嘉元年,為尚書儀曹郎,廣沈文阿 儀注,撰《五禮》。出為丹陽令、王府諮議參軍,御史中丞 宗元饒表薦為國子博士。」
陸詡
[編輯]按《陳書儒林陸詡傳》:「詡少習崔靈恩《三禮義宗》,梁世 百濟國表求講《禮》博士,詔令詡行,還除給事中,定陽 令。天嘉初,侍始興王伯茂讀,遷尚書祠部郎中。」
沈德威
[編輯]按《陳書儒林沈德威傳》:「德威字懷遠,少有操行。梁太 清末,遁於天目山,築室以居。雖處亂離,而篤學無倦, 遂治經業。天嘉元年,徵出都,侍太子講《禮傳》,尋授太 學博士,轉國子助教。每自學還私室,即講授,道俗受 業者數十百人,率常如此。遷太常丞,兼五禮學士。尋 為尚書儀曹郎。後為祠部郎,俄丁母憂去職。禎明三」 年入隋,官至秦王府主簿,年五十五卒。
賀德基
[編輯]按《陳書儒林賀德基傳》:「德基字承業,世傳禮樂。祖文 發,父淹,仕梁俱為祠部郎,並有名當世。德基少遊學 於京邑,積年不歸,衣資罄乏,又恥服故弊,盛冬止衣 裌襦褲。嘗於白馬寺前逢一婦人,容服甚盛,呼德基 入寺門,脫白綸巾以贈之。仍謂德基曰:『君方為重器, 不久貧寒,故以此相遺耳』。德基問嫗姓名,不答而去。」 德基於《禮記》稱為精明,居以傳授,累遷尚書祠部郎。 德基雖不至大官,而三世儒學,俱為祠部,時論美其 不墜焉。
全緩
[編輯]按《陳書儒林全緩傳》:「緩字弘立,吳郡錢塘人也。幼受 《易》於博士褚仲都,篤志研翫,得其精微。梁太清初,歷 王國侍郎,奉朝請,俄轉國子助教,兼司義郎,專講《詩》 《易》。紹泰元年,除尚書水部郎。太建中,累遷南始興王 府諮議參軍。隨府詣湘州,以疾卒,時年七十四。緩治 《周易》《老》《莊》,時人言元者咸推之。」
張譏
[編輯]按《陳書儒林張譏傳》:「譏字直言,清河武城人也。祖僧 寶,梁散騎侍郎、太子洗馬。父仲悅,梁廬陵王府錄事 參軍、尚書祠部郎中。譏幼聰俊有思理,年十四,通《孝 經》《論語》,篤好元言,受學於汝南周弘正,每有新意,為 先輩推服。梁大同中,召補國子正言生。梁武帝嘗於 文德殿釋《乾坤文言》,譏與陳郡袁憲等預焉。敕令論」 議,諸儒莫敢先出。譏乃整容而進,諮審循環,辭令溫 雅,梁武帝甚異之,賜裙襦絹等,仍云:「表卿稽古之力。」 譏幼喪母,有錯綵經帕,即母之遺製。及有所識,家人 具以告之。每歲時輒對帕哽噎,不能自勝。及丁父憂, 居喪過禮。服闋,召補湘東王國左常侍,轉田曹參軍, 遷士林館學士。簡文在東宮,出士林館發《孝經》題,譏 論議往復,甚見嗟賞。自是每有講集,必遣使召譏。及 侯景寇逆,於圍城之中猶侍哀太子於武德後殿講 老、莊。梁臺陷,譏崎嶇避難,卒不事景。景平,歷臨安令。 高祖受禪,除太常丞,轉始興王府刑獄參軍。天嘉中, 遷國子助教。是時周弘正在國學,發《周易》題,弘正第 四弟弘直亦在講席,譏與弘正論議,弘正乃屈。弘直 危坐厲聲,助其申理。譏乃正色謂弘直曰:「今日議集, 辯正名理,雖知兄弟急難,四公不得有助。」弘直曰:「僕 助君師,何為不可?」舉座以為笑樂。弘正嘗謂人曰:「吾 每登座,見張譏在席,使人懍然。」高宗世,歷建安王府 記室參軍,兼東宮學士,轉武陵王限內記室,學士如 故。後主在東宮,集官僚置宴。時造玉柄麈尾新成,後 主親執之,曰:「當今雖復多士如林,至於堪捉此者,獨 張譏耳。」即手授譏。仍令於溫文殿講《莊》《老》,高宗幸宮 臨聽,賜御所服衣一襲。後主嗣位,領南平王府諮議 參軍、東宮學士。尋遷國子博士,學士如故。後主嘗幸 鍾山開善寺,召從臣坐於寺西南松林下,敕召譏豎 義。時索麈尾未至,後主敕取松枝,手以屬譏,曰:「可代 麈尾。」顧謂群臣曰:「此即是張譏後事。」禎明三年入隋, 終於長安,時年七十六。譏性恬靜,不求榮利,常慕閑 逸。所居宅營山池,植花果,講《周易》《老》《莊》,而教授焉。吳 郡陸元朗、朱孟博、一乘寺沙門法才、法雲寺沙門慧 休、至真觀道士姚綏皆傳其業。譏所撰《周易義》三十 卷,《尚書義》十五卷,《毛詩義》二十卷,《孝經義》八卷,《論語 義》二十卷,《老子義》十一卷,《莊子內篇義》十二卷、《外篇 義》二十卷、《雜篇義》十卷,《元部通義》十二卷。又撰《遊元 桂林》二十四卷,後主嘗敕人就其家寫入祕閣。子孝則,官至始安王記室參軍。
顧越
[編輯]按《陳書儒林顧越傳》:「越字思南,吳郡鹽官人也。所居 新坡黃岡,世有鄉校,由是顧氏多儒學焉。越少孤,以 勤苦自立。聰慧有口,辯說《毛氏詩》,傍通異義。梁太子 詹事周捨甚賞之,解褐揚州議曹史,兼太子左率丞。 越於義理精明,尤善持論,與會稽賀文發俱為梁南 平王偉所重,引為賓客,尋補《五經》博士。紹泰元年,遷」 國子博士。世祖即位,除始興王諮議參軍,侍東宮讀。 世祖以越篤老,厚遇之。除給事黃門侍郎,又領國子 博士,侍讀如故。廢帝嗣立,除通直散騎常侍、中書舍 人。華皎之構逆也,越在東陽,或譖之於高宗,言其有 異志,詔下獄,因坐免。太建元年,卒於家,時年七十八。
龔孟舒
[編輯]按《陳書儒林顧越傳》:「時有東陽龔孟舒者,亦治毛氏 詩,善談名理。梁武世,仕至尋陽郡丞。元帝在江州,遇 之甚重,躬師事焉。承聖中,兼中書舍人。天嘉初,除員 外散騎常侍,兼國子助教,太中大夫。太建中卒。」
沈不害
[編輯]按《陳書儒林沈不害傳》:「不害,字孝和,吳興武康人也。 祖總,齊尚書祠部郎。父懿,梁邵陵王參軍。不害幼孤, 而修立好學。十四召補國子生,舉明經,累遷梁太學 博士,轉廬陵王府刑獄參軍,長沙王府諮議,帶汝南 令。天嘉初,除衡陽王府中記室參軍,兼嘉德殿學士。 自梁季喪亂,至是國學未立,不害上書曰:『臣聞立人 建國,莫尚於尊儒,成俗化民,必崇於教學,故東膠西 序,事隆乎三代;環林璧水,業盛於兩京。自淳源既遠, 澆波已扇,物之感人無窮,人之逐欲無節,是以設訓 垂範,啟導心靈,譬彼染藍,類諸琢玉,然後人倫以睦, 卑高有序,忠孝之理既明,君臣之道攸固。執禮自基, 魯公所以難侮;歌樂已細,鄭伯於是』」前亡。於戚舞而 有苗至,泮宮成而淮夷服。長想洙泗之風,載懷淹稷 之盛,有國有家,莫不尚已。梁太清季年,數鍾否剝,戎 寇外侵,姦回內奰,朝聞鼓鼙,夕炤烽火,洪儒碩學,解 散甚於坑夷;五典九丘,湮滅逾乎帷蓋。成均自斯墜 業,瞽宗於是不脩褒成之祠,弗陳祼享,釋菜之禮,無 稱俎豆。頌聲寂寞,遂踰一紀。後生敦悅,不見函丈之 儀;晚學鑽仰,徒深倚席之歎。陛下繼曆升統,握鏡臨 㝢,道洽寰中,威加無外,濁流己清,重氛載廓,含生熙 阜,品庶咸亨。宜其弘振禮樂,建立庠序,式稽古典,紆 跡儒宮,選公卿門子皆入於學,助教博士,朝夕講肄。 使擔簦負笈,鏘鏘接衽,方領矩步,濟濟成林,如切如 磋,聞《詩》聞《禮》,一年可以功倍,三冬,於是足用。故能擢 秀雄州,揚庭觀國。入仕登朝,資優學以自輔;蒞官從 政,有經業以治身。轖駕列庭,青紫拾地。古者王世子 之貴,猶與國子齒,降及漢儲,茲禮不墜。暨乎兩晉,斯 事彌隆,所以見師嚴而道尊者也。皇太子天縱生知, 無待審喻,猶宜晦跡俯同,專經請業,奠爵「前師,肅若 舊典。昔闕里之堂,草萊自闢;舊宅之內,絲竹流音。前 聖遺烈,深以炯戒。況復江表無虞,海外有截,豈得不 開闡大猷,恢弘至道!寧可使元教儒風,弗興聖世,盛 德大業,遂蘊堯年。臣末學小生,詞無足筭,輕獻瞽言, 伏增𢙀惕。」詔答曰:「省表聞之。自舊章弛廢,微言將絕。 朕嗣膺寶業,念在緝熙,而兵革未息,軍國草創,常恐 前王令典,一朝泯滅。卿才思優洽,文理可求,弘惜大 體,殷勤名教,付外詳議,依事施行。」又表改定樂章,詔 使製《三朝樂歌》八首,合二十八曲,行之樂府。五年,除 灨令。入為尚書儀曹郎,遷國子博士,領羽林監。敕治 《五禮》,掌策文諡議。太建中,除仁武南康嗣王府長史, 行丹陽郡事,轉員外散騎常侍、光祿卿。尋為戎昭將 軍、明威武陵王長史,行吳興郡事。俄入為通直散騎 常侍,兼尚書左丞。十二年,卒,時年六十三。不害治經 術,善屬文,雖博綜墳典,而家無卷軸,每製文,操筆立 成,曾無尋檢。僕射汝南周弘正常稱之曰:「沈生可謂 意聖人乎!」著《治五禮儀》一百卷,文集十四卷。子「志道, 字崇基,少知名,解褐揚州主簿,尋兼文林著士,歷安 東新蔡王記室參軍,禎明三年入隋。」
王元規
[編輯]按《陳書儒林王元規傳》:「元規,字正範,太原晉陽人也。 祖道寶,齊員外散騎常侍,晉安郡守。父瑋,梁武陵王 府中記室參軍。元規八歲而孤,兄弟三人隨母依舅 氏往臨海郡,時年十二。郡土豪劉瑱者,資財巨萬,以 女妻之。元規母以其兄弟幼弱,欲結彊援。元規泣請 曰:『因不失親,古人所重,豈得苟安異壤,輒婚非類』!母」 感其言而止。元規性孝,事母甚謹,晨昏未嘗離左右。 梁時山陰縣有暴水,流漂居宅,元規唯有一小船,倉 卒引其母妹並孤姪入船,元規自執楫棹而去。留其 男女三人,閣於樹杪。及水退獲全,時人皆稱其至行。 元規少好學,從吳興沈文阿受業。十八通《春秋》《左氏》 《孝經》《論語》《喪服》。梁中大通元年,詔策《春秋》,舉高第,時 名儒咸稱賞之。起家湘東王國左常侍,轉員外散騎侍郎。簡文之在東宮,引為賓客,每令講論,甚見優禮。 除中軍宣誠王府記室參軍。及侯景寇亂,㩦家屬還 禽稽。天嘉中,除始興王府功曹參軍,領國子助教,轉 鎮東鄱陽王府記室參軍,領助教如故。後主在東宮, 引為學士,親受《禮記》《左傳》、喪服等義,賞賜優厚。遷國 子祭酒。新安王伯固嘗因入宮,適會元規將講,乃啟 請執經,時論以為榮。俄除尚書祠部郎。自梁代諸儒 相傳為《左氏》學者,皆以賈逵、服虔之義難駮杜預,凡 一百八十條,元規引證通析,無復疑滯。每國家議吉 凶大禮,常參預焉。丁母憂去職,服闋,除鄱陽王府中 錄事參軍,俄轉散騎侍郎,遷南平王府限內參軍。王 為江州,元規隨府之鎮,四方學徒,不遠千里來請道 者,常數十百人。禎明三年,入隋為秦王府東閣祭酒。 年七十四,卒於廣陵。元規著《春秋發題辭》及《義記》十 一卷,《續經典大義》十四卷,《孝經義記》兩卷,《左傳音》三 卷,《禮記音》兩卷。子大業,聰敏知名。
陸慶
[編輯]按《陳書儒林王元規傳》:「時有吳郡陸慶,少好學,遍知 五經,尤明《春秋左氏傳》。節操甚高。釋褐梁武陵王國 右常侍,歷征西府墨曹行參軍,除婁令。值梁季喪亂, 乃覃心釋典,經論靡不該究。天嘉初,徵為通直散騎 侍郎,不就。永陽王為吳郡太守,聞其名,欲與相見,慶 固辭以疾。時宗人陸榮為郡五官掾,慶嘗詣焉。王乃」 微服往榮第,穿壁以觀之。王謂榮曰:「觀陸慶風神凝 峻,殆不可測,嚴君平、鄭子真何以尚茲!」鄱陽晉安王 俱以記室徵,並不就,乃築室屏居,以禪誦為事,由是 傳經受業者蓋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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