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34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三百四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四十三卷目錄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十七
唐四
陳貞節 施敬本
盧履冰 王仲丘
康子元 侯行果
趙冬曦 尹愔
陸堅 鄭欽說
盧僎 啖助
趙匡 施士丐
仲子陵 韋彤
陳京 暢當
林蘊 韋公肅
許康佐
經籍典第三百四十三卷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十七
[編輯]唐四
[編輯]陳貞節
[編輯]按《唐書儒學陳貞節傳》:「貞節,潁川人,開元初為右拾 遺。初,隱、章懷、懿德、節愍四太子,並建陵廟,分八署,置 官列吏卒,四時祠官進饗。貞節以為非是,上言:王者 制祀,以功德者,猶親盡而毀。四太子廟皆別祖,無功 於人,而園祠時薦,有司守衛,與列帝侔,金奏登歌,所 以頌功德。《詩》曰:『鐘鼓既設,一朝饗之』。使無功而頌,不 曰舞詠,非度耶?周制,始祖乃稱小廟,未知四廟欲何 名乎?請罷卒吏。」詔:「祠官無領屬,以應禮典。古者別子 為祖,故有大小宗,若謂祀未可絕,宜許所後子孫奉 之。」詔有司博議。駕部員外郎裴子餘曰:「『『四太子皆先 帝冢嗣,列聖念懿屬而為之享。《春秋》書《晉世子》曰:『將 以晉畀秦』,秦將祀予』,此不祀也』。又言:『神不歆非類,君 祀無乃戾乎?此有廟也。魯定公元年,立煬宮。煬,伯禽 子,季氏遠祖,尚不為限,況天子篤親親,以及旁期,誰 不曰然』?」太常博士段同曰:「四陵廟皆天子睦親繼絕 也。逝者錫蘋蘩,猶生者之開茅土。古封建子弟,詎皆 有功,生無所議,死乃援禮停祠,人其謂何?隱於上,伯 祖也。服緦章懷,伯父也,服期。懿德,節愍堂昆弟也,服 大功,親未盡,廟不可廢。」禮部尚書鄭惟忠等二十七 人亦附其言。於是四陵廟惟減吏卒半,它如舊。遷太 常博士。元宗奉昭成皇后祔睿宗室,又欲肅明皇后 並升焉。貞節奏言:「廟必有配,一帝一後,禮之正也。昭 成皇后有太姒之德,宜升配睿宗;肅明皇后既非子 貴,宜在別廟。周人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先妣,姜 嫄也。以生后稷,故特立廟曰閟宮。晉簡文帝、鄭宣皇 後不配食,築宮於外,以歲時致享。」肅明請準周姜嫄、 晉宣後納主別廟,時享如儀。於是留主儀坤廟。詔隸 太廟,毋置官屬。貞節又與博士蘇獻上言:「睿宗於孝 和,弟也。按賀循說,兄弟不相為後,故殷《盤庚》不序陽 甲而上繼先君;漢光武不嗣孝成而上承元帝;晉懷 帝繼世祖,不繼惠帝,故陽甲、孝成出為別廟。」又言:「兄 弟共世,昭穆位同,則毀二廟。有天下者從禰而上事 七廟。尊者所統廣,故及遠祖。若容兄弟,則上毀祖考, 天子不得全事七世矣。請以中宗為別廟,大祫則合 食太祖,奉睿宗繼高宗則祼獻永序。」詔可。乃奉中宗 別廟,升睿宗為第七室。五年,太廟壞,天子舍神主太 極殿,營新廟,素服避正寢,三日不朝。猶幸東都伊闕 男子孫平子上書曰:「乃正月太廟毀。此躋二帝之驗 也。《春秋》,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 於廟。」今皆違之。魯文公之三年,躋僖於閔上。後太室 壞,《春秋》書其災說曰:僖雖閔兄,嘗為之臣。臣居君上, 是為失禮,故太室壞。且兄臣於弟,猶不可躋;弟嘗臣 兄,乃可躋乎?莊公薨,閔公二年而禘,《春秋》非之。況大 行夏崩而太廟冬禘,不亦亟乎!太室尊所,若曰魯自 是陵夷,墮周公之祀。太廟今壞,意者其將陵夷,墮先 帝之祀乎?陛下未祭孝和,先祭太上皇,先臣後「君;昔 兄躋弟上,今弟先兄祭;昔太室壞,今太廟毀,與《春秋》 正同,不可不察。」武后篡國,孝和中興有功,今內主別 祠,不得列於世,亦已薄矣。夫功不可棄,君不可下,長 不可輕。且臣繼君猶子繼父,故「禹不先鯀,周不先不 窋,宋、鄭不以帝乙、厲王不肖,猶尊之也,況中興耶?晉 太康時,宣帝廟地陷梁折,又三年,太廟殿陷而及泉, 更營之,梁又折。天之所譴,非必朽而壞也。晉不承天, 故及於亂。臣謂宜遷孝和還廟,何必違禮,下同魯、晉 哉?」帝異其言,詔有司復議。貞節獻與博士馮宗質之 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父昭子穆,兄弟 不與焉。殷自成湯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易乾 鑿度》曰:『殷之帝乙六世王,則兄弟不為世矣。殷人六
廟,親廟四,並湯而六。殷兄弟四君,若以為世,方上毀四室,乃無祖禰,是必不然。古者繇禰極祖,雖迭毀迭遷,而三昭穆未嘗闕也。《禮》:大宗無子,則立支子』。又曰: 『為人後者為之子』。」無兄弟相為後者,故捨至親,取遠 屬。父子曰繼,兄弟曰及,兄弟不相入廟,尚矣。借有兄 弟代立,承統告享,不得稱嗣子嗣孫,乃言「伯考伯祖」, 何統緒乎?殷十二君,惟三祖三宗,明兄弟自為別廟。 漢世祖列七廟,而惠帝不與文武子孫昌衍,文為漢 太宗。晉景帝亦文帝兄,景絕世,不列於廟,及告諡世 祖,稱景為從祖。今謂晉武帝越崇其父而廟毀,及亡 何,漢出惠帝而享世長久乎?七廟、五廟,明天子諸侯 也。父子相繼,一統也;昭穆列序,重繼也。《禮》:「兄弟相繼, 不得稱嗣子。」明睿宗不父孝和,必上繼高宗者,偶室 於廟,則為二穆,於禮可乎?禮所不可,而使天子旁紹 伯考,棄己親正統哉?孝和中興,別建園寢,百世不毀, 尚何議哉?平子猥引僖公逆祀為比,殊不知孝和升 新寢,聖真方祔廟,則「未嘗一日居上也。」帝語宰相,召 平子與博士詳論。博士護前言合軋平子,平子援經 辯數分明,獻等不能屈。蘇頲右博士,故平子坐貶都 城尉。然諸儒以平子孤挺,見迮於禮官,不平。帝亦知 其直,久不決,然卒不復中宗於廟。明年,帝將大享明 堂,貞節惡武后所營,非古所謂木不鏤、土不文之制, 乃與馮宗上言:「『明堂必直丙巳,以憲房心布政。太微, 上帝之所。武后始以乾元正寢占陽午地,先帝所以 聽政,故毀殿作堂。撤之日,有音如雷,庶民譁訕,以為 神靈不悅,堂成災火』。從之。後不修德,俄復營構,殫用 極侈,詭禳厥變。又欲嚴配上帝,神安肯臨?且密邇掖 庭,人神雜擾,是謂不可放物者也。二京、上都,四方是 則。天子聽政,乃居便坐,無以尊示群臣。願以明堂復 為乾元殿,使人識其舊,不亦愈乎!」詔所司詳議。刑部 尚書王志愔等僉謂:明堂瓖怪不法,天燼之餘,不容 大享。請因舊循制,還署乾元正寢。正至,天子御以朝 會;若大享,復寓圜丘。制曰:「可。」貞節以壽卒。
施敬本
[編輯]按《唐書儒學施敬本傳》:「敬本,潤州丹陽人,開元中為 四門助教。元宗將封禪,詔有司講求典儀。舊制,盥手 洗爵,皆侍中主之,詔祀天神,太祝主之。敬本上言曰: 『周制,大宗伯、鬱人下士二,掌祼事。漢無鬱人,用近臣。 漢世侍中微甚,籍孺、閎孺等幸臣為之。後漢邵闔自 侍中遷步兵校尉,秩千石,其職省起居,執虎賁,蓋褻 臣也』。」今侍中位宰相,非鬱人比。祝者薦主人意於神, 非賤職也。古二君相見,卿為上儐,況天人際哉?周太 祝下大夫,二上士,四下大夫。今郎中、太常丞之比上 士,員外郎、博士之比。漢太祝令秩六百石,今太祝乃 下士。以下士接天,以大臣奉天子,輕重不倫,非禮也。 舊制,謁者引太尉升壇,謁者位下,升「壇禮重。漢尚書 御史屬有謁者僕射一,秩六百石,銅印青綬;謁者三 十五,以郎中滿歲稱給事中,未滿歲稱謁者;光祿勳 屬有謁者掌賓贊,員七十,秩比六百石。則古謁者名 秩差異等,今謁者班微,循空名,忘實事,非所以事天 也。」帝詔中書令張說引敬本熟悉其議。故侍中祝謁, 視禮輕重,以它官攝領。敬本以太常博士為集賢院 修譔。踰年,遷右補闕、祕書郎,卒。
盧履冰
[編輯]按《唐書儒學盧履冰傳》:「『履冰,幽州范陽人,元魏都官 尚書義僖五世孫。開元五年,仕歷右補闕。建言,古者 父在為母期,徹靈而心喪。武后始請同父三年,非是, 請如禮便』。元宗疑之,又以舅嫂叔服未安,並下百官 議。刑部郎中田再思曰:『會禮之家比聚訟,循古不必 是,而行今未必非。父在為母三年,高宗實行之,著令 已久,何必乖先帝之旨,閡人子之情,愛一期服於其 親,使與伯叔母、姑、姊妹同,嫂、叔、舅甥服。太宗實制之, 閱百年無異,論,不可改』。」履冰因言:「上元中,父在為母 三年,後雖請,未用也。逮垂拱始行之,至有祖父母在 而子孫婦沒,行服再期,不可謂宜。《禮》,女子無專道,故 曰『家無二尊。父在為母服期,統一尊也。今不正其失, 恐後世復有婦奪夫之敗,不可不察』。」《書》留未下,履冰 即極,陳父在為母立几筵者一期,心喪者再期,父必 三年而後娶,以達子之志。夫聖人豈蔑情於所生,固 有意於天下。昔武后陰儲篡謀,豫自光崇升期,齊抗 斬衰,俄而乘陵,唐家以改舊階。孝和僅得反正,韋氏 復出,酖殺天子,幾亡宗社。故臣將以正夫婦之綱,非 特母子間也。議者或言降母服,非《詩》所謂「罔極」者,而 又與伯叔母、姑、姊妹等且齊斬,已有升降,則歲月不 容異也。此迂生鄙儒,未習先王之旨,安足議夫禮哉? 罔極者,《春秋》祭祀,以時思之,謂君子有終身之憂,何 限一期、二期服哉?聖人之於禮,必建中制,使賢不肖 共成「文理而後釋。彼伯叔姑姊,烏有筵杖之制,三年 心喪乎?母齊父斬,不易之道也。」左散騎常侍元行沖 議曰:「古緣情制,服子天父,妻天。夫,斬衰三年,情禮俱 盡者,因心立極也。妻喪杖期,情禮俱殺者,遠嫌疑,尊 乾道也。為嫡子三年斬衰,而不去官,尊祖重嫡,崇其禮,殺其情也。孝莫大於嚴父,故父在為母免官,齊而 期,心喪三年,情已申而禮殺也。自堯、舜、周公、孔子所 同,而今捨尊厭之重,虧嚴父之義,謂之禮可乎?姨兼 從母之名,以母之女黨,加以舅服,不為無禮。嫂叔不 服,則遠嫌也。請據古為適。」帝弗報。是時言:喪服各以 所見,奮交口紛騰。七年,乃下詔:服紀一用古制。自是 人間父在為母服,或期而「禫,禫而釋心,喪三年;或期 而禫,終三年;或齊衰三年。」後履冰以官卒。
王仲丘
[編輯]按《唐書儒學王仲丘傳》:仲丘,沂州琅邪人。祖師順,仕 高宗,議漕輸事,有名當時,終司門郎中。仲丘,開元中 歷左補闕、內供奉、集賢修譔、起居舍人。時典章差駮, 仲丘欲合《貞觀》《顯慶》二禮,據有其舉之莫可廢之之 誼,即上言:「『《貞觀禮》:正月上辛祀感帝於南郊,《顯慶禮》 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祈穀』。臣謂《詩》春夏祈穀於上」 帝,《禮》,上辛祈穀於上帝,則上帝當昊天矣。鄭元曰:「天 之五帝遞王,王者必感一以興,故夏正月祭所生於 郊,以其祖配之,因以祈穀。」感帝之祀,貞觀用之矣。請 因祈穀之壇,遍祭五方帝。五帝者,五行之精,九穀之 宗也。請二禮皆用《貞觀禮》,雩祀五方上帝、五人帝、五 官於南郊;《顯慶禮》,祀昊天上帝於圜丘。臣謂雩上帝, 為百穀祈甘雨。故《月令》「大雩帝用盛樂。」鄭元說:「帝,上 帝也,乃天別號,祀於圜丘,尊天位也。」《顯慶》祀昊天,與 《月令》合,而貞觀嘗祀五帝矣。請二禮皆用《貞觀禮》,季 秋祀五方帝、五官於明堂,《顯慶禮》祀昊天上帝於明 堂。臣謂周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 上帝。先儒以天為感帝,引太微五帝著之,上帝則屬 之昊天。鄭元稱《周官》「旅上帝,祀五帝」,各文而異,禮不 容並而為一,故於《孝經》「天上帝」申之曰:「『上帝亦天也, 神無二主,但異其處,以避后稷』。今顯慶享上帝,合於 《經》,然貞觀嘗祀五方帝矣,請二禮皆用。」詔可。遷禮部 員外郎,卒,贈祕書少監。
康子元
[編輯]按《唐書儒學康子元傳》:「康子元,越州會稽人。仕歷獻 陵令。開元初,詔中書令張說舉能治易、老莊者,集賢 直學士侯行果薦子元及平陽敬會真於說,說藉以 聞,並賜衣幣,得侍讀。子元累擢祕書少監,會真四門 博士,俄皆兼集賢侍講學士。元宗將東之泰山,說引 子元、行果、徐堅、韋縚商裁《封禪儀》。初,高宗之封,中書」 令許敬宗議:「周人尚臭,故前祭而燔柴。」說、堅、子元白 奏:「《周官》:『樂六變,天神降』。是降神以樂,非緣燔也。宋、齊 以來,皆先嚌福酒,乃燎。請先祭後燔,如貞觀禮便行。」 果與趙冬曦議,以為:「先燎降神,尚矣,若祭已而燔,神 無由降。」子元議挺不徙。說曰:「康子獨出蒙輪,以當一 隊邪?」議未判,說請決於帝。帝詔後燔。乘輿,自岱還減 從官。先次東都,唯子元、毋煚、韋述以學士從。久乃徙 宗正少卿,以疾授祕書監,致仕。卒,贈汴州刺史。帝嘗 制《贊》賜說、子元,命工圖其象,詔冬曦、述、煚分為傳。
侯行果
[編輯]按《唐書儒學康子元傳》:行果者,上谷人。歷國子司業, 侍皇太子讀,卒贈慶王傅。始,行果、會真及長樂馮朝 隱同進講,朝隱能推索老、莊祕義,會真亦善《老子》,每 啟篇,先薰盥乃讀。帝曰:「我欲更求善《易》者,然無賢行 果雲。」朝隱終太子右諭德,會真太學博士。
趙冬曦
[編輯]按《唐書儒學趙冬曦傳》:「冬曦,定州鼓城人。進士擢第, 歷左拾遺。神龍初,上書曰:『古律條目千餘。隋時姦臣 侮法,著律曰:『律無正條者,出罪舉重以明輕,入罪舉 輕以明重』。一辭而廢,條目數百。自是輕重沿愛憎,被 罰者不知其然,使賈誼見之,慟哭必矣。夫法易知則 下不敢犯而遠機穽,文義深則吏乘便而朋附盛,律』」 《令格式》,謂「宜刊定科條,直書其事,其以準加減、比附 量情,及舉輕以明重、不應為之類皆不用,使愚夫愚 婦相率而遠罪,犯者雖貴必坐。律明則人信,法一則 主尊。」當時稱是。開元初,遷監察御史,坐事流岳州。召 還,復官,與祕書少監賀知章、校書郎孫季良、大理評 事咸廙業入集賢院修撰。是時,將仕郎王嗣琳、四門 助教範仙廈為校勘,翰林供奉呂向、東方顥為校理。 未幾,冬曦知史官事,遷考功員外郎。踰年,與季良、廙 業、知章、呂向皆為直學士。冬曦俄遷中書舍人、內供 奉,以國子祭酒卒。冬曦性放達,不屑世事。兄夏日,弟 和璧、安貞、居貞、頤貞、彙貞,皆擢進士第。安貞給事中, 居貞吳郡採訪使,頤貞,安西都護。居貞子昌《別傳》:「王 嗣琳以太子校書郎罷。東方顥上書忤旨,左遷高安 丞。廙業亦坐事,左遷餘杭令。仙廈善講論,後為道士, 開元集賢學士。又有尹愔、陸堅、鄭欽說、盧僎,名稍著。」
尹愔
[編輯]按《唐書儒學尹愔傳》:「愔,秦州天水人。父思貞,字季弱。 明《春秋》,擢高第。嘗受學於國子博士王道珪,稱之曰: 『吾門人多矣,尹子叵測也』。以親喪哀毀,除喪不仕。左
右史張說、尹元凱薦為國子大成。每釋奠,講辨三教聽者皆得所未聞。遷四門助教,譔諸經義樞《續史記》皆未就。夢天官、麟臺交辟,寤而會親族敘訣,二日卒」, 年四十。愔博學,尤通《老子》書。初為道士,元宗尚元言, 有薦愔者,召對,喜甚,厚禮之。拜諫議大夫、集賢院學 士,兼修國史,固辭不起。有詔以道士服視事,乃就職, 顓領集賢史館圖書。開元末卒,贈左散騎常侍。
陸堅
[編輯]按《唐書儒學陸堅傳》:「堅,河南洛陽人。初為汝州參軍。 以友婿李慈伏誅,貶涪州參軍,再遷通事舍人。有詔 起復,遣中官敦諭,不就。以給事中兼學士。善書。初名 友悌,元宗嘉其剛正,更賜名。從封泰山,封建安男。帝 待之甚厚,圖形禁中,親製贊。以祕書監卒,年七十一, 贈吏部尚書,諡曰懿。」
鄭欽說
[編輯]按《唐書儒學鄭欽說傳》:「欽說,後魏濮陽太守敬叔八 世孫。開元初,繇新津丞請試五經,擢第,授鞏縣尉,集 賢院校理,歷右補闕內供奉,通歷術博物。初,梁太常 任昉大同四年七月,於鍾山壙中得銘曰:『龜言土,蓍 言水,甸服黃鍾啟靈址。瘞在三上庚,墮遇七中已。六 千三百浹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圮。當時莫能辨者,因』」 藏之,戒諸子曰:「世世以銘訪通人,有知之者,吾死無 恨。」昉五世孫升之,隱居商洛,寫以授欽說。欽說出使, 得之於長樂驛,至敷水三十里而悟曰:「卜宅者廋葬 之歲月,而先識墓圮日辰。甸服五百也,黃鍾十一也。 繇大同四年,卻求漢建武四年,凡五百一十一年。葬 以三月十日庚寅,三上庚也。圮以七月十二日己巳, 七中,已也;浹辰,十二也。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 七月,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月一交,故曰六千三百浹 辰交。二九,十八也;重三,六也。建武四年三月十日,距 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十八萬六千四百日,故曰二 九。重三四百。」圮、升之大驚,服其智。欽說雅為李林甫 所惡,韋堅死,欽說時位殿中侍御史,嘗為堅判官,貶 夜郎尉,卒。子克鈞為都官郎中。吐蕃圍靈州,軍餉匱 竭,德宗以克鈞為靈、夏二州運糧使,轉米峙塞下,守 者遂安。
盧僎
[編輯]按《唐書儒學盧僎傳》:「盧僎,吏部尚書,從願三從父也。 自聞喜尉為學士,終吏部員外郎。兄俌,中宗時歷右 補闕。默啜入寇,貶沙吒忠義,詔百官陳破賊勝策,獨 俌上疏,以為治內可以及外,賞罰明則士盡節。鳴沙 之役,主將先遁,中軍猶能死戰。正法紀功,則戎行可 勸。若忠義騎將,材不可當大任,宜因古法,募人徙邊, 免行役,次廬伍,明教令,賞虜獲,近戰則守家,遠戰則 利貨,購辯勇,結諸蕃以圖攻取。擇邊州刺史,蒐乘積 粟,謹烽燧,以備守。」中宗善其言,然無施行者。俌祕書 少監。〈按此傳載之儒學而絕不及儒學一事古人疏忽處此類甚多〉
啖助
[編輯]按《唐書儒學啖助傳》:「助字叔佐,趙州人,後徙關中,淹 該經術,天寶末,調臨海尉、丹陽主簿。秩滿屏居,甘足 疏糗,善為《春秋》,考三家短長縫。」漏闕,號《集傳》,凡十 年乃成,復攝其綱條為例,統其言。孔子修《春秋》,意以 為夏政忠。忠之敝野,商人承之以敬;敬之敝鬼,周人 承之以文。文之敝僿?救僿莫若忠。夫文者,忠之末也。 設教於本,其敝且末;設教於末,敝將奈何?武王、周公 承商之敝,不得已用之。周公沒,莫知所以改,故其敝 甚於二代。孔子傷之曰:「虞夏之道」,寡怨於民,商周之 道,不勝其敝。故曰:「後代雖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蓋 言唐虞之化,難行於季世,而夏之忠當變而致焉。故 《春秋》以權輔用,以誠斷禮,而以忠道原情,云:不拘空 名,不尚狷介,從宜捄亂,因時黜陟。古語曰:「商變夏,周 變商,《春秋》變周。」而《公羊子》亦言:「樂道堯舜之道,以擬 後聖。」是知《春秋》用「二帝、三王法,以夏為本,不壹守周 典明矣。」又言:「幽、厲雖衰,雅未為風。逮平王之東,人習 餘化,苟有善惡,當以周法正之。故斷自平王之季,以 隱公為始,所以拯薄勉善,捄周之敝,革禮之失也。」助 愛公、穀二家以《左氏》解義多謬,其書乃出於孔氏門 人,且《論語》孔子所引,率前世人,老彭、伯夷等類,非同 時而言,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丘明者,蓋如史佚遲 任者。又《左氏傳》《國語》,屬綴不倫,序事乖刺,非一人所 為。蓋左氏集諸國史以釋《春秋》,後人謂左氏便傳著 丘明,非也。助之鑿意多此類。助門人趙匡、陸質,其高 弟也。助卒,年四十七,質與其子異裒錄助所為《春秋 集註總例》,請匡損益,質纂會之,號《纂例》。
趙匡
[編輯]按《唐書儒學啖助傳》:「趙匡者,字伯循,河東人,歷洋州 刺史。質所稱為趙夫子者,大曆時,助、匡、質以《春秋》,施 士丐以《詩》,仲子陵、袁彝、韋彤、韋茝以《禮》,蔡廣成以《易》, 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而士丐子陵最卓異。」
施士丐
[編輯]按《唐書儒學啖助傳》:「施士丐,吳人,兼善《左氏春秋》,以 二經教授,繇四門助教為博士,秩滿當去,諸生封疏乞留,凡十九年,卒於官,弟子共葬之。士丐譔《春秋傳》, 未甚傳。後文宗喜經術,宰相李石因言士丐《春秋》可 讀。帝曰:『朕見之矣。穿鑿之學,徒為異同,但學者如浚 井,得美水而已,何必勞苦旁求,然後為得耶』?」
仲子陵
[編輯]按《唐書儒學啖助傳》:「仲子陵,蜀人。好古學,舍峨眉山, 舉賢良方正,擢太常博士,通《后蒼》《大小戴禮》。有司請 正太祖東嚮位,而遷獻、懿二主。子陵議藏主德明興 聖廟,其言典正。後異論紛洄,復為《通難》示諸儒,諸儒 不能詘。久之,典黔中,選補乘傳過家,西人以為榮。終 司門員外郎。子陵以文義自怡。及亡,其家所存惟圖」 書及酒數斛而已。
韋彤
[編輯]按《唐書儒學韋彤傳》:「彤,京兆人,四世從祖方質,為武 後時宰相。彤名治禮,德宗時為太常博士。先此,天寶 中詔尚食朔望進食太廟,天子使中人侍祠,有司不 與也。貞觀十二年,帝始詔朔望食畀宗正太常合供。 於是彤與博士裴堪議曰:禮,宗廟朔望不祭,園寢則 有之。貞觀、開元間,在禮若令不敢變古,天寶中始有」 進食事,殆王璵緣生事亡用燕具褻饌,參瀆禮薦,不 可示遠。《傳》曰:「祭非外至,生於心者也。是故聖人等牲 牢,布籩豆,昆蟲草木,可薦者,莫不咸在,所以享宗廟, 交神明,全孝敬也。潔膳羞,八珍百品,可嗜之饌,美膬 甘旨,謂之褻味」,所以燕賓客,接人情,示慈惠也。是則 薦與宴,聖人判為二物,不可亂也。今「若熟饔而享,非 以異為敬之意。且祭不欲數,亦不欲疏,感時致享,以 制中也。今園寢月二祭不為疏,廟歲五享不為數,有 司奉承,得盡其恭;若又加盛饌於朔望,是失禮之中, 有司不得盡其恭也。故王者稽古,弗敢以孝思之極 而溢禮,弗敢以肴品之多而賸味。願罷天寶所,增奉 園寢以珍,奉宗廟以禮,兩得所宜。」帝曰:「是禮先帝裁 定,遽更之,其謂朕何?」徐議其可,而朔望食卒不廢。會 昭陵寢宮為原火延燔,而客祭瑤臺佛寺。又故宮在 山上,乏水泉,作者憚勞,欲即行宮作寢。詔宰相百官 議。吏部員外郎楊於陵議曰:「園寢非三代制。自秦、漢 以來,附陵置寢,或遠若邇,則無聞焉。」韋元成等議:「園 陵於興廢,初無適語。且寢宮所占,在柏城中,距陵不 遠,使諸陵之寢,皆有區限,故不可徙。若止柏城,則故 寢已燔,行宮已久,因以治飾,亦復何嫌?」或曰:「太宗創 業,寢宮不輒易,是不然。夫陵域宅神,神本靜。今大興 荒廢,囂役密邇,非幽穸所安,改之便。」彤曰:「先王建都 立邑,不利則為之遷,況有故耶?今文寢災,徙而宮之, 非無故也。神安於徙,因而建寢,於禮至順。又它陵皆 在柏城,隨便營作,不越封兆,力省易從。」帝重改先帝 制,還宮山巔。彤卒後,武宗會昌五年,詔京城不許群 臣作私廟。宰相李德裕等引彤所議:「古制,廟必中門 之外,吉凶皆告以親而尊之,不自專也。今俾立廟京 外,不能得其意。於禮宮之」南九坊,三坊曰「圍外,地荒, 左立廟無嫌,餘六坊可禁。」詔不許,聽準古即居所立 廟。
陳京
[編輯]按《唐書儒學陳京傳》:「『京字慶復,陳宜都王叔明五世 孫。父兼,為右補闕,翰林學士。京善文辭,常袞稱之,妻 以兄子。擢進士第,累遷太常博士。德宗在奉天,聞段 秀實為賊所害,七日不朝,宰相以為方多難時,不宜 壅萬機,天下其謂何』?京曰:『丞相之言非也。夫褒大節, 卹賢臣,天下所以安,況卓卓特異者乎』?帝曰:『善』。還京」 師,擢左補闕。帝以盧杞為饒州刺史,京與趙需、裴佶、 宇文炫、盧景亮、張薦共劾「杞輔政要位大臣,踰時月 不得對,百官懍懍,常若兵在頸。陛下復用之,姦賊唾 掌復興。」帝不聽,京等爭尤確。帝大怒,左右辟易,諫者 稍引卻,京正色曰:「需等毋遽退,極道不可以死請。」杞 遂廢帝之立,迎訪太后久不得,意且怠,京密白帝,遣 使物色以求。帝大悟,終代不敢置。初,元宗、肅宗既祔 室,遷獻、懿二祖於西夾室,引太祖位東嚮。禮儀使於 休烈議:「獻、懿屬尊於太祖,若合食,則太祖位不得正。 請藏二祖神主」,以太宗、中宗、睿宗、肅宗從世祖南向, 高宗、元宗從高祖北向,禘祫不及二祖凡十八年。建 中初,代宗喪畢,當大祫,京以太常博士上言:「《春秋》之 義,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合食於祖,無毀 廟遷主不享之言。唐家祀制與周異。周以后稷為始 封祖,而毀主皆在后稷下,故太祖東向,常統其尊。司 馬晉以高皇、太皇、征西四府君為別廟大禘,祫則正 太祖位,無所屈。別廟祭高、太以降,所以敘親也。唐家 宜別為獻、懿二祖立廟,禘祫則祭太祖,遂正東向位。 德明、興聖二帝向已有廟,則藏祔二祖為宜。」詔百官 普議。禮儀使太子少師顏真卿曰:「今議者有三:一謂 獻、懿親遠而遷,不當祫,宜藏主西室。二謂二祖宜祫 食,與太祖並昭穆,闕東向位。三謂引二祖祫禘,即太 祖永不得全其始宜以二主祔德明廟。雖然,於人神 未厭也。景帝既受命始封矣,百代不遷矣,而又配天尊,無與上至。禘祫時蹔,屈昭穆,以申孝尊。先實明神 之意,所以教天下之孝也。況晉蔡謨等有成議,不為 無據。請大祫享,奉獻主東向,懿主居昭,景主居穆。重 本尚順,為萬代法。夫祫,合也,有如別享德明,是乃分 食,非合食也。」時議者舉然。於是還獻懿主,祫於廟,如 真卿議。貞元七年,太常卿裴郁上言:「商、周以卨稷為 祖,上無餘尊,故合食有序。漢受命,祖高皇帝,故太上 皇不以昭穆合食。魏祖武帝,晉祖宣帝,故高皇、處士、 征西等君,亦不以昭穆合食。景皇帝始封唐,唐推祖 焉,而獻、懿親盡廟遷,猶居東向,非理之祀,神所不享。 願下群臣議。」於是太子左庶子李嶸等上言:「謹按晉 孫欽議,太祖以前,雖有主,禘祫所不及。其所及者,太 祖後未毀,已升藏於二祧者,故雖百代及之。獻、懿在 始封前,親盡主遷,上擬三代,則禘祫所不及。太祖而 下若世祖,則《春秋》所謂陳於太祖者。」漢議罷郡、國廟, 丞相韋元成議:「大上皇孝惠親盡,宜毀。太上主」宜瘞 於園。惠主遷高廟。太上皇在太祖前,主瘞於園,不及 禘祫,獻、懿比也。惠遷高廟,在太祖後而及禘祫,世祖 比也。魏明帝遷處士主,置園邑,歲時以令丞奉薦。東 晉以征西等祖遷入西除,同謂之祧,皆不及祀。故唐 初,下訖開元,禘祫猶虛東向位,洎立九廟,追祖獻、懿, 然祝於三祖不稱臣。至德時,復作九廟,遂不為弘農 府君主以祀不及也。廣德中,始以景皇帝當東向位, 以獻、懿兩主親盡,罷祫而藏。顏真卿引蔡謨議,復奉 獻主東向,懿昭景穆不記。謨議:「晉未嘗用,而唐一王 法,容可準乎?臣等謂嘗禘郊社無二尊,瘞毀遷藏,各 以義斷。景皇帝已東向,一日改易,不可謂禮。宜復藏 獻、懿二主於西室。以本《祭法》,遠廟為祧,去祧而壇,去 壇而墠。壇墠有禱祭,無禱止之義,太祖得正,無所屈。」 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議曰:「天子以受命之君為 太祖,諸侯以始封之主為祖。故自太祖祖以下,親盡 迭毀。洎秦滅學,漢不暇禮。晉失宋,因故有連王廟之 制,有虛太祖之位。且不列昭穆,非所謂有序;不建迭」 毀,非所謂有殺;連王廟,非所謂有別;虛太祖位,非所 謂一尊。此禮所由廢也。《傳》曰:「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 天子,葬以士。」今獻、懿二祖在唐未受命時猶士也,故 高祖、太宗以天子之禮祭之,而不敢奉以東向位。今 而易之,無乃亂先帝序乎?周有天下,追王太王、王季 以天子禮,及其祭,則親盡而毀。漢有天下,尊太上皇 以天子之禮;及祭也,親盡而毀。唐家追王獻、懿二祖 以天子禮;及其祭也,親盡而毀,復何所疑?《周官》「有先 公之祧、先王之祧。先公遷主,藏后稷之廟,其周未受 命之祧乎?先王遷主,藏文、武之廟,其周已受命之祧 乎?故有二祧,所以異廟也。今自獻而下,猶先公也,自 景而下,猶先王也。請別廟以居二祖,則行周道,復古 制便。」工部郎中張薦等請自獻而降,悉入昭穆,虛東 向位。司勳員外郎裴樞曰:「禮,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 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宗廟嚴故社稷重。太 祖之上,復追尊焉,則尊祖之義乖;太廟之外,別祭廟 焉,則社稷不重。漢韋元成請瘞主於園,晉虞喜請瘞 廟兩」階間。喜據《左氏》自證曰:「先王日祭祖、考,月祀曾、 高,時享及二祧,歲祫及壇墠,終禘及郊宗石室,是謂 郊宗之祖。喜請夾室中為石室以處之,是不然。何者? 夾室所以居太祖下,非太祖上藏主所居,未有卑處 正,尊居傍也。若建石室於園寢,安遷主,采漢、晉舊章, 祫禘率一祭,庶乎《春秋》得變之正。」是時,京以考功員 外郎又言:「興聖皇帝則獻之曾祖,懿之高祖,以曾孫 祔曾、高之廟,人情大順也。」京兆少尹韋武曰:「祫則大 合,禘則序祧。當祫之歲,常以獻東向,率、懿而後,以昭 穆極親親。及禘,則太祖筵於西,列眾主左右,是於太 祖不為降獻無所厭。」時諸儒以《左氏》子齊聖,不先父 食,請迎獻主權東向,太祖暫還穆位。同官尉仲子陵 曰:「所謂不先食者,丘明正文公逆祀,儒者安知夏後 世數未足,時言禹不先鯀乎?魏、晉始祖,率近始祖上, 皆有遷主。引《閟宮詩》,則永閟可也;因虞主,則瘞園可 也;緣遠祧,則築宮可也;以太祖實卑,則虛位可也。然 永閟與瘞園,臣子所不安;若虛正位,則太祖之尊無 時而申。請」奉獻、懿二祖遷於德明、興聖廟為順。或曰: 「二祖別廟,非合食。且德明、興聖二廟,禘祫之年,皆有 薦饗,是已分食,奚獨疑二祖乎?」國子四門博士韓愈 質眾議,自申其說曰:「一謂獻、懿二主宜永藏夾室,臣 不謂可。且《禮》,祫祭毀主皆合食。今藏夾室,至祫,得不 食太廟乎?若二祖不豫,不謂之合矣。二謂兩主」宜毀 而瘞之,臣不謂可禮,天子七廟,一壇一墠,遷主皆藏 於祧,雖百代不毀,祫則太廟享焉。魏晉以來,始有毀 瘞之議,不見於經。唐家立九廟,以周制推之,獻、懿猶 在壇墠,可毀瘞而不禘祫乎?三謂二祖之主,宜若遷 諸陵。臣不謂可二祖享太廟二百年,一日遷之,恐眷 顧依違,不即享於下國。四謂宜奉主祔興聖廟而不 禘祫,臣不謂可。禮祭如在景皇帝,雖太祖於獻懿子 孫也,今引子東向,廢父之祭,不可為典;五謂獻懿宜別立廟京師,臣不謂可。凡禮有降有殺,故去廟為祧, 去祧為壇,去壇為墠,去墠為鬼,漸而遠者祭益希。昔 魯立煬宮,《春秋》非之,謂不當取已毀之廟,既藏之主, 復築宮以祭。今議正同,故臣皆不謂可。古者殷祖元 王,周祖后稷,太祖之上,皆自為帝。又世數已遠,不復 祭之,故始祖得東向也。景皇帝雖太祖,於獻懿子孫 也,當禘祫。獻祖居東向位,景從昭若穆,是祖以孫尊, 孫以祖屈,神道人情,其不相遠。又常祭眾,合祭寡,則 太祖所屈少而所伸多。與其伸孫尊,廢祖祭不以順 乎?冕又上《禘祫義證》十四篇。帝詔尚書省會百官、國 子、儒官明定可否。左司郎中陸淳奏:「按《禮》及諸儒議, 復太祖之位,正也。太祖位正,則獻、懿二主宜有所安。 今議者有四:曰藏夾室,曰置別廟,曰各遷於園,曰祔 興聖廟。臣謂藏夾室則享獻無期,非周人藏二祧之 義。」置別廟論始曹魏,禮無傳焉。司馬「晉議而不用。遷 諸園,亂宗廟之制,唯祔興聖廟。禘若祫一祭,庶乎得 禮。」帝依違未決也。十九年,將禘祭,京復奏:「禘祭大合 祖宗,必尊太祖,位正昭穆,請詔百官議。」尚書左僕射 姚南仲等請奉獻懿主,祔德明興聖廟。鴻臚卿王權 申衍之曰:「周人祖文王,宗武王,故《詩·清廟》章曰『祀文 王也』。故不言太王、王季,則太王、王季而上,皆祔后稷, 故清廟得祀文王也。太王、王季之尊,私禮也;祔后稷 廟,不敢以私奪公也。古者先王遷廟主,以昭穆合藏 於祖廟。獻、懿主宜祔興聖廟,則太祖東向得其尊,獻、 懿主歸得其所。」是時言祔興聖廟什七八,天子尚猶 豫未斷定。至是,群臣稍顯言:「二祖本追崇,非有受命 開國之鴻構。」又權根援《詩》《禮》明白,帝泮然,於是定遷 二祖於興聖廟,凡禘祫一享。詔增廣興聖二室。會祀 日薄,廟未成,張繒為室內神主廟垣間,奉興聖、德明 主居之,廟成而祔,自是景皇帝遂東向。京自博士獻 議,彌二十年乃決,諸儒無後言。帝賜京緋衣、銀魚。昭 陵寢占山上,宦侍憚輓汲,乏,請更其所,宰相未能抗, 京曰:「此太宗之志,其儉足以為後世法,不可改。」議者 多附宦人,帝曰:「京議善。」卒不徙。帝器京,謂有宰相之 才,欲用之。會病狂易,自刺弗殊,又言中書舍人崔邠、 御史中丞李汶訕己,帝使詰辨無狀,然猶自考功員 外再遷給事中,皆兼集賢殿學士。帝疑京為忌者,中 傷中人,問賚相繼。後對延英,帝諭遣京,沮駭走出,罷 為祕書少監,卒。初,帝討李希烈,財用屈,京與戶部侍 郎趙贊請稅民屋架,籍賈人貲力以率貸之。憲宗嘗 問宰相李吉甫:「我在藩邸,聞德宗播遷,梁、漢,久乃復, 誰實召亂,為我言之。」對曰:「德宗始即位,躬行慈儉,引 崔祐甫輔政,四方企望至治。祐甫歿,宰相非其人,姦 佞營蠱,謂」河北叛臣可以力服,甘語先入,主聽惑焉。 而陳京、趙贊為帝稅屋架,貸賈緡,內怨外忿,「身及大 亂,咎興信宵人,剝下佐上,賴天之靈,敗不扺亡。」帝恨 惋曰:「京與贊真賊臣!」京無子,以從子褒嗣。褒孫伯宣, 辭著作郎,不拜。
暢當
[編輯]按《唐書儒學暢當傳》:「當,河東人。父璀,左散騎常侍。代 宗時與裴冕、賈至、王延昌待制集賢院,終戶部尚書。 當進士擢第,貞元初,為太常博士。昭德皇后崩,中外 服除。皇太子、諸王將服三年,詔太常議,太子服當與 博士張薦、柳冕、李吉甫曰:『子為母齊衰三年』。蓋通喪 也。太子為皇后服,古無文。晉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 杜預議:「古天子三年喪,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為節。 皇太子與國為體,若不變除,則東宮臣僕亦以衰麻 出入殿省。太子遂以卒哭除服。貞觀十年六月,文德 皇后崩,十一月而葬。太子喪服之節,國史不書。至明 年正月,以晉王為并州都督,既命官,當已除矣。今皇 太子宜如魏、晉制,既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 喪三年。」宰相劉滋、齊映召問:「當等子食於有喪者之 側,未嘗飽也。今太子以衰服侍膳,至葬可乎?令群臣 齊衰三十日,公除,宜約以為服限。」乃請如宋齊皇后 為其父母服三十日除,入謁則服墨慘,還宮衰麻。右 補闕穆質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漢文 帝以宗廟社稷之重」自貶乃以日易月,後世所不能 革。太子,人臣也,不得如人君之制。母喪宜無厭降,惟 晉既葬公除,議者詭辭以甘時主,不足師法。今有司 之議,虧化敗俗,常情所鬱。夫政以德為本,德以孝為 大,後世記《禮》之失,自今而始,顧不重哉!父在為母期, 古禮也。國朝服之三年,臣謂三年則太重,唯行古為 得禮。德宗遣內常侍馬欽敘謂質曰:「太子有撫軍、監 國、問安侍膳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葬釋服,以墨 衰終,是何疑耶?」質又奏疏曰:「太子於陛下,子道也,臣 道也。君臣以義,則撫軍、監國有權奪。父子問安侍膳, 固無服衰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廢者。舒王以下服三 年,將不得問安侍膳邪?太子、舒王,皆臣子也,不宜甚 異。且皇后天下之母,其父母士庶也,以天下之母為 士庶降服,可也;太子,臣子也,以臣子為母降可乎?公
除非古也,入公門變服,今期喪以下,慘制是也。太子晨昏侍,非公除比,墨衰奪情,事緣金革。今不監國撫軍,何抑奪耶?子之於父母,禮異而情均。太子奉君父 之日遠,報母之日少,忍使失令名哉!」乃詔宰臣與有 司更議,當等曰:「《禮》有公門脫齊衰。《開元禮》,皇后父母 服十三月,從朝旨則十三日而除;皇太子外祖父母 服五月,從朝旨則五日而除。恐喪服入侍,傷至尊之 意,非特以金革奪也。太子公除,以墨慘,奉朝歸宮衰 麻,酌變為制可也。」宰相乃令太常卿鄭叔則草奏:既 葬,卒哭,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內謁即 墨服。復詔問質,質以為雖不能循古禮,猶愈於魏、晉 之文遠甚。宰相乃言:「太子居皇后喪,至朝則抑哀承 慈,實臣子至行,唯心與服,內外宜稱。今質請降詔於 外,無害墨衰於內。臣謂言行於外,而服異於內,事非 至誠,垂於德教。請下明詔,如叔則議。」天子從之。及董 晉代叔則為太常卿,帝曰:「皇太子服期繇諫官,初非 朕意。暢當等請循魏、晉故事,至論也。」當以果州刺史 卒。
林蘊
[編輯]按《唐書儒學林蘊傳》:「蘊字復夢,泉州莆田人。父披,字 茂彥,以臨汀多山鬼淫祠,民厭苦之,譔《無鬼論》。刺史 樊晃奏署臨汀令,以治行遷別駕。蘊世通經,西川節 度使韋皋辟推官。劉闢反,蘊曉以順逆,不聽。復遺書 切諫,闢怒,械於獄,且殺之。將就刑,大呼曰:『危邦不入, 亂邦不居,得死為幸矣』。闢惜其直,陰戒刑人抽劍磨」 其頸,以脅服之。蘊叱曰:「死即死,我頸豈頑奴砥石耶!」 闢知不可服,捨之,斥為唐昌尉。及劉闢敗,蘊名重京 師。李吉甫、李絳、武元衡為相,蘊貽書諷以「國家有西 土,猶右臂也。今臂不附體,北彌豳郊,西極汧、隴,不數 百里為外域,涇原、鳳翔、邠寧三鎮皆右臂大藩,擁旄 鉞數十百人,唯李抱玉請復河、湟,命」將不得其人,宜 拔行伍之長,使守秦隴。王者功成作樂,治定製禮。有 權臣制樂曲,自立喪紀。舜命契,「百姓弗親,五品不遜, 汝作司徒。」唐以皋佑、鍔季安為司徒。官不擇人。盧從 史、於皋謨罪大而刑輕,農桑無百分之一,農夫一人 給百口,蠶婦一人供百身,竭力於下者,饑不得食,寒 不得衣,邊兵菜色。而「將帥縱侈自養中人,十戶不足 以給一無功之卒,百卒不足以奉一驕將。」六事皆當 時極敝。蘊亦韋皋所引重,嫉其專制,感憤關說。然嗜 酒多忤物,宰相置不用也。滄景程權辟掌書記,既而 權上四州版籍請吏,而軍中習熟擅地,畏內屬挾權 拒命不得出。蘊陳君臣大誼,諭首將,人人釋然,於是 權得去。蘊遷禮部員外郎。刑部侍郎劉伯芻薦之於 朝,出為邵州刺史。嘗杖殺客陶元之,投屍江中,籍其 妻為倡,復坐贓,杖流儋州而卒。蘊辨給,嘗有崔姓者, 矜氏族,蘊折之曰:「崔杼弒齊君。」林放問:「《禮》之本優劣 何如耶?」其人俯首不能對。
韋公肅
[編輯]按《唐書儒學韋公肅傳》:公肅,隋儀同觀城公約七世 孫,元和初,為太常博士,兼修譔。憲宗將耕籍,詔公肅 草具儀典,容家善之。太子少傅判太常卿事鄭餘慶 廟有二祖妣,疑於祔祭,請諸有司。公肅議:「古諸侯一 娶九女,故廟無二嫡。自秦以來,有再娶、前娶後繼,皆 嫡也,兩祔無嫌。晉驃騎大將軍溫嶠繼室三疑,並為」 夫人,以問太學博士陳舒,舒曰:「妻雖先沒,榮辱並從。 夫禮祔於祖姑,祖姑有三,則各推舅之所生,是皆夫 人也。生以正禮,沒不可貶。」於是遂用舒議。且嫡繼於 古有殊制,於今無異等,祔配之典,安得不同?卿士之 寢祭,二妻廟享可異乎?古繼以媵妾,今以嫡妻,不宜 援一娶為比,使子孫榮享不逮也。或曰:「《春秋》魯惠公 元妃孟子卒,繼室以聲子。聲子,孟姪娣也,不入惠廟。 宋武公生仲子歸於魯,生桓公而惠薨,立宮而奉之, 不合於惠公而別宮者何?追父志也。」然其比奈何?曰: 「晉南昌府君廟有荀、薛兩氏,景帝廟有夏侯、羊兩氏, 唐家睿宗室則昭成、肅明二後,故太師顏真卿祖室 有殷、柳兩氏,二夫人」並祔,故事則然,諸儒不能異。初, 睿宗祥月,太常奏:「朔望弛朝,尚食進蔬具止樂,餘日 御便殿,具供奉仗,中書、門下官得侍,它非奏事毋謁。」 前忌與晦三日、後三日,皆不聽事。忌晦之明日,百官 叩側門通慰,後遂為常。及是,公肅上言:「禮,忌日不樂, 而無忌月。唯晉穆帝將納後,疑康帝忌月,下其議有 司。於是荀納、王洽等引忌時、忌歲譏破其言。今有司 承前所禁,在二十五月限,有弛朝、徹、樂事,喪除則禮 革,王者不以私懷踰禮節。故禫禮徙月,樂漸去,其情 也不容追遠,而立禮反重。今茲太常,雖郊廟樂且停 習,是謂反重以慢神也。有司悉禁中外作樂,是謂無 故而徹也。願依《經》誼,裁正其違。」有詔中書、門下召禮 官、學官議,咸曰:「宜如公肅所請。」制可以官,壽卒。
許康佐
[編輯]按《唐書儒學許康佐傳》:「康佐,貞元中舉進士、宏辭,連 中之。家苦貧,母老,求為知院官,人譏其不擇祿。及母 喪已除,凡辟命皆不答,人乃知其為親屈,由是有名遷侍御史,以中書舍人為翰林侍講學士,與王起皆 為文宗寵禮。帝讀《春秋》,至閽弒吳子餘祭,問閽何人 耶,康佐以中官方彊,不敢對。帝嘻笑罷。後觀書蓬萊」 殿,召李訓問之,對曰:「古閽寺,今宦人也。君不近刑,臣 以為輕死之道,孔子書之以為戒。」帝曰:「朕邇刑臣多 矣,得不慮哉?」訓曰:「列聖知而不能遠,惡而不能去,陛 下念之,宗廟福也。」於是內謀翦除矣。康佐知帝指,因 辭疾罷為兵部侍郎,遷禮部尚書,卒,贈吏部,諡曰懿。 其諸弟皆擢進士第,而堯佐最先進,又舉宏辭,為太 子校書郎。八年,康佐繼之。堯佐位諫議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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