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第08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八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八十六卷目錄
舞部彙考二
明朱載堉律呂精義一〈論舞學不可廢之上 舞學十議目錄 舞學
舞人 舞名 舞器 舞佾 舞表 舞聲 擬周南兔罝譜 擬召南羔羊譜 舞容
舞衣〉
樂律典第八十六卷
舞部彙考二
[編輯]明朱載堉律呂精義一
[編輯]論舞學不可廢之上
[編輯]凡人之動而有節者,莫若舞肄,舞所以動陽氣而導 萬物也。夫樂之在耳曰聲,在目曰容。聲應乎耳,可以 聽知;容藏於心,難以貌睹。故聖人假干戚羽籥以表 其容,蹈厲揖讓以見其意。聲容選和,則大樂備矣。《詩 序》曰:「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蓋樂心 內發,感物而動,不覺手足自運,歡之至也。此舞之所 由起也。黃帝之舞曰《雲門》,堯曰《大咸》,舜曰《大韶》,禹曰 《大夏》,湯曰《大濩》,周曰《大武》,此其名也。歷代易名,示不 相襲,其實未嘗易也。考其大端,不過武舞、文舞二種 而已。世俗所謂粗舞、細舞,是其遺法也。粗舞者,雄壯 之舞也;細舞者,柔善之舞也。二種之外,更無餘蘊。萬 舞雖多,一言可蔽,此之謂歟。是故武舞則「朱干玉戚」, 所以表其功也;文舞則《夏翟》葦籥,所以昭其德也。此 二舞之器不同也;武舞則「發揚蹈厲」,所以示其勇也; 文舞則「謙恭揖讓」,所以著其仁也。此二舞之容不同 也。其綱領之要,不過如此。至若佾列有多寡,綴兆有 修短,變態有離合,進退有疾徐,周旋中規,折旋中矩, 俯仰屈伸,整齊嚴肅,舉止動作,皆應節奏。此則二舞 之所同也。其節目之詳,又不過如此。太常雅舞,立定 不移,微示手足之容,而無進退周旋,離合變態,使觀 者不能興起感動,此後世失其傳耳,非古人之本意 也。有樂而無舞,似瞽者知音而不能見;有舞而無樂, 如瘂者會意而不能言。樂舞合節,謂之中和。致中和, 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必使觀者聽者感發其善心,懲 創其逸志,而各得其性情之正。至於不取雛禽,不殺 孕獸,是以胎生者不殰,卵生者不殈。夫然後鳳凰來 儀而百獸率舞,斯則樂之效也。《虞書》曰:「夔命汝典樂, 教冑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 相奪倫,神人以和。」又曰:「舞干羽於兩階,七旬有苗格。」 如是之樂,如是之舞,所謂盡美盡善者也。按《周禮》曰: 「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 弟焉。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 濩》《大武》,帥國子而舞。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 舞。凡舞有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人舞。大胥掌學 士之版,以待致諸子。春入學,舍采合舞。小胥掌學士 之徵令而比之,巡舞列而撻其怠慢者。旄人掌教舞 散樂、裔樂,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屬焉。凡祭祀、賓客,舞 其燕樂。籥師掌教國子舞羽吹籥。祭祀則鼓羽籥之 舞。賓客饗食,則亦如之。」《月令》:「孟春命樂正入學習舞。 仲春亦命樂正習舞。釋菜。天子乃帥三公、九卿、諸侯、 大夫親往視之。」《文王世子》曰:「凡學世子及學士必時。 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小樂正學干,大胥贊之;籥 師學戈,籥師丞贊之;大樂正學舞干、戚,皆在東序。」《內 則》曰:「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而冠, 始學《禮》,舞《大夏》。」《樂記》曰:「《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 動其容也。故聽其《雅》《頌》之聲,志意得廣焉。執其干戚, 習其俯仰詘伸,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奏,行 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紀, 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君子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此 之謂也。」然則古之君子,生而未嘗不學舞,燕而未嘗 不起舞。《詩·小雅》云:「坎坎鼓我,蹲蹲舞我。」《魯頌》云:「鼓咽 咽,醉言舞,於胥樂兮」是也。賓筵之詩云:「亂我籩豆,屢 舞僛僛;側弁俄俄,屢舞傞傞。」此譏醉舞之失度,非譏 舞也。《陳風》曰:「舞冬無夏,值其鷺翿。」又曰:「不績其麻,市 也婆娑。」皆與賓筵同意。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 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噫!古人自天子至於庶 人,無有不能舞者,以其從幼習之也。是故《大司樂》:王 大射,詔諸侯以弓矢舞,此臣舞於其君也。食三老五 更於太學,「天子冕而總干」,此君舞於其臣也。「冕而總 干,率其群臣以樂皇屍」,此孫舞於其祖也。老萊子著 斑斕之衣舞,此子舞於其父也。子路援戚而舞,此弟 子舞於其師也。高帝置酒沛宮,酒酣,上自起舞,此故 舊相舞也。其謂戚夫人曰:「為我楚舞」,此夫婦相舞也。 武帝時長沙定王舞,此弟兄相舞也。灌夫酒酣起舞 以屬丞相,此賓主相舞也。魏晉已來,尤重以舞相屬, 張磐舞屬陶謙,謝安舞屬桓嗣是也。周武帝與梁明 帝宴,周主親彈琵琶,梁主起舞。自隨以往,尚有此風。 近世以來,此風絕矣,其故何哉?蓋漢制,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廟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關內侯到 五大夫子,先取適子高七尺已上,年二十到年三十, 顏色和順,身體修治者,以為舞人。此雖與周制小異, 亦未失用國子之實,故學者往往以學舞為美事。宋 徽宗大觀四年六月詔曰:「近選國子生教習二舞,以 備祠祀先聖,本《周官》教國子之制。然士子肄業上庠, 頗聞恥於樂舞。蓋今」古異時,攷於古雖有其跡,施於 今未適其宜,其罷習二舞。徽宗此詔,識者非之。《明會 典》載洪武四年,更定孔子釋奠樂舞生,擇監生及文 職大臣子弟預教習之。太祖之意,蓋欲矯宋徽之弊 也。凡在臣民,幸逢文化,敢不勉力為之,以復古人之 意也哉。
舞學十議目錄
[編輯]一、舞學 ;二、舞人 ;三、舞名 ;四、《舞器》 ;五、舞佾; 六、《舞表》 ;七、《舞聲》 ;八、《舞容》 ;九、《舞衣》 ;十、《舞譜》。
已上每條先引古制,後附《新說》。
舞學
[編輯]《周禮》曰:「大司樂掌成均之灋,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 國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 祖,祭於瞽宗。」鄭氏註曰:「董仲舒云:『成均,五帝之學。成 均之灋者,其遺禮可灋者。國之子弟,公卿大夫之子 弟當學者,謂之國子。道多才藝者,德能躬行者,若舜 命夔典樂,教胄子是也。死則以為樂之祖,神而祭之』。」 《明堂位》曰:「瞽宗,殷學也。」以此觀之,祭於學宮中。 又曰:「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春入學舍,采合 舞。」鄭氏註曰:「春始以學士入學宮而學之,合舞,等其 進退,使應節奏。」古者士見於師,以菜為贄,菜,直謂蔬 食菜羹之菜。《月令》:仲春之月上丁,命樂正習舞,釋采 舍,即釋也。采讀為菜。始入學必釋菜,禮先「師也。」菜,蘋 蘩之屬。
今按:學舞之處,無拘於一,在處皆可為也。上則國子太學,中則郡邑庠序,下則士大夫之家塾,但凡清幽潔淨之處,無有不可焉。其國學「郡庠等處,係是公所,在上之人苟好此事,乃命行之。若夫布衣之士,存好古之志者,惟於家塾學之可也。然須隔遠塵俗,勿駭觀聽,恐無知者妄生謗笑。」 蓋初學之人立志未固而多羞慚,若妾婦焉,一聞人之謗笑,心便退屈,而不欲學舞矣。古之辟雍泮宮建在水中,以阻觀者,即此意也。待眾弟子學習老成,和順積中,英華發外,然後縱使觀之,則人無不稱羨讚美,為學徒者亦庶幾無愧矣。民可與樂成,不可與慮始,世之常理也。須於家塾堂上灑掃涓潔,中設先聖周公、先師孔子神位,或別設壇以祀伶倫及後夔等樂學諸師,或只宗周孔,亦無不可也。蓋周孔集群聖之大成,金聲而玉振之禮樂,盡在是矣。擇孟春或仲春之上丁,或次丁,致告先聖先師,但陳菜酒,不用餘物,是名「釋菜之禮」 ,古所謂「蘋蘩」 也。師帥學徒詣神位前,行再拜禮,然後弟子乃拜其師,禮畢而餕,其餘師徒盡醉而歸,次日始入學焉。
舞人
[編輯]《禮記·王制篇》曰:「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 《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王大子、王 子、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 焉。凡入學以齒。」鄭氏註曰:「樂正,樂官之長,掌國子之 教。」《虞書》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崇,高也。高尚其術以 作教也。幼者教之於小學,長者教之於大學,皆以四 術成之。王子,王之庶子也。群後公及諸侯皆以長幼 受學,不用尊卑。
《周禮註疏》曰:「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鄭司農 云:「學士,謂卿大夫諸子學舞者。版,籍也。今時鄉戶籍, 世謂之戶版。大胥主此籍,以待當召聚學舞者。卿大 夫之諸子,則按此籍以召之。」《漢大樂律》曰:「卑者之子, 不得舞宗廟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關內侯 到五大夫子,先取適子高七尺已上,年二十到年三」 十顏色和順、身體修治者,以為舞人。與古用卿大夫 子同義。
《文獻通考》曰:「按《周禮》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咸》《大 濩》《大武》,是知古之舞者,即諸侯子孫,容服鮮麗,故得 神祇降福,靈光燭壇。今之舞人,並容貌菆陋,屠沽之 流,用以接神,欲求降福,固亦難矣。隋猶以品子為之, 號為二舞郎。逮乎唐朝,遂變新制,誠願革茲近誤,考 復古道,其二舞人,取品子年二十以下顏容修正者 為之。」
今按:古之樂舞,蓋有二義:一者以之治己,一者以之事人。以之治己者,《虞書》所謂「直溫寬栗,無虐無傲,言志永言,依永和聲,八音克諧,神人以和」 是也。以之事人者,《虞書》所謂「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 是也。漢制: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廟之酎,取品官之適子以為舞人。隋制雖不古,若尚存古意於萬一焉。由唐而宋而元,則失之益遠,徽宗《大觀》之詔,尤不足取也。考其祀饗樂舞所用,無非市
井之人,屠沽之子,素不知歌舞者為之,其何以格神明、移風俗乎?惟我朝詔頒《大成樂》於天下學宮,使儒者肄習,治己事人,二義兼備。惜乎當時臣工或者不能仰承德意,未免虛應故事而已。不然則期月三年庶幾有成矣,況二百年乎?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良由去古既遠,樂已失傳,而世鮮知音,絕學難繼,其器雖存,奈人之不好何?夫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大成樂舞得失,今不必細論也。新說特為布衣好古之士敷陳古義耳。孔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又曰:「德不孤,必有鄰。」 言須同志之人與之同事,乃可也。其志不同者,安可強之哉?然此一事,吹者、彈者、歌者、舞者,總而計之,得數十「人。宜效南方,結為詩社。先使誦詩讀書,而兼學樂習舞,不拘士農工商之子,皆可入社。但擇頗有德行,人所愛敬者最好。勿用輕薄無賴之人,恐致愚俗譏嫌而賤惡之,使古樂道不尊,益至於亡矣。」 此順世情,曲為之防也。以理論之,人皆可以為堯、舜,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可以祀上帝,有何貴賤之別?此惟可與達者言之。
舞名
[編輯]鄭樵《通志》曰:「『古有六舞,後世所用者,《韶》《武》二舞而已。 後世之舞,亦隨代皆有製作,每室各有形容,然究其 所常用及其製作之宜,不離是文、武二舞也。嘗疑三 代之前,雖有六舞之名,往往其所用者亦無非文、武 二舞,故孔子謂:《韶》盡美又盡善,《武》盡美未盡善,不及 其他』。誠以舞者聲音之形容也,形容之所感發,惟二」 端而已。自古致治不同,而治具亦不離文武二事也。
今按《周禮大司樂》存六代之樂,而《明堂位》言「魯用四代之樂。」 四代者,虞、夏、商、周也。其樂則《韶》《夏》《濩》《武》是也。孔子魯人,蓋嘗備見之矣。然《論語》獨稱《韶》《武》,不及其餘,何也?意者《夏》其《韶》之類《濩》,其《武》之類歟?大要不過文、武二舞而已。近代所傳文、武二舞,是其遺法也。武舞亦名干舞,文舞亦名羽舞。《周禮》六舞,有干舞及羽舞。《虞書》「舞干羽於兩階」 ,其來遠矣。文舞又名籥舞,《詩》雲「籥舞笙鼓」 是也。秦始皇改周《大武》名曰五行之舞。漢高祖改舜《大韶》名曰文始之舞。魏文帝復其舊名,《文始》仍曰《大韶》,《五行》仍曰《大武》。晉改文舞曰《正德》,武舞曰《大豫》。宋改文舞曰《前舞》,武舞曰《後舞》。梁改文舞曰《大觀》,武舞曰《大壯》。隋只曰文舞、武舞。唐文舞曰《治康》,武舞曰《凱安》,又有《七德》《九功》《上元》三大舞。五代晉因唐《九功舞》改曰《觀象》,因唐《七德舞》改曰《講功》。周改《觀象舞》曰《崇德》,《講功舞》曰《象成》。宋太祖建隆元年二月,兼太常寺竇儼上言,請改周《崇德舞》曰《文德之舞》,《象成舞》曰《武功之舞》。元改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國朝用宋竇儼所擬舞名,武曰《武功》之舞,文曰《文德》之舞。歷代二舞之名大略如此。又按:周舞曰武曰酌,皆《詩》之篇名也,因而遂為舞之名焉。竊疑所謂《大章》《大韶》《大夏》《大濩》與夫《文始》《五行》《雲翹》《育命》等項,亦皆《詩》篇名,遂為舞名耳。語其形狀,則不過曰「武用發揚蹈厲之勢,文用謙恭揖讓之容」 而已。若夫態度「巧拙,或盡善,或未盡善,則存乎其人焉」 ,初無定法也。
舞器
[編輯]《周禮》:「籥師掌教國子舞羽龡籥。祭祀則鼓羽籥之舞。 賓客饗食則亦如之。」司干「掌舞器。祭祀,舞者既陳,則 授舞器,既舞則受之。賓饗亦如之。」
劉濂論燕饗之舞曰:「祭祀之禮,以事生之道事鬼神 也。樂者,生之所聽。舞者,生之所視,以為樂者也。」《周禮· 大司樂》之舞,獨詳於天地宗廟,下至山川、社稷、四望, 無不備焉。而朝廷燕饗之舞,一言不及,豈聖王不製 此舞耶?如不製此舞,則祭祀亦不當有舞矣。嘗考諸 《籥師》等條,於祭祀下繼以賓饗,實未嘗不言也。濂未 之詳考耳。或謂諸侯以下不得舞干戚羽籥,非也。《春 秋》曰:「初獻六羽。」又曰:「萬入去籥。」《詩》曰:「籥舞笙鼓」,又曰: 「左手執籥,右手秉翟。」《燕禮》曰:「若舞則勺。」《內則》曰:「十三 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樂記》曰:「弦歌干揚,童者 舞之。」《家語》曰:「子路援戚而舞。」自古人人得持羽籥干 戚以舞。此其明證也,但不應以朱玉為干戚之飾耳。 然則諸侯以下,黑漆為飾可也。《禮記?文王世子篇》曰: 「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舊說武舞於陽氣發動之 時教之,文舞於陰氣凝寂之時教之,此說非也。夫籥 乃有聲之器,動達陽氣,莫之能先,其象春也;羽有長 養之象,夏也;戈、戚有肅殺之象,秋也;干盾有閉藏之 象,冬也。以象言之,則春夏宜學羽籥,秋冬宜學干戈, 《經》文反之者,蓋非以象言也。《經》義蓋謂一歲之中,春 夏為先,秋冬為後,意取先王以武定天下,以文致太 平,偃武修文,此先後之序也。又按:凡總干持戚者,皆 左手干,右手戚,未開舞時,干在外,戚在內,干從而戚 橫。蓋左手屬仁,右手屬義,義以待敵,仁以自衛,故左 干而右戚也。仁包四端,恩常掩義,故「干外而戚內」也《干》象仁能好生,戚象義能果斷,故「干從而戚橫」也。凡 執籥秉翟者,皆左手籥右手,翟未開舞時,籥在內,翟 在外,籥橫而翟從。蓋左手屬陽,右手屬陰,陽主於聲, 陰主於容,故左籥而右翟也。和順積中,英華發外,故 「籥內而翟外」也。籥象衡運準平,翟象表端繩直,故籥 橫而翟從也。除左右挽舞外,執之手與心平,常不離 於心也。或曰:「舞分左班右班,若在左班者則如上說, 若在右班者則反之,使相對舞而不相悖。」此說似是 而非。「左籥右翟」,與《經》義合,「右籥左翟」,乖違《經》義,故今 不從。
舞佾
[編輯]《春秋左傳》曰:九月,考仲子之宮,將《萬》焉。晉杜氏註曰: 「萬,舞也。」「公問羽數於眾仲」,註曰:「問執羽人數。」對曰:「天 子用八」,註曰:「八八六十四人。諸侯用六」,註曰:「六六三 十六人。大夫四」,註曰:「四四十六人。士二」,註曰:「二二四 人。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註曰:「唯 天子得盡物數,故以八為列,諸侯則不敢用八。」
今按:舞佾行列,蓋取算術開方之法,縱橫相等,四面皆方,猶俗所謂棋盤紋也。夫一為數之始,十為數之終,不可以為佾。聖人用其中閒偶數,而不用奇數者,緣舞有分有合,而奇數不可分,故無三五七九之佾,而八佾之數乃其最多,二佾之數乃其最少。以是而為等第,則必天子用八八六十四,諸侯用六六三十「六;大夫用四,四一十六;士用二,二四」 如此,所謂以多為貴也。古者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四十始仕。然則學樂習舞,皆在未仕之時。故《樂記》曰:「絃歌干揚,童者舞之。」 又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上下雖有等,其用無閒也。」 語樂縣之等,則天子宮,諸侯軒,大夫判,士特。語舞佾之等,則天子八,諸侯六,大夫四,士二。以此觀之,士有樂舞明矣,何必待有功而後賜用哉?先儒之說非也。今此舞譜獨用二佾者,使初學之士一以士禮為則,上可兼下,下不可以僭上,庶不至于越分而已。況四佾以上,人數多寡雖殊,而其進退容儀不外乎此。苟由是而推之,聞一可以知十,亦無難矣。嘗謂今人慾學雅舞,既不敢學今之雅舞,宜學古之雅舞可也。然古之雅舞若《大武》《大夏》之類,亦係天子之舞,豈可僭哉?於鄉樂中取其一二舞之可也。鄉樂者,二南也,用之鄉人,故名鄉樂。二佾佾二人,共四人,士制也;生員宜舞之四,佾佾四人,共十六人,大夫制也;品官宜舞之六,佾佾六人,共三十六人,諸侯制也,宗藩宜舞之,然皆自舞之則可也,伶人舞之則不可也。自能肄習先王雅舞,和其血脈,養其性情,斯為得矣;伶人舞則褻,先王雅舞,付諸庸夫賤工,斯為失矣。武舞宜歌《周南》之《兔罝》篇,其容則象「干城腹心」 ,兼以發揚蹈厲之狀,而名之曰兔罝之舞。文舞宜歌《召南》之《羔羊》篇,其容則象「退食委蛇,兼以謙恭揖讓之形,而名之曰《羔羊之舞》。孔子謂伯魚曰:『汝為《周南》《召南》矣乎』?」 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此之謂也。
舞表
[編輯]陳氏《禮書》曰:「《周官》大胥以六樂之會正舞位,先儒謂 立四表於郊丘廟廷,舞人自南表向二表為一成,自 二表至三表為二成,自三表至北表為三成,乃反而 南向,自一表至二表為四成,自二表至三表為五成, 自三表至南表為六成,則天神皆降。若八變則又自 南而北為七成,自二表至三表為八成,則地祇皆出。」 若九變,又自三表至北表,為九成,人鬼可得而禮焉。 何則?武舞四表,所以象司馬之四表也。「夾振之而駟 伐」,所以象司馬振鐸,師徒皆作也。《司馬》之四表,三表 百步,一表五十步,始則行而不驟趨,中則趨而不馳 走,及四表則馳走之時也,故五十步而已。舞之四表, 蓋不必然。
陳暘《樂書》曰:「『《周官》:大胥以六樂之會正舞位,小胥巡 舞列』。《記》曰:『行其綴兆,行列得正焉』。蓋位則鄼也,所以 為綴,列則佾也,所以為行。正之以辨其序,巡之以肅 其慢。今之舞者不列於庭,而列於堂下,其退文進武, 不復有出入之序,非古人所謂舞於兩階,以序出入 舞者之意。至於進退疾徐之際,又不復盡筋骨之力」, 以要鐘鼓拊會之節,非古人所謂「文以揖遜,武以擊 刺」之意。講而習之,正今日急務也。
今按:凡武舞所以象軍旅征伐也。《周禮大司馬》:「仲冬教大閱,前期群吏戒眾庶,修戰法。虞人萊所田之野為表,百步則一為三表,又五十步為一表。田之日,司馬建旗於後表之中,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馬振鐸,群吏作旗,車徒皆作。鼓行鳴鐲,車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鐸,群吏弊旗,車徒皆坐。又三鼓振鐸」 作旗,車徒皆作,鼓進鳴鐲,車驟徒趨,及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車馳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闋,車三發,徒三刺,乃鼓退鳴鐃,且卻及表。
「乃止,坐作如初。」 此狩獵之事也。舞者象其大概而已,不必五十步而立一表也。文舞所以象朝聘、燕射也。《周禮》:司儀掌九儀之賓客擯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凡諸公相為賓,主國五積、三問,皆三辭,拜受,皆旅擯,再勞、三辭,三揖,登、拜受、拜送。主君郊勞,交擯,三辭,車逆、拜辱、三揖,三辭,拜受,車送,三還,再拜。致館亦如之。致餐,如致積之禮。及將幣,交擯,三辭,車逆,拜辱賓,車進,答拜,三揖,三讓,每門止一相。及廟,唯上相入,賓三揖三讓,登,再拜授幣,賓拜送幣,每事如初。賓亦如之。及出車,送,三請,三進,再拜,賓三還,三辭,告辟,此擯相之儀也。舞者象其大概而已,不必升階入室,陳於堂上也。古之所謂堂上之樂者,惟登歌琴瑟耳。若夫下管𩊠鼓笙鏞以閒,皆不得列於堂上。文武二舞亦然。《虞書》所謂「舞干羽於兩階」 ,《魯論》所謂「八佾舞於庭」 是也。故其舞位寬廣,可以立表而為進退,此乃古之制也。至於近代猶然。今太常二舞皆舞於殿內,地位迫隘,不敢回轉,始終立定一步,未嘗那移,微動手足以舞而已。是故不設四表,亦無進退之容,蓋與古制異焉。
舞聲
[編輯]《儀禮燕禮》曰:「升歌《鹿鳴》,下管《新宮》,笙入三成,遂合鄉 樂,若舞則勺。」鄭氏註曰:「鄉樂,《周南》《召南》六篇,言遂者, 不閒也。《勺》,《頌》篇告成《大武》之樂歌也。既合鄉樂,萬舞 而奏之,所以美王侯,勸有功也。」沈括《筆談》曰:「人而不 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者。《周南》《召南》,樂名也。 《二南》之詩,有樂有舞,學者之事。自學《周南》《召南》為始」, 而至於舞《大夏》《大武》,所謂為「《周南》《召南》」者,不獨誦其 詩而已。
或問:「古人舞曲,可得聞乎?」曰:「可。《周頌》有之:《維清》,象舞 之曲也;《於鑠》,《勺舞》之曲也;《於皇》,《武舞》之曲也。餘可以 類推矣。」曰:「今人習舞,可以奏諸?」曰:「不可。《雅》《頌》,天子諸 侯之樂也,士庶惟用鄉樂而已,《二南》是也。」曰:「凡音皆 可以舞乎?」曰:「然。《樂記》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 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 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 樂。此則凡音皆可以舞也』。」曰:「舞有文武,其容不同,《二 南》諸篇何者似之?宜何名焉?」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 武舞。奏之宜矣,是名《兔罝之舞》」;「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文舞。奏之宜矣,是名《羔羊之舞》。」「其名正,其言順,不僭 不忒,故君子舞之也。」《周南》《召南》、二雅、三頌,詞雖出於 聖人,而譜必非出於一人之手。今則年久原譜失傳, 世有知音者,或創撰新譜,總與原譜不同,擇其善者 從之,患人信不及,未敢承當耳。
擬周南兔罝譜
[編輯]黃鐘之角:〈姑洗起調《姑洗》畢曲:〉
首章。〈播《𩊠》三通,然後擊鐘。〉
肅肅兔罝, 椓之丁丁。 赳赳武夫, 公侯干城。 姑黃南姑, 蕤姑應南 蕤姑,黃姑 應南蕤姑。
二章。〈播《𩊠》三通,然後擊鐘。〉
肅肅兔罝, 施於中逵。 赳赳武夫, 公侯好仇。 「姑黃南姑」, 蕤姑應南 蕤姑。黃姑 應《南蕤姑》。
三章。〈播《𩊠》三通,然後擊鐘。〉
肅肅兔罝, 施於中林。 赳赳武夫, 公侯腹心。 「姑黃南姑」, 蕤姑應南 蕤姑,黃姑 應《南蕤姑》。
《兔罝》三章,章四句。〈每句畢,朄鼓一聲,大鼓三聲,皆以應鞞閒之鼓鞞,共八聲。〉
擬召南羔羊譜
[編輯]黃鐘之角:〈姑洗起調《姑洗》畢曲:〉
首章。〈播《𩊠》三通,然後擊鐘。〉
羔羊之皮, 素絲五紽。 「退食自公, 委蛇委蛇」, 「姑黃蕤姑」, 南姑,黃姑, 蕤姑,「應南」, 「應南,蕤姑。」
二章。〈播《𩊠》三通,然後擊鼓。〉
羔羊之革, 素絲五緎。 「委蛇委蛇, 自公退食。」 「姑黃蕤姑」, 南姑,黃姑, 蕤姑,「應南」, 「應南蕤姑。」
三章。〈播《𩊠》三通,然後擊鐘。〉
羔羊之縫, 素絲五總。 「委蛇委蛇, 退食自公。」 姑黃蕤姑, 南姑,黃姑, 蕤姑,應南, 應南蕤姑。
《羔羊》三章,章四句。〈每句畢,朄鼓一聲,大鼓三聲,皆以應鞞閒之鼓鞞,共八聲。〉
舞容
[編輯]漢高帝令天下立靈星祠,祠后稷。謂之「靈星」者,以後 稷配食天田星也。舞者用童男十六人舞,象教田。初 為芟除,次耕種、芸耨、驅爵及穫刈舂簸之形,象其功 也。〈見後漢志〉
唐人俗舞謂之《打令》,其狀有四:曰招,曰搖,曰送。其一 記不得。蓋招則邀之之意,搖則搖手呼喚之意,送者 送酒之意。舊嘗見深村父老為余言,其祖父嘗為之 收得譜子,因兵火失去,舞時皆裹幞頭,列坐飲酒,少 刻起舞,有四句,號云:「送搖招搖。三方一圓,分成四片, 送在搖前。」人多不知,皆以為瓦謎。〈見經世大訓〉
今按歷代之舞,皆有取象《姑摭》數條,以例其餘,使後世學者知古人作舞之意雲耳。古人十三歲便
《學舞》。漢唐民俗尚有古人遺風,今則不多見矣。
宋制武舞曰《威加四海》之舞。第一變:舞人去南表三 步,總干而立,聽舉樂;三鼓,前行三步,及表而蹲;再鼓 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持干荷戈,相顧作猛賁趫 速之狀;再鼓皆轉身向裡,以干戈相擊刺,足不動;再 鼓皆回身向外,擊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舉手,蹲;再鼓 皆舞,進一步轉面相向立,干戈各置腰;再鼓各前進, 以左足在前,右足在後,左手執干當前,右手執戈在 腰,為《進旅》;再鼓,各相擊刺;再鼓,各退身復位,整其干 為《退旅》;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 皆轉面相向,秉干持戈,坐作;再鼓,各相擊刺;再鼓,皆 起,收其干戈,為克捷之象;再鼓皆正立,遇節樂則蹲。 〈見宋史樂志〉
文舞曰:《化成天下之舞》。第一變:舞人立南表之南,聽 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稍前而正 揖,合手自下而上;再鼓皆左顧左揖;再鼓皆右顧右 揖;再鼓皆開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少 卻身。初辭,合手自上而下;再鼓皆右顧,以右手在前, 左手推出為再辭;再鼓皆左顧,以左手在前,右手推 出為《固辭》;再鼓,皆合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 鼓,皆俛身相顧,初謙合手當胸;再鼓,皆右側身,左垂 手,為《再謙》;再鼓,皆左側身,右垂手,為《三謙》;再鼓,皆躬 而授之,遇節樂則蹲。〈同上〉
今按:樂舞之妙,在乎進退屈伸,離合變態,若非變態,則舞不神,不神而欲感動鬼神難矣。是故宋制文武二舞,各有三變。嘗考《太常舊規》,原無「變態」 之說,蓋失其傳也。然古既有是說,好古之士亦不可以不講,閒暇之日,講習何妨?臨祭之時,宜仍舊貫。仍舊貫者,所以遵時制也;閒講習者,所以存古法也。
劉濂《舞議》曰:「舞之容,生於辭者也。辭生於功德,功德 生於文武,文武生於揖遜、征伐。至於《房中》、小舞、《燕饗》、 大舞,而其聲容可以義起,大略不離文武舞也。九成 有九詩,六成有六詩。武舞三進而三退,取乎六伐止 齊之義焉。文舞三進而三退,取乎六爻變動之理焉。 文俯取諸陰,武仰取諸陽,文先舉左手足,武先舉右 手足,文則左旋,武則右旋,文《揖遜》,武《擊刺》,此舞之大 較也。祖宗之功德,其創業定國,規模次第,各有所象, 要之以象功德為美也。不然,則為李太常論舞之法, 古今一死局也。」又曰:「李氏論周之舞節以五行金木 水火土為容,以十二辰六陽六陰為六合,陽倡陰應。 又以十二月日躔所在,以戚翟向而舞之」,甚無謂也。 以功德為容,斯正義矣。
今按嘉靖閒,太常寺典簿李文察著書名曰《古樂筌蹄》,其說迂謬,可取者少。濂譏李太常者,指文察也。濂所著《樂經元義》,可取者亦不多。惟此《舞議》中一段,頗超勝文察耳。
舞衣
[編輯]《尚書·顧命篇》曰:「引之舞衣。」《漢·孔氏傳》曰:「引國所為舞 者之衣,皆中法,商、周傳寶之。」唐孔氏疏曰:「引是前代 之國,舞衣,至今猶在,明其所為中法,故常寶之。」亦不 知舞者之衣是何衣也。
《禮記集說》曰:「深衣可以為文,可以為武,可以擯相,可 以治軍旅,完且弗費,善衣之次也。」方氏曰:「端冕則有 敬色,所以為文;介冑則有不可辱之色,所以為武。然 端冕不可以為武,介冑不可以為文,兼之者惟深衣 而已。」呂氏曰:「深衣之用,上下不嫌同名,吉凶不嫌同 制,男女不嫌同服。諸侯朝朝服,夕深衣;大夫、士朝元 端,夕深衣,庶人吉服,深衣而已。」此上下同也。有虞氏 深衣而養老,將軍文子除喪受弔,練冠深衣親迎。女 在途而婿之父母死,深衣縞總以趨喪。此吉凶男女 之同也。蓋簡便之服,非朝祭皆可服之也。
今按:舞衣,先儒既不知是何衣,當缺其疑。深衣既可文可武,而上下同用,豈獨舞者所宜服乎?凡今好古之士,不拘有無爵職,欲學古之樂者,文舞武舞皆服深衣幅巾以舞可也。雖然,又有一說,孔子曰:「丘少居魯,衣縫掖之衣;長居宋,冠章甫之冠。君子之服也。」 鄉以此觀之,儒者之徒肄習舞時,則宜隨鄉,文舞或戴方巾,武舞或戴大帽,衣履稱是,不拘何色,或著平日家常衣服以舞,則尢為簡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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