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第12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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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一百二十六卷目錄

 笙竽部彙考

  書經益稷

  詩經王風君子陽陽

  禮記月令 明堂位 樂記

  周禮春官

  爾雅釋樂纂

  後漢書禮儀志

  劉熙釋名釋樂器

  班固白虎通禮樂

  應劭風俗通笙 竽 簧

  五經析疑

  宋書樂志

  隋書音樂志

  唐書禮樂志 南蠻驃國傳

  舊唐書音樂志

  馬縞中華古今注女媧問笙簧

  宋史樂志

  聶崇義三禮圖竽圖說 笙圖說

  陳暘樂書匏之屬 笙 巢笙 和笙 鳳笙 大竽 小竽 簧 鐵簧 十七

  管竽 十九管竽 二十三管竽 埒竽 雅簧 竹簧 震靈簧 葫蘆笙 瓢笙 胡

   吹笙 竽笙 鳳翼笙 義管笙 雲和笙 十七管笙 十二管笙 玉笙

  元史禮樂志

  明會典中和樂制度 神樂觀

  荊川稗編

  朱載堉律呂精義匏音之屬 二十四簧匏圖 十九簧竽匏圖 十九簧

  笙匏圖 十三簧笙匏圖說 二十四簧竽小樣圖說 十九簧竽十九簧笙小樣圖說 十

  三簧笙小樣圖說 二十四簧為大竽 十九簧竽上下相生 十九簧笙上下相生 十三

  簧為小竽 大竽小竽吹法 辨笙不宜用真匏

  王圻續文獻通考笙制

 笙部藝文一

  笙賦          晉夏侯惇

  笙賦            潘岳

  笙賦          唐李百藥

  匏賦            李程

  八音缺匏說       元熊朋來

  興隆笙頌          王禕

樂律典第一百二十六卷

笙竽部彙考[編輯]

《書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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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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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虞賓在位, 群後德讓。下管鞀鼓,合止柷敔,笙鏞以閒。」

蔡傳笙以匏為之,列管於匏中,又施簧於管端。上言「以詠」,此言「以閒」,相對而言,蓋與詠歌迭奏也。《鄉飲酒禮》云:「歌《鹿鳴》,笙《南陔》,閒歌《魚麗》,笙《由庚》。」或其遺制也。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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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風君子陽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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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陽陽左執簧。

簧,笙也。正義簧者,笙管之中金薄鐷也。《春官·笙師》註:鄭司農云:「笙十三簧,笙必有簧,故以簧表笙。」傳以笙、簧一器,故云「簧,笙也。」《月令》:「仲夏調竽笙、箎簧。」則簧似別器者。彼於笙、竽、箎三器之下而別言簧者,欲見三器皆有簧,簧非別器也。若然,三器皆有簧,何知此非竽、箎,而必以為笙者,以《笙師》備言樂器有笙、簧,《鹿鳴》云:「吹笙鼓簧」,言吹笙則鼓簧,是簧之所用,本施於笙。言笙可以見簧,言簧可以見笙,故知「簧」即笙,非竽箎也。朱註簧笙竽,管中金葉。蓋笙竽皆以竹管植於匏中,而竅其管底之側,以薄金葉障之,吹則鼓之而出聲,所謂簧也。故笙竽皆謂之簧。笙十三簧,或十九簧,竽十六簧也。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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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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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之月,命樂師調竽笙。簧。

正義竽三十六簧。《釋名》:「竽,汙也,其中汙空。笙者十三簧。」《釋樂》云:「大笙謂之巢。」郭景純云:「列管,匏中施簧,管端大者十九簧。」《釋名》云:「笙,生也,象物出地所生。簧,橫也,於管頭橫施之。」

《明堂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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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媧之《笙簧》。

陳注笙以象物生之形,簧則美在其中,故謂之「笙簧。」

===
《樂記》
===
考證
「《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眾。」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

則思畜聚之臣。

陳注濫為掔聚之義,故「可以會,可以眾。」「畜聚之臣」,謂節用愛人,容民畜眾者,非謂聚斂之臣也。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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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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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 十人。

訂義王昭禹曰:「掌教吹竽、笙、塤、籥、簫、篪、篴、管、舂牘應雅,而獨以笙師名官。笙東方之樂,有始事之意故也。」 鄭鍔曰:「笙常繼於閒歌之後,觀《鄉飲燕禮》,閒歌之後即笙《由庚》、笙崇丘、笙由儀,則笙者繼人聲之後為最貴,故特名官。」

掌教龡、竽、笙、塤、籥、簫、篪、篴、管、舂、牘、《應雅》,以教裓樂。

鄭鍔曰:「竽三十六管,笙十三管。竽宮聲在中;笙,宮聲在左。籥三孔,其中則中聲,其上下二孔則聲之清濁所由生。篪七孔;管六孔。篴,笛也,笙師皆教以龡之之法。又《舂牘應雅》教瞽矇與視瞭,以作裓樂,於客醉而出之時。康成謂小師所教為教瞽矇,笙師所教為教視瞭」 ,於《經》皆無所據。彼蓋疑小師既教之,此又教之,遂分彼為教《瞽矇》,此為教視瞭。殊不知小師教之以鼓作之節,此教之以龡 。王昭禹曰:「竽、笙、塤、籥、簫、篪、篴管,皆樂之所用,而舂、牘、應、雅三者,特用於教裓樂,以為行節 。」 黃氏曰:「小師掌教塤、簫、管,笙師又教龡、塤、簫、管。小師用於下管,故以教瞽矇謂之播;《笙師》用於凡樂謂之龡,但龡之無詩也。」 鄭謂「教視瞭,視瞭不龡笙、竽,教則當教瞽矇也。」 案瞽矇、視瞭皆屬大師。自《大司樂》而下至視瞭,皆祭祀饗射之樂,而磬師、鍾師、笙師、鎛師自為一列,固有祭饗之樂,又有縵樂、燕樂。縵樂,司樂不掌,固當是亦不掌燕樂。先王之意嚴矣。是故瞽矇不龡竽,笙、籥、篪,篴視瞭不奏《九夏》,鍾鼓必皆有所以。或曰:磬師、笙師「分大師瞽矇視瞭而教之,而不著於其職者。不使殽雜大師歌詩之事」 ,恐或當是。然《燕樂》亦有歌詩,雜當掌之磬師、笙師。

凡祭祀、饗射,共其鍾笙之樂。燕樂亦如之。

鄭康成曰:「鍾,笙與鍾聲相應之笙 。」 賈氏曰:「笙師不掌鍾而言鍾,故鄭知義然 。」 黃氏曰:「《書》曰『笙鏞以閒』,蓋笙與歌閒,作歌則以鍾節之,獨出祭祀饗射,其他不出鍾笙,鍾從笙也。」

大喪,廞其樂器。及葬,奉而藏之。

鄭康成曰:「廞,興也,謂興作之。奉,猶送也 。」 賈氏曰:「此所興作,即上竽笙以下,皆作之於壙而藏之。」 黃氏曰:「視瞭廞而不藏,笙師藏之職可見。」

大旅則陳之。

鄭康成曰:「陳於饌處而已,不涖其縣 。」 賈氏曰:「其臨縣者,大司樂,故《大司樂》云:『廞,樂器』。注云:『臨,笙師、鎛師之屬』。」

《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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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樂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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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

列管,匏中施簧,管端大者十九簧,小十三簧。《世本》云:「隨作笙。」《禮記》曰:「女媧之笙簧。」《釋名》曰:「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說文》云: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有三簧,象鳳之身。大者名巢,巢,高也,言其聲高;小者名和。孫炎云:「應和於笙也。」

《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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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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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冬至、夏至,使八能之士八人,或吹黃鍾之律閒竽。

《樂葉圖徵》曰:「夫聖人之作樂,不可以自娛也,所以觀得失之效者也。故聖人不取備於一人,必使八能之士。故吹竽者當知竽,竽音調則法度得,法度得則無射之律應。」

《劉熙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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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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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

竹之貫匏,以瓠為之,故曰「瓠」也。竽亦是也。其中汙空 以受簧也。簧,橫也,於管頭橫施於中也。以竹鐵作於 口,橫鼓之,亦是也。

《班固白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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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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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匏》之言施也,在十二月,萬物始施而勞。笙者,太蔟之 氣,象萬物之生,故曰「笙。」有七政之節焉,有六合之和 焉,天下樂之,故謂之笙。

《應劭風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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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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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世本》:「隨作笙」,長四寸,十三簧,像鳳之身,正月之 音也,物生故謂之笙。《詩》云:「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大笙 謂之。小者謂之「和」,

《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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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禮記》:「管三十六簧也,長四尺二寸。」今二十三管

《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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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世本》:「女媧作簧。」簧,笙中簧也。《詩》云:「吹笙鼓簧,承 筐是將。」

《五經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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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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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笙者,法萬物始生,導達陰陽之氣,故有長短。《黃鍾》 之始,象法《鳳皇》。

《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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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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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音,七曰匏。匏,笙也,竽也。笙隨所造,不知何代人。列 管匏內,施簧管端。宮管在中央,三十六簧曰竽,宮管 在左旁,十九簧至十三簧曰笙。其它皆相似也。竽今 亡。大笙謂之簧,小者謂之和。其笙中之簧,女媧所造 也。《詩傳》云:「吹笙則簧鼓矣。」蓋笙中之簧也。《爾雅》曰:「笙 十九簧者曰巢。」漢章帝時,零陵文學奚景於舜祠得 笙白玉管,後世易之以竹乎?

《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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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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匏之屬二:「一曰笙,二曰『竽』」,並女媧之所作也。笙列管 十九,於匏內,施簧而吹之。竽大三十六管。

《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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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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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樂八音:「七曰匏。為笙,為竽,為巢。」巢,大笙也;「為和。」和, 小笙也。

高麗伎有《胡蘆笙》。

《南蠻驃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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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元中,王雍羌聞南詔歸唐,有內附心,異牟尋遣使 楊加明詣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請獻《裔中》歌曲,且 令驃國進樂人。雍羌亦遣弟悉利移城主舒難陀獻 其國樂。至成都,韋皋譜次其聲,以其舞容樂器異常, 乃圖畫以獻。工器有大匏笙二,皆十六管,左右各八, 形如鳳翼。大管長四尺八寸五分,餘管參差相次,製 如笙,管形亦類鳳翼。竹為簧,穿匏達本。上古八音,皆 以木漆代之,用金為簧,無匏音,唯驃國得古製。又有 小匏笙二,製如大笙,律應林鍾。商有牙笙,穿匏達本, 漆之,上植二象牙,代管雙簧,皆應姑洗。有三角笙,亦 穿匏達本,漆之,上植三牛角,一簧應姑洗,餘應南呂, 角銳在下,穿匏達本,柄觜皆直。有兩角。笙亦穿匏達 本,上植二牛角,簧應姑洗,匏以彩飾。

《舊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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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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匏,瓠也。女媧氏造。列管於匏上,內簧其中,《爾雅》謂之 巢。大者曰竽,小者曰和。竽,煦也,立春之氣煦生萬物 也。竽管三十六宮管在左;和管十三宮管居中。今之 竽笙,並以木代匏而漆之,無復音矣。荊梁之南,尚存 古制雲。

《馬縞中華古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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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媧問笙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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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上古音樂未和,而獨制笙簧,其義云何?」答曰:「女 媧伏羲妹,蛇身人首,斷鼇足而立四極,欲人之生而 制其樂,以為發生之象。其大者十九簧,小者十三簧 也。」

《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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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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匏部有六:曰竽笙,曰巢笙,曰和笙,曰閏餘匏,曰九星 匏,曰七星匏。其說以謂列其管為簫,聚其管為笙。「鳳 皇於飛」,簫則象之,鳳皇戾止,笙則象之。故內皆用簧, 皆施匏於下。前古以三十六簧為竽,十九簧為巢,十 三簧為和,皆用十九數,而以管之長短、聲之大小為 別。八音之中,匏音廢絕久矣。後世以木代匏,乃更其 制。下皆用匏而並造。十三簧者,以象閏餘。十者,木之 成數;三者,木之生數,木得土而生也。九簧者,以象九 星,物得陽而生。九者,陽數之極也。七簧者,以象七星, 笙之形若鳥斂翼。鳥火禽,火數七也。

《聶崇義三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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竽圖

竽圖

圖說[編輯]

《周禮》笙師「掌教龡竽笙」先鄭云:「竽三十六簧。」賈疏引 《通卦驗》云:「竽長四尺二寸。」註云:「竽,管類,用竹為之,形 參差,象鳥翼,鳥火禽。火數七,冬至之時吹之。冬水用 事,水數六,六七四十二,竽之長,取數於此也。竽象笙 三十六管,宮管在中央。」

笙圖

笙圖

圖說[編輯]

舊圖云:「笙長四尺,諸管參差,亦如鳥翼。」《禮記》云:「女媧 之笙簧。」《爾雅》云:「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郭注云:「列 管匏中施簧,管端大者十九簧,小者十三簧。」梁正意 疑古之竽笙與今世竽笙不同,恐誤,故皆圖古今之 法。

《陳暘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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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匏之屬 笙 巢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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匏之為物,其性輕而浮,其中虛而通。笙則以匏為母, 象植物之生焉。其卦則艮,其方東北之維,其時春冬 之交,其聲尚義,其律大呂太蔟,其風融,其音啾,立春 之氣也。先王作樂,以之為笙竽之屬焉。《記》曰:「歌者在 上,匏竹在下。」《國語》曰:「匏竹利制。」蓋匏竹相合而成聲, 得清濁之適故也。

萬物,盈乎天地之閒,入乎坎則革而趍新,故其音革 而為鼓;成乎艮則始作而施生,故其音匏而為笙。古 者造笙,以曲沃之匏,汶陽之篠,列管匏中而施簧管 端,則美在其中,鍾而為宮,蓋所以道達沖氣,律中太 蔟,立春之音也。故有長短之制焉,有六合之和焉。故 《五經析疑》曰:「笙者,法萬物始生,道達陰陽之氣,故有」 長短。黃鍾為始,法象鳳皇。蓋笙為樂器,其形鳳翼,其 聲鳳鳴,其長四尺。大者十九簧,謂之巢,以眾管在匏, 有鳳巢之象也。小者十三簧,謂之和,以大者唱,則小 者和也。《儀禮》有之,「三笙一和而成聲」是也。《大射儀》:「樂 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其南笙鐘。」蓋笙,艮音也, 於方為陽;鐘,兌音也,於方為陰。《周官》:「笙師掌教吹笙, 共其鐘笙之樂以教裓。」《夏書》曰:「笙鏞以閒。」是鼓應笙 之鐘,而笙亦應之也。眡瞭掌擊笙磬,《詩》曰「笙磬同音。」 則磬乾音也,與笙同為陽聲,是擊應笙之磬,而笙亦 應之也。笙磬則異器而同音,笙鐘則異音而同樂。《儀 禮》有眾笙之名,而簜在建鼓之閒。蓋眾笙所以備和 奏,洽百禮,豈特應鐘磬而已哉?《鹿鳴》所謂鼓瑟鼓琴, 吹笙鼓簧,應琴瑟之笙也。賓之初筵曰:「籥舞笙鼓」,應 鼓之笙也。《檀弓》「孔子十日而成笙歌。」《儀禮》歌《魚麗》,笙 《由庚》,笙之類,應歌之笙也。然則笙之為用,豈不備哉? 此帝舜用之,所以鳳儀,子晉吹之,所以鳳鳴也。《記》曰: 「女媧之笙簧。」《世本》曰:「隨作笙簧。」庸詎知隨非女媧氏 之臣乎?黃帝制律以伶倫,造鐘以營援,則女媧作笙 竽以隨,不足疑矣。宋朝李照作《巢笙》,合二十四聲,以 應律呂正倍之聲;作和笙,應笙竽,合清濁之聲。又自 制大笙,上之太樂,亦可謂之復古制矣。今太常笙,濁 聲十二,中聲十二,清聲十二,俗呼為「鳳笙」,孟蜀王所 進樂,工不能吹,雖存而不用。比者按清、濁、正,三倍聲 皆得相應。誠去四清聲吹之,雖用之雅樂,亦惡在其 為不可哉!

今巢笙之制,第一管頭子應鐘清聲二,第二管中音黃鐘正聲應中音子三,第三管應鐘正聲應頭子四,第四管南呂正聲應第五子。五中呂管也,無射正聲無應六,大託管蕤賓濁聲應托聲七,十五管大呂正聲無應八,大韻管姑洗濁聲無應九,第五子南呂清聲應,第四管十中音子,黃鐘清聲應中音;十一托聲管蕤賓正聲,應大托。十二著聲管,姑洗正聲,應大韻。十三仙呂管,夾鐘正聲,無應。十四高聲管太蔟正聲。十五平調子林鐘清聲。十六平調管林鐘正聲。十七後韻,太蔟濁聲,應商聲。十八義聲管夷則正聲,無應。十九托聲管中呂正聲,無應聲。

《和笙 鳳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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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大笙音聲眾而高也,小者音相和也。」斯不亦笙 大小之辨乎?《說文》曰:「笙,正月之音。十三簧象鳳身。」蓋 其簧十二,以應十二律也;其一以象閏也。宋朝登歌 用和笙,取其大者倡,則小者和,非阮逸所謂「其聲清 和」也;用十三簧,非阮逸所謂十九簧也。巢、和若均用十九簧,何以辨小大之器哉?阮逸謂竽笙起第四管 為黃鐘;巢笙起中音管為黃鐘;和笙起平調為黃鐘。 各十九簧,皆有四清聲、三濁聲、十二正聲。以編鐘四 清聲參驗,則和笙平調子,是黃鐘清也;竽笙第五子, 是太蔟清也;中呂管,是大呂清也;中音子,是夾鐘清 也。既已謂之竽矣,謂之笙矣,安得合而一之為竽笙 耶?《儀禮》所謂「三笙一和」者,不過四人相為倡和爾,孰 謂「竽和」之類耶?

《大竽 小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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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女媧氏使隨裁匏竹以為竽,其形參差,以象鳥翼, 火類也,火數二,其成數則七焉。冬至吹黃鐘之律而 閒音以竽。冬則水王,而竽以之,則水器也。水數一,其 成數則六焉。因六而六之,則三十六者,竽之簧數也。 因七而六之,則四十二寸者,竽之長數也。《月令》「仲夏 調笙竽」,《淮南子》謂「孟夏吹笙竽」,蓋不知此。《周官》笙師 「掌教吹竽笙」,則竽亦笙類也。以笙師教之,雖異器同 音,皆立春之氣也。《樂記》曰:「聖人作為鞀鼓、椌、楬、壎、篪, 然後為之鐘、磬、竽、瑟以和之。」是樂之倡始者,在鞀、鼓、 椌、楬、塤、篪,其所謂鐘、磬、竽、瑟者,特其和終者而已。《韓 非子》曰:「竽者五聲之長」,竽先則鐘瑟皆隨,竽倡則諸 樂皆和。豈聖人製作之意哉?《說文》曰:「竽管三十六簧, 象笙。」以竽宮管在中故也。後世所存,多二十三管,具 二均聲焉。我朝宋祁曾於樂府得古竽,有管而無簧, 列管參差及曲頸皆為鳳飾,樂工皆以為無用之器。 惟葉防欲更造,使具清正倍三均之聲,是不知去二 變四清,以合乎聲律之正也。《通禮義纂》曰:「武帝使丘 仲作竽笙三十六管」,豈以丘仲作尺四寸之笛,遂誤 以為竽邪?

《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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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中央土,律中黃鐘之宮。」則樂之有簧,以宮管在 中也,莫非簧也。有笙中之簧,有非笙中之簧。《鹿鳴》曰 「吹笙鼓簧」,《莊子》言「簧鼓」,笙中之簧也。《君子陽陽》曰「左 執簧」,《巧言》曰「巧言如簧」,非笙中之簧也。傳稱「王遙有 五舌竹簧」,今民間有鐵葉之簧,豈非簧之變體歟?

《鐵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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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有「鐵葉簧」,削銳其首,塞以蠟蜜,橫之於口,呼吸 成音。豈簧之變體歟?

《十七管竽 十九管竽 二十三管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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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太樂諸工,以竽、巢、和併為一器,率取十七管笙 為之,所異者特以宮管移之左右而不在中爾。雖名 為雅樂,實夷音也。或二十三管,或十九管,二十三管 則兼乎四清二變,十九管則兼乎十二律七音,要皆 非古制也。李照雖更制大竽,然不能革舊器而兼用 之,亦未為深知樂也。

《埒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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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府雜錄》謂「埒竽形類小鐘,以手埒之則鳴矣,非古 制也。」

《雅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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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圖》有雅簧,上下各六,聲韻諧律,亦一時之制也。 《潛夫論》曰:「簧削銳其頭,有傷害之象;塞蠟蜜,有口舌 之類。皆非吉祥善應也。」然則巧言如簧,而詩人所以 傷讒,良有以也。《唐樂圖》以線為首尾,直一線,一手貫 其紐,一手鼓其線,橫於口中,呼吸成音,真野人之樂 耳。

《竹簧震靈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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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內傳》:「西王母命侍女許飛瓊鼓震靈之簧。」《神僊 傳》:「王遙有五舌竹簧三,在石室中,遙自取其二,以其 一與室中人對鼓之。」然則震靈之簧,豈以竹簧歟?震 為蒼筤竹故也。

《葫蘆笙瓢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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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九部裔樂有《葫蘆笙》。太宗至道初,西南蕃諸蠻入 貢,吹《瓢笙》,豈葫蘆笙耶?

《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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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魏宣武素悅裔聲其樂器有《胡》。《玉篇》謂:《笙》是 也。

《吹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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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曰:「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白虎通》曰:「笙之為言 施也,牙也,萬物始施而牙。」然則笙之義可知矣。《穆天 子傳》謂:「西王母吟曰:『吹笙鼓簧』。」《呂氏春秋》謂:「墨子見 荊王衣錦吹笙。」則笙雖堂下之樂,古人未嘗不重吹 之也。

《竽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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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竽笙十九簧,蓋後人象竽倍聲,因以名之。然竽、 笙異器而同和,故《周官》「竽與笙均,掌之以笙師」焉。既 謂之竽矣,安得又謂之笙乎?古人之制必不然矣。世 人或謂大笙謂之簧,是不知笙中有簧,而簧非笙也。

《鳳翼笙參差竹其制如兩生之竹而共一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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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王子晉之笙,其制象鳳翼,亦名「參差竹」,蓋嘗於緱 山月下吹之矣。唐太和中,有尉遲章,尤妙於此。宣宗 已降,有范漢恭焉。其子師保在陝州,亦曲盡父藝。咸 通已後,有柳存質、楊敬元並稱妙手

《義管笙》二管十七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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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樂所傳之笙,並十七簧,舊外設二管,不定置,謂之 《義管》。每變均易調,則更用之。世俗之樂,非先王之制 也。

《雲和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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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內傳》:「西王母命侍女董雙成吹雲和之笙,蓋 其首象雲也。」與雲和琴、雲和箏類矣。

《十七管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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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樂圖》所傳十七管之笙,通黃鐘二均,聲清樂用之。

《十二管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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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樂圖》所傳十二管之笙讌樂用之。

《玉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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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奚景及《說文》曰:「舜祠下得笙白玉管。」則古人蓋有 以玉為笙。

《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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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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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歌樂器:巢笙四,和笙四,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閏餘 匏一,皆以斑竹為之。元髹底,置管匏中,施簧,管端參 差如鳥翼。大者曰「巢笙」,次曰「和笙」,管皆十九,簧如之。 十三簧者曰閏餘匏,九簧者曰《九曜》匏,七簧者曰七 星匏。皆韜以黃囊。

《宮縣樂器》:「巢笙十,竽十」,竹為之。與《巢笙》皆十九簧,惟 指法各異。

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閏餘匏一。

宴樂之器。《興隆笙》,制以楠木,形如夾屏,上銳而面平, 縷金雕鏤枇杷、寶相、孔雀、竹木、雲氣。兩旁側立花板, 居背三之一。中為虛櫃,如笙之匏。上豎紫竹管九十, 管端實以木蓮苞。櫃外出小橛十五,上豎小管,管端 實以銅杏葉。下有座,獅象遶之。座上櫃前立花板一, 雕鏤如背,板閒出二皮風口,用則設朱漆小架於座 前,係風囊於風口,囊面如琵琶,朱漆雜花,有柄,一人 挼小管,一人鼓風囊,則簧自隨調而鳴。中統閒,回回 國所進,以竹為簧,有聲而無律。玉宸樂院判官鄭秀 乃考音律,分定清濁,增改如今制。其在殿上者,盾頭 兩旁立刻木孔雀二,飾以真孔雀羽,中設機,每奏工 三人,一人鼓風囊,一人按律,一人運動其機,則孔雀 飛舞應節。殿庭笙十。延祐閒增製,不用孔雀。

《明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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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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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十二攢。用紫竹十七管。下施銅簧。參差攢於黑漆 木匏中。有觜項、亦黑漆

《神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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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樂舞生所用樂器、俱從工部成造。遇有損壞、隨時 修理。惟《笙簧》每年工部預期差撥笙匠赴觀、逐一展 視修理

《荊川稗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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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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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音屬匏,截紫竹為之。十有七管,搆如鳥翼,插於匏 中。管裏各製以簧,簧以響銅為之,裏外各有小孔,管 上用竹篾作箍箍之令管不散。匏用黑漆,以木為項, 勢如壺嘴,亦以黑漆匏端邊有短嘴,以項插其中,但 呼吸則簧動而聲發。第一管、第三管、第七管、第十一 管,皆南呂律,以「工」字應。凡吹「工」字,以此四管,用左右 手大指及食指按其孔,餘孔皆開。第十二管第十五 管《林鐘律》,以「尺」字應,凡吹「尺」字,以左手食指及中指 按其孔,餘孔皆開。第二管。第十管《仲呂律》,以「上」字應, 凡吹「上」字,以左右手大指按其孔,餘孔皆開。第四管。 第八管第十一管《太蔟律》,以「四」字應,凡吹「四」字,以右 手食指及左手大食指按其孔,餘孔皆開。第十二管 第十四管《黃鐘清律》,以「合」、「六」二字應。凡吹合字必吹 六字,吹「六」字必吹「合」字,亦取清濁相應。以左手食指 及中指按其孔,餘孔皆開。以青衣囊囊之,不可令灰 蟲入其管,恐閉塞其簧,吹之則不應音也。

《朱載堉律呂精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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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匏音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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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匏者,瓠屬,大者可以為瓢,小者可以為笙,今之 圓葫蘆是也。壺亦瓠屬,大者可以盛酒,小者可以盛 藥,今之亞腰葫蘆是也。太古之世,民醇而愚,儀物未 備,是故用匏以為笙,用壺以為尊。」軒轅以來,至於三 代,聖王迭出,智巧滋彰,乃用膠漆角木之制以代匏, 金錫模範之作以代壺。《禮》有壺尊,樂有匏笙,蓋象其 本形,存其舊名耳,實非真用匏及壺也。夫既不用匏 壺,而猶謂之匏壺,何也?不忘本也。其名古雅,未可廢 也。譬如麻冕雖不用麻,而猶謂之麻冕,皮弁雖不用 皮,而猶謂之皮弁,琴尾非焦,而曰焦尾,書首非簡,而 曰簡首,此類眾多,難盡舉也。姑以《詩》《禮》二經證之,「八 月斷壺」之壺,則真壺也,「清酒百壺」之壺,則未必真壺 也;匏有苦葉之匏,則真匏也;匏竹在下之匏,則未必 真匏也。然先儒之惑者,疑今之笙非真匏音,謂必用 匏而後八音備噫,是豈知麻冕從眾之義哉?蓋臣初 亦疑焉,嘗命良工列簧匏中而吹之,終不如代匏之為妙也。由是始悟匏之為言,即今笙斗之別名耳。謂 之匏是也,謂之斗非也。木代匏者,其制甚精,其來亦 遠,非三代之聖人決不能為。先儒以為世俗之制,誤 矣。聞今溪洞諸蠻猶用匏以為笙,穴管之閒,盬而漏 氣,其音終不若中國之笙也。凡為雅樂笙竽屬者,刻 木作匏形以代之,可也;不作匏形而作長底,則與俗 笙無異,斯不可也。必欲仍用真匏,斯亦理之不通者 也。以「木代匏,其法有二:或用真匏為質者,或不用真 匏,只像匏形亦可也。」臣嘗取世俗所製十七簧笙,截 去笙斗之下段,削去笙嘴及周遭之漆,而後截去葫 蘆之上段,將削過笙斗陷於葫蘆中,用膠漆灰布以 固其口縫,惟匏不漆,尚質故也。此是一法。又一法,用 桐木旋作匏身,取其輕也;用棗木鑽作匏面,取其硬 也。中閒實處,亦同常笙。若不實,則費氣而難吹也。匏 外安笙嘴,名曰咮,形如鵝項。《代匏》並咮,皆髹以黑漆 也。笙管曰「修檛」,用紫竹為之,中檛最長,餘檛漸短,各 於按孔上刻律呂之名。俗笙,周遭之管,有闕不連而 向內者,二孔指入其中,按之雅笙則不然也。周遭之 管,如環無端,孔皆向外,指不入內,此其異也。若夫銅 簧響眼之制,亦如世俗常法,而笙匠所共曉,不必細 述。然與俗笙異者,惟若匏之形,音律不同耳。是故雅 樂笙簫諸器,皆須吹律議定。《傳》曰:「匏竹尚議。」此之謂 也。

十三簧笙匏圖

十三簧笙匏圖

十九簧竽匏圖

十九簧竽匏圖

十九簧笙匏圖

十九簧笙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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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編輯]

匏音之屬,曰竽曰笙。古云:「笙大者謂之巢,小者謂之 和。」又云:「笙大者謂之竽,小者謂之笙。」先儒以為大竽 三十六簧,小竽二十四簧,大笙十九簧,小笙十三簧, 其說尚矣。然除《周禮》外,《詩》《書》及《儀禮》惟有笙而無竽。 《爾雅》所謂「大笙十九簧」者,疑即竽乎?所謂「小笙十三 簧」者,疑即笙乎?然則先儒所謂三十六簧長四尺二 寸者,恐無此理。何以知其無此理也?簧多必用大匏, 不惟吹氣有限,不能遍及,而手亦難持也。竊疑十九 簧者,其名曰竽,又名曰巢;十三簧者,其名曰笙,又名 曰和,蓋此二器各有二名故也

二十四簧竽小樣圖

二十四簧竽小樣圖

圖說[編輯]

首四管長二尺四寸,次四管長一尺八寸,次四管長 一尺三寸五分,次四管長一尺,次四管長七寸五分, 次四管長五寸五分。

十九簧竽十九簧笙小樣圖

十九簧竽十九簧笙小樣圖

圖說[編輯]

首三管長一尺九寸,次四管長一尺四寸,次四管長 一尺,次四管長七寸,次四管長五寸。凡竽及笙十九 簧者,尺寸小樣皆同。

十三簧笙小樣圖

十三簧笙小樣圖

圖說[編輯]

首三管長一尺三寸,次四管長九寸,次四管長六寸, 次二管長四寸。管下削去竹皮之處,名為「插腳。」凡言 尺寸,皆除《插腳》在外。

《二十四簧為大竽》倍正俱全是名大竽舊謂三十六簧為大竽今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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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笙師掌教吹竽為首。」《韓非子》曰:「竽者五聲之長」, 竽先則鐘瑟皆隨,竽唱則諸樂皆和,不能吹者謂之 濫竽。吹之為難,自古然矣。《風俗通》曰:「竽二十三簧。」而 諸儒或以為二十四簧。舊說笙之宮管在左,竽之宮 管在中,其詳不可考也。但依陽律陰呂,分別左右可 也。黃鐘、太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六律屬陽,悉皆在 左,而以左手按之。大呂、夾鐘、仲呂、林鐘、南呂、應鐘六 呂屬陰,悉皆在右,而以右手按之。黃鐘為首,居前面 之中,而以大指按之。其次一前一後,則以大指、中指、 食指隨便按之。申子辰三陽在前之左,巳酉丑三陰 在前之右,寅午戌三陽在後之左,亥卯未三陰在後 之右,玩其圖易曉也,非若俗笙陰陽錯雜,而無左右 之別,祇取「順手」而已。

按《元史樂志》云:竽與巢笙皆十九簧,惟指法各異。蓋依旋宮本法,大律生小律者,例用正律;小律生大律者,借用倍律。故《晉志》曰:「音聲之體,務在和韻。益則加倍,損則減半。」 其於本音,恆為無爽。此之謂也。人多未曉,是故詳載如左。

《十九簧竽上下相生》倍多正少是名小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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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正》生《黃倍》。俗呼濁合字黃倍生、林倍。俗呼濁尺 林倍生《太正》。俗呼正四 太正生太倍。俗呼濁四字 太倍生南倍。俗呼濁工 南倍生姑正。俗呼正一 姑正生姑倍。俗呼濁一字姑倍生應倍。俗呼濁凡 應「倍生蕤正。」俗呼勾凡 蕤「正生」,蕤倍。俗呼濁勾凡 蕤「倍生《大正》。」俗呼亞四 《大正》生大倍。俗呼濁亞四 大倍,《生夷倍》。俗呼濁亞工夷、倍生、《夾正》。俗呼亞一 夾:「正生」夾倍俗呼濁亞一夾倍,《生無倍》。俗呼濁亞凡 無倍生仲正。俗呼上字 《仲正》生仲倍。俗呼濁上字 仲、倍生黃正。俗呼合字

此「十九簧,循環無端,是故添減不得。」

===
《十九簧笙上下相生》正多倍少是名大笙
===黃正生、林正俗呼清尺 林正生、林倍俗呼濁尺

林倍生《太正》。俗呼正四 太正生南正。俗呼清工 南正生南倍俗呼濁工 南倍生姑正。俗呼正一 姑正生應正。俗呼清凡 應正生,應倍俗呼濁凡 應「倍生蕤正。」俗呼勾凡 蕤「正生」,蕤倍。俗呼濁勾凡 蕤「倍生《大正》。」俗呼亞四 《大正》生《夷正》。俗呼亞工 《夷正》生《夷倍》俗呼濁亞工夷、倍生、《夾正》。俗呼亞一 夾正生無正。俗呼亞凡 無正生,無倍。俗呼濁亞凡 無倍生仲正。俗呼上字 仲正生黃半。俗呼六字 黃半生,黃正俗呼合字

此「十九簧,循環無端,是故添減不得。」

今笙皆十七簧,蓋俗樂之笙也。隋文帝時,何妥建議 廢《旋宮法》。由是已來,習雅樂者惟尚苟簡,不務精深, 故去二簧,止吹一調。十七簧者既興,十九簧者遂廢。 近代太常雅樂,亦用世俗之笙,誤矣。以笙代律定絃, 庶幾便於用排簫耳。

《十三簧為小竽》有正無倍是名小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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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曰:「笙小者謂之和。」註云:十三簧者,即此器也。其 十二簧為六律六呂之正聲,其一簧為黃鐘之半聲。 夫黃鐘正聲,已具於六律之中矣,又有半聲,何也?不 如此則無以見其循環無端之妙也。是以十二律外 多一簧以象閏,所謂閏餘匏者是也。古人律準十三 絃和笙十三簧,其義一也。

《大竽小竽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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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管外面各刻律名《正倍》字樣。假如其譜是黃,看何 孔上所刻,有黃鐘倍律四字者,左手大指按之;有「黃 鐘正律」四字者,左手食指按之;有林鐘倍律四字者, 右手中指按之;有「林鐘正律」四字者,右手食指按之, 四簧齊鳴,總是一箇「黃」字。待琴瑟彈操縵兩段皆畢, 方纔換手。餘律放此。

《辨笙不宜用真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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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通考》曰:唐九部裔樂有葫蘆笙。宋朝至道初,西 南蕃諸蠻入貢,吹瓢笙,豈葫蘆笙耶?又曰:「今之笙竽, 以木代匏而漆,殊愈於匏。荊梁之南,尚仍古制。南蠻 笙則是匏,其聲尢劣。」此言得之矣。李文察曰:「今太常 以木代匏而漆,其音雖可聽,但非古制。匏象君子,名 節難持易失。」文察此說,穿鑿可笑。

《王圻續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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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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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紫竹為之。取紫竹長短一十有七,內開氣眼,外用 篾作一箍箍之,令管不散,下以松楊木接竹腳,腳內 施簧,簧用好響銅薄片,鵲舌尖頭,上用黃蠟和栗青 作點頭。如春夏時蠟少栗青多,秋冬時蠟多栗青少, 務要依時和調,點輕則聲清,點重則聲濁,將簧貫於 匏中。《古制》以匏令鏇木為斗,中植一柱,用牛角為蓋」, 上鑽孔十七,通用黑漆漆之,即古匏端。邊有短嘴,又 漿項勢如壺嘴,刻通兩合,令氣通入,亦以漆漆之,貫 於短嘴,但呼吸簧動而聲發也。此乃攢笙之法。四八 及十一管為四,以右手食指及左手大食指按其孔, 餘孔皆開;二及十管為上,以左右大食指按其孔,餘 孔皆開。四八應十二十五管為尺,以左手食指及中 指按其孔,餘孔皆開。《一》、三、七及十一管為工,用左右 手大指及食指按其孔,餘孔皆開。十二、十四管為合, 十三應十四,二十四為六,清濁相應,合與六相為用。 以左手食指、中指按其孔,餘孔皆開。

笙部藝文一[編輯]

《笙賦》
晉·夏侯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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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萬物之殊觀,莫比美乎音聲。總眾異以合體,匪求 一以取成。」雖琴瑟之既麗,猶靡尚於清笙。爾乃採桐 竹,翦朱密,摘長松之流肥,咸崑崙之所出。抑揚噓吸, 或葉或吹,擪拈挹按,同覆互移。初進飛龍,重繼鶤雞, 振引合和,如潰如離。若夫纏綿約殺,足使放達者循 察;通豫平曠,足使廉規者棄節;沖靈冷淡,足使貪榮 者退讓。《開明》爽亮。足使慢惰者進竭。豈眾樂之能倫。 邈奇特而殊絕。

《笙賦》
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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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汾之寶,有曲沃之懸匏焉;鄒魯之珍,有汶陽之孤 篠焉。」若乃綿蔓紛敷之麗,浸潤靈液之滋,隅隈夷險 之勢,禽鳥翔集之嬉,固眾作者之所詳,余可得而略 之也。徒觀其制器也,則審洪纖,面短長。生簳,裁熟 簧,設宮分羽,經徵列商。洩之反,謐厭焉乃揚。管攢羅 而表列,音要妙而含清。各守一以司應,統大魁以為 笙,基黃鐘以舉韻,望儀鳳以擢形,寫皇翼以插羽,摹鸞音以厲聲。如鳥斯企,翾翾岐岐。明珠在咮,若銜若 垂。修檛內辟,餘簫外逶,駢田獵攦,魻鰈參差。於是乃 有始泰終約,前榮後悴,激憤於今賤,永懷「乎故貴。」眾 滿堂而飲酒,獨向隅而掩淚。援鳴笙而將吹,先嗢噦 以理氣。初雍容以安暇,中佛鬱以怫終嵬峨以謇 諤,又颯遝而繁沸。罔《浪孟》以惆悵,若欲絕而復肆。懰 憿糴以奔邀,似將放而中匱。愀愴惻淢,虺韡煜熠。汎 淫汜豔,霅曄岌岌。或案衍夷靡,或《竦勇》剽急。或既往 不返,或已出復入。徘徊布濩,渙衍葺襲。舞既蹈而中 輟,節將撫而弗及。樂聲發而盡室歡,悲音奏而列坐 泣。纖翮以震幽簧,越上筩而通下管。應吹噏以往 來,隨抑揚以虛滿。勃慷慨以憀亮,顧躊躇以舒緩。輟 張女之哀彈,流廣陵之名散。詠園桃之夭夭,歌《棗下》 之纂纂。歌曰:「棗下纂纂,朱實離離;宛其落矣,化為枯 枝。人生不能以行樂,死何以虛諡為?」爾乃引飛龍,鳴 鶤雞,雙鴻翔,白鶴飛。子喬輕舉,明君懷歸。荊王喟其 長吟,楚妃歎而增悲。夫其悽唳辛酸,嚶嚶關關,若離 鴻之鳴。子也含嘽諧;雍雍喈喈,若群雛之從母也。 郁捋劫悟,泓宏融裔,哇咬嘲𠹗,壹何察慧;訣厲悄切, 又何磬折。若夫時陽初暖,臨川送離,酒酣徒擾,樂闋 日移。疏客始闌,主人微疲,弛弦韜籥,徹塤屏篪。爾乃 促中筵,攜友生,解嚴顏,擢幽情,披黃苞以授甘,傾縹 瓷以酌醽。光妓儼其偕列,雙鳳嘈以和鳴;晉野悚而 投琴,況齊瑟與秦箏。新聲變曲,奇韻橫逸。縈纏歌鼓, 網羅鐘律。爛熠爚以放豔,鬱蓬勃以氣出。《秋風》詠於 燕路,天光重於朝日。大不踰宮,細不過羽。唱發《章》《夏》, 導揚《韶》《武》。協和陳、宋,混一齊、楚。邇不逼而遠無攜,聲 成文而節有敘。彼政有失得,而化以醇薄。樂所以移 風於善,亦所以易俗於惡。故絲竹之器未改,而桑濮 之流已作。惟簧也能研群聲之清,惟笙也能總眾清 之林。《衛》無所措其邪,《鄭》無所容其淫。非天下之和樂, 不易之德音,其孰能與於此乎?

《笙賦》
唐·李百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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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南郡,天才豔發,含章挺生。既研精於舊史,亦流悅 於新聲。佩銀章於東洛,分竹使於南荊,芬盛德於蘭 茝,獵香風於杜蘅。縱調文於雅笛,留神思於和笙。客 有寓於郢都者,聞結風之妙曲,預高堂之歡宴,拂長 袖而善留,絕飛纓以增盼,重鳳翼之次羽,愛鸞音之 清轉,請體物而味言,寄風流於藻絢。」君曰:「懸匏出自 西河,奇簳生於南國,山川載挺之異,班倕慮思之德, 固常人之所知,無假言於翰墨。至於曲引繁會之美, 才人妖麗之則,實有動於余衷,庶陳詞而祛惑,覬傳 芳於《風》雅,將永代於刊勒。」客曰:「唯唯。惟八音之遞作, 總六律而相旋,徐疾短長之攸濟,寒暑風雷之所宣。 清廟象功,則《韶》《舞》播於金石;良辰歡」宴,則《鄭》《衛》流於 管絃。豈無求於變俗,將區分而在焉。於是元英在呂, 青陽戒律。雲捲蕙樓,風生蘭室。柳佩翠而辭寒,梅含 香而受日。始覺華樹鶯啼早,不悟雕梁燕來疾。縱勝 氣之逍遙,眷春光而怡逸。命郊驛以迎賓,爛華茵而 促膝。玉饌厲而不爽,金壘湛而將溢。佳麗新壯而 徐步長廊。風搖裙佩,日照釵梁。慣同雕輦,乍出閒房。 時顧步而疑進,或輕臨而欲翔。耀千金之重價,婉二 八而成行。發繁絃於流徵,動浮磬於清商。舒披蓮於 舞席,散垂藻於歌床。獨仙吹之容裔,將凌雲而抑揚。 見秦趙之音劣,識巴渝之調下。掩眾技而奪氣,諒聲 高而和寡。歌狂會於楚謠,詠承筐於《周雅》。既駭聽於 「吳札,亦留神於晉野。婉婉鴻驚,喈喈鳳鳴,或萬殊而 競響,乍孤囀而飛聲。清則混之而不濁,濁則澄之而 不清。實當無而應有,固虛受而徐盈,舄奕多緒,紛綸 難狀。抑之則徘徊綿密,申之則散朗寥亮。始掩斂以 夷靡,終優游以怊悵。隨流睇而煦愉,應徵羽而悽愴。 挫玉簫之清管,息瓊篁之虛唱。落遺」囀於梁閒,墜纖 腰於掌上。既而重門半掩,高宴將終,飄餘音於霄漢, 遏嬌韻於房櫳。遠而聽之,若遊鴛翔鶴,嘹唳飛空。近 而察之,譬瓊枝玉樹,響亮從風,信絕俗之神解,何變 態之無窮。爾乃綺帳垂,妓行散,巫雲斂,楚妃歎。獨婉 孌於瑤笙,尚纏綿於皓腕。蘇合薰兮龍燭華,連理解 兮鴛枕粲。既藉寵而橫陳,恣深心之祕翫。懼管聲之 易歇,恐君愛之難終。起長歌於清夜,寄微意於春風。 歌曰:「新聲雖自知,舊寵會應移。無令棗下吹,變作一 枯枝。」《重歌》曰:「為想雍門歎,當思執燭遊。不惜妾身難 再得,方期君壽度千秋。」

《匏賦》
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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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器,匏也可睹。宜標名於曲沃,竟入用於樂府。 將以驗遺聲,追淳古。聽自分乎《雅》《鄭》,事有動於三五。 俾夫繼咸池而嗣六英,越大章而跨大武。觀其發徵 含宮,設商分羽,洎清角而雜奏,合五色而相輔。笙磬 愔愔而在聽,鳥獸蹌蹌而率舞。其為器也尚質,其感 人也則深。類《韶》樂之和,自當忘味;恥齊竽之濫,詎可 同音?伊昔哲匠未顧,伶官未臨,分瓜瓞以為伍,將葛 藟而是尋。空思諧於音律,寧望齊於瑟琴?願以刳心去苦葉而展用;寧無滋蔓,懼甘瓠之見侵。今則規模 有制,清濁不惑,受天和而乃圓其象,生土德而再黃 其色。不患大而拙用,奚能繫而不食?道無自滿,我則 虛受而持盈;物有混成,我則不宰而為德。是知察清 音而匪匏孰可。含雅韻而匪匏不克。矧國家大樂既 備萬邦允懷惟異域欽和而內嚮君子勤禮而外諧。 至哉。聽斯匏之音也。可以知太平之階。

《八音缺匏說》
元·熊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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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音之有笙,宜以竹稱,而乃以匏稱,是所重在匏也。 自隋以降,笙工以木代匏,遂缺八音之一,俗謂匏脆 不如木堅,可竅以受管。愚謂用匏作魁以存古,而以 銀若銅固以受管處而竅之可也。今瑟與箏,或以銅 及骨角固其受絃之處者,《風》雅中多以瑟與笙並言, 琴瑟受笙均。王氏《琴書》引朱文公云:「先以合字管色 定宮絃」,蓋取此意。絲聲尚宮,琴瑟第一絃為黃鐘。竹 聲尚商,笙第一管為夾鐘。瑟有不鼓之絃,極清絃是 也。笙有不吹之管,幫指管是也。笙雖以夾鐘管為第 一,而黃鐘管最長,亦主於宮也。《樂書》:「笙以匏為母。」《國 語》曰:「匏竹利制。」笙以匏竹合而成聲。古者造笙,必曲 沃之匏,汶陽之竹。漢太學槐市,各持方物,列磬縣匏。 八音之有匏,於卦為艮,於風為融,於氣為立春。匏音 啾,以立清,缺之則清廉者鮮矣。匏音正則人思敬,不 正則忠敬者鮮矣。唐協律郎劉貺作《大樂令壁記》:「女 媧氏列管於匏,以應立春。」今以木易匏而漆之,無匏 音矣。惟荊梁之南,尚仍古制,欲待其人之改正,不知 自唐至今,雖荊梁之南,亦以漆木為笙魁,匏音之廢 不可復,清廉忠敬者之不多見,宜也。自劉貺為唐協 律郎,欲改定而不能,況不在位者乎?為禮樂之官者, 尚申請而改正之。

《興隆笙頌》並序
王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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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世祖皇帝統一函夏,功成治定,乃肇置大樂,以用諸朝廷。其器有曰《興隆笙》者,實上所自作,或曰西域之所獻,而天子加損益焉者也。其制:為管九十,列為十五行,每行縱列六管。其管下植於匱中,而匱後鼓之以鞲。自匱足至管端,約高五尺。仍鏤板鳳形,繪以金采,以圍管之三面,約廣三尺,加文飾焉。凡大朝會,則列諸軒陛之閒,與眾樂並奏。每用樂工二人,一以按管,一以鼓韝,以達氣出聲,以葉眾音,而樂之奏成矣。其制之宏鉅,歷古所無,誠足以章顯功德,垂諸永世。而學士大夫,顧未嘗摛藻掞辭,以形容盛美,非闕典歟?臣愚不揣微賤,輒為之頌。雖不敢儗諸《時邁》《執競》、桓、賚之列,蓋庶幾漢世樂府之遺意焉。

「巍巍聖元,龍興朔土。於皇世皇,誕統區宇。南諧北燮, 東賓西旅。聿昭聖文,丕布神武。寶曆是膺,玉燭爰撫。 德龐功隆,迢軼今古。」乃章功德,乃立樂府。乃作雅笙, 厥制維鉅。嶰谷掄材,後夔審矩。列管九十,如簫斯豎。 管以匱植,匱由鞲。鼓韝動氣,應手,按聲吐挹。《擫》。 牽連絡組,高五尺餘,廣三尺許。黃鐘本宮,蕤賓葉呂, 清不過商,細不逾羽。鸞聲振厲,鳳韻紆紓。妙音之達, 蕭寥容與。有如臣子,仰事君父。巨聲之暢,雄渾包溥。 有如圓穹,覆冒,海㝢。抑揚合調,開闔諧譜。唱和章《夏》, 導揚《韶》《濩》。大音斯完,神人樂胥。王會之辰,穆穆帝所。 天臨黼座,雲映華籞。仙仗既班,大樂爰舉。朱干玉戚, 崇牙龍虡,鐘鏞瑟琴,亦有柷敔。於維茲笙,獨貫樂部。 鈞天普奏,九成咸序。四靈畢來,百獸率舞。陋哉斯制, 哇俚淫蠱。箜篌篳篥,於律何取?侯今之制,孰盛敢伍? 微臣作頌,適配有瞽,於萬斯年。」仰憲皇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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