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第132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經濟彙編 祥刑典 第一百三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三十二卷
經濟彙編 祥刑典 第一百三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三十二卷目錄

 俘纍部彙考一

  晉孝武帝太元一則

  齊和帝中興一則

  北魏孝文帝太和三則 孝莊帝永安一則 孝靜帝武定二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武宗會昌一則

  宋太祖乾德一則 開寶一則 太宗雍熙一則 理宗端平一則

  遼聖宗統和一則

  明總一則

皇清順治一則 康熙三則

 俘纍部彙考二

  詩經出車 常武 泮水

  禮記王制

 俘纍部總論

  春秋四傳莊公三十一年齊來獻捷

 俘纍部紀事

 俘纍部雜錄

祥刑典第一百三十二卷

俘纍部彙考一

[編輯]

[編輯]

孝武帝太元十四年詔淮南俘虜一皆散遣其沒為軍賞者悉贖出之

[編輯]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十四年春正月癸亥,詔淮 南所獲俘虜付諸作部者,一皆散遣,男女自相配匹, 賜百日廩,其沒為軍賞者,悉贖出之。以襄陽、淮南饒 沃地,各立一縣以居之。」

[編輯]

和帝中興元年命搜獲俘囚厚加賞賜

[編輯]

按《南齊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梁書武帝本紀》,「永元 三年二月,南康王即帝位於江陵,改永元三年為中 興元年」,以高祖為征東大將軍,都督諸軍事。七月,高 祖命王茂等襲加湖,逼子陽,子陽等竄走,王茂虜其 餘而還。高祖乃命搜所獲俘囚,得伯之幢主蘇隆之, 厚加賞賜,使致命焉。魯山城主張樂祖,郢城主程茂、 薛元嗣相繼請降。

北魏

[編輯]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五月乙卯長孫百年攻洮陽泥和二戍克之俘獲三千餘人詔悉免歸

[編輯]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八年十二月己巳詔「壽陽鍾離馬頭之師所 獲男女之口皆放還南。」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九年。二月丙辰。車駕至鍾離。戊午。軍士擒蕭 鸞三千卒。帝曰:「在君為君。其民何罪。」於是免歸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孝莊帝永安三年四月丁卯雍州刺史參朱天光討醜奴蕭寶夤於安定破擒之囚送京師

[編輯]

按:《魏書孝莊帝本紀》云云。

孝靜帝武定二年十一月壬寅齊文襄王從獻武王討山胡破之俘獲一萬餘戶分配諸州

[編輯]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武定三年「十月乙未,齊獻武王請《邙山》之俘,釋其桎 梏,配以人間寡婦。」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編輯]

高祖開皇九年獻俘於太廟

[編輯]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九年四月乙巳,三軍凱入,獻 俘於太廟。」

煬帝大業六年以獻俘賜百官

[編輯]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六年二月乙巳,武賁郎將陳 稜、朝請大夫張鎮州擊琉球,破之,獻俘萬七千口,頒 賜百官。」

[編輯]

武宗會昌三年九月詔諸道進軍不得擒執百姓以為俘囚

[編輯]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編輯]

太祖乾德元年七月丁巳安國軍節度使王全斌等率兵入太原境以俘來獻給錢米以釋之

[編輯]

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開寶九年春正月辛未御明德門見李煜於樓下不====用獻俘儀。

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太宗雍熙元年冬十月甲申夏州言掩擊李繼遷獲其母妻俘千四百餘帳繼遷走

[編輯]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理宗端平元年四月丙戌以滅金獲其主完顏守緒遺骨告太廟其玉寶法物並俘囚張天綱完顏好海等命有司審實以聞

[編輯]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編輯]

聖宗統和十二年十一月戊申詔諸部所俘宋人有官吏儒生抱器能者諸道軍有勇健者具以名聞

[編輯]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編輯]

《明獻俘囚制》。

按《明會典》,凡兵部及出征官獻俘奏凱,禮部題奉欽 依,咨行刑部知會。候獻俘之日,刑部官回奏,候旨行 刑。若奉旨鞫問者,該部咨送本部,發該司收問。奉旨 會同者,會審明白,具招題請擇日獻俘。其日,該司官 引俘至午門外,本部面奏,請以俘囚付所司行刑。其 俘囚有應赦免釋放者,承制官傳制,赦所獲俘囚罪, 俘囚叩頭退。

皇清

[編輯]

順治十三年

[編輯]

《大清會典》:凡窩隱出兵擄獲之人,順治十三年題准。

凡出兵俘獲之人,在中途逃走後,被獲者,免刺字、鞭一百,給與原主窩家,責四十板,釋放鄰佑十家長地方免議。

康熙十二年

[編輯]

《大清會典》:「康熙十二年題准凡未到家逃走之人,窩」

家。「不知俘獲者,免責。」

康熙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三年題准行兵之際,其俘獲之人」,

勿得剝取衣服,拆散夫婦。至不堪俘獲者,亦勿得傷害剝取衣服。俘獲之人勿令看守馬匹。康熙十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五年議准凡隱匿未到家之逃人」,

者,窩家仍責四十板釋放。

俘纍部彙考二

[編輯]

《詩經》

[編輯]

《小雅出車》

[編輯]

《執訊獲醜》。

《大雅常武》

[編輯]

仍執醜虜。

《魯頌泮水》

[編輯]

矯矯虎臣,在泮獻馘。淑問如皋陶,在泮獻囚。

正義曰:《釋詁》云:「馘,獲也。」《皇矣》。傳曰:「殺而獻其左耳曰馘。」故云「馘所獲者之左耳。」謂臨陣格殺之而取其耳也。淑善《釋詁》文。囚所虜獲者,謂生執而係虜之,則所謂執訊者也。

《禮記》

[編輯]

《王制》

[編輯]

天子出征,執有罪,反,釋奠於學,以訊馘告。

俘纍部總論

[編輯]

《春秋四傳》

[編輯]

《莊公三十一年齊來獻捷》

[編輯]

《春秋》三十有一年「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

捷,獲也。獻,奉上之辭。齊侯以「獻捷」禮來,故書以示過。

《左傳三十一年》:「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 侯有四夷之功,則獻於王,王以警於夷,中國則否,諸 侯不相遺俘。」

《公羊傳》:「齊,大國也,曷為親來獻戎捷?威我也。其威我 奈何?旗獲而遇我也。」

《穀梁傳》:「齊侯來獻捷者,內齊侯也。不言使,內與同,不 言使也。獻我捷軍,得曰捷。戎菽也。」

《胡傳》:「軍獲曰捷。」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於王,王以 警於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獻者,下奉上之辭。 齊伐山戎,以其所得躬來誇示。書「來獻」者,抑之也。後 世宰臣有不賞之功,以沮外徼生事之人,得《春秋》「獻 戎捷」之意

俘纍部紀事

[編輯]

《左傳》:莊公乘丘之役,公以金僕姑射南宮長萬,公右 歂孫生搏之。宋人請之,宋公靳之,曰:「始吾敬子,今子, 魯囚也,吾弗敬子矣。」在十年。

《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 師及楚人戰於城濮,楚師敗績。」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夏五月丁未,獻楚俘於王,駟介 百乘,徒兵千。秋七月丙申,振旅愷以入於晉。獻俘授 馘,飲至大賞。」

戰於殽,晉梁弘御戎,萊駒為右。戰之明日,晉襄公縛 秦囚,使萊駒以戈斬之。囚呼,萊駒失戈。狼瞫取戈以 斬囚,禽之以從公乘,遂以為右。在僖公三十三年。 宣公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命於楚,伐宋。宋華元、樂 呂御之。二月壬子,戰於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樂 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狂狡 輅鄭人。鄭人入於井,倒戟而出之,獲狂狡。

十二年春,楚子圍鄭。夏六月,晉師救鄭。楚熊負羈囚 知罃,知莊子以其族反之。廚武子御,下軍之士多從 之。每射,抽矢菆,納諸廚子之房。廚子怒曰:「非子之求 而蒲之愛,董澤之蒲,可勝既乎?」知季曰:「不以人子,吾 子其可得乎?吾不可以苟射故也。」射連尹襄老,獲之, 遂載其屍。射公子榖臣,囚之。以二者還。及昏,楚師軍 於邲。晉之餘師不能軍,宵濟,亦終夜有聲。冬,楚子伐 蕭。宋華椒以蔡人救蕭。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 王曰:「勿殺,吾退。」蕭人殺之。王怒,遂圍蕭,蕭潰。

成公二年春,齊侯伐我北鄙,圍龍。頃公之嬖人盧蒲 就魁門焉,龍人囚之。齊侯曰:「勿殺,吾與而盟,無入而 封。」弗聽,殺而膊諸城上。齊侯親鼓士,陵城三百,取龍, 遂南侵及巢丘。

三年,晉人歸楚公子榖臣與連尹、襄老之屍於楚,以 求知罃。於是荀首佐中軍矣,故楚人許之。王送知罃, 曰:「子其怨我乎?」對曰:「二國治戎,臣不才,不勝其任,以 為俘馘。執事不以釁鼓,使歸即戮,君之惠也。臣實不 才,又誰敢怨?」王曰:「然則德我乎?」對曰:「二國圖其社稷, 而求紓其民,各懲其忿,以相宥也。兩釋纍囚,以成其 好。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其誰敢德?」王曰:「子歸,何以報 我?」對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無怨無德,不知 所報。」王曰:「雖然,必告」不榖對曰:「以君之靈,纍臣得歸 骨於晉,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之惠而免 之,以賜君之外臣首,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 死且不朽。若不獲命,而使嗣宗職,次」及於事,而帥偏 師以修封疆,雖遇執事,其弗敢違。其竭力致死,無有 二心,以盡臣禮,所以報也。王曰:「晉未可與爭。」重為之 禮而歸之。

七年秋,楚子重伐鄭,師於氾。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 軍楚師。囚鄖公鍾儀獻諸晉。八月,晉人以鍾儀歸囚 諸軍府。

九年,晉侯觀於軍府,見鍾儀,問之曰:「南冠而縶者誰 也?」有司對曰:「鄭人所獻,楚囚也。」使稅之,召而弔之,再 拜稽首,問其族。對曰:「泠人也。」公曰:「能樂乎?」對曰:「先父 之職官也。敢有二事。」使與之琴,操《南》音。公曰:「君王何 如?」對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問之,對曰:「其為大子 也,師保奉之,以朝於嬰齊而夕於側也,不知其他。」公 語範文子,文子曰:「楚囚,君子也。言稱先職,不背本也。 樂操土風,不忘舊也。稱大子,抑無私也。名其二卿,尊 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舊,信也。無私,忠也。尊君,敏也。 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雖大,必 濟。君盍歸之?使合晉、楚之成?」公從之。重為之禮,使歸 求成。冬十一月,楚子重自陳伐莒,圍渠丘。渠丘城惡, 眾潰奔莒。戊申,楚入渠丘。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 「勿殺,吾歸而俘。」莒人殺之。楚師圍莒,莒城亦惡。庚申, 莒潰,楚遂入鄆。

襄公二十五年六月,鄭子展、子產帥車七百乘伐陳, 宵突陳城,遂入之。子展命師無入公宮,與子產親御 諸門。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陳侯免擁社,使其 眾男女別而纍,以待於朝。子展執縶而見,再拜稽首, 承飲而進。獻子美入,數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 馬致節,司空致地,乃還。

二十六年,楚子侵鄭,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 封戍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 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 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 手,曰:「此子為穿封戍,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 「頡遇王子弱焉。」戍怒,抽戈逐王子圍。

《晏子雜上》:景公伐魯,傅許,得東門無澤,公問焉:「魯之 年穀何如?」對:「陰水厥陽,冰厚五寸,不知,以告晏子。晏 子對曰:『君子也。問年穀而對以冰,禮也。陰水厥陽,冰 厚五寸者,寒溫節,節則刑政平,平則上下和,和則年 穀熟,年充眾。和而伐之,臣恐罷民弊兵,不成君之意。 請禮魯以息吾怨,遣其執,以明吾德。公曰:『善』』。」乃不伐

考證
《左傳》昭公十年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獻俘,始用人

於亳社。臧武仲在齊,聞之曰:「周公其不饗魯祭乎?」周 公饗義,魯無義。《詩》曰:「『德音孔昭,視民不佻』。佻之謂甚 矣。而壹用之,將誰福哉?」

哀公七年秋,伐邾,及范門,猶聞鐘聲。大夫諫,不聽。茅 成子請告於吳,不許,曰:「魯擊柝,聞於邾,吳二千里,不 三月不至,何及於我?且國內豈不足?」成子以茅叛師, 遂入邾,處其公宮。眾師晝掠,邾眾保於繹,師宵掠,以 邾子益來獻於亳社,囚諸負瑕。負瑕故有繹。

「八年,齊侯使如吳請師,將以伐我,乃歸邾子。邾子又 無道,吳子使太宰子餘討之,囚諸樓臺,栫之以棘。」 《晉書邵續傳》:「續字嗣祖,魏郡安陽人也。為冀州刺史, 進平北將軍。太興初,匹磾率眾攻段末杯,石勒知續 孤危,遣季龍乘虛圍續。季龍騎至城下,掠其居人。續 率眾出救,季龍伏騎斷其後,遂為季龍所得,使續降 其」城。續呼其兄子竺等曰:「吾志雪國難,以報所受,不 幸至此。汝等努力自勉,便奉匹磾為主,勿有二心。」時 帝既聞續沒,下詔曰:「邵續忠烈在公,義誠慷慨,綏集 荒餘,憂國亡身,功勳未遂,不幸陷沒,朕用悼恨於懷。 所統任重,宜時有代。其部曲文武已共推其息緝為 營主。續之忠誠,著於公私,今立其子,足以安眾,一以 續本位。」即授緝使,總率所統,效節國難,雪其家仇。季 龍遣使送續於勒,勒使使徐光讓之曰:「國家應符撥 亂,八表宅心。遺晉怖威,遠竄揚、越,而續蟻封海阿,跋 扈王命,何無上之甚也!國有常刑,於分甘乎!」續對曰: 「晉末饑亂,奔控無所,保合鄉宗,庶全老幼。屬大王龍 飛之始,委命納質,精誠無感,不蒙慈恕,言歸遺晉,仍 荷寵授,誓盡忠節,實無二心。且受彼厚榮,而復二三 其趣者,恐亦不容於明朝矣。」文王生於東夷,大禹出 於西羌,帝王之興,蓋惟天命所屬,德之所招,當何常 邪?伏惟大王聖武自天,道隆虞夏,凡在含生,孰不延 首神化,恥隔皇風,而況囚乎?使囚去真即偽,不得早 叩天門「者,大王負囚,囚不負大王也。釁鼓之刑,囚之 恆分,但恨天實為之,謂之何哉?」勒曰:「其言慨至,孤愧 之多矣。夫忠於其君者,乃吾所求也。」命張賓延之於 館,厚撫之,尋以為從事中郎令。自後諸剋敵擒俊皆 送之,不得輒害,冀獲如續之流。初,季龍之攻續也,朝 廷有王敦之逼,不遑救恤。續既為勒所執,身灌園鬻 菜,以供衣食。勒屢遣察之,歎曰:「此真高人矣。不如是, 安足貴乎!」嘉其清苦,數賜穀帛。每臨朝嗟歎,以勵群 官。

禿髮利鹿孤《載記》:利鹿孤率師伐呂隆,大敗之,獲其 右僕射楊桓。傉檀謂之曰:「安寢危邦,不思擇木,老為 囚虜,豈曰智也?」桓曰:「受呂氏厚恩,位忝端貳,雖洪水 滔天,猶欲濟彼俱溺,實恥為叛臣以見明主。」傉檀曰: 「卿忠臣也。」以為左司馬。

傉檀又攻呂隆昌松太守孟褘於顯美,剋之。傉檀執 褘而數之曰:「見幾而作,賞之所先;守迷不變,刑之所 及。吾方耀威玉門,掃平秦、隴,卿固守窮城,稽淹王憲, 國有常刑,於分甘乎?」褘曰:「明公開翦河右,聲播宇內, 文德以綏遠人,威武以懲不恪,況褘蔑爾,敢距天命。 釁鼓之刑,褘之分也。但忠於彼者,亦忠於此。荷呂氏 厚恩,受藩屏之任。明公至而歸命,恐獲罪於執事,惟 公圖之。」傉檀大悅,釋其縛,待以客禮,徙顯美麗靬二 千餘戶而歸,嘉褘忠烈,拜左司馬。褘請曰:「呂氏將亡, 聖朝之並河右,昭然已定,但為人守而不全,復忝顯 任,竊所未安。明公之恩,聽褘就戮於姑臧,死且不朽。」 傉檀義而許之。 《殷仲堪傳》:仲堪調補「佐著作郎。冠軍謝元鎮京口,請 為參軍,除尚書郎,不拜。元以為長史,厚任遇之。仲堪 致書於元曰:『胡亡之後,中原子女鬻於江東者,不可 勝數,骨肉星離,荼毒終年,怨苦之氣,感傷和理,誠喪 亂之常,足以懲戒,復非王澤廣潤,愛育蒼生之意也。 當世大人既慨然經略,將以救其塗炭,而使理至於 此,良』」可歎息。願節下弘之以道德,運之以神明,隱心 以及物,垂理以禁暴,使足踐晉境者,必無懷慼之心, 枯槁之類,莫不同漸天潤,仁義與干戈並運,德心與 功業俱隆,實所期於明德也。頃聞抄掠所得,多皆採 樵飢人,壯者欲以救子,少者志在存親,行者傾筐以 顧念,居者吁嗟以待延。而一旦幽縶,生離死絕,求之 於情,可傷之甚。昔孟孫獵而得麑,使秦西巴歸之,其 母隨而悲鳴,不忍而放之。孟孫赦其罪以傅其子,禽 獸猶不可離,況於人乎!夫飛鴞,惡鳥也,食桑葚猶懷 好音,雖曰戎狄,其無情乎?苟感之有物,非難化也。必 使邊界無貪小利,強弱不得相陵。德音一發,必聲振 沙漠,二寇之黨,將靡然向「風,何憂黃河之不濟,函谷 之不開哉!」元深然之。

《梁書江革傳》,「革字休映,時魏徐州刺史元法僧降附, 革被敕隨府王鎮彭城。城既失守,革素不便馬,乃泛 舟而還,途經下邳,遂為魏人所執。魏徐州刺史元延 明聞革才名,厚加接待,革稱患腳不拜,延明將加害焉。見革辭色嚴正,更相敬重。時祖暅同被拘執,延明 使暅作欹器漏刻銘,革罵暅曰:『卿荷國厚恩,已無報 答,今乃為虜立銘,孤負朝廷』。」延明聞之,乃令革作《丈 八寺碑》,並《祭彭祖文》。革辭以囚執既久,無復心思。延 明逼之逾苦,將加箠撲。革厲色而言曰:「江革行年六 十,不能殺身報主,今日得死為幸,誓不為人執筆!」延 明知不可屈,乃止。日給脫粟三升,僅餘性命。值魏主 討中山王元略反北,乃放革及祖暅「還朝。」 《魏書·王肅傳》:「肅長兄融,融子衍為西兗州刺史。衍屆 治未幾,屬參朱仲遠稱兵內向,州既路衝,為其攻逼, 衍不能守,為仲遠所擒,以其名望不害也。令其騎牛 從軍,久乃見釋。還洛,除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 《朝野僉載》:「天后中,契丹李盡忠、萬榮之破營府也,以 地牢囚僕,俘數百人。聞麻仁節等諸」君欲至,乃令守 囚霫等紿之曰:「家口飢寒,不能存活,求待國家兵到, 吾等即降。」其囚日別與一頓粥,引出安慰曰:「吾此無 飲食養汝,又不忍殺汝,總放歸若何?」眾皆拜伏乞命, 乃紿放去。至幽州,具說飢凍逼迫。兵士聞之,爭欲先 入。至黃麞峪,賊令老者投官軍,送遺老牛瘦馬於道 側。仁節等三軍棄步卒將馬先爭入,被賊設伏橫截, 軍將被索。請幫助識別此字。之,生擒節等,死者填山谷,罕有一遺。 《幸蜀記》:蜀廣政二十年六月,周世宗歸秦,奉之俘。孟 昶遣使致書謝,署「大蜀皇帝,世宗不答,昶曰:『朕郊祀 天地,稱天子時,爾方鼠竊作賊,何得相薄邪』?」

《玉壺清話》:王師伐蜀,孟昶出兵拒之,其勢既蹙,始自 齋表詣王全斌請降,奉其母,逮官屬沿峽流而下,至 江陵,止遣使厚勞之,別賜茶藥慰其母。手詔之曰:「國 母李氏有賢識。」昶在國或縱侈過度,往往詬撻於庭。 有司始候昶至闕,令銜璧獻俘於太廟,一皆罷之。車 駕親勞於郊近,止令素服待罪於兩觀之下,御含元 殿,備禮見之。

《揮麈三錄》:「汪明遠為荊襄宣諭使,逆亮遣劉萼領兵 號二十萬,侵犯襄漢間,荊、鄂諸軍屢捷,俘虜人多,僉 軍語我師云:『我輩皆被虜中僉來,離家日,父兄告戒 云:『汝見南朝軍馬,切勿向前迎敵,但只投降,他日定 放汝歸,父兄再有相見之期。儻不從誨戒,必遭南軍 殺戮』』。」有聞此語以告明遠者,遂與幕僚謀之,建議盡 「根刷俘虜之人,借補以官,縱遣北歸」,歡躍而去。乾道 改元,虜人再來侵犯荊、鄂,亦出師入北界,縱遣之人 有來為鄉道者,諸將皆全璧而歸。

《元史伯顏傳》:「伯顏,蒙古八鄰部人。至元二十九年秋, 宗王明理鐵木兒挾海都以叛,詔伯顏討之。諸將言 古禮兵勝,必禡旗於所征之地,欲用囚虜為牲。伯顏 不可,眾皆歎服。軍中獲諜者忻都,欲殺之,伯顏不許, 厚賜之,遣齎書諭明里鐵木兒以禍福。明里鐵木兒 得書感泣,以眾來歸。」

《備遺錄》:「禮部尚書陳公陞雲南左布政使。時曲靖、烏 撒、烏蒙等處苗賊猖獗,公率師擊破之,獻俘於朝,有 白金、綵幣之賜。」

俘纍部雜錄

[編輯]

《禮記曲禮》:「獻民虜者操右袂。」按註:「民虜,征伐所俘獲 之人口也。持其右袖,所以防異心。」

《備遺錄》「今言威寧出塞俘馘甚多,然自永樂以來,惟 此奪其氣。一時群臣忌功,百方誣訕,皆非實事。汪直 自敬憚威寧,威寧不峻拒之,亦未為過。後人乃以威 寧比陳鉞,何其忍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