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第16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六十三卷 |
第一百六十三卷目錄
理冤部紀事二
理冤部雜錄
理冤部外編
祥刑典第一百六十三卷
理冤部紀事二
[編輯]《唐書劉洎傳》:「洎字思道,帝征遼東,詔兼太子左庶子, 檢校民部尚書,輔皇太子監國。帝曰:『以卿輔太子,社 稷安危在焉。宜識朕意』。洎曰:『願無憂,即大臣有罪,臣 謹按法誅之』。帝怪其語謬,戒曰:『君不密則失臣,臣不 密則失身。卿性疏而果,恐以此敗』。洎與褚遂良不相 中。帝還不豫,洎與馬周入,𠋫出見遂良,泣曰:『上體患 癰,殊可懼』。」遂良即誣奏洎曰:「國家不足慮,正當輔少 主行伊、霍事,大臣有異者誅之。」帝愈,召洎問狀,洎引 馬周為左,遂良執不已,帝惑之,乃賜死。方死時,索筆 牘欲自言,有司不敢與。帝後知之,有司皆得罪。顯慶 中,其子弘業詣闕,訴遂良譖死狀,李義府右之,高宗 問近臣,給事中樂彥瑋曰:「辨之,是,暴先帝過刑」事寢。 文明初,詔復官爵。
劉馮事始唐天后垂拱二年,置匭四枚,共為一室,以 銅鑄,四面各依方色:東曰「延恩」,有以養人勸農之事 及賦頌求官爵者投之;南曰「招諫」,有言時政得失及 直言正諫者投之;西曰「伸冤」,有披陳屈抑者投之;北 曰「通元」,象非常災變及隱祕者投之。天寶以「匭」音同 「鬼」,改為「獻院」,後又改知匭使,掌其四匭。
《舊唐書徐有功傳》:「有功累補蒲州司法參軍。竇孝諶 妻龐為其奴,怖以妖祟,教為夜解,因告以厭詛。給事 中薛季昶鞫之,龐當死,子希瑊訟冤,有功明其枉。季 昶劾有功黨惡逆,當棄市。有功方視事,令史泣以告, 有功曰:『豈獨吾死,而諸人長不死耶』!安步去。後召詰 曰:『公比斷獄,多失出,何耶』?對曰:『失出,臣小過;好生,陛 下大德』。」後默然。龐得減死,有功免為民。
《大唐新語》:魏元忠為二張所搆,左授高要尉王晙密 狀以申明之。宋璟時為鳳閣舍人,謂晙曰:「魏公且全 己爾,今子冒其威嚴而理之,坐見子狼狽也。」晙曰:「魏 公忠而獲罪,晙為義所激,必顛沛無恨。」璟歎曰:「璟不 能申魏公之枉,深負朝廷矣。」
魏元忠,以摧辱二張,反為所搆,雲結少年為耐久朋。 則天大怒,下獄勘之。易之引張說為證,召大臣令元 忠與易之、說等定是非。說佯氣逼不應。元忠懼,謂說 曰:「張說與易之共羅織魏元忠耶?」說叱曰:「魏元忠為 宰相,而有委巷小兒羅織之言,豈大臣所謂?」則天又 令說言元忠不軌狀,說曰:「臣不聞也。」易之遽曰:「張說 與元忠同逆。」則天問其故,易之曰:「說往時謂元忠居 伊、周之地。臣以伊尹放太甲,周公攝成王之位,此其 狀也。」說奏曰:「《易》之昌宗大無知,所言伊、周,徒聞其語 耳,詎知伊、周為臣之本末。元忠初加拜命授紫綬,臣 以郎官拜賀,元忠曰:『無尺寸功而居重任,不勝畏懼』。 臣曰:『公當伊、周之任,何愧三品』?然伊、周歷代書為忠 臣,陛下不遣臣學伊、周,使臣將何所學說」又曰:「易之 以臣宗室,故託為黨,然附易之有台輔之望,附元忠 有族滅之勢。臣不敢面欺,亦懼元忠冤魂耳。」遂焚香 為誓。元忠免死,流放嶺南。
《御史臺記》:唐則天朝,刑部尚書張楚金為酷吏周興 搆陷,將刑,乃仰歎曰:「皇天后土,豈不察忠孝乎?奈何 以無辜獲罪。」因泣下數行,人人皆為歔欷。須臾,陰雲 四塞,若有所感。旋降敕釋罪。宣示訖,天地開朗,慶雲 紛糾。時議言其忠正所致也。
《唐書柳澤傳》:「澤從祖奭,字子卲,以父隋時使高麗卒 焉,故往迎喪,號踴盡哀,為夷人所慕。貞觀中,累遷中 書舍人。外孫為皇后,遷中書侍郎,進中書令。皇后挾 媚,道覺,罷為吏部尚書。後廢,貶愛州刺史。許敬宗等 搆奭通宮掖,謀行鴆毒,與褚遂良朋黨,罪大逆,遣使 殺之,沒其家,期以上親並流嶺表。奭房隸桂州為奴」 婢。神龍初,乃復官爵,子孫親屬緣坐者悉免。開元初, 澤兄渙為中書舍人,上言:「臣從伯祖奭,去顯慶三年 與褚遂良等五門同被譴戮,雖被原雪,而子孫殆盡, 唯曾孫無添,客籍龔州。陛下先天後《詔書》,嘗任宰相 家,並錄其後。況臣之伯祖,無辜被誅,今槁窆未還,後 嗣僑處。願許伯祖歸葬,孤孫北遷。」於是詔無添護奭 柩歸鄉里官給喪事無添後歷潭州都督。
《朝野僉載》:開元五年春,司天奏:元象有眚見,其災甚 重。元宗震驚,問曰:「何祥?」對曰:「當有名士三十人同日 冤死,今新及第進士正應其數。」其年及第李蒙者,貴 主家婿,上不言其事,密戒主曰:「每有大遊宴,汝愛婿 可閑留其家。」主居昭國里,時大合樂,音曲遠暢,曲江漲水,聯舟數艘,進士畢集。蒙聞,乃踰垣奔走,群眾愜 望。才登舟,移就水中,畫舸平沉。聲妓篙工,不知紀極。 三十進士,無一生者。
《唐語林》:顏魯公真卿為監察御史,充河西隴右軍試 覆屯交兵馬使。五原旱,有冤獄,決乃雨,郡人呼「御史 雨。」
《冊府元龜》:李勉以肅宗乾元中為梁州都督、山南西 道觀察使,以故吏前密縣尉王晬攝南鄭令,俄有詔 處死,勉問其故,乃為權倖所誣。勉詢將吏曰:「上以牧 宰為人父母,豈以譖言而殺不辜乎?」即停詔,飛表上 聞,晬遂獲宥。
穆贊為濟源主簿時父寧任和州刺史以剛直不屈 於廉使遂被誣奏貶泉州司戶參軍贊奔赴闕庭號 泣上訴詔使御史覆問,寧方得雪。詔曰:「令子申父之 冤憲臣奉君之命楚劍不沖於牛斗秦臺自洗於塵 埃」繇是知名。
《唐國史補》:李錡之擒也,侍婢一人隨之。錡夜則裂衿 自書筦攉之功,言為張子良所賣,教侍婢曰:「結之衣 帶,吾若從容奏對,當為宰相,揚、益節度,不得從容,受 極刑矣。吾死,汝必入內,上必問汝,汝當以此進之。」及 錡伏法,京城三日大霧不開,或聞鬼哭。憲宗又得帛 書,頗疑其冤。內出黃衣二襲賜錡及子,敕京兆府收 葬之。李銛,錡之從父兄弟也,為宋州刺史,聞錡反狀, 慟哭,悉驅妻子奴婢,無長幼,量其頸為枷,自拘於觀 察使。朝廷聞而愍之,薄貶而已。
《唐書宋申錫傳》:「申錫,字慶臣,為翰林學士。帝惡宦官 權寵震主,再致宮禁之變,而王守澄典禁兵,偃蹇放 肆,欲剟除本根,思可與決大事者。察申錫忠厚,因召 對,俾與朝臣謀去守澄等,且倚以執政。申錫頓首謝。 未幾,拜尚書右丞。踰月,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乃除 王璠京兆尹,密諭帝旨。璠漏言,而守澄黨鄭注得其」 謀。太和五年,遣軍候豆盧著誣告申錫與漳王謀反, 守澄持奏浴堂,將遣騎二百屠申錫家,宦官馬存亮 爭曰:「謀反者獨申錫耳,當召南司會議,不然,京師跂 足亂矣!」守澄不能對。時二月晦,群司皆休,中人馳召 宰相,馬奔乏死於道,易所乘以復命。申錫與牛僧孺、 路隋、李宗閔至中書,中人唱曰:「所召無宋申錫。」申錫 始知得罪,望延英門,以笏叩額還第。牛僧孺等見上 出著告牒,皆駭愕不知所對。守澄捕申錫親吏張全 真、家人、買子、《緣信》及十六宅典史,脅成其罪。帝乃罷 申錫為太子右庶子,召三省官、御史中丞、大理卿、京 兆尹。會中書、集賢院雜驗申錫反狀,京師譁言相驚, 久乃定。翌日,延英召宰相,群臣悉入。初議抵申錫死, 僕射竇易直率然對曰:「人臣無將,將則必誅。」聞者不 然。於是左散騎常侍崔元亮、給事中李固言、諫議大 夫王質、補闕盧鈞、舒元褒、羅泰、蔣係、裴休、竇宗直、韋 溫、拾遺李群、韋端符、丁居晦、袁都等伏殿陛,請以獄 付外。帝震怒,叱曰:「吾與公卿議矣,卿屬第出!」元亮、固 言執據愈切,涕泣懇到,由是議貸申錫於嶺表。京兆 尹崔琯、大理卿王正雅苦請出著與申錫,劾正情狀。 帝悟,乃貶申錫開州司馬,從而流死者數十百人,天 下以為冤。擢豆盧著兼殿中侍御史。初,申錫既歸,易 素服,俟命外舍,其妻責謂曰:「公何負天子,乃反乎?」申 錫曰:「吾起孤生,位宰相,蒙國厚恩,不能鉏姦亂反為 所陷,我豈反者乎?」初,申錫以清節進疾,要位者納賕 餉,敗風俗,故自為近臣,凡四方賄謝,一不受。既被罪, 有司驗劾,悉得所,還問遺書,朝野為咨憫。然在宰府 無他謀略。七年,感憤卒,有詔歸葬。開成元年,李石因 延英召對,從容言曰:「陛下之政,皆承天心,惟申錫之 枉,久未原雪。」帝慚曰:「我當時亦悟其失,而詐忠者迫 我以社稷計故耳。使逢漢昭、宣時,當不坐此。」因追復 右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兵部尚書,錄其子慎微 為城固尉。會昌二年,賜諡曰貞。
《冊府元龜》:楊漢公為司封郎中。文宗太和九年,兄虞 卿為京兆尹,以家人出妖言,事下御史臺按鞫。漢公 並虞卿男知等八人撾登聞鼓稱冤,旋放歸私第。 《東觀奏記》:「大理寺直王景初與刑部郎中唐技議讞 不平,景初坐貶潭州司戶參軍。制下,景初撾登聞鼓 稱冤,再貶昭州司戶。制曰:『不遵嚴譴,輒冒登聞,以懲 不』」恭也。
《桂苑叢談》:「太尉朱崖出鎮浙右,有甘露知主事者訴 交代得常住什物,被前主事隱用卻常住金若干兩, 引證前數輩皆有遞相交割,文字分明,眾詞皆指以 新得替者隱用之。且初上之時,交領既分明,及交割 之日,不見其金。鞫成具獄伏罪,昭昭然未窮破用之 所由。或以僧人不拘細行而費之,以是無理可伸,甘」 之死地。一旦引慮之際,公疑其未盡,微以意揣之。髡 人乃具實以聞,曰:「居寺者樂於知事,前後主之者,積 年已來,空交分兩文書,其實無金。郡眾以某孤立,不 雜輩流,遂乘此擠排之。」因流涕不勝其冤。公乃憫而 惻之,曰:「此固非難也。」俯仰之間,曰:「吾得之矣。」乃立從召兜子數乘,命關連僧入對事咸遣。簾子畢,令門不 相對。命取黃泥,各令模前後交付下次金樣,以憑證 據。僧既不知形段,竟模不成。公怒,令劾前輩,皆一一 伏罪。其所排者,遂獲清雪。
《宋史唐肅傳》:「肅字叔元,徙泰州司理參軍。有商人寓 逆旅,而同宿者殺人亡去,商人夜聞人聲,往視之,血 沾商人衣,為捕吏所執。州趣獄具,肅探知其冤,持之, 後數日,得殺人者。」
《曹利用傳》:利用字用之,拜樞密使。初,章獻太后臨朝, 中人與貴戚稍能軒輊為禍福,而利用以勳舊自居, 不恤也。凡內降恩,力持不予,左右多怨,太后亦嚴憚 利用,稱曰「侍中」而不名。利用奏事簾前,或以指爪擊 帶綎,左右指以示太后曰:「利用在先帝時,何敢爾耶?」 太后頷之。利用奏抑內降恩難屢卻,亦有不得已從 之者。人揣知之,或紿太后曰:「蒙恩得內降,輒不從,今 利用家媼陰諾臣請,其必可得矣。」下之而驗。太后始 疑其私,頗銜怒。內侍羅崇勳得罪,太后使利用召崇 勳戒敕之。利用去崇勳冠幘,詬斥良久,崇勳恨之。會 從子汭為趙州兵馬監押,而州民趙德崇詣闕告汭 不法事,奏上,崇勳請往按治,遂窮探其獄,汭坐被酒 衣黃衣,令人呼「萬歲」,杖死。初,汭事起,即罷利用樞密 使,加兼侍中、判鄧州。及汭誅,謫左千牛衛將軍、知隨 州;又坐私貸景靈宮錢,貶崇信軍節度副使、房州安 置,命內侍楊懷敏護送,諸子各奪二官,沒所賜第,籍 其貲,黜親屬十餘人。宦者多惡利用,行至襄陽驛,懷 敏不肯前,以語逼之,利用素剛,遂投繯而絕,以暴卒 聞。後,其家請居鄧州,帝惻然許之,命其子內殿崇班 淵監本州稅。明道二年,追復節度兼侍中,後贈太傅, 還諸子官,賜諡襄悼。命學士趙概作《神道碑》,帝為篆 其額曰「旌功之碑」,詔歸所沒舊產。利用性悍梗少通, 力裁僥倖,而其親舊或有因緣以進者,故及於禍。然 在朝廷忠藎有守,始終不屈,死非其罪,天下冤之。 《哲獄龜鑑》:向敏中丞相判西京,有僧暮過村舍求宿, 主人不許,求寢於門外車箱中,許之。是夜有盜入其 家,攜一婦人並囊衣踰牆出,僧不寐,適見之,自念不 為主人所納而強求宿,明日必以此事疑我,執詣縣 矣。因亡去。夜走荒草,忽墜眢,並而踰牆,婦人已為人 所殺,屍在井中,血汙僧衣。主人蹤跡,捕獲送官,不堪 掠治,遂自誣雲「與婦人姦,誘以俱亡,恐敗露,因殺之, 投屍於井,不覺失腳亦墜井,贓與刀在井旁,不知何 人持去。」獄成,皆以為然。敏中獨以贓仗不獲,疑之,詰 問數四,僧但云「前生負此人命,無可言者。」固問之,乃 以實對。如是密遣吏訪其賊食於村店,有嫗聞其自 府中來,不知其吏也,問曰:「僧某獄如何?」吏紿之曰:「昨 日已笞死於市矣。」嫗歎息曰:「今若獲賊,如何?」吏曰:「府 已讞決此獄,雖獲賊,不敢問也。」嫗曰:「然則言之無妨, 彼婦人乃此村少年某甲所殺也。」吏問某人安在,嫗 指示其舍。吏往捕,並獲其贓,僧始得釋。
錢,治屯田,為湖州海陽令。郡之大姓某氏火,跡其來 自某家,吏捕訊之,某家號冤不服。太守刁諶曰:「獄非 錢令不可治。」問大姓得火所發狀,及驗之,疑里讎家 物,因率吏入讎家,取狀合之,悉是讎家。即服曰:「火自 我出,故遺其跡某家者,欲自免也。」某家乃獲釋。 蔡高調福州長溪尉,縣媼二子漁於海,俱亡。媼與某 氏為讎告縣捕賊吏皆難之,曰:「海有風波,安知不水 死乎?」雖果為讎所殺,若不得屍,則於法不可理。高獨 謂邑媼有冤,不可不為理也。乃陰察讎家,得其跡,與 約曰:「十日不得屍,則為媼受捕賊之責。凡宿海上七 日,潮浮,二屍至,臨之皆殺也。」乃捕讎家,伏法。高乃端 明殿學士襄之弟也。
《春渚紀聞》:「東坡先生臨錢塘郡日,先君以武學博士 出為徐州學官,待次姑蘇。公遣舟邀取,至郡留款數 日,約同劉景文泛舟西湖,酒酣顧視湖山,意頗歡適, 且語及先君被遇裕陵之初,而歎今日之除,似是左 遷。久之,復謂景文曰:『如某今日,餘生亦皆裕陵之賜 也』。景文請其說云:『某初逮繫御史獄,獄具奏上,是夕』」 昏鼓既畢,某方就寢,忽見二人排闥而入,投篋於地, 即枕臥之。至四鼓,某睡中覺有撼體而連語云:學士 賀喜者,某徐轉仄問之,即曰:「安心熟寢。」乃挈篋而出。 蓋初奏上,舒亶之徒力詆上前,必欲置之死地,而裕 陵初無深罪之意,密遣小黃門至獄中視某起居狀。 適某晝寢,鼻息如雷,即馳以聞。裕陵顧謂左右曰:「朕 知蘇軾胸中無事者」,於是即有黃州之命。則裕陵之 恕,念臣子之心,何以補報萬一?後先君嘗以前事語 張嘉父,嘉父云:公自黃移汝州,謝表既上,裕陵覽之, 顧謂侍臣曰:「蘇軾真奇才。」時有憾公者,復前奏曰:「觀 軾表中猶有怨望之語。」裕陵愕然曰:「何謂也?」對曰:「其 言兄弟並列於賢科」,與「驚魂未定,夢遊縲紲之中」之 語。蓋言軾、轍皆前應直言極諫之詔,今乃以詩詞被 譴,誠非其罪也。裕陵徐謂之曰:「朕已灼知蘇軾衷心, 實無它腸也。」於是語塞雲《孫公談圃》:公為京東憲,置黑漆牌雌黃字云:刑獄冤 濫,詞理抑屈,州縣不理,立此牌下。按部使人前佩之。 一日,有婦人慟哭牌下曰:「吾女死夫家,不知其由。」公 取其案劾之,果得其冤,一路震駭。
公言:「近歲乘輿唐突者,多為衛士毆傷,宜造一木匣 如匭狀,隨駕而行,以御史一員掌之,庶使冤抑可伸, 而良民無毆傷之害。」
《宋史章楶傳》:「楶字質夫,七子:縡、綜、綡、綰、綖、縯、縝。綡第 進士,歷陝西轉運判官,入為戶部員外郎。中書侍郎 劉逵之妻,綡姊也。逵漸復元祐之政,綡多贊之。蔡京 欲擠逵,且惎綡不附己,使其黨攻之,出綡湖州。論者 不已,差主管西京崇福宮。綜歷通判常州,綰知丹徒 縣,綖簽判西安州,縯簽判蘇州,楶孫茇,承奉郎,藎監」 蘇州稅,俱列仕顯。及京復相,遂興制獄,傾章氏。綖居 蘇州,或得私鑄錢數巨罌,京風言者誣綖與州人郁 寶所鑄,詔遣李孝壽、張茂直、沈畸、蕭服更往鞫之,連 繫數百人,累月卒無實,獄多死者。京大怒,別遣孫傑 鞫之,傅致如章綖刺面配沙門島,追毀出身以來文 字,除名勒停,籍入其家。竄縡台州,綜秀州,綡溫州,綰 睦州,縯永州,茇處州,藎均州,官司降罷除名者十餘 人,時論冤之。孫傑,擢龍圖閣直學士、知蘇州,張商英 入相,始辯前獄,移綖常州。
《岳飛傳》:「飛字鵬舉,在諸將中年最少,以列校拔起,累 立顯功。韓世忠、張俊不能平飛,屈己下之,幕中輕銳, 教飛勿苦降意。金人攻淮西,俊分地也,俊始不敢行, 師卒無功。飛聞命即行,速解廬州圍。帝授飛兩鎮節, 俊益恥。楊幺平飛獻俊、世忠樓船各一,兵械畢備,世 忠大悅,俊反忌之。淮西之役,俊以前途糧乏,訹飛,飛」 不為止。帝賜札褒諭,有曰:「轉餉艱阻,卿不顧。」俊疑飛 漏言,還朝反倡言飛逗遛不進,以乏餉為辭,至視世 忠軍。俊知世忠忤秦檜,欲與飛分其背嵬軍,飛義不 肯,俊不悅。及同行楚州城,俊欲修城為備,飛曰:「當戮 力圖恢復,豈可為退保計?」俊變色。會世忠軍吏景著 與總領胡紡言:「二樞密若分世忠軍,恐至生事。」紡上 之朝,檜捕著下大理寺,將以扇搖誣世忠。飛馳書告 以檜意,世忠見帝自明。俊於是大憾飛,遂倡言飛議 棄山陽,且密以飛報世忠事告檜,檜大怒。初,檜逐趙 鼎,飛每對客嘆息,又以恢復為己任,不肯附和議。讀 檜奏「至德無常師,主善為師」之語,惡其欺罔,恚曰:「君 臣大倫,根於天性,大臣,而忍面謾其主耶?」兀朮遺檜 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 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已必及禍,故力謀殺 之。以諫議大夫万俟卨與飛有怨風,卨劾飛,又風中 丞何鑄、侍御史羅汝楫交章彈論,大率謂今春金人 攻淮西,飛略至舒、蘄而不進,比與俊按兵淮上,又欲 棄山陽而不守。飛累章請罷樞柄,尋還兩鎮節,充萬 壽觀使,奉朝請,檜志未伸也。又諭張俊,令劫王貴,誘 王俊誣告張憲謀還飛兵。檜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 事。使者至,飛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鑄鞫 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 既而閱實,無左驗,鑄明其無辜,改命万俟卨卨誣飛 與憲書,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雲與憲書,令措置使。 飛還軍,言其書已焚,飛坐繫兩月,無可證者。或教卨 以臺章所指淮西事為言,卨喜白檜,簿錄飛家,取當 時御札藏之以滅跡。又逼孫革等證飛受詔逗遛,命 評事元龜年取行軍時日雜定之,傅會其獄。歲暮,獄 不成,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雲棄 市,籍家貲,徙家嶺南,幕屬於鵬等從坐者六人。初,飛 在獄,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大理卿薛仁輔並言 飛無罪,卨俱劾去。宗正卿士㒟請以百口保飛,卨亦 劾之,竄死建州。布衣劉允升上書訟飛冤,下棘寺以 死。凡傅成其獄者,皆遷轉有差。獄之將上也,韓世忠 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 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時洪 皓在金國中,蠟書馳奏,以為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 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揮麈後錄》。儂賊犯交廣,毒流數州,諸將久無成功。狄 武襄既受命顓征,首責崇儀使陳曙斬之,余襄公皇 恐,降階祈求武襄尉藉遣之。於是軍聲大振,竟破賊。 而桂人為崇儀建廟貌祀事,至今唯謹。東坡先生以 書抵廣西憲曹子方云:「閑居偶念一事,非吾子方莫 可告者。故崇儀陳侯,忠勇絕世,死非其罪,廟食西路, 威靈肅然。願公與程之邵議,或同一削,乞載祀典,使 此侯英魄少信,眉於地中如何如何,武襄必無濫誅, 而廣人奉事之益嚴」,又有東坡之說如此,不可曉也。 隆興初,帥臣張維奏,詔賜其廟額曰「忠愍。」曙,高郵人, 進士及第,後換右列靈芝。王平甫撰其碑誌甚詳,其 婿許光凝始以布衣自嶺外護其喪以歸,人皆多之。 後登第,終吏部尚書。
《宋史張即之傳》:「即之字溫夫,授直祕閣致仕。寶祐四 年,制置使余晦入蜀,以讒劾閬州守王惟忠。於是削惟忠五官,沒入其資,下詔獄鍛鍊誣伏,坐棄市。惟忠 臨刑,謂其友陳大方曰:『吾死當上愬於天』。七揮刃不 殊,血逆流。即之雖閒居,移書言於淮東制置使賈似 道,恤其遺孤,又使從孫士倩娶惟忠孤女。未幾,似道」 入相,中書舍人常挺亦以為言。景定元年,給還首領, 以禮改葬,復金壇田多即之倡義雲。
《元史劉宣傳》:「宣字伯宣,至元二十五年,由集賢學士 除行臺御史中丞。時江浙行省丞相忙古臺悍戾縱 恣,常慮臺臣糾言其罪,而尤忌宣。一日,御史大夫與 中丞出建康城,點視軍船,群御史從。有以軍船載葦 者,御史張諒詰之,知為行省官所使,詣揚州覆實。忙 古臺盛怒,即圖報復。時大夫之父官於屬郡,隨被按」 劾。遣其黨造建康,伺臺中違失,臺官皆竦懼,陰往懇 求自解,惟宣屹然不動。忙古臺怨宣愈甚,羅織宣之 子,繫揚州獄。又令建康酒務、淘金等官及錄事司官 以罪免者,誣告行臺沮壞錢糧,以聞於朝,必欲寘宣 死地。朝廷為遣官二員,置獄於行省,鞫問其事,宣及 御史六人俱就逮。既登舟,行省以軍船列兵衛驅迫 之,至則分異各處,不使往來。九月朔,宣自剄於舟中。 始宣將行時,書後事緘付從子自誠,令勿啟視。宣死, 視其書,辭云:「觸怒大臣,誣搆成罪,豈能與經斷小人 交口辯訟,屈膝為容於怨家之前?身為臺臣,義不受 辱,當自引決,但不獲以身殉國為恨耳。」嗚呼,天乎,實 鑒此心。且別有公文,言忙古臺罪狀,後得其槁,塗注 勾抹,辭句難辯。前治書侍御史霍肅為敘次其文,讀 者悲憤。宣既引決,行省白於朝,以為宣知罪重自殺。 前後搆成其事者,郎中張斯立也。然宣忠義節操,為 世所重,聞者莫不嗟悼。延祐四年,從子自持上宣《行 實》,御史臺以聞,制贈資善大夫、御史中丞、上護軍,追 封彭城郡公,諡「忠憲。」
《楊朵兒只傳》:「初,武宗崩,皇太后在興聖宮,鐵木迭兒 為丞相。踰月,仁宗即位,因遂相之。居兩歲,得罪斥罷, 更自結徽政近臣,復再入相,恃勢貪虐,兇穢愈甚,中 外切齒,群臣不知所為。御史中丞蕭拜住拜中書右 丞,又拜平章政事,稍牽制之。朵兒只自侍御史拜御 史中丞,慨然以糾正其罪為己任。上都富民張弼殺」 人繫獄,鐵木迭兒使大奴脅留守賀伯顏出之,及強 以他奸利事,不能得。一日,坐都堂,盛怒,以官事召留 守,將罪之。留守昌言:「大奴所干非法,不敢從,他實無 罪。」鐵木迭兒語詘,得解去。朵兒只廉得其所受弼贓 鉅萬萬,大奴猶數千,使御史徐元素按得實,入奏。而 御史亦輦真又發其私罪二十餘事。帝震怒,有詔逮 問。鐵木迭兒逃匿,帝為不御酒數日,以待決獄,盡誅 其大奴同惡數人,鐵木迭兒終不能得,朵兒只持之 急。徽政近臣以太后旨召朵兒只至宮門,責以違旨 意者,對曰:「待罪御史,奉行祖宗法,必得罪人,非敢違 太后旨也。」帝仁孝,恐誠出太后意,不忍重傷咈之,但 罷其相位,而遷朵兒只為集賢學士。帝猶數以臺事 問之,對曰:「非臣職事,臣不敢與聞。所念者,鐵木迭兒 雖去君側,反得為東宮師傅,在太子左右,恐售其奸, 則禍有不可勝言者。」仁宗崩,英宗猶在東宮,鐵木迭 兒復相,乃宣太后旨,召蕭拜住朵兒只至徽政院,與 徽政使失里門、御史大夫禿忒哈雜問之,責以前違 太后旨之罪。朵兒只曰:「中丞之職,恨不即斬汝以謝 天下。果違太后旨,汝豈有今日耶?」鐵木迭兒又引同 時為御史者二人證成其獄。朵兒只顧二人唾之曰: 「汝等嘗得備風憲,乃為是犬彘事耶?」坐者皆慚,俯首 即起入奏。未幾稱旨,執朵兒只載諸國門之外,與蕭 拜住俱見殺。是日,風沙晦冥,都人恟懼,道路相視以 目。《英宗即位詔書》,遂加以誣罔大臣之罪。鐵木迭兒 權勢既成,毫髮之怨無不報者。太后驚悔,而帝亦覺 其所譖毀者皆先帝舊臣,未及論治,而鐵木迭兒以 病死。會有天災,求直言。會議廷中,集賢大學士張珪、 中書參議回回皆稱「蕭、楊等死甚冤,是致不雨。」聞者 失色,言終不得達。及珪拜平章,即告丞相拜住曰:「賞 罰不當,枉抑不伸,不可以為治。若蕭、楊等冤,何可不 亟昭雪也?」丞相善之,遂請於帝,詔昭雪其冤。特贈思 順佐理功臣、金紫光祿大夫、司徒、上柱國、夏國公,諡 襄愍。朵兒只死,時權臣欲奪其妻劉氏與人,劉氏剪 髮毀容以自誓,乃免。
《明外史葉宗行傳》:「宗行,松江華亭人。擢錢塘知縣。民 困徭重,宗行定法,俾民自占甲乙,書於冊,循次役之, 遂均。詞訟稀𥳑,不尚威嚴,未逾年,翕然稱治。一日,庭 前有蛇蜿蜒,若有所訴。宗行曰:『若豈有冤乎?吾當驗 之』。蛇徐入餅肆爐下,發之得屍,乃肆主利其財而為 之者,遂伏辜。嘗行江中,忽舟重不能進,視之,有屍掛」 於柁,蓋里中人殺而沉之者,亦捕其人抵法。
《吳中故語》。錢曄,常熟之富人也,入貲得授浙江都司 都事,豪壓一邑。知府楊貢訪朱漢房御史,曄在焉,衣 服鮮美,而語言容止並復都雅。貢敬之。既去,問得是 貲官,貢始悔恨曰:「此吾部小民,何敢與吾坐乎?」惡之 曄之寓舍在泰伯橋下,先是指揮何某呼角妓數人 供宴,舟載經曄寓過。曄亦方筵客,截而有之。何由是 銜之。至是每短之於貢,貢既深惡之,得何言,益怒,於 是以事收之下府獄,吳人大喜。貢具本馳奏:「曄之輩 如劉以則等數人,皆大家也,平日相結為友,見曄敗, 有齒寒之懼,各助銀五百兩,必欲勝貢。其家僮奴數 百人,多有有智能者,貢之本既發上道,曄家人隨焉。 詐為附舟者,與齎本吏一路游處,卒」賂之。發封竊視, 盡得其所奏請罪辭。吏先往,預以本進焉,一一皆破 貢所論者也。後三日,貢本始入,同下巡撫都御史鄒 來鶴推勘。鄒特欲扶曄,故遲之,以貢難抑,不敢決。初, 曄之在獄,獄囚夜反,知縣聞人恭白貢,請乘勢棒殺 之。貢不肯,曰:「是何得,好死獄中。」貢意蓋欲顯戮之,並 沒其產也。及鄒既為曄,獄久未成,曄遂使人以貨謀 於權貴,乞同提至京理對,於是貢與曄皆就逮北行。 初將朝審,時方嚴寒,曄賂校尉五更以縛,貢縛繩至 骨,又不與飲,裸凍欲僵,莫能發一語。曄則飲酒披裘, 至臨入始一縛焉。於是貢辭不勝。貢至刑部尚書某, 曰:「楊知府,汝作街頭榜,用牌兒名綴語,此時已天奪 汝魄矣,尚何言。」初,曄進本,自署浙江都司都事。至是 刑部覆,不言貢以知府按曄事,但言以都事與知府 詰奏,事勢相等。又曄與貢亦交有所論。於是論貢與 曄皆為民,吳人冤之。
理冤部雜錄
[編輯]《江表志》:國中銜至冤者,多立於御橋下,謂之「拜橋。」甚 者操長釘、攜巨斧而釘腳者,又有闌入立於殿庭之 下者,為「拜殿。」進士曾凱南省下第,其實釘足謝必下 第,立殿稱冤,舉人之風掃地矣。
《聞見後錄:唐故事》:「天下有冤者,許哭於太宗昭陵之 下。」
曲洧:舊聞祖宗時置京城覘者,專為伺察閭閻有冤 枉,及權貴恃勢倚法病民耳。其後法度有不合人心, 恐士大夫竊議當政者乃藉此以自助。士有正論,則 謂之「謗譏」,民有愁嘆則謂之「腹誹」,殊失祖宗之意。習 見既久而人亦不知也。
《能改齋漫錄》:「按《資治通鑑》,魏世祖懸登聞鼓以達冤。 乃知登聞鼓其來甚久,第院之始,或起於本朝也。」 《雲谷雜記》《文昌雜錄》:「登聞鼓院未知起於何代。因讀 《唐會要》,顯德五年,有抱屈人齎鼓於朝堂訴,遂令東 西都各置登聞鼓,自此始。」予按,《世說》:「元帝時,張闔私 作都門,早閉晚開,群小患之,詣州府訴,不得理,撾鼓, 公車上奏其表。」又晉·《范堅傳》:「邵廣二子撾登聞鼓乞 恩。」又《後魏·刑罰志》:「世祖闕左懸登聞鼓,人窮冤則撾 登聞鼓。」又《隋刑法志》:「高祖詔四方詞訟有枉屈,縣不 理者,令以次經郡及州,仍不理,乃詣闕申訴。有所未 愜,聽撾登聞鼓。」是則登聞鼓其來已久,非始於唐也。 呂不韋《春秋》:「堯置敢諫之鼓。《粥子》,禹治」天下,門懸鐘、 鼓、鐸磬而置鞀,為銘於簨簴曰:「教寡人以獄詞者。」揮 鞀二事,當為登聞鼓之始。
《文昌雜錄》:長安故宮闕前有唐肺石尚在,其制如佛 寺所繫響石而甚大,可長八九尺,形如人肺。亦有款 志,但漫剝不可讀。秋官大司寇以肺石達窮民,原其 義乃伸冤者擊之,立其下,就士師聽辭,如今之撾登 聞鼓也。所以肺形者,便於垂,又肺主聲,聲所以達其 冤也。
《夢溪筆談》:世人以竹木牙骨之類為叫子,置人喉中 吹之,能作人言,謂之「嗓叫子。」嘗有病瘖者,為人所苦, 煩冤無以自言,聽訟者試取叫子,令嗓中作聲,如傀 儡子,粗能辯其一二,其冤獲申。此亦可記也。
理冤部外編
[編輯]《搜神記》:昔周宣王信讒言,杜伯無罪,王信佞而誅之, 杜伯曰:「臣無罪而加戮,若死有知,臣將上報,不越三 歲,必雪深冤矣。」王曰:「汝但努力,我是萬乘君王,殺汝 三五箇之類,何有患乎?」乃戮之。經三年餘,宣王出獵, 行至城外山澤之間,將欲布獵,忽見杜伯著朱衣,乘 白馬,冠蓋前後鬼兵數百,當道而來,彎弓執矢射王, 王懼,無處避之。百僚悉見射中王心。王即心痛歸宮, 至夕而薨。《故語》云:「凡人不可枉濫,冤必至矣。」
昔晉使孺臨政,而戮趙同、趙括。及季年將疾,見天屬 鬼,披髮及地,搏膺面踴,怒目大吒。晉公曰:「殺余之孫, 而絕余祀,令我不得享,由爾使然,何不義之甚也?余 得訴於上帝矣,今日之冤必雪,復何逃焉?」乃壞大門 及寢門而入,似縱擒之狀。公大駭,避於室內。及壞其 戶,將欲入,公曰:「戮子之子孫,又何干公也?」鬼曰:「致余 不食,因爾之由,何謂不干我?」公曰:「請立祀,可乎?」曰:「不 可,其已暮矣。然請於上帝,候爾來証知。」言訖不見。晉
公染疾,不期月而終。悲夫!冤結之事,不可為也。今之君子,得不慎歟!《艾子後語》:艾子夜夢遊上清朝天帝,見一人戎服帶 劍而失其首,頸血淋漓,手持奏章而進,其辭曰:「訴冤 臣秦國樊於期得罪亡奔,在燕有不了事。衛荊軻借 去頭顱一箇,至今本利未還,燕太子丹為証見,伏乞 追給。」天帝覽之,蹙頞而言曰:「渠自家手腳也沒討處, 何暇還你頭顱?」於期乃退,艾子亦覺。
《搜神記》:段孝直,漢景帝時舉孝廉,為長安令。孝直志 性清慎,美聲遠聞,直所乘𩢍駮馬一匹,日行五百里。 雍州刺史梁緯與帝連婚,時恃形勢,見孝直馬好,每 索之。直答云:「亡考所乘之馬,不忍捨之,不敢輒奉,伏 願使君照悉。」梁緯因此致恨,密構孝直取受贓事,乃 教下獄,不令家人通往。直知屈枉,不免此難,使人告 妻曰:「刺史陰謀,欲奪我馬,私捏人訴,意欲殺我,必死 矣。嗟!汝等幼沖,未解申雪我屈死,汝各努力,但將取 紙三百張,筆十管,墨五挺,安我墓裏,我自申理。不經 旬,害於獄中致死。」家人收而葬之,乃以紙筆安墓中。 不經五十餘日,遇景帝大會群臣,孝直於殿前上表 云:「天地雖明,詎悉無辜之老;日月垂照,必鑒有滯之 人。且臣早忝宦途,頗彰濟慎,尋以論迂劇邑,稍免瑕 玭。不謂刺史梁緯心縱貪婪,勢連內戚,欲臣亡父之 馬,戮臣冤枉之刑,上訴皇天,許臣明雪。若不聞於陛 下,罔以免此幽沉。並刺史梁緯行事二十一條,不依 法令,一一條奏,列狀以聞。伏願陛下聰明,哀臣冤屈。」 景帝覽表,讀訖,忽然不見。孝直甚怪夫宇宙之內,有 此異事,遂手詔收梁緯付獄勘詰,事事不虛。及枉殺 段孝直事奏帝。帝敕下將梁緯往孝直墓所,斬而祭 之。仍追贈尚書郎,守長安令。故語云:「莫言鬼無身,杜 伯射宣王。莫言鬼無形,孝直訟生人。」此之謂也。 《後漢書王忳傳》:「忳字少林,仕郡功曹,州治中從事,舉 茂才,除郿」令。到官,至斄亭,亭長曰:「亭有鬼,數殺過客, 不可宿也。」忳曰:「仁勝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 亭止宿。夜中聞有女子稱冤之聲,忳咒曰:「有何枉狀, 可前求理乎?」女子曰:「無衣不敢進。」忳便投衣與之。女 子乃前訴曰:「妾夫為涪令,之官,過宿此亭。亭長無狀, 枉殺妾家十餘口,埋在樓下,悉盜取財貨。」忳問亭長 姓名,女子曰:「即今門下游徼者也。」忳曰:「汝何故數殺 過客?」對曰:「妾不得白日自訴,每夜陳冤,客輒眠,不見 應,不勝感恚,故殺之。」忳曰:「當為汝理此冤,勿復殺良 善也。」因解衣於此,忽然不見。明日,召游徼詰問,具服 罪,即收繫,及同謀十餘人悉伏辜,遣吏送其喪歸鄉 里,於是亭遂清安。
《還冤記》:晉夏侯元字太初,亦當時才望,為司馬景王 所忌而殺之。元宗族為之設祭,見元來靈座,脫頭置 其旁,悉取果食酒肉以內頸中,既畢,還自安言曰:「吾 得訴於上帝矣,司馬子元無嗣也。」尋而景王薨,遂無 子。其弟文王封次子攸為齊王,繼景王後。攸薨,攸子 因嗣立,又被殺。及永嘉之亂,有巫見弟云:「我國傾覆, 正由曹爽、夏侯元二人訴冤得申故也。」
啟元曰:「此誰宅?」閽者曰:「御史王大夫。」啟元曰:「大夫在 否?」答曰:「在,可與余報之。」云:「終南山徐啟元有切事欲 見大夫。」閽人入告,大夫聞話,令升廳,俄出見之。元曰: 「勿訝,造次起居,然有事咨白,未知可否?」答曰:「望示及。」 元曰:「適睹大夫宅上有宿世重冤,讎欲伺其便而報 之,大夫知否?」對曰:「非尊師胡為知之?某凡俗肉眼,豈 明此事?」元曰:「請童僕男女等遍觀之,皆言不是。」又曰: 「宅上更有何人?」大夫曰:「某有一女,小字金英,幼小憐 之,頗能羞戁。」元曰:「從只此小娘子,便是大夫之冤家矣。 可令出來。」大夫將謬言,令夫人召來。夫人即往喚之, 已見其女扃其房門,面壁而坐,歎曰:「我之宿世冤結, 方欲伺便報讎無賴道士,顯我世事。」夫人聞之,驚告 大夫。大夫惶懼,計無所出。乃禮啟元曰:「此宿世冤對 相會,如何脫免?」元曰:「此小事。」答曰:「倘蒙尊師慈恩,特 垂救拔以生,以此闔門報之。」又復再拜。元曰:「勿再多 言,即為卻遺。」乃索水一盆,劍一口,左右手秉之,隨大 夫至閣內,令可開門。金英曰:「是我之冤,於爾何事?」元 曰:「道門以救拔為功,濟人為上,曷不速變,安用多言。」 乃步罡訣咒,以水噀之,叱曰:「速變本形,無更居此。」咒 訖,令備棺櫬,逡巡而至。元乃開門視之,已化為白骨。 即令左右斂之,致靈車,誡曰:「可送出都門。行十里餘, 遇大林木中,棄之急奔,勿更回顧。」左右依言,送出都 門。可十里來望,果有大林,便安其下,急奔而歸,回至 都門,方始回望,見大林紅焰亙天,悉為燼。大夫驚哭 拜謝,與夫人仍備珍寶財帛酬之,悉不顧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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