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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3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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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三十八卷目錄

 祀典總部彙考二

  周二總一則中

禮儀典第一百三十八卷

祀典總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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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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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禮春官》肆師之職。

鄭康成曰:「肆猶陳也。肆師佐宗伯,陳列祭祀之位及牲器粢盛 。」 鄭鍔曰:「肆師,禮官之考。所陳者皆祭祀之儀物,禮官之屬,皆取法於是,故以下大夫為之,以師名之 。」 王昭禹曰:「禮之義微而難知,禮之數粗而可陳。大宗伯掌建天神地示、人鬼之禮,則得於微而難知之義。肆師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則明於粗而」 可陳之數,所以謂之《肆師》。

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

鄭康成曰:「佐,助也 。」 鄭鍔曰:「《大宗伯》言其禮之所當用,《肆師》備其物以致用,故皆謂之立,言祀禮以此而立 。」 王昭禹曰:「神位既定,然後國祀之禮可立。《大宗伯》建天神人鬼地示之禮,建其意義而已。必有玉帛牲牷之物,籩豆簠簋之器,然後其禮立焉。故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

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幣。立小祀,用牲。

劉氏曰:「天神、地示、人鬼,皆國祀也。即其祀中各有三等之差,故以玉、帛、牲、牷明其大小,則祀典立矣。」

鄭司農曰:「大祀天地,次祀日月星辰,小祀司命。」

以下 。鄭康成曰:「大祀又有宗廟次祀,又有社稷五祀;五嶽小祀,又有司中、風師、雨師、山川百物。」 黃氏曰:「山川、社稷,恐不當為次祀。《典瑞》『璋邸射以祀山川有玉,風、雨功用博。必非小祀,亦有玉。《宗伯》『實柴槱、燎血、祭貍沈,自以其類相從,未必盡為大小之等 』』。」 鄭鍔曰:「祀必以玉者,取陽精之純,以禮神也;必以帛者,取人功」 之勤以交神也。「必有牲」 者,取天產之精,所以事神也 。崔氏曰:「宗伯奉玉,謂禮神之玉;《肆師》所陳,自論燎玉之差降;《正義》所解,自言禮神之質 。」 陸氏曰:「禮神之幣,則帛在牲之上,若大祀用玉帛牲牷」 是也。「從爵之幣,則帛在牲下,前牲幣各放其器之色」 是也。

以歲時序其祭祀,及其祈珥。

鄭康成曰:「序第次其先後大小 。」 鄭鍔曰:「一歲祭祀,各因其時,以舉其禮,序其先後,不以其大先,不以其小後 。」 《易氏》曰:「《小子職》曰『珥於社稷,祈於五祀』。《羊人職》曰『凡祈珥共羊牲』。正與《肆師》之文同。至《秋官士師職》則曰:『凡刉珥奉犬牲』。」 若以祈為刉,則《肆師》之文為非。後鄭皆改祈為刉,謂毛牲曰刉,羽牲曰珥。且以珥之字當從血為衈,取其以血為釁之義。引《雜記》言曰「成廟則釁之,謂宮兆始成則有釁禮。」 其說非無所據。然《羊人》小子亦有言「釁積、釁邦器」 、「釁軍器」 之事,茲數者皆直謂之釁,不應宮兆始成之釁而獨謂之祈珥。況祈珥見於經者三,不應以「三出之祈」 盡改為刉。又《羽牲》曰珥,如《司約》言珥而辟藏者,固曰「以血塗戶,至《山虞職》言『致禽而珥』」 ,則又曰「取左耳以效功。」 言效功則與釁禮不同,言取左耳則與毛牲曰刉,羽牲曰珥之文自相背馳,何耶?案劉中義云:「珥當為弭字之誤也。祈謂小祝之祈福祥,弭謂小祝之弭兵烖。」 然則社稷五祀曰祈,曰弭,山川曰侯,曰禳,落成曰釁,各有倫類。其說今存之,義見《山虞》。

大祭祀,展犧牲,繫於牢,頒於《職人》。

鄭康成曰:「展,省閱也 。」 王昭禹曰:「牲之純者謂之牷,牲之完者謂之犧。春秋魯郊牛口傷。周景王時,雄雞自斷其尾,不可謂之犧。大祭祀,肆師展犧牲,視其完也 。」 鄭鍔曰:「充人展牲則告牷,而肆師又展犧牲者,蓋祭祀之牲,牧人共之。肆師展之於未為牲之前,知其可用,頒於職人。及視牲之夕,宗人展牲,充人直告牲而」 已。《肆師》「展之」 ,則其擇已精矣;《充人》「繫之」 ,則其養也專焉。

凡祭祀之,卜日宿為期,詔相其禮。

鄭康成曰:「宿,先卜祭之夕 。」 賈氏曰:「凡祭前有散齋七日,致齋三日。若然,卜日吉則齋。」 今雲「祭祀之卜,日宿為期」 ,則是卜前之夕,與卜者及諸執事以明旦為期。「詔相禮」 ,謂詔告相助其卜之威儀及齋戒之禮 。陳及之曰:「《大宰》云:『祀五帝,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大宗伯》曰:『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 《太卜》雲「大祭祀則眡高命龜。」 以肆師及大宰、大宗伯、太卜四官考之,則祭祀必

卜日也。余參《周禮大司樂》及《禮記》,祭天地有卜日者,有不卜日者。《大司樂》謂冬日至,於地上之員丘奏之;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則員丘祭天,方澤祭地,有期日,未嘗卜也。其當卜日者,若孟春祈穀、孟夏大雩、季秋大享,與夫大禘,四時祭無期日,必當卜也。程伊川曰:「春秋有卜郊,但卜上辛不吉則卜中辛;中辛」 不吉,則卜下辛;更不吉,便用不當更卜。《春秋》乃三卜、四卜、五卜,至於不郊,非禮也。

眡滌濯,亦如之。

王昭禹曰:「宿為期,卜前之夕也。眡滌濯,祭前之夕也 。」 李嘉會曰:「滌濯,若事之微者,大宰眡之,大宗伯、小宗伯又眡之。今肆師不獨眡之,且曰詔相其禮,蓋內而六宮,外而有司,其滌濯溉拭之類,小大次第之節不可紊也。」

祭之日,表齍盛,告絜;展器陳,告備。

鄭康成曰:「故書『表』為剽,剽皆謂徽識。粢,六穀也,在器曰盛 。」 鄭鍔曰:「祭祀之齍盛,共於甸師,舂於舂人,然後𩟄人炊之,舍人實之,小宗伯逆之,大宗伯奉之,而肆師表之者,蓋其物不一,各為徽識以表之,庶幾六宮之人共奉之,各得其當 。」 王昭禹曰:「簠以盛稻粱,簋以盛黍稷,盛,王之所自致者也。表而出之,所以明其自」 致之誠 。《易氏》曰:「黍稷稻粱謂之接盛,必肆師告潔而後用 。」 李嘉會曰:「《詩》曰『吉蠲為饎』,《記》曰:『黍曰薌合,粱曰薌萁,稷曰明粢』」 ,皆以潔為義。

及果築鬻相治,《小禮》誅其慢怠者。

鄭鍔曰:「祼必用鬯,以鬱金和之。鬱金必築煮,然後用鬱人和之,《肆師》主其築煮之事 。」 賈氏曰:「果築煮,謂宗廟有祼,鬱人掌鬱,此又掌之者,彼官正職,此肆師察其不如儀也。」

掌兆中廟中之禁令。

鄭康成曰:「兆,壇塋域 。」 王昭禹曰:「兆,即《宗伯》兆五帝於四郊者 。」 賈氏曰:「四郊之上,神兆多矣,皆掌不得使干犯神位。七廟亦然 。」 劉氏曰:「兆中,廟中執事者眾;欲其行事致肅,故有禁令 。」 項氏曰:「神則有兆,鬼則於廟。禁則禁其所不得為,令則令其所當為。」

凡祭祀禮成、則告事畢

王氏曰:「事畢於禮成,故禮成則告事畢。」

《鬱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薛平仲曰:「禮莫重於祭,祭莫重於灌。灌之為義,先王所以致精神之交,敬淵泉而貫冥漠也,故灌用鬱。鬯者,草木之芬香者也;鬯者,酒味之暢達者也。和鬱以為灌,言芬香之交暢於上下也。周人先求諸陰,故既灌而後逆牲。夫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精誠所交,唯灌為至此。鬱人、鬯人所以首見於此 。」 賈氏曰:「鬯人所掌,是秬米,為酒不和鬱者。若祭宗廟及灌賓客,則鬯人以鬯酒入鬱人。鬱人得之,築鬱金草煮之以和鬯酒,則謂之鬱鬯也 。」 王昭禹曰:「築而煮之,肆師也。掌共秬鬯者,鬯人也。鬱人則和鬱鬯,用之於祼 。」 王氏《詳說》曰:「有秬鬯,有鬱鬯。鬱鬯用之於宗廟,秬鬯用之於天地社稷等祀。《表記》曰:『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 是祭天不用祼,然亦用秬鬯。鬯人之社,壝用大罍,禜門用瓢齎。是社稷等祀亦用秬鬯,但鬱鬯求諸陰,用之於宗廟。

掌祼器。

鄭康成曰:「祼器謂彝及舟與瓚 。」 鄭鍔曰:「《典瑞》於祼圭有瓚,特辨其名物;《司尊彝》於彝舟,特詔其爵,辨其用。蓋不掌其器,《鬱人》取所築以煮之,鬱金以和秬鬯,實之於六彝,故並祼器掌之。」

凡祭祀、賓客之祼事,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

鄭鍔曰:「天地大神,至尊不祼,此言祭祀,謂祭宗廟、社稷、山川、四方,祼以求神而出之。」

凡祼玉,濯之,陳之,以贊祼事。

鄭康成曰:「祼玉謂圭瓚、璋瓚 。」 賈氏曰:「《祭統》:『君用圭瓚,大宗伯用璋瓚』。」 鄭云:「大宗伯亞祼,夫人有故,攝焉。」 然則君用圭瓚,後用璋瓚可知 。鄭鍔曰:「『《記禮》所謂祼以圭璋用玉器也』,正謂是耳 。」 王昭禹曰:「濯之所以致潔,陳之所以備用,於用祼則又因以贊其事。」

詔「祼將之儀與其節。」

鄭鍔曰:「詔告以祼將之儀與夫多少之節 。」 賈氏曰:「儀即奉玉、送祼之威儀。奉玉,謂王與後祼時,奉玉贊而酌鬱鬯雲。送祼,謂送之以授屍,屍得祭之、嚌之、奠之、不飲。」

凡祼事,沃盥。

賈氏曰:「凡祼事,皆鬱人沃以水盥手及洗瓚也。」 易氏曰:「凡此皆鬱人周旋祼,禮之次序。」

大祭祀,與量人受舉斝之卒爵而飲之。

鄭司農曰:「斝讀如嫁娶之嫁。斝,器名,《明堂位》曰殷。」

以斝,周以爵 。王氏曰:「斝者先王之爵,惟王禮用焉。」 卒爵,若《儀禮》所謂「『皇屍卒爵』是也 。」 易氏曰:「祼為祭事之始,有始則有終,受卒爵而飲之,不亦宜乎 ?」 鄭鍔曰:「嘗得陸佃之說曰:『宗廟之祭,始祼之時,屍入於室,王與後既祼獻矣。及殺牲迎屍於堂,王即以肝洗鬱齊而燔之,制祭於主前。於此之時,屍既即席,祝乃詔之使安坐。王以玉角酌元酒以獻屍,後以玉斝酌清酒以亞獻,是之謂從獻』。」 《郊特牲》曰「舉斝角詔妥屍。」 當此節也。《鬱人》贊祼,量人制從獻之膰脯,時相及,事相成,故受舉斝之卒爵,酌而飲之。以康成之說考之,舉斝角詔妥屍之時,無鬱人、量人受酌爵飲之法,惟有受嘏時受王卒爵飲之禮,故康成改斝為「嘏」 ,然有改字之嫌。陸佃之說雖不改字,以理考之,方其祭之始獻,而妥屍薦腥薦熟之禮尚未及行,而鬱人、量人先已得飲卒爵,豈合人情也耶 ?王氏《詳說》曰:「《記》曰:『天子之祭也,與天下樂之;諸侯之祭也,與境內樂之』。夫樂以天下,豈終日之祭而執爵執炙者不蒙其福乎?」 此鬱人、量人所以欲舉斝之卒爵。

《鬯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鄭康成曰:「鬯,釀秬為酒,芬香條暢於上下。秬如黑黍,一稃二米 。」 王昭禹曰:「一稃二米,天地至和之氣所生,名之曰鬯,言和氣條暢 。」 鄭鍔曰:「以秬為鬯,以鬱和之,分為二官,何耶?蓋祼者,祭之始,禮之尤重者,故使鬱人掌其器,《鬯人》掌共秬。鬯而為器之飾,重其事,故分二官以主之。」 或謂鬱鬯專用以祼,表其德之馨香足以感神,《秬鬯》專用以祀表;其德之中和,足以事神。其義各有所主,故二官分掌,豈其然乎?

掌共《秬鬯》而飾之。

王昭禹曰:鬱,人所和者,乃用以祼。鬯人所共秬鬯則不和,鬱者用之以陳而已。鬱鬯之有秬鬯,亦猶三酒、五齊之有元酒也。此亦反本復古,不忘其初之意 。」 鄭鍔曰:「鄭以設巾為飾,非也。攷下文,祼器有用脩者,有用蜃者,有用概者,皆以盛秬鬯。鬯人所飾者,乃此器耳。內備其物,故鬯必用秬;外致其美,故器必用飾 。」 《易氏曰:鬯人共秬鬯,而不言祭祀天地之用,是天地之秬鬯純用樸素,而無事乎文采,其餘未免有飾焉。祭社於壝而用大罍,若近乎瓦尊然,以雷為文,則瓦尊之有飾者也。禜祭於國門而用瓢齎,若近乎匏尊然,割瓢以為齊,則瓢尊之有飾者也。廟用脩者,如〈司尊彝〉》,凡酒脩酌之義,則以人力脩之,而為脩者也。「凡山川四方用蜃者,如「掌蜃」 「共蜃器」 之類。蜃則又以蜃物為飾者也。「凡祼事用概」 者,謂以朱帶飾漆尊,而橫概以落腹者也。「凡疈事用散」 者,謂散尊雖無琢刻,而亦用漆以為飾者也。六者之用,各因其宜而已。

《雞人》「大祭祀,夜呼旦以嘂百官。」

《鄭康成》曰:「夜,夜漏未盡,雞鳴時呼旦,以警起百官,使夙興。」

凡祭祀,面、《禳》、釁,共其雞牲。

王昭禹曰:「禳以卻災禍。面禳所禳非一方,古者諸侯禳於畺及郊,於四方皆有禳焉。釁以厭妖怪。」 鄭康成曰:「釁,釁廟之屬。釁廟以羊,門夾室用雞。」 鄭鍔曰:「二者之祭,用雞為牲,掌共雞牲。」 又言於此者,以面禳釁之用出於非常也。釁以除去不祥。

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詔其酌,辨其用與其實。 《典瑞》:「大祭祀、大旅,凡賓客之事,共其玉器而奉之。」

鄭康成曰:「玉器謂四圭、祼圭之屬 。」 鄭鍔曰:「大祭祀天地宗廟之祭。大旅,旅上帝及四望賓客所用者,祼圭也。祭祀所用者,四圭、兩圭之類,《典瑞》共其器,又奉承以往也。」

《典祀》,「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

薛平仲曰:「天地神示之位,則兆於四郊,宗廟昭穆之列,有祧於外廟者。兆於四郊者,其壇壝之地,人情之所易忽。祧於外廟者,其世數之疏,人情之所易略。有典祀以掌外祀之兆守,有守祧以掌先王、先公之廟祧。外焉兆守謹於四郊,內焉廟祧謹於宗廟,禮之大本在是。」

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掌其禁令。

王昭禹曰:「外祀,國外之祀,若《小宗伯》所謂祀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方是也。兆謂之壇兆,守謂守其兆域。凡國外之祀為之兆守者,皆有塋域故也 。」 鄭鍔曰:「其兆之外皆有塋域,典祀則掌其禁製法令。蓋求神於此而不嚴為之禁,則人或敢渫神,不顧享矣。」

「若以時祭祀」,則帥其屬而脩除徵役於《司隸》而役之。

鄭鍔曰:「言祭、言祀,尊者當祀,卑者當祭。當祭祀之時則脩除其兆之壇域、草之荒塞,帥其屬之下士二人共掌,而所役之人則徵諸《秋官》之司隸蓋司。」

隸有徒二百人,以給勞辱之事 。鄭康成曰:「屬其屬。胥徒也。脩除芟掃之徵召也。役之作使之 。」 李嘉會曰:「外祀不在四郊之內,祭時脩除,則脩除有時,不慢於神,亦不瀆於神;役於司隸,則不勞民崇祀。」

及祭,帥其屬而守其厲禁而蹕之。

鄭鍔曰:「及祭,殆人君躬出郊而有事於兆域之時乎 ?」 王昭禹曰:「厲禁,謂藩厲禁止之地。蹕,所以止行者,將祭,帥其屬則以脩治為事而致其潔,及祭帥其屬則以禁止為事而致其嚴,此先王所以事天地神示之義。」

世婦,「每宮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 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

案世婦,在《天官》者是內命婦,即二十七世婦之數,在《春官》者是外命婦,乃在朝六卿之妻。或謂以卿為世婦,非也。既以婦言,安得以卿為之?然每宮卿二人者,婦人無爵,從其夫之爵,其夫曰卿,其妻為世婦者,亦以卿之爵稱之。觀其職曰:「凡內事有達於外官者,世婦掌之。」 必是因王后有祭祀賓客之禮。事在外者,非內人之所可與,臨時而設此職,主此禮耳,所以屬於《禮官》。

掌女宮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

鄭康成曰:「《女宮》,刑女給宮中事者,宿戒當給事,豫告之,齊戒也。比,次也。具所濯摡及粢盛之爨。」

詔王后之禮事。

鄭康成曰:「薦徹之節。」

帥六宮之人共《齍盛》。

《相》外內宗之禮事。

鄭鍔曰:「皆佐後於奉祭之時,世婦相之,使無失禮。」

大司樂「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 神示。」

乃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

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臝 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 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六變而 致象物及《天神》。

王氏《詳說》曰:「此一節謂四方百物之祭也。《六經》之言有以變為成者,如《簫韶》九成是也。有以變為闋者,《郊特牲》所謂『樂奏三闋』是也。有以變為終者,《鄉飲酒義》所謂『笙入三終』是也。曰變、曰闋、曰終,是或一說也 。劉氏曰:『六樂而文之五聲,播之八音,其為樂亦大矣,非祭天地宗廟不用,先儒止見其致羽物臝物之屬,謂』」 大蜡索百物之祭。不知大蜡止息老物、樂田夫而已,六樂豈用於此乎?象物,蓋日月星辰之屬。《易》言「天垂象」 ,垂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是日月星辰亦可謂之物。保章氏謂「凡此五物,蓋雲日月星辰星土」 ,孰雲有象而非物乎 ?鄭康成曰:「此謂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六奏樂而禮畢。東方之祭用太蔟、姑洗,南方之祭用蕤賓,西方之祭用夷則、無射,北方之祭用黃鍾為均。每奏有所感,致和以來之土,示原隰及平地之神,象物有象在天。」 所謂四靈者,天地之神,四靈之知,非德至和則不至。《禮運》曰:「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 。」 鄭鍔曰:「致者,使之自至。樂作於此,物應於彼,雖聖人亦安能限其必至哉,亦」 意其來格而已。樂止於六變者,蓋蜡祭之樂,六變而祭畢 。王昭禹曰:「羽物輕疾而川澤則虛,致之易,故一變而致。羽物,蛙螾之屬,比羽物為重遲;山林草木所集,比川澤為實,致之稍難,故俟乎再變;鱗物水族,又重遲於臝物;丘陵積土之篤實高大,又實於山林,故俟乎三變。毛物,虎豹屬,其體又重遲於鱗物;水崖之墳,下平之衍,水土交而其體卑,又實於丘陵,故俟乎四變。」 介物龜鱉屬,尤為重遲,上示則其勢在下,尤為實,故俟五變而致之。象物恍惚無形,天神則遠人而尊,致之尤難,故六變而後致之 。易氏曰:「分樂之序,則以《雲門》祀天神,以《咸池》祭地祇,與求神之樂大同小異。其言《大濩》以祀先」 妣,《大武》以祀先祖,則與九㲈、九德一用於宗廟不同。天地有一定之體,故樂不容於或異。人鬼有宗廟,有祧廟。《祭法》曰:「王立七廟,一壇一墠,皆月祭之。遠廟為祧,享嘗乃止。」 宗廟則七廟也,先妣、先祖則廟與祧皆異,茲其樂所以不同。

凡樂事,大祭祀,宿縣,遂以聲展之。

王昭禹曰:「宿縣,祭前之夕,列之於筍簴 。」 鄭鍔曰:「作樂之時,樂縣之位正於小胥,既掌辨其聲矣。大司樂又宿縣,遂以聲展之者,欲知其宮商不爽,金石諧和,庶其奏可以格神祇也。」

王出入,則令奏《王夏》。屍出入,則令奏《肆夏》。牲出入,則 令奏《昭夏》。

鄭鍔曰:「祭祀之節,有王出入之時,有屍出入之時、有牲出入之時,皆當奏夏。夏之名有九,此所奏者。」

《三夏》。夏,大也,樂章之大者也。王始祭,入廟門,祭訖出廟門,皆奏《王夏》,蓋歌王者之德為甚大。始迎屍而入,終送屍而出,皆奏《肆夏》。屍者,祖先之象。肆,遂也,安也。或說祖先有功德,故國遂大,至於為天子而有天下也。二祼之後,王出迎牲,入而告牲,乃出而殺之,皆奏《昭夏》。昭,明也。明祖先有碩大之德,故用是牲。說者以《肆夏》為《時邁》,所謂「肆於時夏」 ,「允王保之」 是也。《王夏》《昭夏》則無所考矣。此所令奏者,時祭也 。王昭禹曰:「直而自遂之謂肆。屍以象乎神,則有直而自遂之意。故屍出入則奏《肆夏》。神散而為明,明散而為昭。牲以致味,行吾憂勤而親鬼神者在此,宜其致精明以歆鬼神焉。故牲出入則奏《昭夏 》。」 王氏《詳說》曰:「《九夏》之名,見於《鐘師》,此特言三夏,以三夏為九夏之大。奏九夏者,鐘師也。令鐘師而奏三夏者,大司樂也。自《納夏》而下,則鐘師自奏矣。」

帥《國子》而舞。

鄭鍔曰:「奏夏之時,又帥國子而舞以形容之 。」 《易氏》曰:「舞所以宣導其和 。」 王昭禹曰:「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故凡樂事用舞則帥國子而舞。」

《大胥》,「凡祭祀之用樂者,以鼓徵學士。」

鄭康成曰:「擊鼓以召之。」 《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徵,所以警眾。」

大師大祭祀,帥瞽登歌令奏「擊拊。」

鄭司農曰:「《登歌》,歌者在堂,登歌下管貴人聲也。樂或當擊,或當拊是也 。」 賈氏曰:「謂下神合樂,皆升歌清廟,故將作樂時,大師帥瞽人登堂於西階之東,北面坐而歌者與瑟以歌詩也。拊所以導引歌者,故先擊拊,瞽乃歌也。歌者出聲,謂之奏 。」 王昭禹曰:「擊拊,即《書》雲『擊石拊石』,此堂上之樂也。《小師》雲『登歌擊拊』,則擊拊」 者小師而大師令奏之。

下管播樂器,令奏鼓朄。

賈氏曰:歌者在上,匏竹在下,故云「下管。聲出曰播」 ,謂播揚其聲,奏即播也。

《小師犬》,「祭祀,登歌擊拊。」

《胡伸》曰:「拊,革鼓也。樂以登歌為貴,凡以詠者,舉堂上之樂。」

下管擊應鼓。

鄭康成曰:「應,鼙也。」 應與朄及朔,皆小鼓所用,別未聞。

徹歌:

鄭康成曰:「於有司徹而歌《雍 》。」 李嘉會曰:「徹歌,無大師之命而自歌者,乃其職也。」

凡小祭祀,小樂事,鼓朄。

鄭康成曰:「如《大師 》。」 黃氏曰:「小祭祀不當擊雷鼓,靈鼓則擊朄舞。師不鼓,四方旱暵之舞是也。」

磬師教縵樂,《燕樂》之鍾磬。凡祭祀,奏《縵樂》。

鄭康成曰:「縵讀為縵錦之縵,謂雜聲之和樂者。」 《學記》曰:「不學操縵,不能安弦 。」 《易氏》曰:「祭祀奏縵樂,亦取其和而已。」

鍾師:「凡祭祀、饗食,奏燕樂。」

易氏曰:「燕以示慈,祭禮主乎敬,享禮主乎肅。祭祀、饗食何以奏燕樂?王與諸侯行享食之禮,若享元侯則升歌《肆夏》《頌》,合《大雅》。饗五等,與諸侯則升歌《大雅》《頌》,合《小雅》。享同乎燕,故謂之《燕樂》。其禮在廟,故與祭祀同,其樂尤足以見先王之仁鬼神、仁賓客也。」

《笙師》:「凡祭祀、饗射,共其鍾笙之樂。燕樂亦如之。」

《鄭康成》曰:「鍾笙,與鍾聲相應之笙。」

《鎛師》:「凡祭祀,鼓其金奏之樂。饗食、賓射,亦如之。」

愚案:「金鍾,聲也;鼓者,所以擊其聲也。」

《韎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 十人。掌教韎樂。

鄭鍔曰:「四夷樂,東方曰《韎》,南方曰《任》,西方曰《侏離》,北方曰《禁》,此特設官以掌東夷之樂,竊疑三方之樂不存於祭祀大享之時,而東夷樂猶近正孔子之所欲居,且為箕子之國,則其樂有中國之風可知。《明堂位》『韎作昧』」 ,《詩》「『韎韐有奭』,《左傳》『韎韋之跗』註:皆以韎為赤色之韋。樂名曰《韎意》,舞者衣赤色之韋也。」

祭祀,「則帥其屬而舞之。大饗,亦如之。」

鄭康成曰:「舞《東夷之舞 》。」 王昭禹曰:「其屬則十六人 。」 劉執中曰:「舞韎之位在門外,祭祀大饗皆用之,示四夷來王也。」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眾寡無數,府二人,史二人,胥二 人,徒二十人。掌教舞散樂,舞夷樂。

鄭鍔曰:「《散樂》,野人之樂,節奏疏散,而非六代之舞;《夷樂》,四夷之樂,而非中國之法。舞有可用者,旄人教之,皆執旄以舞。」

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屬焉。凡祭祀、賓客,舞其《燕樂》。

賈氏曰:「饗燕作燕樂時,使四方舞士舞之以《夷樂》。」

黃氏曰:「《韎樂》,祭祀賓饗必舞之;《散樂》,夷樂,祭祀。」

賓客則舞其燕樂,不用燕樂則不舞。是則《韎》猶近《雅》歟。

《籥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 教國子舞羽龡、籥。

王氏《詳說》曰:「周之祭祀有三重,獻莫重於祼,聲莫重於聲,歌舞莫重於舞。」 「宿夜」 ,「宿夜,武舞之曲名。籥師所教者,止於舞羽吹籥,祭祀賓客饗食所用,亦止於鼓用籥,抑何略於武舞耶?」 曰:「籥師所掌者,舞之教,司干所掌者,舞之器。《文王世子》曰:『小學正學干,大胥贊之。籥師學戈,籥師丞贊之』。是籥師未嘗不預於學戈,何」 止於羽籥之教?又曰:「然後舍菜,不舞,不授器。」 是舞器未嘗不為羽籥,何止於干戈之器?周公於籥師言教,於司干言「掌」 ,又所以見周家太平之治,以文舞為教也。

祭祀,「則鼓《羽籥》之舞。」賓客饗食,則亦如之。

鄭鍔曰:「於祭祀賓客之時,鼓而作其羽籥之舞,故曰鼓 。」 賈氏曰:「祭祀先作樂,下神及合樂之時,使國子舞鼓動,以羽籥之舞,與樂師相應,使不相奪倫,故鄭雲『鼓之者,恆為之節』。」

《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與其聲歌。」

薛氏曰:《四夷樂》,或以其服色名之,或以其聲音名之。服色,韎是也;聲音,侏離是也。餘不可考。《韎人》之樂,施於祭祀大饗;《旄人》《鞮鞻氏》之樂,施於祭祀與燕者,蓋東夷於四夷為長,饗於燕為重。《韎》。《師》曰「師』而序於前;《旄人》《鞮鞻氏》曰「人曰氏,而序於後。」 然則《東夷》之樂,蓋聖人所重歟?

祭祀,「則龡而歌之。燕,亦如之。」

黃氏曰:「鞮鞻,夷樂器。歟,祭祀吹而歌之。」 鄭謂以管籥為之聲,亦非必自有吹者 。王昭禹曰:「祭祀與燕吹其聲,倡其歌,以明得其歡心,而服吾中國之役也。」

《典庸器》「掌藏樂器、庸器。及祭祀,帥其屬而設筍虡,陳 庸器。」

鄭鍔曰:「祭祀之時,則帥其八十人之屬以設筍虡。小胥視瞭自當縣樂器,此但為之設筍虡,所當陳者庸器而已。陳之於祭祀之時,以表先王之有功,能得此器,子孫能守以奉祀。」

司干:掌舞器。祭祀,舞者既陳,則授舞器;既舞,則受之。 賓、饗,亦如之。

鄭鍔曰:「祭祀之時,俟舞人綴兆行列已定,則授之以干,至於舞畢則受而藏之。」

《大卜》,「大祭祀,則眡高命龜。」

鄭康成曰:「命龜,告龜以所卜之事。不親作龜,大祭祀輕於大貞。《士喪禮》曰:『宗人即席,西面坐命龜』。」

凡小事,涖卜。

鄭康成曰:「『代宗伯 張沂公曰:『《表記》曰:『小事無時,日有筮』。《周禮》曰:『凡小事涖卜,小事用筮』。又何涖卜耶』?曰:『有事於小神,無常時,日臨有事則筮之』,是小事用筮也。如大卜職當大祭,祝則眡高命龜,凡小事涖卜』。此小事對於大祭,是祭中小事,非謂小神也。」

《龜人》「若有祭事,則奉龜以往。」

鄭康成曰:「奉猶送也,送之於所當卜。」

大祝「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貞。」

鄭鍔曰:「《宗伯》以吉禮事天神、地示、人鬼,大祝又以事鬼神示為職,蓋宗伯所掌者禮也。大祝以薦信為事,用辭而已,故掌六祝之辭。所祝雖六,其要不過祈福祥、求永貞 。」 賈氏曰:「此六辭皆祈禱之辭,說以告神,其事有六,祈福祥即吉祝是也;求永貞即年祝是也。特取二事為總目,欲見餘四者亦有福祥、永貞之事 。」 項氏曰:「祈則有所請,天所祐為福,福所兆為祥;六祝所以求福,六祈所以禳禍。」 李嘉會曰:「大祝掌六祝、六祈、六號、九祭、九拜,事至不一,而以作六祝之辭為先者,大祝陳辭於鬼神,當以誠信先之,此事鬼神之本。」

一曰《順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 六曰《筴祝》。」

劉執中曰:「先儒咸以小祝、小祭祀、候禳之事以解六辭,非也。大祝所以祝大事,郊祀天地、社稷、宗廟、大享則用之。一曰順祝,謂祈三才協順,四海和同。二曰年祝,謂所祈五氣時,若常大有年。三曰吉祝,謂祈斂時五福,敷錫庶民。四曰化祝,謂祈休徵,化被六極,以為豐氣。五曰瑞祝,謂祈順氣成象,天降甘露,地出醴泉。六曰筴祝」 ,謂祈鬼神龜筮,不違於人,大同而卦吉。六者皆王者內蘊誠明之德,達於天民,而天地合德,故祝因郊祀各有其辭,以祈報應 。鄭鍔曰:「六祝,曰順,曰年,曰吉,曰化,曰瑞,曰筴。見於小祝,則有祈福祥、順豐年、逆時雨、寧風旱、彌災兵、遠罪疾之目,宜用以參相發明可也,祈豐年也。順成之方,蜡祭」 乃通。年無必豐之理,祝其順成。

考證

《載芟》之詩之類,求永貞也。欲民躋仁壽之域,有天年之永,如父不哭子,兄不憂弟之類,祈福祥也。身其康強,子孫其逢吉,有五福之備,無六極之凶,是謂吉。彌災兵也,災兵之起,欲使之銷,載戢干戈,載櫜弓矢,變禍亂為和平,移哭泣為歡笑,是之謂化。逆時雨,寧風旱也。欲時無風旱,而時雨應期,所以為祥瑞。貽我來牟。「嘉禾合穎」 ,固豐年之瑞矣。必須風雨順,旱災消,然後有之。故《小祝》指時雨、風旱以為言,是乃瑞祝之證,遠辠疾也。武王之疾周公請以身代,史乃祝冊,蓋為筴書,以述其謝過之情,冀天地鬼神不加罪於其身,筴祝之為遠罪疾可知。

黃氏曰:「如《隨季梁言》曰:『今民餒而君逞欲,祝史』。」

「矯舉以祭」 ,是不稱其實也。以是筴祝,恐祝史不能正辭,而奉牲、奉盛、奉酒醴之際,或有媿於其神而祝之也。

掌《六祈》以同《鬼神示》。

劉執中曰:「六祝,因祭享祀祝之。此六祈者,特為因事祭而祈之 。」 黃氏曰:「皆非常事,各有禮法,悖禮亂法則不舉 。」 鄭鍔曰:「鬼神依人而行,好惡未嘗不與人同,然亦有時不同。人惡疾癘,疾癘或至;人惡災害,災害或生;師欲有功或無功,年欲順成或不順成,未必其心皆同,故以六祈祈其同 。」 項氏曰:「神人一理,使其理常」 相依而行,則雖無所祈可也。一或不合,變故生焉。故必有類造以求之,禬禜以告之,攻說以責之,使神人之情通,則福可致,禍可禳。不曰通而曰同者,以神人不同也。然而大人與鬼神合其吉凶,則同之,其有道矣 。李嘉會曰:「鬼神示如何?」 曰:「同。六者之祭,不可混雜,別之於初,則可責鬼神示之同於報我矣。」

一曰「類」,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說。」

鄭司農曰:「皆祭名也。禜,日月星辰山川之祭。《春秋傳》曰:『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 鄭鍔曰:「『上帝之尊,欲其同也,因出師之時,以事類而祈之,曰類先祖之神。欲其同也,因出師之時,則造廟而祈之,曰造舜類於上帝』。雖因攝位以事告天,然大抵類、造為」 師祭之名。《詩》雲「是類是禡」 ,說者以為師祭四時有常享,不名曰造,非有兵事,不敢造焉。禬則禳災而會福之祭,元巫所謂「掌以時招梗禬禳」 之事。蓋禳則禳去其災,禬則會聚其福。攻者,犧牲既成,粢盛既潔,然而旱乾水溢,災變不已,是神之罪,故以辭攻而責之,如「小子鳴鼓而攻之」 之攻 。項氏曰:「《司馬法》曰:『將用師,乃告皇天上帝、日月星辰,以禱於后土、四海神祇、山川冢社,乃造於先王』。此類造之別造、類。禬、禜,皆有牲,攻、說用幣而已 。」 王昭禹曰:「合其類而祭之,攻以治去其害,若翦氏以攻禜攻之之屬;以辭責之之謂。說,若《庶氏》以攻說禬之之屬 。」 王氏曰:「禬,國之凶荒、民之札喪之屬 。」 劉執中曰:「說,謂以論說祈求,若湯之旱,告於雩曰:『政不節歟?使民疾歟、宮室崇歟、婦謁盛歟、苞苴行歟、讒夫昌歟,六者自責以說天』。」

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疏、遠近。

劉執中曰:「王者欲保寧邦國,興大利、除大害,天地、鬼神、群臣、兆姓未諭其意,情有不通,乃因六事以作六辭,用通其情 。」 鄭鍔曰:「六祝之辭,皆告神之語,非鼓舞天下之動也 。」 王昭禹曰:「禮之文待辭後著,禮之情待辭後見。明以通乎人,幽以通乎神,皆有待乎辭,則上下、親疏、遠近皆待辭以通。上下以位言,親疏以情言」 ,遠近以勢言 。李嘉會曰:「作《六辭》,是掌代王言之人,合在太史、內史、小史之屬。今以太祝作之,蓋六辭者,多於廟中發之,其辭無媿於神,則上下、親疏、遠近之情可通。」

一曰祠,二曰「命」,三曰「『誥」,四曰「會』,五曰禱,六曰誄。」

劉執中曰:「祠謂祠享先王於廟。」 祝受屍,嘏於主人曰:「皇屍命王祝承致多福無疆,於汝孝孫,來汝孝孫,使汝受祿於天,宜稼於田,眉壽萬年,勿替引之。」 主人奠酢爵,再拜稽首受,持黍稷懷之,實於左袂。

黃氏曰:「祠用於祭祀,所以交接鬼神者,皆當有。」

其辭。《武成》曰:「敢昭告於皇天后土,惟有道曾孫周王發,將有大政於商。商王受無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 此亦為祠,蓋特祭,非常祭也。古者大誥命發於廟,臨之以鬼神。畢命王朝步自宗周,至於豐。以成周之眾,命畢公,保釐東郊,命之於廟。《洛誥》:「王在新邑,烝祭歲,王命作冊,逸祝冊,惟告周公。」 其後誥之於廟,史逸作冊寶祝。冊,史官兼祝官歟。鄭說「會同」 是也。盟非也。大祝六辭無盟辭,誓或有之。詛,祝作盟詛之載辭。是則盟非先王所貴也。《春秋傳》曰:「齊桓公葵丘之盟,載書五禁,曰:『無曲防,無遏糴,無專殺,大夫無以妾為妻,無有封而不告。不歃血耳,猶當有辭以告鬼神』。」 凡此皆所以詔告鬼神,可以通人情,能使上下親疏遠近無所壅隔也。《詩》云:「惠

「於宗公,神罔時恫」 ,斯之謂矣。先鄭引《盤庚》誥其世臣卿大夫,道其先祖之善功,其意是也。上下親疏,遠近間隔不通,甚者則有盟詛,盟詛亦有辭,雖非先王所貴,猶足以救衰世,故使詛祝掌之。然則大祝之職任可知 。鄭康成曰:「祠者,交接之辭。《春秋傳》曰:『古者諸侯相見,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辭之辭也』。會謂會同盟」 誓之辭 。鄭鍔曰:「命者,述其意以命神,如命龜之命,蓋有指使之言,如曰『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乃所以命之也 。」 鄭司農曰:「命,《論語》所謂為命。裨諶草創之。誥,謂《康誥》《盤庚之誥》之屬。盤庚將遷於殷,誥其世臣卿大夫,以道其先祖之善功,故曰以通上下親疏遠近。禱謂禱於天地、社稷、宗廟,主為」 其辭也。《春秋傳》,鐵之戰,衛太子禱曰:「曾孫蒯瞶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鄭勝亂從,晉午在難,不能治亂,使鞅討之。蒯瞶不敢自佚,備持矛焉。敢告無絕筋,無破骨,無面夷,無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請,佩玉不敢愛。」 若此之屬。誄謂積累生時德行以賜之。命主為其辭。《春秋傳》:「孔子卒,哀公誄」 之曰:「閔天不淑,不憖遺一老,俾屏餘一人以在位,嬛嬛予在疚。嗚呼哀哉!尼父!無自律。」 此皆有文雅辭令難為者,故大祝官,主作六辭,或曰誄,《論語》所謂誄曰:「禱爾於上下神祇。」

辨六號:「一曰神號,二曰鬼號,三曰示號,四曰牲號,五 曰《齍號》,六曰幣號。」

鄭鍔曰:「神示百物各有其名,以名舉則失於褻,易其名而為之美稱,所以致敬以尊神明,見其肅敬之意,大祝掌辨而為之 。」 鄭康成曰:「神號若雲皇天上帝;鬼號若雲皇祖伯某;示號若雲后土地祇。」

鄭司農曰:「牲號為犧牲,皆有名號,《曲禮》曰:『牛曰』。」

一元大武:豕曰剛鬣,羊曰柔毛,雞曰翰音。齍號,謂黍稷皆有名號。《曲禮》曰:「黍曰薌合,粱曰薌萁,稻曰嘉疏。」 《少牢饋食禮》曰:「敢用柔毛剛鬣。」 《士虞禮》曰:「敢用潔牲。」 剛鬣。香合、幣號,若玉雲嘉玉,幣雲量幣。

辨「九祭:一曰命祭,二曰衍祭,三曰炮祭,四曰周祭,五 曰振祭,六曰擩祭,七曰絕祭,八曰繚祭,九曰共祭。」

鄭鍔曰:「食必有祭,示不忘先。宗廟之中,屍祭有九,大祝辨之,非賓主飲食之祭。而康成皆引賓主之食,以言不可不辨命祭。若曾子問師行無遷廟之主,則何如?孔子曰:『主命以皮幣告禰,載命以行,每舍奠焉。貴命也,是謂命祭』。」 鄭引《玉藻》「君命使祭」 之禮,非大祝所辨也。衍者,餘也,屍之餘也。下佐食取屍祭之餘,以授上佐食,上佐食以授主人,主人以祭,是謂衍祭。鄭引《曲禮》「主人延客」 之禮,非大祝所辨者,炮不煩改字。《封人》云:「歌舞牲及毛炮之豚。」 蓋屍取所炮之豚以祭祀,是謂炮祭。周亦非《曲禮》遍祭。先鄭謂「四面為坐,以祭百神」 ,是謂周祭。振祭、擩祭二祭本同,所以異者,屍未食之前,以俎擩於醢,祭於豆間,是謂「擩祭。」 蓋擩則祭之。屍將食之時,主人獻屍,賓長以肝從,屍右取肝,擩於鹽。振祭,嚌之,加於昕俎,是謂「振祭。」 蓋振者先擩復振,而擩祭則不振。絕祭、繚祭,二祭亦本同,所以異者,繚祭,以手從肺本,循之至於末,乃絕以祭,不循其本,直絕肺以祭。禮多者繚之,禮略者絕則祭之,此所以為異。共祭豈膳夫所共乎?廟中則大祝授王以當祭者也 。王昭禹曰:「飲食必有祭,先王所以仁鬼神。蓋飲食人之大欲,上古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血茹毛,非所以養生也。聖人有作,然後修火之利,以炮以亨,以炙,以為醴酪,而養之具實始乎此,先王豈忘其本哉?」

《辨九》。請幫助識別此字。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 曰吉。請幫助識別此字。六曰「凶。」請幫助識別此字。七曰《奇》。請幫助識別此字。八曰「褒。」請幫助識別此字。九曰《肅》,請幫助識別此字。《以 享》右《祭祀》。

黃氏曰:「九。」請幫助識別此字。專施於祭祀,餘禮亦有拜,不備九拜,故《太祝》辨九拜,以享右祭祀,拜致敬也。敬莫著乎祭,九拜各有所施,施不失節,而後禮可觀,為能事鬼神。《太祝》辨九拜,教敬也。

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則執明水火而號祝。

劉氏曰:「大禋祀,祭天員丘,肆享宗廟。大禘祭,示祭地方澤。三者禮最大,故特言 。」 鄭康成曰:「明水火,司烜所共日月之氣,以給烝享 。」 鄭鍔曰:「大祝執之以號,祝既為之美名,又從而告之。蓋言主人之明潔若此水火者也 。」 王昭禹曰:「神鬼示之號,則尊神而致之牲;齍幣之號,則敬神而致之禋祀、肆享、祭示,皆禮之大者,其」 事特嚴,先期於致鬼神,示後以祝通其意,故先號後祝。若夫《小祝》《甸祝》、詛祝類,皆言「祝號」 者,蓋小祝掌候禳禱祠之祝號,甸祝掌表貉之祝號,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禬禜之祝號,皆事小者,故先祝後號。小祝,大師掌釁祈之號,祝亦先號後祝者,蓋大師亦國之大事故也。

隋釁逆牲、「逆屍令鍾鼓右亦如之。」

易氏曰:「隋謂屍祭之餘,釁謂薦血之事,二者以誠。」

為主,故亦取乎明水火之用。先儒以隋釁在逆牲、逆屍之前,既未逆屍,安得有屍祭之餘?既未逆牲,安得有薦血之事?遂謂「凡血祭曰釁」 ,謂如《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 者。且小祝於大祭祀逆齍盛逆牲,逆屍沃盥贊隋,贊徹贊奠,無非所以佐大祝者,豈有小祝施大祭祀,而大祝乃施於血祭等禮乎?是知隋釁,繼號祝之文,逆牲、逆屍以後,方言祭祀之禮 。王昭禹曰:「逆牲則以二祼之後,王出廟門而逆牲,逆屍則向祭之晨,王出廟門而迎屍。隋釁、逆牲、逆屍,皆以鍾鼓為節,大祝則令鍾鼓。」

「來瞽」,《令皋舞》。

鄭康成曰:「皋讀為卒,《嗥呼》之嗥,《來嗥》者皆謂呼之入。」

相屍禮。

鄭康成曰:「延其出入,詔其坐作。」

既祭,令徹。

賈氏曰:「祭訖屍謖之後,大祝命徹祭器。即《詩》雲『諸宰君婦,廢徹不遲 』。」 王昭禹曰:「九嬪贊後薦徹豆籩,樂師帥學士而歌徹,內宗及以樂徹,則佐傳豆籩。然則大祝令徹者,令九嬪之屬。」 《大宗伯》曰:「『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豆籩徹』。蓋後雖不與,九嬪之屬亦與徹事焉。」

禁督逆祀命者。

王昭禹曰:「非所命而祀則在所禁,命之祀而弗祀,則在所督。凡邦國都鄙之祀皆命於王,故命之祀而弗祀,非所命而祀,皆謂之逆祀命 。」 鄭鍔曰:「大祝掌祀典,以求神為職,故禁之使不得為,督之使不敢犯 。」 鄭康成曰:「有逆者則刑罰焉。督,正也。」

頒祭號於邦國都鄙。

鄭康成曰:「祭號六號 。」 王氏曰:「頒其所得用之祭號 。」 王昭禹曰:「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名號者,先王所以命其實。故天子所用者,諸侯不得僭;諸侯所用者,大夫士不得僭,所以嚴其分也。」

《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 人,徒四十人。」

鄭鍔曰:「大祝、小祝薦信,則一分小大以別尊卑可矣。大祝則用下大夫,小祝乃用中士,等降遼絕如是,何也?余以為大宗伯掌天神地示、人鬼之禮,大祝亦以事鬼神示為職,凡所以事鬼神示者皆其所掌,小祝雖亦以祝為職,然不過侯禳禱祠之事,雖中士為之足矣。」

掌小祭祀,將事,侯禳禱祠之祝號,以祈福祥,順豐年, 逆時雨,寧風旱,彌烖兵,遠辠疾。

王昭禹曰:「非祝大神,享大鬼、祭大示,皆祭祀之小者。侯以候福之將至,禳以卻禍之方來者。禱以先事而求之,祠以後事報之。言小祭祀將事,而繼之以侯禳禱祠之祝號,則小祭祀所奉事者,亦祝號而已,故並侯禳禱祠言之。災,天患也;兵,人難也,故彌以止之。辠,自貽之毒也;疾,癘氣之作也,故遠以避之。祝者陳信」 於鬼神而無愧辭者也。於是六者,豈徒尚其虛文哉 ?賈氏曰:「求福謂之禱,報賽謂之祠。祈福祥、順豐年,逆時雨,三者皆是。侯。寧風旱、彌烖兵、遠辠疾,三者即是禳 。」 劉執中曰:「有年矣,又順萬民為之祭報,以祈來歲之豐,故曰順豐年,彌烖兵,亦有祭焉,以見王者不得已而用兵。辠疾,謂天降辠罰,札瘥其民,為政者之所恐懼,故設祭禳以遠之 。」 鄭康成曰:「侯之言候。候,嘉慶逆迎也。彌讀曰敉。敉,安也 。」 鄭鍔曰:「農民之望甘雨,欲以時而至,故逆之而來;風之偃禾,旱之為災,皆人所懼,故寧之使不作災。兵人所畏,故欲其彌辠;疾人所患,故欲其遠。此即大祝之六祝。大祝尊,尊則掌其目,故以一曰、二曰稱之。」 小祝為卑,卑則掌其事,事之來不常,不可以先後序,故言其事也 。劉氏曰:「寧風旱,謂恆風、恆暘,皆反休而為咎,故祭以寧之 。」 黃氏曰:「所謂祈順逆,寧彌遠,與《大祝》、六祝相參錯。但小祝所掌,皆小祭祀,不為辭,掌祝號而已。」

大祭祀,逆齍盛,送逆屍,沃屍盥。贊隋,贊徹,贊奠。

王昭禹曰:「齍盛所以親耕而自致者在是。故大祭祀,小祝則逆之,所以尊之也。五官奉牲,而六宮之人奉齍,則牲事尊於齍矣。故大祝逆牲而小祝逆齍盛 。」 賈氏曰:「逆齍盛者,祭宗廟饋獻後,屍將入室食,小祝於廟門之外,迎饎人之齍盛於廟堂東實之,薦於神座前。送逆屍者,為始祭迎屍而入,祭末送屍而出。」 《祭義》雲「樂以迎來,哀以送往」 是也。「沃屍盥」 者,屍尊,盥不就洗。按《特牲》《少牢》,屍入於廟門外,盥於盤。其時小祝沃水。

「凡事佐大祝」,凡外內小祭祀、小喪紀、小會同、小軍旅, 掌事焉。

賈氏曰:《司服注》:「小祭祀,謂林澤四方百物」 ,是外小祭祀。其內小祭祀,謂宮中七祀之等 。易氏曰:「此皆謂祝號之事。」

《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禬、禜」之祝號。

鄭康成曰:「八者之辭,皆所以告神明。」

作《盟詛》之《載辭》,以敘國之信用,以質邦國之劑信。

鄭康成曰:「載辭,為辭而載之於策,坎用牲,加書於其上 。」 黃氏曰:「祝號非辭,盟詛有辭,載其所以盟之故,而要結於鬼神 。」 賈氏曰:「人多無信,故為要誓之辭,對神要之,使用信,故云以敘國之信用。」 王昭禹曰:「國之信用,謂王國為載辭以使人信而用之,有先後之序焉。」

司巫「祭祀,則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館。」

杜氏曰:「匰以器名,主謂木主;道布,新布三尺 。」 鄭鍔曰:「主在廟,則藏於石室,謂之宗祏;及合祭於廟,則以匰盛而至祭所。祝取主而匰退,道妙無方,神者得之,故所用巾謂之道布 。」 鄭康成曰:「道布者,謂神所設巾中霤。《禮》曰:『以功布為道布,屬於幾』。蒩之言藉也,祭食有當藉者,館所以承蒩,若今筐也。」 《士虞禮》曰:「苴刌茅,長五寸,實於筐,饌於西坫上。」 又曰:「祝盥取苴,降洗之,升入,設於幾東,席上,東縮。主先匰,蒩後館。」 互言之者,明共主以匰,共蒩以筐。大祝取其主蒩陳之器,則退也。

凡祭事,守瘞。

鄭康成曰:「瘞謂若祭地祇,有埋牲玉者 。」 鄭鍔曰:「祭有埋牲玉之禮。《禮》瘞埋於泰折,祭地也,不止地示宗廟之中亦有瘞繒之類。祭而瘞埋,祭之終也。司巫守之,俟禮畢乃去,見欽神之至也。」

掌《望祀》《望衍》授號。

王昭禹曰:「祝與巫皆事神者,故巫所以佐祝。凡祝所掌之祀禮,巫則掌降其神焉。此所以掌望祀、望衍也。望祀謂凡祝所祀之神,男巫則望而降之。望衍謂屍祭之餘,尊而祭之,凡祭之衍祭是也。男巫於衍祭亦望而降其神 。」 黃氏曰:「望祀,四望之類,是望衍,小祭祀,如四方百物之類,是衍之言多也。既多矣,不正則為」 黷。秦漢以來,淫祀何可計數。康成改為延,協於《大卜》之衍祭。其曰延而進之,獨用幣,義亦通 。杜氏曰:「授號,以所祭之名號授之。」 鄭鍔曰:「授奉祭之人以神之號,使知其為某神之至耳 。」 鄭康成曰:「二者詛祝所授,類造攻說禬禜之神號,男巫為之招。」

旁招以茅。

鄭鍔曰:「用茅以招之,神來無方,其招亦非一方也,故曰旁招。茅之為物,柔順潔白,惟潔白可以見誠敬之心,惟柔順可以致懷柔之禮 。」 劉執中曰:「男巫掌侯禳之小祭。遊魂浪祟,失位無依,而為厲於人者,則望其方而祀之,黍稷蒩脯兼衍而祭,亦以不祥無名之祟倏忽為禍者,則望其所而衍祭之。其有名有依,不安」 其所而耀其虛怪以病乎人者,則因其所歸而祭之,以授其名號。「旁招以茅」 ,謂將祭於三者,則於偏旁幽僻之地,束茅以招之,然後望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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