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41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四十一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一卷目錄
祀典總部彙考五
唐二〈元宗開元四則 天寶二則 肅宗上元一則 德宗貞元二則〉
後梁〈太祖開平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後晉〈出帝天福一則〉
後周〈太祖廣順二則 世宗顯德二則〉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一卷
祀典總部彙考五
[編輯]唐二
[編輯]元宗開元四年詔詳定祀典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元四年十 二月戊寅詔曰:「國之大事在祀,神之所歆,惟敬潔誠, 而齊精意以享,則可臻介福,致休祥。深慮有司,未副 厥旨。所緣宗廟、社稷、嶽、瀆等祭,宜令禮官博士斟酌 古今,務加虔肅,合於典禮,即詳定奏聞。」
開元十八年八月詔「天下州府縣,春秋二祀及釋奠。 並停牲牢。」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元十八年 八月丁酉詔曰:「祭主於敬,神歆惟德。黍稷非馨,蘋藻 可薦。宣尼闡訓,以仁愛為先;句龍業官,以生植為本。 普天率土,崇德報功,饗祀惟殷,封割滋廣,非所以全 惠養之道,葉靈祇之心。其春秋二祀及釋奠,天下諸 州府縣等,並停牲牢,唯用酒脯,務在修潔,足展誠敬。 自今已後,以為常式。」
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大祀、中祀,各有其制。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禮》, 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用焉。」
按《開元禮》,「大唐開元之制五禮,其儀百五十有二。一 曰吉禮,其儀五十有五:一、冬至祀昊天於圜丘;二、正 月上辛祈穀於圜丘;三、孟夏雩祀於圜丘;四、季秋大 享於明堂;五、立春祀青帝於東郊;六、立夏祀赤帝於 南郊;七、季夏祀黃帝於南郊;八、立秋祀白帝於西郊; 九、立冬祀黑帝於北郊;十、臘日䄍百神於南郊;十一」、 春分祀朝日於東郊。十二、秋分祀夕月於西郊。十三, 祀風師、雨師、靈星、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十四、夏至祭 皇地祇於方丘,后土同。十五、孟冬祭神州於北郊。十 六、仲春上戊,祭太社、太稷。十七,祭五嶽四鎮。十八,祭 四海四瀆。十九,時享太廟。二十,祫享大廟。二十一,禘 享太廟。二十二,拜陵。二十三,太常卿行諸陵。二十四、 孟冬吉亥享先農,耕籍。二十五、皇后季秋吉已享先 蠶,親桑。二十六、有司享先代帝王。二十七、薦新於太 廟,季夏祭中霤於太廟。二十八、孟冬祭司寒,納冰。二 十九、興慶宮祭五龍壇。三十、皇帝親學。三十一、皇帝 太子釋奠於孔宣父。三十二、國學釋奠於孔宣父。三 十三、仲秋釋奠於齊太公。三十四、巡狩告圜丘。三十 五、巡狩告社稷。三十六、巡狩告宗廟。三十七、皇帝巡 狩。三十八、封祀於太山,禪於社首山。三十九、時旱祈 太廟。四十、時旱祈太社。四十一、時旱祈嶽鎮以下於 北郊。四十二、就祈嶽鎮海瀆。四十三、諸州祭社稷。四 十四、諸州釋奠於孔宣父。四十五、諸州祈社稷,禱諸 神,禜「城門四十六,諸縣諸里祭社稷四十七,諸縣釋 奠於孔宣父」四十八,諸縣祈社稷及諸神四十九。諸 太子廟時享五十:三品已上時享,其廟五十一;三品 已上祫享,其廟五十二;三品已上禘享,其廟五十三; 四品、五品時享,其廟五十四;六品以上春祠五十五, 王公以下拜掃、寒食拜掃附。四曰軍禮,其儀二十有 三:一親征類於上帝,二宜於太社,三、告於太廟,四禡 於所征之地,五、軷於國門,六告所過山川,七、宣露布, 八、勞軍將,九講武,十田狩,十一射宮,十二觀射,十三 遣將出征宜於太社,十四遣將告太廟,十五遣將告 齊太公廟,十六祀馬祖,十七享先牧,十八祭馬社,十 九祭馬步,二十合朔伐鼓,二十一,合朔,諸州伐鼓。二 十二,大儺。二十三,諸州縣儺。
卜日《禮》,「國有大祀、中祀,並卜日於太廟南門之外。」
昊天上帝、五方上帝、皇地祇、神州宗廟,皆為「大祀。」 日月星辰、社稷、先代帝王、岳鎮海瀆、帝社、先蠶,孔宣父、《齊太公》、諸太子廟,「並為中祀。」
將卜前一日,以右校掃除太廟守宮,設太常卿以下 次於門外之東,皆西向。其日平明,太卜令、卜正、占者 俱就次,各服公服。守宮布卜席於闑西閾外,西向。謁 者告事具,謁者引太常卿升立於門東,西面。贊引引 太卜令、卜正、占者門西,東面。卜正先抱龜奠於席上, 西首。灼龜之具奠於龜北,執龜立於席東,北面。太卜 令進受龜,詣太常卿前示高。太常卿受視訖,太卜令 受龜,少退,俟太常卿曰:「皇帝來日某祇祀於某,尚饗。」 太卜令曰:「諾。」遂述命。還即席,西面坐,命龜曰:「假爾太 龜有常。」興,授卜正,龜負東扉。卜正坐作龜訖,興,太卜
令進受龜,示太常卿,卿受示,反之。太卜令退復位,東面與眾占之,訖,不釋龜,進告於太常卿,占曰某日從。授卜正龜。謁者進太常卿之左,曰「禮畢。」謁者引太常 卿以下還次。卜者徹龜,守宮,徹席以進。若上旬不吉, 卜中旬;中旬不吉,卜下旬,如初禮。若卜吉日及非大 事,皆太卜令蒞卜。卜正、占者視高命龜,作龜 筮日。《禮》,國有小祀,應筮日者,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眾 星,山林川澤、州縣、社稷、釋奠「及諸神祀,並為小祀。應 筮日及諸王冠婚、公主降嫁等,並筮」日於太廟南門 之外。將筮前一日,右校掃除太廟南門之外。守宮設 太卜令以下次於門外之東,皆西向。其日平明,太卜 令、正占者俱就次,各服公服。守宮布筮席於闑西閾 外,西向。贊引引太卜令升立於門東,西面;卜正、占者 立於門西,東面。卜正開櫝出策,兼執之,東面受命於 太卜令。卜令曰:「皇帝來日某祭某神於某,尚饗。」卜正 曰:「諾。」遂右還西面,以櫝擊策,遂述曰:「假爾太筮有常, 皇帝來日某祭某神,尚饗。」乃釋櫝,坐筮訖,興,執卦以 示太卜令,太卜令受視,反之。卜正退復位,東面與眾 占之訖,進告於太卜令。占者曰:「某日從。」贊引進太卜 令之左曰:「禮畢。」贊引引太卜令以下還次。卜正櫝策 守宮,徹席以退,不吉,即筮。中旬、下旬如初。
神位,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圓丘,以高祖神堯皇帝配 座在壇上。
座、每籩豆各十二。簠簋㽅俎各一、都六百八十九座
壇之第一等祀。
「東方青帝靈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中央黃帝《含樞鈕》,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葉光紀》」 ,及《大明》、夜明等七座,籩豆各八,簠、簋、㽅、俎各一也。
第二等祀:
天皇大帝、北辰、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座,並差在行位前。餘內官諸座及五星、十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座,齊列在十二陛間,每座籩豆各二,餘如上也。
第三等祀。
中官、市垣、帝座、七公、日星、帝座、大角、攝提、太微、太子、明堂、軒轅、三台、五車、諸王、月星、織女、建星、天紀等十七座,及二十八宿,並差在前列。餘百四十二座,齊列皆十有二陛,間每座籩豆等如二等也。
又祀外官百五座於內壝之內。
籩豆、簠、簋俎各一也。
又設眾星三百六十座於內壝之外。
籩豆等與外官同。所謂昊天上帝者,蓋元氣廣大,則稱昊天,遠視蒼蒼,即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託之於天,故稱上帝。按此星神之位,蓋渾儀制圖,聖人觀象,羲和所職,推步有徵。《傳》曰:「萬物之精,上為眾星。」 故天有萬一千五百二十星,地有萬一千五百二十物,星之與物,各有所主。今並依《郊壇圖》為也。
正月,上辛,祈穀,「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高祖神堯皇 帝配。」
都七座也
又「祀五帝於壇第一等。」
籩豆等數如冬至。國家前禮,祀感生帝於南郊,後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祈穀。准《左傳》郊祀后稷以祈農事,故啟蟄而郊,郊而後耕。《詩》曰:「噫嘻,春夏祈穀於上帝。」 則祈穀之文,傳之歷代。上帝之號,元屬昊天。而鄭康成云:「天之五帝,遞王四時。王者之興,必感其一,因其所感,別祭尊之。」 故夏正之月,祭其所生帝於南郊,以其祖配之。故周祭靈威仰,以后稷配之,因以祈穀。據所說祀感帝之意,本非祈穀。先儒此說,似恐難憑。且感帝之祀,行之自久。《記》曰:「有其舉之,莫可廢也。」 祈穀之禮,於祈穀之壇,祭五方帝。夫五方帝者,五行之精,九穀之宗。今二禮並行,六神咸祀也。
孟夏,雩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太宗文武聖皇帝配 座。
籩豆等如冬至,都十七座。
又祀五帝、五官於壇第二等。
籩豆各四,簠簋俎各一也。
又祀五官於內壝之外。
勾芒、祝融、后土、蓐收、元冥也,每座籩豆各二,餘各一。國家前禮,雩祀五方帝、五方五官於南郊;後禮,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且雩祀上帝,蓋為百穀以祈甘雨。故《月令》云:「命有司大雩帝,用盛樂,以祈穀實。」 鄭元云:「雩於上帝也。」 夫上帝者,天之別號,元屬昊天,祀於圜丘,尊天位也。且雩祀五帝,行之自久。《記》曰:「有其舉之,莫可廢也。」 今二祀並行,以成《大雩帝》之義也。
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睿宗大真皇帝配座, 又以五方帝、五帝、五官從祀。
籩豆等同雩祀,都十七座。國家前禮,祀五方帝五
帝、五官於明堂。後禮,祀昊天上帝於明堂。准《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先儒以為天是感精之帝,即太微之五帝,此即皆是星辰之例。按上帝之號,皆屬昊天,鄭元所引皆云五帝。《周禮》曰:「王將旅上帝,張氈案,設皇邸,祀五帝,張大次、小次。」 則上帝與五帝,豈可為一?《孝經》云:上帝即五帝,故云「嚴父莫大於配天。」 下雲「宗祀文王以配上帝」 ,明上帝即天矣。且祀五方帝於明堂,行之自久。《記》曰:「有其舉之,莫可廢也。」 今二禮並行,以成《月令》「大享帝」 之義也。
立春日,祀青帝於東郊。
以太昊配勾芒、歲星、三辰、七宿從祀。
立夏日,祀赤帝於南郊。
炎帝配祝融、熒惑。三辰七宿從祀。
季夏日,祀黃帝於南郊。
軒轅配后土,鎮星從祀。
立秋日,祀白帝於西郊。
少昊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從祀。
立冬日,祀黑帝於北郊。
顓頊配元冥,恆星、三辰、七宿從祀,正座、配座籩豆各十二,五辰、五官、三辰、七宿,籩豆各二,餘各一也。
以上樂各用本音,皆以黃鐘為均,三成。准《周禮》云:「圜 鐘之均六變,天神皆降,可得而禮。」《記》云:「天神皆降」,明 五帝、日月星辰皆天神也。又准《周禮》,樂三變,唯致丘 陵之祇。今改用六變。
臘日,䄍百神於南郊。
都百九十二座,《大明》《夜明》在壇上,每座籩豆各十,簠、簋、㽅、俎各一;神農、伊耆五官,每座籩豆各四,簠、簋、㽅、俎各一。五星、十二辰、后稷、五方田畯、嶽鎮海瀆、二十八宿、五方山林川澤,每座籩豆各二,簠、簋、俎各一;丘陵墳衍、原隰、龍鱗、朱鳥、百獸、元武、鱗羽、毛介、於菟、井泉等八十五座,籩豆各二,簠、簋、俎各一,皆準禮定也。
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
以上籩豆各十,簠、簋、㽅、俎各一也。
「舊用黃鐘之均,三成。新改用《天神之樂》」,圜鐘之均,六 成。
立春後丑日,祀風師於國城東北。立夏後申日,祀雨 師於國城南。立秋後辰日,祀靈星於國城東南。立冬 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於國城西北。
已上四祀,舊不用樂,籩豆各八,簋俎等各一也。
夏至日,祭皇地祇於方丘壇上,以高祖神堯皇帝配 座。
每座籩豆各十二,簠、簋、㽅俎各一,都七十二座。
祭神州地祇於壇第一等。
籩豆各四餘如上也
祭五嶽、四鎮、四海、四瀆、五山五川、五林五澤、五嶽五 陵、五墳、五衍、五原、五隰於內壝之外,各依方面。
每座籩豆各二,簠簋俎各一,皆準舊禮為定。
立冬後,祭神州地祇於北郊,以太宗文武聖皇帝配 座。
每座籩豆各十二,簠簋㽅俎各一也。
舊樂用姑洗三成。准《周禮》雲「函鐘之均八變」,則地祇 皆降,可得而禮。鄭元云:「祭地有二,一是大地崑崙,為 皇地祇,則宗伯黃琮所祭者。二是帝王封域內之神 州,則兩圭有邸所祭者。」國家後禮,則不立神州之祀。 今依前禮為定,既曰地祇,其樂合用函鐘之均八變, 仲春、仲秋上戊祭太社、太稷。
每座「籩豆各十,簠簋各二,鈃俎各二。」
「舊樂用姑洗之均,三變社稷之祀,於禮為尊。豈同丘 陵,只用三變?合依地祇用函鐘之均,八變之樂。」 五嶽、四鎮、四海、四瀆,每年五郊迎氣日各一祭。
「東岳岱山,祭於兗州界。東鎮沂山,祭於沂州界。南嶽衡山,祭於衡州界。南鎮會稽山,祭於越州界。中嶽嵩高山,祭於河南府界。西嶽華山,祭於華州界。西鎮吳山,祭於隴州界。北嶽恆山,祭於定州界。北鎮毉巫閭山,祭於營州界,祭東海於萊州界,祭東瀆大淮於唐州界,祭南海於廣州界,祭南瀆大江於益州界,祭西」 海及西瀆、大河。於同州界,祭「北海、北瀆、大濟。」 於河南府界,皆本州縣官祭之。以上四祭,每座籩豆各十,簠簋各二,俎各二。
太廟九室、每歲五享
謂「四時孟月及臘也。」 每室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㽅鈃俎各三。
又「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
《祫禘》之月,則不時享。
《祫禘》之時,功臣配享於庭。
高祖室,殷開山、劉政會、淮安王神通、河間王孝恭;太宗室,房元齡、魏徵、屈突通、高士廉;高宗室,馬周、李勣、張行成;中宗室,桓彥範、敬暉、張柬之、崔元暐、袁恕己;睿宗室,蘇瓌、劉幽求也。
每時享,「因祭七祀。」春祀司命及戶,夏祀竈,季夏別祀中霤,秋祀門及厲,冬祀行。若臘及禘,祫,則遍祀之。
肅明皇后廟、孝敬皇帝廟。
二廟《新修享儀》,准太廟例。
孟春吉亥享先農。〈後稷配〉季春吉巳,享先蠶。
二享准舊禮定。每座「籩豆各十。簠簋各二。㽅鈃俎各三。」
仲春之月,享先代帝王,帝嚳享於頓丘,帝堯享於平 陽。〈稷禼配〉帝舜享於河東。〈皋繇配〉夏,禹享於安邑。〈伯益配〉殷 湯享於偃師。〈伊尹配〉周文王享於鄷。〈大公配〉武王享於鎬。 〈周公召公配〉漢高祖享於長陵。〈蕭何配〉
籩豆各十,簠簋各二,俎各三。新加帝嚳,餘准《舊禮》為定。
仲春、仲秋上丁,釋奠於太學。孔宣父為先聖,顏子為 先師。
凡九十五座:先聖、先師,籩豆各十,簠簋各二,㽅、鈃俎各三。其七十二弟子及左丘明、公羊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眾、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元、服虔、賈逵、何休、王肅、王弼、杜元凱、范甯等從祀諸座,籩豆各二,簋、簠俎各一。其七十二弟子新加,餘依舊定,其名具《太學篇》中。
州縣祭社稷。
每座「籩豆各八,簋簠各二,俎各三。」
仲春、仲秋,「釋奠於齊太公」,以留侯張良配。
每座籩豆各十,簋簠各二,㽅鈃俎各三。《新加享禮》。
孟冬,祭司寒。
籩豆各八,簋、簠、俎各一,准舊為定。
仲春,興慶宮祭五龍壇。
五座,每座籩豆各八,簋簠俎各一也。
新撰享樂用姑洗之均,《三感》
隱太子廟、章懷太子廟、懿德太子廟、節愍太子廟、惠 莊太子廟、惠文太子廟。
以上六廟,每年四享,籩豆各十,簋簠各二,俎三,並新加此禮。
仲春祀馬祖,仲夏祀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
以上四祭,皆於「《大澤》,用剛日」 也。
凡有祭祀,皆準前例。若封禪之禮,則依圓丘方澤神 位為定。若巡狩望祭、親征禡類,祈禱、昭告,並各依本 位為定。
凡祀昊天上帝及配座,用蒼犢各一,五方上帝、五人 帝各用方色犢一,大明青犢一,夜明白犢一,皇地祇 及配座用黃犢各一,神州及配座用黝犢各一。
「凡祀之牲皆養。」 在條:「大祀九旬,中祀三旬,小祀一旬。」 其牲方色難備者,聽以純色代之,大小依禮。告祈之,牲不養。凡祭祀,牲不得捶撲損傷,死即埋之,有瘡疾者與替也。
宗廟、社稷、帝社、先蠶、先代帝王、五嶽、四鎮、四海、四瀆、 孔宣父、齊太公、諸太子廟,並用太牢。若冬至祀圓丘, 加羊九豕九;祭方丘,加羊五豕五䄍。祭神農、伊耆,星 辰以下,每方各用少牢,其方不熟則闕之。若行幸祭 大山川用太牢,中山川及州縣社稷,釋奠用少牢。其 風師、雨師、靈星、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及行幸祭小山 川及馬祖、馬社、先牧馬步,各用羊一,軷祭用羝羊一。 凡肉皆實俎,其牲皆升右胖,體十一。
前節三,肩、臂、臑;後節二,肫、胳;正脊一、脡脊一、橫脊一、長脅一、短脅一、代脅一。皆二骨以並脊,從前為正,脅旁中為正。凡供別祭用太牢者,犢一、羊一、豬一、酒二斗、脯一段、醢四合。若供少牢者,去犢減酒一斗。郊廟樽罍,五齊、三酒,並見《本儀》中也。
凡用《籩、豆》各十二
籩:「實以石鹽、乾魚、乾棗、栗、黃、榛子、人,菱人、芡人、鹿脯、白餅、黑餅、糗餌、粉餈、豆實,韭葅、醓醢、菁葅、鹿醢、芹葅、兔筍、葅、魚、醢、脾析葅、豚胉、飴食、糝食。」
用籩豆各十。
籩減糗食、粉食。豆減飴食、糝食。
用籩豆各八。
籩又減白餅黑餅,豆減脾析葅豚胉。
用籩豆各四。
「籩實,石鹽,乾棗,栗,黃脯。」 豆實,芹葅,兔醢,菁葅,魚醢也。
用籩豆各二。
籩實栗,黃牛脯。豆實葵,葅鹿醢。
用籩豆各一。
「籩實牛脯,豆實鹿醢。」 其應用牛脯者,亦通用羊脯。
用《簠》。簋各二。
簠實稻粱飯,簋實黍稷飯。
用《簠》。《簋》各一。
簠實稻粱簋實黍飯
《㽅,鈃》。
「《㽅實》大羹」 ,鈃實肉羹。凡神祀之物,當時所無者,則
以時物代之
凡大祀齋官,皆前七日集尚書省太尉、誓曰:「某月日 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其誓各隨祭享祀事言之〉各揚其職,不供其 事,國有常刑,散齋理事如舊。夜宿止於家正寢,唯不 弔喪問疾,不作樂,不判署刑煞,文書不行,刑罰不經 穢惡。致齋唯祀事得行,其餘悉斷。
「凡大祀之官,散齊四日,中祀三日,小祀二日。致齋大祀三日,中祀二日,小祀一日。其致齋日,三公於都省安置,所司鋪設。其餘官,皇城內有本司者於本司,無者於太常、郊社、太廟、齋坊安置,皆日未出前到齋所。」 至祀前一日,各從齋所晝漏上水三刻,向祀所。仍令平明清所行之路道次,不得見諸凶穢縗絰。過訖,任行。其哭泣之聲,聞於祭所者,權斷訖事。非應散齋者,唯清齋一宿於本司及祀所。凡大祀、中祀、接神齋官,祀前一日皆沐浴,九品以上,皆官給明衣。齋郎昇壇行事,亦權給潔服。應齋官所習禮,臨時闕者,通攝行事。致齋之日,先不食公糧及無本司者,大官准品給食。祈告一日清齋者,設食亦如之。凡散齋有大功已上喪,致齋有周已上喪,並聽赴。即居緦麻已上喪者,不得行宗廟之祭。其在齋坊病者,聽還。死於齋所,同房,不得行事也。
凡祭器祭服,有破弊不任修理者,與替訖,器則埋之。 服則燒之。
凡祭天神皆焚柴,祭地祗皆瘞埋,祭山皆庪懸,祭川 皆浮沈,皆以祭祀訖及焚埋之。若埋訖,皆令所在官 司差人守當,六十日止。若埋幣以火焚破,則不守也。 均胙肉,貴者不重,賤者不虛,謂貴者取貴骨,賤者取 賤骨。凡前貴於上,後貴於下。《祝版》,凡天地郊祀及太 廟至享日,所司准程先進版,取署,令人送往。若臨時 卒急,並令附驛,其版仍令先支一年所用數。若署版 後祭官有故,即削除題。所替行事人王公以下,郊廟 合祭,臨時遇雨,霑服失容,即以常服從事。若已行事 遇雨,則不脫祭服。
開元二十三年,更定籩豆之數。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韋安石傳》:安石兄子縚, 開元時遷太常。唐興,禮文雖具,然制度時時繆缺不 倫。至顯慶中,許敬宗建言:「籩豆以多為貴,宗廟乃踰 於天。請大祀十二,中祀十,小祀八。大祀、中祀簠、簋、㽅 俎皆一,小祀無㽅。」詔可。二十三年赦令,以籩豆之薦 未能備物,宜詔禮官學士共議以聞。縚請宗廟籩豆 皆加十二。又言:「郊奠爵容止一合,容小則陋,宜增大 之。」兵部侍郎張均、職方郎中韋述議曰:「《禮》,天之所生, 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咸在。聖人知孝子之情深, 而物類無限,故為之節,使物有品,器有數,貴賤差降, 不得相越。周制,王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 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罋,而以四 籩四豆供祭祀,此祀與賓客豐省不得同舊矣。且嗜 好燕私之饌,與時而遷,故聖人一約以禮,雖平生所 嗜非禮則不薦,所惡是禮則不去。屈建命,去祥祭之 芰,曰:「《祭典》有之,不羞珍異,不陳庶侈。此則禮外之食, 前古不薦。今欲以甘旨肥濃皆充於祭,苟踰舊制,其 何極焉?雖籩豆有加,不能備也。若曰以今之珍,生所 嗜愛,求神無方,是簠簋可去,而盤盂桮案當御矣;《韶》 《濩》可抵,而箜篌笙笛應奏矣。且自漢以來,陵有寢宮, 歲時朔望,薦以常饌,固可盡孝子之心;至宗廟法享, 不可變古從俗。有司所承,一升爵,五升《散禮》,凡宗廟 貴者以爵,賤者以散,此貴小賤大,以示節儉,請如故。」 太子賓客崔沔曰:「古者有所飲食,必先嚴獻,未火化 則有毛血之薦,未麴糵則有元酒之奠。至後王作酒 醴,用犧牲,故有三牲、八簋、五齊、九獻。然神尚元,可存 而不可測也;祭主敬,可備而不可廢也。蓋薦貴新,味 不尚褻,雖曰備物,猶有節制存焉。鉶俎籩豆,簠簋尊 罍,周人時饌也,其用通於燕享賓客。周公乃與毛血 元酒共薦。」晉中郎盧諶家祭,皆晉日食,則當時之食, 不可闕於祀已。唐家清廟時享,禮饌備進,周法也;園 寢上食,時膳具陳,漢法也。職貢助祭,致遠物也;有新 必薦,順時令也。苑囿躬稼所入,蒐田親發所中,皆因 宜以薦。薦而後食,則濃腴鮮美盡在矣。又敕有司著 於《令》,不必加籩豆之數也。大「凡祭器,視物所宜。故大 羹,古饌也;盛以㽅㽅,古器也;和羹,時饌也;盛以鉶鉶, 時器也。有古器而用時器者,則毛血於盤,元酒於尊。 未有進時饌用古器者,古質而今文,有所不稱也。雖 加籩豆十二,未足盡天下之美,而措諸廟,徒以近侈 而見訾詆。臣聞墨家者流出於清廟,是廟貴儉不尚 奢也。」禮部員外郎楊仲昌、戶部郎中楊伯成、左衛兵 曹參軍劉秩等請如舊便。宰相白奏。元宗曰:「朕承祖 宗休德,享祀粢盛,實貴豐潔。有如不應於法,亦不敢 用。」乃詔太常擇品味可增者稍加焉。縚又請室加籩、 豆各六,每四時以新果珍饔實之,制可。又詔獻爵視
樂升所容,以合古天寶六載正月詔大祭祀牲犢量減其數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云云。 天寶十載十一月,詔郊廟並用真玉,諸祀用珉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天寶十載十 一月壬午詔曰:禮神以玉者,蓋取其精潔,表心溫潤, 合德為器有象,正辭乃信,以遠馨香,其在珪璧。頃來 禮神六器及宗廟奠玉,自馮紹正奏後,有司並用珉。 《禮》所謂「君子貴玉而賤珉」,不可用也。朕精禋郊壇,嚴 敬宗廟,奉惟新之祚,庇太平之人,則人力普存,備物 以享,安可以珉代玉,惜費事神?況國家之祈福,有萬 方之助祭,闕典必修,無文咸秩,豈於天地宗廟,奠玉 有虧?自今已後,乾坤六器,宗廟奠玉,並用真玉,諸祀 用珉。如以玉難得大者,寧小其制度,以取其真。
肅宗上元元年制停中小祠享祭
[編輯]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上元元 年閏四月,制以歲儉,停中小祠享祭。」
德宗貞元 年王涇撰郊祀錄
[編輯]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貞元中,太常禮 院修撰王涇考次歷代郊廟沿革之制,及其工歌祝 號,而圖其壇屋陟降之序,為《郊祀錄》十卷。」
貞元十五年,齊抗奏《大中小祀七十條》。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唐會要》」云云。
後梁
[編輯]太祖開平三年制飭有司嚴恭祀事
[編輯]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平三 年十一月癸巳朔,帝齋於內殿,不視朝。是歲降制:「國 之大事,在祀與戎,祭法所摽,禮經尢重。其齋心必至, 備物精臻。方感召於神祇,乃降通於福祐。近者所司 祭祀,或聞官吏因循,虛破支供,動多虧缺。致陰陽之 失序,仍水旱以為災。每一念思,實多凜若。宜加提舉, 用復敬恭,須委元臣,以專重事。自今應在京大小祀 及諸色祭祀,並委宰臣貽矩專判,躬親點視,無令怠 惰,有失典常。」
後唐
[編輯]莊宗同光元年詔崇祀百神之祠
[編輯]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同光元 年四月,莊宗即位,制曰:「山林川澤,祀典神祇,各隨處 差官,崇修祭享。」十月德音,「應有百神祠宇,不得有虧 時祭。」十一月辛丑,敕「天下州縣,所有神祠,本處差官 告祭。」
後晉
[編輯]出帝天福七年六月即位十一月敕太廟置庫其禮料物色並須精潔
[編輯]按《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天福七 年六月,出帝即位。十一月敕天地宗廟社稷及諸祠 祭等。訪聞自前所司承應。多不精潔。宜令三司豫支 一年。諸司合請祠祭禮料物色等,於太廟置庫。仍差 宗正丞石載仁專主掌,監察御史宋彥昇監庫。兼差 供奉官陳審璘往雒京。於太廟內穩便處擘畫修庫 屋五間,候奉修畢,催促所支禮料物色監送到庫,交 付宋彥昇、石載仁並同點檢入庫。交付訖,供奉官陳 審璘齎交領文狀歸闕。每有祠祭,諸司各請禮料,至 時委監庫御史宋彥昇、宗正丞石載仁旋給付逐司。 其大祠、中祠,兼令監察使點檢饌造,一一須得精潔。 如或更致慢易,本司當準格律科罪。其」祭服祭器,未 有者修製,已有者更仰雅飾。
後周
[編輯]太祖廣順元年制祠祭牢饌務極豐潔
[編輯]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廣順元 年正月,太祖即位,制曰:「國之大事,在祀為先。苟不潔 蠲,深為瀆慢。如聞自前祠祭牢饌,頗虧肅敬。今後委 監察御史嚴加覺察,必須豐潔,庶達精誠。稍或不恭, 國有常典。」
廣順三年,修諸祠齋宮。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廣順三 年三月,西京留守、太子少師楊凝式言,「諸祠祀之所, 並無齋宮,遣前染院使周重興監造,與留司計會,具 料度事件以聞。其太廟郊社要補葺處,仍便檢計。」
世宗顯德元年遣官分祭群祠
[編輯]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世宗以 顯德元年正月丙申即位,八月丁未,以風雨時若,遣 官分祭群祠。」
顯德三年十一月庚寅,廢「諸祠不在祀典者。」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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