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4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四十九卷 |
第一百四十九卷目錄
天地祀典部彙考三
後漢〈世祖建武五則 中元二則 明帝永平一則 章帝元和一則 獻帝建安二則
昭烈帝章武二則〉
魏〈文帝黃初三則 明帝太和一則 景初一則〉
晉〈武帝泰始二則 太康二則 懷帝永嘉一則 元帝太興二則 明帝太寧一則 成
帝咸和一則 康帝建元一則 安帝元興一則〉
宋〈武帝永初三則 文帝元嘉六則 孝武帝孝建二則 大明四則 明帝泰始三則〉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九卷
天地祀典部彙考三
[編輯]後漢
[編輯]世祖建武元年始即皇帝位建壇於鄗之陽祭告天地
[編輯]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元年,命有司設壇場於鄗 南千秋亭五成陌。六月己未,即皇帝位,燔燎告天,禋 於六宗,望於群神。」按《祭祀志》,建武元年,光武即位 於鄗,為壇,營於鄗之陽,祭告天地,採用元始中郊祭 故事。六宗群神皆從,未以祖配天地共犢,餘牲尚約。
《黃圖》載元始儀最悉曰:「元始四年,宰衡莽奏曰:帝王之義,莫大於承天;承天之序,莫重於郊祀。祭天於南,就陽位;祀地於北,主陰義。圓丘象天,方澤則地,圓方因體,南北從位。燔燎升氣,瘞埋就類,牲欲繭栗,味尚清元,器成匏勺,貴誠因質。天地神所統,故類乎上帝,禋於六宗,望秩山川,班於群神。皇天后土,隨王所在」 ,而事祐焉。甘泉太陰,河東少陽,咸失厥位,不合禮制。聖王之制,必上當天心,下合地意,中考人事,故曰:「愷悌君子,求福不回。」 回而求福,厥路不通。在《易》泰卦,乾坤合體,天地交通,萬物聚出。其律太簇,天子親郊天地,先祖配天,先妣配地,陰陽之別。以日冬至祀天,夏至祀后土。君不省方,而使有司六宗,「日、月、星、山、川。海星則北辰,川即河山岱宗,三光眾明,山阜,百川眾流,渟汙皋澤,以類相屬各數,秩望相序。」 於是定郊祀,祀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河東祀上帝。壇圓八觚,徑五丈,高九尺。茅營去壇十步,竹宮徑三百步,土營徑五百步。神靈壇各於其方,面三丈,去茅營二十步,廣坐十五步。合祀神靈,以璧「琮用辟神道以通」 ,廣各三十步。竹宮內道廣三丈,有闕各九十一步,壇方三丈,拜位壇亦如之,為周道。郊營之外,廣九步,營六。甘泉。北辰於南門之外,日月海東門之外,河北門之外,岱宗西門之外,為周道。前望之外,廣九步,列望遂乃近前。望道外徑六十二步,壇方二丈五尺,高三尺五寸,為周道。列望之外徑九步,卿望、亞列望外徑四十步,壇廣三丈,高二尺為周道。卿望之外徑九步,大夫望亞卿望道外徑二十步,壇廣一丈五尺,高一尺五寸為周道。大夫望之外徑九步,士望亞大夫望道外徑十五步,壇廣一丈,高一尺為周道。士望之外徑九步,庶望亞士望道外徑九步,壇廣五尺,高五寸為周道。庶望之外,徑九步。凡天宗上帝宮壇營徑三里,周九里,營三重,通八方。后土壇方五丈六尺,茅營去壇十步,外土營方二百步限之。其五零壇、土茅營如上帝五神去營步數。神道四,通廣各十步,宮內道廣各二丈,有闕,為周道。后土宮外徑九步,營岱宗西門之外,河北門之外,海東門之外,徑各六十步,壇方二丈,高二尺為周道。前望之外,徑六步,列望亞前望道外,三十六步,壇廣一丈五尺,高一尺五寸,為周道。列望之外,徑六步。卿望亞列望道外,徑二十五步,壇廣一丈,高一尺,為周道。卿望之外,徑六步。大夫望亞卿望道之外,徑十九步,壇廣八尺,高八寸,為周道。大夫望之外,徑六步,士望亞大夫。望道外徑十二步。壇廣六尺,高六寸,為周道。士望之外徑六步。凡地宗后土宮,壇營方二里,周八里,營再重,道四通。常以歲之孟春正月上辛,若上親郊祭天南郊以地配。望秩山川,遍於群神。天地位皆南鄉,同席,地差在東,共牢而食。太祖高皇帝、高后配於壇上,西鄉,後在北,亦同席,共牢而食日。「冬至,使有司奉祭天神於南郊,高皇帝配而望群陽。夏至使有司奉祭地祇於北郊,高皇后配而望群陰。」 「天地用牲二,燔、燎、瘞埋用牲一,先祖先妣用牲一」 ,天以牲左,地以牲右,皆用黍稷及樂。
建武二年春正月,始立郊兆於洛陽城南。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二年春正月壬子,起高廟, 建社稷於洛陽,立郊兆於城南,始正火德,色尚赤。」 按《祭祀志》,「建武二年正月,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 依鄗采元始中故事,為圓壇八陛,中又為重壇,天地 位其上,皆南鄉西上。」其外壇上為五帝位,青帝位在 甲寅之地,赤帝位在丙己之地,黃帝位在丁未之地, 白帝位在庚申之地;黑帝位在壬亥之地。其外為壝, 重營皆紫,以象紫宮,有四通道以為門,日月在中,營內南道,日在東,月在西,北斗在北道之西,皆別位,不 在群神列中。八陛,陛五十八醊,合四百六十四醊。五 帝陛郭,帝七十二醊,合三百六十醊。中營四門,門五 十四神,合二百一十六神。外營四門,門百八神,合四 百三十二神,皆背營內鄉。中營四門,門封神四;外營 四門,門封神四,合三十二神,凡千五百一十四神。營 即壝也。封,封土築也。背中營神,五星也,及中宮宿五 官神及五嶽之屬也。背外營神,二十八宿。外宮星,雷 公、先農、風伯、雨師、四海四瀆、名山大川之屬也。按 《禮儀志》,「正月天郊夕牲,晝漏未盡十八刻初納,夜漏 未盡八刻初納進熟獻」,太祝送旋,皆就燎位,宰祝舉 火燔柴,火然,天子再拜,興,有司告事畢。明堂、五郊、宗 廟、太社稷、六宗夕牲,「皆以晝漏十四刻初納,夜漏未 盡七刻初納進熟獻」,送神還,有司告事畢。六宗燎燔, 火《大然》,有司告事畢。〈又〉凡齋,天地七日,宗廟、山川五 日,小祠三日。齋日內有汙染,解齋副倅行禮。先齋一 日,有汙濊、災變,齋祀如儀。大喪,唯天郊越紼而齋,地 以下皆百日後乃齋,如故事。
建武七年五月詔議郊堯不果。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按《祭祀志》,建武七年五 月,詔三公曰:「漢當郊堯,其與卿大夫博士議。」時侍御 史杜林上疏,以為「漢起不因緣堯,與殷周異宜,而舊 制以高帝配,方軍師在外,且可如元年郊祀故事。」上 從之。
《東觀書》載杜林上疏悉於本傳,曰:「臣聞營河洛以為民,刻肌膚以為刑,封疆畫界,以建諸侯,並田什一,以供國用,三代之所同。及至漢興,因時宜,趨世務,省煩苛,取實事,不苟貪高、亢之論,是以去土中之京師,就關內之遠都,除肉刑之重律,用髡鉗之輕法,郡縣不置世祿之家,農人三十而取一,政卑易行,禮簡易從」 ,民無智愚,思仰漢德,樂承漢祀,基業特起,不因緣堯。堯遠於漢,民不曉信,言提其耳,終不悅諭。后稷近於周,民戶知之,世據以興,基由其祚,本與漢異。郊祀高帝,誠從民望,得萬國之歡心,天下福應,莫大於此。民奉種祀,且猶世主,不失先俗。群臣僉薦鯀,考績不成,九載乃殛。宗廟至重,眾心難違,不可卒改。《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明當尊用祖宗之故文章也。宜如舊制,以解天下之惑,合於《易》之所謂「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 義。方軍師在外,祭可且如元年郊祭故事。
按《東觀漢紀》,「上都洛陽,制兆於南城七里,北郊四里。 行夏之時,時以平旦。服色犧牲尚黑,名火德之運」;常 服徽熾尚赤,四時隨色,季夏黃色。議者曰:「昔周公郊 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圖讖著伊堯赤 帝之子,俱與后稷並受命而為王。漢劉祖今宜郊祀 帝堯以配天,宗祀高祖以配上帝。」有司奏議曰:「追跡 先代,無郊其五運之祖者,故禹不郊《白帝》,周不郊《帝 嚳》。漢雖唐之苗堯,以曆數命舜,高祖自感赤火德龍, 神運而起,當以高祖配堯之後,還復於漢。宜修奉濟 陽城陽縣堯冢雲臺,致敬祭祀,禮亦宜之。」
建武 年,始增廣郊祀之禮。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按《祭祀志》:隴蜀平後,乃 增廣郊祀。高帝配食,位在中壇上,西面北上。天地、高 帝、黃帝各用犢一頭,青帝、赤帝共用犢一頭,白帝、黑 帝共用犢一頭,凡用犢六頭。日月、北斗共用牛一頭, 四營群神共用牛四頭,凡用牛五頭。凡樂奏《青陽》《朱 明》《西皓》《元冥》及《雲翹》《育命舞》。中營四門,門用席十八 枚;外營四門,門用席三十六枚,凡用席二百一十六 枚,皆莞簟,率一席三神,日、月、北斗,無陛郭醊。既送神, 燌俎實於壇南已地。
《漢舊儀》曰:祭天,紫壇幄帷。高皇帝祭天,居堂下西向,紺帷帳,紺席鉤。《命決》曰:「自外至者,無主不止;自內出者,無匹不行。」 祭天,養牛五歲,至三千觔。按《禮記》曰:「天地之牛角繭栗」 ,而此雲五歲,本志用犢是也。
建武十八年。三月壬午。幸蒲坂。祠后土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
《漢官儀》曰:「祭地於河東汾陰后土宮,宮曲入河」 ,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以夏至日祭,其禮儀如祭天。蒲坂縣,屬河東郡。后土祠在今蒲州汾陰縣西北。
中元元年帝東巡祭天於泰山祭地於梁陰尊薄太后為高皇后配食地祇始立北郊兆域
[編輯]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中元元年「春正月丁卯,東巡狩。 二月辛卯,柴望岱宗。甲午,禪於梁父。冬十月甲申,使 司空告祠高廟,曰:『呂太后不宜配食高廟,同祧至尊。 薄太后母德仁慈,其上薄太后尊號曰高皇后,配食 地祇。遷呂太后廟主於園。是歲初起明堂靈臺辟雍 及北郊兆域,宣布圖讖於天下』。」
《漢官儀》曰:「北郊壇在城西北角,去城一里,所謂方壇四陛,但存壇祠舍而已。其鼓吹樂及舞人御帳,皆從南郊之具。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
皆在壇上,《地理》群神從食壇下,南郊焚犢,北郊埋犢。
按《祭祀志》,建武三十二年「二月,上至奉高,二十二日 辛卯,晨燎祭天於泰山下,南方群神皆從,用樂如南 郊。二十五日甲午,禪祭地於梁陰,以高后配,山川群 神從,如元始中北郊故事。四月己卯,大赦天下」,以建 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是年,初營北郊,遷呂 太后於園,上薄太后尊號曰高皇后,當配地郊高廟。 北郊在雒陽城北四里,為方壇,四陛。
中元二年春正月辛未,初立北郊,祀后土。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按《祭祀志》,「三十三年正 月辛未,郊別祀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北 上,皆在壇上。地理群神從食,皆在壇下,如元始中故 事。」
明帝永平二年始迎氣於五郊
[編輯]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按《祭祀志》,「迎時氣,五郊 之兆。自永平中,以《禮讖》及《月令》有五郊迎氣服色,因 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於雒陽四方,中兆在未,壇皆 三尺,階無等。立春之日,迎春於東郊,祭青帝句芒,車 旗服飾皆青,歌《青陽》,八佾舞《雲翹》之舞。及因賜文官 太傅司徒以下縑各有差。」立夏之日,迎夏於南郊,祭 赤帝祝融,車旗、服飾皆赤,歌《朱明》,八佾舞《雲翹》之舞。 先立秋十八日,迎黃靈於中兆,祭黃帝后土,車旗、服 飾皆黃,歌《朱明》,八佾舞《雲翹》《育命》之舞。立秋之日,迎 秋於西郊,祭白帝蓐收,車旗、服飾皆白,歌《西皓》,八佾 舞《育命》之舞。使謁者以一特牲先祭先虞,於壇。有事, 天子入囿射牲以祭宗廟,名曰「貙劉。」語在《禮儀志》。立 冬之日,迎冬於北郊,祭黑帝元冥。車旗服飾皆黑。歌 《元冥》,八佾舞《育命》之舞。
章帝元和二年柴祭天地於泰山
[編輯]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二月辛未,幸泰山,柴 告岱宗,進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按 《祭祀志》:元和二年二月,「上至泰山,修光武山南壇兆。 辛未,柴祭天地。壬申,宗祀五帝於孝武所。作汶上明 堂。」
獻帝建安元年春正月癸酉郊祀上帝於安邑大赦天下改元建安秋七月車駕至洛陽丁丑郊祀上帝大赦天下
[編輯]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建安八年冬十月己巳,公卿初迎冬於北郊,《總章》始 復備八佾舞。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昭烈帝章武元年四月即皇帝位於成都武擔之南祭告天地
[編輯]按《蜀志先主傳》:「先主即皇帝位於成都武擔之南,為 文曰:『惟建安二十六年四月丙午,皇帝備敢用元牡, 昭告皇天上帝后土神祇。漢有天下,歷數無疆。曩者 王莽篡盜,光武皇帝震怒致誅,社稷復存。今曹操阻 兵,安忍戮殺主後,滔天泯夏,罔顧天顯。操子丕,載其 凶逆,竊居神器,群臣將士以為社稷隳廢,備宜修之』。」 嗣武二祖,龔行天罰。備雖否德,懼忝帝位,詢於庶民, 外及蠻夷君長,僉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業不可以 久替,四海不可以無主,率土式望,在備一人。」備畏天 明命,又懼漢邦將湮於地,謹擇元日與百寮登壇,受 皇帝璽綬,修燔瘞,告類於天神,惟神饗祚於漢家,永 綏四海。
章武二年。冬十月。詔丞相亮營南北郊於成都 按《蜀志先主傳》云云。
魏
[編輯]文帝黃初元年魏受漢禪設壇即阼燎告天地
[編輯]按《魏志文帝本紀》:延康元年:「冬十一月,漢帝以眾望 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廟,使兼御史大夫張音 持節奉璽綬禪位,乃為壇於繁陽。庚午,王升壇即阼, 百官陪位,事訖,降壇視燎,成禮而反。改延康為黃初, 大赦。」
黃初二年春正月,郊祀天地明堂。
按:《魏志文帝本紀》云云。
按《宋書禮志》,「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 是時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明堂靈臺,皆因漢舊事。 「黃初四年七月,帝將東巡,以大軍當出,使太常以一 特牛告祠南郊。自後以為常。」
按《魏志文帝本紀》。不載。按《宋書禮志》云云。
明帝太和元年春正月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編輯]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景初元年冬十月乙卯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圜丘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
[編輯]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魏書》載詔曰:「蓋帝王受命,莫不恭承天地,以章神明,尊祀世統,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則禘郊祖宗之制備也。昔漢氏之初,承秦滅學之後,採摭」
殘缺,以備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宮五畤,神祇兆位,多不見經,是以制度無常,一彼一此,四百餘年,廢無禘祀。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闕焉。曹氏系世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號圜丘曰「皇皇帝天」 ;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 ,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 ,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 ,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按《晉書禮志》:「景初元年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 帝天於圜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後,終魏 世,不復郊祀。
晉
[編輯]武帝泰始元年冬十二月南郊告類於上帝即皇帝位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元年冬十二月景寅,設壇於 南郊,百僚在位及匈奴南單于四夷會者數萬人。柴 燎告類於上帝曰:『皇帝臣炎,敢用元牡明告於皇皇 後帝。魏帝稽協皇運,紹天明命以命炎。昔者唐堯熙 隆大道,禪位虞舜,舜又以禪禹。邁德垂訓,多歷年載。 暨漢德既衰,太祖武皇帝撥亂濟時,扶翼劉氏,又用 受命於漢。粵在魏室,仍世多故,幾於顛墜,寔賴有晉 匡拯之德,用獲保厥肆祀,弘濟於艱難,此則晉之有 大造於魏也。誕惟四方,罔不祗順,廓清梁、岷,包懷揚、 越,八紘同軌,祥瑞屢臻,天人協應,無思不服。肆予憲 章三後,用集大命於茲』。」炎惟德不嗣,辭不獲命。於是 群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獻陪隸,暨於百蠻君長,僉曰: 「皇天鑒下,求人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讓,所得距違。 天序不可以無統,人神不可以曠主。炎虔奉皇運,寅 畏天威,敬簡元辰,升壇受禪,告類上帝,永答眾望。」禮 畢,即洛陽宮幸太極前殿,大赦,改元。按《禮志》,魏元 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持節、侍中、太保鄭沖,兼太 尉、司隸校尉李喜,奉皇帝璽綬策書,禪位於晉。景寅, 武皇帝設壇場於南郊,柴燎告類於上帝。是時尚未 有祖配。
按《晉起居注》曰:「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太常諸葛緒 上言:知士祭酒劉喜等議,帝王各尊其祖所自出。大 晉禮,天郊當以宣皇帝配,地郊宣皇后配,明堂以景 皇帝、文皇帝配。博士宣兆議:禮,王者郊天,以其祖配。 周公以后稷配天於南郊,以文王配五精上帝於明 堂。經典無配地文。魏以先後配,不合禮制。周配祭不」 及武王,禮制有斷。今晉郊天宜以宣皇帝配,明堂宜 以文皇帝配。有司奏:「大晉初建,庶事未定,且如魏詔, 郊祀大事,速議為定。」
泰始二年春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 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冬十一月,並圜丘、方丘於南 北郊。二至之祀,合於二郊。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按《禮志》,泰始二年正月詔 曰:「有司前奏郊祀權用魏禮。朕不慮改作之難,令便 為永制。眾議紛互,遂不時定。不得以時供饗神祇,配 以祖考,日夕難企,貶食忘安。其便郊祀。」時群臣又議: 「五帝即天地王氣,時異故殊,其號雖名有五,其實一 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號,皆同 稱」昊天上帝,各設一坐而已。地郊又除先後配祀。帝 悉從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 於明堂以配上帝。是年十一月,有司又議奏:「古者丘 郊不異,宜並圓丘方丘於南北郊,更修立壇兆,其二 至之祀,合於二郊。」帝又從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肅議 也。是月庚寅冬至,帝親祀圓丘於南郊。自是後,圓丘、 方澤不別立。
太康三年正月帝親郊祀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康三年正月,帝 親郊祀皇太子,皇子悉侍祠。」
太康十年,詔復明堂及南郊五帝位。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康十年十月又 詔曰:「《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 上帝』。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望非 地,則明堂上帝不得為天地。往者眾議除明堂五帝 位,考之禮文不正。且《詩序》曰:『文武之功,起於后稷』,故 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創業,既已配天,復以先帝 配「天,於義亦所不安。其復明堂及南郊五帝位。」
懷帝永嘉 年親祀南郊
[編輯]按《晉書懷帝本紀》,不載。按《摰虞傳》,「虞為光祿勳太 常卿,時懷帝親郊。自元康以來,不親郊祀,禮儀弛廢。 虞考正舊典,法物燦然。」
元帝太興元年春三月即皇帝位焚柴頒瑞告類上帝
[編輯]按《晉書元帝本紀》,「太興元年春三月癸丑,愍帝崩問。 至丙辰,百寮上尊號,是日即皇帝位。詔曰:『昔我高祖 宣皇帝,誕應期運,廓開王基。景文皇帝奕世重光,緝 熙諸夏。爰暨世祖,應天順時,受茲明命,功格天地,仁
濟宇宙。昊天不融,降此鞠凶。懷帝短世,越去王都,天禍薦臻。大行皇帝崩殂,社稷無奉。肆群後三司六事之人,疇諮庶尹,至於華戎,致輯大命於朕躬。予一人 畏天之威,用弗敢違』。」遂登壇南嶽,受終文祖,焚柴頒 瑞,告類上帝。「惟朕寡德,纘我洪緒,若涉大川,罔知攸 濟。惟爾股肱爪牙之佐,文武熊羆之臣,用能弼寧晉 室,輔予一人,思與萬國共同休慶。」於是大赦,改元。 太興二年三月,親行郊祀禮。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元帝渡江,太興二 年,始議立郊祀儀。尚書令刀協、國子祭酒杜夷議,宜 須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組據漢獻帝都許即便 立郊,自宜於此脩奉。驃騎王導、僕射荀崧、太常華恆、 中書侍郎庾亮皆同組議,事遂施行,立南郊於已地。 其制度皆太常賀循所定,多依漢及晉初之儀。三月 辛卯,帝親郊祀,饗配之禮,一依武帝始郊故事。是時 尚未立北壇,地祇眾神,共在天郊。
明帝太寧三年詔議郊祀典禮
[編輯]按《晉書明帝本紀》:三年秋七月詔曰:「郊祀天地,帝王 之重事。自中興以來,惟南郊未曾北郊,四時五郊之 禮都不復設。五嶽、四瀆名山大川載在祀典,應望秩 者,悉廢而未舉。主者其依舊詳處。」
成帝咸和八年正月始祀北郊以宣穆張皇后配
[編輯]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寧三年七月,始 詔立北郊,未及建而帝崩。及成帝咸和八年正月,追 述前旨,於覆舟山南立之。天郊則五帝之佐、日、月、五 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軒轅、后土、太一、天 一、太微、勾陳、北極、雨師、雷電、司空、風伯、老人,凡六十 二神也。地郊則五嶽、四望、四海、四瀆、五湖、五帝之佐, 沂「山、嶽山、白山、霍山、醫無閭山、蔣山、松江、會稽山、錢 唐江、先農」,凡四十四神也。江南諸小山,蓋江左所立, 猶如漢西京、關中小水,皆有祭秩也。是月辛未,祀北 郊,始以宣穆張皇后配地。魏氏故事,非晉舊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親行南北郊禮
[編輯]按《晉書康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建元元年正月,將 北郊,有疑議。太常顧和表,「泰始中,合二至之禮於二 郊。北郊之月,古無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陽。漢光武 正月辛未,始建北郊,此則與南郊同月。及中興草創, 百度從簡,合七郊於一丘,憲章未備,權用斯禮,蓋時 宜也。至咸和中,議別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後漢,正 月」祭天,以地配。時高堂隆等以為「禮,祭天不以地配, 而稱《周禮》,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於是從和議。是月辛 未,南郊。辛巳,北郊。帝皆親奉。
安帝元興三年帝在江陵朝議以三公攝行郊祀不果
[編輯]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安帝元興三年,劉 裕討桓元走之。己卯,告義功於南郊。是年帝蒙塵江 陵未反,其明年應郊。朝議以為宜依《周禮》,宗伯攝職, 三公行事。尚書左丞王納之獨曰:「既殯郊祀,自是天 子當陽,有君存焉,稟命而行,何所辯也。齊之與否,豈 如今日之比乎?」議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令 三」公行事。又郊天極尊,惟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 庶人以上,莫不蒸嘗。嫡子居外,庶子執事,未有不親 受命而可祭天者。納之。又曰:「武皇受禪,用二月郊;元 帝中興,以三月郊。今郊時未過日月,望輿駕,無為欲 速,而使皇輿旋反,更不得親奉也。」於是從納之議。
宋
[編輯]武帝永初元年夏六月丁卯設壇於南郊即皇帝位柴燎告天
[編輯]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
永初二年。春正月辛酉。車駕祠南郊。大赦天下 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
永初三年,少帝即位,有司請以武皇帝配南郊,武敬 皇后配北郊,詔可。
按《宋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少帝本紀》,永初三年五 月癸亥,武帝崩,是日太子即皇帝位。秋九月丁未,有 司奏武皇帝配南郊,武敬皇后配北郊。按《禮志》,「永 初三年九月,司空羨之、尚書令亮等奏曰:臣聞崇德 明祀,百王之令典;憲章天人,自昔之所同。雖因革殊 時,質文異世,所以本情篤教,其揆一也。伏惟高祖武 皇帝允協靈祇,有命自天,弘日靖之勤,立蒸民之極。 帝遷明德,光宅八表,太和宣被,元化遐通。陛下以聖 哲嗣徽,道孚萬國,祭禮久廢,思光鴻烈,饗帝嚴親,今 實宜之。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至於地祇之配,雖禮 無明文,先代舊章,每所因循,魏晉故典,足為前式。謂 武敬皇后宜配北郊,蓋述懷以追孝,躋聖「敬於無窮, 對越兩儀,允洽幽顯者也。明年孟春,有事於二郊,請 宣攝內外,詳依舊典。」詔可。
文帝元嘉二年春正月祠南郊
[編輯]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年春正月丙寅,司徒徐羨 之、尚書令傅亮奉表歸政,上始親覽,車駕祠南郊,大 赦天下。」
元嘉三年。車駕西征謝晦。幣告二郊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禮志云云。
元嘉四年春正月,親祠南郊。
按:《宋書文帝本紀》:「春正月乙亥朔,曲赦都邑百里內。 辛巳,車駕親祠南郊。」
元嘉六年春正月辛丑,車駕親祠南郊。
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元嘉十二年春正月,親祠南郊。
按:《宋書文帝本紀》:「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辛未,車駕 親祠南郊。」
元嘉十四年春正月,親祠南郊。
按:《宋書文帝本紀》:「春正月辛卯,車駕親祠南郊,大赦 天下。」
孝武帝孝建元年春正月車駕祠南郊六月以誅劉義宣臧質遣公卿告天地
[編輯]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孝建元年春正月己亥朔,車駕 親祠南郊,改元,大赦天下。按《禮志》,孝建元年六月 癸巳,八座奏:「劉義宣、臧質干時犯順,滔天作戾,連結 淮岱,謀危宗社。質反之始,戒嚴之日,二郊廟社,皆已 逼陳,其義宣為逆,未經同告。輿駕將發,醜徒冰消。質 既梟懸,義宣禽獲,二寇俱殄,並宜昭告。檢元嘉三年 討謝晦之始,普告二郊、太廟。賊既平蕩,唯告太廟、太 社,不告二郊。」禮官博議,太學博士徐宏、孫勃、陸澄議: 「禮無不報,始既遍告,今賊已禽,不應不同。」國子助教 蘇瑋生議:「案《王制》,『天子巡狩,歸假於祖禰』。又《曾子問》: 諸侯,適天子,告於祖,奠於禰,命祝史告於社稷、宗廟 山川,告用牲幣;反亦如之。諸侯相見,反必告於祖禰, 乃命祝史告至於前所告者。」又云:「天子諸侯將出,必 以幣帛皮圭告於祖禰,反必告至。」天子諸侯,雖事有 小大,其禮略鈞,告出告至,理不得殊。鄭雲「出入禮同」, 其義甚明。天子出征,類於上帝,推前所告者,歸必告 至,則宜告郊,不復容疑。元嘉三年唯告廟社,未詳其 義,或當以《禮記》唯雲「歸假祖禰」,而無告郊之辭,果立 此義,彌所未達。夫《禮記》殘缺之書,本無備體,折簡敗 字,多所闕略。正應推例求意,不可動必徵文。天子反 行告社,亦無成記,何故告郊?獨當致嫌?但出入必告, 蓋孝敬之心,既以告歸為義,本非獻捷之禮。今輿駕 竟未出宮,無容有告至之文,若陳告不行之禮,則為 未有前「准。愚謂祝史致辭,以昭誠信,苟其義舛,於禮 自可從實而闕。臣等參議,以應告為允,宜並用牲告 南北二郊、太廟、太社,依舊公卿行事。」詔可。
孝建二年正月郊祀始罷灌禮。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孝建二年正月 庚寅,有司奏,「今月十五日南郊。尋舊儀,廟祠至尊親 奉,以太尉亞獻;南郊親奉,以太常亞獻。又廟祠行事 之始,以酒灌地,送神則不灌而郊。初灌,同之於廟,送 神又灌,議儀不同,於事有疑,輒下禮官詳正。」太學博 士王祀之議:「案《周禮》,大宗伯佐王保國,以吉禮事鬼 神祇,禋祀昊天。」則今太常是也。以郊天,太常亞獻。又 《周禮外宗》云:「王后不與,則贊宗伯。」鄭元云:「後不與祭, 宗伯攝其事。」又說云:「君執圭瓚祼屍,大宗伯執璋瓚 亞獻。」中代以來,後不廟祭,則應依禮大宗伯攝亞獻 也。而今以太尉亞獻。鄭注《禮·月令》云:「三王右司馬,無 太尉。」太尉,秦官也。蓋世代彌久,宗廟崇「敬,攝後事重, 故以上公亞獻。」又議:「『履時之思,情深於霜露;室戶之 感,有懷於容聲。不知神之所在,求之不以一處。鄭注 《儀禮》有司云:『天子諸侯祭於祊而繹』,繹又祭也』。今廟 祠闕送神之祼,將移祭於祊。繹,明在於留神,未得而 殺。禮,郊、廟祭殊,故灌送有異。」太常丞朱膺之議:「案《周 禮》:大宗伯『使掌典禮,以』」事神為上,職總祭祀,而昊天 為首。今太常即宗伯也。又袁山松《漢百官志》云:「郊祀 之事,太尉掌亞獻,光祿掌三獻。太常每祭祀,先奏其 禮儀,及行事,掌贊」天子無掌獻事,如《儀志》。漢亞獻之 事,專由上可,不由秩宗貴官也。今宗廟太尉亞獻,光 祿三獻,則漢儀也。又賀循制太尉由東南道升壇。明 此官必預郊祭。古禮雖由宗伯,然世有因革,上司亞 獻,漢儀所行。愚謂郊祀禮重,宜同宗廟。且太常既掌 贊天子事,不容兼又尋灌事。《禮記》曰:「祭求諸陰陽之 義也。殷人先求諸陽,樂三闋,然後迎牲,則殷人後灌 也。周人先求諸陰,灌用鬯,達於淵泉,既灌然後迎牲, 則周人先灌也。」此謂廟祭,非謂郊祠。案《周禮天官》:「凡 祭祀,贊王祼將之事。」鄭注云:「祼者,灌也。」唯人道宗廟 有灌,天地大神,至尊不灌,而郊未始有灌,於禮未詳。 淵儒注義,炳然明審。謂今之有灌,相承為失,則宜無 灌,通關八座,丞郎、博士並同膺之議。尚書令建平王 宏重參議,謂膺之議為允。詔可。〈又〉南郊。皇帝散齋七 日,致齋三日,官掌清者亦如之。致齋之朝,御太極殿 幄坐,著絳紗襮、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先郊日未晡 五刻夕牲,公卿、京兆尹眾官悉壇東就位。太祝史牽 牲入,到榜稟犧令跪白:「請省牲」,舉手曰「腯」,太祝令繞 牲,舉手曰「充。」太祝令牽牲詣庖,以二陶豆酌毛血,其
一奠皇天神座前,其一奠太祖神座前:「郊之日,未明八刻,太祝令進饌郎施饌。牲用繭栗二頭,群神用牛一頭,醴用秬鬯,藉用白茅;元酒一器,器用匏陶,以瓦 樽盛酒,瓦圩斟酒,璧用蒼玉;蒯席各二,不設茵蓐,古 者席槁,晉江左用蒯車。駕出,百官應齋,及從駕填街 先置者,各隨申攝從事。」上水一刻,御服龍。平天冠, 升金根車,到壇東門外,博士、太常引入到黑攢,太祝 令跪執匏陶酒以灌地,皇帝再拜興,群臣皆再拜伏。 《治禮》曰:「興。」博士、太常引皇帝至南階,脫舄升壇,詣罍 盥,黃門侍郎洗爵,跪授皇帝,執樽郎授爵酌秬,鬯授 皇帝跪奠皇天神座前,再拜興。次詣太祖配天神座 前,執爵跪奠,如皇天之禮,南面北向一拜伏。太祝令 各酌福酒,合置一爵中,跪進,皇帝再拜伏。飲福酒訖, 博士、太常引帝從東階下還南階。謁者引太常升壇 亞獻,謁者又引光祿升壇終獻訖,各降階還本位。太 祝送神跪,執匏陶酒以灌地,興,直南行,出壇門。治禮 舉手白,群臣皆再拜伏。皇帝盤。《治禮》曰:「興。」博士跪曰: 「祠事畢,就燎。」博士、太常引皇帝就燎位,當壇東階。皇 帝南向立。太祝令以案奉玉璧、牲體、爵酒、黍飯諸饌 物,登柴壇施設之。《治禮》舉手曰:「可燎。」三人持火炬上, 火發,太祝令等各下壇。壇東西各二十人,以炬投壇。 火半,柴傾,博士仰白事畢,皇帝出,便坐解嚴。天子有 故,則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其亞獻猶終獻,太常、光 祿勳也。北郊齋夕,牲進熟,及乘輿百官到壇三獻,悉 如南郊之禮。唯事訖,太祝令牲玉饌物詣埳置牲上 訖,又以一牲覆其上。治禮,舉手曰:「可霾。」二十人,俱時 下土。填埳欲半,博士仰白,事畢帝出。自魏以來,多使 三公行事,乘輿罕出矣。魏及晉初,儀注雖不具存,所 損益漢制可知也。
大明二年正月親祀南郊並議至時遇雨遷用後辛殺牲薦血後有司行事詔可
[編輯]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二年正月辛亥,車駕祀南 郊。按《禮志》,大明二年正月丙午朔,有司奏,今月六 日南郊,輿駕親奉,至時或雨。魏世值雨,高堂隆謂應 更用後辛。晉時既出遇雨,顧和亦云宜更告。徐禪云: 「晉武之世,或用丙,或用己,或用庚,使禮官議正並詳。 若得遷日,應更告廟與不?」博士王燮之議稱:「遇雨遷 郊」,則先代成議。《禮傳》所記,辛日有徵。《郊特牲》曰:「郊之 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鄭元注曰:「三王之郊,一用 夏正。用辛者,取其齋戒自新也。」又《月令》曰:「乃擇元日, 祈穀於上帝。」注曰:「元日謂上辛,郊祭天也。」又《春秋》載 郊有二:成十七年九月辛丑郊。《公羊》曰:「曷用郊,用正 月上辛。」哀元年四月辛巳郊。《穀梁》曰:「自正月至於三 月,郊之時也。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從,以 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從,以二月下辛卜三月 上辛。」以斯明之,則郊祭之禮,未有不用辛日者也。晉 氏或丙、或己、或庚,並有別議。武帝以十二月丙寅南 郊受禪,斯則不得用辛也。又泰始一年十一月己卯, 始並圜丘方澤,二至之祀,合於二郊。三年十一月庚 寅冬至,祀天,郊於圜丘。是猶用圜丘之禮,非專祈穀 之祭,故又不得用辛也。今之郊饗既行,夏時雖得遷 郊,謂宜猶必用辛也。徐禪所據,或為未宜。又按《郊特 牲》曰:「受命於祖廟,作龜於禰宮。」鄭元注曰:「受命,謂告 退而卜也。」則告義在郊,非為告曰。今日雖有遷,而郊 禮不異。「愚謂不宜重告。」曹郎朱膺之議:「『按先儒論郊, 其議不一。《周禮》有冬至日圜丘之祭,《月令》孟春有祈 穀於上帝』。鄭氏說:『圜丘祀昊天上帝,以帝嚳配,所謂 禘也;祈穀祀五精之帝,以后稷配,所謂郊也。二祭異 時,其神不同。諸儒曰:『圜丘之祭,以后稷配,取其所在, 名之曰郊;以形體言之,謂之圜丘。名雖有二』』」,其實一 祭。晉武捨鄭而從諸儒,是以郊用冬至日。既以至日, 理無常辛。然則晉代中原,不用辛日郊,如徐禪議也。 江左以來,皆用正月,當以《傳》雲「三王之郊,各以其正。」 晉不改正朔,行夏之時,故因以首歲,不以冬日,皆用 上辛,近代成典也。夫祭之禮,過時不舉。今在孟春,郊 時未過,值雨遷日,於禮無違。既以告日,而以事不從, 禋祀重敬,謂宜更告。高堂隆云:「九日南郊,十日北郊」, 是為北郊,可不以辛也。《尚書》何偃議:「鄭元注《禮記》引 《易》說,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周禮》凡國大事,多用正歲, 《左傳》又啟蟄而郊」,則鄭之此說,誠有據矣。眾家異議, 或雲三王各用其正郊天,此蓋曲學之辯,於禮無取, 固知《穀梁》三「春皆可郊之月,真所謂膚淺也。然用辛 之說,莫不必同。晉郊庚己,參差,未見前徵。愚謂宜從 晉遷郊,依禮用辛。燮之以受命作龜,知告不在日,學 之密也。」右丞徐爰議以為:「郊禮用辛,有礙遷日,禮官、 祠曹考詳已備。何偃據禮不應重告,愚情所同。尋告 外剋神,於今宜改告事而已。次辛十日,居然展齋」,養 牷在滌,無緣三月。謂「毛血告牲之後,雖有事礙,便應 有司行事,不容遷郊。」眾議不同,參議宜依。《經》遇雨遷 用後辛不重告。若殺牲薦血之後值雨,則有司行事。 詔可。
大明三年,移郊兆於秣陵牛頭山西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孫權始都武昌, 及建業,不立郊兆。至末年太元元年十一月,祭南郊, 其地今秣陵縣南十餘里郊中是也。晉氏南遷,立南 郊於巳地,非禮所謂陽位之義也。宋武大明三年九 月,尚書右丞徐爰議,郊祀之位,遠古蔑聞。《禮記》「燔柴 於大壇,祭天也。兆於南郊,就陽位也。漢初,甘泉、河東 禋埋易位,終亦徙於長安南北。光武紹祚,定二郊,洛 陽南北,晉氏過江,悉在北。及郊兆之議,紛然不一。又 南出道狹,未議開闡,遂於東南巳地創立丘壇。皇宋 受命,因而弗改。且居民之中,非邑外之謂。今聖圖重 造,舊章畢新,南驛開塗,陽路修遠,謂宜移郊正午,以 定天位。」博士司馬興之、傅郁、太常丞陸澄並同爰議。 乃移郊兆於秣陵牛頭山西,正在宮之午地。
大明四年春正月辛未,車駕祠南郊。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大明六年春正月辛卯車駕親祀南郊。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明帝泰始二年詔議郊祀以十一月擇吉謁昊天上帝高祖武皇帝配
[編輯]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明帝泰始二年十 一月辛酉,詔曰:「朕載新寶命,仍離多難,戎車遄駕,經 略務殷,禋告雖備,弗獲親禮。今九服既康,百祀咸秩, 宜聿遵前典,郊謁上帝。」有司奏檢,未有先准。黃門侍 郎徐爰議:「虞稱肆類,殷述昭告。蓋以創世成功,德盛 業遠,開統肇基,必享上帝。漢魏以來,聿遵斯典。高祖 武皇帝克伐偽楚,晉安帝尚在江陵,即於京師告義 功於郊兆。伏惟太始應符,神武英斷,王赫出討,戎戒 淹時,雖司奉弗虧,親謁尚闕。謹尋晉武郊以二月,晉 元禋以三月,有非常之慶,必有非常之典,不得拘以 常祀,限以正月上辛。愚謂宜下史官考擇十一月嘉 吉,車駕親郊,奉謁昊天上帝,高祖武皇帝配饗。其餘 祔食,不關今祭。」尚書令建安王休仁等同爰議,參議 為允。詔可。
泰始四年春正月己未車駕親祀南郊。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六年春正月初制「閒二年一祭南郊閒一年一 祭明堂。」
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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