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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0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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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五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六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五卷目錄

 帝王陵廟祀典部彙考一

  秦始皇二則

  漢高祖二則 武帝元封一則

  後漢章帝元和一則 安帝延光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宋武帝永初一則

  南齊明帝建武一則

  北魏道武帝天興一則 明元帝神瑞一則 泰常一則 太武帝神麚一則 孝文帝

  延興一則 太和四則 孝明帝熙平一則

  隋總一則 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三則 高宗顯慶一則 中宗景龍一則 元宗開元五則

   天寶三則 代宗大曆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一則

  宋太祖建隆二則 乾德三則 開寶三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二則 大中祥符二

  則 天禧一則 神宗熙寧三則 哲宗元祐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一則 孝宗淳

  熙二則 理宗淳祐一則

禮儀典第二百五卷

帝王陵廟祀典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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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並天下立周天子祠於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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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始皇本紀》不載。 按《封禪書》,「秦並天下,於湖 有周天子祠,以歲時奉祠。」

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遊十一月行至雲 夢望祀虞舜於九疑山上會稽祭大禹。

按:《史記始皇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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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始為沛公祠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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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高祖本紀》:「高祖立為沛公,祠黃帝,祭蚩尢於 沛庭而釁鼓。」

應劭曰:「黃帝戰於阪泉,以定天下。蚩尤亦古天子,好五兵,故祠祭之,求福祥也。」

高帝十二年,詔「為秦皇帝,齊、楚、趙、魏各置守冢,復其 家。」

按《漢書高祖本紀》,十二年十二月詔曰:「秦皇帝、楚隱 王、魏安釐王、齊愍王、趙悼襄王皆絕亡後,其與秦始 皇帝守冢二十家,楚、魏、齊各十家,趙及魏公子亡忌 各五家,令視其冢,復亡與他事。」

武帝元封元年冬十月巡邊還祠黃帝於橋山乃歸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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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郊祀志》,既滅南越,其來 年上議曰:「古者先釋兵振旅,然後封禪。」迺遂北巡朔 方,勒兵十餘萬騎,還祭黃帝冢橋山,釋兵涼如

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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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元和二年遣使祠帝堯於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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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二月,東巡狩,使使者 祠唐堯於成陽靈臺。」

按:杜佑《通典》:「元和二年,奉一太牢祠帝堯於濟陰。」

安帝延光元年祠光武於濟陽唐堯於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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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光二年「二月丙子,東巡狩。丁 丑,告陳留太守,祠南頓君光武皇帝於濟陽,復濟陽 今年田租芻槁。遣使者祠唐堯於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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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黃初二年祠漢世祖以太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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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二年「正月甲戌,校獵至 原陵,遣使者以太牢祠漢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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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永初元年罷晉世帝后諸陵守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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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高祖本紀》,永初元年閏八月壬午朔,詔曰:「晉 世帝后及藩王諸陵守衛,宜便置格。其名賢先哲,見 優前代,或立德著節,或寧亂庇民,墳塋未遠,並宜灑 掃。主者具條以聞。」

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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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建武二年詔修晉帝諸陵並增置守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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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明帝本紀》,建武二年十二月丁酉,詔曰:「舊 國都邑,望之悵然。況乃自經南面,負扆宸居,或功濟 當時,德覃一世,而塋壟欑穢,封樹不修,豈直嗟深牧 豎,悲甚信陵而已哉!昔中京淪覆,鼎玉東遷,晉元締 構之始,簡文遺詠在民。而松門夷替,埏路榛蕪。雖年 代殊往,撫事興懷。晉帝諸陵,悉加修理,並增守衛。」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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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武帝天興三年遣使祀帝堯帝舜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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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魏書太祖本紀》:「天興三年五月己巳,車駕東巡, 遂幸涿鹿,遣使者以太牢祠帝堯、帝舜廟。」

明元帝神瑞二年北巡祠黃帝廟復祭舜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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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魏書太宗本紀》:神瑞二年:「夏四月己卯,車駕北 巡。六月壬申,幸涿鹿,登橋山,觀溫泉,使使者以太牢 祠黃帝廟。至廣甯,登歷山,祭舜廟。」

泰常七年祠黃帝唐堯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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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魏書太宗本紀》:「泰常七年九月辛酉,幸橋山,遣使者祠黃帝唐堯廟。」

太武帝神麚元年祭黃帝堯舜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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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魏書世祖本紀》:「神麚元年八月,東幸廣甯,臨觀 溫泉,以太牢祭黃帝、堯舜廟。」

孝文帝延興四年祀周文武廟收廟玉於府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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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先是,長安牧守 常有事於周文武廟。延興四年,坎地埋牲,廟玉發見。 四月,詔東陽王丕祭文武二廟,以廟玉露見,若即而 埋之,或恐愚民將為盜竊,敕近司收之府藏。」

太和十六年二月丁酉詔祀唐堯於平陽虞舜於廣甯夏禹於安邑周文於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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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按《禮志》。太和十六年二 月丁酉。詔曰:「崇聖祀德。遠代之通典。」秩缺三字「中,古之 近規。故三五至仁,唯德配享;夏殷私己,稍用其姓。且 法施於民,祀有明典;立功垂惠,祭有恆式。斯乃異代 同途,奕世共軌。今遠遵明令,憲章舊則,比於祀令,已 為決之。其孟春應祀者,頃以事殷,遂及今日,可令仍 以仲月饗祀焉。」凡在祀令者,其數有五。帝堯樹則天 之功,興巍巍之治,可祀於平陽;虞舜播太平「之風,致 無為之化,可祀於廣甯。夏禹禦洪水之災,建天下之 利,可祀於安邑。周文公制禮作樂,垂範萬葉,可祀於 洛陽。其宣尼之廟,已於中省,當別敕有司饗薦之禮。 自文公已上,可令當界牧守,各隨所近攝行祀事。」皆 用清酌尹祭也。

太和十九年,祭漢高祖廟。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九年「夏四月癸丑,幸小 沛,遣使以太牢祭漢高祖廟。」

太和二十年遣使祠漢光武及明章三帝陵。又詔禁 諸帝陵樵採。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二十年五月丙戌,初營方 澤於河陰,遣使者以太牢祭漢光武及明、章三帝陵。 又詔漢、魏、晉諸帝陵,各禁方百步不得樵蘇踐蹋。 太和二十一年,南巡,遣使祭諸帝王陵廟,詔修堯、舜、 夏禹廟。」

按:《北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二十一年二月,車駕南巡。 三月丙辰,車駕次平陽,遣使者以太牢祭唐堯。夏四 月庚申,幸龍門,遣使者以太牢祭夏禹。癸亥,行幸蒲 坂,遣使者以太牢祭虞舜。戊辰,詔修堯、舜、夏禹廟。丙 戌,遣使者以太牢祀漢帝諸陵。五月壬辰,遣使者以 太牢祭周文王於酆,祭武王於鎬。」

孝明帝熙平元年敕帝王墳陵五十步內毋得耕稼按北魏書肅宗本紀熙平元年八月丙午詔曰先賢列聖道冠生民仁風盛德煥乎圖史暨曆數永終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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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物變,陵𡑞沓藹,鞠為茂草,古帝諸陵,多見踐藉。可 明敕所在,「諸有帝王墳陵,四面各五十步勿聽耕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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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制,以禘祫之日祀先代王公。

按《隋書禮儀志》:「禘祫之日,使祀先代王公:帝堯於平 陽,以契配;帝舜於河東,咎繇配;夏禹於安邑,伯益配; 商湯於汾陰,伊尹配;文王、武王於酆渭之郊,周公、召 公配;漢高帝於長陵,蕭何配。各以一太牢而無樂,配 者享於廟庭。」

文帝開皇十四年詔齊梁陳諸帝皆以時修其祭祀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四年冬閏十月甲寅詔曰齊梁陳往皆創業一方綿歷年代既宗祀廢絕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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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主。興言矜念,良以愴然。莒國公蕭琮及高仁英、陳 叔寶等,宜令以時修其祭祀。所須器物,有司給之。

煬帝大業二年詔前代帝王陵墓給隨近十戶守視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二年十二月庚寅詔曰前代帝王因時創業君民建國禮尊南面而曆運推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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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永久,丘壟殘毀,樵牧相趍,塋兆堙蕪,封樹莫辨,興 言淪滅,有愴於懷。自古已來,帝王陵墓,可給隨近十 戶,蠲其雜役,以供守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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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武德三年祀舜廟置隋帝陵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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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三年正月,如蒲州。六月癸卯, 詔隋帝及其宗室柩在江都者為營窆,置陵廟,以故 宮人守之。」

按:《舊唐書高祖本紀》:「武德三年春正月,幸蒲州,命祀 舜廟。」

太宗貞觀四年令禁芻牧於古帝王墳墓並春秋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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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四年九月壬午,禁芻牧於古 明君賢臣烈士之墓者。」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四年九月壬午,令自古明 王聖帝墳墓無得芻牧,春秋致祭。」

貞觀十一年。命祭《漢文帝》。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 十一年二月甲子,幸洛陽宮。命祭漢文帝。」

貞觀十六年,祭隋文帝陵。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六年冬十一月丙辰,狩於岐山。辛酉,使祭隋文帝 陵。」

高宗顯慶二年禮部尚書許敬宗始請定歷代帝王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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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貞觀之 禮,無祭先代帝王之文。顯慶二年六月,禮部尚書許 敬宗等奏曰:「案《禮記祭法》云:『聖王之制祀也,法施於 人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 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又堯、舜、禹、湯、文武,有 功烈於人,及日月星辰,人所瞻仰,非此族也,不在祀 典』。」準此帝王,合與日月同例,常加祭享,義在報功。爰 及隋代,並遵斯典。漢高祖《祭法》無文,但以前代迄今, 多行秦漢故事。始皇無道,所以棄之。漢祖典章,法垂 於後,自隋以下,亦在祀例。伏惟大唐,稽古垂化,網羅 前典,惟此一禮,咸秩未申。今請聿遵故事,三年一祭。 以仲春之月祭唐堯於平陽,以契配;祭;虞舜於河東, 以咎繇配;祭夏禹於安邑,以伯益配;祭殷湯於偃師, 以伊尹配;祭周文王於酆,以太公配;祭武王於鎬,以 周公、召公配;祭漢高祖於長陵,以蕭何配。

中宗景龍三年祀古帝王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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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景龍三年十 二月「甲午,幸新豐溫湯,境內有自古帝王陵致祭。」

元宗開元五年詔褚無量祠堯平陽宋璟祠舜蒲坂蘇請幫助識別此字。祠禹安邑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褚無量傳開元五年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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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東都,無量上言:「昔虞舜之狩,秩山川,遍群神。漢孝 景祠黃帝橋山,孝武祠舜九疑,高祖過魏,祭信陵君 墓,過趙封樂毅後,孝章祠桓譚冢。願陛下所過名山 大川,丘陵墳衍,古帝王賢臣在祀典者,並詔致祭。自 古受命之君,必興滅繼絕,崇德報功。故存人之國,大 於救人之災;立人之後,重於封人之墓。願到東都,收 敘唐初逮今功臣世絕者,雖在支庶,鹹得承襲。」帝納 其言,即詔無量祠堯平陽,宋璟祠舜蒲坂,蘇頲祠禹 安邑,所在刺史參獻。

開元十二年,幸東都,敕祭所經古帝王陵寢。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二年 十一月庚午,幸東都,敕有司所經自古帝王陵、忠臣 烈士墓,精意致祭,以酒脯時果,用代牲牢。」

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定祀先代帝王儀。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中祀古帝王祠, 壇廣二丈五尺,高三尺,四出陛,以犧尊實醍齊,象尊 實盎齊,山罍實酒,皆二幣以白,長丈八尺。每三年祭 三代帝王及配坐,籩豆皆十,簋二,簠二,俎三,牲以太 牢。」

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禮》,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 百五十卷,名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 用焉。」

按《開元禮》:「有司享先代帝王,前享五日,諸享官各散 齋三日於正寢,致齋二日於其廟所,如別儀。」

「無廟者祭於壇。」 其壇制准《州社壇》,其祭官以當州長官充,無以次通取也。

諸享官致齋之日,給酒食及明衣,各習禮於齋所。前 享一日,所管縣官清掃內外,整拂神座。

無廟者,享日未明,縣官率其屬入詣壇東陛,升設神座於壇上近北,南向,席以莞,以後陳設行事依在廟之位。

設配座於神座東南,西向,席以莞。又為瘞坎於廟後 壬地,方深,取足容物。贊禮者設初獻位於東階東南, 亞獻、終獻於初獻之南,少退,俱西向北上。設掌事者 位於終獻東南,重行西面,以北為上。設贊唱者於終 獻西南,西向北上。設望瘞位於廟堂東北,西向。又設 贊唱者位於瘞埳東北,南向東上。設享官以下位於 南門之外道東,重行,西面,以北為上。

無廟者即設享官以下位於壇壝門之外道南,重行,北面西上。

祭器之數:每座樽六、籩十、豆十、簠二、簋二、鈃三、俎三。 縣官帥其屬,升設樽於廟堂上前楹間室戶之外,北 向。正座之樽在西,配座之樽在東。

樽,皆加勺,羃,有坫,以置爵。

設幣篚於樽所。「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東西當東霤, 南北以堂深。罍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實爵三,巾 二,在篚,加勺羃。」執樽罍、洗篚者各依於樽罍、洗篚之 後。享日未明,烹牲於廚。「夙興,掌饌者實祭器。」

牲體:牛、羊、豕皆載右胖。「前腳三節,節一段皆載之;後腳三節,節一段去上節,載下二節。」 又取正脊、脡脊、橫脊、正脅、代脅、短脅各二骨以立,餘皆不設。簋實稷、黍。簠實,菽、粱。籩十實石、鹽、乾魚、棗、栗、榛、菱、芡、鹿脯、白餅、黑餅。豆十實韭、葅、醯醢、菁葅、鹿醢、芹葅、兔醢、筍葅、魚醢、脾菜、葅、豚、胉。若土無者,各以其類充之。

諸享官以下,各服祭服

三品毳冕。四品繡冕,五品元冕,六品以下爵弁

縣官率其屬入實樽罍及幣。

每座之樽,一實醴齊,一實盎齊,一實清酒。其元酒各實於上樽。幣用帛,長丈八尺,色用白也。

祝版各置於坫。贊唱者先入就位。祝與執樽罍篚者 入立於庭,重行北面,以西為上。立定,贊唱者曰:「再拜。」 祝以下俱再拜。執樽者升自東階。

壇則升自東陛

立於樽所。執樽罍篚者各就位,升自東階,行掃除於 上,降掃除於下訖,各引就位。質明,贊禮者引享官以 下俱就門外位。少頃,贊禮者引享官以下以次就位。 立定,贊唱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贊禮者進初獻 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祝跪取幣於篚,各 立於樽所。掌饌者率執饌者奉饌陳於南門之外。

壇則奉饌陳於東壝門之外

贊禮者引初獻升自東階。

其壇則升自南陛。以後初獻升降皆準此。

進,當神座前北向立。祝以幣東向進,初獻受幣,祝還 樽所。贊禮者引初獻入,跪奠於神座,興,出戶北向再 拜。贊禮者引初獻入,當配座西壁下東面立。祝以幣 北向進,初獻受幣,祝還樽所。贊禮者引初獻進,東面 跪奠於配座,興,退復位,東面再拜。贊禮者引初獻降 復位。掌饌者引饌入,升自東階。

壇則升自南陛

祝迎引於階上,各設於神座前。掌饌者帥執饌者各 復本位,祝還樽所。贊禮者引初獻詣罍洗,盥手洗爵, 升自東階,詣酒樽所。執樽者舉羃,初獻酌醴齊。贊禮 者引初獻入,詣神座前,跪奠爵,興,出戶北向立。祝持 版進於神座之右,東面跪讀祝文曰:

帝嚳氏云:「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開元神武皇帝諱,謹遣具官姓名,敢昭告於帝高辛氏:惟帝能序三辰,功施萬物,式遵祀典,敬以制幣。犧齊粢盛庶品,祗薦於帝高辛氏,尚饗。」 《帝堯》云:「敢昭告於帝陶唐氏,惟帝則天而行,光被四表。式遵祀典,敬以制幣」 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唐司徒,惟公敬敷五教,弘贊彝倫,率由舊章,配享於帝陶唐氏」 云云。帝舜云:「敢昭告於帝有虞氏:惟帝道先七政,績宣五典,式遵舊章」 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皋陶氏,惟神爰定五刑,載敷九德,率由舊典」 云云。《夏王禹》云:「敢昭告於夏王禹:惟王克平九土,功施萬代,式遵故實」 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伯益氏:惟公贊敷下土,克蕃庶物,率由舊章。」 配享於夏王禹云云。殷王湯云:「惟王革命黜暴,功濟天下,式遵祀典」 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伊尹氏:惟公弼諧政道,功格天地,率由故實」 云云。周文王云:「惟王受命作周,經緯天地,式遵祀典」 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太公:惟公純德孔明,翼成周室,率由舊典」 云云。周武王云:「應天順人,克定禍亂,式遵祀典」 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周文公、召康公。惟公道光十亂,功著分陝,率由舊典」 云云。漢高帝云:「神武膺期,撫安區夏,式遵祀典」 云云。配座云:「敢昭告於蕭相國:惟公翼成漢業,厥功惟茂,率由舊章」 云云。

初獻再拜,祝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贊禮者引 初獻官詣配座酒樽所,取爵於坫,執樽者舉羃,初獻 酌醴齊。贊禮者引初獻入,東面跪奠於配座前,興,進 立於西壁下,東面立。祝持版入,立於配座之左,北面 跪讀祝文訖,興,初獻再拜,祝進,跪奠版於配位,興,還 樽所。贊禮者引初獻出戶,北向立。祝各以爵酌清酒, 合置一爵。太祝持爵進於初獻之右,西向立。初獻再 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興。祝各帥執饌者以俎跪 減神座前三牲胙肉,各取前腳第二節,共置一俎上, 以授初獻,初獻受以授掌饌者。初獻跪取爵,遂飲卒 爵,祝進受爵,復於坫,初獻興,再拜。贊禮者引初獻降 復位於初獻,飲福。贊禮者引亞獻詣罍洗,盥手洗爵, 升自東階,詣酒樽所,執樽者舉羃,亞獻酌盎齊。贊禮 者引亞獻入詣神座前,北面跪奠爵,興,出戶北向再 拜。贊禮者引亞獻詣配座酒樽所,取爵於坫,執樽者 舉羃,亞獻酌盎齊。贊禮者引亞獻入詣配座前,東向 跪奠爵,興,退於西壁下,東面再拜,出戶北向立。祝各 以爵酌清酒,合置一爵,一太祝持爵進亞獻之右,西 面立。亞獻再拜受爵,跪祭酒,遂飲卒爵,祝受爵,復於 坫,亞獻興,再拜。贊禮者引亞獻降復位。初亞獻將畢, 贊禮者引終獻盥洗、升獻、飲福如亞獻之儀訖,贊禮 者引終獻降復位。祝各進神座前,跪徹豆,興,還樽所。 贊唱者曰:「再拜。」

非飲福受胙者,皆再拜。

再拜訖,贊唱者又曰:「再拜。」獻官以下皆再拜。贊禮者 進初獻之左,白:「請就望瘞位。」贊禮者引初獻就望瘞 位,西向立。贊唱者轉立於望瘞東北位。初獻官拜訖, 祝各進神位前,跪取幣,興,降自西階。

壇則降自南陛

詣瘞埳北,南面,以幣置於埳。贊唱者曰:「可瘞。」埳東西

面各二人填土。半埳,贊禮者進初獻之左,白:「禮畢。」遂 引初獻以下出。贊唱者還本位,祝與執樽罍者俱復 執事位,立定,贊唱者曰:「再拜。」祝以下皆再拜以出。祝 版焚於齋所。

開元二十一年,置魏孝文帝祠堂於雲州。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開元二十一 年雲「州置魏孝文帝祠堂,有司以時享祭。」

開元二十二年。制。古帝王之祀。俱用牲牢。餘以酒脯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 二十二年春正月。制。古聖帝明王。用牲牢。餘並以酒 脯充奠。

天寶六載定三皇五帝廟位令以時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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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 六載正月,制:「三皇、五帝廟以時享祭。其章懷、節愍、惠 莊、惠文、惠宣等太子,宜與隱太子、懿德太子同為一 廟,每日立杖食及設杖於庭。此後並宜停廢。」

按《文獻通考》:天寶六載敕:「三皇五帝,創物垂範,永言 龜鏡,宜有欽崇。三皇伏羲,以勾芒配;神農以祝融配; 黃帝以風后、力牧配;五帝少昊,以蓐收配;顓頊以元 冥配;高辛以稷、契配;唐堯以羲仲、和叔配;虞舜以夔、 龍配。其擇日及置廟地,量事營立。其樂器請用宮懸, 祭以少牢,仍以春秋二時致享。共置令丞,太常寺檢」 校。

天寶七載,詔「置歷代帝王廟,各於肇跡之處,命定配 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 七載五月,詔三皇以前帝王,京城置廟,以時致祭。其 歷代帝王肇跡之處。未有祠宇者,所在各置一廟。 按《文獻通考》,「天寶七載詔,上古之君,存諸氏號。雖事 先書契,而道著皇王。緬懷厥功,寧忘咸秩。其三皇已 前帝王,宜於京城內共置一廟,仍與三皇五帝廟相 近,以時致祭。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人氏, 其祭料及樂,請准三皇五帝廟,以春秋二時享祭。歷 代帝王肇跡之處,未有祠宇者,所由郡置一廟享祭, 仍取當時將相德業可稱者二人配享。」夏王都安邑, 以虞伯益、秩宗伯夷配;殷王湯都亳,以阿衡、伊尹、左 相仲虺配;周文王都酆,以太公、望師鬻熊配。周武王 都鎬,請入文王廟同享,以周公、召公配。秦始皇都咸 陽,以丞相李斯、將軍王翦配。漢高祖起沛,以留侯張 良、相國蕭何配。後漢光武皇帝起南陽,以司徒鄧禹、 將軍耿弇配。魏武皇帝都鄴,以侍中荀彧、太尉鍾繇 配。晉武帝都故洛陽,以尚書張華、大將軍羊祜配。後 魏道武皇帝起雲中,以太尉長孫嵩、尚書崔元伯配; 後周文帝起馮翊,以尚書蘇綽、太傅于謹配。隋文帝 封隋,以僕射高熲、大將軍賀若弼配。其忠臣義士,孝 婦烈女,史籍「所載,德行彌高者,所在宜置祠宇,量事 致祭,並令郡縣長官,春秋二時,擇日准前致祭。其歷 代帝王廟,每所差側近人,不課戶四人,有闕續填,仍 關戶部處」分。

天寶九載,始立周武王及漢高祖廟於京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 九載冬十一月辛丑,立周武王、漢高祖廟於京城,司 置官吏。」

代宗大曆五年始置軒轅陵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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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大曆五年,鄜 坊節度使上言,「坊州軒轅黃帝陵同。請置廟,四時列 於祀典。從之。」

後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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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天福四年冬十二月乙亥立唐高祖太宗莊宗明宗愍帝廟於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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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五代史晉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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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建隆元年命祀周六廟又詔修前代帝王賢臣陵墓置戶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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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春正月「丁巳,命周宗正 郭𤣱祀周陵廟,仍以時祭享。五月己酉,西京作周六 廟成,遣官奉遷。秋七月甲子,遣工部侍郎艾穎拜嵩 慶陵。八月辛未遣郭𤣱饗周廟。」 按《禮志》,「建隆元年 詔前代帝王陵寢,忠臣賢士丘壟,或樵採不禁,風雨 不庇,宜以郡國置戶以守,隳毀者修葺之。」

建隆二年,饗周廟,詔「置前代帝王陵戶。」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二年。「春正月己未。遣郭𤣱饗 周廟。夏四月壬寅。詔郡國置前代帝王賢臣陵冢戶 按《文獻通考》。建隆二年。詔先代帝王陵寢。宜令所屬 州府。遣近戶守視。其冢墓有隳毀者。亦加修葺。」

乾德元年定先代帝王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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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六月丙申,詔歷代帝王 三年一饗,立漢光武、唐太宗廟。 按《禮志》,乾德初詔 歷代帝王,國有常享,著於甲令,可舉而行。自五代亂 離,百司廢墮,匱神乏祀,闕孰甚焉。按祠令,先代帝王每三年一饗,以仲春之月,牲用太牢,祀官以本州長 官。有故,則上佐行事官造祭器,送諸陵廟。又詔:先代 帝「王,載在祀典,或廟貌猶在,久廢牲牢;或陵墓雖存, 不禁樵採。其太昊、炎帝、黃帝、高辛、唐堯、虞舜、夏禹、成 湯、周文王、武王、漢高帝、光武、唐高祖、太宗,各置守陵 五戶,歲春秋祠以太牢;商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周成 王、康王、漢文帝、宣帝、魏太祖、晉武帝、後周太祖、隋高 祖各置三戶,歲一饗以太牢;秦始皇帝」、漢景帝、武帝、 明帝、章帝,魏文帝、後魏孝文帝,唐元宗、憲宗、肅宗、宣 宗。梁太祖、後唐莊宗、明宗、晉高祖,各置守陵兩戶,三 年一祭以太牢。周桓王、景王、威烈王,漢元帝、成帝、哀 帝、平帝、和帝、殤帝、安帝、順帝、沖帝、質帝、獻帝,魏明帝、 高貴鄉公、陳留王,晉惠帝、懷帝、愍帝,西魏文帝、東魏 孝靜帝,唐高宗、中宗、睿宗、德宗、順宗、穆宗、代宗、敬宗、 文宗、武宗、懿宗、僖宗、昭宗,梁少帝、後唐末帝諸陵,常 禁樵採,尋又禁河南府民耕晉、漢廟壖地。凡諸陵有 經開發者,有司造袞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槨以葬。 掩次日,所在長吏致祭。又詔前代功臣烈士,詳其勳 業優劣以聞。有司言:「齊孫臏、晏嬰,晉程嬰、公孫杵臼, 燕樂毅」,漢曹參、陳平、韓信、周亞夫、衛青、霍去病、霍光、 蜀昭烈帝、關羽、張飛、諸葛亮、唐房元齡、長孫無忌、魏 徵、李靖、李勣、尉遲恭、渾瑊、段秀實等,皆勳高德邁,為 當時之冠;晉趙簡子、齊孟嘗君、趙趙奢、漢邴吉、唐高 士廉、唐儉、岑文本、馬周為之次;南燕慕容德、唐裴寂、 元稹又次之。詔「孫臏等各置守冢三戶,趙簡子等各 二戶。」慕容德等禁樵採。其有開毀者,皆具棺槨,朝服 以葬。掩次日致祭,長吏奉行其事。

乾德二年,詔「周文王廟止以鬻、熊配享。」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乾德二年十 一月,太常博士聶崇義上言:「准祠令,周文王以太公 配,唐天寶七載,以師鬻熊及太公望配。伏緣太公已 封武成王,春秋釋奠,望自今止以鬻熊配享。」奏可。 乾德四年,立禹廟,定上古及歷代帝王祀典。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四年九月丙午,詔吳越立禹 廟於會稽。冬十月癸亥,詔諸郡立古帝王陵廟,置戶 有差。」

按《路史》,「乾德四年,詔置女皇氏守陵五戶,春祭少牢。」

開寶三年詔諸陵被發者有司以禮葬長史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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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三年九月甲辰,詔西京鳳翔 雄耀等州,周文、成、康三王,秦始皇,漢高文、景、武、元、成、 哀七帝,後魏孝文,西魏文帝,後周太祖,唐高祖、太宗、 中宗、肅宗、代宗,德順、文武、宣、懿、僖、昭諸帝,凡二十七 陵,常被盜發者,有司備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槨重 葬,所在長史致祭。」

開寶四年。三月乙未。增前代帝王守陵戶二。夏四月 辛卯。發廂軍千人。修前代帝王陵寢之在秦者 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開寶九年秋七月丁亥,命修先代帝王祠廟。

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真宗咸平元年十一月甲子詔葺歷代帝王陵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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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景德元年詔修前代帝王陵墓並禁樵採設守戶長吏以時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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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元年冬十月壬午。詔修葺歷 代聖賢陵墓 按《禮志》。景德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 名臣賢士義夫節婦墳壟。並禁樵採。摧毀者官為修 築。無主者碑碣石獸之類。敢有壞者論如律。仍每歲 首所在舉行此令。鄭州給唐相裴度守墳三戶。賜秦 國忠懿王錢俶守墳三戶。加諡太公望昭烈武成王 建廟青州,周公旦追封《文憲王》,建廟兗州,春秋委長 吏致祭。

景德四年,命張齊賢祭周六廟,又詔置五代、漢高祖 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四年二月,命吏部尚書張齊 賢祭周六廟。戊子,葺周六廟。庚寅,詔河南府置五代 漢高祖廟。辛卯,車駕發西京。甲午,次鄭州,遣使祀周 嵩、懿二陵。」

大中祥符四年詔修葺帝王祠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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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四年三月丁亥,詔葺所 經歷代帝王祠廟。」

大中祥符六年,詔修葺黃帝廟及周廟。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六年六月丁丑,崇飾諸 州黃帝祠廟。」

按:《文獻通考》:「大中祥符六年,詔諸州有黃帝祠廟,並 加崇葺。又令常州葺周廟。」

天禧元年盜發後漢高祖陵詔州縣申陵寢樵採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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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元年六月「庚辰,盜發後漢高 祖陵,論如律,並敕守土官吏,遣內侍王克讓以禮治 葬,知制誥劉筠祭告。因詔州縣申前代帝王陵寢樵 採之禁

神宗熙寧元年敕祭堯母廟置守陵戶禁唐諸陵耕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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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熙寧元年,從知濮 州韓鐸請,堯陵在雷澤縣東穀林山,陵南有堯母慶 都靈臺廟。請敕本州春秋致祭,置守陵五戶,免其租 奉灑掃。又:以中丞鄧潤甫言,「唐諸陵餘已定頃畝外, 其餘許耕佃為守陵戶,餘並禁止。」 按《鄧潤甫傳》:「潤 甫為御史中丞,上言興利之臣,議前代帝王陵寢,許 民請」射耕墾,而司農可之。唐之諸陵,因此悉見芟劉、 昭陵喬木,翦伐無遺。熙寧著令,本禁樵採,遇郊祀則 敕吏致祭,德意可「謂遠矣。小人掊克,不顧大體,願絀 創議之人,而一切如令。」從之。

熙寧四年。定周嵩慶懿三陵柏子戶。命以時修葺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熙寧四年。詔 周嵩慶懿三陵柏子戶。留七戶。餘放歸農。仍命歲時 加修葺。

熙寧十年,詔以「諸陵閑地歲收者修葺陵墓。」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熙寧十年,詔 永興軍「自漢以來諸陵下閑地。歲收州縣以其錢修 葺陵墓。」

哲宗元祐六年詔商王河亶甲及顏真卿冢墓並載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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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祐六年,詔相州 商王河亶甲冢、沂州費縣顏真卿墓並載「祀典。」

高宗建炎元年令有司祭歷代帝王遂為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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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建炎元年十 一月丙寅,郊赦歷代聖帝明王忠臣烈士有功於民 載在祠典者,命所在有司祭之。自後凡赦皆如之。」

紹興元年祠禹於越州又祠句踐以范蠡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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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先是乾德中,定先 代帝王配享儀,下諸州,以時薦祭,牲用羊豕。政和議 禮局遂為定製。紹興元年,命祠禹於越州,及祠越王 句踐,以范蠡配。」

孝宗淳熙四年張栻請堯山虞山並載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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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淳熙四年,靜江守 臣張栻奏:「初領州有唐帝祠,其山曰堯山;有虞帝祠, 其山曰虞山。請著之祀典。」

淳熙十四年六月,詔「衡州葺炎帝陵廟。」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理宗淳祐八年修炎帝廟給陵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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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先是紹興十四年 衡州守臣劉清之奏,「史載炎帝陵在長沙茶陵。祖宗 時給近陵七戶守視,禁其樵牧。宜復建廟,給戶如故 事。」淳祐八年,湖南安撫大使、知潭州陳韡再言從之 按《續文獻通考》:淳祐八年二月荊湖帥臣陳韡奏,「國 家以火德王,於火德之祀合加欽崇。」炎帝陵在衡州 茶「陵縣,廟久弗治,乞相度興修,以稱崇奉之意。」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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