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1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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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十五卷目錄

 宗廟祀典部彙考九

  宋三仁宗天聖五則 明道一則 景祐三則 寶元一則 康定一則 慶曆三則

  皇祐三則 至和一則 嘉祐四則 英宗治平四則 神宗熙寧五則 元豐六則

禮儀典第二百十五卷

宗廟祀典部彙考九[編輯]

宋三[編輯]

仁宗天聖元年以薦享為禘享修萬壽殿以奉真宗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聖元年禮官言真宗神主祔廟已行吉祭三年之制又從易月之文[編輯]

自天禧二年四月禘享,至今已及五年,合行禘禮,遂 以「孟夏薦享」為「禘享。」詔修景靈宮之萬壽殿以奉 真宗,署曰「奉真。」

按《玉海》:天聖元年四月乙卯,遣官禘享太廟。遂以「薦 享」為「禘享。」

天聖二年十一月丙申,享太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天聖四年閏五月乙酉,詔「補太廟室長齋郎。」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天聖五年。十一月辛亥。朝享景靈宮。壬子。享太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天聖八年十一月丙寅。朝享景靈宮。丁卯。享太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天聖八年九月。太 常禮院言。「自天聖六年夏行禘享之禮。至此年十月。 請以孟冬薦享為祫享。」詔恭依。

明道二年太后謁太廟復作奉慈廟祔明肅莊懿二太后神主於廟[編輯]

按《宋史仁宗本紀》,明道二年正月「乙巳,皇太后服袞 衣儀天冠,饗太廟,皇太妃亞獻,皇后終獻。五月丙子, 命宰臣張士遜撰《謝太廟記》。」檢討宋祁言,「皇太后謁 廟,非後世法。」乃止。八月壬寅,作奉慈廟。十月己酉,祔 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神主於奉慈廟。 按《禮志》: 明道二年,判河南府錢惟演請以章獻、章懿二後並 祔真宗之室。太常禮院議:「夏、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 配坐,每室一帝一後,禮之正儀。唐開元中,昭成、肅明 二後始並祔於睿宗。今惟演引唐武宗母韋太后升 祔穆宗,本朝孝明、懿德祔太祖故事。按穆宗惟韋後 祔,太祖未嘗以懿德配。伏尋先帝以孝章配享太宗, 及明德園陵禮畢,遂得升祔。元德太后自追尊後,凡 十七年,始克升祔。今章穆皇后著位長秋,祔食真宗, 斯為正禮。章獻太后母儀天下,與明德例同,若從古 禮,止應祀後廟,若便升祔,似非先帝慎重之意。又況 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比,惟上裁之。」乃詔有司更議,皆 謂「章穆位崇中壼,與懿德有異,已祔廟室,自協一帝 一後之文。章獻輔政十年,章懿誕育帝躬,功德莫與 為比,退就後廟,未厭眾心。按《周官》大司樂職,奏《夷則》, 歌小呂,以享先妣者,姜源也。帝嚳之妃,后稷之母,特 立廟曰閟宮。宜別立新廟,奉安二太后神主,同殿異 室,歲時薦享,用太廟儀,別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 享。忌前一日,不御正殿,百官奉慰,著之令甲。」乃作新 廟兩廟間,名曰「奉慈。」 按《后妃傳》:章獻明肅劉皇后, 真宗遺詔,尊后為皇太后,帝與太后垂簾決事,太后 謁太廟,乘玉輅,服褘衣、九龍花釵冠,齋於廟。質明,服 袞衣,十章,減宗彝藻,去劍冠儀,添前後垂珠翠十旈, 薦獻七室。皇太妃亞獻,皇后終獻。是歲崩,葬於永定 陵之西北。泰寧軍節度使錢惟演請以章獻、章懿與 章穆並祔真宗室。詔三省與禮院議,皆以謂:「章穆皇 後位崇中壼,已祔真宗廟室,自協一帝一後之文,章 獻、明肅處坤元之尊,章懿感《日符》之貴,功德莫與為 比。謂宜崇建新廟,同殿異室,歲時薦饗,一用太廟之 儀。仍別立廟名,以崇世享。」翰林學士馮元等請以「奉 慈」為名,詔依。慶曆五年,禮院言:「章獻、章懿二後,請遵 國朝懿德、明德、元德三後同祔太宗廟室故事,遷祔 真宗廟。」詔兩制議。翰林學士王堯臣等議,請遷二後 祔序於章穆之次。從之。

按:《文獻通考》:「明道二年又建廣孝殿。十月二十九日, 奉安章懿皇后神御,儀衛迎導祭告,皆如天聖二年 奉真殿禮。」

景祐二年五月庚子議太祖太宗真宗廟並萬世不遷十一月癸巳朝饗景靈宮甲午饗太廟奉慈廟[編輯]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玉海》:景祐二年五月甲申朔,詔:「王者奉祖宗,尚功 德,禋天祀地,則侑神作主,審諦合食,則百世不遷。其 令禮官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庚子,禮院言:「王者 建廟祏之嚴,合昭穆之綴。祖一而已,始受命也;宗無 豫數,待有德也。太祖誕受寶命,付𢌿四海,鋪敦燮伐潛黜不端。夷澤、潞之畔,兼淮海之昧,東焚吳輿,右因」 蜀壘,湘楚番禺,請吏入朝。當此之時,天下去凋殘,蒙 更生,此萬世之業也。太宗提神略,席下武,龔行天討, 底定太原,由是謹九刑之辟,藝四方之貢,信賞類能, 重食勸農,官無煩苛,人無怨恫。又引搢紳諸儒,講道 興學,炳然與三代同風。真宗乾粹日昭,執競維烈,遂 考夏諺,紹虞巡,祕牒岱宗育穀冀壤,「翕受瑞福,普浸 黎元,肖翹跂行,民無不寧。百度已備,眷授明辟。洪惟 一祖二宗之烈,歷選《墳》誥,未有高焉者也。請以太祖 為定配,二宗為迭配。其將來皇帝親祠,請以三聖皆 侑。上顯對越之盛,次申遹追之感。」詔恭依。

景祐三年,定四時薦新之禮。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祐三年,宗正丞 趙良規言:「《通禮》著薦新凡五十餘物,今太廟祭享之 外,唯薦冰,其餘薦新之禮皆寢不行,宜以品物時新, 所司送宗正,令尚食簡擇滋味與新物相宜者,配以 薦之。」於是禮官、宗正條定逐室時薦以京都新物。略 依時訓,協用典章。請每歲春孟月薦蔬以韭,以菘配 以「卵;仲月薦冰,季月薦蔬以筍,果以含桃;夏孟月嘗 麥,配以彘;仲月薦果,以瓜以來禽;季月薦果,以芡以 菱;秋孟月嘗果、嘗穄,配以雞,果以棗以梨;仲月嘗酒、 嘗稻,蔬以茭筍;季月嘗豆、嘗蕎麥。冬孟月羞以兔,果 以栗,蔬以藷藇;仲月羞以鴈以麞,季月羞以魚,凡二 十八種,所司烹治。自彘以下,令御廚於」四時牙盤食 烹饌、卜日薦獻,一如開寶通禮。又太常禮院言:「自來 薦冰,惟薦太廟逐室帝主、後主皆闕。謹按朔望,每室 牙盤食,帝、後同薦。又按《禮》有薦新如朔奠,詳此獻祀 帝、後主,別無異等之義。今後前廟逐室後主,欲乞四 時薦新,並如朔望牙盤例。後廟、奉慈廟如太廟之禮。」 景祐四年,祔莊惠皇后主於奉慈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四年二月己酉,葬莊惠皇后 於永定陵。己未,祔神主於奉慈廟。」

寶元元年十一月己酉饗太廟及奉慈廟[編輯]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康定元年廟室皆題廟號別建神御庫[編輯]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康定元年,直祕閣 趙希言奏:「太廟自來有寢無廟,因堂為室,東西十六 間,內十四間為七室,兩首各一夾室。按禮,天子七廟, 親廟五,祧廟二。據古則僖、順二祖當遷,國家道觀佛 寺並建別殿,奉安神御。豈若每主為一廟一寢,或前 立一廟,以今十六間為寢,更立一祧廟,逐室各題廟 號,釦寶神御物,宜銷毀之。」同判太常寺宋祁言:「周制 有廟有寢,以象人君前有朝、後有寢也。廟藏木主,寢 藏衣冠。至秦乃出寢於墓側,故陵上更稱寢殿,後世 因之。今宗廟無寢,蓋本於茲。鄭康成謂周制立二昭 二穆,與太祖、文、武共為七廟,此一家之說,未足援正。 自荀卿、王肅等皆云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一, 降殺以兩,則國家七世之數,不用康成之說也。僖祖 至真宗方及六世,不應便立祧廟。自周、漢每帝各立 廟,晉宋以來,多同殿異室。國朝以七室代七廟,相承 已久,不可輕改。《周禮》:「天府掌祖廟之守藏,寶物世傳 者皆在焉。其神御法物,寶盝釦床,請別為庫藏之。」自 是室題廟號,而建神御庫焉

慶曆元年十一月乙丑饗太廟奉慈廟[編輯]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慶曆四年,改上章穆、章獻、章懿、章懷、章惠皇后諡,饗 景靈宮及太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四年十一月己卯,改上莊穆 皇后諡曰章穆,莊獻明肅皇太后曰章獻;明肅莊懿 皇太后曰章懿;莊懷皇后曰章懷,莊惠皇太后曰章 惠。庚辰,朝饗景靈宮,辛巳,饗太廟、奉慈廟。 按《禮志》, 慶曆四年,從呂公綽言,先帝特諡二後莊懷莊穆,及 上真宗文明武定章聖元孝之諡,郭后升祔,當正徽 號,「宜於郊禮前遣官先上寶冊,改『莊』為章,止告太廟, 更不改題。」遂如故事。將郊,所司導五後寶冊赴三廟, 各於神門外幄次以待,奏告畢,皆納於室。俄又詔中 書門下令禮官考故事,升祔章懿神主。禮院言:「章獻、 章懿宜序章穆之次。章惠先朝遺制,嘗踐太妃,至明 道中始加懿號,與章懷頗同。請序章懷之次。太者,生 事之禮,不當施於宗廟。章獻以顧託之重,臨御之勞, 欲稱別廟,義無所嫌,屬之配室,禮或未順。」學士王堯 臣等言:「章獻明肅盛烈,丕功非一,惠可舉,諡,告於廟, 冊藏於陵,無容追減。章惠擁祐帝躬,並均顧復。故景 祐中膺保慶之冊,義專繫子,禮須別祠。章穆升祔,歲 月已深,奉慈三室,先後已定,若再議升降,則情有重 輕,請如舊制。」中書門下覆議:「成憲在前,文考之意,配 食一體,二慈之宜,奉承無私,陛下之孝,請如禮官及 學士議。按《祥符詔》繫章聖特旨,位序先後,乞聖制定 數,昭示無窮。」詔依所議。十月,文德殿奉安寶冊,帝服 通天冠、絳紗袍,執圭,太常奏樂,百官宿廟堂。次日,有

司薦享諸廟。寅時,復詣正衙,宰臣、行事官贊導冊寶
考證
至大慶殿庭。發冊,出宣德門,攝太尉賈昌朝、陳執中

受以赴奉慈廟。上寶冊告遷二主皆塗「太」字,祔於太 廟。

慶曆五年,祔章獻、章懿二後主於廟,又以所獲薦太 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五年冬十月,祔章獻明肅皇 後、章懿皇后神主於太廟。庚午,幸瓊林苑,遂畋楊村, 遣使以所獲馳薦太廟。」

按《玉海》。慶曆五年閏五月二十七日詔曰:「朕有事於 太廟。格於奉慈,其議升祔禮。」十月辛酉,升二後祔真 宗廟。

皇祐二年九月己酉朝饗景靈宮庚戌饗太廟[編輯]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玉海》,「皇祐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己酉,以大饗明堂, 具大駕鹵簿赴景靈宮,行薦饗禮畢,齋於太廟。翌日 庚戌,詣七室行朝饗禮。降神樂作,帝密諭樂卿,令備 其音節。禮儀使請憩小次,帝拱立益莊。辛亥,卒饗。」 皇祐三年,以王洙言薦新,不復擇日。呂公綽上《薦新 圖》。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皇祐三年,太常寺 王洙言:「每內降新物,有司皆擇吉日,至涉三四日,而 物已損敗。自今令禮部預為關報,於次日薦之,更不 擇日。」 按《呂公綽傳》:故事,薦新諸物,禮官議迺薦,或 後時陳敗。公綽採《月令》諸書,以四時新物及所當薦 者配合為圖。

皇祐五年三月,奉安太祖、太宗、真宗御容於滁、並、澶 三州。六月觀祭器。十一月有事於太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皇祐五年三月癸亥,遣使奉安太 祖御容於滁州、太宗御容於并州。真宗御容於澶州。 六月乙亥,御紫宸殿按太安樂觀宗廟祭器。十一月 戊辰。饗太廟奉慈廟。 按《禮志》:皇祐中,以王靖請滁 並澶三州建殿奉神御。乃宣諭曰:「太祖擒皇甫暉於 滁州,是受命之端也。大慶寺殿名曰端命」,以奉太祖。 太「宗取劉繼元於并州,是太平之統也,即崇聖寺殿 名曰統平,以奉太宗。真宗歸契丹於澶州,是偃武之 信也,即舊寺殿名曰信武,以奉真宗。」既而統平殿災。 諫官范鎮言:「并州素無火災,自建神御殿,未幾而輒 焚,天意若曰:祖宗御容非郡國所宜奉安者。近聞下 并州復加崇建,是徒事土木,重困民力,非所以答天 意也。自并州平七十七年,故城父老不入新城,宜寬 其賦輸,緩其徭役,以除其患,使河東之民不忘太宗 之德,則陛下孝思,豈特建一神御殿比哉?」先是,睦親、 廣親二宅並建神御殿,翰林學士歐陽修言:「神御非 人臣私家之禮。」下兩制、臺諫、禮官議,以為:「漢用《春秋》 之義,罷郡國廟,今睦親宅、廣親宅所建神御殿,不合 典禮,宜悉罷。」詔以廣親宅置已久,唯罷修睦親宅。

至和元年十月丙午溫成皇后神主入廟十一月甲子出太廟禘祫時饗及溫成皇后樂章肄於太常[編輯]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至和元年七月。有 司奉詔立溫成皇后廟。饗祭器數視皇后廟。後以諫 官言。改為祠殿。歲時令宮臣薦以常饌。

嘉祐元年九月命宰臣攝事於太廟[編輯]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嘉祐四年冬十月癸酉,「大祫於太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嘉祐四年十月,仁 宗親詣太廟,行祫饗禮。以宰臣富弼為祫饗大禮使, 韓琦為禮儀使,樞密使宋庠為儀仗使,參知政事曾 公亮為橋道頓逓使,樞密副使程戡為鹵簿使。同判 宗正寺趙良規請正太祖東向位,禮官不敢決。觀文 殿學士王舉正等議曰:「大祫之禮所以合昭穆、辨尊 卑,必以受命之祖,居東向之位。本朝以太祖為受命 之君,然僖祖以降,四廟在上,故每遇大祫,止列昭穆 而虛東向。魏、晉以來,亦用此禮。今親饗之盛,宜如舊 便。」禮官張洞、韓維言:「國朝每遇禘祫,奉別廟四後之 主,合食太廟。唐《郊祀志》載禘祫祝文,自獻祖至肅宗 所配皆一後,惟睿宗二後,蓋昭成,明皇母也。《續曲臺 禮》有別廟皇后合食之文,蓋未有本室,遇祫饗即祔 祖姑下。所以大順中,三太后配列禘祭,議者議其非 禮。臣謂每室既有定配,則餘後不當參列,義當革正。」 學士孫抃等議:「《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未毀廟 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是以國朝事宗廟百有餘年, 至祫之日,別廟後主皆升合食,非無典據。大中祥符 中已曾定議,禮官著酌中之論,先帝有恭依之詔,他 年有司攝事,四後皆預。今甫欲親祫,而四後見黜,不 亦疑於以禮之煩故邪?宗廟之禮,至尊至重,苟未能 盡祖宗之意,則莫若守舊禮。臣等愚以謂如故便。」學 士歐陽修等曰:「古者宗廟之制,皆一帝一後。後世有 以子貴」者,始著並祔之文。其不當祔者,則有別廟之 祭。本廟禘祫,乃以別廟之後列於配後之下,非惟於 古無文,於今又四不可:淑德、太宗之元配列於元德 之下,章懷、真宗之元配列於章懿之下,一也;升祔之後,統以帝樂,別廟之後,則以本室樂章自隨,二也;升 祔之後,同牢而祭,牲器祝冊亦統於帝,別廟「諸後,乃 從專饗,三也;升祔之後,聯席而坐,別廟之後,位乃相 絕,四也。章獻、章懿在奉慈廟,每遇禘祫,本廟致饗,最 為得禮。若四後各祭於廟,則其尊自申,而於禮無失。 以為行之已久,重於改作,則是失禮之舉,無復是正 也。請從禮官詔,四後祫饗依舊,須大禮畢別加討論。」 仍詔:祫饗前一日,帝詣景靈宮,如南郊禮,衛士毋得 迎駕呼萬歲。有司言:「諸司奉禮攝廩犧,令省牲,依《通 禮》改正。祀儀,散齋四日於別殿,致齋二日於大慶殿, 一日於太廟。」尚舍直殿下設小次御坐,不設黃道褥 位。七室各用一太牢,每座簠簋二、㽅鉶三,籩豆為後, 無黼扆席。凡出三閣,瑞石、篆書、玉璽印、青玉環、金山 陳於庭。別廟四後合食,牲樂奠拜無異儀。故事,七祀 功臣無牲,止於廟牲肉分割。知廟卿行事請依《續曲 臺禮》,共料一羊,而獻官三員,功臣單席,如大中祥符 加褥。十月二日,命樞密副使張昇望告昊天上帝、皇 地祇帝,齋大慶殿。十一日,服通天冠、絳紗袍、執圭,乘 輿至大慶殿門外,降輿,乘大輦,至天興殿。薦饗畢,齋 於太廟。明日,帝常服,至大次,改袞冕。行禮畢,質明,乘 大輦還宮,更服靴袍,御紫宸殿,宰臣百官賀。升宣德 門,肆赦。二十一日,詣諸觀寺行恭謝禮。二十六日,御 集英殿,為《飲福宴》。

按《備要》:嘉祐四年孟冬,詣太廟祫饗。御批云:「惟祫饗 之義,著禮經之文,大祭先王,合食祖廟,感烝嘗之薦, 深肅僾之懷。追孝奉先,莫斯為重。有司所存,出於假 攝,卜以孟冬,備茲法駕,款於太室,親薦嘉籩。朕取今 年十一月,擇日親詣太廟,行祫饗之禮,所有合行諸 般恩賞,並特就祫饗禮畢,依南郊例施行。」

嘉祐七年正月乙亥,改溫成皇后廟為「祠殿。」九月庚 戌,饗太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嘉祐八年十月甲午,葬仁宗於永昭陵。十一月丙午, 祔於太廟。

按《宋史英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仁宗將祔廟修奉 太廟使蔡襄上八室,圖為十八間。初,禮院請增廟室, 孫抃等以為「七世之廟,據父子而言,兄弟則昭穆同, 不得以世數之。廟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若 以一君為一世,則小乙之祭不及其父。故晉之廟十 一室而六世,唐之廟十一室而九世。國朝太祖之室, 太宗稱孝弟,真宗稱孝子,大行稱孝孫。而《禘祫圖》,太 祖、太宗同居昭位,南向,真宗居穆,位北向。蓋先朝稽 用古禮,著之《祀典》。大行神主祔廟,請增為八室,以備 天子事七世之禮。」盧士宗、司馬光以為「太祖已上之 主,雖屬尊於太祖,親盡則遷。故漢元之世,太上廟主 瘞於寢園;魏、明之世,處士廟主遷於園邑。晉武祔廟, 遷征西府君,惠帝祔廟,遷豫章府君。自是以下,大抵 過六世則遷。」蓋太祖未正東向,故止祀三昭三穆;已 正東向,則並昭穆為七世。唐初祀四世,太祖增祀六 世,及太宗祔廟,則遷弘農府君;高祖祔廟,又遷宣帝, 皆祀六世,前世成法也。元宗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經 見。若以太祖、太宗為一「世,則大行祔廟,僖祖親盡,當 遷夾室,祀三昭三穆,於先王典禮及近世之制,無不 符合。」抃等復議曰:「自唐至周,廟制不同,而皆七世。自 周以上,所謂太祖,非始受命之主,特始封之君而已。 今僖祖雖非始封之君,要為立廟之祖,方廟數未過 七世,遂毀其廟,遷其主,攷之三代,禮未有此。漢、魏及 唐一時」之議,恐未合先王制禮之意。乃存僖祖室以 備七室。 按《盧士宗傳》:士宗知審刑院、通進銀臺司, 仁宗神主祔廟,禮院請以太祖、太宗為一世,而增一 室,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詔兩制與禮官考議,孫抃 等欲如之。士宗以為:「在禮,太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 昭穆,親盡即毀,示有終也。自漢以來,天子受命之初, 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次,祀四世或六世。其以上之 主屬,雖尊於太祖,親盡則遷。故漢元帝之世,瘞太上 廟主於園。魏明帝遷處士主於國邑;晉武惠祔廟,遷 征西、豫州府君。大抵過六世則遷其主,蓋太祖已正 東向之位,則並三昭三穆為七世矣。唐高祖初祀四 世,太宗增祀六世,太宗祔廟,則遷弘農府君;高宗祔 廟,又遷宣宗,皆前世成法。惟明皇九廟,祀八世,於事 為不經。今《大行祔廟》,僖祖親盡當遷,於典禮為合,不 當添展一室。」詔抃等再議,卒從八室之說,議者咎之。

英宗治平元年罷奉慈廟建孝嚴殿以奉仁宗[編輯]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治平元年,同判太 常寺呂公著言:「按《喪服小記》,慈母不世祭。章惠太后, 仁宗嘗以母稱,故加寶慶之號。蓋生有慈保之勤,故 沒有廟饗之報。今於陛下恩有所止,禮難承祀,其奉 慈廟乞依禮廢罷。」景靈宮:治平元年,又詔就宮之 西園建殿以奉仁宗,署曰「孝嚴」,奉安御容,親行酌獻, 命大臣分詣,諸神代御行禮。翼日,太后酌獻,皇后、大 長公主以下、內外命婦陪位於庭。詔每歲下朝謁如奉真殿儀。有期以上喪或災異,則命輔臣攝事。名齋 殿曰迎釐,宮西門曰廣祐。

治平二年,議禘祫禮,權罷臘饗。

按《宋史英宗本紀》,治平二年十一月辛未,饗太廟。 按《禮志》,治平元年,有司準畫日孟冬薦饗,改為祫祭。 按《春秋》,閔公喪未除而行吉禘,三傳譏之。真宗以咸 平二年六月喪除,至十月乃祫祭。天聖元年在諒陰, 有司誤通天僖舊禘之數,在再期內,按行禘祭。以理 推之,是二年冬應祫,而誤禘於元年夏。故四十九年 間「九禘八祫,例皆太速。事失於始,則歲月相乘,不得 而正。今在大祥內,禮未應祫,明年未禫,亦未應禘。至 六月即吉,十月合行祫祭。乞依舊時饗,庶合典禮。」二 年二月,翰林學士王珪等上議曰:「同知太常禮院官 夏卿狀,古者新君踐祚之三年,先君之喪二十七月 為禫祭,然後新主祔廟,特行禘祭,謂之始禘。是冬十 月行祫祭,明年又行禘祭,自此五年,再為禘祫。喪除 必有禘祫,喪除必有禘,祫者,為再大祭之本也。今當 祫祭,緣陛下未終三年之制,納有司之說,十月依舊 時饗,然饗廟祫祭,其禮不同。故事,郊饗之年遇祫未 嘗權罷,唯罷臘祭。是則孟饗與饗廟嘗併行於季冬 矣。其禘祫年數,乞一依太常禮院請,今年十月行祫 祭,明年四月行禘祭。仍如夏卿議,權罷今年臘饗。」 治平三年春,尊濮安懿王為皇,夫人為後,以塋為園, 即園立廟。

按《宋史英宗本紀》,治平三年正月丁丑,皇太后下書 中書門下,「封濮安懿王宜如前代故事,王夫人王氏、 韓氏、任氏,皇帝可稱親,尊濮安懿王為皇,夫人為後。」 詔遵慈訓,以塋為園,置守衛吏,即園立廟,俾王子孫 主祠事,如皇太后旨。辛巳,詔臣民避濮安懿王諱,以 王子宗懿為濮國公 按《宗室濮安懿王傳》:濮安懿 王允讓,嘉祐四年薨。仁宗在位久,無子,乃以王第十 三子宗實為皇子。仁宗崩,皇子即位,是為英宗。治平 元年,宰相韓琦等奏請下有司議,濮安懿王及譙國 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合行典禮, 詔須大祥後議之。二年,詔禮官與待制以上議。翰林 學士王珪等奏曰:「謹按《儀禮》,《喪服》,為人後者」傳曰:「何 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為所後者之祖父 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謂皆如親子也。」 又「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傳》曰:「何以期不二斬?持重於 大宗,降其小宗也。」「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傳》曰:「何以大 功?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先王制禮,尊無二上。若恭 愛之心分於彼,則不得專於此」故也。是以秦漢以來, 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其父母以為帝 後,皆見非當時,取議後世,臣等不敢引以為聖朝法。 況前代入繼者多宮車晏駕之後,援立之策或出臣 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齡未衰,深惟宗廟之重、祗承天 地之意,於宗室眾多之中,簡推聖明,授以大業。陛下 親為先「帝之子,然後繼體承祧,光有天下。濮安懿王 雖於陛下有天性之親,顧復之恩,然陛下所以負扆 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 等竊以為濮王宜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尊以 高官、大國、譙國、襄國、仙遊並封太夫人,考之古今為 宜稱。」於是中書奏:「王珪等所議,未見詳定,濮王當稱 何親,名與不名?」珪等議:「濮安於仁宗為兄,於皇帝宜 稱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涇王故事。」中書又奏:「《禮》與《令》 及《五服年月敕》,出繼之子,於所繼、所生皆稱父母。又 漢宣帝、光武皆稱父為皇考。今珪等議稱濮王為皇 伯,於典禮未有明據。請下尚書省,集三省、御史臺議 奏。」方議,而皇太后手詔詰責執政,於是詔曰:「如聞集 議不一,權宜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禮官范鎮 等又奏:「漢之稱皇考、稱帝、稱皇,立寢廟,序昭穆,皆非 陛下聖明之所法。宜如前議為便。」自是御史呂誨等 彈奏歐陽修首建邪議,韓琦、曾公亮、趙概附會不正 之罪,固請如王珪等議。既而內出皇太后手詔曰:「吾 聞群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 載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 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 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後。」事方施行,而英宗 即日手詔曰:「稱親之禮,謹遵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 當。且欲以塋為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翌 日,誨等以所論列彈奏不見聽用繳納御史敕誥,家 居待罪。誨等所列,大抵以為前詔稱「權罷集議」,《後詔》 又稱「且欲以塋為園」,即追崇之意未已,英宗命閤門 以誥還之,誨等力辭臺職,誨等既出而濮議亦寢。 治平四年正月丁巳,英宗崩。八月壬午,祧僖祖及文 懿皇后。乙酉,祔英宗神主於太廟。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治平四年,英宗將 祔廟,太常禮院以請神主祔第八室,祧藏僖祖及文 懿皇后神主於西夾室,自仁宗而上,以次遞遷。翰林 承旨張方平等議:「同堂八室,廟制已定,僖祖當祧,合 於典禮。」乃以九月奉安八室神主,祧僖祖及後祔。英宗罷僖祖諱及文懿皇后忌日。

神宗熙寧二年春正月甲午奉安英宗神御於景靈宮英德殿九月辛卯廢奉慈廟[編輯]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熙寧二年,奉安英 宗御容於景靈宮。帝親行酌獻。仍詔歲以十月望朝 饗。有期以上喪或災異則命輔臣攝事。知大宗正丞 事李德芻言:「禮法,諸侯不得祖天子,公廟不設於私 家。今宗室邸第並有帝后神御,非所以明尊卑、崇正 統也。望一切廢罷。」下禮官詳定,請如所奏。詔諸宗室 宮「院祖宗神御迎藏天章閣。」自是臣庶之家,凡有御 容,悉取藏禁中。

熙寧四年正月丁酉,朝謁太祖、太宗神御殿。七月庚 子,詔宗室不得祀祖宗神御。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熙寧五年正月己亥,詔「太廟時饗,以宗室使相已上 攝事。」十二月戊寅,改溫成廟為祠。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熙寧六年春正月辛亥,復略祖為太廟始祖以配「感 生帝,祧順祖於夾室。」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熙寧五年,中書門 下言: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則僖祖有廟,與商 周契稷疑無以異。今毀其廟而藏主夾室,替祖考之 尊,而下祔於子孫,殆非所以順祖宗孝心,事亡如存 之義。請以所奏付兩制議,取其當者。」時王安石為相, 不主祧遷之說,故復有是請。翰林學士元絳等上議 曰:「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饗有天下,皆推其本統 以尊事其祖,故商、周以契、稷有功於唐、虞之際,故謂 之祖有功。若必以有功而為祖,則夏后氏不郊鯀矣。 今太祖受命之初,立親廟,自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 知,則僖祖之為始祖無疑矣。儻謂僖祖不當比契、稷 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復知尊祖,而子孫得以有 功加其祖考也。《傳》曰:『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 主,皆升合食於太祖』。今遷僖祖之主,藏於太祖之室, 則是四祖祫祭之日,皆降而合食也。請以僖祖之廟 為太祖,則合於先王禮意。」翰林學士韓維議曰:「昔先 王有天下,跡其基業之所起,奉以為太祖。故子夏序 《詩》,稱文、武之功起於後」稷,後世有天下者,特起無所 因,故遂為一代太祖。太祖皇帝功德卓然,為宋太祖, 無少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跡功業,未見所因,上 尋世系,又不知所以始。若以所事契、稷奉之,竊恐於 古無攷,而於今亦所未安。今之廟室,與古殊制。古者 每廟異宮,今祖宗同處一室,而西夾室在順祖之右, 攷之尊「卑之次,似亦無嫌。」天章閣待制孫固請:「特為 僖祖立室,由太祖而上,親盡迭毀之主皆藏之。當禘 祫時,以僖祖權居東向之位,太祖順昭穆之列而從 之,取毀廟之主而合食,則僖祖之尊,自有所申;以僖 祖立廟為非,則周人別廟姜嫄,不可謂非禮。」祕閣校 理王介請依《周官》守祧之制,刱祧廟以奉僖祖,庶不 下祔子孫夾室,以替遠祖之尊。帝以維之說近是,而 安石以維言夾室在右為尊為非理,帝亦然之。又安 石以尊僖祖為始祖,則郊祀當以配天;若宗祀明堂, 則太祖、太宗當迭配帝;又疑明堂以英宗配天,與僖 祖為非始祖之說,遂下禮官詳定。同判太常寺兼禮 儀事張師顏等議:「昔商、周之興,本於契、稷,故奉之為 太祖。後世受命之君,功業特起,不因先代,則親廟迭 毀,身自為祖。鄭元雲『夏五廟無太祖,禹與二昭二穆 而已』。張薦雲『夏後以禹始封,遂為不遷之祖』,是也。若 始封世近,上有親廟,則擬祖上遷,而太祖不毀。魏祖 武帝則處士迭毀,唐祖景帝則弘農迭毀。此前世祖 其始封之君」,以法契、稷之明例也。唐韓愈有言,事異 商、周,禮從而變。晉琅琊王德文曰:「七廟之義,自由德 厚流光,饗祀及遠,非是為太祖申尊祖之祀。」其說是 也。《禮》,天子七廟,而太祖之遠近不可以必,但云三昭 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未嘗言親廟之首必為始祖 也。國家以僖祖親盡而祧之,奉景祐之詔,以太祖為 帝者之祖,是合於禮矣。張昭、任徹之徒,不能遠推隆 極之制,因緣近比,請建四廟,遂使天子之禮,下同諸 侯。若使廟數備六,則更當上推兩世,而僖祖次在第 三,亦未可謂之始祖也。謹按建隆四年親郊,崇配不 及僖祖。開國以來,大祭,虛其東向,斯乃祖宗已行之 意。請略倣《周官》「守祧之制,築別廟以藏僖祖神主,大 祭之歲,祀於其室。太廟則一依舊制,虛東向之位,郊 配之禮,則仍其舊。」同知太常禮院蘇稅請:「即景靈宮 祔僖祖,即與唐祔獻、懿二祖於興聖、明德廟,禮意無 異。」同判禮院周孟陽等言:「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則 僖祖為始祖無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章衡請「尊僖 祖為始祖,而次祧順祖,以合子為父屈之義;推僖祖 侑感生之祀,而罷宣祖配位,以合祖以孫尊之義;餘 且如舊制。」而馮京欲以太祖正東向之位,安石力主 元絳初議,遂從之。帝問配天孰始?安石曰:「宣祖見配

感生帝,欲改以僖祖配。」帝然之。於是請奉僖祖神主
考證
為從祖,遷順祖神主夾室,以僖祖配感生帝祀。詔下

太常禮院詳定儀注。安石本議以僖祖配天帝,不許, 故更以配感生帝焉。 按《孫固傳》:固領銀臺司時,議 尊僖祖為始祖。固議曰:「漢高以得天下,與商、周異,故 太上皇不得為始封。光武中興,不敢祖舂陵而祖高 帝。宋有天下,傳之萬世,太祖功也,不當替其祀。請以 為始祖而為僖祖別立廟,禘祫之日,奉其祧主東向, 以伸其尊,合所謂『祖以孫尊,孫以祖屈』之意。」韓琦見 而嘆曰:「孫公此議,足以不朽矣。」 按《韓維傳》:維判太 常寺,初,僖祖主已遷,及英宗祔廟,中書以為僖祖與 稷、契等,不應毀其廟。維言:太祖戡定大亂,子孫遵業, 為宋太祖,無可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跡功業,非 有所因,若以所事稷、契事之,「懼有所未安,宜如故便。」 王安石方主初議,持不行。

熙寧十年五月戊午,詔修仁宗、英宗廟。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元豐元年正月戊午命詳定郊廟禮儀[編輯]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元豐元年詳定郊 廟禮文所圖,上八廟異宮之制,以始祖居中,分昭穆 為左右。自北而南,僖祖為始祖;翼祖、太祖、太宗、仁宗 為穆,在右;宣祖、真宗、英宗為昭,在左,皆南面北上。陸 佃言「太祖之廟,百世不遷,三昭三穆,親盡則迭毀。如 周以后稷為太祖,王季為昭,文王為穆,武王為昭,成 王為穆,康王為昭,昭王為穆。其後穆王入廟,王季親 盡而遷,則文王宜居昭位,武王宜居穆位,成王、昭王 宜居昭位,康王、穆王宜居穆位,所謂父昭子穆是也。」 說者以昭常為昭,穆常為穆,則尊卑失序。復圖上八 廟昭穆之制,以翼祖、太祖、太宗、仁宗為昭,在左;宣宗、 真宗、英宗為穆,在右,皆南面北上。何洵直圖上八廟 異宮,引《熙寧儀》,僖祖正東向之位,順祖、宣祖、真宗、英 宗南面為昭,翼祖、太祖、太宗、仁宗北面為穆,正得祖 宗繼序,德厚流光之本意。又以晉孫毓、唐賈公彥言 始祖居中,三昭在左,南面西上,三穆在右,南面東上 為兩圖上之。又援《祭法》言「翼祖、宣祖在二祧之位,猶 同祖禰之廟,皆月祭之,與親廟一等,無親疏遠近之 殺,順祖實去祧。若有四時祈禱,猶當就壇受祭。請自 今二祧神主殺於親廟,四時之祭,饗嘗乃止,不及大 烝,不薦新物。去祧神主有禱,則為壇而祭,庶合典禮。」 又請建新廟於始祖之西,略如古方明壇制。有詔俟 廟製成日取旨。元豐元年,宗正寺奏:「據太常寺報, 選日薦新兔、藷、藇、栗、黃。今三物久粥於市,而廟猶未 薦,頗違禮意。蓋節序有蚤宴,物品有後先,自當變通, 安能齊一又唐《開元禮》,薦新不出神主。今兩朝薦新 及朔望上食,並出神主。請下禮官參定所宜」詳定所 言:「古者薦新於廟之寢,無屍不卜日,不出神主,奠而 不祭。近時擇日而」薦,非也。天子諸侯,物熟則薦,不以 孟仲季為限。《呂氏月令》「一歲之間,八薦新物。」《開元禮》 加以五十餘品。景祐中,禮官議以《呂紀》簡而近薄,唐 令雜而不經,於是更定四時所薦,凡二十八物。除依 《時禮》《月令》外,又增多十有七品。雖出一時之議,然歲 時登薦,行之已久,依於古則太略,違於經則無法。今 欲「稍加刊定,取其間先王所嘗饗用膳羞之物,見於 《經》者存之,不經者去之。請自今孟春薦韭以卵,羞以 葑;仲春薦冰,季春薦筍,羞以含桃;孟夏嘗麥以彘;仲 夏嘗雛以黍,羞以瓜;季夏羞以茨以菱;孟秋嘗粟與 稷,羞以棗以梨;仲秋嘗麻嘗稻,羞以蒲;季秋嘗菽,羞 以兔以栗;孟冬羞以鴈;仲冬羞以」「季冬羞以魚。今 春不薦鮪,誠為闕典。請季春薦鮪,無則闕之。」舊有林 檎、蕎麥、藷藇之類,及季秋嘗酒,並合刪去。凡新物及 時出者,即日登獻,既非正祭,則不當卜日。《漢儀》嘗韭 之屬,皆於廟而不在寢。故《韋元成傳》以為「廟歲二十 五祠,而薦新在焉。」自漢至於隋、唐,因仍其失。薦新雖 在廟,然皆不出神主。今出神主,失禮「尤甚。請依《五禮 精義》,但設神主,仍候廟成,薦新於寢。」詔依所定,如鮪 闕,即以魴鯉代之。既而知宗正丞趙彥若言:「禮院以 仲秋茭萌不經,易以蒲、白,今仲秋蒲無白,改從春獻。」 大觀禮局亦言:「薦新雖繫以月,如櫻、筍三月當進,或 萌實未成,轉至孟夏之類,自當隨時之宜,取新以薦。」 元豐三年,祔光獻皇后於太廟。詔「即景靈宮作殿,以 祀祖宗。及四時薦新,並依古禮。」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三年三月乙酉,祔慈聖光獻 皇后神主於太廟。九月乙酉,詔即景靈宮作十一殿, 以時王禮祀祖宗。 按《禮志》,元豐三年禮文所言:「古 者宗廟為石室以藏主,謂之宗祏。夫婦一體,同幾共 牢。一室之中,有左主、右主之別。正廟之主,各藏廟室 西壁之中;遷廟之主,藏於太祖太室北壁之中。其埳 去地六尺一寸。今太廟藏主之室,帝后異處,遷主仍 藏西夾室,求之於禮,有所未合。請新廟成,並遵古制。」 從之。二月,慈聖光獻皇后祔廟前二日,告天地、社稷、 太廟、皇后廟如故事。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 祖室,次宣祖室,次太祖室,次太宗室。次太宗,與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饗元德皇后、慈聖光獻皇 後,異饌,位異祝,行祔謁禮;次真宗室,次仁宗室,次英 宗室。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十月,詳定《郊廟奉祀禮 文》所言:「祠、禴、嘗、烝之名,春夏則物未成而祭薄,秋冬 則物成而祭備。今太廟四時雖有薦新,而孟饗禮料 無祠、禴、烝、嘗之別。伏請春加韭卵,夏加麥、魚,秋加黍、 豚,冬加稻、鴈。當饋熟之節,薦於神主。其籩豆於常數 之外別加時物之薦,豐約各因其時,以應古禮。」從之。 元豐四年九月甲辰,詳定《郊廟奉祀禮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玉海》,元豐四年十月十四日又言:「唐天寶五載四 月己亥,始詔太廟加常食一牙盤。」韋彤等議:「燕私之 饌不可瀆,其牙盤食,請罷。」從之。十六日,詔八廟月祭 用牲。

元豐五年。作景靈宮。凡宮觀寺院神御皆迎入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五年十一月壬午。景靈宮成。 遷祖宗神御。癸未。初行酌獻禮。乙酉。以奉安神御。赦 天下。官與饗大臣子若孫一人。庚寅紫宸殿。宴侍祠 官 按《禮志》。元豐五年。作景靈宮十一殿。而在京宮 觀寺院神御。皆迎入禁中。所存惟萬壽觀延聖廣愛 寧華三殿而已。「凡七十年間,神御在宮者四,寓寺 者十有一。」元豐五年,始就宮作十一殿,悉迎在京寺 觀神御入內,盡合帝后,奉以時王之禮。十一月,百官 班於集英殿廷,帝詣蕊珠、凝華等殿行告遷廟禮。禮 儀使奉神御升綵輿出殿。明日復行薦饗如禮。禮儀 使奉神輿行,帝出幄,導至宣德門外,親王、使相、宗室 正任以上前引,望參官及諸軍都虞候、宗室副率以 上陪位,內侍省押班整儀衛以從,奉安神御於十一 殿。明日,帝詣宮朝獻,先謁天興殿,以次行禮,並如四 孟儀。詔:「自今朝獻,孟春用十一日,孟夏擇日,孟秋用 中元日,孟冬用下元日。天子常服行事,薦聖祖殿以 素饌,神御殿以膳羞,器服儀物悉從今制。」天興殿門 以「奉天神,不立戟。諸神御門置親事官五百人,立戟 二十四。」累朝文武執政官、武臣節度使以上,並圖形 於兩廡。凡執政官除拜,赴宮恭謝。其後南郊,先詣宮 行薦饗禮,並如太廟儀。

元豐六年,升祔「孝惠、淑德、章懷、孝章四後」於太廟,增 四宮。復奉仁宗、英宗徽號,大寶於太廟,更定饗獻禮 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六年七月乙卯,祔孝惠、孝章、 淑德、章懷皇后於廟。十二月乙巳,朝饗太廟。 按《禮 志》,元豐六年,詳定所言:「按禮,夫婦一體,故昏則同牢 合巹,終則同穴,祭則同幾、同祝饌,未嘗有異廟者也。 惟周人以姜嫄為禖神,而帝嚳無廟,又不可下入子 孫之廟,乃以別廟而祭,故《魯頌》謂之閟宮,《周禮》謂之 先」妣可也。自漢以來,不祔不配者,皆援姜嫄為比,或 以其微,或以其繼而已。蓋其間有天下者,起於側微, 而其後不及正位中宮,或以嘗正位矣。有所不幸,則 當立繼以奉宗廟,故有祖始三人,則祔於親者之說。 立繼之禮,其來尚矣。始微終顯,皆嫡也;前娶後繼,皆 嫡也。後世乃以始微後繼,寘之別廟,不「得伸同幾之 義,則非禮意。恭惟太祖孝惠皇后、太宗淑德皇后、真 宗章懷皇后,實皆元妃,而孝章則太宗繼後,乃皆祭 以別廟,在禮未安。請升祔太廟,增四室,以時配饗。」七 月,遂自別廟升祔焉。十一月,帝親祀南郊。前期三日, 奉仁宗、英宗徽號冊寶於太廟。是日,齋於大慶殿。翌 日,薦饗於景靈宮。禮畢,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玉輅 至太廟。宰臣百官班迎於廟門。侍中跪請降輅,帝卻 乘輿,步太廟,趨至齋宮。翌日,帝服靴、袍至大次,有司 奏「中嚴外辦。」禮儀使跪奏「請行事」,帝服袞冕以出,至 東門外,殿中監進大圭,帝執以入,宮架樂作,升東階, 樂止。登歌樂作,至位,樂止。太祝、宮闈令奉諸室神主 於坐。禮儀使贊曰:「有司謹具,請行事。」帝再拜,詣罍洗, 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洗南,北向,樂止。帝 搢主盥帨、洗瓚、拭瓚訖,執圭,宮架樂作,升堂,樂止。登 歌樂作,殿中監進鎮圭,帝搢大圭,執鎮圭,詣僖祖室, 樂止。登歌奏《瑞安之曲》。至神坐前,北向跪,奠鎮圭於 繅藉,執大圭跪,三上香,執瓚祼地,奠瓚,奉帛,奠訖,執 圭,俛伏,興,出戶外,北向再拜。內侍舉鎮圭以授殿中 監,至次室行事皆如前儀。帝還位,登歌樂作,至位,樂 止。宮架《興安之樂》作,文舞九成止。禮部、戶部尚書以 次官奉逐室俎豆,宮架《豐安之樂》作,奠訖樂止。帝再 詣罍洗,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洗南,北向 立,樂止。帝搢圭、盥帨、洗爵、拭爵訖,執圭,宮架樂作,帝 升東階,樂止。登歌樂作,至僖祖室,樂止。宮架樂作,帝 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奠爵,執圭,俛伏,興,出戶外,北向 立,樂止。太祝讀冊文,帝再拜,詣次室,皆如前儀。帝還 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文舞退,武舞進,宮架《正安之 樂》作,亞獻以次行事如前儀,樂止。帝詣飲福位,登歌 樂作,至位,樂止。宮架《僖安之樂》作,帝再拜,搢圭,跪受 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摶黍,奠黍豆,再受爵,飲福酒訖,奠爵,執圭,俛伏,興,再拜,樂止。帝還位,登 歌樂作,至位,樂止。太常博士遍祭七祀配饗功臣,戶 部、禮部尚書徹俎豆,登歌《豐安之樂》作,徹訖,樂止。禮 直官曰:「賜胙,行事。陪祀官皆再拜。」宮架《興安之樂》作, 一成止。太祝、宮闈令奉神主入諸祏室。禮儀使跪奏: 禮畢,登歌樂作,帝降階,樂止。宮架樂作,出東門,殿中 監受大圭,歸大次,樂止。有司奏解嚴,轉仗赴南郊。初, 國朝親饗太廟,儀物有制。熙寧以來,率循舊典。元豐 命官詳定,始多損益。元年,詳定郊廟禮文所言:「古者 納牲之時,王親執鸞刀,啟其毛而祝以血,毛詔於室。 今請改正儀注,諸太祝以毛血薦於神坐訖,徹之而 退。」唐崔沔議曰:「毛血盛於盤,《開元、天寶通禮》及今儀 注,皆盛以豆。禮以豆盛葅醢,其薦毛血,當盛以盤。」又 言:「三牲骨體俎外,當加牛羊腸、胃、豕膚俎各一。又古 者祭祀,無迎神、送神之禮,其初祭及末,皆不當拜。又 宜令戶部陳歲貢以充庭實,如古禮。仍以龜為前,金 次之,玉帛又次之,餘居後。又《周禮》大宗伯之職,凡饗 蒞玉鬯。今以門下侍郎取瓚進皇帝,侍中酌鬯進瓚, 皆未合禮。請命禮部尚書奉瓚臨鬯,禮部侍郎奉盤 以次進。皇帝酌鬯祼地訖,侍郎受瓚,並槃而退。」又言: 「皇帝至阼階,乃命太祝、宮闈令始奉神主置於坐。行 禮畢,皇帝俟納神主,然後降階。」並從之。又言:「神坐當 陳於室之奧,東面。當行事時,皇帝立於戶內西向,即 拜於戶內,有司攝事。晨祼饋食,亦立於戶內西向,更 不出戶而拜。其堂上薦腥,則設神坐於扆前南向,皇 帝立於中堂,北向。有司攝事同此。」詔俟廟製成取旨。 又請諸廟各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於戶內之東, 西面。皇帝行三獻禮畢,於此受嘏。」又言:「每室所用幾 席,當如《周禮》,改用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 純,左右玉幾。凡祭祀,皆繅次各加一重,並莞筵一重 為五重。」又言:「古者宗廟九獻,皇及後各四,諸臣一。自 漢以來,為三獻,後無入廟之事,沿襲至今。若時饗則 有事於室,而無事於堂;禘祫則有事於堂而無事於 室。室中神位不在奧,堂上神位不當扆,有饋食而無 朝踐。度今之宜,以備古九獻之意,請室中設神位於 奧東面,堂上設神位於戶外之西南面,皇帝立於戶 內西面,祼鬯為一獻;出戶立於扆前北向,行朝踐薦 腥之禮,為再獻;皇帝立於戶內西面,行饋食薦熟之 禮為三獻。」詔並候廟製成取旨。又請:「三年親祠並祫 饗,及有司攝事,每室並用太牢及制幣。宗廟堂上焫 蕭以求陽,而有司行事。焫茅香宜易用蕭;灌鬯於地 以求陰,宜束茅沃酒,以象神之飲。凡幣皆埋於西階 東,冊則藏有司之匱。」又請:「除去殿下板位及小次,而 設皇帝板位於東階之上,西向。」又請:「凡奏告祈禱、報 謝,用牲牢祭饌,並出帝后神主,以明天地一體之義。 又古者祭祀,兼薦上古、中古及當世之食。唐天寶中, 始詔薦饗每室加常食一牙盤。議者以為宴私之饌, 薦寢室而不可瀆於太廟,宜罷之。古者吉祭必以其 妃配,不特拜。請奠副爵,無持拜。《儀禮》曰:『嗣舉奠,請皇 帝祭太廟,既灌之後,太祝以斝酌奠於鉶之南,俟正 祭嘏訖,命皇子舉奠而飲』。」又請「命刑部尚書一員以 奉大牲,兵部尚書一員奉魚十有五,仍令腥熟之薦。 朝饗、四孟及臘饗,皆設神位於戶內,南向。其祼將於 室,朝踐於堂。饋熟於室,則於奧。設莞筵紛純,加繅席 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當筵前設饋食之豆八, 加豆八,以南為上。鉶三,設於豆之南,南陳,牛鉶居北。 羊鉶在牛鉶之南,豕鉶在羊鉶之南。羞豆二,曰酏食。 糝食設於薦豆之北。大羹湆盛以豋,設於羞豆之北。 九俎,設於豆之東,三三為列,以南為上。肵俎一,當臘 俎之北,縱設之。牲首俎在北牖下。簠簋,設於俎南,西 上。籩十有八,設於簠簋之南,北上。戶外之東設尊彝, 西上南肆。阼階之東設六罍:其三在西,以盛元酒;其 三在東,以盛三酒。堂下陳鼎之位,在東序之南,居洗 之西,皆西面北上。匕皆加於鼎之東,俎皆設於鼎之 西,西肆;肵俎在北,亦西肆。若廟門外,則陳鼎於東方, 各當其鑊,而在鑊之西,皆北面北上。又請:「既晨祼,諸 太祝入,以血毛奠神坐。」太官令取肝,以鸞刀制之,洗 於鬱鬯,貫以膋,燎於爐炭。祝以肝膋入,詔神於室,又 出以隋,祭於戶外之左,三祭於茅俎。當饋熟之時,祝 取葅檽於醢,祭於神坐前豆間三,又取黍稷肺祭祭 如初,藉以白茅。既祭,宮闈令束而瘞之於西階東。若 郊祀天地,則當進熟之時,祝取葅及黍稷肺,祭於正 配神坐前各三。祭「畢,郊社令束茅葅而燔瘞之。祀天 燔,祭地瘞,縮酒之茅,或燔或瘞,當與隋祭之葅同。」又 言:「古者吉祭有配,皆一屍。其始祝洗、酌奠,奠於鉶南, 止有一爵。及主人獻屍,主婦亞獻賓長三獻亦止一 爵。請罷諸室奠副爵,其祫饗別廟,皇后自如常禮,應 祠告天地、宗廟、社稷,並用牲幣。如唐置太廟局令,以 宗」正丞充,罷攝知廟少卿,而宮闈令不預祠事。又言: 「晨祼之時,皇帝先搢大圭,上香,祼鬯,復位,候作樂饋 食畢,再搢大圭,執鎮圭,奠於繅藉,次奠幣,執爵,庶禮神並在降神之後。」從之。

元豐八年十一月丁酉,祧翼祖,祔神宗於太廟,廟樂 曰《大明之舞》。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元豐八年,太常寺 言,「詔書定七世八室之制。今神宗皇帝崇祔翼祖在 七世之外,與簡穆皇后祧藏於兩夾室,置石室中。十 一月丁酉。祔神宗神主於第八室。自英宗上至宣祖 以次升遷。」太常寺言:「故事,山陵前宗廟輟祭饗,朔 望以內臣行薦食之禮,俟祔廟畢仍舊。令景靈宮神 御殿已行上食,太廟朔望薦食自當請罷。」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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