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第195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九十五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
第一百九十五卷目錄
觚部彙考
周禮〈冬官考工記〉
三代鼎器錄〈觚〉
三禮圖〈觚圖考〉
博古圖〈總說 商合孫祖丁觚圖考 商子乙觚圖考 商女乙觚圖考 商父乙觚
圖考 商木觚圖考 商立戈觚圖考 商奕車觚圖考 商父庚觚圖考 商父舟觚圖考
商龍觚圖考 商亞形觚圖考 商孫觚圖考 商四象觚圖考 商夔龍觚圖考 周四
出饕餮觚圖考 周山紋觚圖考 周山雷觚圖考 周蟠夔觚圖考 周饕餮觚圖考 周
四虺觚圖考 周蟬紋觚圖考 周雷紋四山觚圖考 周雲雷觚圖考 周雷紋觚各圖考
周小圜觚圖考 周素觚圖考〉
古器評〈商父庚觚 商父乙觚 周四山饕餮觚 商木觚 周雷紋饕餮觚二 商
雷紋觚 商旗孫觚〉
觥記注〈觚〉
觚部藝文
商山觚圜觚說 宋黃伯思
象觚跋 董逌
亶甲觚跋 前人
商觚跋 前人
觚部紀事
觚部雜錄
考工典第一百九十五卷
觚部彙考
[編輯]《周禮》
[編輯]《冬官考工記》
[編輯]《梓人》「為飲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三升。獻以爵而酬以 觚,一獻而三酬,則一豆矣。」
〈訂義〉鄭鍔曰:「非酒無以為禮,非器無以飲酒。飲酒之器,大小有度,《鄉衡》有法,則命梓人以為之焉。勺與爵各可容一升,觚可容三升,此其法也。勺以酌之,而用酌以飲,故其實皆一升也。謂之勺者,言酌度以取之,其取者少也;謂之爵者,其形如雀,容受為至少也。至於觚之所容,則三倍矣,多焉。三倍而名謂之觚者,亦以見」其所容者多,孤立無朋之意。趙氏曰:「勺以酌酒,今之杓是也。古者有龍勺,刻龍在上。《明堂位》言『灌尊,龍勺、疏勺、蒲勺』」是也。爵,用以盛酒盞之小者。觚,盞之有稜角者,又大似爵。凡酒盞於樽,必先以杓挹酒,然後注於爵中,至用觚,則加厚也。《梓人》先勺而後以爵與觚,小大先後序當如此。
《三代鼎器錄》
[編輯]《觚》
[編輯]《象》「觚 茲女觚。」
甲子,觚 父、《庚觚》。
《三禮圖》
[編輯]觚圖
《觚圖考》
[編輯]《舊圖》云:「觚,銳下方,足漆赤,中畫青雲氣,通飾其卮。」又 觚者,寡也,飲當寡少也。二升曰觚。口徑四寸,中深四 寸五分,底徑二寸六分。今圓足下至散,皆依黍尺計 之。
博古圖
[編輯]《總說》
[編輯]自三王以來,各名其一代之器,至周則又復推廣,然 皆所以示丁寧告戒之意。嘗讀《詩》,至賓之初筵,有曰: 「側弁之俄,屢舞傞傞,而繼之以醉而不出,是謂伐德。」 然後知酒之敗德有如此者。敗德若是,安得而不孤 哉?先王制觚,所以戒其孤也
商合孫祖丁觚圖
商合孫祖丁觚圖考
[編輯]右高八寸五分,深五寸六分,口徑四寸八分,容八合, 重一斤二兩。銘三字。茲器著形為兩孫,而又曰祖丁 者,自名也。子子孫孫,詩人必取象於物,所傳有無窮 之意。觚銘合孫,猶是義皆存乎戒。此器於當中屹起 四稜,以考其世。《書》:人「飲惟祀,德將無醉。」飾以夔,又加 以饕餮,無貪濁之患,而知所毖矣。
商子乙觚圖
商子乙觚圖考
[編輯]右高六寸八分,深四寸八分,口徑四寸二分,容七合, 重一斤。銘四字曰:「父丁子乙。」按商之君,其號丁則有 曰沃丁、仲丁、祖丁、武丁、庚丁、太丁者;其號乙則有曰 祖乙、小乙、武乙,獨曰「乙」者。然而太丁之子曰「乙」,則知 父丁子乙者,正謂此耳。在昔彝器之銘,有止言其父, 以明其子;有止銘其子,以昭其皇考者。惟此器既言 其父,又言其子,其銘特與他器不類,蓋昔人不相沿 襲,自為一家之語,然於義則未始不同焉。其所以不 同者,特其或詳或略耳。
商女乙觚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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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乙觚圖考
[編輯]第一器,高八寸九分,深六寸一分;口徑四寸九分,容 六合,重一斤六兩,銘四字。
第二器,高九寸,深六寸,口徑四寸九分,容六合,重一 斤八兩,銘「四」字。
右二器,製作相類。「乙」者,商之君號。茲「女」者,蓋女之作 是器,以享於考。《詩》云:「誰其屍之?有齊季女。」蓋女亦預 祀事也。「帚」者,許慎曰:「箕帚婦。」昔呂公息女,願為高祖 箕帚之妾。《曲禮》有曰:「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 曰備酒漿,於大夫曰備掃灑。」鄭康成以為酒漿掃灑, 婦女之職也。古人之親,固當報本反始,以致孝享,而 於器用之間必著所職者,蓋亦不忘父母之教,而謹 其所有事故也。是器脰刻四山,腹足間作散雲布,為 饕餮面目,雲梢蟠細縷,宛轉相間,蓋從雲雷生氣,所 謂「刻畫雲氣」也。與己舉爵文正同,所以皆為飲器,而 足間有稜,可握可拱者,是臣拜君酢,朝服而跽受之, 端身而飲,仰而盡奠於地而復拜,與圭笏相為用,而 禮容便具,則一器之所該,使聖人製作之意,可思過半。故曰:觚者,法度之器也,庸可忽哉。《韓非子》曰:「禹作 祭器,而觴酌有綵,其腰間有可綰繫處,上為四蟲,所 謂小蟲為雕瑑」也。
商父乙觚圖
商父乙觚圖考
[編輯]右高八寸九分,深五寸七分,口徑五寸一分,容八合, 重一斤六兩。銘三字。按《商紀》言乙者有五,而此曰「父 乙」,莫知其何乙也。亞乃藏主廟室之形。此器脰間純 素,不作四稜,腹足飾以雲雷,取象澤物,製作之妙,曷 以加此。
商木觚圖
商木觚圖考
[編輯]右高一尺一寸,深七寸六分,口徑五寸二分,容八合, 重一斤九兩。銘一字曰「木。」昔之作詩者,嘗借仁於樛 木,而王安石以木為仁類,則木者仁也。觚爵,飲器,而 取象如此。蓋嘗禘《鄉射》與夫燕饗之間,未嘗不以仁 為主耳。
商立戈觚圖
商立戈觚圖考
[編輯]右高九寸,深五寸八分,口徑五寸二分,容七合,重一 斤三兩。銘二字曰「甲」者,商君也。蓋商有小甲、河亶甲、 沃甲、陽甲、祖甲之五君耳。又商人制器,多為物象,故 著立戈以寓其戒。觚之為器,既以孤為義矣,又復作 戈以示焉。信乎所謂無彝酒者也。豈特此哉?鼎也、甗 也,皆以是為飾,則知古人所欲作者,不獨飲而已。是 觚也。腹有四稜。而款識高古。非商初之制。無以及此。
商奕車觚圖
商奕車觚圖考
[編輯]右高九寸九分,深六寸六分,口徑五寸二分,容八合, 重一斤一十兩。銘二字。按此器觚也,視其隱起雷紋, 與夫饕餮之飾,實符商制。其銘文一為「奕」,古無以「奕」 受氏者,殆作器多著名於此。其一則為輓車之形,蓋 車軼則致敗,而酒之流足以敗德,疑是為卒飲之戒
商父庚觚圖
商父庚觚圖考
[編輯]右高八寸四分,深五寸二分,口徑五寸一分,容七合, 重一斤七兩。銘二字。按《商紀》有太庚、南庚、盤庚、祖庚, 而此曰「父庚」者,宜出於是。商父庚爵,款識頗與此同, 意皆商一時之制也。許慎以為庚位西方,象秋時萬 物庚庚有實。今此「繭」字,彷彿垂實之形,故知先王取 象命意,各有攸當。又商器銘文,特簡略淳古,其又一 二言而足,如《此器》是也。
商父舟觚圖
商父舟觚圖考
[編輯]右高一尺,深六寸八分,口徑五寸四分,容八合,重一 斤十有二兩。銘二字曰「父舟。」此觚也,而謂之舟,蓋水 能載舟,亦能覆舟。觚,飲器也,酒能成禮,亦能敗德,有 舟之義焉。是器足、腹為饕餮、夔虺之狀,皆取鑄鼎象 物之飾,凡所以為飲者之規焉。
商龍觚圖
商龍觚圖考
[編輯]右高九寸,深六寸四分,口徑五寸,容八合,重一斤五 兩。銘一字,作龍形。龍,善養人者也,所養在下,而能蟠 蟄,則能弱;變化不測,不可制蓄,則能強;然一至於亢, 則蹈於有悔之地。觚,飲器也。飲所以養陽,過則有亢 之悔。是器腹足兩面作饕餮狀,間以雲雷,皆所以著 戒者也。
商亞形觚圖
商亞形觚圖考
[編輯]右高一尺五分,深六寸八分,口徑五寸九分,容八合, 重二斤五兩。其銘作亞形,而亞形內外二字僅如畫 象,不可辯。昔崔準獲一商卣,亦作此,而中有足跡。是 《觚》之銘,蓋此類也。或以謂作圈,若亞形者,皆廟器也。 蓋亞形所以象廟室耳。
商孫觚圖
商孫觚圖考
[編輯]右高一尺三分,深七寸一分,口徑五寸二分,容一升, 重二斤。銘一字曰「孫」,而字形小異。蓋商畫類取形似, 而偏旁不拘於上下左右。而此銘「孫」者,謂其為王父 屍者也,故有象於屍。是腹兩面作重饕餮,象鼻尾之 間為四稜,腹之上作虺,腹之下作夔,其上作山,皆周 以雷紋而蟲鏤頗與所得商饕餮觚竊相似,蓋一時 物也。
商四象觚圖
商四象觚圖考
[編輯]右高一尺,深七寸,口徑五寸一分,容八合,重一斤九 兩。無銘。是器,觚也,飾以山雷饕餮蟠虺之狀,而腹之 下復作四象形,《儀禮》所謂「象觚」者,其亦及見是制而 有傳也。
商夔龍觚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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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夔龍觚圖考
[編輯]第一器,高九寸八分,深六寸六分;口徑四寸六分,容 六合,重一斤六兩,無銘。
第二器,高一尺一寸,深七寸六分,口徑五寸三分,容 九合,重一斤四兩,無銘。
右二器,皆著夔龍,布以雲雷,而上下相間。觀其鑄冶 之工,形制之古,與商之《木觚》頗同,疑出一時也。
周四山饕餮觚圖
周四山饕餮觚圖考
[編輯]右高九寸九分,深六寸七分,口徑五寸四分,容八合, 重一斤五兩。無銘。是器純緣之外,拱以四山,而兩面 則為饕餮,間以雷紋,中又為四夔。夫深山大澤,實生 龍蛇,則是宜饕餮螭夔之所宅也。今山觚而飾此者, 宜矣。
周山紋觚圖
周山紋觚圖考
[編輯]右高七寸一分,深四寸七分,口徑四寸,容四合,重一 十二兩有半。無銘。腹足遍以雷紋,饕餮間飾,脰飾四 山,復錯雷篆。是器比諸觚為最小,然製作高古,頗有 商人之遺法,但文特加勝,殆周初物耶?
周山雷觚圖
周山雷觚圖考
[編輯]右高九寸九分,深六寸八分,口徑五寸二分,容八合, 重一斤九兩。無銘。是器純之,外作四山,中分其體,各 為雷篆,間以饕餮,其稜四出,足以上致飾尤繁縟,乃 周文盛時物也。
周蟠夔觚圖
周蟠夔觚圖考
[編輯]右高一尺三分,深七寸九分,口徑四寸八分,容一升 二合,重一斤十有一兩。無銘。腹間飾以兩面饕餮,足 間作相顧蟠夔之狀。比他觚無稜郭,豈非寓「破觚為 圜」之意耶?《禮》之不相沿襲,蓋亦有所自矣。
周饕餮觚圖
周饕餮觚圖考
[編輯]右高八寸六分,深五寸六分,口徑四寸八分,容七合, 重一斤七兩。無銘。是器純緣,不著文飾,腹兩面有鼻, 為饕餮狀。三代之器,至飲食之具,類設饕餮。觚主飲, 故亦象此。
周四虺觚圖
周四虺觚圖考
[編輯]右高一尺六分,深七寸五分,口徑五寸二分,容八合, 重一斤十有五兩。無銘。四面皆飾虺形,以雷紋間錯。 夫虺之求伸,待雷而後動,而雷之震驚,必以其時。觚, 飲器也,其飲得不以時哉
周蟬紋觚圖
周蟬紋觚圖考
[編輯]右高九寸七分,深六寸四分,口徑五寸五分,容一升, 重一斤十有四兩。無銘。通腹與足,兩面為饕餮狀,細 錯雷紋。足之上紋以四蟬,純之外飾以四山。蓋蟬之 為物,捨污穢而趨高潔者也。而古人取象於物,豈無 義哉!
周雷紋四山觚圖
周雷紋四山觚圖考
[編輯]右高八寸五分,深五寸七分,口徑四寸七分,容七合, 重一斤四兩有半,無銘。腹足之上作雙夔狀,而雷紋 間錯,純之外飾以山形,而下鏤以雷。觀其取象於雷 者,足以示戒。
周雲雷觚圖
周雲雷觚圖考
[編輯]右高九寸三分,深六寸三分,口徑四寸八分,容八合, 重一斤一十兩。無銘。觚之為飾,類作山形,間之饕餮 雲雷之象。蓋觚為飲器,而取象制義,皆存乎戒。此器 雖無銘款,以考其世代,比商器則文繁縟,故知為周 物也。
周雷紋觚圖三
周雷紋觚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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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雷紋觚圖七
周雷紋觚圖五
周雷紋觚圖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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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雷紋觚圖考
[編輯]第一器,高八寸五分,深五寸九分,口徑四寸四分,容 八合,重一斤,無銘。
第二器,高八寸四分,深五寸五分,口徑五寸二分,容 一升,重一斤五兩有半,無銘。
第三器,高一尺,深六寸八分,口徑五寸二分,容八合, 重一斤九兩,無銘。
第四器,高九寸一分,深六寸六分,口徑五寸四分,容 一升二合,重二斤五兩,無銘。
第五器,高一尺,深六寸六分,口徑五寸五分,容八合, 重一斤十有三兩,無銘。
第六器,高八寸二分,深五寸四分,口徑四寸七分,容 八合,重一斤六兩,無銘。
第七器,高七寸八分,深五寸,口徑四寸四分,容七合, 重一斤九兩,無銘。
右七器,皆以雷紋饕餮為飾。所異者,第三器,腹足之 間作四夔,腹之上作四山,周以雲紋。第五器,腹足隱 起饕餮,純外有四山,下為虺形。觚之為器,戒心已默, 寓其名而又類為《饕餮》、夔虺者,是欲懲其貪婪而將 之以德也。
周小圜觚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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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圜觚圖考
[編輯]第一器,高六寸,深四寸三分,口徑四寸,容六合,重一 斤一兩,無銘。
第二器,高五寸五分,深四寸五分,口徑四寸一分,容 八合,重十有三兩,無銘。
右二器,形制似觚,而四隅無稜,腹著饕餮。唯後一器 設飾少異。方之諸觚,而類皆短小,亦可愛也。
周素觚圖
周素觚圖考
[編輯]右高六寸五分,深四寸二分,口徑四寸,容六合,重一 十三兩有半。無銘。凡《觚》之形必為觚稜狀,或飾以山 形,以至作黃目雷紋種種之異。然是器則自純緣而 下,通體皆純素,足間兩旁又有竅,略相通貫,莫知其 何所用也。
《古器評》
[編輯]商父庚觚
[編輯]按:商有大庚、南庚、盤庚、祖庚,而此謂之庚,必出於是。 《說文》云:「庚位西方,象秋時,萬物庚庚有實。」今此「襧」字 與商庚鼎。字筆法小異,然皆彷彿有垂實之形,古 篆取象命意之妙如此。
商父乙觚
[編輯]亞之為義,或主於獻,或主於器。又曰:「凡器之有亞形 者,皆為廟器。」蓋亞形所以象廟室耳。父乙則商君之 號,商人以此銘器者多矣,固可以類推也。
周四山饕餮觚
[編輯]右二器,純緣,之下拱以四山,而兩面則為饕餮,間以 雷紋,中又為四夔,製作無小異,但一則色幾渥赭,一 則黤如鈆色為不同耳。
商木觚
[編輯]昔之作詩者,嘗借仁於樛木,而王安石以木為仁類, 則木者仁也。觚爵飲器,而取象如此。蓋嘗禘與《鄉射》 與夫燕享之間,未嘗不以仁為主耳。先王創一器,必 有名,指必有戒,以為敗德者莫若酒,而觚有孤義,故 制觚者,所以戒其敗德而孤歟。
周雷紋饕餮觚二
[編輯]二器腹與足皆飾以雷紋饕餮。所異者,前一器古色 凝綠,後一器土花黯漬。耳觚之為器,戒心已默寓其 名,復以饕餮為飾,則又欲懲其貪婪而將之以德也。
商雷紋觚
[編輯]此器純緣,不加文,鏤腹足間飾以雷紋饕餮。觚為飲 器,故取象制義,皆存乎戒。雖無銘款,以考世代,然制 作淳古,非商無此物也。
商旗孫觚
[編輯]是器銘三字,為二孫聯比之狀,前一孫則執旗焉。夫 銘之以二孫者,蓋與所謂子子孫孫同意,示所傳無 窮也。《周禮司勳》:「凡有功,則書於王之太常。」此作旗者, 豈亦取太常之義以昭其功耶?
《觥記注》
[編輯]觚
[編輯]《觚》者,《鄉飲酒》之爵也,受二升。
觚部藝文
[編輯]《商山觚圜觚說》宋·黃伯思
[編輯]按《禮》,爵一升,觚二升,此三觚容受宜其比爵為多。山 觚之脰,飾以四,山下為觚,稜圜者但觚而已,昔人所 謂破觚為圜,故或稜或否,具此二者,不獨稜者謂之 觚也。此器用以酬酢,故脰足之間可握可拱。蓋臣拜 君酢,跽而受之,端而飲,仰而奠於地,復拜,故其為拱 握之制。而其腰間有穿,若交午然。蓋奉執之際,貫之 組以防墜失,與「圭之必璧之好」同義,亦於宴飲之閒, 象君臣之志通,而無沈湎之失也。三觚製作合度,而 鮮文飾,蓋商器耳。
《象觚跋》董逌
[編輯]《祕閣》有觚,高八寸一分,其容六合有羨,上下為雲雷, 飾足為四象。或以問余,對曰:「此象觚也。《禮》:射人升賓, 賓升,立於西序,東面;主人盥洗象觚,升酌膳,東北面 獻公,公拜受爵觚之別如此。或謂以象飾者為象觚, 然觚亦為象飾邪?」曰:「觚容三升,是亦觚也。特容受有 差,故以名異。鄭康成曰:『觚有象骨飾也,故為象觚』。竊謂當漢之世,古器存者盡矣,其在丘墓者未出,故不 得見之,則飾以象骨者,漢人制也。康成推漢制論之, 故不得於古。
《亶甲觚跋》前人
[編輯]始予得亶甲城觚,其高八寸四分,容一升。考其制,蓋 古所謂觶也。又得李氏觚,高一尺一分,其容六合,無 壇宇,廉隅,其足為四象,考其制,則觚也。《梓人》曰:「爵一 升,觚三升,獻以爵而酬以觚,一獻而三酬則為一豆」, 禮家於此疑矣。考於古器,無有合也。昔韓嬰謂一升 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如此則觚定二升,觶定三 升。古者權量三,不當今之一,則其容六合。李氏之觚 是也。若亶甲城所得,校之周量三升有奇,則當為觶 矣。《傳》曰:「『觚之為觚者,以有觚也。」今亶甲器無觚與觶 得以觚名矣。昔鄭氏謂《梓人》之「觚』字當為觝,觝與觶 同制。」則其言是也。《禮器制度》曰:「觚大二升,觶大三升。」 《饋食禮》:主人洗爵,獻長兄弟於阼階上,長兄弟洗觚, 為加爵,則觚倍於爵,其實當二升。古之論者盡如此, 余是以知《梓人》之書誤也。
《商觚跋》前人
[編輯]祕閣有觚二:其一高七寸七分,深五寸一分,口徑四 寸五分,受一升;其二高七寸,深五寸三分,受九合。其 制無四廉,樸素不文,或定以為商觚。古量比今纔及 三之一,則其受一升,當古之三升,不得為觚也。孔子 曰:「觚不觚。」觚之所以為觚者,以有觚也。觚以廉製得 名,則無廉隅者,非觚也。漢世以周之文敝,而欲得三 王循環之政,且謂救僿以忠,則質尚矣。故曰「破觚為 圜。」漢不知觚為廉,苟以尚質趨便,則去其廉隅,此漢 人之所為也。後世不考其制,以為此但取喻,不知破 觚可無其事而假以說邪?古者操觚執簡,以有記也, 惟有隅,故可以書。今觚無廉而以圜成者,此豈知古 人之立制哉?
觚部紀事
[編輯]《太平御覽·周地圖記》,「秦使蒙恬北築長城,又於原上 築城,以觚尊酒而祭,鶉飛止觚上,因名鶉觚縣。」 《唐書太宗諸子傳》:「曹王皋嘗自創意為攲器,以髹木 上出五觚,下銳圓為盂形,所容二豆。」
觚部雜錄
[編輯]《嬾真子》:「今之闕角謂之觚稜,蓋取其有四稜也。」僕友 柴慎微云:「觚,酒器也,可容二升,腹與足皆有四稜。漢 宮闕取其制以為角隅,安獸處也。故曰:上觚稜而棲 金爵。爵、觚皆酒器名。其腹之四稜,削之可以為圓,故 《漢書》曰:『破觚為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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