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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第09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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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選舉典 第九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九十九卷
經濟彙編 選舉典 第一百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九十九卷目錄

 太學生部彙考一

  有虞氏總一則

  周總一則

  漢武帝元朔一則 昭帝一則 宣帝一則 元帝初元一則 永光一則 成帝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章帝元和一則 和帝永元二則 順帝陽嘉一則 質帝本初一則 靈帝熹平

  二則 光和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吳景帝永安一則

  晉武帝泰始二則 孝武帝太元二則

  宋文帝元嘉三則

  梁武帝天監二則 中大通一則 大同一則

  北魏太祖天興一則 世祖太平真君一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一則 孝昭帝皇建一則

  北周武帝天和二則

  隋文帝開皇二則 仁壽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選舉典第九十九卷

太學生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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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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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舜命夔典樂以教胄子。

按《書經舜典》:「帝曰:『夔!命汝典樂教冑子』。」

大全胄,長也。自天子至卿大夫之適子也。教胄子者,其所以教之之具,專在於樂,如《周禮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教國子弟。」 潛室陳氏曰:「胄子之性,未免或偏,聖人因其性而教之,所以矯其偏而歸之中。」 陳氏《雅言》曰:「天子之元子眾子,與公卿大夫之適子,皆將有天下國家之責,故不可不素教而預養之。教之之道,莫大於成其德」,即《大學》之教,而此命夔掌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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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樂正造士,師氏、保氏教養國子。諸子掌國子之 倅,大司樂掌成均之政,而樂師、籥師、大胥、小胥各以 其職貳之。」

按《禮記王制》: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 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樂正,崇四術,立四教, 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 《詩》《書》。王大子、王子、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 國之俊選皆造焉。凡入學以齒。

樂正,樂官之長,掌國子之教。《虞書》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崇,高也。高尚其術以作教也。幼者教之於小學,長者教之於大學。《尚書傳》曰:「年十五始入小學,十八入大學。」順此《詩》《書》《禮》《樂》四術,教以成士,故云以造士。春、《夏》陽也;《詩》《樂》者聲,聲亦陽也;秋、《冬》陰也;《書》《禮》者事,事亦陰也。互言之,皆以其術相成也。王子,王之庶子、「群後公及諸侯以至俊選,皆以《四術》」成之。入學皆以長幼受學,不用尊卑也。此明習業之事。樂正之官,當光揚尊榮。此四術以為教,謂敷暢義理,贊明旨趣,使學者知之。順者,依順此古者先王之道,以《詩》《書》《禮》《樂》教之,造成此士。術者,是道路之名,《詩》《書》《禮》《樂》,是先王之道路也。春秋教以《禮》《樂》,則秋教禮,春教樂;冬夏教以《詩》《書》,則冬教書,夏教《詩》。鄭註:「詩得為聲者,《詩》是樂章,《詩》之文義,以樂聲播」之,故為聲。若以聲對舞,則聲為安靜,舞為鼓動,舞為陽,聲為陰。故《大胥》雲「春釋菜合舞,秋頒學合聲」是也。就舞之中,奮動甚者屬陽,奮動靜者屬陰,故《文王世子》雲「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是也。書者,言事之經,禮者行事之法,事為安靜,故云「陰。」《文王世子》雲「秋學禮,冬讀書。」與此同也。鄭注「互言之」者,謂不互言,當雲「春夏教《樂》《詩》,秋冬教《禮》《書》。」則是春夏但教《樂》《詩》,不教《禮》《書》,秋冬但教《禮》《書》,不教《樂》《詩》。今交互言之,言其四術不可暫闕。春教《樂》,兼有《禮》;秋教《禮》,兼有《樂》;夏教《詩》,兼有《書》;冬教《書》,兼有《詩》,故云皆以其術相成,但遂其陰陽,以為偏主耳。《文王世子》云:「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長幼受學,雖王「大子亦然也。」集說長樂陳氏曰:「『《詩》《書》《禮》《樂》,以之為術,則謂之四術;以之教人則謂之四教。崇之則其道尊,立之則其教行。春教以樂,秋教以禮,則《文王世子》春誦、秋學禮』是也;夏教以詩,冬教以《書》,則《文王世子》『夏絃、冬讀書』是也。陽動而主聲,陰靜而主事。春、夏陽也,《詩》《樂》則聲也,秋、冬陰也,《書》《禮》則事也。一陰一陽之謂道,造士之道,在順之而已。」《周官·大胥》,「春合舞,秋合聲。與此不同者,春貌之時而舞則貌也,秋言之時而聲則言也。先王於陰陽之理,或取以動靜,或取以五事,各有所當也。造士必以樂正者,樂之入人也深,先王之成人,未嘗不終始於此。舜命夔典樂,教胄子,周立大司樂,掌成均之法。」皆此意。歟又曰:「防陽德者必以陰」,則春教《禮》,夏教《書》,以夫春夏陽而《書》《禮》皆陰事也。防陰德者必以陽,則秋教《樂》,冬教《詩》,以夫秋冬陰而《詩

樂,皆陽事也。宗伯曰「以天產作陰德,以中禮防之,以地產作陽德,以和樂防」 之意與此同。然春誦於東序主乎《詩》,夏絃於成均主乎《樂》;秋之瞽宗者,禮也;冬之上庠者,《書》也。則鄭氏謂「因時順氣,於功易成」 ,理或然也。蓋防之者成人之事,順之者小子之事。孰謂未升大學則絃誦乎?又《樂書》曰:「樂工之所取正者,小樂正」 也;小樂正之所取正者,大樂正也。昔舜命夔為樂正,則樂正之職,二帝之世已然,三王特因而循之而已。蓋《詩》者,中聲之所正也,說志者莫辨焉;《書》者,政事之紀也,說事者莫辨焉;禮之敬文也,說禮者莫辨焉;樂之中和也,說樂者莫辨焉。崇之為四術,使士有所尊;立之為四教,使士有所從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崇四術以造之也。《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立四教以教之也。」 樂正之職有在於是,豈非人君有樂育人材之意,而樂正有以輔成之歟?《周官》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教國子。」 蓋本諸此。《詩》《書》《禮》《樂》謂之「四術」 ,亦謂之「四教」 ,猶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謂之「五典」 ,亦謂之「五教」 也。然不「言《易》與《春秋》者,為其非造士之具,不可驟而語之故也。孔子之於《易》,必待五十而後學;游、夏之於《春秋》,雖一辭莫贊,其意蓋可見矣。荀卿欲隆禮樂,殺《詩》《書》,是不知崇四術之意也 。」 嚴陵方氏曰:「《詩》《書》《禮》《樂》所載者道也,體之在己,則術於此而已,故曰『四術;用之以化人,則效於此而已,故曰『四教。《禮》者,體也,故於秋教之,蓋秋主揫斂,所以成體故也;《樂》者樂也,故於春教之,蓋春主發散,所以為樂故也;《詩》者言也,故於夏教之,蓋言為事之文,夏與物交而成文故也;《書》者事也,故於冬教之,蓋事為言之實,冬與物辨而反實故也。則順之之道又有見於此。凡言《春秋》,必以春為前者,先後之序也。然誦亦詩』』」 也,弦亦樂也,而《文王世子》乃言「春誦夏弦」 ,何也?蓋弦誦者,詩樂之用;詩樂者,弦誦之體。方言其體,故以樂為先;方言其用,故以誦為先。其實四者以其陽類,故教之詔之皆於春夏而已。春之教樂,未始無詩,要之以樂為主耳。夏之教詩,非無樂也,要之以詩為主耳。弦之與誦,其義亦猶是也。故《文王世子》弦誦,則一詔之以大師;書禮,則或詔之以典書者,或詔之以執禮者也。於《春秋》通而教之,秋冬別而教之者,順陽交陰辨之義故也。此則一教之以樂正者,以夏殷之制略,未若周之制詳故也。大子,適子也。大則以大言之也。適子大而庶子小,故謂之大子;諸侯有君道,故謂之後。然非一人也,故以群加之。天子之子亦謂之「大子」 ,則以特大於天下之子。諸侯之世子亦謂之「大子」 ,則以特大於一國之子而已。名之以大雖同,所以名之以大則異也。至於卿大夫之與元士,則全乎臣矣,其子不足以大言之,故曰「適子」 而已。自王大子以至於國之俊選,皆造焉者,皆從其《詩》《書》《禮》《樂》之教故也。天子之子,則適庶皆與,諸侯而下,則庶子不與者,隆殺之別也。選士方升於司徒,亦得與在學之教者,教無內外之別故也。則與帥之而執事,以激群眾之時異矣。故彼特曰「俊士」 而已。學所以明人倫,人倫之大,莫先乎孝弟,故入學者必以齒。曰凡則無貴賤皆以齒矣。然以大子而與俊、選相為齒,所謂「『行一物而三善皆得』是也 。」 山陰陸氏曰:「四術,《詩》《書》《禮》《樂》四教。《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樂正之事也。凡造士興於《詩》《書》次之,《禮》次之,樂又次之,是之謂順。」 《莊子》曰:「倒道而言,迕道而說者,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言教不言學,非成德也,有教而已。」 據凡學,世子及學士必時。凡學必時矣,故曰:「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 延平周氏曰:「四術,仁、義、禮、智也;四教,《詩》《書》、禮、樂也。崇四術所以尊德性;立四教所以道問學。尊德性,天也;道問學,人也。天與人,先王之教,未嘗偏廢也。舜命夔典樂而教胄子,周立大司樂而掌成均之法。此言樂正崇四術、立四教者,蓋以樂為學,教之終始,而能入人之深也。大子言其適,王子言其庶,四時之教,其大子與俊選者同,則道德所一也。」 廬陵胡氏曰:「鄭蓋以《文王世子》雲『春誦夏弦』,故必謂《詩》《樂》屬陽;又以《文王世子》雲『秋學禮,冬讀書』,故必謂《書》《禮》屬陰。」 此說近鑿。夫四教不可一日而闕卻,縠說《禮》《樂》而敦《詩》《書》豈分四時?孔子言「學《詩》學《禮》」 ,何必夏教《詩》,秋教《禮》?孟子曰:「誦其詩,讀其書」 ,何必《詩》於夏,書於冬哉?若雲「秋必禮,春必樂」 ,則《大胥》雲「秋頒樂合聲」 ,《文王世子》雲「秋冬學羽籥。」 秋亦可教樂矣,不必春也。若雲「冬必書,夏必《詩》」 ,則《文王世子》雲「凡學,春官,釋奠於其先師」 ,鄭云:「官謂《詩》《書》《禮》《樂》之官。」 則春亦可教《詩》《書》、「《禮》矣,不必夏、秋、冬也。」 鄭注云:「互言之,其義未明,故詳別其旨 。」 《講義》曰:「四術、四教,皆不過《詩》《書》《禮》《樂》而已」 ,以此而為術業故。

謂之術,以此而成教養,故謂之教,亦異名同實而已 。金華邵氏曰:「入學當有漸摩之益,而勢之尊隔則難行。王大子、王子、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皆勢之尊者。使其驕貴自恃,而居乎貧賤而齒尊者之上,則有善何以相勸?有過何以相糾?惟略勢位而一皆以齒,則漸摩之術可施。如此而不入於善,是不帥教也。故於將出學之時簡之,至屈萬乘之尊,動三公、九卿大夫元士之眾,甚而天子食不用樂。古之人君,其不忍輕棄人才如此。」 盱江李氏曰:「樂正以《詩》《書》《禮》《樂》造士,王大子、王子、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皆造焉。說者必曰:『為化民也,為選賢也』。而不曰『愛諸臣之子,保諸臣之家也』。人不教不」 善,不善則罪,罪則烖其親,墜其祀,是身及家以不教壞也。故明主推恩群臣,必先教學,與其寵於今,孰若無辱於後?不務教而務官之以市井言,未學而仕,其幸大矣。知者慮之,則為禍亦大。彼不善之質而假之位,鮮不及矣。

將出學,「小胥、大胥、小樂正簡不帥教者,以告於大樂 正,大樂正以告於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 學,不變。王親視學,不變。王三日不舉。屏之遠方,西方 曰棘,東方曰寄,終身不齒。」

出學,謂九年大成學正也。所簡者謂王大子、王子、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大胥、小胥,皆樂官屬也。大樂正告於王,王命皆入學,亦謂使習禮以化之不變,王又親為之臨視,重棄賢者子孫也。此習禮皆於大學,不舉去食樂,重棄人也。棘,當為僰。僰之言偪,使之偪寄於夷戎,不屏於南北,為其大遠。此論王子等屏退之事。案《周禮》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皆屬大司樂,故注云:「樂,官屬也。」殷人習禮在於大學,即《明堂位》雲「瞽宗,殷學」,《文王世子》雲「禮在瞽宗」,殷之大學也。若周則大學曰東膠,瞽宗不得為周之大學也。故鄭注《儀禮鄉射》雲「周立四代之學於國」,而又以有虞氏之庠為鄉學,則周之尋常習禮於殷學之中,至九年為王子不變,其習禮當於東膠大學。然則餘子十八入大學,嫡子二十入大學者,皆是殷法也。若周法立當代大學在公宮左,大學即東膠也。又立小學於西郊,小學即有虞氏之庠。其習《書》於虞氏之學,習《禮》《樂》於殷之學,習《舞》於夏后氏之學。故《文王世子》雲「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皆於東序。春誦夏弦,大師詔之。」《瞽宗》又云:「禮在瞽宗。」然《詩》與《禮》《樂》雖各在其學習之,至二十入大學之時,仍於大學之中兼習四術,故此註雲「習禮皆於大學」,是周之大學亦習禮也。禮既在瞽宗,又在大學,則其餘亦可知也。鄭注「南北為其大遠」者,案《漢書地理志》「南北萬三千里,東西九千里。」又《帝王世紀》。「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東西九千三百二里。」漢地既然。則周亦應爾。皆南北長。東西短。故云大遠也。集說長樂劉氏曰:「聖人之有天下也,以教學為朝廷之大政,使大子齒於俊選,使樂正磨其性情,必順先王《詩》《書》《禮》《樂》以性其情,然後已也。不變者九年,則雖王子亦屏遠方。其公於教化,而不私其子,則凡在學者,孰敢不性其情,以蹈於中和之域哉!此三代之王所以後世無及也。」 延平周氏曰:「王命三公至於元士皆入學以勸導誘掖之。如是而又不變,則親視學而又不變,是真不能變者也。故屏之棘,急也,示其雖屏之,欲棘於悔過;寄者,示其雖屏之特寓於此耳。屏而必謂之棘與寄者,恩也;卒不免於不齒者,義也。」 長樂陳氏曰:「《周官》:『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春入學,釋菜合舞,秋頒學合聲。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而比之,觥其不敬者,巡舞列而撻其慢怠者。大胥待致以教之,小胥觥撻以贊之。則簡不帥教者,小胥、大胥預有力焉。《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凡樂官掌其政令,聽其治訟」,則簡不帥教者,小樂正亦預有力焉。《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凡王之事皆在所令焉。」則簡不帥教以告於大樂正者,小胥、大胥,小樂正也。以之告於王者,大樂正也。「鄉簡不帥教」者,耆老皆朝於庠。「大樂正告不帥教」者,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學,而王又親視學,重棄之也。「重棄之」,與《周官鄉士》《遂士》、「王命三公會其期」同意。「王三日不舉」,與《文王世子》「不舉為之變」同意。棘則欲其悔過之速,「寄」則示其有可復之理。可悔而不知悔,可復而不能復,然後終身不齒矣。屏之止於東西,而不及南北者,南於中國為尢遠,北於四方為尢寒,自非惡之,欲其死則不投之於此。《詩》曰:「豺虎不食,投畀有北。」則國子之屏,宜不至此。蓋教之,仁也。簡不帥,義也。王親視學,與三日不舉,仁也;終身不齒,義也。先王之於國子,仁之而已,其處之以義,不得已也。嚴陵方氏曰:「『視學之禮,則《文王世子》所言者是也。不變王三日不舉』者,以視學之禮化之,而又不變

「『則終身不變矣。故三日不舉,將以棄之也。舉與食日舉以樂」 之「舉』同義。將棄之而不舉,則自貶損,以責其教之不至故也。棘、寄,皆以待貴之禮,有別於賤者,故然耳 。」 山陰陸氏曰:「寄言今雖寄,後將復焉;棘言今雖棘,後將宥焉。雖曰終身不齒,其幸望猶如此,聖人之仁也 。」 李氏曰:「王親視學,此有以見勞於索之也。勞於」 索之,則休於使矣 。《講義》曰:「三日不舉,閔其教養之久而猶不變,所以深惜其齒於學而無所成也。古者大喪則不舉,大札則不舉,邦有大災則不舉,又司寇行戮則君為之不舉。王閔士之無成,而至於三日不舉樂,則所以教養以待天下之士為何如?」

《文王世子》:「凡侍坐於大司成者,遠近間三席,可以問; 終則負牆列事,未盡不問。」

間猶容也。容三席則得指畫相分別也。席之制,廣三尺三寸三分,則是所謂函丈也。負牆卻就後席。相辟也。列事未盡不問,錯尊者之語,不敬也。此論國子侍坐於《大司成》之儀。「問終則起,卻就後席,負牆而坐,辟後來問者問事之時。若尊者序列其事未終盡,則不可錯亂尊者之語,輒有咨問。」集說石林葉氏曰:「師氏掌教國子以三德三行論說。」《東序》:「有論說則有問,故間三席。」 嚴陵方氏曰:「可以問者,以其聲足以相聞,又不至於大逼也。《曲禮》曰:『先生問焉,終則對』。亦此之意。」 山陰陸氏曰:「『負牆致竦,敬也』。據子夏『蹙然而起,負牆而立』,《傳》曰:『一命而傴,再命而僂,三命循牆而走』。蓋古之人有所受皆如此。」

按:《周禮地官》:師氏:「以三德教國子。」

訂義呂氏曰:「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教國子。」此又以從容和緩,以媺詔王之師氏教國子。古人教國子之意如此。 鄭康成曰:「國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師氏教之,而世子亦齒焉。學君臣、父子長幼之道。」王昭禹曰:「上則詔王,下則教國之子弟,皆出於師氏。君臣上下,所以同德而無異道。」 陳彥群曰:「古者國子之教極嚴,蓋其以」父兄之任為官,與未命之士不同。苟教之無素,而一日用於朝廷宗廟之間,與庸人何異?後人不知教國子,而朝廷宗廟之間又率皆以父兄保任為郎,其後遂欲除任子之令。不知任子之不得人,由教養之未至耳。先王賞延於世,未嘗以官授不才之子弟。今之國子監正為教國子設,故太學補選,先於國子,其為法則優,而教養異於古矣。

掌國中失之事,以教國子弟。

「《中》,《中禮》者失。」失禮者教之者使識舊事。訂義鄭鍔曰:「國朝典故,人有所不知者,必以是而教之焉。」陳君舉曰:「教以三德三行以立其根本,又須教以國政,使之通達治體。故國政之中者教之以為法,不中者教之以為戒,使之洞曉國家之本末源流,則他日皆良公卿也。」

凡國之貴遊子弟學焉。

訂義李景齊曰:「周自有教國子之官,師氏掌以媺詔王。今考其職,教國子者尢詳焉,乃所以廣於詔王之道,非有二事也。何者?國子所賴以宿衛王宮,最於王為近且密。師氏居虎門之左,司王朝而以媺詔王,則王之所聞者善,言所知者正,道固可以格其非心,然退而寒之者眾,則此心易搖。故必詳於教國子,使之皆善,則在王所者,長幼卑尊,無非薛居州王,誰與為不善?古之人臣所以納君於善,而古之人君所以自置其身於無過者,莫急於此。保氏之職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者,蓋亦是意。後世之君,非無所謂諫諍輔拂之臣,而深居退處,所對不過宦官女子,則君心之易蠱宜矣。 陳君舉曰:「古者取士,先國子」,次俊造。夫國子非但王人之謂也。《記》曰:「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皆造焉。」則諸侯子在其中矣。今見於經。師氏居虎門,教國子,則宿衛王宮之士庶子、宮伯所領者也。《大司樂》成均教國子,是謂胄子,則常在學者也。其餘不常在學,特名在學士之版,則歲春秋之一合諸學,其籍在諸子,其教則大胥、小胥。由此觀之,列國之子與在周行者,同衛王宮,同入成均,同隸學士之版。於斯取才焉而用之,曾何內外之辨?《傳》言魯公之子伯禽、衛康叔之子牟,齊太公之子伋,俱事成王,而宣王欲得國子之能訓導諸侯者,樊穆仲以《魯侯對》,略可睹矣,猶以為未廣也,則鄉黨有賓賢,邦國有貢士,是謂俊造。蓋以三百六十官,迭來四方之彥,而博極一時之選,是故天下無遺才,而王室亦無世官之弊。故曰:「凡周之士,不顯亦世。」周衰,世卿為政,姻婭膴仕,而諸侯子不在教育選舉之科。《小雅》刺之曰:「東人之子,職勞不來;西人之子,粲粲衣服。」言仕京師者輒得志,下國之士,壅於上聞,甚則衛之賢者,仕於伶官。《簡兮》之卒章曰「彼美人

兮西方之人兮,風人以是為宜承事王者,而困窮至此,先王之澤熄矣。漢設左官之律,凡仕於諸侯者,皆左選也,且不得宿衛。《大樂律》曰:「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關內侯到五大夫,以為舞人。」 而諸侯子弟不與焉。國子之分,內外於是始,何示人不廣乎?

保氏「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

訂義史氏曰:「師氏之德行既根諸內,而保氏所養,養此而已。夫有諸內必形諸外,則藝也、儀也,人孰患其不習哉?」 鄭鍔曰:「說者謂教以德行,則不言養;教以藝儀,先言養之以道,何也?」余以為藝則一能之可稱,儀則容止之可觀。養之以道,然後教之中有所主,表裡相符,華實相副矣。養則涵養其心,優而柔之,使自求之;饜而飫之,使自趨之。 王氏曰:「道與之才,先王達之以為藝;道與之貌,先王制之以為儀。」

《春官》大司樂掌成均之灋,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 之子弟焉。

訂義陳蘊之曰:「建,立也。周人以成均之舊灋以立國之學政,合聚國子弟,將以此教之。」

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祇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 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㲈》《大 夏》《大濩》《大武》。

帥《國子》而舞。

訂義鄭鍔曰:「奏夏之時,又帥國子而舞以形容之。」《易氏》曰:「舞所以宣導其和。」 王昭禹曰:「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故凡樂事用舞則帥國子而舞。

《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

訂義謂以年幼小時教之舞。《內則》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黃氏曰:「凡稱國子,兼適庶也。故《王世子》亦在。」《文王世子》曰:「春夏教干戈,秋冬教羽籥。帗羽、皇旄、干人等舞,則為小舞。自其小時教之。《大司樂》六舞則合之,羽、旄、干戚備焉。」

《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

訂義王氏《詳說》曰:「《文王世子》曰:『凡學世子及學士必時』。是學士者,國子之謂,以其父兄有爵於國者言之,則曰國子;以其眾言之,則曰諸子;以其教言之,則曰學士。周之時,喬木有世臣,棠華有賢者之後,夫豈無自哉?」 鄭司農曰:「版,籍也。今時鄉戶籍,世謂之戶版。大胥主此籍,以待當召聚樂舞者。卿大夫之諸子,則案此籍」以召之。

凡祭祀之用樂者,以鼓徵學士。

擊鼓以召之。《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徵。所以警眾。」訂義《王昭禹》曰:「召之使興舞也。」

《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而比之。」

《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召聚舞者。小胥贊大胥,為徵令校比之,考其在否。」訂義王昭禹曰:「徵則召之使來,令則使之有為,比則校敘其多寡之數,使之類聚而群分。」

《籥師》「掌教國子舞羽龡籥。」

訂義鄭鍔曰:「執羽所以為容,籥所以為聲。」 王氏曰:「籥如篴,三孔,主中聲,而上下律呂於是乎生。」 易氏曰:「『成周樂舞之制,有文舞,有武舞。文舞羽籥,籥師掌之;武舞干戈,司干掌之。然文舞未嘗無干,故舜兼取乎干、羽;武舞未嘗無羽,故《詩》言萬舞,及於執籥秉翟』。是知文舞干不勝羽,武舞羽不勝干,此籥師之教,國子所以專」言舞羽龡籥歟。

《夏官》:「諸子掌國子之倅,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倅,使 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 之。」

訂義黃氏曰:「國子與王子弟共學,國有政事,國子雖盡有職任,而必存遊倅,使之修德學道,學校不可一日廢也。一人元良,萬邦以貞,先王所務莫上焉。遊言其無職任也。」 《易氏》曰:「『使之修德』,即《師氏》所謂『三德教國子』」者;「『使之學道』,即《保氏》所謂『養國子以道而教以六藝者。德原於性,故謂之修;道公乎人,故謂之學』。」 王昭禹曰:「宮正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教之於宿衛之時,《諸子春秋》合之於方學之時,考其藝而進退之,則能者在所進,不肖者在所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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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元朔五年始置博士弟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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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元朔五年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 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故詳延天下 方聞之士,咸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 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黨之 化,以厲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學者益 廣。 按《儒林傳》:「弘為學官,悼道之鬱滯,迺請曰:『丞相 御史言制曰:『太常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里之化,以厲 賢材焉。謹與太常臧、博士平等議曰:聞三代之道,鄉 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其勸善也顯之朝廷, 其懲惡也加之刑罰,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師始,由內及外。今陛下昭至德,開大明,配天地,本人倫, 勸學興禮,崇化厲賢,以風四方,太平之原也。古者政 教未洽,不備其禮,請因舊官而興焉』』。」為博士官,置弟 子五十人,復其身。太常擇民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 者,補博士弟子。郡國縣官有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 順鄉里,出入不悖所聞,令相長丞上屬所二千石。二 千石謹察可者,常與計偕,詣太常,得受業如弟子。一 歲皆輒課,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第可 以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異等,輒以名聞。其不 事學,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藝,輒罷之,而請諸能稱者。」 制曰:「可。」

昭帝   年增博士弟子員滿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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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不載。 按《儒林傳》:「昭帝時舉賢良 文學,增博士弟子員,滿百人。」

宣帝   年倍增博士弟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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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儒林傳》:「昭帝時。增博士 弟子員,滿百人。宣帝末倍增之。」

元帝初元五年四月詔令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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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按《儒林傳》「元帝好儒。能通 一經者皆復。數年。以用度不足,更為設員千人。郡國 置五經百石卒史。」

永光三年冬復博士弟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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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成帝   年增弟子員三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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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儒林傳》,「成帝末,或言孔 子布衣,養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學弟子少,於是增弟 子員三千人,歲餘復如故。」

平帝元始四年增元士子得受業如弟子勿以為員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 按儒林傳平帝時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業如弟子勿以為員歲課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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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 人補文學掌故云。 按《王莽傳》:「四年,莽奏起明堂、辟 廱、靈臺,為學者築舍萬區,作市常滿倉,制度甚盛。立 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

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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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元和二年五月賜博士員弟子見在太學者布人三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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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和帝永元十二年三月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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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永元十四年,更定「試博士弟子法。」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徐防傳》,永元十四年, 拜司空。防上疏曰:「漢立明經,博徵儒術,開置太學。孔 聖既遠,微旨將絕,故立博士十有四家,設甲乙之科, 以勉勸學者,所以示人好惡,改敝就善者也。伏見太 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私相容隱,開生 姦路。每有策試,輒興諍訟,論議紛錯,互相是非。孔子 稱『述而不作』」,又曰「吾猶及史之闕文」,疾史有所不知 而不肯闕也。今不依章句,妄生穿鑿,以遵師為非義, 意說為得理,輕侮道術,濅以成俗,誠非詔書實選本 意。改薄從忠,三代常道,專精務本,儒學所先。臣以為 博士及甲乙策試,宜從其家章句,開五十難以試之, 解釋多者為上第,引文明者為高說。若「不依先師,義 有相伐,皆正以為非。《五經》各取上第六人,《論語》不宜 射策。雖所失或久,差可矯革。」詔書下公卿,皆從防言。

按《注東觀記》「防上疏曰:試《論語》本文,章句但通度。」

「勿以射策。」冀令學者務本,有所一心,專精師門,思核 經意,事得其實,道得其真,於此弘廣經術,尊重聖業, 有益於化。雖從來久,大經衰微,學問濅淺,誠宜反本, 改矯其失。

順帝陽嘉元年增太學弟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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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元年秋七月丙辰,以太學 新成,試明經下第者補弟子,增甲乙科員各十人。」

質帝本初元年令郡國舉明經朝官遣子受業太學定歲滿課試錄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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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質帝本紀》:「本初元年夏四月庚辰,令郡國 舉明經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詣太學。自大將軍至 六百石,皆遣子受業。歲滿課試,以高第五人補郎中, 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屬、三署郎、 四姓小侯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其高第者上名 牒,當以次進賞。」

四府掾屬,謂大將軍府掾屬二十九人,太尉府掾屬二十四人,司徒府三十一人,司空府二十九人。《漢官》,左右中郎將皆秦官也,比二千石,三署郎皆屬焉。三署,謂五官署、左右署也。儒生為《詩》者謂之「詩家」,禮者謂之禮家,故言「各隨家法」也。

按《儒林傳序》:「本初元年,梁太后詔大將軍下至六百 石,悉遣子就學。每春秋輒於鄉射月一饗會,以此為

常。自是游學增盛,至三萬餘生。然章句漸疏,而多以
考證
浮華相尚,儒者之風蓋衰矣。」

《漢官儀》曰:「春三月、秋九月,習鄉射禮,禮生皆使太學學生。」

靈帝熹平元年捕太學諸生千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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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靈帝本紀》:熹平元年「秋七月,宦官諷司隸 校尉段熲,捕繫太學諸生千餘人。」

時有人書《朱雀闕》云:「天下大亂,公卿皆尸祿。故捕之。」

熹平五年十二月,試太學生除吏。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五年冬十二月,試太學生年六 十以上百餘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國文 學吏。」

光和元年二月己未始置鴻都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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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按註:「鴻都,門名也。於內 置學。」時其中諸生皆敕州郡三公舉召能為尺牘辭 賦及工書鳥篆者,相課試,至千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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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黃初五年夏四月立太學置五經課試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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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文帝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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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帝永安元年詔立學凡有志好者令其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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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志孫休傳》:「永安元年詔曰,古者建國,教學為先, 所以道世治性,為時養器也。自建興以來,時事多故, 吏民頗以目前趨務,去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 淳,則傷化敗俗。其按古置學官,立五經博士,核取應 選,加其寵祿科,見吏之中及將吏子弟有志好者,各 令就業,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使見之者樂」 其榮,聞之者羨其譽,以敦王化,以隆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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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泰始六年冬十一月賜太常博士學生帛牛酒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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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八年。詔太學生已試經者留學。餘各遣還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禮志》。晉泰始八年。 有司奏太學生七千餘人。才任四品。聽留。詔已試經 者留之。其餘遣還。郡國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學。

孝武帝太元元年尚書謝石請興復國學詔選公卿二千石子弟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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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禮志》,晉孝武帝 太元元年,尚書謝石陳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翼善 輔性,唯禮與學。雖理出自然,必須誘導。故洙、泗闡弘 道之風,《詩》《書》垂軌教之典。敦《詩》說《禮》,王化以斯而隆; 甄陶九流,群生於是乎穆。世不常治,道亦時亡。光武 投戈而習誦,魏武息馬以修學,懼墜斯文,若此之至 也。大晉受命,值世多阻,雖聖化日融,而王道未備,庠 序之業,或廢或興。遂令陶鑄闕日用之功,民性靡素 絲之益。亹亹元緒,翳焉莫抽。臣所以遠尋伏念,寤寐 永歎者也。今皇威遐振,戎車方靜,將灑元風於四區, 導斯民於至德,豈可不弘敷禮樂,使煥乎可觀。請興 復國學,以訓胄子,班下州郡,普修鄉校。雕琢琳琅,和 寶必至。大啟群蒙,茂茲成德,匪懈於事,必由之以通, 則人競其業,道隆學備矣。」烈宗納其言。其年,選公卿 二千石子弟為生,增廟屋一百五十五間,而品課無 章,士君子恥與其列。國子祭酒殷茂言之曰:「臣聞弘 化正俗,成乎禮教,輔性成德,必資於學。先王所以陶 鑄天下,津梁萬物,閑邪」納善,潛被於日用者也。故能 疏通元理,窮綜幽微,一貫古今,彌綸治化。且夫子稱 回,「以好學為本,七十希仰,以善誘歸宗。」《雅》《頌》之音,流 詠千載,聖賢之淵範,哲王所同風。自大晉中興,肇基 江左,崇明學校,修建庠序,公卿子弟,並入國學,尋值 多故,訓業不終。陛下以聖德元一,思隆前美,順通居 方,導達物性,興復儒肆,僉與後生。自學建彌年,而功 無可名,憚業避役,就存者無幾。或假託親疾,真偽難 知,聲實渾亂,莫此之甚。臣聞舊制,國子生皆冠族華 胄,比列皇儲,而中者混雜蘭艾,遂令人情恥之。子貢 去朔之餼羊,仲尼猶愛其禮,況名實兼喪,面牆一世 者乎!若以當今急病,未遑斯典,權宜停廢者,「別一理 也。若其不然,宜依舊準。」竊謂群臣內外清官子姪,普 應入學,制以程課。今者見生,或年在扞格,方圓殊趨, 宜聽其去就,各從所安。所上謬合,乞付外參議。烈宗 下詔褒納,又不施行。朝廷及草萊之人,有志於學者, 莫不發憤嘆息。

太元九年夏四月己卯,增置太學生百人。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按《禮志》,孝武時,以學在 水南懸遠,有司議依昇平元年,於中堂權立行太學。 於時無復國子生,有司奏「應須復二學生百二十人, 太學生取見人六十,國子生權銓大臣子孫六十人。 事訖罷。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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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元嘉二十年復立國子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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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云云元嘉二十三年九月策試國子生。

按《宋書文帝本紀》:二十三年「九月己卯,車駕幸國子 學,策試諸生,答問凡五十九人。冬十月戊子,詔曰:『庠 序興立累載,胄子隸業有成,近親策試,睹濟濟之美, 緬想洙泗,永懷在昔,諸生答問,多可採覽。教授諸官, 並宜沾賚賜帛各有差』。」

元嘉二十七年,廢國子學。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二十七年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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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天監四年詔國子學生不限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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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四年春正月,置《五經》博士各 一人。」

按《隋書百官志》:「天監四年,置五經博士各一人。舊國 子學生限以貴賤,帝欲招徠後進,五館生皆引寒門 雋才,不限人數。」

天監九年三月詔「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從師者。 可令入學」十二月策試胄子。

按《梁書武帝本紀》:九年「三月己丑,駕幸國子學,親臨 講肄,賜國子祭酒以下帛各有差。乙未,詔曰:王子從 學,著自《禮經》,貴遊咸在,實維前誥,所以式廣義方,克 隆教道。今成均大啟,元良齒讓,自斯以降,並宜肄業。 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從師者,可令入學。」十二月 癸未,輿駕幸國子學,策試胄子,賜訓授之司各有差。

中大通四年設孝經國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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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武帝本紀》:「中大通四年三月庚午,侍中領國 子博士蕭子顯上表,置制旨《孝經》助教一人,生十人, 專通高祖所釋《孝經》義。」

大同七年制皇太子之子許同皇太子入學勿以齒胄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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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大同七年, 皇太子表其子寧國臨城公入學,時議者以與太子 有齒胄之義,疑之。侍中尚書令臣敬容、尚書僕射臣 纘、尚書臣僧旻、臣之遴、臣筠等,以為參點並事宣尼, 迴路同諮泗水,鄒魯稱盛,洙汶無譏。師道既光,得一 資敬,無虧亞貳,況於兩公,而雲不可。」制曰:「可。」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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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天興二年三月甲子增國子太學生員三千人按魏書太祖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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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太平真君五年詔王公卿士子息皆詣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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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平真君五年二月庚戌,詔曰:『自 頃以來,軍國多事,未宣文教,非所以整齊風俗,示軌 則於天下也。今制自王公已下至於卿士,其子息皆 詣太學,其百工伎巧騶卒子息,當習其父兄所業,不 聽私立學校。違者師身死,主人門誅』。」

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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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帝天保元年八月詔國子學生依舊詮補服膺師說研習禮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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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制,學生每十日給假,皆以丙日 放之。」

孝昭帝皇建元年八月詔國子寺可備立官屬依舊置生講習經典歲時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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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孝昭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國子寺,「掌訓教 胄子,領博士五人,助教十人,學生七十二人;太學博 士十人,助教二十人,太學生二百人;四門學博士二 十人,助教二十人,學生三百人。」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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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天和元年秋七月壬午詔諸胄子入學但束修於師不勞釋奠釋奠者學成之祭自今即為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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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和二年。秋七月甲辰。立露門學。置生七十二人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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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開皇二年十二月丙戌賜國子生明經者束帛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禮儀志隋制國子寺學生皆以乙日試書丙日給假焉 按百官志國子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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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國子一百四十人,太學、四門各三百六十人,書 四十人,算八十人。

開皇二十年,廢國子四門學。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劉炫傳》,「開皇二十年,廢 國子四門及州縣學,唯置太學博士二人,學生七十 二人。炫上表言學校不宜廢,情理甚切,高祖不納。」

仁壽元年詔減國子員為七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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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文帝本紀》,「仁壽元年六月乙丑,詔曰:『儒學之 道,訓教生人,識父子君臣之義,知尊卑長幼之序,升 之於朝,任之以職,故能贊理時務,弘益風範。朕撫臨 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學徒,崇建庠序,開進仕之路,佇 賢雋之人。而國學胄子,垂將千數,州縣諸生,咸亦不 少。徒有名錄,空度歲時,未有德為代範,才任國用。良

由設學之理多而未精,今宜簡省,明加獎勵』。」於是國
考證
子學唯留學生七十人,太學四門及州縣學並廢。

煬帝大業元年閏七月詔採訪學生隨才擢用給祿並申課試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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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元年閏七月丙子,詔曰:『君民 建國,教學為先,移風易俗,必自茲始。而言絕義乖,多 立年代,進德修業,其道寖微。漢採坑焚之餘,不絕如 線;晉承板蕩之運,掃地將盡。自時厥後,軍國多虞,雖 復黌宇時建,示同愛禮,函丈或陳,殆為虛器。遂使紆 青拖紫,非以學優,製錦操刀,類多牆面。上陵下替,綱 維靡立,雅缺道消,實由於此。朕纂承洪緒,思弘大訓, 將欲尊師重道,用闡厥繇,講信修睦,敦獎名教。方今 宇宙平一,文軌攸同,十步之內,必有芳草,四海之中, 豈無奇秀。諸在家及見入學者,若有篤志好古,耽悅 典墳,學行優敏,堪膺時務,所在採訪,具以名聞,即當 隨其器能,擢以不次。若研精經術,未願仕進者,可依 其藝業深淺,門蔭高卑,雖未升朝,並量準給祿。庶夫 循循善誘,不日成器,濟濟盈朝,何遠之有!其國子等 學,亦宜申明舊制,教習生徒,具為課試之法,以盡砥 礪之道』。」 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改革。國子學學 生無常員,太學學生五百人。」 按《儒林傳》:「高祖暮年, 精華稍竭,不悅儒術,專尚」刑名,執政之徒,咸非篤好。 暨仁壽間,遂廢天下之學,唯存國子一所,弟子七十 二人。煬帝即位,復開庠序,國子郡縣之學,盛於開皇 之初。徵辟儒生,遠近畢至,使相與講論得失於東都 之下,納言定其差次,一以奏聞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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