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第02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二十九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七
晉〈總〉
銓衡典第二十九卷
官制部彙考七
[編輯]晉
[編輯]晉《職官》損益漢魏之制
按《晉書職官志》:書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所以獎導 民萌,裁成庶政。《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執法在南宮 之右,上相處端門之外,而鳥龍居位,雲火垂名』。」前史 詳之,其以尚矣。黃帝置三公之秩,以親黎元,少昊配 九扈之名,以為農正,命重黎於天地,詔融冥於水火, 則可得而言焉。伊尹曰:「三公調陰陽,九卿通寒暑,大 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而成湯居亳,初置二相,以伊 尹、仲虺為之。凡厥樞會,仰承君命。總及周武下車,成 康垂則,六卿分職,二公弘化,咸樹司存,各題標準。苟 非其道,人弗虛榮,「貽厥孫謀」,其固本也如此。及秦變 《周官》,漢遵嬴舊,或隨時適用,或因務遷革,霸王之典, 義在於斯。既獲厥安,所謂得其時制者也。四征興於 漢代,四安起於魏初,四鎮通於柔遠,四平止於喪亂。 其渡遼、淩江,輕車強弩,式揚遐外,用表攻伐,興而復 毀,厥號彌繁。及當塗得志,剋平諸夏,初有軍師祭酒, 參掌戎律。建安十三年,罷漢台司,更置丞相,而以曹 公居之,用兼端揆。孫、吳、劉、蜀,多依漢制,雖復臨時命 氏,而無忝舊章。世祖武皇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孚 為太宰,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保,司馬望為太尉,何 曾為司徒,荀顗為司空,石苞為大司馬,陳騫為大將 軍,世所謂「八公同辰,攀雲附翼」者也。若乃成乎棟宇, 非一枝之勢;處乎經綸,稱萬夫之敵。或牽羊以葉於 夢,或垂釣以申其道,或空桑以獻其術,或操版以啟 其心。臥龍飛鴻,方金擬璧,秦奚鄭產,楚材晉用,斯亦 曩時之良具,其又昭彰者焉。宣王既誅曹爽,政由己 出,網羅英俊,以備天官,及蘭卿受羈,貴公顯戮,雖復 策名魏氏,而乃心皇晉。及文王纂業,初啟晉臺,始置 二衛,有前驅、養由之弩;及設三部,有熊渠、佽飛之眾。 是以武帝龍飛,乘茲奮翼,猶武王以周之「十亂而理 殷民者也。」是以《泰始》盡於太康,喬柯茂葉,來居斯位。 自太興訖於建元,南金北銑,用處茲秩。雖未擬乎夔 拊龍言,天工人代,庶幾乎「任官惟賢,蒞事惟能」者也。 丞相、相國,並秦官也,晉受魏禪,並不置。自惠帝之後, 省置無恆。為之者趙王倫、梁王肜、成都王穎、南陽王 保、王敦、王導之徒,皆非復尋常人臣之職。
太宰、太傅、太保,周之三公官也。魏初唯置太傅,以鍾 繇為之;末年又置太保,以鄭沖為之。晉初,以景帝諱 故,又採《周官》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師之任,秩增三司, 與太傅、太保皆為上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無其人 則闕,以安平獻王孚居之。自渡江以後,其名不替,而 居之者甚寡。
太尉、司徒、司空,並古官也。自漢歷魏,置以為三公。及 晉受命,迄江左,其官相承不替。
大司馬,古官也。漢制以冠大將軍、驃騎、車騎之上,以 代太尉之職,故恆與太尉迭置,不並列。及魏有太尉, 而大司馬、大將軍各自為官,位在三司上。晉受魏禪, 因其制,以安平王孚為太宰,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 保,義陽王望為太尉,何曾為司徒,荀顗為司空,石苞 為大司馬,陳騫為大將軍,凡八公同時並置,唯無丞 相焉。自義陽王望為大司馬之後,定令如舊,在《三司》 上。
大將軍,古官也。漢武帝置,冠以「大司馬」名,為崇重之 職。及漢東京,大將軍不常置,為之者皆擅朝權。至景 帝為大將軍,亦受非常之任。後以叔父孚為太尉,奏 改大將軍在太尉下。及晉受命,猶依其制,位次三司 下,後復舊,在三司上。太康元年,琅邪王伷遷大將軍, 復制在三司下,伷薨後如舊。 開府儀同三司,漢官也。殤帝延平元年,鄧騭為車騎 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之名,始自此也。及魏黃權以車 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起於此也。
驃騎、車騎、衛將軍,伏波、撫軍都護,鎮軍、中軍,四征、四 鎮、龍驤典軍、上軍、輔國等大將軍,左、右光祿、光祿三 大夫,開府者,皆為位從公。
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右光祿大夫、光祿大夫 開府位從公者為文官公,冠《進賢》三梁,黑介幘。 大司馬、大將軍、太尉、驃騎、車騎、衛將軍、諸大將軍開 府位從公者為武官公,皆著武冠,平上,黑幘。
文武官公,皆假金章紫綬,著五時服。其相國丞相,皆袞冕綠盭綬,所以殊於常公也。諸公及開府位從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 二年,又給絹春百匹,秋絹二百匹,綿二百斤。元康元 年,給菜田十頃,騶十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年, 置長史一人,秩一千石。西東閤祭酒;西東曹掾、戶、倉、 賊曹令史,屬各一人;御屬閤下令史;西東曹倉、戶、賊 曹令史,門令史,記室省事令史,閤下記室書令史;西 東曹學事各一人。給武賁二十人,持班劍。給朝車,駕 駟,安車黑耳,駕三,各一乘。祭酒掾屬白蓋小車七乘, 軺車施耳,後戶皁輪犢車各一乘。自祭酒已下,令史 已上,皆皁零辟朝服。太尉雖不加兵者,吏屬皆絳服。 司徒加置左右長史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左西曹掾 屬各一人,西曹稱「右西曹。」其左西曹令史已下,人數 如舊。令司空加置導橋掾一人。諸公及開府位從公 加兵者,增置。司馬一人,秩千石;從事中郎二人,秩比 千石;主簿、記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鎧士曹,營軍 刺姦、帳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已下,令史 已上,皆絳服。司馬給吏卒如長史。從事中郎給侍二 人;主簿、記室督各給侍一人。其餘臨時增崇者,則褒 加各因其時為節文,不為定製。
諸公及開府位從公為持節都督,增參軍為六人,長 史、司馬,從事中郎、主簿,記室督、祭酒、掾屬、舍人如常。 加兵公制。
特進,漢官也。二漢及魏、晉,以加官從本官車服,無吏 卒。太僕羊琇遜位,拜特進,加散騎常侍,無餘官,故給 吏卒車服。其餘加特進者,唯食其祿賜,位其班位而 已,不別給特進吏卒車服。後定令,「特進品秩第二,位 次諸公,在開府、驃騎上,冠進賢兩梁,黑介幘」,五時朝 服,佩水蒼玉,無章綬,食奉日四斛。太康二年,始賜春 服絹五十匹,秋絹百五十匹,綿一百五十斤。元康元 年,給菜田八頃,田騶八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 年,置主簿、功曹、史、門亭長、門下書佐各一人,給安車, 黑耳駕御一人,軺車施耳,後戶一乘。
左右光祿大夫,假金章紫綬。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者,品秩第二,祿賜、班位、冠幘、車服、佩玉,置吏卒羽林。 及卒,諸所賜給,皆與特進同。其以為加官者,唯假章 綬、祿賜、班位而已,不別給車服、吏卒也。又卒贈此位, 本已有卿官者,不復重給吏卒,其餘皆給。
光祿大夫,假銀章青綬者,品秩第三,位在金紫將軍 下,諸卿上。漢時所置,無定員,多以為拜假賵贈之使, 及監護喪事。魏氏已來,轉復優重,不復以為使命之 官。其諸公告老者,皆家拜此位。及在朝顯職,復用加 之。及晉受命,仍舊不改,復以為優崇之制。而諸公遜 位,不復加之,或更拜上公,或以本封食公祿。其諸卿 尹中朝大官年老致仕者,及內外之職,如此者前後 甚眾。由是或因得開府,或進加金章紫綬,又復以為 禮贈之位。泰始中,唯太子詹事楊珧加給事中、光祿 大夫,加兵之制,諸所供給,依三品將軍,其餘自如舊 制。終武惠、孝懷三世。
光祿大夫,與卿同,秩中二千石。著進賢兩梁冠,黑介 幘,五時朝服,佩水蒼玉,食奉日三斛。太康二年始給, 春賜絹五十匹,秋絹百匹,綿百斤。惠帝元康元年,始 給菜田六頃,田騶六人,置主簿、功曹史、門亭長、門下 書佐各一人。
驃騎已下及諸大將軍不開府,非持節都督者,品秩 第二,其祿與特進同。置長史、司馬各一人,秩千石。主 簿,功曹史,門下督錄事,兵鎧士賊曹,營軍刺姦、帳下 都督,功曹書佐,門吏,門下書吏各一人。其假節為都 督者,所置與四征鎮加大將軍不開府為都督者同。 四征、鎮、安平加大將軍,不開府持節都督者,品秩第 二,置參佐、吏卒、幕府、兵騎,如常都督制,唯朝會祿賜 從二品將軍之例。然則持節都督無定員。前漢遣使, 始有持節。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時置督軍御 史,事竟罷。建安中,魏武為相,始遣大將軍督之。二十 一年,征孫權還,夏侯惇督二十六軍是也。魏文帝黃 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又上軍大將 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事,假黃鉞,則總統內外諸軍 矣。魏明帝太和四年秋,宣帝征蜀,加號大都督、高貴 鄉公。正元二年,文帝都督中外諸軍,尋加大都督。及 晉受禪,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使 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持節得殺二千石 以下,持節殺無官位人,若軍事得與使持節同「假節。」 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江左以來,都督中外尤重,唯 王導等權重者乃居之。
三品將軍,秩中二千石者,著武冠,平上黑幘,五時朝 服,佩水蒼玉,食奉。春秋賜綿絹菜田,田騶如光祿大 夫諸卿制。置長史、司馬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門 下都督錄事,兵鎧士賊曹,營軍刺姦吏,帳下都督,功 曹書佐,門吏,門下書吏各一人。
「錄尚書。」案漢武時,左右曹諸吏分平尚書奏事,知樞 要者始領尚書事。張安世以車騎將軍,霍光以大將軍,王鳳以大司馬,師丹以左將軍,並領尚書事。後漢 章帝以太傅趙憙、太尉牟融並錄尚書事。尚書有錄 名,蓋自憙、融始,亦西京領尚書之任,猶唐虞《大麓》之 職也。和帝時,太尉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位上公,在 三公上,漢制遂以為常。每少帝立,則置太傅,錄尚書 事,猶古「冢宰總己」之義,薨輒罷之。自魏晉以後,亦公 卿權重者為之。
尚書令,秩千石,假銅印黑綬,冠進賢兩梁冠。納言幘, 五時朝服,佩水蒼玉,食奉月五十斛,受拜則策命之, 以在端右故也。太康二年,始給賜絹,春三十匹,秋七 十匹,綿七十斤。元康元年,始給菜田六頃,田騶六人。 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年。始,賈充為尚書令,以目 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蓋自此始。
僕射服秩、印綬與今同。按漢本置一人,至漢獻帝建 安四年,以執金吾榮邰為尚書左僕射。僕射分置左 右,蓋自此始。經魏至晉,迄於江左,省置無恆。置二則 為左右僕射。或不兩置,但曰「尚書僕射令」闕,則左為 省主。若左右並闕,則置尚書僕射,以主左事。
列曹尚書按《尚書》本漢承秦置,及武帝遊宴後庭,始 用宦者主中書,以司馬遷為之,中間遂罷其官,以為 中書之職。至成帝建始四年,罷中書宦者,又置尚書 五人,一人為僕射,而四人分為四曹,通掌圖書祕記、 章奏之事,各有其任。其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 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國事。其三曰民曹, 主吏民上書事;其四曰主客曹,主外國邊裔事。後成 帝又置三公曹,主斷獄,是為五曹。後漢光武以三公 曹主歲盡考課諸州郡事,改常侍曹為吏部曹,主選 舉祠祀事;民曹主繕脩功作鹽池園苑事;客曹主護 駕羌人朝賀事;二千石曹主辭訟事;中都官曹主水 火盜賊事。合為六曹,並令僕二人,謂之「八座。」尚書雖 有曹名,不以為號。靈帝以侍中梁鵠為選部尚書,於 此始見曹名。及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部事。又有左 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曹。尚書、二僕射、一令,為八座。 及晉置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屯田、度支六曹,而無五 兵。咸寧二年省駕部尚書,四年省一僕射,又置駕部 尚書。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度支、左民,為 六曹尚書,又無駕部、三公、客曹。惠帝世,又有右民尚 書,止於六曹,不知此時省何曹也。及渡江,有吏部、祠 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書。祠部尚書常與右僕射通 職,不恆置,以右僕射攝之。若右僕射闕,則以祠部尚 書攝知右事。
左右丞自漢武帝建始四年置尚書,而便置丞四人。 及光武始減其二,唯置左、右丞。左、右丞蓋自此始也, 自此至晉不改。晉左丞主臺內禁令、宗廟祠祀、朝儀 禮制、選用署吏急假。右丞掌臺內庫藏廬舍,凡諸器 用之物,及廩振人租布、刑獄兵器,督錄遠道文書,章 表奏事。八座郎初拜,皆沿漢舊制,並集都座,交禮遷 職又解交焉。
尚書郎,西漢舊置四人,以分掌「尚書,其一人主匈奴 單于營部,一人主羌裔吏民,一人主戶口墾田,一人 主財帛委輸。」及光武分尚書為六曹之後,合置三十 四人,秩四百石,並左右丞為三十六人。「郎主作文書 起草,更直五日於建禮門內。尚書郎初從三署詣臺 試守尚書郎中,歲滿稱尚書郎,三年稱侍郎,選有吏」 能者為之。至魏,尚書郎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 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 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別兵,考功定課,凡二 十三郎。青龍二年,尚書陳矯奏置都官、騎兵,合凡二 十五郎。每一郎缺,白試諸孝廉能結文案者五人,謹 封奏其姓名以補之。及晉受命,武帝罷農部定課,置 直事,殿中、祠部、儀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 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右主 客、駕部、車部、庫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別兵、都兵、騎 兵、左右士、北主客、南主客,為三十四曹郎。後又置運 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相統攝。及江左無 直事,右民、屯田、車部、別兵、都兵、騎兵、左右士、運曹十 曹郎,康、穆以後,又無虞曹、二千石二郎,但有殿中、祠 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左民、起 部、水部、主客、駕部、庫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後又省 主客、起部、水部,餘十五曹雲。
「侍中。」按黃帝時,風后為侍中,於周為常伯之任。秦取 古名置侍中,漢因之。秦漢俱無定員,以功高者一人 為僕射。魏晉以來,置四人,別加官者則非數。掌儐贊 威儀。大駕出,則次直侍中護駕,正直侍中負璽陪乘, 不帶劍,餘皆騎從。御登殿,與散騎常侍對扶,侍中居 左,常侍居右。備切問近對,拾遺補闕。及江左哀帝興 寧四年,桓溫奏省二人。後復舊。
給事黃門侍郎,秦官也。漢已後並因之,與侍中俱管 門下眾事,無員。及晉置,員四人。
散騎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散騎騎
從乘輿車後,中常侍得入禁中,皆無員,亦以為加官漢東京初省散騎,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黃初初,置散騎,合之於中司,掌規諫,不典事,貂璫插右騎散 從。至晉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為中常 侍,後遂止,常為顯職。
給事中,秦官也。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 位次中常侍。漢因之。及漢東京省,魏世復置,至晉不 改,在散騎常侍下、給事黃門侍郎上,無員。
「通直散騎常侍。」按魏末,散騎常侍又有在員外者,泰 始十年,武帝使二人與散騎常侍通員直,故謂之「通 直散騎常侍。」江左置四人。
員外散騎常侍,魏末置,無員。
散騎侍郎四人,魏初與散騎常侍同置。魏至晉,散騎 常侍、侍郎與侍中、黃門侍郎共平尚書奏事。江左罷 通直散騎侍郎四人。初,武帝置員外散騎侍郎,及太 興元年,元帝使二人與散騎侍郎通員直,故謂之「通 直散騎侍郎」,後增為四人。
員外散騎侍郎,武帝置,無員。
奉朝請,本不為官,無員。漢東京罷三公、外戚、宗室、諸 侯多奉朝請。奉朝請者,奉朝會請召而已。武帝亦以 宗室、外戚為奉車、駙馬、騎三都尉,而奉朝請焉。元帝 為晉王,以參軍為奉車都尉,掾屬為駙馬都尉,行參 軍舍人為騎都尉,皆奉朝請。後罷奉車、騎二都尉,唯 留駙馬都尉奉朝請。諸尚公主者,劉惔、桓溫皆為之。 中書監及令,按漢武帝遊宴後庭,始使宦者典事尚 書,謂之「中書謁者」,置令、僕射。成帝改中書謁者令曰 中謁者令,罷僕射。漢東京省中謁者令,而有中官謁 者令,非其職也。魏武帝為魏王,置祕書令,典尚書奏 事。文帝黃初初改為中書,置監、令,以祕書左丞劉放 為中書監,右丞孫資為中書令,監、令蓋自此始也。及 晉因之。並置一人。
中書侍郎魏黃初初,中書既置監、令,又置通事郎,次 黃門郎。黃門郎已署事過,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 為帝省,讀書可及。晉改中書侍郎,員四人,中書侍郎 自此始。江左初,改曰通事郎,尋復為中書侍郎。 中書舍人,按晉初初置舍人、通事各十人。江左令、舍 人、通事,謂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後省而以中書侍 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詔命。
祕書監。按漢桓帝延熹三年置祕書監,後省。魏武為 魏王,置祕書令、丞。及文帝黃初初,置中書令,典尚書 奏事,而祕書改「令」為「監。」後以何禎為祕書丞,而祕書 先自有丞,乃以禎為祕書右丞。及晉受命,武帝以祕 書並中書省,其祕書著作之局不廢。惠帝永平中,復 置祕書監,其屬官有丞,有郎,並統著作省。
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漢東京圖籍在東觀,故使名 儒著作。東觀有其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詔置 著作郎於此,始有其官,隸中書省。及晉受命,武帝以 繆徵為中書著作郎。元康二年,詔曰:「著作舊屬中書, 而祕書既典文籍,今改中書著作為祕書著作。」於是 改隸祕書省。後別自置省,而猶隸祕書著作郎一人, 謂之「大著作郎」,專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著作 郎始到職,必撰《名臣傳》一人。
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 府、將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長秋,皆為列卿,各置丞、功 曹、主簿、五官等員。
太常有博士、協律校尉員,又統太學諸博士、祭酒及 太史、太廟、太樂、鼓吹、陵等令。太史又別置靈臺丞。 太常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晉因之。掌引導乘輿。 王公已下應追諡者,則博士議定之。
協律校尉,漢協律都尉之職也。魏杜夔為之,及晉,改 為協律校尉。
晉初承魏制,置博士十九人。及咸寧四年,武帝初立 國子學,定置國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 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義者,若散騎常 侍、中書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試。及江左初, 減為九人。元帝末,增《儀禮》《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 為十一人。後又增為十六人,不復分掌五經,而謂之 「太學博士」也。孝武太元十年,損國子助教員為十人。 光祿勳統武賁中郎將、羽林郎將、冗從僕射、羽林左 監、五官左右中郎將、東園匠、太官御府守宮、黃門、掖 庭、清商、華林園、暴室等令。哀帝興寧二年,省光祿勳, 並司徒。孝武寧康元年復置。
衛尉,「統武庫、公車、衛士、諸冶等令,左右都候,南北東 西督,治掾。」及渡江,省衛尉。
太僕,統典農、典虞都尉,典虞丞,左右中典牧都尉,車 府典牧,乘黃廐、驊騮廐、龍馬廐等令。典牧又別置羊 牧丞。太僕,自元帝渡江之後,或省或置。太僕省,故驊 騮為門下之職。
廷尉,主刑法獄訟,屬官有正、監、評,並有律博士員。 大鴻臚統大行、典客、園池、華林園、鉤盾等令。又有青 官列丞、鄴、元武苑丞。及江左有事則權置,無事則省。 宗正統皇族宗人圖諜,又統太醫令史,又有司牧掾員。及渡江,哀帝省,並太常、太醫以給門下省。
大司農,統大簞、導官二。令,襄國都水長,東西南北部, 護漕掾。及渡江。哀帝省並都水,孝武復置。
少府統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黃左右藏、左校、 甄官、平準、奚官等令,左校坊,鄴、中黃左右藏、油官等 丞。及渡江,哀帝省並丹楊尹,孝武復置。自渡江唯置 一尚方,又省御府。
《將作大匠》,有事則置,無事則罷。
太后三卿:衛尉、少府、太僕,漢置,皆隨太后宮為官號, 在同名卿上,無太后則闕。魏改漢制,在九卿下。及晉 復舊,在同號卿上。
大長秋,皇后卿也。有後則置,無後則省。
御史中丞,本秦官也。秦時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御 史丞,其一為中丞。中丞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 公卿奏事,舉劾按章。漢因之。及成帝綏和元年,更名 御史大夫為大司空,置長史,而中丞官職如故。哀帝 建平二年,復為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又為大司空,而 中丞出外為御史臺主。歷漢東京至晉因其制,以中 丞為臺主。
治書侍御史。按漢宣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 史二人治書侍側,後因別置,謂之「治書侍御史」,蓋其 始也。及魏又置治書執法掌奏劾,而治書侍御史掌 律令,二官俱置。及晉,唯置治書侍御史,員四人。泰始 四年,又置黃沙獄治書侍御史一人,秩與中丞同,掌 詔獄及廷尉不當者皆治之。後並河南,遂省黃沙治 《書侍御史》。及太康中,又省「治書侍御史」二員。
「侍御史。按二漢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 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齋祠;四曰尉馬曹,掌廐 馬;五曰乘曹,掌護駕。魏置八人。及晉置員九人,品同 《治書》。」而有十三曹:吏曹、課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 曹、外都督曹、媒曹、符節曹、水曹、中壘曹、營軍曹、法曹、 算曹。及江左初,省課第曹,置庫曹,掌廐牧牛馬市租。 後分曹置外左庫、內左庫雲。
殿中侍御史。按魏蘭臺遣二御史居殿中,伺察非法, 即其始也。及晉置四人,江左置二人。又按魏晉《官品 令》,又有「禁防禦史第七品。」孝武太元中有檢校御史 吳琨,則此二職,亦蘭臺之職也。符節御史,秦符璽令 之職也。漢因之,位次御史中丞。至魏別為一臺,位次 御史中丞,掌授節銅武符、竹使符。及泰始九年,武帝 省並蘭臺,置符節御史掌其事焉。
「司隸校尉」,按漢武初置十三州,刺史各一人,又置司 隸校尉,察三輔、三河、弘農七郡,歷漢東京及魏晉,其 官不替。「屬官有功曹、都官從事、諸曹從事、部郡從事、 主簿、錄事、門下書佐、省事、記室書佐、諸曹書佐、守從 事、武猛從事」等員。凡吏一百人,卒三十二人。及渡江, 乃罷司隸校尉官,其職乃揚州刺史也。
謁者僕射,秦官也,自漢至魏因之。魏置僕射,掌大拜 授及百官班次,統謁者十人。及武帝省僕射,以謁者 並蘭臺。江左復置僕射,後又省。
都水使者,漢水衡之職也。漢又有都水長、丞,主陂池 灌溉,保守河渠,屬太常。漢東京省都水,置河隄謁者, 魏因之。及武帝省水衡,置都水使者一人,以河隄謁 者為都水官屬。及江左省河隄謁者,置謁者六人。 中領軍將軍,魏官也。漢建安四年,魏武丞相府自置, 及拔漢中,以曹休為中領軍。文帝踐祚,始置領軍將 軍,以曹休為之,主五校、中壘、武衛等三營。武帝初省, 使中軍將軍羊祜統二衛、前後左右驍衛等營,即領 軍之任也。懷帝永嘉中,改中軍曰中領軍。永昌元年, 改曰北軍中候,尋復為領軍。成帝世,復為中候,尋復 為領軍。
護軍將軍,按本秦護軍都尉官也,漢因之。高祖以陳 平為護軍中尉,武帝復以為護軍都尉,屬大司馬。魏 武為相,以韓浩為護軍,史奐為領軍,非漢官也。建安 十二年,改護軍為中護軍,領軍為中領軍,置長史、司 馬。魏初因置護軍將軍,主武官選隸領軍,晉世則不 隸也。元帝永昌元年,省護軍並領軍,明帝太寧二年, 復置領、護,各領營兵。江左以來,領軍不復別領營,總 統二衛、驍騎、材官。諸營,護軍猶別有營也,資重者為 「領軍護軍,資輕者為中領軍。」中護軍屬官有長史、司 馬、功曹、主簿五官,受命出軍,則置參軍。
「左右衛將軍」,案文帝初置中衛,及魏武帝受命,分為 左右衛,以羊琇為左,趙序為右,並置長史、司馬、功曹、 主簿員。江左罷長史。
「驍騎將軍」、游擊將軍,並漢雜號將軍也,魏置為中軍。 及晉以領護、左右衛、驍騎、游擊為六軍。
左右前後軍將軍。按魏明帝時有左軍,則「左軍」魏官 也,至晉不改。武帝初又置前軍、右軍,泰始八年又置 後軍,是為四軍。
屯騎、步兵、越騎、長水、射聲等校尉,是為五校,並漢官 也。魏、晉逮於江左,猶領營兵,並置司馬、功曹、主簿。後 省左軍、右軍、前軍、後軍為鎮衛軍,其左右營校尉自如舊,皆中領軍統之。二衛始制前驅、由基、彊弩為三 部司馬,各置督史。左衛熊渠武賁,右衛佽飛武賁,二 衛各五部督其命,中武賁、驍騎、游擊各領之。又置武 賁、羽林、上騎、異力四部,並命中為五督。其衛、鎮四軍 如五校,各置千人。更制「殿中將軍、中郎、校尉、司馬」,此 驍騎持椎斧武賁,分屬二衛尉,中武賁持披冗從,羽 林馬常從人數各有差。武帝甚重兵官,故軍校多選 朝廷清望之士居之。先是,陳勰為文帝所待,特有才 用,明解軍令。帝為晉王,委任使典兵事。及蜀破後,令 勰受諸葛亮圍陣用兵倚伏之法,又《甲乙》校摽幟之 制,勰悉闇練之。遂以勰為殿中典兵中郎將,遷將軍。 久之,武帝每出入,勰持白獸幡在乘輿左右,鹵簿陳 列齊肅。太康末,武帝嘗出射雉,勰時已為都水使者, 散從車駕,逼暗乃還。漏已盡,當合函停乘輿,良久不 得合,乃詔勰合之。勰舉白獸幡指麾,須臾之間而函 成,皆謝勰閑解,甚為武帝所任。
「太子太傅、少傅,皆古官也。泰始三年,武帝始建官,各 置一人,尚未置詹事官。事無大小,皆由二傅,並有功 曹、主簿五官,太傅中二千石,少傅二千石。其訓導者, 太傅在前,少傅在後。」皇太子先拜諸傅,然後答之。武 帝後以儲副體尊,遂命諸公居之,以本位重,故或行 或領。時侍中任愷,武帝所親敬,復使領之,蓋一時之 制也。咸寧元年,以給事黃門侍郎楊珧為詹事,掌宮 事,二傅不復領官屬。及楊珧為衛將軍,領少傅,省詹 事,遂崇廣傅訓。命太尉賈充領太保,司空、齊王攸領 太傅,所置吏屬復如舊。二傅進賢兩梁冠,黑介幘,五 時朝服,佩水蒼玉,食奉日三斛。太康二年,始給賜春 絹五十匹,秋絹百匹,綿百斤。其後太尉汝南王亮、車 騎將軍楊駿、司空衛瓘石鑒皆領傅保,猶不置詹事, 以終武帝之世。惠帝元康元年,復置詹事二傅,給菜 田六頃,田騶六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年置丞 一人,秩千石;主簿,五官掾;功曹史、主記、門下史、錄事、 戶曹、法曹、倉曹、賊曹、功曹書佐、門下亭長、門下書佐、 省事各一人,給赤耳安車一乘。及愍懷建官,乃置六 傅、三太、三少。以景帝諱「師」,故改太師為太保,通省尚 書事,詹事文書關由六傅。然自元康之後,諸傅或二 或三,或四或六,及永康中,復不置詹事也。自太安已 來,置詹事,終孝懷之世,渡江之後,有太傅、少傅,不立 師、保。
中庶子四人,職如侍中。
中舍人四人,咸寧四年置,以舍人才學美者為之,與 中庶子共掌文翰,職如黃門侍郎,在中庶子下、洗馬 上。
食官令,一人,職如太官令。
庶子四人,職比散騎常侍、中書監令。
舍人十六人,職比散騎、中書等侍郎。
洗馬八人,職如「謁者。」《祕書》掌圖籍,釋奠講經,則掌其 事。出則直者前驅導威儀。
率更令,主宮殿門戶及賞罰事,職如光祿勳、衛尉。 家令,主刑獄、穀貨、飲食,職比司農、少府。漢東京主《食 官令》,《食官令》及晉自為官,不復屬家令。
僕,主車馬親,秩職如太僕、宗正。
左右衛率按惠帝建東宮,置衛率,初曰中衛率,泰始 五年分為左右,各領一軍。惠帝時,愍懷太子在東宮, 又加前後二率。及江左省前後二率,孝武太元中又 置。
王。置師、友、文學各一人。景帝諱師,故改「師」為「傅。」友者, 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號。改太守為內史,省相及僕。 有郎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大國置左右常侍各一 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典書、典祠、典衛學官令、典書 丞各一人,治書四人,中尉、司馬、世子、庶子、陵廟牧長 各一人,謁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府各一 人。咸寧三年,衛將軍楊珧與中書監荀勗以齊王攸 有時望,懼惠帝有後難,因追故司空裴秀,立五等封 建之旨,從容共陳時宜。於武帝,以為「古者建侯,所以 藩衛王室。今吳寇未殄,方岳任大,而諸王為帥,都督 封國,既各不臣其統內,於事重非宜。又異姓諸將居 邊,宜參以親戚,而諸王公皆在京都,非千城之義,萬 世之固。」帝初未之察,於是下詔議其制。有司奏「從。諸 王公更制,戶邑皆中尉領兵,其平原、汝南、琅邪、扶風、 齊為大國,梁、趙、樂安、燕、安平、義陽為次國,其餘為小 國。皆制所近縣,益滿萬戶,又為郡公。制度如小國王, 亦中尉領兵;郡侯如不滿五千戶,王置一軍一千一 百人,亦中尉領之。」於時唯特增魯公國戶邑,追進封 故司空博陵公王沈為郡公,鉅平侯羊祜為南城郡 侯。又南宮王承、隨王萬各於泰始中封為縣王,邑千 戶。至是改正縣王,增邑為三千戶,制度如郡侯,亦置 一軍。自此非皇子不得為王。而諸王之支庶,皆皇家 之近屬至親,亦各以土推恩受封。其大國、次國,始封 王之支子為公,承封王之支子為侯,繼承封王之支 子為伯。小國五千戶已上,始封王之支子為子;不滿五千戶,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侯之支子皆為男; 非此皆不得封。其公之制度如五千戶國,侯之制度 如不滿五千戶國,亦置一軍千人,中尉領之。伯子、男 以下,各有差,而不置軍。大國始封之孫罷「下軍,曾孫 又罷上軍;次國始封子孫,亦罷下軍,其餘皆以一軍 為常。大國中軍二千人,上下軍各千五百人,次國上 軍二千人,下軍千人。其未之國者,大國置守土百人, 次國八十人,小國六十人。郡侯、縣公亦如小國。制度 既行,所增徙各如本奏」,遣就國,而諸公皆戀京師,涕 泣而去。及吳平後,齊王攸遂之國。
中朝制,「典書令在常侍下,侍郎上。」及渡江,則侍郎次 常侍,而典書令居三軍下。公國則無中尉、常侍。三軍 侯國又無大農、侍郎。伯、子男,唯典書以下,又無學官 令史,職皆以次損焉。公侯以下置官屬,隨國大小無 定製。其餘官司各有差,名山大澤不以封,鹽鐵金銀 銅錫。始平之竹園別都,宮室園囿,皆不為屬國。其仕 在天朝者,與「之國同,皆自選其文武官。諸入作卿士, 而其世子年已壯者,皆遣蒞國。其王公已下,茅社、符 璽、車旗、命服,一如《泰始初》故事。」
州,置刺史、別駕、治中從事、諸曹從事等員。所領中郡 以上及江陽、朱提郡,郡各置部從事一人,小郡亦置 一人。又有主簿、門亭長、錄事、記室、書佐、諸曹佐守從 事、武猛從事等,凡吏四十一人,卒二十人。諸州邊遠 或有山險濱近寇賊羌裔者,又置弓馬從事五十餘 人。徐州又置淮海,涼州置河津,諸州置都水從事各 「一人。涼、益州置吏八十五人,卒二十人。荊州又置鹽 佃督一人。」
郡皆置太守。《河南郡》,京師所在則曰「尹。」諸王國以內 史掌太守之任。又置主簿,主記室、門下賊曹、議生、《門 下史》、記室史、錄事史、書佐、循行幹小史、五官掾、功曹 史、功曹書佐、循行小史、五官掾等員。
「郡國戶不滿五千者,置職吏五十人,散吏十三人。五 千戶以上,則職吏六十三人,散吏二十一人;萬戶以 上,職吏六十九人,散吏三十九人。郡國皆置文學掾 一人。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有主簿、錄事史,主記室 史,門下書佐幹,游徼、議生、循行功曹史、小史,廷掾功 曹史、小史,書佐幹,戶曹掾史幹,法曹門幹,金倉賊曹 掾史、兵曹史、吏曹史、獄小史、獄門亭長、都亭長、賊捕 掾等員。戶不滿三百以下,職吏十八人,散吏四人;三 百以上,職吏二十八人,散吏六人;五百以上,職吏四 十人,散吏八人;千以上,職吏五十三人,散吏十二人; 千五百以上,職吏六十八人,散吏一十八人;三千已 上,職吏八十八人,散吏二十六人。
郡國及縣,農月皆隨所領戶多少為差,散吏為勸農。 又「縣五百以上皆置鄉,三千以上置二鄉,五千以上 置三鄉,萬以上置四鄉,鄉置嗇夫一人。鄉戶不滿千 以下,置治書史一人;千以上置史佐各一人,正一人; 五千五百以上,置吏一人,佐二人。」縣率百戶置里吏 一人,其土廣人稀,聽隨宜置里吏,限不得減五十戶。 戶千以上,置校官掾一人。
縣皆置《方略》吏四人。洛陽縣置六部尉,江左以後,建 康亦置六部尉,餘大縣置二人,次縣、小縣各一人。鄴、 長安置吏如三千戶以上之制。四中郎將並後漢置, 歷魏及晉,並有其職,江左彌重。
護羌裔蠻等校尉,按武帝置南蠻校尉於襄陽,西戎 校尉於長安,南裔校尉於寧州,元康中,護羌校尉為 涼州刺史,西戎校尉為雍州刺史,南蠻校尉為荊州 刺史,及江左初,省南蠻校尉,尋又置於江陵,改南裔 校尉曰「鎮蠻校尉」,及安帝時,於襄陽置寧蠻校尉 護匈奴羌戎蠻裔越中郎將,按武帝置四中郎將,或 領刺史,或持節為之。武帝又置平越中郎將,居廣州, 主護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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