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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00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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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銓衡典 第一百二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卷目錄

 食貨總部彙考一

  上古神農氏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文帝一則 武帝一則 昭帝始元一則 成帝一則 成帝綏和一則 孺

  子嬰初始一則

  後漢總一則

  魏明帝一則

  晉總一則 元帝一則 孝武帝太元一則 安帝義熙一則

  宋總一則 文帝元嘉一則 孝武帝大明一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南齊總一則 武帝永明三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陳宣帝太建一則

  北魏太武帝一則 太武帝始光一則 神麚二則 太延一則 孝文帝太和一則

  出帝永熙一則 恭帝一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高祖開皇二則

食貨典第一卷

食貨總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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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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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農氏始日中為市而食足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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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易經繫辭》。「神農氏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 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大全開封耿氏曰:「有菽粟者,或不足乎禽魚;有禽魚者,或不足於菽粟。罄者無所取,積者無所散,則利市不布,養不均矣,於是日中為市焉。日中者,萬物相見之時也。當萬物相見之時,而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使遷其有無,則得其所矣。」 節齋蔡氏曰:「天下之民不同業,天下之貨不同用,致而聚之,噬而嗑之之義。」 合沙鄭氏曰:「十三卦始《離》,次《益》,次《噬嗑》,所取者食貨而已。食貨者,生民之本也。

按古《三墳》,人皇神農氏政典,皇曰:正天時,因地利,惟 厚於民,民惟邦本,食惟民天。農不正,食不豐,民不正, 業不專,惟民有數,惟食有節,惟農有教,林林生人,無 亂政典。」

按《漢書食貨志》:「神農之世,斲木為耜,煣木為耒,耒耨 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 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貨通。食足貨通,然後 國實民富而教化成。」

《有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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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舜重民食命官播百穀修和六府三事奏庶艱食鮮食懋遷有無化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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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書經虞書舜典》:「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時。」

咨,亦謀也。所重在於民食,惟當敬授民時。正義曰:立君所以牧民,民生在於粒食,是君之所重。《論語》云:「所重民食。」謂年穀也。蔡傳王政以食為首,農事以時為先。舜言足食之道,惟在於不違農時。

帝曰:「棄,黎民阻飢,汝后稷播時百穀。」

阻難,播布也。眾人之難在於飢,汝后稷布種是百穀以濟之,羙其前功以勉之。大全唐孔氏曰:「稷,五穀之長,故以名主穀之官。」 葉氏曰:「《史記》言稷少好耕,農民皆法則之。堯舉為農師,使教民稼穡,則棄之為稷。堯時已然,舜以舊官申命之耳。」

《大禹謨》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 木、土、穀,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敘,九敘惟 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俾勿壞。」

蔡傳水火金木土穀「惟修」者,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而生五穀,或相制以洩其過,或相助以補其不足,而六者無不修矣。「正德」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聽,所以正民之德也。「利用」者,工作什器,商通貨財之類,所以利民之用也。「厚生」者,衣帛食肉,不飢不寒之類,所以厚民之生也。六者既修,民生始遂,不可以「逸居而無教,故為之惇典敷教以正其德,通功易事以利其用,制節謹度以厚其生,使皆當其理而無所乖,則無不和矣。」九功,合六與三也。敘者,言九者各順其理,而不汨陳以亂其常也。歌者,以九功之敘而詠之歌也。言九者既已修和,各由其理,民享其利,莫不歌詠而樂其生也。然始勤終怠者,人情之常。恐安養既久,怠心必生,則已成之功不能保其久而不廢,故當有以激勵之。其勤於是者,則戒喻而休羙之。其怠於是者,則

督責而懲戒之。然又以事之出於勉強者不能久,故復即其前日歌詠之言,協之律呂,播之聲音,用之鄉人,用之邦國,以勸相之,使其歡欣鼓舞,趨事赴功,不能自已,而前日之成功得以久存而不壞。此《周禮》所謂「九德之歌」 ,「《九韶》之舞」 ,而太史公所謂「佚能思初,安能惟始」 ,沐浴膏澤而歌詠勤苦者也。

帝曰:「俞。地平天成,六府三事允治,萬世永賴,時乃功。」

蔡傳「水土治曰平。」言水土既平,而萬物得以成遂也。六府,即水、火、金、木、土、穀也。六者,財用之所自出,故曰府。三事,正德、利用、厚生也。三者,人事之所當為,故曰事。舜因禹言養民之政,而推其功以美之也。

益稷帝曰:「來,禹!汝亦昌言。」禹拜曰:「都,帝,予何言?予思 日孜孜。」皋陶曰:「吁,如何?」禹曰:「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 陵,下民昏墊。」予乘四載。隨山刋木,暨益,奏庶鮮食。予 決九川,距四海,濬畎澮,距川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 懋遷,有無化居。烝民乃粒,萬邦作乂。皋陶曰:「俞,師汝 昌言。」

蔡傳奏,進也。血食曰鮮。水土未平,民未粒食,與益進眾鳥獸魚鱉之肉於民,使食以充飽也。播,布也,謂布種五穀也。艱,難也。水平播種之初,民尚艱食也。懋,勉也,懋勉其民徙有於無,交易變化,其所居積之貨也。烝,眾也。米食曰粒。蓋水患悉平,民得播種之利,而山林川澤之貨,又有無相通,以濟匱乏,然後庶民粒食,萬邦「興起」,治功也。大全陳氏曰:「益稷非人人而飲食之,亦敷之有方耳。」 呂氏曰:「禹用功如此艱難,然後民乃粒食,須看『乃』」字。 董氏鼎曰:「禹為司空,稷為田正,益為虞,土田山澤、鳥獸魚鱉,其所掌也。是三人者,均主水土,治水之役,所當偕行,隨時施宜,因利乘便,以救斯民於墊溺窮餒之中。故所至之處,烈山澤之餘,有可採捕以供食者,益致」其利。有可播種漁取以得食者,稷授其方,播於鮮食。既而有無相通,貨食兼足,始也不足,終乃有餘。禹不忘益、稷,相從於艱苦之中,而述其功如此。微禹之言,後世孰從而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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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八政首食貨,設天官大宰,總九職、九賦、九式、九 貢,小宰、宰夫貳之。大府掌貨賄之入,玉府掌良貨賄 之藏,內府掌內藏,外府掌外藏。《地官》、閭師、「司市、質人 掌治市之貨賄。」《夏官》:山師、川師「掌山澤之貨賄。」《秋官》、 「朝士以國灋行其貨賄」,《職金》、司厲辨其貨賄之媺惡 數量,賈而入之。

按:《書經周書洪範》「三八政:一曰食,二曰貨。」

正義曰:八政者,人主施政教於民,有八事也。一曰食,教民使勤農業也。二曰貨,教民使求資用也。人不食則死,食於人最急,故教為先也。有食又須衣貨為人之用,故貨為二也。食,謂掌民食之官,若后稷者也。貨,掌金帛之官,若《周禮》「司貨賄」是也。貨者,金玉布帛之總名。大全陳氏大猷曰:八政以緩急為序,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飢,養生莫急於食,而《貨》次之。

按:《周禮天官》:「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 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 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 人。」大宰之職,「以九職任萬民。一曰三農,生九穀;二曰 園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澤之材;四曰藪牧,養蕃 鳥獸;五曰百工,飭化八材;六曰商賈,阜通貨賄;七曰」 嬪婦,化治絲枲。八曰臣妾,聚斂疏材。九曰閒民。無常 職,轉移執事。

訂義王昭禹曰:「先王之於貨賄,欲其有無相資,多寡相濟,故使之阜通。聚之使盈之謂阜,遷此就彼之謂通。貨賄不阜則其求為易竭,故使之阜而後通,與《書》所謂『懋遷、有無、化居』同意。」

以《九賦》斂財賄。

愚案:先儒以周之九賦,謂「口率出泉。」 夫漢有口賦,有算賦,皆仍秦弊,令民出泉。不知周之泉布所以利百物之低昂,上而供邦用,則有外府,下而通民用,則有泉府,出入則有法,斂散則有權。至於制賦之法,不過因地之所有而令之。如邦中之賦,即《載師》園廛二十而一,是貢其廛里及場圃之所出;四郊之賦,即《載師》「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是貢其宅田、士田、賈田及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之所出;邦甸家、稍、縣都之賦」 即《載師》,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是卿大夫采地田稅之所出;關市之賦即《司門》、司市之所入;山澤之賦即山虞、澤虞之所入;「幣餘之賦」 乃官府、都鄙與凡執事者給公用而有餘幣,餘財之所入。然則九賦之斂財賄,除關市之外,皆非泉布之入,而關市之賦亦非口率出泉。以賦為口率出泉,則是有賦而又有稅也。《孟子》曰:「有粟米之徵,有布縷之徵,有力役之徵。」 所謂粟米之徵,即成周之田賦也。布縷之徵,即成周山澤之農所貢絺葛草貢之材,而成於嬪婦之化治者也,山澤所貢。

以之當邦賦,則無田租矣。至於力役之徵,成周只以六尺七尺之上下而為力役之多寡,非如漢之有更錢,隋、唐之有庸錢也。《孟子》所謂力役之徵,意當時起役之外又有所取矣。成周之法,征以粟米者,則無布縷之徵;征以布縷者,則無粟米之徵。至於力役之徵,只用其力,不取其財,如凶札之年,則又無力征矣。宜乎。《孟子》謂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也。

一曰邦中之賦,二曰四郊之賦,三曰郊甸之賦,四曰 家削之賦,五曰邦縣之賦,六曰邦都之賦,七曰關市 之賦,八曰山澤之賦,九曰幣餘之賦。

王昭禹曰:「先王之於山澤,有虞以度其物,有衡以平其政,為之厲以限其妄入,為之禁以止其非法,又各使其地之人守其財物,則其所取者宜有職矣 。」 劉迎曰:「幣餘不在常賦之中,皆式法所用之餘幣也。」 今考《職幣》所掌,「凡用邦財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蓋此幣餘之賦也。」

以《九式》均節財用。

鄭康成曰:「式謂財用之節度 。」 王昭禹曰:「式之所載為有書,所麗為有數,《書》之所載則有一定之常目,數之所麗則有不易之經制,以之均財則為有道,以之節用則為有禮,均財有道則遠近適於均而無有餘不足之患,節用有禮則多寡適於當而無過不及之弊。」

一曰「《祭祀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喪荒之》式,四曰 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 之式,八曰《匪頒之式》,九曰《好用之式》。」

李景齊曰:「自祭祀賓客以至幣帛芻秣之費,固有司可以裁其出入,所謂匪頒好用,出於人主之意,固宜人主所得自為也,冢宰亦得以九式制之焉。然則聖人以身享天下之奉,不敢以一毫妄費以至於此,財安得而不裕哉?」

以九貢致邦國之用。

李景齊曰:「致者使之自至,非窮欲以求之也。用者所貴適於用,非貴於遠方之珍異也。《西旅獻獒》,固足以侈其君來遠之德,而召公諄諄然以訓武王者,毋亦珍禽奇獸非服食器用之宜,而自以異物為寶,則玩好之心一萌,其弊烏可勝言哉。」 此《九貢》之目。自祀貢、嬪貢以至於斿貢、物貢,蓋無不適於用者。

一曰祀貢,二曰嬪貢,三曰器貢,四曰幣貢,五曰材貢, 六曰貨貢,七曰服貢,八曰斿貢,九曰物貢。

鄭鍔曰:「或謂邦國之貢、萬民之賦,皆王國所須以為用,貢賦畢入,然後冢宰可以制國用。今也列九賦於前,以九式處其中,乃以九貢列其後何也?蓋王國之財自足以充王國之用,善治國者有生財之道,又奚待於諸侯然後足哉?故列九賦之目,即繼以均節之式,明生財之道既有九賦,則量入以為出可也。若乃」 邦國之貢。本諸侯奉上之誠意。不急急於徵之。立灋於此。俟其自至耳。

《小宰》之職,「執邦之九貢、九賦、九式之貳,以均財,節邦 用。」

史氏曰:「周之邦財所蓄至於不可勝用,豈獨冢宰制國用之力?小宰固執其法而不變,乃能用之不匱也。苟執之不固,則始均而終必偏,始儉而終必侈,雖有法,將誰與守?貢賦之入,歲有常數;九式之用,國有定規。彼有餘,此不足。小宰均之以俾不給,則九式不愆於其禮矣。節邦用者,非其式則不之用,而王者之欲」 不節,而自中乎禮儀矣。

宰夫之職,「掌治灋以攷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 財用之出入。」

賈氏曰:「謂上數處用官物者,當乘計其用財之出入,知其多少。」

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 長財善物者,賞之。

王氏曰:「失其所藏之貨賄,謂之失財;非所用而用之,謂之失用;所失之物,非貨賄也,而謂之失物。」 賈氏曰:「有用而能足財,又能長物,又能善,如此者賞之。」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 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九貢、九賦、九功 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於受藏之府,頒其賄 於受用之府。

賈氏曰:「大府雖自有府,仍分置於眾府。貨言藏,以其善物;賄言用,以其賤物。其實皆藏皆用耳 。」 王氏《詳說》曰:「自然曰貨,貨則貴矣;人為曰賄,賄則賤矣。內府曰貨賄,而皆良貨賄也,此所以知其為受藏也;外府言邦之小用皆受焉,此所以知其為受用也。然藏之未始不用,用之未始不藏,但以物之貴賤而異其藏用」 之名。

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用焉。凡頒財,以《式 灋》授之。

賈氏曰:「《大宰》以九賦斂財賄,九式用之。」 此大府頒與九式用之,但事相因,故二處並言「式法。」

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 之賦以待稍秣,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 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 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

鄭康成曰:「待猶給也。此九賦之財,給九式者。」

凡邦國之貢,以待弔用。

鄭康成曰:「此九貢之財所給 。」 賈氏曰:「大府受九貢、九賦、九功三者之財各用之。上文九式已用九賦之財訖,故此雲邦國之貢以待弔用。」

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

鄭康成曰:此九職之財。充,猶足也 。李氏曰:「二 國家閑暇,要在多積,積貯之道,天下大命,故萬民之貢以充府庫。」

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

史氏曰:「式貢,餘財,不常有之財也;玩好,難得之貨也。彼難得之貨,饑不可食,寒不可衣。先王無事於此,故以餘財共之」 ,以明無餘財則不共。

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王昭禹曰:「《賦用》者,以賦之所入而用之也。《取具》者,取足於大府。」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 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 凡良貨賄之藏。

黃氏曰:「王之金玉玩好、兵器、貨賄,皆式貢之,餘必取其良者,下奉上自當如此。」

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大喪,共含玉, 復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凡褻器。 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 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黃氏曰:「《玉府》,蓋天子燕私器服之藏。」

內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鄭康成》曰:「內府,主良貨賄藏在內者。」

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 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 凡適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 之好賜予,則共之。」

李氏曰:「此內府所藏之貨賄,所以待邦之大用。」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鄭康成》曰:「外府,主泉藏在外者。」

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灋者,「共 王及後、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 旅,共其財用之幣齎、賜予之財用。」凡邦之小用皆受 焉。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服不會。

王昭禹曰:「玉府、內府所共者,貨賄之賜予;外府所共者,邦布之賜予。」

《地官》「閭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國中及四 郊之人民、六畜之數,以任其力。」

《鄭鍔》曰:「內而國中,遠而四郊,有人民焉為邦之本,有六畜焉為家之資,當悉知其多寡之數,然後可量其力之所能任。」

任商以市事,貢貨賄。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 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市 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

王昭禹曰:「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使之懋遷有無,阜通貨賄者,莫大於市,苟無官以司之,則智詐、愚勇、怯暴、攘奪、誕謾、決性命之情以爭,無所不至矣。先王由是設官以司之,治以理之,教以化之,政以正之,刑以制之,以量多寡則有量,以度長短則有度,止使勿為則有禁,敕使為之則有令。治教者本,政刑者末,量」 度者,所以輔治教之器。禁令者,所以輔政刑之具。八者既立,防制曲僃,雖有智者,不能逞其姦;雖有勇者,不敢肆其暴。

以「商賈阜貨」而行布。

王昭禹曰:「貨資商賈而後阜,布資貨物而後行,蓋布者所以權百物而通之,貨苟不阜則布無所通,故必以商賈阜貨而行之。」

以「《泉府》同貨」而斂賒,

王昭禹曰:「凡市之不售與貨之滯於民用者,則以其價買之,此所以斂之也;物楬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各從其抵而予之,此所以賒之也。斂之則民無賤儥之患,賒予之則民無貴買之患,如此則開闔斂散出於一人,盈虛有無通乎上下,豈非與民同其貨乎?」

「凡治市之貨賄、六畜、珍異,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 使亡,靡者使微。」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

黃氏曰:「璽節掌於司關,貨出入皆司關受之,入達於市,出達於其所至,此市政也,故見於《司市職貨》。」

之出內,必有司關之關節。

《質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

項氏曰:「貨賄,財物也。珍異,錦文珠玉也 。」 鄭康成曰:「珍異,四時食物。」

《夏官》「山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 人,徒四十人。掌山林之名,辨其物與其利害,而頒之 於邦國,使致其珍異之物。」

《鄭康成》曰:「山林之名物,若岱畎絲枲,嶧陽孤桐。」

川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掌川澤之名,辨其物與其利害,而頒之於邦 國,使致其珍異之物。

鄭康成曰:「川澤之名物,若泗濱浮磬、淮夷蠙珠暨魚,澤之萑蒲。」

《秋官》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 人。「掌建邦外朝之灋。凡得獲貨賄、人民、六畜者,委於 朝,告於士,旬而舉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

《易》氏曰:「貨賄六畜有常守,而或至於遺失者,於是凡得獲者,則委於聽獄訟之朝,告於議訟之士,而不敢私焉,以待其人而反之,不使人之見利而忘義也。至於旬亦既久矣,物不可反,亦不可棄,於是舉其大者入於公,小者歸於庶民之私,是又以上下輕重而制其義也。」

凡民同貨財者,「令以國灋行之;犯令者刑罰之。」

鄭司農曰:「同貨財,謂合錢共賈者也 。」 王昭禹曰:「《司關》曰:『凡貨不出於關者,舉其貨,罰其人,所謂國法也。若二人同財,一人犯令,則並舉其貨財而刑罰施於犯令者一人而已』。」

《職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 八十人。掌凡金玉、錫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征者,辨 其物之媺惡,與其數量,楬而璽之。」

《鄭鍔》曰:「辨其美惡以知其精麤,辨其數量以知其多少,楬以表之,璽以封之,所以謹其藏。」

入其金、錫於為兵器之府;入其玉石、丹青於守藏之 府。入其要掌受士之金罰、貨罰,入於《司兵》。

黃氏曰:「金罰,即民入鈞金而理曲,遂罰之。貨罰,《司關》所謂舉其貨也。」

司厲,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盜賊之任器、 貨賄,辨其物,皆有數量,賈而楬之,入於《司兵》。

鄭鍔曰:「士有罪而罰之,取其金貨以入於司兵者義也;盜賊有罪而罰之,取其任器貨財以入於司兵者,亦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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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承秦制,設大司農及少府,以掌穀貨,以給共養。 按《漢書食貨志》:「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 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 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 能具。」請幫助識別此字。駟,而將相或乘牛車。上於是約法省禁,輕田 租,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而山川、園 池、市肆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湯沐邑,皆各為 私奉養,不領於天子之經費。漕轉關東粟以給中都 官,歲不過數十萬石。孝惠、高后之間,衣食滋殖, 按 《百官公卿表》,治粟內史,秦官,掌穀貨,有兩丞。景帝後 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農。」屬官 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 丞,又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六十五官長丞皆屬焉。騪 粟都尉,武帝軍官,不常置。王莽改大司農曰羲和,後 更為納言。初,斡官屬少府,中屬主爵,後屬大司農。

孟康曰:「均輸,謂諸當所有輸於官者,皆令輸其地土所饒,平其所在時賈,官更於佗處賣之,輸者既便而官有利也。」 如淳曰:「斡音筦,或作幹。斡,主也。主均輸之事,所謂斡鹽鐵而榷酒酤也。」 服虔曰:「騪音搜狩之搜,搜,索也。」

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

應劭曰:「名曰禁錢,以給私養,自別為藏,少者小也,故稱少府。」 師古曰:「大司農供軍國之用,少府以養天子也。」

文帝 年以賈誼晁錯言始行籍田躬耕募天下入粟買爵贖罪按漢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文帝即位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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儉節,思安百姓。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賈誼說上 曰:「《筦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 及今,未之嘗聞。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女 不織,或受之寒。生之有時,而用之亡度,則物力必屈。 古之治天下,至孅至悉也,故其畜積足恃。今背本而 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殘也;淫侈之俗日日以』」 長,是天下之大賊也。殘賊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將泛, 莫之振救。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財產,何 得不蹶?漢之為漢,幾四十年矣,公私之積,猶可哀痛。 失時不雨,民且狼顧。歲惡不入,請賣爵,子既聞耳矣, 安有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驚者?世之有饑穰天之行也,禹、湯被之矣。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 國胡以相恤?卒然邊境有急,數十百萬之眾,國胡以 餽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擊,罷 夫羸老,易子而齩其骨。政治未畢通也,遠方之能疑 者並舉而爭起矣。迺駭而圖之,豈將有及乎?夫積貯 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財有餘,何為而不成?以 攻則取,以守則固,以「戰則勝,懷敵附遠,何招而不至! 今敺民而歸之農,皆著於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 游食之民轉而緣南畝,則畜積足而人樂其所矣,可 以為富安天下,而直為此廩廩也,竊為陛下惜之。」於 是上感誼言,始開籍田,躬耕以勸百姓。晁錯復說上 曰:「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 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 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 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 年之水旱,而蓄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餘力, 生穀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 盡歸農也。民貧則姦邪生。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 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 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夫寒之於衣,不 待輕煖;饑之於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 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製衣則寒。夫腹饑不得 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 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於農桑,薄賦斂,廣畜積, 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者在上,所以 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擇也。夫珠玉金銀,饑不 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 物輕微易臧,在於把握,可以周海內而亡饑寒之患。 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 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於地,長於時,聚於力,非可 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為姦邪所利;一日 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今農夫 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 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穫冬臧,伐薪樵,治 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 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 送往迎來,弔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 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 具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 鬻子孫以償責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 列販賣,操其奇贏,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 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 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埶,以 利相傾;千里游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 商人所以兼併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賤 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 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 好逆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莫若 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 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 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 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 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順於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 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 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 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 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 迺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 所擅,出於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 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 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於是文 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 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 為差。錯復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 大惠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 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 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 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則民大 富樂矣。」上復從其言,迺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 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

武帝以財用不足始用東郭咸陽孔僅桑弘羊等入粟入羊為郎令民買武功爵兼造皮幣白金行鹽鐵軺車告緡船算均輸平準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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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武帝因文景之 畜,忿胡粵之害,即位數年。嚴助、朱買臣等招徠東甌, 事兩粵,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唐蒙、司馬相如始開 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彭吳穿濊貊、朝鮮,置滄海郡,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 及王恢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 天」下共其勞。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財賂衰耗而不澹。入物者補官, 出貨者除罪。選舉陵夷,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 具,興利之臣,自此而始。其後衛青歲以數萬騎出擊 匈奴,遂取河南地,築朔方。時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數 萬人,千里負擔餽饟,率十餘鍾致一石,散幣於卭僰 以輯之,數歲而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發兵誅之, 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迺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 官,而內受錢於都內。東置滄海郡,人徒之費疑於南 夷。又興十餘萬人築衛朔方,轉漕甚遠,自山東咸被 其勞,費數十百鉅萬,府庫並虛。迺募民能入奴婢,得 以終身復為郎增秩。及入羊為郎,始於此。此後四年, 衛青比歲十餘萬眾擊胡,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 二十餘萬斤,而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 費不與焉。於是大司農陳臧錢經用,賦稅既竭,不足 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臧罪;請 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諸 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千夫,如五大夫。其有 罪又減二等。爵得至樂卿,以顯軍功。軍功多用超等, 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秏 廢。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張湯以峻 文決理為廷尉,於是見知之法生,而廢格沮誹窮治 之獄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而公 卿尋端治之,竟其黨與,坐而死者數萬人,吏益慘急 而法令察。當是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 卿大夫。公孫弘以宰相布被,食不重味,為下先,然而 無益於俗,稍務於功利矣。其明年,驃騎仍再出擊胡, 大克獲,渾邪王率數萬眾來降,於是漢發車三萬兩 迎之。既至,受賞賜及有功之士,是歲費凡百餘鉅萬。 先是十餘歲,河決灌梁、楚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 隄塞,河輒壞決,費不可勝計。其後番係欲省底柱之 漕,穿汾河渠以為溉田。鄭當時為渭漕回遠,鑿漕直 渠,自長安至華陰,而朔方亦穿溉渠,作者各數萬人, 歷二三期而功未就,費亦各以鉅萬十數。天子為伐 胡,故盛養馬,馬之往來食長安者數萬匹,卒掌者關 中不足,迺調旁近郡,而胡降者數萬人,皆得厚賞,衣 食仰給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駟,出御 府,禁臧以澹之。其明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於是 天子遣使虛郡國倉廩以振。貧猶不足,又募豪富人 相假貸,尚不能相救,迺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方 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於縣官,數歲 貸與產業,使者分部護,冠蓋相望,費以億計。縣官大 空,而富商賈或墆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 皆氐首仰給焉。冶鑄鬻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 之急,黎民重困。」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造錢幣以澹 用,而摧浮淫併兼之徒。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 銀錫。自孝文更造四銖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 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盜鑄,不 可勝數。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有司言曰:「古者皮 幣,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 為下。今半兩錢法重四銖,而姦或盜摩錢質而取鋊, 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乃以白鹿 皮方尺,緣以繢,為皮幣,直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聘 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又造銀錫白金。以為天 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 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白撰」,直三千;二曰以重 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復小,橢之,其文龜,直 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重如其文。盜鑄 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勝數。於是以東 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而桑弘羊貴幸。咸 陽,齊之大鬻鹽。孔僅,南陽大冶,皆致產累千金,故鄭 當時進言之。弘羊,洛陽賈人之子,以心計年十三侍 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法既益嚴,吏多廢免。兵 革數動,民多買復及五大夫、千夫,徵發之士益鮮。於 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不欲者出馬,故吏皆適。令。伐 棘上林,作昆明池。其明年,大將軍、驃騎大出擊胡,賞 賜五十萬金,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 與焉。是時財匱,戰士頗不得祿矣。有司言「三銖錢輕, 輕錢易作姦詐。」迺更請郡國鑄五銖錢,周郭其質,令 不可得摩取。鋊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山海天 地之臧,宜屬少府,陛下弗私,以屬大農佐賦。願募民 自給費,因官器作鬻鹽,官與牢盆浮食奇民,欲擅斡 山海之貨,以致富羨,役利細民。其沮事之議,不可勝 聽。敢私鑄鐵器鬻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郡不出 鐵者,置」小鐵官,使屬在所縣。使僅咸陽,乘傳舉行天 下鹽鐵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吏益多賈人 矣。商賈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於是公卿言「郡國頗 被災害,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陛下損膳省 用,出禁錢以振元元,寬貸而民不齊出南畝,商賈滋 眾,貧者畜積無有,皆仰縣官。異時算軺車賈」人之緡 錢皆有差,請算如故。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貯 積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緡錢二千而算一。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算一。 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一算;商賈人軺車二 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 入緡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賈人有市籍及家屬 皆無,得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貨。」是時,豪富皆 爭匿財,唯卜式數求入財以助縣官。天子迺超拜式 為中郎,賜爵左庶長,田十頃,布告天下,以風百姓。初, 式不願為官,上強拜之,稍遷至齊相。語自在其傳。孔 僅使天下鑄作器,三年中至大司農,列於九卿。而桑 弘羊為大司農中丞,管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 貨物。始令吏得入穀補官,郎至六百石。自造白金、五 銖錢後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 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 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無慮皆鑄金錢矣,犯法者 眾,吏不能盡誅」,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 舉併兼之徒守相為利者。而御史大夫張湯方貴用 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急刻 為九卿,直指夏蘭之屬始出,而大農顏異誅矣。初,異 為濟南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上與湯既造白鹿 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倉璧,直數千,而其皮 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說。湯又與異有隙, 及人有告異以它議,事下湯治異。異與客語,客語初 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湯奏當異九卿,見令 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論死。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而 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 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緡錢縱矣。郡國鑄錢, 民多姦,鑄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一當 五賦,官用非赤仄不得行。白金稍賤,民弗寶用,縣官 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終廢不行。是歲,湯死而民不思。 其後二歲,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於是悉 禁郡國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 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入 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 工大姦迺盜為之。《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 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迺分遣御史、廷尉正監 分曹,往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 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 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 業,而縣官以鹽鐵緡錢之故,用少饒矣。益廣開置左 右輔。初,大農幹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 楊可告,緡上林財物眾,迺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 滿,益廣。是時,粵欲與漢用船戰逐,迺大修昆明池,列 館環之,治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於是天 子感之,迺作柏梁臺,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繇此日麗。 迺分緡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太僕、大農各置農官,往 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 馬禽獸,及與諸官。官益雜置多,徒奴婢眾,而下河漕 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糴。迺足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 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迺徵諸犯令,相引 數千人,名曰「株送。」徒入財者得補郎,郎選衰矣。是時 山東被河災,及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 天子憐之,令饑民得流就食江、淮間,欲留留處,使者 冠蓋相屬於道護之,下巴蜀粟以振焉。明年,天子始 出巡郡國,東度河,河東守不意行至,不辯自殺。行西 踰隴,卒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殺。於是上北出蕭關, 從數萬騎行獵新秦中,以勒邊兵而歸。新秦中或千 里無亭徼,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邊縣 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緡,用充入新 秦中。既得寶鼎,立后土泰一祠。公卿白議封禪事,而 郡國皆豫治道,修繕故宮及當馳道,縣縣治宮,儲設 共具而望幸。明年,南粵反,西羌侵邊。天子為山東不 澹,赦天下囚,因南方樓船士二十餘萬人擊粵。發三 河以西騎擊羌,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初置張掖、酒 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厈塞卒六十萬 人戍田之。中國繕道餽糧,遠者三千,近者千餘里,皆 仰給大農。邊兵不足,迺發武庫工官、兵器以澹之。車 騎馬乏,縣官錢少,買馬難得,迺著令,令封君以下至 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牡馬,天下亭亭有「畜」字馬,歲課 息。齊相卜式上書「願父子死南粵。」天子下詔褒揚,賜 爵關內侯,黃金四十斤,田十頃。布告天下,天下莫應。 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至,飲酎,少府省金,而列侯 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迺拜卜式為御史大夫。式既 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苦惡,賈貴,或彊 令民買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迺因孔僅言船算 事,上不說。漢連出兵三歲,誅羌,滅兩粵,番禺以西至 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無賦稅。南陽、漢 中以往,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傳車馬被 具。而初郡又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 間歲萬餘人,費皆仰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 故能澹之。然兵所過縣,縣以為訾給毋乏而已,不敢

言輕賦法矣。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貶為太子太傅
考證
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領大農,盡代,僅斡天下鹽鐵。

弘羊以諸官各自市相爭物,以故騰躍,而天下賦輸 或不償其僦費,迺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 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時 商賈所轉販者為賦,而相灌輸。置平準於京師,都受 天下委輸;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大農諸官 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 賈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躍,故抑天下 之「物,名曰平準。」天子以為然而許之。於是天子北至 朔方,東封泰山,巡海上旁北邊以歸。所過賞賜,用帛 百餘萬匹,錢金以鉅萬計,皆取足大農。弘羊又請令 民得入粟補吏及罪以贖。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 復終身,不復告緡。它郡各輸急處,而諸農各致粟山 東漕益歲六百萬石。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餘 穀諸均輸帛五百萬匹,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於是 弘羊賜爵左庶長,黃金者再百焉。是歲小旱,上令百 官求雨。卜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 吏坐市列販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久之,武帝疾病, 拜弘羊為御史大夫。

昭帝始元六年二月議罷鹽鐵榷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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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應劭曰:「武帝時,以國用不足,縣官悉自賣鹽鐵酤酒,昭帝務本抑末,不與天下爭利,故罷之。」

成帝   年置民曹主財帛委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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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漢成帝置 尚書五曹,其三為民曹,主財帛委輸。」

綏和二年哀帝即位詔沒入過品田奴止綺繡作輸按漢書哀帝本紀綏和二年四月丙午即皇帝位六月詔議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齊三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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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

孺子嬰初始三年即王莽始建國二年新莽設六筦之令收鹽鐵山澤等利又以錢幣不行造寶貨五品按漢書王莽傳始建國二年初設六筦之令命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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酤酒、賣鹽、鐵器、鑄錢,諸採取名山大澤眾物者,稅之。 又令市官收賤賣貴,賒貸予民,收息百月。三犧和,置 酒士郡一人乘傳督酒利。時以錢幣不行,復下書曰: 「民以食為命,以貨為資,是以八政以食為首。寶貨皆 重則小用不給,皆輕則僦載煩費。輕重大小,各有差 品,則用便而民樂。」於是造寶貨五品。

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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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設大司農、少府等官,掌錢穀金帛諸貨物。 按《後漢書百官志》:「大司農卿一人,掌諸錢穀金帛諸 貨幣。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穀簿,其逋未畢,各具別 之。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報給,損多益寡,取相給 足。部丞一人,主帑藏。太倉令一人,主受郡國傳漕穀。 平準令一人,掌知物賈,主練染,作采色。導官令一人, 主舂」御米及作乾糒。

右屬大司農。本注曰:「郡國鹽官、鐵官本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又有廩犧令,掌祭祀犧牲鴈鶩之屬,及雒陽市長、滎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餘均輸等皆省。」

少府,卿一人,掌中服御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中 藏府令一人,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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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   年以徐邈為涼州刺史修鹽池開水田立市通賈而財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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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不載。 按《徐邈傳》,「明帝以涼 州絕遠,南接蜀寇,以邈為涼州刺史,使持節領護羌 校尉。至值諸葛亮出祁山、隴右三郡反,邈輒遣參軍 及金城太守等擊南安賊,破之。河右少雨,常苦乏穀, 邈上修武威酒泉鹽池,以收虜穀,又廣開水田,募貧 民佃之,家家豐足,倉庫盈溢,乃支度州界軍用之餘, 以市金帛犬馬,通供中國之費,以漸收斂民間私杖, 藏之府庫。」然後率以仁義,立學明訓,禁厚葬,斷淫祀, 進善黜惡,風化大行,百姓歸心焉。

按《晉書食貨志》:「魏明帝世,徐邈為涼州,土地少雨,常 苦乏穀。邈上修武威酒泉鹽池,以收虜穀,又廣開水 田,募貧民佃之,家家豐足,倉庫盈溢,及度支州界軍 用之餘,以市金錦犬馬,通供中國之費。西域人入貢, 財貨流通,皆邈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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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初倉府充盈,渡江後府帑遂竭。

按《晉書食貨志》:「世祖武皇帝太康元年,既平孫皓,納 百萬而罄三吳之資,接千年而總西蜀之用。韜干戈 於府庫,破舟船於江壑。河濱海岸,三丘八藪,耒耨之 所不至者,人皆受焉。農祥晨正,平秩東作,荷鍤贏糧, 有同雲布。若夫因天而資五緯,因地而興五才,世屬 昇平,物流倉府,宮闈增飾,服翫相輝。於是王君夫、武 子、石崇等更相誇尚,輿服鼎俎之盛,連衡帝室,布金 埒之泉,粉珊瑚之樹,物盛則衰,固其宜也。」永寧之初, 洛中尚有錦帛四百萬,寶珠金銀百餘斛。惠後北征蕩陰反駕,寒桃在御,隻雞以給,其布衾兩幅,囊錢三 千,以為車駕之資焉。懷帝為劉曜所圍,王師累敗,府 帑既竭,百官饑甚,比屋不見火煙,饑人自相啖食。愍 皇西宅,餒饉弘多,斗米二金,死者大半。劉曜陳兵,內 外斷絕,十請幫助識別此字。之,麴屑而供帝。君臣相顧,莫不揮涕。元 後渡江,軍事草創,蠻陬賧布,不有恆準,中府所儲數 四千匹。於時石勒勇銳,挻亂江南,帝懼其侵逼,甚患 之。乃詔方鎮「雲有斬石勒首者,賞布千匹」雲。

元帝   年收諸蠻陬俚洞賧物又署嶺外酋帥以收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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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食貨志》:「晉自中原 喪亂,元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並謂之僑 人,皆取舊壤之名,僑立郡縣,往往散居,無有土著。而 江南之俗,火耕水耨,土地卑濕,無有蓄積之資。諸蠻 陬俚洞霑沐王化者,各隨輕重收其賧物,以裨國用。 又嶺外酋帥,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饒,雄於鄉曲 者」,朝廷多因而署之,以收其利。

孝武帝太元  年百姓樂業穀帛殷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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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孝武太元末 年,天下無事,時和年豐,百姓樂業,穀帛殷阜,幾乎家 給人足矣。」

安帝義熙十三年劉裕平關中收帑藏積貨獻於京師並賜將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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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武帝本紀》,義熙十 二年三月,加公中外大都督。會羌主姚興死,子泓立, 關中擾亂,公乃戒嚴北討。十三年七月,龍驤將軍王 鎮惡伐木為舟,自河浮渭。八月,扶風太守沈田子大 破姚泓於藍田,王鎮惡剋長安,生擒泓。九月,公至長 安。長安豐稔,帑藏盈積。公先收其彝器渾儀土圭之 屬,獻於京師。其餘珍寶珠玉,以班賜將帥。 又按《本 紀》,「上清簡寡慾,嚴整有法度,未嘗視珠玉輿馬之飾, 後庭無紈綺絲竹之音。寧州嘗獻虎魄枕,光色甚麗。 時將北征,以虎魄治金創。上大悅,命擣碎分付諸將, 平關中,財帛皆在外府,內無私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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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設大司農,掌九穀、六畜之供膳羞者。

按:《宋書百官志》:「大司農一人,丞一人,掌九穀六畜之 供膳羞者。」

文帝元嘉二十四年秋七月乙卯以林邑所獲金銀寶物班賚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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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孝武帝大明八年以東境去歲不稔詔廣商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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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八年「春正月甲戌,詔曰:『東 境去歲不稔,宜廣商貨,遠近販鬻米者,可停道中雜 稅,其以仗自防,悉勿禁』。」

後廢帝元徽四年尚書右丞虞玩之言穀帛折供委輸寡薄帝優詔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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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四年夏五月乙未,尚書右 丞虞玩之表陳時事曰:「天府虛散,垂三十年,江荊諸 州,稅調本少。自頃以來,軍募多乏,其穀帛所入,折供 文武,豫、兗、司、徐,開口待哺,西北戎將,裸身求衣,委輸 京都,益為寡薄。天府所資,唯有淮海,民荒財單,不及 曩日,而國度引費,四倍元嘉,二衛臺坊人力,五不餘 一。都水材官朽散,十不兩存。備豫都庫材竹俱盡,東 西二」請幫助識別此字。塼瓦雙匱,敕令給賜,悉仰交市。尚書省舍,日 就傾頹,第宅府署,類多穿毀,視不遑救,知不暇及。尋 所入定調,用恆不周,既無儲畜,理至空盡,積弊累秏, 鍾於今日。「昔歲奉敕,課以揚、徐眾逋,凡入米穀六十 萬斛,錢五千餘萬,布絹五萬匹,雜物在外,賴此相贍, 故得推移。即今所懸轉多,興用漸廣,深懼供奉頓闕, 軍器輟功,將士飢怨,百官騫祿。署府謝雕麗之器,土 木停緹紫之容,國戚無以贍,勳求無以給。如愚管所 慮,不月則歲矣。經國遠謀,臣所不敢言。朝夕祗勤,心 存於匪懈,起伏震遽,事屬冒聞。伏願陛下留須臾之 鑒,垂永代之計,發不世之詔,施必行之典,則氓祗齊 懽,高卑同泰。」帝優詔答之。請幫助識別此字。按《字典》無。 按《南齊書虞玩之傳》:「玩之,元徽中為右丞,時太祖參 政,與玩之書曰:『張華為度支尚書,事不徒然。今漕藏 有闕,吾賢居右丞,已覺金粟可積也』。」玩之上表陳府 庫錢帛器械役力,所懸轉多,興用漸廣,慮不支歲月。 朝議優報之。

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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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設右丞,掌庫藏穀帛之事。

按《南齊書百官志》:「右丞一人,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 考代,年老疾病解遣。其內外諸庫藏穀帛,刑辠創業 諍訟田地船乘稟拘兵工死叛,考剔討補,差分百役 兵器諸營署人領州郡租布。人民戶移徙州郡縣併 帖城邑,民戶割屬刺史二千石令長尉被收及免贈 文武諸犯削官事。」

====武帝永明五年以粟帛輕賤出錢糴米穀絲綿之屬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五年九月丙午詔曰善為====
考證
「國者,使民無傷而農益勸。」是以十一而稅,周道克隆,

開建常平,漢載惟穆。岱畎絲枲,浮汶來貢,杞梓皮革, 必緣楚往。自水德將謝,喪亂彌多,師旅歲興,饑饉代 有,貧室盡於課調,泉貝傾於絕域。軍國器用,動資四 表,不因厥產,咸用九賦。雖有交貿之名,而無潤私之 實。民咨塗炭,實此之由。昔在開運,星紀未周,餘弊尚 重,農桑不殷於曩日,粟帛輕賤於當年,工商罕兼金 之儲,匹夫多饑寒之患。良由圓法久廢,上幣稍寡,所 謂民失其資,能無匱乎!凡下貧之家,可蠲三調二年。 京師及四方出錢億萬糴,米穀絲綿之屬,其和價以 優黔首。遠邦嘗市雜物,非土俗所產者,皆悉停之。 永明六年,擬常平之制,出上庫錢,市糴穀帛。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通典》,「永明中,天下米 穀布帛賤,上欲立常平倉,市積為儲。六年,詔出上庫 錢五千萬,於京師市米,買絲、綿、紋絹布;揚州出錢千 九百一十萬,南徐州二百萬,各於郡所市糴;南荊、河 州二百萬市絲、綿、紋絹、布、米、大麥;江州五百萬市米、 胡麻;荊州五百萬,郢州三百萬,皆市絹、綿、布米、大小 豆」、大麥、胡麻,湘州二百萬,市米布蠟,司州二百五十 萬,西荊、河州二百五十萬,南兗州二百五十萬,雍州 五百萬,市絹、綿布米;使臺傳並於所在市易。

按:《玉海》,「六年,擬常平之制,市糴穀帛。」

永明十一年詔:「凡金粟、繒纊、珠玊、玩好之費,嚴加禁 絕。」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十一年「秋七月詔:凡諸遊費,宜 從休息。自今遠近薦獻,務存節儉,不得出界營求,相 高奢麗。金粟繒纊,弊民已多;珠玉玩好,傷工尤重。嚴 加禁絕,不得有違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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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天監七年置太府卿掌金帛府帑及市令關津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百官志天監七年加置太府卿位視宗正掌金帛府帑統左右藏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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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丞,掌太倉、南北市令,關津,亦皆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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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太建十四年後主即位詔鏤金銀薄及布帛幅尺短狹輕疏者並皆禁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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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陳書後主本紀》:太建十四年「正月丁巳,即皇帝位, 夏四月庚子,詔曰:『朕臨御區宇,撫育黔黎,方欲康濟 澆薄,蠲省繁費,奢僭乖衷,實宜防斷。應鏤金銀薄,及 庶物化生土木人綵花之屬,及布帛幅尺短狹輕疏 者,並傷財廢業,尤成蠹患,並皆禁絕』。」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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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武帝   年各就五方之宜收其方貢貨物及登於俎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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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世祖即位,開 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 齊其政不易其宜。納其方貢以充倉廩,收其貨物以 實庫藏。又於歲時取鳥獸之登於俎用者,以牣膳府。」

始光四年西討赫連昌獲其府庫珍寶車旗器物不可勝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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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始光四年「五月,車駕西討赫連 昌。六月乙巳,車駕入城,虜昌群弟及其諸母姊妹妻 妾、宮人萬數,府庫珍寶、車旗器物,不可勝計。」

神麚二年大破蠕蠕復伐焉耆又獲其方物錢貨寶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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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神麚二年,帝 親御六軍,略地廣漠,分命諸將窮追蠕蠕,東至瀚海, 西按張掖,北度燕然山,大破之,虜其種落及馬牛雜 畜方物萬計。其後復遣成周公萬度歸西伐焉耆,其 王鳩屍卑那單騎奔龜茲。舉國臣民,負錢懷貨,一時 降款。獲其奇寶異玩以巨萬,駝馬雜畜不可勝數。度 歸」遂入龜茲,復獲其殊方瑰詭之物,億萬已上。 神麚三年九月甲辰,征平涼。十有二月丁卯,平涼平, 收其珍寶。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太延五年牧犍來降收其戶口倉庫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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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太延五年「九月丙戌,牧犍兄子 萬年率麾下來降。是日,牧犍與左右文武五千人面 縛軍門,帝解其縛,待以藩臣之禮,收其城內戶口二 十餘萬,倉庫珍寶不可稱計。」

孝文帝太和年改置太府卿掌財物庫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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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太和中改 少府為太府卿,兼有少卿,掌財物庫藏。」

出帝永熙三年宇文泰討侯莫陳悅收其府庫財物山積皆以賞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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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出帝本紀》,不載 按《周書文帝本紀》,秦州刺 史侯莫陳悅將軍眾東下。魏永熙三年三月,太祖進 軍至原州,眾軍悉集,諭以討悅之意。夏四月臨悅軍, 悅大懼,乃退保上邽以避之。太祖縱兵奮擊,大破之, 悅與其子弟及麾下數十騎遁走。太祖乃令原州都 督導追及悅斬之。太祖入上邽,收悅府庫,財物山積皆以賞士卒,毫釐無所取。左右竊一銀鏤甕以歸,太 祖知而罪之,即剖賜將士,眾大悅。

恭帝三年宇文泰創制六官掌田裡賦役鹽穀諸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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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太祖本紀》:「魏恭帝三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 禮》,建六官,以太祖為太師、大冢宰、柱國。」

按:《隋書食貨志》:「後周太祖作相,創制六官。載師掌任 土之法,辨夫家田裡之數,會六畜車乘之稽,審賦役 斂弛之節,制畿疆修廣之域,頒施惠之要,審牧產之 政。司均掌田裡之政令,司賦掌功賦之政令,司役掌 力役之政令,掌鹽掌四鹽之政令,司倉掌辨九穀之 物,以量國用。」

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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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置「太府寺,掌金帛府庫營造。」

按:《隋書百官志》云云。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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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置「司農上士」、太中大夫,掌錢穀貨賄。

按《通典》,「後周有司農上士一人,掌三農九穀稼穡之 政令。」

按《文獻通考》:「後周有太中大夫,掌貢賦貨賄以供國 用,屬大冢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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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開皇 年置行臺監副丞錄事及同州監丞以領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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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 周之六官,置行臺省,每行臺置食貨、農圃、武器、百工 監、副監各一人,各置丞、錄事等員。」

食貨丞四人,農圃六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食貨、農圃百工錄事各二人,武器一人。

高祖又採後周之制,置「同州總監、副監各一人,置二 丞,統食貨、農圃。」

開皇十二年。以庫藏滿。乃於左藏院構屋以受之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開皇十二年。有 司上言庫藏皆滿。帝曰:「朕既薄賦於人。又大經賜用。 何得爾也。對曰。用處常出。納處常入。」略計每年賜用 至數百萬段。曾無減損。於是乃更闢左藏之院。構屋 以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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