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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第12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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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銓衡典 第一百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二十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一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一百二十卷目錄

 封建部藝文二

  封建論         唐李百藥

  論封建表         顏師古

  封建論          柳宗元

  桐葉封弟辨         前人

  辨柳子封建論       宋胡寅

  封建論           廖偁

  封建論          馬端臨

  評柳胡封建論       元吳萊

  封建論          明柳稷

 封建部紀事

 封建部雜錄

銓衡典第一百二十卷

封建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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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論》并序
唐·李百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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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二年,朝廷議將封建諸侯,百藥於是上《封建論》以諫之。太宗竟從其議。」 論曰:

臣聞經國庇民,王者之常制;尊主安上,人情之大方。 思闡治定之規,以弘長世之業者,萬古不易,百慮同 歸。然命曆有賒促之殊,邦家有理亂之異,遐觀載籍, 論之詳矣。咸云「周過其數,秦不及期,存亡之理,在於 邦國。」周氏以鑒夏、殷之長久,遵黃、唐之並建,維城磐 石,深根固本。雖王綱廢弛,而枝榦相持,故使逆節不 「生,宗祀不絕。秦氏背師古之訓,棄先王之道,踐華恃 險,罷侯置守,子弟無尺土之邑,兆庶罕共治之憂,故 一夫號呼,七廟隳圯。」臣以為自古皇王君臨宇內,莫 不受命上元,飛名帝籙,遘遇興王之運,殷憂啟聖之 期,雖魏武㩦養之資,漢高徒役之賤,非止意有覬覦, 推之亦不能去也。若其獄訟不歸,菁華已竭。雖帝堯 之光被四表,而大舜之上齊七政,非惟情存揖讓,守 之亦不可固焉。以放勳、重華之德,尚不能克昌厥後。 是知祚之長短,必在天時;政或盛衰,有關人事。《宗周》 卜世三十,卜年七百,雖淪胥之道斯極,而文武之器 猶存,斯則龜鼎之祚已懸定於杳冥也。至使南征不 返,東遷避逼,禋祀如「線,郊畿不守,此乃陵夷之漸,有 累於封建焉。」暴秦運距閏餘,數鍾百六,受命之主,德 異禹、湯,繼世之君,才非啟、誦。借李斯、王綰之輩,咸開 四履,將閭、子嬰之徒,俱啟千乘,豈能逆帝子之勃興, 抗龍顏之基命者也!然則得失成敗,各有由焉。而著 述之家,多守常轍,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澆淳,欲以百 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內,盡封諸侯;王畿 千乘之間,俱為采地。」是則以結繩之化,行虞、夏之朝, 用象刑之典,治劉、曹之末。紀綱弛紊,斷可知焉。刻船 求劎,未見其可,膠柱成音,彌所多惑。徒知問鼎請隧, 有懼勤王之師;白馬素車,無復藩籬之援。不悟望夷 之釁,未甚羿浞之災,既罹高貴之殃,寧異申、繒之酷。 此乃欽明昏亂,自革安危,固非守宰公侯,以成興廢。 且數世之後,王室浸微,始自藩屏,化為讎敵。家殊俗, 國異政,強凌弱,眾暴寡,疆場彼此,干弋日尋。臺駘之 役,女子盡髽,崤陵之師,隻輪不返。斯蓋略舉一隅,其 餘不可勝數。陸士衡方規規然云:「嗣王委其九鼎,凶 族據其大邑,天下晏然,以」治待亂。何斯言之謬也。而 設官分職,任賢使能,以循良之才,膺共治之寄,刺舉 分竹,何代無人?至使地或呈祥,天不愛寶,民稱父母, 政比神明。曹元首方區區然稱:「與人共其樂者,人必 憂其憂;與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豈容委以侯伯, 則同其安危;任之牧宰,則殊其憂樂?何斯言之妄也! 封君列國,藉慶門資,忘其先業之艱難,輕其自然之 崇貴,莫不世增淫虐,代益驕侈。自離宮別館,切漢凌 雲,或刑人力而將盡,或召諸侯而共落。陳靈則君臣 悖理,共侮徵舒;衛宣則父子聚麀,終誅壽朔。乃云「為 己思治」,豈若是乎?內外群官,選自朝廷,擢士庶以任 之,澄水鏡以鑑之,年勞優其階品,考績明其黜「陟,進 取事切,砥礪情深。或俸祿不入私門,妻子不之官舍; 頒條之貴,食不舉火;剖符之重,衣唯補褐。南郡太守, 敝布裹身;萊蕪縣長,凝塵生甑。專云為利圖物,何其 爽歟!」總而言之,爵非世及,用賢之路斯廣;民無定主, 附下之情不固。此乃愚知之辯,安可惑哉!至如滅國 殺君,亂常干紀,春秋二百年間,略無寧歲。次睢咸秩, 遂用玉帛之君;魯道有蕩,每等衣裳之會。縱使西漢 哀平之際,東洛桓靈之時,下吏淫暴,必不至此。為政 之道,可以一言蔽焉。伏惟陛下握紀御天,膺期啟聖, 救億兆之焚溺,掃氛祲於寰宇。創業垂統,配二儀以 立德;發號施令,妙萬物以為言。獨照宸衷,永懷前古, 將復五等而修「舊制,建萬國以親諸侯。」竊以漢魏以還,餘風之弊未盡,勛華既往,至公之道斯革。況晉氏 失馭,宇縣崩離,後魏乘時,華裔雜處。重之以關河分 阻,吳楚懸隔。習文學者,尚長短縱橫之術;習武藝者, 盡干戈戰爭之心,畢為狙詐之階,彌長澆浮之俗。開 皇在運,因籍外家,驅御群英,任雄猜之數。坐移時運, 非克定之功,年踰二紀,民不見德。及大業嗣文,世道 交喪,先王人物,掃地將盡。雖天縱神武,削平寇虐,兵 威不息,勞止未康。自陛下仰順聖慈,嗣膺寶曆,情深 致理,綜覈前王。雖至道難名,言象所絕,略陳楩概,實 所庶幾。愛敬蒸蒸,勞而不倦,大舜之孝也;訪安內豎, 親嘗御膳,文王之德也。每憲司讞罪,「尚書奏獄,大小 必察,枉直咸舉。以斷趾之法,易大辟之刑,情必隱惻, 貫徹幽顯。大禹之泣辜也,正色直言,虛心受納,不簡 鄙訥,無棄芻蕘。帝堯之求諫也,弘獎名教,敦勸學徒, 既擢明經於青紫,將升碩儒於卿相,聖人之善誘也。 群臣以宮中暑濕,寢膳或違,請徙御高明。營一小閣, 遂惜十家之產,竟抑」子來之願;不紊陰陽所感,以安 卑陋之居。去歲凶儉,普天饑饉,喪亂甫爾,倉廩虛空。 聖情矜憫,勤加賑卹,竟無一人,流離道路。猶且食啗 藜藿,樂撒簨簴,言必悽動,貌成臞瘦。公且喜於重譯, 《文命》矜其即序。陛下「每見四裔款附,萬里享王,必退 思進省,凝神勤慮。恐妄勞中國,以求遠方,不藉萬古 之英聲,以存一時之茂實。心切憂勞,跡絕遊幸,每旦 視朝,聽受無倦,智周於萬物,道濟於溥天。罷朝之後, 引進名臣,討論是非,備盡肝膈,唯及政事,更無異辭。 纔及日昃,必命才學之士,賜以清閑,高談典籍,雜以 文詠,間以元言,一夜忘疲,中宵不寐。此之四道,獨邁 往初,斯實生民以來一人而已。弘茲風化」,昭示四方, 信可以期月之間,彌綸天壤。而淳朴尚阻,浮詭未移。 此由習之已久,難以卒變。請待琢琱成朴,以質代文, 刑措之教一行,登封之禮云畢。然後定疆理之制,議 山河之賞,未為晚焉。《易》稱「天地盈虛,以時消息。」況於 人乎?美哉斯言也。

《論封建表》
顏師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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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師古言:「臣伏聞前年親發聖慮,將降明敕,博問卿 士,議欲封建。斯誠天機獨悟,妙策深遠,既合事宜,實 惟治要。然而議者不一,各執異端。或欲追法殷、周,遠 尊上古,天下之地,盡為封國,庶姓群官,皆錫茅社;或 云承弊之後,人稀土曠,封建之事並未可行。不臻至 理,兩失其中。何者?今古異俗,文質不同,不可空採虛」 名,以乖實效。若即廢罷州縣,分為列國,無功而受封 爵,庶姓而專臣吏,非直于理不合,亦自制度難成。至 於磐石之基,實資藩屏,皇枝帝子,維城是寄。伏以漢 祖撥亂,懲艾前失,大啟九國,雜行霸道,規模弘遠,歷 祚延長。近代澆浮,不樹宗子,雖有王侯之號,了無藩 輔之實。故國為傾動,顛而不扶,前哲「往賢,論之已備。」 臣愚以為當今之要,莫如量於遠近,分置王國,均其 戶邑,強弱相濟,畫野分疆,不得過大。間以州縣,雜錯 而居,互相維持,永無傾奪,使各守其境,而不能為非, 協力同心,則足扶京室。陛下然後命分諸子,各就封 之,為置官僚,皆一省選用,法令之外,不得擅作威刑, 朝貢禮儀,具為條式。一定此制,萬世永久,則狂狡絕 暴慢之心,本朝無怵惕之慮。臣輒獻愚管,伏聽採擇, 塵黷非宜,退增戰懼,惶恐謹言。

《封建論》
柳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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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 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 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 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 生人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彼 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 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 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 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 不改,必痛懲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 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 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 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有大者,諸侯之列 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 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有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 而聽命,以安其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里胥而 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 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里 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 意也,勢也。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 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羅, 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 扞城。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歷於 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 魯侯之嗣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 厥后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盭,無君君之心。」余以為周之 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 末大不掉之咎與?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 臣之邦,國殄於後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 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制四海,運於掌握 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 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 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 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 在人怨,非都邑之制失也。」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 之制,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 而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 獻畫,而離削目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國居半,時則 有叛國而「無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 雖百代可知也。唐興,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 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 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或 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 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 非之。「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 亂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 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 也。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 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 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人側目,失在於 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 於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 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 勤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姦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 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 之?且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 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復其位可也,臥而委之 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 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 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 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 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縱之謀,周於同 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 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然也。 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制 兵,謹擇守,則理平矣。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 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 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 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繫於諸侯哉?或 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當復議也。 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 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 焉,資以勝商,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 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 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 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 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夫天下之 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 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 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 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 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 者為之也,豈聖人之制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 之意也,勢也。」

《桐葉封弟辨》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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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傳者有言:成王以桐葉與小弱弟戲曰:「以封汝。」 周公入賀。王曰:「戲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戲」,乃封小弱 弟於唐。吾意不然,王之弟當封耶,周公宜以時言於 王,不待其戲而賀以成之也。不當封耶,周公乃成其 不中之戲,以地以人,與小弱弟者為之主,其得為聖 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從而成之耶? 設有不幸,王以桐葉戲婦寺,亦將舉而從之乎?凡王 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設未得其當,雖十易之不為病, 要於其當,不可使易也,而況以其戲乎?若戲而必行 之,是周公教王遂過也。吾意周公輔成王,宜以道從 容優樂,要歸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為之辭。又 不當束縛之,馳驟之,使若牛馬然,急則敗矣。且家人 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況號為君臣者耶?是直小丈 夫𡙇𡙇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或曰:「封唐 叔,史佚成之。」

《辨柳子封建論》
宋·胡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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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與天下共其利,天道之公也;郡縣以天下奉一 人,人欲之私也。太宗慨然議復古制,而魏徵諸臣不 能詳考,卒使聖人之制不復見於後世,誠可惜矣!而 蜀人蘇公亦謂封建不可行。至以始皇、李斯、柳宗元之論,雖聖人復起,不復能易。嗚呼!豈其然乎?宗元之 論曰:「周之衰也,諸侯強盛而有不掉之患;秦之亡也, 則有叛人而無叛吏」,非郡縣之制失也。方三代盛時, 諸侯或自其國入為三公,王室有難,諸侯或釋位以 輔王室。及其衰也,五霸雖強大,猶且合諸侯以尊周。 凡若此類,宗元皆略而不稱,乃摘取衰亂之一二,欲 舉封建而廢之,是猶見刖者而欲廢天下之屨也。使 周德未衰,誰敢問其鼎?周不伐鄭,誰「敢射其肩?使周 常能守文、武、成、康之法,諸侯安能有不掉之患哉?秦 之亡也,陳吳奮其白梃,劉項從而斃之,兵車所向,下 城以數十計,無為秦死守者,安得謂秦無叛吏也哉?」 宗元又曰:「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殷資三千諸侯以 黜夏,武資八百諸侯以剪商,故不敢變易也。是聖人 於未舉兵之前,要結眾力,及成功之後,姑息求安」,此 五代庸主之所行,而謂湯、武為之乎?蘇子講之不詳, 乃以宗元之論為是,而以封建為爭之端,不知聖人 正所以息爭也。果以為爭者,夏有天下數百年,苟無 桀則商不得而取也;商有天下數百年,苟無紂則周 亦不得而取也。豈非息爭之效乎?若以為不足以息 爭,則「秦建郡縣,不二十年而漢爭之,漢纔二百年而 王莽爭之,又二百年而三國爭之,三國各不數十年 而晉爭之,晉不數十年而外國爭之」,是後爭者益眾, 分裂益多,享國益促。唐最久矣,不三百年而爭者四 起,未及中葉而失天下之半。是郡縣已後,崇殖大利, 揭示爭端,皆不如三代千八百年纔三姓也,安得以 封建為爭之端,而亂之首歟?

《封建論》
廖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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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子厚為《封建論》以短。封建者,誠以周之亡,由立諸 侯之過也,故曰:「周之失,在制不在政。」又云:「諸侯各專 其國,繼世而理,其人之賢不肖不可知,而民之理亂 亦不可察也。」又云:「諸侯世祿在位,各據其地,則天下 雖有聖賢者生,無以立於天下。」如子厚之論是。蓋知 其末而不知其本,知其末而不知其本,故以封建為 「非。故曰:封建非聖賢之意也,勢也。」又云:「湯武之所以 不去封建者,因其力以得天下,故不去也。」此亦見子 厚之惑者也。夫事有得失,理有是非,固不易也。偁謂 「誠聖賢之立封建者,道也,非勢也;周之亂天下,非制 失也,失在政也。」又謂天下諸侯,雖專國繼世,而理亦 不能亂也;雖世祿在位,亦不能妨天「下之聖賢也。」又 謂:「湯武之不去封建者,實以封建者古之常道也,非 因其力以取天下而不去也。且夫聖賢之立制度,皆 取法於天地,而節制於人,使人悉得其所耳。當生人 之初,萬物屯蒙而莫知其所以理,《易》云:『天造草昧,宜 建侯而不寧』是也。是封建者,聖人所以理民之達道。 觀三代封建之制,因」地制民,因民制祿,使大不至於 難制,小不至於無賴。是故如身使臂,如臂使指,上下 相制,罔有不順,則封建者,固因人之利而為之也。夫 所謂勢者,乃不得已之辭也,豈有取法天地,節制於 人而曰不得已哉?以此為勢,則天下孰不為勢?是則 君臣父子夫婦長幼之分,皆勢也,何止封建而已乎? 偁!故曰:「封建者,道也,非勢也。」且封建之制,地有差等, 祿有多少,禮樂器物各有分限。是故下者不可上,少 者不可多,降者不可升,無者不可有。執是而行,雖世 未有亂者也。若地不必有差等,祿不必有多少,禮樂 器物不必有分限,下者不必下,少者不必少,降者不 必降,無者不必無,則未有不亂者也。觀周世之末然 矣,豈制之失乎?是蓋失其政而然也。且三代之盛,非 不封建也,而不聞亂,何封建利於三代之初,而不利 於三代之末乎?是蓋政存與政失之謂也。使周末之 天子,執文、武、成、康之法而不失,則文、武、成、康之時也, 又安得有問鼎射王之事?當夷王而後,禮樂征伐,天 子不能有也,安得諸侯不為逆?設使雖不封建,未有 不大亂者也。偁故曰,周之亂在失政也。且夫諸侯者, 奉天子之法以理其國也,動靜進退,莫不由天子也。 是故山川神祗有不舉者為不恭,不恭者君削以地, 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 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為叛,叛者君 討。夫然則天下諸侯莫敢不為善也。五國為屬,屬有 長。十國為連,連有帥。三十國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 國為州,州有伯。天下八州,各以其屬屬天子之吏。吏 以治伯,伯以理正,正以理卒,卒以理帥,帥以理長。長 有不善,則帥舉之;帥有不善,則卒舉之。卒有不善,則 正舉之;正有不善,則伯舉之;伯有不善,則吏舉之,上 下相制,雖有不肖者,固不敢為不善矣;設有為者,則 流矣討矣,而不存之於天下也。夫然則天下無不善 矣,設有為,理者也。偁故曰:「雖專國繼世,而不能為亂 也。」且聖賢之用與不用,繫乎在上者也。在上者果其 人則能用之,果非其人則不能用之,此事之固然者 也。當三代之時,不聞有聖賢不居其位。當三代之季, 然後聖賢有不用者,則是用與不用繫於上明矣。彼 封建者,亦所以待聖賢者也,安得反妨聖賢哉?當聖賢不用之時,乃封建失制之時也。曰天子之法不必 行,諸侯之惡不必絀,是故天下各據其地,而聖賢棄 矣。觀其然,夫豈在於封建,是誠制亂之罪也偁?故曰: 「雖世祿在位,不」能妨。聖賢之於天下。必主之者,愍世 之亂然也,固不以得天下為利也。若以湯武不去封 建,為因其力以得天下,則是湯武苟於得天下也。孔 子以湯武為仁乎?孔子以為仁人,則湯武之不苟得 可知也。且聖賢之心,唯欲利後世,益天下,苟事有利 益者,雖死焉為之也?若封建果不利天下,益後世,則 去之以利益乎天下後世矣,又豈肯因而不革?況封 建者,以天下為公也;而守宰者,示天下以私也。封建 者,與天下共天下,守宰者,欲以獨制天下為心。公私 之道昭昭矣,而公私之義固有差矣。偁故曰:湯武之 不去封建者,蓋古之常道也,非因其力而不去之也。 且子厚不究天子之法,亂而使諸侯叛,反以封建為 周之失制。不究法不亂,則不善莫由在位,反以繼世 不肖致亂為患。不究升賢絀不肖為當世常法,而反 以聖賢不立為慮。不究聖賢立法制,必取法天地而 利人,反以立封建為勢。不究聖賢之心無所苟,反以 湯武不去封建為利,其力偁?故曰:「子厚之論封建,知 其末而不知其本也。」雖然,子厚以封建為非者,以守 宰為是故也;以守宰為是者無他,乃曰:「有罪得以絀, 有能得以獎。朝拜而不讎,夕斥之矣;夕拜而不讎,朝 斥之矣。」又云:「漢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馮唐,聞黃 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使漢室盡封侯王,則孟舒、 魏尚之術莫得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行。」明譴而道 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約從之謀,周 于同列矣。」嗚呼!若是者,子厚果大不明其本也。以是 為是,則豈封建之世,有罪者不得而絀乎?有能者不 得而升乎?「朝拜而不讎,夕不能斥之乎?夕拜而不讎, 朝不能斥之乎?」若有罪不絀,有能不升,法制不能拘 者,皆已亂之世也。已亂之世,無不失也,何止於封建 哉?已亂而罪之,何異惡桀紂之不道而責湯武?嫉商 均之不肖而非堯舜也?於理順乎?雖然,子厚止知漢 之封侯王,而不知古之封建也。止知漢之封侯王,則 宜其所謂明譴而道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 之,締交約從之謀,周於同列也。若古之封建,固不至 是。三代之封建,凡天下四「海、九州、二百一十國」,在夏、 商則百里極矣。國凡有五等,五等之國,制度不同,同 出於天子者也。古之一大國,止今之一郡耳。是故其 力易制,其患易救,固未有能為亂者也。漢之封侯王, 則一侯王之地。如古之大國數十,則漢豈行封建之 法哉?乃漢自為之法,非封建之法也。若以漢自為之 法,而疑古「封建為短,是由以溺咽之故,欲去舟與食 者也。」豈封建果非哉?而又孟舒、魏尚、黃霸、汲黯之輩, 當三代時不啻千萬輩,在卿大夫之列,安得謂在封 建之世則不得伸其才術,豈數子者之才,能為太守 而不能為他哉?而子厚固以為封建則能用之,不知 意之若何也?嗚呼!是非得失之理,明明若是,又何曲 為之言也?偁非好辨也,庶聖人之道少有明耳。

《封建論》
馬端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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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文中子後序言:太宗嘗讀《周官》「辨方正位,體國經 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之言,慨然嘆曰:「不井田,不封 建,不足以法三代之治。」然則詔群臣議封建,必是時 事也。後之儒者,往往追恨當時諸臣不能將明英主 之美意,使生民復見三代之治,以為遺憾。愚嘗竊論 之,以為必能備究古今之事情,然後可以斷其議論 之是非,法制之得失。蓋封建一事,漢以來未嘗廢也, 然行之輒利少而害多,其故有二:一則不能存三代 之公心,二則不能存三代之良法。公心者何?昔文、武、 成、康之眾建諸侯,有德有功者則𢌿之,初未嘗專以 私其宗親,雖曰兄弟甥舅之邦,然所封皆極一時之 選。若其果賢,則微子尹東夏,蔡仲君「蔡邦,雖仇讎不 廢也。若其不賢,則管、蔡為戮,五叔無官,雖同氣不恕 也。」至漢則私且忌,故始則勦滅異代所建國,而盡以 𢌿其功臣;繼則勦滅異姓,王而盡以𢌿其同宗;又繼 則勦滅疏屬劉氏,王而盡以𢌿其近親。而其所建置, 若濞若長之徒,初無功德足以君國子民,特以其近 親而王之,故不旋踵「而犯上作亂,墟其國而殞其身 矣。」蓋有先王之公心,則其弊不至於此。良法者何?昔 先王之建邦也,上有方伯連率,下有公侯伯子男,小 大相維,尊卑相制。如公侯受封之地雖多,而制祿不 過十倍,其卿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名山大澤不以 封,必賜弓矢然後征,必賜圭瓚然後鬯;有巡狩,有述 職,有「慶,有讓,綱紀未嘗一日隳也。」若漢初諸侯王,則 𢌿以大城名都,連數千里,未嘗為之分限。山澤蓄貨, 在其國者,不領於天子之大農;五嶽四瀆在其國者, 不領於天子之祠官。故為諸侯者,一受封之後,即自 負其富強,摘山煮海,招納亡命,擅爵人,赦死罪,天子 不能訶,謀臣不敢議,所以縱恣之者如此。及景武之 後,則作佐官之律,嚴附益之法,吹毛求疵,積毀銷骨所以猜防之者復如此。蓋方其縱恣也,則畏之有同 乎敵國,及其猜防也,則抑之不啻如謫徙矣。蓋有先 王之良法,則其弊不至於此。由漢而來,有天下者,未 嘗不王其昆弟子姪,而名之曰「封建」,然其得失與漢 無以大相遠。蓋其初也,惟務私其宗親,未嘗有擇德 而授之意。故有國者不皆可使南面之人,而復不能 固結之以恩義,繩律之以法度。故仁恕者則流於縱 恣,西晉是也;剋核者則過於猜防,曹魏是也。而晉、魏 皆緣是以亡,是豈封建誤之哉?先王之意之法不存, 而強慕美名,則適足以為禍亂之階耳。唐太宗亦好 名之主,然審時量己,固自不能存帝王之心而行帝 王之事矣。故刺史世襲之詔,不久而遂停。而當時諸 臣雖以魏鄭公之賢,亦以為事雖至善,時即未遑,而 有「五不可」之說,蓋其度之審矣。如顏師古之議,欲封 建與郡縣並行,王侯與守令錯處,則漢初已嘗如此。 至景帝,令諸侯王不得治民補吏,而漢置內史以治 其地,則封建之地悉為郡縣矣。蓋古之所謂「諸侯」,即 後之所謂守令。然自漢中葉以後,王侯之與守令,始 判然為二。承流宣化,而實有治人之責者,守令也;食 租衣稅而但襲茅土之封者,王侯也。今欲並建,則凡 王侯受封之地,必盡廢內史之官,即付之兵民之任 而後可。但恐恣縱專擅,犯上作「亂,復如漢初之事,容 之則廢法,而貽子孫之深憂,誅之則傷恩,而失封建 之初意矣。」又況魏晉以後,王侯多是虛封,有三分食 一、四分食一、五分食一者,又有非境內之地而遙封 者,如元魏之以會稽、蒼梧、建業、丹陽等郡,封其臣為 公侯之類是也。蓋戶封既為虛名,則受封者之俸祿, 必仰給於縣官,而出納之吝,有所不能免,於是遂有 「虛食」、「真食」之異。今欲盡復舊制,則王侯受封之地,其 戶邑之入,必合盡捐以予之。地既瓜分,租賦隨之,京 師府藏頓鮮,無以供軍國之用,非居上之利也。又王 侯於所受封之郡邑,既無撫字之責,而徒利租賦之 入,於是一意侵漁,不顧怨讟,為封戶者甚于征行,非 百姓之利也。又所謂王侯者,非子弟即勳臣,素號名 貴人,華屋玉食之奉,於京師為宜。今使之塊處外郡, 朝不坐,宴不預,憂讒畏譏,此絳侯之所以恐懼,長孫 司空之所以怨望,然則又非受封者之利也。夫封建 者,古帝王所以建萬世之長策。今其公心良法一不 復存,而顧強希其美名以行之,上則「不利於君,中則 不利於臣,下則不利於民」,而方追咎其不能力行,此 書生之論,所以不能通古今之變也。

《評柳胡封建論》
元·吳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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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嘗觀柳宗元《封建論》,言:「封建之法,更古聖王堯、舜、 禹、湯、文武莫能去之。」是非不能去也,勢不可也。故封 建非聖人意也,勢也。胡氏《讀史管見》則曰:「封建之法, 聖人所以順天理,承人心,而為公天下之大端大本 也。」宗元說非是。予蓋因是而求之,則天下古今之變, 日趨於無窮,又不可一概論矣。夫自夏后氏之衰,有 扈之戰,洛汭之畋,商丘之徙斟尋,斟灌之依禹,祀之 不絕者如線。昆吾之強,自衛遷許,又彰彰然自號於 世曰「霸」,此一變也。而商周亦以是而得天下。及周之 衰,諸侯削弱,世室擅權,魯有三桓,晉有六卿,鄭有七 穆,孫甯在衛,崔、高在齊,淊淊者,天下皆是。雞澤一會, 溴梁一盟,君如贅旒於上,而大夫自相歃血於下,此 又一變也。而三晉田和亦以是而得國。孔子曰:「天下 有道,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禮樂征伐自諸 侯出。自諸侯出,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 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此蓋通論天下之 勢也。夫何戰國之世,兵力日用,游說肆行,申韓以法 術,商李以耕戰,蘇張犀首以合從連衡,各以其能分 適諸侯之國。始皇雖大索逐客,卒就其吞併六國之 謀者,又客之功也。此天下之一變也,而卒歸於士。及 天下既一,始皇自以為前世莫能及,遂舉封建而廢 之,郡縣自置,殺豪傑,銷鋒鏑,墮名城,欲盡屏天下之 兵而不用。又且貪鷙亡厭,科謫日發,民不堪命。陳勝、 吳廣「攘臂一呼,執農器以為兵,而民之從亂,十室而 七。項羽以亡,楚故將之子劉季,以泗上亭長分割天 下,立十八王,又五歲而盡屬漢。此又天下之一變也, 而卒歸於庶人。」嗚呼!聖王不作,世道愈下,天下之變, 則亦不知其所終者矣。是豈宗元之所謂勢者非耶? 抑又考之堯、舜、禹、湯遠矣,及周而始詳。商紂之亂,天 下歸周者三分之二,武王既以是而勝商,商之頑民 雖遷於洛,猶且弗率,則又告之以「商之自絕於天,與 周之受有天命,勞來安集,無所不用其心」,然猶不能 已夫商、奄四國之禍也。當是時,周幸不至于奔潰動 搖者,豈無其故哉?蓋周都豐鎬,而文王之德化南被 於汝墳、漢廣之域,自洛以東,冀、青、兗三州,昔本屬紂, 且大封同姓與異姓功臣以鎮之。魯,周公之國也;齊, 太公之國也,表在東海,淮夷、徐莒之屬,有所畏焉而 不敢動。燕,召公之國也,成王滅唐,以之封唐。叔介在 北邊,北戎追貊之類,有所懼焉而不敢越。成王在豐周公又自居洛以統之。商、奄既滅,康叔國於衛,微子 國於宋,雖曰治之以德,亦以示天下形勢也。始皇始 一天下,據關中,廢封建,勿王子弟。及二世而關東盜 起,郡縣吏或降或死,無一肯堅守者。漢興,鑒秦之弊, 當項羽專制之餘,燕、趙、梁、楚、太原、淮南多王異姓,故 終高帝之世,用兵不息。韓王信,上所親幸;盧綰又故 人也,使當匈奴,卒亡入匈奴。吳芮乃以長沙卑濕之 國使當南越,則以國小僅存耳。故又大封同姓,荊以 王賈,楚以王交,代以王喜,齊以王肥,吳以王濞,然非 制也,是以卒有吳、楚七國之亂。何則?漢天子止有關 中、巴蜀等十五郡,而諸侯王連城列邑,被于三邊,固 不可與成周並論矣。《記》曰:「禮,時為大,順次之。」三代封 國,後世郡縣,時也。因時制宜,以「便其民,順也。」是又豈 宗元之所謂勢者非耶?於戲!自予前說而觀之,則天 下古今之變,至漢而勢有不同。管見之說,守儒之常 論也。然而又曰:「欲行封建,先自井田始。」夫封建、井田 二者,蓋同出於堯、舜、禹、湯、文、武之盛時,上之則分土 列爵以建國,下之則分田畫野以居民。井田,小封建 也;封建,大井田也。秦漢以來,井田廢矣。則是封建之 法,雖欲不廢而為郡縣也,尚可得哉。

《封建論》
明·柳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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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之法,諸儒論之備矣。其大端有二:「泥於古者,以 三代之制為可復;達乎變者,以嬴秦之法為當守。雖 有得失,要非至論也。夫天下之不可兼得者,勢與權 而已矣。勢之重者,則當損其權,而不可假借以益其 勢;權之重者,則當抑其勢,而不可祟長以助其權。二 者惟人主得兼之,而他人莫可使與。」在昔之明聖,所 以操握天下之大分而不可以告人者也。彼所謂「封 建」者,或以王室之懿親,或以公家之勳閥,其勢之重, 固已貳於天子而蓋夫天下者矣。乃列壤而君之官 屬惟其所制,戎賦惟其所徵,刑賞號令惟其所施,以 勢若彼,以權若此,則強與亂相成,嫌與逼相屬,求其 奉法守分如周之伯禽、漢之劉蒼者,固不易得也。王 者制天下,顧可僥倖萬一,而恃之以為久安之計耶? 余故曰:「二者皆未及其至也。」然則孰為至?抑求其無 弊而已矣。昔者舜之處象也,使吏代之治而納其貢 稅,則優游於富貴之樂而無歉;上之恩以浹,而下之 亂自消;君之疑不生,而臣之祿有終。是非特因其不 肖而為之,抑求其無弊而全之耳。世謂舜之處象,因 其不肖而為之也。故始以肖望其親為嫌,而卒乃陷 其親於大惡而不能救。周公之於管、蔡是也。向使周 公之於管、蔡,如象之於《有庳》,則何至於殺之、囚之、降 之也?與其殺之、囚之、降之而不赦,孰若不任以事之 為得也?或者曰:「王者之封建,蓋將公天下於同姓異 姓之賢,使各私其民而共戴王室也。如舜之法,則賢 者無所施,而周、召為棄材。」是則不然。方周公使管、蔡 之監殷也,豈不以為「此吾之親而可依以無患者?」而 管、蔡亦振振然良公子,未聞有顯過者也,而卒乃挾 叛人,連諸侯,以危社稷。夫人臣之惡,莫大於叛逆,而 管、蔡則為之。蓋匹夫無道,惡止於殺人,而王侯犯分 必至於陵上。其權與勢使然者,使象居管、蔡之地,又 安能晏然而已耶?周、召之賢,固所當用而用之,必不 為國家之禍者。然求之後世千百餘年,如周之元聖 者幾人?如召之敬德者幾人?繼此復千百年,吾知求 一人而不可得也。以千百年所無之一人,而以之待 千百年之人,雖愚者亦知其舛也。固必如周召之元 聖敬德而後可用,如管、蔡之中材則不可用,而況如 象者乎?或者又曰:「三代之君皆古聖人也,而為法若 此,其弊何也?」是又不然。蓋凡法之立而行之久也,則 一利一害出焉。法之善者其利多,其不善者其害大。 乘其後者乃斟酌其利害而更之,而亦不能無弊也。 屢更屢定,而後知古人之得失而良法出焉。是非知 之所不及,而謀之所未盡也,勢使然也。夫舜之法達 權與勢,而行之無弊者通乎此,豈獨可與議封建也 哉!

封建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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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齊太公世家》:武王王天下,封師尚父于齊營丘, 東就國,道宿行遲,逆旅之人曰:「吾聞時難得而易失, 客寢甚安,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犁明 至國。萊侯來伐,與之爭營丘。營丘邊萊,會紂之亂而 周初定,未能集遠方,是以與太公爭國。太公至國,修 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之利,而人民 多歸齊,齊為大國。及周成王少時,管、蔡作亂,淮夷畔 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五侯九伯,實得征之。」齊由此得征伐為大 國,都營丘。

《魯周公世家》:魯公伯禽初受封之魯,三年而後報政 周公。周公曰:「何遲也?」伯禽曰:「變其俗,革其禮,喪三年 然後除之,故遲。」太公亦封于齊,五月而報政周公。周 公曰:「何疾也?」曰:「吾簡其君臣禮,從其俗為也。」及後聞 伯禽報政遲,乃歎曰:「嗚呼!魯後世其北面事齊矣。夫 政不簡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歸之。」

《通鑑前編》:成王命周公元子伯禽代就封于魯。周公 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今王之叔父,吾于 天下亦不賤矣。然我一沐三握髮,一飯三吐哺,起以 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子之魯,慎無以國驕人。」太 公封于齊,周公問太公何以治齊?曰:「尊賢而尚功。」周 公曰:「後世必有篡弒之臣。」太公問周公何以治魯?曰: 「尊賢而親親。」太公曰:「後寖弱矣。」

《左傳桓公二年》: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 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師 服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 體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嘉耦曰 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太子曰仇,弟曰成師, 始兆亂矣。惠之二十四年,晉始亂,故封桓叔于曲沃。」 靖侯之孫欒賓傅之。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 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 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 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今晉,甸侯也,而 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定公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衛子行敬 子言于靈公曰:「會同難,嘖有煩言莫之治也。其使祝 佗從」公曰:「善。」乃使子魚及皋鼬將長蔡于衛衛侯使 祝佗私于萇弘曰:「聞諸道路,不知信否。若聞蔡將先 衛信乎?」萇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衛不亦可乎!」 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 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 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 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 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用即命 于周,是使之職事于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 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 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虛。「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 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 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 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于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 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于殷虛。皆啟 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姑 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于夏虛;啟以 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 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猶多而不獲,是分也,唯不尚 年也。管、蔡啟商,惎間王室,王于是乎殺管叔,而蔡蔡 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率德,周公舉 之以為己卿士,見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書》云:「王曰: 胡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衛也。」武 王之母弟八人,周公為太宰,康叔為司寇,聃季為司 空。五叔無官,豈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晉武之穆也。曹 為伯甸,非尚年也。今將尚之,是反先王也。晉文公為 踐土之盟,衛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猶先蔡。其《載 書》云:「王若曰:『晉重魯申、衛、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 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視也』。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 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萇弘說,告劉子,與范獻子謀之, 乃長衛侯于盟。

《漢書·王陵傳》:高后欲立諸呂為王,問陵。陵曰:「高皇帝 刑白馬而盟曰:『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今王呂 氏,非約也。」太后不說。問左丞相平及絳侯周勃等,皆 曰:「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稱制,欲王昆弟諸呂, 無所不可。」太后喜,罷朝。陵讓平、勃曰:「始與高帝唼血 而盟,諸君不在邪?今高帝崩,太后女主欲王呂氏,諸」 君縱欲阿意背約,何面目見高帝于地下乎?平曰:「于 面折廷爭,臣不如君;全社稷,安劉氏後,君不如臣。」陵 無以應之。

《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建武十五年,初,巴蜀既平,大司 馬吳漢上書,請封皇子,不許。重奏連歲三月,乃詔群 臣議。大司空融、固始侯通、膠東侯復、高密侯禹、太常 登等奏議曰:古者封建諸侯,以藩屏京師。周封八百, 同姓諸姬並為建國,夾輔王室,尊事天子,享國永長, 為後世法。故《詩》云:『大啟爾宇,為周室輔』。高祖聖德,光」 有天下,亦務親親,封立兄弟諸子,不違舊章。陛下德 橫天地,興復宗統,褒德賞勳,親睦九族,功臣宗室,咸 蒙封爵,多受廣地,或連屬縣。今皇子賴天,能勝衣趨 拜,陛下恭謙克讓,抑而未議,群臣百姓,莫不失望。宜 因盛夏吉時,定號位以廣藩輔,明親親,尊宗廟,重社 稷,應古合舊,厭塞眾心。臣請大司空上輿地圖,太常 擇吉日具禮儀。制曰可《吳志孫權傳》:赤烏五年「正月,百官奏立四王,詔曰:今 天下未定,民物勞瘁,且有功者或未錄,饑寒者尚未 恤,猥割土壤,以豐子弟,孤甚不取,其釋此議。」

《大唐新語》:武德中,以景命惟新,宗室猶少,至三從弟 姪皆封為王。及太宗即位,問群臣曰:「遍封宗子於天 下,便乎?」封德彝對曰:「不便。歷觀往古,封王者當今最 多。兩漢以降,唯封帝子及兄弟。若宗室疏遠者,非有 大功,如周之郇、滕,漢之賈、澤,並不得濫居名器,所以 別親疏也。」太宗曰:「朕為百姓理天下,不欲勞百姓以 養己之親也。」於是疏屬悉降爵為公。

《唐書李百藥傳》:「貞觀元年,百藥拜中書舍人,封安平 縣男。明年,除禮部侍郎。時議裂土與子弟功臣,百藥 上《封建論》,理據詳切,帝納其言而止。」

《蕭瑀傳》:帝問瑀:「朕欲長保社稷,奈何?瑀曰:三代有天 下,所以能長久者,賴封建諸侯以為藩屏。秦置守令, 二世而絕。漢分王子弟,享國四百年。魏晉廢之,亡不 旋踵。此封建之有明效也。」帝納之。

《文獻通考》:「貞觀二年,始議分封列土之制。特進魏徵 議曰:『臣聞三代之利,建藩屏,保乂皇家。兩漢之大,啟 山河,同獎王室。故楚國不恭,齊桓有召陵之舉;諸呂 搆難,朱虛奮北軍之謀。九鼎危而復安,諸侯傲而還 肅。比夫秦之孤立,子弟為匹夫;魏氏虛名,藩扞若囹 圄,豈可同年而語哉?至於同憂共樂之談,百足不僵』」 之義,曹冏《六代》,陸機五等,論之詳矣。陛下發明,詔封 五等,事雖盡善,時即未遑。何也?自隋氏亂離,百殃俱 起,黎元塗炭,十不一存。始蒙敷至仁以流元澤,沐春 風而霑夏雨,一朝棄之,為諸侯之隸,眾心未定,或致 逃亡,其未可一也。既立諸侯,當建社廟,禮樂文物,儀 衛左右。頓闕則理必不安,粗修則事「有未暇,其未可 二也;大夫卿士咸資祿俸,薄賦則官府困窮,厚斂則 人不堪命,其未可三也。王畿千里,地稅不多,至於貢 賦所資,在於侯甸之外。今若並為國邑,京師府藏必 虛,諸侯朝宗,無所取給,其未可四也。今燕、秦、趙、代俱 帶蕃裔,黠羌旅拒,匈奴未滅,追兵內地,遠赴邊庭,不 堪其勞,將有他變,難」安易動,悔或不追,其不可五也。 原夫聖人舉事,貴在相時,時可未可,理資通變。敢進 芻蕘之議,惟明主擇焉。

六年,監察御史馬周上疏曰:「伏惟詔書,令宗室勳賢 作鎮部,貽厥子孫,嗣守其政,非有大故,則無黜免。臣 竊惟陛下封之者,誠愛之重之,欲其後裔承守,而與 國無疆也。臣以為如詔旨者,陛下思所以安存之,富 貴之,然後使其為世官也。何則?以堯、舜之父而有朱、 均之子,倘有孩童嗣職,萬一驕愚,則兆庶被其殃而 國家受其敗。正欲絕之,則子文之理猶在;正欲留之, 而欒黶之惡已彰。」與其毒害於見存之百姓,則寧使 割恩于已亡之一臣明矣。則向所謂愛之者,乃適所 以傷之也。臣謂宜賦以茅土,疇其戶邑,必有材行,隨 器方授,則雖其翰翮非強,亦可以獲免尤累。昔漢光 武不任功臣以吏事,所以終全其代「者,良得其術也。 願陛下深思其宜,使夫得奉大恩而子孫終其福祿 也。」

十一年,詔曰:「設官司以制海內,建藩屏以輔王室,莫 不明其典章,義存於致理;崇其賢戚,志在於無疆者 也。今採按部之嘉名,參建侯之舊制,共理之職重矣, 分土之實存矣。已有詔書,存其至理,繼世垂範,貽厥 後昆,維城作固,同符前烈。荊州都督荊王元景、涼州 都督漢王元昌、徐州都督徐王元禮、潞州都督韓王」 元嘉、遂州都督、彭王元則、鄭州刺史、鄭王元懿、絳州 刺史、霍王元軌、虢州刺史、虢王元鳳、豫州刺史、道王 元慶、壽州刺史、舒王元名、鄧州刺史、鄧王元裕、幽州 都督、燕王靈夔、蘇州刺史、許王元祥、安州都督、吳王 恪、相州都督、魏王恭、齊州都督、齊王祐、益州都督、蜀 王愔、襄州刺史、蔣王惲、揚州都督、越王正、并州都督 晉王治、秦州都督紀王慎等,或地居旦奭,夙聞《詩》《禮》; 或望乃間平,早稱才藝。並爵崇土宇,寵兼車服。誠孝 之心,無忘於造次;風政之譽,克著於期月。宜冠藩垣, 胙以休命。其所署刺史,咸令子孫世世承襲。

十一年,又以司空長孫《無忌》為趙州刺史,改封趙國 公;尚書左僕射房元齡為宋州刺史,改封梁國公;司 空杜如晦密州刺史,封萊國公;特進李靖為濮州刺 史,改封衛國公;特進高士廉為申州刺史,改封申國 公;趙郡王《孝恭》為觀州刺史,改封河間郡王;同州刺 史尉遲敬德為宣州刺史,改封鄂國公;光祿大夫李 勣為蘇州刺史,改封英國公;左驍衛大將軍段志元 為金州刺史,改封褒國公;右領軍大將軍程知節為 普州刺史,改封盧國公;兵部尚書侯君集為陳州刺 史,改封陳國公;任城王道宗為鄂州刺史,改封江夏 郡王;太僕卿劉弘基為朗州刺史,改封夔國公;金紫 光祿大夫張亮為澧州刺史,改封鄖國公。詔曰:「周武 定業,胙茅土於子孫;漢高受命,誓帶礪於功臣。豈止 重親賢之地,崇其典禮,抑亦固磐石之基,寄以藩翰但今之刺史,古之諸侯,雖立名不同,而監統一也。故 申命有司,斟酌前代,宣條委共理之寄,象賢存代及 之典。司空無忌等,並策名運始,功參締構,即令子孫 世世承襲,非有大故」,無或黜免,餘官食邑並如故。其 後無忌將之國,情皆係戀,不願是行,辭不獲免,謬出 怨言,以激上怒,曰:「臣披荊棘以事陛下,今海內寧一, 乃令世牧外州,復與遷徙何異!」因上表固讓。太宗謂 之曰:「割地以封功臣,古今之通義也。意欲公之枝葉, 翼朕子孫,長為藩翰,傳之永久,情在此耳。而公等薄 山河之誓,發言怨望,朕亦安可強公以土宇耶?」太子 左庶子于志寧以古今事殊,恐非久安之道,上疏爭 之,竟從志寧議。

封建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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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周之初,諸侯千八百國,至赧王之亡,所存 者才八國耳,七戰國與衛也。然趙、韓、魏分晉而立,齊 田氏代姜而興,其有土各不及二百年,俱非舊邦。秦 始皇乃呂氏子,楚幽王乃黃氏子,所謂嬴𦬒之先,當 不歆非類,然則唯燕、衛二姬姓存,而衛至胡亥世乃 絕。若以為召公、康叔之德,則周公豈不及乎?漢列侯」 八百餘人,及光武而存者,平陽、建平、富平三侯耳。建 平以先降梁王,永奪國。平陽為曹參之後,富平為張 安世之後。參猶有創業之功,若安國則湯子也,《史》稱 其推賢揚善,固宜有後,然輕重其心,殺人則多矣,獨 無餘殃乎!漢侯之在王莽朝,皆不奪國,光武乃但許 宗室復故,餘皆除之,雖酇侯亦不紹封,不知曹、張兩 侯何以能獨全也?

《文獻通考》:「按封建莫知其所從始也。三代以前事跡 不可考。召會征討之事,見于《史記·黃帝紀》。巡守朝覲 之事,見于《虞書舜典》。」

鄭氏曰:「《春秋傳》曰:『禹會諸侯于塗山,執玉帛者萬國』。」 言執玉帛者,則是唯謂中國耳。中國而言萬國,則是 諸侯之地有方百里,有方七十里,有方五十里,禹承 堯、舜而然矣。要服之地,內方七千里乃能容之。夏末 既衰,諸侯相并,土地減,國數少。殷、湯承之,更制中國 方三千里之界,亦分為九州,而建此千七百七十二 國。周公復唐、虞之舊域,分其五服為九,其要服之內 亦方七千里,而因殷諸侯之數,廣其土,增其爵耳。 臨川王氏曰:「禹會諸侯執玉帛者萬國」,此《左氏》之妄 也。禹之會塗山,在東方,不過見東方諸侯耳,豈使四 海之內會于一山之下哉?以禹之時有萬國,則不當 指塗山而言也。《書》曰「萬國」,總四海之內大略而言,且 九州之地,今可以見。若皆以為國,則山川沮澤不可 以居民,獨立一君,孰為之民乎?

按:漢之所謂封建,本非有公天下之心,故其予之甚 艱,而奪之每亟。至孝武之時,侯者雖眾,率是不旋踵 而褫爵奪地。方其外事四裔,則上尊高帝「非功不侯」 之制,於是以有功侯者七十五人,然終帝之世,失侯 者已六十八人,其能保者七人而已。及其外削諸侯, 則采賈誼「各受其祖之分地」之說,於是以王子侯者 一百七十五人,然終帝之世,失侯者已一百一十三 人,其能保者五十七人而已。外戚恩澤侯者九人,然 終帝之世,失侯者已六人,其能保者三人而已。功臣 外戚恩澤之失侯也,諉曰予奪自我。王子之失侯,則 是姑假推恩之名以析之,而苛立黜爵之罰以奪之, 與賈誼所謂「一寸之地,一人之眾,無」所利焉者異矣。 禁網既苛,動輒得咎,而坐宗廟酎金失侯者尤眾。《食 貨志》言帝因卜式上書,願輸財助邊,下詔褒美,以諷 天下,而莫有應者,於是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 蓋當時國計不給,方事誅求,不容列侯坐享封君之 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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