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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1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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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九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一百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卷目錄

 荒政部藝文七

  澧州社倉規約序      宋萬鎮

  社倉記           黃震

  復置義倉策       元趙天麟

  論蓄積           王禎

  備荒法           前人

  救荒本草序        明卞同

  預備倉奏          楊溥

  請設濟農倉奏疏       周忱

  濟農倉記          王直

  預備倉記          秦夔

  請復常平疏         林俊

  旱災疏          王守仁

  水災自劾疏         前人

  新建預備倉記        前人

  救荒議          何景明

  翁源預備倉記       湛若水

  答李獻忠救荒書      王廷相

  重刻救荒本草序       李濂

  補遺策疏          田秋

食貨典第一百卷

荒政部藝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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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州社倉規約序》
宋·萬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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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謂《周禮》一書,為民慮深矣,其比閭族黨必使相捄、 相賙,六行教民任恤,繼於睦婣之後。古之聖人既愛 其民,又欲使其民之交相為愛,故法立而俗厚,有繇 也。吾鄉自罹兵革之餘,故老凋零,習俗頹弊,富家巨 室溺於商功課利之習,又無君子長者之論以激奮 之,故舉事而有益於己則為,舉事而稍損於己則弗 為,甚至積粟紅腐以俟饑歉,穹其價以厚其售,曾未 聞有倡於義舉者。吁!何薄也!間有稍異流俗,能好義 者,不過曰「甃道路之崎嶇,矼溪澗之瀰漫,以為往來 稱便」而已。夫道路未甃止險行,溪澗未矼止病涉,此 一夫之任爾。假令民日乏食,久之弱者轉溝壑,強者 奮臂大呼,相率而為盜。事勢至此,以「富自足者可保 乎?」餘生平念之久矣。因觀先儒文公朱先生在建遇 大饑,請於官,作社倉,建甚德之。其事有慨於予心,欲 率鄉中富而有德者,法而行之。凡與盟者,穀以十斛 為率,十人所聚穀百斛,擇里之賢有才者司出納焉。 其法則倣文公規模,使貧民以中夏受粟於倉,冬則 加息什二以償。歲小不收則弛其息之半,大侵則盡 弛之。期以數年,子什其母,則惠逾廣而息遂捐之於 民。不惟民有所給食,無復變亂之虞,而古人相捄相 賙任卹之法,所以使人之交相愛者,庶幾復見於今 之俗矣。顧不偉歟!因書此以為同志告,幸相與勉而 行之。

《社倉記》
黃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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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淳七年,余承乏撫州,適歲大饑,賴撫之賢士大夫 相與講求賑貸,因多有以社倉事來論。臨川縣李君 德傑首以書來曰:「鄉有李令君,捐粟六百石為倡,將 成社倉,幸因以風厲其餘。」余報曰:社倉之法之良之 可慕也亦甚矣,社倉之弊之苦之可慮也。余前歲負 丞廣德,見社倉元息二分,而倉官至取倍稱之息,州 縣輾轉侵漁,而社倉或無甔石之儲。其法以十戶為 率,一戶逃亡,九戶賠補,逃者愈眾,賠者愈苦。久則防 其逃也,或坐倉展息而竟不貸本,或臨秋貸錢而白 取其息,民不堪命,或至自經。僉謂此文公法也,無敢 議變。余謂非變其法也,救其弊耳。乃為之請於朝曰: 「法出於黃帝堯舜尚變通,法立於三代盛王須損益, 安有法本先儒,而不可為之捄弊?使法本於先儒,坐 視其弊而不救,豈先儒所望於後之人哉?」朝廷可之。 既又念臨以官司之煩,不若聽從民間之便也,又為 之請於朝曰:「朱文公《社倉法》主於減息以濟民,王荊 公《青苗法》亦主於減息以濟民,而利害相反者,青苗 行之以官司,社倉主之以鄉曲耳。」故我孝宗皇帝頒 《文公法》於天下,令民間願從者聽,官司不得與廣德 社倉刱於官,故其弊不一,請照本法一切歸之民。朝 廷又可之。余遂得窮年餘之力,經理更革,以其收息 買田六百畝,承代人戶認息,且使常年不貸,惟荒年 則貸之,而不復收息。凡費皆取辦於六百畝官田之 租,事甫集,而余去官,未知近何如,至今猶念念不能 忘,此余親歷於廣德者如此。若凡他州各縣之有社 倉者,聞其弊往往而然,殆不勝述。及來撫州,社倉幸 皆鄉曲之自置,有如文公初立之本法,然倚美名以侔厚利者,亦已不少。余方為之悚然以懼,何敢更以 官司預社倉之事哉!大抵小民假貸,皆起「於貧,貸時 則易,還時則難,貸時雖以為恩,索時或以為怨。倘稍 從而變通之,鳩錢買田,豐年聚租,荒年賑散,不惟不 取其息,併亦不取其本,庶乎有利而無害。」凡皆余答 李君之說如此,而未敢以為信也。未幾,金谿李君沂 復以《社倉法》來,俾余為記。及閱實,其始未盡一家自 為之計,而依法惟取二分「之息,不借勢於官,不鳩粟 於眾,故能至今無弊,利民為溥。置倉如此,信能以文 公之濟人者濟人矣。然有治人無治法,良法易泯,流 弊難防。君能如文公,更望君之子孫世世如君也。」因 錄所報李君之說以遺之。先是郡之新豐饒君景淵 亦嘗以社倉,求余為記,其法取息視文公尤輕。貸而 負者,去其籍而不責其償,事益省而民益安,並書以 遺之。

《復置義倉策》
元·趙天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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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開皇五年,長孫平奏「令軍民當社共立義倉,收穫 之日,隨其所得,各出粟麥,儲之當社,社司檢校,勿使 損壞。當社饑饉,即用賑給。」至於隋末,公私廩積,可供 五十年,長孫平之力也。迨至元六年,有旨「每社立一 義倉,社長主之。」每遇年熟,每親丁納粟五斗,驅丁二 斗,無粟聽納雜色。官司並不得拘檢借貸勒支。後遇 「歉歲,就給社民食用。社長明置《收支文曆》,無致損耗」, 自是以來,二十餘年於今矣。然而社倉多有空乏之 處。頃來水旱相仍,蝗螟蔽天,饑饉薦臻,四方迭苦,轉 互就食,老弱不能遠移,而殍者眾矣。彼隋立義倉而 富,今立義倉而貧,豈今民之不及隋民哉?臣試陳之。 今《條款》使義倉計丁納粟,意以饑饉之時,計丁出之, 以取均也。又《條款》「使驅丁半之」,彼驅丁亦人也,尊卑 雖異,口腹無殊,至儉之日,驅丁豈可獨半食哉?又計 丁出納,則婦人不納,豈不食哉?又同社村居無田者 豈可坐視而獨不獲哉?樂歲粒米狼戾,乞丏者踵門, 猶且與之,況一社之人而至儉歲,豈宜分彼此哉?是 蓋當時大臣議法者「有乖陛下之本心也。伏望陛下 普頒明詔,詳諭農民,凡一社立社長、社司各一人,社 下諸家共穿築倉窖一所為義倉。凡子粒成熟之時 納則計田產頃畝之多寡而聚之。凡納例,常年每畝 粟率一升,稻率二升。凡大有年,聽自相勸督而增數 納之。凡水旱螟蝗,聽自相免;凡同社豐歉不均,宜免 其歉」者所當納之數。「凡饑饉不得已之時出則計口 數之多寡而散之。凡出例每口日一升,儲多每口日 二升,勒為定體。」凡社長社司掌管義倉,不得私用。凡 官司不得拘檢借貸及許納雜色,皆有前詔在焉。如 是則非惟共相賑救,而義風亦行矣。

《論蓄積》
王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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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聞天災流行,國代有者。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 之旱,雖二聖人亦不能逃其適至之數也。《春秋》二百 四十二年,書「大有」年僅二,而水、旱、螽、蝗屢書不絕。然 則年穀之豐,蓋亦罕見,為民父母者當為思患預防 之計。故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 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雖有旱乾水溢而民 「無菜色」者,蓄積多而備先具也。

《備荒法》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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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高亢多粟,宜用竇窖,可以久藏。南方墊濕多稻, 宜用倉廩,亦可歷遠年。」其備旱荒之法,則莫如區田。 區田者,起於湯旱時,伊尹所制,斸地為區,布種而灌 溉之。救水荒之法,莫如「櫃田。」櫃田者,於下澤沮洳之 地,四圍築土,形高如櫃,種蓺其中水多浸淫,則用水 車出之,可種黃穋稻。地形高處,亦可陸種諸物。此皆 救水旱永遠之計也。備蟲荒之法,惟捕之乃不為之 災。然蝗之所至,凡草木葉靡有遺者,獨不食芋桑與 水中菱芡,亦不食豌豆,宜廣種此,其餘則果食之脯, 米豆之麵。棲於山者,有枌葛、蕨萁、蒟蒻、橡栗之例。瀕 於水者,有魚鱉蝦蟹,皆可救饑也。

《救荒本草序》
明·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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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之生於天地間,莫不各有所用,苟不見諸載籍, 雖老農老圃亦不能盡識,而可亨可芼者,皆躪藉於 牛羊鹿豕而已。自神農氏品嘗草木,辨其寒溫甘苦 之性,作為醫藥,以濟人之天札,後世賴以延生。而《本 草》書中所載,多伐病之物,而於可茹以充腹者,則未 之及也。敬惟周王殿下,體仁遵義,孳孳為善,凡可以 濟人利物之事,無不留意。嘗讀《孟子》書,至於「五穀不 熟,不如荑稗。」因念林林總總之民,不幸罹於旱澇,五 穀不熟,則可以療饑者,恐不止荑稗而已也。苟能知 悉而載諸方冊,俾不得已而求食者不惑甘苦於荼 薺,取昌陽,棄烏喙,因得以裨五穀之缺,則豈不為救 荒之一助哉!於是購田夫野老,得甲坼勾萌者四百 餘種,植於一圃,躬自閱視,俟其滋長成熟,迺召畫工 繪之為圖,仍疏其花實根榦皮葉之可食者,彙次為 書一帙,名曰《救荒本草》,命臣同為之序。臣惟人情於 飽食煖衣之際,多不以凍餒為虞,一旦遇患難則莫知所措,惟付之於無可柰何。故治己治人,鮮不失所。 今殿下處富貴之尊,「保有邦域於無可虞度之時,乃 能念生民萬一或有之患,深得古聖賢安不忘危之 旨,不亦善乎?神農品嘗草木以療斯民之疾,殿下區 別草木欲濟斯民之饑,同一仁心之用也。雖然,今天 下方樂雍熙泰和之治,禾麥產瑞,家給人足,不必論 及於荒政,而殿下亦豈忍睹斯民仰食於草木哉?」是 編之作,蓋欲辨載嘉植,不沒其用,期與《圖經本草》並 傳於後世。庶幾萍實有徵,而凡可以亨芼者,得不躪 藉於牛羊鹿豕。苟或見用於荒歲,其及人之功利,又 非藥石所可擬也。尚慮四方所產之多,不能盡錄,補 其未備,則有俟於後日雲。

《預備倉奏》
楊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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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聞堯湯之世不免水旱之患,而不聞堯湯之民至 於甚艱難者,蓋預有備也。」凡古聖賢之君,皆有預備 之政。太祖惓惓,以生民為心,凡於預備,皆有定製。洪 武年間,每縣於四境設立四倉,用官鈔糴穀儲貯其 中,又於近倉之處,僉點大戶看守,以備荒年賑貸。官 籍其數斂散,皆有定規。又於縣之各鄉,相地所宜,開 「濬陂塘,及修籍濱江近河損壞隄岸,以備水旱,耕農 甚便,皆萬世之利。自洪武以後,有司雜務日繁,前項 便民之事,率無暇及,該部雖有行移,亦皆視為具文。 是以一遇水旱饑荒,民無所賴,官無所措,公私交窘。 只如去冬今春,畿內郡縣,艱難可見。況聞今南方官 倉儲穀,十處九空,甚者穀既全無,倉亦無存,皆鄉之 土豪大戶侵盜私用,卻妄捏作死絕,及逃亡人戶借 用,虛立簿籍,欺瞞官府。其原開陂塘,亦多被土豪大 戶侵占,以為私己池塘養魚者,有垔塞為私田耕種 者。蓋今此弊南方為甚,雖聞間有完處,亦是十中之 一,其實廢弛者多。其濱江近河圩田隄岸,歲久坍塌, 一遇水漲,渰沒田禾,及閘壩蓄泄水利去處,或有損 壞,皆為農患。大抵親民之官,得人則百廢舉,不得人 則百弊興。此固守令之責。若養民之務,風憲之臣,皆 所當問,年來因循,亦不及之。此事雖若緩,其實關係 甚切。」伏望聖仁,特命該部行移各布政司、按察司及 直隸府、州、縣,除近有災傷去處暫且停止,候後來豐 熟舉「行。其見今豐熟去處,悉令有司遵依《洪武》舊制。 凡倉穀陂塘隄岸並要如舊整理。倉有損壞者,即於 農閒時月用人修理。穀有虧欠者,除赦前外,殼後有 侵欺者,根究明白,悉令賠償完足,亦免其罪,不許妄 指無干之人搪塞。若有侵盜證佐明白而不服賠償 者,准土豪及盜用官糧論罪,仍將舊有賠償實數開 奏。其陂塘隄岸,亦令郡縣,凡有損壞,悉於農閒用人 修理。有強占陂塘私用者,犯在赦前,亦免其罪,即令 退還。不退還者,亦准土豪及盜官物論罪。其退還陂 塘及圩岸閘壩應修去處,亦令有司開奏,以次用工, 完日具實奏聞。仍乞令戶部行各布政司、府州縣,除 災傷附近去處外,凡秋成豐稔之處,府州縣官於見 有官鈔、官物,照依時價兩平支糴榖粟,儲以備荒,免 致臨急倉皇失措。年終將所糴實數奏聞。郡縣官考 滿給由,令開報境內四倉儲粟,及任內修築陂塘隄 岸實數。吏部仍行該部查理,計其治績,以定殿最。」各 按祭司分巡官及直隸巡按御史所歷州縣,並要取 勘四倉實「儲穀數,及陂塘隄岸有無損壞,修理實蹟, 歲終奏聞,以憑查考。如有仍前欺弊怠事者,亦具奏 罪之。若所巡歷之處,仍前不問不理,或所奏扶同不 實,從本衙門堂上正官糾劾奏聞,庶幾官有實蹟,荒 歲人民不致狼狽,耕農無旱潦之虞,祖宗恤民良法 不為小人所壞。」臣等愚見如此,未敢擅便。乞命「六部、 都察院大臣會議可否施行。」

《請設濟農倉奏疏》
周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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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見蘇、松、常三府所屬,田地雖饒,農民甚苦,觀其春 耕夏耘,修築圩岸,疏濬河道,車水救苗之際,類皆乏 食。又其秋糧起運遠倉,經涉江湖風浪之險,中途常 有遭風失盜,納欠數多。凡若此者,皆須倍出利息,借 債於富豪之家。迨至秋成,所耕米稻,償債之後,僅足 輸稅。或有斂穫纔畢,全為債主所攘,未及輸稅,而餱 「糧已空者有之。兼併之家日盛,農作之民日耗,不得 已而棄其本業,去為游手末作,以致膏腴之壤漸至 荒萊,地利削而國賦虧矣。比歲以來,累蒙朝廷行移 勸糴糧米,以備賑濟。緣因旱澇相仍,穀價翔貴,難於 勸糴。臣昨於宣德八年徵收秋糧之際,照依《敕書》事 理,從長設法區畫,將各府秋糧置立水次倉囤,各連 加耗船腳一總,徵收發運。」查得數內,有「北京軍職俸 糧米一百萬石,該運南京各衛上倉,聽候支給。計其 船腳耗費,每石該用六斗,方得一石到倉。」臣嘗奏乞 將前項俸米一百萬石於各府存收,著令北京軍職 家屬就來關支,可省船腳耗米六十萬石,又免小民 船運之勞。荷蒙聖恩「准行,遂得省剩耗米六十萬石, 見在各處水次囤貯。今欲於三府所屬縣分各設濟 農倉,貯前項耗米,遇後青黃不接,車水救苗之時,人民缺食者,支給賑濟食用。或有起運遠倉糧儲,中途 遭風失盜,納欠回還者,亦於此米內給借賠納,秋成 各令抵斗還官。若修築圩岸,疏濬河道,人夫乏食者, 驗口」支給食用,免致加倍舉債以為兼併之利。如此 則農民有所存濟,田野可闢,官糧易完矣。

《濟農倉記》
王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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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為政也,既有以養其民矣,則必思建長久之 利,使得其養於無窮。蓋仁之所施,不可以有間也。蘇 州《濟農倉》,所謂「建長久之利,而思養其民於無窮」者 也。蘇之田賦,視天下諸郡為最重,而松江、常州次焉。 然豈獨地之腴哉?要皆以農力致之。其賦既重,而又 困於有力之豪,於是農始弊矣。蓋其用力勞而家則 「貧,耕耘之際,非有養不能也。」故必舉債於富家,而倍 納其息。幸而有收私債,先迫取之,而後及官租。農之 得食者蓋鮮,則人假貸以為生,卒至於傾產業,鬻男 女,由是往往棄耒耜為游手,末作,田利減,租賦虧矣。 宣德五年,太守況侯始至,問民疾苦而深以為憂。會 行在工部侍郎周公奉命巡撫,至蘇州,況侯白其事, 周公惻然思有以濟之,而公廩無厚儲,志弗克就。七 年秋,蘇及松江、常州皆稔,周公方謀預備,適朝廷命 下,許以官鈔平糴,及勸借儲備,以待賑恤,乃與況侯 及松江太守趙侯豫、常州太守莫侯愚,協謀而力行 之。蘇州得米二十九萬石,分貯於六縣,名其倉曰「濟 農倉。」蓋曰農者天下「之本。」是倉專為賑農設也。明年, 江南夏旱,米價翔貴,有詔令賑恤。而蘇州饑民四十 餘萬戶,凡一百三十餘萬口,盡發所儲,不足贍田裡, 多餒殍者。周公復思廣為之備。先是,各府秋糧當輸 者,糧長里胥皆厚取於民,而不即輸之官,逋負者累 歲。公欲盡革其弊以惠民,是年立法,於水次置場,擇 人總收而發運焉。細民徑自送場,不入里胥之手,視 舊所納減三之一。而三府當運糧一百萬石,貯南京 倉,以為北京軍職月俸。計其耗費,每用六斗致一石。 公曰:「彼能於南京受俸,獨不可於此受乎?若請於此 給之,既免勞民,省耗費。米六十萬石以入濟農倉,民 無患矣。」眾皆難之。而況侯以為善,力贊其決,請於朝, 從之。而蘇州省米四十餘萬石,益以各場積貯之贏, 及前所儲,凡六十九萬石有奇。公曰:「是不獨濟農饑, 凡糧之遠運有所失及欠負者,亦於此取借賠納,秋 成止如數還官。若民夫修圩岸、濬河道,有乏食者,皆 計口給之。如是則免舉債,以利兼併之家,農民無失 所者,田畝治、賦稅足矣。」是冬朝京師,以其事咨戶部, 具以聞。上然其計,於是下蘇州,充廣六縣之倉以貯 焉。擇縣官之廉公有威與民之賢者,掌其帳籍,司其 出納,每以春夏之交散之,先下戶,次中戶,斂則必於 冬而足。凡其條約,皆公所畫定,俾之遵守。又令各倉 皆置城隍神祠,以儆其人之怠惰而萌盜心者。宣德 九年,江南又大旱,蘇州大發濟農之米以賑貸,而民 不知饑,皆大喜,相率詣況侯請曰:「朝廷矜念吾民,輟 左右大臣以撫我,思凡所以安養之術,蓋用心至矣, 而又得我公協比以成之。往者歲豐,民猶有窘於衣 食,迫於債負,不能保其妻子者。今遇凶歉,乃得安生 業,完骨肉,此天子之仁,巡撫大臣之惠,我公贊相之 力也。今濟農倉誠善矣,然巡撫大臣有時而還朝,我 公亦有時而去。良法美意,懼其久而壞也,則民何賴 焉?願刻石以示後人,俾善繼之,永勿壞。」況侯然之,屬 前史官。郡人張洪疏其始末。因醫學官盛文剛來北 京,以書請余記。予觀成周之制,縣都皆有委積,以備 凶年。隋唐社倉,蓋本諸此。太祖「嘗出楮幣,屬天下耆 老,俾積穀以濟民,亦成周聖人之意也。歷歲浸久,其 弊滋甚,至於無所質究,有司亦不之問,而豪右兼併 之家,蓋無處無之,則天下之民受其弊也多矣,豈獨 蘇州哉?」今蘇人得吾周公以沈毅閎達之資,推行天 子恤民之仁,況侯以闓敏勤慎佐之,收其往費,以施 實惠,而民免於餒殍之患,豈非幸哉?後之君子因其 舊而維持之,使上之仁被於無窮,而是邦永有賴焉。 則豈特其民之幸,乃二君子之欲也。故為之記,使刻 寘六縣之倉,以告來者。若其為屋若干楹,所儲米若 干石,典守者之名氏與其條約之詳,則列之碑陰,而 諸縣皆載焉,使互有考也。獨崇明縣在海中未及建 置,遇歉歲則於「《長洲縣倉》發米一萬往賑焉」,其為惠 亦遍矣。周公名忱,字恂如,吉安吉水人。況侯名鍾,字 伯律,南昌靖安人。其歷官行事之善,當別有紀載之 者,此不著。

《預備倉記》
秦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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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即位之二十年,海內無事,民物豐熾,天道惡盈,咎 徵繫之。是年夏秋,陝右、山西、河南北皆大旱,種不入 土,環數千里內,饑民相食,壯者流徙,斃踣道路,不可 殫數。守臣走驛馬告饑,聖心靡寧,遣使齎御府金帛 及割東南上供米,動數十萬往賑卹之,冠蓋相望。間 又咨詢在廷,求所以禦災之術。於是一二大臣交章 言:「漢用耿壽昌議,置常平義倉,斂之於豐稔之秋,散之於荒歉之日,此萬世不易良法。我國家尤重此舉, 而冗官惰吏,頑弗事事,蔑下罔上,苟具文書,甚非所 以禦災患、重民命之意。請下有司督察,循名責實,庶 臻實效。」制曰:「可。」遂下御史臺,督畿內並在外藩臬及 州若府大小諸臣,罔不慄慄奉行,而「建昌實隸江右, 統邑有四,惟南城為最鉅。生寡食眾,而備荒之策尚 有愧焉。」矧茲城舊無倉基,率寄囷於府軍儲倉之左, 卑陋狹隘非久計。夔以成化壬寅待罪是邦,嘗有志 興創,未果。至是懼無以稱上德意,則謀於同官西蜀 曹君文瑞、河間傅君廷用、姑蘇陳君一元暨邑令余 濬,又上其事於巡守藩臬重臣,咸是其議。乃悉出庫 藏現貲,易穀於民之巨室,得穀之以石計者餘三萬, 視舊儲在倉者加三之一焉。復卜地於城東學宮之 旁,宅高面陽,於倉之址為宜。遂立方位,集材鳩工,帑 出於官,一不煩民,懼騷擾也。又擇才幹大姓若雷昱 輩董其事。晨作暮輟,不亟不徐,經始於夏四月己巳, 越八「月戊申訖工。凡為屋總若干楹,高墉巍峨,邃宇 靚深,既堅固以克永年,而南城之倉,遂甲於他處。落 成之日,米穀雲集,千夫荷擔,我倉斯盈。於是鄉民老 弱縱觀,咸咨嗟太息,感皇上所以安養元元」之意,且 請為文勒石,以示久遠。夔惟天災流行,古所不免,惟 上知之。君能消變於未萌,圖患於將然,廣儲蓄,節財 用,以備不時之需。故雖不幸而有水旱之災,而民皆 含哺自若,如堯舜之世是已。後世之君不知務此,惟 厲民自養,至有賦間架陌錢入於瓊林大盈,而視民 間之有無,漫不加意,卒之變起肘腋,為天下笑。今皇 仁如天,因一方之虞,遂憂及天下,惴惴焉惟民食是 慮是圖,若捄溺捄焚之急,實宗社無疆之福,祈天永 命,端在於茲,而斯倉之建,乃其兆歟。雖然天下之事, 久則玩,玩則弛,然則繼此而往,所以時察屢省,而務 臻養民實效者,又在吾儕之所當共勉,不然,苟具文 書以為塞責計,則豈惟有負於今日聖天子之休命, 抑亦貽曠官之羞。

《請復常平疏》
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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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備糴本以復常平事。臣聞古無常豐之歲,而民不 患於不給,無他積之有豫也。夫民司命者官,而恃以 為命者穀。穀不積,民有衣寶玉而死者矣。故預備之 計,於民最急。今江西所屬預備倉穀,積蓄俱少,臣切 憂之。宋仁宗時,常出內庫百萬緡以助糴本,今日內 庫,臣未敢知。若承差吏典納銀之例,又妨政體。彼善 「之法,《冠帶》尚義,猶可行耳。伏望特敕該部計議奏行。」 布政司招納義民官一千名,除問革官吏外,不拘本 省別省客商、軍民、舍餘、老疾、監生、廩增、附學吏典及 子孫追榮父祖,各聽出銀七十兩者授正七品;五十 兩者正八品;四十兩者正九品,各散官二十兩。冠帶 榮身監生減十之三,廩膳減十之二。「陸續填給收完 銀兩,分俵各縣,以資糴本。各該冠帶,雖不免其差徭, 亦用加之禮貌,毋妄黜罰,毋輕差遣,使絕陵轢,樂於 順從。其不願冠帶,願立表義牌坊者,各出穀二百石, 亦容蓋豎,不限不停,以補官乏。臣又見凡問口外為 民、邊遠充軍罪囚,或逃而不去,或去而即逃,徒名治 奸,無益事實。乞敕法」司計議,除情重外,如扛幫誣告 強盜人命不實,誣告十人以上,因事忿爭,執操兇器, 誤傷傍人,勢豪不納錢糧,原情稍輕,不係巨惡,參審 得過之家,願納穀一千石或七八百五六百石,容其 自贖,免擬發遣。其誣告負累平人致死,律雖不摘,情 實猶重;並窩藏強盜資引逃走,抗拒不服,拘捕,本罪 之外,「量其家道,罰穀自五百石至一百石,以警刁豪。 俱由巡撫參詳,無容司屬專濫。臣仍與巡按督併二 司,專責守令,於囚犯紙米並應追贓罰工價,逐旋存 積,務取數足為期,不容分外科罰。如縣一十里則積 一萬石,二十里則積二萬石。糴本精選該縣行檢富 戶,量力領買,上上六百石,次四百石,次三」百,不許市 民公役,冒領侵費,專厫收受,名曰「常平。」如秋成穀賤, 六石糴入;春夏穀貴,五石四斗糶出;秋成,五石糴入; 春夏,四石五斗糶出。每石明扣一斗,以備折耗存積。 俱令社長、社正開報貧民,每丁止買二錢,以杜兼利。 前項銀兩,當令前該富戶給領,秋成照價糴入,穀貴 依前糶出,循環如常。若穀賤年分,不必發糶,所貴上 下相資,人法並任,同心遠大之圖,用復常平之政。臣 再勸社民各立義倉,與義學、義塚例置,名曰「阜俗。」三 義盡一義者,書一義之門,二義、三義稱是義倉之略。 社中富民,任其出穀六百石或四百石,別處一倉,極 貧利一分,次貧利二分。春借秋還,轉相賙助,民樂表 異,似亦可從。若常平既復,社倉又行,則饑饉有備,而 地方可保無虞。此預備至計,子民至急,而江西今日 尤為急者,伏惟聖慈留意。

《旱災疏》
王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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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吉安等一十三府所屬廬陵等縣各申稱,本年自 三月至於秋七月不雨,禾苗未及生發,盡行枯死,夏 稅秋糧,無從辦納,人民愁歎,將及流離,理合申乞轉達寬免」等因到臣。節差官吏老人踏勘,委自三月以 來,雨澤不降,禾苗枯死。續該寧王謀反,乘釁鼓亂,傳 布偽命,優免租稅。小人惟利是趨,洶洶思亂。臣因通 行告示,許以奏聞,優免稅糧,諭以臣子大義,申祖宗 休養之德澤,暴寧王誅求無厭之惡。由是人心稍稍 安集,背逆趨順,老弱居守,丁壯出征,團保饋餉,邑無 遺戶,家無遺夫。就使雨暘時若,江西之民,亦已廢畊 耘之業,事征戰之苦。況軍旅旱乾,一時併作,雖富室 大戶,不免饑饉,下戶小民,得無轉死溝壑,流散四方 乎?設或饑寒所迫,徵輸所苦,人自為亂,將若之何?如 蒙乞敕該部,暫將江西正德十四年分稅糧通行優 免,以救殘傷之民,以防變亂之階。伏望皇上罷冗員 之俸,損不急之賞,止無名之徵,節用省費,以足軍國 之需。天下幸甚!

《水災自劾疏》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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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受人之牛羊而為之 牧者,求牧與芻而不得,則反諸其人。」臣以匪才,繆膺 江西巡撫之寄,今且數月,曾未能有分毫及民之政, 而地方日以多故,民日益困,財日益匱。災變日興,禍 患日促。自春入夏,雨水連綿,江湖漲溢,經月不「退。自 贛、吉、臨、瑞、廣、撫、南昌、九江、南康沿江諸郡,無不被害, 黍苗淪沒,室廬漂蕩。魚鱉之民聚棲於木杪,商旅之 舟經行於閭巷。潰城決隄,千里為壑,煙火斷絕,惟聞 哭聲。詢諸父老,皆謂數十年來所未有也。除行各該 司府州縣修省踏勘具奏外。夫變不虛生,緣政而起; 政不自弊,因官而作。官之失職,臣實其端,何所逃罪? 夫以江西之民,遭歷宸濠之亂,脂膏已竭,而又困之 以旱荒,繼之以師旅,遂使豐稔連年,曲加賑恤,尚恐 生理未易完復。今又重以非常之災,危亟若此。當是 之時,雖使稷、契為牧,周、召作監,亦恐計未有措。況病 廢昏劣如臣之尤者,而𢌿之倀然坐屍其間。」譬使盲 夫,駕敗舟於顛風巨海中,而責之以濟險,不待智者 知其覆溺無所矣。又「況部使之催徵益急,意外之誅 求未已。在昔一方被災,鄰省尚有接濟之望。今湖湘 連歲兵荒,閩淛頻年旱潦,兩廣之徵勦未息,南畿之 供餽日窮。淮徐以北,山東、河南之間,聞亦饑饉相屬。 由此言之,自全之策既無所施,而四鄰之濟又已絕 望。悠悠蒼天,誰任其咎?靜言思究,臣罪實多。何者?宸 濠之變,臣在接境,不能圖於未形,致令猖突,震驚遠 邇。乃勞聖駕親征,師徒暴於原野,百姓殆於道路,朝 廷之政令因而閼隔,四方之困憊由是日深。臣之大 罪一也。徒避形跡之嫌,苟為自全之計,隱忍觀望,幸 而脫禍,不能直言極諫,以悟主聽。臣之大罪二也。徒 以逢迎附和為忠,而不知日陷於有過。徒以變更遷 就為權,而不知日紊於舊章;徒以掇拾羅織為能,而 不知日離天下之心;徒以聚斂征索為計,而不知日 積小民之怨。此臣之大罪三也。上不能有裨於國,下 不能有濟於民,坐視困窮,淪胥以溺,臣之大罪四也。 且臣憂悸之餘,百病交作,尫羸衰眊,視息僅存。以前 四者之罪,人臣有一於此,亦足以召災而致變;況備 而有之,其所以速天神之怒、深下民之憤,而致災沴 之集,又何疑乎?伏惟皇上軫災恤變,別選賢能代臣 巡撫,即以臣為顯戮,彰大罰於天下,臣雖隕首,亦云 幸也。即不以之為顯戮,削其祿秩,黜還田裡,以為人 臣不職之戒,庶亦有位知警,民困可息,人怒可泄,天 變可弭,而」臣亦死無所憾。

《新建預備倉記》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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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廩以儲國用,而民之不給亦於是乎取。故三代之 時,上之人不必其盡輸之官府,下之人不必其盡藏 於私室。後世若常平義倉,蓋猶有所以為民者,而先 王之意亦既衰矣。及其大弊,而倉廩之蓄遂邈然與 民無復相關。其遇凶荒水旱,民雖莩相枕藉,苟上無 賑貸之令,雖良有司亦坐守鍵閉,不敢發升合以拯 「其下。民之視其官廩如仇人之壘,無以事其刃為也。」 嗚呼,倉廩之設,豈固如是也哉?紹興之倉,自如坻、大 有之屬,凡三四區中所積亦不下數十萬,然而民之 饑餒,稍不稔即無免焉。歲癸亥春,融風日作,星火宵 隕。太守佟公曰:「是旱徵也,不可以無備。」既命民間積 穀謹藏,則復鳩工度地,得舊太積庫地於郡治之東, 而建以為預備倉。於是四月不雨,至於八月,農工大 壞,比室磬懸。民陸走數百里,轉嘉、湖之粟以自療,市 火間作,貿遷無所居。公帥僚吏遍禱於山川社稷,迺 八月己酉,大雨洽旬,禾槁復穎,民始有十一之望,漸 用蘇息。公曰:「嗚呼,予所建今茲之旱,雖誠無補於後 患,其將有裨。」迺益遂厥營。九月丁卯,工畢。凡為廩三 面二十有六楹,約受穀十萬幾千斛。前為廳事以司 出納,而以其無事時,則凡賓客部使之往來而無所 寓者,又皆可以館之。於是極南阻民居,限以高垣,東 折為門,出之大衢。並門為屋二十有八楹,自南亙北, 以居商旅之貿遷者,而月取其值以實廩粟。又於其 間區畫而綜理之,蓋積三歲而可以有一年之備矣二守錢君謂其僚曰:「公之是舉,其惠於民,豈有窮乎? 夫後之民食公之德而弗知其所自,是吾儕無以贊 公於今日,而又以泯其績於後也。」於是相率來屬某 以記。某曰:「唯唯。夫憫災而恤患,庇民之仁也;未患而 預防,先事之知也;已患而不怠,臨事之勇」也;創今以 圖後,敷德之誠也。行一事而《四善》備焉,是而可以無 紀也乎?某雖不文也,願與執筆而從事。

《救荒議》
何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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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荒之策,竊為民計,大率利一而其害有三,徵求之 擾,工役之勤,寇盜之憂,此為三害,而所利於民者,獨 發倉廩一事耳。夫發倉廩本以利民,而其弊反甚。倉 舍一啟,豪強駢集,里胥鄉老,匿貧佑富,公家之積秖 以飽市井遊食之徒,而野處之民曾不得見糠秕;富 者連車方輿,而貧者曾不獲斗升。鄉民有入城待給 者,資糧已盡,日貸餅餌自啖,而卒不得與,此其少得 不足償貸,反因是等死。耳聞目睹,可為痛扼。夫欲有 所與,必先為去其所奪,養馴兔者不蓄獵犬,植茂樹 者不伐斧柯,以其近言也。故止沸不換其薪,徒酌水 浥之,沸不見止,養人飽其口腹而刲其股肉,終不得 活。」今三害未去,而欲興一利以救民之凶也。何以異 此也?

《翁源預備倉記》
湛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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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倉者,翁源縣尹之所創建。翁源為韶屬邑,尹能 遵行積穀之令,且至萬石焉。謂「穀必有貯,貯穀必有 倉。」乃度府館廢址及陰陽學地橫縱若干丈,創為是 倉。其中仍為府館、為廳事、為廂房、為庖湢,凡若干楹, 而府館不失其舊。其中為倉之厫者三間,間深二丈 二尺,廣稱之;東西為厫者二十八間,深若廣亦如之。 前為門樓三間,而翼以二厫於其傍,一以貯紙價之 來,一以貯官吏之俸。經始於嘉靖乙未十一月,落成 於丙申正月。曾縣尹極蒞焉,黃主簿瓚贊之。於是邑 士夫鍾尹韻、吳耆民瓊等,咸請揚縣官之功,以上播 郡侯之美。極曰:「非縣官能致然也,乃我郡侯之功之 德也。」侯起江山,繇進士秋官來守於韶,闢明經館,修 古小學,使屬邑六各為預備倉以積穀,而教養兼備 焉,是乃郡侯之德之功也,令官何有焉?鄭太守曰:「非 官府能致然也,乃我聖天子之德也。凡播告之修行 於天下,州郡謹奉承之,以致於邑,俾置囷倉預儲積, 惟多寡以為賢否,凡以救民荒重民教也,是乃聖明 之德也,守臣何有焉?」曾尹極舊從甘泉子遊,走書以 告。甘泉子曰:「不亦善乎!夫政匪弊於時,弊於人。故君 明其義,臣能其事,則政舉矣;令匪齊於人,齊於政,故 上宣其意,下播其實,則令行矣。」嗟夫!井田廢而天下 無善法,富者益驕以淫,貧者益濫以亂,而天下無善 治。故井田不復,王道之疚也。維其疚以圖其善,因其 時以救其弊,修其法不詭於俗,齊其政不易其宜,此 常平預備之設,其王道之遺意乎?老有所終,幼有所 長,矜寡孤獨廢疾者有所養,則政行而化舉焉。富民 將曰:「彼皆天下之民也,困窮乃爾,吾何可獨富?」而仁 之心油然生矣。貧民將曰:「公府之給,農氓之力也,吾 何可以徒餔?」而義之心油然生矣。仁義興而道德一, 風俗同而善教達焉。「公不知惠,民不知病,相忘於怨 庸而善治臻焉。故行一物而四善皆得,預備倉」之謂 也。今鄭侯能祗承聖天子之德意,而曾尹又能奉行 鄭侯之善政而致之民,四方有賢能之吏必來取法, 是為守令師也。若從鍾尹耆民之請,以記一邑之善, 以風四方焉,夫豈不可?於是乎《書》

《答李獻忠救荒書》
王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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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頓首。堯湯水旱,民無菜色,由備預有素,荒無事於 救也。成周《大司徒》以荒政十二聚民,其次矣。以後世 苟且之政視之,亦邈乎不可及者,故曰「救荒無善政。」 蓋民之食,至於荒歉,勢危迫矣,安得從容和平之意 行之?伏承執事以救荒事宜下詢,敬疏其古今所可 通行者數條,用備採擇,惟教之當。夫荒歉之時,百姓 「乏食,自活不暇矣。而官司不省事者,遇災不行申達, 既災之後,猶照舊貫追徵稅糧」,是已病羸之人而服 勞苦,安得不斃?故流殍載塗,閭井蕭然,禍民深矣。停 免賦稅,宜為先計:一也。「荒年不足者,多係貧下之戶, 豪族大家,必有蓄藏。若勸諭之法不行,使官司米斛 不多,雖有銀錢,無所糴買,亦將無以受實惠矣。故立 《勸賞約束》,如《冠帶、義民》之類,令之輸穀助荒,以續官 司不及,二也。穀少則價貴,商賈細民貪利,必輦賤處 之穀以售於荒歉之鄉。若官司惡其貴而減其值,則 商賈聞風不來,穀無由至,為害大矣。當出榜禁諭,寧 許有增,不許有減,則諸處商穀必為輻輳,價不減而 自平矣。三也。民既流聚他所,若無處置之法,則止棲 無依,必至困極為盜,豐荒之民俱斃矣。」富鄭公在青 州,河朔之民流來日眾,公乃使之散入林落坊村釋 寺及公私室屋,各隨所宜居之,得公私粟二十餘萬 斛,計以簿書,約以日期,出納之詳,一如官府。比麥熟 遣歸,得活者數百萬口,此處置流民於豐稔之州,四也。細「民豐收之年,公私尚多逋欠,況此饑憊,焉能還 償!可逐處出榜禁革,但係公私一切逋債,俱為停止, 無得催逼,以致流亡,五也。賑濟之法,貴在貧者蒙惠。 使主者不得其人,則吏胥作弊,戶籍無實。富者有盈 釜之資,而貧者有赤手之嗟矣。故當選委才能之官, 以主其事,使在籍皆貧下之人,而在官吏胥之徒不 得以肆其奸,則濟荒雖無善政,而亦稍為得法,六也。 荒歲已矣,及今田禾有望,亦可安集,但百姓業已缺 食,焉得種子?可於口食之外,再有牛具、穀種之給,使 本鄉有所顧戀,不至盡為溝壑之瘠,七也。大抵救荒 之策,先王三年、九年,農有餘積,上也;平糴、常平、義倉、 社倉,預備之政,次也;移民」就食,煮哺糜粥,下也。今所 請教,雖非預備之善,亦隨事措處之法。救荒之論,不 可不講者,但即今三月將屆,田野之外,菜芽木葉皆 可採食。若銀米散賑得宜,再有牛具種子之給,未流 者必不輕離鄉土,而已流亡者亦聞風而歸矣。其餘 後時緩不及事者,不必講可也。執事憂恤民隱,必有 高見,以為「何如。」

《重刻救荒本草序》
李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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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曰:「神農嘗百草之滋味,一日而七十毒」,由是 《本草》興焉。陶隱居、徐之才、陳藏器、日華子、唐慎微之 徒,代有演述,皆為療病也。嗣後孟詵有《食療本草》,陳 士良有《食性本草》,皆因飲饌以調攝人,非為救荒也。 《救荒本草》二卷,乃永樂間周藩集錄而刻之者,今亡 其板。濂家食時,訪求善本,自汴㩦來。晉臺按察使石 岡蔡公見而嘉之,以告於巡撫都御史蒙齋畢公。公 曰:「是有裨荒政者。」乃下令刊布,命濂序之。按《周禮》,大 司徒「以荒政十二聚萬民,五曰舍禁。」夫舍禁者,謂舍 其虞澤之厲禁,縱民採取以濟饑也。若沿江瀕湖諸 郡邑,皆有魚蝦螺蜆、菱芡茭藻之饒,饑者猶有賴焉。 齊、梁秦晉之墟,平原坦野,彌望千里,一遇大侵,而鵠 形鳥面之殍枕藉於道路,吁可悲已!後漢永興二年, 詔令郡國種蕪菁以助食。然五方之風氣異宜,而物 產之形質異狀,名彙既繁,真贗難別。使不圖列而詳 說之,鮮有不以蛇床當蘼蕪、薺苨亂人參者,其弊至 於殺人。此《救荒本草》之所以作也。是書有圖有說,圖 以肖其形,說以著其用。首言產生之壤,同異之名,次 言寒熱之性,甘苦之味,終言淘浸、烹煮、蒸曬、調和之 法。草木野菜凡四百一十四種,見舊本草者一百三 十八種,新增者二百七十六種。雲或遇荒歲,按圖而 求之,隨地皆有,無艱得者,苟如法採食,可以活命。是 書也,有功於生民大矣。昔李文靖為相,每奏對,常以 四方「水旱」為言。範文正為江淮宣撫使,見民以野草 煮食,即奏而獻之,畢、蔡二公刊布之,盛心,其類是夫。

《補遺策疏》
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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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見得巡按四川監察御史戴金奏內開稱:「川東饑 民流移滿道」,布政使凌相奏稱:「四川各處盜賊漸起。 臣原籍貴州思南府,與川東重慶、播州、酉陽等處接 界,中間山溪平壤,連延千里。每遇荒年,川民流入境 內就食。正德六年,流民入境數多,賊首方四,乘時嘯 聚,起於地名任仙峰,攻劫本府婺川縣、石阡府龍泉 司,地方官司不早撲滅,遂至擁眾數萬,長驅入蜀。勤 三省之兵,延數年之久,僅能除之。傳聞今年流民入 境者,絡繹道途,布滿村落,已不下數萬,較之正德六 年尤多。本處災旱,與蜀無異。去年雖有薄收,人多食 少,勢難周給,其間乘時搶掠者已漸有之。本府僻在 省城東北三省之交,守巡官或因帶管別道,或因山 路崎嶇,往往歲不一至。今又進征鎮雄府撫按鎮守 諸臣併力西向,勢必忽此。兩府守臣當釁糵未啟之 時,必互相推調,莫肯先事隄防。今冬明春兵變必起。 臣請於鄰近知府或本處兩司,推舉素有才望官員, 量陞副使職銜,授以撫民之任,駐劄思南府。整飭隄 備,撫綏安插。邊郡儲蓄素少,原無軍衛城池,乞於太 倉之銀量運二三萬兩,前去賑濟備警,精選民兵聽 用,若有不逞之徒乘機騷動者,即行剪撲;土流巡捕 官下鄉擾害者,嚴行禁治。一應保障撫處事宜,聽其 斟酌修舉,庶患可禁於未萌,事得立於豫定,而不蹈 往年之覆轍矣。」臣待罪言官,有此一得之愚,伏候睿 鑒,採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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