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35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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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五十三卷目錄

 錢鈔部彙考九

  洪遵泉志二偽品 天品 刀布品

食貨典第三百五十三卷

錢鈔部彙考九[編輯]

《洪遵泉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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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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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項梁錢。《楚漢春秋》曰:「項梁陰養死士九十人。」參木 者,所欲計謀也,木徉疾於室中,鑄大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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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吳王濞錢。《前漢·吳王濞傳》曰:「吳有豫章郡銅山,即 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西京雜記》曰:「吳有銅山,鑄 錢,錢微重,文字肉好,與漢錢不異。」余按,漢文帝時更 鑄錢,其文為半兩。吳、鄧錢文字與漢錢同,則錢之半 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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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鄧通錢。《前漢·鄧通傳》曰:「文帝賜通蜀嚴道銅山,得 自鑄錢,鄧氏錢布天下。景帝立,人有告通盜出徼外 鑄錢。」《西京雜記》曰:「文帝賜鄧通蜀銅山,聽自鑄錢,文 字肉好,皆與天子錢同,故富侔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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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錢。《漢書食貨志》曰:「王莽居攝,變漢制,更造大錢, 徑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錢五十。」荀悅《漢紀》曰:「居 攝二年夏四月,更造大錢,一直五十,與五銖並行。」敦 素曰:「按今所見,模狀不同,字體各異,小者不及二銖, 又有面文重,外高內下,精妙可觀。殊不知莽之所鑄, 復是後人倣傚,何不相同也如此?」張台曰:「此錢亦有」 數種:有對文者,有穿上一星者,有泉字諸畫並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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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小錢五等。《前漢食貨志》曰:「王莽作錢布之品,名曰 寶貨,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次七分,三 銖曰麼錢一十。」顏師古曰麼小也次八分,五銖曰幼錢二十。 次九分,七銖曰中錢三十。次一寸,九銖曰壯錢四十。 因前大錢五十,是為錢貨六品,直各如其文,文質周 郭,倣漢五銖錢。百姓憒亂,其貨不行,民私以五銖錢 市買。莽患之,下詔:「有敢挾者為惑眾,投諸四裔以御 魑。」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涕泣於市,道抵罪 者不可稱數。莽知民愁,迺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 十,二品並行,龜貝布屬且寢。荀悅《漢紀》曰:王莽建國 元年春,更作小錢,徑六分,文曰小錢,與大錢一直五 十者為二品,並行。封氏麼錢別種,文曰直十。張台曰: 「嘗見壯錢薄於開元錢。」李孝美曰:「按莽大小錢文無 錢字」,而皆曰泉,與《食貨志》所載不同,韋昭所謂「古曰 泉,而後轉之為錢」者,豈非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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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貨泉錢。《前漢書食貨志》曰:「王莽天鳳元年,罷大小 錢,改作貨泉,徑一寸,重五銖,文右曰貨,左曰泉,枚直 一。」又以大錢行久,恐民挾不止,迺令且行大錢,與新 貨泉俱枚直一,並行盡六年,毋得挾大錢矣。《宋書符 瑞志》曰:「莽忌漢而錢文有金,乃鑄貨泉以易之。既而 光武起於舂陵之白水鄉,貨泉之文為白水真人也。」 張台曰:「此錢今世所見,有徑寸四分重二十四銖者, 有徑六分重二銖者,有《玉著篆》者,有傳形者,有肉郭 重文者,穿面四《角決文》,穿背四《角決文》,穿上一星,穿 下一星,闊緣細緣,不少於五銖。」李孝美曰:「此錢今世 多見之,有徑寸五分至四分者,凡十餘品,而好郭,或 有或無,或作重文,種種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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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鐵錢。《後漢書公孫述傳》曰:「述廢銅錢,置鐵官以鑄 錢。」《舊譜》曰:「文字輕重大小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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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小錢。《後漢書。獻帝紀》曰:「初平元年,董卓壞五銖錢,

更鑄小錢。」《董卓傳》曰:「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悉取洛 陽及長安銅人、鐘簴、飛廉銅馬之屬以充鑄。又錢無 輪郭文章,不便人用。」《魏志》曰:「董卓悉推破銅人、鐘簴, 及壞五銖錢,更鑄為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 郭,不磨鑢。於是貨輕物貴,穀一斛至數十萬。自後錢」 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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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銖錢。袁宏《後漢紀》曰:「初平元年六月,董卓壞洛 陽城中鍾簴,鑄以為錢,錢不成文,更鑄五銖錢,文章 城郭,不可把持,於是貨輕物貴,穀一斛至數百萬余。」 按《後漢書魏志》、張璠《後漢紀》《英雄記》皆載卓鑄小錢, 獨袁有五銖之說,未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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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沈郎錢。《晉書食貨志》曰:「吳興沈充,又鑄小錢,謂之 沈郎錢。」《舊譜》曰:「或言小於五銖,文字輕重未聞。」李孝 美曰:「按此錢雖未之見,而《李賀集》有《殘絲曲》云:『榆莢 相催不知數,沈郎青錢夾城路』。」竊謂自古詩人比興, 其則不遠,得非此錢大小與漢興所鑄如榆莢者不 多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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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銖錢。《晉書·張軌傳》曰:「太府參軍索輔言,古以金 貝皮幣為貨,息穀帛量度之耗。二漢制五銖錢,通易 不滯。太始中,河西荒廢,遂不用錢,裂匹以為段數。縑 布既壞,市易又難,徒壞女工,不任衣用,弊之甚也。今 中州雖亂,此方安全,宜復用五銖,以濟通變之會。」軌 納之,立制準布用錢,錢遂大行,人賴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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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河陽錢。丘悅《三國典略》曰:「王則除洛州刺史,舊太 原佛像毀以鑄錢,世號河陽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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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得壹錢。《唐書食貨志》曰:「史思明據東都,鑄得壹元 寶錢,徑寸四分,以一當開元通寶之百。」《舊譜》曰:「得壹 錢徑寸三分,重十三銖。」余按此錢重十二銖六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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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順天錢。《唐書食貨志》曰:「史思明惡得壹非長久之 兆,改其文曰順天元寶。」舊譜曰:「順天錢徑寸五分,重 十五銖。」張台曰:「得壹、順天錢,思明並銷洛陽佛銅所 鑄,賊平之後,無所用焉,刀兵之家,還將鑄佛,今所餘 伊、洛間甚多。」李孝美曰:「二錢大小如一,但順天重而 得壹輕耳。」余按,此錢重十三銖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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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通錢。《五代史南唐世家》曰:「李景困於用兵,鍾謨 請鑄大錢,以一當十,文曰『永通泉貨』。」余按此錢有三 品字,八分書者,徑寸五分,重八銖七參;背面肉好,皆 有周郭篆文者,徑寸三分,重五銖七參;輪郭重厚,銅 色昏暗;又有面為篆文,背為龍鳳形者。此錢見奇品計皆 李氏所鑄。李孝美獨載《八分書》者。遺此一種。豈未之 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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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開元錢。《五代史南唐世家》曰:「鍾謨嘗得罪而大錢 廢,韓熙載又鑄鐵錢,以一當二。煜嗣立,乾德二年,始 用鐵錢,民間多藏匿舊錢,舊錢益少,商賈多以十鐵 錢易一銅錢出境,官不可禁。煜下令以一當十錢。」若 水曰:「李氏據有江東之地,國用窘乏。建隆四年,其大 臣韓熙載請鑄錢,每十錢即以鐵錢六權、銅錢四而 行。至乾德、開寶中,遂不用銅錢,民間但以鐵錢貨易。 至末年,銅錢一直鐵錢十。及李煜歸朝,鐵錢益無用。」 陶岳《貨志錄》曰:「元宗時,兵屢挫,帑藏虛竭。韓熙載上 疏,請以鐵為錢,其錢之大小一如開元通寶,文亦如 之。徐鉉篆其文,比於舊錢稍大,而輪郭深闊。既而是 錢大行,公私以為便。」余按此錢,史氏但云「鐵錢」,不載 其文。岳,國初人耳目所接,其言當不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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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唐國錢。《十國紀年》《唐史》曰:「元宗以周師南伐及割
考證
地,歲貢方物,府藏空竭,錢貨益少,遂鑄唐國通寶錢,

二當開元錢一。」馬令《南唐書》曰:「烈祖且殂,謂元宗曰: 『德昌官布億萬緡,以給軍用。吾死,善修鄰好,北方有 事,不可失也』。及元宗即位,兵屢起,德昌泉布既竭,遂 鑄唐國錢,其文曰『唐國通寶』。」余按此五錢,制度大小 各殊,有徑九分重三銖者,有徑七分重二銖二參者, 字文並類大唐錢。有徑寸二分、重八銖與徑九分、重 三銖者,形製相肖,文皆篆字。有種八分重二銖六參 者,字含「八分」及隸體,背文有圓點,於五錢中最少。又 有小唐國鐵錢,重一銖八參,形製肖銅錢之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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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唐錢。馬令《南唐書》曰:「元宗鑄大唐通寶錢,與唐 國錢通用,數年漸弊,百姓盜鑄,極為輕小。」余按此錢 徑八分,重二銖四參,文曰「大唐通寶。」又有徑七分者, 字文相類,豈當時盜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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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平錢。《五代史前蜀世家》曰:「王建武成三年十二 月,大赦,改明年元為永平。」董逌曰:闕六字也。殆王建所 鑄。余按此錢大小輕重闕五字以下五錢,皆前蜀所鑄, 今世甚多,獨是錢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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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通正錢。《五代史前蜀世家》曰:「王建永平五年,改元 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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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漢錢。《五代史前蜀世家》曰:「王建通正元年十月, 大赦,改明年元曰天漢,國號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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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光天錢。《五代史前蜀世家》曰:「王建天漢元年十二 月,大赦,改明年元曰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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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乾德錢。《五代史前蜀世家》曰:「王建卒,子衍立,明年 改元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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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咸康錢。《五代史前蜀世家》曰:「王衍乾德七年,改元 曰咸康。」李孝美曰:「按此五錢,文皆王氏父子年號。計 當時所鑄,並徑七分,重五銖,形製粗惡,今世所存甚 多。」余按,通正、天漢、光天、乾德錢皆重三銖,獨咸康錢 重三銖三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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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廣政錢。《五代史後蜀世家》曰:「孟昶明德五年,改元 曰廣政。」《十國紀年》《後蜀史》曰:「蜀主昶明德三年十二 月丁亥,申嚴錢禁,明年,改元廣政。」余按此錢計當時 所鑄,徑九分,重三銖,銅質渾厚,字八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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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鐵錢一。《十國紀年》:《後蜀史》:「廣政二十五年,以屯戍 既廣,調度不足,始鑄鐵錢。」曾鞏《五朝隆平集》同。「孟昶 聞世宗下秦、鳳,愈不自安,多積芻粟,以鐵為錢,禁民 私用鐵,而自鬻器用以專利,民甚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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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乾亨錢。《五代史南漢世家》曰:「梁貞明三年,劉龑即 位,國號大越,改元曰乾亨。」李孝美曰:「此錢文曰乾亨 重寶,徑七分,重六銖,疑當時所鑄。」余按此錢止重三 銖六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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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鉛錢。《十國紀年》《漢史》曰:「劉龑以國用不足,鑄鉛錢 十當銅錢一。乾和後,多聚銅錢,城內用鉛,城外用銅, 禁其出入,犯者抵死,俸祿非特恩不給銅錢。」余按鉛 錢有二品,輪郭鍥薄,文曰「乾亨重寶」,大者徑寸,重三 銖九參,「重寶」二字傳形,小者徑九分,重三銖六參。余 扺嶺外始獲此錢若銅錢,今世所存至多。

右乾封錢。《五代史·楚世家》曰:「高郁諷馬殷鑄鉛鐵錢, 以十當銅錢一。」《十國紀年·楚史》曰:「馬殷始鑄鉛錢,行 城中,城外即用銅錢,賈人多銷鉛錢,持過江北。高郁請鑄鐵錢,圍六寸,文曰『乾封泉寶』」,以一當十。錢既重 厚,市肆以券契指垛交易。《湖南故事》曰:「馬殷置鐵冶, 鑄大錢,可六寸,圍,重非銖兩,用九文為貫,文曰『乾封 泉寶』」,其文上乾,其數上九,遂通用焉。余按此錢徑寸 七分,重十七銖,圍五寸半,文曰「乾封泉寶」,以銅為之。 而《楚史湖南故事》以為鐵錢,豈當時鑄銅、鐵二種耶?

右天策錢。《五代史楚世家》曰:「馬殷請依唐太宗故事, 開天策府,梁太祖拜殷天策上將軍。」張台曰:「馬氏錢 也。」董逌曰:「馬殷據湖南八州地,建天策府,因鑄天策 府寶。」余按此錢文曰「天策府寶」,徑寸七分,重三十銖 二參,銅質渾重,字文明坦,史氏失其傳,張、董之說,當 有所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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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吳越錢。《十國紀年》。《吳越史》曰:「周顯德四年正月,忠 懿王俶始議鑄錢。」余按《十國紀年》云:「晉開運三年,忠 獻王弘佐嘗議鑄鐵錢,衙內都虞候弘億上疏以為 不可,王從之。至忠懿王復議鑄錢」,則是錢制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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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鉛錢。《十國紀年》《閩史》曰:「王審知為閩王。梁貞明元 年,汀州寧化縣出鉛,置鉛場,二年,鑄鉛錢,與銅錢並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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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鐵錢。陶岳《貨泉錄》曰:「『王審知鑄大鐵錢,闊寸餘,甚 麤重,亦以開元通寶』為文,仍以五百文為貫,俗謂之 銠。」與銅錢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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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隆錢。《五代史·閩世家》曰:「王延羲立,改元永隆,鑄 大鐵錢,以一當十。」《十國紀年》《閩史》曰:「王延羲永隆四 年八月,鑄永隆通寶大鐵錢,一當鉛錢百。」余按此錢 徑寸四分,重十銖二參,文曰「永隆通寶」,字文夷漫,製 作不精,以銅為之。《五代史》不載錢文,《十國史》又遺銅 品,此錢計當時所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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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德錢。《十國紀年》《閩史》曰:「王延政天德二年,鑄天 德通寶大鐵錢,一當百。」董逌曰:「『建州王氏錢,面文『天 德重寶』」,背文「穿』上有『殷』」字。余按王延政以建州建國 稱殷,故幕文為殷字。通寶、重寶之異,亦當時鑄此二 品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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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興》錢。董逌曰:「張台雲馮洪所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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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土錢。《五代史雜傳》曰:「劉仁恭令燕人用。」土為錢, 悉斂銅錢,鑿山而藏之,已而殺工以滅口。後人皆莫 知其處。宋白《續通典》曰:「劉仁恭造泥錢,號為山庫。」陶 岳《貨泉錄》曰:劉仁恭下令境內以泥為錢,以膠泥固 濟而鍛之,大抵類瓷樣,度麤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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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應天錢,董逌曰:「幽州劉守光錢,而文曰『應天元寶』」, 背文曰「萬。」

不知年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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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平當錢,徑九分,重三銖。肉郭夷坦。「當」字湮漫,或雲 漢代所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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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四出》錢,徑寸一分,重三銖六參,面、背文皆四出,字 盡漫昧。大泉五十,本王莽所鑄,初無四出之就,又有 背文為「北斗七星」者。此錢見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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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泉五銖錢。顧烜曰:「七種異錢,今世見有。」張台曰: 「在顧氏所見七種異錢之內,大小輕重未聞,文皆五

銖,外建、龜茲、疏勒亦倣此制。」《諸譜》載之甚備,獨此未
考證
之著。滕子濟樞密嗜古,嘗獲此錢,號曰「左右五銖錢」,

計以意因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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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太元貨泉錢。李孝美曰:「此錢徑七分半,重四銖,其 文上曰太,下曰元,右曰貨,左曰『泉』。」「太元」則真書,「貨泉」 則小篆,形製不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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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通行貨泉》錢。余按此錢徑八分半,重二銖七參,銅 質簡古,字含八分體,背文穿上有月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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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兩銖錢。顧烜曰:「劉氏《錢志》所載奇異稀有,原始未 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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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雙五五銖》錢,徑八分,重二銖「四參」,五字連綴肉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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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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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左、右五銖錢。余按此錢形製窳薄,面文曰「五銖」,肉 漫好闊,僅有輪郭,背文亦曰「五銖」,肉郭夷坦倒置其 字,徑寸,重二銖三參;又一品面文曰「五銖」,幕文以「五 銖」字上下之,徑七分,重二銖四參。按五銖沿漢迄隋, 因革不一,品目尤夥。文四出謂之角錢,去肉郭謂之 女錢,狹小其制謂之稚錢;三面無郭謂之白錢;有反 其文名傳形者,有輪郭去盡名對文者,有上下其字 名「奇品」者;以至赤側當兩,鵝眼、雞目、四柱、兩柱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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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續銖錢。《舊譜》曰:「形製頗類五銖,面文無好郭,其文 右曰續,左曰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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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兩柱錢。《隋書食貨志》曰:「梁末又有兩柱錢及鵝眼 錢,但兩柱重而鵝眼輕。」余按《隋志》但云梁末有是二 錢,初不謂鑄於梁,如鵝眼錢乃宋景和中所鑄,李孝 美俱以為梁錢,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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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女錢。《隋書食貨志》曰:「梁武帝鑄五銖錢,又別鑄,除 其肉郭,謂之女錢,二品並行,百姓或私以古錢交易, 有五銖女錢、太平百錢、五銖稚錢、五銖對文等號,輕 重不一。天子頻下詔書,非新鑄一種之錢,並不許用。」 顧烜曰:「徑一寸,重五銖,文曰五銖,無輪郭。」今京師及 諸郡縣亦通用焉。余按此錢謂之五銖女錢,梁武新 鑄亦曰「女錢」,蓋梁之前已有女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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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稚錢。《隋書食貨志》曰:「梁初,古錢有五銖、稚錢。」顧烜 曰:「徑八分半,重四銖,文曰五銖。源流出於五銖,但稍 狹小,今東境謂為稚錢,三吳皆用之,小者至徑六分, 重二銖半,世有射雉戲,用此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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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對文錢。《隋書食貨志》曰:「梁初,古錢有五銖、對文等 號。」顧烜曰:「對文錢,剪五銖所成也。民利古錢多銅,剪 鑿取其輪郭,所餘甚輕小。今世行之,其源始未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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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朱錢。顧烜曰:「徑七分半,重三銖半,文曰五朱。」源 出稚錢,但稍遷異,以銖為朱。三吳屬縣行之亦差少。 張台曰:「今所見朱字錢,自有兩般字,狹者,有內郭字, 闊者狀如半兩,自徑七分至五分,無重三銖半者,其 輕有至五黍者。近華山有人掘得數斗錢,皆徑四分, 好亦二分已上,周迴皆無錯鑢處,其文只有半王字」, 仍未成就,此則五朱之漸也。余按此錢徑七分,重二 銖一參,製作簡古,銅質純青。《文坦平外輪》有緣,今 世尚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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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定平錢。《隋書食貨志》曰:「梁武帝時,百姓或私以古 錢交易,有定平一百。」顧烜曰:「徑六分,重一銖半,文曰定平一百,三吳屬縣行之。」余按此錢今世尚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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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傳形「半兩錢」,字文「坦明」,背面皆無輪郭,徑八分,重 二銖一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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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太平錢。《隋書食貨志》曰:「梁武帝時,百姓或私以古 錢交易,有太平百錢。」顧烜曰:「太平、四文錢三種,並徑 一寸,重四銖,源流本一,但文字有今古之殊,並曰太 平百錢。其小者至徑七八分,重一銖半,文字不異。」《舊 譜》曰:「錢有三種,大篆、小篆、隸書,文皆曰『太平百錢』。」但 字有古今,形有大小,又有水波文及龜背者。見奇品余 按此錢又有一種,其字含篆隸體,「錢」字漫滅,徑九分, 重二銖七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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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兩嗇錢。敦素曰:「此錢重四銖,徑一寸三分,微有外 輪,背面無好郭。其文篆書,右曰兩,左曰嗇,形質大抵 似半兩,製作古異,源流莫知。按《禮記》鄭元注云:『八兩 為鉛』。」據其輕重,非如其文。然左邊之字,不當為。但 未識耳。董逌曰。考字書無嗇字。又不與篆合。按釋真 觀書曰:「割愛辭親披。」剪髮。乃知此自梵書中出。其 以為「嗇」,又省文也。此錢疑在南梁、北齊間。余按此 錢今世所見者,形質夷坦,字文著明,背面肉好,皆無 輪郭,徑寸二分,重四銖三參。「嗇」字與諸譜不同,制度 亦小,今兩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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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一文錢。敦素曰:「徑寸五分,重七銖。」中穿正圓,內外 並無輪郭,有如半兩之狀,一面有字,點畫甚纖利。李 孝美曰:「此錢銅色純赤,今世甚多,流俗號為鎖子錢, 豈非以錢文類鎖形耶?《舊譜》謂之一文」,審求其義,了 不可得,然末知何所稽也。董逌曰:「考古文,此字為巨 泉,蓋圜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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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四曲文錢,《舊譜》曰:「形製類半兩,肉好,無輪郭,面有 四曲文,外向有二字,右類文字,左不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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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光》錢,徐氏曰:「文曰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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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金》錢。徐氏曰:「文曰五金。」余按此錢徑八分,重三 銖六參,字文明澈,製作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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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朝錢。李孝美曰:「此錢徑寸五分,重十五銖,其文 真書曰『大朝金合』」,肉好,背面皆有周郭。或雲是外國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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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鎮錢,李孝美曰:「此錢徑八分,重四銖六黍,文曰 『天鎮福寶』」,背文有一「黎」字在穿上,字體形製與石晉 天福錢殊不相侔,今世所見至多,董逌曰:「天福,石晉 年號。當時所鑄,自有『天福鎮寶錢文,見《晉氏舊史》』。」余 按此錢面文湮沒,存於今甚多,董氏以為見之《晉史》, 今無其書可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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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萬歲》錢。李孝美曰:「此錢徑寸二分,重十三銖,面文 繆篆曰『皇帝萬歲』,背文繆篆曰『忠孝傳家』」,肉好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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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興》錢。李孝美曰:「此錢徑八分,重四銖,面文曰『大 興平寶』」,復有一「丁」字在背文穿上。余按此錢今世至 多,背文丁字不常,其處或在穿上,或在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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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太千錢。余按此錢徑八分,重三銖六參,文曰「太千 通寶」,倒置「通寶」字,「千」字疑當作「平」,歲久漫滅爾。背文 有一丁字,在「通」字之背,製作字體,肖大興平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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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感錢》,余按此錢文曰「天感元寶」,大小二品,字畫 遒勁。頃歲獲此,尋逸之,大小輕重莫詳。疑外國所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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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古錢。李孝美曰:「此錢徑寸一分,重十銖,面有兩字,

不可識,肉好皆有周郭,皆夷漫如半兩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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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古文》錢,徑一寸,重四銖五參,背文夷漫,面肉坦平, 微有輪郭,頗類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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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三字錢》,徑寸一分,重三銖,三參,面、背肉形皆平,外 無周郭,製作簡古,字畫夷漫叵辨,亦圜法別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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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千字錢,李孝美曰:「此錢徑寸六分,重十銖,面文右 邊有一『千』字,體如遼錢」,疑其同出而未得依據,肉好 皆有周郭,背文亦如半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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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太興錢。董逌曰:「文曰『太興平寶』」,疑五代僭偽之所 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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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黃河錢。《舊唐書》曰:「元和元年,靈武李欒奏黃河岸 塌處得古錢三千三百,其錢形小,方孔三足。」

《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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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帝錢。宗懍《荊楚歲時記》曰:「《道書》云:『牽牛娶織女, 天帝借二萬錢下禮。久不還,被驅在營室中』。」《晉書天 文志》曰:「北落師門,西北有十星,曰天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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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寶錢。《頂生經》曰:「其王是漫陁多王,頂上而生,後為 輪王,以福力故,天雨寶錢,滿國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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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咸陽錢。任昉《述異記》曰:「周成王時,咸陽雨錢,終日 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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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金、五銖錢。任昉《述異記》曰:「漢世,潁川民家雨金、五 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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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銖錢。任昉《述異記》曰:「王莽時,未央宮中雨五銖 錢,既而至地,悉為龜兒。」

《刀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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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白金三品。《前漢書食貨志》曰:「武帝又造銀錫白金, 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 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其文龍,名曰撰,直三千;二曰以 重羌小方之,其馬直五百;三曰復小撱之,其文龜,直 三百。」後既盜鑄多,又鑄赤仄錢,白金稍賤,民弗寶用, 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終廢不行。《張湯傳》曰:「山東」 水旱,貧民流徙,皆卬給縣官。縣官空虛,湯承上指,請 造白金五銖錢,籠天下鹽鐵。《史記索隱》曰:「白金三品: 其一龍文隱起,肉好皆圜,又作雲霞之象;其二肉好 皆方,隱起馬形,在好之下。又有連珠文者;其三肉圜 好方,皆為隱起龜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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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契刀。《前漢·食貨志》曰:「王莽造契刀,其環如大錢,身 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荀悅《漢紀》曰:「居攝二 年夏四月,更造契刀,一直五百,與五銖並行。」張晏曰: 「其文左曰契,右曰刀,無五百字也。」顧烜曰:「契刀五百, 非勒刀,為此四字。刀上但有『契刀』二字,而直五百。」張 台曰:「台有此錢,但薄於錯刀柄上,文曰五百。」張、顧二 「說並未見有柄者,其文鋪成,若錯刀之陷金也。」李孝 美曰:「嘗得此錢,其形製正如張台所說,但其文鑄成, 非陷金也。且《食貨志》白云:錯刀,以黃金錯其文,則此 非陷金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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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漢刀。《前漢食貨志》曰:「王莽以黃金錯,其文曰一刀直五千。」荀悅《漢紀》曰:「居攝二年夏四月,更造錯刀,一 直五千,與五銖並行。」張晏曰:「刻之作字,以黃金填其 文,上曰一,下曰刀。」張台曰:「台有此錢,如此圖樣。」李孝 美曰:「此錢今世猶多,或有無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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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十布。《前漢書食貨志》曰:「王莽鑄大布、次布、第布、壯 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長寸五分,重 十五銖,文曰「小布,直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長一分, 相重一銖,文各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長 二寸四分,重一兩而直千錢矣。是為布貨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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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貨布。《前漢·食貨志》曰:「王莽天鳳元年,罷大小錢,改 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 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間廣二分,其文右曰 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與貨泉。」見偽品 並行。張台曰:「此布如今最多而易得,以今尺量之,得 寸九分。」顧烜曰:「莽所作錢布,皆用銅,淆以連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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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黃布刀。舊《譜》曰:「重七銖,長二寸三分,文曰大黃 布刀。」張台曰:「此亦王莽所鑄,文曰大黃布刀。」莽自言 黃虞之後,又改平帝定安大後為黃室主,即大黃,莽 之自稱也。意者豈非莽之初謂刀布一物,後分為二 耶?李孝美曰:「按此製作切類貨布,但足外差廣,銅色 稍赤耳。」《食貨志》與《莽傳》皆所不載。余按:此布今世所 「存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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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古刀布。《管子》曰:「先王用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 刀布為下幣。」李孝美曰:「按先王刀布文字制度,書所 不載,然今世所有古刀異布甚多,豈非當時所用者 乎?」《舊譜》別作品,俱列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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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蒙城古刀。宣和五年,郭僎為亳州蒙城令,村人得 之田中,柄端有「方寸」十三字,彷彿隸書,背有方孔,不 透身,形如刀,文曰「貨布五百。」疑王莽所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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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長平古刀。《舊譜》曰:「天寶元年,西河郡別駕李幼奇 於長平溪澗中所得。狀如小刀,長二寸四分,闊五分, 柄長二寸,闊四分,柄端有孔,總長四寸七分。背面俱 有字,不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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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沂州銀刀。《嘉祐雜志》曰:王公和學士罷沂州,得銀 刀一,有「齊大公杏」九字,九字中闕不相屬,刀上又有 隱起圜形,疑是九府圜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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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長平異布。《舊譜》曰:「亦幼奇所得也。長寸一分,下廣 九分者長五寸,廣五分,向上漸闊,無好足枝長四分, 間廣三分。面文兩字,類科斗書,皆有三道文不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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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舊譜》曰:「長四寸一分,上廣寸二分,下廣寸五 分,首長六分,廣寸好,徑五分,足枝長寸二分,間廣四分,重十二銖,狀如貨布,面文四字,背文兩字,不可識。」 李孝美曰:「按所見古布多矣,唯此一品極大,而形製 特與大黃布刀相似。《舊譜》以謂狀如貨泉,有所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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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舊譜》曰:「長二寸六分,首廣寸六分,內好無輪 郭,其有亦訛,足間正圜,面文六字,背文一字,不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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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舊譜》曰:「長二寸四分,上廣寸五分,下廣寸七 分,首廣六分,足間廣八分,重八銖,四傍有郭,訛,然亦 無好面文,七字縱橫不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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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舊譜》曰:「長二寸四分,上廣寸五分,下廣寸三 分,首廣六分,足間廣五分,重八銖,無好及肉郭,面文 六字不可識。」李孝美曰:「按此與已上二布文字,《舊譜》 皆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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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舊譜》曰:「長寸八分,肩廣寸,下廣寸一分,足間 廣五分,正圜,無好及周郭,重十二銖。面文五字,不可 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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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舊譜》曰:「長寸七分,肩廣寸,足間廣六分,有好 形製與上布相類,面文三字,其左邊一字,與中心一 字,亦類上布右邊及中心字,而倒正不同,亦有無好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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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二品。《舊譜》曰:「長短廣狹與上二布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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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張台曰:「長寸七分半,肩廣八分,足間二分,有 肉郭,面文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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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張台曰:「長寸六分,肩廣八分,首廣五分,足間 廣二分,重六銖。背面然一字,面文如日,下安『乂』字,又 兩畫長短不齊,背文如了,傍加豎斜畫,與上布皆於 寶鼎尉王鑄處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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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張台曰:「長二寸一分,肩廣寸三分,首廣九分, 足枝長六分,間廣四分半,重二十八銖。面文四字,有 如二字者,全邊安爪者,山下安中者,兩口相重者,背 文一字,與面文右邊向上者同。形質樸厚,不曾磨鑢, 於檢校膳部李涿處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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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李孝美曰:「按此布,長短、廣狹、輕重與上布相 類,面文六字亦同,但倒正相異,復無背文耳。」余按:此 布自柄端倒讀,其文曰:「安陽之吉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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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李孝美曰:「按此布長二寸,上廣寸二分,下廣 寸三分,首長七分,廣七分,足間廣五分,正圜,背面肉 好,皆有周郭。面文六字,亦不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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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余按此布長二寸,肩廣四分,首廣六分半,《足 枝》長五分,間廣四分半,重十三銖八參,正圜,背面肉 好,皆有周郭,面文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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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異布》。余按此布長二寸二分,肩廣四分半,首廣八 分,足枝長五分半,間廣如之,正圜,重十六銖,七參,面 文不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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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藕心錢。《舊譜》曰:「世有此錢,其形四方,狀如博棋,長 二寸,面闊三分,當四稜,皆上下通闕,若藕挺中破狀。 其上有首,形如秤鎚,鼻有孔,號為藕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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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蟻鼻錢。《舊譜》曰:「此錢其形上狹下廣,背平面凸起, 長七分,下闊三分,上銳處可闊一分,重十二銖,面有文如刻鏤,不類字,世謂之『蟻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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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舊譜曰:咸通八年,兗海觀察鄭漢章奏,百姓於野 內掘得古銅片四千九百五十五片。詔翰林驗,雲上 有「齊歸化」三字,按其形製及文篆,外莫之睹,亦古布 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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