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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卷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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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議卷四 歐陽修集
卷一百二十四·崇文總目敘釋
于役志 

【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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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史謂秦焚三代之書,《易》以卜筮而得不焚,及漢募群書,類多散逸,而《易》以故最完。及學者傳之,遂分為三:一曰田何之《易》,始自子夏,傳之孔子,卦、象、爻、彖與文言、說卦等,離為十二篇,而說者自為章句,《易》之本經也。二曰焦贛之《易》,無所師授,自言得之隱者,第述陰陽災異之言,不類聖人之經。三曰費直之《易》,亦無師授,專以象、彖、文言等參解卦爻。凡以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者,自費氏始。田何之學,施、孟、梁丘之徒最盛。費氏初微,止傳民間。至後漢時,陳元、鄭眾、康成之徒皆學費氏,費氏興而田學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亡其本。及王弼為注,亦用卦、象相雜之經。自晉已後,弼學獨行,遂傳至今。然《易》比五經,其來最遠。自伏羲畫卦,下更三代,別為《三易》。其變卦五十有六,命名皆殊。至於七、八、九、六、筮占之法亦異。周之末世,夏、商之《易》已亡。漢初雖有《歸藏》,已非古經,今書三篇,莫可究矣。獨有《周易》,時更三聖,世歷三古,雖說者各自名家,而聖人法天地之縕則具存焉。

【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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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原於號令而本之史官,孔子刪為百篇,斷堯訖秦,序其作意。遭秦之故,孔子末孫惠,與濟南伏勝,各藏其本於家。楚漢之際,勝失其所藏,但口以傳授。勝既耄昏,乃繆合二十四篇為二十九,歐陽、夏侯之徒皆學之,寫以漢世文字,號《今文尚書》。至武帝時,孔惠之《書》始出屋壁,百篇皆在,而半已磨滅,又皆科斗文字。惠孫安國以隸古定之,得五十八篇,為之作《傳》,號《古文尚書》。至陳、隋之間,伏生之學廢絕,而《孔傳》獨行。先是《孔傳》亡其《舜典》,東晉梅賾頤乃以王肅所注伏生《舜典》足其篇。至唐孝明,不喜隸古,始更以今文行於世。

【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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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孔子刪古詩三千餘篇,取其三百一十一篇著於經。秦、楚之際亡其六。漢興,《詩》分為四:一曰魯人申公作《訓詁》,號《魯詩》。二曰齊人轅固生作《傳》,號《齊詩》。三曰燕人韓嬰作《內·外傳》,號《韓詩》。四曰河間人毛公作《故訓傳》,號《毛詩》。三家並立學官,而毛以後出,至平帝時始列於學。其後馬融、賈逵、鄭眾、康成之徒皆發明毛氏,其學遂盛。魏、晉之間,齊、魯之《詩》廢絕,《韓詩》雖在而益微,故毛氏獨行,遂傳至今。韓嬰之書至唐猶在,今其存者十篇而已,《漢志》嬰書五十篇,今但存其《外傳》,非嬰傳詩之詳者,而其遺說時見於他書,與毛之義絕異,而人亦不信。去聖既遠,誦習各殊,至於考《風》、《雅》之變正,以知王政之興衰,其善惡美刺不可不察焉。

【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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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之制,盛於三代,而大備於周。三代之興,皆數百年,而周最久。始武王、周公修太平之業,畫天下以為九服,上自天子至於庶人,皆有法度。方其郊祀天地,開明堂以會諸侯,其車旗服器,文章爛然,何其盛哉!及幽、厲之亂,周室衰微,其後諸侯漸大,然齊桓賜胙而拜,晉文不敢必請隧,以《禮》維持。又二百餘年,《禮》之功亦大矣。下更戰國,禮、樂殆絕。漢興,《禮》出淹中,後戴諸儒,共為補綴,得百餘篇。三鄭、王肅之徒皆精其學,而說或不同。夫《禮》極天地、朝廷、宗廟、凡人之大倫,可謂廣矣,雖二家殊說,豈不博哉!自漢以來,沿革之制,有司之傳,著於書者,可以覽焉。

【樂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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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禮》、《樂》,自周之末,其失已多,又經秦世滅學之暴,然《書》及《論語》、《孝經》得藏孔氏之家,《易》以卜筮不禁。而《詩》本諷誦,不專在於竹帛,人得口以傳之。故獨《禮》之於六經,其亡最甚。而《樂》又有聲器,尤易為壞失。及漢興,考求典籍,而《樂》最缺絕,學者不能自立,遂並其說於《禮》家書,為五經,流別為六藝。夫樂,所以達天地之和,而飭化萬物,要之感格人神,象見功德。《記》曰:「五帝殊時,不相沿樂。」所以王者有因時製作之盛,何必區區求古遺缺。至於律呂、鐘石,聖人之法,雖更萬世,可以考也。自漢以來,樂之沿革,惟見史官之志,其書不備。隋、唐所錄,今著其存者云。

【春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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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周法壞而諸侯亂,平王以後,不復雅而下同列國,吳、楚、徐夷,並僭稱王,天下之人不稟周命久矣。孔子生其末世,欲推明王道以扶周,乃聘諸侯,極陳君臣之理。諸侯無能用者,退而歸魯,即其舊史,考諸行事,加以王法,正其是非,凡其所書,一用周禮,為《春秋》十二篇,以示後世。後世學者傳習既久,其說遂殊,公羊高、狹撼唷⒆笄鵜鰲⒆奘稀⒓惺希分為五家。鄒、夾最微,自漢世已廢,而三家盛行。當漢之時,《易》與《論語》分為三,《詩》分為四,《禮》分為二,及學者散亡,僅存其一,而餘家皆廢。獨《春秋》三《傳》,並行至今。初,孔子大修六經之文,獨於《春秋》,欲以禮法繩諸侯,故其辭尤謹約而義微隱。學者不能極其說,故三家之《傳》,於聖人之旨,各有得焉。太史公曰:「為人君者,不可不知《春秋》。」豈非王者之法具在乎。

【論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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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者,蓋孔子相與弟子時人講問應答之言也。孔子卒,群弟子論次其言而撰之。漢興,傳者三家:魯人傳之,謂之《魯論》。齊人傳之,謂之《齊論》,而《齊論》增《問王》、《知道》二篇,今文無之。出於孔子壁中者,則曰《古論》,有兩《子張》。是三家者,篇第先後,皆所不同。考今之次,即所謂《魯論》者也。

【小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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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教學之法,八歲而入小學,以習六甲、四方、書數之藝,至於成童而後授經,儒者究極天地、人神、事物之理,無所不通,故其學有次第,而後大成焉。《爾雅》出於漢世,正名命物,講說者資之,於是有訓詁之學。文字之興,隨世轉易,務趨便省,久後乃或亡其本,《三蒼》之說始志字法,而許慎作《說文》,於是有偏旁之學。五聲異律,清濁相生,而孫炎始作《字音》,於是有音韻之學。篆、隸、古文,為體各異,秦、漢以來,學者務極其能,於是有字書之學。先儒之立學,其初為法未始不詳而明,而後世猶或訛失,故雖小學,不可闕焉。

【正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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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孔子刪《書》,上斷《堯典》,下訖《秦誓》,著為百篇。觀其堯、舜之際,君臣相與籲俞和諧於朝而天下治。三代已下,約束賞罰,而民莫敢違。考其典、誥、誓、命之文,純深簡質,丁寧委曲,為體不同。周衰史廢,《春秋》所書,尤謹密矣。非惟史有詳略,抑由時君功德薄厚,異世而殊文哉。自司馬氏上採黃帝,迄於漢武,始成《史記》之一家。由漢以來,千有餘歲,其君臣善惡之跡,史氏詳焉。雖其文質不同,要其治亂興廢之本,可以考焉。

【編年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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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春秋之後,繼以戰國,諸侯交亂,而史氏廢失,策書所載,紀次不完。司馬遷始為紀、傳、表、志之體,網羅千載,馳騁其文,其後史官悉用其法。《春秋》之義,書元最謹,一時無事,猶空書其首月,以謂四時不具則不足成年,所以上尊天紀,下正人事。自晉荀悅為《漢紀》,始復編年之體,學徒稱之。後世作者,皆與正史並行云。

【實錄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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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錄起於唐世,自高祖至於武宗,其後兵盜相交,史不暇錄,而賈緯始作補錄,十或得其二三。五代之際,尤多故矣,天下乖隔,號令並出,傳記之士,訛謬尤多。幸而中國之君,實錄粗備,其盛衰善惡之跡,較然而著者,不可泯矣。

【雜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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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周禮》:天子、諸侯皆有史官。晉之《乘》,楚之《勹弧罰考其紀事,為法不同。至於周衰,七國交侵,各尊其主,是非多異,尋亦磨滅,其存無幾。若乃史官失職,畏怯回隱,則游談處士亦必各記其說,以申所懷。然自司馬遷之多聞,當其作《史記》,必上採《帝系》、《世本》,旁及戰國荀卿所錄,以成其書,則諸家之說,可不備存乎。

【偽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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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室之季,吳、楚可謂強矣,而仲尼修《春秋》,書荊以狄之,雖其屢進,不過子爵,所以抑黜僭亂而使後世知懼。三代之弊也,亂極於七雄並主;漢之弊也,亂極於三國;魏晉之弊也,亂極於永嘉以來;隋唐之弊也,亂極於五代。五代之際,天下分為十三四,而私竅名號者七國。及大宋受命,王師四征,其繫纍負質,請死不暇,九服遂歸於有德。歷考前世僭竊之邦,雖因時苟偷,自強一方,然卒歸於禍敗。故錄於篇,以為賊亂之戒云。

【職官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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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舜、三代建官,名數不同,而周之六官備矣。然漢、唐之興,皆因秦、隋官號而損益之,足以致治興化。由此而言,在乎舉職勤事,代天治物而已。至於車服、印綬、爵秩、俸廩,因時為制,著於有司。《書》曰「無曠庶官」,又曰「允厘百工」。夫百官象物,奉職恭位,此虞舜所以端拱無為,而化成天下,可不重哉!

【儀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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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漢諸儒,得古禮十七篇,以為《儀禮》,而《大射》之篇獨曰「儀」,蓋射主於容,升降揖讓不可以失。《記》曰:「禮之末節,有司掌之。」凡為天下國家者,莫不講乎三代之制,其採章文物,邦國之典,存乎禮官,秦漢以來,世有損益。至於車旗服器,有司所記遺文故事,凡可錄者,皆附於史官云。

【刑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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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者,聖人所以愛民之具也。其禁暴止殺之意,必本乎至仁,然而執梃刃刑人而不疑者,審得其當也。故法家之說,務原人情,極其真偽,必使有司不得銖寸輕重出入,則其為書不得不備。歷世之治,因時製法,緣民之情,損益不常,故凡法令之要,皆著於篇。

【地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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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禹去水害,定民居,而別九州之名,記之《禹貢》。及周之興,畫為九畿,而宅其中,內建五等之封,外撫四荒之表,《職方》之述備矣。及其衰也,諸侯並爭,並吞削奪。秦漢以來,郡國州縣,廢興治亂,割裂分屬,更易不常。至於日月所照,要荒附叛,山川風俗,五方不同,行師用兵,順民施政,考於圖諜,可以覽焉。

【氏族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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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得姓命氏,由其德之薄厚。自堯、舜、夏、商、周之先,皆同出於黃帝,而姓氏不同。其後世封為諸侯者,或以國為姓。至於公子公孫,官邑謚族,遂因而命氏。其源流次序,《帝系》、《世本》言之甚詳。秦漢以來,官邑謚族不自別而為姓,又無賜族之禮。至於近世,遷徙不常,則其得姓之因與夫祖宗世次人倫之記,尤不可以不考焉。

【歲時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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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匱。」故堯、舜南面而治,考星之中,以授人時,秋成春作,教民無失。《周禮》六《官》亦因天地四時,分其典職。然則天時者,聖人之所重也。自夏有《小正》,周公始作《時訓》,日星氣節,七十二候,凡國家之政,生民之業,皆取則焉。孔子曰「吾不如老圃」,至於山翁野夫耕桑、樹藝、四時之說,其可遺哉?

【傳記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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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史官,其書有法,大事書之策,小事載之簡牘。至於風俗之舊,耆老所傳,遺言逸行,史不及書。則傳記之說,或有取焉。然自六經之文,諸家異學,說或不同。況乎幽人處士,聞見各異,或詳一時之所得,或發史官之所諱,參求考質,可以備多聞焉。

【儒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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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之業,垂之六經,其道閎博,君人、治物、百王之用,微是無以為法。故自孟軻、揚雄、荀卿之徒,又駕其說,扶而大之。歷世諸子,轉相祖述,自名一家,異端其言,或破碎於大道。然計其作者之意,要之孔氏,不有殊焉。

【道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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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者流,本清虛,去健羨,泊然自守,故曰「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雖聖人南面之術不可易也。至或不究其本,棄去仁義,而歸之自然,以因循為用,則儒者病之云。

【法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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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者流,以法繩天下,使一本於其術。商君、申、韓之徒,乃推而大之,挾其說以干世主,收取功名。至其尊君抑臣,辨職分,輔禮制,於王治不為無益。然或狃細苛,持刻深,不可不察者也。

【名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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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者流,所以辨核名實,流別等威,使上下之分不相逾也。仲尼有云「必也正名乎」,言為政之大本,不可不正者也。

【墨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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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者流,其言貴儉兼愛,尊賢右鬼,非命上同,此墨家之所行也。孟子之時,墨與楊其道塞路,軻以墨子之術儉而難遵,兼愛而不知親疏,故辭而僻之。然其強本嗇用之說,有足取焉。

【縱橫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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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際,王政不明,而諸侯交亂。談說之士,出於其間,各挾其術,以干時君。其因時適變,當權事而制宜,有足取焉。

【雜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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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家者流,取儒、墨、名、法,合而兼之,其言貫穿眾說,無所不通。然亦有補於治理,不可廢焉。

【農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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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者流,衣食之本原也。四民之業,其次曰農。稷播百穀,勤勞天下,功炳後世,著見書史。孟子聘列國,陳王道,未始不究耕桑之勤。漢興,劭農勉人,為之著令。今集其樹藝之說,庶取法焉。

【小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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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曰「狂夫之言,聖人擇焉」,又曰「詢於芻蕘」,是小說之不可廢也。古者懼下情之壅於上聞,故每歲孟春,以木鐸徇於路,採其風謠而觀之。至於俚言巷語,亦足取也。今特列而存之。

【兵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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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夏官》:司馬掌軍戎,以九伐之法正邦國。《書》之《洪範》:「八曰『師』。」《易》之《系辭》:「取諸《睽》。」此兵之所由始也。湯、武之時,勝以仁義。春秋、戰國,出奇狃變,其術無窮,自田齊始,著《司馬之法》。漢興,張、韓之徒,序次其書。武帝之世,楊僕又捃摭之,謂之《紀奏》。孝成命任宏,乃以權謀、形勢、陰陽、技巧析為四種。由是,兵家之文,既修列矣。然而《司馬之法》本之禮讓,後世莫行焉。惟孫武之書,法術大詳。考今之列,非特四種,又雜以卜筮、刑政之說,存諸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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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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