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菴集/卷十九
雜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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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上蔡言變化氣質曰。其性本一。何不可變之有。栗谷曰。方寸虛明。可以變化。一以性言。一以心言。何歟。從天命本原處言。則人性皆善。故可以變化。就氣質雜糅處言。則心體虛明。故可能變化。二義皆是。蓋人以本體言。則不但理同而氣亦同。故心性皆可爲變化之本也。
敬義齋記。以格致屬之義。然如誠意爲方外之事。則義不但格致而已。須看爲先先字。明義之端端字。則其不專以格致爲義者。可見。
理之體用。則聖賢固分明說。如費隱之類是已。若氣則古人只於用處言之。何以見氣之體耶。理氣之體用。就人身上看分曉。如性之仁義禮智。理之體也。惻隱羞惡辭讓是非。理之用也。如心之未發湛然虛明者。氣之體也。其運動作用酬酢萬變者。氣之用也。
花潭謂陰靜陽動上面。有所謂湛一淸虗底。是乃氣之源。退溪栗谷皆非之。蓋花潭之病。在於看得湛一淸虗於陰靜陽動外耳。若於陰靜陽動裏面。以湛一淸虗底爲其本體。則有何不可。是以栗谷雖嘗非花潭之說。而於聖學輯要曰。一氣之源。湛然淸虛。惟其陽動陰靜。或升或降。飛揚紛擾。遂成不齊。此則以湛一淸虛。爲氣之源矣。
主陰陽而言。則陰靜卽氣之體。陽動卽氣之用。然主氣而言。則湛一淸虗。卽氣之本體。陰靜陽動。卽氣之流行。
胡廣仲謂靜字。所以形容天性之妙。朱子非之曰。性無不該。動靜之理具焉。若專以靜字形容。則反偏卻性字。然則以性情分動靜者非耶。恐專言性。則性是兼體用。與情對言。則性是體。情是用。朱子此說。是以專言之性言也。
孟子道性善。是專言性者。此當兼體用看。或專作體非矣。朱子亦兼體用說。
更思之曰。性則雖是專言者。其分則屬乎。靜。是以朱子記論性藁後曰。性之分。雖屬乎靜。而其蘊則該動靜而不偏。此說甚精。然則言性者。只曰該動靜亦泛。蓋以性之本然。於靜處可見其全故耳。
朱子謂心無形體。夫心是五臟之一。且於五行屬火。火是有形者。則以心爲無形體。何歟。抑五臟之心。則有形體。虗靈知覺之心。則無形體。一身之內。有兩箇心耶。恐五臟之心。卽是虗靈知覺之郛郭。虗靈知覺。卽是五臟之心之神爽。雖非二物。而亦有所分別也。醫家以五臟之心。爲藏神之物。蓋亦有見於此。
朱子曰。五臟之心。是實有一物。若操舍存亡之心。則自是神明不測。故五臟之心受病。則可用藥補之。這箇心。則非菖蒲,茯苓所可補。此可見五臟之心。與虗靈知覺之心。有分別也。
得五行之秀者人也。而五行之秀。所在處心也。則心是五行之秀之精。不專是火之精也。而朱子曰。心屬火。緣是箇光明發動底物。所以具得許多道理。何也。且心之裏面仁義禮智。只是一般無分數多寡之可言。以此兼具五者之心。專屬之火。抑何故也。心之氣。只是五行之秀。心之理。只是仁義禮智。則謂虗靈之專在於心臟屬火之處。似有窒礙者。然。此恐有可通之義。何者。五臟之心。雖只是五臟之一。而實於五臟之中。得其至陽之精。爲五者之主。故神明之心。雖是均得五行之氣者。而其所在之部位。則自以類合在於此臟之上矣。蓋以五行之中。水火是最大者。而水是陰。火是陽。故心之部位。在乎此矣。
醫家謂腎藏精。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此則以精神魂魄分屬五臟。而儒者以精神魂魄。只屬之心。此可見五行之秀。爲心處也。〈虛靈知覺。是五臟之心之精爽一句。非是。虛靈知覺。卽是五行之精。而其所在部位。則在五臟之心耳。〉
醫家以喜屬心。怒屬肝。哀屬肺。懼屬腎。思屬脾。而曰精氣幷於心則喜。幷於肝則怒。幷於肺則哀。幷於腎則懼。此蓋以七情屬五臟也。此必有所見而然。程子曰。天有五行。亦有五臟。肝木也。着些天地風氣乘之。則便須怒。四臟亦然云云。醫家之言。與程子此說槩同。而皆以七情。屬之氣也。〈註。長樂陳氏以喜愛欲。爲陽之情。怒哀懼爲陰之情。此亦似以七情屬之氣也。〉
天與人之理。一也。天之元亨利貞。則其發見有次序。而人之仁義禮智。則只是隨感而應。無次序之可言者。何也。仁義禮智。固隨感而應。無次序之可言。然以一事言。則亦有次序之可言如此。心之初萌處。卽仁也。方作處。卽禮也。向成處。卽義也。已就處。卽智也。此則事事皆然。而其序不可亂矣。
使天地有血氣之心如人物。則是亦人物也。何以爲天地而能生得人物乎。此理思之妙甚。其不可以理之爲一。而只一般看也明矣。
朱子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大約泛言人心如此。非指已放者言。亦不必要於此論心之本體。蓋亡與出固是放。而存與入不是放。則不可謂以已放者言。存與入固是本體。而亡與出不是本體。則不可謂以本體言故也。但集註則直以神明不測爲言。而神明不測。是本體也。此未可知也。
朱子答河叔京書曰。子約欲幷其出而亡者。不分眞妄。皆爲神明不測之妙。蓋失之矣。又曰。心雖有眞妄邪正之分。其實莫非神明不測之妙。雖皆神明不測之妙。而其眞妄邪正。又不可不分。此則又以亡與出。亦爲神明不測之事。此當如何看。不測二字。只言存與入而不言亡與出。則何以見不測之妙乎。心之亡者。忽然而存。出者忽然而入。此乃所以爲神明不測也。此非以亡與出。亦爲神明不測也。必兼亡與出看。方可見其爲神明不測之妙故也。如此看恐宜。
言明德則曰。虛靈不昧。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言盡心則曰。人之神明。所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言致知則曰。心之神明。所以妙衆理而宰萬物。三者皆以心言。而明德以其本體言。故曰。虛靈。盡心致知。以其知照上言。故曰。神明。致知有運用之意。故易以妙宰二字。朱先生立語精審如此。但操舍存亡。亦以神明不測言。則不但於知照上言神明。然此則恐是取不測意多。蓋易曰。不測之謂神。神明不測。只是此意。蓋以存亡出入言故也。
欲字。與豫卦豫字。同一箇豫也。而不過則爲和豫。過則爲逸豫。一箇欲也。而不流則爲性之欲。流則爲私慾。豫字欲字。不必作善惡一定看。且如孟子之寡慾。以寡言則爲非不好底欲。周子之無欲。以無言則爲不好底欲。須各隨地頭看。
靜中知覺。朱子嘗作靜中之動。此非定論。又作靜中有動之理。亦恐非定論。何者靜中知覺。只是能知能覺之謂。而能知能覺。只是知覺之體。非直是理耳。以此爲動之理可乎。能知能覺。皆是氣之所爲。而能知能覺上。有所以爲能知能覺底。此卽是理也。今若以能知能覺爲動之理。所知所覺爲動。則是以動靜。分理氣也。理氣。何可分動靜乎。能知能覺。所知所覺。只是氣之動靜。而動靜上。有所謂理耳。
能知能覺只是氣。故能知能覺。有形象之可言。昭昭靈靈。光明不昧者。卽其物也。此則只是心之本體。無所知覺。無所思慮者耳。與理之沖漠無眹。意思自不同。
心是氣。動靜只是心之動靜。則未發已發。爲以心言矣。然則未發已發。只是心之動靜。氣之體用。若乃性則是理也。而在乎其裏面者。今曰未發是動之理。則是直以性。爲未發也。且心能動靜。理則於動靜。無不在者。而曰未發是動之理。則是以靜爲動之理。朱子定論。決不如此也。
不但天道有流行對待之體。人之義理工夫亦然。以敬言之。平日隨動隨靜。莫不致涵養之功。使未發而鏡明水止。已發而無不中節者。卽流行之說。省察於已發之時。存養於未發之際者。卽對待之說。二義幷行而不相悖也。
天命之性。纔言天命。便帶得化育意思。仁義禮智。纔分仁義禮智。便帶得五行意思。然其所主而言者。則蓋就化育上。言其理之所賦與。就五行上言其理之所稟受。今以天命之便帶得化育意思。仁義禮智之便帶得五行意思。而謂天命之性。仁義禮智。是兼氣而言。則大不可。
朱子言人物性道之同。而言脩道之敎。始言氣稟。則是似性道處。無氣稟之可言。而其實於言性道之前。已言氣以成形。則其言性道之同。只是就氣稟上拈出理之本然而言者可見。此所以雖於物之性道。以虎狼蜂蟻及牛馬耕馳之類言。而不害其爲與人同者也。
性是理之墮在氣中者。故纔下性字。則爲乘氣之理。爲乘氣之理。則當與心對而言之。雖以理爲氣之主宰。故謂無性外之物。然不可以此而謂心之虛靈知覺。亦是性中之物也。只是以性而言。則曰仁義禮智。以心而言。則曰虛靈知覺。有則一時俱有。言體用。則各自有體用。而特不相離耳。
言理氣而以理爲善氣爲惡則不可。然於氣用事之後。以善惡分理氣亦自可。蓋以不但性也。雖是氣。其本體則未嘗不善。故言理氣。則不可以理爲善。氣爲惡矣。氣用事之後。則若其善者。則雖在萬變之中。其一箇血脈。直自理來。故名之以理。其惡者則雖非氣之本體。而氣自是有善有惡底物事。故如此耳。以此屬之氣可也。〈退溪說。似有以善惡。分理氣之意。〉
好學論。言心性情。雖似渾淪說。其中條理甚明白。曰其本也眞而靜。眞。以性言。靜。以心之未發言。則是於體上。分心性也。且以未發與性分言也。曰覺者。約其情使合於中。則是以情爲氣中爲性。而於用上亦分理與氣也。曰外物觸其形而動其中。其中動而七情出。則所謂其中。卽指心也。心之動。性固在其中。而曰動則是以心言也。且形則形氣。中則心也。心與形氣。又有分別也。其中動者。卽是七情。則七情之爲主心。而言氣之發者。亦可見也。言七情之發也。曰形旣生矣。曰外物觸其形而動其中。言七情之發之後。曰情旣熾而益盪。曰約其情。使合於中。則其爲氣之發也明矣。〈當與四七說。參看。〉
和靖謂若只寂然不動。與木石等也。只爲感而遂通。便是知覺。知覺。卽心也。此似以知覺爲用也。殊不知寂然不動。亦是知覺耳。寂然不動。只是無所知覺者。其能知覺者。則自在耳。此非心之體乎。須知寂然不動之中。有知覺不昧者。寂然不動與知覺不昧。非二事可也。
程子曰。耳目能視聽而不能遠者。氣有限也。心無遠近。朱子曰。心比性則微有跡。比氣則自然又靈。曰。氣中自有箇靈底物事。此皆分心與氣言也。然其實心只是氣也。蓋以理氣言。則性卽理而心卽氣。就氣之中分言則心卽其精爽。而氣則其粗跡耳。
問。心與仁何異。程子曰。所主曰心。名其德曰仁。曰心猶種。生之德是仁。其分別心與仁如此。則上蔡之以知覺言仁者可見其與師說異矣。〈程子曰。指知覺爲仁則不可。此則已分明說知覺之非仁。〉
問。知覺是氣之爲耶。曰。不專是氣。是先有知覺之理。氣聚成形。理與氣合。便能知覺。譬如這燭火。是因得這脂膏。便有許多光焰。此似不以知覺專爲之氣。而爲合理與氣者。然。曰。不專是氣。則非以知覺爲非氣也。蓋謂知覺則氣而有所以爲知覺者。是爲理耳。
朱子說能知能覺。心之體。所知所覺。心之用。所知所覺。理也。能知能覺。氣之靈也。理未知覺。所知覺者是理。三箇所字。皆非所以之所。而退溪以此作所以之所。恐未然。〈見答金而精書〉
心性非二物。則性與心。其限量同。心未有無性處。而且性之理爲五。則心亦宜其氣爲五。木之理仁也。而其氣則爲溫厚。金之理義也。而其氣則爲嚴肅。火之理禮也。而其氣則爲宣著。水之理智也。而其氣則爲明通。〈此有農巖說〉合此五箇理。曰性。合此五箇氣曰心。則性旣此外無性。心豈此外有氣乎。而曰性則純是善。而心則有善有惡者。何哉。惡之苗脈。在於何乎。此宜細商。
朱子曰。得木氣重者。則惻隱之心常多。而羞惡辭讓是非之心。爲其所塞而不發。得金氣重者。則羞惡之心常多。而惻隱辭讓是非之心。爲其所塞而不發。水火亦然。勉齋曰。木之氣盛。則金之氣衰。故仁常多而義常少。金之氣盛。則木之氣衰。故義常多而仁常少。以此觀之。心之有不善。是由於五氣之稟得。不能無偏重。相爲勝負消長而然也。然不但性之體善也。若本體則心亦只是善耳。如明德卽是心之本體。而無論聖人與塗人一也。則心之五氣。如向所謂溫厚嚴肅宣著明通者。卽此本體之謂。而其曰稟得。則是以合下生下來處言。生下來處已自偏重。則其本體之爲通而聖凡一者。何哉。以心之體言。可知矣。
竊思之。人之有五氣。不但心也。氣質亦然耳。蓋人之一身。是五氣凝聚成塊子者。而就其中分別言。則性者。五者之理也。心者。五者之神也。質者。五者之氣也。性卽神之主者。神卽氣之精者。質卽性與神所寓處。性無不善。神無不美。質則雜矣。而五氣之稟。則莫不然矣。然則所謂偏重雲者。蓋主乎質而言。而質旣如此。故心之本體。雖無不善。而到得其發用處。不能無偏重之事。朱子勉齋之言偏重。不以仁義禮智言。而只以四端言者。其意似如此也。
勉齋曰。未發則無不善。已發則善惡形焉。然原其所以爲惡者。亦自此理而發。若別有箇惡。與理不相干。卻是性外之物也。故曰。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此說恐太硬直說去。性有以本然言者。有以氣質言者。以本然言。則無惡之苗脈。以氣質言。則惡亦莫非性也。所謂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亦以此而言。今無此曲折。直以健順五常爲理。而曰惡亦自此理而發可乎。況惡亦不可不謂之性。着不可不謂字。則其語意與直以爲自此理而發者有間也。且程子曰。因天理而有人慾。此則謂自天理而變爲人慾耳。如所謂原於仁而反害仁。原於義而反害義之類。是已。
陳北溪曰。心之活處。是因氣成便會活。其靈處是因理與氣合便會靈。此語又非常醜差。活與靈。都是氣之事。何可以活爲氣。靈爲合理與氣乎。殊不知靈者活。活者靈。活與靈只是一物。有不可如此說耳。
有物有則。以耳目言。有數義。耳目。物也。視聽。則也。此一義也。耳目視聽。物也。聦明。則也。此一義也。耳目視聽聦明。物也。其聦於當聦。明於當明。不失天理之正者。則也。此一義也。潛室陳氏說非是。〈陳說。見性理大全氣質之性卷。〉橫渠合虗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說得恐有未瑩。何者。若氣質之性。則固可謂合虛與氣。今不辨氣質之性。本然之性。只曰。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可乎。心亦專言之。則固爲合性與知覺。而對性言則只是知覺耳。對性言而亦如此。其可乎。朱子嘗論此曰。橫渠之言。大率有未瑩處。似以此耳。
以虛字直爲理之名。亦未安。程子曰。淸虛一大。乃以器言。非道也。朱子曰。虛。對實而言。不似形而上者。橫渠則蓋以太虛狀理。而程,朱之言。則如此矣。
朱子曰。道須是合理與氣看。一陰一陽之謂道。這便兼理與氣言。非以道直。作兼理氣之名也。只以道是理之流行者。而非氣則不能流行故云耳。朱子又嘗曰。陰陽氣也。一陰一陽。則是理矣。
眞西山曰。知覺屬氣。凡能識痛癢。識利害。識義理者。皆是也。此所謂人心。若仁義禮智。則純是義理。此所謂道心。此說非是人心道心。俱是知覺。而從義理上發曰道心。從形氣上發曰人心。以知覺。專屬之人心。不可也。
性發爲情。心發爲意。是分而言者。心之體是性。心之用是情。是合而言者。當各隨所主而看。以合言者。斥分言者則非矣。
性有以對情言者。此以體用相對。有以對心言者。此以理氣相對。兼體用也。心有以對性言者。此則只是氣。有以合性情言者。此則兼理氣。各隨地頭看。
知言曰心妙。性情之德也。與橫渠心統性情雲者同。但統以其該括者言。妙以其運用者言。着妙字故又添之德二字。
變化氣質。是學者工夫。而到聖賢地位。然後其事乃了。蓋自一二事改革。至一毫査滓不留。皆是變化事。試以孔門諸子論之。子路終是子路氣質。子貢終是子貢氣質。則尙有未盡變者。必如顔子。然後幾於變化事了。
浮念。雖曰非善非惡。細論之。浮念終亦是惡念。善惡之外。無他物矣。
執事不能主一。蓋有二病。他念夾雜是一病。忘是一病。
栗谷以厭惡之心亦作浮念。蓋於中正處。纔過其一分。亦係浮念耳。
栗谷以昏與亂爲心之病。而以本體不能立。其用失其正。爲由於昏與亂。然則昏與亂。俱屬乎動矣。
上蔡自言色慾。伊川則不絶。某則斷此二十年。又言打透勢利關十餘年。此語甚警切人。
皓天不復。憂無彊也。千秋必反。古之常也。弟子勉學。天不忘也。三復斯語。
朱子書只一操字。已是多了。此語似太簡。然實用功有所得者。當知其爲不簡。
朱子書知得如此是病。卽便不如此是藥。若更問何由得如此。則是騎驢覔驢。只成一塲閑說話。此一段甚切。而退溪節要中不收入何哉。〈牛溪旨訣則收入〉
聲色貨利。是欲之粗者。今之學者。孰不曰我已斷置。而其實未易言。須各自驗。夜半獨寢時。有西施在旁。則能秉燭達朝乎。深山獨行時。有至寶在前。則能視若糞土乎。須至辦此而後。方可言斷置。
義理與物慾。互爲勝負。而分數常相參。義理進一分。則物慾退一分。義理進十分。則物慾退十分。
義利雙行。王覇幷用。大綱說則必如陳同甫者是已。然細論之則一念之間。一事之微。亦有此界分。必如南軒所謂無所爲而爲。然後可免乎此也。
利字欲字。只是一箇。而其中有二截。利者。義之和之利。性之欲之欲。是一截。何必曰利之利。遏人慾之欲。是一截。以義與理爲主而爲之。則爲上一截。以利與欲爲主而爲之。則落下一截。其爭只在毫釐間。
吳草廬曰。士子守己。當如女子。文人治身。當如武人。女子居室。必無一毫點汚。武人殺敵。必須直前廝殺。此語竊欲佩用。
爲己二字。亦未易言。大體雖爲己。而隱微之間。有一毫未實底意思。則不得爲眞箇爲己。然則須到聖賢地位。然後方是眞箇爲己。
孟子曰。仁。人心也。朱子則曰。仁者。心之德。須着之德二字。方成仁。
經傳中。知智二字通用。然其實有分別。知字。兼心性言。智字。專以性言。
心性二字。古人以器水譬之。然心性之體。則此足以見其不雜。而若其用之混一而不雜。此不可見。今以煎藥言。覺尤襯切。藥則性也。水則心也。火則物也。未煎之時。藥在水中。藥自藥。水自水。其分易見。及爲火所煎。則藥與水和合無間。殆無可分別。而其分則未嘗無味之甘苦藥也。其液則水也。雖只是其液也甘苦。而直以液爲藥則不可。
象數之如是歷落。以其上面。有太極在耳。凡看象數者。必吾心虗明。然後方看得出天人一理。
心虛者。能看象數出。然心細者。亦能看象數出。但必虛而後。能細也。
和靖讀易。一日只看一爻。此則太遅。朱子謂須四日看一卦。一日看卦辭彖象。二日看六爻。一日統看。方仔細。此意甚好。但今則與古時不同。傳與本義。不可不讀。則四日看一卦。恐或太忙了。
東坡註易畢。謂人曰。自有易以來。未有此書。其自信如此。凡人之著書。鮮不有此意思。而自具眼者視之。則未必然。是知著書立言。非容易事也。
龜山。是朱子淵源之所在。而朱子論龜山。不少顧藉。曰。龜山爲老,莊說。陷溺得深。雖親聞二先生言。陽離陰合。到急滾處。只是以此爲主。曰。龜山列子說讀了。令人皇恐。不知何故直到如此背馳。曰。龜山張皇佛老之勢。猶李鄴張皇金虜也。此等語甚多。此與後世之私其師門。曲加衛護甚力者。其䂓模氣像。豈不遠甚。此可見大君子心公無偏處。
知言疑處。朱子南軒東萊各下語改之。而存其本文。付其說於下。講明義理。尊畏先輩師門之意。幷行不相悖如此。
朱子之尊尙溫公。非不至矣。及其排釋氏。欲扶敎之說。斥之甚峻曰。看道理不透。曰。非獨欺人。幷以自欺。此等處。可見其衛道之嚴。不以先賢而有所假借矣。
朱子曰。前江東未得請時。欲到官後。撿擧諸州所申入文字。劾其戱侮聖言之尤者一二人。雖未必聽從。亦且令人傳笑。少警昏俗。此等自今日論之。必謂之微細事。必謂之已甚。而朱子則看作大關繫事。不憚爲之如此。
朱子之排斥呂家學甚力。或謂之乖僻悖理。或謂之非特莠之亂苗。紫之亂朱。其他所斥。不一而足。且或對東萊,子約言之。〈如曰。非獨爲子約,伯恭惜。重爲正獻,榮陽惜之類。〉而東萊子約。未嘗以此憾恨。交道有所傷。蓋皆一以義理之公處之也。
朱子對胡氏子弟門生言。知言差處。曾不少諱。胡氏子弟門生。如廣仲南軒不但不慍。亦自知知言之不能無疑。不欲傳布之廣。古人之心公無私如此。蓋皆以義理爲主故也。
溫公資品行義。何下於二程。而其見道則未精。以疑孟一編看。可見。愚謂惟此一編。爲溫公所以不能與道統處。然疑孟則不至甚無禮於孟子。而李泰伯常語。則直加慢語。至於鄭叔友。則其醜詆之言。罔有紀極。如此者。雖律之以侮聖之罪。可也。
張無咎。是龜山門人。無咎之禪。或苗脈於其師門耶。二程之門。龜山上蔡輩亦染禪。則此似不可咎龜山。然苟使龜山不染禪則已。旣染禪則安知無苗脈乎。朱子以李斯之於荀卿比之。而李斯之學。自荀卿來者多。則此亦有不得諱者耶。朱子曰。上蔡一變而爲張子韶。此則子韶又學於上蔡也。
王安石。今則雖三尺童子。亦知其爲誤國小人。而當時則自煕豐至宣靖六十餘年間。爲士子者誦說其經義。不知其爲非。公論之未易定。如此矣。朱子曰。自兩陳公至今幾百年。而其是非之原。終未明白。然則安石之爲小人。至朱子時。猶未出塲。
林栗西銘說。直以橫渠。爲易位亂倫。名敎之大賊。以楊,墨之率獸食人。無父無君比之。其言之縱恣無忌憚。至於如此。而當時人恬不爲恠。程氏之學。上書毀之者亦多。以此推之。則程,張於此時。猶不得爲天下所共尊底儒賢。定論之難。乃如是耶。歐陽公之言曰。後世苟不公。至今無聖賢。三復斯言。不勝慨惋。
讀了翁責沈文。嘅然曰。以明道之隣於聖。猶不爲當時人所知如此耶。今日亦宜明着眼目。
上蔡曰。不見異人。當讀異書。不知今日誰是異人。
朱子言曾點有堯舜氣像。而又曰。過此入老莊去。曰。一向求曾點見解。未有不入佛老。今見爲禪學者。如王陽明之每喜說曾點。亦以未免有這般意思也。
張子韶稱顔子。與天爲一。無一毫私慾。朱子辨之曰。蓋欲極意以諛顔子。而不自知其言之過。蓋雖稱頌聖賢。而有所過當。則便爲諛之歸。可不愼乎。然或知之有未盡其分者。則爲貶之歸。亦不可不愼也。
先儒之贊朱子曰。集羣聖之大成者孔子。集羣儒之大成者朱子。此則有聖賢之別。而黃勉齋祭文曰。其知生知。其行安行。王禕文公家廟記曰。集聖賢之大成。此則直以朱子爲聖人也。未知果如何。
蔡京父子。以今言之。雖下龜山十等者。必不欲濡足其瀾。而以龜山猶不免焉。何哉。豈當時則京之爲小人。猶未彰著故耶。朱子曰。龜山有援而止之之意。曰可救得一半。如此。則龜山非不知京之爲小人也。然苟知其爲索性小人。則必不爾矣。蓋不免不明之譏。而龜山以否卦六二包承。作包承小人看。朱子曰。龜山之意。蓋欲解洗他從蔡京父子之失。此似論之太深。而實爲如此。蓋龜山之於京。初則不能深知。後乃知之而亦不明言。卻粧撰出。一般義理以自解。可謂終始俱失也。
朱子曰。今有一㨾議論。謂君子小人相對。不可大故去他。若要去他。則反激其禍。又曰。世間人多言君子小人常相半。不可太去治他急迫之。卻爲害。近世亦有此等議論。人多以公平歸之。然朱子之論。嚴正如此。不可爲糢糊半界之論也。治小人正如治猛獸。惟恐其不急且嚴。今有治猛獸者。縛之不急。剚之不力。反爲其噬。而傍有人以縛剚咎之。則殊不知不縛不剚。則不但噬之而已。必爲其所食。不但一人被噬。不知又幾人爲其所囕也。此可笑之論也。
明道謂當與煕豐大臣。共事。溫公留章子厚。欲與共變新法。朱子俱謂之拙謀曰。與之共事。令變煕豐之法。或他日事翻。其罪不獨在我。又曰。諺所謂掩目捕雀。我不見雀。雀卻見我。儞欲以此術制他。不知他之術。更高儞在。又曰。所謂巧者。是大拙。又曰。只有一箇公平正大行將去。濟不濟。天也。又曰。只有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其費心費力。牢籠計較。都不濟事。此等語極正當。溫公留章子厚。卒至簾前。詈罵得罪而去。蓋與小人同事。必無可平之理。
每恠先輩有厚德者。未必能經濟。今看邵翁詩曰。安得淳厚又秀慧。與之共話天下事。蓋以雖淳厚。而未必能秀慧故也。夫以道學言。則龜山何下於胡文定。而朱子論治道。每短龜山而推文定。似以此也。
儒者言治。輒曰唐虞,三代。然其實三代則可能。而唐虞則不可及。蓋唐虞時。則天地間氣數方旺。堯,舜亦是生知之聖。故其治有不可及。若三代則時世旣稍下。湯,武又是反之之聖。故苟有爲之者。則無不可能者也。
宋時和議。今之廝隷。猶知其非。而其時士大夫附和者多。斥和者寡。至於癸未之議。特胡銓數人斥和耳。然則凡論議是非。不可以一時附麗之多寡。定之也決矣。
程子曰。雖無邪心。苟不合正理。皆妄也。乃邪心也。朱子曰。雖未必盡出於有意之私。然旣不合正理。則非邪妄而何。此可見今日論人者之於事之大段害道者。必推原其心之無他者。爲不可矣。
論語集註或問。成於丁酉。而集註則後來多所更改。或問則未及更改。其有異同處。當從集註。
行狀錄所著書。脫論孟或問矣。
禪學者例有虛誇之習。觀朱子答包敏道陳超宗者。則可見。然則上蔡矜字。安知不從禪味來。象山之有文字。輒傳播四出者。亦安知不是此意。
一箇良知。而孟子所說以愛親敬長言。則是實理。陽明所主張只是靈覺之自然者。則是虛景。
朱子之所深惜死者。蔡季通,吳伯豐。晩年所期待者。黃直卿,陳安卿,李敬子。
朱子於門人之喪。悼惜不一。而未嘗以傳道爲言。獨於吳伯豐曰。意其他日。可任傳付之責。曰吾道不幸。伯豐之賢。於此可想。
朱子之各葬父母。尋常疑之。今見答李晦叔書。謂今人夫婦。未必皆合葬。蓋當時習俗然耳。朱子山陵奏議。以子孫盛衰興替。爲專係於墓地之如何。而謂是理之自然。使今之自謂守正不惑者看。必大以爲駭然。以伊川之嚴於禮。亦有彼安此安之說。蓋皆達理故也。
朱子雖亦謂但不用某山某水之說。然其於塾喪。已得葬地。而以陰陽家說。殯之寒泉。經年後乃葬。則先生亦必用方位之說。
五老峯新泉三疊。朱子令黃商伯畫來掛壁看。山水之癖。雖聖賢亦有之。
韋齋學荊公書。鄧志宏譏以學道河洛。學文元祐。學書荊胥。朱子學曹操書。劉共父學顔眞卿書。朱子以文畫古今誚共父。共父以忠臣,簒賊爲言。朱子默然。韋齋,朱子之學安石,曹操書。豈或爲未盡於道理耶。抑字畫小技。則雖不擇其人。亦無害耶。
朱子落秘書修撰謝表曰。習外魔之妖言。履市廛之汚行。私故人之財。而納其尼女。䂓學宮之地。而改爲僧坊。此乃時人搆誣先生語。而先生提擧以自劾也。因此可想先生之被衊無所不至。亦可見先輩之慍於羣少者。一時噂𠴲之言。多是做虛捏無。而元不足損益於其名德也。
中庸集解。以橫渠爲程門人。豈以橫渠發端處。在二程故耶。論語或問。亦曰張子之學。原於程氏。
嘗疑許魯齋之不歸宋。今見辛幼安事。益可疑。蓋幼安生長於金。與其友黨世傑。同事蔡松年。筮仕決以蓍。得離卦。決意歸宋。黨則留事金。其必待蓍而決者。未必是看得大義者。而其去就則可謂得其正。且當時人之仕元仕宋。惟意所欲而無所拘礙者。於此亦可見。魯齋之不歸宋。豈非可嘅之甚乎。
陰陽有以健順言者。有以善惡言者。以健順言者。則不可相無。以善惡言者。不可相兼。
陽則統陰。而陰不能統陽。卽夫能御婦。而婦不能御夫之象。君子能容小人。而小人不能容君子。亦是此象。但陽雖兼陰。而其分則終不可亂。然則君子能容小人。而小人終不可容也。
誠與敬對言則誠是乾道。敬是坤道。然敬與義對言則敬是乾道。義是坤道。
乾與坤對。則乾自乾。坤自坤。專言乾。則坤自在其中。如敬與義對。則敬自敬。義自義。而專言敬。則義自在其中。
朱子言心。揔而言。則曰虛靈知覺。言本體。則曰虛靈不昧。言操舍。則曰神明不測。又或曰虛明。曰靈覺。隨所宜言之。
聖賢言性有數㨾。如天命之性。本然之性。是不言氣而專言理者。成之者性。各一其性。形色天性。是兼言理氣而主言理者。氣質之性。是兼言理氣而主言氣者。合虛與氣。有性之名。是兼理氣言者。食色性也。是直以氣言者。各隨地頭看。
太極。有以本體言者。有以流行言者。有以各具言者。太極圖無極而太極。是以本體言者。太極動太極靜。是以流行言者。各一其性。是以各具言者。然此流行各具者。只是此本體耳。
朱子曰。范女不勞攘。故無出入。不知人有出入者。猶無病者。不知人疾痛。張谿谷漫筆。以此爲疑。謂與孟子本文及明道心豈有出入。亦以操舍言。伊川此女不識孟子。卻能識心等語不同。其說甚謬。蓋不知孔子所言出入。專以操舍存亡言。而卻認爲動靜之義。又不知此本以衆人之心言。而認爲心之本體。故爲說如此。而其以操則存舍則亡。爲一項。爲衆人事。出入無時。莫知其鄕。爲一項。爲心之本體者。上下橫決。不成語理。明道說。其以出爲亡入爲存。自明白。伊川說。亦只謂此女不識孟子。所言出入。只以操舍言云耳。此何與朱子說不同乎。以出入作動靜。嘗見王陽明如此說。谿谷此說。蓋本於此。
朱子曰。不用某底工夫。亦看某底不出。蓋必用朱子蠶絲牛毛之功。方能見得朱子所說義理精盡。不然雖自謂得朱子之旨。而未必能眞得也。
用得朱子工夫。方看出朱子義理。則到得朱子地位。然後方盡得朱子義理。蓋以義理。非別件物事。可以空中攛取。必須足目俱到。然後可也。然其間或有天資明徹。見解自到者。則雖未必盡其旨。而亦足以知之。但此亦未易也。
朱子以後諸儒。孰不曰我得朱子之旨。而猶未免出入矛盾。如小註諸儒說。是也。而近世李氏沛霖作異同條辨。以諸儒說。彙屬異同。而其同者未必果同。異者未必果異。則不可謂盡得朱子之旨。然此亦眞得朱子之旨者。可以能辨之耳。
認氣爲理。認心爲性。不但說之病。究其極則異端也。小人也。盜賊也。亦不外是。如陽明認良知爲天理。則是認心爲性。爲異端之雄。其徒有顔山農者。江淮間行賊。則是盜賊矣。若是而可不明辨而痛斥乎。
熊勿齋作考亭書院記。以胡元爲中原正統。當時儒者之論。尙如此。他尙何說乎。
以一日論一歲。則夏至陰生後熱。則午後之明。冬至陽生後寒。卽子後之昏。且言日時。則雖自子後屬明日。言晝夜。則自天明後爲晝。以正月爲歲首。卽以天明後爲晝之義。
以北東爲陽。西南爲陰。是冬至後爲陽。夏至後爲陰之義。東南爲陽。西北爲陰。是正月爲歲首之義。
想天地初生。人未及生之前。如子丑二時之尙昏甚。到生人後始開明。如寅時日初出。
日光非元初所生之光。只是此光生生耳。但無一刻息一絲罅。故人不見其然矣。其能生生。以元氣之無盡也。日光如火。元氣如油。
灰上之火。雖非風滅水撲。而其久也。不如灰中之火。室中之花。能以暖氣先春而開。道家延年。其理只是如此。但灰中之火。終有滅時。室中之花。亦不能久存。長生不死之理則無之。
程子所謂養形而至於長生。長生非謂長生不死。只是延年益壽之謂。
羅整菴以理氣爲一物。然其說曰。非太極不神。然遂以太極爲神則不可。曰性命理也。非氣無緣各正。太和氣也。非理安能保合。此其分析理氣。可謂極其精細。以此論之。蓋其合下非不識理氣。而特誤看朱子決是二物。墮泊頓放等說。而疑朱子以理氣爲二物有離合者。而爲說如此也。然若於理氣之一而二處。見得果透徹。則朱子之說。何以看得如此耶。
明道論孔孟曰。譬如剪綵爲花。花則無不似處。只是無造化功。以孔孟謂有生熟之分則可。以眞假言則竊未曉其意。豈其取譬。只在於化不化歟。
林栗之斥橫渠朱子。可謂無忌憚之甚者。而勉齋作祭林文。稱贊甚盛。其言此事曰。立朝正色。苟咈吾意。雖當世大儒。或見排斥。著書立言。苟異吾趣。雖前賢篤論。亦不樂因循。觀公之過。而公之近仁者可見。以勉齋之爲朱門嫡傳。亦作此文。旣是不嚴。且以排斥師門事。歸之於觀過知仁。則尤未安也。
陳北溪謂朱子於道問學多了。李敬子謂晩見諸生繚繞文義。始頗指示本體。多字始字。恐皆未安。
勉齋是朱門嫡傳。然精神力量䂓模。恐大不及朱子。朱子許多義理。多不能承受得。以文集看。可見。〈別有文集記疑文字〉
朱門後來。如陳北溪,饒雙峯。則似道問學意思多。黃勉齋,李敬子。則似尊德性意思多。而勉齋,敬子。守得晩年指示本體之旨者。此恐較爲眞切。而但見勉齋與敬子雙峯書。則於窮理一邊。說得大歇後。恐不能無少偏。且或致後弊耳。
陳北溪曰。明德者。是人生所得於天。本來光明之理。具在吾心者。此以明德。直爲性也。未精。
勉齋曰。此身只是形氣神理。理精於神。神精於氣。氣精於形。形則一定不易。氣能呼吸冷暖。神則能知覺運用。理則知覺運用上道理。此語甚精。足破近世認氣爲理。認神爲性之說。
周易小註。編次多失當。傳與本義不相合處。諸儒說有主傳者。主本義者。而主傳者。係於本義下。主本義者。係於傳下。殊不齊整。竊欲改定於傳下。只係程子他說及朱子論傳得失之說。諸儒主傳者之說。其餘則一幷屬之於本義下。且語類說合錄而不錄者。尙多。此亦更加節入諸儒說。分明非是者則刪去之。然直爲刪去亦未安。或以同異二字分標。如李沛霖異同條辨例爲可。
嘗欲改正四書大全凡例。章句集註下入精義。精義下入或問。或問下入大全問答。問答下入語類。語類下入諸儒說。而精義或問則入全數。〈異同條辨。則隨意去取。〉且取闕漏者補之。〈如或問所論精義。則無其說。如論語周氏說。則全無之。橫渠說。則或有或無之類。〉大全問答有異同者。則分別其初晩定不定。〈一從章句或問爲之〉語類亦入全數。而略加抄節分別。〈重複者。抄節。異同者分別其先後。〉諸儒說則以南軒勉齋爲首。下及異同條辨所載諸儒至都梁說。一一分屬異同條下。〈語太繁屑。無甚關緊者則刪節。〉蓋異同條辨。義例頗好。而多未愜。精義或問。旣失次。且多隨意刪去。此甚未安。大全問答。是乃先生手筆。則不可不入。而此則全闕之。〈或以此。雜諸語類中。此尤未安。〉語類抄入雖詳。而多未盡。諸儒說之分屬異同者。又多失其衷。同者未必皆同。異者未必皆異。其所自爲說者。亦多有得失之可言者。此不可不改正也。若其去取之曲折。則不可無一文字以詳論。如或問論精義諸說之例也。
見集註之櫽括精義處。則不但朱先生義理之精。可見其文章之妙。
古者。君喪食粥。斬衰三年。未脫衰前。不敢服私喪。其重且嚴如此。師喪。亦古人必服心喪三年。而今則君師之喪。視古不啻減之又減。嘗恠後世禮文漸詳且備。古所未及。今悉擧行。無有不盡。獨君師二服。是何等倫彜所關。反不如古。師道則已喪矣。其爲如此本無足恠。若君臣之分。則其嚴比古愈加。而獨其服如此。何哉。此好古君子之嘅然而欲復者也。
玄石作師說。定著爲三年甚善。但恐師生。則與君臣稍異。必先立師道如古人。然後方可行三年喪。只以今日所謂師生。必行三年喪。則有所窒礙處。
朱子君臣服議衰。絰竹杖菅屨。通上下如一。此雖與檀弓少異。〈檀弓謂公之喪。諸達官之長杖。䟽謂畿內及庶人在官者。服齊衰三月而除。〉然可斷而行之。
弄丸餘暇。時往時來。性理大全註。以丸爲太極。然太極是濂溪圖。康節所學是先天。以丸爲先天圈似長。
程子曰。不偏之謂中。只言不偏。則不倚在其中。而朱子曰。不偏不倚之謂中。則不偏與不倚。義有別。不偏如人中立。而不偏其身於一邊。不倚則旣不偏其身。又不倚着墻壁者耳。
陸稼書曰。世間有一等人。惟知隱默自守。不與人爭。而是非可否。亦置而不論。此朱子所謂謹厚之士。非君子也。有一等人。惟知闇然媚世。將是非可否。故意含糊。自謂無爭。此夫子所謂鄕願。非君子也。君子平日。讀書養氣。自內及外。只是一箇恭遜。卽有時關繫學術異同。民生利病。衆議紛紜。是非可否。混然無別。不得不爲之。分辨救正。如孟子之闢楊墨。司馬溫公之論新法。看來卻像箇爭了。然慷慨正直之際。而恭遜氣像。未嘗不存。此語甚警發人。蓋近世儒者一種氣像。有如上兩㨾者。此不可不警也。
拙修齋言。理以四種立說。一曰。本然命物。一曰。乘氣流行。一曰。渾融合一。一曰。分開各主張。此說殊好。愚亦欲如此看。蓋以言理者。每以理氣之不相離。而只就氣中言理。故於樞紐根柢之意說不去。此說於乘氣上特說本體一着。所以與愚說合。但因此而以四端之發。爲非氣使而然。心之善者爲不干氣事者。推之太過。反落在理有爲氣無爲之科。蓋理無爲氣有爲。不但是情之不善處。然雖其善處亦如此。而與理爲之主宰者。元不相妨礙。以此而疑理之不得爲主宰。則蓋思之未深也。〈當更思量〉
癸巳三月二十五日。忽因事自責曰。志於學。殆二十年。而了無所得。心地荒穢。知識粗泛。言行粘累。尤悔叢萃。口談性命。而身不離世俗之陋。自今以後。其痛加刮磨。別立䂓模以有爲焉。可乎。自念平日許多病根。專在無涵養工夫。卽今所可着力者。其惟此乎。然窮理之功。亦不可少緩。欲依朱先生半日靜坐。半日讀書之訓以做去。其日日勉勵。無所間斷。可乎。
居敬窮理。不須言孰多孰少。纔言多少。便落一偏。只可靡所不用其極耳。
今人爲學。先講禮文。案上必有喪禮備要,疑禮問解等書。夫橫渠之以禮敎人。只是繩墨撿制之謂。而猶謂之如喫木札。況此乎。朱子所謂徒弊精神。無補學問之實。正謂此耳。
更思之。此亦莫非天敘天秩之所存。則本不可放過。況如余者。尙未熟讀家禮一書。正宜自反。何必攻人爲哉。然必須先講義理。使胷中開明。然後可及乎此耳。
後世應擧。與孔子時爲宰同。而朱子曰。仕於大夫家爲僕。上等人自是不肯做。則科亦上等人。必不肯就。今之應擧者。其由求之流乎。不屑擧者。其顔閔乎。
愚嘗謂明道,晦菴,退溪,栗谷。皆從科第發身。然此乃少時事。若使至中年不利。則其廢也決矣。若仕則與科擧不同。無可廢之義。惟當量時裁義以處之。朱門如黃勉齋,李敬子。其學問造詣地位。比今日儒者何如。而不憚爲敎官,舘客之屬。蓋爲貧故耳。
程,朱以後。說話甚多。後人所可爲者。只當於其異同得失。辨覈明白。使本旨無晦而已。不必於註腳下。又添註腳。程子曰。只有些先儒錯會處。卻待與整理過。愚之經書說。只如此矣。
讀易。至不事王侯。高尙其事。三復擊節。嘅歎不自已。蠱之上九。是余之志。但九二。是余今日之事。故不能遂其志耳。
花潭所謂湛一淸虛之氣。若以二五之精秀言。而以此別之於游氣之紛擾則是矣。不然而謂於陰陽五行上。別有所謂湛一淸虛之氣則不是。蓋二五之精秀。則只是陰陽五行之氣之英。不可離陰陽五行說。離陰陽五行說。則別是一氣。爲不可也。
花潭本意。似以二五之精秀言。而說得不明白。爲若有別般氣。而主其說如朴思菴者。卻以未開闢前陰含陽者爲言。則是直以陰當之矣。
理一。是仁義禮智之本體處。分殊。是仁義禮智之流行處。然龜山曰。知其理一。所以爲仁。知其分殊。所以爲義。此則又仁義禮智之本體是仁。仁義禮智之分殊是義。蓋以本體則流行發育。無所隔礙。所以爲仁。發用則偏全大小。各有定分。所以爲義。此乃以繼善成性分屬陰陽之意。
呂與叔中庸解。直以鬼神之視不見聽不聞。體物不遺。言道體者。似少曲折。蓋視不見聽不聞。體物不遺。只是鬼神之情狀。而於鬼神之如此處。可見道體之妙耳。非此直是道體也。
朱子釋動而無動。靜而無靜。非不動不靜。曰動中有靜。靜中有動。此非謂動之時。又有靜者在其中。靜之時。又有動者在其中。只謂雖方動。而又必能靜。方靜而又必能動耳。朱子曰。其動也。靜之理未嘗亡。其靜也。動之幾未嘗息。此神妙萬物也。動中有靜。靜中有動之義。只如此。
此動靜。以心之已發未發看則更明白。已發之際。其本體未嘗亡。未發之中。動之理未嘗不具。朱子之意只是如此。此非謂已發之中有未發。未發之中有已發也。〈已發之中。有未發。是朱子已棄之說。見大全與南軒書則可見。〉
通書。有與太極圖說不同處。圖說曰。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曰無極之眞。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曰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形旣生矣。神發知矣。五性感動。則其言道器之分甚明白。而通書則其言誠言神。以理氣渾淪說。如曰。寂然不動者。誠也。誠精故明。是以心之體眞爲誠。神是氣之妙。而又以神直爲理之用。朱子之釋。亦以淸明在躬。志氣如神。釋精故明。以形而上。言神妙萬物。至於理性命章則直以人心之太極言。靈字。蓋皆渾淪爲說。
釋厥彰厥微。曰陽明陰晦。而不曰陽明。陰晦之理。釋匪靈弗瑩。曰人心太極之至靈。而不曰人心之至靈。此蓋渾淪說。若圖說解。則曰其心最靈。有以弗失其性之全。此則說得有道器之分。蓋一從本文釋之。
繼善成性。朱子曰。性已兼理氣。善則專屬理。元亨利貞。朱子曰。秋冬。其氣已散。收斂者乃其理。性則兼言理氣。善則獨言理何義。以收斂獨爲理。亦何義。蓋以繼善。則物未成形。只見理之流行。故曰專屬理。成性則物已成形。理各賦在形質之內。故曰兼理氣。收斂者。乃其理。亦以不見生氣故言。皆宜活看。
朱子曰。元亨。誠之通。言流行處。利貞。誠之復。言學者用力處。學者用力。何獨在復而不在通乎。以復獨爲用力處。豈主靜之意耶。
幾之善爲陽。幾之惡爲陰。則其下五德。只言善一邊矣。然則五德只是爲陽耶。周子又言。剛善剛惡。柔善柔惡。則是陽亦有善有惡。陰亦有善有惡。陰陽之惡則初不言。以陰陽之善者。各屬五德。其義甚備。但與圖說不合。只當以註爲正。
嚴毅者。未必合義直。懦弱者。未必盡邪佞。而自易其惡註。言剛善以嚴毅蔽之。言柔惡以懦弱蔽之。何也。蓋言剛善而以嚴毅當之。則是當善處嚴毅也。當善處嚴毅。則其處事鮮不合於義直。懦弱則昏暗。昏暗之極。必生邪佞之心。言嚴毅則義直斷榦在其中。言強梁則猛隘在其中。言慈順則巽在其中。言懦弱則無斷邪佞在其中。朱子說甚精。
朱子曰。明通在己。公溥接物。是以明通爲靜。公溥爲動也。又曰。明通。配元亨。公溥。配利貞。是以明通爲動。公溥爲靜也。二說不同。然明通爲動。公溥爲靜。是周子本意。靜虛則明。明則通。卽靜極復動之意。動直則公。公則溥。卽動極復靜之意。故朱子又曰。明通者靜而動。公溥者。動而靜。當以此意參看。
問。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兩箇所以字。分明有分殊之意。而直曰。民吾同胞。則是若眞謂民是同胞。疲癃殘疾等語。亦然。然大抵西銘。是就已立之分。而指言其理之一耳。旣曰。民吾同胞。則非爲分殊乎。中間着一吾字者。欲合分之殊。而言理之一耳。豈謂民卽同胞。疲癃卽兄弟。而欲愛無差等也耶。民吾同胞等句。只作理一看。不可作工夫。朱子曰。若言同胞。吾與了。便說着博施濟衆。卻不是。
朱子曰。穎封人之錫類。申生其恭。二子皆不能無失處。申生之不去。則固爲非矣。封人之感悟莊公。何以爲失。豈以莊公所爲。是天地間莫大之變。則爲其臣子者。只當直據天敘天秩之常義而諫之。使之亟改。而今乃屑屑於約誓之小節。以待其掘地及泉。此考叔之事。終未得正。朱子所云似以是也。
朱子謂以乾爲父。以坤爲母。有生之類。無物不然。所謂理一也。人物之生。血脈之屬。各親其親。各子其子。則其分亦安得不殊哉。今以此語觀西銘。則只是以乾爲父。以坤爲母。有生之類。無物不然之意耳。各親其親。各子其子之意。則終不得見。程子答龜山。亦惟泛然說理一分殊。而不明言何者爲分殊。讀者安得不以西銘。爲有兼愛之意乎。恐西銘之所以作。非憂分之不立。人只知有分殊。而不知理之爲一。故因已立之分。推言理之爲一耳。所主者。理一也。然曰民曰同胞曰物曰吾與曰大君曰大臣曰高年曰長曰孤弱曰幼曰疲癃曰兄弟。其分未嘗無欲觀分殊之意。可於此默識也。凡觀西銘。非觀理一之難。觀得分殊爲難。所以有龜山之疑也。程子書中。分立而推理一。以正私勝之流一段極分明。何可謂不明言乎。
靜觀齋集。有數處可疑。如以心爲合理氣。而以虛靈二字。爲虛則主理言。而氣在其中。靈則主氣言。而理在其中雲者。是本於盧玉溪之說。而與朱子不合矣。且程子所謂四端。不可謂心之用。似以四端。爲性之發。而不直作心之用也。蓋是分別心性之說。非謂四端本具於性。不可謂之用矣。且程子說。凡言心者。皆已發。是初年說已棄者。而今不察此。爲之解釋曰。此發字。與未發已發之發字。不同。〈以心爲合理氣。以虛靈分屬理氣。似本於退溪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