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廣東省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外觀
民政部關於廣東省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民行批〔1999〕4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9年6月21日 |
|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請示》(粵府〔1998〕78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將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由三埠街道長沙沿江東路135號遷至長沙街道長沙光華路1號。
民政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