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廉江縣設立廉江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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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廉江縣設立廉江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24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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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日《關於廉江縣撤縣設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廉江縣,設立廉江市(縣級),以原廉江縣的行政區域為廉江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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