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海康縣設立雷州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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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海康縣設立雷州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4〕6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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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海康縣撤縣設市的請示》(粵府〔1993〕133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海康縣,設立雷州市(縣級),以原海康縣的行政區域為雷州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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