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河南省撤銷項城縣設立項城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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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河南省撤銷項城縣設立項城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24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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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三日《關於撤銷項城縣設立項城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項城縣,設立項城市(縣級),以原項城縣的行政區域為項城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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